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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四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
 第三百二十四卷目錄
 冠服部彙考八
  宋三〈哲宗元祐二則 徽宗崇寧二則 大觀三則 政和五則 重和一則 宣和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十一則 孝宗隆興一則 乾道六則 淳熙三則 寧宗嘉泰一則 嘉定一則
  金〈熙宗天眷二則 皇統二則 世宗大定十則 章宗明昌三則 泰和二則〉
禮儀典第三百二十四卷
冠服部彙考八
宋三
公元1086年
哲宗元祐元年,詔大裘黑繒陪祀執事官服祭服贊引行事官,仍服朝服
《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元祐元年禮部言:元豐所造大裘須用黑羔皮,乃作短袍樣,襲於袞衣之下,仍與袞服同冕,未合典禮
下禮部、太常寺共議
上官均吳安詩常安民、劉唐老龔原姚勔請依元豐新禮,丁騭請循祖宗故事,王悆請倣唐制,朱光庭周秩請以元衣襲裘
禮部員外郎洵直在元豐中嘗預詳定,以陸佃所議有可疑者八:按周禮·節服氏》祭祀朝覲袞冕六人,惟王之太常郊祀裘冕二人
既云袞冕,又云裘冕,是袞與裘各有冕。
云裘與袞同冕,當以袞襲之。
裘既無冕,又襲於袞,裘而表袞,何以裘袞之別哉。
古人雖質,不應以裘為夏服,蓋用大裘,當暑則以同色繒為之。
《記》曰:郊祭之日,王被袞以象天
若謂裘上被袞,以被為襲,則家語亦有被裘象天之文。
諸儒或言臨燔柴,脫袞冕,著大裘,或云脫裘服袞,蓋裘袞無同冕兼服之理。
今乃以二服合為一,可乎。
大裘天子吉服之最上,若大圭大路之比,是裘之在表者。
《記》曰:大裘不裼。
說者曰,無別衣以裼之,蓋他服之裘褻,故表裘不入公門
事天報本復始,故露質見素不為表襮,而冕亦無旒,何必假他衣以藩飾之乎。
凡裘上有衣謂之裼,裼上有衣謂之襲,襲者,裘上重二衣也。
大裘本不裼,《鄭志》乃云:裘上有元衣,與裘同色。
趙商之徒,附會為說,不與經合。
襲之為義,本出重㳫,非一衣也。
古者齋祭異冠,齋服降祭服一等
昊天上帝五帝,以裘冕祭,則袞冕齋。
故鄭氏云:王齋服袞冕
袞冕者,祀天之齋服也。
開元《開寶禮》始以袞冕為齋服,裘冕祭服,兼與張融燔柴袞服裘之義合。
請從唐制,兼改製大裘,以黑繒為之。
復破其說曰:夫大裘而冕,謂之裘冕,非大裘而冕,謂之袞冕
裘冕必服袞,袞冕不必服裘。
今特言裘冕者,主冬至言之。
周禮·司裘》:掌為大裘,以供王祀天之服。
則祀地不服大裘,以夏至日不可服裘故也。
今謂大裘當暑,以同色繒為之,尢不經見
裼襲一衣而已,初無重沓之義。
被裘而覆之則曰襲,袒而露裘之美則曰裼。
所謂大裘不裼,則非袞而何
玉藻曰:禮不盛,服不充,故大裘不裼。
則明不裼而襲也,充,美也。
鄭氏謂大裘之上有元衣,雖不知覆裘以袞,然尚知大裘不可徒服,必有元衣以覆之。
玉藻尸襲之義。
周禮裘冕注云:裘冕者,從尸服也。
夫尸服大裘而襲,則王服大裘而襲可知
且裘不可以徒服,故被以袞,豈借袞以為飾哉。
今謂祭天袞冕為齋服,裘冕祭服,此乃襲先儒謬誤
後漢顯宗初服日、月、星辰十二章,以祀天地。
自魏以來,皆用袞服
則漢、魏祭天,嘗服袞矣,雖無大裘,未能盡合於禮,固未嘗表裘而祭者也。
且裘,內服也,與袍同。
袍褻矣,而欲襌以祭天,以明示質,是欲衩衣見上帝也。
洵直復欲為大裘之裳,纁色而無章飾。
夫裘安得有裳哉。
請從先帝所志。
其後詔如洵直議,去黑羔皮而以黑繒製焉。
〈又〉元祐元年太常寺言:舊制大禮行事執事官並服祭服,餘服朝服
至元豐七年呂升卿有行事及陪祀官並服祭服之議。
今欲令行事執事官並服祭服,其贊引行事禮儀使太常卿太常博士閤門使樞密院官進接圭,殿中監供奉皇帝,其陪位官止導駕、押宿及主管事務,并他處行事官仍服朝服
從之。
公元1090年
元祐五年,詔:臣僚賜金帶後不該繫者,在外許繫。
《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云云
公元1103年
徽宗崇寧二年,詔:六尚局奉御今後許服金帶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云云
公元1105年
崇寧四年,詔申帶佩之制。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崇寧四年中書省檢會哲宗《元符儀制令》:諸帶,三師三公宰相執政官使相節度使觀文殿大學士毬文佩魚
節度使非曾任宰相御仙花佩魚
觀文殿學士寶文閣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御仙花權侍郎不同;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觀文殿學士翰林學士佩魚資政殿學士特旨班在翰林學士上者同,觀尚書不同
官職未至而特賜者,不拘此令。
因任職事官賜金帶者,雖後任不該賜,亦許服。
看詳:若稱因任六曹侍郎賜帶,後除知開封府之類,既非職事官,又非在外,皆不許繫,似非元立法之意。
立文該舉未盡,其特賜者既不緣官職,自無時不許繫外;因任職事官賜金帶,後任不該亦許服,即在外與在京非職事官,皆可用
詔申明行下。
公元1107年
大觀元年禁用翡翠裝飾議禮局請頒祭服制度於州郡。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大觀元年郭天信中外並罷翡翠裝飾,帝曰: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獸,今取其羽毛,用於不急傷生害性,非先王惠養萬物之意。
宜令有司立法禁之。
〈又〉議禮局言:大社太學獻官祝禮,皆以法服奉祠,至郡邑則用常服乞降祭服
詔頒制度於州郡。
公元1108年
大觀二年,詔中書舍人諫議大夫待制殿中少監許繫紅綎犀帶,不佩魚又令祭服制度,從議禮局官俞言。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大觀二年,詔中書舍人諫議大夫待制殿中少監許繫紅綎犀帶,不佩魚
其等亦有玉、有金、有銀、有金塗銀、有犀、有通犀、有角。
其制,毬文四方五團御仙花排方
金帶三公左右丞相三少使相執政官觀文殿大學士節度使毬文佩魚觀文殿學士華文閣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開封尹給事中御仙花,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觀文殿學士翰林學士佩魚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章華文閣待制權侍郎服紅綎排方黑犀帶,仍佩魚權侍郎以上罷任帶職者,亦許服之。
