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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七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文學
 第一百五十七卷目錄
 檄移部彙
  許慎說文〈檄〉
  劉熙釋名〈釋書契
  唐書百官志〉
  明會典行移署押體式 照會式 咨呈式 平咨式 劄付式 呈狀式 申狀式 平關式 牒呈式 平牒式 牒上式 故牒式 下帖式 行移 勘合字號 吏部行移勘合 工部行移勘合
 檄移總論
  劉勰文心雕龍檄移
  王應麟辭學指南〈檄〉
  陶宗儀輟耕錄〈檄〉
  徐炬事物原始〈檄 關 牒 移〉
  吳訥文章辯體〈檄〉
  徐師曾文體明辯檄移 符附〉
 檄移藝文
  謝敕賚燭盤賞答齊國移文啟 陳徐陵
  跋武連檄      宋魏了翁
  題先冢宰致政復留公牘  明何喬新
  再書錢塘大慈山甘露院二牒後
               錢謙益
 檄移藝文〈詩〉
  檄            唐李嶠
  恩敕重推使牒追赴蘇州次前溪館作 劉長卿
  康郎山奉旨        明夏煜
文學典第一百五十七卷
檄移部彙
許慎·說文《檄》
檄,二尺書也。
從木,敫聲。
劉熙·釋名》《釋書契
檄,激也。
下官所以激迎其上之書文也。
唐書百官志》
中書省
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六曰符,省下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
凡下之達上,其制有六:六曰牒。
諸司相質,其制有三:一曰關,二曰刺,三曰移。
凡符、移、關、牒,必遣於都省乃下。
天下大事不決者,皆上尚書省
《明會典行移署押體式
衙門行移有式,署押有式,至今遵行,今備書之,而附事例於後。
洪武間定在京》
一五軍都督府照會六部劄付都指揮使司,承宣布政使司并金吾前後羽林、左右虎賁、左府軍衛及府軍左右前後十衛,經歷司各護衛經歷司各外衛,指揮使司,提刑按察司應天府長史司,兵馬指揮司,守禦千戶所其察院磨勘司
凡有事務,各府經歷司令典吏抄案本,司呈府施行,事畢,經歷司回牒監察御史磨勘司
一六部咨五軍都督府平咨各都指揮使司,照會承宣布政使司,劄付太常寺欽天監太醫院翰林院光祿寺、太僕寺提刑按察司應天府鹽運司、各外衛指揮使司金吾前後羽林左右虎賁左府軍、衛府軍前後左右十衛,經歷司、各護衛經歷司、直隸府州各長史兵馬指揮司、國子監典簿察院事務六部都吏赴院抄案,磨勘司事六部令史赴司抄案,呈部施行,事畢,主事回牒監察御史磨勘司
金吾前後羽林左右虎賁左右府軍、衛府軍左右前後十衛,俱係經歷司,呈五軍都督府六部布政司、平關各外衛、并提刑按察司、及在京三品衙門故牒兵馬指揮司、其察院事務,各衛經歷司令典吏抄案本,司呈衛磨勘司事務,各衛令史抄案呈衛施行,事畢經歷司回關監察御史磨勘司
一在京并直隸各外衛指揮使,司申五軍都督府六部平關,各衛并提刑按察司及在京三品衙門故牒兵馬指揮司、其察院磨勘司事務俱係令史抄案,呈衛施行,事畢,經歷司回關監察御史磨勘司
太常寺欽天監太醫院翰林院光祿寺、太僕寺呈部平關提刑按察司三品衙門、其察院磨勘司事務俱係令史抄案,呈本衙門施行,事畢,首領官回報監察御史磨勘司品級相等者平關,七品以下者牒上回報。
國子學凡有行移本學典簿六部平關,應天府察院事務典簿抄案呈學,磨勘司事務令史抄案呈學施行,事畢,典簿牒呈監察御史磨勘司
十五年改國子學國子監,其行移六部劄付國子監國子監徑呈六部
應天府五軍都督府六部牒,呈各指揮使司、布政使司,平關提刑按察司國子學
故牒在外各府兵馬指揮司帖下州縣,其察院磨勘司務本令史抄案呈府施行,事畢,經歷牒呈監察御史磨勘司
