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五卷目錄
帝王陵廟祀典部彙考一
秦〈始皇二則〉
漢〈高祖二則 武帝元封一則〉
後漢〈章帝元和一則 安帝延光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宋〈武帝永初一則〉
南齊〈明帝建武一則〉
北魏〈道武帝天興一則 明元帝神瑞一則 泰常一則 太武帝神麚一則 孝文帝延興一則 太和四則 孝明帝熙平一則〉
隋〈總一則 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三則 高宗顯慶一則 中宗景龍一則 元宗開元五則 天寶三則 代宗大曆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一則〉
宋〈太祖建隆二則 乾德三則 開寶三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二則 大中祥符二則 天禧一則 神宗熙寧三則 哲宗元祐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一則 孝宗淳熙二則 理宗淳祐一則〉
禮儀典第二百五卷
帝王陵廟祀典部彙考一
秦
始皇并天下,立周天子祠於湖。
按《史記·始皇本紀》不載。 按《封禪書》:秦并天下。於湖有周天子祠。以歲時奉祠。
公元前210年
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十一月,行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疑山。上會稽,祭大禹。
按《史記·始皇本紀》云云。
漢
高帝始,為沛公祠黃帝。
按《漢書·高祖本紀》:高祖立為沛公。祠黃帝,祭蚩尢於沛庭,而釁鼓。
應劭曰:黃帝戰於阪泉,以定天下。蚩尤亦古天子,好五兵,故祠祭之,求福祥也。
公元前195年
高帝十二年,詔為秦皇帝、齊、楚、趙、魏各置守冢復其家。
按《漢書·高祖本紀》:十二年十二月,詔曰:秦皇帝、楚隱王、魏安釐王、齊愍王、趙悼襄王皆絕亡後。其與秦始皇帝守冢二十家,楚、魏、齊各十家,趙及魏公子亡忌各五家,令視其冢,復亡與他事。
公元前110年
武帝元封元年冬十月,巡邊還,祠黃帝於橋山,乃歸甘泉。
公元前109年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郊祀志》:既滅南越。其來年,上議曰:古者先釋兵振旅,然後封禪。迺遂北巡朔方,勒兵十餘萬騎,還祭黃帝冢橋山,釋兵涼如。
後漢
公元85年
章帝元和二年,遣使祠帝堯於成陽。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二月,東巡狩。使使者祠唐堯於成陽靈臺。
按《杜佑·通典》:元和二年,奉一太牢,祠帝堯於濟陰。
公元122年
安帝延光元年,祠光武於濟陽,唐堯於成陽。
公元123年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光二年二月丙子,東巡狩。丁丑,告陳留太守,祠南頓君、光武皇帝於濟陽,復濟陽今年田租、芻槁,遣使者祠唐堯於成陽。
魏
公元221年
文帝黃初二年,祠漢世祖以太牢。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二年正月甲戌,校獵至原陵,遣使者以太牢祠漢世祖。
宋
公元420年
武帝永初元年,罷晉世帝后諸陵守衛。
按《宋書·高祖本紀》:永初元年閏八月壬午朔,詔曰:晉世帝后及藩王諸陵守衛,宜便置格。其名賢先哲,見優前代,或立德著節,或寧亂庇民,墳塋未遠,並宜洒掃。主者具條以聞。
南齊
公元495年
明帝建武二年,詔修晉帝諸陵,並增置守衛。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建武二年十二月,丁酉,詔曰:舊國都邑,望之悵然。況乃自經南面,負扆宸居,或功濟當時,德覃一世,而塋壟欑穢,封樹不修,豈直嗟深牧豎、悲甚信陵而已哉。昔中京淪覆,鼎玉東遷,晉元締構之始,簡文遺詠在民,而松門夷替,埏路榛蕪。雖年代殊往,撫事興懷。晉帝諸陵,悉加修理,并增守衛。