〈又〉議禮局檢討官言:元以象道,纁以象事,故凡冕皆元衣纁裳,今太常寺祭服,則衣色青矣。
前三幅以象陽,後四幅以象陰,故裳制不相連屬,今之裳則為六幅不殊矣。
元表朱裏,今乃青羅為覆,以金銀飾之。
佩用綬以貫玉,今既有玉佩矣,又有錦綬以銀、銅二環,飾之以玉。
宗彝宗廟也,乃為虎蜼之狀,而不作虎彝蜼彝
粉米散利養人也,乃分為二章,而以五色團花為藉。
其餘不合古者甚多
下禮局,博考古制,畫太常寺古者祭服二本以進。
至於損益裁成,斷自聖學。
詔令議禮局詳議
公元1110年
大觀四年議禮局詳定衣服之制。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大觀四年議禮局宇文粹中議改衣服制度曰:凡冕皆元衣纁裳,衣則繪而章數皆奇,裳則繡而章數皆偶,陰陽之義也。
今衣用深青,非是
欲乞視冕之等,衣色用元,裳色用纁,以應典禮。
古者蔽前而已,芾存此象,以韋為之。
蔽膝一品以下,並以緋羅為表緣,緋絹為裏,無復上下廣狹及會、紕、純、紃之制,又有山、火、龍章
明堂位》有虞氏服韍,夏后氏山、商火、周龍章
韍者乃黻冕之黻,非赤芾之芾也。
且芾在下體,與裳同用,而山、龍、火者,衣之章也。
周既繢於上衣不應又繢於芾。
請改芾制,去山、龍、火章,以破諸儒之惑。
祭服革帶,今不用皮革,而通裹以緋羅,又以銅為飾。
其綬或錦或皂,環或銀或銅,尤無經據,宜依古制除去
佩玉中單赤舄之制,則全取元豐中詳定官議行之。
粹中又上所編祭服制度曰:古者,冕以木板為中,廣八寸長尺六寸後方前圓,後仰前低,染三十升之布,元表朱裏
後方不變之體,前圓無方之用;仰而元者,升而辨於物,俛而朱者,降而與萬物相見
後世以繒易布,故純儉。
今群臣冕版一尺二寸,闊六寸二分,非古廣尺之制;以青羅為覆,以金塗銀稜為飾,非古元表朱裏之制,乞下有改正
古者冕之名雖有五,而繅就、旒玉則視其命數以為等差
采絲為繩,用以貫玉,謂之繅。
一玉一成,結之使不相并,謂之就。
就間相去一寸,則九玉九寸七玉七寸,各以旒數長短為差
今群臣之冕用藥玉、青珠五色茸線,非藻玉三采二采之義;每旒之長各八寸,非旒數長短為差之義;又獻官冕服,雜以諸侯之制,而一品袞冕,臣竊以為非宜。
元豐中禮官建言,請資政殿大學士以上侍祠鷩冕觀察使以上毳冕監察御史以上絺冕朝官以上服元冕,選人以上爵弁
詔許之,而不用爵弁
供奉官以下選人,盡服元冕無旒。
臣竊謂依此參定,乃合禮制。
古者三公一命袞,則三公在朝,其服當鷩冕
出封則遠君而伸,在朝近君而屈。
今之攝事侍祠在朝之臣也,在朝之臣乃與古之出封同命數,非先王之意。
下有司制鷩冕八旒毳冕六旒絺冕四旒、元冕三旒其次二旒,又其次無旒。
元豐詔旨參酌等降,為侍祠及攝祭之服,長短之度、采色之別,皆乞依古制施行
又按周禮諸侯爵有五等,而服則三,所謂公之服自袞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子、男自毳冕而下是也
古者諸侯有君之道,故其服以五、七、九為節。
今之郡守,雖曰猶古之侯、伯,其實王臣也。
欲乞只用群臣之服,自鷩冕而下分為三等三都四輔一等初獻鷩冕八旒經略安撫鈐轄一等初獻毳冕六旒亞獻並元冕二旒終獻無旒;節鎮、防、團、軍事一等初獻絺冕四旒,亞、終獻並元冕無旒。
衣服之制,則各從其冕之等。
又曰:今之紘組,仍綴兩繒帶而結於頤,冕旁垂青纊而不以瑱,以犀為簪而不以玉笄象笄,並非古制,乞下有改正
從之。
公元1111年
政和元年,詔監司、守、倅,許隨服色佩魚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政和元年尚書兵部侍郎王詔奏:今監司、守、倅等,並許借服色不許佩魚即是有服無章,殆與吏無別
今後借緋、紫臣僚,並許隨服色佩魚,仍各許入銜,候回日依舊服色
從之。
公元1112年
政和二年,禁造纈帛群臣祭服,依大觀中畫圖製造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政和二年後苑纈帛
蓋自元豐初,置為行軍之號,又為衛士之衣,以辨姦詐,遂禁止民間打造
開封府申嚴其禁,客旅不許興販纈板。
玉海政和二年八月,以大觀中所上群臣祭服制度,付有司畫圖製造
公元1113年
政和三年,班五禮新儀更定冠服之制。
《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夏四月庚戌,班五禮新儀
 按輿服志》政和議禮局上皇冕服之制:冕版八寸,長一尺六寸前高八寸五分後高九寸五分
青表朱裏前後各十有二旒五采藻十有二就,就間相去一寸
青碧錦織天河帶,長一丈二尺,廣二寸
朱絲組帶為纓,黈纊充耳金飾玉簪導,長一尺二寸
袞服青衣八章,繪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纁裳四章,繡藻、粉米、黼、黻。
蔽膝隨裳色,繡升龍二。
白羅中單皂褾、襈,紅羅勒帛青羅襪帶
緋白羅大帶,革帶白玉雙佩
大綬六采,赤、黃、黑、白、縹、綠,小綬三色,如大綬,間施玉環三。
朱襪赤舄,緣以黃羅
 皇太子服制袞冕青纊充耳,餘並同國初之制。
元服從祀、納妃、釋奠文宣王服之。
 諸臣祭服
議禮局言:大觀中所上群臣祭服制度,已依所奏脩定,乞付有司圖畫制造
既又上群臣祭服之制:正一品,九旒冕金塗銀稜,有額花犀簪青衣降龍朱裳蔽膝白羅中單大帶革帶玉佩錦綬青絲玉環朱襪、履。
革帶金塗銀,玉佩金塗銀裝,綬以天下樂暈。
親祠大禮使亞獻終獻太宰少宰左丞,每歲大祠宰臣親王執政官、郡王充初獻服之。
奏告官並依本品服,已下准此。
從一品,九旒冕,無額花白綾中單紅錦綬,銀環金塗銀佩,餘如正一品服
親祠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工部尚書太廟受幣爵、奉幣宗室,每歲大祠捧俎官、大祠中祠初獻官服之。
二品七旒冕,角簪,青衣無降龍,餘如從一品服
親祠禮部侍中殿中監大司樂光祿卿、讀冊官,太廟薦俎、贊進飲福宗室,七祀配享功臣分獻官,每歲大祠,謂用宮駕者,大司樂大祠中祠終獻大祠禮官小司獻官,朔祭太常卿服之。
三品五旒冕,皁綾綬,銅環金塗銅革帶,佩,餘如二品服
親祠舉冊官、大樂令光祿丞、奉俎饌籩豆簠簋官、分獻官,分獻壇壝從祀
太廟奉瓚盤、薦香燈、安奉神主、奉毛血槃、蕭蒿篚、肝膋宗室,每歲祭祀大樂令中祠分獻官服之。
旒冕素青衣,朱裳蔽膝,無佩綬,餘如三品服。
奉禮協律郎郊社令、太祝太官令親祠鼎官、進摶黍官、太廟供亞終獻金斝、供七祀獻官、奉爵官服之。
五旒冕,紫檀絁衣,餘如三品服,監察御史服之。
