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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十卷目录

 学校部汇考四
  唐〈总一则 高祖武德五则 太宗贞观六则 高宗永徽二则 显庆二则 龙朔二则 咸亨一则 上元一则 中宗嗣圣二则 神龙二则 睿宗景云一则 元宗开元九则 天宝五则 肃宗乾元一则 代宗广德二则 大历三则 德宗贞元二则 宪宗元和四则 穆宗长庆一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三则 武宗会昌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昭宗大顺一则〉

选举典第十卷

学校部汇考四

唐设七学两馆生徒,及外都督府州县学之制。按《唐书·选举志》:凡学六,皆隶于国子监:国子学,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孙若从二品以上曾孙及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之子为之;太学,生五百人,以五品以上子孙、职事官五品期亲若三品曾孙及勋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为之;四门学,生一千三百人,其五百人以勋官三品以上无封、四品有封及文武七品以上子为之,八百人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律学,生五十人,书学,生三十人,算学,生三十人,以八品以下子及庶人之通其学者为之。京都学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县、中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国子监生,尚书省补,祭酒统焉。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长史主焉。凡馆二:门下省有弘文馆,生三十人;东宫有崇文馆,生二十人。以皇缌麻以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宰相及散官一品、功臣身食实封者、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之子为之。凡博士、助教,分经授诸生,未终经者无易业。凡生,限年十四以上,十九以下;律学十八以上,二十五以下。凡《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通二经者,大经、小经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馀经各一,《孝经》《论语》皆兼通之。凡治《孝经》《论语》共限一岁,《尚书》《公羊传》《谷梁传》各一岁半,《易》《诗》《周礼》《仪礼》各二岁,《礼记》《左氏传》各三岁。学书,日纸一幅,间习时务策,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凡算学,《孙子》《五曹》共限一岁,《九章》《海岛》共三岁,《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岁,《周髀》《五经算》共一岁,《缀术》四岁,《缉古》三岁,《记遗》《三等数》皆兼习之。旬给假一日。前假,博士考试,读者千言试一帖,帖三言,讲者二千言问大义一条,总三条通二为第,不及者有罚。岁终,通一年之业,口问大义十条,通八为上,六为中,五为下。并三下与在学九岁、律生六岁不堪贡者罢归。诸学生通二经、俊士通三经已及第而愿留者,四门学生补太学,太学生补国子学。每岁五月有田假,九月有授衣假,二百里外给程。其不帅教及岁中违程满三十日,事故百日,缘亲病二百日,皆罢归。既罢,条其状下之属所,五品以上子孙送兵部,准荫配色。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凡弘文、崇文生,试一大经、一小经,或二中经,或《史记》《前后汉书》《三国志》各一,或时务策五道。经史皆试策十道。经通六,史及时务策通三,皆帖《孝经》《论语》共十条通六,为第。 按《百官志》:国子监祭酒一人,司业二人。掌儒学训导之政,总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凡七学。国子监博士五人。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各六十人,暇则习隶书、《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每岁通两经。求仕者,上于监;秀才、进士亦如之。学生以长幼为序,习正业之外,教吉、凶二礼,公私有事则相仪。
〈注〉龙朔二年,改博士曰宣业。有大成十人,学生八十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助教五人,掌佐博士分经教授。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经术讲授。五经博士各二人,掌以其经之学教国子。太学博士六人,助教六人。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每经百人。
有学生七十人,典学四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广文馆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领国子学生业进士者。
有学生六十人,东都十人。

四门馆博士六人,助教六人,直讲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为生及庶人子为俊士生者。
有学生三百人,东都学生五十人。

律学博士三人,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律令为颛业,兼习格式法例。
有学生二十人。元和初,东都置学生五人。
书学博士二人,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
为生者。石经、《说文》《字林》为颛业,兼习馀书。
有学生十人,东都学生三人。

算学博士二人,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业:《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缀术》《缉古》为颛业,兼习《记遗》《三等数》
