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辑录(三上):同治十三年 (自动笺注)
清季申報臺灣紀事輯錄(三上)
公元1874年
 同治十三年(甲戌)
   二月二十八日
    東洋來報
  昨日東洋郵來新報,傳有要事
東洋元相太若關於二月十四日檄示該國陸路兵部水師部之大臣曰:東洋朝廷臺灣島上土人,誓戰報仇。
即行出戰二艘,與今駐灣燕臺之船一艘共四船,先赴臺灣
又擬於不多時出陸路兵共萬五千名,速赴該境。
此役似於本國攸關;俟再探悉細情登報可也。
   三月初一日
    論臺灣征番事
公元1873年
  前日記錄東洋興師將於臺灣生番征討報讎華人聞之,則不勃然駭異焉。
追憶去年東洋先外務大臣本朝相議大局,尚不出意計所及
先是,議經允許我國親自代為興兵征治,嗣復之而諉諸東洋自治焉。
以為東洋部下之人有受虐於番人者,當
公元1874年
積憤,有沸然不可復忍之勢。
既而靜思興師耗費;則其忿已洩,興兵之役將因之而寢其事矣。
□度衡如是,彼既不識東人之性,又不達該國現在之內勢也。
東洋內怨,通於一國也。
起怨實出於改舊就新一切苛政;而藉詞高麗臺灣二國人之肆辱縱虐也。
原意,欲安居容蓄;而怨萌經時一發叛人幸得拔去根株,而其朝亦逼於徇順輿情猶如法國昔人與普國尋戰以將民間貳意轉屬之於外事者。
東洋於今時,亦偪於外求紓怨之舉也;非於臺灣求釁,則於高麗下手
高麗得免,而臺灣生番將被羅致矣!
  夫臺灣一島,雖分為生番、熟番,早歸入本朝版圖;而生番處所,亦隸在我朝之屬下焉。
近島雖崇山一帶其中分設華官駐紮其西焉;而東境漸次以闢縣地。
故本館經前說及此事,云自行征辦;雖不免耗費,然勝於讓敵國代行也。
東洋興師,其意僅在報讎而已乎﹖抑或尚有他圖乎?
未可知也。
我朝允許以自征者,不知另有何議?
是在下者無以揆測耳。
東洋與我朝並踞臺灣,其事甚不相下矣。
然則是否與盟?
既准履踵其地,及於報讎之心已僦,仍亦須退師不駐焉。
東洋西字之報有云:東洋朝廷,其將通島侵凌擾奪,亦非可測。
噫!
此何言也!
大清所自闢之疆土豈有一朝讓之於他國哉!
西人於此言,不亦失於揆情度理乎、量時審勢乎!
  然則東洋駐兵臺灣也,已有明徵矣。
所望盡心國事者,其不可袖手遠觀,自
貽伊戚也!
泰西之立規也,遇邊境鄰國爭戰之事,未有不以重兵調發駐紮內觀望,以備不虞也。
今聞其耗如此;是役也,彼既已擬定徵兵,則我國將何以處焉?
前者相傳上海製造局所新造火輪大艦二隻,將擬出海遊泰西諸國;茲既有臺灣之信,則此船或可供當今勢急之需乎!
兵船之造,本為防不虞起見也。
未知管見有當於時事否耶?
   三月初二日
    再論東洋將征臺灣
  昨論東洋興兵征伐臺灣之役,雖云吾華人之無不勃駭異,此不過謂華民已耳。
乃今不但民間奇異,即官場未有信息;今得傳聞之新報,莫不駭然而得此音耗也。
夫此役關係重大,重師遽興而不先為傳知議局也,豈有斯理乎!
如日本朝曾經允許然許於先議事行於後,是兩國交接常道也。
  夫臺灣中國屬地也;西邊一帶封疆重地,而敵國何得進師
東邊本屬未封之境而本屬已封之接壤,則我國時駐重兵觀釁,藉備不虞者;揆時度勢,則斷斷不可疏於防範也。
東洋先行知會而遽下出師之令,是既無列國相交之誼,且又失和好之心;乘勢擅行,冀出我國之度外耳。
聞前、昨二日本處憲司與駐此之東洋領事文書
繁多,不知相議何如
傳聞者,尚有一端焉。
見前報猶云:係為報出師也。
又曰:實非報讎起見,僅赴該處查看而已
噫!
是何言歟!
振旅萬有五千人,而僅以「查看」為名乎?
異哉!
其言之不足信也。
而聞此言者,則前論另有別圖之疑,其猶不可解乎!
然則領事苟實出前言,則傳聞之有此役,實無緣無故矣。
前此東洋先從外務大臣之請於臺灣者,緣因枉欲征罪,報讎而已
本朝以為願明直曲之道,故繼許其自行征辦;是因有報讎之處,而許其自行復讎耳。
乃今日既謂無讎圖報,則本朝前許之言,固可廢矣。
若茲東洋興師逞志經往我屬地,而猥云「查看」者,是屬無故而來犯我疆界矣。
此事也,似宜即乘電傳問東朝,請其即回報實在情意然後始行辦理可耳。
  夫東洋棄舊求新,矜情強辯;固其國之機事,在他國亦不能明言
至其求新而致於見嫌於己國之民,且遂起意稱兵於我大邦屏藩以圖輸服兼并塞怨計,是所謂義外之行,非王者之師也。
而該國因得西式之船,效西國兵法之靈,則觀其舉動亦似懷縱橫恃勢之心矣!
夫精器也,必得精手以用之。
新法、新器若不熟於行用不如仍用已嫻之舊法、舊器也;東洋人其念及此理也?
且不忘其己之為國不過區區中國為邦巖巖廣大也!
  本館得出師各情,惟自西報;而譯得所論者如此,亦惟藉風聞而已,且旁觀而已
抑或西字日報其或謬於傳述歟?
未可知。
而我國之操政柄者,其量力度勢,就此情形
以權其輕重焉,可無疑慮也;斯天下幸甚矣!
   三月初五日
    摘錄香港中外新聞
  日本國有用臺灣之耗;現得其消息云:月之十四日日本宰臣大招水、陸兩軍,頒諭於眾曰:『今臺灣生番啟尋怨,據險負嵎劫掠國貨財,戕賊國人命。
茲爾眾士欲為君父雪恥、欲為死者洗,務宜奮勇』!
當場同聲敵愾
特以戰舶三艘,立命駛赴之府;俟至之府之日,更會齊現所泊之船一艘,並速向臺灣進攻
蓋已發施號令調撥勁兵一萬五千云。
  或謂日本國於是舉也,固有其所欲焉;特逼於國人切齒高麗,故移兵臺灣為舍難取易之計耳。
不知兵者,險事也。
之而勝,則御侮;用之而不勝,則取辱。
日本今日論之,姑勿言行軍一蹶適足以喪民命、挫國威;縱或□持百戰不治之操,則班師之日,費糈糧、餉士卒耗財用、缺生齒元氣未可服,內亂益恐日萌!
圖治之要,期之於長不期之於暫;一旦禍成既往,其計將若之何
臺灣一島久已隸於中國版圖,使果梗命不化,胡弗先請中國,使革其頑蒙,順其性命;亦可見其於中國得盡友誼之誠,而又不失忠恕待人之道。
故謂日本此舉,無乃計之絀也哉
   三月初七日
    閱申報臺灣
  前聞東洋征討臺灣生番,亦曾論及此事。
昨聞香港中新聞,又將此事列入報中;頃又接福建官場來函備述此舉,以為東洋人大荒謬
  夫臺灣,我朝版輿之地也。
生番又□其地,化外之民也。
生番不通王化不服懲治盡人而知之。
不但東洋數人貿貿然往彼,自取其禍;即華人有誤入其境者,雖盈千累萬,彼亦可生噬而不恤也。
所怪東洋人與彼接壤豈有不知其情性乎!
乃竟自投羅網,致彼逞烹食之常;此皆東洋之自不知機實是生番素行常度也。
乃今東洋不知輕重緩急、不守法規矩遽爾興師征討以為報仇雪恨之計,豈知已視我朝有玩於股掌之勢!
所以然者,誠以臺灣中國所隸之版圖,而生番又為中國化外頑民耳。
若因頑民逞志報讎,則其地之良民連累遭劫;有是理乎?
臺灣之人所為痛心疾首,而閩省之民又為拊膺而扼腕者也。
  然則東洋人果可操必勝之權乎?
未必能也!
因有主客之分也,更有眾寡之別也,又有勞逸之判也,且有負嵎之固也。
況其地富饒甲於各口,強橫獨出此鄉;不啻豺狼真如虎豹
果其奮力大肆憑陵,正所謂百夫決拾萬人莫言也;此是後言,姑弗具論
第由今觀之,則東洋之篾視我朝之人,已可概見
雖曰「前有允其報復之請」,此亦中華萬不得已之衷懷,亦未有准其興萬五大兵之意;不過以暴易暴,以強攻強之思耳。
其中良莠不齊賢愚不等;倘為此無人性之頑民波及守禮信之良民豈得仁義之師、堂皇之舉乎?
  或曰:此東洋人或因利而行之,而藉此興兵以窺伺中華邊徼地耳
如是言,則東洋處心積慮,已非一日矣。
而故令一、二敢死之士故入生番重地以尋此釁端,可圖此舉以借報仇之名耳,是將有不可問之心矣!
先論及之,以俟後來情形有當於斯言否?
   三月初八日
    再論東洋進征臺灣
  昨得東洋橫濱傳來西字日報,將東洋臺灣一役有云:日本居心將在臺灣□□□偏□盤踞重兵以為己有也。
蓋圖自□以後藉以震威島嶼生番不使其有傷殘逞凶之慘;庶遇彼東洋民,概能安心無懼。
且曰:相傳生番所居之地,不在中國屬下;□列地理圖書,有明徵焉。
且該番所行者中國人不與干己中國推諉有憑可據
東洋中國兩者並居一島未免兩屬民人雜處之累、兩國爭疆界之患。
東洋、俄
羅斯兩國分踞北之撒加連海島,屢致生釁;近經已有明驗
今日本將中國分爭臺灣,則兩國因之而不相折服以致肇者,其能免乎?
