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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九十四卷目錄
巡狩部彙考二
漢〈高祖一則 文帝四則 景帝一則 武帝元光二則 元狩一則 元鼎二則 元封五則 太初二則 天漢三則 太始三則 征和二則 後元一則 宣帝神爵一則 元帝永光一則 成帝永始一則 新莽天鳳一則附〉
後漢〈世祖建武八則 中元一則 明帝永平六則 章帝建初二則 元和三則 章和一則 和帝永元三則 安帝延光二則 順帝永和一則 桓帝延熹二則 靈帝光和一則〉
魏〈文帝黃初五則 明帝太和二則 齊王正始一則〉
晉〈武帝泰始一則〉
宋〈文帝元嘉一則 孝武帝大明一則〉
北魏〈昭成帝建國四則 道武帝登國五則 天興三則 天賜二則 明元帝永興二則 神瑞一則 泰常五則 太武帝始光一則 神麚二則 文成帝太安二則 和平二則 孝文帝延興二則 太和六則 孝莊帝永安一則 出帝永熙一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四則〉
北周〈明帝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天和一則 建德一則 宣政一則 宣帝大象一則〉
禮儀典第二百九十四卷
巡狩部彙考二
公元305年
漢高祖二年冬十月,如陝,鎮撫關外父老。
按《漢書·高祖本紀》云云。
公元583年
文帝三年五月,幸甘泉。七月,自太原至長安。
按《漢書·文帝本紀》:三年夏五月,匈奴入居北地、河南為寇。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嬰擊匈奴,匈奴去。發中尉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上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見故群臣,皆賜之。舉功行賞,諸民里賜牛酒。復晉陽、中都民三歲租。留游太原十餘日。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長安。
公元590年
又帝十年冬,行幸甘泉。
按《漢書·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591年
文帝十一年冬十一月,行幸代。春正月,上自代還。按《漢書·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595年
文帝十五年夏四月,上幸雍,始郊見五帝,修名山大川嘗祀而絕者,有司以歲時致禮。
按《漢書·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586年
景帝中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
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33年
武帝元光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29年
元光六年夏六月,行幸雍。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22年
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獲白麟,作白麟之歌。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13年
元鼎四年,巡省豫州,詔封周後以奉周祀。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鼎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行自夏陽,東幸汾陰。十一月甲子,立后土祠于汾陰脽上。禮畢,行幸滎陽。還至洛陽,詔曰:祭地冀州,瞻望河洛,巡省豫州,觀于周室,邈而無祀。詢問耆老,迺得孽子嘉。其封嘉為周子南君,㠯奉周祀。元鼎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遂踰隴,登空同,西臨祖厲河而還。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10年
元封元年,帝巡邊,擇兵振旅,還登嵩高、封泰山,周行海上。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元年冬十月,詔曰:南越、東甌咸伏其辜,西蠻北夷頗未輯睦,朕將巡邊垂,擇兵振旅,躬秉武節,置十二部將軍,親帥師焉。行自雲陽,北歷上郡、西河、五原,出長城,北登單于臺,至朔方,臨北河。勒兵十八萬騎,旌旗徑千餘里,威振匈奴。遣使者告單于曰:南越王頭已懸于漢北闕矣。單于能戰,天子自將待邊;不能,亟來臣服。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為。匈奴讋焉。還,祠黃帝于橋山,迺歸甘泉。春正月,行幸緱氏。詔曰:朕用事華山,至于中嶽,獲駮麃,見夏后啟母石。翌日親登嵩高,御史乘屬,在廟旁吏卒咸聞呼萬歲者三。登禮罔不答。其令祠官加增太室祠,禁無伐其草木。㠯山下戶三百為之奉邑,名曰崇高,獨給祠,復亡所與。行,遂東巡海上。夏四月癸卯,上還,登封泰山,降坐明堂。詔曰: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惟德菲薄,不明于禮樂,故用事八神。遭天地況施,著見景象,屑然如有聞。震于怪物,欲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于梁父,然後升䄠肅然。自新,嘉與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為元封元年。行所巡至,博、奉高、蛇丘,歷城、梁父,民田租逋賦貸,已除。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四縣無出今年算。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行自泰山,復東巡海上,至碣石。自遼西歷北邊九原,歸于甘泉。
按《通志禮略》:元封初,復至海上,又北至碣石,又自遼西,歷北邊至九原。五月,乃至甘泉,周萬八千里。元封二年,幸雍至東萊,還祠泰山。
公元前109年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春,幸緱氏,遂至東萊。夏四月,還祠泰山。至瓠子,臨決河,命從臣將軍以下皆負薪塞河隄,作瓠子之歌。赦所過徒,賜孤獨高年米,人四石。還,作甘泉通天臺、長安飛廉館。
公元前107年
