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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二五○七 (自动笺注)
永樂大典卷之一萬二千五百七一送
公元1075年
神宗五十三李燾通鑑長編熈寧八年五月辛酉朔
踈决開封府繫因雜犯死罪以下第降一等
以下釋之。
府界及諸路。
亦如之。
監司提舉司
察訪體量官並申狀
吏人有習法令錢榖
卓然選用者。
察訪體量具名中書
軍器監
言在京及諸路造大名府定州軍器什物分遣催促仍委逐路職司一員往來提舉
從之。
御史臺
劾趙居本宫
尊屬長者以聞甲子詔分環慶路兵五萬二千六十九。
馬六千四百七十六。
爲四將副
緫管林廣中軍將
都鈐轄梁從吉副之。
鈐轄種古第二將。
董頴叔副之。
都監雷嗣文爲第三將。
大順城竇瓊副之。
都監孝孫第四將
慶州北路都監廵檢孫昭諫副之閏月十一日
秦鳳兵爲四將
七月二十八日
涇原五將新紀不書。
獨書此分環慶兵爲四將誤也。
舊紀三月一日
腰斬進士李侗
坐與趙居李逢等謀不軌也。
丙寅
輔臣禱雨天地宗廟社稷
淮南節度使司徒侍中相州韓琦改爲永興節度使再任。
去秋
上章致仕章每上必遣近侍齎詔慰諭不許於是又力請而有是命時已病不及拜也太常丞集賢殿修撰侍御史知雜事張琥
兼判司農寺王安石言司農欲令定州煑粥散飢民此非便向已修條貫令及未困募之興利
而諸路多且如不肯推行上曰河東煑粥李承之須至如此
得米食生米。
安石曰人食生米未知虛實不知何故有米不能炊煑假令有此。
亦由官司失於措置
若聚人每大口日給一升小口半升
飢民廢業待給。
如此則容有不暇炊煑者。
救飢俵飯凡半年若以作飯之米計口俵與令各歸營生
官所無加
飢民得實惠。
不妨經營衣食猶勝於聚而俵粥飯不能救死
徒成疫癘也。
知大宗正司官及十年取㫖仍𡻕與一子孫遥郡刺史以下官減二年磨勘又詔三司判官杜訢展二年磨勘檢法官種民
衝替坐斷倉法人從杖罪中書以爲不當故也杜訢賈種民監管趙居親的骨肉
陳惟和言居有乳母姨㜮乞配度爲尼。
從之。
又言已籍記家貲詔均給其妻焦氏等令大宗正司給訖具數以聞丁卯太學進士楊伋權武學傳授
一年
召試撰述李靖兵法并上圖議特録之。
大名府文彦愽言昨以范濟口分御河水勢𡻕有勞費故改作石堰
經乆堅完
用功累年
數月辄壞。
其被賞官吏。
望賜追奪
從之監察御史裏行蔡承禧
前日趙居之獄。
徐禧乞不簽書
鄧綰范百録故在也。
朝廷即令中使就審其誠否。
乞自今大獄有疑。
或勘官異同精擇侍從
録問官。
以徃
事已之後明辨曲直
又聞百禄爲李士寧刑名封章互上。
乞降二人書辨之不報
朱史簽貼云無施行
合剛今後存之。
但云不然案孝寬琥被命
因承有言也。
豈得謂無施行
曾孝寬
張琥
看詳監察御史裏行徐禧同知諫院范百禄互奏李士寧文字理曲者以聞先是百禄鄧綰徐禧
雜治趙居獄。
士寧以術游公卿聞嘗遇居。
母以詩遺之。
耿鄧忠勲後門連坤日榮之語初以爲士寧所爲旣而内出仁宗御集乃賜曹傳挽詞士寧以此自解
百禄士寧贈詩之意。
士寧對曰。
彼乃太祖之後
帝子王孫是甚差事
百禄士寧榮惑居以致不軌之禍。
且疑知居逆謀
推問不服
居及李逢
亦以士寧不與謀也。
百禄
豈有人十七八年前率意作詩。
便欲加罪。
百禄以爲不然
乃奏士寧贈詩未爲狂悖
亂人挾借解釋
何所不至
百禄之意。
以謂士寧嘗在王安石門下
增損案牘
必欲鍛錬附致妖言死罪
迫勒引諭屢通屢却。
夫挾大臣故舊以枉陛下之法。
與借人死命以贈已之疑者。
相去幾何
臣皆不忍行此。
乞免簽書
公平官結勘。
不許
論士徒罪
於是百禄士寧詼詭誕謾
惑世亂俗
終身隱匿
一旦顯敗。
王制之所必誅
不以聽者也。
士寧未到時嘗謂臣曰。
若士寧罪不至死
須奏乞誅之。
及見本人
何遽翻覆如此
臣竊謂所存
固非仁於士寧意必欲乘此間隙。
收恩畧美。
使執政大臣
愛己而惡人耳。
御史而敢昌言於朝。
詐罔上。
此風寖長陛下將何恃耶。
案牘分明
囚人尚在
請據章。
治其虛實
如臣果有迫勒引諭
屢通屢却。
