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十九卷目錄
賦役部彙考九
唐四〈開成五則 武宗會昌五則 宣帝大中八則 懿宗咸通十則 僖宗乾符二則 廣明一則 光啟一則 昭宗景福一則 乾寧一則 光化一則 昭宣帝天祐一則〉
後梁〈太祖開平一則 乾化一則 末帝貞明一則 龍德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四則 明宗天成四則 長興四則 廢帝清泰三則〉
食貨典第一百十九卷
賦役部彙考九
唐四
公元836年
開成元年正月辛丑,大赦,改元。免太和五年以前逋負、京畿今歲稅。
按《唐書·文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本紀》:開成元年春正月乙巳,御紫宸殿,宰臣李石奏曰:陛下改元御殿,人情大悅,全放京兆一年租賦,又停四節進奉,恩澤所該,實當要切。帝曰:朕務行其實,不欲崇長空文。石曰:赦書須內留一本,陛下時看之。又十道黜陟使發日,更付與公事根本,令向外與長吏詳擇施行,方盡利害之要。閏五月己丑,湖南觀察使盧周仁進羨餘錢二萬貫、雜物八萬段;不受,還之,使貸貧下戶征稅。秋七月丙申,湖南觀察使盧周仁進羨餘錢一十萬貫,御史中丞歸融彈其違制進奉,詔以周仁所進錢於河陰院收貯。
按《冊府元龜》:元年正月一日,御宣政殿,朝賀。禮畢,詔其戶部度支鹽鐵,應有諸色,欠負太和五年已前者,並放免。京畿百姓兩稅已降,凡一歲之內徵取者,并百官職田,並全免一年。河中、同州、絳州去年旱歉,賦斂不登,宜特放免開成元年夏青苗錢。四月,詔曰:遠人征賦,每歲徵輸。言念辛苦,暫為蠲免。其安南,今年秋稅,悉放免。委都護田早集百姓曉示。恐軍用闕絕,宜賜錢二萬貫,以嶺南觀察使合送兩稅供錢充。開成二年,王彥威進《供軍圖》,略詔蠲諸州賦稅。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二年春正月庚寅,戶部侍郎、判度支王彥威進所撰《供軍圖》,略序曰至德、乾元之後,迄於貞元、元和之際,天下有觀察者十,節度二十有九,防禦者四,經略者三。掎角之師,犬牙相制,大都通邑,無不有兵,約計中外兵額至八十餘萬。長慶戶口凡三百三十五萬,而兵額又約九十九萬,通計三戶資奉一兵。今計天下租賦,一歲所入,總不過三千五百餘萬,而上供之數三之一焉。三分之中,二給衣賜,自留州留使兵士衣食之外,其餘四十萬眾,仰給度支焉。三月壬申,詔諸州遭水旱處,並蠲租稅。
公元837年
按《冊府元龜》:二年二月敕,諸州府或遇水旱,有欠稅額,合供錢物斛斗,委州縣官長,設法招㩦,及招戶承佃,其錢陸續填納,年終後,具歸復填補錢物數聞奏,并報度支。 又按《冊府元龜》:二年三月壬申,詔:揚州、楚州、浙西管內諸郡,如聞去年稍旱,人罹其災。豈可重困黎元,更加誅斂。爰布蠲除之令,用葉拯物之情。宜委本道觀察使,於兩稅戶內,不支濟者,量議矜減。今年夏稅錢,每貫作分數蠲放,分折速奏。仍於上供及留州使額內,相均落下,務令蘇息。十月,河南府上言,今秋諸縣旱損,并雹降傷稼,請蠲賦稅。從之。十一月甲戌,戶部侍郎李班奏,廬州舒縣太平鄉百姓徐行周,叔姪兄弟五代同居,請免其同籍戶稅。從之。十二月,宣歙觀察使崔鄲奏,溧陽縣百姓陳班,請蠲復賦稅。從之。
公元838年
開成三年,放諸道逋賦。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三年春正月癸未,詔去秋蝗蟲害稼處,放逋賦。
按《冊府元龜》:三年正月,詔:淄、青、兗、海、鄆、曹、濮,去秋蝗蟲害物偏甚,其三道有去年上供錢,及斛㪷在百姓腹內者,並宜放免。今年夏稅上供錢及斛㪷,亦宜全放。六月,諸道征鎮各奏准,詔停進奉以放貧下戶租稅。十一月,以妖星見,降詔:京畿之內,百役繁興。欲其阜安,切在優卹。其今年二月二十五日敕,賑貸諸縣百姓糧種粟八萬四千九百七十八石,如聞數內半是義倉斛㪷,此乃救災之備,豐年自合收填。其餘有戶部管係者,並且停徵,以候來歲。畿內諸縣應有開成元年已前諸色逋欠,並宜放免。仍委度支與府司同檢勘聞奏。如是官吏破用,不在此限。
公元839年
開成四年敕,上供兩稅錢,委嶺南西道觀察使,迴易輕貨,附綱送省。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十二月,邕管經略使唐弘實奏,當管上供兩稅錢一千四百七十三貫文,其見錢請每年附廣州綱送納,敕,宜委嶺南西道觀察使,每年與受領迴易輕貨,附綱送省,其僦運腳錢,仍令數內抽折。
公元840年
開成五年正月,武宗即位。六月丙寅,以河北、河南、淮南、浙東、福建蝗疫州除其徭。
按《唐書·武宗本紀》云云。
武宗會昌 年,籍僧尼為民,其腴田鬻錢送戶部,丁壯者為兩稅。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武宗即位,廢浮屠法,天下毀寺四千六百、招提蘭若四萬,籍僧尼為民二十六萬五千人,奴婢十五萬人,田數千萬頃,大秦穆護、祅二千餘人。上都、東都每街留寺二,每寺僧三十人,諸道留僧以三等,不過二十人。腴田鬻錢送戶部,中下田給寺家奴婢丁壯者為兩稅戶,人十畝。以僧尼既盡,兩京悲田養病坊,給寺田十頃,諸州七頃,主以耆壽。
公元841年