北魏
公元400年
道武帝天興三年,遣使祀帝堯、帝舜廟。
按《北魏書·太祖本紀》:天興三年五月己巳,車駕東巡,遂幸涿鹿,遣使者以太牢祠帝堯、帝舜廟。
公元415年
明元帝神瑞二年,北巡,祠黃帝廟,復祭舜廟。
按《北魏書·太宗本紀》:神瑞二年夏四月己卯,車駕北巡。六月壬申,幸涿鹿,登橋山,觀溫泉,使使者以太牢祠黃帝廟。至廣甯,登歷山,祭舜廟。
公元422年
泰常七年,祠黃帝、唐堯廟。
按《北魏書·太宗本紀》:泰常七年九月辛酉,幸橋山,遣使者祠黃帝、唐堯廟。
公元428年
太武帝神麚元年,祭黃帝、堯、舜廟。
按《北魏書·世祖本紀》:神麚元年八月,東幸廣甯,臨觀溫泉。以太牢祭黃帝、堯、舜廟。
公元474年
孝文帝延興四年,祀周文、武廟,收廟玉,於府藏。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先是,長安牧守常有事於周文、武廟。延興四年,坎地埋牲,廟玉發見。四月,詔東陽王丕祭文、武二廟。以廟玉露見,若即而埋之,或恐愚民將為盜竊,敕近司收之府藏。
公元492年
太和十六年二月丁酉,詔祀唐堯於平陽,虞舜於廣甯,夏禹於安邑,周文於洛陽。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按《禮志》:太和十六年二月丁酉,詔曰:崇聖祀德,遠代之通典;秩〈缺三字〉,中古之近規。故三五至仁,唯德配享;夏殷私己,稍用其姓。且法施於民,祀有明典,立功垂惠,祭有恆式。斯乃異代同途,奕世共軌。今遠遵明令,憲章舊則,比於祀令,已為決之。其孟春應祀者,頃以事殷,遂及今日。可令仍以仲月饗祀焉。凡在祀令者,其數有五。帝堯樹則天之功,興巍巍之治,可祀於平陽。虞舜播太平之風,致無為之化,可祀於廣甯。夏禹禦洪水之災,建天下之利,可祀於安邑。周文公制禮作樂,垂範萬葉,可祀於洛陽。其宣尼之廟,已於中省,當別敕有司。饗薦之禮,自文公已上,可令當界牧守,各隨所近,攝行祀事,皆用清酌尹祭也。
公元495年
太和十九年,祭漢高祖廟。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九年夏四月癸丑,幸小沛,遣使以太牢祭漢高祖廟。
公元496年
太和二十年,遣使祠漢光武及明、章三帝陵。又詔禁諸帝陵,樵採。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二十年五月丙戌,初營方澤於河陰。遣使者以太牢祭漢光武及明、章三帝陵。又詔漢、魏、晉諸帝陵,各禁方百步不得樵蘇踐蹋。太和二十一年,南巡,遣使祭諸帝王陵廟,詔修堯、舜、夏禹廟。
公元497年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二十一年二月,車駕南巡。三月丙辰,車駕次平陽,遣使者以太牢祭唐堯。夏四月庚申,幸龍門,遣使者以太牢祭夏禹。癸亥,行幸蒲坂,遣使者以太牢祭虞舜。戊辰,詔修堯、舜、夏禹廟。丙戌,遣使者以太牢祀漢帝諸陵。五月壬辰,遣使者以太牢祭周文王於酆,祭武王於鎬。
公元516年
孝明帝熙平元年,敕帝王墳陵,五十步內毋得耕稼。按《北魏書·肅宗本紀》:熙平元年八月丙午,詔曰:先賢列聖,道冠生民,仁風盛德,煥乎圖史。暨曆數永終,跡
隨物變,陵𡑞沓藹,鞠為茂草,古帝諸陵,多見踐藉。可明敕所在,諸有帝王墳陵,四面各五十步勿聽耕稼。
隋
隋制以禘祫之日,祀先代王公。
按《隋書·禮儀志》:禘祫之日,使祀先代王公:帝堯於平陽,以契配;帝舜於河東,咎繇配;夏禹於安邑,伯益配;商湯於汾陰,伊尹配;文王、武王於酆渭之郊,周公、召公配;漢高帝於長陵,蕭何配。各以一太牢而無樂。配者享於廟庭。
公元594年
文帝開皇十四年,詔齊、梁、陳諸帝,皆以時修其祭祀。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四年冬閏十月甲寅,詔曰:齊、梁、陳往皆創業一方,綿歷年代。既宗祀廢絕,祭奠
無主,興言矜念,良以愴然。莒國公蕭琮及高仁英、陳叔寶等,宜令以時修其祭祀。所須器物,有司給之。
公元606年