鍛煉附致之狀。
則臣從放弃。
不齒士倫
若臣實無之。
率爾言。
則是懷邪黨姦。
不憚欺罔
以誤朝聽
以媚大臣
不足以當陛下耳目風憲之任
乃詔孝寬琥。
辨其曲直
乞免簽書
即令内侍李舜舉宗道推問士寧
王安石曰。
百禄意亦無它
兼未結案
遽入文字
似有意傾百禄
人心難知。
朕雖見曉事
然豈保其心。
安石曰。
如此
百禄素行忠信
必能上體聖意
必爲邪。
有所黨附
上曰。
士寧更有罪。
於卿何預
况今所坐並無它
安石曰。
士寧謀反
陛下以爲臣罪。
敢不伏辜
内省實無由知。
亦無可悔恨
然初聞士寧坐獄
臣實恐懼
陛下即位已來
未嘗得一正當
臣言非誣。
皆可驗覆也。
今士坐獄
語言之間。
加增損。
臣便有難明之罪旣而自以揣心無它
横爲憸邪誣䧟
此亦有命。
用此自安
陛下以爲人心難知。
亦不至此
素行君子
不爲小人
素行小人
豈有復爲君子。
上曰。
曾布
卿亦豈意其如此。
安石曰。
曾布性行
臣所請知。
方臣未薦用時。
非毁時事
臣以其材可使。
故收之。
及後宣力
傾心遇之。
冀其遂爲君子。
敢保性行有素也。
且如此。
陛下豈可不知其故。
陛下一德遇羣臣。
利害所在
必不至此
使其至此
陛下豈可不思。
它日又言。
臣昨論奏范百禄徐禧事。
不顧上下禮節
陛下顔色者。
誠以激於事君之義也。
子路行行如也。
孔子教之事君曰。
勿欺也。
而犯之。
子路行行然。
至於衛君以正名爲迂。
孔子欲以門人爲臣
未免爲欺也。
然則不欺而犯。
人臣所難
所以如此
徒以報陛下故爾
陛下徐禧等事
何須遽有適莫
兩人相訟。
自當曲直
陛下適莫
小人承望
便於曲直有所撓。
曲直有所撓。
即害朝廷政事
備位執政
政者正也。
曲直有所撓。
即害臣職事
此臣所以不免犯顔論奏
向時曾布事。
臣屢奏力爭
陛下倉卒
倉卒上下承望
推事失實
陛下不聽
不知後來事果如何
孝寬琥受詔。
百禄得罪
戊辰
定州路安撫司言。
北人引兵焚略廣信軍
新河口鋪。
及虜却廣信安肅軍居民
詔知廣信軍狄詠。
斥堠不嚴
安肅軍郭忠失覺察。
罰銅二十斤。
軍士鬬敵傷重一資
不願者賜絹二十匹。
傷轾十匹。
遂城安肅兩。
縣尉安撫司選舉使臣代之。
三司選官江淮發運司
上供糧綱張頡
滯留因依以聞。
己巳
司言乞責發運司漕。
今𡻕上供積欠
須及六百萬石。
從之。
是日詔諸路。
並權住教五軍陣。
止教四御陣。
此據會要
五月九日
王安石
實録云。
上用李靖法。
作陣圖。
隊爲四部將居中
親兵而無部。
吕惠卿極論難其不可
安石亦爲上言其非。
及進里僉順。
上意以爲善。
獨與惠卿論難
王珪不言
安石曰。
先王伍法。
恐必不可改
今作四部
即兵以分合爲變不知四部分。
則大將在中。
何所依附
若附四部中。
一部兩人大將
若不四部中。
大將反自無以衛。
如何待敵
黙然
乃且令試教。
據實三月十九日事令附見
所謂四御陣者即此也。
二月十六日
定入軍陣法。
可當參考
辛未
提舉出賣解鹽張景相度鹻地淤漑處以聞。
閏四月十八日
提舉賣𥂁。
草澤朱唐爲内殿崇班
賜錢五百緡潘若冲
爲右待禁朱庠。
王純
左班殿直
賜錢二百緡沂州左一將潘顥。
徐州彭城弓手楊坦下班殿侍餘各賜錢有差
皆以告發捕捉李逄等推恩也。
右班殿直閣門祗候申詡。
左班殿直
上批詡人品庸下
祗應生踈
故罷其閣門職事
壬申
寳文閣待制李承之
罷紏察在京刑獄
承之言兄立之等各主刑獄故也詔自今駙馬都尉改官七年
取㫖。
先是駙馬都尉
初無官法
至是始著爲令。
後又詔及七年
尚書吏部磨勘
更不取㫖。
五月十日
王師約遷汝防。
癸酉
中書禮房言。
欲令諸科舉人
斷案大義者。
以六場通考去留髙下不與其餘諸科比量分數
合格人。
盡數解發
從之。
又詔檢正中書五房公事官。
中書省班官卑者。
起居舎人坐。
知雜御史下。
侍御史上。
上批付韓縝等。
勘會昨朝辭日。
面諭卿等。
候卿到邊上
先約與虜人
水峪地。
相見分畫訖。
以次地分商量
得卿今月十九日奏。
相見
因何却將東自團山鋪
西至瓦窑塢。
一起並與虜人議定
遂致貪婪谷地分。