有学生十人,东都学生二人。

凡六学刺脩之礼、督课、试举,皆如国子学;助教以下所掌亦如之。
《旧唐书·职官志》:国子监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学。凡教授之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兼习之。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为之殿最。丞掌州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祭酒、司业试所习业,上尚书礼部。国子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国公子孙,二品已上曾孙为生者。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壶,脩一案。每岁生有能通两经已上求出仕者,则上于监。堪秀才进士者,亦如之。典学掌抄录课业。太学博士三人,助教三人,学生五百人。太学博士掌教文武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教法并如国子。四门博士三人,助教三人,四门博士掌教文武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学。学生五百人。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之职。文成二十人。律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上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书学博士二人,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馀字书兼习之。算学博士二人,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十五人,习《缀术》《缉古》十五人。其《纪遗》《三等》亦兼习之。学生三十人,典学二人。《五经》博士各一人。京兆河南太原等府: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中都督府: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下都督府: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上州: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中州: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下州: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京县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畿县: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诸州上县: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诸州中县: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诸州中下县: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诸州下县: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人。
高祖武德元年,诏秘书省立小学,以教宗室诸州吏民子弟贡于京学,诸州皆置学焉。
《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自高祖初入长安,开大丞相府,下令置生员,自京师至于州县皆有数。既即位,又诏秘书外省别立小学,以教宗室子孙及功臣子弟。其后又诏诸州明经、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称者,县考试,州长重覆,岁随方物入贡;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州、县、乡皆置学焉。 按《盖文懿传》:高祖于秘书省置学以教王公,文懿为国子助教。既升席,公卿更相质问,文懿譬晓密微,远近宗仰。
《旧唐书·儒学传序》:高祖建义太原,初定京邑,虽得之马上,而颇好儒臣。以义宁三年五月,初令国子学置生七十二员,取三品以上子孙;大学置生一百四十员,取五品以上子孙;四门学生一百三十员,取七品以上子孙。上郡学置生六十员,中郡五十员,下郡五十员。上县学并四十员,中县三十员,下县二十员。武德元年,诏皇族子孙及功臣子弟,于秘书外省别立小学。〈按义宁止有二年,故并见于此。〉
武德二年,诏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
《唐书·高祖本纪》:武德二年六月戊戌,立周公、孔子庙于国子监。
《旧唐书·儒学传序》:二年,诏曰:盛德必祀,义存方策,达人命世,流庆后昆。建国君人,弘风阐教,崇贤彰善,莫尚于兹。自八卦初陈,九畴攸叙,徽乖互章,节文不备。爰始姬旦,匡翊周邦,创设礼经,尤明典宪。启生人之耳目,穷法度之本源,化起《二南》,业善八百;丰功茂德,冠于终古。暨乎王道既衰,颂声不作,诸侯力争,礼乐陵迟。粤若宣父,天资睿哲;经纶齐、鲁之内,揖让洙、泗之间;综理遗文,弘宣旧制。四科之教,历代不刊;三千之文,风流无歇。惟兹二圣,道著群生,守祀不修,明褒尚阙。朕君临区宇,兴化崇儒,永言先达,情深绍嗣。宜令有司于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仍博求其后,具以名闻,详考所宜,当加爵土。是以学者向,慕儒教聿兴。
武德四年,置修文馆。
《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武德四年,置修文馆于门下省。
武德七年,诏诸州县及乡立学。
《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武德七年二月己酉,诏诸州吏民子弟,有识性明敏,志希学艺,具名申送,量其差品,并即配学。州县及乡,并令置学。丁酉,幸国子学,亲临释奠。引道士、沙门有学业者,与博士杂相驳难,久之乃罢。