元封四年,幸雍北出蕭關,還幸河東。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通回中道,遂北出蕭關,歷獨鹿、鳴澤,自代而還,幸河東。春三月,祠后土。詔曰:朕躬祭后土地祇,見光集於靈壇,一夜三燭。幸中都宮,殿上見光。其赦汾陰、夏陽、中都死罪以下,賜三縣及楊氏皆無出今年租賦。元封五年冬,南巡狩至于盛唐,還封泰山、幸甘泉。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五年冬,行南巡狩,至于盛唐,望祀虞舜于九嶷。登灊天柱山,自尋陽浮江,親射蛟江中,獲之。舳艫千里,薄樅陽而出,作盛唐樅陽之歌。遂北至琅邪,並海,所過禮祠其名山大川。春三月,還至泰山,增封。甲子,祀高祖於明堂,以配上帝,因朝諸侯王列侯,受郡國計。夏四月,詔曰:朕巡荊揚,輯江淮物,會大海氣,以合泰山。上天見象,增修封禪。其赦天下。所幸縣毋出今年租賦,賜鰥寡孤獨帛,貧窮者粟。還幸甘泉,郊泰畤。
公元前105年
元封六年,行幸回中及河東。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六年冬,行幸回中。春,作首山宮。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公元前104年
太初元年冬十月,行幸泰山。十二月,臨勃海,春還幸甘泉。
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初元年冬十月,行幸泰山。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于明堂。十二月,䄠高里,祠后土。東臨勃海,望祀蓬萊。春還,受計于甘泉。
公元前102年
太初三年,東巡海上。
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初三年春正月,行東巡海上。夏四月,還,修封泰山,䄠石閭。
公元前100年
天漢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99年
天漢二年春,行幸東海。還幸回中。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98年
天漢三年,行幸泰山,還幸北地。
按《漢書·武帝本紀》:天漢三年春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計。還幸北地,祠常山,瘞元玉。夏四月,赦天下。行所過毋出田租。
公元前95年
太始二年春正月,行幸回中。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94年
太始三年,幸甘泉及東海。
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始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宮,饗外國客。二月,令天下大酺五日。行幸東海,獲赤鴈,作朱鴈之歌。幸琅邪,禮日成山。登之罘,浮大海。山稱萬歲。冬,賜行所過戶五千錢,鰥寡孤獨帛人一匹。太始四年三月,行幸泰山。四月,幸不其。五月,還幸建章宮。十二月,幸雍至安定、北地。
公元前93年
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始四年春三月,行幸泰山。壬午,祀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受計。癸未,祀孝景皇帝于明堂。甲申,修封。丙戌,䄠石閭。夏四月,幸不其,祠神人于交門宮,若有鄉坐拜者。作交門之歌。五月,還幸建章宮,大置酒,赦天下。十二月,行幸雍,祠五畤,西至安定、北地。
公元前90年
征和三年春正月,行幸雍,至安定、北地。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89年
征和四年,行幸東萊。
按《漢書·武帝本紀》:征和四年春正月,行幸東萊,臨大海。三月,上耕于鉅定。還幸泰山,修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巳,䄠石閭。夏六月,還幸甘泉。
公元前88年
後元元年,行幸甘泉,遂幸安定。
按《漢書·武帝本紀》:後元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遂幸安定。二月,詔曰:朕郊見上帝,巡于北邊,見群鶴留止,㠯不羅罔,靡所獲獻。薦于泰畤,光景並見。其赦天下。
公元前61年
宣帝神爵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按《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39年
元帝永光五年冬,上幸長楊射熊館。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3年
成帝永始四年,行幸甘泉及河東。
按《漢書·成帝本紀》:永始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按《冊府元龜》:永始四年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帝乃帥群臣橫大海,湊汾陰。既祭,行遊介山,回安邑,顧龍門,監鹽池,登歷觀,陟西嶽以望八荒,跡殷周之虛,眇然以思唐虞之風。
公元14年
新莽天鳳元年,欲行巡狩之禮,以群公奏乃止。
按《漢書·王莽傳》:天鳳元年正月,赦天下。莽曰:予以二月建寅之節行巡狩之禮,太官齎糒乾肉,內者行張坐臥,所過毋得有所給。予之東巡,必躬載耒,每縣則耕,㠯勸東作。予之南巡,必躬載耨,每縣則薅,㠯勸南偽。予之西巡,必躬載銍,每縣則穫,以勸西成。予之北巡,必躬載拂,每縣則粟,以勸蓋臧。畢北巡狩之禮,即於土中居雒陽之都焉。敢有趨讙犯法,輒以軍法從事。群公奏言:皇帝至孝,往年文母聖體不豫,躬親供養,衣冠稀解。因遭棄群臣悲哀,顏色未復,飲食損少。今一歲四巡,道路萬里,春秋尊,非糒乾肉之所能堪。且無巡狩,須闋大服,以安聖體。臣等盡力養牧兆民,奉稱明詔。莽曰:群公、群牧、群司、諸侯、庶尹願盡力相帥養牧兆民,欲以稱予,繇此敬聽,其勗之哉。毋食言焉。更以天鳳七年,歲在大梁,倉龍庚辰,行巡狩之禮。厥明年,歲在實沈,倉龍辛巳,即土之中雒陽之都。迺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雒陽,營相宅兆,圖起宗廟、社稷、郊兆云。
後漢
公元27年
世祖建武三年,行幸舂陵。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三年冬十月壬申,幸舂陵,祠園廟,因置酒舊宅,大會故人父老。十一月乙未,至自舂陵。
公元28年
建武四年,幸鄴及盧奴諸邑。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四年夏四月丁巳,幸鄴。己巳,進幸臨平。五月,進幸元氏。辛巳,進幸盧奴。六月辛亥,車駕還宮。七月丁亥,幸譙。八月戊午,進幸壽春。冬十月甲寅,車駕還宮。十一月丙申,幸宛。十二月丙寅,進幸黎丘。
公元33年