不肯了當
可速分析奏聞
水峪已次地。
不管
更致促迫須候一處開壕立堠。
一切了當
方得躬親徃彼按視分畫
此據兩朝誓書册内。
五月十三日
韓縝等。
是日進呈福建茶事
上謂王安石曰。
財利須因物勢自然
輔之以法乃可從。
若彊以法制
不可乆。
安石曰。
萬物自然
不敢爲。
聖人所以治天下。
非特財利而已
上曰。
薛向作小賣解鹽。
不知乆則壅而不泄。
亦非通曉解鹽本未者。
安石曰。
薛向不知解鹽
朝廷不察薛向
以此朝廷爾。
上曰由此言之。
乆任如此不得安石曰。
要官有闕。
則才者當進遷
豈可以其材。
留滯不使進。
上曰。
陳恕執政
以其曉財利
令依參政恩例
主計可也安石曰。
若能分别是非邪正
大德小德
人臣在事一日
不敢爲欺。
若其不能則雖乆任
孰與照姦上曰。
在上之人曉事
安石曰。
若但曉事
不免有養持禄之心。
則雖見如薛向者。
安肯㸃檢
上曰。
以此要知德。
乃能序爵
甲戌
判都水監屯田員外郎侯叔獻
度支員外郎一任
都水監汴口去秋河流退背取水淺澁
開濬當役五萬五千人叔獻親帥二萬人治之有成功故也。
吕惠卿曰。
熈寧八年十四日進呈楊汲功過
上曰功過多少
石曰。
可以折除不須升仕。
今再任。
余曰。
楊汲即是之無表親
臣舊薦與王安石韓絳
令來於田
此人却有守。
曾公亮外生
淤田時。
公亮曰。
多少差遣却與他管勾恁地事是他堅不從
臣亦仕其有守
曰。
淤田却是擘畫
上曰。
却是李璋擘畫余曰擘畫不獨李璋
當時淤田
只要泛淤。
隨地築堤
逐方了當
以此渰浸之患。
遂有成功
上曰昨來賜田
及已有酬奬
余曰。
侯叔獻元是祕書丞
著作
叔獻今爲兵部員外郎
上曰。
叔獻後來多以功遷。
余曰多以淤田
然臣所以陳首
陛下他日要人使。
如没軰亦可用。
進前後再任不升任例。
石曰。
金君卿元爲廣西
役法不得
君卿了得
故特與升一任
昨朱王廷老。
必是錯引此例。
余曰。
亦不得用
不用此例。
當時進呈
庭老要移别任
陛下監司得力
寧與轉官
或陞仕。
不欲頻移任。
故升一任差遣
上曰。
只是就任增秩
余曰。
此乃增秩賜金之義。
石曰。
只因升了庭老孫珪亦縁此升任李之純
又只落權字。
李之純却是錯。
王庭老自熈寧三年
兩淛首尾
今已六年
昨來朝廷初行新法
張詢王醇林英當不得遂差庭老創初施行
一任不爲過。
已上並吕惠卿日録所載。
縁檢楊汲事未獲。
因此侯叔獻遷官姑附此。
堂後官右賛善大夫周清。
文思副使管勾堂後官公事
清以宣州法司
嘗被杖召爲堂後官
是當殿中丞
乞換官。
許之。
元豐元年正月
清駁相州獄。
司馬記聞
以爲江寧府司法
與此不同
當考。
入内東頭供奉官昭宣使嘉州防禦使李憲
入内押班
入内副都知若水
乆病在告闕官。
有功洮西
超授之。
上批付韓縝等。
今月十三日
走馬承受所奏。
有陽武石砆等寨。
起遣弓箭手三百餘户。
一千餘口。
無處安存
及卿等與相見
日逐不住
添展地土
虜人旋旋侵逾。
不肯休止等事
未知上項弓箭手
因何又有起遣
及添晨地土
有何道理
是不是慶曆中撥。
後來却有侵過之䖏。
疾速勘會聞奏
此據兩朝誓書册内。
三月十四日御扎。
乙亥
李承之參定蕃兵法。
初上閲樞宻院所擬措置蕃兵條目未詳
手詔以爲此法初未書契勘。
見修條約
及諸路團結職次
而遽頒之。
則當有抵礙無疑
儻旋用諸處奏請改更
所以有司奉行滅裂不謹之意。
朝廷號令數易如此非便。
故有是詔。
禮院令年四月
太廟禘祭
排列神位
已依勑命
始祖居東之位。
順祖而下
昭穆以南北爲
自今如遇禘祫
著爲定禮
詔恭依。
補蕃僧李巴氊爲三班差使
本族廵檢巴氊居黄河北
部族甚衆。
地接西夏
爲所誘脅
故以職名羈縻之從洮西安撫司請也。
發運轉運提㸃刑獄提舉司縣吏
衙前不犯徒若贜罪通法律。
聽三𡻕一試斷案
轉運司八月差官
如試舉人法。
每路取母過三人
本司具名
試卷以聞。
中書詳覆
次年二月
并在京諸司吏願試者。
差官比試
取母過十人
御史臺主推書吏
以次審刑院紏察司書令史
不中者。
軍廵院人。
三司大將路人
試官再取轉運司試卷
及見試卷看詳