州郡祭服三都初獻八旒冕;經略安撫鈐轄初獻六旒冕;亞獻二旒冕,終獻無旒;節鎮、防、團、軍事初獻旒冕,亞、終獻並無旒冕
 朝服
議禮局更上群臣朝服之制:七梁冠,金塗銀稜貂蟬籠巾犀簪導,銀立筆,朱衣白羅中單,並皂褾、襈,蔽膝色,方心曲領緋白羅大帶,金塗革帶金塗銀裝玉佩天下暈錦綬,青絲網間施三玉環白襪黑履三公左輔右弼三少太宰少宰親王開府儀同三司服之。
七梁冠,無貂蟬籠巾銀裝玉佩雜花暈錦綬,餘同三公以下服;執政官東宮三師服之。
六梁冠,白紗中單,銀革帶,佩,方勝宜男錦綬銀環,餘同七梁冠服大學士學士直學士東宮三少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殿中監大司成散騎常侍特進金紫銀青光祿大夫光祿大夫太尉節度使左右金吾衛左右衛上將軍服之。
五梁冠翠毛錦綬,餘同六梁冠服太子賓客詹事給事中中書舍人諫議大夫待制,九寺卿大司樂祕書監殿中少監國子祭酒宣奉正奉通奉通議大中大夫中奉中散大夫上將軍節度觀察留後觀察使通侍大夫樞密都承旨服之。
四梁冠,簇四盤鵰錦綬,餘同五梁冠服;九寺少卿大晟典樂祕書少監國子辟廱司業少府、將作、軍器監都水使者起居舍人侍御史太子左右庶子少詹事諭德尚書左右司郎中員外,六曹諸司郎中朝議奉直朝請朝散朝奉大夫防禦團練使刺史大將軍,正侍、中侍、中亮、中衛拱衛左武右武大夫駙馬都尉,帶遙郡武功大夫以下樞密副都承旨服之。
三梁冠,金塗銅革帶,佩,黃獅子錦綬鍮石環,餘同四梁冠服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司諫正言尚書六曹員外郎外符寶郎少府、將作、軍器少監太子侍讀侍講中書舍人,親王府翊善侍讀侍講九寺祕書殿中監辟廱丞,大晟樂令,兩赤縣令大理正司直評事著作郎祕書郎著作佐郎太常宗學國子辟廱博士太史局令、正、丞,五官正朝請朝散朝奉承議奉議通直郎,中亮、中衛拱衛左武右武郎諸衛將軍衛率府率武功武德、武顯、武節武略武經武義武翼大夫郎,醫職翰林醫正以上,內符寶郎閤門通事舍人敦武郎,脩武郎服之。
二梁冠,角簪,方勝練鵲錦綬,餘同三梁冠服;在京職事官閤門祗候看班祗候率府副率,升輦輅立侍內臣服之。
御史大夫中丞刑部尚書侍郎大理卿少卿侍御史刑部郎中大理寺正、丞、司直評事並冠獬豸冠,服青荷蓮綬。
詔悉頒行
 命婦服。
議禮局上:花釵冠,皆施兩博鬢,寶鈿飾。
翟衣,青羅繡為翟,編次於衣
第一品花釵九株寶鈿花數,翟九等第二品,花釵八株,翟八等第三品,花釵七株,翟七等;第四品花釵六株,翟六等第五品,花釵五株,翟五等
素紗中單黼領,朱褾、襈,通用羅縠蔽膝色,以緅為領緣,加文繡重雉,為章二等
二品以下准此
大帶革帶青襪、舄,佩,綬。
受冊從蠶服之。
其後臣僚言:今文九品,殊以三品之服,至於命婦,已釐八等之號,而服制未有名稱
有司視其夫之品秩,而定其服飾
詔送禮制局定之
政和六年詔導駕官朝服結佩。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云云
公元1117年
政和七年申禁契丹服,詔夏祭百官服用紗,明堂准服袞冕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政和七年臣僚上言輦轂之下,奔競侈靡,有未革者。
居室服用壯麗相誇,珠璣金玉奇巧相勝不獨貴近比比紛紛日益滋甚
臣嘗考之,申令法禁雖具,其罰尚輕,有司玩習以至於此。
民庶之家不得乘轎,今京城暖轎非命官至富民娼優下賤,遂以為常。
竊見近日有赴內禁以至皇城門者奉祀乘至宮廟者,坦然無所畏避
臣妄以為僭禮犯分,禁亦不可以緩。
於是詔,非品官不得暖轎
先是權發遣提舉淮南東路學事丁瓘言:衣服之制,尢不可緩
閭閻之卑,娼優之賤,男子服犀玉婦人塗飾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
臣恐禮官所議,止正大典,未遑及此
伏願明詔有司,嚴立法度,酌古便今,以義起禮。
閭閻之卑,不得尊者同榮;娼優之賤,不得貴者並麗。
法一正,名分自明,革澆偷以歸忠厚,豈曰小補之哉。
是歲,又詔敢為契丹服若氈笠、鉤墩之類者,以違御筆論。
鉤墩,今亦謂之襪躰,婦人之服也。
〈又〉夏祭百官朝、祭服用紗。
文獻通考政和七年,初作明堂
禮制局言:周禮: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享先王則袞冕
昊天上帝,則郊祀是也
享先王,則宗祀其中
蓋於大裘舉正位,以見配位
袞冕配位,以見正位。
天道事之,則舉尊明卑。
人道事之,則舉卑明尊。
明堂人道享上帝,與郊祀異。
請從袞冕
從之。
公元1118年
重和元年,詔履制各隨裳色。
《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重和元年,詔禮制局冠服討論以聞,其見服靴,先改用履。
禮制局奏:履有絇、繶、純、綦,古者舄履各隨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
今履欲用黑革為之,其絇、繶、純、綦並隨服色用之,以倣古隨裳色之意。
詔以明年正旦改用。
禮制局又言:履隨其服色
武臣服色一等,當議差別
詔文武官大夫以上四飾朝請郎武功郎以下去繶,並稱履;從義郎宣教郎以下將校伎術官去繶、純,並稱履。
公元1119年
宣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詔:改僧為德士,易服飾
五月壬申,班御製九星二十八宿朝元冠服圖》
《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公元1127年
高宗建炎元年,復退朝小冠之制。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高宗踐祚南都隆祐太后內臣上乘輿服御,有小冠
太后曰:祖宗閒居之所服也,自神宗始易以巾。
即位後,退朝上戴此冠,庶幾祖宗時氣象。
公元1131年
紹興元年,命增造祭服,詔玉魚金帶
已賜者,不再賜。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紹興元年宗祀明堂,僅有朝服十三副,祭服六十二副。
乃命工部
增造祭服六十三副,及贊者樂舞之服。
贊者緋羅寬衫介幘
樂正公服引舞武弁冠,緋繡抹額鸞衫革帶履。
幞頭紫繡袍,抹額文武
紫絁冕,皂繡袍,革帶履。
樂正,幘緋羅寬衫,勒帶。
舊制,服帶乘輿東宮以玉,輔臣侍從以金,親王勳舊間賜以玉。
其次有犀,有角,玉帶乘輿,以排方
東宮佩魚親王佩玉魚,大臣勳舊佩金魚。
中興以來宗室如居廣士輵璩伯圭,勳臣劉光世吳璘,舊弼如史浩外戚吳蓋楊次山等,皆賜玉帶,以示異恩
賜金帶及紅綎犀帶佩魚如元以來故事
紹興元年,詔已給賜者,不再賜。
