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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四十六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十
公元106年
後漢〈光武帝建武一則 中元一則 明帝永平四則 章帝建初一則 章和一則 和帝永元一則 元興一則 殤帝延平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元初一則 建光一則 延光一則 順帝永建二則 建康一則 沖帝永嘉一則 質帝本初一則 桓帝和平一則 元嘉一則 永興一則 永壽一則 延熹一則 永康一則 靈帝建寧一則 熹平一則 中平一則 獻帝永漢一則 興平一則 昭烈帝章武一則 後主建興二則 延熙一則〉
魏〈文帝黃初二則 明帝太和一則 青龍一則 景初二則 齊王嘉平一則 高貴鄉公甘露一則 陳留王咸熙一則〉
吳〈大帝嘉禾一則 赤烏一則 太元一則 烏程侯甘露一則〉
禮儀典第四十六卷
喪葬部彙考十
後漢
公元31年
世祖建武七年春正月,詔令天下薄葬。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七年春正月丙申,詔曰:世以厚葬為德,薄終為鄙,至於富者奢僭,貧者單財,法令不能禁,禮義不能止,倉卒乃知其咎。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悌弟薄葬送終之義。
公元57年
中元二年,帝崩,葬原陵。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中元二年春二月戊戌,帝崩於南宮前殿,年六十二。遺詔曰:朕無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務從約省。刺史、二千石長史皆無離城郭,無遣吏及因郵奏。 按《明帝本紀》:中元二年三月丁卯,葬光武皇帝於原陵。有司奏上尊廟曰世祖。夏四月丙辰,詔:太尉憙告諡南郊,司徒訢奉安梓宮,司空魴將校復土。
〈注〉帝王紀曰:原陵方三百二十步,高六丈,在臨平亭東南,去洛陽十五里。憙,趙憙也。訢,李訢也。魴馮魴也。梓宮,以梓木為棺。將校謂將領五校兵以主穿壙也。
按《禮儀志》:不豫,太醫令丞將醫入,就進所宜藥。嘗藥監、近臣中常侍、小黃門皆先嘗藥,過量十二。公卿朝臣問起居無間。太尉告請南郊,司徒、司空告請宗廟,告五嶽、四瀆、群祀,並禱求福。疾病,公卿復如禮。登遐,皇后詔三公典喪事。百官皆衣白單衣,白幘不冠。閉城門、宮門。近臣中黃門持兵,虎賁、羽林、郎中署皆嚴宿衛,宮府各警,北軍五校繞宮屯兵,黃門令、尚書、御史、謁者晝夜行陳。三公啟手足色膚如禮。皇后、皇太子、皇子哭踊如禮。沐浴如禮。守宮令兼東園匠將女執事,黃綿、緹繒、金縷玉柙如故事。飯唅珠玉如禮。槃冰如禮。百官哭臨殿下。是日夜,下竹使符告郡國二千石、諸侯王。竹使符到,伏哭盡哀。小斂如禮。東園匠、考工令奏東園祕器,表裡洞赤,虡文畫日、月、鳥、龜、龍、虎、連璧、偃月,牙檜梓宮如故事。大斂於兩楹之間。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五將,各將所部,執虎賁戟,屯殿端門陛左右廂,中黃門持兵陛殿上。夜漏,群臣入。晝漏上水,大鴻臚設九賓,隨立殿下。謁者引諸侯王立殿下,西面北上;宗室諸侯、四姓小侯在後,西面北上。治禮引三公就位,殿下北面:特進次中二千石;列侯次二千石;六百石、博士在後;群臣陪位者皆重行,西上。位定,大鴻臚言具,謁者以聞。皇后東向,貴人、公主、宗室婦女以次立後;皇太子、皇子在東,西向;皇子少退在南,北面:皆伏哭。大鴻臚傳哭,群臣皆哭。三公升自阼階,安梓宮內珪璋諸物,近臣佐如故事。嗣子哭踊如禮。東園匠、武士下釘衽,截去牙。太常上太牢奠,大官食監、中黃門、尚食次奠,執事者如禮。太常、大鴻臚傳哭如儀。三公奏《尚書》、《顧命》,太子即日即天子位于柩前,請太子即皇帝位,皇后為皇太后。奏可。群臣皆出,吉服入會如儀。太尉升自阼階。當柩御座北面稽首,讀策畢,以傳國玉璽綬東面跪授皇太子,即皇帝位。中黃門掌兵以玉具、隨侯珠、斬蛇寶劍授太尉,告令群臣,群臣皆伏稱萬歲。或大赦天下。遣使者詔開城門、宮門,罷屯衛兵。群臣百官罷,入成喪服如禮。兵官戎。三公、太常如禮。故事:百官五日一會臨,故吏二千石、刺史、在京都郡國上計掾史皆五日一會。天下吏民發喪臨三日。先葬二日,皆旦晡臨。既葬,釋服,無禁嫁娶、祠祀。佐吏以下,布衣冠幘,絰帶無過三寸,臨庭中。武吏布幘大冠。大司農出見錢穀,給六丈布直。以葬,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釋服。部刺史、二千石、列侯在國者及關內侯、宗室長吏及因郵奉奏,諸侯王遣大夫一人奉奏,弔臣請驛馬露布,奏可。以木為重,高九尺,廣容八歷、裹以葦席。巾門、喪帳皆以簟。車皆去輔轓,疏布惡輪。走卒皆布褠幘。太僕四輪輈為賓車,大練為屋幕。中黃門、虎賁各二十人執紼。司空擇土造穿。太史卜日。謁者二人,中謁者僕射、中謁者副將作,油緹帳以覆坑。方石治黃腸題湊便房如禮。大駕,太僕御。方相氏黃金四目,蒙熊皮,元衣朱裳,執戈揚楯,立乘四馬先驅。