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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六十八卷目錄
校閱部彙考二
周二〈宣王一則 桓王二則 莊王一則 僖王一則 襄王一則 景王二則 敬王一則〉
漢〈文帝一則 武帝元封一則 太初一則〉
後漢〈世祖建武一則 順帝永建一則 靈帝中平一則 獻帝建安三則 延康一則 後主建興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明帝太和一則〉
晉〈武帝泰始二則 咸寧二則 太康二則 元帝太興一則 成帝咸和一則〉
宋〈文帝元嘉二則 孝武帝孝建一則 大明二則〉
南齊〈武帝永明三則〉
陳〈後主至德一則〉
北魏〈昭成帝建國一則 道武帝登國三則 皇始一則 天興二則 明元帝永興四則 太武帝始光三則 神麚二則 延和一則 太延一則 太平真君三則 文成帝興安一則 太安一則 和平一則 孝文帝延興二則 太和七則 宣武帝景明一則 文帝大統四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明帝武成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天和二則 建德三則 宣政一則〉
隋〈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戎政典第六十八卷
校閱部彙考二
周二
公元前820年
宣王八年,講武于東都。
按《詩經》:我車既攻,我馬既同,四牡龐龐,駕言徂東。〈賦也〉田車既好,四牡孔阜,東有甫草,駕言行狩。〈賦也〉
〈注〉宣王復文武之境土,修車馬,備器械,復會諸侯於東都,因田獵而選車徒焉。故詩人作此以美之。
按《詩說》:車攻宣王,大閱于東都,諸侯畢會。《史籀》美之賦也。
按《通鑑前編》:宣王八年,巡狩東都,朝會諸侯。因以畋獵講武。
呂氏曰:車攻吉日,所以為復古者何。蓋蒐狩之禮,可以見王賦之復焉,可以見軍實之盛焉,可以見師律之嚴焉,可以見上下之情焉,可以見綜理之周焉。欲明文武之功業者,此亦足以觀矣。
公元前708年
桓王十二年,魯桓公狩于郎。〈桓王十二年癸酉,魯桓公四年〉按《春秋》:桓公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注〉冬獵曰狩,行三驅之禮,得田狩之時。故傳曰:書時禮也。周之春,夏之冬也。田狩從夏時,郎非國內之狩地,故書地。
按《左傳》:四年,春,正公,月狩于郎,書時禮也。
〈注〉郎非狩地,故書時合禮。
公元前706年
桓王十四年,魯桓公大閱。〈桓王十四年乙亥,魯桓公六年〉按《春秋》:桓公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閱。
〈注〉齊為大國,以戎事徵諸侯之戍,嘉美鄭忽,而忽欲以有功為班,怒而訴齊。魯人懼之,故以非時簡車馬。〈疏〉《正義》曰:公狩於郎,公狩於禚,皆書公大蒐、大閱。不書公者,《周禮》雖四時教戰,而遂以田獵,但蒐閱車馬,未必皆因田獵。田獵從禽,未必皆閱車馬。何則,怠慢之主,外作禽荒,豈待教戰方始獵也。公及齊人狩於禚,乃與鄰國共獵,必非自教民戰以矢,魚於棠,非教戰之事,主為游戲,而斥言公則狩於郎禚,亦主為游戲。故特書公也。大蒐、大閱,國家之常禮。公身雖在,非為游戲,如此之類,例不書公。定十四年,大蒐於比蒲,邾子來會公。公身在蒐,而經不書公,知其法所不書,以其國家大事,非公私欲故也。且比蒲昌閒,皆舉蒐地,此不言地者,蓋在國簡閱,未必田獵。昭十八年,鄭人簡兵大蒐,在於城內,此亦當在城內。
公元前699年
按《左傳》:秋,大閱,簡車馬也。
公元前686年
莊王十一年,魯莊公師次于郎,治兵。〈莊王十一年乙未,魯莊公八年〉按《春秋》:莊公八年,春,王正月,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甲午,治兵。〈注〉治兵於廟,習號令,將以圍郕。〈疏〉《正義》曰:《周禮》:中春教振旅,中秋教治兵。《穀梁傳》曰:出曰治兵習戰也,入曰振旅習戰也。《公羊傳》曰: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禮一也,皆習戰也。《釋天》云:出為治兵,尚威武也。入為振旅,反尊卑也。孫炎云:出則幼賤在前,貴勇力也。入則尊老在前,復常法也。彼言治兵振旅,皆謂因田獵,而選車徒教戰法,習號令,知此治兵,亦是習號令。此治兵於廟,欲就尊嚴之處,使之畏威用命耳。但軍旅之眾,非廟內所容止,應告於宗廟,出在門巷習之。昭十八年傳稱:鄭人簡兵大蒐,
公元前687年
將為蒐除。杜云:治兵於廟,城內地迫,故除廣之,是告於廟,習於巷也。下有圍郕,知治兵為圍郕也。沈云:《周禮》:中秋治兵。《月令·孟春令》云:是月也,不可以稱兵。所以甲午治兵者,以為圍郕,故非時治兵,猶如備難而城,雖非時,不譏。沈又云:治兵之禮,必須告廟。告廟雖是內事,治兵乃是外事。故雖告廟,仍用甲午。且治兵則征伐之類,又為圍郕雖在郊內,亦用剛日。甲午治兵,公羊以為祠兵,謂殺牲饗士卒。