遷除合加魚袋者,賜之。
公元1133年
紹興三年,令執事官服祭服導引官、陪祠官朝服,又詔非宗室不許花犀帶。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中興仍舊制。
行事執事官則服祭服導引、陪祠官則服朝服,從紹興三年太常寺請也。
文獻通考紹興三年,詔侍從金帶左藏庫關借管軍帶御器械,朝謝。
武臣朝辭賜金帶,並許繫。
宗室正任殿庭供職橫行,亦如之。
花犀帶,非宗室不許服。
經筵進講終篇講官賜金帶、象簡鞍馬
宰執帶職者,同。
庶官復職者,亦許繫頭毬文金帶
紹興四年更定冕服之制。
公元1134年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皇帝冕服之制。
中興仍舊制,延,以羅衣木,元表朱裏長尺六寸,前低一寸二分四旁緣以金,覆於卷武之上,繅以五色絲貫五色玉,前後各十二,凡用二百八十有八。
玉笄充耳黃綿,紘以朱組,以其一屬於左笄上垂下,又屈而屬於右笄,繫之而垂其餘。
衣元,八章升龍於山,繪。
裳纁,四章,繡。
前三後四,斷而不屬兩旁殺縫,腰辟積,綼緆之廣皆如舊
大帶緋白羅合而紩之,以朱綠飾其側,上朱下綠,其束處以組為紐約下垂三尺
通天冠絳紗袍亦如之。
白羅中單,領、褾、襈以黻,服裘則以皁。
絳紗袍則衣用白紗,領、褾、襈以朱。
大小各一,大綬織以六采,青、黃、黑、白、縹、綠,下垂青絲網,上有結,垂玉環三;小綬制如大綬,惟三色。
大裘絳紗袍皆用之。
革帶,博二寸,革為裏,緋羅為表,飾以玉銙,鈕以玉鉤䚢。
通天冠絳紗袍亦用之。
韍從裳色,上有紕,下有純,去上五寸,繪以山、龍、火,上接革帶繫之。
佩有衡,有琚瑀,有衝牙,繫於革帶,左右各一。
上設衡,衡下垂三帶,貫以蠙珠
次則中有獸面兩旁夾以雙璜,又次設琚瑀
下則衝牙居中央,兩旁玉滴子,行則擊牙而有聲
舄有絇,有純,有繶,有綦,以緋羅為之,首加金飾
通天冠絳紗袍則用黑舄,以烏皮為之。
常服則用白舄,以絲為之。
襪,羅表繒裏,施靿著綦以繫之,赤舄以朱,黑舄以白,白舄同。
 諸臣祭服
中興之後,省九旒七旒五旒冕,定為四等一曰鷩冕八旒;二曰毳冕六旒;三曰絺冕,四旒;四曰元冕,無旒。
其義以公、卿、大夫士皆北面為臣,又近尊者而屈,故其節以八、以六、以四,從陰數也。
先,紹興四年五月國子監丞王普奏言:臣常攷諸經傳,具得冕服之制。
蓋王之三公八命鷩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
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
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
上士三命,元冕三旒中士再命,元冕二旒下士一命,元冕無旒;衣皆無章
裳、韍視其命數,自三而下
其繅至笄、衡、紘、紞、瑱、纊、帶、佩、芾、舄、中衣,皆有等差
近世冕服制度沿襲失真,多不如古。
後方前圓,後昂而前俛,元表朱裏,此冕之制也;今則方圓俛仰幾於無辨,且以青為表,而飾以金銀矣。
其衣皆元,其裳皆纁,裳前三而後四幅,此衣裳之制也;今則衣色以青,裳色以緋,且以六幅不殊矣。
山以章也,今則以嶞。
火以圜也,今則以銳。
宗彝宗廟虎蜼也,乃畫虎蜼之狀,而不為虎蜼
粉米,米而粉之者也,乃分為二章,而以五色圓花為藉。
佩有衡、璜、琚、瑀、衝牙而已,乃加以雙啇,而重設二衡
以貫佩玉而已,乃別為錦綬,而間以雙環
以至帶無紐約,芾無肩頸,舄無絇繶中衣無連裳。
臣伏國朝會要郊廟奉祀禮文祖宗以來,屢嘗講究,第以舊服無有存者。
欲乞因茲改作是正訛繆,一從周制,以合先聖之言。
禮部契勘奏言衣服之制,或因時王而為之損益,事雖變古,要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或考之先王而有繆戾者,雖行之已久,不應承誤襲非,憚於改正
《周官》,自上公服袞,王之三公服鷩,以至士服元冕,凡五等
唐制自一品袞冕九旒,至五品服元冕無旒,亦五等
國家承唐之舊,初有五旒之名,其後三公袞冕絺冕,但存七旒鷩冕五旒毳冕與無旒元冕,凡三等而已
袞服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併絺冕去之,自尚書毳冕以至光祿丞亦服焉,貴賤幾無差等
此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今合增鷩冕八旒,增毳冕六旒,復置絺冕為四旒,并及無旒元冕,共四等庶幾稍合周制
冕之方圓低昂至於無辨,則制造之差也。
以青為表,非不用元也,為元不至者也。
以緋為裳,非不用纁也,為纁而太過者也。
山止靜者也,今象其嶞,是得山之勢而不知其性。
火圜而神者也,今象其銳,是得火之形而不得其神也。
至於宗彝粉米佩綬、帶紐、芾屨之屬,皆宜改正施行
是時,諸臣奏請討論雖詳,然終以承襲之久,未能盡也。
鷩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蒼,角笄,青纊,以三色紞垂之,紘以紫羅屬於武。
衣以青黑羅,三章華蟲、火、虎蜼;裳以纁表羅裏,繒七幅,繡四章,藻、粉米、黼、黻。
大帶中單,佩以珉,貫以藥珠,綬以絳錦、銀環
韍上紕下純,繪二章,山、火。
革帶緋羅表,金塗銀裝
襪、舄並如舊制。
宰相、亞終獻大禮使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終獻明堂滌濯、進玉爵酒官亦如之。
毳冕六王三采,衣三章,繪虎蜼、藻、粉米;裳二章繡黼、黻。
佩藥珠、衡、璜等,以金塗銅帶,韍繪以山。
革帶金塗銅。
餘如鷩冕
六部侍郎以上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進爵酒幣官、奉幣官、受爵酒幣官、薦俎官,明堂玉爵、受玉幣、奉徹籩豆進飲福酒徹俎祝腥、贊引、亞終獻禮儀使、亞終獻爵并盥洗官四員,並如之;前二日奏告初獻社壇九宮壇分祭初獻亞獻亦如之。
絺冕四玉二采,朱、綠。
一章,繪粉米;裳二章繡黼、黻。
綬以皁綾銅環
餘如毳冕
光祿卿監察御史、讀冊官、舉冊官、分獻以上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奏奉神主官、明堂大府卿、光祿卿沃水舉冊官、讀冊官、押樂太常卿、東朵殿三員、西朵殿二員東廊二十八員、西廊二十五員、南廊二十七員、軷門祭獻官,前二日奏告亞獻終獻官、監察御史,並如之;社壇九宮壇分祭終獻官、監察御史、兵工部光祿卿丞亦如之。
冕:無旒,無佩綬衣純黑,無章,裳刺黼而已,韍無刺繡,餘如絺冕
