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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修臺灣縣志卷二
政 志
朝賀 壇廟 戶口 田賦 雜餉 耗羨 經費 衙署 倉庫 公廨 義所
屯田 郵傳 祥異賑卹 縣官 憲紀
(孔子曰:「政者正也」,豈非所以正民也歟哉?然而正民之難,莫臺灣為甚矣.國家之設官,以為民也.有官斯有政,是故為政非難,善其政則難矣.方今聖人御世,綱舉目張,一道同仁,無遠弗暨;而蠻方禮樂未興,民非土著、經界不一,賦役所施,難易靡常.簿書期會之勞,有加於中土.國憲所頒,詎弗示之以禮、懷之以仁,謂田疇有經,稅斂必簡也.昔朱子論「西銘」之文曰:『上節如棋局,下節如棋子』.本律令為臚陳,皆棋局也;豈無閒閒高著,已得大勢者歟?是在善正民者.述政志第二.)
朝 賀
公元1765年
萬壽宮,在東安坊縣學宮之東,南向.乾隆三十年,知府蔣允焄改建,即校士院舊址也.結搆宏敞,崇臺邃宇,以奉龍幄.設東西臺、班房、廳事,殿門外左右為更衣廳,正南為午門,門外為東西朝房,周以繚垣,為東西闕門.先是,歲時慶賀,僅就郡學
公元1711年
明倫堂行禮.康熙五十年,臺廈道陳璸始擇地於城東永康里,建萬壽亭;前立午門,門旁列朝房,亭後為祝聖殿.五十六年,臺廈道梁文科修,環以墻,東西闢門二,曰敷文,曰振武.六十年颶風圮;雍正元年重建,後置僧舍奉埽除.有香燈田五十甲,在彰化赤塗崎莊,歲收租穀一百石.雍正五年,復益以諸羅西港仔園二十五甲,乃前諸羅令周鍾瑄所置(本前總鎮歐陽凱官莊),以充香火之用.乾隆十七年,巡道金溶、知府陳玉友以地屬城外,遇慶賀需啟閉為非便,乃仍行禮於明倫堂.其香燈田二百七十石,撥充崇文書院膏火.至東安坊之構成,而禮制始嚴焉.四十年,知府蔣元樞修建,修皆陳朝樑董其事(有記見「藝文」).
壇 廟
公元1724年
社稷壇:在大東門內東安坊,舊屬永康里(壇制坐南向北,高三尺,廣二丈五尺,四出陛各三級.國朝順治初定,每歲春秋仲月上戊日祭,設神牌紅質金字,雍正二年奏准府稱府社之神、府稷之神,縣稱縣社之神、縣稷之神,祭畢奉主藏於城隍廟).康熙五十年,巡道陳璸建.壇下餘地四周各二丈餘,繚以垣.
風雲雷雨山川城隍同壇:在社稷壇之右(壇制高二尺五寸,方廣二丈五尺,坐北向南,四出陛南向五級,東西北各三級,每歲二仲月祭,設神牌,赤質金字,雍正二年奏
公元1711年
准風雲雷雨之神居中,山川居左,城隍居右,祭畢奉神牌藏於城隍廟).康熙五十年,巡道陳璸建.
公元1726年
先農壇:在東郊外長興里(壇制高二尺一寸,坐北向南,四出陛各三級.雍正四年,覆准各省府州縣擇地照九卿所耕耤田四畝九分之數,設先農壇,率屬員耆老農夫恭祭畢,行九推之禮,五年頒行耤田壇位規制).雍正五年,知縣張廷琰建.壇前耤田四畝九分.壇後立廟,奉先農之神(神牌紅質金字).左右夾室,左貯祭器農具,右貯耤田所收米粟.東西配房,東為庖湢,西住勤謹農夫二人.
公元1727年
厲壇:在小北門外(壇制方廣一丈五尺,高二尺,前出陛三級,繚以垣,開門南向,以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十月朔日,祭無主孤魂於是.壇地為康熙辛丑死事臺協水師遊擊游崇功棲神所,以前楹像設地藏資冥福,故為地藏.雍正初年,巡道陳大輦建,嗣有司議舉厲祀,即其區行事,遂標名為北壇.乾隆十一年,知縣魯鼎梅修;三十七年,巡道奇寵格倡修(有記),里人陳朝樑等董其事).
上四壇,邑附郭不別為壇.
公元1739年
風神廟:在大西門外接官亭後.乾隆四年巡道鄂善建(旁有上憲官廳,臨街東西有文武官廳.三十年,知府蔣允焄修,四十二年郡守蔣元樞修,皆有記).
公元1708年
火神廟:在小南門外(即法華寺前殿).康熙四十七年,鳳山縣知縣宋永清建,仍置
公元1765年
園一所(在港西里大湖莊),以奉香燈(乾隆三十年,知府蔣允焄修,並有記見「藝文」).
公元1716年
龍神廟:在寧南坊.康熙五十五年,巡道梁文科建(有記見「藝文」.乾隆四年,知府劉良璧修;三十年,知府蔣允焄修,有碑記).
田祖廟:在鎮北坊.康熙五十五年,巡道梁文科建(有記見「藝文」).今廟已圮.又偽時建田祖廟二:一在廣儲西里.康熙五十四年,里眾易茅以瓦;五十九年,增建露亭於廟前.一在保大西里.
公元1759年
府城隍廟:在東安坊郡署之右(偽時建,康熙間修.乾隆二十四年,郡守覺羅四明修建兩廊戲臺,有記.四十二年,郡守蔣元樞復修;嘉慶四年,紳士黃拔萃輩鳩眾修).
公元1711年
縣城隍廟:在鎮北坊.康熙五十年,知縣張宏建(乾隆十年,知縣李閶權修,並砌廟門外石道,有記.十六年,知縣魯鼎梅復修;三十二年,知縣趙愛修;五十六年,知縣仇賦苹修;嘉慶十二年,知縣薛志亮廣其規,建兩廊焉).
公元1749年
(附)安平鎮城隍廟:乾隆十四年,水師協鎮沈廷耀建.五十年,協鎮丁朝雄修;嘉慶六年,水師守備陳景星倡修;九年,遊擊詹勝、守備陳廷梅、李文瀾等復修.
公元1732年
倉神廟:在鎮北坊赤嵌樓後.雍正十年,知縣林興泗建(乾隆十五年,縣令魯鼎梅修).
公元1690年
關帝廟:在鎮北坊(偽時建,廟有寧靖王匾.康熙二十九年,巡道王效宗始修;五十三年,巡道陳璸重修;五十六年,里人鳩眾改建;乾隆三年,巡道尹士俍倡修;三十一年,署巡道蔣允焄修,增建更衣廳於廟左;四十二年,知府蔣元樞修,五十四年,知府楊廷理修,於廟門外建戲臺焉.嘉慶十二年,知縣薛志亮捐俸倡修;紳士林朝英、吳春貴、陳啟良等司其事.又坊里廟祀甚多:一在西定坊港口,俗呼小關帝廟,偽時建.一在道署左,康熙間建.雍正初,巡道吳昌祚修;有鳳山縣、大港社田租粟六十石,以奉香火.乾隆間,巡道金溶復修.一在土墼埕保,今圮.一在安平鎮、一在永康里許厝甲、一在保舍甲、一在新豐里、一在長興里,俱偽時建.一在保大東里、一在澎湖媽宮西,俱康熙間建.又其一在法華寺左,乾隆五十七年,郡守楊廷理新建).
公元960年
天后廟:在西定坊(后林姓,興化莆田人.父名愿,五代時官都巡檢.母王氏,以宋太祖建隆元年庚申三月二十三日產后於莆田之湄洲嶼.方誕,紅光滿室,異氣氤氳,生彌月,不聞啼聲,故名默娘.八歲就塾讀書,輒解奧義,喜焚香禮佛.十三歲得道,典秘法.年十六,觀井得符,能布席海上濟人.康熙四年丁亥秋九月九日,昇化(或云二月十九日),年二十有八.是後常衣朱衣,乘雲遊島嶼間.里人祠之,有禱輒應.宣和間,賜順濟廟號;自是訖明,屢徵靈蹟.嘉靖中,編入祀典,以後疊加徽號.國朝康熙十九年,總督姚啟聖、巡撫吳興祚以蕩平海島,神靈顯應,奏准敕封.二十二年,我
公元1720年
師征澎湖,恍有神兵導引;及屯兵媽宮澳,靖海侯施琅謁廟,見神衣袍半濕、臉汗未乾,始悟實邀神助.又澳中井泉,只可供數百口;是日駐師八萬人,泉暴湧不竭.及琅率舟師入鹿耳門,復見神兵前導,海潮驟漲,表上其異,特遣禮部致祭.敕建神祠於原籍,紀功加封天后.五十九年,編入祀典.雍正四年,御賜「神昭海表」額於今廟.十一年,賜「錫福安瀾」扁,令沿海各省一體奉祠致祭.后英靈溥濟,呼吸感通,不可思議.沿海船戶,俱各虔供香火.倘有危難,輒呼媽祖,洋中風雨晦冥,慘黑如墨,往往於檣端見神燈示祐,舟必無恙.今莆田林氏族中婦人飼子者,將往田園或採捕,以其兒置廟中;祝曰:『姑好看兒』!去竟日,兒不啼不饑,不出閾,暮各負以歸.蓋神之篤厚宗人又如此.康熙二十三年,靖海侯施琅建廟,即偽時寧靖王府;諸羅縣知縣季麒光置香燈園二十一甲,在安定里,歲收粟一百二十五石.乾隆五年十一月,鎮標遊擊石良臣於後殿建左右廳,以其右廟祀總鎮張玉麒.四十年,郡守蔣元樞修,有碑記.四十九年,郡守孫景燧復修,董其事者紳士陳名標、韓日文.嘉慶元年,紳士沈清澤、林有德、黃世綬輩同住持僧超如復募修焉).
公元1682年
澎湖天后廟:在媽宮澳(澳以廟得名,即康熙二十一年靖海將軍施琅克澎湖入廟見神衣半濕處).
公元1788年
海安宮:在西定坊港口.乾隆五十三年,欽差大臣嘉勇公福康安偕眾官公建,郡守
公元1798年
楊廷理成其事.廟內御書扁曰:「佑濟昭靈」,有文武官列名碑記(宮凡三進,中殿祀天后,其後殿祀觀音大士.郡守楊廷理籌置香燈貲,有上橫街店厝二所,年收稅銀一十八兩,錢四千八百文.又其兩旁曠地付居民蓋搭,歲收租番銀一十二餅;更右畔小船澳一所,歲收番銀一十餅.嘉慶三年,董事趙寶、紳衿陳起良、郭拔萃輩倡修;增置禾寮港街店一所,年收租銀六十餅.於是香燈之費,胥有賴焉.按天后廟祀,所在多有.官建者尚有鹿耳門廟;康熙五十八年,文武官公建,經歷王士勷董其事.今總鎮愛新泰重修.又,道署、府同知署皆有廟.其附郭者,如鎮北坊水仔尾,俗呼小媽祖宮;則始初廟祀也.郡守蔣允焄、蔣元樞皆嘗修焉.又寧南坊上橫街廟,名曰溫陵祖廟;泉人建.又西門外鎮北坊有媽祖樓,其街以樓得名.又海邊礱米街船廠、磚仔橋及武定里洲仔尾、新昌里瀨北場皆有廟,他如澎湖各澳,有不勝載者).
精忠廟:在東安坊(祀岳武穆王).
公元1777年
馬王廟:在東安坊(祀馬祖,乃天駟房星之神.偽時建.乾隆四十二年,郡守蔣元樞修).
公元1718年
藥王廟:在西定坊北勢街尾(祀藥王韋慈藏.康熙五十七年,道標千總姚廣建).
公元1772年
韓文公祠:在鎮北坊三山國王廟右(祀唐韓愈).乾隆三十七年,邑潮州人建.舉人傅修、國子生林文榜倡捐買置店屋三間於舊縣頂市仔頭,收租以供祭費.四十一年,
公元1802年
總鎮顏鳴倡修,廣其前後屋宇.嘉慶七年,國子生翁峻、生員陳應機等復修.
公元1804年
張睢陽廟:在大穆降莊(祀唐張巡,俗呼大使公.乾隆年間,張興宗倡修;嘉慶九年,歐黃鸝等復修).
公元1764年
謝東山廟:在大穆降莊(祀晉謝安,俗呼王公廟,與張睢陽廟建始俱無考.乾隆二十九年,里人姚興邦等倡修;五十九年,陳光妙等復修).
施公祠:在寧南坊(祀太子少保靖海侯施琅.有碑記.初侯之入臺也,不戮一人,且奏請留臺勿去,於臺事多所建白;民懷其德,立祠以報功焉.康熙五十九年地震,祠圮).
公元1788年
吳將軍祠:在東安坊(祀太子少保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英.欽賜御書匾額『作萬人敵』;又對聯:『但使虎貔常赫濯,不教山海有塵』.摹懸祠中.祠後有樓曰『仰止樓』.乾隆五十三年,知府楊廷理修.將軍本泉州人,其子孫有來臺者,居於此祠;改其額曰『吳氏家廟』.今殿宇傾圮,已就廢).
蔣公祠:在鎮北坊真武廟後(祀江南觀察使前臺灣郡守蔣毓英).
高公祠:在鎮北坊關帝廟左(祀浙江按察使前臺廈道高拱乾.有碑記載「藝文」).
靳公祠:在東安坊(祀廣東分巡肇高廉羅道前臺灣郡守靳治揚).
衛公祠:在東安坊府城隍廟左(祀郡守衛臺揆.有碑記,見「藝文」).
吳公祠:在西定坊關帝廟右(祀山東按察使前臺灣道吳昌祚).
公元1727年
五忠祠:在安平鎮水師協署之左(祀水師副將許雲、遊擊游崇功、千總林文煌、趙奇奉、把總李茂吉五人.俱駐安平鎮,辛丑之變,率水師入援府治殉難.游崇功時出哨北路外洋,自笨港回帆應援,死事尤烈.又附祀殉難兵丁,自吳國珍以下凡六十五人;又因公墮海者自陳宗以下五人.祠為雍正五年協鎮陳倫炯建,營員春秋舉祭.閤營買置店屋五間,坐效忠里右營守備署後,收稅以供祭費.乾隆四十九年,祠圮;協鎮丁朝雄因附近金門舊館改建焉.後以丙午、丁未之變,復增祀忠勇陣亡者曰水師遊擊楊起麟暨陳元、鄭嵩三人,而義民陳三亦附焉).
公元1750年
游將軍祠:在小北門外厲壇後(祀水師左營遊擊游崇功.乾隆十五年,知縣魯鼎梅修).
公元1788年
功臣祠(亦名生祠):在寧南坊郡學宮之南,西向.乾隆五十三年,奉敕建.祀平臺大將軍太子太保大學士貝子公福康安、參贊大臣超勇公海蘭察、成都將軍鄂輝、護軍統領舒亮、護軍統領普爾普、閩浙總督李侍堯、福建巡撫徐嗣曾.按功臣祠牌位在後層,道光元年附置昭忠祠,略加修飾.前層為御碑亭,高聳壯偉,碑四;各高丈餘.外週以墻,建中左右大門;三門之內,復旁列兩御碑亭,東西相向.今亭圮碑存,外三門及圍墻亦盡圮;前層滲漏剝落,雕鏤細工,修補尤難.昭忠祠告竣時,道憲胡親至閱視,
公元1822年
並議捐修全祠,札學會縣勘估.二年,署令范邦幹先移交勸項餅番二百圓;嗣教諭鄭兼才、訓導王承緯以武學生案會縣勸出餅番七百圓交辦,俱蒙憲允.因前會勘憲批內有『仍交該學一手承辦』之語,爰即召匠興工,而以訓導任其勞焉.
