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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六十六卷目錄
赦宥部彙考二
魏〈文帝黃初三則 明帝太和二則 青龍一則 景初三則 齊王正始一則 嘉平五則 高貴鄉公正元一則 甘露二則 陳留王景元一則 咸熙二則〉
吳〈大帝黃武一則 黃龍二則 嘉禾一則 赤烏四則 太元二則 廢帝建興一則 太平三則 景帝永安一則 永帝甘露一則 寶鼎二則 建衡三則 鳳皇二則 天冊一則 天璽一則 天紀二則〉
公元290年
晉〈武帝泰始六則 咸寧三則 太康三則 惠帝永熙一則 元康五則 永康一則 永寧一則 太安二則 永興二則 光熙一則 懷帝永嘉五則 愍帝建興三則 元帝建武一則 太興二則 永昌一則 明帝太寧二則 成帝咸和六則 咸康五則 康帝建元二則 穆帝永和四則 升平二則 哀帝隆和一則 興寧二則 廢帝太和三則 簡文帝咸安二則 孝武帝寧康二則 太元十三則 安帝隆安三則 元興二則 義熙八則 恭帝元熙一則〉
公元465年
宋〈武帝永初三則 少帝景平二則 文帝元嘉二十一則 孝武帝孝建三則 大明八則 前廢帝永光一則 明帝泰始七則 泰豫一則 後廢帝元徽四則 順帝昇明三則〉
祥刑典第一百六十六卷
赦宥部彙考二
公元220年
魏文帝黃初元年十一月,即位,大赦。
按《魏志·文帝本紀》:延康元年十一月庚午,王即阼。改延康為黃初,大赦。
公元224年
黃初五年八月,幸壽春,原五歲刑已下。九月,赦徐、青二州。
按《魏志·文帝本紀》:黃初五年八月,為水軍,親御龍舟,循蔡、潁,浮淮,幸壽春。揚州界將吏士民,犯五歲刑已下,皆原除之。九月,遂至廣陵,赦徐、青二州。
公元226年
黃初七年夏五月,立平原王為皇太子。丁巳,即位,大赦。
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公元228年
明帝太和二年四月,赦繫囚。
按《魏志·明帝本紀》:太和二年春正月丁未,幸長安。四月丁酉,還雒陽宮。赦繫囚非殊死以下。
公元231年
太和五年秋七月乙酉,皇太子殷生,大赦。
公元234年
青龍二年春三月己酉,大赦。景初元年五月己丑,大赦。七月,遼東公孫淵叛。己卯,詔遼東將吏士民為淵所脅略不得降者,一切赦之。景初二年夏四月庚戌,大赦。
按以上俱《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公元239年
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立齊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秋七月,上始親臨朝,聽公卿奏事。八月,大赦。
按《魏志·齊王本紀》云云。
公元243年
齊王正始四年夏四月乙卯,立皇后甄氏,大赦。嘉平元年春正月丙午,大赦。
公元251年
嘉平三年夏四月壬辰,大赦。
公元252年
嘉平四年春二月,立皇后張氏,大赦。
公元253年
嘉平五年夏四月,大赦。
按以上俱《魏志·齊王本紀》云云。
公元254年
嘉平六年二月,大赦。四月,大赦。九月,廢帝迎高貴鄉公。十月,即位,大赦。
按《魏志·齊王本紀》:嘉平六年春二月辛亥,大赦。夏四月,立皇后王氏,大赦。秋九月甲戌,太后令:遣芳歸藩於齊,以避皇位。 按《高貴鄉公本紀》:齊王廢,公卿議迎立公。十月庚寅,公見於太后。其日即皇帝位。詔曰:昔三祖神武聖德,應天受祚。齊王嗣位,肆行非度,顛覆厥德。皇太后深惟社稷之重,延納宰輔之謀,用替厥位,集大命於余一人。以眇眇之身,託於王公之上,夙夜祗畏,懼不能嗣守祖宗之大訓,恢中興之弘業,戰戰兢兢,如臨於谷。今群公卿士股肱之輔,四方征鎮宣力之佐,皆積德累功,忠勤帝室;庶憑先祖先父有德之臣,左右小子,用保乂皇家,俾朕蒙闇,垂拱而治。蓋聞人君之道,德厚侔天地,潤澤施四海,先之以慈愛,示之以好惡,然後教化行於上,兆民聽於下。朕雖不德,昧於大道,思與宇內共臻茲路。《書》不云乎:安民則惠,黎民懷之。大赦,改元。
公元255年
高貴鄉公正元二年閏正月,赦淮南被詿誤者。三月,大赦。十一月,赦隴右金城亡叛,親屬在本土者。
按《魏志·高貴鄉公本紀》:正元二年春閏正月壬子,復特赦淮南士民諸為儉、欽所詿誤者。三月,立皇后卞氏,大赦。十一月甲午,以隴右四郡及金城連年受敵,或亡叛投賊,其親戚留在本土者不安,皆特赦之。
公元257年
甘露二年夏五月丙子,赦淮南將吏士民為諸葛誕所詿誤者。秋九月,大赦。
按《魏志·高貴鄉公本紀》云云。
公元260年
甘露五年六月,大赦。
按《魏志·高貴鄉公本紀》:甘露五年夏五月己丑,高貴鄉公卒。 按《陳留王本紀》:高貴鄉公卒,公卿議迎立公。六月甲寅,入於洛陽,見皇太后,是日即皇帝位於太極前殿,大赦,改年,賜民爵及穀帛各有差。
公元263年
陳留王景元四年冬十月癸卯,立皇后卞氏。十一月,大赦。十二月癸丑。特赦益州士民,復除租賦之半。咸熙元年春二月辛卯,特赦諸在益土者。
公元265年
咸熙二年五月癸未,大赦。九月乙未,大赦。
按以上俱《魏志·陳留王本紀》云云。
吳
公元224年
吳大帝黃武三年秋八月,赦死罪。黃龍元年夏四月丙申,南郊即皇帝位,是日大赦,改年。
公元231年
黃龍三年冬十二月丁卯,大赦,改明年元也。
按以上俱《吳志·孫權傳》云云。
公元233年
嘉禾二年正月,大赦。
按《吳志·孫權傳》:嘉禾二年春正月,詔曰:朕以不德,肇受元命,夙夜兢兢,不遑假寢。思平世難,救濟黎庶,上答神祇,下慰民望。是以眷眷,勤求俊傑,將與戮力,共定海內。苟在同心,與之偕老。今使持節督幽州領青州牧遼東太守燕王,久嗋賊虜,隔在一方,雖乃心於國,其路靡緣。今因天命,遠遣二使,款誠顯露,章表殷勤,朕之得此,何喜如之。雖湯遇伊尹,周獲呂望,世祖未定而得河右,方之今日,豈復是過。普天一統,於是定矣。《書》不云乎,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大赦天下,與之更始,其明下州郡,咸使聞知。特下燕國,奉宣詔恩,令普天率土備聞斯慶。