建武九年夏六月丙戌,幸緱氏,登轘轅。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41年
建武十七年,南巡狩。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十七年夏四月乙卯,南巡狩,皇太子及右翊公輔、楚公英、東海公陽、濟南公康、東平公蒼從,幸潁川,進幸葉、章陵。五月乙卯,車駕還宮。
公元42年
建武十八年春二月甲寅,西巡狩,幸長安。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43年
建武十九年,南巡狩。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十九年秋九月,南巡狩。壬申,幸南陽,進幸汝南南頓縣舍,置酒會,賜吏人,復南頓田租歲。父老前叩頭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識知寺舍,每來輒加厚恩,願賜復十年。帝曰:天下重器,常恐不任,日復一日,安敢遠期十歲乎。吏人又言:陛下實惜之,何言謙也。帝大笑,復增一歲。進幸淮陽、梁、沛。建武二十年,東巡狩。
公元44年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二十年春二月戊子,車駕還宮。冬十月,東巡狩。甲午,幸魯,進幸東海、楚、沛國。十二月壬寅,車駕還宮。復濟陽縣徭役六歲。
公元54年
建武三十年,東巡狩。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三十年春二月,東巡狩。甲子,幸魯,進幸濟南。閏月癸丑,車駕還宮。秋七月丁酉,幸魯國。復濟陽縣是年徭役。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魯。
公元56年
中元元年正月,東巡狩。四月,還宮。行幸長安。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中元元年春正月丁卯,東巡狩。二月己卯,幸魯,進幸太山。北海王興、齊王石朝於東嶽。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禪於梁父。夏四月癸酉,車駕還宮。己卯,改年為中元。行幸長安。戊子,祀長陵。五月乙丑,至自長安。
公元59年
明帝永平二年,西巡狩。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二年冬十月甲子,西巡狩,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於十一陵。歷覽館邑,會郡縣吏,勞賜作樂。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祀蕭何、霍光。帝謁陵園,過式其墓。進幸河東,所過賜二千石、令長以下至於掾史,各有差。癸卯,車駕還宮。
公元62年
永平五年冬十月,行幸鄴。與趙王栩會鄴。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公元63年
永平六年,幸魯及陽城。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六年冬十月,行幸魯,祠東海恭王陵;會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南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十二月,還,幸陽城,遣使者祠中嶽。壬午,車駕還宮。
公元67年
永平十年,南巡狩。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年夏閏四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祠章陵。日北至,又祠舊宅。禮畢,召校官弟子作雅樂,奏鹿鳴。帝自御塤箎和之,以娛嘉賓。還,幸南頓,勞饗三老、官屬。冬十月,徵淮陽王延會平輿,徵沛王輔會睢陽。十二月甲午,車駕還宮。
公元70年
永平十三年,巡行河渠。因度河,登太行,進幸上黨。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三年夏四月辛巳,行幸滎陽,巡行河渠。乙酉,詔曰:今五土之宜,反其正色,濱渠下田,賦與貧人,無令豪右得固其利。因遂度河,登太行,進幸上黨。壬寅,車駕還宮。
公元72年
永平十五年,東巡狩。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五年春二月庚子,東巡狩。辛丑,幸偃師。徵沛王輔會睢陽。進幸彭城。癸亥,帝耕於下邳。三月,徵琅邪王京會良成,徵東平王蒼會陽都,又徵廣陵侯及其三弟會魯。祠東海恭王陵。還,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弟子。親御講堂,命皇太子、諸王說經。又幸東平。辛卯,進幸大梁,至定陶,祠定陶恭王陵。夏四月庚子,車駕還宮。
公元82年
章帝建初七年九月,幸偃師,東至河內,幸鄴,還宮。十月,西巡狩。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七年秋九月甲戌,幸偃師,東涉卷津,至河內。下詔曰:車駕行秋稼,觀收穫,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它輜重。不得輒修橋道,遠離城郭,遣吏逢迎,刺探起居,出入前後,以為煩擾。動務省約,但患不能脫粟瓢飲耳。所過欲令貧弱有利,無違詔書。遂覽淇園。己酉,進幸鄴,勞饗魏郡守令已下,至於三老、門闌、走卒,賜錢各有差。勞賜常山、趙國吏人,復元氏租賦三歲。辛卯,車駕還宮。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長安。丙辰,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遣使者祠太上皇於萬年,以中牢祠蕭何、霍光。進幸槐里。岐山得銅器,形似酒樽,獻之。又獲白鹿。帝曰: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人之無良,相怨一方。斯器亦曷為來哉。又幸長平,御池陽宮,東至高陵,造舟于涇而還。每所到幸,輒會郡縣吏人,勞賜作樂。十一月,詔勞賜河東守、令、掾以下。十二月丁亥,車駕還宮。按《韋彪傳》:建初七年,車駕西巡狩,以彪行太常從,數召入,問以三輔舊事,禮儀風俗。彪因建言:今西巡舊都,宜追錄高祖、中宗功臣,褒顯先勳,紀其子孫。帝納之。
公元83年
建初八年,東巡狩。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八年冬十二月甲午,東巡狩,幸陳留、梁國、淮陽、潁陽。戊申,車駕還宮。
公元84年