公元1802年
昭忠祠:在功臣祠側.嘉慶七年奉諭旨:各直省一體建昭忠祠,祀諸陣亡者;官員正面、兵丁旁列,以五十人為一牌.八年,總督玉德等以遵辦完竣覆奏,開列臺灣建於福康安生祠之旁,實未於祠旁置座設位.十一年,巡道慶保始將蔡牽案內陣亡官將、弁兵列牌入祀東廊,而他案尚缺,於是教諭鄭兼才董修學宮,以歐陽凱等十二人宜首入昭忠之祠,且並稽以後各案殉難諸人,列籍移縣詳請,以正祀典焉.按原案於嘉慶十二年由臺令薛志亮詳請,以未便更改,奉駁.二十五年,教諭鄭兼才再調至,於道光元年仍彙造逕請陞任道憲葉、新任道憲胡、郡憲蓋得照案承辦.比訓導王承緯調至,乃向紳士籌撥公項餅番三百金,會署令范邦幹謹遵原奏置祠於生祠正廳之旁,左為昭忠東祠、右為西祠.祠內正龕各一,長各二丈,正面以供文武員弁;旁龕各二,長各一丈五尺,以供兵丁.其正龕首祀總鎮歐陽凱、副將許雲、遊擊孫文元、游崇功、守備胡忠義、千總蔣子龍、趙奇奉、林文煌並弟文甲、把總林彥、李茂吉、石琳等十二人;自臺灣忠義孝悌祠移入.自嘉義移者,參將羅萬倉、把總江先達.自鳳山移者,守備馬定國、千總陳元、把總林富、兵丁領旗王奇生,歸入總牌.以上朱一貴案.查此案與林爽文案在嘉慶
公元1789年
八年以前,已祀京師昭忠祠,因歐陽總鎮等移祀,排列在首;若逕接陳案,恐鄉愚無知,疑缺林案,是以接聯重祀.惟林案年久無稽,謹就道署發出乾隆五十四年議卹行知冊、福建報銷清單與前次兼才據辦奏冊,彼此詳加參考,於陣亡傷亡淹斃及沖散遺失等員弁得有優卹者,計增五十餘人,皆依次錄祀:文職理番同知長庚、原任理番同知王雋、彰化縣知縣俞峻、鳳山縣知縣湯大奎、鳳山學教諭葉夢苓、訓導陳龍池、南投縣丞周大綸、羅漢門縣丞署斗六巡檢陳聖傳、斗六巡檢署貓霧渠永湜、竹塹巡檢張芝馨、巡檢署彰化典史馮啟宗、俸滿巡檢陳慶、鳳山典史史謙、諸羅典史鐘燕超,武職北路副將赫生額、鎮標中營遊擊耿世文、左營遊擊李中楊、邱能成、右營遊擊鄭嵩、水師協中營遊擊楊起麟、福寧鎮左營遊擊延山、北協中軍都司王宗武、都司朱化英、都司王德俊、鎮標守備楊、北協左營守備郝輝龍、署澎湖守備胥獻珪、守備羅世德、題陞守備銅山營千總陳昌登、鎮標中營千總蘇明耀、左營千總陳世傑、魏大鵬、南路營千總丁得秋、南淡水營千總蔡連陞、水師協中營千總陳邦材、澎湖協右營千總陳淮、福寧鎮中營千總邱國安、左營千總王奕魁、延平城守千總黃國恩、汀州鎮右營千總鐘川暘、邵武城守左軍千總陳忠耀、詔安營千總湯國寶、水師提標後營千總潘金標、千總黃榮、千總吳聯貴、千總陳汝志、原任千總沈瑞、原任千總盧思聰、鎮標右營把總郭得勝、城守營把總吳洪、南淡水營把總蕭世結、北路中營把總武成烈、陳國印、劉聯陞、左營把總楊連彪、
右營把總尹貴、高茂、水師協中營把總陳元生、左營把總郭拔萃、徐慶、右營把總任贊元、澎湖協左營把總余壽、右營把總王澤高、水師提標中營把總蔡江、提標左營把總甘瑞龍、銅山營把總鄭日新、金門鎮右營把總江順寶、南澳鎮左營把總李松、建寧鎮標右營把總官廷梅、左營把總席豐、陸路提標中營把總徐德陞、前營把總黃拱辰、許升、銅山營把總徐國章、福州城守右軍把總張射斗、同安營把總曾超群、督標水師營把總林肇陞、撫標右營把總嚴廷選、武舉候補把總陳桓璧、海壇鎮左營把總蔡得恩、漳州鎮右營把總蔡以和、把總劉斌全、石榴班把總陳和(此名係詳請准祀)、鎮標左營外委沈賢、右營外委方日高、南路營外委康宗保、許鵬飛、王朝桂、許連陞、北路中營外委王光明、李國安、陳鳳、水師協中營外委洪大猷、左營外委汪瑞麟、右營外委陳必高、澎湖協左營外委葉文郁、孫文元、外委鄧永渭、外委江海、福寧鎮左營外委鄭朝鳳、右營外委陳烈、銅山營外委湯貴、建寧鎮左營外委潘健、金門鎮右營外委蕭富、陸路提標左營外委柯連陞、後營外委蘇安武、汀州鎮左營外委熊發得、福州城守左軍外委藍志純、右軍外委許國忠、林永、督標左營外委王福、右營外委孫進、水師提標左營外委彭大猷、右營外委黃振元、雲霄廳外委沈揚芳、延平城守左軍外委李大魁、外委陳威、原任羅源營外委姚登、鎮標中營額外外委段昭明、左營額外外委吳國寶、北路協額外外委毛進豐、陳清、蘇國珍、水師協中營額外外委陸銓、左營額外外委包定邦、澎湖右營額外外委徐應
公元1825年
標、額外外委黃一登.附賜卹知縣銜彰化幕監生壽同春、粵義首監生李喬基(一作李安善).上林爽文案.鹿港理番同知朱慧昌、彰化典史費增運、臺協左營遊擊曾紹龍、北路中營千總吳見龍、鎮標左營千總郭雲秀、外委任尚標、額外外委王洪.上陳周全案.佳里興巡檢姜文炳、臺鎮右營額外外委徐剛.上陳錫宗案.鳳山縣知縣吳兆麟、鎮標左營遊擊武克勤、署城守營左軍都司黃雲臺、鎮標左營守備王維光、署都司守備凌鍾璽、陳廷梅、千總薛元勳、蘇明榮、林士輝,福州城守營左軍千總陳際唐、督標中營把總饒成基、鎮標右營把總郭建生、南路營把總朱元英、吳高、下淡水營把總沈枝桂、蘇國樑、督標中營外委余得恩、城守營外委張朝龍、南路營外委惠連陞、汀州中營外委賴名標,北路中營外委巫鉍、鎮標中營外委沈友諒、左營額外外委鄭連捷、城守營左軍額外外委王大中、南路營額外外委嚴有信、賜卹把總陳鳳、黃興.上蔡牽案.蔡案原牌與兵丁合祀,故改製.總上一百八十二員,牌之數百八十有一,皆祀正龕.兵丁朱案王奇生一名,合林案一千二百八十八名,陳光愛、陳周全案合八十四名,廖掛、陳錫宗、蔡光案合二十五名,另錫宗案附鎮轅家人福壽一名,蔡牽案九百零一名,皆旁列.每牌遵旨約五十人,自兩祠廳左右之牌合兩廊總四十四牌,計二千三百人,皆兼才書牌.兵丁為數繁多,誌未及錄.另西廊舊祀林案九名,內兵丁二名奏冊內未見,與鄉勇七名歷年官祭已久,茲附祀西廊,以仍其舊.道光五年,由學查明移縣,詳請補入林案內署淡防同
知程峻一位.
公元1788年
旌義祠:在鎮北坊禾寮港街.乾隆五十三年,知府楊廷理建(林爽文之亂,邑民蹈義而死者,西定坊自義首武生鄭其仁以下,凡七十一人;鎮北坊自義首武生許鴻以下,凡二十人;東安坊自林端以下,凡一百二十七人;寧南坊自林生以下,凡二十八人:統為奏請立祠以祀.舊有香燈田七分,大小十一坵,在鳳邑港東里港口,歲收淨穀二十六石道斗;祠前小店二間,收租供用.嘉慶十年冬,蔡牽犯郡城,民復仗義守御,死者自林傑老以下,凡二十七人;巡道慶保、知縣薛志亮令入主祔祀.因廣其宇而修之.並有記).
戶 口
公元1713年
邑田園獨少,而戶口甲於兩廳四縣.蓋招徠生聚,於是邑始矣.舊額闔郡戶:一萬二千七百二十七,邑得其七千八百四十六.口:一萬六千八百二十,邑得其八千五百七十九.其餘合兩廳三縣,不能敵一邑焉.底定之初,沿漢唐以來舊制,令民口率出錢,故嘗計丁以徵賦(丁即口也).初,鄭氏法不分主客,計口算丁.每一丁歲徵銀六錢.底定徵額,每一丁歲徵銀四錢七分六釐.凡有家室者,均編客戶,單丁不與焉.康熙五十二年,詔令直隸各省,凡遇編審之期,止將增益人丁實數造冊奏聞.其徵收丁銀,但
公元1711年
據康熙五十年丁冊,定為常額.續生人丁,永不加賦.於是部議嗣後編審,另造新增人丁,為盛世滋生戶口冊.
公元1691年
臺邑自康熙三十年始編審,歲有增丁;至五十年新舊合計,凡得實丁一萬零二百九十戶如舊.乾隆元年,詔曰:『朕愛養元元,凡內地百姓,與海外番民,皆一視同仁,輕徭薄賦,使之各得其所.聞福建臺灣丁銀一項,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再加火耗,則至五錢有零矣.查內地每丁徵銀一錢至二錢、三錢不等,而臺灣加倍有餘,民間未免竭蹶,著將臺灣四縣丁銀,悉照內地之例,酌中減則,每丁徵銀二錢,以舒民力,從乾隆元年為始,永著為例』.二年,詔曰:『聞臺地番黎,計大小九十六社,有每年輸納之項,名曰番餉.按丁徵收有多至二兩、一兩有餘,及五、六錢不等者.朕思民番皆吾赤子,原無岐視,所輸番餉,即百姓之丁銀也.著照民丁之例,每丁徵銀二錢,其餘悉行裁減』.當其時,邑所舊管丁額,有撥歸鳳山者,復有自諸羅撥歸本邑者,抵除外,實得民丁一萬零八百六十五,凡徵銀二千一百七十三兩.乾隆十三年,詔令直省各郡縣,丁銀就田園勻配,悉使有田業戶輸之.蓋任土以責賦,舍丁而論田.夫丁之流徙無常,而田則有定.計畝均勻,則壤起例,歲徵不失其舊額,而貧民無追捕之憂,有司少逃亡之累.大哉皇仁!蓋疊沛殊施,有加無已,以致於斯也.臺灣合全郡勻配,邑田園獨少.化甲為畝(詳見下文田賦志),計得田一十三萬三千九百單八畝三分九釐八毫有奇(上
公元1806年
則田畝勻丁銀四釐一毫八絲六忽.中則田畝勻丁銀四釐三毫八絲一忽.下則田畝勻丁銀四釐六毫三絲九忽.園上則畝勻丁銀四釐九毫二絲九忽.中則畝勻丁銀五釐二毫五絲七忽.下則畝勻丁銀五釐六毫三絲三忽.新墾化甲為畝,並照同安則例,下則田畝勻丁銀七釐一毫六絲九忽.園畝勻丁銀八釐六毫三絲九忽零).間有崩陷報免新墾加增抵餘外,今實勻丁銀六百六十九兩七錢五毫;而盛世滋生,戶口日增月益,迄於嘉慶十一年,核編冊得民戶二萬四千一百七十七,男女口三十二萬三千二百五十九,然而流寓浮寄者多,其詳不可得聞云.
公元1737年
番社,大傑巔社番丁一百二十,卓猴社番丁七十,新港社番丁一百七十五.凡社三,番丁三百六十五.乾隆二年減定徵額,凡徵銀七十三兩.
田 賦
公元1731年
內地田園計以畝,臺灣田園計以甲,是故內地制六尺為弓,積二百四十弓為一畝.臺灣以一丈二尺五寸為戈,周圍一百戈為一甲.臺田一甲,當內地十一畝三分零一百四十四分弓之九十七.賦法:凡田一甲,上則徵粟八石八斗,中則徵粟七石四斗,下則徵粟五石五斗.園,上則甲徵粟五石,中則甲徵粟四石,下則甲徵粟二石四斗.雍正九年,定臺灣新墾田園(以雍正七年為始).按照內地同安下沙則例,化甲為畝.以一甲作
十一畝.上田畝徵銀八分五釐三毫四絲,秋米六合九抄五撮.中田畝徵銀六分五釐八毫八絲四忽,秋米三合八抄七撮.下田畝徵銀五分七釐五毫五絲,秋米免.上園視中田,中園視下田.下園畝徵銀五分六釐一毫八絲,米免.凡銀三錢六分,折徵粟一石.凡秋米一米徵二穀.合計上田每甲應徵粟二石七斗四升有奇,中田每甲應徵粟二石八升有奇,下田每甲應徵粟一石七斗五升有奇.上園視中田,中園視下田.下園每甲應徵粟一石七斗一升有奇.於是新墾田園,獨得輕稅,視舊徵法僅及三分之一焉.
舊額:上則田九百五十甲五分四釐二毫零,中則田一千一百五十五甲五分九釐五毫零,下則田二千五百四十一甲四分七釐七毫零:凡為田四千六百四十七甲六分一釐五毫零.上則園五百五十七甲八分零,中則園一千六百一十甲七釐五毫零,下則園五千三百九十甲二分八釐七毫:凡為園七千五百五十八甲一分六釐四毫零.總田園一萬二千二百單五甲七分八釐單五絲二忽八微四纖八沙一塵六埃一渺四漠,計賦粟五萬二千三百九十七石二斗六升六合八勺二抄七撮七圭三粟八粒五黍.
公元1754年
乾隆十九年,新墾下田一甲六分五釐、下園五分五釐四毫.二十年,墾下田一甲五分五釐六毫、下園一十二甲一分六釐九毫.三十二年,墾下園二十八甲二分.三十四年,墾旱田四分九釐九毫、沙園六甲八分八釐九毫.三十五年,墾下田三百單五甲三釐零、下園二十八甲三分八釐零.總下田三百零八甲七分三釐五毫有奇、下園七十六甲一分
公元1749年
九釐有奇:凡得新墾田園三百八十四甲九分三釐六毫零,合賦粟六百七十三石七斗八升九合一勺零.蓋自乾隆十四年,水溢為災,田園崩陷;十五年如之,三十八年亦如之.例得報部,免其徵賦.於是乾隆十八年准豁田園二百二十七甲四分一釐,四十年准豁田園二百一十七甲六釐七毫零(或上、中、下則不等),合計罷徵粟二千八百五十五石六斗四升二合六勺.
通計本縣舊額並新墾,凡田園一萬二千五百九十甲七分一釐零.除崩陷豁免外,實存上則田七百九十四甲五分九釐零,中則田一千九十八甲八分四釐零,下則田二千七百二十一甲一分五釐零:總實田四千六百一十四甲五分七釐六毫零.實存上則園五百三十一甲五分二釐零,中則園一千五百八十四甲五釐零,下則園五千四百一十六甲七分一釐零.總實園七千五百三十一甲六分六釐零.凡實存田園一萬二千一百四十六甲二分三釐七毫九絲五忽八微一纖八沙一塵七渺四漠為實田,凡實徵粟五萬零二百一十五石四斗一升四合四勺六抄六撮七圭九粟七粒五黍四稷二糠二為實賦.
雜 餉
店厝,廛徵也.牛磨,麵徵也.蔗車,糖徵也.番檨宅,果木徵也.樑頭,船徵也.量船樑之廣狹,而知船材之多寡以定徵.港、潭、塭,魚稅也.三者魚所產,故以
其地徵之.罟、罾、縺、、蠔,皆魚稅也.罟、罾、縺、,皆漁具;蠔,蠣房也.為器以取蠔,乃即蠔以名其器.五者以其具為徵.官莊雜稅者,以官地為糖蔗車,故稅之.當稅,當舖稅也.典物而收重利,則稅之以抑末.此數者為雜餉.