公元240年
赤烏三年夏四月,大赦。
公元242年
赤烏五年春正月,立子和為太子,大赦。
公元245年
赤烏八年秋八月,大赦。
公元247年
赤烏十年冬十月,赦死罪。
按以上俱《吳志·孫權傳》云云。
公元1271年
大元元年夏五月,立皇后潘氏,大赦,改年。冬十一月,大赦。
按《吳志·孫權傳》云云。
公元1272年
大元二年二月,大赦。四月,大赦。
按《吳志·孫權傳》:大元二年春二月,大赦,改元為神鳳。按《孫亮傳》:大元二年四月,權薨,太子即尊號,大赦,改元。〈建興〉
公元253年
廢帝建興二年正月,大赦。十月,大赦。
按《吳志·孫亮傳》:建興二年春正月丙寅,立皇后全氏,大赦。冬十月,大饗。武衛將軍孫峻伏兵殺諸葛恪於殿堂。大赦。
公元256年
太平元年冬十月己酉,大赦,改元。
公元257年
太平二年夏四月,亮臨正殿,大赦,始親政事。秋九月甲申,大赦。
按以上俱《吳志·孫亮傳》云云。
公元258年
太平三年九月,帝廢。十月,迎休即位,大赦。
按《吳志·孫亮傳》:太平三年九月戊午,孫綝黜亮為會稽王。 按《孫休傳》:孫亮廢,孫綝使迎休。十月己卯,休御正殿,大赦,改元。
公元264年
景帝永安七年春正月,大赦。秋七月壬午,大赦。
按《吳志·孫休傳》云云。
公元265年
永帝甘露元年夏四月,蔣陵言甘露降,於是改元大赦。十一月,皓至武昌,又大赦。
按《吳志·孫皓傳》云云。
公元266年
寶鼎元年秋八月,所在言得大鼎,於是改年,大赦。
公元267年
寶鼎二年春,大赦。
按以上《吳志·孫皓傳》云云。
公元269年
建衡元年冬十月,改年,大赦。
公元270年
建衡二年,大赦。
按以上《吳志·孫皓傳》云云。
公元271年
建衡三年,大赦。
按《吳志·孫皓傳》:建衡三年,虞汜、陶璜破交趾,擒殺晉所置守將,九真、日南皆還屬。大赦。
公元272年
鳳皇元年八月,大赦。
按《吳志·孫皓傳》:鳳皇元年秋八月,徵西陵督步闡。闡不應,據城降晉。遣樂鄉都督陸抗圍取闡,闡眾悉降。闡及同討數十人皆夷三族。大赦。
公元273年
鳳皇二年九月,大赦。
按《吳志·孫皓傳》:鳳皇二年秋九月,改封淮陽為魯、東平為齊,又封陳留、章陵等九王,凡十一王,王給三千兵。大赦。
公元275年
天冊元年,大赦。
按《吳志·孫皓傳》:天冊元年,吳郡言掘地得銀,長一尺,廣三分,刻上有年月字,於是大赦,改年。
公元276年
天璽元年,大赦。
按《吳志·孫皓傳》:天璽元年,吳郡言臨平湖自漢末草穢壅塞,今更開通。長老相傳:此湖塞,天下亂,此湖開,天下平。又於湖邊得石函,中有小石,青白色,長四寸,廣二寸餘,刻上作皇帝字,於是改年,〈天璽〉大赦。秋八月,京下督孫楷降晉。鄱陽言歷陽山石文理成字,凡二十,云楚九州渚,吳九州都,揚州士,作天子,四世治,太平始。又吳興陽羨山有空石,長十餘丈,名曰石室,在所表為大瑞。乃遣兼司徒董朝、兼太常周處至陽羨縣,封禪國山。明年改元,〈天紀〉大赦,以協石文。
公元278年
天紀二年,大赦。
按《吳志·孫皓傳》:天紀二年秋七月,立成紀、宣威等十一王,王給三千兵,大赦。
公元280年
天紀四年春,立中山、代等十一王,大赦。
按《吳志·孫皓傳》云云。
晉
公元265年
武帝泰始元年,受禪即位,大赦。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設壇於南郊,受禪,即洛陽宮幸太極前殿,詔曰:昔朕皇祖宣王,聖哲欽明,誕應期運,熙帝之載,肇啟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緝熙諸夏。至於皇考文王,叡哲光遠,允協靈祇,應天順時,受茲明命。仁濟於宇宙,功格於上下。肆魏氏弘鑒於古訓,儀刑於唐虞,疇咨群后,爰輯大命於朕身。予一人畏天之命,用不敢違。惟朕寡德,負荷洪烈,託於王公之上,以君臨四海,惴惴惟懼,罔知所濟。惟爾股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貳之臣,乃祖乃父,實左右我先王,光隆我大業。思與萬國,共饗休祚。於是大赦,改元。賜天下爵,人五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復天下租賦及關市之稅一年,逋債宿負皆勿收。除舊嫌,解禁錮,亡官失爵者悉復之。泰始四年正月,赦天下。
公元268年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四年春正月戊子,詔曰:古設象刑而眾不犯,今雖參夷而奸不絕,何德刑相去之遠哉。先帝深愍黎元,哀矜庶獄,乃命群后,考正典刑。朕守遺業,永惟保乂皇基,思與萬國以無為為政。方今陽春養物,東作始興,朕親率王公卿士耕藉田千畝。又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將以簡法務本,惠育海內。宜寬有罪,使得自新,其大赦天下。
公元269年
泰始五年夏五月辛卯朔,鳳皇見於趙國。曲赦交趾、九真、日南五歲刑。
公元270年
泰始六年春三月,赦五歲刑以下。
公元271年
泰始七年夏五月,雍、梁、秦三州饑,赦其境內殊死以下。秋八月丙申,分益州之南中四郡置寧州,曲赦四郡殊死已下。
公元272年
泰始八年夏六月壬辰,大赦。
公元275年
咸寧元年春正月戊午朔,大赦,改元。
公元276年
咸寧二年春二月甲午,赦五歲刑以下。冬十月丁卯,立皇后楊氏,大赦,賜王公以下及於鰥寡各有差。咸寧五年春三月乙亥,有星孛於柳。夏四月,又孛於女御。大赦,降除部曲督以下質任。
公元280年
太康元年春二月,孫皓降。三月乙酉,大赦,改元,大酺五日,恤孤老困窮。
公元284年
太康五年冬十二月庚午,大赦。
公元289年
太康十年夏四月,太廟成。乙巳,遷神主於新廟,帝迎於道左,遂祫祭。大赦,文武增位一等,作廟者二等。按以上俱《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290年