旂之制,長三仞,十有二斿,曳地,畫日、月、升龍,書旐曰天子之柩。謁者二人立乘六馬為次。大駕甘泉鹵簿,金根容車,蘭臺法駕。喪服大行載飾如金根車。皇帝從送如禮,太常上啟奠。夜漏二十刻,太尉冠長冠,衣齋衣,乘高車,詣殿止車門外。使者到,南向立,太尉進伏拜受詔。太尉詣南郊。未盡九刻,大鴻臚設九賓隨立,群臣入位,太尉行禮。執事皆冠長冠,衣齋衣。太祝令跪讀諡策,太尉再拜稽首。治禮告事畢。太尉奉諡策,還詣殿端門。太常上祖奠,中黃門尚衣奉衣登容根車。東園武士載大行,司徒卻行道立車前。治禮引太尉入就位,大行車西少南,東面奉策,太史令奉哀策立後。太常跪曰進,皇帝進。太尉讀諡策,藏金匱。皇帝次科藏于廟。太史奉哀策葦篋詣陵。太尉旋復公位,再拜立哭。太常跪曰哭,大鴻臚傳哭,十五舉音,止哭。太常行遣奠皆如禮。請哭止哭如儀。晝漏上水,請發。司徒、河南尹先引車轉,太常跪曰:請拜送。載車著白系參繆紼,長三十丈,大七寸為輓,六行,行五十人。公卿以下子弟凡三百人,皆素幘委貌冠,衣素裳。校尉三人,皆赤幘不冠,絳科單衣,持幢幡。候司馬丞為行首,皆銜枚。羽林孤兒、《巴俞》擢歌者六十人,為六列。鐸司馬八人,執鐸先。大鴻臚設九賓,隨立陵南羨門道東,北面;諸侯,王公、特進道西,北面東上;中二千石、二千石、列侯宜九賓東,北面西上。皇帝白布幕素裡,夾羨道東,西向如禮。容車幄坐羨道西,南向,車當坐,南向,中黃門尚衣奉衣就幄坐。車少前,太祝進醴獻如禮。司徒跪曰大駕請舍,太史令自車南,北面讀哀策,掌故在後,已哀哭。太常跪曰哭,大鴻臚傳哭如儀。司徒跪曰請就下位,東園武士奉下車。司徒跪曰請就下房,都導東園武士奉車入房。司徒、太史令奉諡、哀策。東園武士執事下明器。筲八盛,容三升,黍一,稷一,麥一,粱一,稻一,麻一,菽一,小豆一。甕三,容三升,醯一,醢一,屑一。黍飴。載以木桁,覆以疏布。甒二,容三升,醴一,酒一。載以木桁,覆以功布。瓦一,彤矢四,軒輖中,亦短衛。彤矢四,骨,短衛。彤弓一。卮八,牟八,豆八,籩八,形方酒壺八。槃匜一具。杖、几各一。蓋一。鍾十六,無簴。鎛四,無簴。磬十六,無簴。壎一,簫四,笙一,箎一,柷一,敔一,瑟六,琴一,竽一,筑一,坎侯一。干、戈各一,笮一,甲一,胄一。輓車九乘,芻靈三十六匹。瓦竈二,瓦釜二,瓦甑一。瓦鼎十二,容五升。匏勺一,容一升。瓦案九。瓦大杯十六,容三升。瓦小杯二十,容二升。瓦飯槃十。瓦酒樽二,容五斗。匏勺二,容一升。祭服衣送皆畢,東園匠曰可哭,在房中者皆哭。太常、大鴻臚請哭止如儀。司徒曰百官事畢,臣請罷,從入房者皆再拜,出,就位。太常導皇帝就贈位。司徒跪曰請進贈,侍中奉持鴻洞。贈玉珪長尺四寸,薦以紫巾,廣袤各三寸,緹裡,赤纁周緣;贈幣,元三纁二,各長尺二寸,廣充幅。皇帝進跪,臨羨道房戶,西向,手下贈,投鴻洞中,三。東園匠奉封入藏房中。太常跪曰皇帝敬再拜,請哭,大鴻臚傳哭如儀。太常跪曰贈事畢,皇帝促就位。容根車游載容衣。司徒至便殿,並騎皆從容車玉帳下。司徒跪曰請就幄,導登。尚衣奉衣,以次奉器衣物,藏于便殿。太祝進醴獻。几下,用漏十刻。禮畢,司空將校復土。皇帝、皇后以下皆去麤服,服大紅,還宮反廬,立主如禮。桑木主尺二寸,不書諡。虞禮畢,祔于廟,如禮。先大駕日游冠衣于諸宮諸殿,群臣皆吉服從會如儀。皇帝近臣喪服如禮。醳大紅,服小紅,十一升都布練冠。醳小紅,服纖。醳纖,服留黃,冠常冠。近臣及二千石以下皆服留黃冠。百官衣皁。每變服,從哭詣陵會如儀。祭以特牲,不進毛血首。司徒、光祿勳備三爵如禮。
公元58年
〈注〉漢舊儀曰:帝崩,唅以珠,纏以緹繒十二重。以玉為襦,如鎧狀,連縫之,以黃金為縷。腰以下以玉為札,長一尺,二寸半,為柙,下至足,亦縫以黃金縷。請諸衣衿斂之。凡乘輿衣服,已御,輒藏之,崩皆以斂。前漢諸帝壽陵天子即位明年,將作大匠營陵地,用地七頃,方中用地一頃。深十三丈,堂壇高三丈,墳高十二丈。武帝墳高二十丈,明中高一丈七尺,四周二丈,內梓棺柏黃腸題湊,以次百官藏畢。其設四通羨門,容大車六馬,皆藏之內方,外陟車石。外方立,先閉劍戶,戶設夜龍、莫邪劍、伏弩,設伏火。已營陵,餘地為西圜后陵,餘地為婕妤以下,次賜親屬功臣。漢書音義曰:題,頭也。湊,以頭向內,所以為固也。便房,藏中便坐也。《皇覽》曰:漢家之葬,方中百步,已穿築為方城。其中開四門,四通足,放六馬,然後錯渾雜物,扞漆繒綺,金寶米穀,及埋車馬虎豹禽獸,發近郡卒徒置將軍尉侯,以後宮貴幸者,皆守園陵。元帝葬,乃不用車馬禽獸等物。
按《輿服志》:乘輿大駕。東都唯大行乃大駕。大駕,太僕
公元50年
校駕。大行載車,其飾如金根車,加施組連璧交絡四角,金龍首銜璧,垂五采,析羽流蘇前後,雲氣畫帷裳,𣚛文畫曲轓,長懸車等。太僕御,駕六布施馬。布施馬者,淳白駱馬也,以黑藥灼其身為虎文。既下,馬斥賣,車藏城北祕宮,皆不得入城門。當用,太僕考工乃內飾治,禮吉凶不相干也。〈又〉古者有冠無幘,其戴也,加首有頍,所以安物。秦作顏題。漢興,續其顏,卻摞之,施巾連題,卻覆之,今喪幘是其制也。孝文乃高顏題,續之為耳,崇其巾為屋,合後施收,上下群臣貴賤皆服之。喪幘卻摞,反本禮也。升數如冠,與冠偕也。期喪起耳有收,素幘亦如之,禮輕重有制,變除從漸,文也。按《文獻通考》:原陵山,方三百二十三步,高六丈六尺,垣四出。司馬門寢殿鍾虡,皆在周垣內,提封田十二頃五十七畝八十五步。建武二十六年,初作壽陵。竇融上言園陵廣袤,無慮所用。帝曰: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車茅馬,使後世之人不知其處。今所制地不過二三頃,無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