元和元年,南巡狩。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元年秋八月丁酉,南巡狩,詔所經道上,郡縣無得設儲跱。命司空自將徒支柱橋梁。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當坐。其賜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九月辛丑,幸章陵,祠舊宅園廟,見宗室故人,賞賜各有差。冬十月己未,進幸江陵,詔廬江太守祠南嶽,又詔長沙、零陵太守祠長沙定王、舂陵節侯、鬱林府君。還,幸宛。十一月己丑,車駕還宮,賜從者各有差。
公元85年
元和二年,東巡狩,進幸魯,北登太行。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春二月丙辰,東巡狩。己未,鳳凰集肥城。乙丑,帝耕於定陶。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國家甚休之。其賜帛人一匹,勉率農功。使使者祠唐堯于成陽靈臺。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黃鵠三十從西南來,經祠壇上,東北過于宮屋,翱翔升降。進幸奉高。壬申,宗祠五帝于汶上明堂。癸酉,告祠二祖、四宗,大會外內群臣。丙子,詔曰: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告祠明堂,以章先勳。其二王之後,先聖之裔,東后蕃衛,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百僚從臣,宗室眾子,要荒四裔,沙漠之北,蔥嶺之西,冒耏之類,跋涉懸度,陵踐阻絕,駿奔郊畤,咸來助祭。祖宗功德,延及朕躬。予一人空虛多疚,纂承尊明,盥洗享薦,慚愧祗栗。詩不云乎:君子如祉,亂庶遄已。歷數既從,靈燿著明,亦欲與士大夫同心自新。其大赦天下。諸犯罪不當得赦者,皆除之。復博、奉高、嬴,無出今年田租、芻槁。戊寅,進幸濟南。三月己丑,進幸魯,祠東海恭王陵。庚寅,祠孔子于闕里,及七十二弟子,賜褒成侯及諸孔男女帛。壬辰,進幸東平,祠憲王陵。甲午,遣使者祠定陶太后、恭王陵。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夏四月乙卯,車駕還宮。按《張酺傳》:顯宗,置五經師。酺以尚書教授,數講于御前,遂令入授皇太子。及肅宗即位。數月,出為東郡太守。元和二年,東巡狩,幸東郡,引酺及門生并郡縣掾史並會庭中。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然後修君臣之禮。賞賜殊特,莫不沾洽。
按《通志禮略》:元和二年四月,還京師。庚申,告至祠高祖光武廟各一特牛
公元86年
元和三年,北巡狩。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三年春正月丙申,北巡狩,濟南王康、中山王焉、西平王羨、六安王恭、樂成王黨、淮陽王昺、任城王尚、沛王定皆從。辛丑,帝耕于懷。二月壬寅,告常山、魏郡、清河、鉅鹿、平原、東平郡太守、相曰:朕惟巡狩之制,以宣聲教,考同遐邇,解釋結冤也。今四國無政,不用其良,駕言出游,欲親知其劇易。前祠園陵,遂望祀華、霍,東柴岱宗,為人祈福。今將禮常山,遂徂北土,歷魏郡,經平原,升踐隄防,詢訪耆老,咸曰往者汴門未作,深者成淵,淺則泥塗。追惟先帝勤人之德,底績遠圖,復禹弘業,聖跡滂流,至于海表。不克堂構,朕甚慚焉。月令,孟春善相丘陵土地所宜。今肥田尚多,未有墾闢。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務盡地力,勿令游手。所過縣邑,聽半入今年田租,以勸農夫之勞。乙丑,敕侍御史、司空曰:方春,所過無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馬可輟解,輟解之。詩云: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禮,人君伐一草木不時,謂之不孝。俗知順人,莫知順天。其明稱朕意。戊辰,進幸中山,遣使者祀北嶽,出長城。癸酉,還幸元氏,祠光武、顯宗於縣舍正堂;明日又祠顯宗于始生堂,皆奏樂。三月丙子,詔高邑令祠光武于即位壇。復元氏七年徭役。己卯,進幸趙。庚辰,祠房山于靈壽。辛卯,車駕還宮。賜從行者各有差。八月乙丑,幸安邑,觀鹽池。九月,至自安邑。
公元87年
章和元年八月,南巡狩。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章和元年秋八月癸酉,南巡狩。壬午,遣使者祠昭靈后于小黃園。甲申,徵任城王尚會睢陽。戊子,幸梁。己丑,遣使祠沛高原廟,豐枌榆社。乙未,幸沛,祠獻王陵,徵會東海王政。九月庚子,幸彭城,東海王政、沛王定、任城王尚皆從。辛亥,幸壽春。己未,幸汝陰。冬十月丙子,車駕還宮。
公元91年
和帝永元三年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公元103年
永元十五年九月,南巡狩。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十五年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間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丑,祠園廟,會宗室于舊廬,勞賜作樂。戊午,進幸雲夢,臨漢水而還。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按《張禹傳》:永元十五年,南巡祠園廟,禹以太尉兼衛尉留守。聞車駕當進幸江陵,以為不宜冒險遠,驛馬上諫。詔報曰:祠謁既訖,當南禮大江,會得君奏,臨漢回輿而旋。及行還,禹特蒙賞賜。
公元104年
永元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公元124年
安帝延光三年二月,東巡狩。十月,行幸長安。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光三年春二月丙子,東巡狩。丁丑,告陳留太守,祠南頓君、光武皇帝於濟陽,復濟陽今年田租、芻槁。庚寅,遣使者祠唐堯於成陽。戊子,濟南上言,鳳皇集臺縣丞霍收舍樹上。賜臺長帛五十匹,丞二十匹,尉半之,吏卒人三匹。鳳皇所過亭郡,無出今年田租。賜男子爵,人二級。辛卯,幸泰山,柴告岱宗。齊王無忌、北海王普、樂安王延來朝。壬辰,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癸巳,告祀二祖、六宗,勞賜郡縣,作樂。三月戊辰,祀孔子及七十二弟子於闕里,自魯相、令、丞、尉及孔氏親屬、婦女、諸生悉會,賜褒成侯以下帛各有差。還,幸東平,至東郡,歷魏郡、河內。壬戌,車駕還京師,幸太學。夏四月乙丑,車駕入宮。假於祖禰。冬十月,行幸長安。壬午,新豐上言鳳皇集西界亭。丁亥,會三輔守、令、掾史於長安,作樂。閏月乙未,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歷觀上林、昆明池。遣使者祠太上皇於萬年,以中牢祠蕭何、曹參、霍光。十一月乙丑,至自長安。