惠帝永熙元年四月己酉,即皇帝位,大赦,改元為永熙。元康元年春三月壬辰,大赦,改元。夏六月,賈后矯詔使楚王瑋殺太宰、汝南王亮,大保、菑陽公衛瓘。乙丑,以瑋擅害亮、瓘,殺之。曲赦洛陽。
公元292年
元康二年秋八月壬子,大赦。
公元294年
元康四年秋八月,上谷居庸、上庸並地陷裂,水泉涌出,人有死者。大飢。九月丙辰,赦諸州之遭地災者。元康六年春正月,大赦。十月乙未,曲赦雍、涼二州。元康八年春三月壬戌,大赦。
公元300年
永康元年春正月癸亥朔,大赦,改元。夏四月甲午,趙王倫矯詔大赦。秋八月,淮南王允舉兵討趙王倫,不克,遇害。曲赦洛陽。十一月甲子,立皇后羊氏,大赦,大
酺三日。
按以上俱《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公元301年
永寧元年四月,以乘輿反正,赦天下,改元。
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寧元年春正月乙丑,趙王倫篡帝位。三月,齊王冏起兵討倫。夏四月辛酉,逐倫歸第,即日乘輿反正。癸亥,詔曰:朕以不德,纂承皇統,遠不能光濟大業,靖綏四方;近不能開明刑威,式遏奸宄,至使逆臣孫秀敢肆凶虐,窺間王室,遂奉趙王倫饕據天位。鎮東大將軍、齊王冏,征北大將軍、成都王穎,征西大將軍、河間王顒,並以明德茂親,忠規允著,首建大策,匡救國難。尚書漼共立大謀,左衛將軍王輿與群公卿士,協同謀略,親勒本營,斬秀及其二子。前趙王倫為秀所誤,與其子等已詣金墉迎朕幽宮,旋軫閶闔。豈在予一人獨饗其慶,宗廟社稷實有賴焉。於是大赦,改元,孤寡賜穀五斛,大酺五日。誅趙王倫、義陽王威、九門侯質等及倫之黨與。六月戊辰,大赦,增吏位二等。秋八月,大赦。戊辰,原徙邊者。
公元302年
太安元年春三月癸卯,赦司、冀、兗、豫四州。冬十二月丁卯,河間王顒表齊王冏窺伺神器。長沙王乂,攻冏,殺之。大赦,改元。
公元303年
太安二年春正月甲子朔,赦五歲刑。秋八月,河間王顒、成都王穎舉兵,逼京師。九月癸巳,帝旋於城東。丙申,大赦。冬十一月癸亥,長沙王乂,為張方所害。甲子,大赦。
按以上俱《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公元304年
永興元年,大赦,改元。
按《晉書·惠帝本紀》:永興元年春正月丙午,成都王穎自鄴諷於帝,乃大赦,改元為永安。三月戊申,詔曰:朕以不德,纂承鴻緒,於茲十有五載。禍亂滔天,姦逆仍起,至乃幽廢重宮,宗廟圮絕。成都王穎溫仁惠和,剋平暴亂。其以穎為皇太弟、都督中外諸軍事,丞相如故。大赦,賜鰥寡高年帛三匹,大酺五日。秋七月丙申朔,右衛將軍陳眕以詔召百寮入殿中,因勒兵討成都王穎。戊戌,大赦,復皇后羊氏及皇太子覃。己亥,司徒王戎等奉帝北征。己未,六軍敗績。帝幸於穎軍,明日,乃備法駕幸於鄴。庚申,大赦,改元為建武。八月戊辰,安北將軍王浚攻穎,大敗之。穎與帝單車走洛陽。辛巳,大赦。冬十一月乙未,帝幸長安。遺官在洛陽,為留臺,承制行事。丙午,留臺大赦,改元復為永安。十二月丁亥,詔以豫章王熾為皇太弟,大赦,改元。
公元305年
永興二年秋八月辛丑,大赦。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公元306年
光熙元年六月,大赦。十一月,大赦。
按《晉書·惠帝本紀》:光熙元年夏六月丙辰朔,復皇后羊氏。辛未,大赦,改元。
按《懷帝本紀》:光熙元年十一月癸酉,太弟即皇帝位,大赦。
公元307年
懷帝永嘉元年春正月癸丑朔,大赦,改元,除三族刑。三月庚午,立豫章王詮為皇太子。辛未,大赦。秋八月甲辰,曲赦幽、并、司、冀、兗、豫等六州。
公元308年
永嘉二年春正月丁未,大赦。十二月辛未朔,大赦。永嘉三年春三月乙丑,東海王越勒兵入宮,於帝側收近臣中書令繆播、帝舅王延等十餘人,並害之。丙寅,曲赦河南郡。
公元310年
永嘉四年春正月乙丑朔,大赦。
按以上俱《晉書·懷帝本紀》云云。
公元312年
永嘉六年九月辛巳,雍州刺史賈疋,奉秦王為皇太子,大赦。
按《晉書·懷帝本紀》不載。 按《愍帝本紀》云云。
公元313年
愍帝建興元年夏四月壬申,即皇帝位,大赦,改元。
公元314年
建興二年春正月己巳朔,黑霧著人如墨,連夜,五日乃止。辛未,辰時日隕於地。又有三日相承,出於西方而東行。丁丑,大赦。
公元315年
建興三年夏四月,大赦。六月丁卯,地震。辛巳,大赦。按以上俱《晉書·愍帝本紀》云云。
公元317年
元帝建武元年春三月辛卯,即晉王位,大赦,改元。其殺祖父母、父母,及劉聰、石勒,不從此令。太興元年春三月癸丑,即皇帝位。大赦,改元,文武增位二等。
公元319年
太興二年冬十二月乙亥,大赦。
按以上俱《晉書·元帝本紀》云云。
公元322年
永昌元年正月,大赦。四月,大赦。閏十一月,大赦。
按《晉書·元帝本紀》:永昌元年春正月乙卯,大赦,改元。夏四月辛未,大赦。 按《明帝本紀》:永昌元年閏月己丑,帝崩。庚寅,太子即皇帝位,大赦。 按《郭璞傳》:永昌元年,皇孫生,璞上疏曰:有道之君未嘗不以危自持,亂世之主未嘗不以安自居。故存而不忘亡者,三代之所以興也;亡而自以為存者,三季之所以廢也。是以古之令主開納忠讜,以弼其違;摽顯切直,用攻其失。至乃聞一善則拜,見規誡則懼。何者。蓋不私其身,處天下以至公也。臣竊惟陛下符運至著,勳業至大,而中興之祚不隆、聖敬之風未躋者,殆由法令太明,刑教太峻。故水至清則無魚,政至察則眾乖,此自然之勢也。臣去春啟事,以囹圄充斥,陰陽不和,推之卦理,宜因郊祀作赦,以蕩滌瑕穢。不然,將來必有愆陽苦雨之災,崩震薄蝕之變,狂狡蠢戾之妖。其後月餘,日果薄鬥。去秋以來,諸郡並有暴雨,水皆洪潦,歲用無年。適聞吳興復欲有構妄者,咎徵漸成,臣甚惡之。頃者以來,役賦轉重,獄犴日結,百姓困擾,甘亂者多,小人愚嶮,共相扇惑。雖勢無所至,然不可不虞。按洪範傳,君道虧則日蝕,人憤怨則水涌溢,陰氣積則下代上。此微理潛應已著實於事者也。假令臣遂不幸謬中,必貽陛下側席之憂。今皇孫載育,天固靈基,黔首顒顒,實望惠潤。又歲涉午位,金家所忌。宜於此時崇恩布澤,則火氣潛消,災譴不生矣。陛下上籌天意,下順物情,可因皇孫之慶大赦天下。然後明罰敕法,以肅理官,克厭天心,慰塞人事,兆庶幸甚,禎祥必臻矣。臣今所陳,蹔而省之,或未允聖旨;久而尋之,終亮臣誠。若所啟上合,願陛下勿以臣身廢臣之言。臣言無隱,而陛下納之,適所以顯君明臣直之義耳。疏奏,納焉,大赦改年。