公元58年
明帝永平元年夏五月戊寅,東海王彊薨,遣司空馮魴持節視喪事,賜升龍旄頭、鑾輅、龍旂。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按《禮儀志》:諸侯王、列侯,始封貴人、公主薨,皆令贈印璽、玉柙銀縷;大貴人、長公主銅縷。諸侯王、貴人、公主、公、將軍、特進皆賜器,宮中二十四物。使者治喪,穿作,柏槨,百官會送,如故事。諸侯王、公主、貴人皆樟棺,洞朱,雲氣畫。公、特進樟棺黑漆。中二千石以下坎侯漆。朝臣中二千石、將軍,使者弔祭,郡國二千石、六百石以至黃綬,皆賜常車驛牛贈祭。宜自佐史以上達,大斂皆以朝服。君臨弔若遣使者,主人免絰去杖望馬首如禮。免絰去杖,不敢以戚凶服當尊者。自王、主、貴人以下至佐史,送車騎導從吏卒,各如其官府。載飾以蓋,龍首魚尾,華布牆,纁上周,交絡前後,雲氣畫帷裳。中二千石以上有輜,左龍右虎,朱鳥元武;公侯以上加倚鹿伏熊。千石以下,緇布蓋牆,魚龍首尾而已。二百石黃綬以下至于處士,皆以簟席為牆蓋。其正妃、夫人、妻皆如之。諸侯王,傅、相、中尉、內史典喪事,大鴻臚奏諡,天子使者贈璧帛,載日命諡如禮。下陵,群臣醳麤服如儀,主人如禮。
公元64年
永平七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后陰氏崩。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后。
公元409年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按《光烈陰皇后紀》:后諱麗華。更始元年,光武納后於宛。即位,以后為貴人。建武四年,從征彭寵,生顯宗於元氏。十七年,廢皇后郭氏而立貴人。顯宗即位,尊后為太后。永平七年,崩,在位二十四年,年六十,合葬原陵。 按《禮儀志》:太皇太后、皇太后崩,司空以特牲告諡于祖廟如儀。長樂太僕、少府、大長秋典喪事,三公奉制度,他皆如禮儀。合葬:羨道開通,皇帝謁便房,太常導至羨道,去杖,中常侍受,至柩前,謁,伏哭止如儀。辭,太常導出,中常侍授杖,升車歸宮。已下,反虞立主如禮。諸郊廟祭服皆下便房。五時朝服各一襲在陵寢,其餘及宴服皆封以篋笥,藏宮殿後閤室。
公元64年
〈注〉丁孚漢儀曰:永平七年,陰太后崩,晏駕詔曰:柩將發于殿,群臣百官陪位,黃門鼓吹三通,鳴鐘鼓,天子舉哀。女侍史官三百人皆著素,參以白素,引棺挽歌,下殿就車,黃門宦者引以出宮省。太后魂車,鸞路,青羽蓋,駟馬,龍旂九旒,前有方相,鳳凰車,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御,悉道。公卿百官如天子郊鹵簿儀。
公元69年
永平十二年夏五月,詔禁喪葬奢靡。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二年夏五月,詔曰:昔曾、閔奉親,竭歡致養,仲尼葬子,有棺無槨。喪貴致哀,禮存寧儉。今百姓送終之制,競為奢靡。生者無擔石之儲,而財力盡于墳土。伏臘無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糜破積世之業,以供終朝之費,子孫饑寒,絕命於此,豈祖考之意哉。又車服制度,恣極耳目。田荒不耕,游食者眾。有司其申明科禁,宜于今者,宣下郡國。永平十八年秋八月,帝崩,遺詔無起寢廟壽陵,無有所興作葬顯節陵。
公元75年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八年秋八月壬子,帝崩於東宮前殿。年四十八。遺詔無起寢廟,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別室。帝初作壽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槨廣一丈二尺,長二丈五尺,無得起墳。萬年之後,掃地而祭,杅水脯糒而已。過百日,惟四時設奠,置吏卒數人供給灑掃,勿開修道。敢有所興作者,以擅議宗廟法從事。 按《章帝本紀》:永平十八年八月壬戌,葬孝明皇帝于顯節陵。 按《禮儀志注·續漢書》曰:明帝崩,司徒鮑昱典喪事,葬日,三公入安梓宮,還,至羨道半,逢上欲下,昱前叩頭言:禮,天子鴻洞以贈,所以重郊廟也。陛下奈何冒危險,不以義割哀。上即還。
公元79年
章帝建初四年夏六月癸丑,皇太后馬氏崩。秋七月
壬戌,葬明德皇太后。
公元57年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按《明德馬皇后紀》:后,伏波將軍援之小女也。顯宗即位,以后為貴人。時后前母姊女賈氏,生肅宗。帝以后無子,命令養之。遂立為皇后。帝崩,肅宗即位,尊后曰皇太后。建初四年,寢疾。至六月,崩。在位二十三年,年四十餘。合葬顯節陵。
公元88年