光祿丞奉禮郎協律郎、進摶黍官、大社令良醞令、太官令、奉俎饌等官、供祠執事內侍以下服之;明堂光祿丞奉禮郎良醞令、太祝摶黍官、宮架協律郎登歌協律郎奉御官、內侍供祠執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門祭奉禮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壇九宮壇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禮郎,並如之。
紫檀冕:四旒,服紫檀衣,博士御史服之。
外州祭服鷩冕八旒三都初獻服之;毳冕六旒經略安撫鈐轄初獻服之;絺冕,四旒,經略安撫鈐轄亞獻服之,節鎮、防、團、軍事初獻亦如之;冕,無旒,節鎮、防、團、軍事終獻服之。
公元1135年
紹興五年嚴禁婦人金翠服飾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襴衫
以白細布為之,圓領大袖下施橫襴為裳,腰間有辟積
進士國子生服之。
紹興五年高宗輔臣曰:金翠婦人服飾不惟靡貨害物,而侈靡之習,實關風化
已戒中外,及下令不許入宮門,今無一人犯者。
尚恐士民之家未能盡革,宜申嚴禁,仍定銷金及採捕金翠賞格
公元1139年
紹興九年更定皇太后皇后冠花之飾,詔公卿長吏服用冠帶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龍鳳花釵冠,大小花二十四株,應乘輿冠梁之數,博鬢,冠飾皇太后皇后服之,紹興九年所定也。
〈又〉紫衫
本軍校服
中興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
紹興九年,詔公卿長吏服用冠帶,然迄不行
公元1142年
紹興十二年,以皇太后回鑾,詔承務郎以上改轉服色
公元1150年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中興,仍元豊之制,四品以上紫,六品以上緋,九品以上綠。
服緋、紫者必佩魚,謂之章服
非官至本品,不以假人
若官卑而職高,則特許者有三:自庶官六部侍郎,自庶官待制,或出奉使者是也
有以年勞而賜者,有品未及而借者。
升朝官服綠,大夫以上服緋,蒞事至今以前二十年歷任無過者,許磨勘改授章服,此賜者也。
或為通判者,許借緋;為知州監司者,許借紫任滿還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
有出恩賜者焉。
紹興十二年九月,以皇太后回鑾,詔承務郎以上服緋、綠,蒞事至今日以前十七年者,並改轉服色
公元1143年
紹興十三年更定大裘袞冕之制。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紹興十三年禮部侍郎王賞等言:郊祀大禮,合依禮經皇帝大裘被袞行禮
元豐詳定郊廟禮文,何洵直議以黑繒創作大裘如袞,惟領袖黑羔
乞如洵直議。
有司祖宗舊制,以羔製之。
禮部又言:關西羊羔,係天生黑色
今有司涅白羔為之,不中禮制不如權以繒代。
元祐中有司欲為大裘,度用百羔
哲宗以為害物,遂用黑繒
請依太常所言。
從之。
遂以袞襲裘,冕亦十二旒焉。
公元1146年
紹興十六年四月四日癸卯,命禮官考古祭服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公元1153年
紹興二十三年十二月,禁民車服踰制
《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公元1156年
紹興二十六年申禁,以戎服臨民者。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紹興二十六年,再申嚴禁,毋得以戎服臨民自是紫衫遂廢。
士大夫服涼衫,以為便服矣。
紹興三十二年,孝宗即位,詔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十五年者,許改服色,又更定皇子服制
公元1162年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紹興三十二年六月孝宗即位,詔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及十五年者,並許改轉服色
然計年之法,亦不輕許。
無出身人自年二十出官服綠日起理,服緋人亦自年二十服緋日起理,有出身人自賜出身日起理;內並除豁丁憂年、月、日不理外,歷任無過者方許焉。
先是殿中侍御史張震奏:今日之弊,在於人有僥倖。
能革其俗,然後天下可治。
改轉服色,常赦自升朝官以上服綠,大夫以上服緋,莅事及二十年,方得改賜。
今赦日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及十五年,便與改轉
比之常赦,不惟年限已減,而又官品相絕,蓋已為異恩矣。
今竊聞省、部欲自補官日便理歲月即是嬰孩授命,年纔十五者今遂服緋;而貴近之子,或初年賜緋,年纔及冠者今遂賜紫
朱、紫紛紛不亦濫乎。
靖康建炎恩赦,亦不曾補官日為始。
若始出身之日,頗為折衷,蓋比之蒞事所減已多,而比之初補粗為有節。
帝從其言,故有是命。
有出特賜者,旌直臣則賜之,勸循吏則賜之,廣孝治則賜之,優老臣則賜之,此皆非常制焉。
內品未至而賜服及借者,並於銜內帶賜及借。
十月禮官言:皇子鄧、慶、恭三王,遇行事朝服,則七梁額花冠,貂蟬籠巾金塗銀立筆,真玉佩,綬,金塗革帶烏皮履。
若服祭服,則金塗八旒冕,真玉佩,綬,緋羅履襪
文思院製造
公元1164年
孝宗隆興二年,定百官從駕服制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祠畢駕回,若服通天冠絳紗袍,乘大輦則百從駕朝服,或服履袍;乘平輦則百從駕常服,自隆興二年洪适請始也。
公元1165年
乾道元年,詔皇太子冠服,依禮部太常制度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乾道元年八月十七日癸巳詔製皇太子冠服,依禮部太常定制度。
禮官言:至道二年定,制服遠遊冠朱明衣,執鎮圭
政和五禮新儀遠遊冠十八梁,博山附蟬犀簪,導紅絲纓,朱明服,紅裳白紗中單絳紗蔽膝白襪黑舄袞冕垂珠九旒紅絲纓,青纊充耳犀簪青衣朱裳九章五章在衣四章蔽膝,隨色為火山二章瑜玉雙佩四采,大綬施玉環三,白襪朱舄
從之。
公元1166年
乾道二年,准賜錦袍,皆以全匹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乾道二年戶部言:左藏東西庫,每歲所賜錦袍,親王宰執全匹,餘裁裂給之,請皆照以全匹
從之。
公元1171年