《册府元龟》:七年二月,诏曰:六经茂典百王仰,则四学崇教千载垂范。是以西胶东序。春诵夏弦,说礼敦诗。本仁祖义建邦立极,咸必由之。自叔世浇讹雅道沦缺悬历岁纪儒风莫扇。隋季以来丧乱滋甚。眷言篇籍皆为煨烬。周孔之教阙而不修。庠塾之义泯焉将堕。非所以阐扬徽烈敦尚风范,训民调俗,垂裕后昆。朕受命膺期,握图御宇,思弘至道。翼宣德化,永言坟索,深存讲习。所以捃摭遗逸招集散亡诸生冑子。特加奖劝而凋弊之馀。湮替日久,学徒尚少,经术未隆子衿之叹无忘。兴寝方今函夏既清,干戈渐戢。缙绅之业此则可兴。宜下四方诸州有明一经已上未被升擢者,本属举送具以名闻,有司试策加阶叙用。其吏民子弟,有识性开敏,志希学艺,亦具名状申送入京,量其差品并即配学明,设考课各使励精琢玉成器。庶其非远州县及乡,各令置学官寮牧宰。或不存意普更颁下早遣立修。夫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出忠入。孝自家刑国揖让,俯仰登降周旋。皆有节文咸资,端肃末业疏惰,随时将废。凡厥生民各宜勉励。武德九年,改修文馆为弘文馆。
《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弘文馆,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武德四年,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馆。
《旧唐书·职官志》:弘文馆:著撰文史,鸠聚学徒之所也。学士无员数。学生三十人,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其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学之制焉。
太宗贞观元年,置弘文馆,习书生员增书、律学,进士加读经、史。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太宗即位,益崇儒术。乃于门下别置弘文馆,又增置书、律学,进士加读经、史一部。 按《百官志》:贞观元年,诏京官职事五品已上子嗜书者二十四人,隶馆习书,出禁中书法以授之。其后又置讲经博士。
《旧唐书·儒学传序》:武德三年,太宗讨平东夏,海内无事,乃锐意经籍,于秦府开文学馆。广引文学之士,下诏以府属杜如晦等十八人为学士,给五品珍膳,分为三番更直,宿于阁下。及即位,又于正殿之左,置弘文学馆,精选天下文儒之士虞世南、褚亮、姚思廉等,各以本官兼署学士,令更日宿直。听朝之暇,引入内殿,讲论经义,商略政事,或至夜分乃罢。又召勋贤三品已上子孙,为弘文馆学士。
贞观二年,始立孔子庙于国学,复置书学。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武德初,废书学,贞观二年复置。
《旧唐书·儒学传序》:贞观二年,停以周公为先圣,始立孔子庙堂于国学,以宣父为宣圣,庙颜子为先师。大徵天下儒士,以为学官。数幸国学,令祭酒、博士讲论。毕,赐以束帛。学士能通一大经已上,咸得署吏。按《册府元龟》:房元龄,太宗时,为左仆射。贞观二年十二月,与国子博士朱子奢建议云,武德中诏释奠于太学。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享。臣以周公尼父俱称夫子。庠序置奠本缘夫子。故晋宋梁陈及隋大业故事,皆以孔丘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历代所行古今通允,伏请停祭周公升夫子为先圣,以颜回配享诏从之。
贞观五年,增生员,其书算各置博士。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通志》:五年国学、太学、四门、亦增生员。其书算各置博士,凡三千二百六十员。贞观六年复置律学。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律学。武德初,隶国子监,寻废;贞观六年复置。
《旧唐书·太宗本纪》:六年二月戊子,初置律学。贞观十三年,增学舍,屯营飞骑,置博士,授经,四夷皆遣子入学。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十三年,东宫置崇文馆。自天下初定,增筑学舍至千二百区,虽屯营飞骑,亦置生,遣博士为授经。四夷若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相继遣子弟入学,遂至八千馀人。 按《百官志》:崇文馆。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课试举送如弘文馆。贞观十三年置崇贤馆。上元三年,避太子名,改崇文馆。按《旧唐书·儒学传序》:国学增筑学舍一千二百间,其元武门屯营飞骑,亦给博士,授以经业;有能通经者,听之贡举。是时四方儒士,多抱负典籍,云会京师。俄而高丽及百济、新罗、高昌、吐蕃等诸国酋长,亦遣子弟请入于国学之内。鼓箧而升讲筵者,八千馀人。济济洋洋,儒学之盛,古昔未之有也。
贞观十四年,幸国学,赐学官生帛有差。
《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四年二月丁丑,观释奠于国学,赐学官高第生帛。
《旧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四年二月,幸国子学,国子祭酒以下及学生高第精勤者加一级,赐帛有差。
高宗永徽元年六月,诏补授儒官,简试学生。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永徽元年六月,诏曰:昔勋华肇政,仁义居先。殷周创基教学成本。朕嗣立鸿基,裁成丕绪,如临于海,罔知攸济思得学徒。用康庶绩而顷岁所敦先。诸圣教青襟,方领未达。至怀唯欲思辕固以加班想高堂以受秩。斯文寥落去之弥远,深加发虑。称朕意焉,儒官员缺即,宜补授其馆。博士助教节级赐物三馆,学士有业科高第。景行淳良者,所司简试具以名闻。
永徽二年,诏详定辟雍制度不果行。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永徽二年七月二日,诏议立明堂,令详定辟雍制度。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有司奏辟雍案大戴礼,无水广内经之数。蔡邕云:水广二十四丈,四周于外。三辅黄图云:水广四周,与邕不异。仍云水外周堤。东京赋,造舟为梁,礼记明堂阴阳录,水左旋以象天。今请减为二十四步,造舟为梁。其外周以圆堤,并取阴阳水行左旋之制,后以制度未定而止。
