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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官牍 (自动笺注)
斯未信齋文
                       南通州徐宗幹伯楨
  二、官牘
   上劉玉坡制軍書
  側聆鈐略,允為聖主股肱;敬繹謨猷,勝讀名臣奏議
私衷感戀無任瞻依
起行以後沿途察看晚禾均屬有秋雜糧亦俱芃茂。
惟入泉州地界,各鄉瘠壤居多土脈稍形乾燥
鄉民開挖溝塘,或用桔引水灌田,道中遇有微雨,未能沾足
行出同安,至漳州屬境,山泉較旺,地土漸見滋沃,粒亦較為飽綻
詢問各處糧價,雖不甚昂貴,而未能有減無增。
間有官吏謁見,皆以臺灣或有不靖,恐臺米不能接濟為慮。
  嗣聞泉、漳近海之地,向有呂宋等國販運番米,地方官於本境囤戶外境商船辦理得法,似可無虞匱乏
道屬兩府一州事務繁難,而漳屬尤甚
情形未熟隕越堪虞。
積習未可因循,求效而不敢欲速。
惟有稽察而戒煩苛,務鎮靜而防廢弛,以冀倖免隕越而已
   答制軍書
  調兵查拿匪徒,原以示威,而辦理未能周密,以長其頑玩之心。
然與僚屬談及捕務,開章即以調兵為詞。
本官先存一「惟恐拒捕成見,而兵丁藉以飽騰官役借以恐嚇,非盡為除暴安良起見
地方官亦實有為難之處,此中流弊不可盡言
否則,惡民所惡,豈非父母
斯民之道,而惡者不畏威,善者亦未必感德,實以用兵非徒無益而又害之也。
官民情意相孚而後可措之咸宜
  兆鎮自到任以來營務日見整齊
臺灣所關者鉅,自應其所急。
未曾久歷戎行海上情形不甚熟悉
當此多事之秋,設有變亂,恐決勝有餘運籌不足
如須領兵前往,可期勝任,若專閫之權,獨當一面控馭機宜,似須熟諳彼處情形者,方能胸有成竹
謹附陳。
   上廖儀卿師書
  日前登岸之初,即聞郡城兵丁械,白晝城市殺人如草
因而乘機搶奪罷市閉門。
城廂之內,路徑不通
營員坐視而已,鎮道皆告病退居,又無署事者,府則病臥已久,竟至不成世界
首惡皆漳、泉兩處之人,為戍兵來臺者。
百姓幾有煽動與敵之勢,平日受其荼毒積怨已深,將一發不可遏。
各路匪徒聞風而集,遂不可問。
幹將到,漳人念舊而息,泉人亦因以罷兵
抵任後,操縱兩難設法勸誘得罪若干監禁一面稟請奏辦。
因循太久,再事彌縫履霜堅冰隱患可慮
或誚不達事宜,亦只可聽之。
今三、四月以後情勢漸通,向所謂護盜、引盜之人,今亦漸為巡盜、捕盜之人。
府中開缺,另調幹員接署,縣缺亦酌量更動
半年以來,郡中光景似有可觀
  夫以海外繁劇緊要之區,悍兵劫殺、搶奪之苦,鎮道半年無人府縣雖有若無,而商民亦忍之、安之,竟未釀出事變,是民情尚可為也。
惜乎數年以來元氣剝喪已盡。
一誤好靜之員,以清淨無為治之;一誤好動之員,以有事為榮動輒請兵縻餉。
聖人胞與為懷,念及重洋艱險,小為變亂,事平,無不加恩獎。
而清夜捫心究竟元帥、作先鋒者為免飢寒耶?
為爭富貴耶?
地方官視之如仇寇耶?
自外承平之世、甘作亂民,為鄭氏餘孽耶?
起不深究言語不盡通;刳之、斫之,如刲羊、擊豕,安得不年年地震、歲歲風災
興言及此,可為痛哭
習慣已久,一旦矯弊太甚,其為害尤烈
  此間地方官難則真難、易則真易。
一切刑錢案件,只因風汛靡常無限期管著;且除莠安良,生殺之權得以便宜行事,蓋治兵難於治民治民難於治番。
兵安則民安民安則番安。
安頓一游民,即少激出一亂民。
多事不如省事,而省事必至多事,則多事
所以省事也。
大約不外戢兵心以平爭,收士心以消訟,結民心以弭盜。
積習未可因循,求效亦不敢欲速。
考察而戒煩苛,務鎮靜而防廢弛;或可望其漸有起色耳。
率爾瑣陳伏乞訓誨
都中家言附商船寄來,遭風漂溺海濱居民竟於灘岸拾獲,以有油紙包裹字跡糢糊,而可認知
舍弟眷屬叨庇順平附慰慈懷。
不盡欲言。
   議水沙連六社番地請設屯丁書
  奉飭以臺灣彰化縣轄之水沙連六社生番獻地輸誠一案,奏奉諭旨,無庸歸官開墾自當照舊封禁
前此薙髮生番,應如何酌量安撫
已墾番地及私墾各戶,應如何禁止驅逐
遵照部咨體察情形,妥為開導慎重辦理等因
  職道於四月初五日東渡,原擬收泊鹿港,即由彰化縣就近順路至該番社訪察情形,預為籌畫
次日風駛嘉義縣轄之北港地方,於初十日登岸,行入縣境,適在途次接晤史丞。
據稟巡查內山公出現在各番眾靜候查辦安謐如常
聞嘉邑斗六門水沙連入山之集集埔相近,於赴郡道路亦便,即同該丞前往山口查看
當有田頭等社番目擺典等帶領番眾先至道旁跪接,隨令傳集番目前來,敬為宣布皇上德意,諭以朝廷禁令不准越墾番界,設立碑禁誠恐一經官墾,番漢雜處,設有民人欺凌爾番,豈非轉貽爾害?
通事反復傳諭
該番等感激天恩伏地叩頭,環跪泣訴:自乾隆年間協勦林
逆,蒙皇恩賞給口糧九十名,數十年來生齒日多,業經薙髮,願改熟番,求一體為民,沾濡聖澤等情
職道再四籌維得眾之道,總當綏之使來;柔遠之經,尤在示之以信。
未可卻地不准為熟番,又未可蓄髮而復為生番。
部議謂番民之投誠此時不患其不真,患其始真而久且漸漓,不徒取悅目前實宜遠慮事後
今若概行拒絕,恐投誠之心不待而已漓;而遠慮尚計日後,近慮已隱伏目前也。
此時恪遵諭旨申明舊章,行曉諭,與奉委各員襲老成之見,會同稟覆,即已畢事
一切格實在情形國計民生所關,知而不言、言而不實粉飾遷就聽其自然;此正所謂取悅目前,而貽害將來」者。
是有負君恩憲德問心實有所不安。
  竊思封禁舊制防微杜漸永遠遵行,原為長治久安之策。
土牛界禁,在乾隆年間早經奏明虛設,法久弊生,即欲力為整頓,而相沿已久,有積重難返之勢。
不能禁,而後請開;官不准開,而又不能禁。
部議所謂番與民戕、番與官抗之慮,恐在目前也
此其不容粉飾貽害者一也。
薙髮易衣,已成熟番,拊循既周,雖犬羊之性,中孚可格,習久自馴。
如又麾而拒之,不生、不熟,不番、不民,生番欺凌之、熟番戕削之,必至激為困獸
既未闢地、又未設官,原可聽其自生、自滅,然一番輸誠不納,全番聞風皆不復萌其向化之誠。
部議所謂一番不安全番騷動之慮,恐在目前也
此其不容遷就貽害者二也。
已墾番地,皆成沃土禾黍芃芃一旦揠其苗、刈其實豈非
生事
私墾各戶,既知官之不能禁,又知官之不准開。
不能禁而私開益多,官不准開而私開益便,日聚日眾,是部議所謂奸民勾引悍強動之慮,恐在目前也
不容聽其自然貽害者三也。
凡事率由舊章畫一遵守一動不如一靜
因時制宜,實有行其所不得不行者
官禁果遵,則番守其界,斷無開之理;私墾既眾,則官去即來,實無永禁之方。
現在尚無利可興,而亟宜防害。
伏讀部臣前奏創建工程開墾地利,多一部署,即多一紛更,恐將來所入不敷所出,並慮及胥役兵弁種種滋弊
今欲無用紛更無勞部署、無設立官吏兵役之流弊、無創建工程費用浩煩,而目前歸化之番仍可得所陸續墾成之地不至紛爭斟酌權宜惟有設屯之一法
  查雍正以來凡有生番歸化求改熟番,無不准之案。
乾隆年間,改熟之番,無不設屯安置,皆有奏請挑丁、給餉成案可循。
正在籌議間,六社番目人等群至郡城,環跪求見隨會同署臺灣葉鎮督同守令等曉諭番眾:爾等原為謀食求生不肯收爾土田,乃皇上俯恤爾番黎至意
至於爾等願改熟番,出於誠悃,當查明舊案設法為爾養贍
該番等皆伏地叩頭
又詰以埔南熟番,何以私入?
據稱伊等祖父為從前生番招入,已代墾二十餘年,求免驅逐等語。
因思及此時設屯籌餉,別無閒田
該熟番等在埔南開多年,已蒙將礙難驅逐各情陳奏,則此項熟番,祗可任其自耕。
即以熟番所墾埔社、加以南地內,出給六社屯番租餉;以番養番,似可融通辦理
據史丞等前已查明埔社、加
以南熟番,奮墾者約有千甲;加以北,業有已墾埔地若干,皆去年春季熟番私人所墾。
五月間曾蒙蒞勘,諭令廳縣驅逐,於冬月概行逐盡;剩有空埔,聽候官經理
詢據該番目並稱當時原因埔南所招番墾無多不敷口食以故獻土歸官
今既不收,而甫經改熟,仍未諳耕作誠恐去年逐出之番又復潛入,即官為驅逐,去而復來;與其埔北仍歸私墾,不如與埔南一概自行招墾,同出番租,以免私爭生事等語。
傳問各番眾,均皆欣願
職道等復妥撫循,令各歸本靜候辦理;並酌加犒賞,皆帖然感謝而去。
公元1788年
  竊查臺地內山生番,屢經歸化南北兩路均於乾隆五十三年經前大學士奏請分設十二屯,挑取精壯充當屯丁
大屯四百名、小屯三百名。
南路一千名,屬臺防同知
北路三千名,屬鹿港同知
設立千總把總外委屯弁管轄
其丁外餘番,設有通事土目管束
歷來歸化改熟之番,從無生事。
屯丁每名按年酌給銀餅八元以為丁餉。
撥給地一三分六分不等以為租穀養贍
屯弁應給埔地、飯食等項,一并在於未墾埔地及丈溢田園地撥出,作為此項設屯租餉等公用
又於水沙連生番出力協勦林逆案內,奏請挑取埔、水、田、頭等社番九十名,彼時以該番尚未薙髮改熟,未便設屯,僅按年賞給口糧租穀隨餉支放在案
茲查埔社、水社、頭社、眉社、貓、審鹿等六社番眾,前雖未改熟番,既挑給口糧,已與生番有別;茲復薙髮輸誠,與生番歸化改熟設屯之例亦符。
自應推廣皇仁援照舊定章程辦理,俾番等既得贍其身家,又
可資以捍衛,共沐生成,以昭盛治
  查埔、水等六社番眾男婦一千餘人挑選壯健者四百名,可設一大屯。
在於番社選舉眾所悅服之番,充補外委一員管轄屯務。
其丁外餘番,再設通事土目管束,仍屬北路千總把總統轄歸於北路理番同知及北路協副將稽查管理
所有應給屯餉、屯租現在無款可籌。
埔南熟番墾地無多,即出餉租,亦不敷屯用。
將埔北地段與埔南一體招種,出給租餉,雖與禁例有未符,然以熟番而養熟番,番墾番地,於事理未為不順
此時縱遏其請,難免番眾之不自招、更難保漢奸不私入轉滋事端,不如聽其納租自墾。
此外仍應另立界限不准有私越。
如此,則改熟新番,得以安置;舊墾熟番,並免流離;而設屯公用,亦不至於無措
新舊各番,均可安於無事
況番餉、番銀出於番地,悉由番心所自願
是因所利而利之,而不與爭利;無創建工程縻費之煩,無增置兵役流弊之虞。
目前固可相安日後亦無貽患
並與前任熊道及日前奉委在事人員熟商意見相同,且憲臺初次條陳原有調取屯丁令其自行耕作官給器械、隨營操演之議,合無仰懇仍奏請聖恩俯准循照屯務舊章妥辦,以恤番眾,而弭隱患
如蒙俞允,再將增設屯丁屯弁應辦事宜會同署鎮等於巡行之便,仍親六社確切查勘妥議另稟,並應定屯田經費收支章程,飭由廳縣詳造清冊、繕呈憲覽,報部察核存案
  再,察看六社番情詢問人士之所傳說查閱乾隆嘉慶年各臣工之所敷奏,前
參酌,雖彼時所指非此六社,而切中利弊,實與今此機宜合符節。
此事氣運所關,似終有欲罷不能之勢。
熟籌全局,有不得不詳晰之者
  臺地寸土悉由生番漸次開成,埔裏六社地面較大,居全臺心腹襟帶數縣,為中權扼要之區。
內山番社木柵北口四十里,半日可至彰化縣地在後番社尚可云邊,而六社地則與縣毘連
大學士福公奏稱:從前設立土牛,禁民佔墾,因生齒日繁,私佃耕種土牛之界,竟成虛設
良田彌望,多在界外;舊設土牛,早無遺址可尋。
民人開墾,與生番日久相安,並無事故等語。
據此,則土牛之界,在乾隆年間業已全無,私墾陞科早已深入番地之內。
埔、水六社,於乾隆五十三年協討林逆以後支領口糧時常出入不但該番眾在集集等處交易,即民人時常進內。
實以別社番地皆在高山峻嶺之中,此六社皆為沃野平原,距後山生番地境隔。
前面有山聯絡南通嘉義北達淡水路徑歧雜
如有匪徒逋逃入內不但深山可以藏身並且沃地易以餬口
前此林爽文窮蹙竄入,謀據險要,幸彼時私入之人無幾生番之勢尚強,不為所據。
數十年來,私入之人較多,生番之勢極弱。
今昔異形所以無事故者,以並無巨惡乘機竄入。
設或成為巢穴,則險為賊據,番力不敢拒爭;憲臺前奏五弊之說已詳。
噶瑪當日慮為蔡逆所竊,議請歸官,然猶在後山八、九日之程,非若六社之去縣城咫尺
歷來策臺患者無不以此為慮。
  前廣州閩人藍鼎元所云:闢其地而聚我民,害將自息。
翦焉,闢焉,正所以少事,而非多事
理焉,治焉,正所以弭患,而非貽患
或未知其地之能為賊據,而謂棄之便可無害者,試以林爽文前車之鑒