公元1731年
舊額:瓦店厝二千六百九十四間(每間徵銀三錢三釐八毫)、草店厝一千七百七十八間(每間徵銀二錢一分七釐).雍正九年,鳳山縣撥歸土墼埕保瓦厝五十二間,草厝七十二間(徵法與前同).又安平鎮瓦厝一百六十六間(每間勻徵銀一錢六分九釐三絲三忽),草厝二十九間(每間勻徵銀八分四釐五毫一絲六忽).凡歲徵厝餉銀一千二百六十六兩一錢九分五釐二毫四絲二忽.
公元1730年
牛磨三十首(每首徵銀五兩六錢).雍正八年,報陞牛磨盈溢月餉不計首,定徵銀五十七兩二錢四釐.凡歲徵牛磨餉銀二百二十五兩二錢四釐.
蔗車四十五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又蔗車三張半(雍正八年報陞),又二張半(鳳山撥歸,徵法俱同).內撥歸鳳山蔗車一張(減徵銀五兩六錢)、豁免倒壞一張(免徵銀五兩六錢)已開除外,凡歲徵蔗車餉銀二百七十四兩四錢.
公元1729年
採捕小船二百八十九隻,共載樑頭七千六百七十六擔(每擔徵銀七分七釐).雍正七年,報陞樑頭餉凡徵銀五十四兩五錢八分八釐五毫.凡歲徵樑頭餉銀六百四十五兩六錢四分五毫.
番檨宅,凡徵餉銀七十兩.
公元1735年
港五:曰加老灣港,歲徵銀三十七兩三錢九分六釐八毫;隙仔港,徵銀六十兩;草頭港,徵銀七十二兩六毫;北線尾港,徵銀二百二十三兩;茄藤仔港,徵銀一十二兩二錢二分六釐六毫.潭一:曰鯽魚潭,徵銀一百六十兩.塭三(俱鳳山撥歸者):曰風櫃門塭,徵銀七兩五分六釐;喜樹仔塭,徵銀一兩;鹽埕小塭,徵銀五錢.雍正十三年,報陞風櫃門塭餉徵銀七兩九錢四分四釐.凡歲徵港、潭、塭餉銀四百四十二兩一錢二分四釐.
公元1731年
罟六張(每張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罾三張(每張徵銀四兩二錢)、小罾九張(每張徵銀二兩二錢,雍正九年鳳山縣撥歸者)、縺九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三條(徵法如縺)、蠔九條(徵法亦同).凡歲徵罟、罾、縺、、蠔餉銀二百二十六兩四錢四分.
公元1723年
官莊八所(康熙六十二年始歸民而徵其稅),歲收糖蔗車租共徵銀一千二百單九兩七錢六分九釐零.又雍正二年,諸羅縣割歸蔗車租,徵銀二兩八錢;又雍正九年,鳳山縣割歸糖園租,共徵銀五百一十八兩七錢八分六釐六毫零(內豁免崩陷無徵銀一百六十一兩二錢三分九釐五毫),又諸羅縣割歸糖蔗車租共徵銀二百四十兩零二分八釐八毫,開除撥歸鳳山縣糖租共減徵銀三百一十九兩二錢.又乾隆二年豁免沖陷糖租共
罷徵銀四兩七錢五分二釐七毫零.凡歲徵官莊銀一千四百八十六兩一錢九分二釐六毫九絲一忽(此項奉文解府充內地各官養廉).
公元1790年
新增:乾隆五十五年,民戶陳廷璧報墾潯仔寮諸莊田園奉准陞科,以五十五年為始,歲徵銀九十一兩五錢一分六釐.又民戶林君秀報墾田螺諸莊田園奉准陞科,以五十五年為始,歲徵銀八十兩八錢六分二釐.合舊額新增,凡實徵雜餉銀四千八百單八兩五錢七分四釐四毫三絲三忽.
公元1806年
附:當稅,每年陞除無定,儘徵解充兵餉.嘉慶十一年奏銷,徵銀二百二十五兩.
耗 羨
賦法,銀與穀皆有耗.銀曰爐火之耗,穀曰鼠雀之耗.不徵其耗,則典守出內者病焉.耗必有羨,從而徵之,與「周官」振掌事之餘財者,意頗相類.凡今所書,見羨不見耗也.法勻丁番、丁賦銀一兩,徵耗銀七分,封平餘銀二分,凡九分.田園每正賦粟一石,徵耗粟一斗,折銀五分.雜餉銀每銀一兩,徵耗銀一錢,封平餘銀二分,凡一錢二分.如是者以為羨.
公元1752年
舊額(乾隆十七年「魯志」):勻丁餉應徵耗羨銀六十二兩三錢四釐五毫有奇,今實徵六十兩二錢七分二釐四毫.
番丁餉,應徵耗羨銀六兩五錢七分.今同.
田園供穀,應徵耗羨銀二千六百一十九兩八錢六分三釐三毫有奇.今實徵二千五百一十七兩七錢七分.
店厝、牛磨、蔗車、檨、樑頭、港、潭、塭、罟、罾、、縺、蠔、官莊,俱如舊額無增減.合計徵耗羨銀五百六十三兩零五錢六釐一毫.
新陞雜餉,應徵耗羨銀二十兩零六錢八分五釐三毫六絲.
凡徵耗羨銀三千一百六十一兩三錢六分一釐八毫六絲.
解運存留
銀有當解,穀有當運.不解不運,是謂存留.存留為經費也.經費者所支應,歲有常經.然不無少更易矣,考其沿革備書焉.
邑額徵正供穀五萬二百一十五石四斗一升四合四勺有奇.
支應鎮標城守臺協(全年)及安平水師右營(十一、十二兩月分)兵米,凡穀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一石二斗(逢閏加給).
公元1790年
舊制派運澎協差營(一季)及督標金廈、閩安、雲霄等營兵米,乾隆五十五年奉文改運澎協左右營全年兵米,凡穀一萬三千三百七十七石六斗(逢閏加給.每石例給腳費
銀四分有奇).又改運龍溪、同安、平和等處兵米,凡穀五千九百二十二石六斗六升九合(逢閏加運.每石給腳費銀八分).
凡支應派運穀四萬七千單五十五石單六升九合(無閏之年,較額徵應存穀三千一百六十石三斗四升五合零,以為閏年加運).
邑額徵地丁雜餉銀凡五千五百五十一兩二錢七分四釐九毫有奇(內除當稅無定額不計).
舊制派解官莊餉銀一千四百八十六兩一錢九分二釐零,歸府解充內地養廉.
存留銀三千七百七十六兩九錢六分七釐有奇.
經 費
公元1755年
分巡道俸銀六十二兩四分四釐(此為舊額).鳳山縣原解薪湊俸銀四十二兩九錢五分六釐,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解送.今實支俸薪銀一百零五兩.門子四名、轎傘扇夫七名、舖司兵二名,共一十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又勻給銀二錢,共給銀八十兩六錢(舊額).鳳山原解聽事二名、皂隸一十二名、快手一十二名,共二十六名,工食銀一百六十一兩二錢,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解給,今實給役食銀二百四十一兩八錢.
知府俸銀六十二兩四分四釐(此為舊額).鳳山縣原解薪湊俸銀四十二兩九錢五分
六釐,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解送.今實支俸薪銀一百零五兩.門子二名、步快一十六名、轎傘扇夫七名、禁卒一十二名,共三十七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又勻給銀二錢,共給銀二百二十九兩四錢(舊額).鳳山原解庫子四名,工食銀二十四兩八錢,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解給.
嘉義原解皂隸一十六名、馬快一十名,斗級六名,共三十二名,工食銀一百九十八兩四錢,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解給.今實給役食銀四百五十二兩六錢.
臺防廳俸銀四十二兩五錢五分六釐(此為舊額).嘉義縣原解薪湊俸銀三十七兩四錢四分,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解送,今實支俸銀八十兩.門子二名、步快八名、轎傘扇夫七名,共一十七名.每名給工食銀六兩,又勻給銀二錢,共給銀一百五兩四錢(舊額).嘉義縣原解皂隸一十二名,工食銀七十四兩四錢,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解給.今實給役食銀一百七十九兩八錢.
公元1767年
淡防廳新設民壯四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共銀二百四十八兩.乾隆三十二年為始,就臺邑雜餉起運項下支給.
公元1769年
北路理番同知俸薪銀八十兩.乾隆三十四年新設,就臺邑雜餉起運項下支解.門子二名、轎傘扇夫七名、皂隸十二名、快手八名、民壯二十名,共四十九名.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共銀三百三兩八錢.乾隆三十四年為始,就臺邑雜餉起運項下支給.
公元1755年
府學教授俸銀四十五兩、訓導俸銀四十兩.廩生二十名,稟糧銀五十七兩八錢六分六釐六毫.膳夫二名,工食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俱舊額).齋夫二名,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舊屬鳳山縣解送,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支給.門斗三名,工食銀一十八兩六錢.舊屬嘉義縣解送,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支給.
府經歷俸銀二十四兩二錢二釐(舊額).嘉義原解薪湊俸銀一十五兩七錢九分八釐,乾隆二十年改歸臺邑就近解給.今實支俸薪銀四十兩.門子一名、皂隸四名,共五名.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共銀三十一兩(舊額).鳳山原解民壯八名工食銀四十九兩二錢、嘉義原解馬夫一名工食銀六兩二錢,乾隆二十年統行改歸臺邑就近解給.今實給役食銀八十六兩八錢.
公元1766年
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薪湊俸銀一十七兩五錢一分.門子二名、皂隸十六名、馬快八名、轎傘扇夫七名、禁卒八名、庫子四名、斗級四名,共四十九名.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共銀三百三兩八錢(俱舊額).民壯四十名(乾隆三十一年新設),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共銀二百四十八兩.以乾隆三十二年為始,就雜餉存留項下支給.舖司兵一十二名,共給銀一百八兩三錢三分三釐六毫(舊額).孤貧六十二名口,原額六十三名,乾隆十九年改定六十二名口.日給銀一分,共給銀二百二十三兩二錢.小建每名扣存銀一分,逢閏加給開銷.夏冬二季,衣布原給銀一百兩.乾隆十九年,裁減衣布
銀六十六兩一錢七分二釐八毫.今實給銀三十三兩八錢二分七釐.
公元1789年
本縣縣丞(乾隆五十四年裁).
縣學教諭俸銀四十兩、訓導俸銀四十兩.齋夫三名、門斗三名,共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共銀三十七兩二錢.廩生一十名,廩糧銀二十八兩九錢三分三釐三毫.膳夫二名,工食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俱舊額).
新港巡檢司(今裁).
典史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一名、皂隸四名、民壯四名、馬夫一名,共十名,共給銀六十二兩(俱舊額).
羅漢門巡檢(乾隆五十四年新設)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皂隸二名、民壯四名,共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弓兵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八錢二分六釐.共工食銀七十兩六分八釐.
公元1755年
本府進表合用綾袱紙張,年額銀三兩.乾隆二十年奉裁.
文廟香燈、府縣學共銀五兩四分.
府縣學、崇聖祠、文廟、山川社稷春秋二祭並上、中、下元厲祭,共銀一百九十六兩二錢.
關帝廟祭品二十四兩.
公元1802年
文昌祠祭品銀一十六兩(嘉慶七年增例).
習儀救護拜賀香燭,共銀六錢.
祈晴禱雨謝神銀三兩.
修理府學文廟城隍等壇祠銀四十兩.
鄉飲賓二次,共銀一十五兩三分.
進士花幣旗匾,銀二兩.
新科舉人花幣旗匾,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
會試舉人盤費銀三十兩.
府學歲貢生旗匾,銀二兩五錢.
縣學歲貢生旗匾,銀一兩二錢五分.
囚犯口糧銀三十兩.
通計:凡經費支應銀三千七百九十三兩六錢八分八釐一毫.
邑額徵耗羨銀三千一百六十一兩三錢六分一釐八毫有奇.
舊派支應各官養廉銀:兩察院養廉銀七百兩(今已停止,其銀歸入起運),總鎮養廉銀二百兩(今移赴府庫支領,其銀歸入起運),分巡道養廉銀四百兩,本府知府養廉
銀三百兩,經歷養廉銀二十兩,澎糧廳養廉銀四百一十二兩四錢七分七釐三毫,北路理番廳養廉銀五百兩,本縣知縣養廉銀一千兩,羅漢門巡檢養廉銀二十兩,典史養廉銀二十兩(舊有縣丞養廉銀,今已裁).
本道津貼船工銀二百四十兩,本道修理考棚工料銀一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兩察院轅役工食夫腳雜費共銀一百四十六兩三錢五分(今俱停止,其銀歸入起運).
舊額支應銀三千九百九十五兩四錢九分三釐三毫,今奉裁銀一千零六十六兩三錢五分,凡實支銀二千九百二十九兩一錢四分三釐三毫.
衙 署
公元1788年
巡道署:在西定坊,西向.中曰敬事堂(「舊志」),其後堂曰鶴馴堂,右有廳曰「若濟」(俱乾隆五十三年,觀察楊廷理題,有跋).署後有園,舊曰寓望園(康熙二十五年觀察周昌闢);有亭,曰斐亭(康熙二十二年,觀察高拱乾建.叢篁環植,翠色猗猗,故取衛詩有斐之義.每夏秋間,清風掠樹,竹韻璆然,與海濤聲相和答.亭雖屢圮,後亦屢修,且常易其故處焉.嘉慶四年,觀察遇昌修建).亭之右,曰澄臺(亦觀察高公建.臺可觀海,升高曠覽,滄溟島嶼,悉入望中.故舊志所稱八景,有「斐亭聽濤」、「澄臺觀海」之語.嘉慶四年,觀察遇昌題扁).其東南隅,曰豐亭(觀察劉良
公元1766年
璧建),又曰禔室十三勝(乾隆三十一年觀察蔣允焄建,有記.其略云:『署創自有臺以來,堂宇西嚮,迤北為別寢,堂東有澄臺、斐亭,載在郡志.此外隙地廓然,蕪久不治.余於是構室三楹,戶牖皆南啟.東房供臥起,迤西鑿方塘,樓其上曰月;稍北俯塘,曰魚樂檻.又塘北曰叢桂逕;逕北折梯,其上曰延薰閣.又自檻東循仄徑半徑,矗石類盆盎,曰小仇池,亦折而梯於閣.閣左右翼.其自左折洞北瞰曰花韻欄.盡閣之東,緣梯而下,斐亭移於此.又自亭度垣而東,曰得樹庭.又南曰接葉亭,曰花南小樹,訖焉.又西達澄臺.臺北曰挹爽廊,廊延室前,庭之東,其前廷周以欄,欄際孱顏交錯,曰瑞芝巖,曰疊雲峰,曰醉翁石.計新闢者凡十有三勝,各有記.澄臺、斐亭或新堊之,或移置之,名從其舊,不復記,然合之為勝十有五,凡此皆有室也』).
公元1729年
府署:在東安坊,南向(舊屬偽宅,兩座比連.其左廢壞,存其右,為郡署,制甚隘.雍正七年,郡守倪象愷即其左畔基址,廓而建之.貢生黃國英董其事,凡五十餘日而成.規模宏偉,越二年郡守王士俊復續建三堂及後寢,為東寧新署).中曰懷堂(總督劉世明題匾),其後有亭曰四合亭(「舊志」云:亭側老榕三株,根幹蟠結,架空如橋,亙數丈,廣二尺,人可步履其上,名曰仙梁,亦曰榕梁,今已改易,榕亦失其舊)、園曰鴻指園(乾隆三十年,郡守蔣允焄因四合亭而廣之.自作記云:『署西偏廣可數畝,古榕三株,蟠根屈曲,志稱榕梁,枝葉展翠,又稱榕屏.舊四合亭址也.歲久且蕪
公元1805年
,予就而新之,芟荒塗,鑿深沼,護花欄,砌曲徑,別作堂宇,以為游觀.中列三楹,盛宴會也.左縛小亭,備游憩也、右架層榭,憑眺望也.夫古人流連景物,偶然寄之,去無所貪,來無所戀.漢水峴山,陵谷變遷,歐陽公嘗譏杜預羊祜汲汲於名,是不若蘇氏雪泥鴻指之說為足盡其義也.予臺陽守土,幾歷兩載,思海外風景,與吏民相安,百堵皆作,成於不日,所謂偶然而留,亦為其可留者耳.果何有哉.園既成,取以額之,因書其微指於此』),堂曰三來堂、榕蔭堂(俱嘉慶十年,郡守慶保題,有跋)、來復堂(嘉慶十二年,郡守楊廷理題,有跋).復有亭曰露香、曰仰仙(俱乾隆五十三年郡守楊廷理題.亭前雜蒔花卉,怪石崚嶒,一獨秀;皆有跋書其事).