章和二年,帝崩葬敬陵。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章和二年正月壬辰、帝崩於章德前殿,年三十三。遺詔無起寢廟,一如先帝法制。按《和帝本紀》:章和二年春三月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
〈注〉敬陵。在洛陽城東南三十九里。古今注曰:陵周三百步,高六丈二尺。
公元97年
和帝永元九年秋閏八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九月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于西陵。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注〉東觀記曰:改殯承光宮,儀比敬園。初,后葬有闕,竇后崩後,乃議改葬。
公元79年
按《章德竇皇后紀》:梁貴人,梁竦之女也。建初四年,生和帝。后養為己子。欲專名外家而忌梁氏。八年,乃作飛書以陷竦,竦坐誅,貴人姊妹以憂卒。自是宮房惵息,后愛日隆。及帝崩,和帝即位,尊后為皇太后。皇太后臨朝,尊母泚陽公主為長公主,益湯沐邑三千戶,兄憲,弟篤、景,並顯貴,擅威權,後遂密謀不軌,永元四年,發覺被誅。九年,太后崩,未及葬,而梁貴人姊嫟上書陳貴人枉歿之狀。太尉張酺、司徒劉方、司空張奮上奏,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貶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百官亦多上言者。帝手詔曰:竇氏雖不遵法度,而太后常自減損。朕奉事十年,深惟大義,禮,臣子無貶尊上之文。恩不忍離,義不忍虧。案前世上官太后亦無降黜,其勿復議。于是合葬敬陵。在位十八年。帝以貴人酷歿,斂葬禮闕,乃改殯于承光宮,上尊諡曰恭懷皇后,追服喪制,百官縞素,與姊大貴人俱葬西陵,儀比敬園。
公元105年
元興元年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二十七。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公元106年
殤帝延平元年三月,葬和帝于慎陵。八月,帝崩,葬康陵。
按《後漢書·殤帝本紀》:延平元年春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慎陵。秋八月辛亥,帝崩。癸丑,殯于崇德前殿。年二歲。 按《安帝本紀》:延平元年九月丙寅,葬孝殤皇帝於康陵。
公元107年
安帝永初元年秋九月庚午,詔三公明申舊令,禁奢侈,無殫財厚葬。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公元116年
元初三年,初聽大臣、刺史終喪三年。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元初三年冬十一月丙戌,初聽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喪。
〈注〉文帝遺詔以日易月,于後大臣遂以為常,至此復遵古制也。
公元112年
按《劉愷傳》:愷性篤古,貴處士,每有徵舉,必先巖穴。論議引正,辭氣高雅。永初六年,代張敏為司空。元初二年,代夏勤為司徒。舊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喪,自是內外眾職並廢喪禮。元初中,鄧太后詔長吏以下不為親行服者,不得典城選舉。時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詔下公卿,議者以為不便。愷獨議曰:詔書所以為制服之科者,蓋崇化厲俗,以弘孝道也。今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師,職在辯章百姓,宣美風俗,尤宜尊重典禮,以身先之。而議者不尋其端,至於牧守則云不宜,是猶濁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景直,不可得也。太后從之。
公元121年
建光元年春三月癸巳,皇太后鄧氏崩。丙午,葬和熹皇后。冬十一月庚子,復斷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喪。
公元96年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按《和熹鄧皇后紀》:后諱綏,太傅禹之孫也。永元八年冬,入掖庭為貴人。十四年,陰后廢,立為皇后。元興元年,帝崩。殤帝立尊后為皇太后,太后臨朝。及殤帝崩,太后定策立安帝,猶臨朝政。永寧二年二月,寢疾漸篤。三月崩。在位二十年,年四十一。合葬順陵。
公元125年