會昌元年敕,州縣所徵斛㪷,依元額為定。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會昌元年正月制曰,租斂有常,王制斯在,徵率無藝,齊民何依,向外諸州府百姓,所種田苗,率稅斛斗,素有定額,如聞近年長吏,不遵條法,分外徵求,致使力農之夫,轉加困弊,亦有每歲差官巡簡,勞擾頗深,自今已後,州縣每年所徵斛斗,一切依元額為定,不得隨年檢責,數外如有陂澤山原,百姓或力,能墾闢耕種,州縣不得輒問所收苗子,五年不在收稅限,五年之外,依例收稅,於一鄉之中,先填貧戶欠闕,如無欠闕,則均減眾戶合徵斛斗,但令不失元額,不得隨田地頃畝加稅,仍委本道觀察使每年秋成之時,具管內墾闢田地頃畝,及合徵上供留州使斛斗數,分折聞奏,數外,有剩納人戶斛斗,刺史以下,并節級重加懲貶,觀察使奏聽進止,仍令出使郎官御史,及度支鹽鐵知院官,訪察聞奏。
公元843年
會昌三年七月庚子,免河東今歲秋稅。九月丁未,以雨霖,理囚,免京兆府秋稅。
按《唐書·武宗本紀》云云。
公元844年
會昌四年,中書奏准科繩虛抬稅物價例,又蠲復澤、潞、太原等州。
按《唐書·武宗本紀》:四年八月戊戌,給復澤、潞、邢、洺、磁五州一歲,免太原、河陽及懷、陝、晉、絳四州秋稅。按《冊府元龜》:四年七月,中書奏,諸道百姓所納二稅,并留州錢帛諸物,多是虛抬價例,其分數並乃不依朝廷須議科繩。當行懲責。敕從之。
公元846年
會昌六年,以旱,免夏稅,宣宗即位,京兆府奏:職田斛㪷,許人戶自納。從之。按《唐書·武宗本紀》:六年二月癸酉,以旱,免夏稅。 按《宣宗本紀》:六年三月甲子,即皇帝位。
按《舊唐書·宣宗本紀》:六年十一月,京兆府奏:京師百司職田斛㪷,請准會昌三年例,許人戶自送納京師,所冀州縣無得欺隱。從之。十二月,刑部尚書、判度支崔元式奏:准七月敕,綾紗絹等次弱疋段,並同禁斷,不得織造。臣欲與鹽鐵戶部三司同條疏,先勘左藏庫,令分析出次弱疋段州府,即牒本道宮搜索狹小機杼,令焚毀。其已納到次弱疋段,具數以聞。從之。按《冊府元龜》:六年二月癸酉,制天下州府耄老惸獨、及殘窮困交、不存濟戶,今年夏稅並放免。
公元848年
宣宗大中二年,詔州縣有水旱處,准敕放免,不得加徵熟田人戶。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大中二年六月己丑,戶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判度支崔龜從奏:應諸司場院官請卻官本錢後,或有欺隱欠負,徵理須足,不得苟從思蕩,以求放免。今後凡隱盜欠負,請如官典犯贓例處分。縱逢恩赦,不在免限。從之。十一月,兵部侍郎、判戶部事魏扶奏:天下州府錢物、斛㪷、文簿,並委錄事參軍專判,仍與長史通判,至交代時具數申奏。如無懸欠,量與減選注擬。
按《冊府元龜》:二年正月制,諸州府縣等稅納,只合先差優長戶車牛,近者多是權要及富豪之家,悉請留縣輸納,致使單貧之人,卻須雇腳般載,從今已後,其留縣並須先饒貧下,不支濟戶,如有違越,節級官吏,重加科殿。四月,敕曰:朕以俗未臻於富庶,念每切於黎元。衣食罕充,旰昃興歎。夫百姓田疇,地有高低,歲有善惡。復有水澇,即低田不稔。稍遇亢旱,即高處無苗。近聞州縣長吏,掩其水旱傷損,務求辦集,唯於熟苗上加徵,將填欠數,致使黎元重困,惠養全乖。自今後,州縣百姓,有遭水旱,苗稼不收處,簡驗不虛,便准前後敕文破免,不得加徵熟田人戶,令本配額外,重出斛斗。
公元849年
大中三年,收復秦州,詔百姓耕墾,五年內不加稅賦,仍免官健差役。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三年八月,鳳翔節度使李玭奏收復秦州。制秦、威、原三州及七關側近,訪聞田土肥沃,水草豐美,如百姓能耕墾種蒔,五年內不加稅賦。五年已後重定戶籍,便任為永業。三州七關鎮守官健。每人給衣糧兩分,一分依常年例支給,一分度支加給,仍二年一替換。其家口委長吏切加安存。官健有莊田戶籍者,仰州縣放免差役。
公元850年
大中四年,詔天下百姓於兩稅外不得更有差率,又蠲度支、鹽鐵、戶部逋負。
按《唐書·宣宗本紀》:四年四月壬申,以雨霖,詔京師、關輔理囚,蠲度支、鹽鐵、戶部逋負。
按《冊府元龜》:四年正月,大赦節文:食力之徒,須令自濟。天下倉場,所納斛斗。如聞廣索耗物,別置一倉。斛斗又隨斗納,耗物率以為常。致疲人轉困,職此之由。自今委長吏,切加提舉,一切依倉部格。如有違犯,專知官停見任,仍殿兩選所由,決脊杖二十,准法處分。所貴利歸農畝,耕者不饑,其天下諸州府百姓,兩稅之外,輒不許更有差率,已頻申敕,尚恐因循,宜委御史臺切加糾察,如有違犯,縣令、錄事、參軍、判官、節級科責長吏,不存勾當,亦委臺司察訪聞奏,其諸道州府應所征兩稅疋段等物,並留使錢物,納疋段等虛實估價,及見錢,從來皆有定額,如聞近日或有虛實於價數內,徵實估物,又其分數,亦不盡依敕條,宜委長吏,切加遵守,苟有違越,必議科繩,本判及專知官當重懲責。
公元851年
大中五年四月辛未,給復靈鹽夏三州、邠寧鄜坊等道三歲。
按《唐書·宣宗本紀》云云。
公元852年
大中六年,敕大將軍鄭光,賜田,依人戶例供稅。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六年二月,右衛大將軍鄭光以賜田請免租稅。宰相魏謨奏曰:鄭光以國舅之親,賜田可也,免稅無以勸蒸民。敕曰:一依人戶例供稅。