若有可采。
具名聞。
轉官
司天監生石道
靈臺郎
嘗言明天暦
未經測驗
可用
坐是奪官
旣而月食與暦不恊暦官抵罪
還道保章正
仍爲監生
至是與修奉元暦成。
故又有是命。
閏四月壬寅可考。
權發遣開封府推官蹇周輔
章服
周輔御史臺推直官
沂州李逢獄還。
以爲精敏可屬事。
開封府推官
入謝又有是賜。
精敏可屬事。
周輔舊傳。
周輔沂州
三月丙申
都提舉市易司
言昨商稅院奉詔
流民物貨不多。
免稅錢。
今已豐熟
而諸門放稅如故
慮失𡻕課。
如舊制。
從之。
會要五月十五日事。
丙子
涇原路走馬承受公事等。
渭州鐵錢未便
詔本路錢有不可行者
秦鳳路轉運司銷變。
無得支用
二月二日增鑄大錢
提舉市易司舉劉佐佐前在市易司
坐法衝替事理重。
代佐者不知買賣次第
比較收息
不及佐。
王安石欲許之。
韓絳固爭以爲未合差遣
安石曰。
市易務自來舉官。
不拘條制
且七八萬貫埸務。
須付之能者。
固爭以爲如此
廢法
上曰。
且令勾當
合受差遣
方許理任如何
以爲不可
再拜辭位
如此
宰相不可爲。
愕然曰。
小事何必爾。
曰。
小事尚弗能争。
大事乎。
安石曰。
劉佐之罪。
只爲拆換却官文字
然無避事之罪。
何足深責
杜純者。
陛下選擇
令勘王韶事。
受陛一方邊寄
郭逵所誣。
若不辨雪
則壞陛下事不細。
受命
宻院即擢以爲檢詳
特遷一官
臣問宻院杜純轉官
用何條貫
曰。
無條貫。
用何例。
曰無例。
有何意義
但曰奉聖而已
當是時固不直
及見無罪
云文籍證據皆不分明
不可勘。
奏劾王韶討殺蕃部不當
中書前後奏報
畫一條析文籍證㩀。
可以得事行下蔡確
所以不能情節
王韶獲雪。
杜純欺罔如此
亦是衝替事理重。
韓絳亦不候合受差遣
便奏差在會計司
此與差劉佐亦何異。
若比劉佐。
爲罪重情理
曰。
只候局了。
却令入審官差遣
安石曰。
例須有酬奬
何並推恩
却直送審官
如此行不得
曰。
劉佐違條甚多
不合奏舉。
吕嘉問中書
專欲捃舊事
改更前來聖政。
所以不得
若不去。
又是一馮京
安石曰。
韓絳用心
必與馮京不同
但此一事
所見與臣異爾。
吕嘉問若非理捃舊事
自可條列進呈
陛下有處分。
曰。
如何更一一條列
安石曰。
嘉問只是朱温恩澤事。
乃是令作文字
言檢正官不合奏薦
臣亦以旣徃止之。
嘉問遂自入奏
然此事。
嘉問不爲無理
又固求去位
安石曰。
若能以去就之義守職。
亦何敢忘義。
屈而從
且須論道理。
夫須去就
因爲上言路适不職
佐前有績効
方今理財可緩
曰。
臣嘗領三司
亦何闕乏
安石曰。
鄭州枷栲百姓
賤賣産以給軍賞。
大臣近臣
乃或賤買民産
韓絳所見
曰。
其時城是闕乏
小人喻於利。
可用
安石曰。
市易務
若不喻於利。
何勾當
且今不喻於義
又不喻於利。
然尚居位自如
况喻於利。
如何可廢。
檢正官奏薦事。
四月二十六日
此言朱温恩澤未詳
五月十八日乞罷。
翼日安石又爲上論吕嘉問程昉盡力
然爲衆所攻。
陛下不察而問之。
則天下事
孰肯焉陛下盡力
上曰。
程昉非不勾當得事
但不循理
安石曰。
程昉吕公孺
誠爲不識理分。
然於國事有何所損。
文彦愽去位劉庠
陳升之去位林旦
勾當進奏院
四月二十六日當考。
乃可責。
陛下待遇兩人如何
兩人有何功利及國。
而所舉人如此
放誕無忌憚之甚。
陛下不務責此。
而乃
非所急。
亦何如此責備
但以其有功盡力
陛下所保而已
上曰。
文彦愽等。
舉人不當使責。
安石曰。
彦博等。
未可厚責。
未足尊寵
上曰。
彼皆先帝時。
爵禄尊貴
安石曰。
如此
嗣君先王之臣。
不復行法
恐無此理。
舊人如此
近日新進不肯爲用。
陛下豈可不察
上曰。
何爲其然
安石曰。
職事廢曠
但以孤危訴於陛下
則必見保於陛下
大臣形迹之嫌。
亦安肯復究治
盡力吕嘉問程昉
則必爲衆邪所攻。
不肯安職。
不知人臣何爲盡力
上曰。
程昉年間致位至此
足矣
安石曰。
功狀比衆人。
合轉數官。
即才轉一官
一有疑罪
即數處置獄。
豈得謂足。
陛下前日宣喻程昉
中書知察。
方能盡力
