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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九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
 第五十九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二十三
公元1101年
  宋三〈神宗熙寧六則 元豐五則 哲宗元祐五則 紹聖二則 元符一則 徽宗建中靖國一則 崇寧一則 大觀二則 政和一則 高宗建炎二則 紹興十則〉
禮儀典第五十九卷
喪葬部彙考二十三
宋三
公元1070年
神宗熙寧三年詔議李定追服生母喪。
《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禮志熙寧三年,詔御史臺審決秀州軍事判官李定追服所生母喪。
御史臺言:在法,庶子為父後,如嫡母存,為所生母服三月,仍解官心喪若不為父後,為所生母持齊衰三年正服而禫。
所生仇氏亡日未嘗解官持心喪,止以父老乞還侍養
宜依禮制追服緦麻,而解官心喪三年
王安石,擢為太子中允,而言者罷免
公元1071年
熙寧四年夏五月辛亥,詔宗室率府副率以上,遭父母喪及嫡孫承重,並解官行服
《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熙寧 年,定品官葬儀新式
《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禮志詔葬
禮院例冊》:諸一品二品喪,敕備本品鹵簿送葬者,以少牢贈祭于都城外,加璧束帛深青二、纁二。
諸重一品柱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下二
銘旌三品上長九尺五品已上八尺六品已上七尺,皆書某官封姓之柩。
輀車三品以上油幰朱絲網施襈,兩廂畫龍,幰竿諸末垂六旒蘇;七品已上油幰、施襈,兩廂畫雲氣,垂四旒蘇九品以上旒蘇庶人鱉甲車,無幰、襈、畫飾
諸引、披、鐸、翣、挽歌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鐸、六翣挽歌六行三十六人四品二引、二披、四鐸、四翣挽歌四行十六人五品六品挽歌八人七品八品挽歌六人六品九品挽歌四人
其持引、披者,皆布幘、布深衣挽歌白練幘、白練褠衣,皆執鐸、綍,並鞋襪
四品上用方相七品上用魌頭
諸纛:五品已上,其竿長九尺;已下五尺已上。
諸葬不得以石為棺槨石室,其棺槨不得雕鏤彩畫、施方牖檻,棺內不得藏金寶珠玉。
又按會要勳戚大臣薨卒,多命詔葬,遣中使監護官給其費,以表一時之恩。
凶儀皆有買道方相引魂車,香、蓋、紙錢鵝毛、影輿,錦繡虛車,大輿銘旌;儀棺,行幕,各一;挽歌十六。
明器床帳、衣輿、結彩床皆不定數
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石人二人
入墳有當壙、當野、祖思祖明地軸十二時神誌石、券石、鐵券各一。
殯前一日對靈柩及至墳所下事時,皆設敕祭,監葬官行禮
熙寧初,又著新式,頒于有司
公元1075年
熙寧八年,議嫡孫為祖承重禮。
《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禮志熙寧八年禮院請為祖承重者依封爵令》立嫡孫,以次立嫡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立嫡同母弟;如又無之即立庶長孫,行斬衰服。
于是禮房詳定古者建國而立宗子,故周禮嫡子死,雖有諸子,猶令嫡孫傳重所以一本統、明尊尊之義也。
至于商禮,則嫡子死立眾子然後立孫。
今既不立宗子,又未嘗建國邑,則嫡孫喪祖,不宜純用周禮
嫡子死無眾子然後嫡孫承重,即嫡孫傳襲封爵者,雖有眾子承重
時知廬州孫覺嫡孫解官祖母服,叔父在,有司以新令,乃改知潤州
公元1076年
熙寧九年,真宗貴妃沈氏薨。
《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真宗沈貴妃傳》大中祥符初,以將相家子被選
初為才人,歷美人婕妤充媛,至德妃
長秋虛位,帝欲立之,不果
嘉祐末,進貴妃
熙寧九年薨,年八十三。
出殯其家,車駕臨奠,輟視朝三日諡昭靜
公元1077年
熙寧十年永國公薨,舉哀成服
《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禮志熙寧十年永國公薨,係無服之殤,詔特舉成服
公元1079年
元豐二年冬十月太皇太后是年濮安懿王三夫人祔濮園。
《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二年冬十月己酉太皇太后疾,上不視事
庚戌罷朝景靈宮,命輔臣禱于天地宗廟社稷
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乙卯太皇太后崩。
戊午,詔易太皇太后園陵山陵
辛酉,以群臣七上表,始聽政
王珪山陵使
十一月癸未,始御崇政殿
禮志仁宗慈聖光獻皇后曹氏。
神宗元豐二年十月二十日太皇太后崩于慶壽宮。
是日文武百官入宮宰臣王珪西階,宣遺誥已,內外舉哭,盡哀而出。
二十六日大斂,命韓縝為山按行使。
二十九日皇帝成服
十一月韓縝言:永昭陵北稍西地二百十步內,取方六十五步,可為山陵
上以迫隘言:若增十步合徵火相主及中五之數。
詔增十步
十二月中書言:先是司天監年月遷祔濮安懿王三夫人
大行太皇太后山陵,濮三夫人亦當舉葬。
于是宗室正任防禦使以上許從靈駕,已從濮安王夫人者,免從。
〈又〉元豐詔曰:濮安懿王先帝斟酌典禮,即園立廟,詔王子歲時奉祀,義協恩稱,後世無得議焉。
三夫人名位或未正,塋域異處有司置而不講,曷足以彰明先帝甚盛之德,仰承在天之志乎。
三夫人並稱王夫人,命主司歲月遷祔濮園,俾其子孫以時奉主與王合食,而致孝思焉。
禮官奏請王夫人遷葬鹵簿全仗,用鼓吹,至國門外減半。
行與四時告享,並令嗣濮王主之。
仁宗慈聖光獻曹皇后傳》明道二年郭皇后廢,詔聘入宮
景祐元年九月,冊為皇后
慈儉,重稼穡,常于禁苑種穀、親蠶,善飛帛書。
英宗方四歲,育禁中,后撫鞠周盡;迨入為嗣子,贊策居宮。
帝夜暴疾崩,后悉斂諸門鑰寘于前,召皇子入。
及明,宰臣韓琦等至,奉英宗即位,尊后為皇太后
感疾,請權同處軍國事,御內東門小殿聽政
明年夏,帝疾愈,即命撤簾還政
神宗立,尊為太皇太后,名宮曰慶壽
得水疾,侍醫莫能治。
元豐二年冬疾甚,帝視疾寢門衣不解帶
旬日崩,年六十四。
