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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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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弁 言

  国立中央图书馆藏有「申报」创刊初期十馀年之合订本,内有台湾史料极丰。约在此六、七年前,「文丛」即有就此藏本选辑「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之计划;第以原有藏本翻阅、选录均极不便,未曾实现。民国五十四年,此一藏本已由台湾学生书局摄制印行。虽其印本字小如蚁,终得据以按日检阅、选取、抄录、标点、编辑,竭一岁之力,方底于成。
  「申报」自清如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一八七二年四月三十日)创刊于上海,时值中、日初次议约期间。先是,中日修好条规及通商章程,签订于十年九月;中间经有改约之议,迄至十二年十一月始行换约。在此前后,适有台湾先住民(即所谓「生番」)杀害琉球及日本飘风难民事发生。按十年十一月,有琉球船遇飓风漂至台湾,为先住民劫杀五十四人;十二年二月,日本小田县民亦有漂至台湾遭害。于是日人藉端开衅,遂有十三年三月日兵侵台事件。后来日本之吞并琉球裴据有台湾,其渐已由此启。「申报」之创刊,几裴清季中、日交涉以及台湾对日关系同其开始,实为一种巧合。惟中央图书馆所藏,自如治十一年三月创刊至光绪四年尚为齐全(内光绪元年七月缺),以下五年三月、闰三月及五月、六年二至五月及十二月、七年二至六月及八月暨九年一至三月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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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其后仅存十三年四月藏本一个月。由是,清季台湾以如治末年日兵侵台为契机之历史演变,在当年新闻纸上之记录,未得完全保存,不无可憾。
  综合本书所辑,论其大要,约有数端:(一)由于琉球及日本遭风难民在台杀害所引起之日兵侵台始末(自如治十一年至十三年),记载极为详尽,无隐无饰。
  (二)由于日兵侵台之刺激,清廷对台湾实行「开山抚番」、拓疆分治,并从事各种初步建设;历年(如治十三年至光绪九年)经由沈葆桢、王凯泰、丁日昌、岑毓英以至刘璈等之努力,约略可见其概。
  (三)由于日兵侵台之结果,使日本以为清廷默认琉球属于日本,导计日夷琉球为其属县之一;清廷困扰于此者达数年(自光绪五年至八年)之久,断续有所记述。
  (四)至光绪九年,由于法、越问题,中、法面临战争边缘,台湾裴琼州、舟山三处为法人列为「据地为质」之目标;次年发生法兵侵台事件,已由此见其端倪。
  (五)台湾在此十馀年中,由于时势之发展,诸如文武官吏之异动、地方事宜之因革以及一般庶政之设施等项,每多为其他文献鲜见之纪录。
  (六)另有一起历时十年以上之「京控」案件,即彰化林文察弟文明遭受杀戮,乃母遣抱赴京控诉都察院之案。虽其先后文件不甚完全,但始末略备,足以显示当年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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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台湾社会之一面。
  至所辑资料,由于上述各年每有存报残缺,若干原属「连载」之长文,首尾间有不全。例如光绪六年正月二十五日开始载有「纪论辨琉球事」一文,分日刊布;惜因是年二月至五月已缺存报,续文未见。又如光绪七年九月初二日载有「岱参将陈台湾事宜」,乃属分日刊布续稿之一;但因前此八月缺报,故前段无文。至如治十三年四月至六月转载有「台湾番社风俗考」若干篇(转载自香港「循环日报」),篇次不齐;经查其间似少缺报,固由于原刊如是。
  此外,所辑每多录自「京报」。按「申报」初刊期中虽无明确分栏,大体略有评论(包括社论及「来论」)、新闻(包括投书)、文艺(包括诗赋词文等「副刊」文字)以及「公报」之别。其中「公报」一项,即指「京报」及地方官署之「官报」而言,而以「京报」占其重要地位。所谓「京报」,系属朝廷宫门每日所发布之公报;内除召见、派遣等纪事外,有谕旨、歉片等文件,极具史料价值。即上述文武官吏之异动、地方事宜之因革以及「京控」案件等,悉具于是。惜「申报」嗣因新闻资料扩充,自光绪八年正月十九日起将「京报」另印单张,存报未予收附,计其后上项记载付诸缺如。本书所辑,光绪八年以后未见「京报」者以此。