延光四年春三月丁卯,幸葉,帝崩于乘輿。庚午,還宮發喪少帝。立夏四月,葬恭陵。冬十月,少帝薨。十一月,順帝即位,葬少帝以諸王禮。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光四年春三月庚申,幸宛,帝不豫。辛酉,令大將軍耿寶行太尉事。祠章陵園廟,告長沙、零陵太守,祠定王、節侯、鬱林府君。乙丑,自宛還。丁卯,幸葉,帝崩于乘輿,年三十二。祕不敢宣,所在上食問起居如故。庚午,還宮。辛未夕,乃發喪。尊皇后為皇太后。太后臨朝,以后兄大鴻臚閻顯為車騎將軍,定策禁中,立章帝孫濟北惠王壽子北鄉侯懿。甲戌,濟南王香薨。乙酉,北鄉侯即皇帝位。夏四月丁酉,太尉馮石為太傅,司徒劉熹為太尉,參錄尚書事;前司空李郃為司徒。辛卯,大將軍耿寶、中常侍樊豐、侍中謝惲、周廣、乳母野王君王聖,坐相阿黨,豐、惲、廣下獄死,寶自殺,聖徙鴈門。己酉,葬孝安皇帝於恭陵。廟曰恭宗。冬十月辛亥,少帝薨。
〈注〉恭陵。在今洛陽東北二十七里。伏侯古今注曰陵山周二百六十丈,高十五丈。
公元301年
按《順帝本紀》:孝順皇帝諱保,安帝之子也。母李氏,為閻皇后所害。永寧元年,立為皇太子。延光三年,廢為濟陰王。明年三月,安帝崩,北鄉侯立,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內外群僚莫不哀之。及北鄉侯薨。十一月丁巳,夜,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共迎濟陰王於德陽殿西鍾下,即皇帝位,年十一。近臣尚書以下,從輦到南宮,登雲臺,召百官。壬申,謁高廟。癸酉,謁光武廟。己卯,葬少帝以諸王禮。 按《周舉傳》:舉為司隸校尉。永和元年,災異數見,省內惡之,詔召公、卿、中二千石、尚書詣顯親殿,問曰:言事者多云,昔周公攝天子事,及薨,成王欲以公禮葬之,天為動變。及更葬以天子之禮,即有反風之應。北鄉侯親為天子而葬以王禮,故數有災異,宜加尊諡,列于昭穆。群臣議者多謂宜如詔旨,舉獨對曰:昔周公有請命之應,隆太平之功,故皇天動威,以章聖德。北鄉侯本非正統,姦臣所立,立不踰歲,年號未改,皇天不祐,大命夭昏。春秋王子猛不稱崩,魯子野不書葬。今北鄉侯無他功德,以王禮葬之,于事已崇,不宜稱諡。災眚之來,弗由此也。于是司徒黃尚、太常柏焉等七十人同舉議,帝從之。
公元126年
順帝永建元年春正月辛未,皇太后閻氏崩。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
公元114年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按《安思閻皇后紀》:后諱姬。元初元年,選為貴人。二年,立為皇后。延光元年,譖皇太子保,廢為濟陰王。四年春,后從帝幸章陵,帝道疾,崩于葉縣,還宮,發喪。尊后曰皇太后。皇太后臨朝,迎濟北惠王子北鄉侯懿,立為皇帝。二百餘日而疾篤。及薨,中黃門孫程合謀,立濟陰王,是為順帝,遷太后于離宮。明年,太后崩。在位十二年,合葬恭陵。永建二年夏六月乙酉,追尊諡皇妣李氏為恭愍皇后,葬于恭北陵。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按《安思閻皇后紀》:帝母李氏瘞在洛陽城北,帝初不知,莫敢以聞。及太后崩,左右白之,帝感悟發哀,親到瘞所,更以禮殯,上尊諡曰恭愍皇后,葬恭北陵,為策書金匱,藏于世祖廟。
公元144年
建康元年秋八月,帝崩。九月,葬憲陵。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建康元年秋八月庚午,帝崩于玉堂前殿,時年三十。遺詔無起寢廟,斂以故服,珠玉玩好皆不得下。 按《沖帝本紀》:九月丙午,葬孝順皇帝于憲陵,廟曰敬宗。
〈注〉憲陵。在洛陽西十五里,高八丈四尺,周三百步。
公元145年
沖帝永嘉元年春正月,帝崩,葬懷陵。
按《後漢書·沖帝本紀》:永嘉元年春正月戊戌,帝崩于玉堂前殿。 按《質帝本紀》:己未,葬孝沖皇帝于懷陵。
公元146年
質帝本初元年閏六月,帝崩。秋七月,葬靜陵。
按《後漢書·質帝本紀》:本初元年閏六月甲申,大將軍梁冀潛行鴆弒,帝崩于玉堂前殿,年九歲。 按《桓帝本紀》:秋七月乙卯,葬孝質皇帝于靜陵。
〈注〉靜陵。在洛陽東南三十里,陵高五丈五尺,周一百三十八步。
公元150年
桓帝和平元年春二月,皇太后梁氏崩。三月甲午,葬順烈皇后。
公元128年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按《順烈梁皇后紀》:后諱妠,大將軍商之女。永建三年,選為貴人。陽嘉元年春,有司奏立長秋宮,乃于壽安殿立貴人為皇后。建康元年,帝崩。后無子,美人虞氏子炳立,是為沖帝。尊后為皇太后,太后臨朝。沖帝尋崩,復立質帝,猶秉朝政。兄大將軍冀鴆弒質帝,立桓帝。和平元年春,歸政于帝,太后寢疾遂篤。後二日而崩。在位十九年,年四十五。合葬憲陵。
公元152年
元嘉二年夏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匽氏崩。五月辛卯,葬孝崇皇后于博陵。
公元147年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按《孝崇匽皇后紀》:后諱明,為蠡吾侯翼媵妾,生桓帝。桓帝即位,明年,追尊翼為孝崇皇,陵曰博陵,以后為博園貴人。和平元年,梁太后崩,乃就博陵尊后為孝崇皇后。在位三年,元嘉二年崩。以帝弟平原王石為喪主,斂以東園畫梓壽器、玉匣、飯含之具,禮儀制度比恭懷皇后。使司徒持節,大長秋奉弔祠,賻錢四千萬,布四萬匹,中謁者僕射典護喪事,侍御史護大駕鹵簿。詔安平王豹、河間王建、渤海王悝,長社、益陽二長公主,與諸國侯三百里內者,及中二千石、二千石、令、長、相,皆會葬。將作大匠復土,繕廟,合葬博陵。