公元855年
大中九年,減淮南,上供,蠲逋租,又罷常貢,以代下戶租稅,立差科簿,以均差役。
按《唐書·宣宗本紀》:九年七月,以旱遣使巡撫淮南,減上供饋運,蠲逋租。庚申,罷淮南宣歙浙西冬至、元日常貢,以代下戶租稅。
按《文獻通考》:九年,詔以州縣差役不均,自今每縣據人貧富,及役輕重,作差科簿,送刺史檢署訖,錬於令廳。每有役事,委令據簿輪差。
公元859年
大中十三年正月戊午,大赦,蠲度支、戶部逋負。按《唐書·宣宗本紀》云云。
大中 年,改備邊庫為延資庫。以度支郎中判之,後以歸宰相。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自會昌末,置備邊庫,收度支、戶部、鹽鐵錢物。宣宗更號延資庫。初以度支郎中判之,至是以屬宰相,其任益重。戶部歲送錢帛二十萬,度支鹽鐵送者三十萬,諸道進奉助軍錢皆輸焉。 又按《志》:宣宗既復河、湟,天下兩稅、榷酒茶鹽錢,歲入九百二十二萬緡,歲之常費率少三百餘萬,有司遠取後年乃濟。及群盜起,諸鎮不復上計云。
公元860年
懿宗咸通元年,除舊制勾租法。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咸通元年十二月,制:舊以天下賦租,年終勾並。或刺史入府,或縣令上州。所科群胥,盡出百姓。且官有理所,安可擅離。物犯贓條,何須枉法。從今,委知彈御史出使郎官,凡繫抵違,明具論奏。仍委預為條目,各遣聞知。
公元861年
咸通二年,從李福奏:蠲潁州諸縣租賦。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二年二月,鄭滑節度使、檢校工部尚書李福奏:屬郡潁州去年夏大雨,沈丘、汝陰、潁上等縣平地水深一丈,田稼、屋宇淹沒皆盡,乞蠲租賦。從之。
公元862年
咸通三年十一月丙寅,免徐州秋稅。
按《唐書·懿宗本紀》云云。
公元863年
咸通四年七月辛卯,免安南戶稅、丁錢二歲。
按《唐書·懿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本紀》:四年七月朔,制:安南寇陷之初,流人多寄溪洞。其安南將吏官健走至海門者人數不少,宜令宋式、李良瑍察訪人數,量事救卹。安南管內被蠻賊驅劫處,本戶兩稅、丁錢等量放二年,候收復後別有指揮。
公元864年
咸通五年,依延資庫使夏侯孜請限期填納積欠。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五年秋七月壬子,延資庫使夏侯孜奏:鹽鐵戶部生積欠當使咸通四年已前延資庫錢絹三百六十九萬餘貫匹。內戶部每年合送錢二十六萬四千一百八十貫匹,從大中十二年至咸通四年九月已前,除納外,欠一百五十萬五千七百一十四萬貫匹。當使緣戶部積欠數多,先具申奏,請於諸道州府場監院合納戶部所收八十文除陌錢內,割一十五文,屬當使自收管。敕命雖行,送納稽緩。今得戶部迭稱,所收管除陌錢絹外,更有諸雜物貨,延資庫徵收不便,請起今年合納延資庫錢絹一時便足。其已前積欠,候物力稍充,積漸填納。其所割一十五文錢,即當司仍舊收管。又緣累歲以來,嶺南用兵,多支戶部錢物。當使不欲堅論舊欠,請依戶部商量,合納今年一年額色錢絹須足,明年即依舊制,三月、九月兩限送納畢。其以前積欠,仍令戶部自立填納期限者。敕旨依之。
公元866年
咸通七年,免河南、湖南諸州二稅有差。
按《唐書·懿宗本紀》:七年二月戊申,免河南府、同華陜虢四州一歲稅,湖南及桂邕容三管、岳州夏秋稅之半。十一月辛亥,大赦,免咸通三年以前逋負。
公元867年
咸通八年,延資庫使曹確奏:令合納錢絹,別為綱運送庫,從之。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懿宗時,雲南蠻數內寇,徙兵戍嶺南。淮北大水,征賦不能辦,人人思亂。及龐勛反,附者六七萬。自關東至海大旱,冬蔬皆盡,貧者以蓬子為麵,槐葉為虀。
按《舊唐書·本紀》:八年九月丁酉,延資庫使曹確奏:戶部每年合送當使三月、九月兩限絹二十一萬四千一百匹,錢萬貫,自大中八年已後,至咸通四年,積欠一百五十萬五千七百餘貫匹。前使杜悰申奏,起請咸通五年正月以後,於諸道州府場監院合送戶部八十文除陌錢內,割十五文當使收管,以填積欠。續據戶部牒稱,州府除陌錢有折色零碎,請起咸通五年所合送延資庫錢絹,逐年兩限須足,其除陌十五文,當司仍舊收管。前使夏侯孜具事由申奏,且請依戶部論請期限。其咸通五年錢絹,戶部已送納。自六年至八年,其錢絹依前旋納,又積欠三十六萬五千五百七貫匹者。伏以所置延資庫,初以備邊為名,至大中三年始改今號。若財貨不充,則名額虛設。當制置之時,所令三司逐年分減送當使收管。元敕只有錢數,但令本司減割送庫,不定色目。以此因循,漸隳舊制,年月既久,積欠漸多。既無計以徵收,乃指色以取濟,稍稱備邊名號,得遵元敕指揮。乃割戶部除陌八十文內十五文收管,及戶部請逐年送庫,須且稟從。今既積欠又多,終慮不及期限。臣今酌量諸道州府場監院合送戶部錢絹內分配,令勒留下合送延資庫數目,令本處別為綱運,與戶部綱同送上都,直納延資庫,則戶部免有逋懸,不至累年積欠。從之。十月丙寅,兵部侍郎、判度支崔彥昭奏:當司應收管江、淮諸道州府咸通八年已前兩稅榷酒及支米價,并二十文除陌諸色屬省錢,準舊例逐年商人投狀便換。自南蠻用兵已來,置供軍使,當司在諸州府場監錢,猶有商人便換,齎省司便換文牒至本州府請領,皆被諸州府稱准供軍使指揮占留。以此商人疑惑,乃致當司支用不充。乞下諸道州府場監院依限送納及給還商人,不得託稱占留者。敕旨從之。