公元前681年
僖王元年,齊桓公作內政寄軍令。春以振旅,秋以獮治兵。〈僖王元年庚子,齊桓公五年〉按《國語》:管仲作內政而寄軍令。三軍,故有中軍之鼓,
有國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振旅,秋以獮治兵。是故卒伍整于里,軍旅整于郊。
公元前265年
襄王十九年,秋,楚使子文治兵于睽。冬,晉蒐于被廬。〈襄王十九年戊子,魯僖公二十七年〉
公元前633年
按《春秋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楚子將圍宋,使子文治兵于睽。
〈注〉子文時不為令尹,故云使治兵習號令也。睽,楚邑。
終朝而畢,不戮一人。
〈注〉終朝自旦及食,時也。子文欲委重于子玉,故略其事。
子玉復治兵于蒍。
〈注〉子玉為令尹,故蒍楚邑。
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國老皆賀子文,子文飲之酒。
〈注〉賀子玉堪其事。
蒍賈尚幼,後至,不賀,子文問之,對曰:不知所賀,子之傳政于子玉。曰以靖國也。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子玉之敗,子之舉也。舉以敗國,將何賀焉。子玉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賀,何後之有。
〈注〉言子玉力小任重,將不能以入其眾而治之也。苟子玉能入其眾,而舉賀典,未為後時而失禮,言不勝其任不足賀。
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於是乎蒐於被廬。
〈注〉晉嘗以春蒐禮改政令,敬其始也。被廬,晉地。
作三軍,謀元帥。
〈注〉中軍帥。
晉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居,於是乎出定襄王,入務利民,民懷生矣。將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資者,不求豐焉。明徵其辭,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於是乎大蒐以示之禮,作執秩以正其官。
〈注〉蒐順少長,明貴賤。執秩,主爵秩之官。
民聽不惑,而後用之,出穀戍,釋宋圍,一戰而霸,文之教也。
公元前528年
景王十七年,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屈罷簡東國之兵。〈景王十七年癸酉魯昭公十四年〉
按《春秋左傳》:昭公十四年,夏,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于宗丘,且撫其民。
〈注〉上國在國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謂之上國。宗丘,楚地。
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
〈注〉介,物。單身民收聚,不使流散。
救災患,宥孤寡,赦罪戾,詰姦慝,舉淹滯,禮新敘舊,祿勳合親,任良物官。
〈注〉物事也。〈疏〉《正義》曰:《周禮》司兵掌五兵。鄭眾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鄭元云:步卒之五兵,則無夷矛,而有弓矢。然則兵者,戰器之名,戰必令人執兵,因即名人為兵也。此簡上國之兵,謂簡料人丁之強弱,於宗丘之地,集而簡之。
使屈罷簡東國之兵于召陵,亦如之。
〈注〉兵在國都之東者。
好于邊疆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
公元前524年
景王二十一年,鄭子產簡,兵大蒐。〈景王二十一年丁丑魯昭公十八年〉按《春秋左傳》:昭公十八年,七月,鄭子產為火故,大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災,禮也。乃簡,兵大蒐,將為蒐除。
〈注〉治兵於廟,城內地迫,故除廣之。
子太叔之廟,在道南,其寢在道北,其庭小,過期二日。
〈注〉庭,蒐場也。庭小,不得一時畢。〈疏〉此量其庭之大小,而預計之。以庭小之,故當過期二日,欲除道使闊,望及期得了,亦不知本期當幾日也。
使除徒陳于道南廟北曰:子產過女,而命速除,乃毀于而鄉。
〈注〉而女也,毀女所鄉。
子產朝,過而怒之。
〈注〉怒不毀。
除者南毀,子產及衝,使從者止之。曰:毀于北方。
〈注〉言子產仁,不忍毀人廟。
火之作也。子產授兵登陴,子太叔曰:晉無乃討乎。
〈注〉辭晉公子公孫,而授兵似若叛晉。