公元324年
明帝太寧二年正月,赦五歲刑以下。七月,以破王敦大赦。
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二年春正月庚辰,赦五歲刑已下。秋七月壬申朔,王敦遣其兄含及錢鳳等水陸五萬,至於南岸。帝躬率六軍,出次南皇堂。至癸酉夜,遣甲卒千人渡水,掩其未畢。平旦,戰於越城,大破之。敦憤惋而死。丁酉,帝還宮,大赦,惟敦黨不原。
公元325年
太寧三年三月,大赦。閏三月,大赦。
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三年春三月戊辰,立皇子衍為皇太子,大赦,增文武位二等,大酺三日,賜鰥寡孤獨帛,人二匹。 按《成帝本紀》:太寧三年閏三月戊子,明帝崩。己丑,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增文武位二等,賜鰥寡孤老帛,人二匹。
公元326年
成帝咸和元年春二月丁亥,大赦,改元,大酺五日,賜鰥寡孤老米,人二斛,京師百里內復一年。冬十月庚辰,赦百里內五歲以下刑。
公元328年
咸和三年春二月丁巳,蘇峻矯詔大赦。
公元329年
咸和四年春二月丁亥,大赦。
公元330年
咸和五年春正月己亥,大赦。
公元332年
咸和七年春正月辛未,大赦。
按以上俱《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333年
咸和八年春正月,赦五歲刑以下。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八年春正月辛亥朔,詔曰:昔大賊縱暴,宮室焚蕩,元惡雖剪,未暇營築。有司屢陳朝會逼狹,遂作斯宮,子來之勞,不日而成。既獲臨御,大饗群后,九賓充庭,百官象物。知君子勤禮,小人盡力矣。思蠲密網,咸同斯會,其赦五歲刑以下。
公元335年
咸康元年春正月庚午朔,帝加元服,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大酺五日,賜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米,人五斛。
公元336年
咸康二年春二月辛亥,立皇后杜氏,大赦,增文武位一等。
公元339年
咸康五年春正月辛丑,大赦。
公元340年
咸康六年三月丁卯,大赦。
按以上俱《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342年
咸康八年正月,大赦。六月,大赦。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康八年春正月乙丑,大赦。 按《康帝本紀》:咸康八年六月癸巳,成帝崩。甲午,即皇帝位,大赦。
公元343年
康帝建元元年冬十一月己巳,大赦。
按《晉書·康帝本紀》云云。
公元344年
建元二年九月戊戌,康帝崩。己亥,太子即皇帝位。大赦。
按《晉書·穆帝本紀》云云。
公元346年
穆帝永和二年春正月丙寅,大赦。
公元347年
永和三年夏六月辛酉,大赦。
公元349年
永和五年春正月辛巳朔,大赦。
公元353年
永和九年春正月乙卯朔,大赦。
公元357年
升平元年春正月壬戌朔,帝加元服。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秋八月丁未,立皇后何氏,大赦,賜孝悌鰥寡米,人五斛,逋租宿債皆勿收,大酺三日。
按以上俱《晉書·穆帝本紀》云云。
公元361年
升平五年正月,大赦。五月,大赦。
按《晉書·穆帝本紀》:升平五年春正月戊戌,大赦,賜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米五斛。 按《哀帝本紀》:升平五年五月庚申,即皇帝位,大赦。
公元362年
哀帝隆和元年春正月壬子,大赦,改元。興寧元年春二月己亥,大赦,改元。秋九月癸亥,以皇子生,大赦。
按以上俱《晉書·哀帝本紀》云云。
公元365年
興寧三年二月丙申,哀帝崩。丁酉,皇太后詔琅邪王奕,即皇帝位,大赦。
按《晉書·廢帝本紀》云云。
公元366年
廢帝太和元年秋九月甲午,曲赦梁、益二州。
公元368年
太和三年春三月丁巳朔,日有蝕之。癸亥,大赦。太和六年夏四月戊午,大赦。
按以上俱《晉書·廢帝本紀》云云。
公元371年
簡文帝咸安元年十一月,大赦天下。
按《晉書·簡文帝本紀》:咸安元年冬十一月己酉,即皇帝位。乙卯,改元為咸安。戊午,詔曰:王室多故,穆哀早世,皇裔夙遷,神器無主。東海王以母弟近屬,入纂大統,嗣位經年,昏闇亂常,人倫虧喪,大禍將及,則我祖宗之靈靡知所託。皇太后深懼皇基,時定大計。大司馬因順天人,協同神略,親帥群后,恭承明命。雲霧既除,皇極載清,乃顧朕躬,仰承洪緒。雖伊尹之寧殷朝,博陸之安漢室,無以尚也。朕以寡德,猥居元首,實懼眇然,不克負荷,戰戰兢兢,罔知攸濟。思與兆庶更始,其大赦天下,大酺五日,增文武位二等,孝順忠貞鰥寡孤獨米人五斛。
公元372年
咸安二年七月,孝武帝即皇帝位,大赦天下。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咸安二年秋七月己未,簡文帝崩,太子即皇帝位。詔曰:朕以不造,奄丁閔凶,號天扣地,靡知所訴。藐然幼沖,眇若綴旒,深惟社稷之重,大懼不克負荷。仰憑祖宗之靈,積德之祀,先帝淳風元化,遺詠在民。宰輔英賢,勳隆德盛。顧命之託,實賴匡訓。群后率職,百寮勤政。冀孤弱之躬有寄,皇極之基不墜。先恩遺惠,播於四海,思弘餘潤,以康黎庶。其大赦天下,與民更始。
公元374年
孝武帝寧康二年春正月癸未朔,大赦。
公元375年
寧康三年春正月辛亥,大赦。秋八月癸巳,立皇后王氏,大赦,加文武位一等。