公元869年
咸通十年十月戊戌,免徐、宿、濠、泗四州三歲稅役。按《唐書·懿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本紀》:十年九月,徐寇平制。行營人,並免差科色役。應舊軍將軍吏節及所由,既已歸還,征賦先宜蠲免。其徐、宿、濠、泗等州應合徵秋夏兩稅及諸色差科色役,一事已上,宜放十年,已後蠲放三年,待三年後續議條疏處分。
公元872年
咸通十三年,詔逃戶,賦稅差科,不得攤配見在人戶。中書請行黜陟,從之。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十三年六月,中書門下奏:今月十七日,延英面奉聖旨,令誡約天下州府,應有逃亡戶口,其賦稅差科,不得攤配見在人戶上者。伏以諸道州府,或兵戈之後,災沴之餘,戶口逃亡,田疇荒廢,天不敷佑,人多艱危。鄉閭屢困於征徭,帑藏因茲而耗竭,遂使從來經費色額,大半空糸簿書。緩徵斂則闕於供須,促期限則迫於貧苦。言念凋弊,勞乃憂勤,不降明文,孰知聖念。其逃亡戶口賦稅及雜差科等,須有承佃戶人,方可依前應役。如將闕稅課額,攤於見在人戶,則轉成逋債,重困黎元。或富者有連阡之田,貧者無立錐之地,欲令均一,固在公平。若令狡猾之徒,得以昇降由己,望其完葺,不亦難乎。全由長吏竭誠,方使疲甿漸泰。臣等商量,令諸道州府準此條疏,應有逃亡戶口稅賦并雜色差科等,並不得輒更攤配於見存務人戶之上。設法招攜,多方撫御,乘茲豐稔,重獲昭蘇。苟致安寧,自當遷陟,不遵詔令,必舉典刑。從之。
公元873年
咸通十四年七月辛巳,僖宗即位。十二月癸卯,大赦,免水旱州縣租賦。
按《唐書·僖宗本紀》云云。
僖宗乾符年,田令孜,怙權,督賦,公私困竭。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乾符初,大水,山東饑。中官田令孜為神策中軍,怙權用事,督賦益急。王仙芝、黃巢等起,天下遂亂,公私困竭。
公元876年
乾符三年五月庚子,以旱,免浙東西一歲稅。
按《唐書·僖宗本紀》云云。
公元880年
廣明元年正月乙卯,改元。免嶺南、荊湖、河中、河東稅賦十之四。
按《唐書·僖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本紀》:廣明元年春正月,改元。詔東南州府遭賊之處,農桑失業,耕種不時。就中廣州、荊南、湖南,盜賊留駐,人戶逃亡,傷夷最甚,自廣明已前諸色稅賦,宜令十分減四。其河中府、太原府遭賊寇掠處,亦宜準此。
公元885年
光啟元年,郡將分據諸郡,常賦殆絕。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光啟元年三月己巳,御宣政殿,大赦,改元光啟。時李昌符據鳳翔,王重榮據蒲、陝,諸葛爽據河陽、洛陽,孟方立據邢、洺,李克用據太原、上黨,朱全忠據汴、滑,秦宗權據許、蔡,時溥據徐、泗,朱瑄據鄆、齊曹、濮,王敬武據淄、青,高駢據淮南八州,秦彥據宣、歙,劉漢宏據浙東,皆自擅兵賦,迭相吞噬,朝廷不能制。江淮轉運路絕,兩河、江淮賦不上供,但歲將獻奉而已。國命所能制者,河西、山南、劍南、嶺南西道數十州。大約郡將自擅,常賦殆絕。
公元892年
昭宗景福元年八月丙戌,免淮南、浙西、宣州逋負。
按《唐書·昭宗本紀》云云。
公元894年
乾寧元年八月癸巳,減京畿、興元、洋金商州賦役。
按《唐書·昭宗本紀》云云。
公元899年
光化二年正月乙未,給復綿、劍二州二年。
按《唐書·昭宗本紀》云云。
公元905年
昭宣帝天祐二年四月辛亥,給復山陵役者一年。
按《唐書·昭宣帝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天祐二年四月,德音:修奉園陵,役費夫匠車牛,宜令錄奏優復一年。
後梁
公元907年
太祖開平元年,既受唐禪,兩稅之法,咸因唐制。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公元912年
乾化二年五月丁亥,罷役徒。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云云。
公元920年
末帝貞明六年,委租庸使,矜放諸州賦稅。