至於番地歸官經理,議者慮有事端,是所慮在乎生番
生番不比別省夷酋,皆散處各自為社。
六社之番,其性馴良,亦與別社有異。
如其援案設屯,六社男婦一千有零挑取壯健者四百,調外充丁,有屯弁通事管束,可與各屯番一體當差
昔日噶瑪在後山,深入生番地境盜賊竊伺,番民鬥爭不靖者數年,一旦歸官,四十餘年,至今安靜
六社番性尤馴,更可無慮
或未知臺地番情,而謂恐有後患者
試以噶瑪前事之師。
  總之膏沃制勝之地,不為我有,必為人有。
臺灣道姚瑩、方傳燧,臺灣府鄧傳安具有稟陳
詹事閩人梁上國章奏內,引雍正初年前憲滿題報:南北二路生番自古未通聲教;近見內附熟番飽煖優游,亦莫不歡欣鼓舞,願附編氓
應令報丁口,附入版圖云云
乾隆五十三年,福公奏云:沃土不免拋荒游民無以歸宿,應請照民買番地之例,一概陞科,免其查究等語。
以此,見番界情形,各須因時以制宜不容膠執
大概番墾者歸番、民懇者給民,民番未墾者,則官為屯田而收其租穀可矣。
否則賊目眈眈,見拋荒難免垂涎無歸宿則愈謀勾引;此類於慢藏誨盜者也。
恩意招徠之、以良法綏定之,則歡欣鼓舞,必有倍勝於昔時者。
是使山後要地隱隱增兵
之實,而無增餉之繁。
使臺疆利賴,永及無窮
詳悉疏列,奉旨允准至今享其樂利
由此觀之,是日六社試墾之舉,實出自臺民之有例可援、番民之見善則遷,而非臺屬官吏創議多事也。
  夫臺地情形,與他省迥異
一經歸化,番即我民,地即我地。
番地能為後患者,在漢不在番。
漢民日聚日多,彈壓稽查不及,小害鬥爭、大害擾據。
數十年來,由彰化而闢淡水,由淡水而闢噶瑪,跡似開疆,意實除患。
今日六社,即昔日之淡、也。
前此六社之禁,因番未輸服歸官不禁則番必相爭,禁則番守其土。
今出於番之自請,揣度其心固由謀食,亦因番族少而私入者多,恐地不歸官必歸於賊。
歸官尚可自存,故決意薙髮改熟,而獻其地。
此時禁則必有事端,不禁則轉可綏靖
設屯之議,出於不得已,並非調停目前也。
昔噶瑪亦曾有置屯之議,彼時內山生番俱未改熟,而熟番歸化者皆淡水等處遷移而來,與漢民雜處是以未經立屯,即開墾之事亦屢經奉駁而後定。
六社設屯以後,自益見馴習,而策及萬全,終當相機籌辦
蓋其勢有不能不官為經理者。
總之綢繆久遠之計,無論漢民、番民,安危之機、利害之原,在於得人得人不在得地不得地也。
惟徵之往事,合現在時勢而論,究以得地為善策耳。
  凡此情形久在洞鑒之中,而猶復縷晰上陳,誠以此事為安民非徒恤番,為除害非為興利
身歷其地,及之而後知仰體公忠體國,因不敢迎合見長,亦不敢瞻徇
畏事
陳少林嘉義縣志云:或以為難而不肯為,或以為迂而不必為,其始為之甚易而不為其後以為不可不為而為之,勞費已什百千萬矣。
冒昧上陳,伏祈裁奪
   請卹沈溺兵書
  卷查歷年哨船、餉船失水漂沒官員弁兵之案,有詳請題卹而未奉明文飭知者,有輾轉查取冊結而遲延未辦者,有因復查生死下落久未見覆而即置之高閣者。
竊思官弁及兵丁人等,因公出洋,皆職分當為
水師不詳察風雲、不熟沙線以致失,亦屬咎所應得
然猝遇風浪,淪胥及溺,甚至尸身漂失無蹤,實堪憐惻。
春融及風和緩之時,或可漂沒後傍岸遇救;若值秋風暴,浪湧兼天一經沈溺,除當時浮出撈獲外,稍遲萬無生理
向來成案,均須沿海文武衙門挨查出具無與得生切結,其未獲尸身,亦須查結報。
臺屬各廳縣並無驛站公文每多遲滯加以澎湖一廳,遠隔海洋;即廳縣均已詳復,又必各口營汛報齊,然後具詳到道、由道咨司,又不知何日始能到省。
固為慎重核實起見,但地方官不能剋期辦理,使因公殞命者未能一達天聽早荷恩施,殊為可憫
  每年海上夏秋颶風大作,固由天時節氣;而沿海居民於七月間設齋醮,祈免風潮厲虐為災,雖係愚俗之見,似亦有至理存焉。
愚昧之見,請將現在遭風淹死弁兵,即飭
內地本營查明籍貫,由該地方官迅速詳請題卹,以慰遊魂
兵丁賞項,亦由內地查明的實親屬具領,並飭嚴禁胥吏需索、剋扣諸弊。
所有近年報明在案者,謹查卷開摺附呈憲覽,伏乞分別飭查
如尚未題報者,可否一例先行核辦一面由道催齊冊結咨司備案;或年分久遠,難辦理者,淹沒兵丁原籍如尚有家屬,由地方官酌量撫卹
是否可行
伏祈慈鑒
   領饟議
  謹籌議領解臺餉各條,恭呈鈞覽
  一、嚴定領解限期也。
各營核造來年餉冊,以本年八月為限
府委領餉人員,以九月為限
委員行內渡,以十月為限
定例,年內到省,由職道就近嚴查
如有遲逾不准以倒填月日為憑,據實揭參
國帑兵糈所係、人命生死攸歸,斷不容坐候
六、七月颶風大作之時,履危蹈險徼幸萬一也。
事變無常,萬一春融不及出口遲延有因,竟報明候八月秋汛平定放洋究竟盡人事可以天命耳。
  一、寬備裝載船隻也。
卷查往年有用兵船至三、四隻者,間有失,亦不過三、四分之一。
即配用商船,至大三千石為限不必定須五、六千石以上
海艘止求堅固不在過大,其顛簸亦無分大小
喫緊全在出口收口之際,倘遇風不順,漂近港口,船
不甚笨重,易以收泊。
近年多止載大商一隻員弁兵丁家人群聚一船加以兵役私行附帶之人、舵水搭僱販貨之客,枕籍擁擠極為叢雜
每於配定以後始而待人繼而待貨,非無風順水平一潮可達之時,而因循坐誤
委員多未經渡海者,不敢冒昧催促,又不識裝載宜求適中,但知愈重愈穩,多多益善
耽延日久不暇詳慎察看風雲即行開放
往往已人內洋,而船大重,駕駛不靈,又防觸礁礙汕,權且下椗待潮
一時風波不利,遂不可問。
應請責成廈防廳酌量餉鞘多寡,勻配三、四船,至少亦須正副兩駕,以備不虞
設或一船有故,另船可先入飛報沿海各汛迎護,僱覓小船分載亦可。
並須嚴禁附搭多人,良莠不齊,可患者不獨風浪也。
倘仍拘定一船,又聽其任意附搭,如有失事,並將該廳參處
商船罕有遇便者,似不妨出價僱覓,准其開銷
船係官僱,自不能任其守待客貨
所費無多,而所全不少也。
  一、領款臺灣府庫收,即准劃兌也。
查領餉委員攜帶劃兌公文,原可照數辦理,自未便以私項混扣。
在臺官員,其眷口老親在堂,住內地居多重洋來往不易,既經繳入府庫,私項即准為公項。
但以庫收為憑,多劃一兩,即少一兩,運解之費,或有意外之慮,劃兌總為有著。
且解到需時,弁兵俸餉亦可由府先期存款支發諸多簡便
訪問仝故守任內,每因情託,虛出庫收以致賠墊因而不願多劃,而紛紛瀆求者不一
委員起程遲延,亦未始不由於此
應明定限期,以九月為止逾限一概不准
請兌。
其繳府庫預存之項,由府酌定名目統出庫收一紙交委稟呈,領餉時一并發交委員自行劃交。
其兌項並定以成數,或千、或百,不准畸零瑣碎以免核扣之煩。
丁人私函,以零星求兌者,一概不准,仍由職道就近查核,有現銀上庫方准給予庫收,以昭核實
並請由省另給委員實在起運確數執照以便沿站查點接遞,免致別有影射滋擾之處。
  一、開駕由五虎出口較為便捷也。
歷年自省廈門出口,因內地驛站夫役臺屬彰化等處較便,出五虎門即須收淡水八里坌,由淡水郡城道路窵遠,夫價昂貴,各屬攤扣為數甚鉅,未免賠累而增虧挪。
兼以由省裝運,須海防廳僱船,船隻到臺,又須免各口公費種種於各廳縣不便
是以,由府詳請仍歸廈門配渡。
然總以先餉銀穩渡為要。
此外累及廳縣,再為設法籌議
凡事有利即有弊,兩弊相形則從其輕,似未可屬僚省一時之費,而不為國帑萬全之方也。
委員行期,亦可就近稽查不至任意遲滯
究竟行走洋面,比廈門對渡較短,雖難保其必無失,而據理而論,較為平穩;且一抵淡口,即與到臺郡無異
由該廳或彰化縣先行點收馳報,該委員等亦可從容進郡。
餉鞘照例應付夫役外,其行李及隨從人等,亦酌定數目飭遵,以立限制。
不致私行附帶物件一概沿途支應,致滋賠累
  以上管見所及是否有當
伏祈裁定
   致方伯
  敬密啟者,風聞丁令調省之說,未見明文
該令從前居官如何,弟不深悉
現在留心察看精明過露凡事見長,是其所短。
然視因循退縮者,尚高一等,是所短亦即所長
全才難得,在用之者馳驟之中寓控制之法,養其銳氣、遏其虛憍,則得矣。
若謂蕩檢踰閑甚至簠簋不飭,則斷斷無之;弟可代出保結
倘有影響,萬不能稍為姑容,且亦難掩眾人耳目也。
此時察吏,別無他求,總以現在控案、鬥案、盜案多寡有無為斷,則信而有徵
無此三者,無論才具如何,皆為良吏
履任四月以來留心察看彰化為上,鳳山尚在其次臺灣胡、嘉義王又次之
  惟鳳邑上年冬間曾報辦逆案人犯數十名解府,羈禁已半年有餘,始則仝故守及幕友皆為病軀,幕亦即故,正擬稟請委員接署,即已出缺,及調史丞署事,催令五月到任逐件清釐。
鳳案已辦有頭緒正在錄供解勘,又有此風波不測
公出已將半月,弟將案情細核,豎旗是實;然假豎旗之名、為搶奪之計,究非叛逆
若輩羅漢腿,殺之不為虐,必加以重大題目,即不無周內鍛煉之處。
饑寒所迫因而脅從者,言語又多不通,似與宰殺羊豕無異
向來戕官攻搶者,亦激而成之,豈真欲為鄭成功耶?
但稍露哀矜,則頑梗愈甚,水(示?
)懦害民尤烈
  竊謂以除莠安良為正文,而以計功論賞為餘波,斯為心安理得
若矯弊太甚,各屬遇事不肯上前,或竟有不虞之處,諱飾彌縫,化大為小,又非計也。
總在平日前所謂三項者,隨到隨辦,一得民心,自能消患未萌
然而難矣!
辦理聯莊,尚為得力,此事亦未可盡沒其所長。
現在餉鞘沈失,第一緊要之事,必須令其一手經理
且王、蔣兩任交代甫經核實正在結報,一有更動,又將高擱。
尚祈婉稟請賜復以便遵行
  現在屬民情之刁、公務之繁,以嘉邑為最。
王令非不振作辦事,而官久則民玩。
今日官吏安得有居之無倦者乎?
此間候補縣令,在郡者惟馮鳴鶴一員佐雜可署縣缺者,均難勝劇任
一動不如一靜,並望熟籌及之。
聞賜函均在餉船帶來,今全付之東流片紙未見,倘另有緊要公文如何
如何
海洋有此事變風雨不調,皆官員奉職無狀所致,弟則罪之魁也。
日夜焦思,徒深悶悶
另有密陳鳳山連次稟函,伏祈賜閱後面呈。
又妄擬稟兩院解餉規條清摺一扣,並呈鑒核
委員已就痊,眠食如常並聞有七鞘在內地劃兌之說,已屬史署守確切查詢
近聞該莊有檢拾零星陸續呈繳者,或稱道中拾獲、或稱水沖箱籠中取出,皆不足信也。
此事總應辦眉目再行報聞
因瞬交九月海風又大,又有遭風哨船兩起,循例應由臺奏報
省中想早有所聞是以先行稟陳
遭風奏摺未便萬壽月內拜發填寫七月不能過遲,趕於八月內內渡。
餉船情形,續報如何
仍再專差馳達,以慰懸系
手泐奉布,恭請台安
   上制解審人犯
  命盜人犯,皆由職道提審成招給批,解司勘轉。
上年在省時,曾與司道及以重洋解犯為難,有擬援照他省由道勘轉,請免解司之議。
及抵臺後,詢商僚屬,以案犯情實者,皆留省處決,且應由憲臺審題。
遣軍流徒等犯,終須由司定地,即免過臬司衙門,而解省則一也。
除非道署勘定,祗將招冊送省,由省具題,將部覆轉行到臺,屆審時,仍解省彙勘。
遣軍等犯,悉照臺奏案人犯解司定地發配
如此辦理較為簡易
各屬亦不至辦案煩難苟安自誤。
讞獄務求明慎生死出入攸關,未可道署遽定。
內地盜犯奏請就地正法,尚未准行是以中止
公元1795年
  竊思於公有益,不必擅專之嫌、存畏事之見,自圖便安,而由職道請改更舊章,究似見長討好
可否憲臺權衡通變,飭司移道轉行臺灣府及各廳縣詢謀僉同,再由道咨司該議,詳請具奏
事如可行,則審人犯,命案居多不過數名,均限前一年到實省緩,皆照舊留寄省監。
緩決改流之犯,由司定地
若原定遣軍流徒等犯及雜案擬徒不在改為鎖礅之例者,均由道定起解內渡,徑行發配,似更簡便
並請鈞示。
   上劉玉坡制軍書
  竊整飭地方,惟在任得人
要不外鋤莠安良。
然治於已然者,勞績易彰,而弭於未然者,功效不覺
治於已然,雖即時撲滅不至蔓延,而良善已被擾害;即殲厥渠魁,其脅從株連不少甚至勞師糜餉民生國計所損已多。
官民出力一經奏報無不仰荷天恩,至優極渥,所以有事皆奮往爭先膚功易奏。
其弭於未然者,地方陰受其福而不覺一時未能即邀薦剡
實心在事者,必不樂以有事為榮
不計功、不近名之員,豈能多覯?
非有事變即無可為升擢之階,遂致啟遇事張皇之漸。
近年勦辦豎旂匪徒,幾成年例,每次駢戮,多至百數人不為姑息
辟以止辟,而旋滅旋起者,其故安在?