察院故牒各道提刑按察司經歷司,其磨勘司事務察院書吏赴司抄案,呈院施行,事畢,監察御史關磨勘司
兵馬指揮司申五軍都督府六部牒呈金吾羽林府軍等衛,并外衛指揮使司應天府牒上,在外各府平關各州,帖下各縣,其察院事務本司首領官抄案呈司施行,事畢,本司回牒監察御史
在外
一各都指揮使司呈五軍都督府平咨六部,各布政使照會提刑按察司,故牒各衛并護衛指揮使司應天府劄付長史司各府州
各處承宣布政使司呈五軍都督府咨呈六部平咨各都指揮使司,照會提刑按察司應天府劄付金吾羽林府軍等十衛,經歷長史司并所屬鹽運司府州
一各護衛指揮使司凡有事務行移衛經歷司,轉呈五軍都督府六部并長史司平關提刑按察司,并內外三品衙門及各衛故牒各府,帖下州縣,并所屬千百戶所。
一各外衛指揮使司五軍都督府六部牒呈都指揮司平關提刑按察司,故牒各府,帖下州縣,并所屬千百戶所。
各處提刑按察司五軍都督府六部牒呈都司布政司平關在京三品衙門在外衛指揮使司鹽運司故牒在內四品衙門在外各府長史司,帖下內外五品七品衙門,其察院事務,本司經歷牒呈回報
一各鹽運司申六部,呈各布政司,平關按察司三品衙門,故牒各府,帖下州縣。
直隸各府申六部在外各府申都指揮使司,布政使牒呈按察司,各衛并護衛指揮使司鹽運司長史司,故牒守禦千戶所,兵馬指揮司帖下所屬州縣
一各王府長史司呈五軍都督府六部布政使司、都指揮使牒呈提刑按察司,牒各府,帖下各護衛經歷司故牒審理所。
各處守禦千戶直隸五軍都督府在外申都指揮使司,呈各衛牒呈按察司,牒上各府,故牒各州,帖下各縣所屬百戶
直隸各州申六部在外各州直隸布政司統屬,申本司,係各府所屬止申本府按察司,各衛并護衛指揮使司平關,兵馬指揮司帖下屬縣。
一各縣申府并按察司,各衛并護衛指揮使司及在京兵馬指揮司若係各州所屬申州,故牒倉庫稅課司局遞運河泊、所驛、壩等雜職衙門
各處倉庫司獄巡檢稅課司局遞運河泊、所驛、壩等雜職衙門申府,如內有各州所屬申州,俱牒呈各縣,各處雜職衙門往復平關。
照會式》
某軍都督府為某事,〈云 云〉合行照會,可照驗施行須至照會者〈照會某部〉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照會
左都督右都督
同知都督押 僉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僉都督
六部照會布政使司,文移同 照會尚書押。
侍郎侍郎押〉
都指揮使照會按察司文移同 照會都指揮使押。
布政使照會按察司,同 照會
左布政使右布政使左參政押 左參議右參政押 右參議押〉
咨呈式》
某部為某事,〈云 云〉合行咨呈,伏請照驗施行須至咨呈〈右 咨 呈某軍都督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尚書姓名侍郎姓名押〉
布政使咨呈六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月日左布政使司姓名押 左參政姓名右布政使姓名押 右參政姓名左參議姓名右參議姓名押〉
《平咨式
某部為某事,〈云 云〉合行移咨,請照驗施行須至咨者〈右    咨某都指揮使司〉洪武〈印 某事〉月日 咨尚書押。
侍郎侍郎押〉
都指揮使司咨各處文移同 咨都指揮押。
布政司各處文移同 咨。
左布政使右布政使左參政押 左參議右參政押 右參議押〉
劄付式》
某軍都督府為某事,〈云 云〉合下照驗
〈云 云〉須至劄付〈右劄付衛指揮使司准此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劄付
左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僉都督押 右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僉都督押〉六部劄付衙門文移同 劄付尚書押。