子產曰:吾聞之,小國忘守則危,況有災乎,國之不可小,有備故也。既晉之邊吏讓鄭曰:鄭國有災,晉君大夫不敢寧居,卜筮走望,不愛牲玉,鄭之有災,寡君之憂也。今執事𢵧然授兵登陴,將以誰罪,邊人恐懼,不敢不告,子產對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災,君之憂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災,又懼讒慝之閒謀之,以啟貪人,薦為敝邑不利,以重君之憂。
〈注〉薦,重也。〈疏〉《正義》曰:將以誰為罪,而欲授兵。疑其畏晉襲之,欲禦晉擊之。
幸而不亡,猶可說也。不幸而亡,君雖憂之,亦無及也。鄭有他竟,望走在晉。
〈注〉言鄭雖與他國為竟,每瞻望晉歸赴之。
既事晉矣。其敢有二心。
〈注〉《傳》言子產有備。〈疏〉《正義》曰:國有火災,懼被人襲,登陴固守,是有備也。
公元前496年
敬王二十四年,魯定公大蒐于比蒲。〈敬王二十四年乙巳,魯定公十四年〉
按《春秋》:定公十有四年,秋,大蒐于比蒲。
漢
公元前167年
文帝十四年,帝親勞軍,勒兵,申令。
按《漢書·文帝本紀》:十四年冬,匈奴寇邊,殺北地都尉卬。遣三將軍軍隴西、北地、上郡,中尉周舍為衛將軍,郎中令張武為車騎將軍,軍渭北,車千乘,騎卒十萬人。上親勞軍,勒兵,申教令,賜吏卒。自欲征匈奴,群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公元前110年
武帝元封元年,帝巡朔方,釋兵涼如。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元年冬十月,詔曰:南越、東甌咸伏其辜,西蠻北裔頗未輯睦,朕將巡邊陲,擇兵振旅,躬秉武節,置十二部將軍,親帥師焉。行自雲陽,北歷上郡、西河、五原,出長城,北登單于臺,至朔方,臨北河。勒兵十八萬騎,旌旗徑千餘里,威震匈奴。遣使者告單于曰:南越王頭已縣於漢北闕矣。單于能戰,天子自將待邊;不能,亟來臣服。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為。匈奴讋焉。還,祠黃帝於橋山,迺歸甘泉。 按《郊祀志》:冬,上議曰:古者先振兵釋旅,然後封禪。遂北巡朔方,勒兵十餘萬騎,還祭黃帝冢橋山,釋兵涼如。
〈注〉李奇曰:涼如,地名也。
按《通鑑》:武帝元封元年冬十月,帝出長城,登單于臺,勒兵而還。
公元前103年
太初二年,令天下膢五日。
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初二年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令天下大酺五日,膢五日,祠門戶,比臘。
按《文獻通考》:武帝太初二年,令天下膢五日。
〈注〉如淳曰:立秋貙膢。伏儼曰:膢音劉。劉,殺也。師古曰:《續漢書》作貙劉。膢、劉義各通耳。《漢儀注》云:立秋之日,斬牲于郊東門外,以薦陵廟。武官肆兵,習戰陣之儀
後漢
公元30年
世祖建武六年,罷郡國都試之法。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六年,初罷郡國都尉官。
〈注〉劉攽曰:案郡有都尉,國有中尉。此時罷郡都尉官耳,不當有國字。
按《山堂考索》:漢光武見翟義反,隗囂叛,皆以秋試,勒軍騎,誅守長,以起事也。是以建武六年,罷郡國都尉,無都試之法,唯京師肄兵如故。
公元126年
順帝永建元年,令屯邊兵,教習戰射。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建元年夏五月,嚴敕障塞,繕設屯備,立秋之後,簡習戎馬。冬十月庚寅,遣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告幽州刺史,其令緣邊增置步兵,列屯塞下。調五營弩師,郡舉五人,令教習戰射。
〈注〉調,選也。五營,五校也,謂長水、步兵、射聲、胡騎、車騎五校尉也。
公元188年
靈帝中平五年冬十月,帝自稱無上將軍,耀兵於平樂觀。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按《何進傳》:五年,天下滋亂,望氣者以為京師當有大兵,兩宮流血。大將軍司馬許涼、假司馬伍宕說進曰:太公六韜有天子將兵事,可以威厭四方。進以為然,入言之於帝。於是乃詔進大發四方兵,講武於平樂觀下。起大壇,上建十二重五采華蓋,高十丈,壇東北為小壇,復建九重華蓋,高九丈,列步兵,騎士數萬人,結營為陳。天子親出臨軍,駐大華蓋下,進駐小華蓋下。禮畢,帝躬擐甲介馬,稱無上將軍,行陳三匝而還。詔使進悉領兵屯於觀下。是時置西園八校尉,以小黃門蹇碩為上軍校尉,虎賁中郎將袁紹為中軍校尉,屯騎都尉鮑鴻為下軍校尉,議郎曹操為典軍校尉,趙融為助軍校尉,淳于瓊為佐軍校尉,又有左右校尉。帝以蹇碩壯健而有武略,特親任之,以為元帥,督司隸校尉以下,雖大將軍亦領屬焉。