哀慕毀瘠,殆不勝喪。
有司上諡,葬于永昭陵
濮安懿王允讓傳》治平元年宰相韓琦等奏:請下有司議濮安懿王及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合行典禮
詔須大祥後議之。
二年,乃詔禮官待制以上議。
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謹按儀禮喪服為人後《傳》曰:何以三年也。
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
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
謂皆如親子也。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傳》曰:何以期。
不二斬,持重大宗,降其小宗也。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傳》曰:何以大功
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
先王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于彼,則不得專于此故也。
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父母以為帝后,皆見非當時,取議後世,臣等不敢以為聖朝法。
前代入繼者,多宮車晏駕之後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齡未衰,深惟宗廟之重,祗承天地之意,于宗室眾多之中,簡推聖明,授以大業
陛下親為先帝之子然後繼體承祧光有天下
濮安懿王雖于陛下天性之親,顧復之恩,然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相承,皆先帝德也。
臣等竊以為濮王宜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尊以高官大國譙國襄國仙遊並封太夫人,考之古今宜稱
於是書奏王珪等所議,未見詳定濮王當稱何親,名與不名
等議:濮安于仁宗為兄,于皇宜稱皇伯不名,如楚王涇王故事
中書又奏《禮》《令》五服年月敕》出繼之子于所繼、所生皆稱父母
漢宣帝光武皆稱父為皇考
等議稱濮王皇伯,于典禮未有明據,請下尚書省,集三省御史臺議奏
方議而皇太后手詔詰責執政于是詔曰如聞集議不一權宜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
禮官范鎮又奏:漢之稱皇考稱帝、稱皇,立寢廟,序昭穆,皆非陛下聖明之所法,宜如前議為便。
自是御史呂誨彈奏歐陽修建邪議,韓琦曾公亮趙概附會不正之罪,固請如王珪等議。
既而內出皇太后手詔曰:吾聞群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
吾載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
濮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后。
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詔曰:稱親之禮,謹遵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
欲以塋為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
翌日等以所論列彈奏不見聽用繳納御史敕誥,家居待罪
等所列,大抵以為前詔稱權集議,後詔又稱且欲以塋為園,即追崇之未已
英宗閤門以誥還之。
等力辭臺職
等既出,而濮議亦寢。
至神宗元豐二年,詔以濮安懿王三夫人並稱王夫人云。
宗室列傳吳王顥慈聖光獻太后之服,易月當除,曰:身為孫而情文缺然若是可乎。
如心喪禮,須上禫除即吉
詔可
公元1080年
元豐三年春三月,葬慈聖光獻皇后于永昭陵
虞祔禮。
又詔凡祖喪,無嫡孫,及嫡孫同母弟者,庶孫長者承重
《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三年春正月乙丑朔,以大行太皇太后在殯,不視朝
戊寅,上太皇太后諡曰慈聖光獻
三月癸酉,葬慈聖光獻皇后于永昭陵
乙酉,祔慈聖光獻皇后神主太廟
禮志元豐三年正月十四日上諡
太常禮院言:大行太皇太后雖已有諡,然山陵未畢,俟掩皇堂,去大行,稱慈聖光獻太皇太后祔廟神主,仍去二太字。
祕閣校理洵直言:按禮,既葬,日中還,虞于正寢
古者之葬,近在國城之北,故可以平旦而往至日中即虞于寢,所謂葬日虞,弗忍一日離也。
後世之葬,其地既遠,即禮有不能盡如古者
大行太皇太后日至第六虞,自當行之于外,如舊儀;其七虞九虞卒哭,謂宜行之于慶壽殿。
又按春秋公羊傳》曰:虞主
《士虞禮》曰:桑主不文
請罷虞主
太常言:洵直所引,乃士及諸侯之禮。
嘉祐治平並虞于集英殿,宜如故事。
嘉祐治平虞主已不書諡,當依所請。
太常禮院又言:慈聖光獻皇后祔廟,前三日,告天地、社稷太廟皇后如故事。
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祖宣祖太祖太祖后。
太宗皇帝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饗元德皇后
慈聖光獻皇后,異饌、異祝,行祔廟禮。
真宗仁宗英宗室。
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
如此,則古者祔謁之禮及近代遍饗故事並行不廢。
從之。
三月十日,葬永昭陵
二十二日,祔于太廟
〈又〉元豐三年太常丞劉次莊祖母亡,有嫡曾孫次莊嫡孫同母弟,在法未有庶孫承重之文。
下禮官立法:自今承重者,嫡子無諸子,即嫡孫承重;無嫡孫嫡孫同母承重無母弟,庶孫長者承重曾孫以下準此
傳襲封爵,自依禮、令。
公元1081年
元豐四年冬十二月乙亥慈聖光獻皇后禫祭宰臣王珪上表請聽樂,不許自是五表,乃從之。
《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公元1082年
元豐五年華陰郡王宗旦薨,聽以旌節牌印葬。
《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五年春二月癸亥華陰郡王宗旦薨。
禮志元豐五年崇信軍節度使、華陰郡王宗旦薨,聽以旌節牌印葬。