公元1730年
海防廳署:在西定坊,西向(舊在鹿耳門,雍正八年移駐於此).署後有內省軒,(同知何愷建)、澹懷軒、研北書屋(俱同知朱景英建).
教授署、訓導署(俱見「學志」).
經廳署:在府署東南,南向.
公元1750年
縣署:在鎮北坊赤嵌樓之右,西向(乾隆十五年移建.初縣舊署在東安坊,偽時故宅也;規制甚隘.乾隆初年,設城守營於署之右,尋復設鎮標右營於署之前;銃砲操演,震撼之聲,日無寧息.宰斯邑者多遽歿,或以病劇去.十餘年中,經七令,無一秩滿者;眾以為不祥.時邑宰魯鼎梅始蒞任,諏之紳矜,謀所以改易者.得貢士張方升、王
克褒、學弟子龔帝臣輩皆踴躍願為首事勸捐焉.遂度地於郡城之西南隅紅毛樓右,眾僉曰吉.郡守方邦基以其狀聞於大憲,既得允,乃鳩工庀材焉.凡四閱月而工畢.諸士商樂輸者皆得列名,以聞於制府,各賜匾獎賚有差).中為新民堂,其後曰愛堂(郡守方邦基題額.跋云:『邑舊署湫隘,余謀所以更張之.邑紳士慕義恐後,不日落成,可謂能愛其上矣.繼自今登斯堂者,其庶心曠神怡矣乎.惟兩岐偕樂之仁,佩一范先憂之義,所以竭愛士愛民之心,亦以勿負我士民之愛也,因以名之,并跋以勗』).又後為齋閣,翼以廂房.其左為射圃,築亭曰潤餘亭.右為庖廩亭(俱乾隆十五年建).復有齋,曰古春小築(乾隆三十年,邑宰王右弼建).
教諭署、訓導署(俱詳「學志」).
巡檢司署:在羅漢門(即舊縣丞署).
典史署:在縣署之右.
倉 庫
公元1803年
府庫:在府署右.府倉廒二所,一在東安坊舊縣署旁(「舊志」載三十七間,後復增築.嘉慶八年,知府慶保新造五十間.今合新舊計一百二十八間).一在土墼埕保錢局(舊為鳳山倉.乾隆六十年,知府遇昌修築.今為府倉,凡五十七間).
公元1759年
縣庫:在縣署.縣倉廒四所,一在東安坊舊縣署左(凡五十七間),一在舊縣署右(凡十四間.「府志」載紅毛樓右者,今久圮),一在安平鎮(凡二間),一在羅漢門(凡三間).監倉在縣署左(凡二十間.乾隆二十四年新建,今久圮.監穀歸府倉,其倉地廢為民房).社倉三所,其一所在鎮北坊(凡四間.康熙五十年,臺、廈道陳璸建,有石鐫「社倉」二字,題曰『聊為吾民留飯碗,豈無來者續心燈』.乾隆十五年,知縣魯鼎梅改建縣署於此,乃以縣倉四間收貯社穀).一在大傑巔社、一在新港社.
公元1747年
又鳳山縣倉(「舊志」作四所),一在錢局者,今改為府倉;一在大埔者,今圮;一在東安坊;一在安平鎮:凡二十五間.又嘉義縣倉(「府志」云:在東安坊,舊凡一百三十六間,遞年圮壞,後猶存九十間.乾隆十二年,歸府七十間,餘二十間今亦圮).
公 廨
公元1739年
接官亭:在西門外海口風神廟前(乾隆四年,巡道鄂善建.四十二年,郡守蔣元樞捐俸修;并於左側搆官廳,於海口砌石為埭,加坊表焉.有碑記其事).
公元1723年
御史衙:在東安坊(初為鳳山縣公廨.雍正元年,改建察院行轅,內左右分建滿、漢御史住宅.今已廢壞).
淡水公廨:在東安坊大上帝廟後.
鳳山公廨:在西定坊魁星樓前.
嘉義公廨:在西定坊保西宮邊(舊有諸羅公館在東安坊,今廢).
彰化公廨:在東安坊崙仔頂(舊鎮北坊施衙前,今廢).
澎湖協鎮公廨:在鎮北坊四舍廟前,今廢.
佐雜公廨:在寧南坊龍王廟左.
義 所
公元1684年
養濟院:在鎮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沈朝聘建).
公元1747年
普濟堂:在縣城隍廟側(乾隆十二年建,御史六十七范咸為文倡捐焉.有贍園二十五甲六分零,又租銀一兩六錢,屋舍二十間.嘉慶十二年,知縣薛志亮拓城隍廟建兩廊,乃徙普濟堂屋舍於廟後).
公元1716年
大眾壇(即舊南壇)、萬緣堂、同歸所:俱在大南門外(康熙五十五年里眾建.壇前祀厲鬼,後俸佛.其右為萬緣堂,寄貯遺骸,男東女西.又買隙地為同歸所,以瘞枯骨.乾隆三十年,里人陳朝樑輩倡修,碣石記其事).
公元1750年
萬善壇:在安平鎮一鯤身(建始無考.乾隆十五年,水師協鎮沈廷耀增修.壇前建庵奉佛,西南隅蓋瓦屋一間,周繚以垣,以停旅櫬).
公元1777年
新南壇義塚殯舍:在小南門外法華寺後(乾隆四十二年,郡守蔣元樞捐置園地八甲有奇,以為義塚.又竹圍一所,頗寬曠,構殯舍其間,以收旅櫬;募僧眾守之.復捐俸置仁和里糖租及永康里田園租息,以供歲費.設巡丁二人、土工四人,以主掩理.一時士商向義者,各捐產業.所收入租息頗夥,然計歲輸正供、丁耗及發給僧眾工役畚灰、盂飯、迎新送舊款目甚繁.舊以職員韓曰文、鄭其嘏司其事,今董事則歲貢生韓必昌也.蔣公是舉,惠政仁心,澤及枯骨.其所經理,具詳碑記.諸士商所捐貲,亦勒於石.蔣記見「藝文」.乾隆五十五年建造城垣,發掘無主骨骸五百六十五具;郡守楊廷理使韓必昌收葬於此,一時塚地布密焉.今愈纍纍矣).
公元1720年
義塚七處:一在大南門外魁斗山(俗呼鬼子山,歷年久遠,邱墓纍塞),一在新昌里(與魁斗山北連.康熙五十九年國子生陳士俊捐置園地),一在水蛙潭(東至丁家竹圍車路,西至張家竹圍車路,南北俱至沙崙.乾隆十七年,知縣魯鼎梅捐俸買園地八分,葬舊南壇所積棺骸二百八十具.考原題里居姓名碣石墳前,以俟識認.其無名氏者,為同歸所瘞之),一在北壇前(即厲壇前.乾隆十七年,知縣魯鼎梅葬積年棺柩一百六十具於此.葬法與水蛙潭同),一在海會寺前(乾隆十七年,知縣魯鼎梅買地埋旅櫬一百八十餘具於此,有碣),一在大南門口(東南至園埒,西北至車路.乾隆二十八年職員韓仕俊捐置蘇貫熟園一所,今葬埋者已纍纍矣),一在大北門外較場邊(乾隆四十二
年,郡守蔣元樞購園地以為戍兵之塚).
公元1684年
又鳳山縣養濟院,在土墼埕保(康熙二十三年,鳳山知縣楊芳聲建);諸羅縣養濟院,在鎮北坊(康熙二十三年諸羅知縣季麒光建);鳳山縣義塚,在魁斗山後.
屯 田
公元1784年
屯田,屯番之田也.屯兵掌於軍官,而田則墾自邑,且徵收在邑.闢內山,育番民,其自屯田乎!初,臺地東倚內山,多曠土,民與番并墾焉.乾隆四十九年,總督富綱奏明清丈;凡所丈報田園荒埔,計田論畝,籍已具而案核未定.林爽文之亂,諸社番隨官打仗,出力有功;欽差將軍公福康安、巡撫徐嗣曾奏准,募番民為屯丁,設立屯所,給與近山埔地,以資久計.乃以前所丈報田園埔地,復加丈量多溢額,於是臺邑原報番民所墾田園一千三百九十六甲三分六厘一毫,至是更丈得溢額二百六十五甲單四厘八毫(內亦有續墾歸官者,其田上下則分六等);以原額歸民耕,以溢額為屯田.田與屯兵,遠近不相屬.且溢額之田,多奇零破碎,於是官為徵其賦,而以時發給焉.
邑每年額徵屯租穀一千七百八十一石單七合八勺三抄.每石折納番銀一圓,凡折納番銀一千七百八十一圓零七瓣八釐三毫.又淡水協濟番銀九百圓,凡徵收番銀二千六百八十一圓零七瓣八釐三毫(按歲二八兩月支放.支法:屯千總歲給番銀一百圓,把總歲
給番銀八十圓,外委歲給番銀六十圓.每屯丁一人歲給番銀八圓.名數、屯所詳見「軍志」).
邑每年支給屯餉番銀二千四百六十圓,每年存留番銀二百二十一圓零七瓣八釐三毫.
郵 傳
府前舖:南抵南路舖一十五里,北抵北路舖二十里.
南路舖:北抵府前舖一十五里,南抵鳳山縣界二贊行溪舖二十里.
北路舖:南抵府前舖二十里,北抵新港舖二十里.
新港舖:南抵北路舖二十里,北抵嘉義縣界目加溜灣舖二十里.
祥異賑卹
德水既清,坤輿效靈.泰鴻調、玉燭和,聖時之瑞,溢於海表矣.垂象示變,見於方隅,執政者謹焉;而湛恩遠被,賑卹屢加.書所奉行,見化育之贊於是乎無不至也.
公元1683年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夏六月癸巳,澎湖潮水漲四尺,王師乘流伐澎湖,克之.丁酉,大星隕於海,聲如雷(是日,明朱術桂自經,嬪妾從死者五人).秋八月壬子,鹿耳門潮水漲,王師入臺灣.冬十有一月,雨雪冰(是歲八月入版圖,冬遂雨雪,冰堅寸
許,為前所無.地氣自北而南,運屬一統故也).
公元1686年
二十五年(丙寅)夏四月甲辰,地震(臺地時震不悉書,大震則書).
公元1690年
二十九年(庚午)冬,大有年.
公元1691年
三十年(辛未)秋八月,大風壞民居,海舟多碎.
公元1693年
三十二年(癸酉),大有年.
公元1705年
四十四年(乙酉)冬,饑;詔蠲本年糧米.
公元1707年
四十六年(丁亥)冬,饑;詔蠲糧米十分之三.
公元1709年
四十八年(己丑)夏,鹿耳門有大魚二,獲其一(狀似馬,脊上有鬃,長三、四寸.其尾如獅,腹下四髻如四腳,浮游水面,或曰即海馬也).
公元1710年
四十九年(庚寅)冬,饑.
公元1711年
五十年(辛卯)秋九月丁酉,地震.
公元1712年
五十一年(壬辰),詔蠲本年應徵粟石.秋七月,臺江有物大如牛,至岸死(高可五、六尺,豕面長鬚,雙耳竹批,牙齒堅利,似水牛,毛細如獺,四足如龜,有尾,飛行水上.舟人競挺之,後至海岸,竦身直立,聲三號,聞者震慄.既死,邑人圖形相告,竟莫知何物).
公元1714年
五十三年(甲午)夏,大井頭街火(延燒店舖數百間).秋,大旱;詔蠲粟米十分
之三.
公元1715年
五十四年(乙未)秋九月,大風、地震.
公元1717年
五十六年(丙申)冬,饑;詔蠲本年錢糧十分之三.
公元1720年
五十九年(庚子)冬十月甲午朔,地大震.十二月庚子,又震(凡震十日餘,日震數次).房屋傾倒,居民多壓死.
公元1721年
六十年(辛丑)春,刺桐不花(說見「叢談」),大雨水(自三月己丑雨如注,至六月丙申始霽;山崩川溢,田園沙壓.邑西南有物如大牛,冒雨騰,自瀨口入水,至三鯤身登岸,繞安平鎮城,由大港入於海).夏六月丙午,鹿耳門潮水漲八尺(是日,王師進港,克復臺灣.事見「兵燹」).秋八月辛未,夜大風,天盡赤;發屋壞垣,官哨商漁船隻盡碎,兵民多溺死.冬十二月,詔蠲本年粟米.
公元1725年
雍正三年(乙巳)秋七月,大風.
公元1728年
六年(戊申),東安坊民魏連妻陳氏一產四男.
公元1729年
七年(己酉)秋七月癸亥,大風.閏七月乙未又大風;壞商哨船,兵民有溺死者.
公元1730年
八年(庚戌)秋七月丙午,地震.
公元1738年
乾隆三年(戊午)秋,旱(田園無收者七千六百餘甲,豁免正供粟二萬一千五百石零,被災官莊豁銀有差).
公元1745年
十年(乙丑)秋八月己卯,澎湖風災(賑銀六百兩).
公元1746年
十一年(丙寅),詔蠲免本年額徵粟石.
公元1749年
十四年(己巳)七月戊申,大雨水,沖陷保大東、西二里田園(計八十四甲零).
公元1750年
十五年(庚午)秋七月庚戌,大雨水,沖陷永康、武定、廣儲西、新化、新豐、仁德北、崇德等里田園(計一百四十三甲零).八月己卯,颶風大作.連日壞民舍,擊碎商船百餘艘.庚辰,本府知府方邦基舟溺於南日(福清縣界.時題請實授,奉旨送部引見.七月戊辰登舟,八月乙亥自鹿耳門放洋;越己卯,遭風漂流一夜,至南日,衝礁舟碎,隨從二十一人獲生者僅四人).
公元1751年
十六年(辛未)春正月己酉,大風.領餉北路守備蘇進德沒於海.
公元1752年
十七年(壬申)夏六月庚戌,地震.
公元1771年
三十六年(辛卯),詔蠲全年地丁租稅.
公元1774年
三十九年(甲午)春三月己巳,大地震.
公元1780年
四十五年(庚子),詔蠲全年租稅.
公元1784年
四十九年(甲辰)秋八月丁未夜,大風雨,壞民舍,拆石坊,大木拔起,海舶登陸碎.
公元1786年
五十一年(丙午)冬十有一月,三星夜墜,大如斗,其聲如雷.一星墜於南、一星墜
於西;一星墜澎湖海中大石上,石裂.
公元1787年
五十二年(丁未)夏四月丙寅,西定坊火(焚民屋二百餘舍).詔蠲本年地丁租稅.
公元1788年
五十三年(戊申),詔免本年正供及地丁銀.
公元1791年
五十六年(辛亥),詔蠲正供粟(分三年輪免).
公元1792年
五十七年(壬子)夏六月丁亥,地大震.
公元1795年
六十年(乙卯)秋七月戊子,地大震.己丑,復大震.
公元1796年
嘉慶元年(丙辰),詔蠲正供粟(全臺作三年輪免).
公元1797年
二年(丁巳),詔蠲本年正供租稅.
公元1804年
九年(甲子)秋七月癸未,暴雨竟日,西定、鎮北二坊高地水深四、五尺,洿地水深七、八尺,衝壞民居無數.夜迅雷擊倒西城垣三、四丈.