公元208年
獻帝建安十三年,作元武池肄舟師。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魏志·武帝本紀》:建安十三年春正月,公還鄴,作元武池以肄舟師。
公元209年
建安十四年,作輕舟,治水軍。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魏志·武帝本紀》:建安十四年春三月,軍至譙,作輕舟,治水軍。
公元216年
建安二十一年冬,閱兵,魏王曹操親執金鼓以令進退。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晉書·禮志》:漢儀,立秋之日,自郊禮畢,始揚威武,斬牲於東門,以薦陵廟。其儀,乘輿御戎路,白馬朱鬣,躬執弩射生,牲以為薦麛。太宰命謁者各一人載以獲車,馳送陵廟。還宮,遣使者齎束帛以賜武官。武官肄兵,習戰陣之儀。斬牲之禮,名曰貙劉。兵官皆肄孫吳兵法六十四陣。既還,公卿已下陳雒陽前街,乘輿到,公卿已下拜,天子下車,公卿親識顏色,然後還宮。古語曰在軍下車,則惟此時施行。漢世率以為常。至獻帝建安二十一年,魏國有司奏:古四時講武,皆于農隙。漢西京承秦制,三時不講,惟十月都講。今金革未偃,士眾素習,可無四時講武。但以立秋擇吉日大朝車騎,號曰閱兵,上合禮名,下承漢制。奏可。是冬,閱兵,魏王親執金鼓以令進退。
公元220年
延康元年六月,魏文帝為魏王,閱兵于東郊。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魏志·文帝本紀》:延康元年六月辛亥,治兵于東郊。 按《晉書·禮志》:延康元年,魏文帝為魏王。是年六月立秋,閱兵于東郊,公卿相儀,王御華蓋,親令金鼓之節。
公元232年
後主建興十年,諸葛亮教兵講武。
按《三國·蜀志·後主》:建興十年,亮休士勸農于黃沙,作流馬木牛畢,教兵講武。
魏
公元225年
文帝黃初六年,幸廣陵觀兵。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六年十月,行幸廣陵故城,臨江觀兵。是歲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乃引還。
公元227年
明帝太和元年冬十月丙寅,治兵於東郊。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晉
公元265年
武帝泰始元年,臨宣武觀大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泰始元年十一月丁酉,臨宣武觀大閱諸軍,甲辰乃罷。
公元274年
泰始十年,臨宣武觀大閱。
按《晉書·武帝本紀》:十年冬十月庚午,帝臨宣武觀,大閱諸軍。
公元275年
咸寧元年,大閱於宣武觀。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元年十一月癸亥,大閱於宣武觀,至於己巳。
公元277年
咸寧三年,臨宣武觀大閱。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三年十一月丙戌,帝臨宣武觀大閱,至於壬辰。
公元283年
太康四年,大閱。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四年十二月庚午,大閱於宣武觀。
公元285年
太康六年,大閱于宣武觀。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六年十二月甲申,大閱於宣武觀,旬日而罷。 按《禮志》:武帝泰始四年九月,咸寧元年,太康四年,六年冬,皆自臨宣武觀,大閱眾軍,然不自令進退也。自惠帝以後,其禮遂廢。
公元321年
元帝太興四年,詔左右衛諸營教習。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帝太興四年,詔左右衛及諸營教習,依大習儀作鴈羽仗。
公元326年
成帝咸和元年,大閱于南郊。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元年十一月壬子,大閱於南郊。 按《禮志》:成帝咸和中,詔內外諸軍戲兵於南郊之場,故其地因名鬥場。自後藩鎮桓、庾諸方伯往往閱習,然朝廷無事焉。
宋
公元443年
文帝元嘉二十年,閱武白下。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年二月甲寅,車駕於白下閱武。
公元448年