煬帝大業二年,詔前代帝王陵墓,給隨近十戶,守視。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二年十二月庚寅,詔曰:前代帝王,因時創業,君民建國,禮尊南面。而曆運推移,年
世永久,丘壟殘毀,樵牧相趍,塋兆堙蕪,封樹莫辨。興言淪滅,有愴於懷。自古已來帝王陵墓,可給隨近十戶,蠲其雜役,以供守視。
唐
公元620年
高祖武德三年,祀舜廟,置隋帝陵廟。
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三年正月,如蒲州。六月癸卯,詔隋帝及其宗室柩在江都者,為營窆,置陵廟,以故宮人守之。
按《舊唐書·高祖本紀》:武德三年春正月,幸蒲州,命祀舜廟。
公元630年
太宗貞觀四年,令禁芻牧於古,帝王墳墓,並春秋致祭。
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四年九月壬午,禁芻牧於古明君、賢臣、烈士之墓者。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四年九月壬午,令自古明王聖帝、墳墓無得芻牧,春秋致祭。
公元637年
貞觀十一年,命祭漢文帝。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一年二月甲子,幸洛陽宮,命祭漢文帝。
公元642年
貞觀十六年,祭隋文帝陵。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六年冬十一月丙辰,狩於岐山。辛酉,使祭隋文帝陵。
公元657年
高宗顯慶二年,禮部尚書許敬宗始請定歷代帝王祀典。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貞觀之禮,無祭先代帝王之文。顯慶二年六月,禮部尚書許敬宗等奏曰:案《禮記·祭法》云:聖王之制祀也,法施於人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又:堯、舜、禹、湯、文、武,有功烈於人,及日月星辰,人所瞻仰;非此族也,不在祀典。準此,帝王合與日月同例,常加祭享,義在報功。爰及隋代,並遵斯典。漢高祖祭法無文,但以前代迄今,多行秦、漢故事。始皇無道,所以棄之。漢祖典章,法垂於後。自隋以下,亦在祀例。伏惟大唐稽古垂化,網羅前典,惟此一禮,咸秩未申。今請聿遵故事,三年一祭。以仲春之月,祭唐堯於平陽,以契配;祭虞舜於河東,以咎繇配;祭夏禹於安邑,以伯益配;祭殷湯於偃師,以伊尹配;祭周文王於酆,以太公配;祭武王於鎬,以周公、召公配;祭漢高祖於長陵,以蕭何配。
公元709年
中宗景龍三年,祀古帝王陵。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景龍三年十二月甲午,幸新豐溫湯。境內有自古帝王陵致祭。
公元717年
元宗開元五年,詔褚無量祠堯平陽,宋璟祠舜蒲坂,蘇祠禹安邑。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褚無量傳》:開元五年,帝
幸東都。無量上言:昔虞舜之狩,秩山川,遍群神。漢孝景祠黃帝橋山,孝武祠舜九疑,高祖過魏祭信陵君墓,過趙封樂毅後,孝章祠桓譚冢。願陛下所過名山、大川、丘陵、墳衍,古帝王、賢臣在祀典者,並詔致祭。自古受命之君,必興滅繼絕,崇德報功。故存人之國,大於救人之災;立人之後,重於封人之墓。願到東都,收敘唐初逮今功臣世絕者,雖在支庶,咸得承襲。帝納其言,即詔無量祠堯平陽,宋璟祠舜蒲坂,蘇頲祠禹安邑,所在刺史參獻。
公元724年
開元十二年,幸東都敕祭所經古帝王陵寢。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二年十一月庚午幸東都敕有司所經自古帝王陵忠臣烈士墓精意致祭以酒脯時果用代牲牢
公元732年
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定祀先代帝王儀。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中祀,古帝王祠壇。廣二丈五尺,高三尺,四出陛。以犧尊實醍齊,象尊實盎齊,山罍實酒,皆二,幣以白,長丈八尺。每三年祭三代帝王及配坐,籩豆皆十、簋二、簠二、俎三。牲以太牢。