臣比見處置獄被劾。
但能令人嘆息而已
爲臣言。
不須深辨。
但令得罪
一兩官或被停廢
蔡諫議自然息怒
不然
紛紛未有了時。
但得爲朝廷公事
利澤及民足矣
因此停廢
亦能營生
必不寒飢
相公不須過憂
其言如此
乃非恃中書營救
敢自肆也。
忠邪功罷。
未盡照明
事功何由興起
如臣者。
若欲尸禄保位可也。
若欲行義以達
未見其可也。
蔡諫議當考。
丁丑
詔罷涇原蕃部養馬
先是德順軍蕃部養馬
費多而得駒及格者少。
亡失責備償。
蕃部苦之。
故罷。
又詔諸路保甲
江南西路槍手
義勇置籍
詔前餘姚縣主簿李逢
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
陵遲處死
武舉進士士宣𦝫斬。
李逢妻爲乆棄出外
没官度爲尼。
男女没官奴婢
司農少卿禹卿
分宜縣主簿襲。
汝州推官毅前永濟縣主簿顔。
免真流。
祕書丞
没官
除名勒停
湖南編管
侄龔免決。
江東編管
徐革妻男女弟
没官奴婢
叔配湖北編管士宣左侍禁賁。
除名勒停
潮州編管
母妻分配廣南編管
本路轉運提㸃刑獄司。
沂州千繫官司
理院勘鞫不當官吏
及知彭城縣陳惕。
尉竇士隆
劾罪以聞。
内知情不告人。
編管
士宣
坐與趙居結構不軌
朱唐告發等謀。
而惕等不受。
蹇周輔推治得實故也。
又詔京東西路轉運副使太常丞趙濟
一官
東路轉運判官太子中舍李察磨勘四年。
提㸃京西南路刑獄國子愽士復禮一官
通判沂州司門員外郎周禹錫
勒停判官楊緯。
推官王中正
司理參軍鄭延
各追一官
彭城縣殿中丞陳惕。
兩官
勒停
軍器監自置以來
比之舊額。
軍器數十倍。
少亦不減一兩倍。
漸見倫緒
惟是在上等人匠
差在御前生活所。
以此有妨製造
今據中書問事件。
謹具分㭊下項添修創造衣甲
共七千八百五副。
比未置監已前。
共增造四千八百九件。
人工一十四萬七百餘工。
御前生活所。
不係監統轄。
乞自朝廷取索人數比較
造箭一百三十八萬四千餘隻。
比未置監已前。
增造箭三十三萬三千五百隻。
多一萬七千五百餘工。
内儧剩工二千一百二十一工。
擘畫添起遂色造箭工限。
向去所省工料不少
弓弩造到工限。
比未置監已前。
得二萬九千二百餘工。
上批中書樞宻院
可再子細看詳軍器監所具析。
未知依與不依
朝廷問目
其有内稱向去所減工料不少之類。
不審是何成績
即目如何考驗
今且其中比較軍器監御前生活所所鞍轡
軍器監副二百六十一工八分七釐九毫九絲
御前生活所。
六工六分四釐五毫六絲。
已上見御集第六十七卷
五月十七日
王韶陛下如此
内外相傾成俗
向來軍器監
㸃檢内臣
折剥弓弩
自此成隙。
今却以内臣比較軍器監
内外相傾無已
上曰。
比屢說軍器監事。
若不比較見事實。
中外以爲小臣譛愬
比較見事實行法。
乃以明曲直
王安石曰。
誠要如此
每事曲直信誕
使功罪不蔽。
則天下治乆矣。
上曰。
程昉向前勾當
亦爲中書察知
故敢盡力
如昨來衛端之該減䧏
只合科杖罪。
兩官
小臣前罪行之。
不肯少貸。
安石曰。
外臣若如衛端之壞却許多官物
未嘗科杖罪放却者。
程昉亦恃陛下公道主張
故敢盡力
然比苟簡偷惰衆人
則其危殆亦已其矣。
凡如者。
衆之所疾。
十件罪發。
未抵别人一件。
别人更相容庇
則衆共攻之。
若非人主保庸
何由自立
不知大臣執政
内外庶官
有何適莫内臣即要深行。
内臣即便末減
如此用心
必是姦人内懷愛惡利害欺罔人主
不知如此人。
陛下何故使之執政
上曰。
如卿有道
豈肯如此
他人豈免如此
已上見日録
五月十五日
書。
王韶言軍器監事。
不須比較
以爲事不比較
無由枉直
安石曰。
誠然
庭者。
直也。
朝廷治事
惟欲直而已
若不考校
何由知其枉直
若爲有勞
且欲含容
須待考校曲直
然後計其勞與罪孰多。
加恩末減可也。
不然
無罪之人。
或蒙讒謗
乃誤受含容之思。
而實遭誣汙之累矣。
已上見六月三日
書。
他日進呈軍器監比較文字
上曰。
御前生活所。
改變橋瓦省功
豈是有指揮軍器監不如改變
安石曰。
祖宗以來
只是用全木爲橋瓦。