按《五代史·末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貞明六年四月己亥,詔曰:王者愛育萬方,慈養百姓,恨不驅之以仁壽,撫之以淳和。而炎、黃有戰伐之師,堯、舜有干戈之用,諒不獲已,其猶病諸。然則去害除妖,興兵動眾,殺黑龍而濟中土,刑白馬而誓諸侯,終能永逸暫勞,以至同文共軌,古今無異,方冊具存。朕以眇末之身,託億兆之上,四海未乂,八年於茲,業業兢兢,日慎一日。雖踰山越海,肅慎方來,而召雨徵風,蚩尤尚在。顧茲殘孽,勞我大邦,將士久於戰征,黎庶疲於力役。木牛暫息,則師人有不爨之憂;流馬盡行,則丁壯有無聊之苦。況青春告謝,朱夏已臨,妨我農時,迫我戎事。永言大計,思致小康,宜覃在宥之恩,稍示殷憂之旨。用兵之地,賦役實煩,不有蠲除,何使存濟。除兩京已放免外,應宋、亳、輝、潁、鄆、齊、棣、滑、鄭、濮、沂、密、青、登、萊、淄、陳、許、均、房、襄、鄧、泌、隨、陝、華、雍、晉、絳、懷、汝、商等三十二州,應欠貞明四年已前夏秋兩稅,并鄆、齊、滑、濮、襄、晉、輝等七州,兼欠貞明四年已前營田課利物色等,並委租庸使逐州據其名額外數目矜放。所在官吏,不得淹停制命,徵督下民,致恩澤不及於鄉閭,租稅虛損於帳籍。其有衷私遠年債負,生利過倍,自違格條,所在州縣,不在更與徵理之限。兗州牆內,自張守進違背朝廷,結連蕃寇,久勞攻討,頗困生靈,言念傷殘,尋加給復。
公元921年
龍德元年,放諸色殘欠,及夏秋殘稅。又敕開封三縣,夏稅據見苗輸納。
按《五代史·末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龍德元年五月丙戌,詔應欠貞明三年、四年諸色殘欠,五年、六年夏秋殘稅,並放。七月,以陳州平。敕開封府太康、襄邑、雍丘三縣,遭陳州賊軍奔衝,其夏稅只據見苗輸納。
後唐
公元923年
莊宗同光元年以初即位詔推恩天下除民差役賦稅
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同光元年四月即位詔:應諸道管內,有高年踰百歲者,便與給復,永俾除名。自八十、九十者,與免一子役,州縣不得差徭。其雲、應邊陲山北八軍,易、定、幽、燕邊陲諸縣,自鮮卑入寇,仍歲纏災,睠彼流人,良堪興嘆。或乍來復業,纔擬營農,尚怯侵騷,須加慰卹。其稅率,仍為長吏量與矜減。凡有痡毒孤貧,惸鰥寡,歷代皆缺於教化,自古共切於軫傷。勉致噢咻,遍加惠養。應有欠負,不繫公私,若曾重重出利,累經徵理,填還不迨者,並皆釋放。十月,詔曰:理國之道,莫若安民;勸課之規,宜從薄賦。庶遂息肩之願,冀諧鼓腹之謠。應諸道戶口,並宜罷其差役,各務營農。所係殘欠賦稅,及諸務懸欠積年課利,及公私債負等,其汴州城內,自收復日已前,並不在徵理之限;應天下諸道,自壬午十二月已前,並收。其兵戈蹂躪之地,水旱災沴之鄉,苗稼不登,征賦宜減。應今年經雹、旱所損田苗處,檢覆不虛,據畝壟蠲免兼。北京及河北先為妖祲未平,配買征馬,如有未請官本錢,及買馬不迨者,可並放免。按《文獻通考》:後唐莊宗即位,推恩天下,除百姓田租,放諸場務課利欠負者,而租庸使孔,謙悉違詔督理;更制括田竿尺;盡率州使公廨錢。天下怨苦民多流亡,租稅日少。
公元924年
同光二年,詔簡桑田正稅外,盡除雜稅。復屢敕蠲減租賦。
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二月敕:歷代以後,除桑田正稅外,只有茶鹽銅鐵,出山澤之利,有商稅之名。其餘諸司,並無稅額。偽朝已來,通言雜稅,有形之類,無稅不加。為弊頗深,興怨無已。今則軍需尚重,國力未充,猶且權宜,未能全去。見簡天下,桑田正稅,除三司上供,既能無漏,則四方雜稅,必可盡除。仰所司,速簡勘天下州府戶口正額、墾田實數,待憑條理,以息煩苛。 又按《冊府元龜》:二年二月,詔曰:水旱之鄉,饑寒宜卹。兵戈之地,勞弊堪傷。鄴都及河東,久興師旅,頗困生靈。其近中州縣,又輦運徭役,無時暫息。應北京以北諸州川界,及至新州、幽州鎮定管界,契丹侵掠,井邑凋殘,兼遼州、沁州南界及安義北界,澤州諸縣,河陽向下至鄆、濮、齊棣以來邊河州縣,數年兵革,至甚凋殘。自北並宜倍加撫安,召令復業,應人戶所輪稅租,特與蠲減,已從別敕處分。兼諸道州縣,有經雹水旱之處,所損田苗,納稅不迨,懸欠處,仰仔細檢詳。如不虛妄,特與蠲放。五月,敕治國之由,安民是本。如聞今歲麥田雖繁,而結實不廣。其四京諸道百姓,於麥察地內種得秋苗,並不徵稅。十一月,中書奏,天下州府,今秋多有水潦處,百姓所輸秋稅,請特減,以慰貧民。敕俟來年蠲免。
公元925年
同光三年,以京師賦調不充,預借明年夏秋租稅。又依李琪奏,兩稅並徵,本色不得更改。
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家人傳》:三年秋大水,兩河之民,流徙道路,京師賦調不充,六軍之士,往往殍踣,乃預借明年夏、秋租稅,百姓愁苦,號泣於路。按《冊府元龜》:三年二月甲子朔,詔曰:間者,以皇綱中墜,國步多艱。率兵甲於兩河,漲煙塵於千里。憂勤二紀,勞役萬端。矧乃東京,國號大名,雄稱全魏。昔維廣晉,今實興唐。自朕南北舉軍,高低葉力,總六州之疆土,供萬乘之征租。有飛芻輓粟之勞,有峻壘深溝之役。賦重而民無嗟怨,務繁而士竭忠勤。致於掃盪氛霾,平除偽逆,九廟復烝嘗之薦,兆人息塗炭之災。靜想夤緣,深所嘉歎。昨者,因追曩素,載洽歌謠,俱懸望幸之誠,遂舉省方之典。爰臨管界,洎至都城,對父老之歡呼,睠懷斯契。睹井田之凋廢,臨馭增慚。得不特降優恩,俾蘇舊地,冀表寵綏之道,免渝敦激之風。應東京隨絲鹽錢,每兩俱減放五十文。逐年俵賣蠶鹽大鹽甜,次冷鹽,每㪷與減五十文。欒鹽與減三十文。其小菉豆稅,每畝長與減放三升。都城內店宅園圃,比來無稅,頃因偽命,遂有配徵。後來原將所徵物色,添助軍人衣賜,將令通濟,宜示矜蠲。今據緊慢去處,於見輸稅絲,上每兩作三等,酌量納錢,貴與充本,迴圖收市,軍人衣賜其絲,永無除放。所有六街內空閒田地,並許新歸業人戶,逐便蓋舍居,止與免差徭。如是本主未來,一任坊鄰收佃,庶令康泰,俾表優恩。三月,車駕自鄴,幸澶州。辛亥,次於德勝鎮。頓丘縣人王遇等一百五十人,遮道訴曰:臣等墳墓田園,陛下數年列柵在內桑棗為寨,水田園成溝壘,十年在外,去歲方歸。帝憫然,許復一年。