乾道七年更定皇太子妃冠花之飾,改朝履復用靴。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花釵冠,小大花十八株,應皇太子冠梁之數,施兩博鬢,去龍鳳皇太子妃服之,乾道七年所定也。
其服,后惟備褘衣禮衣,妃備褕翟,凡三等
常服后妃大袖生色領,長裙霞帔玉墜子;背子生色領皆用絳羅,蓋與臣下不異
宋初沿舊制,朝履用靴
政和更定禮制,改靴用履。
中興仍之。
乾道七年,復改用靴,以黑革為之,大抵參用履制,惟加靿焉。
其飾亦有絇、繶、純、綦,大夫以上四飾朝請武功郎以下去繶,從義宣教郎以下將校伎術官并去純。
底用麻再重,革一重
裏用素衲氈,高八寸
文武官通服之,惟以四飾為別
服綠者飾以綠,服緋、紫者飾亦如之,倣古隨裳色之意。
公元1172年
乾道八年,詔賜侍郎姚憲金帶
又詔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待制權侍郎服紅綎,犀帶,仍佩魚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乾道八年,詔左諫議大夫姚憲嘗為侍郎賜金帶,令依舊服繫著為例。
又詔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閣敷文閣待制權侍郎,紅綎排方黑犀帶,仍佩魚
公元1173年
乾道九年,詔四孟朝獻郊祀,皆服履袍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乾道九年,又用履袍
以絳羅為之,折上巾通犀玉帶
繫履,則曰履袍服靴,則曰靴袍
履、靴皆用黑革。
四孟朝獻景靈宮郊祀明堂,詣宮、宿廟、進胙上壽兩宮端門肆赦,並服之。
大禮畢還宮,乘平輦,服亦如之。
若乘大輦,則服通天絳紗常儀
乾道 年,禁服白衫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涼衫
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
乾道初禮部侍郎王曮奏:竊見近日士大夫服涼衫,甚非美觀,而以交際居官臨民純素可憎有似凶服
陛下方奉兩宮所宜革之。
紫衫之設以從戎故為之禁,而人情簡便,靡而至此
文武並用
本不偏廢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體
於是禁服白衫,除乘馬道塗許服外,餘不得服。
便服許用紫衫
自後涼衫凶服矣。
〈又〉帽以烏紗、衫以皁羅為之,角帶繫鞋
東都時,士大夫交際常服之。
南渡後,一變紫衫,再變為涼衫自是帽衫少矣。
士大夫冠婚祭祀猶服焉。
國子生常服之。
公元1175年
淳熙二年,敕有司嚴禁奢僭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淳熙二年孝宗宣示中宮褘衣曰:珠玉就用禁中舊物所費不及五萬,革弊自宮禁始。
因問風俗龔茂良奏:由貴近之家,放傚宮禁以致流傳民間
簪珥者,必言內樣
彼若知上崇淳朴,必觀感而化矣。
臣又聞中宮澣濯之衣,數年不易
宣示中外,敕有司嚴戢奢僭
淳熙三年,詔武臣知州軍官陞朝者,繫紅綎角帶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淳熙三年,詔武臣知州軍官陞朝者,依文臣守倅服色例權繫紅綎角帶回日依舊
淳熙 年,頒朱熹所定祭祀冠婚之服。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中興士大夫之服,大抵東都之舊,而其後稍變焉。
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涼衫,四曰帽衫,五曰襴衫
淳熙中朱熹又定祭祀冠婚之服,特頒行之。
士大夫家祭祀、冠婚,則具盛服
有官者幞頭、帶、靴、笏,進士幞頭襴衫、帶,處士幞頭皁衫、帶,無官通用帽子、衫、帶;又不能具,則或深衣,或涼衫
有官者亦通用帽子以下,但不為盛服
婦人假髻大衣長裙
女子在室冠子背子
眾妾則假紒背子
冠禮三加冠服,初加,緇布冠深衣大帶納履;再加,帽子皁衫革帶繫鞋三加幞頭公服革帶納靴
品官嫡庶子初加,折上巾公服;再加,二梁冠朝服三加平冕服,若以巾帽折上巾三加者,聽之。
深衣用白細布,度用指尺,衣全四幅,其長過脅,下屬於裳。
裳交解十二幅,上屬於衣,其長及踝。
圓袂方領曲裾黑緣
大帶緇冠幅巾黑履
士大夫冠婚祭祀宴居交際服之。
寧宗嘉泰 年,詔禁奢僭宮中金翠通衢
《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寧宗嘉泰初,以風俗侈靡,詔官民營建室屋一遵制度,務從簡樸
又以宮中金翠,燔之通衢貴近之家,犯者必罰
公元1211年
嘉定四年更定講筵服制
《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後殿早講,皇帝帽子紅袍,玉束帶講讀官公服繫鞋
晚講皇帝頭巾背子講官便服
嘉定四年講筵之制也。
公元1139年
熙宗天眷二年百官初用朝服
金史·熙宗本紀天眷二年三月丙辰,命百官詳定儀制
四月甲戌百官朝參,初用朝服
公元1140年
天眷三年,定冠服之制。
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天眷三年有司車駕將幸燕京合用通天冠絳紗袍,據見闕名件,依式成造
禮服,袍、裳、方心曲領中單蔽膝革帶大帶玉具劍、綬、佩、舄、襪。
乘輿服,大綬六采,黑、黃、赤、白、縹、綠、小綬三色,同大綬,間施三玉環,大綬五百首小綬半之
白玉雙佩革帶、玉釣䚢。
 冕制。
天板長一尺六寸,廣八寸前高八寸五分後高九寸五分,身圍一尺八寸三分,并納言並用青羅為表,紅羅為裏,週迴用金稜。
天板下有四柱四面珍珠結子花素墜子前後珠旒共二十四,旒各長一尺二寸
青碧織造天河帶一,長一丈二尺,闊二寸兩頭各有真珠金碧三節玉滴子節花。
紅線組帶二,上有真珠翠旒玉滴子節花,下有金鐸子二。
紅線款幔帶一。
黈纊二,真珠垂繫,上用金萼子二。
簪窠,款幔、組帶鈿窠,各二,內組帶鈿窠四並玉鏤塵碾造。
玉簪一,頂方二寸,導長一尺二寸,簪頂刻鏤雲龍
 袞,用青羅夾製,五綵間金繪畫正面日一、月一、昇龍四、山十二,上下華蟲、火各六對,虎、蜼各六對
背面星一,昇龍四、山十二,華蟲、火各十二對,虎、蜼各六對
中單一,白羅單製,羅領、褾、襈。
裳一,帶、褾襈,紅羅八幅夾製,繡藻三十二,粉十六、米十六、黼三十二、黻三十二。
蔽膝一,帶、褾、襈,並紅羅夾製,繡昇龍二。
綬一幅:大綬以赤黃黑白綠縹六綵織,紅羅托裏小綬三色,同大綬,銷金黃羅綬頭,上間施三玉環,皆刻雲龍,大綬五百首小綬半之
緋白大帶一,銷金黃羅帶頭鈿窠二十四。
紅羅勒帛一,青羅抹帶一。
玉佩二,白玉上中下璜各一,半月各二,皆刻雲龍玉滴子各二,皆以真珠穿製。