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禮》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用焉。
按《開元禮》:有司享先代帝王,前享五日,諸享官各散齋三日於正寢,致齋二日於其廟所,如別儀。
無廟者祭於壇,其壇制准州社壇。其祭官以當州長官充,無以次通取也。
諸享官致齋之日,給酒食及明衣,各習禮於齋所。前享一日,所管縣官清掃內外,整拂神座。
無廟者,享日未明,縣官率其屬入詣壇東陛升,設神座於壇上近北,南向,席以莞。以後陳設行事,依在廟之位。
設配座於神座東南,西向,席以莞。又為瘞坎於廟後壬地,方深取足容物。贊禮者設初獻位於東階東南,亞獻、終獻於初獻之南,少退,俱西向北上。設掌事者位於終獻東南,重行西面,以北為上。設贊唱者於終獻西南,西向北上。設望瘞位於廟堂東北,西向。又設贊唱者位於瘞埳東北,南向東上。設享官以下位於南門之外道東,重行西面,以北為上。
無廟者即設享官以下位於壇壝門之外道南,重行,北面西上。
祭器之數:每座樽六,籩十,豆十,簠二,簋二,鈃三,俎三。縣官帥其屬升設樽於廟堂上前楹間室戶之外,北向,正座之樽在西,配座之樽在東。
樽皆加勺羃,有坫以置爵。
設幣篚於樽所。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東西當東霤,南北以堂深;罍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實爵三巾二在篚。加勺羃。執樽罍洗篚者各依於樽罍洗篚之後。享日未明,烹牲於廚。夙興,掌饌者實祭器。
牲體牛羊豕,皆載右胖。前腳三節,節一段,皆載之。後腳三節,節一段,去上節,載下二節。又取正脊、脡脊、橫脊、正脅、代脅、短脅各二骨以立,餘皆不設。簋實稷黍,簠實菽粱。籩十,實石鹽、乾魚、棗、栗、榛、菱、芡、鹿脯、白餅、黑餅。豆十,實韭葅、醯醢,菁葅、鹿醢,芹葅、兔醢,筍葅、魚醢,脾菜葅、豚胉。若土無者,各以其類充之。
諸享官以下各服祭服。
三品毳冕,四品繡冕,五品元冕,六品以下爵弁。
縣官率其屬入實樽罍及幣。
每座之樽,一實醴齊,一實盎齊,一實清酒,其元酒各實於上樽。幣用帛,長丈八尺,色用白也。
祝版各置於坫。贊唱者先入就位。祝與執樽罍篚者入立於庭,重行北面,以西為上。立定,贊唱者曰:再拜。祝以下俱再拜。執樽者升自東階。
壇則升自東陛。
立於樽所。執樽罍篚者各就位。升自東階,行掃除於上,降,掃除於下訖,各引就位。質明,贊禮者引享官以下俱就門外位。少頃,贊禮者引享官以下以次就位。立定,贊唱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贊禮者進初獻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祝跪取幣於篚,各立於樽所。掌饌者率執饌者奉饌陳於南門之外。
壇則奉饌陳於東壝門之外。
贊禮者引初獻升自東階。
其壇則升自南陛,以後初獻升降皆准此。
進當神座前,北向立。祝以幣東向進,初獻受幣,祝還樽所。贊禮者引初獻入,跪奠於神座,興,出戶,北向再拜。贊禮者引初獻入,當配座西壁下東面立。祝以幣北向進,初獻受幣,祝還樽所。贊禮者引初獻進,東面跪奠於配座,興,退復位,東面再拜。贊禮者引初獻降復位。掌饌者引饌入,升自東階。
壇則升自南陛。
祝迎引於階上,各設於神座前,掌饌者帥執饌者各復本位,祝還樽所。贊禮者引初獻詣罍洗,盥手洗爵,升自東階,詣酒樽所,執樽者舉羃,初獻酌醴齊。贊禮者引初獻入詣神座前,跪奠爵,興,出戶,北向立。祝持版進於神座之右,東面跪讀祝文曰。