尋又詔:不即隨葬者徒二年因而行用者罪之。
公元1085年
元豐八年春三月,帝崩。
冬十月,葬永裕陵
范祖禹請群臣制服。
三年程頤冬至改賀為慰。
不從
《宋史·神宗本紀元豐八年春正月戊戌,帝不豫
甲辰,赦天下
乙巳,命輔臣代禱景靈宮
乙卯分遣群臣禱于天地宗廟社稷
二月癸巳,上疾甚,遷御福寧殿,三省樞密院入見,請立皇太子及請太后權同聽政,許之。
三月甲午朔,立延安郡傭為皇太子賜名煦皇太后同處軍國事。
乙未,赦天下遣官告于天地宗廟社稷、諸陵。
丁酉皇太后吏部尚書曾孝寬冊立皇太子禮儀使
戊戌,上崩于福寧殿,年三十有八。
皇太子皇帝位。
九月己亥,上大行皇帝諡曰英文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
十月乙酉,葬于永裕陵
《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
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簾福寧殿,諭等,奉制立為皇太子
戊戌神宗崩,太子皇帝位。
庚子,命宰臣王珪山陵使
甲寅,以群臣固請,始同太皇太后聽政
五月庚戌王珪薨。
改命蔡確山陵使
秋九月戊戌,以神宗英文武聖孝皇帝諡告于天地宗廟社稷
己亥,上寶冊福寧殿。
冬十月乙酉,葬神宗皇帝于永裕陵
十一月癸巳,祔神宗太廟
辛酉,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禮志元豐八年三月五日神宗崩。
十三日大斂成服
十七日小祥
四月一日禫除
七月五日,請諡于南郊
九月八日,讀諡寶冊于福寧殿
二十三日,啟菆。
十月一日靈駕發引
二十一日,葬裕陵
二十九日虞主至。
十一月一日虞祭集英殿
復土,六虞在途太常卿攝事三虞行禮于殿。
四日卒哭
五日祔廟
祕書正字范祖禹言:先王制禮,以君服同于父,皆斬衰三年,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
自漢以來不惟人臣無服,而人君遂亦不為三年之喪。
國朝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三年之喪。
易月之制,前世所以難改者,以人君自不為服也。
今群臣易月,而人主實行三年之喪,故十二日而小祥,而期又小祥,二十四日大祥再期而又大祥
夫練、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
再期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非服之色也。
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
除服,至葬而又服之,蓋不可無服也。
祔廟而後即吉,財八月矣,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也。
易月之制,因襲已久,既不可追,宜令群臣朝服,正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漸除其重者,再期而又服之,乃釋衰,其餘則君服斯服可也。
至于禫,不必為之服,惟未純吉以至于祥,然後無所不佩,則三年之制略如古矣。
禮官詳議
禮部尚書韓忠彥等議:朝廷典禮時世異宜不必循古
先王之制,不可盡用,則當以祖宗故事為法
言者令舉臣服三年民間禁樂如之,雖過山陵,不去衰服,庶協古制
先王恤典節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特如所言而已
今既不能盡用,則當循祖宗故事先帝遺制
詔從其議。
神主祔廟是月冬至百官表賀
崇政殿說書程頤言:神宗喪未除,節序變遷時思方切,恐失居喪之禮,無以風化天下
乞改賀為慰。
不從
公元1086年
哲宗元祐元年王安石司馬光薨,皆以諒闇不舉成服
冬十二月,詔服除元豐故事
《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夏四月癸巳王安石薨。
秋九月丙辰朔司馬光薨。
冬十二月庚寅,詔將來服除,依元豐三年故事
禮志元祐元年王安石薨,在神宗大祥之內;司馬光薨,亦在諒闇,皆不舉成服
高宗劉光世張俊秦檜之喪,皆為臨奠,然設幄舉哀成服之禮,未之行也。
公元1090年
元祐五年神宗賢妃林氏薨,詔用一品禮葬。
《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神宗林賢妃傳》:幼選入宮,既長,遂得幸封永嘉郡君,升美人,進婕妤
元祐五年薨。
詔用一品禮葬,贈貴儀,又贈賢妃
公元1091年
元祐六年,詔臣僚父母無故十年不葬者,御史臺彈奏吏部檢察
冬十月仁宗貴妃苗氏薨。
《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六年秋八月辛卯,詔御史臺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察
冬十月庚辰貴妃苗氏薨。
禮志元祐中,詔御史臺臣僚父母無故十年不葬,即依條彈奏,及令吏部候限滿檢察
尚有不葬父母,即未得與關升磨勘
失檢察,亦許彈奏
仁宗苗貴妃傳》:妃以容德入侍,生唐王昕
封仁壽郡君,拜才人昭容德妃
英宗于禁,妃擁佑頗有恩。
踐祚,醻其前勞,進貴妃
元祐六年薨,年六十九。
哲宗輟朝,出奠,發哀苑中諡曰昭節
公元1092年
元祐七年冬十一月癸巳祀天地于圜丘,赦天下
民罹親喪者,戶以差等與免徭。
《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公元1093年
元祐八年秋九月太皇太后高氏崩。
遺詔皇帝成服三日聽政釋服之後,勿禁音樂
《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八年秋八月辛酉,以太皇太后疾,帝不視事
丁卯,禱于嶽瀆宮觀祠廟
辛未,禱于天地宗廟社稷
乙亥,禱于諸陵。
九月戊寅太皇太后崩。
己卯,詔以太皇太后園陵為山陵。
甲申,命呂大防山陵使
壬辰,詔山陵修奉從約,諸道毋妄有進助。
冬十月戊申,群臣七上表聽政
戊辰,徐王顥解官給喪,詔不允
十一月丙子,始御垂拱殿
壬寅賜勞修奉山陵兵士
十二月己巳,上太皇太后諡曰宣仁聖烈皇后
禮志英宗宣仁聖烈皇后高氏哲宗元祐八年九月三日崩于崇慶宮。
遺詔皇帝成服三日聽政,群臣十三日,諸州長吏以下三日而除。
釋服之後,勿禁作樂
園陵制度,務遵儉省
餘並如章獻明肅皇太后故事
十四日,詔園陵慈聖光獻太皇太后之制。