公元1806年
十一年(丙寅),詔蠲本年地丁銀正供緩徵.
縣 官
公元1761年
政官舊制,知縣一、丞一、巡檢一、典史一、乾隆二十六年,新港巡檢罷.五十四年,丞罷;設羅漢門巡檢.自建置至今,惠愛在民而事實可稽者有傳,事實亡者其姓名可考也.
知 縣
公元1684年
沈朝聘,奉天人.康熙二十三年任.以憂去.歷官至巡撫(有傳).
公元1686年
蔣相,奉天人.二十五年任.二十七年,以清理旗員去.
公元1688年
王兆陞,通州舉人.二十七年任.三十年,陞兵部職方司主事.
公元1692年
錢巍業,湖南郴州人.三十一年任.三十三年以劾去.
公元1695年
李中素,麻城貢生.三十四年任.卒於官(有傳).
公元1697年
盧承德,鑲黃旗人.三十六年任.秩滿,陞衡州府同知.
公元1702年
陳璸,廣東海康人,進士.四十一年任.秩未滿,行取吏部;尋陞本道(有傳.祀名宦).
公元1705年
王仕俊,鑲紅旗監生.四十四年任.卒於官(有傳).
公元1708年
張宏,上海貢生.四十七年任.五十二年,陞西城兵馬司正指揮.
公元1714年
俞兆岳,海寧歲貢.五十三年任.秩滿,陞開州知州;歷官至巡撫(有傳).
公元1720年
吳觀域,錢塘人,進士.五十九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公元1722年
周鍾瑄,貴筑人,甲子舉人.康熙六十一年任(有傳).
公元1726年
徐琨,正黃旗舉人.雍正四年任.
公元1727年
張廷琰,桐城貢生.雍正五年任.
公元1729年
唐孝本,武進舉人.七年任.
公元1730年
冷岐暉,嘉定舉人.八年任.
公元1732年
路以周,招遠舉人.十年任(有傳).
公元1734年
林興泗,孝感生員,保舉.十二年任.
公元1737年
馮紹立,宜賓舉人.乾隆二年任.三年解任.
公元1738年
殷鳳梧,金山生員.三年任.四年卒於官.
公元1739年
袁本濂,阜平例監.四年任,以憂去.
公元1740年
朱岳楷,上海監生.五年任.卒於官.
公元1742年
楊允璽,大埔舉人.七年四月任.
公元1744年
李閶權,安邑貢生.九年十一月任.
公元1747年
張若,海防同知.十二年十一月攝任.
趙燮,上元舉人.十三年三月任.十四年二月解任.
公元1749年
蘇渭生,彰化知縣.十四年二月署.
周緝敬,諸羅知縣.十四年三月署.
魯鼎梅,江西新城人,壬戌進士.十四年八月任(有傳).
公元1752年
劉辰駿,江蘇生員.十七年十月署.
公元1753年
章士鳳,江蘇舉人.十八年六月任.
公元1756年
傅爾泰,滿洲人,海防同知.二十一年四月攝任.
公元1757年
孟侯,山西舉人.二十二年二月任.
公元1758年
宋清源,江南人,海防同知.二十三年四月攝任,十一月卸事,二十五年六月再攝.
公元1760年
夏瑚,浙江仁和人,監生.二十三年任(有傳).二十五年六月,護理淡水同知.
陶紹景,江蘇上元人,戊午解元.二十七年正月任.
公元1762年
何愷,廣東人,海防同知.二十七年十月攝任.
王瑛曾,江南人,鳳山知縣.二十七年十二月署.
公元1764年
徐德峻,浙江人,本府海防同知.二十九年四月攝任.
公元1765年
趙愛,鑲白旗人.三十年任.
公元1769年
王右弼.濟東貢生.三十四年四月任.
公元1773年
解文燧,江西永豐人,進士.三十八年任(有傳).
公元1775年
郁正,江蘇婁縣人,舉人.四十年十一月任.
公元1779年
謝洪光,廣東德慶州監生.四十四年七月任.
公元1781年
劉亨基,臺防同知.四十六年七月攝任.
公元1782年
程峻,安徽六安州舉人.四十七年二月署.
公元1783年
唐鎰,廣東番禺舉人.四十八年二月署.
公元1785年
王露,浙江杭州舉人.五十年九月任.
公元1788年
方維憲,直隸大興貢生.五十三年三月署.
黃繼先,安徽休寧舉人.五十三年三月署.
羅倫,四川安岳人,府經歷.五十三年八月署.
公元1790年
仇賦苹,山西曲沃人,順天舉人.五十五年五月任.
公元1791年
沈樹東,浙江仁和人,新莊縣丞.五十六年六月署.
林昌,廣東平遠貢生.五十六年八月署.
清華,臺防同知,滿洲官學生.五十六年十月攝任.
公元1793年
程文炘,河南商城人,新莊縣丞.五十八年六月署.五十九年十月復署,嘉慶四年三月復署,八年三月又署.
何茹連,浙江江山拔貢.乾隆五十八年十月任.陞淡防廳.
公元1797年
周祚熙,江西南豐進士.嘉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任.
周作洵,河南商城人,辛卯副榜.五年二月任.降調.
公元1800年
薜志亮,號耘廬,江蘇江陰人,癸丑進士.八年七月任.十二年,陞授鹿仔港理番同知.
(右知縣凡五十六人,「舊志」於題名下,註稱有傳者六人.以今考之,僅獲五人而已.蓋路以周一傳,當時闕弗錄焉,惜哉!續增立傳者四人,合新舊凡九人焉;列於後.)
公元1683年
沈朝聘,遼東人,初任晉江縣,遷四川茂州知州.康熙二十二年,以才能移知臺邑.為人方平廉介,不可干以私.抵任,不費民間供應.催科撫字,調劑得宜.治姦吏莠民,法不少貸.以憂去,民投櫃資其行,立碑志遺愛焉.
李中素,字鵠山,楚黃之西陵人,以湘鄉教諭卓異,擢知閩縣.催科不擾,治行著聞,膺薦調臺灣.善聽斷,遇有冤獄,必竭力申救.至頑梗不馴者,一繩以法,不少貸.嘗攝郡學篆,教諸生諄諄以孝悌為先.長於詩歌,旁及書畫,自成一家.以勤職卒於官,臺人思之.
公元1694年
陳璸,號眉川.廣東海康人,康熙甲戌進士.初為古田令,調知臺灣.清操絕俗,慈惠利民.公暇引諸生考課,以立品敦倫為先.夜躬自巡行,詢父老疾苦,聞讀書紡織,則重予獎賞.有群飲高歌者,嚴戒諭之.念商艘水丁、重困窮黎,詳請豁免.歲祲設法賑貸,發倉平糶.旱則日食脫粟,去蓋步禱,甘霖立至.會水漲潰隄,勢逼倉廒,躬自負土石;士民爭先趨役.尋行取銓曹,後由四川督學調臺廈道,兼理學政.民聞其再
公元1717年
至也,扶老攜幼,懽呼載道,如望歲焉.璸鎮以廉靜,兩歲科試士,矢公矢慎,作育人才,士風丕振.凡官莊歲入,悉以歸公,秋毫不染.始建萬壽亭,奉龍亭以肅朝賀.捐俸修郡志、文廟大成殿櫺星門泮池,建啟聖祠明倫堂朱子祠文昌閣,規制宏敞,設立十六齋以教士子,置學田以資師生膏火.諸凡創造,親董其事,終日不倦.廉明正直,茹飲潔清,善政善教,見諸實行.旋擢湖、廣偏沅巡撫,調撫本省.一老蒼頭襆被自隨,單騎之任.一切章奏檄移,盡出己手.起居止一廳事.昧爽治政,夜分乃罷.草具蔬糲,日噉老薑少許.五十六年,奉命巡海,自行糧,屏絕供億.凡所經營學宮賢祠,及橋梁道路壩閘之類,次第畢舉.以勞卒於官.當屬纊,一綈袍,覆以布衾而已.屬員入視,莫不感涕.民有相向哭於途者.特賜帑金歸葬,贈禮部尚書,諡清端.至今舊邑署左有去思碑,扁曰「尚書亭」.誕日臺人猶張燈鼓樂以祝,為海疆治行第一,崇祀名宦祠.臺士民復塑像於文昌閣,春秋俎豆焉.
公元1704年
王仕俊,鑲紅旗監生,康熙四十三年知臺灣縣事,前任陳清端公倡修文廟,甫興工,行取內召.仕俊至,即捐俸踵成之.復建立義學,延師課士.聽斷精明,每多平反.有吳姓者,仇家誣以命案,仕俊訊多疑竇,反覆詳讞辨其冤.舊令李中素卒於任,因浥爛倉穀,羈留家屬賠補,事逾十載,仕俊惻然代為補苴,旅櫬始得歸.蒞任四年,勞心撫字,清釐夙弊,日不遑給,竟以疾卒於官.
公元1714年
俞兆岳,海寧人,歲貢生,康熙五十三年調知臺灣縣.甫下車,立三誓於城隍廟.三誓者:毋貪財,毋畏勢,毋徇人情也.實心實政,終始不渝.每巡行村落,問民疾苦,如家人父子,顧復而噢咻之.有所訊鞫,辭色雍和,民無匿志.累官至大中丞(以上俱「舊志」.以下新增者四人).
公元1722年
周鍾瑄,字宣子,貴州貴筑人也.長才遠識,洞達治體.凡所規畫,計皆久遠.康熙六十一年初平朱一貴,鍾瑄以員外郎出知縣事,值歲大饑,設平糶法,躬運米至澎湖以賑,境內慶更生焉.明年,鳩工庀材,修文廟,葺諸生舍,皆節嗇其用,捐廉俸獨任之.先是臺地土鬆,築城慮弗牢,樹刺竹為蕃蔽.鍾瑄以為即漢書虎落渠答之義,善用之,雖雲梯百丈無以加.乃相度郡治,東自龍山寺,北至烏鬼井,南至下林仔,西抵海岸,建木柵二千六百餘丈(語在「城池志」).邑店厝、牛磨皆有稅,其法沿自鄭氏,閱年既久,有子姓凋落不能自存,無片瓦寸草者,吏按舊籍,催租不少貸;而大井頭東西新蓋屋,列肆碁布,不出一錢.鍾瑄乃覈新舊店屋,得大小瓦厝凡若干,令小者以兩當一均出賦.其破壞無生計者悉蠲之.戶給票,厝壞罷業得驗票註銷.時牛磨舊額三十首,停廢者無慮三分之二,吏按冊問賦,與店厝同.則悉責新開磨戶輸稅,免其停廢者.凡諸稅歲額不增,而分償於新戶,至今賦不虧而窮黎無所苦,鍾瑄為之也.初鍾瑄以丙子舉人,補邵武令;旋改諸羅令.諸羅新闢,土曠人稀,多遺利,鍾瑄為相隰原,規
蓄洩,數百里中,陂圳水利,皆其所經畫,諸羅民以富庶.漳浦諸生陳少林負才績學,達於時務,鍾瑄與語大說,延修諸羅邑志,淹通質實,至今獨稱善本.臺北遼闊,規制多未備者,鍾瑄憂深慮遠,又與少林所見悉符,故於志論發其大凡,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後有施為,志皆豫籌之,不少爽云(謝金鑾撰傳).
公元1749年
魯鼎梅,字調元,號燮堂,江西新城人,以甲科釋褐為令.乾隆十四年知縣事.初,東安坊縣署為鄭氏舊宅,既隘陋,復左右逼營署,銃砲之聲,日受震撼.宰斯邑者,多遽歿,相繼者七人無一終任者.鼎梅以政署不寧肅,其休咎且關生民,甫蒞任,即白郡守,詢紳庶,謀改易者.民翕然樂趨之.四閱月而改建畢(語在「衙署志」).先是德化進士王必昌,博學多聞,鼎梅令德化延修邑志.及蒞臺,以臺志久弗修,慮文獻廢墜,乃使渡海致幣於進士,於是舊志以成,頗稱富贍.其為政大都急先務者(郭紹芳撰傳).
公元1758年
夏瑚,浙江仁和人也,由國子生仕為吏.乾隆二十三年以閩縣移知臺灣.廉能勤敏,善治獄,受民詞不定期,不限格式,有所鞫,集兩造於庭立剖之,民環觀者如堵也.凡所聽斷,旁及者不問.嘗曰:一訟之興,關要者僅一、二人,窮其情即成讞矣.其他非刁悍輔訟,即畏怯而游移其詞者.吾求所不當求,使飾偽者有助,上滋惑而下株連,時日愈久,則案牘之所以多也.故在任三年,無積案,亦無冤獄.初臺地俗好游蕩,中土人來者,客死甚夥,寓槥於南北壇.其眷屬有音耗不聞者,且以運致為難矣.瑚以二
公元1759年
十四年、飭禁臺民停柩,乃籍寓槥三百五十六具,得其姓名籍貫者九十三具;又瓦一十四具.為捐資運送至廈門,牒原籍官,令毋出差,但示召親屬,限半年內赴廈門認領.復使擇廈門海口空曠寺院數處,給資斧於寺僧,令司其事.認領者籍記之.逾一年不認領者,即擇廈門空地埋之.皆先給與資斧,遂請於上司.檄廈防廳為檢察.事畢移籍本邑存案.其無姓名籍貫者,二百四十八具,復請於內地郡守令,示諭民間,有親屬在臺身歿者,報聞移覆,仍與一體運送.限逾歲不具報者,即臺地擇義塚埋之.復請於在臺監司,自是以後,遞年三月,風浪恬靜之時,照例經理,俾永遠遵行焉.蓋其辛苦於為民復如此.明年夏六月,檄署淡水同知,越三年實擢淡水司馬,至今言獄訟者思夏侯焉(謝金鑾撰傳).
公元1775年
解文燧者,江右人也.以鄉舉第一成進士,宰同安、海澄,調臺灣,有清直聲.先是邑山水暴湧,鯽魚潭漲,環潭田園,多為沙土所壓,長興廣儲二里尤甚.文燧下車,廑民隱,戴星出入詣勘,愀然曰:『賦從田出,田沒於沙,民堪命乎』?與父老談課累,相與泣下,捐廉俸,給飯食,掀泥掘沙開潭溝,籌所以去其壅塞.其不可復者,為力申大憲,奏請蠲賦焉.凡陷沒田園二百一十七甲零,計豁免租賦一千四百四十九石有奇,以乾隆四十年為始.詔下,父老歡聲載道.棠陰之愛,至今弗衰(郭紹芳撰傳).
羅漢門縣丞
公元1684年
趙行可,陝西永昌衛貢生.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陞四川成都縣知縣.
公元1689年
陳嘉,浙江仁和監生.二十八年任.三十年以憂去.
公元1694年
張元英,奉天人.三十三年任.陞山西蒲縣知縣.
公元1696年
蔣以選,浙江山陰功貢.三十五年任.陞江南宿遷縣知縣.
公元1700年
章祖祺,浙江山陰功貢.三十九年任.陞河南新鄭縣知縣.
公元1705年
汪立忠,江南歙縣監生.四十四年任.陞湖廣江陵縣知縣.
公元1709年
張琮,雲南河陽貢生.四十八年任.陞湖廣黃梅縣知縣.
公元1714年
陳亮釆,浙江海鹽貢生.五十三年任.五十六年,陞四川慶符縣知縣.
公元1717年
馮迪,江南宣城貢生.五十六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公元1722年
吳睿英,浙江山陰人.監生.六十一年任.
公元1724年
馬麟趾,正紅旗官學生.雍正二年任.
徐濤,順天大興附貢.八年任.
公元1731年
葉文炳,浙江慈谿監生.九年任.
公元1735年
鄧梓森,浙江監生.十三年任.
公元1738年
潘毓賢,浙江山陰吏員.乾隆三年任.
公元1744年
虞蔭南,浙江仁和監生.九年四月任.
公元1746年
趙軾臨,浙江蕭山監生.十一年三月任.
公元1747年
吳開福,江南全椒監生.十二年十二月任.