公元154年
永興二年二月辛丑,初聽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服。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按《趙岐傳》:永興二年,辟司空掾,議二千石得去官為親行服,朝廷從之。永壽二年春正月,初聽中官得行三年服。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公元159年
延熹二年春三月,復斷刺史、三千石行三年喪。秋七月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皇后于懿陵。八月,追廢懿陵為貴人冢。
公元147年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按《桓帝懿獻梁皇后紀》:后諱女瑩,順烈皇后之女弟也,建和元年八月立為皇后。延熹二年,后崩,在位十三年,葬懿陵。其歲,誅梁冀,廢懿陵為貴人冢焉。
公元167年
永康元年冬十二月丁丑,帝崩于德陽前殿,年三十六。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公元168年
靈帝建寧元年春二月辛酉,葬孝桓皇帝于宣陵。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公元172年
熹平元年夏六月癸巳,皇太后竇氏崩。秋七月甲寅,葬桓思皇后。
公元165年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按《桓思竇皇后紀》:后諱妙,章德皇后從祖弟之孫女也。父諱武。延熹八年,鄧皇后廢,立為皇后。永康元年冬,帝崩,無嗣,后為皇太后。臨朝定策,立靈帝,中常侍曹節等矯詔殺武,遷太后於南宮。熹平元年,后崩。立七年。合葬宣陵。
公元189年
中平六年夏四月丙辰,帝崩于南宮嘉德殿,年三十四。六月辛亥,孝仁皇后董氏崩。辛酉,葬孝靈皇帝于文陵。秋七月庚寅,孝仁皇后歸葬河間慎陵。
公元168年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按《孝仁董皇后紀》:后,河間人。為解犢亭侯萇夫人,生靈帝。建寧元年,帝即位,追尊萇為孝仁皇,陵曰慎陵,以后為慎園貴人。及竇氏誅,迎貴人,到京師,上尊號曰孝仁皇后,宮稱永樂。何太后臨朝,何進等奏:請永樂后遷宮本國。后憂怖,疾病暴崩,在位二十二年。喪還河間,合葬慎陵。
公元189年
獻帝永漢元年秋九月丙子,董卓弒皇太后何氏。冬十月乙巳,葬靈思皇后。
公元180年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按《靈思何皇后紀》:后,南陽宛人,選入掖庭。生皇子辯。拜為貴人。光和三年,立為皇后。中平六年,帝崩,皇子辯即位,尊后為皇太后。太后臨朝。后兄何進欲誅宦官,反為所害。并州牧董卓被徵,將兵入洛陽,廢少帝為弘農王而立獻帝。卓又議太后踧迫永樂宮,至令憂死,逆婦姑之禮,乃遷於永安宮,因進鴆,弒而崩。在位十年。卓令帝出奉常亭舉哀,公卿皆白衣會,不成喪也。合葬文昭陵。
公元194年
興平元年春二月壬午,追尊諡皇妣王氏為靈懷皇后,甲申,改葬于文昭陵。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按《靈思何皇后紀》:王美人,趙國人也,生皇子協,后遂酖殺美人。董卓被徵,將兵入洛陽,廢少帝為弘農王而立協,是為獻帝。興平元年,帝加元服。有司奏立長秋宮。詔曰:朕稟受不弘,遭值禍亂,未能紹先,以光故典。皇母前薨,未卜宅兆,禮章有闕,中心如結。三歲之慼,蓋不言吉,且須其後。於是有司乃奏追尊王美人為靈懷皇后,改葬文昭陵,儀比敬、恭二陵。
公元223年
昭烈帝章武三年夏四月,帝崩于永安宮。秋八月,葬惠陵甘后祔。
按《蜀志·昭烈本傳》:章武三年春三月,先主病篤,託孤于丞相亮,尚書令李嚴為副。夏四月癸巳,先主殂于永安宮,時年六十三。亮上言於後主曰:伏惟大行皇帝邁仁樹德,覆燾無疆,昊天不弔,寢疾彌留,今月二十四日奄忽升遐,臣妾號咷,若喪考妣。乃顧遺詔,事惟太宗,動容損益;百寮發哀,滿三日除服,到葬期復如禮;其郡國太守、相、都尉、縣令長,三日便除服。臣亮親受敕戒,震畏神靈,不敢有違。臣請宣下奉行。五月,梓宮自永安還成都,諡曰昭烈皇帝,八月,葬惠陵。按《先主甘皇后傳》:后隨先主于荊州,產後主。后卒,葬于南郡。章武二年,追諡皇思夫人,遷葬于蜀,未至而先主殂隕。丞相亮上言:皇思夫人履行修仁,淑慎其身。大行皇帝昔在上將,嬪配作合,載育聖躬,大命不融。大行皇帝存時,篤義垂恩,念皇思夫人神柩在遠飄繇,特遣使者奉迎。會大行皇帝崩,今皇思夫人神柩以到,又梓宮在道,園陵將成,安厝有期。臣輒與太常臣賴恭等議:《禮記》曰:立愛自親始,教民孝也;立敬自長始,教民順也。不忘其親,所由生也。《春秋》之義,母以子貴。昔高皇帝追尊太上昭靈夫人為昭靈皇后,孝和皇帝改葬其母梁貴人,尊號曰恭懷皇后,孝愍皇帝亦改葬其母王夫人,尊號曰靈懷皇后。今皇思夫人宜有尊號,以慰寒泉之思,輒與恭等案諡法,宜曰昭烈皇后。《詩》曰:穀則異室,死則同穴。故昭烈皇后宜與大行皇帝合葬,臣請太尉告宗廟,布露天下,具禮儀別奏。制曰可。