英宗宣仁聖烈高皇后傳》后生神宗皇帝
治平二年冊為皇后
神宗立,尊為皇太后,居寶慈宮。
元豐八年不豫寖劇宰執王珪等入問疾,乞立延安郡皇太子太后權同聽政頷之。
等見太后簾下
后泣,撫王曰:兒孝順,自官家服藥未嘗左右,書佛經祈福,喜學書,已誦論語七卷,絕不好弄
令王簾外等,再拜謝且賀。
是日降制,立為皇太子
哲宗即位,尊為太皇太后
以為女中堯舜
元祐八年九月屬疾崩,年六十二。
公元1094年
紹聖元年春二月,葬宣仁聖烈皇后于永厚陵。
《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春正月癸酉朔,群臣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二月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后于永厚陵。
己未,祔神主太廟
癸亥,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公元1097年
紹聖四年詔,宗室父母喪者,毋得乞為繼嗣
太史以近裕陵民冢不便國音
遷詔官給葬費。
《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禮志紹聖四年右武衛大將軍克務,乞故登州防禦使東牟侯克端子叔為嗣,請赴期朝參起居,而不為端服
大宗正司以聞。
禮官議,宜終喪三年
遂詔宗室父母喪者,毋得乞為繼嗣
〈又〉太史請遷去裕陵近山民冢一千三百餘,以便國音
帝曰:遷墓得無擾乎。
若無所害,則令勿遷,果不便國音,當給官錢以資葬費。
公元1100年
元符三年春正月,帝崩。
秋八月,葬泰陵
山陵制度如元豐,故事
《宋史·哲宗本紀元符三年春正月辛未,帝有疾,不視朝
己卯,帝崩。
皇太后遺制,立弟端王即位于柩前,皇太后同處軍國事。
四月己未上諡欽文睿武孝皇帝廟號哲宗
七月丁卯,以諡號冊寶奏告天地宗廟社稷
八月壬寅,葬于永泰陵
癸亥,祔太廟
崇寧三年,加諡曰憲元繼道世德揚功欽文睿武聖昭孝皇帝
政和三年,改諡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
徽宗本紀元符三年正月己卯哲宗崩,皇太后垂簾,哭謂宰臣曰:家國不幸大行皇帝無子,天下事須早定。
章惇厲聲對曰:在禮律當立母弟簡王
皇太后曰:神宗諸子申王長而有目疾,次則端王當立。
又曰:以年則申王長,以禮律同母之弟簡王當立。
皇太后曰:皆神宗子,莫難如此分別,于次端王當立。
知樞密院曾布曰:章惇未嘗與臣等商議,如皇太后聖諭極當
尚書左丞蔡卞中書門下侍郎許將相繼曰:合依聖旨
皇太后又曰:先帝嘗言,端王福壽,且仁孝不同諸王
于是為之默然
乃詔端王入,即皇帝位,皇太后同處軍國事。
甲申,命章惇山陵使
乙酉,出先帝遺留物賜近臣
夏四月乙卯,請大行皇帝諡于南郊
秋七月丁卯,告哲宗欽文睿武孝皇帝諡于天地宗廟社稷
戊辰,上寶冊福寧殿。
八月庚子作景西宮奉安神宗神御,建哲宗神御殿于其西。
壬寅,葬哲宗皇帝于永泰陵
癸亥,祔哲宗神主太廟
九月丁卯,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禮志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哲宗崩,徽宗即位
山陵制度如元豐。
七月十一日,啟菆。
二十日靈駕發引
八月八日,葬泰陵
九月九日,以升祔畢,群臣吉服如故事。
太常寺言:太宗皇帝上繼太祖兄弟相及,雖行易月之制,實斬衰三年,以重君臣之義。
公除已後庶事相稱具載國史
皇帝嗣立哲宗,實承神考之世,已用開寶故事,為哲宗服衰重。
神主已祔,百官之服並用純吉,皇帝服御宜如太平興國二年故事
禮部言:太平興國中宰臣薛居正表稱公除以來庶事相稱,獨命徹樂,誠未得宜。
即是公除後,除不舉樂外,釋衰從吉事理甚明。
皇帝當御常服素紗展腳幞頭淡黃衫、黑犀帶,請下有裁制
宰臣請從禮官議,乃詔候周期服吉。
時詔不由門下,徑付有司
給事中龔原言:喪制朝廷大事,今行不由門下,是廢法也。
臣為君服斬三年,古未嘗改。
陛下前此議服,禮官兩可之論,陛下察見其姦,其服遂正。
今乃不得已從之,臣竊為陛下惜
開寶時,并、汾未下,兵革未弭,祖宗櫛風沐雨不暇,其服制權宜一時,非故事也。
坐黜南康軍
于是詔依元降服三年之制,其元符三年九月自小從吉指揮改正
溫益傳》知開封府,猶兼侍讀
執政倡言當為哲宗兄弟之服。
曾肇邇英史記·舜紀》,因言:昔堯、舜同出黃帝世數已遠,然舜為堯喪三年者,以嘗臣堯故也。
意附執政,進曰:史記世次不足信,堯、舜非同出
吏部尚書
公元1101年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春正月皇太后向氏崩,山陵慈聖光獻皇后故事
夏五月,與欽慈皇后同葬裕陵
公元1100年
《宋史·徽宗本紀元符三年冬十二月甲午,以皇太后不豫,禱于宮觀祠廟嶽瀆
建中靖國元年春正月甲戌皇太后崩,遺詔追尊皇太妃陳氏為皇太后
丁丑,易大行皇太后園陵為山陵,命曾布山陵使
二月甲辰,始聽政
三月甲子,始御紫宸殿
夏四月甲午上大皇太后諡曰欽聖憲肅
乙未,上追尊皇太后諡曰欽慈
丁酉御殿復膳。
五月丙寅,葬欽聖憲肅皇后欽慈皇后于永裕陵
丙戌,祔欽聖憲肅皇后欽慈皇后神主太廟
戊子,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禮志神宗欽聖憲肅皇后向氏,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十三日崩。
二月太常寺言:大行皇太后山陵一行法物,宜依元豐二年慈聖光獻皇后故事
皇堂之制,下深六十九尺,面方二丈五尺石地穴深一丈,明高二丈一尺
鵲臺二,各高四十一尺。
乳臺二,各高二丈七尺
牆高一丈三尺
五月六日,葬裕陵
二十六日,祔于神宗廟室
先是元祐四年美人陳氏薨,贈充儀,又贈貴儀
徽宗入繼大統,詔有司議崇之典,上尊諡曰欽慈皇后祔葬裕陵,與欽聖同祔神宗室。
神宗欽聖憲肅向皇后傳》治平三年歸于潁邸封安國夫人
神宗即位,立為皇后
不豫后贊宣仁后建儲之議。
哲宗立,尊為皇太后
宣仁命葺慶壽故宮以居后,后辭曰:安有姑居西而婦處東,瀆上下之分。
不敢徙,遂以慶壽後殿隆祐宮居之。
倉卒晏駕,獨決策端王
徽宗立,請權同處軍國事,后以長君辭。
帝泣拜,移時乃聽。
六月,即還政
明年正月崩,年五十六。
神宗欽慈陳皇后傳》:后選入掖庭,為御侍
徽宗,進美人
帝崩,守陵殿思顧舊恩毀瘠骨立
左右進粥、藥,揮使去,曰:得早侍先帝,願足矣
未幾薨,年三十二。
建中靖國元年追冊皇太后上尊諡,陪葬裕陵