侍郎侍郎押〉都指揮使劄付衙門文移同 劄付都指揮使押。
布政使劄付所屬衙門文移同 劄付
左布政使押 左參政押 左參議押 右布政使押 右參政押 右參議押〉
呈狀式》
衛親軍指揮使司、經歷承奉本衛,某文為某事〈云 云〉奉此合行具呈伏乞照驗施行須至呈者〈右    呈某軍都督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經歷姓名知事姓名
各護衛經歷司呈各衙門文移同 應天府為某事,〈云 云〉合行具呈伏乞照驗施行須至呈者〈右呈某部〉洪武〈印 某事〉年月府尹姓名 府丞姓名 通判姓名 治中姓名 推官姓名
太常寺欽天監太醫院翰林院光祿寺、太僕寺部文移同。
提刑按察司五軍都督府六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按察姓名 副使姓名僉事姓名
都司布政使司呈五軍都督府,外衛呈六部
鹽運司布政司守禦千戶所呈各衛同 長史司呈都府六部衙門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長史姓名
申狀式》
某府為某事〈云 云〉合行申覆伏乞照驗施行須至申者〈右      申某處承宣布政使司〉洪武〈印 某事〉月日知府姓名
同知姓名 通判姓名 推官姓名
直隸府州申六部在外府州申都司,應天府五軍都督府同各外衛指揮使司五軍都督府鹽運司申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指揮使姓名同知姓名僉事姓名
兵馬指揮申都府六部,同 守禦千戶申都府都指揮使司,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正千戶姓名副千戶姓名
各州申府、按察司、各衛等衙門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知州姓名 同知姓名判官姓名
各縣申府州衙門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知縣姓名 縣丞姓名主簿姓名
《平關式》
衛親軍指揮使司為某事〈云 云〉合行移關,請照驗施行須至關者〈右    關某衛指揮使司洪武〈印 某事〉年月關指揮使司押 同知押 僉事押 同知押 僉事押〉
各府平關,各衙門文移同 關知府押 同知押 通判押〉推官押。
各州平關,各衙門文移同 關知州押 同知押 判官押〉
各縣平關,各衙門文移同 關知縣押 縣丞押 主簿押〉
牒呈式》
某府為某事〈云 云〉合行牒呈,伏請照驗施行須至牒呈〈右   牒   呈某處提刑按察司洪武〈印 某事〉年月知府姓名押 同知姓名通判姓名押〉 推官姓名押。
應天府牒呈都司布政司,各府牒呈衛指揮使司鹽運司兵馬指揮牒呈衛指揮使司應天府
按察司牒呈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文移同 洪
〈印 某事〉月日按察使姓名押 副使姓名僉事姓名押〉
長史司及守禦千戶牒呈按察司應天府經歷司、國子監典簿牒呈察院磨勘司同。
平牒式》
某府長史司為某事〈云 云〉合行移牒,請照驗施行須至牒者〈右牒某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牒長史押。
各府牒長史司文移同。
《牒上式》
某處守禦千戶所為某事〈云 云〉合行牒上,請照驗施行須至牒者〈右牒上某 府〉洪武〈某事〉年月日 牒正千戶押 副千戶副千戶押〉
兵馬指揮司牒上各外府同。
《故牒式》
衛指揮使司為某事,〈云 云〉合行故牒,可照驗施行須至故牒者〈右故牒某 府〉洪武〈印 某事〉月日 牒指揮使押 同知押 僉事押 同知押 僉事押〉
都指揮使司故牒各衛,及應天府鹽運司故牒各府,應天府故牒外府兵馬指揮司俱同。
下帖式》