公元1750年
相時,浙江仁和人,竹塹巡檢.十五年署.
公元1751年
胡琦,浙江蕭山人,貓霧巡檢.十六年六月署.
公元1752年
洪冕,湖廣祁門監生.十七年三月任.
公元1756年
韓佐唐,湖南監生.二十一年七月任.
公元1760年
吳昌傳,直隸拔貢.二十五年五月任.
公元1761年
裘建功,順天人,本府經歷.二十六年五月署.二十七年三月再署.
公元1762年
楊耀曾,江蘇監生.二十七年二月任.
公元1764年
嚴大為,江南滁州生員.二十九年四月任.
公元1771年
楊開泰,融縣人;廩貢.三十六年六月任.
公元1774年
黃廷梓,廣昌貢生.三十九年九月任.
公元1778年
張圜,觀城人,附監.四十三年七月任.
公元1782年
張士榕,長安縣優貢.四十七年六月任.
周書鳳,仁和監生.
公元1788年
陸昌曾,吳縣監生,謄錄館議敘.五十三年十月署.
陳聖增,由典史署.
典 史
公元1684年
張元初,直隸涿州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
高烺,山東曹縣吏員.二十八年任.
劉蛟祚,江南吏員.三十二年任.
婁克仁,浙江會稽吏員.三十五年任.
孫日昇,山東莒州吏員.四十年任.
李建貴,江南桐城吏員.四十四年任.
陳茂文,浙江餘姚吏員.四十八年任.
楊天錫,順天吏員.五十年任.
公元1789年
周尚志,直隸天津吏員.五十四年任.
公元1793年
王定國,順天吏員.五十八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徐履謙,順天大興人.
徐霖.浙江錢塘人.
王咸英,浙江蕭山人,吏員.
李俊,湖廣巴陵人,吏員.
唐裔鏡,浙江山陰人,吏員.
公元1742年
李道源,浙江會稽吏員.乾隆七年四月任.
趙大有,順天大興書吏.十年八月任.
范大章,順天大興人,佳里興巡檢.十一年十二月署.
公元1747年
馮裕義,浙江慈谿人,供事.十二年八月任.
公元1749年
曹煜,江蘇人,新港巡檢.十四年六月署.
公元1750年
包融,大興人,鹿港巡檢.十五年八月署.
公元1751年
邵肇仍,江蘇常熟吏員.十六年二月任.
公元1754年
耳孔木,浙江人,律例館供事.十九年五月任.
公元1756年
沈鈺,浙江人,府經歷.二十一年四月署.
公元1757年
吳,順天吏員.二十二年四月署.
公元1760年
汪明恢,江南旌德吏員.二十五年七月任.
虞好善,順天大興吏員.二十八年囗月任.
公元1773年
黃廷亮,鎮平人,監生.三十八年六月任.
公元1774年
陳奏功,山陰監生.三十九年十一月任.
公元1778年
唐峻德,涿州吏員.四十三年二月任.
公元1781年
張圜,四十六年縣丞署.
吳永寧,紹興山陰人,議敘.四十七年四月任.
公元47年
易鳳翊,廬陵監生.五十年六月任.
陳聖增,會稽監生.五十四年六月任.五十七年十一月再任.
饒灼,湖南城步監生.五十六年五月署.
任元舉,蕭山監生.五十六年六月任.
魯岱,五十七年五月署.
李傳椿,巡檢署.
曹德裕,安徽貴池吏員.五十九年四月任.
李棟,巡檢署.
李可復.
任元舉.
公元1806年
衷承啟,南昌監生.嘉慶十一年五月巡檢兼署.
李育春,山東濟陽人.
新港巡檢
公元1684年
紀文遠,陝西涇陽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陞河南府照磨.
公元1689年
常文謨,山東館陶吏員.二十八年任.三十一年,陞直隸東光縣主簿.
公元1693年
孫禮棠,江南滁州吏員.三十二年任.
公元1697年
馮志超,江南長州吏員.三十六年任.
公元1700年
蔣復新,江西贛州吏員.三十九年任.
公元1709年
張知,江南休寧監生.四十八年任.五十五年,陞河南裕州吏目.
公元1719年
李唐宗,山西太平吏員.五十二年任.五十八年,陞江西廣信府照磨.
公元1725年
查克成,順天大興吏員.五十九年任.雍正三年,陞江西袁州府照磨.
公元1726年
張鼎,江蘇吳縣監生.四年任.五年以憂去.
公元1727年
羅開勳,湖廣江夏吏員.五年任.八月離任.
公元1730年
涂逢年,直隸平谷吏員.八年任.
公元1736年
張世榮,順天大興吏員.十一年任.乾隆元年離任.
公元1737年
陳高達,山陰人.二年任.
公元1740年
馮五美,浙江山陰吏員.五年任.
公元1744年
徐夔,浙江仁和人,內閣供事.九年四月任.
公元1747年
章射基,浙江會稽吏員.十二年七月任.
公元1748年
王如璋,江西人,府經歷.十三年閏七月攝任.
公元1749年
曹煜,江蘇吏員.十四年五月任.
公元1753年
殷世楫,滿洲監生.十八年十二月任.
公元1755年
沈鈺,浙江仁和人,府經歷.二十年三月攝任.
吳克成,浙江山陰人,鳳山下淡水巡檢.二十年八月署.
公元1757年
張炯,順天人,供事.二十二年四月任.
公元1760年
章誠,浙江吏員.二十五年十一月任(二十六年後駐諸羅斗六門).
澎湖巡檢
公元1683年
姚法唐,河南祥符吏員.康熙二十二年任.卒於官.
公元1762年
朱縉,浙江錢塘吏員.二十七年任.陞河南府照磨.
公元1767年
胡廷鳳,江南含山人,吏員.三十二年任.
公元1770年
林開彥,直隸撫寧吏員.三十五年任.
公元1776年
李慧仁,直隸安肅吏員.四十一年任.
公元1780年
耿胡,河南柘城承差.四十五年任.
公元1782年
陸鑑,順天吏員.四十七年任.陞雲南騰越州吏目.
公元1787年
喬傑,順天吏員.五十二年任.
公元1793年
李振宗,江南江都吏員.五十八年任.
公元1723年
朱唯彰,順天宛平供事.雍正元年任.三年以憂去.
公元1726年
鄭奎聚,直隸通州吏員.四年任.以劾去.
羅開勳,四年任.五年奉文裁.改調新港.
羅漢門巡檢
公元1789年
陳聖增,本邑典史.乾隆五十四年六月署(是年十二月奉文:羅漢門縣丞改為巡檢).
公元1792年
魯岱,典史.五十七年五月任.
公元1793年
李傳椿,浙江山陰人.五十八年七月任.以憂去.
公元1794年
翟灝,邑典史.五十九年正月兼署.
曹德裕,安徽貴池人,本邑典史.五十九年四月兼署.
公元1795年
李棟,安徽石埭人.六十年四任.
曹德裕,典史,任兼巡檢.
公元1801年
任元舉,浙江蕭山監生.嘉慶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任.
公元1803年
廖開泰,江西奉新人.八年十二月任.
公元1804年
曹汝霖,順天宛平人.九年六月十五日署.
公元1806年
衷承啟,江西南昌監生.十一年三月十四日署.
李育春,山東濟陽監生.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署.
憲 紀
憲紀、著列憲也.監司、郡守馭全臺,邑誌也,何以得書?則以駐是地故,且順民情也.仁聲善政,邑之人見聞而沐浴之,可不為傳歟?「舊志」謂:『轄全臺者,邑不得而私之.駐是邑者,志不得而遺之』.其言是已.故自曩者巡察提學備詳之,以無忘典故,而首領為郡隸,具錄焉.
巡察御史
公元1721年
康熙六十年,設滿、漢察院各一員.每一年則滿更代,然亦多任一年或二年者.雍正五年,始以漢御史兼提督學政.乾隆十七年,定例:三年巡視一次,不留駐;其提督學政事,仍歸巡道
公元1765年
兼理.乾隆三十年,奉上諭:『巡視臺灣御史,前已降旨,三年簡派一次,事竣即回,毋庸留駐候代.今思該處現有鎮道大員駐劄,一應地方軍務,俱可隨時經理.而向來巡察御史在彼,並未聞有所建白,原屬有名無實.若遽行裁撤,即地方官或以遠隔海洋無人稽察,日久不免廢弛,亦不可不防其流弊.嗣後屆三年調派之期,該衙門仍照例奏請,或暫停派往、或數次後派員一往,候朕隨時酌量辦理.欽此』.
公元1722年
吳達禮,滿洲正紅旗人.康熙六十一年任.留任一年.
黃叔璥,順天大興人,己丑進士.康熙六十一年任.留任一年(有傳).
公元1724年
禪濟布,滿洲鑲藍旗人.雍正二年任.留任一年.
公元1725年
丁士一,山東日照人,丙戌進士.雍正三年任.轉本省按察使.
景考祥,河南汲縣人,癸巳進士.雍正三年任.在差改補吏科,轉本省鹽運使.
公元1726年
汪繼,浙江秀水戊子舉人.雍正四年任.在臺改補吏科;未滿,丁艱去.
索琳,滿洲鑲紅旗人,雍正四年任.留任一年.
公元1727年
尹秦,雲南蒙自人,庚午解元.雍正五年任.
公元1728年
赫碩色,滿洲正紅旗人.雍正六年任.留任一年.
夏之芳,江南高郵州人,癸卯進士.雍正六年任.留任一年.主歲、科兩試(有傳).
公元1730年
希德慎,滿洲正紅旗人.雍正八年任.留任一年.
李元直,山東高密人,癸巳進士.雍正八年任.未滿解任.
高山,山東歷城人,癸卯進士.雍正八年任.留任一年.主歲、科兩試.
公元1732年
覺羅修,滿洲鑲紅旗人.雍正十年任(有傳).
公元1733年
林天木,廣東潮陽人,癸卯進士.雍正十一年任.主歲、科兩試(有傳).
公元1734年
圖爾泰,滿洲正黃旗人.雍正十二年任.
公元1735年
嚴瑞龍,四川閬中人,戊戌進士.雍正十三年任(有傳).
公元1736年
白起圖,滿洲正藍旗人.乾隆元年任.
公元1737年
單德謨,山東高密人,丁未進士.乾隆二年任.轉江南鹽驛道.
公元1738年
諾穆布,滿洲正藍旗人,丁酉舉人.乾隆三年任.
公元1739年
楊二酉,山西太原人,癸丑進士.乾隆四年任.主歲、科兩試(有傳).
公元1740年
舒輅,滿洲正白旗人.乾隆五年任.
公元1741年
張湄,浙江錢塘人,癸丑進士.乾隆六年任.主歲、科兩試(有傳).
公元1742年
書山,滿洲鑲黃旗人,刑科給事中.乾隆七年任.陞吏科掌印給事中.
公元1743年
熊學鵬,江西南昌人,庚戌進士,乾隆八年任.陞太常寺少卿.
公元1744年
六十七,滿洲鑲紅旗人,戶科給事中.乾隆九年任.留任二年.
公元1745年
范咸,浙江仁和人,癸卯進士.乾隆十年任.
公元1747年
伊靈阿,滿洲鑲藍旗人.乾隆十二年任.留任一年.
公元1748年
白瀛,山西興縣人,丁巳進士,陝西道監察御史.乾隆十三年任.主歲試.
公元1749年
書昌,滿洲正黃旗人,甲辰舉人.乾隆十四年任.留任一年.陞少詹.
楊開鼎,江南甘泉人,己未進士,河南道監察御史.乾隆十四年任.主科試.十五年八月以憂去.
公元1751年
立柱,滿洲鑲紅旗人,戶科掌印給事中.乾隆十六年十月任(十七年奉文:御史三年巡視一次,不必留駐,關防封貯藩庫).
錢琦,浙江仁和人,丁巳進士,河南道監察御史.乾隆十六年任.主歲、科兩試(十七年奉文:御史三年巡視一次,不必留駐,提督學政關防交臺灣道兼理).
公元1756年
官保,滿洲人,刑科給事中.乾隆二十一年四月抵臺.九月回京.
李友棠,江西臨川人,刑科掌印給事中.乾隆二十一年四月抵臺.九月回京.
公元1760年
宗室實麟,滿洲正白旗人,兵科給事中.乾隆二十五年二月抵臺.五月回京.
湯世昌,浙江仁和人,辛未進士,工科給事中.乾隆二十五年二月抵臺.五月回京.
公元1763年
永泰,滿洲人,給事中.乾隆二十八年十月抵臺.二十九年五月回京.
公元1764年
李宜青,江西寧都人,丙辰進士,監察御史.乾隆二十八年十月抵臺.二十九年五月回京.
明善,滿洲鑲藍旗人.
朱丕烈,浙江海鹽人,戊辰進士.俱三十二年巡視.
喀爾崇義,滿洲人,給事中.
公元1771年
王顯曾,囗囗人,囗科給事中.俱乾隆三十六年巡視.
覺羅圖思義,滿洲人,福建道監察御史.
公元1764年
孟邵,四川中江縣人,庚辰進士,貴州道監察御史.俱乾隆四十二年巡視.
塞岱,滿洲人,囗科給事中.
公元1781年
雷輪,四川井研人,進士,囗科給事中.乾隆四十六年巡視.
(右巡察凡四十七人.其七人有傳,俱仍「舊志」.)
公元1709年
黃叔璥,字玉圃,順天大興人,康熙己丑進士.六十一年,初設臺灣巡察,叔璥首膺是命.既至,安集哀鴻,措置時務多得當.所著有赤嵌筆談、番俗六考,採摭最富,後之修志書者,率取資焉.
公元1723年
夏之芳,字荔園,號筠莊,江南高郵州人,雍正元年進士,充內廷教習,以御試第
公元1728年
一入史館,尋轉諫垣.六年巡視臺灣,兼理學政.至則以澄敘官方,振興文教為己任.主歲科兩試,公慎明敏;栽培士類,悉本至誠.按巡南北二路,雞犬不驚,民番咸悅.生平廉介,苞苴永杜,而接物復沖和,少崖岸,尤為僚屬所敬服.所評選試牘,有海天玉尺前後編.臺灣之有試牘,自是編始.
公元1720年
林天木,字荔山,廣東潮州人,性恭默,不苟言笑.動履以宋名儒為範.生平作字必楷正,雖屬稿未嘗為行草書.康熙庚子,舉鄉薦第二,雍正癸卯登進士,以需次知縣引見,擢部主事,尋遷兵科掌印給事中.雍正十一年,巡察臺灣,兼理學政,主歲科兩試,取士以品行為先.生童卷帙殊繁,手自評閱揭案,士服其公.性氣和平,即僮僕有過,不聞呵詈聲.接僚屬內嚴凝而外和易,人多敬愛之.秩滿,尋丁母憂,哀毀逾禮,以疾卒於家.
公元1732年
覺羅修,鑲紅旗人,以御史巡視臺灣.雍正十年,北路大甲西社番肆逆,趨赴軍營,籌畫餉運.事平,以一等軍功議敘;還京晉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楊二酉,字學山,太原人,癸丑進士,入翰林,旋以御史巡臺,奏建海東書院以造士,南門內秀塔,亦其所規畫也.
張湄,字鷺洲,錢塘人,癸丑進士,由詞垣改御史,巡臺灣,嚴稽冒籍,校士公明.所著有瀛壖百詠,行於時.
公元1670年
嚴瑞龍,字凌雲,蜀之閬中人,康熙庚戌進士,以吏科掌印給事中巡視臺灣.清公勤慎,整飭官方.洞察民隱,疏減番丁社餉.北路加志閣兇番為虐,奏請搜捕,躬往軍前,籌畫勦撫.復酌定善後事宜,威惠兼至.尋擢湖南按察使.
分巡臺灣道
公元1721年
(本臺廈兵備道,兼理學政.康熙六十年,改為臺廈道.雍正五年,學政歸漢察院.六年,改為臺灣道.乾隆十七年,仍兼理提督學政.)