元嘉二十五年,宣武場大蒐講武。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十五年春二月庚寅,詔曰:安不忘虞,經世之所同;治兵教戰,有國之恆典。故服訓明恥,然後少長知禁,頃戎政雖修,而號令未審。今宣武場始成,便可剋日大習眾軍。當因校獵,肄武講事。閏月己酉,大蒐於宣武場。三月庚辰,車駕校獵。按《禮志》:太祖在位,依故事肄習眾軍,兼用漢、魏之禮。其後以時講武於宣武堂。元嘉二十五年閏二月,大蒐於宣武場,主胄奉詔列奏申攝,剋日校獵,百官備辦。設行宮殿便坐武帳於幕府山南岡,設王公百官便坐幔省如常儀,設南北左右四行旌門;建獲旗以表獲車。殿中郎一人典獲車,主者二人收禽,吏二十四人配獲車。備獲車十二兩。校獵之官著褲褶。有帶武冠者,脫冠者上纓。二品以上𢹬刀,備槊、麾幡,三品以下帶刀。皆騎乘。將領部曲先獵一日,遣屯布圍。領軍將軍一人督右甄;護軍一人督左甄;大司馬一人居中,董正諸軍,悉受節度。殿中郎率護軍部曲,在司馬之後。尚書僕射、都官尚書、五兵尚書、左右丞、都官諸曹郎、都令史、都官諸曹令史幹、蘭臺治書侍御史令史、諸曹令史幹,督攝糾司,校獵非違。至日,會于宣武場,列為重圍。設留守填街位于雲龍門外內官道南,以西為上。設從官位于雲龍門內大官階北,小官階南,以西為上。設先置官位于行止車門外內官道西外官道東,以北為上。設先置官還位于廣莫門外道之東西,以南為上。校獵日平旦,正直侍中嚴。上水一刻,奏:搥一鼓。為一嚴。上水二刻,奏:搥二鼓。為再嚴。殿中侍御史奏開東中華雲龍門,引仗為小駕鹵簿。百官非校獵之官,著朱服,集列廣莫門外。應還省者還省。留守填街後部從官就位;前部從官依鹵簿;先置官先行。上水三刻,奏:搥三鼓。為三嚴。上水四刻,奏:外辦。正次直侍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軍校劍履進夾上閤。正直侍郎負璽,通事令史帶龜印中書之印。上水五刻,皇帝出,著黑介幘單衣,乘輦。正直侍中負繭陪乘,不帶劍。殿中侍御史督攝黃麾以內。次直侍中、次直黃門侍郎護駕在前。又次直侍中佩信璽、行璽,與正直黃門侍郎從護駕在後。不鳴鼓角,不得誼譁,以次引出,警蹕如常儀。車駕出,騶讚,陛者再拜。皇太子入守。車駕將至,威儀倡:引先置前部從官就位。再拜。車駕至行殿回輦,正直侍中跪奏:降輦。次直侍中稱制曰:可。正直侍中俛伏起。皇帝降輦登御坐,侍臣升殿。直衛鈒戟虎賁,毛頭文衣,鶡尾,以次列階。正直侍中奏:解嚴。先置從駕百官還便坐幔省。帝若躬親射禽,變御戎服,內外從官以及虎賁悉變服,如校獵儀。鈒戟抽鞘,以備武衛。黃麾內外,從入圍裏。列置部曲,廣張甄圍,旗鼓相望,銜枚而進。甄周圍會,督甄令史奔騎號法施令:春禽懷孕,蒐而不射;鳥獸之肉不登於俎,不射;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不射。甄會。大司馬鳴鼓蹙圍,眾軍鼓譟警角,至武場止。大司馬屯北旌門;二甄帥屯左右旌門;殿中中郎率護車部曲入次北旌門內之右。皇帝從南旌門入射禽。謁者以獲車收載,還陳於獲旗北。王公以下以次射禽,各送詣獲旗下,付收禽主者。事畢,大司馬鳴鼓解圍復屯,殿中郎率其屬收禽,以實獲車,充庖廚。列言統曹正廚,置尊酒俎肉於中逵,以犒饗校獵眾軍。至晡,正直侍中量宜奏嚴,從官還著朱服,鈒戟復鞘。再嚴,先置官先還。三嚴後二刻,正直侍中奏:外辦。皇帝著黑介幘單衣。正次直侍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軍校進夾御坐。正直侍中跪奏:還宮。次直侍郎稱制曰:可。正直侍中俛伏起。乘輿登輦還,衛從如常儀。大司馬鳴鼓散屯,以次就舍。車駕將至,威儀唱:引留守填街先置前部從官就位。再拜。車駕至殿前回輦,正直侍中跪奏:降輦。次直侍中稱制曰:可。正直侍中俛伏起。乘輿降入。正直次直侍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散騎侍郎、軍校從至閤,亦如常儀。正直侍中奏:解嚴。內外百官拜表問訊如常儀,訖,罷。
公元455年
孝武帝孝建二年九月,閱武。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孝建二年九月丁亥,車駕於軍武場閱武。
公元461年
大明五年二月,閱武。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五年二月癸巳,車駕閱武。詔曰:昔人稱人道何先,於兵為首,雖淹紀勿用,忘之必危。朕以聽覽餘閒,因時講事,坐作有儀,進退無爽。軍幢以下,普量班錫。
公元463年
大明七年,大閱水軍。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七年春正月癸未,詔曰:春蒐之禮,著自周令;講事之語,書於魯史。所以昭宣德度,示民軌則。今歲稔氣榮,中外寧晏。當因農隙,葺是舊章。可剋日於元武湖大閱水師,并巡江右,講武校獵。十一月癸巳,車駕習水軍於梁山。
南齊
公元484年
武帝永明二年,講武元武湖。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二年八月戊申,車駕幸元武湖講武。
公元486年
永明四年,幸宣武堂講武。