显庆元年,置崇文馆生及算学。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崇文馆。显庆元年,置学生二十人。 又按《志》:唐废算学,显庆元年复置。
《旧唐书·高宗本纪》:显庆元年十二月乙酉,置算学。显庆三年,废律学、书学、算学。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显庆三年,律学废,以博士以下隶大理寺;书学废,以博士以下隶秘书省。算学废,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
《旧唐书·高宗本纪》:三年九月,废书、算、律学。
龙朔二年,东都置学复书、律、算三学。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高宗本纪》:龙朔二年春正月,东都初置国子监,并加学生等员,均分于两都教授。五月乙巳,复置律、书、算三学。 按《礼仪志》:龙朔二年,东都置国子监丞、主簿、录事各一员,四门助教博士、四门生三百员,四门俊士二百员。二月,复置律及书、算学。置弘文馆于上台,生徒三十人。置崇文馆于东宫,生徒二十人。
〈注〉皆以皇族缌麻以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散官一品、中书门下平章事、六尚书,功臣身食实封者,京官职事正三品、供奉官三品子孙,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子孙,为之并尚书省补。

龙朔三年,以书、算、律学分隶各署。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龙朔二年,东都置国子监,明年以书学隶兰台,算学隶秘阁,律学隶详刑。
《旧唐书·礼仪志》:三年,以书隶兰台,算隶秘阁局,律隶详刑寺。
咸亨元年,诏营造庙学。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高宗本纪》:咸亨元年五月丙戌,诏曰:诸州县孔子庙堂及学馆有破坏并先来未造者,遂使生徒无肄业之所,先师阙奠祭之仪,久致飘露,深非敬本。宜令所司速事营造。
上元二年,国子监置大成二十人。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上元二年,国子监置大成二十人,取已及第而聪明者为之。试书日诵千言,并日试策,所业十通七,然后补其禄俸,同直官。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之,登第者加一阶放选。其不第则习业如初,三岁而又试,三试而不中第,从常调。
中宗嗣圣元年,〈即武后光宅元年 〉陈子昂疏请冑子入学肄业。
《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陈子昂,梓州人。则天光宅元年,昂上疏曰:臣窃犹有私恨者,惟陛下之欲兴崇大化,而不知国家太学之废积岁月久矣。学堂荒秽略无人踪,《诗》《书》《礼》《乐》罕闻习者。陛下明诏尚未及之愚臣所以私恨也。臣闻天子立太学所以聚天下贤英为政教之首,君臣上下之礼。于是兴焉。揖让尊俎之节于此生焉。是以天子得贤臣由此也。今则荒废失之于本,而求之于末。岂可得哉。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隳。奈何天子之政,而轻礼乐哉。陛下何不诏天下冑子,使归太学而习业乎。斯亦国家之大务也。
嗣圣十五年,〈即武后圣历二年 〉凤阁舍人韦嗣立,疏请追集三馆生徒。
《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韦思谦传》:思谦子嗣立。迁凤阁舍人。时学校颓废,嗣立上疏谏曰:臣闻古先哲王立学官,掌教国子以六德、六行、六艺,三教备而人道毕矣。《礼记》曰:化民成俗,必由学乎。学之于人,其用盖博。故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王之诸子、卿大夫士之子及国之俊选皆造焉。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是以教洽而化流,行成而不悖。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不须学而成者也。国家自永淳以来,二十馀载,国学废散,胄子衰缺,时轻儒学之官,莫存章句之选。贵门后进,竞以侥倖升班;寒族常流,复因凌替弛业。考试之际,秀茂罕登,驱之临人,何以从政。又垂拱之后,文明在辰,盛典鸿休,日书月至,因籍际会,入仕尤多。陛下诚能下明制,发德音,广开庠序,大敦学校,三馆生徒,即令追集。王公已下子弟,不容别求仕进,皆入国学,服膺训典。崇饰馆庙,尊尚儒师,盛陈奠菜之仪,宏敷讲说之会,使士庶观听,有所发扬,弘奖道德,于是乎在。则四海之内,靡然向风,延颈举足,咸知所向矣。 按《儒学传序》:则天称制,以权道临下,不吝官爵,取悦当时。其国子祭酒,多扰诸王及驸马都尉,准贞观旧事。祭酒孔颖达等赴上日,皆讲《五经》题。至是,诸王与驸马赴上,惟判祥瑞按三道而已。至于博士、助教,唯有学官之名,多非儒雅之实。是时复将亲祠明堂及南郊,又拜洛,封嵩岳,将取弘文国子生充斋郎行事,皆令出身放选,前后不可胜数。因是生徒不复以经学为意,唯苟希侥倖。二十年间,学校顿时隳废矣。
神龙元年,诏宗室入国子监,三卫及番王可汗子孙,愿入学者,皆附国子学。
《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武后之乱,改易旧制颇多。中宗反正,诏宗室三等以下、五等以上未出身,愿宿卫及任国子生,听之。其家居业成而堪贡者,宗正寺试,送监举如常法。三卫番下日,愿入学者,听附国子学、太学及律馆习业。番王及可汗子孙愿入学者,附国子学读书。
神龙二年,定学生脩脯考取之制。
《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神龙二年,敕学生在学各以长幼为序,初入学皆行束脩之礼,礼于师。国子太学各绢三匹,四门学绢二匹。俊士及律书算学州县各绢一匹。皆有酒脯其束脩三分。入博士二分。助教又每言国子监,所管学生。国子监试州县学生。当州试并选艺业优长者,为试官监试。按《容斋续笔》:唐六典国子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壶,脩一案为束。脩之礼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皆如国子之法。其习经有暇者,命习隶书并《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每旬前三日,则试其所习业乃知。唐世士人多攻书,在六馆时,以为常习其《说文》《字林》《苍雅》诸书,亦欲责以结字合于古义,不特铨选之时。方取楷法遒美者也。束脩之礼,乃于此见之开元。礼载皇子束脩束帛一篚五匹,酒一壶二斗,脩一案三脡。皇子服学生之服。至学门外,陈三物于西南。少进曰:某方受业于先生,敢请见执篚者以篚授皇子。皇子跪奠篚再拜博士,答再拜,皇子还避。遂进跪取篚,博士受币。皇子拜讫乃出其仪,如此州县学生亦然。