  本书因中央图书馆存报有缺,纪事具备始末者厥惟如治末年日兵侵台事件。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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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文丛」已刊有第三八种「如治甲戌日兵侵台始末」及第三九种「甲戌公牍钞存」两书。前者内容重在清廷办理此一事件之经过,后者内容重在此一事件实地发展之情况。本书所辑,乃为当时新闻之纪录裴舆论之反应;尤以对其前因与后果,更有详悉之记述。盖「申报」早期由英人美查(F. Majer)所创办,立场较少偏倚;本书如裴前两书合读,方能尽其究竟。此为本书重心所在,亦为一大特色。(望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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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二十四日
    将军文(煜)奏为琉球国夷人遭风到闽循例抚恤该夷伴有被台湾生番杀害
     现饬认真查办摺(四月初五日京报)

  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臣文煜、福建巡抚臣王凯泰跪奏:为琉球国夷人遭风到闽,循例译讯抚恤;夷伴有被台湾生番杀害,现饬认真查办。恭摺驰奏,仰祈圣鉴事。
  窃据署福防同知张梦元详报,同治十一年正月十七日准台湾县护送琉球国两起难夷松大著、岛袋等五十七名到省,当即安插馆驿,妥为抚恤,一面饬传该国留闽通事谢维垣译讯。据难夷松大著供:伊是头目,官马依德--是夷官,连同跟丁、舵水一共四十六人,俱系琉球国八重山岛人,坐驾小海船一只,装载方物往中山府交纳事竣,于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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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十月二十九日由中山府开行;是夜陡遇飓风漂出大洋,折断帆桅,船只任风漂流。十一月十二日,漂至台湾洋面;幸遇民船救护,伊等四十四人登岸,原船冲礁击碎。该处民人将伊等带赴凤山县衙门,转送台湾县安顿公所;尚有同伴二人,并蒙凤山县续送至台湾县衙门,蒙给衣食、钱文。讵跟伴永森宣一名患痘身故,给棺收殓;一面派委员弁,将伊等配船护送来省。又据难夷岛袋供:同船上下六十九人,伊是船主,琉球国太平山岛人。伊等坐驾小海船一只,装载方物往中山府交纳事竣,于十年十月二十九日由该处开行;是夜陡遇飓风漂出大洋,船只倾覆,淹毙同伴三人,伊等六十六人凫水登山。十一月初七日,误入牡丹社生番乡内。初八日,生番将伊等身上衣物剥去,伊等惊避条力庄地方;生番探知,率众围住,上下被杀五十四人,只剩伊等十二人因躲在土民杨有旺家,始得保全。二十一日,将伊等送到凤山县衙门,转送台湾县安顿;均蒙给有衣食,由台护送来省,现在馆驿等供。由布政使潘霨造册详请具奏,声明牡丹社生番围杀球夷,应由台湾文武前往查办等情前来。
  臣等查琉球国世守外藩,甚为恭顺。该夷人等在洋遭风并有同伴被生番杀害多人,情属可悯!应自安插馆驿之日起,每人日给米一升、盐菜银六釐。回国之日,另给行粮一个月;照例加赏物件,折价给领。于存公银内动支,一并造册报销。该难夷等船只倾覆击碎无存,俟有琉球便船,即令附搭回国。至牡丹社生番见人嗜杀,殊形化外;现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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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镇、道、府认真查办,以儆强暴而示怀柔。
  除咨部外,臣等谨合词恭摺驰奏,伏乞圣鉴!谨奏。
  奉旨:『览奏已悉。著照例办理;并著督饬该镇、道等认真查办,以示怀柔。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