公元491年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閏月戊午,車駕幸宣武堂講武。詔曰:今親閱六師,少長有禮,領馭群帥,可量班賜。永明九年,幸琅邪講武。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九月戊辰,車駕幸琅邪城講武,觀者傾都,普頒酒肉。
陳
公元586年
後主至德四年,閱武。
按《陳書·後主本紀》:四年秋九月甲午,輿駕幸元武湖,肆艫艦閱武,宴群臣賦詩。
北魏
公元342年
昭成帝建國五年,集諸部講武。
按《魏書·昭成帝本紀》:建國五年秋七月七日,諸部畢集,設壇埒,講武馳射,因以為常。
公元391年
道武帝登國六年秋,講武於牛川。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登國六年秋七月壬申,講武於牛川。
公元393年
登國八年,臨幸新壇講武。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登國八年秋七月,車駕臨幸新壇。庚寅,宴群臣,仍講武。
公元395年
登國十年,治兵河南。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登國十年八月,帝親治兵於河南。
公元396年
皇始元年,治兵東郊。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皇始元年八月庚寅,治兵於東郊。
公元399年
天興二年,大閱。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興二年秋七月辛酉,大閱於鹿苑,饗賜各有差。
公元402年
天興五年正月,大簡輿徒。六月,治兵。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興五年春正月,帝聞姚興將寇邊,庚寅,大簡輿徒,詔并州諸軍積穀於平陽之乾壁。六月,治兵於東郊,部分眾軍。
公元410年
明元帝永興二年,講武教戰。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永興二年秋七月丁巳,立馬射臺於陂西,仍講武教戰。
公元411年
永興三年,大閱。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十一月丁未,大閱於東郊。
公元412年
永興四年,大閱。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閏六月丙辰,大閱於東郊。
公元413年
永興五年春,大閱。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五年春正月己巳,大閱,畿內男子十二以上悉集。己卯,幸西宮。頞拔大、渠帥四十餘人詣闕奉貢,賜以繒帛錦罽各有差。乙酉,詔諸州六十戶出戎馬一匹。庚寅,大閱於東郊,部署將帥。以山陽侯奚斤為前軍,眾三萬;陽平王熙等十二將,各一萬騎;帝臨白登,躬自校覽焉。二月戊申,賜陽平王熙及諸王、公、侯、將士布帛各有差。庚戌,幸高柳川。甲寅,車駕還宮。
公元424年
太武帝始光元年,治兵,北討。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始光元年九月,大簡輿徒,治兵於東郊,部分諸軍五萬騎,將北討。
公元425年
始光二年,治兵西郊。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始光二年冬十月,治兵於西郊。癸卯,車駕北伐,平陽王長孫翰等絕漠追之。蠕蠕北走。
公元427年
始光四年,治兵,西討。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始光四年夏四月,治兵講武,分諸軍,司徒長孫翰、廷尉長孫道生、宗正娥清三萬騎為前驅,常山王素、太僕丘堆、將軍元太毗步兵三萬為後繼,南陽王伏真、執金吾桓貸、將軍姚黃眉步兵三萬部攻城器械,將軍賀多羅精騎三千為前候。五月,車駕西討赫連昌。
公元429年
神麚二年四月,治兵於南郊。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430年
神麚三年,治兵,西討。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神麚三年八月,清河群盜殺太守。劉義隆將到彥之,自清水入河,泝流西行。帝以河南兵少,詔攝四鎮。乃治兵,將西討。
公元432年
延和元年,大閱南郊。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延和元年夏五月,大簡輿徒於南郊,將討馮文通。
公元435年
太延元年五月丁丑,治兵於西郊。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公元443年