公元125年
延光四年春二月甲辰,南巡狩。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公元137年
順帝永和二年,行幸長安。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和二年冬十月甲申,行幸長安,所過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賜粟,人五斛。庚子,幸未央宮,會三輔郡守、都尉及官屬,勞賜作樂。十一月丙午,祠高廟。丁未,遂有事十一陵。十二月乙亥,至自長安。
公元159年
桓帝延熹二年,行幸長安。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二年冬十月壬申,行幸長安。乙酉,幸未央宮。甲午,祠高廟。十一月庚子,遂有事十一陵。十二月己巳,至自長安,賜長安民粟人十斛,園陵人五斛,行所過縣三斛。
公元164年
延熹七年,南巡狩。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七年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舊宅,遂有事於園廟,賜守令以下各有差。戊辰,幸雲夢,臨漢水;還,幸新野,祠湖陽、新野公主、魯哀王、壽張敬侯廟。十二月辛丑,車駕還宮。
公元182年
靈帝光和五年冬十月,校獵上林苑,歷函谷關,遂巡狩於廣成苑。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魏
公元221年
文帝黃初二年冬十二月,行東巡。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222年
黃初三年春正月庚午,行幸許昌宮。三月甲午,行幸襄邑。夏四月癸亥,行還許昌宮。冬十一月辛丑,行幸宛。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223年
黃初四年三月,築南巡臺。八月,東巡。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四年春正月,築南巡臺於宛。三月丙申,行自宛還洛陽宮。秋八月辛未,東巡。九月甲辰,行幸許昌宮。
按《晉書·禮志》:黃初四年七月,帝將東巡,以大軍當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
公元224年
黃初五年七月,行東巡。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五年秋七月,行東巡。幸許昌宮。八月,為水軍,親御龍舟,循蔡、潁,浮淮,幸壽春。揚州界將吏士民,犯五歲刑以下,皆原除之。九月,遂至廣陵,赦青、徐二州,改易諸將守。冬十月乙卯,行還許昌宮。
公元225年
黃初六年二月,循行許昌。五月,幸譙。八月,自譙入淮,因幸徐。十月,幸廣陵。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六年春二月,遣使者循行許昌以東盡沛郡,問民所疾苦,貧者振貸之。三月,行幸召陸,通討虜渠。乙巳,還許昌宮。辛未,帝為舟師東征。五月戊申,幸譙。八月,帝遂以舟師自譙循渦入淮,從陸道幸徐。九月,築東巡臺。冬十月,行幸廣陵故城臨江觀兵,戎卒十餘萬,旌旗數百里。是歲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乃引還。十二月,行自譙過梁,遣使以太牢祀故漢太尉橋元。
公元230年
明帝太和四年,東巡。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太和四年八月辛巳,行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嶽。乙未,幸許昌宮。十月乙卯,行還洛陽宮。
按《晉書·禮志》:太和四年八月,天子行,過繁昌,使執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禪壇。
公元232年
太和六年,行東巡。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太和六年春三月癸酉,行東巡,所過存問高年鰥寡孤獨,賜穀帛。夏四月壬寅,行幸許昌宮。秋九月,行幸摩陂。十二月,行還許昌宮。按《晉書·禮志》:魏文帝值天下三分,方隅多事,皇輿亟動,役無寧歲,蓋應時之務,非舊章也。明帝凡三東巡狩,所過存問高年,恤疾苦,或賜穀帛,有古巡幸之風焉。
公元240年
齊王正始元年秋八月,車駕巡省洛陽界秋稼,賜高年力田各有差。
按《三國魏志·齊王本紀》云云。
晉
公元268年
武帝泰始四年,詔巡行郡國及議巡狩方岳儀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四年六月甲申朔,詔曰:郡國守相,三載一巡行屬縣,必以春,此古者所以述職宣風展義也。見長吏,觀風俗,協禮律,考度量,存問耆老,親見百年。錄囚徒,理冤枉,詳察政刑得失,知百姓所患苦。無有遠近,便若朕親臨之。按《禮志》:泰始四年,詔曰:古之王者,以歲時巡狩方岳。朕惟歲之不易,未遑卜征巡省之事,下之末乂,其何以恤之。今使使持節侍中副給事黃門侍郎銜命四出,周行天下,訪求得失,觀省政教,問人間患苦。還具條奏,俾朕昭然鑒於幽遠,若親行焉。新禮,巡狩方岳,柴望告設壝宮如禮。諸侯之覲者,賓及執贄皆如朝儀,而不建旗。摯虞以為:覲禮,諸侯覲天子,各建其旗。旗章所以殊爵命,示等威。詩稱君子至止,言觀其旂。宜定新禮,建旗如舊禮。詔可其議。然終晉代,其禮不行。
宋
公元427年
文帝元嘉四年,東巡。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四年春二月乙卯,行幸丹徒,謁京陵。三月丙子,詔曰:丹徒桑梓綢繆,大業攸始,踐境永懷,觸感罔極。昔漢章南巡,加恩元氏,況情義二三,有兼曩日。思播遺澤,酬慰士民。其蠲此縣今年租布,五歲刑以下皆悉原遣;登城三戰及大將家,隨宜隱卹。丁亥,車駕還宮。按《禮志》:元嘉四年二月乙卯,太祖東巡。丁卯,至丹徒。己巳,告覲園陵。三月甲戌,幸丹徒離宮,升京城北顧。乙亥,饗父老舊勳於丹徒行宮,加賜衣裳各有差。
公元463年