金篦鉤、獸面水葉、環、釘。
涼帶一,紅羅裏,縷金,上有玉鵝七,尾束各一,金攀龍口,以玳瑁板襯釘腳。
舄,重底、紅羅面,白綾托裏如意頭,銷金黃羅緣口玉鼻仁飾以珠。
襪用緋羅加綿。
大祭祀、加尊號受冊寶,則服袞冕
行幸齋戒出宮或御正殿,則通天冠絳紗袍
 視朝之服。
初,太宗即位,始服赭黃自後百官御袍帶。
 皇后冠服
珠冠,用盛子一,青羅表、青絹襯金紅羅托裏,用九龍四鳳前面大龍銜穗毬一朵前後有花珠各十有二,及鸂𪆟、孔雀雲鶴王母仙人浮動插瓣等,後有納言,上有金蟬金兩博鬢,以上並用翠滴縷金珍珠結製下有金圈口,上用七寶鈿窠,後有金鈿窠二,穿紅羅鋪金款幔帶一。
 褘衣,深青羅織成翬翟之形,素質,十二等,領、褾、襈並紅羅織成雲龍中單素青紗製,領織成黼形十二,褾、袖襈、織成雲龍,並織紅縠造。
裳,八幅,深青羅織成翟文六等,褾、襈織成羅雲龍,明金帶腰。
蔽膝,深青羅織成翟文三等領緣,緅色羅織雲龍,明金帶綬一,長五尺,闊一尺黃赤白黑縹綠六彩織成小綬三色同大綬,間七寶鈿窠,施三玉環
上碾雲龍撚金織成大小綬頭,紅羅花襯,大帶青羅朱裏,紕其外,上以朱錦,下以綠錦紐約用青組,撚金織成帶頭
玉佩二朵,每朵上中下璜各一,半月墜子各二,並玉碾縷金打鈒獸面、篦鉤佩子各一,水葉子真珠穿綴。
青衣革帶,用縷金青羅裹造,上用金打鈒水地龍,鵝眼尾,龍口攀束子共八事,以玳瑁襯金釘腳。
抹帶二,紅羅青羅各一,並明金造,各長一丈五寸
舄以青羅製,白綾裏,如意頭,明金黃羅上用玉鼻真珠裝,綴繫帶。
襪,青羅表裏綴繫帶。
 犀冠,減撥花樣縷金裝造,上有玉簪一,下有玳瑁盤一。
 皇太子冠服
冕用白珠九旒紅絲組為纓,青纊充耳犀簪導。
袞,青衣朱裳五章在衣,山、龍、華蟲、火、宗彝四章,藻、粉米、黼、黻。
白紗中單青褾襈裾。
革帶塗金銀鉤䚢。
蔽膝,隨色,為火、山二章
瑜玉雙佩四采織成大綬,間施玉環三。
白襪朱舄,舄加金塗銀釦
謁廟則服之。
 遠遊冠,十八梁,金塗銀花,飾博山附蟬紅絲組為纓,犀簪導。
朱明服,紅裳白紗中單方心曲領
絳紗蔽膝白襪黑舄
餘同袞冕
冊寶則服之。
 宗室外戚一品命婦
衣服聽用明金期親別籍女子出嫁並同
五品上官母、妻,許披霞帔。
首飾霞帔領袖腰帶許用明金、籠金、間金之類。
衣服用明銀、象金及金條壓繡。
正班局分承應官人,雖未出職係班,其祖母及母、妻、子孫之婦、同籍兄弟之妻、及在室女、孫、姊妹並同
又禁私家純黃帳幕陳設,若曾經宣賜鸞輿服御日月雲肩龍文黃服五箇鞘眼之鞍皆須更改
臣下朝服
導駕及行大禮文武百官皆服之。
正一品:貂蟬籠巾七梁額花冠,貂鼠立筆,銀立筆,犀簪導,佩劍緋羅大袖緋羅裙、緋羅蔽膝各一,緋白羅大帶,天下暈錦玉環綬一白羅方心曲領白紗中單銀褐勒帛各一,玉珠佩二,金塗革帶烏皮履,白綾襪。
二品七梁冠,銀立筆,犀簪導,不佩劍緋羅大袖雜花暈錦玉環綬,餘並同
正四品五梁冠,銀立筆,犀簪白獅銀環綬,珠佩,銀革帶御史中丞獬豸冠青荷蓮綬,餘並同
正五品四梁冠,簇四金銅環綬,銀珠佩,餘並同
六品七品三梁冠,黃獅銅環綬,珠佩,銅束帶,餘並同
 常服四:帶,巾,盤領衣,烏皮靴。
束帶吐鶻
巾之制,以皁羅若紗為之,上結方頂,折垂於後。
頂之下際兩角各綴方羅徑二寸許,方羅之下各附帶長六七寸。
橫額之上,或為一縮襞積
貴顯者於方頂,循十字縫飾以珠,其中必貫以大者,謂之頂珠
帶旁各絡珠結綬,長半帶,垂之,海陵大興國是也
衣色多白,三品以皁,窄袖盤領縫腋,下為襞積,而不缺褲。
胸臆肩袖,或飾以金繡,其從水之服則多鶻捕鵝,雜花卉之飾,其從秋山之服則以熊鹿山為文,其長中骭取便於騎也。
吐鶻,玉為上,金次之犀象骨角又次之
銙周綎,小者間置於前,大者施於後,左右有雙尾,納方束中,其刻琢多如春水秋山之飾。
左佩牌,右佩刀。
刀貴鑌,柄尚雞舌木,黃黑相半,有黑雙距者為上,或三事五事
寶飾以醬瓣樺,口飾以鮫,或屑金鍮和漆,塗鮫隙而礱平之
醬瓣樺者,謂樺皮斑文色殷紫如醬中豆瓣也,產其國,故尚之。
初,女直不得改為漢姓及學南人裝束,違者杖八十,編為永制
婦人襜裙,多以黑紫,上編繡全枝花,周身襞積
上衣謂之團衫黑紫或皁及紺,直領左衽,掖縫,兩傍復為雙襞積,前拂地,後曳地尺餘
帶色紅黃,前雙垂至下齊。
年老者以皁紗籠髻如巾狀,散綴玉鈿於上,謂之玉逍遙
此皆遼服也,金亦襲之。
許嫁之女則服綽子,制如婦人服,以紅或銀褐明金為之,對襟彩領,前齊拂地,後曳五寸餘。
公元1141年
皇統元年正月庚戌,初御袞
金史·熙宗本紀云云
公元1147年
皇統七年,定祫享諸臣祭服
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祭服
皇統七年太常寺言:太廟成後,奉安神主祫享行禮,凡行事執事助祭陪位官,准古典當服袞冕九章降龍,隨品各有等差
通典云虞、、殷並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繪於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於裳。
周升三辰於旂,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彝,作九章之服,山、龍、華蟲、火、宗彝於衣,藻、粉米、黼、黻繡於裳。
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
後魏帝服袞冕,與祭者皆朝服
開元禮》一品九章
五禮新儀正一品服九旒冕犀簪青衣降龍
汴京舊禮直官言,自宣和二年已後一品祭服七旒冕、大袖無龍
唐雖服九章服,當時司禮少常孫茂道言:諸臣之章雖殊,然飾龍名袞,尊卑相亂,請三公鷩冕八章為宜。
臣等竊謂歷代衣服之制不同,若從後魏則止服朝服,或用宋服則為七章,若遵唐九章,則有飾龍名尊卑相亂之議。
尚書省乃奏用後魏故事,止用燕京大冊禮時所服朝服以祭。
公元1162年
世宗大定二年,定百官服制
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大定二年制,百官趨朝赴省,並須裹帶
五品上官趨朝朝服赴省展皁雨雪沾衣從便
朝參,主寶、主符展紫御仙花太平花束帶
近侍給使供御筆硯直長符寶吏襖子塗金束帶
輪直,則近侍給使常服常服展紫
閤門六尚,遇朝參侍立則服本品服,若宮中當直則服窄紫金帶
學士院官、修起居注補闕拾遺祕書丞祕書郎朝參侍立則服本品服、色帶。
當直窄紫金帶
東宮左右衛率、僕正副僕正典儀贊儀內直郎丞,當直亦許服之。
太子太師出入宮中展紫,至東宮展皁三少展紫
公元1163年
大定三年,定祭服公服之制。
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祭服
大定三年八月,詔遵皇統制攝官朝服散官公服,以皇太子亞獻,服袞冕
 公服
大定官制文資五品以上官服紫。
三師三公親王宰相一品官服獨科花羅,徑不過五寸執政官服小獨科花羅,徑不過三寸