按以上俱《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376年
太元元年正月大赦,改元。五月,大赦。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元年春正月壬寅朔,帝加元服,見於太廟。皇太后歸政。甲辰,大赦,改元。夏五月癸丑,地震。甲寅,詔曰:頃者上天垂鑒,譴告屢彰,朕有懼焉,震惕於心。思所以議獄緩死,赦過宥罪,庶回大變,與之更始。於是大赦,增文武位各一等。
公元379年
太元四年春正月辛酉,大赦,郡縣遭水旱者減租稅。太元五年夏四月癸酉,大赦五歲刑已下。六月甲子,以比歲荒儉,大赦,自太元三年以前逋租宿債皆蠲除之,其鰥寡窮獨孤老不能自存者,人賜米五斛。太元六年秋七月丙子,赦五歲刑已下。
公元382年
太元七年秋八月癸卯,大赦。
公元383年
太元八年春二月丁巳,大赦。冬十二月庚午,以寇難初平,大赦。
公元384年
太元九年冬十月乙丑,以元象乖度,大赦。
公元385年
太元十年秋八月甲午,大赦。
公元386年
太元十一年春三月,大赦。
公元387年
太元十二年春正月丁未,大赦。秋八月辛巳,立皇子德宗為皇太子,大赦,增文武位二等,大酺五日,賜百官布帛各有差。
公元390年
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地震。戊辰,大赦。
公元392年
太元十七年春正月己巳朔,大赦,除逋租宿債。按以上俱《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396年
太元二十一年九月庚申,孝武帝崩。辛酉,太子即皇帝位,大赦。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公元397年
安帝隆安元年夏四月戊子,大赦。
公元398年
隆安二年冬十月,新野言騶虞見。丙子,大赦。
公元400年
隆安四年春正月乙亥,大赦。秋七月丁卯,大赦。
公元402年
元興元年春正月庚午朔,大赦,改元。十二月庚申,曲赦廣陵、彭城大逆以下。
按以上俱《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公元404年
元興三年三月,以桓元逼帝西上,密詔。大赦。五月,乘輿反正。大赦。
按《晉書·安帝本紀》:元興三年春三月辛未,桓元逼帝西上。丙戌,密詔以幽逼於元,萬機虛曠,令武陵王遵依舊典,承制總百官行事,加侍中,餘如故。并大赦謀反大逆已下,惟桓元一祖之後不宥。夏五月壬午,督護馮遷斬桓元於貊盤洲。乘輿反正於江陵。甲申,詔曰:姦兇篡逆,自古有之。朕不能式遏杜漸,以致播越。賴鎮軍將軍裕英略奮發,忠勇絕世,冠軍將軍毅等誠心宿著,協同嘉謀。義聲既振,士庶效節,社稷載安,四海齊慶。其大赦,凡諸畏逼事屈逆命者,一無所問。
公元405年
義熙元年,帝在江陵,大赦,改元。
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元年春正月,帝在江陵。振武將軍劉道規擊桓謙,走之。乘輿反正,詔曰:朕以寡德,夙纂洪緒。不能緝熙遐邇,式遏姦宄。逆臣桓元乘釁肆亂,乃誣罔天人,篡據極位。朕躬播越,淪胥荒裔,宣皇之基,眇焉以墜。賴鎮軍將軍裕忠武英斷,誠冠終古。運謀機始,貞賢協其契,抆淚誓眾,義士感其心。故霜戈一揮,巨猾奔迸,三率稜威,大憝授首。而孽振猖狂,嗣凶荊郢。幸天祚社稷,義旗載捷,狡徒沮潰,朕獲反正。斯實宗廟之靈,勤王之勳。豈朕一人,獨享伊祐,思與億兆,幸茲更始。其大赦,改元,惟元振一祖及同黨不在原例。賜百姓爵二級,鰥寡孤獨穀人五斛,大酺五日。
公元407年
義熙三年春二月己丑,大赦。
公元409年
義熙五年春正月辛卯,大赦。
公元410年
義熙六年夏五月己未,大赦。
按以上俱《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公元412年
義熙八年九月,劉裕矯詔大赦。
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八年秋八月庚辰,劉裕矯詔曰:劉毅包藏禍心,搆逆南夏,藩、混助亂,志肆姦宄。賴寧輔元鑒,撫機挫銳,凶黨即戮,社稷又安。夫好生之德,所因者本,肆眚覃仁,實資元澤。況事興大憝,禍自元凶。其大赦天下,惟劉毅不在其例。
公元415年
義熙十一年春正月庚午,大赦。秋九月己亥,大赦。義熙十二年秋八月丙午,大赦。
按以上俱《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公元418年
義熙十四年正月,大赦。六月,赦殊死以下。十二月,大赦。
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十四年春正月辛巳,大赦。按《恭帝本紀》:義熙十四年十二月戊寅,安帝崩。劉裕矯稱詔:大司馬、瑯琊王。即帝位,大赦。
按《宋書·武帝本紀》:義熙十四年六月,受相國宋公九錫之命。令:赦國內殊死以下,今月二十三日昧爽已前,悉皆原宥。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賜粟五斛。府州刑罪,亦同蕩然。其餘詳依舊準。
公元419年
恭帝元熙元年七月,赦五歲刑以下。
按《晉書·恭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武帝本紀》:元熙元年正月,詔又申前命,進公爵為王。七月,乃受命,赦國內五歲刑以下。
宋
公元420年
武帝永初元年六月,即位,大赦天下。七月,赦徙家還本土。八月,立皇太子原赦。