按《文獻通考》:三年閏十二月,吏部尚書李琪上疏曰:臣聞古人有言:穀者,人之司命;地者,穀之所生;人者,君之所理。有其穀則國力備,定其地則人食足,察其人則徭役均,如此三者,為國之急務也。軒黃以前,不可詳記。自堯堙洪水,禹作司空,於是辯九等之田,收什一之稅,其時戶口一千三百餘萬,定墾田約九百二十萬頃,為太平之盛。及殷革夏命,重立田制,每私田十畝,種公田一畝,水旱同之,亦什一之義也。洎周室,立井田之法,大約百里之國,提封萬井,出車千乘,戎馬四千匹。畿內兵車萬乘,馬四萬匹,法以田法論之,亦什一之制也。故當成、康之時,比堯、舜之朝,戶口更增二十餘萬,非它術也,蓋三代之前,皆量入以為出,計農以立軍,雖逢水旱之災,而有凶荒之備。降及秦、漢,重稅工商,急關市之征,倍舟車之算,人口既以減耗,古制猶復兼行,按此時戶口,尚有一千二百餘萬,墾土亦一千八百萬餘頃。至乎三國並興,兩晉之後,則農夫少於軍眾,戰馬多於耕牛,供軍須奪於農糧,秣馬必侵於牛草,於是天下戶口,秪有二百四十餘萬。洎隋文之代,與漢比崇,及煬帝之年,又三分去二。唐太宗文皇帝,以四夷初定,百姓未豐,延訪群臣,各陳所見,惟魏徵獨勸文皇力行王道,由是輕徭薄賦,不奪農時,進賢良,悅忠直,天下粟,斗直兩錢。自貞觀至於開元,將及九百萬戶,五千三百萬口,墾田一千四百萬頃,比之近、古,又多增加,是知救人瘼者,必以重斂為病源;料兵食者,必以惠能為軍政。仲尼云:百姓足,君孰與不足。臣之此言,是魏徵所以勸文皇也,伏惟深留宸鑒。如以六軍方闕,未可輕徭,兩稅之餘,猶須重斂,則但不以折納為事,一切以本色輸官,又不以紐配為名,止以正稅加納,則天下幸甚。敕:本朝徵科,准有兩稅,至於折納,比不施為。宜依李琪所論,應逐稅合納錢物斛斗及鹽錢等,宜令租庸司指揮,並準元徵本色輸納,不得改更,若合有移改,即須具事由聞奏。請下中書門下商量別候敕旨。
公元926年
同光四年,放免差科租賦及無名配率。又以軍食不足,預借夏秋稅。
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正月壬戌,制應同光三年經水災處,有不迨及逃移人戶差科,夏秋兩稅及諸折配,委官吏切加點檢,並與放免,仍一年內不得雜差遣。壬午年已前,百姓所欠秋夏殘稅,及諸色課利錢物,先有敕文,悉已放免。近聞或不遵守,依前卻有徵收,仰下租庸司及諸道州府,切准前敕處分。其同光元年當戰伐之後,是平盪之初,人戶流離,多未復業。固於租賦,須議矜蠲。其諸色殘欠差稅,及不迨係官課利,並與放免。三蜀管內百姓,除秋夏兩稅及三司舊額錢物斛㪷,並繼岌崇韜,申奏減落徵收外,所有無名配率,急徵橫斂,毒害生靈者,更委本道新除節度使已後,於管內一一檢勘,細具聞奏,當與放免。
按《文獻通考》:四年,以軍食不足,敕河南尹預借夏秋稅。民不聊生。
明宗天成元年,放免租稅,又敕正稅,外不得別加徵耗。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明宗初,為監國下教。今年夏苗,委人戶自供通,頃畝,五家為保,本州具帳送省,州縣不得差人簡括,如人戶隱欺,許人陳告,其田倍徵。其百姓合散蠶鹽,每年抵二月內一度俵散,依夏稅限納錢。夏秋苗畝稅子,除元徵石斗及地頭錢,餘外不得紐。天成元年四月,敕:應納夏秋稅,先有省耗,每斗一升,今後只納正錢,不得別量省耗。其餘芻槀亦不得別加徵耗。 又按《冊府元龜》:天成元年四月丙午即位,下制曰:昨自魏汴至京,大軍所歷,戎馬騰踐麥苗。下本州使簡量,據所傷踐,與蠲地稅諸色殘稅。自今年四月一日已前,並與放免。如已徵入州縣者,即據數納省。若取官中迴圖錢立契,取私債,未曾納本利者,不在此限。其餘並不徵理。十一月癸未,鎮州并盧文進所率歸業戶口,奉詔放租稅三年,仍每口給糧五斗訖。
公元927年
天成二年,以旱減稅,高年廢疾之人,免一丁差役。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十月戊戌,詔曰:諸道州府,自同光三年已前所欠災秋夏稅租,并主持務局敗闕課利,并沿河舟船折欠,天成元年欠夏稅租,並特與除放。時安重誨既構任圜之禍,恐人非之,思市恩於眾以掩己過。辛丑,詔曰:朕聞后來其蘇,動必從於人欲;天監厥德,靜且布於國恩。近者言幸浚郊,暫離雒邑,蓋逢歲稔,共樂時康。不謂姦臣,遽彰逆狀,為厲之階既甚,覆宗之禍自貽。俾我生靈,遘茲紛擾,永言軫測,無輟寐興。宜覃雨露之恩,式表雲雷之澤,應汴州城內百姓,既經驚劫,須議優饒,宜放二年屋稅;兼公私債負,如是在城迴圖錢物及公私質庫,除點簡見在外,實經兵士散,計者不計年月,遠近並宜蠲放。應有年八十已上,及家長有廢疾者,宜免一丁差役。夫天災流行,時雨𠍴亢,既闕地分,宜減國稅。今歲岐、華、登、萊,自夏稍旱,須加軫念,以示優恩。四州所管百姓,宜令長吏,切加安卹。其所旱損田苗,宜令簡行詣實申奏,與蠲減稅租。仍不得輒有差徭科配。
公元928年