一在真正巨憝首惡或未就擒,致長其玩法之心,游民窮極無歸,且圖糾合以為目前飽煖之計。
一年半載聚集漸多,始而竊制,地方官不能立時拿辦,久則釀成巨案,大加誅戮,始能苟安年餘
根除未盡,萌孽又生。
一在夥犯不盡,積匪一時附和,既為逆案萬無可宥,剉斬極刑見聞已慣
兇悍者,不覺鐵鉞之威。
其餘黨素非兇惡一概殲旃,同類益深憤激,遂致與出力之莊民為仇,甚且地方官積怨逞忿一時不及計為釜中之魚
此屢辦巨案不休所由來也。
但得地方官心正己,實心為民,奸盜偶萌,即行懲治相機而行,亦不在概治以猛。
久之,惡者漸向善,善者不為惡,官
民漸相浹洽馴至清和咸理,庶幾勝殘去殺之意。
公元1797年
  然此官、此境,談何容易
祗求在任日久,鬥者解散、搶者屏息,一、二年內不出豎旂聚眾之案,悃愊肫忱,勤懇不倦日計不足,月足有餘
愚昧之見,便當加以保薦
海外浮動之區,能弭患已然者,固應優獎,而消患未然者,尤當格外拔擢,俾實心應事之員,益加奮勉,而恃才矜能急功近名者,知升擢褒榮不必定以兵刑為長、以軍旅為重。
譬如河工三載安瀾,亦有升換翎頂者,不必大工合龍而後邀恩也。
  再,地方匪徒滋事該管廳縣到任半年以內者免議。
查拿出力者,事定仍與獎勵
一年以內功過兩抵一年以外應將委員在事出力甄敘該管地方官仍應議處
如查係由官激生事端、或查辦遲延釀成巨案,無論到任久暫,從重參究
或慮及規避諱匿在內地恐耳目不周,而臺郡一隅傳言速於置郵無虞諱飾
合無仰懇鈞檄飭遵,實為公便
   稟清理遞解人犯禁止浮費
  敬稟者,竊查臺屬廳縣招解命盜等犯到郡勘定即將各犯留禁府二監
命犯隨時給批起解盜案遣軍流徒等犯,俟奉准部覆,由該廳縣造冊撥投押解赴省,均由臺防廳轄之鹿耳門配搭商船對渡廈門,解至同安縣交收,逐程遞解到省。
命犯解赴臬司
衙門審轉,盜犯請咨定地發配
臺屬各犯解省之向定章程也。
公元1839年
  自道光十九年夷匪擾攘海氛不靖,即奉憲行以泉州辦理夷務軍需旁午,飭將臺灣起解人犯,由漳、泉二府經過者,概行截留緩解
夷務告竣商船來臺者日漸稀少每年續辦之犯又多於起解之犯,且臺地衙門承辦招解、配船書役不無浮費
及至內渡廈門,由廈防廳逐遞至同安晉江惠安莆田福清等縣,又需投批寄禁,是解犯費用必須寬為措備。
人犯愈眾,籌墊愈難,遂至前後互相推諉任意遷延
臺屬各犯積壓實在情形也。
  職道抵任後,核查檔案,應解新舊案犯共積有二百餘名之多。
若不勒限起解設法清釐,勢必愈積愈眾,無論監獄擁擠疏失堪虞,且淹禁病斃,在所不免,實堪憫惻
伏查人犯解審解配,例有定限,豈容挨延觀望
加以海洋阻隔,風靡常,即依限起解,尚不知何日到省,況又以費用之繁,積習相沿,愈形壅滯
此而不加整頓,伊於何底?
臺地衙門在官人役,業由職道督飭臺灣府分別禁革不准有需索外,所有廈防、同安等各廳縣投批寄禁等費,合無仰懇大人俯賜檄飭,一體嚴禁,實為公便
  再,現擬籌款僱備商船一、二隻,將積壓人犯飭提分起配解。
屆時仍由職道備文先行飛移臬司委員廈門一帶迎提,以期妥速,而免疏虞
合並聲明
除稟憲外,合肅具另稟,恭請勳安,伏乞垂鑒
  再稟者,淡廳、彰化兩處人犯解勘到郡定案後,即由臺防廳配船自府城對渡廈門,亦有就近由鹿港對渡蚶江者。
向例鹿港口配船無用給發船價,因免人犯往返之煩。
是以另備船費,由府出水
現在府監及臺灣監實形擁擠,應請將該廳縣人犯分起飭撥兵役押解發回,悉由鹿港配渡,以歸簡使。
   稟臺屬竊案杖徒人犯酌請先行鎖礅由
公元1800年
  閩省辦理搶竊各案,應擬徒杖人犯遵照新例鎖繫石礅,分別年限,均俟奉到憲批,將犯提禁鎖礅起限
臺屬搶竊各犯,審明擬杖、擬徒,彙入焚搶各案內具奏者,各俟奉准部覆,始提禁鎖繫重洋阻滯動輒經年或日久不到,往返稽查,又須經年累月,有擬徒止三年淹禁已至四、五年者。
可否拜摺之後即將徒杖各犯飭府先行發回犯事地方鎖繫石礅,分別年限,均以遞回礅禁之日為始?
如此明定章程,於罪犯並無輕減
設有駁改,亦不致脫逃,而於監獄漸次疏通,可免擁擠,亦少瘐斃矣。
   致兆廉訪
  向來民情張難治此時一經催提,舊案起波瀾,新案倍增訐告
同署守商派妥員彙開各案,前往設法清理不必行提解。
且多非現任各令任內之事,察看案情
先傳原告如日久不能來,即照原告兩月不到之例詳銷。
一面訪出唆訟棍徒,提轅懲創一、二,總不出衙署中人
法自近始,或可刁風少戢,良善得以安枕
各處為害者,不外盜賊訟師、役三項。
臺屬尤甚者,則三者合而為一
胥役勾通匪徒為盜窩,及事主報官,又與訟師代為捏告
愚民無知,訟累經年贓物絲毫未能到手,又添出許多費用
卒之盜匪訟棍逍遙事外在官羈押受累者,皆被牽好人居多
  於是胥役既分盜贓、又得訟費,是失事者固冤無可伸,而未失事者亦不知禍從何來。
諸僚屬並非不辦事者,一則言語不通難得其情。
一則動輒帶兵勇,好官不肯民間受累,則須自捐,而缺分不比曩日費用無出,即招解一切種種為難得忍且忍,姑求無事為福,苟安目前
地方奸徒明知官之無可如何於是律例煌煌,皆成虛設
各屬又恃有重洋事事得以推託
為之幕者,不但本事平常不能東家好官,且不為東家處分,亦以受過有海若在也。
吏治民風之壞,皆由於此,積重難返
實力竭智窮,時深惴惴
昨致諸寅僚書云自己為州縣二十餘年,既係過來人,必不肯諸公所難,但力所能為者,勿存化大為小、化有為無成見。
官場得失無憑冥冥中尚一部考功則例也。
官話不行,祗可談因果矣。
臨穎依依不盡
   與各廳縣書
  郡城府縣兩監羈留已定案人犯,有未造冊申送者、有船費等項未到者,並有文批延至七年之久尚未起解,如更換現在年月諸多窒礙,只可趕緊解省,設或駁詰,再為申說
否則惟有查明歷任遲延處分據實開送;風阻滯,無遲至四、五年以上之理也。
寅好歷任積壓解費未交、交代未結,年復一年陳陳相因
各犯非盡應致死者,任其瘐斃,有一案而已報斃三、四人者,冥冥之中,咎將誰歸?
不為考成計,獨不為子孫計耶?
昔人有因人犯羈累寢食不安者,我輩獨非同此心理耶?
費用浩繁,果係前任無從著追者,將來設法議攤,交冊可以列抵;如無從設措,先由道署代墊,亦無不可
本任應解者,務須及早清理,免留後患。
此時解犯為難之處,昨已上達院司。
郡書役,不敢較前需索,船價亦已議減。
各處監人犯,亦須速為查辦
勿論公事應辦望諸同好大家行此方便耳。
   勦捕洋盜議
  水師究恐不能得力惟有陸路兵勇杜絕路徑尚有把握
前經出示,各海口盤獲洋匪一名賞銀五十元,並飭府遴委幹員投曉諭。
嗣聞匪船共有三幫,每幫十隻、八隻不等,徒以力御,未必能保其制勝
探聞均附近嘉義樹苓湖一帶,緣該處向來串通盜匪奸徒,若防範稍疏,隱患不可勝言
道署前委候補縣丞姚鴻招收該處歸順壯丁,其
改過多年而素稱勇往者,令其混入漁筏,設計離間之。
優給盤費作為投去作夥。
各帶密信一紙內稱臺郡文武招安彼幫,來打此幫,照抄諭帖送來。
內云:爾等官兵所逼,與其坐以待死,不如姑息逃生
人眾糧少,無奈牽劫。
內地水師提督即日帶兵前來夾攻,死在目前,不如早為求生之計。
攻打他幫,或呈送首級、或捆送多名,概准自首立功
船隻炮械充公發價,以作犒賞等語。
至另幫亦如此云云
壯勇依計而行,旋即逃回。
三日後,嘉邑洋面各幫皆已解散,或駛往西南、或駛至北路淡水洋面,卻無連幫盤據之勢矣。
此事,全臺官吏除姚鴻而外,無一人知者
所以呈請聽,實為舟師不可恃,而又未敢徑陳制憲之前,使營員無餘地也。
  再,閏四月二十六日,於嘉義港口出自盜船逃出之被擄客民二人,皆幹通州人,自上海駕豆船至佘山被劫擄至魚山正在勒贖,被官兵追擊,即載入艙內,駛至臺洋。
詢問盜船情形甚悉
據稱:每船大炮一、二百觔者一、二門每人有銃牌一分
為首所以指使眾匪皆聽其用者,以禁煙盜首分給不用命則絕其吸食
祗須師船圍堵一日,月引齊發捉拏甚易。
該匪等最怕夷船,不能夷人買食,是以商船以得土為先。
果能絕其煙,較之絕米水尤為窮迫
如臺不能泊,即回駛往關東等語。
現將所供情形飛檄飭知沿海印委各員,共通知各營將弁,以壯其膽。
雞籠洋面所餘各船,或擊退、或逃竄,則臺洋暫見肅清
凡商艘來往隨時探問近日無遇盜者。
水師口糧
壯勇雇費,幫同府中籌款接應,或謂虛縻無益然明知其無益不可省,所謂行兵用財
且該匪既駛至臺境,多係泉州人民消息必與岸上相通不可不壯此聲勢耳。
謹附密陳臨穎悚切
   上兩院書(一)
公元1848年
  竊臺屬道光二十八年應舉科試,因各屬地公事殷繁,至本年三月中旬廳縣府試始經一律完竣
向來接續道考以免生童往返跋涉之煩。
當即示期於三月二十六日以次開考,業經另文申報在案
公元1800年
  惟是臺灣僻處海外,而職道又係地方官衙門,非內地屆時按臨可比
杜弊防閑,尤宜嚴密
乃訪有嘉義縣職員思忠(即劉思中),囑托甫自上海來臺之職道姻戚並同李英成及內地來臺游幕福州舉人崇慶(即劉鐵嶺),為其子劉鋒元圖謀進取情事
查於本年正月間,與素無瓜葛鄉人李英一同船到臺,當欲投依職道。
維時以現奉新□,功令森嚴不准容留官親在署,即時遣令回籍。
因無便船,暫行在外寄寓守候配渡。
至該舉人崇慶在臺游幕,職道因其學問尚優,曾令其進署閱看書院課卷一次
考試生童不獨崇慶本地舉人例禁不准閱卷,即臺郡寄居外省之人,亦未便率延分校
上屆歲試,均係職道親自校閱,絕不假手於人。
敢於科試之前,聽囑舞弊,難
無指撞騙情事
正在飭查拏間,據舉人崇慶赴職衙門投首,並呈出字眼一紙,內寫文學政事等字,稱係交其跟丁宋喜送給,囑令如邀看卷,照顧思忠之子劉鋒元取進入學,定有重謝。
不敢隱諱據實呈首等語。
並據提調官臺灣府守稟稱,帶同李英成,亦赴該府衙自首前情等由
  職道伏念累世寒儒一旦膺斯重任惟有殫竭精力,以冀無負初心
海外浮動地方舉錯公,則輿情自順。
考試大典必須除弊務盡,以清本原,而端風化
官親而聽囑妄為,尤應按例加重治罪
職道例應迴避,除飭史署守提同舉人崇慶秉公研鞫定讞通詳一面督飭嘉義縣嚴拏職員劉思中到案徹底究辦外,合將訪聞查辦緣由,肅先具稟
   上兩院書(二)
  臺地考試積弊已久,驟難轉移;惟以賄行求之風,斷不可稍存萌。
奸徒指官撞騙,與污衊名節何異
況職道有姻戚在內必須據實查辦,非以公直見好,實為自顧考成保全聲名起見
風聞劉思中於上年歲考時,即起意招搖,查無實跡。
此時稍從寬減,職道亦無以自明也。
再,劉思中家巨富狡詐異常人心叵測人言可畏
職道愚昧之見,擬單銜具奏,並自請處分;又恐涉於冒昧,抑咨明福省學院入奏,統祈賜示
臨穎不勝惶悚之至。
   請籌議積儲
  自古有餘而後可以吏治即無餘而非甚不足尚可責備也。
民有恆產而後可以風俗即無產而得以謀生尚可措理也。
惟日不足,而萬無足之時;其臺灣之官乎?
不能謀生,而萬無生之理;其臺灣之民乎?
不足也,皆自至足來也。
謀生之難也,皆自謀生之易致之也。
府有叛租、有鹽課,廳有口費,縣有正供、有雜稅,皆有羨餘也、皆有津貼也。
有餘、庫有餘帑、民有餘錢、商有餘貨;昔之官於此者,皆公私綽綽
加以存項充牣,屢辦軍需無慮支絀
至今無不以為臺地之勝於內地信而有徵
履其地而後,知十年前之不如二十年前也、五年前之不如十年前也,一二年內之不如五六年前也。
其故安在?
兩言蔽之曰:銀日少穀日多。
  銀何以日少
洋愈甚也。
何以日多?
洋米愈賤也。
郡縣猶或可以補救臺地海中,既無去路,又無來路。
郡縣不過穀賤傷農與其穀貴而有損於貧民不如穀賤而有損於富民
民則無業者十之七,皆仰食富民
富民貧,貧民益貧,而官亦因之而貧。
府中叛產,每年額徵洋八萬餘元,皆與穀完納
今易穀十石,纔五、六元,而額完且多在十元以上民間正供,少亦在二十元以內
設法墊納,以昔日有餘,補
今日不足,亦未為苦也。
乃逾一年而賤,逾二、三年而更賤,向來承辦殷戶,今皆紛紛稟退,懇求查抄,以延餘喘。
此難之在民者,於昔日至足而今日至不足也。
府庫積欠歷年統計,叛租墊二十餘萬、鹽課欠十餘萬、營中官租欠六萬零,司中按年照額劃扣、庫中按年挪款墊支此外生息之款及應由廳縣歸補而未解者,尚有二十餘萬。
正供與叛租情形相同辦公日形竭蹙是以司庫已扣而府庫未收者,愈積愈多。
無怪任內交代存庫數十萬,至今日而一空,此難之在官者。
昔日至足而今日至不足也。
叛租既不能足,尚有鹽項,此向來府中出息也。
鹽戶不能支持
問其故,則以私鹽之日多也。
私鹽所以日多,則以穀價日賤,富民不能貧民貧民無可傭趁無可挑負,而私販餬口也。
禁之過嚴、緝之過猛,將趨而為盜矣。
往年商船流通地方繁富,鮮有飢寒者,故窮民無不臺地退步
則不然,弱者為道殣,強者犯法苟免餓死。
無恒業,而寄居求食,易於自贍
今無生路,而惰游已慣不耐苦勞
謀生之難,皆自謀生之易致之也。
生財之道不外開其源、節其流。
臺地無源可開,但通其流,而源自裕。
米穀流通日積日多。
豐年乎?
歉更甚矣;抑待歉年乎?