按《宋書·武帝本紀》:永初元年夏六月丁卯,設壇於南郊,即皇帝位,告天,禮畢,備法駕幸建康宮,臨太極前殿。詔曰:夫世代迭興,承天統極。雖遭遇異塗,因革殊事,若乃功濟區宇,道振生民,興廢所階,異世一揆。朕以寡薄,屬當艱運,藉否終之期,因士民之力,用獲拯溺,匡世撥亂,安國寧民,業未半古,功參曩烈。晉氏以多難仍遘,歷運已移,欽若前王,憲章令軌,用集大命於朕躬。惟德匪嗣,辭不獲申,遂祗順三靈,饗茲景祚,燔柴於南郊,受終於文祖。猥當與能之期,爰集樂推之運,嘉祚肇開,隆慶惟始,思俾休嘉,惠茲兆庶。其大赦天下。改晉元熙二年為永初元年。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逋租宿債勿復收。其有犯鄉論清議、贓汙淫盜,一皆蕩滌洗除,與之更始。長徒之身,特皆原遣。亡官失爵,禁錮奪勞,一依舊準。秋七月丁亥,原放劫賊餘口沒在臺府者,諸徙家並聽還本土。八月癸酉,立王太子為皇太子。乙亥,詔曰:朕承曆受終,猥饗天命。荷積善之祚,藉士民之力,率由令範。先后祗嚴宣訓,七廟肇建,情敬無違。加以儲宮備禮,皇基彌固,國慶家禮,爰集旬日,豈予一人,獨荷茲慶。其見刑罪無輕重,可悉原赦。限百日,以今為始。先因軍事所發奴僮,各還本主;若死亡及勳勞破免,亦依限還直。
公元421年
永初二年春正月辛酉,車駕祠南郊,大赦天下。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422年
永初三年正月,原降刑罪。三月,又大赦。五月,大赦。按《宋書·武帝本紀》:永初三年正月甲辰朔,詔刑罰無輕重,悉皆原降。三月丁未,上疾瘳,己未,大赦天下。按《少帝本紀》:永初三年五月癸亥,武帝崩,是日,即皇帝位。大赦。
公元423年
少帝景平元年春正月己亥朔,大赦,改元。文武進位二等。秋七月丁丑,以旱,詔赦五歲已下罪人。
公元424年
景平二年夏五月乙酉,皇太后令:廢帝為滎陽王,遂幽於吳郡。是日,赦死罪以下。
按以上俱《宋書·少帝本紀》云云。
文帝元嘉元年秋八月丁酉,大赦天下,改景平二年為元嘉元年。文武賜位二等,逋租宿債勿復收。
公元425年
元嘉二年春正月丙寅,車駕祠南郊,大赦天下。元嘉三年春正月丙寅,遣中領軍到彥之、征北將軍檀道濟討荊州刺史謝晦。上親率六師西征,大赦天下。閏月丙戌,皇子劭生。二月乙卯,繫囚見徒,一皆原赦。
按以上俱《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427年
元嘉四年正月,赦都邑。三月,原丹徒五歲刑以下。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四年春正月乙亥朔,曲赦都邑百里內。二月乙卯,行幸丹徒。三月丙子,詔曰:丹徒桑梓綢繆,大業攸始,踐境永懷,觸感罔極。昔漢章南巡,加恩元氏,況情義二三,有兼曩日。思播遺澤,酬慰士民。其蠲此縣今年租布,五歲刑以下皆悉原遣。元嘉六年春三月丁巳,立皇子劭為皇太子。戊午,大赦天下,賜文武位一等。
公元431年
元嘉八年夏六月乙丑,大赦天下。
公元433年
元嘉十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人賜穀五斛。秋七月戊戌,曲赦益、梁、秦三州。元嘉十一年夏四月,梁、秦二州刺史蕭思話破氐楊難當,梁州平。五月丁卯,曲赦梁、南秦二州劍閣北。元嘉十二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
公元436年
元嘉十三年春正月庚申,大赦天下。
公元437年
元嘉十四年正月辛卯,車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文武賜位一等;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人賜穀五斛。元嘉十六年冬十二月乙亥,皇太子冠,大赦天下。元嘉十七年冬十月戊午,前丹陽尹劉湛有罪,及同黨伏誅。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
公元442年
元嘉十九年夏四月甲戌,以久疾愈,始奉初祠,大赦天下。
公元444年
元嘉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亥,大赦天下。
公元446年
元嘉二十三年夏四月丁未,大赦天下。元嘉二十四年春正月甲戌,大赦天下,文武賜位一等。繫囚降宥,諸逋負寬減各有差。
按以上俱《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449年
元嘉二十六年三月,大赦天下。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六年春二月己亥,車駕陸道幸丹徒,謁京陵。三月丁巳,詔曰:朕違北京,二十餘載,雖云密邇,瞻塗莫從。今因四表無塵,時和歲稔,復獲拜奉舊塋,展罔極之思,饗讌故老,申追遠之懷。固以義兼於桑梓,情加於過沛;永言慷慨,感慰實深。宜聿宣仁惠,覃被率土。其大赦天下,復丹徒縣僑舊今歲租布之半。行所經縣,蠲田租之半。二千石官長並勤勞王務,宜有霑錫。登城三戰及大將戰亡墜沒之家,老病單弱者,普加贍卹。遣使巡行百姓,問所疾苦。孤老、鰥寡、六疾不能自存者,人賜穀五斛。
公元450年
元嘉二十七年冬十一月丁未,大赦天下。
公元451年
元嘉二十八年冬十一月壬寅,曲赦二兗、徐、豫、青、冀六州。
按以上俱《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453年
元嘉三十年四月,孝武帝即位,大赦天下。五月,曲赦京邑。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元嘉三十年春正月,會元凶弒逆,以上為征南將軍,加散騎常侍。上率眾入討,荊州刺史南譙王義宣、雍州刺史臧質並舉義兵。四月辛西,上次溧洲。癸亥,冠軍將軍柳元景前鋒至新亭,修建營壘。甲子,賊劭親率眾攻元景,大敗退走。丙寅,上次江寧。丁卯,大將軍江夏王義恭來奔,奉表上尊號。戊辰,上至於新亭。己巳,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等,從軍者二等。贓污清議,悉皆盪除。高年、鰥寡、孤幼、六疾不能自存,人賜穀五斛。逋租宿債勿復收。長徒之身,優量降宥。夏五月甲午,曲赦京邑二百里內,并蠲今年租稅。