天成三年,敕定徵納諸道夏秋田苗額,及每畝麴錢數。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正月,敕諸道秋夏苗,只取天成二年舊額徵理。
按《文獻通考》:三年,敕:應三京、鄴都、諸道州府縣村人戶,自今年七月後,於夏秋田苗上,每畝納麴錢五文足陌。
公元929年
天成四年,敕放天成元年應欠秋稅。又免鄴都幽鎮等處諸色差配。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正月,敕:會計之司,租賦為本。州縣之職,徵科是常。儻不切整齊,必漸滋僥倖。今聆舉奏,果有逋懸。非朝廷之立法不嚴,蓋官吏之慢公頗甚。緣當獻歲,未欲加刑。宜顯示於新條,貴永除於積弊。其天成元年應欠秋稅,特與據數放免。三月,敕:王都負國,命將除兇,攻伐之勞,朕所嘗憫。搬運之苦,朕實備知。近自收城,方期罷役。宜加矜卹,遍示優饒。其鄴都、幽鎮、滄、邢、易、定等州管內百姓,除正稅外,免諸色差配。庶令生聚並獲舒蘇。
公元930年
長興元年,定各道節氣早晚,限期徵納夏秋租稅。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興元年二月,制曰:應天下州府,各徵秋夏苗稅,土地節氣,各有早晚。訪聞天下州縣官吏,於省限前,預先徵促,致百姓生持送納,博買供輸。既不利其生民,今特議其改革。宜令所司,更展期限。於是,戶部奏三京鄴都諸道州府,逐年所徵夏秋稅租,兼鹽麴折徵諸般錢穀等起徵條:流內河南府華、耀、陝、絳、鄭、孟、懷、陳、齊、棣、延、兗、沂、徐、宿、汶、申、安、滑、濮、澶、商、襄、均、房、雍、許、邢、鄧、雒、磁、唐、隋、郢、蔡、同、鄆、魏、汴、潁、復、曹、鄜、宋、亳、蒲等州四十七處,節候常早,大小麥、麴麥、豌豆取五月十五日起徵,至八月一日納足正稅。匹段錢、鞋、地頭榷、麴、蠶、鹽及諸色折科,取六月五日起徵,至八月二十日納足。幽、定、鎮、滄、晉、隰、慈、密、青、登、淄、萊、邠、寧、慶、衍十六處,節候較晚,大小麥、麴麥、豌豆,取六月一日起徵,至八月十五日納足正稅。匹段錢、鞋、地頭錢、榷、麴、蠶、鹽及諸色折科,取六月十日起徵,至八月二十五日納足。并、潞、澤、應、威塞軍、大同軍、振武軍七處,節候更晚,大小麥、豌豆取六月十日起徵,至九月納足正稅。匹段錢、鞋榷、麴錢等,取六月二十日起徵,至九月納足。三月,敕天下州府,受納稈草,每束納一文足陌,每一百束,納紐子四莖,充積草,供使棘針一莖,充揨〈通考作稕〉,場院其草并柴蒿一束,只納一束,其細絹、絁布、綾羅、每匹納錢十文足陌,絲綿、紬線、麻布等,每一十兩納耗半兩,麻鞋每量納錢一文足陌,見錢每貫納錢七文陌,省庫受納諸處上供錢物,元條流見錢,每貫納二文足陌,絲綿、紬線子,每一百兩,納一兩。其諸色匹段,並無加耗。此後並須依上件則例受納。 又按《冊府元龜》:元年二月,南郊畢。詔天成四年十二月終已前,諸州府營田、戶部院應欠租課房店利潤,逃移人戶,死損牛畜,或先遭剽劫,及水澇處欠負,斛㪷無可徵填,已收納到家產財物,其餘所欠並與蠲除。所在倉場,積年損爛,使臣盤覆,欠折尤多。其主持專知官等,據通收到產業物色外,亦與放免。河陽管內人,每畝上舊徵橋道錢五文。今後並放,不徵。諸道州府人戶,每畝上元徵麴錢五文,今特放二文,秪徵三文。〈按《文獻通考》:作
公元933年
四年五月五日,戶部奏,未詳孰是
〉
公元931年
長興二年,詔稈草加耗。又令有力人戶出剩田苗,補貧下不逮。著為令。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閏五月,敕:今後諸州府所納稈草,每二十束別納加耗一束,充場司耗折。其每束上舊納盤纏錢一文,仰官典同供繫署,一一分明。上曆至納遣了絕已來,公使不得輒將出外分張破使。六月,詔曰:務穡勸分,前賢之令範,裒多益寡,往聖之格言。比者諸道賦稅,一定數額,廣種不編於帳案,頻通恐擾於鄉村。如聞不逮之家,困於輸納,爰議有餘之戶,共與均攤。貴表一時之恩,不作常年之例。宜委諸道觀察使,於屬縣每村,定有力戶一人,充村長。於村人議,有力人戶出剩田苗,補下貧不迨,頃畝自肯者即具狀徵收,有詞者即排段簡括。便自今年起為定額。
公元932年
長興三年,三司使奏兩稅斛㪷錢,請折納綾羅錦絹。從之。襄州水,蠲麥稅。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三月,三司使奏:諸道上供稅物,充兵士衣賜不足。其天下兩稅所納斛斗及錢,除支贍外,請依時估折納綾羅綿絹。從之。 又按《冊府元龜》:三年五月,襄州奏水高二丈,壞城,欲盡乞蠲人戶麥稅。從之。十月庚戌,襄州奏,漢江暴溢,廬舍田稼並盡,無可徵稅。請特免。從之。長興四年,放免諸道災傷處稅賦。