某府為某事〈云 云〉合下照驗〈云 云〉須至帖者右下某縣准此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帖知府押 同知押 通判押〉 推官押。
公元1382年
某州為某事〈云 云〉合下照驗〈云 云〉須至帖者右下倉庫准此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帖知州押 同知判官押〉
行移往來事例洪武十五年定一,通政司職掌出納
帝命諸司無行,有徑行通政司者,以違制論。
一各王府長史凡有行移,具牒宗人府經歷司,案呈本府,事畢,抄案回牒長史司。
一五軍都督府凡有行移,令經歷司具牒宗人府經歷司,案呈本府,事畢,抄案回報五軍都督府經歷司。
其在京衛所及在外都司各該衛,并直隸衛所若有行移,俱由該府轉行
一六部凡有行移,令主事牒呈宗人府經歷司,案呈本府,事畢,抄案故牒六部主事廳。
太常寺應天府光祿寺、太僕寺國子監欽天監翰林院太醫院南北兵馬指揮司、儀禮司、行人司衙門在外布政司直隸府州應有行移,俱由該部轉行
都察院凡有行移,令經歷牒呈宗人府經歷司,案呈本府,事畢,抄案故牒都察院經歷司。
其各道監察御史在外按察司有行移,俱出都察院轉行
通政司凡有行移,令經歷司呈宗人府經歷司,案呈本府,事畢,抄案帖下各衛經歷司。
一五軍都督府有事都察院,止令經歷互相文移,轉呈本院,如行六部,則經歷司與主事廳互牒。
其在京秩三品者則與本院並行,仍故牒在京四品在外按察司帖下在京五品以下衙門,其在京四品在外按察司牒呈本院,及在京五品以下衙門行移本院,俱稱具呈
大理審刑磨勘司止與本院經歷行移,各道監察御史亦止由本行移,與諸司無行
通政司在外諸司衙門無行移,今後不許申稟
一儀禮司并內府六科,俱係近侍官員內外衙門無行移,今後不許申呈
一六部有事務,各處必須申州,州申府,府申布政司,轉達六部不許驀越
一五軍都督府并在京各衛與在外衛所,及有司衙門勘合拘定難以互相行移,除直隸衛所申都督府,其在外衛所必經本處都司轉呈該府,若有司與在京衛軍民相干事理,俱由合干上司轉達該部定奪不許徑自行移
一六部凡受五軍都督府照會不問有施行無施行事理,俱於堂上立案官吏於年月下小字依次列銜尚書侍郎僉押郎中以下該吏僉名如是錢糧刑名合送該部磨算問擬者,則從堂上正官批寫送某部,磨算或問不必判押,其該部推算問擬畢,官吏亦於年月小字列銜僉名連案呈堂施行
一六部凡准各部咨文,并布政司咨呈,及據各衙門申呈來文,其有係干具奏及應照勘回答即行在京各衙門者,俱係堂上立案施行不必送該部。
若係類勘合回答,各布政司直隸府州事理,則從堂立案判押,連送該部移付勘合施行
有錢糧、官物磨算收支刑名應合問擬印信關領人材候到,及雖有施行不係出事公文者,俱係正官來文批寫,送該部承行,不必判押,其該部立案則寫:奉本部連送某連文云云
當該官吏於年月下小字列銜僉名,其無施行止是立案備照,如有施行連案呈堂施行
凡有創行事務合行屬部遵守者,則從堂劄付各部。
若屬部該行事理係干放支錢糧官物等項,及須經堂定奪,亦從堂劄付各部。
餘一常行事理及各類勘合行移布政司直隸府州者,止是各部自相往復移付施行
劄付移付公文承行,吏典另行置立承發勾銷簿,附寫名件,用使日時印記各科承管該吏於簿上書名畫字,收領承行畢,仍於前件項下勾銷以憑稽考
一凡銓選官員調遣軍馬賞賜物件處決重刑創立制度,及為令,為律事務奉聖旨,必須文案上出事,內欽寫其餘常行事理,雖有奉到聖旨,止於文簿案驗欽錄不必出事開寫
一凡議擬奏准事理止於文簿內云寫:奏准若欽奉聖旨改擬,仍寫欽改緣由
一凡差使人員,既有所齎公文,其差帖上止寫:去某處公幹不必云寫聖旨
一凡差人齎執欽依奉聖公文到於各省各府,須要先將公文公廳中間置放然後官員相見,毋得收摺在懷,與人講禮
一凡五府六部衙門奉事件,各官既已奉旨意,奏本明白,批寫回本,衙門自作施行
通政司入奏在外都司布政司按察司衙門實封軍機錢糧刑名等事,并鼓下受詞各處差官奏事件,雖有奉到旨意承行,衙門無由知會,必合抄出施行,其抄寫人員將抄到旨意從正門,入各該官員起身迎接,奉到旨意,止許本衙門明白立案不許出事行移