公元454年
孝武帝孝建元年春正月己亥朔,車駕親祠南郊,改元,大赦天下。二月壬午,曲赦豫州。秋七月丙申朔,日有蝕之。丙辰,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逋租宿債勿
復收。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455年
孝建二年六月,大赦。九月,放還,流徙罪人。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孝建二年夏六月甲子,以國哀除釋,大赦天下。秋九月庚戌,詔曰:國道再屯,艱虞畢集。朕雖寡德,終膺鴻慶。惟新之祉,實深百王;而惠宥之令,未殊常渥。永言勤慮,寤寐載懷。在朕受命之前,凡以辠徙放,悉聽還本。犯釁之門,尚有存者,子弟可隨才署吏。
公元456年
孝建三年春正月壬子,立皇太子妃何氏。甲寅,大赦天下。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457年
大明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天下。賜高年、孤疾粟帛各有差。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458年
大明二年六月,詔普申弘宥之令。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二年夏六月丙申,詔曰:往因師旅,多有逋亡。或連山染逆,懼致軍憲;或辭役憚勞,苟免刑罰。雖約法從簡,務思弘宥,恩令驟下,而逃伏猶多,豈習愚為性,狃惡難反;將在所長吏,宣導乖方。可普加寬申,咸與更始。
公元459年
大明三年七月,大赦。八月,詔詳所原宥。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三年秋七月辛未,大赦天下。尚方長徒、奚官奴婢老疾者悉原放。八月甲子,詔曰:昔姬道方凝,刑法斯厝;漢德初明,犴圄用簡。良由上一其道,下淳其性。今民澆俗薄,誠淺偽深,重以寡德,弗能心化。故知方者尟,趣辟實繁,向因巡覽,見二尚方徒隸,嬰金屨校,既有矜復。加國慶民和,獨隔愷澤,益以慚焉。可詳所原宥。
公元460年
大明四年正月,大赦。十二月,原遣繫囚。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四年春正月乙亥,車駕躬耕藉田,大赦天下。尚方徒繫及逋租宿債,大明元年以前,一皆原除。力田之民,隨才敘用。孝悌義順,賜爵一級。孤老貧疾,人穀十斛。藉田職司,優沾普賚。百姓乏糧種,隨宜貸給。冬十二月辛巳,車駕幸廷尉寺,凡囚繫咸悉原遣。丁未,車駕幸建康縣,原放獄囚。大明五年二月,詔赦諸逃亡。七月,赦雍州。九月,幸瑯琊郡,原繫囚。
公元461年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五年春二月癸巳,詔曰:昔人稱人道何先,於兵為首,雖淹紀勿用,忘之必危。朕以聽覽餘閒,因時講事,坐作有儀,進退無爽。軍幢以下,普量班錫。頃化弗能孚,而民未知禁,逭役違調,起觸刑網。凡諸逃亡,在今昧爽以前,悉皆原赦;已滯囹圄者,釋還本役;其逋負在大明三年以前,一賜原停。自此以還,鰥貧疾老,詳所申減,伐蠻之家,蠲租稅之半。近籍改新制,在所承用,殊謬實多,可普更符下,聽以今為始。若先已犯制,亦同蕩然。秋七月庚午,曲赦雍州。九月丁卯,行幸琅邪郡,囚繫悉原遣。
公元462年
大明六年春正月辛卯,車駕親祠南郊。是日,又宗祀明堂,大赦天下。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463年
大明七年二月,大赦天下。十月,曲赦南豫州殊死已下。十二月,大赦原散長徒悉停謫戍。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七年春二月甲寅,車駕巡南豫、南兗二州。壬寅,詔曰:朕受天慶命,十一年於茲矣。憑七廟之靈,獲上帝之力,禮橫四海,威震八荒。方巡三湘而奠衡嶽,次九河而檢云、岱。今恢覽功成,省風畿表,觀民六合,蒐校長洲。騰沙飛礫,平嶽盪海,鼖晉合序,鐃征協節,獻鬯如禮,饁獸傾郊,敬舉王公之觴,廣納士民之壽。八風循通,卿雲叢聚,盡天罄瑞,率宇竭歡。思散大極之泉,以福無方之外。可大赦天下。冬十月戊申,車駕巡南豫州。十一月丙子,曲赦南豫州殊死以下。巡幸所經,詳減今歲田租。十二月丙午,行幸歷陽。甲寅,大赦天下。南豫州別署敕繫長徒,一切原散。其兵期考襲謫戍,悉停。
公元464年
大明八年閏五月庚申,世祖崩,其日,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
按《宋書·前廢帝本紀》云云。
公元465年
前廢帝永光元年正月,大赦天下。八月,改元景和。十月,曲赦徐州。十一月,赦揚、南徐二州。丁未,大赦天下。按《宋書·前廢帝本紀》:永光元年春正月乙未朔,大赦
天下。秋八月癸酉,改元為景和元年。冬十月癸亥,曲赦徐州。十一月壬寅,立皇后路氏,四廂奏樂。赦揚、南徐二州。丁未,皇子生,少府劉勝之子也。大赦天下,贓汙淫盜,悉皆原除。賜為父後者爵一級。
明帝泰始元年十二月,大赦天下。