孝武帝大明七年,車駕巡南豫、南兗二州,並行幸歷陽。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七年春二月甲寅,車駕巡南豫、南兗二州。丙辰,詔曰:江漢楚望,咸秩周禋,禮九疑於盛唐,祀蓬萊於渤海,皆前載流訓,列聖遺式。霍山是曰南嶽,實維國鎮,韞靈呈瑞,肇光宋道。朕駐蹕於野,有事岐陽,瞻睇風雲,徘徊以想。可遣使奠祭。丁巳,車駕校獵於歷陽之烏江。己未,車駕登烏江縣六合山。庚申,割歷陽秦郡置臨江郡。壬寅,詔曰:朕受天慶命,十一年於茲矣。憑七廟之靈,獲上帝之力,禮橫四海,威震八荒。方巡三湘而奠衡嶽,次九河而檢云、岱。今恢覽功成,省風畿表,觀民六合,蒐校長洲。騰沙飛礫,平嶽盪海,鼖晉合序,鐃鉦協節,獻鬯如禮,饁獸傾郊,敬舉王公之觴,廣納士民之壽。八風循通,卿雲叢聚,盡天罄瑞,率宇竭歡。思散大極之泉,以福無方之外。可大赦天下,行幸所,無出今歲租布。其逋租餘債,勿復收。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刺守邑宰及民夫從蒐者,普加洽賚。又詔曰:朕弱年操製,出牧司雍,承政宣風,荐歷年紀。國步中阻,治戎江甸,難夷情義,實繫於懷。今或練蒐訓旅,涉茲境閭,故邑耆舊,在目罕存。年世未遠,殲亡大半,撫跡惟事,傾慨兼著。太宗燕故,晉陽洽恩;世祖流仁,濟畿暢澤。永言往猷,思廣前賚。可蠲歷陽郡租輸三年。遣使巡慰,問民疾苦,鰥寡、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厚賜粟帛。高年加以羊酒。凡一介之善,隨才銓貫;前國名臣及府州佐吏,量所沾錫。人身已往,施及子孫。壬申,車駕還宮。秋九月戊子,詔曰:昔周王驥跡,實窮四溟;漢帝鸞軫,夙遍五嶽。是皆所以上對幽靈,下理民土。自天昌替馭,臨宮創圖,禮代天鬱,世𧵍興毀。皇家造宋,日月重光,璇璣得序,五星順命,而戎車歲動,陳詩義闕。朕聿含五光,奄一天下,思盡寶戒之規,以塞謀危之路。當沿時省方,觀察風俗。外詳考舊典,以副側席之懷。冬十月戊申,車駕巡南豫州。詔曰:朕巡幸所經,先見百年者,及孤寡老疾,並賜粟帛。獄繫刑罪,並親聽訟。其士庶或怨鬱危滯,受抑吏司,或隱約潔立,負擯州里,皆聽進朕前,面自陳訴。若忠信孝義,力田殖穀,一介之能,一藝之美,悉加旌賞。雖秋澤頻降,而夏旱嬰弊。可即開行倉,並加賑賜。癸丑,行幸江寧縣,訊獄囚。丙寅,詔曰:賞慶刑威,奄國彝軌,黜幽升明,闢㝢恒憲。故採言聆風,式觀侈質,貶爵加地,於是乎在。今類帝宜社,親巡江甸,因覲嶽守,躬求民瘼。思弘明試之典,以申考績之義。行幸所經,莅民之職,功宣於德,即加甄賞;若廢務亂民,隨愆議罰,主者詳察以聞。己巳,車駕校獵於姑熟。十一月丙子,曲赦南豫州殊死以下。巡幸所經,詳減今歲田租。乙酉,詔遣祭晉大司馬桓溫、征西將軍毛璩墓。上於行所訊溧陽、永世、丹陽縣囚。癸巳,車駕習水軍於梁山,有白爵二集華蓋,有司奏改大明七年為神爵元年,詔不許。乙未,原放行獄徒繫。東諸郡大獄,壬寅,遣使開倉貸卹,聽受雜物當租。十二月丙午,行幸歷陽。甲寅,大赦天下。南豫州別署敕繫長徒,一切原散。其兵期考襲讁戌,悉停。歷陽郡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孤疾,賜帛十匹,蠲郡租十年。癸亥,車駕至自歷陽。
北魏
公元349年
昭成帝建國十二年,西巡,至河而還。
按《北魏書·昭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356年
建國十九年,西巡。
按《北魏書·昭成帝本紀》:建國十九年二月,帝西巡,因而臨河,使人招喻,閼頭從命。
公元359年
建國二十二年春,帝東巡,至于桑乾川。夏四月,還雲中。
按《北魏書·昭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362年
建國二十五年,帝南巡,至君子津。冬十月,行幸代。按《北魏書·昭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387年
道武帝登國二年冬十月癸卯,幸濡源。十一月,遂幸赤城。十二月,巡松漠。還幸牛川。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388年
登國三年,東巡。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登國三年春二月,帝東巡。夏四月,幸東赤城。六月,渡弱落水。班賞將士各有差。秋七月,帝還赤城。
公元392年
登國七年秋八月,行幸漠南,仍築巡臺。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393年
登國八年正月,南巡。六月,北巡。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登國八年春正月,帝南巡。二月,幸羖羊原,赴白樓。夏六月,車駕北巡。秋七月,臨幸新壇。庚寅,宴群臣,仍講武。九月,還幸河南宮。
公元394年
登國九年,北巡。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登國九年春三月,帝北巡。使東平公元儀屯田於河北五原,至於棝陽塞外。夏五月,田於河東。秋七月,還幸河南宮。
公元398年
天興元年,車駕行幸真定,次高邑,遂幸於鄴。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興元年春正月庚子,車駕自中山行幸常山之真定,次趙郡之高邑,遂幸於鄴。民有老不能自存者,詔郡縣賑恤之。帝至鄴,巡登臺榭,遍覽宮城,將有定都之意,乃置行臺,以龍驤將軍日南公和跋為尚書,與左丞賈彝率郎吏及兵五千人鎮鄴。車駕自鄴還中山,所過存問百姓。詔大軍所經州郡,復貲租一年,除山東民租賦之半。辛酉,車駕發自中山,至于望都堯山。次於𢘆山之陽。二月,車駕自中山幸繁畤宮。
公元400年
天興三年,東巡。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興三年夏五月己巳,車駕東巡,遂幸涿鹿,遣使者以太牢祠帝堯、帝舜廟。西幸馬邑,觀灅源。秋七月壬子,車駕還宮。天興六年,北巡。
公元403年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興六年秋七月戊子,車駕北巡,築離宮于豺山,縱士校獵,東北踰罽嶺,出參合、代谷。九月,行幸南平城,規度灅南,面夏屋山,背黃瓜堆,將建新邑。辛未,車駕還宮。
公元406年
天賜三年,北巡。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賜三年春正月甲申,車駕北巡,幸豺山宮。二月乙亥,幸代園山,建五石亭。三月庚子,車駕還宮。夏四月庚申,幸馬城。甲戌,車駕還宮。秋八月甲辰,行幸豺山宮,遂至青牛山。丙申,西登武要北原,觀九十九泉,造石亭,遂之石漠。九月甲戌朔,幸漠南鹽池。壬午,至漠中,觀天鹽池;度漠,北之吐鹽池。癸巳,南還長川。丙申,臨觀長陂。冬十月庚申,車駕還宮。
公元407年
天賜四年,北巡。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賜四年夏五月,北巡。自參合陂東過蟠羊山,大雨,暴水流輜重數百乘,殺百餘人。遂東北踰石漠,至長川,幸濡源。秋七月,車駕自濡源西幸參合陂。築北宮垣,三旬而罷,乃還宮。
公元412年
明元帝永興四年七月,東巡至於濡源,西巡。十二月,北巡。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永興四年秋七月己巳朔,東巡。己卯,大獮于石會山。戊子,臨去畿陂觀漁。庚寅,至于濡源。西巡,幸北部諸落,賜以繒帛。八月庚戌,車駕還宮。壬子,幸西宮,臨板殿,大饗群臣將吏,以田獵所獲賜之。冬十有二月丁巳,車駕北巡,至長城而還。永興五年,西巡。