御前用木合成
即未經外廷試驗
經乆牢固
比舊如何
假令比較與舊牢固一般
又省費。
御前生活所可奬。
軍器監官員
未爲有罪
以所造橋瓦。
祖宗以來承用法式故也。
如昨來三司
有人言造三竈留滯
言事二年困苦
不爲定奪
中書差官試驗
有利如此
乃可以責三司
朝廷不責三司也。
今橋瓦事。
未嘗有人言此利便軍器監
監官沮抑不行
若比三司
不可責也。
已上見日録
六月二十一日
書。
上曰。
周道如砥
其直如矢。
匹夫亦須令自盡
勾當生活使臣
安石曰。
御前生活使臣
何縁不獲自盡
中書比較了。
便送與看詳
彼自不肯看詳
不知令比較如何措置
陛下若尚疑未盡。
即容臣等檢尋文字
子細進呈
上疑比較不盡
比較孺。
生活宋用臣有隙故也。
上曰。
如生活所支實錢。
只令依實比較
然却言縁生活所支食錢
朝廷詳酌指揮
便取工匠狀。
若支食錢
亦乞依得生活所便憑虛比較
安石曰。
若謂御前生活使臣
陛下近習
當依違之。
則誠聖㫖
陛下宫中國中
一體
陟罰臧否
不宜異同
有司如此比較
不爲過當
軍器監自然得食錢。
即赤造得如何
抑亦以爲不得
若依所乞支與食錢
待彼造不得
然後重罰
亦何辭。
若未見其造不得
即令用其說比較
兼已依實比較
然後别更作一聲說
如此比較
非不平直也。
翌日進呈比較文字
照驗
上乃大悟
已上見日録
六月二十四日
書。
比較軍器監事。
張本閏四月初三日
令取御集
五月十七日
日録五月十五日
六月三日
二十三日
二十四日
前後所書。
加穿聮删削
附見五月十七日
御集九十八卷
有問比較鞍轡取捨一道
可考。
四月二十八日
上批斬馬刀局可考。
御史蔡承禧
言臣訪聞自昔軍器
惟蒞三司胄案一局
近𡻕遂立軍器監以專之。
自昔修造之局。
惟蒞修造案
近歲將作監專之。
三司財用
固已多爲二局之所靡。
然以已成官局
粗有條理
日月寖深
不可移改
而又聞有鞍子所。
斬馬刀所。
御前生活所之類。
凡百司之所取索
至物用之所經營
所蒞不領於外廷
而所靡實難於會計
訪聞其間
不過製造軍器而已
所謂御前者。
講道德於上。
邪正於下。
天工
庶績
乃其地也。
以令生活工巧
而悉出於上。
御前所爲何小。
小臣動以御前爲名。
百司莫敢違拒
工料過有罷勞
斬馬刀之局。
監官數矣
蓋由小臣獻議因令蒞之日趣工程不計勞弊臣伏乞授以法式
悉付所司
庶使課定之科。
皆有常限
財不耗靡。
人寡勞怨
其後承禧開封府判官
又言。
臣竊聞開封府雜買務
牒送赤石行人郭文德狀。
一行人赴府行遣
爲不供應御前生活須索羖䍽羊毛一尺
一千斤。
開封府雖稱市中無此羊毛
還本所。
此雖小事
不足論。
臣伏陛下即位十餘年間。
德澤天下無量
每興一利害。
官吏不曉法意
㣲有侵擾
悉皆必行。
無有寬略
以此天下之吏。
不敢擾民
民得安於吏治
都城之内。
求長一尺羊毛千斤
此必無有
不言而諭
深慮其託御前生活之名。
迫索無之物於市中行人畏懼
因縁爲姦。
害物者大。
臣欲乞今後御前生活所。
下行索物。
三司選官一員
相度合用
京師所有之物。
奏覆
許下行收買。
所貴所司
不以無有之物。
困苦下民
承禧
十年五月御史
府界
元豐二年二月
府推
三年六月府判
承禧自注府判日。
宻㫖令奏所聞
故有此狀。
狀稱陛下即位十餘年間。
必在熈寜末
元豐初也。
附此四月二十八日可考。
戊寅
成州團練使駙馬都尉王師約
汝州防禦使
壬申詔書磨勘也。
工部郎中直龍圖閣謝景温
江淮等路發運使
景温辭行
留判將作監
改判將作。
七月十一日
今附此。
吕惠卿
九月二十六日
曹州劉攽
言知濟陰縣羅適
磨勘時。
當展考追還著作佐郎告罷知縣事
治縣有政績。
乞就除職官知縣
從之。
後復以監司薦。
改官再任。
元豐元年閏正月戊寅
又薦
上批河東一路
間於戎虜
民風俗素號忠厚
加之力穡勤儉
習尚材武
朝廷若稍加奬勵
緩急足以自扞一方比來災旱相繼
民力惟悴。
無生理
即今飢民不少
四月後。
官罷糶米散粥。
人情皇皇
日就死所
若不多方賑濟
豈惟數十民命可惜
縁此一路户口
必致離析蕩散