公元933年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三月辛丑,敕:叛黨未平,難輟轉輸之役。流民既復,必資安集之謀。朕應天順人,端居靜治。若涉大水,如履薄冰。翼翼乾乾,懼不克荷。所賴文武宣力,天地降祥,雨順風調,政寬事簡。雖四夷一主,遠殊貞觀之朝。而斗粟十錢,近比開元之代。無何董璋構亂,蜀郡纏災,萬方共樂於太平,一境獨嗟於多事。遂致數年動眾,千里勞民。奔馳秦鳳之郊,委頓岷峨之路。蓋彼樂禍,非我願為。今則逆順分明,車書混一。陸梁之黨,已歸葅醢之刑。渙汗之恩,宜及瘡痍之俗。示以歸還之路,慰其懷戀之誠。應奏岐、延、涇、寧、慶、邠、同、興、元、京兆等州府,所欠長興元年二年夏秋稅賦、諸色錢物、及營田戶部莊宅務課利等物,並放。如聞州使廉察,自前每降敕書,稍關除放,頗淹行遣,轉急徵催,物已輸官,人方見牓。厚利實歸於州縣,鴻恩虛及於生靈。而況一戶逃移,一村騷擾,殘欠之物,蓋藏於形氣。腹中披訴之詞,指注於逃亡。腳下朝廷,比哀貧戶。州縣轉啟倖門,欲峻條流,宜先曉諭。今後敕到,畫時曉諭,所管仍勒要路,粉壁曉示。如敕未到時,已徵到物色,據數附帳,不得隱落。如有人陳告,以枉法贓論。敕到,並須半月內施行。除放訖,奏聞。八月戊申,受尊號畢,大赦。制:長興三年正月一日已前,諸道兩稅殘欠物色,並宜除放。或有先曾經災沴處,逃戶卻歸業者,除見徵正稅外,不得諸雜科徭。應係省司場稅倉庫,今日已前諸色敗闕人等,據其所有錢物,家業盡底收納。已上所欠,并敗闕人等,並放。九月,敕曰:朕自恭臨萬國,惠撫兆民。遵上古清淨之規,削近代繁苛之政。兩稅之外,別無徵斂之名。八年之間,繼有豐穰之瑞。睹流亡之漸復,謂富庶之可期。爰自今秋,偶𠍴時雨,郡縣累陳於災沴,關梁亦奏於逃移。良由朕刑政或差,感通不至。責躬罪己,靡忘於懷。特議優矜,庶令安集。據河中、同、華、耀、陜、青、齊、淄、絳、萊等州,各申災旱損田處,已令本道判官檢行,不取額定頃畝,如保內人戶逃移,不得均攤抵納本戶租稅。其稅子如闕本色,許納諸雜斛㪷薥黍元,每㪷折粟八升。今許納本色稗子,特與免稅。前件遭旱州府,據檢到見苗,仍恐輸官不迨。今秪徵一半稅物,仍許於便近州府送納。其餘一半放至來年。其逃移戶田產,仰村鄰看守,不得殘毀。必在方岳群后,州縣庶官,各體憂勤,共相勉勵。明詳獄訟,恭守詔條,上答天災,必思於戒懼。下除民瘼,必務於撫綏。當共卹於疲羸,勿自安於逸樂。
公元934年
廢帝清泰元年,借民房課,蠲諸道逋租三百三十八萬。又免契丹蹂踐處,兩稅差配。
按《五代史·廢帝本紀》:清泰元年夏四月丙子,率河南民財以賞軍。丁丑,借民房課五月以賞軍。 按《劉昫傳》:初,廢帝入,問三司使王玫:帑廩之數幾何。玫言:其數百萬。及責以賞軍而無十一,廢帝大怒,罷玫,命昫兼判三司。昫性察,而嫉三司蠹敝尤甚,乃句計文簿,覈其虛實,殘租積負悉蠲除之。往時吏幸積年之負蓋而不發,因以把持州縣求賄賂,及昫一切蠲除,民間歡然以為德,而三司吏皆沮怨。
按《冊府元龜》:元年四月,詔蠲放長興四年十二月已前天下所欠殘稅。七月庚午,詔曰:朕嘗領藩條,屢親政事。每於求理,務在卹民。況今子育萬方,君臨四海,日慎一日,思漸致於小康。雖休勿休,冀終成於大化。得不察生靈之疾苦,知稼穡之艱難。俾蠲積弊之原庶,廣惟新之澤省。三司使奏,自長興元年至四年十二月已前,諸道及戶部營田逋租,三十八萬八千六百七十二端匹束貫斤量。或頻經水旱,或併值轉輸,悉至困窮,蹙成逋欠。加以連年災沴,比戶流亡,殘租空係於簿書,計數莫資於經費。蓋州縣不公之吏,鄉閭無識之夫,乘便欺官,多端隱稅。三司使患其僥倖,便欲推尋。朕閔彼蒸黎,慮成淹滯,示體物憂民之旨,徵滌瑕蕩垢之文。特議含容,且期均濟。應自長興四年已前,三京諸道及營田委三司使,各下諸州府縣,除已納外,並放。應有逃戶,除曾經釐革外,所有後來逃移者,委所在觀察司使、刺史,速下本部,遍令招撫歸業。除放八月後至五年八月,並得歸業,所有房親,鄰近佃射桑田,不得輒有占據。如自越國程,故不收認其所徵租稅,卻從清泰元年四月後,委三司重行釐革,別議施行。舉賞罰之明條,立徵催之年限。不得更欠租稅,致啟倖門。勉懷成務之勤,以副劇繁之選。有要行事件,三司畫一聞奏,仍報中書門下,不得漏落。十月丙午,詔:振武、新州、河東西北邊經契丹蹂踐處,放免三年兩稅差配。時契丹初退故也。十一月乙未,蔚州言,州界經契丹蹂踐處,乞蠲除差稅。從之。丁未,又詔曰:朕猥將寡昧,虔嗣宗祧。草木蟲魚,思弘於覆育。蠻夷戎狄,固切於綏懷。睠彼契丹,孤我恩信,忽驅族類,擾亂邊陲。殺害生靈,窺窬保障,唯貨財是視,殘疾是行。逞虐肆兇,莫甚於此。人神之所共怒,天地之所不容。今則上將臨邊,眾軍大集,克日必成於盪定,望風已報於奔逃。雖料彼戎夷,他日終期於葅醢。而顧予生聚,此時方抱於瘡痍。或骨肉分離,或丘園荒廢,凝旒載想,過在朕躬。將卻復於阜繁,宜特行於卹隱。應振武、新州、河東西北邊經蕃戎蹂踐處,百姓兩稅差配,今日後,並放三年。宜令逐處長吏,分明曉諭。其人戶陷蕃者,宜令設法招尋,各令歸復,稱朕意焉。
按《文獻通考》:元年,以劉昫判三司。昫命判官高延賓,鉤考窮覈積年逋欠之數,姦吏利其徵責丐取,故存之。昫具奏其狀,且請察其可徵者,急督之。必無可償者,悉蠲之。韓昭引極言其便。乃詔長興以前戶部及諸道逋租三百三十八萬,虛煩簿籍,咸蠲免勿徵。貧民大悅,而三司悉怨之。
公元935年
清泰二年,詔減稅率又除殘租。
按《五代史·廢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七月,滄州言,續逃亡戶八百五十九。詔魏府於稅率內,蠲減,旱故也。九月,詔蠲除許州去年殘租。
公元936年
清泰三年,括馬,籍民,又令諸縣均攤旱苗。
按《五代史·廢帝本紀》:三年冬十月壬戌,括馬,籍民為兵。
按《冊府元龜》:三年,鎮州華溫琪,以旱苗不迨,舊籍欲於諸縣均攤。從之。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