睿宗景云元年,诏州县学劝导礼让。
《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景云元年七月,制曰:朕克缵丕业肇应景命宪章。昔典钦若前王永言,政途庶几沿革。犹恐学校多阙贤俊罕,登庠序者,风化之本,人伦之先,宜令州县劝导。令知礼让。
元宗开元二年,诏天下有堪师授者,所在具以名闻。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二年四月,诏曰:古之学士始入小学。见小节入大学,见大节
知父子长幼之序,君臣上下之位。然后师逸功倍化人成俗,莫不由之子不云。乎远而有光者饰也。近而逾明者,学也。故道行于上禄在其中。所谓贵于速成,不唯于迟达。自顷州里所荐公卿之绪,门人众矣。孰嗣子音国冑颙然,未臻吾道至使钻仰之道。寂寥厥风贵于责,实务欲求仕将去圣滋远,尚沿浇薄为敦。儒未弘不行劝沮,朕承百王之末,居四海之尊,惟怀永图思革前弊,何以发后生之智。虑垂先王之法则。朕甚惧之敢忘,于是天下有业擅专门,学优重席堪师授者,所在具以名闻。自今以后,贡举人等宜加勖勉,须获实才。如有义疏未详习读,未遍辄充举。送以希侥倖所,由官并依宪典问,拟有司更申明条例。称朕意焉。
《旧唐书·儒学传序》:元宗在东宫,亲幸太学,大开讲论,学官生徒,各赐束帛。及即位,数诏州县及百官荐举经通之士。又置集贤院,招集学者校选,募儒士及博涉著实之流。
开元七年,诏州县学通一经有文辞、史学者,入四门学为俊士。诸州贡举不第,愿入者听。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七年,令弘文、崇文、国子生季一朝参。及注《老子道德经》成,诏天下家藏其书。又敕州县学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子若庶人二十一以下通一经及未通经而聪悟有文辞、史学者,入四门学为俊士。即诸州贡举省试不第,愿入学者亦听。
《旧唐书·礼仪志》:开元七年十月戊寅,皇太子诣国学行齿冑之礼。
开元八年,司业李元瓘,请学生兼习《周礼》《仪礼》《公谷》《四经》从之。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通志》:开元八年七月,国子司业李元瓘。上言:《三礼》《三传》《毛诗》《尚书》《周易》等并圣贤微旨。生人教业必事资经远则斯道不坠。今明经所习务在出身,咸以礼记文少。人皆竞读《周礼》经邦之轨。则礼仪庄敬之楷模。《公羊谷梁》历代崇习。今两监及州县以独学,无友四经。殆绝事资训诱,不可因循其学生。请停各量配作业并贡人。参试之日习《周礼》《仪礼》《公羊谷梁》并请帖十通五,许其入第。以此开劝即望四海均习九经,该备从之。
开元十七年,祭酒杨玚言:学徒擢用甚少,非设学意。帝然之。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杨玚为国子祭酒。开元十七年三月,上言曰:太学者,教人务礼乐敦诗书也。古制卿大夫子弟及诸侯岁贡。小学之异者咸造焉。故曰: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班以品类分,以师长三德,以训之四教,以睦之人。既知劝且务通经学,成业著然后爵命加焉。以之效职,则知礼节以之莅人。使识廉让则棫朴之咏兴也。伏闻承前之例,监司每年应举者,尝有千数。简试取其尤精,上者不过二三百人。省司重试但经明行修,即与擢第不限其数。自数年以来,省司定限天下明经进士及第。每年不过百人两监,惟得一二十人。若尝以此数而取。臣恐三千学徒虚费官廪。两监博士滥靡天禄,臣窃见流外入仕,诸色出身。每岁尚二千馀人。方于明经进士多十馀倍。自然服勤道业之士,不及胥吏浮虚之徒。以其效官岂识《礼义》。国家大启庠序,广置教道。厚之以政始,训之以士先,岂徒然哉。将有以也。陛下设学校,务以劝进之有司为限。约务以黜退之。臣之微诚实所未晓。臣伏见承前以来制举遁迹丘园孝悌力田者,或试时务策一道,或通一经粗明文义,即放出身亦有与官者。此国家恐其遗才至于明经进,士服道日久,请益无倦经策。既广文辞极难监司课试。十已退其八九,考功及第十又不收其一二。若长以为限,恐儒风渐坠,小道将兴。若以出身人多,应须诸色都减,岂在独抑明经进士也。元宗甚然之。
开元二十年,天下置崇元学官生。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开元二十年正月己丑,诏两京及诸州各置元元皇帝庙一所,并置崇元学。其生徒令习《道德经》《庄子》《列子》《文子》等,每年准明经例举送。两京崇元学各置博士、助教,又置学生一百员。
开元二十一年,敕州县学生简充四门生,及下第人入学之制。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开元二十一年,敕诸州县学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九品子若庶人并年二十以下通一经以上及未通经精神聪悟有文词、史学者。每年铨量举送所司,简试听入四门。学充俊士。即诸州人省试不第,情愿入学者听。国子监所管学生尚书省补。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诸州县学生习正业之外,仍兼习吉凶礼,公私有礼事处令示,仪式馀皆不得,辄使诸百姓任立私学,其欲寄州县受业者,亦听。
开元二十二年,复诏监生赴学。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二年四月,诏曰:风化之本,其在庠序。去秋不熟生徒、暂令就舍,讲习之地。安可久闲其两监生。在外者,即宜赴学。开元二十六年,诏置乡学,令乡贡谒先师于学宫。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元宗本纪》:二十六年春正月,诸乡贡每年令就国子监谒先师。 按《礼仪志》:开元二十六年正月,敕:诸州乡贡见讫,令引就国子监谒先师,学官为之开讲,质问疑义,有司设食。弘文、崇文两馆学生及监内得举人,亦听预焉。按《通志》:二十六年正月赦文。天下州县,每一乡之内里别各置一学,仍择师资令其教授。
开元二十九年,始置崇元学。
《唐书·元宗本纪》:二十九年五月庚戌,求明《道德经》《庄》《列》《文子》者。 按《选举志》:二十九年,始置崇元学,习《老子》《庄子》《文子》《列子》。其生,京、都各百人,诸州无常员。官秩、荫第同国子。〈按崇元学,据《旧唐书·礼仪志》载在开元二十年,兹并存之,以待