西人之論如是也。
本國先許東洋准其親往臺灣自行征罪伐惡」;是言也,似屬實有其事也,本館前經列諸報內。
乃准東洋親往報讎,而並准該國盤踞其地;是豈包括其內乎?
至於生番之地,中國不以為在屬下,其肯捨與他國,使其隨意侵奪」;此言,吾不信也。
試問天下別有大國使鎮據一島,半餘已入版圖,其餘惟俟漸次教化逐一歸服;而該國其肯袖手別國來侵哉?
實無其理矣。
況我朝固儼然大邦也,可准東洋區區小國乎?
  夫臺灣為地也,田壤沃厚、水土溫和;且地藏五金,已稱於世。
厥後實為中國轄下之要省,必矣。
然今之分讓東洋,害非僅在捨失美境而已也;其所以最失計者,正如西人所言:實在兩國預基日後釁隙之慮矣。
華人臺灣者,原皆閩人
人性急而悍,雖鄰村之民,亦往往有執械爭鬥之患;況使閩人於東洋接壤為鄰,兩相言語俗習皆異者,其猶能不以搆為常事乎?
中國內民人結恨相爭,斯則我一國之事耳,尚易於處治;非若兩國攸關之事也。
常理揆度後勢,東洋若果臺灣生番之地,則我兩國必成肇釁瘡痍兩邊之患將恆出而無暇日、往來文書繁雜無止期;兩國自此以後,難輯和睦之好矣。
  夫初使東洋自行征罪,其計已左;然既許之,亦仍宜持以堅定不使復有蠶食之圖
茲據長崎昨日來信,知東洋之征師不日將順路逾長崎矣;且日前雇用萬昌公司火船名「牛約」者,以供資載兵糧之用。
征事在即,欲於東洋議局,亦宜從速不可遲誤矣!
  或又曰:此役也,東洋用師並無萬五千士之多,僅用陸兵一千、艦船三號
然此係風而已;且果僅用千兵須懷蠶食之謀,則與之捍御,亦未解其理之所在耳。
   三月十六日
    臺灣信息
  東洋臺灣一事,尚無復情節
國家曾經僱用西國火船二隻,以供調兵載餉之用;此情已確有可據
且據香港郵寄日報,則云計在臺灣東南隅屯劄重兵;又中國省得消息,曾已派沿海兵船在於口外,似有遣兵以觀望防備不虞之意也。
至於東洋用兵幾何
無實見聞或曰一千、或曰五千,其傳聞各有不同耳。
   三月十七日
    長崎來信
  長崎寄來新聞:計伐臺所用諸船甚多,有戰艦「的波干」一隻,內置阿墨士唐四大尊;「逆進考」戰艦一隻,內置來復彈重六十四磅者六尊、阿墨士唐一尊;「加蘇加乾」一隻,內置大七尊。
水師提督名納加馬子,將乘「逆進考」船以往臺灣也。
又有「阿師拉」一船、「尼羈勒一船並「古羅打」一船,亦皆隨師前往
「古羅打」傳聞先赴廈門,以備買馬牛云
    記兵船
  十八日法界擾亂之日,英國兵船一在本港內者
滋事一起,電音即傳,想不日而各國皆必有船至矣。
前日香港來報以前上海英國兵船名「加馬士」--昔日團練兵在上海假戰者,即是船之水兵也,經自廈門前往臺灣,以冀旁觀東洋伐生番之
事耳。
   三月二十四日
    長崎新聞
  長崎五日新聞:現往臺灣兵船,已陸續出海前往
昨日海面風大,有四船在長崎海口折回避風
今日風平,即復出海。
聽見各船都泊於廈門,並有官欲往廈門起蓋領事衙門,欲用以作為出師應接計。
所發之兵,計三千五百人並載兵各船,皆託外國管領
至於所用兵器盡皆其國精選
於此役共須用兵七千名也。
    東洋回兵消息
  上海傳聞:本邑駐札東洋領事照會道憲,告以伊國征伐臺灣生番一事已經中止不行
所遣各船,亦皆收回成命云。
然觀於長來信,知已有十船載兵以先往,且該兵至今約計已駛至臺灣境地之上矣。
是此風聞,殆似不可信者歟?
  又聞東洋人之伐臺灣也,聞其兵多賴西將以為帶領計。
噫!
東洋熟習於西法、貫通西略,吾華人已聞之耳熟矣。
然則臺灣生番既無精良器械、又無深謀韜略,皆貧苦無所措手足者;而東洋儼然一強國也,其猶不敢獨恃己力以為懲辦者,其故何也?
竊有所未解者矣!
    東洋人來信(寓上海東洋游民誌)
  余好讀「申報」,邇來疊見臺灣論,余茫茫不知其底蘊是以函致東洋知己大憲
頃得復書云:『生番為人,以奪掠殘殺常業以致國良民屢遭荼毒,慘不勝言。
故擬派員前往地聲罪惡,俾其知所懲創云云
由此觀之,不過說以利害以儆將來,免致再遭毒苦耳。
至於遣動兵丁,亦是有備無患之意。
生番果能順情達理,化莠為良,實天下各國之大幸也。
心切良民,德及頑梗豈非美事
又何云與清國傷和之說耶!
復何須殫思畢慮,議論風生耶!
    臺灣土番考(上)
  臺灣福建東南地隔重洋形勢廣袤可至者凡千六百里。
外此,則生番所居,與熟番阻絕
遠望大山疊嶂,莫知紀極可以置而不議。
  臺灣土番種類各異;有土產者,有海舶飄來及宋時零丁洋敗遁至此者。
聚眾以居,男女分配,故番語處處不同
  東夷番,不知所自始。
初居澎湖外洋海島,後乃漸移入山南,亦聚處海濱
明嘉靖
末,遭倭焚掠,乃避居山內
所居地,斷續千餘里。
種類甚繁,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
酋長,雄者聽其號令
好勇,喜鬥。
晝夜習走,足皮厚繭,履棘刺平地,速不後奔馬
有隙、鄰社興兵,期而後戰,相殺傷;次日解怨往來如初
地多暖,無水田,治畬種秫。
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
苦草,雜釀為酒;間有佳者。
男婦雜作,女常勞、男常逸。
盜賊,則嚴剔之,戮於社。
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者。
人精用鏢鎗,長五尺有咫。
山多鹿,冬時合圍捕之,獲若邱陵
充龍、烈嶼諸灣譯其語,與貿易
東夷風俗:雖瀕海而不漁。
窮身捕鹿,鹿亦不竭。
曆日書契
其民雜居而不嬲,相生相養,飽食嬉遊于于衎衎有若無懷、葛天之遺也。
  諸羅鳳山之番,有土番、野番之別。
野番在深山中,疊嶂如屏,連插漢
深林密箐,仰不見天棘刺籐羅舉足觸礙
蓋自洪荒以來斧斤未入
野番巢居穴處,血飲毛茹,種類實繁。
升高陟巔、越箐度莽之捷,直可以追驚猿、逐駭獸;平地之番恆畏之,無敢入其境者。
有賴科者欲通山東土番,與七人為侶晝伏夜行從野番中越度萬山,竟達東面東番導遊各社,禾黍芃芃比戶殷富
謂苦野番間阻不得山西通;欲約西番夾擊之。
又曰:寄語長官,若能以兵相助,則山東萬人鑿山通道東西一家,共輸貢賦為天朝民矣。
當事者能持其義,與東番約期夾擊勦撫並施,烈澤焚山,夷其險阻;則數年後未必荊棘坦途,而化盤瓠筰為良民也!
而惜乎行之者
人也!
  諸羅山以上,皆在深溪峻嶺之間。
惟知採捕鹿,聽商貿易鮮食衣毛,所異於禽獸幾希矣。
番之性雖剛而狠,但見小而善疑,故無非分之求。
其技善奔走,穿籐攀棘,捷於猿猱
所用之器,鏢鎗最利;竹弓竹箭不甚勁,而射飛逐走,發無不中。
倘使有知識,偶或蠢動,亦非易制也。
  生番素喜為亂,苟有不足,則出山屠殺商民
然此類也,若專以威,則難搗其穴;或柔以惠,則難飽其貪。
要當示之以威武、懷之以德意駕馭有術不敢背叛
且各社自樹其黨,不相統轄;力分則薄,較易繩束
又其俗尚殺人以為武勇
屠人頭,挖去皮肉、煮去脂膏,塗以金色,藏諸高閣;以多較勝稱為豪傑云(選錄循環日報」)。
   三月二十六日
    論臺灣
  本朝東洋持議臺灣一事,其若何情形
是華民仍然昧昧不得其實也。
初是日本務大臣瑣意西馬出使總理衙門議定大局相傳云:總理衙門日本自行懲辦
其議,似固有之也。
然所許,恐僅屬敘晤間偶及之而已。
蓋觀於橫濱西字日報,則准許之議皆杳渺無憑即此,已可見也。
然而准他國興大師來犯外藩者,豈有不以明約載記之理
乎?
故以實揣衡之,則大師征伐臺灣之許,係屬子虛
即有准行懲辦係屬口頭言語;其議蓋未有成約耳。
  然此役也,所異者:傳聞東洋徑擬自行假道中國熟番之地,擬欲在大口左右令兵由水登陸也。
又傳云:東洋復經派委數員前往廈門,以關榷領事衙門在彼也。
廈門,因與臺灣南境最近碼頭也;臺灣一島四圍概無安船之港,顧設立領事於此者,蓋使船有避風處,欲於臺灣接應計耳。
雖然假道中國、設領事廈門--其二端東洋曾經中國先議與否耶?