公元234年
後主建興十二年,獻帝崩于魏,魏以漢天子禮葬帝于禪陵。
按《蜀志·後主本傳》不載。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魏青龍二年三月庚寅,山陽公薨。自遜位至薨,十有四年,年五十四,諡孝獻皇帝。八月壬申,以漢天子禮儀葬于禪陵。
〈注〉帝王紀曰:禪陵在濁鹿城西北十里,在今懷州脩武縣北二十五里。陵高二丈,周圍二百步。
公元220年
按《蜀志·昭烈本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稱尊號,改年曰黃初。或傳聞漢帝見害,先主乃發喪制服,追諡曰孝愍皇帝。〈按後主建興十二年,即魏青龍二年。獻帝之崩,《本紀》與《魏志》俱作青龍二年,《昭
烈本傳》作建安二十五年,傳聞見害,先主發喪制服,或出一時之權宜,故附載于後主建興十二年
〉
公元237年
建興十五年夏六月,皇后張氏薨,葬南陵。
按《蜀志·後主傳》:建興十五年夏六月,皇后張氏薨。按《後主敬哀皇后傳》:建興十五年薨,葬南陵。
公元245年
延熙八年秋八月,皇太后穆氏薨祔,葬于惠陵。
按《蜀志·後主傳》:延熙八年秋八月,皇太后薨。 按《先主穆皇后傳》:延熙八年,后薨,合葬惠陵。
魏
公元222年
文帝黃初三年冬十月,營壽陵預作終制。
按《魏志·文帝本紀》:黃初三年冬十月甲子,表首陽山東為壽陵,作終制曰:禮,國君即位為椑,存不忘亡也。昔堯葬穀林,通樹之,禹葬會稽,農不易畝,故葬于山林,則合乎山林。封樹之制,非上古也,吾無取焉。壽陵因山為體,無為封樹,無立寢殿,造園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見也。骨無痛痒之知,冢非棲神之宅,禮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黷也,為棺槨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故吾營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後不知其處。無施葦炭,無藏金銀銅鐵,一以瓦器,合古塗車、芻靈之義。棺但漆際會三過,飯含無以珠玉,無施珠襦玉匣,諸愚俗所為也。季孫以璵璠斂,孔子歷級而救之,譬之暴骸中原。宋公厚葬,君子謂華元、樂莒不臣,以為棄君於惡。漢文帝之不發,霸陵無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樹也。霸陵之完,功在釋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是釋之忠以利君,明帝愛以害親也。忠臣孝子,宜思仲尼、丘明、釋之之言,鑒華元、樂莒、明帝之戒,存於所以安君定親,使魂靈萬載無危,斯則賢聖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亦無不掘之墓也。喪亂以來,漢氏諸陵無不發掘,至乃燒取玉匣金縷,骸骨并盡,是焚如之刑也,豈不重痛哉。禍由乎厚葬封樹。桑、霍為我戒,不亦明乎。其皇后及貴人以下,不隨王之國者,有終沒皆葬澗西,前又以表其處矣。蓋舜葬蒼梧,二妃不從,延陵葬子,遠在嬴、博,魂而有靈,無不之也,一澗之間,不足為遠。若違今詔,妄有所變改造施,吾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將不福汝。其以此詔藏之宗廟,副在尚書、祕書、三府。黃初七年夏五月,帝崩,殯葬一以終制從事。
公元226年
按《魏志·文帝本紀》:黃初七年夏五月丙辰,帝疾篤,召中軍大將軍曹真、鎮軍大將軍陳群、征東大將軍曹休、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並受遺詔輔嗣主。遣後宮淑媛、昭儀已下歸其家。丁巳,帝崩于嘉福殿,時年四十。六月戊寅,葬首陽陵。自殯及葬,皆以終制從事。
公元230年
明帝太和四年夏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于高陵。冬十二月,改葬文昭甄后于朝陽陵。
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按《武宣卞皇后傳》:太和四年五月,后崩。七月,合葬高陵。 按《文昭甄皇后傳》:后,明帝母。父逸,上蔡令,黃初二年,遣使賜死,葬于鄴。明帝即位,有司奏請追諡,使司空王朗持節奉策以太牢告祠于陵,又別立寢廟。太和元年三月,以中山魏昌之安城鄉戶千,追封逸,諡曰敬侯;適孫像襲爵。四月,初營宗廟,掘地得玉璽,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羨思慈親,明帝為之改容,以太牢告廟。又嘗夢見后,于是差次舅氏親疏高下,敘用各有差,賞賜累鉅萬。是月,后母薨,帝制緦服臨喪,百僚陪位。四年十一月,以后舊陵庳下,使像兼太尉,持節詣鄴,昭告后土,十二月,改葬朝陽陵。
公元235年
青龍三年春正月,皇太后郭氏崩。三月,葬首陽陵。