考正。
〉天宝元年,诏生徒除问难经典之外,不得辄请。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元年七月,诏曰:古之教人盖有彝训。必在勤学使知其方,故每月释菜之时,尝开讲座用以发明圣旨,启迪生徒。待问者应而不穷,怀疑者质而无惑。弘益之致不其然欤。或有凡流矜于小辨。初虽论难终杂,诙谐出言不经,积习成弊。自今以后除问难经典之外,不得辄请。宜令本司长官严加禁止,仍委御史纠察。
天宝九载,置广文馆于国学。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天宝九载,置广文馆于国学,以领生徒为进士者。举人旧重两监,后世禄者以京兆、同、华为荣,而不入学。 按《百官志》:天宝九载,置广文馆,有知进士助教,后罢知进士名。按《郑虔传》:虔,郑州荥阳人。元宗爱其才,欲置左右,以不事事,更为置广文馆,以虔为博士。虔闻命,不知广文曹司何在,诉宰相,宰相曰:上增国学,置广文馆,以居贤者,令后世言广文博士自君始,不亦美乎。虔乃就职。久之,雨坏庑舍,有司不复修完,寓治国子馆,自是遂废。
《旧唐书·礼仪志》:九载七月,国子监置广文馆,知进士业,博士、助教各一人,秩同大学士。 按《职官志》:广文馆博士二人。天宝九载置,试附监进修士业者。置助教一人,至德后废。
天宝十二载,敕罢乡贡,举人不由国子及郡、县学者,勿举送。是岁,道举停《老子》,加《周易》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云云。
《旧唐书·礼仪志》:十二载七月,诏天下举人不得充乡贡,皆补学生。四门俊士停。
天宝十四载,复乡贡。又以暑月敕诸生暂还乡肄业,定弘文馆生试法。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十四载,复乡贡。
《册府元龟》:十四载四月,敕国子监诸生等既非

举时又属暑月,在馆学恐渐炎蒸。其有欲归私第及还乡贯习读者,并听。仍委本司长官具名申牒,所由任至举时赴监。东京监亦准此。又弘文馆学生。自今以后宜依国子监,学生例帖试明经进士帖经并减半。杂文及策皆须粗通,仍永为常式。
天宝十五载,上都失守,废两京馆,学生徒廪饲之制。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旧例,两京国子监生二千馀人,弘文馆、崇文馆、崇元馆学生,皆廪饲之。十五载,上都失守,此事废绝。
肃宗乾元元年,诏定国子生试法,罢遣州县学生。
《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乾元元年,以兵革未息,又诏罢州县学生,以俟丰岁。
《册府元龟》:肃宗乾元元年四月,诏曰:国子监学生明经法帖,策口试各十。并通四已上进士,通三与及第州县学生,放归营农,待贼平之后,任依常式。
代宗广德元年,议于十道各设太学,遣博士兼领郡官,以教生徒。诏与明经进士并行之定,两馆试法。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宝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上疏言:进士科起于隋大业中,是时犹试策。高宗朝,刘思立加进士杂文,明经填帖,故为进士者皆诵当代之文,而不通经史,明经者但记帖括。又投牒自举,非古先哲王侧席待贤之道。请依古察孝廉,其乡闾孝友、信义、廉耻而通经者,县荐之州,州试其所通之学,送于省。自县至省,皆勿自投牒,其到状、保辨、识牒皆停。而所习经,取大义,听通诸经之学。每问经十条,对策三道,皆通,为上第,吏部官之;经义通八,策通二,为中第,与出身;下第,罢归。《论语》《孝经》《孟子》兼为一经,其明经、进士及道举并停。诏给事中李栖筠、李廙、尚书左丞贾至、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严武议。栖筠等议曰:夏之政忠,商之政敬,周之政文,然则文与忠敬皆统六行。且谥号述行,莫美于文,文兴则忠敬存焉。故前代以文取士,本文行也,由辞观行,则及辞焉。宣父称颜子不迁怒,不贰过,谓之好学。今试学者以帖字为精通,不穷旨义,岂能知迁怒、贰过之道乎。考文者以声病为是非,岂能知移风易俗化天下乎。是以上失其源,下袭其流,先王之道莫能行也。夫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乱臣贼子由是生焉。今取士试之小道,而不以远大,是犹以蜗蚓之饵垂海,而望吞舟之鱼,不亦难乎。所以食垂饵者皆小鱼,就科目者皆小艺。且夏有天下四百载,禹之道丧而商始兴;商有天下六百祀,汤之法弃而周始兴;周有天下八百年,文、武之政废而秦始并焉。三代之选士任贤,皆考实行,是以风俗淳一,运祚长远。汉兴,监其然,尊儒术,尚名节,虽近戚窃位,强臣擅权,弱主外立,母后专政,而亦能终彼四百,岂非学行之效邪。魏、晋以来,专尚浮侈,德义不修,故子孙速颠,享国不永也。今绾所请,实为正论。然自晋室之乱,南北分裂,人多侨处,必欲复古乡举里选,窃恐未尽。请兼广学校,以明训诱。虽京师州县皆有小学,兵革之后,生徒流离,儒臣、师氏,禄廪无向。请增博士员,厚其廪稍,选通儒硕生,间居其职。十道大郡,置太学馆,遣博士出外,兼领郡官,以教生徒。保桑梓者,乡里举焉;在流寓者,庠序推焉。朝而行之,夕见其利。而大臣以为举人循习,难于速变,请自来岁始。帝以问翰林学士,对曰:举进士久矣,废之恐失其业。乃诏明经、进士与孝廉兼行。按《册府元龟》:广德元年七月,敕弘文崇文,两馆生皆以资荫补充。所习经业务须精熟,楷书字体皆得正样,通七者与出身,不通者罢之。
广德二年,诏太学在馆习业者,度支给厨米。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广德二年,诏曰:古者设太学,教冑子,虽年谷不登,兵革或动,而俎豆之事不废。顷年戎车屡驾,诸生辍讲,宜追学生在馆习业,度支给厨米。
《玉海》:广德二年七月丙午,敕集贤学士精选,太学诸生在馆习业。
大历元年,敕朝臣及诸道使臣子弟愿入学者,补国子生。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萧昕传》:昕,为祭酒。建请崇太学以植教本。