廈門領事,固照新立和約可行;顧於此際,亦應先為照會也。
或曰諸事東洋中國議各有端緒,□中國皆為允許矣。
此言也,我固未之信也。
即曰許之,則許之必因東洋聲稱無他慮,且示以無有據地之意;則生番既辦,而軍師隨即收回也。
東洋於此若果可信,則借路各端,亦究無弊矣。
平心揣度之,而東洋起師至七千之數、耗國帑十兆之多,則豈有惟圖懲辦無知生番為計,而無他圖之理乎?
若果然,僅與生番相持也,何需必措手精於戰謀之西人耶?
昔日殘害東洋水手生番固必有所欲懲其人;姑遣兵船--內載兵五百一隻,而前讎即可報復也。
何事而竟欲以七千餘士出師耶?
生番定志,如境內數輩慫恿本性,以殺東洋數人;而東洋必大集其兵,似乎欲偏服通境,似將與我國大起干戈
  且平心以論之,此役之內已多有疑之者
而疑內所更加疑者,蓋聞東洋國家已傳云
生番所踞之地,於二百五十年已皆東洋轄下,各鄉村取名既多東音,而地人亦多東洋之後裔!
此皆彷彿普國前年剪據法國邊郡,而藉口曰「地人原與普人一部,故歸之普內亦所宜也」語。
東洋起師之意,其欲奪生番地為己有;而其半塗以懼本國,而將至縮手不逞其志者:是未可知矣。
所望於操政者不可深信言以中其詭計,且為之思患預防焉可耳。
    附述東洋
  今報論東洋一篇之後,又節新聞二端東洋收軍之傳,有令人疑信參半者。
一、長崎造船一,復有西廠東官修改船隻備載兵之用;近日行工,無暇刻之閒。
忽於前船離口來滬之時接令示,欲停手不作
一、東洋國家仍行購買火船多隻,以備載運之需。
即如禮拜六,曾向西商一行以電音定買一火船。
傳聞向英公事輪船辦買一隻,且與他商又議再買也。
長崎停工之聞,則與收兵屬相符;然收兵而何仍行辦買輪船以供載運乎?
兩說,實有大不可解者。
    雜聞(一則)
  東洋欽差於數日間將至上海以轉路至北京,蓋與臺灣有相維繫也。
   三月二十七日
    記東洋
  傳聞駐紮東洋英國欽差(名巴革士)已傳電報上海云:東洋已經下令使軍師暫止,不即行與生番交鋒;然並非遂廢此役之意,蓋不過暫緩耳。
其停兵之故,想因欲與中國議定局也。
此事,或與東洋將赴北京之言有相繫者。
然則該國於本國屏藩之地起師不退,而該欽差本朝有何排解謝罪者,此亦不可預知者矣。
  西國欽差東洋人伐本國臺灣也,故多諭其轄下諸商不可船舶雇與東洋
蓋義拘萬國載例,使為旁國不由旁而有所偏助也;其行固屬良誼。
乃復有二端,不知本官曾否與欽差相議也。
夫賣船與雇船,兩者均係偏助之行走;使西人在東陣內助戰,亦似屬於萬國律例不符者。
禁其一而不禁其二,是何以為分別乎?
    俄國欽差禁止日本僱船
  俄羅斯國駐劄中國京都欽差秉權大臣,現係總領事公署理。
今因日本國有興征伐臺灣化外生番之舉,特以曉諭俄國商民不得租賃船隻日本國人毋論是否雇用征伐臺灣一律禁止
蓋亦本館前報所列美國之萬昌公司輪船長崎退雇之意,以其違
萬國公法也。
大臣用意睦鄰可謂能持大體不愧秉國鈞者。
    臺灣土番考(中)
  平地近番,不識不知無求無欲;日遊葛天、無懷之世,有擊壤鼓腹遺風
往來市中狀貌無甚異;惟兩目拗深,瞪視似稍別。
語多都盧嘓轆聲,呼酒曰「打喇酥」、曰「篤木固」。
相傳元人滅金,金人有浮海避元者為颶風飄至,各擇所居耕鑿自贍;數世之後忘其所自,而語則未嘗改。
終歲不知老死不知年歲
金錢無所用;故不知蓄積
秋成納稼,計終歲所食;有餘,則盡付麴;無男女,皆嗜酒
屋必自搆,衣必自織。
績麻為網、屈為弓,以獵、以漁,罔非自為而用之。
腰間一刀,凡所造成,皆出於此
陶冶則不自為;得鐵,則取澗中兩石自搥之,久亦成器
社推一、二人土官,非若楚、廣代徵輒稅輒行劫奪擁兵自衛者比。
  又,非如雲貴之貓獠猺獞各分種類聚族而居者也;社之大者不過一、二百丁,社之小者止有二、三十丁。
各社有正副土官,以統攝番眾;然亦文項蒙頭,無分體統
其實,即內地里長保長之役耳。
  社番,南弱於北。
南路內山邦尉等社兇番,常出殺掠通事憂之。
常求北社每年二次差目番二人(名曰「出海」)帶器械、番眾至南社諭令不得肆惡;違則勦之。
南社北社虔劉苦毒,故聞之奉令惟謹也。
  番俗醇樸太古之遺。
一自居民雜遝強者欺番,視番為俎上之肉;弱者媚番,導番為升木之猱。
地方隱憂,莫甚於此。
  臺地未入版圖以前,番惟以射獵為生,名曰「出草」;至今,尚沿其俗。
十齡以上即令弓矢練習既熟,三、四十步外取的必中。
春深草茂,則邀集社眾各持器械、帶獵犬,逐之呼噪四面環圍,獵得鹿則刺喉吮其血,或禽兔生啖之;醃其臟腹令生蛆,名曰「肉」,以為美饌
其皮,則以易漢人鹽、米、、布等物。
  捕鹿之場,多荒草,高丈餘;一望不知其極。
逐鹿,因風所向三面縱火焚燒前留一面;各番負弓矢、持鏢槊,俟其奔逸圍繞擒殺。
漢人有私場中捕鹿者,被獲,用桿將兩手平縛,鳴官究治謂為「誤餉」;相識者,面或不言,暗伏鏢箭以射之。
雉兔則不禁也。
  內山生番野性難馴;焚廬殺人,視為故常
其實啟釁多由漢人
業主管事輩利在開墾不論生番、熟番,越界侵佔,不奪不饜;復勾引夥黨入山搭寮,見番弋取鹿糜,往往竊為己有,以故多遭殺戮
又我小民深入內山鋸板,為其所害者亦有之。
從前官斯土者議:凡逼近生番處所相去數十里或十餘里,立石以限之;越入者有禁。
鳳山八社皆通傀儡生番往來有界限。
其□野番之社,棋布星羅,自加六堂以上
瑯嶠,亦有嚴禁
若由雞籠沿山以及山後民人耕種樵採所不及,身入其境者鮮矣。
  生番殺人臺中常事
此輩雖有人形,全無人理穿林飛箐,如鳥獸猿猴
撫之不能、勦之不忍,則亦末如之何矣。
惟有出沒要隘必經之途,遊巡設伏,大張火、虛示軍威,使彼畏懼不敢出耳。
然皆由於地廣人稀不闢不聚之故,不盡侵擾而然。
生番之處,必林木叢茂荊榛蕪穢可以藏身;遇田園平蕪,則頸縮股慄而返,不敢逾越跬步也。
殺人割截首級,烹剝去皮肉,飾髑髏以金,誇耀其眾;眾遂推為雄長野性固然
設法防閑,或可稍為斂戢;究未有良策也。
然則何以治之?
曰:以殺止殺、以番和番,征之使畏、撫之使順;闢其土而聚我民焉,害將自息。
久之生番化熟;又久之,為戶口貢賦之區矣。
此在我優為之耳,何容假手他人也哉(選錄循環日報」)!
   三月二十八日
    論臺灣生番亦有恭順可嘉
  連日論及日本國興師征伐臺灣,並有收回成命之說。
知其發兵遣將緣由無非曾經殘害彼國商民之故;然亦有在該處遇救者。
總計言之,亦足以將功抵過。
公元1873年
  記去年五月十五日臺灣之鳳山縣山後生番地方,有日本國人船在洋遭風擊碎,當
日本國四名逃入加那突地方;當有土頭目安生往救,邀入伊家住宿給予飯食
經商人李成忠查知,與該番目安生協同護送中國所屬鳳山縣署。
鳳山縣訊明姓名,係利八、兵士、權吉、治介,均日本國柏島村人由本國乘小船運鹽在洋遭風船隻沈沒鳧水上岸,為番人留住;船內僅有四人,並無受害。
遂由鳳邑尊妥為安置一面賞給番目安生呢羽等件,並給還住宿用費,俱不敢領受
因該番目安生言語容貌恭順可嘉,且商人成忠踴躍從公,均辦理妥速;詳蒙福建臺灣道憲查得:臺灣南路山後地方近年時有遭風之案,亟須妥為駕馭設法撫綏,庶期中外相安,不敢滋生他事。
以為番目安生救護留宿,實屬安分守法,由縣給還飯食一切不敢受領,實屬好急公;當給銀牌
商人成忠會同臺灣給予六品功牌,以昭激勸而勵將來
臺灣並無日本國領事駐紮所有八等四人由道委員護送閩省通商總局製給衣履服物檄委候補陸二尹之鈞趁搭原來之「海東雲」輪船,轉護該難民八等四人六月二十七日到滬;經上海道憲即令原委之陸尹道由會審公堂陳司馬偕同前往日本領事公館交與繙繹官神代延長收管
旋於七月初三日附搭日本公司船回國,而日本領事亦經詳報伊國外務處有案。
當時本館曾將大略情形,列入前報。
日本國生番為害商旅興師征伐,故再將生番亦有恭順護救難民情節,查其詳細申明之。
  觀乎此案之番目安生不受賞□費用,而日本人隨帶之物亦全數歸還;則可見其是
實意恭順,並非圖利豈可一律視作兇頑
臺灣屬官憲,撫綏辦理亦極妥善
乃今日本國事干戈,興數千之師旅,雖屬為國揚威,似覺小題大做矣。
近日所謂收回成命之說,當是實耗;然須另行會同中查辦,方不致邊釁,致失睦鄰大道耳。
    臺灣土番考(下)
  臺灣歸化土番散處村落,或數十家為一社、或百十家為一社;各有通事,聽其指使
所居,環植竻。
社立一公所,名曰「公廨」;有事則集。
耕斂僅給家食,不留餘蓄;日事出獵,取麋鹿、麂為生
其俗,男女同川而俗。
未婚娶者,夜宿公廨男女歌答相慕而後夫婦,拔去前齒
齒皆染黑,此「傳」所謂黑齒雕題」者乎!