公元413年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永興五年夏四月乙卯,車駕西巡。五月乙亥,行幸雲中舊宮之大室。六月,西幸五原,校獵于骨羅山,獲獸十萬。秋七月己巳,還幸薄山。帝登觀太祖遊幸刻石頌德之處,乃於其旁起石壇而薦饗焉。賜從者大酺於山下。丙戌,車駕自大室西南巡諸部落,賜其渠帥繒帛各有差。遂南次定襄大落城,東踰七嶺山,田於善無川。八月癸卯,車駕還宮。
公元415年
神瑞二年,北巡。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神瑞二年夏四月己卯,車駕北巡。五月丁亥,次於參合,東幸大甯。丁未,田于四岬山。六月戊午,幸去畿陂,觀漁。辛酉,次於濡源,築立蜯臺。射白熊於頹牛山,獲之。丁卯,幸赤城,親見長老,問民疾苦,復租一年。南次石亭,幸上谷,問百年,訪賢俊,復田租之半。壬申,幸涿鹿,登橋山,觀溫泉,使使者以太牢祠黃帝廟。至廣甯,登歷山,祭舜廟。秋七月,還宮,復所過田租之半。
公元416年
泰常元年,北巡。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元年夏六月丁巳,車駕北巡。秋七月甲申,帝自白鹿陂西行,大獮于牛川。登釜山,臨殷繁水而南,觀于九十九泉。戊戌,車駕還宮。泰常二年,西巡。
公元417年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二年夏五月,車駕西巡,至於雲中,遂濟河,田于大漠。冬十有二月庚申,田于西山。癸亥,車駕還宮。
公元419年
泰常四年四月,南巡。八月,東巡。十二月,西巡。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四年夏四月辛巳,南巡,幸鴈門。賜所過無出今年租賦。五月庚寅朔,觀漁于灅水。己亥,車駕還宮。復所過一年租賦。秋八月辛未,東巡。遣使祭恒岳。甲申,車駕還宮。所過復一年田租。冬十有二月癸亥,西巡,至雲中,踰白道,北獵野馬于辱孤山。至于黃河,從君子津西渡,大狩於薛林山。泰常七年正月,自雲中西,幸屋竇城。九月,東幸幽州。十月,南巡。
公元422年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七年春正月甲辰朔,自雲中西行,幸屋竇城,賜從者大酺三日,蕃渠帥繒帛各有差。二月丙戌,車駕還宮,賜從者布帛各有差。秋九月乙巳,幸灅南宮,遂如廣甯。辛酉,幸橋山,遣使者祠黃帝、唐堯廟。因東幸幽州,見耆年,問其所苦,賜爵號。分遣使者循行州郡,觀察風俗。冬十月甲戌,車駕還宮,復所過田租之半。壬辰,車駕南巡,出自天門關,踰𢘆嶺。四方蕃附大人各率所部從者五萬餘人。泰常八年正月,幸鄴。四月,至洛陽。六月,北巡。九月,還宮。
公元423年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八年春正月丙辰,行幸鄴,存恤民俗。三月乙巳,帝田於鄴南韓陵山,幸汲郡,至於枋頭。乙卯,濟自靈昌津,幸陳留、東郡。乙丑,濟河而北,西之河內,造浮橋于冶坂津。夏四月丁卯,幸成皋城,觀虎牢。遂至洛陽,觀《石經》。閏月己未,還幸河內,北登太行,幸高都。辛酉,還至晉陽。班賜從官,王公以下逮於廝賤,無不霑給。五月丙寅,還次鴈門。皇太子率留臺王公迎於句注之北。庚寅,車駕至自北巡。六月丙辰,北巡,至於參合陂,遊於蟠羊山。秋七月,幸三會屋侯泉,詔皇太子率百官以從。八月,幸馬邑,觀于灅源。九月乙亥,車駕還宮。按《禮志》:正月,南巡𢘆岳,祀以太牢。幸洛陽,遣使以太牢祀嵩高、華岳。還登太行。五月,至自洛陽,諸所過山川,群祀之。
公元424年
太武帝始光元年夏四月甲辰,東巡,幸大甯。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428年
神麚元年四月,西巡。八月,幸廣甯。十月,北巡。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神麚元年夏四月壬子,西巡。戊午,田于河西。六月甲寅,行幸長川。秋七月,車駕還宮。八月,東幸廣甯,臨觀溫泉。以太牢祀黃帝、堯、舜廟。九月,車駕還宮。冬十月甲辰,北巡。壬子,田于牛川。神麚二年冬十有一月,西巡狩,田于河西,至祚山而還。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457年
文成帝太安三年冬十月,將東巡,詔太宰常英起行宮于遼西黃山。
按《北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458年
太安四年正月,東巡。十月,北巡。
按《北魏書·文成帝本紀》:太安四年春正月乙卯,行幸廣甯溫泉宮,遂東巡平州。庚午,至於遼西黃山宮,游宴數日,親對高年,勞問疾苦。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大饗群臣於山下,班賞進爵各有差。改碣石山為樂游山,築壇記行於海濱。戊寅,南幸信都,畋遊於廣川。三月丁未,觀馬射於中山。所過郡國賜復一年。丙辰,車駕還宮。冬十月甲戌,北巡。至陰山,有故塚毀廢,詔曰:昔姬文葬枯骨,天下歸仁。自今有穿毀墳壟者斬之。辛卯,車駕次於車輪山,累石記行。
公元460年
和平元年,東巡。
按《北魏書·文成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和平元年正月,帝東巡。歷橋山,祀黃帝;幸遼西,望祀醫無閭山。遂緣海西南,幸冀州,北至中山,過恆嶽,禮其神而返。和平二年,幸信都。
公元461年
按《北魏書·文成帝本紀》:和平二年春二月辛卯,行幸中山。丙午,至于鄴,遂幸信都。輿駕所過,皆親對高年,問民疾苦。詔民年八十以上,一子不從役。靈丘南有山,高四百餘丈。乃詔群官仰射山峰,無能踰者。帝彎弧發矢,出山三十餘丈,過山南二百二十步,遂刊石勒銘。辛巳,車駕還宮。秋七月壬午,行巡山北。八月丁丑,輿駕還宮。按《禮志》:和平元年,帝東巡。明年,帝南巡,過石門,遣使者用玉璧牲牢,禮𢘆嶽。
公元472年
孝文帝延興二年,行幸陰山。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延興二年閏六月戊午,行幸陰山。秋七月壬寅,詔州郡縣各遣二人才堪專對者,赴九月講武,當親問風俗。九月辛巳,車駕還宮。延興三年,太上皇帝南巡。
公元473年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延興三年冬十有一月癸巳,太上皇帝南巡,至于懷州。所過問民疾苦,賜高年、孝悌力田布帛。
公元481年
太和五年,車駕南巡。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五年春正月己卯,車駕南巡。丁亥,至中山。親見高年,問民疾苦。二月辛卯朔,大赦天下。賜孝悌力田、孤貧不能自存者穀帛有差;免宮人年老者還其所親。丁酉,車駕幸信都,存問如中山。癸卯,還中山。己酉,講武于唐水之陽。庚戌,車駕還都。三月辛酉朔,車駕幸肆州。癸亥,講武于雲水之陽。所經,考察守宰,加以黜陟。己巳,車駕還宮。
公元491年