公元1102年
崇寧元年皇太妃朱氏薨,追尊為皇太后祔葬裕陵
《宋史·徽宗本紀崇寧元年春二月丙戌朔,以聖瑞皇太妃疾,慮囚
辛丑聖瑞皇太妃薨,追尊為皇太后
夏四月己亥,上皇太后諡曰欽成
五月戊寅,葬欽成皇后于永裕陵
六月己丑,祔欽成皇后神主太廟
壬辰,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禮志崇寧元年二月聖瑞皇太妃朱氏薨,制追尊為皇太后,遂上尊諡曰欽成皇后五月祔葬裕陵,祔神主神宗室,皆備禮如故事。
神宗欽成朱皇后傳》熙寧初入宮御侍,進才人婕妤,生哲宗累進德妃
哲宗即位,尊為皇太妃
宣仁欽聖太后皆居尊,故稱號未極
元祐三年宣仁詔:春秋之義,母以子貴,其尋繹故實,務致優隆
于是輿蓋仗衛冠服,悉侔皇后
紹聖中欽聖復命即閤建殿,改乘車為輿出入宣德東門百官上牋殿下,名所居聖瑞宮。
徽宗立奉禮尤謹。
崇寧元年二月薨,年五十一。
追冊皇后上尊諡,陪葬裕陵
公元1107年
大觀元年秋七月乙巳賢妃武氏薨。
公元1082年
《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神宗武賢妃傳》:妃始以選入宮
元豐五年,進才人
美人婕妤
徽宗即位,進昭儀賢妃
大觀元年薨,乘輿臨奠,輟朝三日諡曰惠穆
公元1108年
大觀二年秋九月皇后王氏崩,有司議禮章穆皇后故事
從之。
《宋史·徽宗本紀大觀二年秋九月癸酉皇后王氏崩。
冬十一月乙丑,上大行皇后諡曰靖和
十二月壬寅陪葬靖和皇后于永裕陵
禮志徽宗皇王氏,大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崩。
尚書省言:章穆皇后故事真宗服七日。
從之。
十月,太史局言:大行皇后園陵斬草用十月二十四日斥,土用十一月十三日,葬用十二月二十七日
諸宗合祔葬者,並依大行皇后月日時刻
十一月宰臣蔡京等請上諡曰靖和皇后
十二月奉安梓宮于永裕陵下宮神主別廟
四年十二月改諡曰惠恭
其後高宗復改曰顯恭
徽宗顯恭王皇后傳》元符二年六月歸于端邸,封順國夫人
徽宗即位,冊為皇后
欽宗
大觀二年崩,年二十五。
諡曰靜和,葬裕陵之次。
紹興中,始祔徽宗廟室,改上今諡云
公元1113年
政和三年春二月崇恩太后崩,詔禮儀欽成皇后開寶皇后故事酌定
《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春二月辛卯崇恩太后暴崩
夏閏四月辛酉,上崇恩太后諡曰昭懷
五月丙午,葬昭懷太后于永泰陵
六月癸亥,祔昭懷皇后神主太廟
戊辰,民緣園陵役者蠲其賦。
禮志哲宗皇后劉氏,政和三年二月九日崩。
詔:崇恩太后合行禮儀可依欽成皇后開寶皇后故事參酌裁定
閏四月,上諡曰昭懷皇后
五月,葬泰陵,祔神主哲宗廟室
哲宗昭懷劉皇后傳》:初為御侍
美人婕妤進賢妃。
孟后既廢,后竟代焉。
徽宗立,冊為元符皇后
明年,尊為太后,名宮崇恩
帝緣哲宗故,曲加恩禮,后以是干預外事,且以不謹聞。
帝與輔臣議,將廢之,而后已為左右所逼,即簾鉤自縊而崩,年三十五。
公元1129年
高宗建炎三年秋七月皇太子薨。
《宋史·高宗本紀建炎三年秋七月丁亥皇太子薨,諡元懿
元懿太子傳》太子諱旉
金人淮南,帝幸臨安,會苗傅劉正彥作亂,逼帝禪位于旉改元明受
既而伏誅,帝復位,乃以皇太子,從幸建康
太子立,屬疾宮人蹴地上金有聲太子驚悸,疾轉劇,薨,諡元懿
公元1130年
建炎四年秋九月甲辰徽宗皇后鄭氏崩于五國城
《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徽宗鄭皇后傳》:后本欽聖殿押班徽宗端王每日朝慈德宮,欽聖命鄭、王二押班供侍
即位,遂以二人賜之。
崇寧初封賢妃,遷貴妃
王皇后崩,政和元年,立為皇后
欽宗受禪,尊為太上皇后,遷居寧德宮,稱寧德太后
上皇南京
汴京破,從上皇青城
北遷,留五年,崩于五國城,年五十二。
公元1131年
紹興元年夏四月隆祐皇太后孟氏崩,帝制期年服。
六月,權攢于越州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元年夏四月庚辰隆祐皇太后崩。
乙酉,為太后期年服。
辛卯,群臣三上表,始聽政
六月壬申冊諡皇太后昭慈獻烈
壬午,權攢昭慈獻烈皇后越州
秋八月丁丑,祔昭慈獻烈皇后神主溫州太廟
禮志哲宗昭慈聖獻皇后孟氏,紹興元年四月崩。
詔以繼體之重,當承重服
遺誥近地權殯,俟息兵歸葬園陵
梓取周身,勿拘舊制以為他日遷奉之便。
六月,殯于會稽上亭鄉。
攢宮百步下宮一丈五尺明器止用鈆錫
都監巡檢一員衛卒百人
生日忌辰旦望節序排辦天章閣儀。
虞主還州,行祔廟禮。
哲宗昭慈聖獻孟皇后傳》:初,哲宗既長,宣仁高太后歷選世家女百餘入宮
后年十六。
元祐七年,帝親御文德殿冊為皇后
紹聖三年,詔廢后出居瑤華宮。
康王皇帝位,尊后為元太后
尚書省言,字犯后祖名,請易以所居宮名,遂稱隆祐太后
紹興元年春,患風疾,帝旦暮不離左右,衣弗解帶連夕
四月,崩於行宮西殿,年五十九。
遺命擇地攢殯,俟軍事寧,歸葬園陵
帝詔曰:朕以繼體之重,當從重服,凡喪祭母后臨朝禮。
上尊號曰昭慈獻烈皇太后
殯于會稽上皇村,祔神主哲宗室,位在昭懷皇后上。
文獻通考紹興元年四月十八日太常寺言:章獻明肅皇后崩。
乙未百官遺誥喪紀以日易月
在京百官,十三日而除。
祖宗以來皇太后崩,故事莫盛於章獻明肅皇太后
當時遺誥,十三日令在京百官除服
今來大行隆祐皇太后崩,遺誥亦以十三日而除服
合至今月二十六日百官故事進名奉慰訖,退易常服
從之。
自成服以後小大祥禫除日及朔望日百官進名奉慰
皇帝視事日,宰相奏事,去杖。
小祥日奏事,去冠。
餘官奏事,依此。
皇帝聽政未釋服前,其引班若行弔臨之禮,即服衰絰
如遇內殿引班奏事,及從駕常服黑帶
士庶以下服,軍人百姓白衫紙帽婦人素縵不花釵三日止。
士庶婚嫁服除不禁
文武臣僚之家,至山陵祔廟畢,並許嫁娶,不用花綵,仍禁樂
〈又〉紹興元年四月二十九日太常寺檢會故事差攝傅持節,導梓宮冊寶,監鎖,宮太常少卿執翣者,障梓宮司徒,率梓宮官,升大昇轝,及引梓宮,即元宮又攝司空復土九鍤。
監察御史監鎖元宮少府監,進龍輴將作監梓宮登龍輴,兼鎖元宮宗正卿,充九虞,及掩元宮官差虞主官,併題神主官,殿前司,依例差彈壓將官一員甲軍一百人,用鹵簿儀仗,依例權以儀衛,服青紫褐衫執持儀物充代主管禁衛所,先相度差撥,其沿路引導宿頓排設,用警場鼓吹挽歌,依例係總護使同橋道頓遞使。
前二日,都大主管官禮部太常寺,先就貢院按閱
一,警場合用金鉦一十二人鼓手六十人鳴角六十人,逐色教頭五人,武嚴教三人管轄人員二人部押使臣一人
一,鼓吹合用鼓吹令丞職掌,府典史樂官一十人,歌色一十六人篳篥三十六人,笛色三十六人,簫八人大鼓一十六人節鼓一人金鉦四人,抬擎人兵一十人