《旧唐书·礼仪志》:自至德后,兵革未息,国学生不能廪食,生徒尽散,堂墉颓坏,常借兵健居止。至永泰二年〈是年十一月改元大历 〉正月,国子祭酒萧昕上言:崇儒尚学,以正风教,乃王化之本也。其月二十九日,敕曰:理道同归,师氏为上,化人成俗,必务于学。俊造之士,皆从此徒,国之贵游,罔不受业。修文行忠信之教,崇祗庸孝友之德,尽其师道,乃谓成人。兼复扬于王庭,考以政事,徵之以礼,任之以官。寘于周行,莫匪邦彦,乐得贤也,其在兹乎。朕志求理体,尤重儒术,先王大教,敢不底行。顷以多难,急于经略,太学空设,诸生盖寡。弦诵之地,寂寥无声,函丈之间,殆将不扫。上庠及此,甚用悯焉。今宇县敉宁,文武兼备,将投戈而讲艺,方释菜而行礼。四科咸进,六艺复兴,神人以和,风化浸美。日用此道,将无间然。其诸道节度、观察、都防禦使等,朕之腹心,久镇方面。眷其子弟,各奉义方,修德立身,事资括羽。恐干戈之后,学校尚微,僻居远方,无所咨禀。山东寡学,质疑必就于马融;关西盛名,尊儒乃称于杨震。负经来学,当集京师。并宰相、朝官及神策六军军将子弟欲习业者,自今已后,并令补国子生。欲其业重籯金,器成琢玉,日新厥德,代不乏贤。其中身虽有官,欲附学读书者,亦听。其学官,委中书、门下即简择行业堪为师范者充。学生员数多少,所集经业,考试等第,并所供粮料,及学馆破坏,要量事修理,各委本司作条件闻奏。务须详悉,称朕意焉。及二月朔上丁释奠,萧昕又奏:诸宰相元载、杜鸿渐、李抱玉及常参官、六军军将就国子学听讲论,赐钱五百贯。令京兆尹𥟖干造食。集诸儒、道、僧,质问竟日。此礼久废,一朝能举。八月,国子学成祠堂、讲堂、六馆院及官吏所居;厅宇,用钱四万贯,拆曲江亭子瓦木助之。四日,释奠,宰相、常参官、军将尽会于讲堂,京兆府置食,讲论。军容使鱼朝恩说《易》,又于论堂画《周易》镜图。其时军容使鱼朝恩知监事,庙庭乃具宫悬之乐于讲堂前,又有教坊乐府杂伎,竟日而罢。二十五日,诏朝恩判国子监事。朝恩辞以中官不合知南衙曹务。元载奏状。又敕云:朝恩既辞不止,但任知学生粮料。是日,宰相军将已下子弟三百馀人,皆衣紫衣,充学生房,设食于廊下。贷钱一万贯,五分收钱,以供监官学生之费。俄又请青苗头取一百文资课以供费。
大历五年八月,归崇敬请改正学校官名不果行。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归崇敬传》:崇敬,授国子司业、兼集贤学士。皇太子欲临国学行齿胄礼,崇敬以学与官名不正,乃建议:古天子学曰辟雍。以制言之,壅水环缭如璧然;以谊言之,以礼乐明和天下云尔。在《礼》为泽宫,故前世或曰璧池,或曰璧沼,亦言学省。汉光武立明堂、辟雍、灵台,号三雍宫。晋武帝临辟雍,行乡饮酒礼,别立国子学,以殊士庶。永嘉南迁,唯有国子学。隋大业中,更名国子监。今声明之盛,辟雍独阙,请以国子监为辟雍省。祭酒、司业之名,非学官所宜。业者,栒簴大板,今学不教乐,于义无当。请以祭酒为太师氏,位三品;司业为左师、右师,位四品。近世明经,不课其义,先取帖经,颛门废业,传受义绝。请以《礼记》《左氏春秋》为大经,《周官》《仪礼》《毛诗》为中经,《尚书》《周易》为小经,各置博士一员。《公羊》《谷梁春秋》共准一中经,通置博士一员。博士兼通《孝经》《论语》,依章疏讲解。德行纯洁、文词雅正、形容庄重可为师表者,委四品以上各举所知,在外给传,七十者安车蒲轮敦遣。国子、太学、四门三馆,各立五经博士,品秩、生徒有差。旧博士、助教、直讲、经直、律馆、算馆助教,请皆罢。教授法。学生谒师,贽用腶脩一束、酒一壶、衫布一裁,色如师所服。师出中门,延入与坐,割脩𣂏酒,三爵止。乃发箧出经,抠衣前请,师为说经大略,然后就室,朝晡请益。师二时堂上训授道义,示以文行忠信、孝悌睦友。旬省、月试、时考、岁贡,视生徒及第多少为博士考课上下。有不率教者,槚楚之,国子移礼部,为太学生;太学又不变,徙之四门;四门不变,徙本州之学;复不变,繇役如初,终身不齿。虽率教,九年学不成者,亦归之本州。礼部考试法。请罢帖经,于所习经问大义二十而得十八,《论语》《孝经》十得八,为通;策三道,以本经对,通二为及第。其孝行闻乡里者,举解具言,试日义阙一二,许兼收焉。天下乡贡如之。习业考试,并以明经为名,得第授官,与进士同。有诏尚书省集百官议。皆以习俗久,制度难分明,省禁非外司所宜名,《周官》世职者称氏,国学非世官,不得名辟雍省、太师氏。大抵惮改作,故无施行者。〈按《玉海》:作大历五年八月奏。〉大历十四年,改州府学官号。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历十四年十二月五日,诏诸州府学博士改为文学位,参军上。
德宗贞元三年,宇文炫请立乡学,不报。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贞元三年正月,右补阙宇文炫,请立乡学,不报。
贞元六年,诏严补两馆生员阙之例。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贞元六年,时弘文、崇文生未补者,务取阙员以补,速于登第,而用荫乖实,至有假市门资、变易昭穆及假人试艺者。乃诏宜据式考试,假代者论如法。
宪宗元和元年正月,诏取有德望学识者,教诸馆学生。四月,祭酒冯伉,请严学规从之。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元和元年正月丁卯,诏国子监祭酒,司业及学官并先取朝廷有德望学识者,充东都国子监。诸馆共置学生百员。又冯伉为国子祭酒。元年四月,伉奏应解补学生等,国家崇儒本于劝学,既居庠序宜在交修。其有艺业不勤,游处非类,樗蒱陆博,酗酒喧争,凌慢有司,不修法度,有一于此,并请解退。又有文章帖,义不及格,限频经五年。不堪申送者,亦请解退。其礼部所补学生到日,亦请准格帖。试然后给厨。后每月一度试经。年等第不进者,停厨。庶以止奸示以激。劝又准格九年不及第者,即出监。访闻比来多改名却入起。今以后如有此类,请送法司准式科处,敕旨从之。
元和二年,定诸学馆生员数及试法。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元和二年,置东都监生一百员。然自天宝后,学校益废,生徒流散。永泰中,虽置西监生,而馆无定员。于是始定生员:西京国子馆生八十人,太学七十人,四门三百人,广文六十人,律馆二十人,书、算馆各十人;东都国子馆十人,太学十五人,四门五十人,广文十人,律馆十人,书馆三人,算馆二人而己。明经停口义,复试墨义十条。五经取通五,明经通六。其尝坐法及为州县小吏,虽艺文可采,勿举。