如故也。
蓋由內地食洋米而不食臺米也。
不食臺米,則臺米無去處,而無內渡之米船
無內渡之米船即無外來貨船
往年春夏外來洋元數十萬。
今則來者寥寥,已數月無廈口商船矣。
各廳縣雖有海口,幾成虛設
無來亦無去,猶可也。
煙土之禁不弛而弛,即以
每人每日約計之,須銀二錢
臺地貴賤、貧富、良莠、男女約略吸煙不下數十萬人,以五十萬計之,每日即耗銀十萬兩矣。
此有云之日、無來之日,業數十餘年矣,安得而不窮且盜乎?
穀多而銀不缺,銀少而穀易銷,尚可苟延
二者夾攻,其何以堪?
且穀已賤,萬無可貴之日;銀已貴,萬無再賤之時。
則以洋夷之殖本愈厚,而牟利愈巧也。
臺商以貨糖為主,今夷亦販糖矣。
臺商困,則臺民敝。
臺民敝,則臺吏窮。
夫事有便於官而不便於民,或便於民而不便於官,而今官民淪胥以敗,奚暇講吏治哉?
奚暇正風俗哉?
  現存備儲道庫十萬兩,府庫截至夏季止聞僅存三萬餘兩;餉尚敷,冬季已須別為籌墊
然非有叛租、鹽課等項之羨餘無可墊也。
各處內地劃餉而由府轉劃者,兵丁不能嗷嗷以待,又須別為設措
然亦非叛租、鹽課等項之羨餘無可措也。
兩項仝任未徵完及外欠者,將五十餘萬;近年徵而未完、欠而未繳者,又將十餘萬。
承辦求退、求查抄不暇,比追豈能如數
則欲墊而無可墊、欲措而無可措,所恃者道庫之十萬兩,例不准無事擅動。
府中無可籌應,海外兵餉攸關,不得不移借應之。
來年大餉到臺,提還後所存無幾
今年冬不敷來年不敷後年春夏餉亦不敷矣。
地方殷富之時,尚且干戈屢起,窮蹙至此,尤可寒心
萬一偶有蠢動,道庫所存無多也,府庫懸磬也、紳商大半破落戶也,智如諸葛、勇如武穆,亦束手無可如何
是非早為
綢繆大為更張,將有坐視一潰不可復振者。
  議者或請減兵額以節餉。
曰:止見兵擾民,未見兵去殺賊。
減之似非防患之道,而實所以去患。
兵不擾民,民必不亂。
宋范鎮所謂:憂不在四夷,而在冗兵窮民也。
一說也。
或請:籌公費以養吏。
曰於正供劃出,如昔年耗羨歸官,俾得辦公有資。
當此國用短絀,尚為官吏計養贍,亦愚且誣矣。
臺地縣官,無漕餘也、無陋規也、地方紳商無通借貸也,止有正供之羨。
正供之難徵如此加以兵穀半折等項,按年全數劃扣,而徵收不能清款,並有僅完至七分以上者,賠貼從何而來
全臺攤款已十九萬有奇,又從何彌補
即如幕丁之資費僚友應酬眷口食用,究出於何項乎?
賢者虧挪耳,不肖者即不至簠簋不飭,惟望辦軍需耳;是惟恐不亂也。
窮生貪、貪生酷,酷以濟貪,終亦未有不亂者。
惟正之供民間已有敲骨吸髓之苦。
從前臺地郭光侯、洪協之案,尚在殷實之時;今則禍變更易人心散而盜賊起,所耗於國家不可數計
何如先為籌其餼廩,似費而所省實多。
元崔彧曰:百官月俸不能養贍之資,難責以廉勤之操,宜議增俸鈔,民必受惠
有以抵罪又復何辭?
此又一說也。
請減糧賦以安民
額賦不能求減,每十石一車減價收洋十元上下
軍餉不敷者,由內地另為籌撥,則民氣大舒。
民氣舒,而官無掣肘,始可責其盡心治民
為此說者,亦知其必不可強為之詞也。
然其說似迂而實為切要之計。
明吳甘來曰:所慮兵聞
賊而逃、民見賊而喜,恐非無餉之患而無民之患,宜急輕賦稅、收人心。
其似損而所益實大。
此又一說也。
  總之臺地之難,難於孤懸海外,非內地輔車相依可比
諺云: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豈真氣使然耶?
其地所生養人者,止有此數。
財用有去無來游民有來無去,欲不擾攘不能
咫尺之地,四面皆水,蒿莠叢生,其勢不能相容,非斬刈之、則焚燒之,理勢固然也。
為今之計,先其急者,司庫有應發還府庫之項,籌撥若干以為備儲,或以後扣劃,少為變通,使常變皆有所恃而無恐;即一切支墊亦易於轉運不至坐受其困,仍取積欠之有著者設法追補兼採眾論可行次第圖維
  臺人有云:萬不能洋煙不得已本地聽其種煙,而銀兩不至外出也。
不能絕洋米,不得已內地附近各省均辦採買、而米穀或可以流通也。
皆言之易,而行之難也。
朱子所謂大勢人身,重病內自腹心、外達四支,無一毛一髮不受病者
臺地先設法備儲府庫,殆如奄奄待斃者進之以參苓,姑延一息耳。
近日么麼海賊洋面劫掠不久即去;而僱備商艘,籌給舟師口糧,已覺摒擋之難。
設有大憝,如曩日朱、蔡者,其若之何
嗚乎
敗壞至此,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大約元氣之大傷,由於歷年疊次豎旗分類,而又繼以夷氛之擾。
一切逋欠積重難返也,亦以近年官斯土者衰病久也前官去者去、亡者亡,後人欲求近功速效不能悠悠忽忽文恬武嬉
苟安目前得過且過,而病根日深,不發則已、發則不可問。
知而不言,其咎益重。
嘗讀雍正年間陝西總戎疏云:地方事宜有可設法措置者,以錢糧為重,而斷不肯耗費無用之地;若地方營伍事宜,有必用錢糧始得安謐者,當以地方為重,而斷不敢節省之名。
是以不揣狂吠激切上陳無任干冒惶悚之至。
   籌備目前酌劑各條節略
公元1845年
  一、為府庫稍輕籌墊也。
府中經征叛產,多在嘉、彰兩屬
道光二十五年風災案內,呈報水沖沙壓不可勝計勘驗清丈分別是否之堪以墾復一時未及詳辦。
佃戶拖欠有因,而司庫則已全劃。
營餉即須全支,佃首不能墊納。
府中不得不籌款以應,以致日形支絀
可否將加餉六萬四千兩,除叛租征收五萬四千兩儘數支除,并鹽項下撥給一萬兩而外再行扣撥一萬餘兩,減鹽課應劃之額,以補叛產短征之數?
臺地鹽販欠課,與內地鹽商倒懸篷額無二
現在難於瀆求者,以租產先其所亟,而亦知更張之未易也。
  一、為廳員稍輕賠累也。
廳員承辦配運,商船日見其少,每屆奏銷,即須由官僱運。
鹿口向運本色,船之加貼、盤量折耗、友丁押運之脩伙,皆在其次
風濤之險,一船失事,則數千元去矣。
盤穀之費,一船上倉,又數百元去矣。
臺、淡二口,向俱齎
價赴買。
收穀者穀非恒產不肯盤收,於是私自議折,每十石自十八、九元至二十二元為止,縣交一三,餘俱廳貼。
淡口並有收本色而交折價者,其賠貼尤重。
可否將僱運之事,議一定章,或交穀而酌加倉費、或折價按照時值
非為內地收穀廳縣裁減規費,實由船少短配,迫於無可如何
盡歸海外口員賠貼,似未足以示平允也。
  一、為各縣屬庫稍輕籌墊也。
縣征正供,皆以為石折收銀二元二角,並不為少。
而供穀最多之臺灣縣已僅收二元、淡則本收一元八角,經胥工伙飯食等項均出其中,即隨征之耗羨、各項之案費,亦出其中
其買米給兵、買穀配運,穀價既賤,非無羨餘,而應買米穀十分之三,所餘無幾
僱運則須一三交價,眷穀、半折則須一四劃餉,而所收正供中之營租、學租、叛產等項,則每石僅折納一元,又勳業官租書院寺廟等租,均折納元一二角不等
是名為有餘,而實則不足
所劃、所運、所給,俱應年清年款,方能抵兌
當此民力凋敝之時,彰化至多七分,淡、、臺、嘉至多收八分,惟鳳山可收至九分
而各項支應,稍不容短。
是以地方一切公事,有不暇兼顧者。
可否將眷穀、半折兩項,量為減價,援內地定例價每石七錢八分之數,照額劃扣?
蓋兵祗領穀,近年米價大賤,按二穀一米,每石已得銀一兩五錢六分;銀價大貴,每石已得錢三千一百餘文
在內地足敷買給,似無用每石二兩折錢四千二百餘文之多也。
  以上姑為目前補救之計。
府廳辦公稍裕,如得盡心地方公事即如防冬、緝
匪、稽查海口一切有餘資,乃能應手
催科聽斷中,不失撫字之道。
庶幾海外蒼生陰受其福,或可望其日久相安不至生事
若徒恃兵刑,是遏其流而非清其原。
有事以後必至糜帑殃民幸而安定隱患終在。
可慮者,即使地方無事,萬一兵丁餉項支給不及,尤難約束
昔人所謂兵數不抽軍費不減食既不足,眾何以安?
不安之中,何事不有也。
如期支放近日雖稍形斂戢,而間有串通匪徒攘奪之事;餉項再不隨時應付尚可問耶?
至道精兵經費船工賠墊及各前任捐攤,每年須五、六千兩。
此職道己事,不敢嘵瀆。
惟各屬情形,為全臺休戚所關,既有所見不得不據實直陳
保全地方起見非為見好屬員、輕議紛更喜事多言上煩廑慮也。
此心無他,諒蒙涵鑒。
   請變通船政書(一)
  昔劉晏曰:成大計者,不惜小費
置船執事者,當先使之私用無窘,則官物堅完矣。
古今通論也。
曩者臺地船工道府有餘項,價寬則易完;舟師有口糧,物用則不腐。
是以一船得一船之實用也。
  查船廠所需料物,有購自內地者;若、若鐵、若油、若棕之類,皆由廈口商船配帶交廠,例不許民間私售。
廠用有餘,則發商匠領賣,而交價浮於原值。
舊船椗柁等
料,亦有廠戶承領繳價以津貼工料例價之不敷
如有延欠,同存料並於交案作抵
此官私之皆有利益也。
日久而利之所在,弊即生焉。
移交冊內,孔、劉、鄧、平四任流抵一萬餘兩,、劉、沈等任流抵三萬六千餘兩,姚、熊兩任列抵廠料及匠欠九千餘兩,熊任又抵存廈各料四千餘兩。
其匠欠作抵是以現存之項為辦公之餘囊,而以待追之項為懸抵之空賬也。
  又,各屬有料差、有匠首承辦料物,由各船運廠,向來於差中點派;有應交公費,亦為廠中工津貼
如恐其厲民裁革之,則採伐料物無所責成,或土棍影射滋擾為害更甚。
然官有餘資,民少困窮,亦利弊參半,而久則有弊無利矣。
  今者,道府存款有減無增,舟師出巡有名無實,應修應造之船例應由營駕廠,因港道不能疏通,修船者得以卸責
弁兵樂於折價虛報領收,便可搪塞;或購買以補其額,即補額亦為兵丁販運耳。
已修、已造之船,例應由營領駕,因港口不能安泊,駕船者得以藉口,而工匠樂於草率
岸高擱,何須堅固;或粉飾以備驗收,即驗收亦為兵丁需費耳。
由是,而料物之餘存者益多,則以發匠領賣為利
由是,而舖匠之積欠者益多,則以移交折抵為便。
領售多而完繳愈少,所追者半窮丐之子孫;流抵多而存款愈少,所追者皆寄存之要款。
完繳愈少而比追無著,不能不問及保人
保人不能不累及舖民。
舖民視為畏途,而接充者無人矣。
是欲發料物以為津貼不可得也
款愈少,而工需急促不能不取及料差。
迫料差,不能不累及匠首。
匠首皆苦無嬴餘,而願充者無人矣。
是欲藉料差以為津貼,又不可得也
是誠不如不開港、不駕廠之為便也。
  今一旦力矯其弊而正告之曰:有船必造,有船必修;則應之曰:造必如何而後可用,修必如何而後可用
如其式而造之、修之,則又曰仍不可用也。
即用之矣,而終置之無用之地。
曰:非不用也,造不如式也、修不如式也。
是誠不如不修船而給以修之之費、不造船而給以造之之費之為便也。
然而不應也。
曰:料物不能私取也、工匠不能聽其使令也。
則仍歸廠修造,而令水師營監視之,其奉委不過千把等官,或曰:此舊料不可用也,作價與我可也;或曰:此新料不必用也,作價與我可也。
不得已而與將官親督之,則工皆實用矣。
然而已造之船,桅柁皆完,駕未久而棄置者有之;已修之船,帆索悉備,領未久而折賣者有之。
不准棄置不許其折賣,而無兵丁以守之、無炮械以實之;有兵丁矣、有炮械矣,無官弁以統之、無口糧養之
欲其不變價而不能也,欲其不販貨而不能也,私用窘,則官物焉能全也,將官即知之而無如何也。
數年而屆小修如是、數年而屆大修如是,又數年而屆折造亦復如是
其間偶遇風暴,則曰:不堪修葺
甚且以為片板無存,修無可修而造難遽造,久之文冊中有船、海洋中無船矣。
公元1801年
  嗟乎
洋面兵船,則洋面盜船洋面盜船,則洋面商船
商船絕,而臺民危矣
盜船漸以臺洋為逋逃藪因循再久,患不遠也,勢不能不亟起而改圖之。
全臺原設及裁改,應共存戰船九十六隻。
內臺中營十九隻:內省四隻本年新折造二隻本年來年已屆大修四隻小修三隻、應造補三隻、又應歸府廠造補三隻;臺協左營十四隻:內省造六隻、新折造一隻、應造補一隻、屆大修一隻小修二隻、又應歸府廠造補二隻小修一隻;臺協左營十四隻:省造四隻、應造補二隻,屆大修四隻小修二隻、應歸府廠造補二隻小修二隻;澎協左營十七隻:省造六隻、應造補二隻、屆大修五隻、撥府折造二隻大修二隻;澎協右營十六隻:內省一隻、屆大修十三隻、撥府造補一隻小修一隻艋舺營十四隻:內省四隻、應造補六隻、屆小修一隻大修一隻、撥府大修一隻、折造一隻
除省造二十五隻、新造三隻外,未修、未補者尚有六十八隻。
同安梭船新造銷銀一千零五十兩零,內支臺耗二百兩零,實領司庫八百四十七兩零,折造實銷銀六百二十八兩零,支臺耗一百四十二兩零,實領司庫四百八十六兩零大修銷銀四百七十三兩零,支臺耗九十二兩零,實領司庫三百八十兩零小修銷銀三百三十七兩零,支臺耗六十三兩零,實領司庫二百七十四兩;中、小同安以次遞減
大號白府新造銷銀二千一百十二兩零,折造銀一千一百五十八兩零大修八百七十二兩,小修六百二十一兩零小號白府又以次遞減
例銷之價實苦不敷如前
所謂料價等項無可津貼,則賠墊益多。
或曰:請將道府兩廠應折造造補之二十三隻,歸道趕緊辦理
其餘屆限大小修之各船,竟請歸臺灣督飭水師將備各歸各營領價承修,勒限報驗
料物仍由道廠支給照例價於領項內扣收。
臺協各營即在道興辦,由營員經理澎湖艋舺各營,由該營將官督修,責成該廳據實查報,或由鎮委員驗收
既免駕廠之遲逾,又無領駕之周折
如屆折造,則以舊船折料運廠,或應造補,即由廠興工,舊料無用再運。
則事以簡而易集,工以分而易完矣。
或曰:屆限大小修之船,大半不堪修葺
修造以後,多擱於海埔,風日暴烈兩水侵淋,責營承修,亦仍有名無實不如一概全行道府折造,以大修兩船小修三船之費,各按大小號折料添補改為新造一船庶幾工歸實在
於原設額數不符另行籌議造補。
其實原額實備一半,即已得用;餘即補足,亦無兵無械,徒虛設耳。
或曰:折造造補之船,請全歸省廠興辦,例價不敷,由道府將折料變價,再另行籌捐劃解省局。
配渡到臺後,大小修仍歸營承辦
料物多需於內地盜船不絕,商船日稀,料物不能源源配渡,不如就省製造之便。
所需臺地者,唯樟木耳,回班哨船可帶運也。
如此,則所謂發料、僉差諸弊之有累於地方者,不過小修之用;舊例不能革除而亦稍為輕減矣。
如循舊由臺廠修辦所有廈口料物亦須商哨並運,方無誤工需也。
於斯三者而變通行,之全臺幸甚
  明戚繼光言:軍工任武臣,不當文臣
航海漁人造舟梓人,彼何與利害
,而勞苦經營之、加倍賠補之?