好勇,尚力。
所習強弩鐵鏢短刀,別無長刃、利戟、籐牌、鳥鎗之具。
或與鄰社相惡稱兵率眾群然鬥;然未嘗步伐止齊之規。
鬥畢散去,或依密林、或伏草莽,伺奇零者擒而殺之。
所得頭顱,攜歸社內,受眾稱賀;漆其頭懸掛室內,以數多者稱為雄長
要其戰爭長於埋伏掩襲之謀,利於巉巖草樹之區,便於風雨晦冥之候;若驅之於平坡曠野之地,則其技立窮。
且可以制死命者有二:其地依山,並不產鹽;斷絕其鹽,彼將搖尾求食矣,一也。
春夏之際,其地雨多露濃,故一望蓊翳至隆冬之日,則一炬可盡,彼將鳥獸散矣,二也。
夫生之、殺之,其權在於我;土番豈能為吾患乎!
若利
其有而資之以鹽,任社商剝剋而不之禁,令鑿齒之倫鋌而走險;乃復不察地勢、審利害苟且動眾,而曰土番能戰,豈不謬哉!
大凡土番雖稱殊悍,而頗近信;倘招之以義、撫之以恩,明賞罰善駕馭以導之,吾見耕者獵者安於社、敬事赴公者服於途,其風猶近古也。
顧此皆言生番土番介於生、熟間者也;至於熟番,則異矣。
  南、北各番社立番師,擇漢人通文理者,給以館穀,教諸番童。
遞年南、北路巡歷,宣社師及各童至,能背誦四子書」及「毛詩」;句讀鏗鏘,頓革侏離舊習
歲、科預童子試,亦知文理;作字頗有楷法
番童皆薙髮蓄辮,冠履、衣布帛漢人
有番名,而無漢姓。
其聚族而處,居然亦有禮讓之風。
幼遇尊長卻步道旁背面而立;俟其過,始隨行
駕車,則遠引以避。
如遇同輩,亦停車通問相讓而行:不可蠻俗而鄙之也。
如遇新官蒞任,各社土官瞻謁,例有饋獻率皆通事書記醵金承辦羊豕鵝鴨惠泉、包酒;從中浸漁不止加倍
番社不通漢語,納餉辦差,皆通事為之承理;而奸棍以番為可欺,視其所不異己物,藉事開銷朘削無厭
男婦、孩供役,直如奴隸
甚至略賣,或納番女為妻妾以至番民老而無妻,各社戶口日就衰微
可異者,縣官到任,則通事亦易;而其繳費名目,則皆取之番社
其供徭役,尤為艱苦
長吏將弁遠出,番為肩輿行笥襆被其所任,疲於奔命
向有社之稅,其法:每年五月主計諸官集於公所,擇商承應
是日,社商既承之後,率其夥伴至社貿易
;凡番之所有與番之所需,皆出於商人之手。
外此無敢買,亦無敢賣。
南、北番社,率以捕鹿為業。
社商以貨物與番民貿易,肉則作脯發賣,皮則交官折餉。
日本之人,多用以為衣服包裹牆壁飾,歲必需之;納於官者,每年不過五萬張。
要之,其人既愚,又甚畏法
郡縣之有財力者認辦社課,名曰「社商」。
社商又委通事夥長輩使居社中,凡番一粒一毫,皆有籍稽之;射得麋鹿,盡取其肉為脯並取其皮。
二者輸賦有餘,然貪難盈;平日一切其所供養,有求必與、有過必撻,而番人不甚怨之。
苟能化以禮義、風以詩書,教以蓄有備無之道,制以衣服飲食冠昏喪祭之禮,遠在百年、近則三十年,將見風改觀率循禮教;寧與中國民有異乎!
噫!
蓋亦雖言矣乎
余謂欲化番人,必如唐韋、宋張詠治蜀久任數十年,不責旦暮之效;然後可。
又有暗阻潛撓於中者,則社棍是也
充夥長、通事熟識番情,復解番語;父死子繼,流毒無已
社商有虧折耗費,此輩坐享其利。
社商率一、二歲更易此輩雖死不移;利番人之愚,又欲番人之貧。
愚則攫奪惟意,貧則力不敢抗。
有以訴者,番語啁啾不能達情通事顛倒以對,番人反受呵譴
舉世所當哀矜者,莫番人若矣!
乃以其異類歧視之:見其無衣,曰:「是不知寒」;見其雨行露宿,曰:「彼不致疾」;見其負重馳遠,曰:「若本耐勞」。
噫!
若輩亦人也。
不宿馳、牛無偏駕,否則致疾;牛、馬且然而況於人乎!
抑知彼苟多帛,亦重綈矣;寒胡為哉!
彼苟無事,亦安居
矣;暴露胡為哉!
異其人,何必異其性!
噫!
熟番之困苦如此,亦為上者所宜恤也。
  若夫生、熟、土番之外,另有一種外於王化,則直謂之「野人而已矣。
臺山,粗如繩,長數十丈;人跡不到深林翳鬱滋蔓芃茸,沿盤澗谷。
野番往往其中,剸刃殺人,故最難取。
資用廣而取利大,番、漢貪之,雖冒險亦無所畏
內山絕頂有社,名曰「嘟嘓」。
其番翦髮,突睛、大耳,狀甚獰惡足指雞爪上樹如猿獼,善射好殺
無路可通,土人上下,與近番交易一月一次;雖生番亦懾焉。
惟懼火,聞聲即跳遁。
  欲知臺灣土番情形者,觀此三篇,則思過半矣。
番社風俗,尚俟續考焉(選錄循環日報」)。
   三月二十九日
    論東洋高麗
  前日傳聞高麗國監政被黜,幼王母后擅政權也;且該后既崇奉西教,與外國無惡者,故政治將為之一大變云。
聞此傳而以為高麗東洋勢必可忘前讎而修輯睦,彼此無復食肉寢皮之誓矣。
然觀於邇日所接之新聞,則於此信殊不相符
即如香港現到之報,據云:近有東洋泛海遭風遺失,入於高麗境內;高麗人以其為東洋人也,不遑
問而即行殺戮
且謂其國志在與東洋決戰朝食以故闔國專心於修戍堠、整器械云。
又接東洋新來西字報云:高麗東洋仇讎日加重劇,其勢似不可解釋
高麗人且揚言誓於有眾曰:凡東洋人之在其境者,不論官舟子、漁入,皆一例即行加刃而殲滅云。
  夫東洋之於高麗相離惟隔一海汊,有舊通之交;距臺灣則遙間重洋,約有二千里之遠。
其一,則知禮行政之邦也;其二,則篾理無知之輩也。
兩者所以觸犯東人之怒者,均原於擅殺人故也。
特異者,高麗殺人外,另行百端凌辱而示讎耳。
事勢如是也,則東洋何其高麗不敢量力雪恥耶?
何必欲與無力量、無知識之野人而姑試其技量也!
東洋意為與生番試動干戈,其得志易於反掌瞭如指掌耳。
私自揣度曰:苟捷音頒告天下,而本國聲勢名播四方矣,高麗豈有心悅誠服之理乎?
噫!
諸國之見識度量,豈淺鮮如此之甚耶!
東洋未有興師之舉,諸國袖手而聽東洋束手以受高麗之辱,則姑以東洋蓄志欲享昇平以置之。
嗣乃知東洋頗有縱兵示威之願,而始悉實有不敢高麗相持者。
高麗也,其縱肆橫行遇人而殺之者,殊干天地生物之譴、觸鄰國相交之道也。
不論東洋國家有讎與否,均不宜將無之流如此殘殺也。
東洋而遂為懲辦焉,則既得弔民伐罪之義、又可守存恤國體之心,此固不煩言而解者也。
乃茲之所深惜者,東洋揚言精兵厚糈,不懼與生番較量聲勢;而特懼與區區
一小報讎雪辱也,斯亦可異者矣!
   三月三十日
    譯長崎新報述東洋雜事
  長崎本月初九日之西報報云:先出海臺灣諸船,內四隻以風大,經於初二初三先後回至長崎港口渟泊。
茲該船於初三晚風平之後,咸復放海前往矣。
  月之初三東洋務大臣亞古坡乘萬昌火船自橫濱來此,蓋以見統督伐臺灣各師之元帥亞古馬故也。
與亞古馬既傳王命後,初六旋與參將勒訥勒(係美國人)者乘船轉回俄撒加城,蓋以為京城計也。
元帥亞古馬及副將賽哥均尚在長崎未曾從師以往云。
  邇日東官欲買一英國火船名「司革士」,已還至二十三萬五千圓;而船戶以為不合載例,而事竟不果矣。
橫濱英初四西字報獨報東洋擬將臺灣之師收回,然於辦買火船情節,則屬大為不相符矣。
  據橫濱新自臺灣西船傳報,則中國調兵臺灣至九千之多,蓋以防拒東洋人云。
又自橫濱傳曰:中國託人在彼代辦兵器,所購者已屬不少也。
   四月初一日
    東洋信息兵臨臺灣
  頃接福建西字日報云:傳聞東洋八隊已在臺灣東濱登岸
臺灣一島,係福建省要之邊陲也;而中官既見他國犯己屬下之地,其將如何措辦,亦所不知也。
然閩疆所部兵勇,似屬不敷調遣以扼拒耳。
據橫濱郵來之報,則傳曰:東朝已下收兵之令。
然以目前之事而揆度之,則橫濱所傳之言,其猶可信乎?