《册府元龟》:元和二年八月,国子监奏准。敕今月二十四日,诸州府乡贡明经进士见访。宜令就国学官讲论质定疑义仍令百僚观礼者,伏恐学官职位稍卑,未足饰扬盛事。伏请选择常参,官有儒学者,三两人与学。官有儒学者,庶圣朝盛典,辉映古今。于是命兵部郎中蒋武,考功员外郎刘伯刍。著作郎李蕃、太常博士朱颖,郯王府咨议章庭规,同赴国子监讲论。是年十二月,国子监奏两京诸馆学生总六百五十员。请每馆定额。如后两监学生总五百五十员。国子馆八十员,太学馆七十员,四门馆三百员,广文馆六十员,律馆二十员,书馆十员,算馆十员。又奏伏见天宝以前,监馆学生其数至多,并有员额。至永泰后西监置五百五十员。东监近置一百员。未定每馆员额。今谨具定额,如后请下礼部准额,补置敕旨依奏。按《韩愈本集》:请复国子监生徒,疏国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趋竞未复本原至使公卿子弟耻,游太学工商。凡冗或处上庠,今圣道大明儒风,复振恐须革,正以赞鸿猷。今请国子馆并依六典,其太学馆量许取无资荫有才业人充如有资荫不补学生。应举者,请礼部不在收试,限请牒送法司科罪缘。今年举期已近,伏请去上都五百里内,特赐非时收补。其五百里外,且任乡贡。至来年春一时收补。其厨粮度支先给二百七十四人。今请准新补人数量加支给。又论新注学官牒,准今年赦文委国子祭酒,选择有经艺堪训导生徒者,以充学官。近年吏部所注多循资叙不考艺能,至令生徒不自勤励。伏请非专通经传博涉坟史,及进士五经诸色登科人不以比拟,其新授官上日必加研试,然后放上以副圣朝崇儒尚学之意。元和十三年,判祭酒事郑馀庆,请捐俸修学。从之。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郑馀庆传》:馀庆,判国子监事。建言:兵兴以来,学校废,诸生离散。今天下承平,臣愿率文吏月俸百取一,以资完葺。诏可。
元和十四年,判祭酒事郑馀庆,又请抽料钱以修学从之。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先是十三年,馀庆请捐俸修广两京国子监。时论美之十四年十二月,馀庆又奏请京,见任文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及外使兼京正员官者,每月所请料钱,请率计每贯抽一十文以充国子监。修造先师庙及诸室宇缮壁。经公廨杂用之馀,益充本钱。诸色随便宜处置。臣以为历事文吏,无非孔徒所取至微足,以资学教化之根本,人伦之纪纲。陛下文德武功,勘乱除暴事超历代,道冠百王。国学毁坏荒芜,盖以兵戎日久而葺修未暇也。今寇虽涤荡天下,砥平爰俾耆,臣叨领儒职。臣兢于受命敢不肃恭。伏念旬时,莫过于此。伏望天恩便赐允许,仍令户部每月据数,并以实钱付国子监。其东都留司京官,亦准数率钱便充东都国子监。修理制可。
穆宗长庆二年,祭酒韦乾度请四馆待补学生先干监司,陈状考试,从之。
《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韦乾度为国子祭酒。穆宗长庆二年闰十月,奏当监四馆学生每年有及第阙员。其四方有请补学生人,并不曾先于监司,陈状便自投名礼部。计会补署监司,因循日久,官吏改简举。但准礼部开牒收管,有乖太学引进之路。臣既沗守官。请起今已后,应四馆有阙。其每年请补学生者,须先经监司陈状。称请替某人阙监司则先考试通毕,然后具姓名申礼部。仍称堪充学生如无监司解申请,不在收管之限。旧例每给付厨房动多喧竞,请起今以后,当监进士明经等待补署毕,关牒到监司则重考试。其进士等若重试及格,当日便给厨房。其明经等考试及格,后待经监司解送则给厨房。庶息喧争当监、四馆、学生有及第出监者,便将本住房转与亲。故其合得房学生则无房可给。请起今以后学生有及第出监者,仰馆子先通状纳房,待有新补学生。公试毕后便给令居住,当监承前并无专知馆博士。请起今以后每馆众定一人知馆事,如生徒无故喧竞者,仰馆子与业长通状。领过知馆博士,则准监司条流处分。其中事有过误,众可容恕,监司自议科决。如有悖慢师长,彊暴斗打,请牒府县锢身递,送乡贯敕旨宜依。
敬宗宝历元年,制天下能通一经者,具以名闻,刺史县令于各州县招延儒学。
《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敬宗宝历元年,制曰:天下诸色人等能精通一经,堪为师法者。委国子祭酒,访择具名闻天下州县,各委刺史、县令招延儒学,明加训诲。
文宗太和二年七月,立露门学置生七十二人。
《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太和二年七月,立露门学,置生七十二人。时辛公义为太学生。帝召入露门学,令受道义。每月集御前令与大儒讲论数被嗟。异时辈慕之。
太和五年,祭酒裴通请按六典试士,从之。
《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太和五年十二月,国子祭酒裴通奏,当司所授丞簿及诸博士助教直讲等,谨按六典云丞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司业、祭酒试之明经,帖经口试策经,义进士帖一中经试杂文策,时务徵事注云其试法皆依考功。口试明经帖限通八以上。明法明算皆通九以上。主簿掌印勾简。凡学生有不率教者,则举而免之。其频三年下第,九年在学无成者,亦如之。注云假如违程限及作乐杂戏者,同准弹琴习射不禁。诸博士助教皆分经教授,学者每授一经必令终讲所讲。永终不得改。业诸博士助教皆云,诸学生读经文通熟,然后授文讲义。每旬放一日休假,前一日博士考试。其试读书每千言内试一帖,帖三言讲义者,每二千言内问大义一条,总试三条,通二为及第。通一及全不通者,斟量决罚。谨具当司官吏及学生,令典条件,如前伏望敕下有司,允臣所奏敕旨宜依。
太和七年,诏不入国学者,不许应明经进士举,置五经博士。
《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太和七年八月,制曰:汉代用人皆由儒术。故能风俗深厚,教化兴行。近日苟尚浮华,莫修经术。乡举里选不可复行。然务实抑华必有良术。既当甚弊,思其改张。今寰宇乂宁干戈已戢。皇太子方从师傅受《六经》,一二年之后,当令齿冑国庠,以兴坠典。宜令国子监于诸道搜访名儒,置五经博士各一人。
武宗会昌五年,制公卿以下子弟及畿内士人,寄客
者,并隶名太学外,州随所在官学隶名。
《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会昌五年正月制,公卿百官子弟,及京畿之士,业明经进士者,隶名太学,外郡寓学者,隶所在官学。
懿宗咸通 年,刘允章奏请群臣输光学钱以修学。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刘允章传》:咸通中允章为礼部侍郎。改国子祭酒。建言:群臣输光学钱治庠
序,宰相五万,节度使四万,刺史万。诏可。
昭宗大顺元年二月,诏诸道观察使及文吏人等助修学校。
《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顺元年二月,诏曰:有国之规,无先学校理官之要。莫尚儒宗故前王设塾庠,陈齿胄所以敷扬至道弘阐大猷者也。国学自朝廷丧乱以来,栋宇摧残之后,岁月斯久榛芜可知。宜令诸道观察使刺史,与宾幕州县文吏等,同于俸料内量力分抽以助修葺。孔纬为相兼国子祭酒,昭宗大顺元年二月,纬奏文宣王祠庙经兵火焚毁,有司释奠无所,请内外文臣各于本官料钱上每一缗抽十文,助修国学,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