二品三品散搭花羅,謂無枝葉者,徑不過寸半。
四品五品服小雜花羅,謂花頭碎小者,徑不過一寸
六品七品服緋芝麻羅。
八品九品服綠無紋羅。
武官皆服紫。
散官職事從一高,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窄紫亦同服色,各依官制品格
其諸局分承應人並服無紋素羅
公元1167年
大定七年,服袞冕,受尊號,並罷地衣龍文,及服用金線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七年正月壬子上服袞冕,御大安殿,受尊號冊寶禮
六月癸酉,命地衣龍文者罷之。
七月戊申,禁服用金線,其織賣者,皆扺罪。
大定十三年,定官民衣服之制。
公元1173年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三年十一月壬子吏部尚書梁肅請禁奴婢服羅綺。
上曰:近已禁服明金
行之以漸可也。
且教化之行,當自貴近始。
宮中服御,嘗自儉約舊服明金者,已減大半矣。
民間風俗,比正隆時聞稍淳儉,卿等當儉素使民知效也。
 按輿服志》大定十三年太常寺士人僧尼女冠師號、并閒官八品以上,許服花紗綾羅絲紬。
在官承應有出身人、帶八品以下官,未帶官亦同,許服花紗綾羅紵絲絲紬,家屬同,婦人許用為首飾。
都孔目八品官同,京府州縣司吏皆與庶人同。
止許服絁紬、絹布毛褐花紗、無紋素羅絲綿,其頭巾繫腰、領帕許用芝麻羅、絛織成者,不得金玉犀象諸寶瑪瑙玻璃之類為器皿、及裝飾刀把鞘、并銀裝床榻之類。
婦人首飾,不許用珠翠鈿子等物,翠毛除許裝飾花環冠子,餘外並禁。
兵卒許服無紋壓羅、絁紬、絹布毛褐
奴婢止許服絁紬、絹布毛褐
娼優迎接公筵承應,許暫服繪畫之服,其私服庶人同。
大定十四年唐制,若祭遇雨雪則服常服
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云云
公元1175年
大定十五年,詔定服色帶佩之制。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五年九月辛酉,詔親王百官傔人所服紅紫改為黑紫
 按輿服志》大定十五年制曰:袍不加襴,非古也
命文資官公服皆加襴。
帶制,皇太子玉帶佩玉雙魚袋。
親王玉帶佩玉魚。
一品玉帶佩金魚。
二品笏頭毬文金帶佩金魚。
三品四品荔枝御仙花金帶,並佩金魚。
五品,服紫者紅綎烏犀帶,佩金魚,服緋者紅綎烏犀帶,佩銀魚,服綠者並皁綎烏犀帶。
武官一品二品佩帶同,三品四品金帶五品六品七品紅綎烏犀帶,皆不佩魚八品以下並皁綎烏犀帶。
司天太醫內侍教坊,服皆同文武官,惟不佩魚
殿庭承應五品以下官,非入內不許金帶,又展紫殿庭者,並許服紅綎,不佩魚
二品上官,許兼服通犀帶三品官若治事及見賓客,許兼服花犀帶。
公元1176年
大定十六年,定懸書袋之制。
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書袋之制。
大定十六年世宗吏員士民之服無別潛入民間受賕鬻獄有司不能檢察遂定懸書袋之制。
省、樞密院令、譯史用紫紵絲為之,臺、六部宗正統軍司檢察司以黑斜皮為之,寺、監、隨朝諸局、并州縣,並黃皮為之,各長七寸,闊二寸、厚半寸,並於束帶上懸帶,公退則懸於便服,違者所司糾之。
公元1180年
大定二十年四月己亥,制宗室外戚一品命婦衣服聽用明金
公元1182年
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二十二年,定祫享諸臣祭服
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大定二十二年祫享攝官導駕二品七梁三品四品六梁,服有金花五品冠五梁,六品四梁七品三梁監察御史獬豸冠青綬八品九品二梁,餘製並同
公元1185年
大定二十五年五月丙午,命尚書省奏事窄紫
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公元1192年
章宗明昌三年,定宣聖廟釋奠衣服並敕親王衣領之制。
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三年四月壬寅朔,定宣聖廟春秋釋奠
其獻官并執事與享者並法服陪位學官公服學生儒服
戊辰,敕親王衣領用銀紫緣
明昌六年七月甲辰,始定文武官六貫石以上承應人并及廕者、若在籍儒生章服制。
公元1195年
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按輿服志》明昌六年制,文武官六貫石以上承應人并及廕者,許用牙領,紫圓板皁絛羅帶皁靴,上得兼下。
係籍儒生止服白衫領,繫背帶並以紫圓絛羅帶,乾皁靴
餘人用純紫領不得緣,雜色圓板絛羅帶不得紫,靴黃及黑油皁蠟等,婦人從便
明昌 年,議貴賤服制,以尚書省所擬行之。
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明昌間章宗宰臣曰:今風俗侈靡,莫若律以制度使貴有等
其令禮部典故以聞。
他日又謂參知政事張萬公曰:山東風俗如何
萬公對以奢,左丞守貞因言衣服之制,上曰:如卿所言,正恐失人心耳
守貞曰:止是商賈有不悅者。
萬公曰:乞寬與之期,三年內當如制矣。
於是,上以禮部所擬太繁,以尚書省所擬而行之。
公元1201年
泰和元年禮官改置祭服上從之。
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泰和元年八月禮官言:祭服所以接神,朝服所以事君,雖歷代損益不同,然未嘗不有分別
是以袞冕十二旒元衣纁裳十二章天子祭服也。
通天冠絳紗袍紅羅裳,天子視朝服也。
臣下之服則用青朱裳以祭,朱衣朱裳以朝。
國朝天子袞冕通天冠二等之服,今群臣但有朝服,而祭服尚闕,每有祀事但以朝服從事,實於典禮未當
請依、唐故事祭服冕旒畫章,然君臣冕服雖章數各殊而俱飾龍名袞,而唐孫茂道已有尊卑相亂之論。
三公法服有龍,恐涉於僭,國初禮官亦嘗駮議。
參酌古今改置祭服,其冠則如朝冠,而但去其貂蟬、豎筆,其服用青衣朱裳白襪朱履,非攝事者則用朝服庶幾少有差別
上曰:朝、祭之服,固宜分也。
公元1204年
泰和四年四月丙午定衣服之制。
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按輿服志》泰和四年,以親王品官分領緣,而復有皁靴之禁,似涉大煩,遂聽親王用銀褐領紫緣品官紫領白緣,餘從明昌制。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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