   四月初四日
    記東洋假道臺灣
  昨接廈門傳來東洋兵士已有在臺灣上岸之言,則東洋來犯本國屬地,已屬果有之事矣。
而中、東兩國其猶能和睦,是亦萬民所企目以待者也。
查此役也,經橫濱傳曰收兵之令已久,經布告其下;且元帥亞古馬與美國參將勒訥勒各尚逗留長崎,似先傳實有可據矣。
然已臺灣之兵既自廈門取道廈門東洋兩處電線相聯者,是其收兵之令已可早達,而廈門之兵何難於中路停止不使前往
權衡其實情,則有可解者二:一、東洋偽傳收兵,以圖欺瞞中國,欲藉以出其不意焉。
一則東洋國內,其大臣心懷兩端,各存意見:出師乘威,其一謀也;安居樂業以享昇平,又一謀也。
欲逞師之黨,類
南境之人;而國君則以安居和好為志者也。
其初,欲起師征伐者,蓋惟南境輿情而已
或先以為出兵數千以征生番無勢之人究無大妨;繼知伐生番而又必與中國交鋒故而半途而懼,收兵之令遂以下焉。
此情也,以各事揆之,似係其實無疑矣。
  雖然東兵已在臺灣境內;而其尤甚者,聞其上岸在生番之地,係在大口南一百里,在中鳳山縣之封地內也。
中國既大購兵器大調兵士以為防堵計,則其不假道以啟東洋之侵,必矣。
東洋擅行假道如是,是於侵攻本番之罪而加以欺陵本國之惡,其尚可受乎?
東洋朝廷若果曾懼而後悔,而遂有欲收兵之意;則本國固與東朝無所相爭
乃其不聽己君之命,而復敢與我國擅搆兵端,則各領兵者其罪實不可赦。
本國可不東朝爭戰;而於此輩則亟須馬厲兵即行大軍征服
不服者,則勦之無赦;如倒戈歸服,則囚縛之以待東洋來贖。
我國於此役調兵籌器,已經大有耗費;此款宜核算,而以照立贖款,示東洋以後不可輕舉妄動以圖欺其大鄰也。
  據福建頃來之信,則該處督憲已廣籌防備之計。
故雖東洋一國併力以爭征服之,亦當不難。
東洋擅違君命之輩,並非堂堂正正之師哉!
前聞中國調兵臺灣已有七千之多,而此軍與現進臺灣東洋之兵如何相爭,想不久可有確聞。
所望不使東洋一兵漏網,使天下之人皆加手於額以稱慕本朝之威為不可犯;已後皆知其有以防備外侮之志也,豈不美哉
    廈門電信
  廈門傳來電信,據報東洋已有兵在臺灣上岸;又有東洋戰船數隻現在停泊該港。
且說華人臺灣者,以懼兵禍,多攜家眷以歸廈門云。
   四月初六日
    再論東洋臺灣
  昨接東洋二月三十日西字日報,說及臺灣一役謂曰:以東洋國家近日辦買火船以供載兵運餉之役而觀也,則足徵臺灣原謀其未全棄者,已可知矣。
此外,另別有數端可證。
其新買之船名「德厄德」者,不日聞將往臺灣;除將乘船以往將軍賽可並倩用之西員多人,又有海官內四員。
四人已傳令俟週年而後,始可回國。
東洋志仍須伐生番者,必矣;其又欲兼據該番之地,亦無疑云
  查東洋收兵之傳,其聞上海已經一月有餘;然半月以來,而馬厲兵無暇日,前鋒趨戰不止
東洋朝廷之言,其猶可信歟?
吾聞之沈觀察於初聞風之際,即詰之本埠東洋領事
於是,該領事藉電音以稟命於其君;旋接電諭,謂出師無事,僅派官數員往生番處探防而已
又諭領事,將電書轉達道憲
道憲因又以轉稟總理衙門,使以知所籌
□。
除此而外本國朝廷皆未得聞諸東洋也。
乃告以僅派數員探聞之言也,其時則征謀早定局招兵亦已齊矣。
東洋不信以此可見矣。
本館前曰:揆勢,實如東朝欲收兵而下官有距達者,蓋布收兵令者,故駐紮東洋各國欽差得其信也。
乃觀於長上情,則收兵之言與僅派數員之言,□同類可信
蓋若收兵,猶何藉乎西人精於戰謀者;東洋不獨中國,亦欲瞞各外國
其所以瞞外國者,蓋轉藉以瞞我國耳。
此役攸關甚大,不知其伊於胡底
中國設法以明探東軍虛實精弱及備齊載運之充缺、遣兵之多少戰船優劣;既知其詳,宜隨時酌量以防不測
欲得細情則不如發委員東洋數處訪問復命
夫以大事,但昧昧以賴東洋及為東洋所瞞之西官以探其情實,殊非先量後行良策也。
  按臺灣係屬海島,距福建海濱約有二、三百里。
東洋所恃者,在於戰船之精且眾也;或圖將戰船割斷臺灣來往之道,亦未可知。
中國之為計者,不如速調多兵以備不虞
東洋兵所執之鎗,皆屬後門開者;其兵械可謂精矣。
中國備之策,亦萬不可忽焉
兵可千日不用不可一日不修;亟宜設法廣購精械、利器庶幾有以制伏之也。
   四月初七日
    長崎消息雜述
  長崎四月初一日報傳曰:船之名「德厄得」並「沙弗士白利」兩隻於今明晨相繼放海以往臺灣
除搭兵士五百餘名外,另附東洋木、鐵、水作各匠多人;蓋以起屋以備頓兵之用也。
東洋鐵甲船名「亞穌馬乾」,亦於今出口赴廈矣。
今聞東洋無意征辦生番也,生番不擾,則置之不顧;意在據其地為己有而已
故欲設官移民漸次以歸兼併云云
   四月初八日
    譯字林近報
  「字林新報」曾曰:有上海西友頃接橫濱歸來函,謂曰:旅居東洋諸華人今得警信不如出國;聞諸華人已多赴英國領事衙門,欲入名□英版為英轄下之人云。
字林」論之曰:觀於此,則中國東洋兩國臺灣打戰東洋已想及之矣。
   四月初十日
    臺灣近事
  「字林新報」傳云:東洋軍士臺灣上岸,係在一海灣名「跨梁而所奇」者;華人協力上岸屯兵各事,無不趨往協助云。
東洋近來信息:則該國之往臺灣也,又以
報讎懲罪故也。
其意惟在據地作封宮,洩國內之怨計耳。
是以所謂華人協助,想不過該處土民為之耳。
地方官如何置治,自須待朝廷下令遵照以行之也。
   四月十二日
    臺灣番社風俗考(一)
  夫番社,亦人耳。
熟番,則與內地民人無別也。
居處飲食衣飾器用婚嫁喪葬,則有異於人耳;而番社中,亦復各不相同
今又縷屑以言之,亦足以異聞也。
  臺灣縣番社三:一曰大傑巔社、二曰新港社、三曰卓猴社。
  番作室名囤。
先以竹木結成椽桷編竹為牆,蓋以茅草,為兩大扇;中豎大樑,備酒、豕邀請番眾,舉上兩扇合為屋。
狀如覆舟,寬二丈餘、長數丈;前後門戶流通
夫妻子女,同聚一室
兩旁上下丹采色燦然可觀;舍內,地淨無塵
前廊竹木鋪設如橋俯欄,頗亦有致;鑿木板階梯
木極堅韌,或以相思木為之;又有一種木,文理樛結如檀狀,從內山採出,番亦不名何木,高可五、六尺
入室者,拾級而入。
  所食之飯,凡二種:一,占米,煮食;一,篾筩貯糯米置釜上,蒸熟
手團食,日三餐,出則裹腰間。
酒凡二種:一,舂秫米使碎,嚼米為置地上隔夜發氣拌和
甕中
數日發變,其味甘酸;曰「姑待」。
婚娶、築舍、捕鹿,出此酒沃以水,坐地上,用木瓢或椰碗吸飲之;酒酣歌舞夜深乃散。
一,將糯米蒸熟拌,入篾籃、置甕口津液下滴;藏久,色味香美
貴客,始出以待;敬客,必先而後進。
凡捕魚,於水清處見魚發發,用三叉鏢射之或手網取之。
小魚熟食大魚,則醃食,不剖魚腹,就魚口納鹽甕中,俟年餘生食之。
捕鹿,名曰「出草」。
或鏢、或箭,帶犬追尋獲鹿剝割,聚而飲。
臟腑醃藏甕中,名曰「膏蚌蛙」;餘肉,交通事貿易、納餉。
  其衣飾黑白不等,俱短至臍;名「籠仔」。
用布二幅,縫其半於背,左右及腋而止;餘尺許,垂肩及臂,無袖,披其襟。
長至足者,名「」。
暑則圍二幅烏布,寒則披--近亦有倣漢人衣褲者。
番婦衣短至腰,或織茜毛於領,或緣以他色。
腰下圍幅布,旁無襞積桶裙
以下烏布十餘重,束其腓至踝。
頭上飾以珠,或瑪瑙珠。
頸項銀錢約指螺貝瓔珞纍纍盤繞數匝。