內云寫:其各科填送勘合。
不許云寫:旨意止寫某衙門為某事奏奉,某衙門如奏施行
一凡諸司文移有奉施行者,勿書聖二字凡有陞賞差調等悉以欽字代之。
公元1383年
洪武十六年刑部衙門有行判押文書,及商議公事首領官吏典就齎印信手本開具幾件於正官處,親行稟覆可否從公署押定奪,仍各照事件逐一附簿,以憑查照相同不致違錯
洪武十七年奏定天下諸司文移紙式,凡奏本紙高一尺三寸一品二品
衙門文移三等,皆高二尺五寸,長五尺一等四尺一等三尺一等
案驗二等皆長二尺五寸,高一尺八寸一等二尺一等
三品五品衙門文移紙高二尺長三尺,案驗紙高一尺八寸,長二尺五寸
六品七品衙門文移紙高一尺八寸,長二尺五寸案驗紙高一尺六寸,長二尺八寸
八品九品未入流衙門文移紙高一尺六寸,長二尺案驗紙高一尺四寸,長一尺八寸
官員任內公文如式者,考為一最不如式者罪之。
行移
公元1393年
洪武二十六年凡有一應行移在外事務儀部四部各開事件移付,通具印信手本,赴禮科關填勘合照會布政司劄付直隸府州照依坐去勘合
內事轉行所屬作急理辦。
如有違誤不完,仍行催督
每於年終各該有司分豁已未完結事件連原填去勘合張數造冊差人親齎奏繳,仍用備細開報本部,以憑查銷
填寫勘合禮部照依地方編寫字號
內外底簿二扇勘合字號編寫畢押印完備
外號底簿發去各布政司直隸府州收掌內號底簿勘合號紙禮部收貯,候儀制四司凡有一應行移在外事務移付本司,發勘合填寫號紙照會布政司,并劄付直隸府州通政司掛號兵部車駕司,轉發府州比對硃墨字號相同施行
號紙盡絕,照字號接編如前,各該司府州年終將發去勘合,并底簿折粘具本奏繳,仍具青冊一本送禮查考
勘合字號
浙江以字、江西准字、陝西誠字、廣東及字廣西即字、河南正字湖廣各字、雲南若字、貴州柔字、山東格字、山西致字、四川其字、福建皆字、安慶府能字、松江府賢字、蘇州府功字、淮安府平字鳳陽府修字、廬州府勤字、保定府雨字、應天府雲字、揚州府齊字、河間府露字、徽州府貴字、寧國府原字、真定府騰字、順德府麗字、常州府故字、池州府亨字、大名府結字永平府金字廣平府霜字、鎮江府親字、太平府賓字、保安州岡字、滁州官字、徐州治字、隆慶州崑字、今延慶廣德州列字、和州利字。
公元1574年
萬曆二年議准宗藩勘合許各王府差來員役執批告領本司驗批給發,即於封袋上填註發行月日姓名期限置立文簿登記
山東河南山西陝西湖廣季終江西廣西四川上下半年,將發過公文號數、領齎日期人役姓名通行布政司知會,各布政司亦照所議奉到勘合,將緊要節略攢造文冊報部。
年終奏繳仍舊
吏部行移勘合
洪初除授官員皆給勘合到任十九年革勘合,而行取官員查理事務仍用之。
布政司南北直隸府州各編一字為號,惟順天不用勘合,故無字號
浙江布政司寅字、江西布政司己字、湖廣布政司卯字、河南布政司申字、福建布政司亥字、山東布政司未字山西布政司午字、陝西布政司戌字、四川布政司畢字、廣東布政司辰字、廣西布政司子字、雲南布政司丑字、貴州布政司撫字應天府酉字、鳳陽府房字、廬州府奎字、淮安府箕字、揚州府心字蘇州府氐字、松江府尾字、常州府女字、鎮江府危字、太平府斗字、徽州府亢字、寧國府牛字、池州府壁字、安慶府虛字廣德州室字、滁州角字、和州胃字、徐州昴字、永平府婁字、保定府觜字、大名府星字、真定府柳字順德府張字河間府參字、廣平府井字延慶州翌字、保安州軫字。
公元1393年
洪武二十六年,定吏部四子部付到合行布政司直隸府州事件通類手本,赴吏科關填勘合,仍附寫底簿開列前件,以憑回銷
勘合封完,隨送兵部車駕轉發不許親領,恐滋奸弊
凡各省并直隸府州查回勘合對簿注銷,付送各司發落
朝覲後查節年類行各省南直隸勘合,未完事呈堂責比,仍攢造未完冊,給來朝官吏勒限完銷。
兩京部院未完勘合,俱造冊送部,一併查比
工部行移勘合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催促軍需物料勾提、囚匠、等項,欽置勘合