太平真君四年六月癸巳,大閱於西郊。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448年
太平真君九年,治兵。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九年九月乙酉,治兵於西郊。太平真君十一年,治兵。
公元450年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十一年八月癸未,治兵於西郊。
公元453年
文成帝興安二年,閱武南郊。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興安二年九月壬子,閱武於南郊。
公元458年
太安四年,詔講武宮壇。宜仍舊貫。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太安四年七月壬子,詔曰:朕每歲以秋月閒日,命群官講武平壤。所幸之處,必立宮壇,糜費之功,勞損非一。宜仍舊貫,何必改作也。
公元462年
和平三年,制陳法。因大儺遂耀兵,示武。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三年冬十有二月乙卯,制戰陳之法十有餘條。因大儺耀兵,有飛龍、騰蛇、魚麗之變,以示威武。 按《禮志》:高宗和平三年十二月,因歲除大儺之禮,遂耀兵示武。更為制,令步兵陳於南,騎士陳於北,各擊鍾鼓,以為節度。其步兵所衣,青赤黃黑別為部隊。楯槊矛戟相次周回轉易,以相赴就。有飛龍騰蛇之變,為函箱魚鱗四門之陳,凡十餘法。跽起前卻,莫不應節。陳畢,南北二軍皆鳴鼓角,眾盡大譟。各令騎將六人去來挑戰,步兵更進退以相拒擊,南敗北捷,以為盛觀。自後踵以為常。
公元474年
孝文帝延興四年,大閱。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延興四年八月戊申,大閱於北郊。
公元475年
延興五年,大閱。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延興五年冬十月,太上皇帝大閱於北郊。
公元481年
太和五年二月,講武於唐水。三月,講武於雲水。九月,閱武於南郊。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五年二月己酉,講武於唐水之陽。三月辛酉朔,車駕幸肆州。癸亥,講武於雲水之陽。九月庚午,閱武於南郊,大饗群臣。
公元492年
太和十六年,詔有司豫修場埒講武。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六年八月癸丑,詔曰:文武之道,自古並行,威福之施,必也相藉。故三、五至仁,尚有征伐之事;夏殷明叡,未捨兵甲之行。然則天下雖平,忘戰者殆;不教民戰,可謂棄之。是以周立司馬之官,漢制將軍之職,皆所以輔文強武,威肅四方者矣。國家雖崇文以懷九服,修武以寧八荒,然於習武之方,猶為未盡。今則訓文有典,教武闕然。將於馬射之前,先行講武之式,可敕有司豫修場埒。其列陣之儀,五戎之數,別俟後敕。
公元493年
太和十七年六月乙未,講武。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494年
太和十八年,幸閱武臺講武。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八年八月丁未,幸閱武臺,臨觀講武。
公元495年
太和十九年,講武於汝水。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九年春正月壬午,講武於汝水之西,大賚六軍。
公元496年
太和二十年,閱武於小平津。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二十年九月戊辰,車駕閱武於小平津。癸酉,還宮。
公元498年
太和二十二年,觀兵襄沔。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二十二年三月庚寅,行幸懋城,觀兵襄沔,耀武而還。
公元502年
宣武帝景明三年,閱武於鄴南。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景明三年九月丁巳,車駕行幸鄴。戊寅,閱武於鄴南。
公元539年
文帝大統五年冬,大閱於華陰。
公元537年
按《北史·文帝本紀》不載。 按《周書·太祖本紀》:大統三年,進太祖柱國大將軍。五年冬,大閱於華陰。
公元543年
大統九年,大閱於櫟陽。
按《北史·文帝本紀》不載。 按《周書·太祖本紀》:大統九年冬十月,大閱於櫟陽,還屯華州。
公元544年
大統十年冬,大閱於白水。
按《北史·文帝本紀》不載。 按《周書·太祖本紀》:大統十年冬十月,大閱於白水。