一,挽歌合用押教一人執色四十八人挽詞翰林學士中書舍人二十首文臣職事官二首導引歌詞學士院撰,前一日,先于太常寺教習,其排設鼓吹警場及抬擎節級軍兵借差殿前步軍司人,并太常寺差人吏,職級樂正
是日,行啟奠祖奠遣奠之禮。
太傅後,從皇帝行禮
差攝侍中少傅等官,所有祭器,用牙床三張,並先下文思院製造陪位行事各官外,餘文百官,並免立班,於城外奉辭靈駕,其哀諡冊寶,於梓宮前,禁衛排列沿路排祭,依例壓祭絹。
內宰相使相,各五十疋,侍從臺諫各三十疋,管軍知省知閤御帶御藥門司直殿等各二十疋,六曹郎官寺監卿少等,各一十疋。
經過州縣合行排祭,不係經過州縣,並免。
攢宮前一日,差官奏告
〈又〉太常寺言:明德皇后故事行遣奠禮,讀哀冊奉辭訖,皇帝吉服還內,縗服並焚之,係大行太皇太后發引之日,檢會故事
公元1135年
紹興五年四月太上皇帝崩于五國城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五年夏四月甲子太上皇帝崩于五國城
五月辛巳,遣何蘚等奉使金國,通問二帝
徽宗本紀紹興五年四月甲子,崩于五國城,年五十有四
公元1137年
紹興七年太上皇帝寧德皇后凶。
張浚疏論喪服不可即戎,詔外朝勉從所請,宮中三年喪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七年春正月丁亥,何蘚、范寧之至自金國,始聞上皇寧德皇后崩。
己丑,帝成服下詔徒囚,釋杖以下
二月癸巳朔百官上表,請遵以日易月之制。
徽猷閣待制、知嚴州胡寅請服三年,衣墨臨戎,以化天下
帝欲遂終服,而張浚連疏喪服不可即戎,遂詔外朝勉從所請,宮中仍行三年之喪。
庚子,遣王倫等使金國迎奉梓宮
丙辰,始御便殿
秋九月甲子,上太上皇帝諡曰聖文仁德顯孝皇帝廟號徽宗皇后顯肅皇后
冬閏十月甲戌,始作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神主
十二月丁卯,祔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神主太廟
徽宗本紀紹興七年九月甲子凶問江南,遙上尊諡曰聖文仁德顯孝皇帝廟號徽宗
禮志紹興七年問安使何鮮等還以聞,宰執入見帝號擗踴終日不食
宰臣張浚等力請,始進糜粥
成服几筵殿,文武百僚朝晡臨于行宮
自聞喪至小祥百官朝晡臨;自小祥至禫祭,朝一臨
太常等言:舊制沿邊州軍,不許舉哀
緣諸大師國家腹心爪牙之臣,休戚一體至于將佐,皆懷忠憤,宜就所屯,自副將而上成服日朝晡臨,故校哭于本營
徽猷閣待制王倫等為奉迎宮使
時知邵州胡寅上疏,略曰:三年之喪,自天子至于庶人,一也。
漢孝文執謙德,用日易月,至今行之。
以便忘其親,臣以便忘其君,心知其非而不肯改,自常禮言之,猶且不可,況變故特異如今日者,又當如何
恭惟大行太上皇帝大行寧德皇后蒙塵北狩永訣不復,實繇粘罕是有不共戴天之讎。
考之於禮,讎不復則服不除,寢苫枕戈無時而終。
所以然者,天下雖大,萬事雖眾,皆無以加父子之恩,君臣之義也。
伏睹某月某日聖旨,緣國朝故典以日易月,臣竊以為非矣。
常禮言之,猶須大行遺詔然後遵承
今也大行詔旨不聞,而陛下降旨行之,是以日易月,出陛下意也。
大行幽厄之中,服御飲食,人所不堪,疾病粥藥,必無供億崩殂之後衣衾斂藏豈得周備
正棺卜兆,知在何所
茫茫沙漠,瞻守為誰。
伏惟陛下一念及此荼毒摧割備難堪忍,縱未能遵春秋復讎之義,俟讎殄而後除服,猶當革漢景之薄,喪紀三年為斷。
不然,以終身不可除之服,二十七日而除之,是薄之中又加薄焉,必非聖人之所安也
又曰:雖宅憂三祀,而軍旅之事,皆當決于聖裁,則諒闇之典,有不可舉。
蓋非枕塊無聞之日,是乃枕戈有事之辰,故魯侯周公之喪,而徐夷並興,東郊不開,則是墨衰即戎孔子取其誓命
六師戒嚴方將北討萬機之眾,孰非軍務
陛下聽斷平決得禮之變,卒哭之後,以墨衰臨朝合于孔子所取,其可行無疑也。
如合聖意,便乞直降詔旨恭惟太上皇帝寧德皇后誕育眇躬大恩難報,欲酬罔極,百未一伸。
鑾輿遠征,遂至大故訃音所至,痛貫五情
想慕慈顏,杳不復見,怨讎有在,朕敢忘之。
軍國多虞難以諒闇,然衰麻枕戈,非異人任。
以日易月,情所不安,興自朕躬致喪三年
即戎衣墨,況有權制布告中外昭示至懷。
合行典禮,令有司集議來上。
如敢沮格,是使朕為人子而忘孝之道,當以大不恭論其罪。
陛下親御翰墨,自中降出一新四方耳目,以化天下天地神明,亦必有以佑助
不勝大願
六月張浚諡于南郊
戶部尚書章誼等言:梓宮未還,久廢諡冊之禮,請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后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及依嘉祐八年治平四年虞祭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廟,仍于小祥前十日行之。
異時梓宮之至,宜遵用安陵故事,行改葬之禮,更不立虞主
從之。
九月甲子,上廟號曰徽宗
文獻通考紹興七年徽宗顯肅皇后祔廟,有司言梓宮未還,乞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后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
太常寺言:檢會山園陵,故事梓宮發引日,皇帝宣德門外奉辭,百僚板橋奉辭
其掩皇堂日,奏請神靈上虞主訖,埋重於皇隧道
行第一虞,至瓊林苑行,第七虞
祭畢,迎虞主集英殿皇帝殿門奉迎百僚板橋奉迎
至殿,皇帝行安燒香之禮。
訖,次有司行第八虞,至第九虞
祭畢,皇帝卒哭之禮。
祔廟前一日,皇帝齋于垂拱殿
祔廟日,自集英殿導至宣德門外,奉辭
有司虞主太廟祔廟之禮。
故事即無該載廟門外埋重之文。
今來欲比故事,於祔廟前,擇日,自几筵殿迎重于報恩廣孝觀,權行安奉。
是日皇帝先次几筵殿,燒香如宮之儀。
畢,還內,次宰執百僚燒香畢,退。
禮儀使率合迎重有司奉迎,詣本觀。
俟時奏請神靈上虞主訖,埋重於本觀利方。
太常卿行第一虞祭夙興第二虞祭已後每日依禮例行虞祭
至第七虞祭畢,迎奉虞主几筵殿日,百僚行宮門外奉迎
几筵殿門皇帝履袍奉迎前導虞主升殿
畢,次詣逐位行禮。
訖,還內。
有司行第八、第九虞祭。
祔廟前二日,皇帝卒哭之禮。
祔廟前一日,皇帝齋於內殿有司不奏刑殺文書
祔廟日,皇帝几筵殿導虞主至行宮門外,奉辭畢。
禮儀使虞主太廟奏請神靈上神主訖,以次祔廟之禮。
今來欲依明德皇太后攢殯故事先行虞祭
次行卒哭而後祔廟
將來迎奉梓宮到,合遵用永安故事,行改葬之禮,更不立虞主
從之。
 閏十月二十五日朱震充題神主虞主官。