不過苟且塞責而已
國朝中丞云:工料本貴,給價不敷,雖造成器具總屬無用之物。
所謂惜小誤大,其害不可勝言
由此觀之,臺地船工責成舟師大員之賢者,而厚給其值,其為上策乎?
不然積習相沿,徒糜帑項,而海洋之防,僅有虛名商民受害,其小焉者也。
此可為長太息也。
   覆玉坡軍書
  竊思臺地得呂共事不但知人之明,而深幸同舟協濟,受益良多。
此間治兵得人地方一切皆易就理
抵任至今文武一家兵民漸見安輯彼此無間言。
傳聞之詞,上煩憲廑實切悚惶
再四思之,其所以有此說者,蓋亦有由。
  向來文武之和,和於外而不和於中。
兵丁肆無忌憚文員不敢過問,恐傷營員和氣
其意以為縱容生事該管將弁終不能自全,只可聽之。
此文之於武似和而非和也
地方緊要之事及民生休戚所關,武員漠不關心,以避干預之嫌。
其意以為地方廢弛與武營無干,只可聽之。
此武之於文似和而非和也
積習已久,人之所謂同寅協和者,如是而已
現在兵丁過犯不准地方官稍為庇護
此正呂鎮所深願,而人以為此又與武不和也
地方公事,呂鎮有所見聞,絕不稍分畛域知會查辦
正幹深願,而人以為此武與文不和也
即以一、二事言之。
如上年獲有行搶刃傷事主兵丁立意即行請令殺一
儆百。
嗣各將弁籲求自行處死先後皆與呂鎮密商而外人則以為意見不合
又每擬一摺,彼此往返札商,各抒所見,總求一是。
或應保列人員,向來鎮署所定,道無不從;道署所定,鎮無不允。
故覺其和之至也。
武弁求於道者文員求於鎮者,必核其平日居官,考其勞績
於是,有此准而彼不准之議,而不知皆一心也。
從前鎮道累月不見一面現在朔望謁廟外,每月會往來三、四次,官民所共見。
遇有要件往返密商,或於公所談論公事,各有可否;此不和,正所以為和。
即遇有稟達之件,必將原函送閱或面述緣由,從無隱諱。
日前有請變通船政等件,亦呂鎮商同實在情形上聞勿用稟牘
嗣因措詞尚多未協,因而中止
而致藩司之函,先已寄至鹿港史丞行館,附便先發
後與呂鎮商明,函致鹿道轉達
知事難行無非下情上陳,預為綢繆之計。
彼時鹿港傳言,即有鎮道各執意見之說。
因此訛傳,亦未可知也。
  總之,同受恩施,至優極渥。
凡事但求無過,唯冀地方日久相安,庶稍副鴻慈於萬一,必不至營私誤公,諒蒙垂鑒
海洋遠隔,傳聽易,不得不縷晰稟陳,上紓遠念
公元1800年
  再,幹自到任後,除排期見官之日,每日辰刻二堂核辦公事,遇有招解人犯,隨到隨提。
或應提訊之件,從無停擱一日;或積案上控,但得一、二人可以設法審結,即為判斷
從前憲轅控案,今夏間亦了結多起。
奈積疲過久,日日催提,不過得十之一、
二耳。
一切應辦公事早作夜思不離案牘僚屬所共見、共聞。
偶爾無事可辦,提案不到除卻靜坐觀書,別無嗜好
但催提不能應手,皆未能實力整頓之咎,撫衷循省,時切悚惶
一經有事可辦,分別緩急次第清理不敢稍有壓擱。
偶遇閒暇,繙閱書籍,亦係講論吏治海防諸書,並非別弄文墨。
至於課試生童一月有兩日親駐書院,與教官同飯。
廳縣各員頗有不必如此之論,不知其中實隱衷
宋富弼云:兇險之徒,讀書應舉仕進無路,心常怏怏
此輩常在民間,密相結煽,縱無成謀,實能始禍。
設法羈縻之。
臺郡健訟好鬥,及易滋事端,往往粗知文義刁劣之徒,暗中主謀
無實可按,藉此牢籠
近年以來,似覺鴞音稍變。
課卷係署中姪輩校閱,將餘出脩脯贍補貧生
其選刻文字,亦署友代校。
郡兵丁多以刻字為業者,資其生計究竟違禁之事,以餬口者少去數人耳。
人情不好逸而惡勞,謬蒙知遇,膺此重任臨深履薄夙夜未遑
豈肯鑽故紙咬文嚼字博取虛名,致荒政務!
同僚中有辦公而外應節勞勿親書籍,妄耗心血;與省中傳聞之詞,大概相同
自當聞過即改,不敢有過必文。
實在下情,亦不敢據實直陳
唯有矢慎、矢勤,盡其心力之所能到,專一應辦公事,而無所旁騖,以仰副始終生全委曲裁成至意
  再,職兼學政錄取試卷,例應解部,必須親加磨勘,而貢卷尤應修飭完善
近日不能文墨之故也。
合並附陳
   諭兵丁
  你們多是好百姓,當了兵丁,更是替國家出力的,與尋常百姓不同要自愛、自重
將弁父母官你們也可做到將帥提鎮地位
總要得天、對得皇上、對得各官長
此時太平世界不要衝鋒打仗安居度日就是皇上的恩。
雖不出兵各人練習武藝預備出力就是盡忠報國
  你們百姓防緝盜賊彈壓地方,為百姓盡力就是皇上盡力
你們不為百姓防害,倒去作害百姓開口便說我是精兵其奈我何!
百姓你們,為你們皇上家的兵。
你既不能當兵道理,是你們不怕皇上了。
百姓那裏還怕你們
百姓大家你們為仇,你們未必安然當兵
  我奉命遠涉重洋做官你們也是衝風冒險當兵,論分位尊卑其實同甘共苦為國出力一樣的。
你們有父母,下有妻子,喫了錢糧
錢糧皇上的,還是百姓的,豈可保護百姓
得了功名封誥廕襲何等光榮
舍身報國恩賜優卹萬古留名。
無論順逆總是有好處的。
若是一時負氣,把性命送掉了,豈不可惜!
臨陣殺賊不出力不大一心不是好漢
賭氣打架,讓人一步,再沒人笑話你。
只因浮浪嫖賭、吸、酗酒相習成風,鬧得百姓恨你、官長惱你,或遭罪刑、或被責革,流
匪類,死在海外,豈不自害一身,又害了父母妻子
你想!
父母妻子在家何等掛念
豈可不節用度,滿班回去,好團圓過度
  你們多是年輕少壯的人,離家日久,自不能常常悶坐,偶而游戲,亦不責你們
不要出事;犯了刑法我們要饒你們皇上不饒
我們執法你們還是你們學好
一個人,多少人都變好了,豈不是愛你們麼?
料想你們不肯造反
不服本官便是不服王法辛苦過海,來做犯法的人,卻是為何
你們胡行亂為天地神鬼保佑你,斷不至困苦終身
即或同夥偶聚在一處無論何地人、何營的兵,都是一家同安樂、同患難
朋友五倫之一,你們沒有兄弟一處,這就與同親兄弟一般豈可逞兇鬧事
民間械鬥死了,還有圖錢的,你們想圖什麼
大家隨從附和連好人都盜賊了。
堂堂官兵將帥根苗豈可學作匪類伎倆
向設精兵地方官大眾出錢貼補你們你們倒令地方官為難、擔處分天理何在
良心何在
我今初到,不肯不教而誅
以後大家聽我的話,我幫你們補官立功你們幫我保衛地方,如家人父子一般
將來大家平安內渡,豈不甚好?
不聽我話,我也不能在此做官,只可具摺自奏,請皇上將治罪,看你們如何下場
思之!
慎之
此諭。
   諭艇匪
  諭爾等良民百姓豈肯甘心犯法出入風濤之中,樂於死、不樂於生。
實因一時無知游手好閑無可營生,或為飢寒所迫、或為官吏所逼、或為豪強所欺,既入其中,欲息而不能
加以各處官兵追擊與其坐以待死,不如姑且逃生,而人眾糧少,不能聽其餓死,遇有船隻不得不前往牽劫。
爾等得船待贖,並非放火殺人可見不是樂於為盜,亦處於無可如何
然陸有陸營、水有水師豈能坐視不管
內地兵船一帆可到,即能逃避不久亦起颱風無處收泊。
爾等有死無生不如早為求生免死之計。
本司前任汀漳龍道漳泉人犯自新者,救得不少。
爾等自有所聞
  今水師營伍同商民并力攻勦一面竇提臺督率金門廈門兵船前來夾攻爾等在目前。
本司道念爾等莫非朝廷赤子焚溺可憐,特先開導一番
爾等自有頭人眾夥中自有識字者,可細細講說再三審思
如聽本司道之言,爾等年壯力強由頭帶領投誠本司代為轉請督憲大人奏明准其自首,或編入營伍當兵、或歸入壯丁充役。
果有才力出眾者,拔充營弁
從前四川羅提臺打仗立功做到一品大官,先亦誤從匪人,後投效軍營出身
近年陳提臺盡忠報國萬古揚名何嘗不從海洋中出來?
  爾等聽我言,即具一稟交來人帶回,定期十日後某日在某處港口頭人止來一、二人本司道委大員親到海口面諭,不帶一兵,亦不令丁役一人近前可見並非哄誘
爾等信我言,先將牽來船隻一概放行貨物有存者給還原主,免其治罪
爾等船隻同炮械
等物,可以充公,另賞銀錢與爾等食用儘彀了。
如日後再有盜匪前來爾等大家幫同出力將功折罪後來可以養身可以保家可以成名
如不願在臺者,任憑歸回內地
本司道即飛致竇提臺無用帶兵前來,並另用文書知會爾等皆已投首,免其追拏豈不甚好?
始終執迷不悟,仍肆猖獗,即調兵前來勦滅,必盡殺乃止。
毋貽後悔,此諭。
   諭書院生童
  書院之設,非徒課文詞也,所以造人才、敦士品也。
諸生文藝稍優者,大半赴省闈試,而本司道仍按課親蒞,又加小課以訓習之,無非爾等耑精學問以收放心不至干預外事,閒居為不善耳。
安分讀書者,其容貌舉止可見
每屆課期,留神察看,有面色浮躁神氣粗戾者,即知其非閉戶潛修之士。
  夫子為非他人漠然置之,其父兄則必深惡而痛懲之。
何也?
愛之切,故憤之深也。
其有溺愛於先,卒至不能制者,則有望地方有司學官矣。
子弟在外多事者,紳富之家居多,并其父兄不得而知之,官師或以情面所關,又豈肯董戒之?
久之積慣自然,毫無忌憚,釀成大患悔之無及
如到本司衙門,但知執法無可挽回
此爾父兄之教不先也,地方官化導無方也,要皆本司一人之咎也。
爾等百姓
子弟,則成敗聽之;視爾等自己之子弟,則不能不愛之切而憤之深也。
寬之,正所以害之,是與溺愛父兄等。
披枷帶鎖人人指視曰:此某某之子弟也。
父兄能無赧然
受刑坐牢人人指視曰:此考試時所取錄之生徒也。
本司能無惄然
思之!
慎之
   諭郊行商賈
  爾等遠涉重洋貿易營生為身謀養贍、為子孫長久持籌握算,自無不精會計者。
昌盛者少,而衰敗者多。
本司道蒞臺一年以來隨時察訪,其故有三。
  一則存心生理謀利為主不覺流於刻薄,而稍有嬴餘,便為習俗所染,踵事奢華也。
夫農之種地也,成熟由天;士之讀書也,功名有天。
商賈成家立業獨無天乎?
血汗齒積,原不能不放利而行,然或以劣貨欺朦遠客、或以重利滾折窮人甚至奇技淫巧違禁害人之物販售漁利損人利己天理何存?
貿易生意生意者,愛人之仁也。
愛人生意存,損人生意滅,此理易曉。
臺郡人情浮靡,華衣美食一切糜費無益之事,無不侈麗為尚,各爭體面
而周貧濟困所以盡睦任卹道者,又或一慳吝,不庇本根
但貽子孫有數金錢,而不貽子孫無窮陰德
不知小吃正是大便宜,被人欺者天必祐之
自恃巧詐得計刻薄成家,理無久享,蘊利生災。
其所易於衰敗者一也。
  一則知人不明用人不當,而又不能約束子弟也。
合夥之人,但取浮滑為能,不以誠實為貴。
或以結納刁劣生監、積吏胥得計,其意不過恃為護符
如果守分奉法交易公平,何畏!
何懼!