如遇四子合行事理,或五件十件類具手本責差該吏齎赴內府工科關填勘合行移各司承奉理辦。
如有不完,舉奏提問官吏給由缺官條格等項,及本部并合屬官吏俸給,按月放支,仍每歲會行移戶部撥支,遇有當行,行移吏部衙門定奪施行
勘合字號:浙江布政司堂字、江西布政司習字湖廣布政司因字、福建布政司積字、山東布政司尺字、山西布政司當字、河南布政司善字陝西布政司寶字四川布政司力字、廣東布政司福字、廣西布政司緣字、雲南布政司興字、貴州布政司長字、應天府右字直隸鳳陽府正字廬州府名字淮安府建字、揚州府德字、蘇州府端字、松江府立字、常州府維字、鎮江府行字、徽州府基字、寧國府賢字、池州府念字、太平府作字、安慶府表字廣德州傳字、徐州聲字、滁州甲字、和州谷字、直隸永平府興字、保定府廣字、河間府聚字、真定府通字順德府習字廣平府達字、大名府承字、延慶州英字、保安州高字。
每月二十二日,於內府司禮監六科廊領出精微簿四扇一扇四司每日出公文,內填各布政司直隸府州勘合字號硃語
三扇四司每日收入
公文營繕司一扇虞衡都水二司一扇屯田司一扇,俱填各項解戶鄉貫姓名并納完某料,於前件下明註某日批迴,至次月二十六日齎赴六科廊官處看過,送精微科。
年終類繳原領衙門收貯
檄移總論
劉勰·文心雕龍檄移
震雷始於曜電,出師先威聲
故觀電而懼雷壯,聽聲而懼兵威
兵先乎聲,其來已久。
有虞始戒於國,夏后初誓於車,殷誓軍門之外,周將交刃而誓之。
故知帝世戒兵,三王誓師宣訓我眾,未及敵人也。
周穆西征祭公謀父稱古有威讓之令,令有文告之辭,即檄之本源也。
春秋征伐自諸侯出,懼敵弗服,故兵出須名。
振此威風,暴彼昏亂劉獻公所謂告之以文辭,董之以師武者也。
齊桓征,詰包茅之闕;晉厲伐秦,責箕郜之焚。
管仲呂相奉辭先路,詳其意義即今檄文
暨乎戰國,始稱為檄。
檄者,皦也。
宣露於外,皦然明白也
張義《檄楚》,書以尺二明白之文,或稱露布
播諸視聽也。
夫兵以定亂,莫敢自專,天子親戎,則稱恭行天討諸侯御師,則云肅將王誅
分閫推轂奉辭伐罪非唯致果為毅,亦且厲辭為武。
使聲如衝風所擊,氣似欃槍所掃,奮其武怒,總其罪人,懲其惡稔之時,顯其貫盈之數,搖姦宄之膽,訂信順之心,使百尺之衝,摧折咫書萬雉之城,顛墜於一檄者也。
隗囂之檄亡新,布其三逆,文不雕飾,而辭切事明,隴右文士,得檄之體矣。
陳琳之檄豫州,壯有骨鯁;雖姦閹攜養章實太甚,發丘摸金,誣過其虐,然抗辭書釁,皦然露布矣,敢指曹公之鋒,幸哉免袁黨之戮也。
鍾會檄蜀,徵驗甚明;桓公檄石,觀釁尤切,並壯筆也。
凡檄之大體,或述此休明,或敘彼苛虐
指天時,審人事,算強弱,角權勢,標蓍龜於前驗,懸鞶鑑已然,雖本國信,實參兵詐。
譎詭以馳旨,煒煜騰說
凡此眾條,莫或之者也。
故其植義颺辭,務在剛健
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辭緩;露板以宣眾,不可使義隱。
必事昭而理辨氣盛而辭斷,此其要也。
曲趣密巧無所取才矣。
州郡徵吏,亦稱為檄,固明舉之義也。
移者,易也,移風易俗,令往而民隨者也。
相如《難蜀父老,文曉而喻博,有移檄之骨焉。
劉歆《移太常,辭剛而義辨,文移之首也;陸機《移百官言約事顯武移之要者也。
檄移為用,事兼文武;其在金革,則逆黨用檄,順命資移;所以洗濯民心,堅同符契,意用小異,而體義大同,與檄參伍,故不重論也。
贊曰:三驅弛剛,九伐先話。
鞶鑑吉凶蓍龜成敗
推壓鯨鯢,抵落蜂蠆
移寶易俗,草偃風邁
王應麟·辭學指南《檄》
檄,軍書也。
祭公謀父所謂:威責之令文告之辭。
東萊先生曰:晉侯使呂相絕秦檄書於此
春秋之世鄭子家使執訊與書以告趙宣子晉之邊吏鄭王使,詹伯辭於晉王子朝使告諸侯,皆未有檄之名。
戰國時張儀為檄告楚相,其名始見。
漢有羽檄
顏師古曰:檄以木簡為書長尺二寸,有急加鳥羽,示速也。
急就篇注:檄以木為之,長二尺
說文亦云:二尺書。