將來何計。
可得完復
其速議所以措置條目進呈
廼遣太子允檢正中書禮房公事曾伉。
祕書丞司農寺丞程之才體量措置仍出内藏庫銀絹各二十萬。
易司農賑給之。
以賑河北西路飢民
是日韓絳去位
稱疾不出。
王安石白上。
罷劉佐。
勉慰就位
上難佐事
安石曰。
後有大於此
則不可容此監當小臣
若固爭。
去位
所不安也
上乃聴罷佐。
遣使手扎
就位
復起
吕惠卿欲出宣撫諸路。
不許
固言今府界事多不治
且治府界天下法。
足矣
己卯
提舉熈河路買馬司
言虞部員外郎
西京左藏庫副使王崇拯馬及萬四千六百餘匹。
詔各進一官辛巳
太原府司法參軍崇文院校書范鏜睦州司法參軍崇文院校書練亨甫
中書習學公事
兼修條例熈寧政録。
刑房
亨甫户房
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書熈寧以來
剏立更法度今具本編類進入
五月二十一日
詔屬樞宻院者。
中書素一編類此即熈寧政録也。
入内押班李憲
勾當皇城司
雄州增募歸信容城縣弓手
五百人爲額。
本州雲翼指揮
自今更不招填。
候人數減四百人
爲一指揮
江東鈐轄司
信州弓手楊超。
與賊吳鬬超弃槍走。
衆潰。
中書擬配超汀州牢城
上批因其退走
致死傷人不少
可配廣南逺惡州軍。
遂配瓊州
壬午
王安石進呈案。
合追四官
㨿案甚
法官但追兩官
尚有兩事
各合追兩官
而勘官不坐月日
知事先後
若事發更爲
即又合各追兩官
吕嘉問乃無一罪可書。
韓肄言此勘不盡
安石曰。
若勘不盡
如何却勘不合書罪之事。
又妄引刑名斷罪
韓絳看此案。
問難甚悉
肄非滅裂此獄。
但衆姦恊比。
不察見爾。
進呈馬珫范純粹所爭。
純粹釋解
不聴
令送御史臺取劾。
純粹所爭河事
甲申
熈河路安撫司
言蕃官殿直頃埋。
與母囉謀家屬西夏
其頃埋。
乞於蕃市陵遲處斬
頃堙妻悖麻。
迫脅就道合原。
乞以悖麻家貲
賞告捕者。
以誡蕃部。
從之。
河北第八副將
馬射六事
武學
殿前馬軍司教押馬軍使臣諭以所陳六事
下五路經略司
將官
依此教習馬六事者。
一曰順騌直射
二曰背射。
三曰盤馬射。
四曰射親
五曰野戰
六曰輪弄。
各爲說以曉習射者。
乙酉
户部判官兵部郎中直史館陳汝羲
提㸃醴泉觀
御史蔡承禧
嘗言汝羲庸下凡近
不可三司判官
既而汝羲請罷
故有是命。
是日三司使章惇
屯田郎中李陟。
可代汝羲
上批今早中書方得指揮
除汝宫觀
何故三司已舉官。
遂寢其奏。
詔諸路州學教授不職
國子監奏劾
司農寺言未行役以前
牙前舊重難數錢
已降僧牒紫衣敕。
賣焉準折償之。
大約十未還二三。
卒當用見錢給還
欲䧏指揮
許以在京市易務金銀物貨
中外官司物之不妨用者。
移那兊借其常平積剩斛斗
亦許闕乏時月
準此支酬。
從之。
右班殿直勾當修内司楊琰。
開封陳留咸平三縣種稻
乞於陳留縣界。
汴河下口
因新舊二隄之間。
修築水塘
用碎甓築成虛隄五步以來
取汴河清水入塘灌溉
詔琰管勾
勾當修内司。
依舊廵護惠民蔡河金水河斗門隄岸河道
開封府界提㸃提舉
灌漑有實。
保明以聞。
丙戌
命知制詰沈括
寳文閣侍制李承之
詳定一司敕。
初議差王安石提舉
安石辭以無暇
請用承之
上曰善。
司勲員外郎范子竒
河東轉運使
王安石前擬不可
至是乃依所擬
太常少卿劉忱鄧州
淮南東路提㸃刑獄太常愽士盧東。
祠部員外郎
一任
以前提舉兩浙路鹽課增羡也。
六年六月十九日
陞任轉官
七月九日權發副
宣慶使利州觀察使入内都知張茂則
景福殿使
入内供奉官宋用臣
直批聖㫖將作監
兵匠三百五十。
折修殿前班。
有司請劾罪。
翊日
用臣傳宣非直聖㫖
㸃檢進發文字司。
鹵莽上簿
未史削去以爲事小。
今復之。
興修水利
工役大者
守臣申監司交割公事
以次官訖。
躬詣彼案驗
往復日數以聞。
從知舒州朱公綽請也。
丁亥
王安石提舉國子監
翊日詔罷之。
上曰。
立學校。
貢舉法。
將以造士
判國子監
亦自相乖異。
士人不務爲忠厚
他時風俗
復何所望
王安石曰。
卿與提舉
士人自然化服
安石固辭
上固令爲之。