公元1684年
周昌,奉天人.進士,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解任.
公元1687年
王效宗,正白旗人,康熙二十六年任.
公元1692年
高拱乾,陝西人,廕生.康熙三十一年任.秩滿,陞浙江按察使.
公元1697年
常光裕,浙江人.康熙三十六年任.
公元1699年
王之麟,鑲黃旗人.貢生.康熙三十八年任.四十三年,調補湖北糧道.
公元1705年
王敏政,正黃旗人.康熙四十四年任(有傳).
公元1710年
陳璸,廣東海康人,進士.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四年,陞偏沅巡撫(崇祀名宦.有傳).
公元1715年
梁文科,正白旗人,舉人.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七年,陞廣東按察使.
公元1718年
梁文,正白旗人,監生,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公元1722年
陳大輦,湖廣江夏人,進士.康熙六十一年任.雍正二年,卒於官(有傳).
公元1724年
吳昌祚,正黃旗人,監生.雍正二年任.六年,陞山東按察使.
公元1728年
孫國璽,正白旗人,進士.雍正六年任.七年,調本省鹽驛道.
公元1729年
劉藩長,山西洪洞人,貢生.雍正七年任.九年丁憂.尋陞福建按察使.
公元1730年
倪象愷,四川榮縣舉人.雍正八年任.十年解任.
公元1732年
張嗣昌,山西浮山人,貢生.雍正十年任.調補四川鹽驛道.
公元1735年
尹士俍,山東濟寧州人,監生.雍正十三年任.調補湖北鄖襄道.
公元1739年
鄂善,滿洲正藍旗人,監生.乾隆四年任.五年,調補本省延建邵道.
公元1740年
劉良璧,湖南衡陽人,甲辰進士.乾隆五年任.
公元1743年
莊年,江南長洲人,由監生保舉.乾隆八年七月任.
公元1748年
書成,滿洲鑲黃旗人,監生.乾隆十三年任.十四年以憂去.
公元1750年
金溶,順天大興人,庚戌進士.乾隆十五年三月任.七月,兼攝府篆.
公元1752年
穆齊圖,蒙古鑲藍旗人.乾隆十七年任(始兼提督學政,下並同).
公元1757年
德文,滿洲正白旗人.刑部筆帖式,乾隆二十二年十月任.
公元1758年
楊景素,江蘇人,監生.乾隆二十三年四月任.
公元1761年
覺羅四明,滿洲正藍旗人,內閣中書.乾隆二十六年四月任.
余文儀,浙江諸暨人,丁巳進士.乾隆二十九年八月任.十一月擢福建按察使.
公元1764年
蔣允焄,貴州貴陽人,丁巳進士.乾隆二十九年十二月護任.
奇寵格,滿洲鑲白旗人,丙午舉人.乾隆三十年四月任(有傳).
公元1766年
余文儀,福建按察使.乾隆三十一年六月赴臺查辦淡水莊民被番戕殺一案,摘署道篆;六月任.
張挺,陝西涇陽縣人,戊午舉人.乾隆三十一年十月任(有傳).
公元1768年
余文儀,福建按察使.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赴臺查辦匪案,摘署道篆;十二月任.
公元1769年
蔣允焄,前署任.乾隆三十四年二月任.
公元1771年
奇寵格,見前.乾隆三十六年正月復任.三年俸滿,調本省糧驛道.
公元1774年
碩善,滿洲鑲藍旗人,由筆帖式陞工部郎中.乾隆三十九年四月任.
公元1775年
馮廷丞,山西代州人,壬申舉人,由廕生累陞刑部郎中.乾隆四十年六月任.陞江西按察使.
蔣元樞,江蘇常熟人,己卯舉人.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護任.
公元1777年
張棟,陝西三原人,例貢生.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護任.
俞成,浙江臨安人,乙丑進士.乾隆四十五年五月任.
公元1781年
蘇泰,江蘇元和人,例貢生.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護任.
穆和藺,滿洲正黃旗人,丁卯舉人.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任(有傳).
公元1782年
楊廷樺,順天大興人,丁丑進士.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任.陞山東按察使.
孫景燧,浙江海鹽人,辛丑進士.乾隆四十九年正月護任.
公元1784年
永福,滿洲正黃旗人.乾隆四十九年二月任.五十三年三月,以林逆案罷職.
公元1788年
楊廷理,廣西馬平人,丁酉拔貢.乾隆五十三年護任.
萬鐘傑,雲南昆明人,乙酉拔貢,本省按察使管本道事,加布政使銜.乾隆五十三年九月任.以憂去(有傳).
公元1791年
楊廷理,前署任.乾隆五十六年五月署,六月實陞.五十九年正月,加按察使銜.
公元1794年
劉大懿,山西洪洞人,丁酉舉人,輸餉議敘,任刑部員外郎,陞郎中.乾隆六十年七月,由本省鹽道調任.八月,加按察使銜.
公元1795年
季學錦,江蘇昭文人,己丑翰林.嘉慶二年二月,由鹽道調任.嘉慶三年十二月卒於官.
公元1798年
遇昌,滿洲鑲白旗人,生員.嘉慶三年十二月護任.四年三月陞任;八月,加按察使銜.
公元1801年
慶保,滿洲鑲黃旗人.嘉慶六年三月署任.七年五月回泉州府任.
公元1802年
遇昌,見前任.嘉慶七年五月回任.十年八月,陞江蘇按察使.
公元1805年
慶保,前署任.嘉慶十年十月任.十一年二月加按察銜,即陞本省按察使.
公元1807年
清華,見上.嘉慶十二年七月任.
(右巡道凡四十六人.「舊志」立傳者三人,續增者四人,凡七人有傳.)
公元1704年
王敏政,字九經,正黃旗人,以監察御史出為興泉巡道.康熙甲申,移節臺灣.仁厚不苛,事悉就理;而尤惠於番民.凡通事社商,有朘削者,必嚴禁.番車之有濫派者必懲.遇歲荒歉,申請賑卹,民賴生全.秩滿,補廣東雷、瓊道.尋病卒,民建祠祀之.
陳璸(已見「縣官」志).
公元1706年
陳大輦,江夏人,字子京,康熙丙戌進士,初知粵西永定州,遷福建鹽運分司,釐剔鹺政.奉委清丈,閩田平允.歲辛丑,臺匪作亂,大輦督造平底小艘,飛渡臺港,多所裨助.尋擢分巡臺廈道,至則安輯流亡,撫綏部落,生番歸化者接踵.會餘孽跳梁未靖,大輦捕獲置重法,臺民始安.校士公慎,所拔取多單寒.重整海東書院,立課士規程,加意作養,所得士多登賢書、充選拔者.蒞任三年,以疾卒.
公元1765年
奇寵格,滿洲舉人,乾隆三十年,以興化守擢臺灣巡道.明年北淡水生番越界殺人,例去職.三十五年,臺道乏人,制府以寵格鎮靜廉幹奏,請還舊官.明年春復任.寵
格端凝恬淡,正己率屬,黜浮華,興學重士,遇事處以誠敬.課海東書院,必親臨居講堂,竟日危坐無倦容.命題課諸生,必自為之,以知難易.危坐中有所得,則提筆書之,及時而畢,率以為常.歲科所取士皆拔尤.生平少宴會,時歲時絕餽送.巡行南北路,供費皆己出,不索縣官一夫一役.稽查偷渡,禁革陋規,有犯必律以法.幕友親丁,或不謹關防,即以斥逐去.雖盛署一舊袍加身,非就寢不脫.秩滿,調於省糧驛道.至今臺人論政績者,自陳清端以外,首屈指焉(洪禧撰傳).
公元1771年
張挺,號鶴山,陝之涇陽人也.以戊午鄉舉登仕籍,入閩為漳州守.乾隆三十一年,擢臺、澎兵備道兼督學.挺居官潔清,自矢釐奸勤民.始至,嘗令街坊清衢道,掃除糞穢;頃之出見,居民門首有不蠲者,笞其人.由是道無留穢.曰:人言臺民難治,吾以決信否耳.天下豈有不化之民哉?乃盡革舊弊,繩奸猾胥役以法,不少恕.政以清.歲科所取多知名士.有臺陽試牘行於時.海東山長周澍,浙名宿也,以道自持,風格甚峻,挺亦能為之下.時論交稱之.居無何,黃教亂作,鄒太守出城勦捕,挺日夜巡防,安撫市肆,民賴以不驚,亂克戡定.卒以匪案例奪官,去之日,民爭歎惋焉(韓必昌撰傳).
公元1782年
穆和藺,滿洲舉人,乾隆四十七年以分巡延、建、邵道,移節臺灣.甫下車,首除衙蠹.胥役有不法者,痛懲之;曰:『官失德,由此輩也』.太守某,素婪贓,和藺至
,廉知其實,即具劾,卒阻於權勢不行,然其風亦稍戢云.臺道例司軍工廠及哨船戰艦,歲有風災,官舟碎則巡道苦修賠,以故民船壞於風,則收其木材以入官廠,補軍工焉,蓋其舊規如此.和藺既蒞任,則值大風,擊破商船戰艦各數十,吏欲按舊規以行,和藺恚曰:『商船派運官穀,今遭風慘於賠累,吾無救災卹患計,又因以為利,尚復有人心哉』?悉召船戶,按其號給還之,胥役無敢擾焉.而是時官舟壞者,工廠乏購修貲,滋益窘,商民相顧起曰:『是孰非吾輩事』?爭出貲為勷,和藺拒卻之,自以所畜廉俸償.不足則破家產以繼.其自勵愛民類如此.時臺北有泉、漳之釁,郡治囂然,和藺寬猛互施,民以安堵.然卒憂勞成疾,屢乞假不獲.未幾竟以械鬥案,吏議奪職.去之日,民遮道攀轅,有垂涕者(洪禧、郭紹芳參撰傳).
公元1788年
萬鐘傑,號荔村,滇之昆明人也.乾隆五十三年,以興、泉、永道,調巡臺灣,未抵任.尋擢本省按察使,仍銜命任臺灣巡道事.臺故多娼,諸貴游幕客,趨狹斜者,比比也.鐘傑至,嚴禁革,乃偵其尤豔者數輩,悉拘致付有司,使械以示於眾,眾娼皆逸去.主科歲兩試,尤謹於關防.有粵生冒入閩童場為人倩代者,事覺,按律充發.諸生與夤緣者,悉褫革治罪.性戇直,且不事酬應,故修造戰艦,多為武弁所疵,力與較必不可,則拆而更造,寧多費,不肯以私干也.時提軍奎公,以砥廉剔弊,風裁甚峻;獨於鐘傑加禮焉.在任三年,以憂去(洪禧撰傳).
臺灣府知府
公元1684年
蔣毓英,錦州人,官生.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八年,陞湖南按察使(有傳.祀名宦).
公元1690年
吳國柱,奉天廕生.二十九年任.秩滿,陞江西贛南道.
公元1695年
靳治揚,奉天廕生.三十四年任.陞廣東肇羅道(有傳.祀名宦).
公元1702年
衛台揆,山西曲沃廕生.四十一年任.四十五年,陞廣東鹽道(有傳).
公元1707年
周元文,正黃旗監生.四十六年任.五十一年,陞湖廣辰沅靖道(有傳).
公元1713年
馮協一,江南人.五十二年任.五十四年卸事.
公元1716年
王珍,山西長治人,辛酉副榜.五十五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公元1721年
高鐸,鑲黃旗漢軍監生.六十年任.陞本省汀漳道.
公元1725年
范廷謀,浙江鄞縣監生.雍正三年任.調回京內用.
公元1726年
孫魯,河南祥苻監生.四年任.
公元322年
俞存仁,順天大興歲貢.五年任.
公元1729年
倪象愷,四川威遠舉人,七年任.八年,陞本道.
公元1731年
王仕任,山東寧海人,癸卯進士.九年任.陞本省鹽道.
公元1733年
尹士俍,山東濟寧府附監.十一年任.十三年,陞本道.
公元1735年
徐治民,浙江山陰歲貢.十三年任.被議.
公元1737年
劉良璧,湖南衡陽人,甲辰進士.乾隆二年任.五年,陞本道.
公元1740年
錢銖,浙江嘉興廕生.五年任.七年,卒於官.
公元1742年
范昌治,浙江鄞縣監生.七年任.十年被議.
公元1745年
褚祿,江蘇青浦人,癸丑進士.十年四月任.
方邦基,浙江仁和人,庚戌進士,由海防同知陞.十二年任.十四年,護理巡道.
公元1751年
陳玉友,順天文安人,庚戌進士.由淡水同知.十六年二月任.
公元1752年
王文昭,淳化人,海防同知.十七年署.
公元1753年
曾曰瑛,江西南昌人.十八年四月任.
公元1754年
鐘德,滿洲鑲白旗人,廕生.十九年三月任.四月,攝海防同知.
公元1757年
覺羅四明,滿洲正藍旗人,內閣中書.二十二年四月任.
余文儀,浙江諸暨人,丁巳進士.二十五年五月任.二十七年十二月,攝海防同知.
公元1762年
蔣允焄,貴州貴陽人,丁巳進士.二十八年八月任.
公元1763年
秦廷基,鑲黃旗漢軍庚午舉人.三十一年七月任.
公元1767年
鄒應元,江蘇金匱人,進士.三十二年四月任(有傳).
公元1772年
李師敏,山東惠民人,進士.三十七年四月任.三十九年十月,卒於官(有傳).
公元1774年
成城,浙江仁和人,進士,海防同知.三十九年十月署.
公元1775年
蔣元樞,江蘇常熟舉人.四十年四月任.
公元1778年
萬綿前,浙江仁和監生.四十三年六月任.
公元1781年
蘇泰,江蘇元和貢生.四十六年十一月任.
公元1783年
劉亨基,湖南湘潭舉人,海防同知.四十八年正月署.
王右弼,山東齊東貢生.四十八年三月任.
劉亨基,見上.又於四十八年十一月署.
公元1784年
孫景燧,浙江嘉興人,進士.四十九年正月任.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林逆之變遇害.
公元1786年
楊廷理,廣西馬平拔貢,海防同知.五十一年十二月兼理.
公元1787年
楊紹裘,浙江餘姚增貢生,福防同知.五十二年正月署.
楊廷樺,原任臺灣道.五十二年三月補授.是年八月卒於官.
楊廷理,見上.五十二年八月署,十月實授.
公元1788年
徐夢麟,浙江桐鄉監生,淡水同知.五十三年四月署.
楊廷理,見上.五十三年十月回任.
公元1791年
袁秉義,直隸宣化縣人,進士,淡水同知.五十六年五月署.
楊紹裘,見上.五十六年八月任(有傳).
公元1793年
清華,滿洲藍紅旗人,官學生.五十八年七月署.
袁秉義,見上.又於五十八年九月署.
公元1794年
遇昌,滿洲鑲白旗人,生員.五十九年三月任.
朱慧昌,浙江山陰貢生,鹿港同知.五十九年十一月署.
公元1795年
遇昌,見上.六十年二月回任.
沈颺,浙江仁和優貢.六十年五月任.
公元1796年
楊紹裘,見上.嘉慶元年四月代理.
公元1797年
遇昌,見上.嘉慶二年二月再任.
公元1799年
吉壽,漢軍鑲白旗舉人.四年二月署.
吳逢聖,安徽桐城舉人.四年九月任.
公元1802年
慶保,滿洲黃旗人,官學生.七年十一月任.
公元1805年
馬夔陛,山東齊河附貢生.十年十月任.
公元1806年
高叔祥,河南鄧州人,進士.十一年四月任.七月卒於官.
錢,浙江仁和縣人,進士,海防同知.十一年八月署.
楊廷理,見上.嘉慶十一年十二月復任.
(右知府凡五十一人.「舊志」立傳者四人,續增者三人.其衛台揆一傳「舊志」失詳,據陳璸碑記改補.凡七人有傳.)