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上即皇帝位。詔曰:高祖武皇帝德洞四瀛,化綿九服。太祖文皇帝以大明定基;世祖孝武皇帝以下武寧亂。日月所照,梯山航海;風雨所均,削衽襲帶。所以業固盛漢,聲溢隆周。子業凶嚚自天,忍悖成性,人面獸心,見於齠日,反道敗德,著自比年。其狎侮五常,怠棄三正,矯誣上天,毒流下國,實開闢所未有,書契所未聞。再罹遏密,而無一日之哀;齊衰在躬,方深北里之樂。虎兕難柙,憑河必彰,誅滅上宰,窮舋逆之酷,虐害國輔,究孥戮之刑。子鸞同生,以昔憾殄殪;敬猷兄弟,以睚眥殲夷。徵逼義陽,將加屠膾。陵辱戚藩,檟楚妃主。奪立左右,竊子置儲,肆酗於朝,宣淫於國。事穢東陵,行汙飛走。積舋罔極,日月滋深。比遂圖犯元宮,志窺題湊,將肆梟、獍之禍,騁商、頓之心。又欲鴆毒崇憲,虐加諸父,事均宮閫,聲遍國都。鴟梟小豎,莫不寵暱,朝廷忠誠,必加戮挫。收掩之旨,𧆟虎結轍;掠奏之使,白刃相望。百寮危氣,首領無有全地;萬姓崩心,妻子不復相保。所以鬼哭山鳴,星鉤血降,神器殆於馭索,景祚危於綴旒。朕假寐凝憂,泣血待旦,慮大宋之基,於焉而泯,文、武之業,將墜於淵。賴七廟之靈,藉八百之慶,巨猾斯殄,鴻沴時褰。皇綱絕而復紐,天緯缺而更張。猥以寡薄,屬承乾統,上緝三光之重,俯顧庶民之艱。業業兢兢,若履冰谷,思與億兆,同此維新。可大赦天下,改景和元年為泰始元年。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逋租宿債勿復收。犯鄉論清議,贓汙淫盜,並悉洗除。長徒之身,特賜原遣。亡官失爵,禁錮舊勞,一依舊典。其昏制謬封,並皆刊削。
公元466年
泰始二年二月,曲赦四郡,又曲赦五郡。三月,原赦二州。五月,曲赦豫州。九月,曲赦五州,又大赦天下。十月,曲赦二州。十二月,詔原蕩禁削。
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二年春正月辛亥,吳郡太守顧琛、吳興太守王曇生、義興太守劉延熙、晉陵太守袁標、山陽太守程天祚並舉兵反。二月乙丑,曲赦吳郡、吳興、義興、晉陵四郡。癸未,曲赦浙江東五郡。三月癸丑,原赦揚、南徐二州囚繫,凡逋亡一無所問。夏五月丁酉,曲赦豫州。秋九月乙酉,曲赦江、郢、荊、雍、湘五州;守宰不得離職。癸巳,六軍解嚴。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冬十月戊寅,立皇子昱為皇太子。曲赦揚、徐二州。十二月乙丑,詔曰:近眾藩稱亂,多染舋科。或誠係本朝,事緣逼迫,混同證錮,良以悵然。夫天道尚仁,德刑並用,雷霆時至,雲雨必解。朕眷言靜念,思弘風澤,凡應禁削,皆從原蕩。其文武堪能,隨才銓用。
公元467年
泰始三年正月,曲赦二州。二月,曲赦二州。八月,大赦天下。九月,曲赦四州。
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三年春正月癸卯,曲赦豫、南豫二州。二月丙申,曲赦青、冀二州。秋八月癸卯,詔曰:法網之用,期世而行,寬惠之道,因時而布。況朕尚德戡亂,依仁馭俗,宜每就弘簡,以隆至治。而頻罹兵革,繇賦未休,軍民巧偽,興事甚多。蹈刑入憲,諒非一科。至乃假名戎伍,竊爵私庭,因戰散亡,託懼逃役。且往諸淪逼,雖經累宥,逋竄之黨,猶為實繁。宵言永懷。良兼矜疚。思所以重播至澤,覃被區宇。可大赦天下。九月甲子,曲赦徐、兗、青、冀四州。
公元468年
泰始四年春正月己未,車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夏五月乙未,曲赦廣州。秋九月庚午,曲赦揚、南徐、兗、豫四州。
公元469年
泰始五年春正月癸亥,車駕躬耕籍田。大赦天下,賜力田爵一級。
公元470年
泰始六年春二月癸丑,皇太子納妃。甲寅,大赦天下,巧注從軍,不在赦例。班賜各有差。
公元471年
泰始七年夏四月辛丑,減天下死罪一等,凡敕繫悉遣之。秋八月庚寅,以疾愈,大赦天下。
按以上俱《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公元472年
泰豫元年夏四月己亥,太宗崩。庚子,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云云。
公元473年
後廢帝元徽元年正月,改元,大赦。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元年春正月戊寅朔,改元,大赦天下。壬寅,詔曰:夫緩法昭恩,裁風茂典,蠲憲貸眚,訓俗彝義。朕臨馭宸樞,夤制氓㝢,式存寬簡,思孚矜惠。今開元肆宥,萬品惟新,凡茲流斥,宜均弘洗。自元年以前貽罪徙放者,悉聽還本土。
公元474年
元徽二年五月,大赦。十一月,大赦。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二年夏五月丁酉,解嚴,大赦天下,文武賜位一等。冬十一月丙戌,御加元服,大赦天下。
公元476年
元徽四年正月,大赦。七月,大赦。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四年春正月己亥,車駕躬耕籍田,大赦天下。賜力田爵一級;貸貧民糧種。七月己丑,曲赦南徐州。丙申,大赦天下。原京邑二縣元年以前逋調。
公元477年
元徽五年夏六月甲戌,誅司徒左長史沈勃、散騎常侍杜幼文、游擊將軍孫超之、長水校尉杜叔文,大赦天下。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云云。
順帝昇明元年秋七月壬辰,即皇帝位,改元,大赦天下,賜文武位二等。冬十二月甲戌,大赦天下。
公元478年
昇明二年二月甲申,曲赦荊州。冬十月壬寅,立皇后謝氏,減死罪一等,五歲刑以下悉原。
按以上俱《宋書·順帝本紀》云云。
公元479年
昇明三年三月,令赦殊死以下。
按《宋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昇明三年三月甲辰,詔進位相國,封齊公,備九錫之禮。丁巳,下令赦國內殊死以下;今月十五日昧爽以前,一皆原赦;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五斛,府州所領,亦同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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