若輩相親有損無益
有餘資,無不望子讀書者。
子弟聰明,愈易敗壞,轉不如讀書者,尚近純樸
其故由於家道既殷,匪人乘其在外就傅,設計相誘。
臺地澆風惡俗少年漸染尤易。
父兄遠涉他方、或暫歸內地、或終日專心料理店務,以為子弟自有書齋功課、自有師傅督責其實私行游蕩甚至債累滿身,而父兄尚在夢中
銖累寸積辛苦數十年,不足償其快樂一時費用
久而品行卑污性情浮薄甚至剝喪短命,殊可嘆也。
正本之道,仍在家長
店主果爾克勤克儉,如娼賭禁等事絲毫不染,心清志正,自能料理周妥諸事穩實
店中之夥友守分小心,共守法度,家中之子攻書明理,皆知艱難則不教而自善
否則外有奸夥坑騙,內有子姪消耗,此其所易於衰敗者二也。
  一則同夥分店或一析產不能深思遠慮也。
臺地內地不同海洋阻隔,家在彼而店在此。
領本而來,寄利而往以及合後分,非無賬據中見可憑;然中證不能常存,數年、數十而後往往復起訟爭
祖父子孫鬮分,極為周密,乃尸骨未寒,訟端已起。
雖百萬之富,一經結訟,骨肉成仇未有不廢時失業,立見敗亡者。
刁徒役,從中唆撥,以真賬為偽賬,又以偽字為真字,故亂黑白,使糾纏不了以為取賄之
地。
地方官以錢債細故賬目煩擾,又不能耐心細審,任意延擱聽候調處適中奸徒之計。
兩造目不識丁任人簸弄累月經年,防坐誣令婦出頭、慮笞辱或以生監代質,自殘骨肉,盡飽他人,負氣不平,俱傷兩敗,墮人計中而不知。
甚至禍生不測人命圖賴無所不至
其所易於衰敗者三也。
  以上立心行事可以自主,而訟累則難逆料
今預為防患,莫如分夥之日、折產之初,止須一張格式呈紙,寫明緣由,將所立字據及結總賬單抄粘;雖至親至切,目前毫無芥蒂,亦各赴該管地方官衙門投呈存案
或恐生支節,即並呈道府亦可。
仍將原呈抄錄收執日後萬一爭訟,則以某年月存案可據,所呈與案卷相符皆真賬也,不符者皆假賬也,奸胥訟棍伎倆俱無所施。
問官一覽而知、一訊而結,不至稽延時日責令商會算,一家有事眾家不安矣。
因提多年產業積案,而望各商引為前車之鑒,故并諭之。
   諭各屬總理鄉約
  查臺地向稱浮動官民一氣,則日久相安
盜息爭、緝奸除暴,全在各鄉總人理公正無私實心任事,作官吏指臂之助,為朝廷忠義之民。
去患於已然,尤當消患未然
所管莊內向來為匪之人,非無畏法改悔者,特不敢遽行出頭
今許其將功折罪
如願作線緝捕,寬其已往之愆,留其自新之路;即赴附近分防衙門代為稟請明示,或徑赴該管地方官本府衙門投首,或徑赴本司衙前候攔輿叩稟。
當差者,考其技藝,留充壯勇;願在鄉者,記其姓名,派守村莊,按名酌給口糧,俾資養贍。
本司道以忠信治民,必不計治罪無用疑畏
此時察訪已明,何難督兵圍捕
特先開一面之網,許以投生,毋得自誤。
總理人等妥為勸導,務令痛改前非及時自首
其有始終怙惡不悛者,即率眾拏解送,定將該總理從優獎勵
  往年械糾搶案內出力之舉人雲、鍾洪誥、武舉林得時、貢生謝晉初、附生夢回監生李化龍、義首林萬能、林萬掌、鍾玉書、李朝陽、蕭清華陳登俊、王飛虎許鳴盛、林相元、張聯陞、葉廷祿、張必超、林煥明、李飛龍、顏清蛟等,經本司道會鎮臺連同文武員弁官紳士民出資捐助兵費者,概行奏獎欽奉諭旨分別授職給銜有差
在事出力傷斃之壯勇金順,亦同受傷身故弁兵奉旨部議卹。
爾等僻居海外,苟能一心急公,便可上達天庭光耀門第
改過自新之徒,助官兵效力即或偶被拒傷,並可仰皇恩,較之兇喪身犯罪正法死者相去何如也?
  無分貴賤貧富,同是父母生育何不生為良民、沒為義民,而甘心死於殺、死於官刑乎?
總理遵照反覆告戒,化邪歸正,仍率同莊眾守望盡力,既保身家、又邀爵賞豈不甚善?
果爾連年安靜不必定有軍功本司道亦必奏加獎勵
伏讀康熙六十
年上臺灣眾民有曰:朕思爾等俱係內地之民,非賊寇可比,或為饑寒所迫,或因不肖官員刻剝,遂致一、二匪類倡誘,情知不能免,乃妄行強抗
改惡歸正,仍皆朕之赤子
朕知此事非爾等本願,必有不得已苦情意謂與其坐以待斃不如苟且偷生
因而肆行擄掠
原其致此之罪,俱在不肖官員
爾等俱係朕歷年贍養良民,毋得執迷不悟,妄自取死。
欽此
爾等至今沐浴朝廷德澤百數十年矣,何至再有甘居化外不可感格之民。
總理敬謹莊誦,令大眾恭聽,實心實力懇切勸導同樂太平本司道有厚望焉。
   爭產控案判
  查臺邑革生某霸產毆搶一案,已延十年之久;歷控各衙門呈詞前後百數十紙枝節橫生糾纏未了
由歷府縣因循延擱,而地方刁徒衙門蠹胥直視官司如兒戲百計架唆,無所不至
若輩遇爭較家產,於孤寡易欺者,更視奇貨,互唆爭搶,藉訟費為分肥之計,其刁惡實堪髮指
海外愚民,死於水火寇賊者半,死於若輩者半。
此等唆訟殺人無形之害,視搶擄劫為尤烈
不嚴加懲究,何以奸慝安善良?
某某一并發縣管押聽候提究
   上劉玉坡制軍書
  署嘉義丁令屢經裁抑漸見斂材就範到任後與署參將和衷整理地方漸見安戢
前接省札調回,非敢擅留,嘉邑實難得其人。
該員雖難保勝任而此等頑疲地方不能不對症用藥,急則治其標,未可中和之劑進也。
隨時訪察設或措置未宜,必不敢回護貽誤
人才難得,但求在百姓身上留心,不廢事而能了事,俾地方苟安而已
臺地積習,但知有官、不知有民,既不顧民,要官何為
斯民不可之官,則恤吏所以恤民也。
   又
  昨據報稱:該犯陳雙喜業已廈門投首,解省審辦。
此皆憲威震肅,不煩兵力俯伏來歸曷勝欣幸
其同幫匪黨未經自首,恐仍分股滋擾
現在已過冬令,移飭舟師將弁趕緊整練兵船籌備炮械,以資攻勦,仍會同呂鎮暨裕守悉心籌議
萬一匪船聯竄入,或為離間之計,以殲其魁;或留自新之路,以散其黨。
用盜攻盜、以民防民,相機妥辦,務期有犯必獲,洋面肅清,以仰副戢暴安良之至意
   上山東撫梅橋同年
  載承手諭,彌切心銘。
有守而公得力有為而公無虧,實難其人。
閩中吏治
不可復振,而海外更別有一天
清查目前急務,恐清查而仍無補國計也。
有虛賬而無實項,臺地尤甚
近年天災則地水溢人禍則械萑苻
不盡蠻,民多窮耳;官不盡劣,官多累耳。
民窮官愈累,官累民愈窮。
無形消耗尾閭漏卮而漏在界內,尚非難治之症。
今則有去無來,不知如何救藥
閩中情尚安帖,觀粵中情形,始知民為邦本也。
臺地夷務內山番民熟者固無足慮,生者亦無能為害,仍在漢民勾引;治番不如治民用兵不如用民也。
雲海迢迢無任悚歉贍依之至。
   請變通船政書(二)
  竊道廠承辦師船,前請將積壓船隻撥分府廠,並責成營員依限駕交,及將開港墊費分年捐補各緣由,由司核議詳;蒙據情具奏,抄摺行知,並粘發清單,飭即謹遵辦等因
公元1804年
  伏查摺單內開:帶辦師船共十三隻,內濟九、波五、定五三船已據交廠,餘照按季帶修章程次第催提遵辦
惟各船逾大小修之限已數年,皆須另造,即現在屆修各船,內有高擱多年、槓椇多已損失或已蛀朽,名為大小修而舊料不堪取用,又無可變價,均與造補無異
所有損少料物移營追繳十不獲一。
現計道光二十八、九年及三十年正月修之船,截至本年三月止,除澎湖營綏一等六船,以遠隔橫洋,擬請由營分修,已另
詳請示外,逾限未經交廠者,尚有十餘隻。
又帶修十三隻,內除造補順二等四船,共大小修未駕廠者六隻。
自經奏定章程當可移交迅速
從前廠港淤塞,遲交並非無因,未經定議以前,似難全行著賠。
且為數太多,終亦有名無實
職道不敢藉此諉卸,實苦於不能支。
伏閱原摺內開:職道額支養廉二千餘兩,實止一千六百兩,而年例捐款精兵經費等項須二千五百餘兩。
船政關重,總應設法趕辦。
積壓之船已分撥府廠,挑港之費又蒙准勻捐,即購運料物一切為難情形,悉邀洞鑒,何敢再有□瀆?
船廠事務繁冗前次清釐,大概尚未深悉地方緊要公事甚多,未能專理廠務。
  茲在任日久而後積習相治,動多掣肘
當交廠時,未便驗收槓椇不全停工止可行修造,一面追繳,亦不過存案而已
及修竣交營,非實堅固不能責該營員領駕也。
卷查從前歷任購料充餘,到臺發匠舖變價交卸之時,以匠欠列抵。
現在接收交代冊內,歷任併計有一萬兩之多。
姚、熊各任料物並抵九千餘兩。
一切核實辦理所有前任列抵物料隨時取用,以免日久朽爛尚可無須停待省料。
料物既歸實用,而向來領料之戶,多半逃亡無著,既無從追舊欠,又未能發變新料以資津貼,祗有將府廳各屬向例所有公費摒擋應用不敷,再以存寄閑款添補
所慮日久無可挪、將來無可抵,營員賠款,或可邀免;而道廠賠貼格於成例無從開報
即如報竣之波四、順十四兩船,皆從新造補,照折造領價外,核計墊用一千九百餘兩。
工竣之平四、
定六、平九三船,內兩船折造、亦係造補,將大修平四例併入,仍屬不敷
平四一船,並係籌款另修,除自行捐賠不計外,向有挪用之款。
是以前請將領款仍扣存司,不必多購餘料,以便歸補。
  竊思舊未便紛更,墊賠究非長策
求其工歸實在、項不虛糜,俾承辦之員賠累稍輕,祗有酌減額數
查臺營師船,較內地加多一倍原額共計九十六隻。
如果依限實在修造,各營祗須一半,即調用有餘
酌減三成之一,定以六十五隻。
臺協中營十九隻,擬減七隻;左營十四隻,擬減四隻右營十六隻,擬減六隻;澎左營十七隻,擬減七隻;右營十六隻,擬減六隻;艋舺十四隻,該營為臺門戶,擬減一隻
共減三十一隻,改定六十五隻。
內除奏明道廠承收之順一、順二、濟四、順七、定五、定二、順十一、濟十一、鞏一、波三、濟十四、波五、濟九十三船,又府廠平修之平三、濟六、濟七、順五、濟十、濟十二、綏三、綏七、綏十一、綏十三、鞏十一、清十五、波六十三隻:共二十六隻;又業經道廠報竣之平四、平九、順三、濟三、定六、順九、波四、順十四八船,並現在修之平六、澄一、澄六、順十三、順十六五船,請領價交澎營代修之綏一、綏十七、鞏十三、鞏十四、鞏十五、鞏十六六船:共十九隻。
尚有未屆限之平五、平七、平十一、順八、濟五、濟八、澄七、順十二、綏四、綏八、綏十二、綏十四、鞏二、鞏三、鞏十三、波一、波二、順十五、濟十六(中有脫漏),共二十隻。
通共
十五隻。
細詢水師營員,僉謂敷用有餘
原額修造實無兵可配、無械可裝,徒為虛設
不用則腐,久久停擱,以待屆限送修,營員同道廠並增賠累等語。
風聞原船尚有一、二漂失無著,辦理過於棘手必至久仍廢棄,勢不能不量為變通酌減此數。
節省經費虛糜不少
定制不便更張,或將臺地減去之三十一隻,分撥內地福、泉、漳三廠,以符舊例
各款料物,除樟料外,皆出自內地,較臺廠採辦為便。
設或海洋有事,各營原可臨時調遣,至減去各船,仍行配緝。
如已朽壞,即由各該營配改小哨,為巡查內洋之用。
所有擬減各營船隻字號詳晰分註,開列清摺,稟祈酌定
  職道謬膺劇任,時以紛更喜事為戒
因循依就,徒托虛名上負恩慈,實為寢食不安
誠如憲臺從前船工奏議所云:賠累難支,難以適用支發例價,亦與虛擲無殊,徒為具文,仍循故步,情同欺罔
是以不揣冒昧遇事徑直率陳,以備葑菲之采。
皆求公事核實起見非為己私
倘蒙允准,再咨司核議轉詳
如以格於成例,窒難行,唯有竭力儘辦,不敢藉詞延誤
伏乞鈞示。
   澎湖官制
  臺屬地方遼闊,各廳縣恃分防佐雜耳目,而遇事藉以指臂之助。
平日於所管各鄉,事無鉅細隨時探報,且與紳士總理印官易於親近往往收息安民之效。
署笨港縣丞候補縣丞張徵庸、署貓霧巡檢興隆司巡檢王衢,頗能出力
附近地方以後,均尚安戢。
此外各屬亦俱有分防之員,可資任使。
  惟澎湖一廳孤懸海中,為全臺門戶,島嶼叢雜,港紛岐。
文職止有通判一員民事雖簡,而分防實為喫緊之區。
郡城又遠隔鯤洋鞭長莫及
該廳命盜案件,向由廳勘驗後歸臺灣縣詳辦。
公出巡查海島,或有緊要公事進郡,設地方出有案件百姓無可控訴之處。
包封往返,風靡常,又不能以時日。
兵民倘或生事未便專責武員彈壓
添設官吏,事涉紛更,祗可酌量裁撥。
飭據該廳楊倅會同臺灣府裕守稟商:各屬分防之缺,皆關緊要,唯鳳山興隆司巡檢縣城附近,向係典史兼理久成虛設可否將此缺裁歸澎湖,名為澎島巡檢
該廳海口媽祖宮地方,可以暫置公署,遇有緊要事件,亦可隨時差委
庶官不至曠誤,而洋防較為周密
商之呂鎮,意見相同
但事關改設官制,如蒙俯准,再由該府廳具詳會鎮,轉請核辦
  再查該廳管轄洋面七、八百里共計三十六島,係有名可指者。
此外島嶼尚多,周圍約三百餘里。
近年生聚日繁人丁約計有十五、六萬,與往昔情形不同
駐紮兵丁尤眾,鈐束稽查不容稍懈。
即如上年戍兵應生姦謀本夫一案若非張倅星速拿辦幾至漏網
平時奸盜之案,亦所常有。
該廳為糧捕通判,如可請加撫民職銜如淡、等缺管理民事,而設巡司管監押人犯,遇有情重之案,徑由廳解府速辦,則兵
民皆有所畏憚,似更周妥
職道以海防關重,而又遠隔郡城,非如臺本屬易以首尾相應不能不鰓鰓過慮也。
   上劉玉坡制軍書
  嘉邑向稱多事之區,疊飭文武各員懲勸兼施漸見安戢
前月有一、二糾之處,經該縣營分投查辦,甫經萌動,即已遏滅
又,近海各莊,聞有分風謠鄉民惶惶移徙
該縣營周巡防,妥為鎮撫當即次第歸莊
訪聞匪徒有截為筒,夜間吹聲為號,以聚眾焚搶謠言恐嚇鄉民,待其搬動乘間攘奪
該縣營不動聲色密約紳耆,將造謠首犯偵獲,當場格斃。
又,殲斃夥匪數人,人心大快
從此遠近帖然
設或辦理失機宜,恐又不免勞師縻餉。
該縣營籌辦妥速,已會鎮優加獎諭,並飭查在事紳民酌量褒賞
  附近內山一帶一、二著名巨匪在逃已久。
中營參將曾元福購眼線單騎前往訪拿
一面設法令其絡續投首前來,已會鎮飭府妥為羈縻;即有黨援,均可聞風解散
向來匪徒非無悔罪自新者,而既已出名凡有游民糾集劫奪,皆假其名為頭目,俾良民聞而生畏,且易以召號餘匪。
事主呈控,亦必首列禍魁,冀地方官從重懲辦