李左車曰:奉咫尺之書,自相如之後檄書史策不可勝紀
揚雄曰:軍旅之際,飛書馳檄用。
枚皋謂其文敏速也。
以前不用四六,周益公河西大將軍隗囂,倪正父奮威將軍豫州刺史中原豪傑,皆用四六,然散文得體,如東萊漢使莎車國是也。
陶宗儀·輟耕錄》《檄》
檄書何所起乎。
漢陳琳草檄曹操見之頓愈頭風,遂謂檄起於琳
說文二尺書。
徐鍇通釋曰:檄徵兵之書也。
漢高祖羽檄天下兵,有急則插以羽。
爾雅:木無枝為檄。
注:檄擢直上也。
文心雕龍張儀《檄楚》書,隗囂檄亡新文
文選司馬相如喻蜀檄文,則檄非自始也,明矣。
《徐炬·事物原始《檄》
周穆王祭公謀父作威讓之辭,以責狄人
此名檄之始。
說文云:檄以木簡為書長尺二,會於楯上磨墨作檄文
司馬相如以檄喻巴蜀漢高帝羽檄天下兵,檄有急事,則插以雞羽
《關》
《唐會要曰:唐制諸司相質問三曰關謂,關通其事也。
蓋始於唐。
宋神宗行官制用唐事。
《牒》
說文云:札也。
移文訟詞皆曰牒,漢光武封禪名牒
《移》
文心雕龍曰:其事始劉歆移文太常博士
孔稚圭北山移文,今之移牒移付始此。
吳訥·文章辯體》《檄》
釋文:檄,軍書也。
春秋時祭公謀父稱文告之辭,即檄之本。
始至戰國張儀為檄告楚相,其名始著。
劉勰云:凡檄之大體或述此休明,或敘彼苛虐
指天時,審人事,算強弱,角權勢,故植義颺辭務在剛健插羽以示迅。
不可使辭緩露板以宣眾,不可以義隱。
大抵以前不用四六,故辭直義顯。
昔人謂檄以散文得體,信乎。
徐師曾·文體明辯檄移〈符附〉
釋文云:檄,軍書也。
說文云:以木簡為書長尺二寸,用以號召,若有急則插雞羽而遣之,故謂之羽檄,言如飛之疾也。
古者用兵誓師而已,至周乃有文告之辭。
而檄之名則始見於戰國史》記載張儀為檄以告楚相曰:始吾從若飲,我不盜而璧。
若笞我,若守善汝國,我顧且盜而城是也
後人倣之,代有著作,而其詞有散文、有儷語儷語始於唐人,蓋唐人之文皆然,不專為檄也。
若論其大體,則劉勰所稱:植義颺辭務在剛健,或述此休明,或敘彼苛虐指天時,審人事,算強弱,角權勢,標蓍龜於前驗,縣盤銘已然
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辭緩露板以宣眾,不可使義隱。
此其要也。
可謂盡之矣。
今取數首以為法式其他報答諭告並稱檄,故取以附焉。
州邦徵吏稱為檄,蓋取明舉之義,而其詞不存
公移者,諸司相移之詞也。
其名不一故以公移括之。
世凡下達上其制有六,其二曰狀,百官於其長亦為之。
其五曰辭,庶人言為辭。
其六曰牒,有品已上公文皆稱牒。
諸司自相質問其義有三,一曰關,謂關通其事也。
二曰刺,謂刺舉之也。
三曰移,謂移其事於他司也。
宋制宰執三省樞密院事,出使者六部用劄,六部宰執三省樞密院事,出使者從官任使副移六部,用申狀六部移用公牒
今皆不能悉存,姑取其著者列之。
今制上逮下者照會,曰劄付,曰案驗,曰帖,曰故牒。
下達上者曰咨呈,曰案呈,曰呈,曰牒呈,曰申。
諸司相移者曰咨,曰牒,曰關。
上下通用者曰揭帖大略前代之制而損益之耳。
字書云符,信也。
古無此體,晉以後始有之。
世凡上逮下其制有六。
其六曰符,尚書省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皆用之。
蓋亦沿晉制也。
唐文不少概見,姑採晉及南朝諸篇列之,所以一體云。
檄移藝文《謝敕賚燭盤賞答齊國移文啟》陳徐陵
班彪草移,阮瑀裁書馳譽當年,遂無加賞,非常大賚始自今恩。
賈逵之頌,神雀竇攸之對,鼮鼠漢臣射覆之言,魏士投壺之賦,方其寵錫獨有光前官燭斯燃,更慚良吏宵光可學,乃會耆年
臣職居南史,身典東觀,謹述私榮,傳之方策
《跋武連檄》魏了翁
公元1213年
嘉定六年夏五月甲子余過劍門有得武連湯君丁卯檄,槁以相示者陳義開偉。
讀之慨然,因惟天下之生一治一亂,蓋氣數屈信之變,人事昏明之感,所不能免也。
而使斯人猶有所憑依自立者,則以天彝人紀未嘗一日間斷耳。