帝嚳氏云: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開元神武皇帝諱,謹遣具官姓名,敢昭告於帝高辛氏,惟帝能序三辰,功施萬物,式遵祀典,敬以制幣犧齊,粢盛庶品,祗薦於帝高辛氏,尚饗。帝堯云:敢昭告於帝陶唐氏,惟帝則天而行,光被四表,式遵祀典,敬以制幣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唐司徒,惟公敬敷五教,弘贊彝倫,率由舊章,配享於帝陶唐氏云云。帝舜云:敢昭告於帝有虞氏,惟帝道先七政,績宣五典,式遵舊章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皋陶氏,惟神爰定五刑,載敷九德,率由舊典云云。夏王禹云:敢昭告於夏王禹,惟王克平九土,功施萬代,式遵故實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伯益氏,惟公贊敷下土,克蕃庶物,率由舊章,配享於夏王禹云云。殷王湯云:惟王革命黜暴,功濟天下,式遵祀典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伊尹氏,惟公弼諧政道,功格天地,率由故實云云。周文王云:惟王受命作周,經緯天地,式遵祀典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太公,惟公純德孔明,翼成周室,率由舊典云云。周武王云:應天順人,克定禍亂,式遵祀典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周文公、召康公,惟公道光十亂,功著分陝,率由舊典云云。漢高帝云:神武膺期,撫安區夏,式遵祀典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蕭相國,惟公翼成漢業,厥功惟茂,率由舊章云云。
初獻再拜。祝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贊禮者引初獻官詣配座酒樽所,取爵於坫,執樽者舉羃,初獻酌醴齊。贊禮者引初獻入,東面跪奠於配座前,興,進立於西壁下,東面立。祝持版入,立於配座之左,北面跪讀祝文訖,興。初獻再拜。祝進,跪奠版於配位,興,還樽所。贊禮者引初獻出戶,北向立。祝各以爵酌清酒,合置一爵,太祝持爵進於初獻之右,西向立。初獻再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興。祝各帥執饌者以俎跪減神座前三牲胙肉,各取前腳第二節共置一俎上,以授初獻。初獻受以授掌饌者。初獻跪取爵,遂飲卒爵。祝進受爵,復於坫。初獻興,再拜。贊禮者引初獻降復位。於初獻飲福,贊禮者引亞獻詣罍洗,盥手洗爵,升自東階,詣酒樽所,執樽者舉羃,亞獻酌盎齊。贊禮者引亞獻入詣神座前,北面跪奠爵,興,出戶,北向再拜。贊禮者引亞獻詣配座酒樽所,取爵於坫,執樽者舉羃,亞獻酌盎齊。贊禮者引亞獻入詣配座前,東向跪奠爵,興,退於西壁下,東面再拜,出戶,北向立。祝各以爵酌清酒,合置一爵,一太祝持爵進亞獻之右,西面立。亞獻再拜,受爵,跪祭酒,遂飲卒爵。祝受爵,復於坫。亞獻興,再拜。贊禮者引亞獻降復位。初亞獻將畢,贊禮者引終獻盥洗、升獻、飲福,如亞獻之儀。訖,贊禮者引終獻降復位。祝各進神座前跪徹豆,興,還樽所。贊唱者曰:再拜。
非飲福受胙者皆再拜。
再拜訖,贊唱者又曰:再拜。獻官以下皆再拜。贊禮者進初獻之左,白:請就望瘞位。贊禮者引初獻就望瘞位,西向立。贊唱者轉立於望瘞東北位。初獻官拜訖,祝各進神位前跪取幣,興,降自西階。
壇則降自南陛。
詣瘞埳北,南面以幣置於埳。贊唱者曰:可瘞。埳東西
面各二人填土。半埳,贊禮者進初獻之左,白:禮畢。遂引初獻以下出。贊唱者還本位,祝與執樽罍者俱復執事位。立定,贊唱者曰:再拜。祝以下皆再拜以出。祝版焚於齋所。
公元733年
開元二十一年,置魏孝文帝祠堂於雲州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開元二十一年,雲州置魏孝文帝祠堂,有司以時享祭。
公元734年
開元二十二年,制古帝王之祀,俱用牲牢,餘以酒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二十二年春正月,制:古聖帝明王,用牲牢,餘並以酒脯充奠。
公元747年
天寶六載,定三皇、五帝廟位,令以時致祭。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六載正月,制三皇、五帝廟,以時享祭。其章懷、節愍、惠莊、惠文、惠宣等太子,宜與隱太子、懿德太子同為一廟。每日立杖食及設杖於庭,此後並宜停廢。