實則本人非盡知情同行,而無從置辯
自謂終無生路甘心作惡欲罷不能逸犯投奔,或
收留自衛,遂致謠諑日生幾於不軌
辦理不善往往逼假成真,釀成巨案。
一面之網,許其來歸,拿犯自贖,亦不至寬而弛法。
  淡水廳營報獲洋盜兩起,共二十餘名;擬斬梟十六犯,皆事主難民指認確切、且有前案犯供同夥有名者。
商同呂鎮會委文武各員,請令前往押赴海口正法
當此秋收伊始,俾沿海奸民知所儆惕
其餘各口土匪隨時查拿處治不令久稽庶幾辟以止辟。
容另妥敘奏稿,敬呈核正
  本年臺洋地面,仰叨庇佑,極為安恬,為近年罕見
知關慈廑,謹附縷陳
   復林少穆軍書
  敬稟者,竊前聞移節滇黔萬里郵程,未獲時伸寸牘。
海外荒僻寡聞安車已返榕城尚稽肅稟;乃於清和上浣,先奉賜函,盥誦迴環,恍親塵誨。
想見優遊巾褐二疏不得專美於前,而中外蒼生未免大失所望也。
承乏嵌垣,焂周兩載連年暘雨應時大局尚稱安帖
巖疆劇任實切冰兢,仰祈訓誨遙頒,庶免愆尤叢集耳。
  再,臺地之難,險不風濤,而在官累;患不在盜賊,而在兵冗;憂不在番夷,而在民困
揆厥所由販運漏卮之貨有去無來逋逃漏網之徒有來無去,曠土少而游民多。
如水中一邱,蒿莠叢生,非焚薙之,將不能容,是以有「三年一反」之諺。
然防之
於前、遏之於初、解之於後,未始不可望其苟安
但皆治其標、截其流,而究無術以培其本也。
不揣冒瀆,伏祈訓示
   上廖儀卿師書
  臺地大局粗安蓋藏充足,各商運販各省災區,而糧價尚未增昂。
此間情形,與內地不同,轉以米穀稍貴為便。
貧民無業者多,半皆隻身東渡,富者得利,則貧者仰食有資,傭趁挑負,皆可餬口
糶販外省一舉兩善
流通目前,又須籌備後日
在隨留心體察而已
  至械鬥之風,何能默化,亦無董勸之方。
竊謂洗心革面不責諸民,而求諸官。
文武僚屬經制整頓以後,漸去積習大約無事
若有事,刻刻防閑一有萌,即芟夷之,不至從前之待其滋蔓而後圖之,即可望相安
有事又須若無事,稍有張皇難保幸災樂禍從而附和之,激成變亂,非海外蚩蚩者盡為梟獍也。
  兩年以來,奏辦匪犯兇盜,彙案具疏,或由地方官酌量外結,未敢姑息養癰
而用賊攻賊,以民防民,宥其脅從之徒,留其自新之路,不拘牽文例,而變通其間,亦因時、因地為之,非敢任意以行。
果爾勢至燎原不容稍存成見自當痛加勦除
要在縣官得人弁兵守法,總可苟安
近年士習,似覺稍有起色
非能棄末返本、借文字以鼓
舞之。
不知者或以為非所急,且近好名,而於地方無益
未知由內地來臺者,民固多莠民,士亦少良士
富鄭公所謂兇險之徒,讀書應舉仕進無路,心常怏怏
此輩常在民間相結煽,縱不成謀,實能始禍,當設法羈縻之。
誘掖佳子弟之中,實隱以牢籠若輩
十室必有忠信得一二善良者,與官長氣脈相聯,每默消禍患無形
各屬漸去貪婪之習,於詞訟曲直易明,即考試舉錯之公,頑愚亦聞而心服
與地習俗相涉,而實隱隱相通
此稍見安定實在情形也。
  再為政不在文告之煩,而言語不通不能不以筆代舌,僚友有取以付梓者。
謹檢數件,恭呈訓正,求教父師之前,非敢輕以示人也。
臨稟依依不盡
   答郭巽帆明府
  數日未接手椷,料其撫字心勞,必已巡歷鄉村不遑休息,良深佩慰
大學開章曰:親民
不親我,須我去親他。
心誠求之,蠻貊可行豚魚可格,事不畏難顧方寸何如耳
訪獲包訟劣衿蚩蚩者迎刃而解
所謂釜底抽薪,拔其毒根,膿血自盡;禽其軍師大隊皆潰也。
捐資總理,自有實效
獵者鷹犬而不飽,則獐鹿何來?
至惡獸互相殘食,既已搖尾馴伏,而欲困之,必且鋌而走險
息事而不滋事可謂切中機宜
在城則慮及鄉間,在鄉又顧及城內
宰官止此一身豈能變化
然存此唯恐有事之心
自然無事
昔人所謂思之、思之,鬼神通之,非真正循良不足以語此。
  上年時事紛雜,而乎有言,果為咎徵
昨接省抄,登極詔書已下,國事民事皆可稍紓憂。
我輩微末小臣何足言此?
亦出於天性不容已耳。
某犯等實非善類若輩如芒硝、巴豆,用之不得法,即至殺人,然亦視地方官轉移
防之不可少,懲之不可稍寬,治之亦不必過急,含沙不能射人鬼域之技自窮矣。
草草泐復不盡
   寄嘉義丁令述安
  聯莊一事,祗在得人,尤宜識人,而莫要於善用人
去貪、去詐,顧用之何如耳;安得各莊皆好人也!
用之之法,唯在中阻隔一言以蔽之曰:在親民而已
捕務之弛,一由於不耐煩,一由於惜費。
實力為之,仍不出『無欲速、無見小利』二語。
所難者非惜費,苦於無費;祗有不惜力以勤查嚴辦
昔人所謂勤以補拙,當云勤以補儉可也。
臨穎不盡
   與蘭廳董鈞伯別駕
  今日論吏治,所謂興利除害,非易言也;但除其害之顯然而已
大約不外聽訟緝捕兩端
而貴境生番為害,則又甚他處
匪徒尤宜刻刻防閑不為考成計;我輩
豈真戀此官者?
為因果計耳。
凡極難為之事,思之!
思之!
鬼神通之!
實心為民,自有善策出來
則明,雖蠻貊可行也。
果能救人不必惜費,冥冥中有之者,終不至累及己身也。
臨穎不盡
   致王子勤書
  臺地暘雨應時花封當亦豐稔
地僻事簡,與蚩蚩者家人父子,別有一種樂處
宦場中初讀必自集,尚是真正題脈。
一任繁劇,則文不對題矣。
然認題果真,即隨時變幻,究不為風氣所汨。
上司同寅全在初出茅廬留意入手既正,必不為落卷
唯心照。
   寄張寄琴明府
  冬至前接到中手緘,在海已為郵傳之極速矣。
欣諗榮膺薦剡,蓄極而亨,將見一月三遷,非今日寵榮之速,實半生盤錯久也
總之,出得州縣一關,如浮海者得見彼岸:雖以後順逆可知目前且離坎窞耳。
三載臺陽,心力俱瘁。
幸叨庇佑連年轄屬觕安,不至往年動輒稱兵少殺多少生靈,少費多少國帑,似尚可無罪冥冥
然久則生玩,才盡而技亦窮。
乃謬膺保薦,又蒙請留所以未奉調取,正合不樂躁
進之心,不但省卻行李之費,稍有餘存,點綴舊欠,遍身瘡癤,偶去一、二,亦覺快然
東省來文,將流攤一款全行參追,如舟至中流漸漸可望近港,忽來暴風,當束手無策之時,又下霹靂,始則巨浪排山,繼則掀天而至,茫茫前路莫展一籌
或曰:早顧私、不顧公事何至有此?
即有此,亦易為之。
今則悔將何及!
然尚有官在身,彼坐以待斃不知凡幾,又當何如
祗有一言曰:聽天而已
苦死不能苛求屬吏、餓死不能賄賣秀才、窮死不能捏報軍需不望人諒,唯望天憐
增華一椽,未置良田一畝六歲小兒攜至海外顧影自憐鬢髮如雪,真所謂自作孽不可活矣。
此次清查以後,果能從此府庫充足豈不大妙
  竊謂虧挪之罪雖同,而究竟官之賢不肖公私之間似須酌量區別
即如流攤一款,或分缺之大小,定以限制核實查辦
留此一線生路非為官,實為民也。
如堤之報險,河湖漲溢民力能為,而求之於官。
官將謂絲毫不能挪用須待題奏而後估辦,否則後日之參賠不能免,不知傷財若干害民若干矣。
盜賊橫行兵役犒賞,亦必一錢不能浪用,久之釀成巨案,或竟成軍需,恐賠項不足以償其萬一。
此外一切公事,皆將廢弛,是率天下之能吏而皆為木吏也。
  錢漕賠墊,而存款盡提、陋規盡裁,廉俸又扣且罰,不知為州縣者大半寒士出身,即貲郎亦因仕而貧,其父母子尚贍養乎?
兄弟宗族親戚鄉鄰尚須周卹乎?
幕丁之
不能不以及應酬人情之必不能少者,天降乎?
地出乎?
卹民卹吏不損國則損民,即今召、杜復生,無米為炊;而某任賠款、某任追款,限如星火,遲即罪之,有官無官,皆無生路,能保其至死不變守定清白箴乎?
天下以為廉吏不可為,而吏治民生不可問。
是有益於國計有形,而有損於國脈無形也。
不知自罪,尚復妄談;不知者以為皆為一己私論,而實則與天下州同寅同聲一哭耳。
匏繫海外,萬不得知己痛談之。
臨穎依依不盡
   戍兵
  向例班兵三年一換,商船配載源源輪遞,即須守候為時有限支領半餉,亦為數無多
自改用兵船,內營換戍之兵一日不來,臺營班滿之兵一日不去,水師哨船以巡洋緊要,每請緩期以至陳陳積壓半餉益增。
或議撥戍之兵,在內即照臺地正餉兌支,臺營班滿候配者,亦給以內營兵糧互相抵給,似亦可行。
但各兵丁內,如有事故造報諸多歧錯,此項半餉,必不能裁減,而縻費年甚一年
  查戍兵一經班滿,雖仍在臺地,即為內營之兵,聚集日眾,登舟無期難保不閒游生事。
半餉不敷餬口,若再墊應不及,更屬可虞
省城遠隔重洋,請領諸多周折前項未補,後起又來。
況正餉未到以前,府無存款,並須設法籌借兼顧
此等支款,尤為
竭。
公元1805年
  竊思舊不可輕更,而審度時勢必須量為變通之處,亦未可拘守坐視緘默不言
可否自此次停換班滿以後改為五年一換,頭年頭起次年二起,三四起按年以次遞換;至第五年,停換一年以便周轉
一年一班,定於春季風平順時到臺。
營兵丁即於夏初內渡,不至待伏開駛,屢報遭風冒險顛沛堪憐。
配渡既勻定期,可無漂溺之患,船械亦免損失並省補之煩;而半餉一項撙節,實不可數計
當此軍興孔棘藉以要需目前,並可裕經費將來,又非徒免府營墊應為難、止為海外一隅地方安全也。
公元1738年
  會商營將備,僉稱戍兵到臺,甫經熟諳旋即更易訓練難以見效
如此展期,於營務並無窒礙,而操防更便。
近年魏源聖武記載新疆南路兵制乾隆年間初議三年一班,後改五年一班上年九月邸抄四川督憲為節經省費,奏請駐防臺(?
)藏官兵援照新疆之例,亦將三年換班改為五年
原奏情形,與臺地合,似可查照詳請具奏,於國計海防兩有裨益
謹再縷陳,以備採擇,伏唯垂鑒
   請加增養廉
  治道不外理財用人兩端,而目前尤以理財為要,亦以理財為難
難於理財,而
難於無財可理。
臺地孤懸海外,為最難治,亦最易治;財用足則易,不足則難。
無財可理,即無可用
臺屬官員,均由內地簡擇而來,雖才具不同,而皆可望有守有為;然私用不匱,則公物自完衣食足而禮義生,官民同此一理
官吏身家而恐不贍,奚暇再講吏治
即以幹一身言之,臺地每年養廉止一千六百兩,而職兼臬司學政讞員薪水幕友脩脯在在需資;加以船工例價不敷,兼捐養精兵各款,全恃各屬舊例致送公費應用
其實陋規也,因不敢踵而加增有無亦悉聽其便,僅僅敷衍辦公
東省清查翻騰交案,賠款兩項共三萬有奇,與州縣一律參追,且以現任道養廉優厚加緊立限
幹自服官三十餘年,因公賠累貧窶如舊人所共知
但願官欠之議,坐待囹圄不肯貪墨之誅,有玷清
既須籌備為地辦公,又欲摒擋自己完項,誓不稍改初心,祗有去官待罪一法
公元1805年
  竊思州縣虧挪肥己,罪無可逭。
急公墊賠,因人受累,盡如東省所議章程,即賢員亦不能不惟利是圖;或甚斂怨於民,地方從此多事,而國用耗費更無算矣。
即如兩年以來,將向來養用壯勇犒賞兵丁之費,分解東省賠款八千餘兩。
今冬即有匪徒豎旗謀逆之事,幸而及早撲滅設或蔓延日久所費帑項,即不可數計,雖追繳官欠若干,曾何補毫末
此其為難者一也。
  臺灣府庫,從前積儲充盈,多至百十餘萬,道庫舊儲十餘萬兩,各廳縣屬亦各充餘
公元1806年
歷年辦理叛逆分類各案,加以夷氛滋擾,而前任道府又諸事揮霍,遂致動用一空
現在道府尚有續發之十餘萬兩,自到任三載以來,並未銷用分釐。
兩次災賑借撥,皆已奏明捐補,此項例不准府庫交涉
然該府每年請領臺澎兵餉,除司中劃扣外,到臺實止八、九萬兩,僅敷數月支放,餘悉劃歸各廳縣就徵正供銀米支放司庫全數扣存。
連年臺地商民日形凋敝年豐穀賤,催科轉難,至多不過徵至七分稻穀每石例完一兩市價則每石止售五、六錢設法比追,終難踴躍
內地商販不至,更無可流通民生艱苦,非盡地方惰徵之咎。
所徵不能及所劃之數,而兵丁日計口授食,不容稍有短欠
各屬以兵糈關重,設法墊支萬無可墊,惟有府庫可借;府庫無可借,惟有道庫可借。
屬吏磬懸無策戍兵鼓噪可虞
萬一另滋事端,內地聲息難通,何從措手
且臺營兵兇悍異常近年稍覺安戢,如糧餉不繼,焉能約束兵丁
枵腹待哺不得何事不可為,勢不能不由道庫存款少為通融至來年船到臺扣還,所餘又無幾矣。
縣官終年弁兵索擾,何暇整飭地方
非好官,催徵不足賠墊無方日坐愁城,而責以緝捕不可惜費、繩以詞訟不可累民,無非托之空言耳。
為難者二也。
  臺地百姓,漳人、泉人十之六、七,人十之二、三。
村莊錯處動輒分類械,習為故常
近年得安輯者,刻刻先事預防一有蠢動飛速掩捕,如蝗蝻不令孳生稂莠不使萌;其得力實在官民一氣,一匪人不能敵百良民懸賞指拿,如囊探物。
總理義民,名為有勇知方實則貪財圖利巨憝無漏網,蓋良民鳴鼓而攻匪徒倒戈相向
近見各官吏貧窘已甚不但兵役未能應手,即士民難齊心。
日前逆案首要各犯,若非先由道庫發銀若干從優犒賞,即恐滋蔓難圖。
此可暫而不可常,必須將各縣劃餉一節熟籌善策,俾得辦公稍有所餘,方可望除暴安良
否則久將不可收拾
海外頑獷之俗,一切不能拘定例,或威以極刑、或恩以厚惠,其間不無通融之術。
久則其技漸窮。
察吏一節,各屬漸稔,知性情面難以破除文檄皆成故事,非十分庸劣重洋遠涉,勢有不能不姑容者。
甚至交代不能依限結報、奏銷不能按年清釐,皆由於無可理之財,遂至無得用之人。
為難者三也。
  臺屬積病已久,惟不諱病始可求藥。
不揣冒昧據實率陳,仰祈訓誨
抑更有請者,全臺責成道員一人,如能將各縣向例公費裁革,而請酌增養廉以資辦公,則於吏治民生大有裨益,似損而所益實多。
此皆非職道所當瀆,而素垂慈,是以言無不盡,伏祈涵鑒。
   飭辦擄禁勒贖案札
  臺地呈控捉勒贖及酷斃滅屍者,幾無虛日,皆由官於詞訟案件不能隨審隨結,兩造屈抑未伸,以致互相仇擄,是其咎亦不盡民俗刁惡也。
控愬到官地方文武
不以此事為緊要,數見不休,視為尋常案件,不知犯罪立決斬遣,官員盜案防開參,一味泄視,實堪詫異
為政仁恕為本,試設身處地自己親丁被人掠禁,生死未卜,情何以堪?