臂釧來自東洋,或穿瑪瑙為之手圈。
若遇種粟之期,群聚會飲挽手歌唱跳躑旋轉以為樂。
一種麻達,專以走遞公文,插雉尾於首,手臂繫「薩豉宜」;以鐵為之,狀如捲長三寸許。
展足鬥走,腳掌去地尺餘,撲及其臂;沙起風飛,手鐲與「薩豉宜」相擊丁當遠聞瞬息數十里。
番之習荷蘭字者,曰「教冊」:用鵝毛管削尖,注墨汁於筒,蘸而橫書自左而右,登記符檄錢穀數目
暇則鵝管插於頭上,或貯腰間。
  耕種,如牛車、耙,與漢人同。
厝內器皿各殊:汲水用匏,飯具用椰碗、螺殼,捕鹿用鏢、箭。
炊飯用鐵鐺,亦用木扣,陶土為之;圓底縮口,微有唇起以承甑。
以石三塊為,置木扣於上以炊。
近亦築,間置桌椅及五綵瓷器;非以資用,為美觀耳。
螺錢,皆漢人磨礱而成;圓約三寸,中通一孔,以潔白者為上。
每圓值銀四、五分,如古貝式;各社皆然。
  婚姻,名曰「牽手」。
訂盟時,男家父母遺以布。
番人之未娶者稱曰「麻達」;成婚父母送至女家,不需媒妁
至日,執豕酌酒,請通事土官親戚聚飲,賀新婚
夫婦反目,即離異
離婦罰酒一甕番銀三餅
女離男或私通被獲,均如前例;其未嫁娶不禁
配合已久,造高架,坐婦於上,舁迎諸社中;番眾贈色布,歸宴同社之眾,則永無離異
  番人死後,不論貧富,俱用棺埋厝內;以平日衣服器皿之半殉。
喪家衣,俱著皁色,以示不變父母兄弟之喪,俱一年
夫死後改適,必自為擇定,告前夫父母所生父母而後嫁。
  三社風俗大略也(選「循環日報」)。
   四月十三日
    聞沈欽使將往臺灣
  今以克敵制果,必才文武者,斯能膺茲鉅任;且必素諳風俗者,始克洞悉情形也。
昨聞中華朝廷已簡福建政局使沈中丞馳赴臺灣察看情形相機便宜行事
斯言也,固得之官場傳聞,尚未得接邸報;而華民之額手稱慶拭目望捷者,不獨閩省之商賈士庶同殷敵愾,即在滬之紳民商旅亦無不共歡忻也。
何則
臺灣為我海疆要隘,久隸版圖一旦異國憑陵若不早為籌備、任其窺伺,固藉口假道,終恐立志於侵佔。
本館前抒管見,屢論及之;蓋為中華深思遠慮非好臆度也。
茲聞朝廷簡任沈欽使,不但得人之慶,且可久遠之模。
誠以沈欽使籍隸八閩督辦船政,民情風土易以周知
鄉黨眾口交推,中外華洋共信;宏才卓識聞望聲名,誠敻絕寰區超邁瀛海矣。
此次果能前赴,不難迅奏膚功耳。
使督辦政歷八年,日與西人日意得、德克碑諸君講求外洋時勢洞悉日本情形目染耳濡熟思審處
加以各號輪船戰艦統帶各員又為使所簡拔之人,呼應既靈,約束較易。
又聞臺灣道夏觀察鎮臺張軍門均能和衷共濟控制有方
夏觀察前又提調船政多年機宜能悉合;張鎮軍夙以水師積功起家,老於行陣,更屬駕輕就熟,早著聲威:此將帥文武之可□勝算者也。
  至如臺灣地輿雖屬孤懸海外,而沃野千里戶多蓋藏財用豐盈逾於內地軍餉不虞匱乏,而輸將甚為容易
以主待客以逸待勞,此饟項富饒之又可操勝算者也。
邇來臺灣風氣既嫺武功,更修文教;是以聲明文物蔚氣英髦
本科赴試禮闈者,欽定取中三名;固以鼓勵人才,亦以振興士氣
誠以士為四民之首,倘使得資觀感,亦可化導愚頑,將莠民共進於良民匪類咸歸夫善類
相友相助同澤同袍;修我戈矛,厲乃鋒刃
去逆效順,共隨節鉞遄征敵愾奏功,咸仰軺車蒞止
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惟期簡任沈公,庶同我太平、保我疆土億萬有道長基豈不懿哉!
   四月十四日
    西人郵寄臺灣消息
  廈門一西寄信曰:今東洋兵士□已在臺灣上岸其所上之處亦並非生番境界,係在中封地之上也。
初是大口左右諸華人與生番積不相能彼此械鬥相殺以為常。
今該華民見東洋來征服生番,甚為欣悅以為難於是役,可以乘機排擠
東洋兵源以來者亦非一日,而華官向來皆若置之不理;且於東船進出口內,海關均不阻拒為難
今知其狀,雖係不理,而心內甚為惶忽。
驛人自廈門省城以報事者,絡繹不絕
始有中國戰船一隻方行抵此,欲徑往大口東洋若實露據地之形,則中國與之相戰,想亦
必矣。
臺灣寄居富戶有識之家,皆曰東洋其圖據臺灣之地,蓋已實矣。
   四月十五日
    東洋欽使到滬
公元1872年
  日本國簡放駐劄中國京師柄權大臣前光,已於昨(十三)日由長崎乘舟抵滬,即以虹口大橋日本領事公館為行轅。
此公尚係去冬奉命,因知北道阻凍,守待春融
當時本館得信,即經列入前報佈聞
駐滬養息數日,想即須北上也。
臺灣一節究竟有無收回成命,亦可得其實在矣。
    臺灣番社風俗考(二)
公元1703年
  大傑巔社,在羅漢門;無差徭
新港,舊屬諸羅,改隸首邑。
蓋新港向與蕭、麻豆各番住於小琉球,後乃移之至此
二社地大番饒,推為巨擘
卓猴,為最遜。
羅漢內門外門,皆大傑巔社地也。
康熙四十二年臺灣民人漳州屬縣民墾治。
自後往來漸眾,耕種採樵,每被土番鏢殺或以火焚死,割去頭顱;官弁詰捕,杳無跡。
其近者為木崗、武洛、大澤機,遠者為內幽諸社,生番環聚緝治為艱;爰立界以絕其出入,藉杜其患。
土番初以鹿皮為衣夏月麻枲縷縷掛於下體
後乃漸易幅布,或
以「達戈紋」為之--「達戈紋」,番人織布名也。
逮後,新港社衣褲,半如漢人,各裝棉;諸羅山中諸社亦有倣傚者。
番婦能為詛咒;「諸羅志」云:作法詛咒,且名曰「向」。
番婦自言:『初學咒時,坐臥良久如一在前,臥而誦「向」,樹立死,方為有靈』。
先試樹木立死,解而後穌;然後用之。
不則,恐能「向」、不能解也。
入舍無敢胠篋探囊
擅其技者,多老番婦。
田圍阡陌,數尺一杙,環以繩;雖山豕、麋鹿,弗敢入。
漢人初至,摘啖果蓏,唇立腫;求其主解之,轉瞬平復如初
近年附郭諸社畏法不敢為;稍遠,則各社皆有。
或於笭箵中取鵝卵石置於地,能令飛走;喝之,則止。
新港與加溜灣、歐王、麻豆在「偽鄭」時為四大社,令其子弟能就鄉塾讀書者蠲其徭,欲以漸化之。
四社番亦知勤稼穡、務蓄積比戶殷富;又近郡治,習見城市居處禮讓,故其俗於諸社為優。
歐王,即曰蕭;地瀕海濱不當孔道,尤為富庶
新港、加溜灣二社,為一邑孔道
奉差至者,將照身一出,練保人等不知何事,並不知何名;晝則支給酒食,夜則安頓館社,然燈進饌,折勒規例
臨行供應夫車,一人必坐一乘;日撥數起。
番社之恪奉徭役如此
新港四社地,邊海空闊
諸番饒裕者,中為室,四旁列種果木廩囷圈圉,次第井然,環植刺竹至數十畝
郡中造船,出水最艱;所司檄四社番眾牽挽,歲以為常。
聞金一鳴,鼓力並進
事畢,官酬以、布、糖丸,用償厥勞;番眾無不踴躍歡聲雷動
番社風俗終身依婦以處,皆以門楣瓜瓞父母不得
有其子;故一、再世,而孫且不識其祖矣。
番人皆無姓氏有以也。
   四月十八日
    臺灣兵事已見公牘
  東洋兵臨臺灣一節先後本館列論至再;或採各路新聞日報、或得之電線音傳,而終未見官場公牘
二月上海沈觀察初有所聞,曾有□文致達日領事,亦不過請詳外務衙門如果發兵抵閩,必須閩關商說,不可造次逕往等語;若與之置論者。
今日有明文,蓋文係閩浙總督制軍檄行總辦福建洋務總局之督糧道陸觀察轉達上海日本領事公館者也。
公元1702年
  來文略開:『臺灣地方,無論生番、熟番,皆屬中原地土
其中果有殘害外邦過客,儘可知中國為之查辦豈能逕自興師征伐,殊違萬國公法!