按《文獻通考》:天寶六載,敕三皇五帝,創物垂範,永言龜鏡,宜有欽崇,三皇,伏羲,以勾芒配,神農,以祝融配,黃帝,以風后力牧配,五帝,少昊,以蓐收配,顓頊,以元冥配,高辛,以稷契配,唐堯,以羲仲和叔配,虞舜,以夔龍配,其擇日及置廟地,量事營立,其樂器請用宮懸,祭以少牢,仍以春秋二時致享,共置令丞,太常寺檢校。
公元748年
天寶七載,詔置歷代帝王廟,各於肇跡之處,命定配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七載五月,詔三皇以前帝王,京城置廟,以時致祭。其歷代帝王肇跡之處未有祠宇者,所在各置一廟。按《文獻通考》:天寶七載詔,上古之君,存諸氏號,雖事先書契,而道著皇王,緬懷厥功,寧忘咸秩,其三皇已前帝王,宜於京城內共置一廟,仍與三皇五帝廟相近,以時致祭,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人氏,其祭料及樂,請准三皇五帝廟,以春秋二時享祭,歷代帝王肇跡之處,未有祠宇者,所由郡置一廟享祭,仍取當時將相,德業可稱者二人,配享,夏王都安邑,以虞伯益秩宗伯夷配,殷王湯都亳,以阿衡伊尹左相仲虺配,周文王都酆,以太公望師鬻熊配,周武王都鎬,請入文王廟同享,以周公召公配,秦始皇都咸陽,以丞相李斯將軍王翦配,漢高祖起沛,以留侯張良相國蕭何配,後漢光武皇帝起南陽,以司徒鄧禹將軍耿弇配,魏武皇帝都鄴,以侍中荀彧太尉鍾繇配,晉武帝都故洛陽,以尚書張華大將軍羊祜配,後魏道武皇帝起雲中,以太尉長孫嵩尚書崔元伯配,後周文帝起馮翊,以尚書蘇綽太傅于謹配,隋文帝封隋,以僕射高熲大將軍賀若弼配,其忠臣義士,孝婦烈女,史籍所載,德行彌高者,所在宜置祠宇,量事致祭,並令郡縣長官,春秋二時擇日,准前致祭,其歷代帝王廟,每所差側近人不課戶四人,有闕續填,仍關戶部處分。
公元750年
天寶九載,始立周武王及漢高祖廟於京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九載冬十一月辛丑,立周武王、漢高祖廟於京城,司置官吏。
公元770年
代宗大曆五年,始置軒轅陵廟。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大曆五年,鄜坊節度使上言,坊州軒轅黃帝陵同,請置廟,四時,列於祀典,從之。
後晉
公元939年
高祖天福四年冬十二月乙亥,立唐高祖、太宗、莊宗、明宗、愍帝廟於西京。
按《五代史·晉本紀》:云云。
宋
公元960年
太祖建隆元年,命祀周六廟,又詔修前代帝王賢臣陵墓,置戶守之。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春正月丁巳,命周宗正郭𤣱祀周陵廟,仍以時祭享。五月己酉,西京作周六廟成,遣官奉遷。秋七月甲子,遣工部侍郎艾穎拜嵩、慶陵。八月辛未,遣郭𤣱饗周廟。 按《禮志》:建隆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忠臣賢士丘壟,或樵採不禁、風雨不庇,宜以郡國置戶以守,隳毀者修葺之。
公元961年
建隆二年,饗周廟,詔置前代帝王陵戶。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二年春正月己未,遣郭𤣱饗周廟。夏四月壬寅,詔郡國置前代帝王、賢臣陵冢戶。按《文獻通考》:建隆二年詔先代帝王陵寢宜令所屬州府遣近戶守視其冢墓有隳毀者亦加修葺
公元963年
乾德元年,定先代帝王祀典。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六月丙申,詔歷代帝王三年一饗,立漢光武、唐太宗廟。 按《禮志》:乾德初,詔:歷代帝王,國有常享,著於甲令,可舉而行。自五代亂離,百司廢墮,匱神乏祀,闕孰甚焉。按《祠令》,先代帝王,每三年一饗,以仲春之月,牲用太牢,祀官以本州長官,有故則上佐行事。官造祭器,送諸陵廟。又詔:先代帝王,載在祀典,或廟貌猶在,久廢牲牢,或陵墓雖存,不禁樵採。