公元1683年
蔣毓英,字集公,奉天錦州人,由官生知泉州府.康熙二十二年臺灣歸命,督撫會疏交薦調臺灣.始至,見井里蕭條,哀鴻未復,躬歷郊原,披荊斬棘,經界三縣封域,相土定賦,罷不急之役;按撫土番,招集流亡,諮詢疾苦;進父老子弟,教以孝悌之義;振興文教,捐俸創立義學,延師課督.任滿,遷湖廣鹽驛道.士民重繭詣大中丞告留.會江右觀察使缺,特旨調補,百姓立碑紀績,於所建書院,塑像祀之(「舊志」).
公元1695年
靳治揚,鑲黃旗人,由筆帖式歷漳州府知府.康熙三十四年,知臺灣府.抵任,蕩滌草竊,招撫土番;捐貲修文廟;詳免傾陷田課.尤雅意作人,番童有未知禮義者,立社學延師教之.臺人請祀名宦(「舊志」).
公元1701年
衛台揆,號南村,山西曲沃人,相國文清公猶子,以廕出仕,知漳州府,稱廉能.康熙四十年調知臺灣府.台揆生貴冑,而抑遜自持,不異寒素.庶務必躬親.夜秉燭治官書,漏下不輟.性廉靜,歲時屬官或餽尊酒隻雞,不輕受也.愛民如子,甫下車即革水丁之弊,以安流移.嚴禁雜派,居臺數年,不票取一夫一役.其有豪強梗法弗化者,
公元1705年
必痛懲之不少假.四十四年歲饑,亟請奏免本年租稅.開闢後,民番得所休養者,臺揆之力居多.其課士,按月召諸生分席講藝,親定甲乙焉.秩滿補廣東鹽法道,以疾乞歸去,而人懷之(謝金鑾撰補).
公元1707年
周元文,字洛書,正黃旗人,康熙四十六年,由延平府調知臺灣.方正廉潔,僉壬畏若神明.置義學田以贍寒士.歲荒,詳免租課十之三.一切措置,悉本實心,臺民至今猶思其德(「舊志」).
公元1767年
鄒應元,號兩松,江蘇金匱人,由進士於乾隆三十二年知臺灣府.正己率屬,廉靜無為.時昇平久,民不見德.其明年十月,奸民黃教偵營伍廢弛,誘群無賴為亂,南北騷動.應元急請於上憲,會營勦捕,親率壯役,深入內山,搜其黨羽,謀生番設伏殲其魁.亂平,秩滿,士民僉赴巡臺御史籲留,奏准再任三年.及其去也,民愈有去後之思焉(韓必昌撰傳).
公元1772年
李思敏,山東惠民人,以進士出身.乾隆三十七年,知臺灣府,廉明方正,有冰心鐵面之風.所到之處,苞苴不通,奸豪斂跡.營卒有不法者,輒按律處治不少縱,大帥憚之.在任歲餘,以疾卒於官(潘振甲撰傳).
公元1773年
楊紹裘,號冶堂,浙江餘姚人,由廩貢洊歷海防同知.林爽文之亂,知府孫景燧遇害,同知楊廷理代理府事,募義勇堅守郡城;明年正月,紹裘奉檄來視府事,以廷理深
得民心,悉賊情,一切事宜悉商焉.三月,以舊臺灣道楊廷樺為臺灣府知府,留紹裘協理軍需局.士民語曰:『三陽開泰,賊不足畏也』.賊平,率生番入覲,歸授臺灣府知府.紹裘如駕輕就熟,與僚屬和衷共濟.每讞獄,輒先與兩造申明敦睦任卹之誼,然後判其曲直.或笑為迂,不恤也.時匪亂甫平,營鎮威權甚張.有營兵橫敺舖民,邑令林昌炎拘治之,營卒皆譁.某遊擊頗恣於公所,厲聲言林知縣藐我.紹裘從容笑謝曰:某遊擊何弗少商量耶?亦知林知縣非遊擊可斥言乎?四座皆驚.遊擊為霽顏,事賴以釋.其處置公事多類此.嘗遊海會寺,題半日閒亭云:『坐看郭外千雨,細啜花前一盞茶』.其留心民瘼,隨處觸發,可概見矣.嗣以丁外艱去.服闋,補貴州遵義府知府(韓必昌撰傳).
臺灣海防同知
公元1685年
梁爾壽,鎮安貢生.康熙二十四年任.二十九年,陞兵部職方司員外.
公元1691年
齊體物,正黃旗人,進士.三十年任.
公元1697年
龍光,望江人,進士.三十六年任.
公元1699年
趙純禧,奉天監生.三十八年任.
公元1701年
孫元衡,江南桐城貢生.四十年任(有傳).
公元1709年
洪一棟,湖廣應山監生.四十八年任.卒於官(有傳.祀名宦).
公元1719年
王禮,順天宛平監生.五十八年任,六十年臺變被議.
公元1721年
孫魯,河南祥符監生.六十年署.
公元1722年
楊毓健,湖廣長陽貢生.六十一年任.
公元1724年
王作梅,河南河內人,己丑進士.雍正二年任(有傳).
公元1728年
劉浴,直隸棗強監生.六年署.
公元1729年
尹士俍,山東濟寧附監.七年任.十一年,陞本府知府.
李珍,山東諸城貢生.十年任.卒於官.
公元1735年
徐林,浙江錢塘貢生.十三年任.
公元1737年
魏素,直隸蔚州廩監.乾隆二年任.
公元1740年
郝,直隸霸州人,甲辰進士.五年任.
公元1742年
方邦基,浙江仁和人,庚戌進士.七年十一月任(有傳).
公元1746年
梁梗,正白旗漢軍例監.十一年任.
張若,江南桐城人.十一年七月署.
公元1748年
汪天來,江南碭山人,澎湖通判.十三年十一月署.
公元1749年
俞唐,浙江仁和監生.十四年八月任.
公元1750年
魯鼎梅,江西新城人,臺灣縣知縣.十五年十二月護任.十六年十月卸事,十七年四月再護任.
公元1751年
陳玉友,順天文安人,臺灣府知府.十六年十二月攝任.
公元1752年
王文昭,淳化拔貢.乾隆十七年九月任.
公元1754年
傅爾泰,滿洲監生.十九年十一月任.二十年七月,攝彰化縣篆;十一月回任.二十一年四月,攝臺灣縣篆.
公元1758年
宋清源,江南監生.二十三年四月任.四月,攝臺灣縣篆.十一月卸事.二十五年六月,再攝縣篆.
公元1761年
何愷,廣東香山貢生.二十六年三月任.二十七年十月,攝臺灣縣篆.卒於官.
公元1762年
余文儀,諸暨人,臺灣府知府.二十七年十二月攝任.
徐德峻,浙江蘭谿人.丁巳進士.二十八年囗月任.
公元1766年
魯楷,浙江會稽人.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任.
公元1768年
韓琮,通州舉人.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任. .
公元1769年
朱景英,湖南武陵舉人.三十四年四月二十日任(有傳).
公元1772年
成城,見上,知府.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任.
公元1776年
鄔維肅,四十一年四月初九日任.
公元1778年
劉亨基,四十三年十月十七日任.
公元1783年
黃啟,四十八年四月初十日任.
公元1786年
楊廷理,見上,知府.五十一年八月二十日任.
公元1787年
吳元琪,五十二年九月十五日署.
公元1788年
清華,見上,巡道.五十三年六月署任,五十四年六月實授.
公元1789年
袁秉義,直隸宣化府人,丙戌進士.五十六年五月署,五十八年九月再署.
公元1791年
楊紹裘,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五十六年八月署,嘉慶元年四月再署.
公元1794年
遇昌,鑲白旗滿洲人.五十九年三月署,嘉慶元年四月再署.
公元1795年
沈颺,浙江仁和舉人.六十年五月署.
公元1797年
方應恆,湖南巴陵監生.嘉慶二年十一月任.
公元1799年
魏堯年,順天監生.嘉慶四年十一月署.
公元1800年
延青雲,山西陽城縣貢生.五年二月任.
公元1802年
葉寶書,嘉慶七年正月署.
錢,浙江仁和人,庚子進士.嘉慶七年六月任.十年軍功,候補府加道銜.十一年八月,護理府篆.
公元1805年
薛志亮,見上,知縣.嘉慶十年八月護理.
(右同知凡四十九人.「舊志」立傳者四人,續增者一人,凡五人有傳.)
公元1703年
孫元衡,字湘南,江南桐城人,由貢生授四川漢州知州.康熙癸未,遷臺灣府同知.性溫厚,於物無忤,而剛正不屈於權勢.諸不便民者,悉除之.會歲旱,令商船悉以載米,多者重其賞,否則有罰,於是南北艘雲集,臺民得飽而歌.數攝諸縣篆,署府符,所在有善政.秩滿,遷東昌知府.在臺時著有「赤嵌集」,深為王新城所賞(「舊志」).
公元1709年
洪一棟,字石臣,應山人,康熙四十八年,由監生同知臺灣府,革除水口積弊,以利商人;豁免逃亡丁賦.值荒旱,多方設法運米以活饑者,臺民咸念不置(「舊志」).
公元1724年
王作梅,河南河內人,己丑進士.雍正二年,任海防同知.時廈門有商船往來澎島,與臺灣小船偷運接盤米穀,名曰短擺.作梅廉知,急捕之,並得官弁交通狀,舉發治其罪,自是接盤之風遂息.提標哨船凡二十餘艘,絡繹來臺貿易,號為自備哨,凡出入海口,不由查驗.作梅詳請禁革.其他客頭勾引偷渡,久成錮弊,作梅密擒首惡詹望、黃老二人痛懲之,積習為改.其勇於有為如此.至於律己愛民,臺之士民至今猶傳頌不衰云(「府志」).
公元1730年
方邦基,字樂只,號松亭,杭州仁和人,雍正庚戌進士,保舉來閩,署閩清邑篆,
公元1748年
補沙縣令.踰年調知鳳山縣,請減重賦,免浮糧,民番感之.有貧不能娶者,妻母欲令其女改適,訟於縣,為擇吉捐資,相其夫往迎之,遂得完娶.又有民婦被祟,即暮見形如人似犬,闔室騷擾,莫可奈何.即為齋戒牒告城隍,忽雷震、怪走入地,掘之得猴子髑髏,有血濡縷,怪遂絕.丁艱歸,服闋至閩,署理事廳務,尋補臺防同知,革陋規,嚴禁坐口書役需索.凡商船貨足,無論早晚,隨時驗放,俾得順風水之便.船戶行家,肖像頂祝.有習水積匪,常入海竊斷商船椗索,訪緝而痛懲之,獲慣賊下獄禁錮,民得安枕.秩滿陞署知府,收放糧餉,分毫不染.歲戊辰,泉、漳米貴,督憲諭令商船照例帶米六十石外,倍帶六十石.時臺郡荒旱,與內地同,米石銀三兩,輿情洶洶,因斟酌詳請,每船陰聽多帶數十石,俾內地得以接濟,臺郡不至騷動,督憲韙之.邑署湫隘,前令七人,或解職,或病故,無一秩滿者,建除家謂為凶宅,因念長令數易,非百姓福,首捐百金改建之.攝道篆,軍工船料,概照定價發買,不假手吏胥,扣剋積弊一清.庚午夏,題請實授知府.奉旨送部引見.八月渡海遭颶,舟覆於福清之南日.事聞,予卹,贈朝議大夫、布政使司參議,賜祭葬(「舊志」).
公元1769年
朱景英,字幼芝,號研北,湖南武陵人,鄉舉第一,乾隆三十四年同知臺灣府.天懷爽朗,氣度雍容.其敷政寧人,皆行所無事,無一毫矯強態.生平雅愛文學士.士有通十三經者,既親加獎賞,復先容於學道憲而拔之,不引嫌自避.人亦不以越相疑.
公餘之暇,圖籍紛披,以博雅自喜.善八分書,蒼勁入古.所著有「畬經堂詩集」、「海東札記」(洪禧撰傳).
臺灣府經歷
林起元,江南上元人.
方逢月,浙江桐鄉人.
王道宏,江南上元人.
尹復,浙江山陰人.
孫琰,順天宛平人.
汪元任,湖廣京山人.
張天銓,浙江山陰人.
陶宣,順天宛平人.
王士勷,湖廣武陵人.
公元1721年
左懋源,順天大興吏員.康熙六十年任.
公元1729年
褚天緯,江南吳江吏員.雍正七年任.十年離任.
公元1733年
郭士謙,江南旌德供事.十一年任.
公元1735年
王嗣彥,順天宛平吏員.十三年任.
公元1739年
朱士顯,浙江蕭山監生.乾隆四年任.
公元1742年
金文英,直隸通州吏員.七年任.
葛舜有,順天大興生員.十一年任.以憂去.
公元1750年
王如璋,江西廬陵監生.十五年任.
公元1751年
郝敬修,山東高密監生.十六年六月任.
包瀜,順天大興吏員,鹿仔港巡檢.十六年二月署.
曹煜,江蘇吏員,新港巡檢.十六年署.
公元1754年
吳克成,浙江山陰供事,下淡水巡檢.十九年二月署.
沈鈺,浙江仁和供事.十九年八月任.
公元1755年
耳孔木,浙江供事,臺灣縣典史.二十年署.
宓宏謨,浙江慈谿吏員.二十年任.
公元1754年
吳,順天大興人,臺灣縣典史.二十年正月署.
公元1761年
裘建功,順天宛平供事.二十六年三月任.
公元1764年
孫玉書,浙江蕭山人.乾隆二十九年五月任.
公元1767年
汪朝棟,安徽歙縣人.三十二年十一月任.
公元1769年
王執禮,浙江仁和人.三十四年二月任.
公元1772年
謝洪光,廣東德慶州監生.三十七年六月任.
公元1782年
葉起蛟,仁和吏員.四十七年七月任.
公元1778年
張東馨,會稽吏員.四十三年十月任.
公元1782年
嚴榕照,常熟監生.四十七年正月任.
公元1786年
羅倫,安岳縣監生.五十一年六月任.
公元1788年
周書鳳,仁和監生.五十三年八月局員署,五十六年二月再署.
公元1789年
朱瀾,仁和議敘.五十四年四月任.
公元1792年
魯岱,江南當塗供事.五十七年十月署.
李傳椿,巡檢署.
李棟.
公元1794年
曹德裕,五十九年署.
公元1795年
彭思本,山陰供事,議敘.六十年五月任.
公元1796年
陳塤,歷城人,考職正八品.嘉慶元年六月署,九月實授.
張力恕.
公元1799年
任元舉,四年三月署.
包德墉,鄞縣人,吏員.四年五月任.五年二月,奉委代理澎通判;六年七月回任.
公元1800年
翟灝,淄川增貢生.五年四月署.
蘇鴻,羅漢門巡檢署.
公元1803年
李雲龍,昌平吏員,考職.八年正月任.
公元1806年
袁錫山,新蔡監生.十一年七月署.
(論曰:有治地之政,有治民之政;復有刑以輔之,以威其游惰不率教之民;立政之大端盡是矣.夫謂游惰不率教之民,無過什伯之一、二,此其常也.以常而論,則臺灣雖皆中土之民;然其來既久,農服先疇,賈有世業;有田可耕,有貨可貿,室家既寧,邱墓在是,即土著也.惟弔茲疇於我政人得罪,為治者奚難焉.乃奸宄遍藏,叛亂時作,動輒醜類以千萬計者,彼服賈藝黍稷者為之嶼?然則游民四集,戶口無稽,則治民之術蓋難.指內山為可墾,則慮與番民爭;以內山為不可墾,則貪利者懷潛滋暗長之心,復群趨焉,猶其賢者也.謂是重洋隔險,天下以為逋逃藪,抑懷奸黠、圖非分之獲者,日增月益,而海禁無功,逐客非令,則治地之術為難.徒使守土者聚不知誰何之民蒙其害,而忘其非吾之責.鄉士夫聚計無復之之民,日與居而不知其為身家之禍.是故志所及書者,不足當百里才之一盼,志所不及書者,倘置之不論,將使龔遂無所施其能,文翁無以興其化,何以體聖王四海一家之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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