後漢·禮儀志》桑木尺二寸,不書諡。
又按杜佑·通典載:儀注虞祭之禮,止言太祝捧主匱置于座,匱于前,捧出神主
不言諡祔廟之禮
則曰享前一日質明太祝香湯栗主,拭以羅巾,題栗主盥洗,捧栗主就褥題神主墨書訖,以光漆重摸之,則是唐制。
惟題栗主不題虞主也。
宋朝仁宗皇帝上僊呂夏卿奏請虞主不題諡,詔兩制待制上官禮官,會儀翰林學士承旨孫抃等,奏乞如夏卿所奏。
從之。
今欲乞依漢唐仁宗山陵故事虞主更不題諡,俟祔廟前期一日,恭依敕命書題神主
詔恭依。
 是年正月二十五日,詔群臣候祔畢,純吉服,繼令候過小祥日,取旨,及紹興八年正月二十五日徽宗小祥
二月二十三日百官吉服
公元1139年
紹興九年春正月大祥之服,宰臣上陵名夏
六月皇后邢氏崩于五國城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九年夏六月庚戌皇后邢氏崩于五國城
禮志紹興九年正月太常寺言:徽宗顯肅皇后將及大祥,雖皇堂未置,若不建陵名,則春秋二仲,有妨薦獻
請先上陵名。
宰臣秦檜等請上陵永固
高宗憲節邢皇后傳》高宗康邸,以婦聘之,封嘉國夫人
出使夫人留居蕃衍宅
人犯京師夫人三宮北遷
上皇曹勛歸,夫人脫所御金環,使內侍持付曰:幸為白大王,願如此環,得早相見也。
王憐之。
即位,遙冊為皇后
紹興九年后崩五國城年三十四。
金人祕之,高宗中宮以待者十六年
文獻通考紹興九年正月二十五日徽宗大祥
高宗白羅袍,至禫祭,易祥服日,服素紗軟腳幞頭淺色黃羅袍,黑銀帶
公元1142年
紹興十二年秋八月,帝易緦服奉迎徽宗顯肅懿節二后梓宮
冬十月,權攢于永固陵
是年貴妃張氏卒。
公元1140年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年春正月丙戌,遣莫將等充迎護梓宮奉迎宮使
十二年春二月癸巳,金主許歸梓宮皇太后
夏四月甲子,遣孟忠厚為迎護梓宮禮儀使王次翁奉迎宮禮儀使
丁卯皇太后梓宮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劉裪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
辛巳皇后邢氏崩訃初至。
六月甲子,命侍從臺諫禮官雜議權奉攢宮
戊辰,以万俟卨攢宮按行使。
秋七月丁酉,上皇后諡曰懿節,祔神主別廟
八月甲戌,以万俟卨參知政事,充金國報謝使。
壬午皇太后至,入居慈寧宮
己丑,帝易緦服奉迎徽宗顯肅懿節二后梓宮至,奉安龍德別宮
九月乙未,以孟忠厚樞密使,充攢宮總護使。
丙午,金使劉筈完顏宗表九人入見
戊申,以王次翁等充金國報謝使。
藏金國誓書內侍省
冬十月乙丑,始聽中外用樂。
丙寅,權攢徽宗皇帝顯肅皇后會稽固陵懿節皇后祔。
十三年春正月戊戌,加上徽宗諡曰體神合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
己亥親饗太廟奉上冊寶
二月乙丑,更固陵曰永祐。
徽宗本紀紹興十二年八月乙酉梓宮臨安
十月丙寅,權攢于永祐陵。
十二月丁卯,祔太廟第十一室。
禮志徽宗顯肅初葬五國城十二年金人梓宮來還
將至,帝服黃袍乘輦,詣臨平奉迎,登舟易緦服百官皆如之。
既至行在,安奉于龍德別宮,帝后異殿。
禮官請用安陵故事梓宮入境,即承之以槨;有司預備袞冕翬衣以往,至則納之槨中,不復改斂。
秦檜白令侍從臺諫禮官集議靈駕既還,當崇奉陵寢或稱攢宮
禮部員外郎程敦厚意,獨上奏言:仍攢宮之舊稱,則莫能示通和大信,而用因山正典,則若忘存本之後圖。
以為宜勿徇虛名,當示大信。
于是議者工部尚書莫將等乃言:太史歲中不利大葬,請用明德皇后故事,權攢。
從之。
八月奉迎九月發引十月掩攢,在昭慈攢宮西北五十步,用地二百五十畝。
徽宗鄭皇后傳》后從上皇青城
北遷,留五年,崩于五國城
紹興七年,何蘚等使還,始知上皇后崩高宗大慟。
立重成服諡顯肅
梓宮歸,入境,承之以槨,納翬衣其中,與徽宗合攢于會稽永祐陵。
高宗憲節邢皇后傳》顯仁太后回鑾,始得崩聞。
上為輟朝,行釋服之祭,諡懿節祔主別廟
紹興十二年八月,后梓宮至,攢于聖獻太后梓宮西北
帝思后,殊慘不樂,皇后吳氏知帝意,乃請為其姪珣、琚婚邢氏二女以慰帝心
淳熙末改諡憲節,祔高宗廟。
高宗張賢妃傳》建炎初,為才人,有寵,進婕妤
帝欲擇宗室子養禁中
已而伯琮入宮,年尚幼。
帝因命婕妤母之,是為孝宗
尋遷婉儀紹興十二年卒,上為輟朝二日,贈賢妃
公元1164年
紹興十四年春正月,命普安郡宗室子偁解官持服
官給葬事。
公元1143年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三年秋九月丁巳宗室子偁卒於秀州
十四年春正月戊寅,命普安郡為子偁解官持服
夏六月丙申,特贈子偁太子少師官給葬事。
孝宗本紀孝宗諱眘字元永太祖七世孫也。
初,太祖少子王德芳生英國公惟憲,惟憲生新興侯從郁,從郁生華陰世將世將慶國公令譮,令譮生子偁,是為秀王
王夫人張氏夢人擁一羊遺之曰:以此為識。
已而有娠,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帝于秀州青杉之官舍。
元懿太子薨,高宗未有後。
紹興二年五月,選帝育于禁中。
十二年正月丁酉封普安郡王
十三年九月秀王歿于秀州
十四年正月,用廷臣議,聽解官行服
十六年免喪,還舊官。
安僖秀王子偁傳》子偁,秦康惠王之後高宗族兄也。
宣和元年,舍試合格,調嘉興丞。
是年,子伯琮生,後被入宮,是為孝宗
累官左朝奉大夫
紹興十三年秋致仕明年春,卒于秀州
孝宗普安郡,疑所服,詔侍從、臺諫議
秦熹等請解官南班故事普安亦自請持服,許之。
普安建節子偁以恩贈太子少師
既為太子,加贈太師中書令封秀王諡安僖
公元1157年
紹興二十七年民間火葬投水中者。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禮志紹興二十七年監登聞鼓院范同言:今民俗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之具唯恐不至,死則燔棄捐之,何獨厚于生而薄于死乎。
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識者見之動心
國朝著令,貧無葬地者,許以係官之地安葬
河東地人眾,雖至親之喪,皆悉焚棄
韓琦并州,以官錢市田數頃,給民安葬,至今美談
然則承流宣化使民不畔于禮法,正守臣之職也。
方今火葬之慘,日益熾甚,事關風化,理宜禁止
仍飭守臣措置荒閑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少裨風化之美。