太和十五年秋七月乙酉,車駕巡省京邑,聽訟而還。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492年
太和十六年春二月壬辰,巡省京邑,聽理冤訟。三月丁卯,巡省京邑。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493年
太和十七年八月,幸并州。九月,幸洛陽。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七年八月壬寅,車駕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路見眇跛者,停駕親問,賜衣食終身。戊申,幸并州。親見高年,問所疾苦。九月庚午,幸洛陽,周巡故宮基址。帝顧謂侍臣曰:晉德不修,早傾宗祀,荒毀至此,用傷朕懷。遂詠《黍離》之詩,為之流涕。
公元494年
太和十八年正月,車駕南巡。二月,北巡。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有八年春正月癸亥,車駕南巡。詔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戊辰,經殷比干之墓,祭以太牢。乙亥,幸洛陽西宮。二月己丑,行幸河陰,規建方澤之所。壬寅,車駕北巡。閏月癸亥,次句注陘南,皇太子朝于蒲池。壬申,至平城宮。癸酉,臨朝堂,部分遷留。甲戌,謁永固陵。三月壬辰,帝臨太極殿,諭在代群臣以遷移之略。秋七月壬辰,車駕北巡。戊戌,謁金陵。辛丑,幸朔州。八月癸卯,皇太子朝于行宮。甲辰,行幸陰山,觀雲川。丁未,幸閱武臺,臨觀講武。癸丑,幸懷朔鎮。己未,幸武川鎮。辛酉,幸撫冥鎮。甲子,幸柔元鎮。乙丑,南還。所過皆親見高年,問民疾苦,貧窘孤老賜以粟帛。丙寅,詔六鎮及禦夷城人,年八十以上而無子孫兄弟,終身給其廩粟;七十以上家貧者,各賜粟十斛。又詔諸北城人,年滿七十以上及廢疾之徒,校其元犯,以準新律。事當從坐者,聽一身還鄉,又令一子扶養,終命之後,乃遣歸邊;自餘之處,如此之犯,年八十以上,皆聽還。戊辰,車駕次旋鴻池。庚午,謁永固陵。辛未,還平城宮。冬十月辛亥,車駕發平城宮。壬戌,次於中山之唐湖。乙丑,分遣侍臣巡問民所疾苦。己巳,幸信都。十有一月辛未朔,詔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丁丑,車駕幸鄴。甲申,經比干墓,傷其忠而獲戾,親為弔文,樹碑而刊之。己丑,車駕至洛陽。太和二十一年正月,車駕北巡。三月,南巡。
公元497年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二十有一年春正月乙巳,車駕北巡。二月壬戌,次於太原。親見高年,問所不便。乙丑,詔并州士人年六十以上,假以郡守。癸酉,車駕至平城。甲戌,謁永固陵。癸未,行幸雲中。三月庚寅,車駕至自雲中。乙未,車駕南巡。己酉,次離石。詔汾州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丙辰,車駕次平陽,遣使者以太牢祭唐堯。夏四月庚申,幸龍門,遣使者以太牢祭夏禹。癸亥,行幸蒲坂,遣使者以太牢祭虞舜。戊辰,詔修堯、舜、夏禹廟。辛未,行幸長安。乙亥,親見高年,問所疾苦。丙子,遣侍臣分省縣邑,賑賜穀帛。戊寅,幸未央殿、阿房宮,遂幸昆明池。丙戌,遣使者以太牢祀漢帝諸陵。己丑,車駕東旋,汎渭入河。庚寅,詔雍州士人百年以上假華郡太守,九十以上假荒郡,八十以上假華縣令,七十以上假荒縣;庶老以年各減一等,七十以上賜爵三級;其營船之夫,賜爵一級;孤寡鰥貧、窮痾廢疾,各賜帛二匹,穀五斛;其孝友德義、文學才幹,悉仰貢舉。壬辰,遣使者以太牢祭周文王於酆,祭武王於鎬。癸卯,遣使祭華嶽。六月庚申,車駕至自長安。
公元529年
孝莊帝永安二年,車駕北巡。
按《北魏書·孝莊帝本紀》:永安二年夏五月甲戌,車駕北巡,乙亥,幸河內。戊寅,詔上黨百年以下九十以上板三品郡,八十以上四品郡,七十以上五品郡。秋七月庚午,車駕入居華林園,昇大夏門,大赦天下。
公元533年
出帝永熙二年冬十有二月丁巳,車駕狩於嵩陽。己巳,遂幸溫湯。丁丑,車駕還宮。
按《北魏書·出帝本紀》云云。
北齊
公元552年
文宣帝天保三年,帝自并州幸離石。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三年夏六月乙卯,帝如晉陽。九月辛卯,帝自并州幸離石。冬十月乙未,至黃櫨嶺,仍起長城,北至社干戍四百餘里,立三十六戍。十二月壬子,帝還宮。戊午,帝如晉陽。
公元553年
天保四年九月壬午,帝北巡冀、定、幽、安。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云云。
公元554年
天保五年,北巡。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五年冬十二月庚申,帝北巡至達速嶺,覽山川險要,將起長城。
公元558年
天保九年夏六月乙丑,帝自晉陽北巡。己巳,至祁連池。戊寅,還晉陽。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云云。
北周
公元563年
明帝二年,幸同州。
按《北周書·明帝本紀》:二年九月丁未,幸同州。過故宅,賦詩曰:玉燭調秋氣,金輿歷舊宮。還如過白水,更似入新豐。霜潭漬晚菊,寒井落疏桐。舉杯延故老,令聞歌《大風》。冬十月辛酉,還宮。
武帝保定三年,幸原州、津門及同州。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保定三年秋七月戊辰,行幸原州。丁丑,幸津門,問百年,賜以錢帛,又賜高年板職各有差。九月甲子,自原州登隴山。丙戌,幸同州。冬十二月辛卯,至自同州。
公元566年
天和元年冬十一月丙戌,行幸武功等新城。十二月庚申,還宮。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577年
建德六年,東巡。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六年夏六月甲子,帝東巡。秋七月丙戌,行幸洛州。己丑,詔山東諸州舉有才者,上縣六人,中縣五人,下縣四人,赴行在所,共論治政得失。冬十月戊申,行幸鄴宮。十二月庚申,行幸并州宮。
公元578年
宣政元年春正月壬午,行幸鄴宮。辛卯,行幸懷州。癸巳,幸洛州。二月丁巳,帝至自東巡。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579年
宣帝大象元年,東巡狩。
按《北周書·宣帝本紀》:大象元年春正月甲辰,東巡狩。戊午,行幸洛陽。二月乙亥,行幸鄴。辛巳,詔:傳位於太子衍,自稱天元皇帝。三月庚申,至自東巡。大陳軍伍,帝親擐甲胄,入自青門。皇帝衍備法駕從入。百官迎于青門外。其時驟雨,儀衛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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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