侯不安於自製服冕更始愧汗於盛陳之郎衛。
劉仁恭慚於自有之旌節,彼盜賊小人懷姦怙亂,蓋陷溺之深者,其心術猶能時時發。
本朝數巨寇其馮阻作昏,如益、如具、如邕、如睦、其挾虜以叛如昌、如豫、如曦,莫不有死難反正之臣,雖然受任典職者耳,而奮自布衣尺寸之柄,獨以區區筆舌扶植人心,如湯君者豈不可尚哉。
為我寄聲謝之毋矜焉,而畫也,毋撓焉,而折也,毋不見知焉,而慍也。
士所當為不止此。
湯君自重勉之
《題先冢宰致政復留公牘·何喬新
景泰中先公老疾致仕,章五上,迺得旨云:朕欲留卿,匡輔治道,而卿累稱老疾辭歸田里,特允所請。
翰林院敕書兵部應付腳力著去致仕
陛辭之日,上復眷留不許去。
先公章上固辭溫,詔不允
且斷來章吏部移咨,請先君視事
當時公牘也。
少傅王文端公侍郎俞公、山項公文曜花押存焉。
先兄本茂姪會同從孫寶藏三世矣。
豐之弟亹懼其久而漫滅裝潢以示子孫
喬新稽首伏讀,感先皇寵光先猷日遠,不自知涕泗潸然也。
謹識下方
《再書錢塘大慈山甘露院二牒後》錢謙益
公元1065年
往余為江陰李貫之錢塘大慈山甘露院二牒,距今七年矣。
治平二年四月之牒韓魏公宰相書,銜而不姓。
曾魯公次相歐陽文忠趙康靖執政,則署姓而不名
未及深考,第據魏公安陽集》二年乙巳夏仁廟終祥累申前請,遂妄謂魏公之不署姓,或以杜門乞休不赴都堂之故,而非敢以為允也。
今年偶讀王明清揮麈錄》云:明清嘗得治平元年英宗批可進狀一紙梁才甫家,宰執書臣而不姓,且花押不書名,以歲月考之,則韓魏公曾魯公歐陽文忠趙康靖作相、參時也。
但不曉不名之義。
後閱沈存中筆談云:本朝要事對稟,常事擬進,畫可然後施行,謂之熟狀;事速不及待報,則先行下,具制草奏知,謂之進草
熟狀白紙書,宰相押字
執政姓名進草,即黃紙宰相執政,皆於狀背押字
始悟其理,不知今又何如耳
明清所得進狀甘露院牒皆在治平二間四公相參之日,甘露之牒蓋中書門下奉敕賜額,令本州翻錄降付逐寺院者也。
明清之錄,考其所熟狀進草者,是牒蓋亦熟狀之遺,而宰執不名,則宋朝故事如此也。
及考葉夢得石林燕語則云:唐誥敕宰相書名者,皆不書姓,惟單名則書姓,蓋以為宰相人所共知不待書姓而見國朝
單名亦不書姓,他執政則書,所以宰相之禮也。
夢得所記宰相不署姓之故,視存中為詳,如魏公正所謂單名不書姓者也。
誥敕不書姓,則其見于文牒者,又可知也。
余初不知宰相不署姓為宋之故事,而以臆考之《微揮麈錄》諸書則余之誤,誰與是正然。
是時曾魯公實為次相、而與二執政同署姓,則知宰相之不署姓不獨異於執政抑亦異於次相也。
以是牒推之,又有以夢得之所未備也。
存中又記中書劄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參政以次向下樞密院劄子樞長押字在下副貳以次向上以此為別,是牒之書銜繫於年月之後左右參次,次相又次,宰相以後為尊,而不別行,是知文牒之行於下者,其制又與劄子異也。
治平去今五百六十餘年,故紙敝牘,使人摩挲不忍置文,獻之不可無徵豈不信哉。
學問蹐駁不審闕疑慎言之訓,是以向者之誤。
既以知之,不敢塗竄以自蓋也,庸敢備書以詒貫之,俾附於是之後
雖然自時厥後有所弋獲,尚當次第書之,貫之老而好學故知不以我為贅也。
天啟六年四月
檄移藝文〈詩〉《檄》·李嶠
羽檄宣明由來〈闕〉木聲
聯翩漢國迢遞燕營
毛義持書去,張儀韞璧行。
曹風雖覺愈,陳草始知名。
《恩敕重推使牒追赴蘇州次前溪館作》劉長卿
入雲峰裡,愁看驛路閑。
亂鴉投落日,疲馬向空山
且喜非罪,何心戀末班
天南一萬里,誰料得生還。
《康郎山奉旨·夏煜
三軍戰罷重輪好雨東來洗塵
絕壁秋聲漱玉白沙月色爛堆銀。
成龍虎知王者,兆應熊羆得老臣
半夜內官草檄燭花影裡繡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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