公元545年
大統十一年,大閱於白水。
按《北史·文帝本紀》不載。 按《周書·太祖本紀》:大統十一年冬十月,大閱於白水,遂西狩岐陽。
北齊
齊制以季秋,講武都外。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常以季秋,皇帝講武於都外。有司先萊野為場,為二軍進止之節。又別墠于北場,輿駕停觀。遂命將簡士,教眾為戰陳之法。凡為陳,少者在前,長者在後。其還,則長者在前,少者在後。長者持弓矢,短者持旌旗。勇者持鉦鼓刀楯,為前行,戰士次之,槊者次之,弓箭為後行。將帥先教士目,使習見旌旗指麾之蹤,發起之意,旗臥則跪。教士耳,使習金鼓動止之節,聲鼓則進,鳴金則止。教士心,使知刑罰之苦,賞賜之利。教士手,使習持五兵之便,戰鬥之備。教士足,使習跪及行列嶮泥之塗。前五日,皆請兵嚴于場所,依方色建旗為和門。都墠之中及四角,皆建五采牙旗。應講武者,各集於其軍。戒鼓一通,軍士皆嚴備。二通,將士貫甲。三通,步軍各為直陳以相俟。大將各處軍中,立旗鼓下。有司陳小駕鹵簿,皇帝武弁,乘革輅,大司馬介胄乘,奉引入行殿。百司陪列。位定,二軍迭為客主。先舉為客,後舉為主。從五行相勝法,為陳以應之。
北周
周制四時閱武之儀。
按《隋書·禮儀志》:後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馬建大麾於萊田之所。鄉稍之官,以旂物鼓鐸鉦鐃,各帥其人而致。誅其後至者。建麾於後表之中,以集眾庶。質明,偃麾,誅其不及者。乃陳徒騎,如戰之陣。大司馬北面誓之。軍中皆聽鼓角,以為進止之節。田之日,於所萊之北,建旗為和門。諸將帥徒騎序入其門。有司居門,以平其人。既入而分其地,險野則徒前而騎後,易野則騎前而徒後。既陣,皆坐,乃設驅逆騎,有司表貉於陣前。以太牢祭黃帝軒轅氏,於狩地為墠,建二旗,列五兵於坐側,行三獻禮。遂蒐田致禽以祭社。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陣,遂以苗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礿。仲秋教練兵,如振旅之陳,遂以獮田如蒐法,致禽以祀方。仲冬教大閱,如振旅之陳,遂以狩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烝。 孟秋迎太白,候太白夕見於西方。先見三日,大司馬戒期,遂建旗於陽武門外。司空除壇兆,有司薦毛血,登歌奏《昭夏》。在位者拜,事畢出。其日中後十刻,六軍士馬,俱介胄集旗下。左右武伯督十二帥嚴街,侍臣文武,俱介胄奉迎。樂師撞黃鐘,右五鐘皆應。皇帝介胄,警蹕以出,如常儀而無鼓角,出國門而軷祭。至則舍於次。太白未見五刻,中外皆嚴,皇帝就位,六軍鼓譟,行三獻之禮。每獻,鼓譟如初獻。事訖,燔燎賜胙,畢,鼓譟而還。
公元559年
明帝武成元年,大陳六軍。
按《周書·明帝本紀》:武成元年三月癸巳,陳六軍,帝親擐甲胄,迎太白於東方。
公元562年
武帝保定二年,講武少陵原。
按《周書·武帝本紀》:十月辛亥,帝御大武殿大射,公卿列將皆會。戊午,講武於少陵原。
公元568年
天和三年,講武於城南。
按《周書·武帝本紀》:冬十月丁亥,上親率六軍講武於城南,京邑觀者,輿馬彌漫數十里,諸蕃使咸在焉。天和六年,講武於城南。
公元571年
按《周書·武帝本紀》:天和六年冬十月壬寅,上親率六軍講武於城南。
公元572年
建德元年,講武城南。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元年十一月丙午,上親帥六軍講武城南。
公元573年
建德二年,帝講武於城東。
按《周書·武帝本紀》:十一月辛巳,帝親率大軍講武於城東。癸未,集諸軍都督以上五十人於道會苑大射,帝親臨射宮,大備軍容。
公元574年
建德三年六月,教習戰陳。十一月,大閱同州。十二月,講武臨皋澤。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三年六月丁未,集諸軍將,教以戰陣之法。十一月,行幸同州。己巳,大閱於城東。十二月癸卯,集諸軍講武於臨皋澤。
公元578年
宣政元年,講武於道會苑。
按《周書·宣帝本紀》:六月帝即位十一月己亥,講武於道會苑,帝親擐甲胄
隋
公元582年
文帝開皇二年,講武後園。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二年十二月辛未,上講武於後園。
公元609年
煬帝大業五年,講武於西平。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五年四月癸亥,出臨津關,渡黃河,至西平,陳兵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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