其太昊、炎帝、黃帝、高辛、唐堯、虞舜、夏禹、成湯、周文王武王、漢高帝光武、唐高祖太宗,各置守陵五戶,歲春秋祠以太牢;商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周成王康王、漢文帝宣帝、魏太祖、晉武帝、後周太祖,隋高祖,各置三戶,歲一饗以太牢;秦始皇帝、漢景帝武帝明帝章帝、魏文帝、後魏孝文帝、唐元宗憲宗肅宗宣宗、梁太祖、後唐莊宗明宗、晉高祖,各置守陵兩戶,三年一祭以太牢;周桓王景王威烈王、漢元帝成帝哀帝平帝和帝殤帝安帝順帝沖帝質帝獻帝、魏明帝高貴鄉公陳留王、晉惠帝懷帝愍帝、西魏文帝、東魏孝靜帝、唐高宗中宗睿宗德宗順宗穆宗代宗敬宗文宗武宗懿宗僖宗昭宗、梁少帝、後唐末帝諸陵,常禁樵採。尋又禁河南府民耕晉、漢廟壖地。凡諸陵有經開發者,有司造袞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槨以葬,掩次日,所在長吏致祭。又詔前代功臣、烈士,詳其勳業優劣以聞。有司言:齊孫臏晏嬰、晉程嬰公孫杵臼、燕樂毅、漢曹參陳平韓信周亞夫衛青霍去病霍光、蜀昭烈帝關羽張飛諸葛亮、唐房元齡長孫無忌魏徵李靖李勣尉遲恭渾瑊段秀實等,皆勳高德邁,為當時之冠;晉趙簡子、齊孟嘗君、趙趙奢、漢邴吉、唐高士廉唐儉岑文本馬周為之次;南燕慕容德、唐裴寂、元稹又次之。詔孫臏等各置守冢三戶,趙簡子等各二戶,慕容德等禁樵採;其有開毀者,皆具棺槨、朝服以葬,掩次日致祭,長吏奉行其事。
公元964年
乾德二年詔周文王廟止以鬻熊配享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乾德二年十一月太常博士聶崇義上言准祠令周文王以太公配唐天寶七載以師鬻熊及太公望配伏緣太公已封武成王春秋釋奠望自今止以鬻熊配享奏可乾德四年,立禹廟定上古,及歷代帝王祀典。
公元966年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四年九月丙午,詔吳越立禹廟於會稽。冬十月癸亥,詔諸郡立古帝王陵廟,置戶有差。
按《路史》:乾德四年詔置女皇氏守陵五戶春祭少牢
公元970年
開寶三年,詔諸陵被發者,有司以禮葬,長史致祭。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三年九月甲辰,詔:西京、鳳翔、雄、耀等州,周文、成、康三王,秦始皇,漢高、文、景、武、元、成、哀七帝,後魏孝文,西魏文帝,後周太祖,唐高祖、太宗、中宗、肅宗、代宗、德、順、文、武、宣、懿、僖、昭諸帝凡二十七陵常被盜發者,有司備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槨重葬,所在長史致祭。
公元971年
開寶四年三月乙未,增前代帝王守陵戶二。夏四月辛卯,發廂軍千人修前代帝王陵寢之在秦者。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公元976年
開寶九年秋七月丁亥,命修先代帝王祠廟。
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公元998年
真宗咸平元年十一月甲子,詔葺歷代帝王陵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公元1004年
景德元年,詔修前代帝王陵墓,並禁樵采設守戶長吏以時致祭。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元年冬十月壬午,詔修葺歷代聖賢陵墓。 按《禮志》:景德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名臣賢士、義夫節婦墳壟,並禁樵采,摧毀者官為修築;無主者碑碣、石獸之類,敢有壞者論如律。仍每歲首所在舉行此令。鄭州給唐相裴度守墳三戶,賜秦國忠懿王錢俶守墳三戶。加諡太公望昭烈武成王,建廟青州,周公旦追封文憲王,建廟兗州,春秋委長吏致祭。
公元1007年
景德四年,命張齊賢祭周六廟,又詔置五代漢高祖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四年二月,命吏部尚書張齊賢祭周六廟。戊子,葺周六廟。庚寅,詔河南府置五代漢高祖廟。辛卯,車駕發西京。甲午,次鄭州,遣使祀周嵩、懿二陵。