按《魏志·明帝本紀》:青龍三年正月丁巳,皇太后崩。三月庚寅,葬文德郭后,營陵于首陽陵澗西,如終制。按《文德郭皇后傳》:青龍三年春,后崩于許昌,以終制營陵,三月庚寅,葬首陽陵西。
公元237年
景初元年秋九月庚辰,皇后毛氏卒。冬十月癸丑,葬悼毛后于愍陵。
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按《明悼毛皇后傳》:帝之幸郭元后也,后愛寵日弛。景初元年,帝游後園,召才人以上曲宴極樂。元后曰宜延皇后,帝弗許。乃禁左右,使不得宣。后知之,明日,帝見后,后曰:昨日游宴北園,樂乎。帝以左右泄之,所殺十餘人。賜后死,然猶加諡,葬愍陵。按《杜佑·通典》:魏明帝時,毛皇后崩,未葬,詔宜稱大行。尚書孫毓奏:武宣皇后崩,未葬時,稱太后。文德皇后崩,侍中蘇林議:皇后皆有諡,未葬宜稱大行。臣以為古禮無稱大行之文。按漢天子稱行在所,言不常居。崩曰大行者,不返之稱也。未葬未有諡,不言大行,則嫌與嗣天子同號。至于后崩未葬,禮未立后,宜無所嫌,故漢氏諸后不稱大行。謂未葬宜直稱皇后。詔曰:稱大行者,所以別存亡之號。故事已然,今當如林議,稱大行。
公元239年
景初三年春正月,帝崩于嘉福殿,葬高平陵。
公元238年
按《魏志·明帝本紀》:景初二年冬十二月乙丑,帝寢疾不豫。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還至河內,帝驛馬召到,引入臥內,執其手謂曰:吾疾甚,以後事屬君,君其與爽輔少子。吾得見君,無所恨。宣王頓首流涕。即日,帝崩于嘉福殿,時年三十六。癸丑,葬高平陵。
公元251年
齊王嘉平三年秋七月壬戌,皇后甄氏崩。乙未,葬懷甄后于太清陵。
按《魏志·三少帝本紀》云云。
公元260年
高貴鄉公甘露五年,薨,葬以王禮。
按《魏志·三少帝本紀》:甘露五年夏五月己丑,高貴鄉公卒,年二十。皇太后令曰:昔漢昌邑王以罪廢為庶人,此兒亦宜以民禮葬之。庚寅,太傅孚、大將軍文王、太尉柔、司徒沖稽首言:伏見中令,故高貴鄉公悖逆不道,自陷大禍,依漢昌邑王罪廢故事,以民禮葬。臣等備位,不能匡救禍亂,式遏姦逆,奉令震悚,肝心悼慄。《春秋》之義,王者無外,而書襄王出居于鄭,不能事母,故絕之於位也。今高貴鄉公肆行不軌,幾危社稷,自取傾覆,人神所絕,葬以民禮,誠當舊典。然臣等伏惟殿下仁慈過隆,雖存大義,猶垂哀矜,臣等之心實有不忍,以為可加恩以王禮葬之。太后從之。
公元264年
陳留王咸熙元年春二月庚申,葬明元郭后。
按《魏志·三少帝本紀》云云。
吳
公元237年
大帝嘉禾六年,禁奔喪犯者大辟。
按《吳志·孫權傳》:嘉禾六年春正月,詔曰: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制,人情之極痛也;賢者割哀以從禮,不肖者勉而致之。世治道泰,上下無事,君子不奪人情,故三年不逮孝子之門。至於有事,則殺禮以從宜,要絰而處事。故聖人制法,有禮無時則不行。遭喪不奔非古也,蓋隨時之宜,以義斷恩也。前故設科,長吏在官,當須交代,而故犯之,雖隨糾坐,猶已廢曠。方事之殷,國家多難,凡在官司,宜各盡節,先公後私,而不恭承,甚非謂也。中外群僚,其更平議,務令得中,詳為節度。顧譚議,以為奔喪立科,輕則不足以禁孝子之情,重則本非應死之罪,雖嚴刑益設,違奪必少。若偶有犯者,加其刑則恩所不忍,有減則法廢不行。愚以為長吏在遠,苟不告語,勢不得知。比選代之間,若有傳者,必加大辟,則長吏無廢職之負,孝子無犯重之刑。將軍胡綜議,以為喪紀之禮,雖有典制,苟無其時,所不得行。方今戎事軍國異容,而長吏遭喪,知有科禁,公敢干突,苟念聞憂不奔之恥,不計為臣犯禁之罪,此由科防本輕所致。忠節在國,孝道立家,出身為臣,焉得兼之。故為忠臣不得為孝子。宜定科文,示以大辟,若故違犯,有罪無赦。以殺止殺,行之一人,其後必絕。丞相雍奏從大辟。其後吳令孟宗喪母赴奔,已而自拘於武昌以聽刑。陸遜陳其素行,因為之請,權乃減宗一等,後不得以為比,因此遂絕。
公元238年
赤烏元年秋八月,步夫人卒,葬蔣陵。
按《吳志·孫權傳》:赤烏元年秋八月,步夫人卒,追贈皇后。 按《步夫人傳》:夫人性不妒忌,多所推進,故久見愛侍。權為王及帝,意欲以為后,而群臣議在徐氏,權依違者十餘年。及薨,臣下緣權指,請追正名號,乃贈印綬,策命。葬於蔣陵。
公元252年
太元二年春二月,皇后潘氏薨。夏四月,大帝薨。秋七月,葬蔣陵。皇后潘氏祔。
按《吳志·孫權傳》:太元二年春二月,皇后潘氏薨。夏四月,權薨,時年七十一,諡曰大皇帝。秋七月,葬蔣陵。按《潘夫人傳》:夫人,生孫亮。赤烏十三年,亮立為太子。明年,立夫人為皇后。性險妒容媚。權不豫,夫人侍疾疲勞,因以羸疾,諸宮人伺其昏臥,共縊殺之,託言中惡。權尋薨,合葬蔣陵。
公元265年
烏程侯甘露元年秋七月,景后朱氏薨,治喪苑中祔,葬定陵。
按《吳志·孫皓傳》:甘露元年秋七月,皓逼殺景后朱氏,亡不在正殿,於苑中小屋治喪,眾知其非疾病,莫不痛切。 按《孫休朱夫人傳》:夫人,朱據女,休姊公主所生也。赤烏末,權為休納以為妃。永安五年,立夫人為皇后。休卒,群臣尊夫人為皇太后。孫皓即位月餘,貶為景皇后,稱定安宮。甘露元年七月,見逼薨,合葬定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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