況番眾亦好歹不一,如去年之有日本國民利八等遭風遇救曾經番目款留,送由鳳山縣申詳解滬回國,極稱恭順
所謂被害者,聞皆遭風自斃,亦無實在殘殺之據。
然是被害自當中國派員嚴加查辦。
現在簡派統軍前來陸軍中將所部兵船已經抵口,應即轉請朝廷撤回等因
從此可見興師之擅矣。
此文,尚係昨日上海道遞交日本公館;茲柄權欽使在滬,不難就此商辦
蘇省布政應方伯已來滬,諒即會議此節;或不致從事干戈矣。
  前件公牘,乃即日輪船遞到。
計其閩省□行為日較多,故於發時尚未聞東洋兵抵臺灣之耗也。
    再,甫經脫稿探知日本領事品川忠道隨即照覆
以為朝廷軍務大政,非領事衙門能干預;況來文係本李制軍檄行,可由兩國人員商辦云。
至於日本欽使原大臣到滬後,藩、道兩憲連日宴會,所談各節內臺灣一事,聞欽使之意,似乎不相干預;惟稱興師前往之故,實祗鎮以威武卻非定與番眾決仗耳。
以上會談不過略聞其概;究竟若何
軍機大事,極屬嚴密,原非局外所聞見也。
續有所知,再當登報
公元1703年
   四月十九日
    論東洋近日籌議情形
  自東洋起意臺灣生番也,歷今已有兩月;而我朝並不諗知該國之舉動,全賴西報傳聞
詭譎之謀,蓋彼雖欲征犯中國藩疆,猶不暇與我朝諮議達報焉。
是因本國以未得該國公文,故久置風聞而已
繼而東洋軍旅、備糗糧桀驁風聲,有絡繹不絕之勢焉。
中朝官憲於是乎有心之者,向東洋上海領事詰問;而該領事亦尚含糊對答,且以並無此事為言。
既而備僱船艦整頓戎兵聲勢日益眾論愈同。
於是又向
領事再三盤詰,甫於四月初五日領事轉遞東洋朝廷傳來電報云:出師之舉,並無其事;惟僅派發官弁數員,往臺灣查看而已
乃是日東洋各舉動已經眾人知其有征師五千抵臺灣,已得其確耗矣。
隨後尚未至者,更不知有幾何兵卒也。
嗣既得此確信東洋不能搪塞出師之舉,故於前日藩、道兩憲會晤新來東洋欽使原大臣,據伊稱云:師往臺灣無他不過鎮以威武而已,非定與番眾決仗云。
噫!
此言也,似與先後掩飾之語雖屬相類而仍有相矛盾者,固不辯而自明不煩言而自解矣。
蓋耗費國帑而出五千餘兵以僅圖恐嚇無知小族生番,其熟能信歟?
除□匠人、倩西士精於量地者舉造各事,則另派海關人員多士,其又何圖歟?
  按東洋於此役也,初意揚言中朝棄生番之地,不與干涉;又言:總理衙門已與前東洋使臣瑣意西馬言明
若果有此言,豈有自己藩服,任他邦之愚陵!
如此重大要事,而總無文據載之盟府耶?
中國既有此言而准其有此行,其何以東洋陰謀詭秘,乘我國之不知而肆其假道攻襲為耶?
以此二端衡之,則知中國總無應許之言,並無准行之事;不過東洋乘機竊發,以肆其詭謀而已矣。
昨於報中,見閩省督憲李公檄局轉遞上海東洋領事文書內開:『臺灣地方,無論生番、熟番,皆屬中原地土』。
此言於當事極為切要,蓋此理一明,則中國之應如何顧全國體,固不可不為捍御計矣。
此書於理既無可駁,於大局亦有攸關;而中國志在東洋不准侵我藩疆也,明矣。
東洋於此事,
實已違萬國公法,我中國理應即發重兵創懲之。
特我國以休兵息民是尚,故欲使東洋幡然□悔、廢然自返;其意良深美善也。
  夫兵戎之禍,勞民啟釁、耗帑傷財者所為也。
奈今東洋戎首,而我國如束手觀成敗焉,不可也;安心以聽其侵陵焉,更不可也!
惟在東洋熟思審處,知所變計,而不定乘機逞私以成侵據之圖;或兩國民人不至皆罹□干戈擾攘焉,不亦紛爭禍患哉!
   四月二十日
    論西士東洋
  燕臺西士新自東海來者,謂該國謀新舍舊各事,於聚集眾人善於辭令而論曰:東洋變政改制,或多謂其不圖遠大不過目前新政而已不久,則大患必作云。
不知此言,殆因於不知其實情形、於未見其新行景象而言之耳。
昔年東洋,故曾得詳觀曩昔大概;而於近日所目者相比較焉,殊有霄壤之別、天淵之判矣。
曩日東京耶多,房屋平樓
今則經過京都城內大衢計長二十七里、路間三里一帶兩面造作西式崇樓
衢路廣闊異常中間以供馬車馳騁兩邊沿徑,植以花果冬青樹木以為之蔭。
另有橫路,亦俱一例整頓
遍路,電繩高懸路隅間立收納信籍櫃臺,概以便郵
寄信札者,就近招入之;信局人,每日三次巡收焉。
舖店所貯,貨物充盈;除本地土產外,即歐羅巴器機精作,亦皆備具其內
至行出外,由海則附搭火船、由陸則附坐火車無復如舊日之迂緩濡滯也。
且於海面險要處,皆設標樓、船,以警危險
標樓則共有二十座,船四隻;計統用銀不下三百萬圓。
有濬淺機二隻常在淤淺處疏通
國內擬遍設學校;今先開二座,以備學習各務之所。
即學,亦非昔時空虛無用之學;特將泰西博學各事譯出,而勉人以攻讀焉。
又設西國醫門學院、□植會院並造舉機器學院執業者令立合同六年作徒,繼又六年為國從事不令他往。
爭先入籍者,實繁有徒以致國家迫於退辭也。
或謂各舉雖至善極美,然徒行取用,而國帑焉能支持
彼曰:稽查該國進出各項,所進既足,每有盈餘;即如大舉兩端錢局火輪車兩舉,每月皆有餘貝患。
故於國家帑項,反為豐盈也。
民間所用火船,既甘願就用而不棄焉,則其為倍蓰之利者,亦從可知矣。
  西士所言如是
據其陳述,則東洋進項有益無損容或有之;然一國虛實,豈一西人於一時遊歷一己耳目遽聞其崖略而可得其詳細情形乎?
民間樂從與否,雖曰皆致富美舉也、國帑無匱乏也,然獨不知該國其徵收閭閻成就各事歟?
未可知也。
東洋迫於內怨,故偪於起謀所以詭譎計,因而縱兵以犯我國之藩境,其或陷罹兩國兵禍伊於胡底耶!
於此,則曰求富必出如是狡獪伎倆也,究不如
求富之為貴矣。
    臺灣兵事續聞
  臺灣日本國兵臨,為閩浙總督制軍查詰;本館探有所聞,昨已列入前報。
今復探得,此案已經中國總理衙門王大臣移咨日本外務省各大臣查辦矣--所謂外務省者,係京都總理通商國事務之處,猶之中國總理衙門也。
前日簡派華之駐京欽使大臣到滬後,藩、道兩憲曾以總理衙門咨達外務省一層詢及;如何信息豈其尚未得知
大臣起程之際,文未遞到耳
前日大臣即由上海電線致問外務省,旋得復音:尚未接閱。
現在上海中外各憲皆議俟外務省之電音到滬,再行核辦
是以大臣緩期北上,須聽外務復音如何舉動方始定日起程
至其咨文之如聲說則不但發自京師逕遞,南省莫知;且因國家之軍機大事極為秘密,即官場亦鮮有見聞,何況局外
大略必由閩省咨報,則其文不過如本昨日所述之閩浙總督制軍之檄行耳。
俟有所聞,再當立時登報以廣見識而慰眾望可也。
   四月二十一日
    論東洋生番交爭大略
  昨據通聞館日報傳述云:本月十二、十三兩日,經東洋兵與生番各交先鋒,為掃搏小戰;蓋遇前鋒先行交仗者。
繼於十六日又復大戰,勢甚猖獗兩邊陣亡者,均屬不少
此信係由電線所傳,固尚未得其詳細情形也。
然揆之於「兩邊均各有喪亡不少」之言,亦似乎勝負未曾大決耳。
且觀於東師其抵岸時日不久,又據先聞軍士從事築營自固以為進退應接會聚之計,是以其兵尚未曾深入山內重地
推原其故、揆度其勢,係番人先來稱戈東人,非東人尋仇番人也明矣。
東人於所擇之已不能與番人明分高下,況其深入幽谷茂林乎!
夫在東兵所執器械係屬西式之最精者,故與弓矢戈矛相敵,似屬易於從事,其勢將有攻而必克、圍之必陷矣。
無奈此役也,險阻艱難變端百出;非習於山攻林襲,似仍難於取勝耳。
且該番若自覺不克相敵幡然知所變計,退入深山窮谷之中。
東人不為追計,則無所下手;若徑行進勦,則有歧路艱虞
番人為之敵者,一隅片土無不熟悉
倘將設伏,乘其不備要擊之;東人器雖精良、可善為用以作遠攻之策,而□於深林密箐之間,恐亦難於利用
且聞番人亦有舊製火銃,器雖不甚佳美,特以彼處土人每多以田獵度日者,故亦有百發百中之能也。
東洋更有為難之處,即如兵船皆無安泊山坳之所;倘候序所臨颶風作之際,故船不可當處俟候聲勢接應之計,大抵皆須安泊廈門也。
使日後廈門與閩省濱海之區皆不准避風停泊,則於該船不亦為難乎?
供應煤炭,亦多有窒礙也。
然各船若在臺灣逗留,則將遘風
厄而遭沈沒,殊可危也!
  由今觀之,該生番尚能奮其銳氣以與東洋作難;吾華人聞之,不禁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也。
我國姑俟東人生番挫折私志然後權變,或從事干戈未始良策也;故不必迫於行事,亦屬計之得耳。
公元1754年
    甲戌會試題名(節取)
  第八十名:蔡德芳(臺灣彰化);第一百二十六名:陳望增(臺灣);第一百六十五名:施炳修(臺灣彰化)。
    東洋租船
  傳聞東洋近在上海復租英船兩隻;觀於此則,東洋其又謀加發兵以至臺灣歟?