公元1011年
大中祥符四年,詔修葺帝王祠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四年三月丁亥,詔葺所經歷代帝王祠廟。
公元1013年
大中祥符六年,詔修葺黃帝廟及周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六年六月丁丑,崇飾諸州黃帝祠廟。
按《文獻通考》:大中祥符六年詔諸州有黃帝祠廟並加崇葺又令常州葺周廟
公元1017年
天禧元年,盜發後漢高祖陵。詔州縣申陵寢樵採之禁。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元年六月庚辰,盜發後漢高祖陵,論如律,并敕守土官吏,遣內侍王克讓以禮治葬,知制誥劉筠祭告。因詔州縣申前代帝王陵寢樵採之禁。
公元1068年
神宗熙寧元年,敕祭堯母廟,置守陵戶,禁唐諸陵耕佃。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熙寧元年,從知濮州韓鐸請:堯陵在雷澤縣東穀林山,陵南有堯母慶都靈臺廟,請敕本州春秋致祭,置守陵五戶,免其租,奉洒掃。又以中丞鄧潤甫言,唐諸陵餘已定頃畝外,其餘許耕佃為守陵戶,餘並禁止。 按《鄧潤甫傳》:潤甫,為御史中丞。上言:興利之臣,議前代帝王陵寢,許民請射耕墾,而司農可之。唐之諸陵,因此悉見芟劉,昭陵喬木,翦伐無遺。熙寧著令,本禁樵采,遇郊祀則敕吏致祭,德意可謂遠矣。小人掊克,不顧大體。願絀創議之人,而一切如令。從之。
公元1071年
熙寧四年,定周嵩慶懿三陵柏子戶,命以時修葺。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熙寧四年,詔周嵩慶懿三陵柏子戶,留七戶,餘放歸農。仍命歲時加修葺。
公元1077年
熙寧十年,詔以諸陵閑地,歲收者,修葺陵墓。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熙寧十年,詔永興軍,自漢以來,諸陵下閑地,歲收州縣,以其錢修葺陵墓。
公元1091年
哲宗元祐六年,詔商王河亶甲及顏真卿冢墓,並載祀典。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祐六年,詔相州商王河亶甲冢、沂州費縣顏真卿墓,並載祀典。
公元1127年
高宗建炎元年,令有司祭歷代帝王。遂為定式。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建炎元年十一月丙寅,郊赦歷代聖帝明王、忠臣烈士,有功於民,載在祠典者。命所在有司祭之。自後凡赦,皆如之。
公元1131年
紹興元年,祠禹於越州,又祠句踐,以范蠡配。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先是,乾德中,定先代帝王配享儀,下諸州以時薦祭,牲用羊、豕,政和議禮局遂為定制。紹興元年,命祠禹於越州,及祠越王句踐,以范蠡配。
公元1177年
孝宗淳熙四年,張栻請堯山、虞山,並載祀典。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淳熙四年,靜江守臣張栻奏初領州有唐帝祠,其山曰堯山;有虞帝祠,其山曰虞山;請著之祀典。
公元1187年
淳熙十四年六月,詔衡州葺炎帝陵廟。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公元1248年
理宗淳祐八年,修炎帝廟,給陵戶。
公元1164年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先是,紹興十四年,衡州守臣劉清之奏:史載炎帝陵在長沙茶陵,祖宗時給近陵七戶守視,禁其樵牧,宜復建廟,給戶如故事。淳祐八年,湖南安撫大使、知潭州陳韡再言,從之。按《續文獻通考》:淳祐八年二月,荊湖帥臣陳韡奏:國家以火德王,於火德之祀,合加欽崇。炎帝陵在衡州茶陵縣,廟久弗治。乞相度興修,以稱崇奉之意。從之。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