從之。
公元1158年
紹興二十八年,令諸州措置摽撥,葬地給貧民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禮志紹興二十八年戶部侍郎榮薿言:比因臣僚陳請火葬,令州郡置荒閑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誠為善政。
臣聞吳越之俗,葬送費廣,必積累而後辦。
至于貧下之家,送終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
州縣休息之久,生聚日繁所用之地,必須寬廣
附郭近便處,官司以艱得之故,有未行摽撥者。
葬埋未有處所,而行火化之,恐非人情所安。
欲乞除豪富士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并客旅遠方之人,若有死亡,姑從其便,候將來州縣摽撥到荒閑之地,別行取旨。
詔依,仍令諸州依已降指揮措置摽撥
公元1159年
紹興二十九年秋九月皇太后韋氏崩。
冬十一月,權攢于永祐陵。
韋誼弟姪解官行服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九年秋九月乙未皇太后不豫大赦,不視朝
丙申,為太后祈福
庚子皇太后韋氏崩。
癸卯,遣周麟之等為國奉表哀謝使。
冬十月甲寅,以群臣五上表,始聽政
保康軍節度使吳益攢宮總護使。
戊寅,冊諡皇太后曰顯仁
十一月丁亥,遣賀允中等為金國遣留國信使
丙午,權攢顯仁皇后于永祐陵。
十二月甲子,祔顯仁皇后神主太廟
禮志徽宗顯仁皇后韋氏,紹興二十九年崩,祔于永祐陵攢宮
徽宗韋賢妃傳》:妃,開封人高宗母也。
初入宮,為侍御
崇寧末封平昌郡君
大觀初,進婕妤,累遷婉容
高宗康邸出使進封龍德宮賢妃
上皇北遷
建炎改元,遙尊為宣和皇后
紹興七年徽宗鄭皇后崩聞至,帝號慟,諭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高,朕思之不遑寧處屈己講和,正為此耳。
翰林學士朱震唐建中故事,請遙尊為皇太后,從之。
已而太常少卿吳表臣請依嘉祐治平故事,俟三年喪畢,然後舉行
先降御札播告天下
王倫使回,言金人許歸后。
未幾金人遣蕭哲來,亦言后將歸狀。
豫作慈壽宮,命莫將、韓恕為奉迎使
十年,以金人猶未歸后,乃遙上皇太后冊寶於慈寧殿。
是後,金人來議和,帝曰:歸我太后,朕不恥和。
何鑄曹勛報謝
至金國。
再三懇請,金主始允。
十二年,帝親至臨奉迎
初見太后喜極而泣。
八月,至臨安,入居慈寧宮
先是,以梓宮未還,詔中外輟樂。
至是,慶太后壽節,始用樂。
太后聰明智慮
初,金人許還三梓宮太后恐其反覆,呼役者畢集然後起攢
時方暑,金人憚行,太后慮有他變,乃陽稱疾須秋進發
已而稱貸於金使,得黃金三千兩以犒其眾,由是途中無間言。
二十九年,太后壽登八十。
九月,得疾,上不視朝,敕輔臣祈禱天地宗廟社稷
俄崩於慈寧宮諡曰顯仁
于永祐陵之西,祔神主太廟徽宗室。
太后節儉所得供進財帛,多積於庫。
至是,喪葬之費,皆仰給焉。
文獻通考紹興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太常寺又言:顯仁皇后將來掩攢宮,合行九虞祭,依禮例,掩攢宮畢,行第一虞
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虞,並係在路合於宿頓宗正卿行禮
第六虞,在京日,係在瓊林苑
今欲乞渡江訖,令宗正卿行禮
禮畢,迎虞主慈寧宮奉安
皇帝服袍履導于慈寧宮門外有司奉安訖,皇帝行安神之禮。
其第七、第八、第九虞,依典故皇帝行禮百官陪位
或差有司侍祠則百官便不陪位
詔恭依。
〈又〉十二月五日禮部太常寺言:檢照元豐二年慈聖光獻皇后上僊太常禮院言,按禮葬而後虞,虞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
景德中明德皇后百日為卒哭,蓋古之士禮不當施于朝廷
詔改卒哭百日
自是以後慈聖光獻皇后宣仁聖烈皇后百日,並不該在外禮數,皆於神主祔廟以前卒哭之祭。
乞令給舍臺諫禮官參酌取裁
詔依。
〈又〉顯仁皇后上僊,韋誼等弟姪解官持服
後倣此大行皇后弟姪同。
公元1161年
紹興三十一年欽宗訃聞
詔持斬衰三年
上陵名曰永獻。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三十一年夏五月辛卯,金遣高景山王全來賀天申節
且以欽宗皇帝訃聞
甲午,為欽宗皇帝發喪特詔斬衰三年
六月乙巳,以群臣三上表,始聽政
甲子,始御正殿。
秋九月甲午冊諡大行皇帝恭文順德仁孝皇帝廟號欽宗
三十二年閏二月戊寅,祔欽宗主於太廟
欽宗本紀紹興三十一年五月辛卯崩問至。
七月己丑上尊諡曰恭文順德仁孝皇帝廟號欽宗
三十二年閏二月,祔于太廟
禮志紹興三十一年五月,金國使至,以欽宗訃聞
詔:朕當持斬衰三年之服,以申哀慕
是日文武百僚常服墨帶,去魚,詣天章閣空地立班,聽詔旨,舉哭畢,次赴後殿門外進名奉慰,次詣几筵殿焚香舉哭。
六月權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請依典故以日易月,自五月二十二日立重,安奉几筵至六月十七日大祥所有衰服,權留以待梓宮之還。
從之。
七月宰臣陳康伯等率百官南郊請諡,廟號欽宗,遙上陵名曰永獻。
其餘並如徽宗典禮
文獻通考紹興三十一年八月太常寺檢會典故言,大祥日,服素紗軟腳幞頭白羅,黑銀帶
〈又〉紹興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言:檢會典故,切詳神帛之制。
雖不經見,然考之於古,蓋復之遺意也。
《禮運》曰:及其死也,升屋而號告曰皋某,復然古之復者。
以衣今用神帛招魂,其意蓋本於此
今來孝慈淵聖皇帝神帛,欲乞下太史局日,下依上件典故施行
詔恭依。
〈又〉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王普言:謹按通典神主之制,有匱有趺。
其匱底蓋俱方,底自下而上,蓋自上而下
與齊今太廟祖宗后主之匱,有蓋無底
雖於祏室牙床,各設趺座,然祭享遷奉之時,惟匱蓋以覆,神主在中不免欹側動搖,有乖嚴奉,豈渡江之後,失其舊制耶。
前者恭文順德仁孝皇帝神主虞主之匱,欲依通典並造底蓋,仍乞漆造祖宗神主匱底,庶得合禮制,兼亦便於遷奉
詔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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