為民父母,當亦寢食不安
告官不見速辦,奸徒惡棍益復肆行無忌,甚有孱弱良民,因官不立時拿辦,恐遭害更甚,隱忍不敢出控者,而捏砌謊詞聳准之案,又不根坐誣,遂至虛不辨皂白不分積案如山一任胥役串詐造孽無窮
果於實犯者執法嚴懲,則誣告者亦漸懼反坐不至以刁控為兒戲
控告擄禁之案,實者不辦,而犯者日眾;虛者不辦,而控者日多,犯者亦日多。
擄人之犯,視劫搶尤為兇惡
各案確有姓名住址,諒不能如別案可以消弭也。
立時拿辦,又不飛速轉報此等冗員留之何用
並即飭各屬轉行通飭以為前車之鑒
一體凜遵認真查辦
切切
   勸息訟
公元1805年
  為勸諭息訟事:照得時屆收穫,漸近隆冬,各宜守家安業
臺地素稱好訟,果係情事關重,不能不求官伸理;若錢債細故,儘可不必遽入公門
揆厥所由原告無法追討,或名為索欠而實為負氣,非致訟不能干休
被告明知欠債別無重罪任意延挨;或力能償還,既經成訟,留為延請訟師主謀書役費用索性抗延。
雖經斷還不肯依限完繳;經年押追,直至人亡家絕而後已。
即或設法討保,案未完結仍復不能安身
原告既被坑害、又受訟累,固已苦中加苦,而被告稍有產業者,徒為訟費花盡,賬仍不清、案仍不了甚或羈留不能回鄉田禾被搶、家物被竊,父母妻子憂鬱疾病不能顧。
倘或生事故,兩造因小失大,而奸徒扛幫加以不肖胥役從中勾串,必不肯令其及早完結以便從中取利。
愚民甘受其累而不覺,實堪痛恨
  本司為爾保守家業起見,除分飭各屬限封以前一切錢債詞訟已經斷結違限不繳者,立提原差并比;至舊案未結者、中保尚存者,責成原保清理銷案,免致隨同受累外,合行出示曉諭
為此示仰閤屬軍民人等知悉
如有錢債細故,尚未經成訟,其討賬者或非窘苦之家、欠債者或係貧窶之戶,自有公論,儘可邀同親友設法理處無得互相訐控以致彼此妨農失業
曉事之人,自能恪遵也。
特諭。
   與王仲甫司馬
  水師未盡可恃,臺洋地方遼闊必須會合,免致日積日多,肆劫成幫為害
用特專函飛佈,務即多僱漁船派撥水勇迅速前往會勦
聞東港一帶魚人眾,可以寓兵於漁,設法誘,許以重賞一切費用先行籌墊可以另議歸補。
此等土匪,必有口奸民接濟,并須購線偵緝,以清盜源
切屬。
   與丁述安
  搶擄之風稍為止息,所保全不少
楊禮家屬加以優恤,憫死者正以勸生者,恩一人正以勵眾人耳。
店仔口一帶風謠,皆械未成之餘波
匪徒時時技癢,總令無間可乘,阻之以溪河散之風雨官民一心,再得格殺勿論之語以壯其勢。
人心天心,似可易危為安。
或謂謠言可惡,弟謂謠言最好
無外患即有內憂,非真有憂也。
晏然無事驕泰失之,以外患生惕厲,而終為空言豈不內外皆安;即果有患,亦易除矣。
有事若無事,指心而言;外面舖張布置否則終求無事不可得。
無事若有事,則在外聲勢,而心自定
否則必至有事
或謂:十一月內,北路總有蠢動;信其有、不信其無,自化有為無也。
草草泐復,不宣
   答周維新書
  自蒞臺灣四年之久,即不能洞悉利弊,亦粗知大概
流丐不必收養,即收養亦無裨益;夫何待言?
收養流丐,其名也。
臺地官民交困商賈疲累日甚一日,各省多事之秋經費不能充足重洋遠隔,屬庫空空,萬一內地接濟不及在地紳商無法捐湊,恐終不免有束手無措一日
一文緣,江蘇行之有年從前曾經奏報有案;收支歸道庫,諒無他虞。
將來交卸時,通詳立案,歸入交代,必不能以億萬人積存
營私計。
行之年久積少成多地方有益公事,非萬不得已不准動用
惠而不費有備無患之計,而非為可去可留之一、二乞丐謀也。
以此行諸告諭,則近於過慮,且惑聽聞
是以條規內有「常變可恃」一語微露其意。
若以辦理保甲為詞,又開胥役索費之漸。
查拿闖棍土匪,此地方官應辦之事;照例皆應治罪不能收養了事
官衙公事可行不可言能言不能行者,此類是也
紳民誤會其意為一日文錢,而觀望不定
此事並未出有印示,可行、可止。
冬令收養窮人,自京城及各省皆然,即無益亦不至有損。
又安見流丐中必無匪棍
現在衙署所捐已足敷用矣,杞人之憂,原屬可笑
在任久暫不定何必瑣瑣為此
但此心實有不能恝然於此邦人士者,眾人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
  至論保甲、聯境、聯莊各條,甚為周密,有治法當有治人官吏實力實心保正甲長須一一皆公正之人,他日出身加民,方知「言之易而行之難」。
照章奉行,總不為無益也。
收養流丐為名,自有深意
足下可無言不盡(?
),都人士曉事者,其轉告之。
  再,粵省軍需告竣內地夷情日久安帖
地平如常應辦公事,如開通溝渠、育嬰恤嫠以及修輯志乘等事,果能捐有成數,皆可次第為之。
此時議及,必以費鉅而中止
此以收養流民發端之詞,而定「一文緣」之苦心也。
或捐一、二年,或捐數月,
願減、願刪,各聽其便,似亦不為稗政
富家捐一、二分,亦無不可
如慮及將來有周折,停捐以後,或存庫、或交商,終當交代明白榜示周知;必待出有事急迫捐資盈千累百,孰難孰易?
必有能辨之者
   復何廷玉書
  招盟結會惡習近年始於北路,今嘉邑更甚,久將延及臺境,所慮極是
查辦愈嚴,勾結愈固。
先須指定一項為匪尤甚名目郡城有與嘉境公正紳耆識者密屬確訪鄉村姓名送來,當設法脅從解散之、附和離間之,再誘其為首者而以重刑誅殛之,庶可懲一儆百,方不至安民而轉先擾民
此害非一朝一夕之故,欲除此害,亦非一朝一夕所能也。
   公車費議
  一、臺屬連年捐項過多地方情形亦非昔比,此項公費,原聽其量力資助集腋而成,並非稍有抑勒別項捐輸,希邀獎敘
此則樂善不望報,然默為子弟種德,受報在遠不在近。
如果捐資較多,遇有請獎之案,亦可稟請道府併入辦理
公元1853年
  一、捐集五、六千元以上,即於癸丑年正月起息,按月一分行息至丙辰年會試
積存利息先支一半公車之費,以一半作本行息,即請淡屬殷實公正紳士一、二位董理其事,分交妥實商典生息具稟道府立案
紳商存項代為行息,亦為子弟造福也。
此項出納,概不由在官人經手,非公車費不准支付分釐。
公元1856年
  一、各廳縣尚未捐有成數,可先會試公車之費,鄉試俟捐項充再行另議。
鄉試無論人數多寡,額中四名會試必有十人而後額中一人;且三科不去,則舉人未定也。
屆時北上幾人,或留京、或在內地,殊難查考
今定以會試之前一年冬間即將利息截至九月支收,由經理紳董妥實郊商匯至京中行店內,公平兌易銀兩,函致在京同鄉官一、二位,定於三月朔齊集公所查明臺屬會試幾人,將此項息銀均勻分給
如兌銀一千兩,無論初到及留京者,會試十人每人一百兩;不及十人或至十人以上,亦勻開分給
此項不在臺地支付,可免領銀後中道而止;應試者到京有此項可用止措北上路費容易為力也。
  一、勸捐並應兼及粵人,則臺屬粵籍會試一律給付
至會試之人,不論貧富,應一體均給;即題捐紳商子弟,亦照數支領
   札各屬
  清釐監獄地方官不容一刻懈弛
前經通飭管押人犯分別管收,除在設立號簿
查并按日標牌懸示,乃各屬置若罔聞
近歲暮,除竊匪棍徒外,其尋常詞訟待質及無干牽連之人,必須隨時審理開釋如一羈累、或聽差私押在外,並不留心查察甚或別生枝節,釀成人重案,是居一日官、造一日孽;為上司者厥咎唯均,為民父母,獨不思一人在案一家皆哭耶!
札飭以後仍復聽之藐藐本司道斷不能代人受過也。
仍將遵辦緣由稟復查考
此札。
   諭收養幼孩
  澎湖地方素稱瘠苦向來間有貧民鬻賣子女之事。
上年被風以後,尤為困苦
現在運穀賑恤無如遠隔海洋不能及時接濟
近聞載船來郡子女甚多難保無違例轉販之徒;且恐一時轉賣不及,必為餓莩
惟有官紳捐貲買留,庶不至流離失所
年歲有收,殷實紳民收買者,准其父母原價認領;如可不身價更為功德無量
若非澎湖災民不得以為例。
本司先行倡捐辦理外,合行示諭,共襄善舉,並將條規開列於後。
計開
  一、男孩十五歲以下概行收養
女孩十二歲以上,或捐貲養濟院貧婦代為收管,或僱妥實老婦另設公局收養;未出示以前,有業經收買者,應聽其便。
暫行留養,尚未買定者,仍赴轅問明酌奪
  一、幼孩身價公平酌給,免致運赴他處鬻賣,或畏累並不敢運,則夭亡更多。
在官人役藉端索詐,查出重究
  一、各幼孩到郡,先送至道轅酌給身價委員問明住址父母年歲註冊
女孩十歲以內,或暫留本轅、或分養府廳縣營衙署、或交紳商領養
如有天災疾病,報明備查,概與領養之人無干
  一、收養三月為止,如澎湖春夏有收,行文該廳按照冊開住址父母年歲查明如願領回者,澎廳給與執照註明住址年歲、疤記,驗明相符,統交公正紳耆員弁便差憑照回交還,由廳取具領狀存查
其不願領回或并無親屬者本年五月以後男孩妥為安置女孩十二歲以上郡城紳耆代為覓配、或義塾幼童父母願領為童媳,皆聽其便,不得匪人冒領轉賣淪落賤類,是為至要
  一、收養人數過多分發各廳縣酌量留養;想父母斯民者,無不樂從也。
三月以後作何安置遵照章程妥辦。
  一、澎地本好善紳民就近查照章程收養更為妥便
  一、臺地紳商有如倡首題捐隨緣樂助、公議收養,如有贏餘,即由董事妥人到地周濟,較之建壇設醮迎神賽會花費千百元求福冥冥者,不更為有益耶?
仍將收養子女姓名年歲首事開單,於每月朔望日送轅查考
   與沈清如書
公元1857年
  昨有告示,以各屬紳商或蓋草、或施粥賑、或修築田圳,因己及人,或葺治橋路,以工代卹,由該地方官查明姓名及捐用錢數,造冊送俟酌辦給獎
此以災民之心而勸好善者,以勵將來也。
收養流丐一文緣,皆智竭力萬不得已為此
現在所收流丐附近軍工廠買屋以居,擬令挑溝開港,以免遊生事。
昨有十七、八歲流丐,問之曾讀孟子告子章,或能背誦大學一、二章,因窮苦好賭,被父兄逐出,在外將飢而死,令收入廠,日給兩餐,酌予衣履
附近義塾兩處,令其師收而教之,數日後,其家聞之,仍收領而去。
謂此事必不可行者,皆素無不忍之心者也。
將來擬將此項專歸道署獨捐,或於官捐項支用,民捐同官捐餘款全儲道庫,遇有地方急用,與各紳董會議再動。
收養來年二月為止
屆時白曉示,夫而後知此心之無他也。
些小之事,費無數周折有益地方之事之難辦也如此無怪一切因循廢弛以為相安無事耳。
  近來由臺防廳配船回內者以次行之,亦無阻礙,亦有外省丁役人,流落年久者,藉此內渡,其用項於官捐內動支,以有幕丁捐項在內故也。
各屬能實力照此行之,非為沽名非為求報,行其心之所安而已矣。
   發聖諭廣訓札
  前在山東州縣任內,准藩署刊發聖諭廣訓衍義一書
朔望循例率師敬謹宣講外,於三八大堂放告之期,署前恭設高案,派禮書聲音高朗者讀一、二條
鄉民環聽如堵。
下鄉勘驗事畢,即於集場鄉村內,令隨行書吏講數條,俗言里語婦孺皆能通曉
書院課期及查義學之日,選諸生一人,每期誦三、四條周而復始,酌加獎賞書吏給茶資數百文。
行之幾及二十年。
後至、至,亦如之。
  及巡臺時,土民言語不通,則以土音譯誦。
臺署舊有刊板名為直解」,與前書相同
此書成於廉熙年間並行之海外已久,重加刊訂,分送僚屬行篋中尚一本
江友竹太守現已翻刻工竣,即刷訂另備公牘轉發
其中誣告一條,由弟署先付梓印送,包封寄達,即祈分給各屬,廣佈城鄉
有一、二人感悟,即有一、二人受益
俟全編送到,似可飭屬查照恪遵辦理
升任並當交代以免遺佚
言教不易從,亦盡此父母師保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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