翌日又圖辭。
乃寢其命。
寳文閣侍制李承之
同群牧使
改判將作監
中書同州朝邑縣界
都水監丞王孝先
淤田約水不住
民田苗。
乞候將來酬奬日取㫖。
仍蠲被水夏稅
從之。
御史蔡承禧
聞知頴州孫永
以馬一匹入市騏驥院。
元直六十千。
而請官直百六十千。
或言虛立班行名。
賣與班行
班行自賣入官
事雖不明
考實
羣牧司根究以聞。
究意當考。
司言兩浙轉運司
寬弛鹽法
鹽息大虧。
乞委官取逐官到任鹽課
遞年虧損
貶降
三司熈寜八年
半年鹽課
對比前界提舉監事司增虧以聞。
廣南西路安撫都監劉初落衝替
先是經略使沈起
遣初引兵趨正誠州
城寨
開道路。
旣至
蠻人出與官兵格鬬
互有殺傷
其後劉彛起奏初蠻事時不親策應
怯懦避事
已詔初衝替
初嘗有功
且會赦。
爲初辨明
收功補過
故有是詔。
御史蔡承禧
吕升卿招權慢上。
吕惠卿
是日進里。
二十七日
上曰。
經義所辟檢討劉谷
通經
惠卿言其人有學問有行
王安石曰。
臣亦聞其有行
不識之。
上曰。
檢討須有補於修經。
不然
雖有行何補
有行之士。
自别有用䖏
承禧升卿辟谷
官俸
令教小兒而已
安石惠卿俱對。
上顧安石稱其獨無私。
前此亦屢有此言。
盖爲惠卿發也。
明日惠卿求去。
韓絳王珪不入。
安石獨奏事。
上曰。
卿任事無助極不易
韓絳須令去。
不然
扇動小人若無已。
害政事。
安石固留
請待其復旅拒
絀之未晚
上又以爲惠卿不濟事
非助卿者也。
安石曰。
不知惠卿有何事。
不可於意。
上曰。
忌能好勝不公
沈括李承之
雖皆非佳士
如卿則不其所長。
惠卿每事必言其非。
言分
水嶺事。
乃極怒
安石惠卿
恐非忌能。
反覆
人人所知
眞是壬人
陛下當畏而逺之
雖有能然不可親惠卿屢爲陛下言之。
非不
陛下此。
上曰。
大抵兄弟
好勝忌能。
前留身極毁練亨甫
亨甫機警曉事
觀惠鄉兄弟。
才能逼已便忌疾
安石曰。
升卿等亦屢爲臣練亨甫
臣亦屢勸彼今勿如此
逆欲廢人
但見彼作姦明白
正論自不容。
若於未有事時。
但疑其將爲惡。
廢弃恐。
無此理。
因爲上稱吕和卿。
温良曉事
又爲上言
承禧升卿
乃相忿惡。
升卿亦無他。
不免轾肆。
徃徃論議承禧
故致其如此。
不然
承禧所彈。
何至如此深切
乃言履霜之戒
可謂寒心
其言深切如此
必生於忿惡也。
又爲上言
人材惠卿
陛下不宜纖介見於辭色
使其不安
上曰何事
安石曰。
如對惠卿
稱臣獨無
獨無私。
惠卿何敢安位
國家所頼。
不宜如此遇之。
上因安石敦勉惠卿就位
安石曰。
此在陛下
陛下不加恩禮
臣雖敦勉何補也。
日進呈升郷分析
上曰。
升卿材能難得
安石曰。
分析事實亦無他。
上曰。
承禧嘗徃見升卿
升卿不見
安石曰。
升卿致人怨誹
如此類。
餘亦無他。
上因言欲令升卿方面如何
安石曰。
升卿材能何所不可
然都未曾作官且更委以事。
令其練習乃佳。
它日上又謂安石承禧升卿言令惠卿堅卧十日
朝廷自逐臺官果否
安石曰果如此
承禧何自知之。
此必妄說耳。
七月二十三日
升卿罷國十月一日升卿始出。
詔應武舉人丁憂許就試
會要五月二十七日戊子
罷修經武要略
詔川峽四路知州通判
四路人差授不得以本路人爲代。
己丑
永興軍路轉運判官葉。
康直鄜延環慶賑濟飢民
殿前司馬軍使不許諸處舉充外任差遣
御集九十七卷參考
七年九月十九日詔。
衛尉寺丞都大提舉䟽濬黄河勾當公事公義
言先乞用船三百隻濬大河中流令水行地中
令且乞用船五十隻鐵爪五十副役兵四百人
北京海口
一過之功。
遣官打量河道深濬果。
如所陳即增船至二百隻詔都水監應副
九年九月丙辰中書云是岷州馬務堡爲鎮。〉
永樂大典卷之一萬二千五百七
重録總校官侍郎〈臣泰鳴雷〉
学士〈臣胡正蒙〉
校官諭徳〈臣汪鏜〉
寫書序班〈臣郭東都〉
圈㸃監生〈臣陳于廷臣冀良相〉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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