   四月二十二日
    簡放臺灣欽差信息
  臺灣日本統師臨境,節次探明備論情形,已列前報。
茲復探明本月十五日奉旨簡放潘方伯霨為欽差前往臺灣籌辦矣。
潘方伯本任福建藩臺,於臺灣情形亦為熟悉
昨日已經抵滬,由輪船起程前往
俟到閩,續探詳細再行登報耳。
    臺灣近日交鋒情形
  長崎新字西報傳曰:四月十四日,有日本新購火船名「猶可馬魚」者,由臺灣而回;具報曰:『先發載兵之四船既及臺灣,立使兵丁登崖;不多時,一哨探為生弋獲當即剝衣斬首焉。
既而東兵挑戰,將生番敗退東兵陣亡者一、士受傷者又一名,生番死傷者共五十餘人』。
先此,又有東洋小火輪二隻在沿濱海探測,突有岸上暗伏之生番開鎗轟擊東兵還擊生番立即鳥散
該船離戰場來,是時諸兵從事築壘、造屋,其工亦將完竣;「猶可馬魚」火船之回此,蓋欲復將食物器械等運往臺灣也,擬於不日動輪前往焉。
該新報述事如是
然所陳各情,於本館昨日所述,因在其先
  又香港西報傳述廈門四月十二日至信札曰:五、六日之前東師發兵一百五十人山內偵探
既走較遠,遙見生番數人搖手,如欲召來狀;東兵三人應召而前。
相距十五步,番人忽以銃開擊,中彈斃命一人受傷者又一人;帶傷者與一未傷之人作速奔回。
事聞於元將,即下令此征不必獲囚,惟殺為章
於是商定圍攻附近小村
二日,照議於天未明時以五、六百人圍攻之。
兩造相戰,由是而起焉。
細情,尚未得悉
傳聞東兵被殺二人,而其徒亦以番首十一級並獲弓箭、矛銃多件而歸營云。
所述者
如是
四月十六日之事,仍不列其內
  嗟呼
兵禍,固為殘事也;乃兩造以不囚人而惟殺為例,則殘忍孰甚焉!
生番無知野流,於大國囚人不殺之規,自不能識也;乃東洋自稱文雅之國者,則何為而效惡習於野人乎!
東人自稱取法於泰西,然豈曾聞泰西有此習耶!
   四月二十四日
    東洋臺灣中東先後來往文牘
  (本館頃接東洋臺灣中將照會閩浙督憲並督憲先後照覆中將二文,謹列於後。
兩國失和搆兵也,固閩疆之大患也。
我華民,既得備悉此役先後各情。
且知此事不幸出於爭戰,其禍則由東洋侵陵所致;在我國也,實不得意迫於干戈以尊國體、保邊疆也。
伏讀閩浙總督憲之辭,義在俯念前好,陳論道理,義無可辨;且其居心仁厚,不願遽絕和好且堅不可坐受外侮之心。
凡閱者,無不稱慕高義佩服偉才焉。)
    大日本陸軍中將陸軍□輔西鄉
  照會事。
  臺灣土番之俗,自古嗜殺行劫,不奉貴國政教海客菑難是虞。
邇年國人遭風
漂到彼地,多被慘害。
逃脫者,迨入貴國治下之境,始沾仁宇恩恤,藉得生還。
本國稔知貴國矜全我民之意,厚且至也;我國政府感謝奚似
而彼土□反是害我人民如此,為民父母,豈忍漠然
是以我國皇上委本中將深入番地招彼酋長百般開導,殛其凶首,薄示懲戒;使無再蹈前轍,以安良民
中將遵欽旨,即率親兵將水路直進番地
至若船過貴境,固無他意,應毋阻拒
但恐閭巷之說,或觸於貴國詫異;特茲備文報明。
為此照會貴大臣,希即查照飭各該地方官咸使知之可也。
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大清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使、閩浙總督部堂李。
    附片
公元1871年
    明治四年十二月,我琉球島人民六十六名遭風壞船,漂到臺灣登岸
是處牡丹社,竟被番人劫殺五十四名死之;十二名逃生,經蒙貴救護,送回本土
又於明治六年二月,我備中州人民八等四名漂到臺灣卑南番地,亦被劫掠,僅脫生命;幸蒙貴國恤典送交領事旋即回國。
我人民疊受恩德,啣感無涯
    茲我政府獨怪土番幸人之災,肆其劫殺;若置不問安所底止
是以遣使往攻其心,□使感發天良,知有人道而已
故本中將雖云率兵而往,惟備土番一味悍暴,或敢抗抵來使從而加害不得已,則稍示膺懲之勢耳。
但所慮者,有貴國外國商民臺灣開口岸運貨出入者,或見我此間行事,便思從中竊與生番互通交易資助敵人軍需,則我國不得不備兵捕之;務望貴大
偏行曉諭臺灣府、縣沿邊口岸各地所有中外商民,勿得毫犯。
    又所懇者,倘有生番偶被兵追趕,走入臺灣府縣境潛匿者,煩該地方隨即捕交我兵屯營,是望。
    特此附片以陳,惟請貴大臣煩為查照施行
    閩浙總督部堂照覆日本陸軍中將西鄉
  為照覆事。
  照得臺灣全地,久隸我國版圖
雖其土著有生、熟番之別,然同為食毛踐土已二百餘年,猶之粵、楚、雲、貴邊界猺獞苗黎之屬,皆古所謂中國荒服羈糜之地也。
生番散處深山獉狉成性文教或有未通、政令偶有未及;但居我疆土之內,總屬管轄之人。
萬國公法云:凡疆內植物、動物居民無論生斯土者、自外來者按理當歸地方律法管轄
又載發□耳云:各國之屬物所在,即為其土地
又云:各國屬地或由尋覓、或由征服遷居,既經諸國立約認之,即使其間或有來歷不明人,皆以此掌管既久,他國即不應過問
又云:各國自主其事,自任其責。
據此條例,則臺灣中國疆土生番定歸中國隸屬;當以中國律法管轄不得任聽別國越俎代謀
貴國中將照會臺灣生番戕殺遭風難民奉命率兵深入番地,殛其凶首,以示懲戒。
在生番疊逞悍
暴、殺害無辜,即按以中國之法,亦律所必誅
惟是臺灣全地素屬中國貴國政府並未與總理衙門商允作何辦理逕行命將統兵前往,既與萬國公違背,亦與同治十年所換和約內第一、第三兩條不合
詳閱來文,先云招彼酋長百般開導,使毋再蹈前轍;復云雖率兵前往,惟備土番抗抵,不得已始稍示膺懲
貴國中將之意,但在懲辦首凶以杜後患,並非必欲用兵
所開兩案首凶,其備中州遭風難民,前由土番送出,並未戕害一人;當經本部堂派員送滬,交領事官送還
自枋寮至瑯軿一帶早經本部飭令臺灣道委員建造隘寮,選舉隘丁、隘首,遇有外國遭風船隻以便隨時救護
此後貴國商民來往該地,當不至劫殺之患。
去歲中州難民並未被害,即其明證。
琉球島,即我屬國中山國疆土;該國世守外藩甚為恭順
本部一視同仁,已嚴檄該地方官責成生番頭人趕緊勒限出首凶議□。
總之臺灣在中國,應由中國自辦,毋庸貴國代謀;各國公使俱在京師,必以本部為理直。
  緣准前因,合即照貴中查照辦理
須至照覆者。
    照會日本陸軍中將
  為照會事。
  照得前准照會得悉貴中奉命統兵懲儆臺灣生番,當經本部援據萬國公法,請
貴中撤兵回國以符條約具文照覆在案
公元1873年
  茲於四月十二日,接據臺灣鎮、道稟稱:貴中統率部兵,已在我鳳山縣所屬琅軿柴城一帶□□紮臺,與屬地生爭鬥
經委安平協副將周振邦、署臺防同知傅以禮等馳赴處於初八日貴中將相見,面詢本部照會曾否達覽
貴中將答以「已經收到」;並語該文武以此用兵生番,因去年貴國副島大臣早與總理衙門商明,近又有欽差北京專論此事,俟北京信到,再行照覆不肯即日回兵等因
又據稟稱:四月初七日,有貴國駐廈領事官福島九成書記吳碩往見該鎮、道,面言要赴琅軿查看不准國兵船與中國民人滋事,以敦和好;特來拜謁
該鎮、道詢以何故動兵
答稱欲將生番示懲儆,不敢擾害中國地方等語:先後本部堂。
准此詳閱各情,深佩貴國政府敦信修睦、益固邦交之意;而貴中謹承上命情意殷拳,務泯猜嫌以敦永好,聞之亦甚欣愜。
因思貴國中國立約未久,方期兩國和好,可與天無窮
乃此舉並未商由總理衙門移知本部堂作何辦理,徑命貴中將統師赴中國所屬邦土本部堂所管地方用兵,蓋中輕聽浮言誤會生番中國所管之謠傳,遂致貴國政府貴中將近所為事事萬國公法暨修好條約違背;且中外輿論,皆不以為然也。
除□載本部堂前照會外,合再將本部確查證據及貴國此舉不合萬國公法暨修好條約之處,為貴中將更詳告之。
  查瑯軿番社人物地方確歸中國轄屬證據,歷歷明可核者三:南路琅軿十八社
,向歸鳳山縣管轄每年徵完番餉二十兩有奇,載在「臺灣府誌」;此證據一也。
臺灣設立南、北路理番同知,專管番務;每年由各該同知入內犒賞生番鹽、布等物;此證據二也。
柴城又名福安街,建有我朝公中堂福公康安碑廟;此證據三也。
證據確鑿歷來已久。
特以「禮記不易其俗、不易其宜,故向來中國不全繩以律法而已
兩國修好條規第三條云:『兩國政事禁令,各有異同
政事應聽己國自主彼此不得代謀干預』。
臺灣生番久屬中國,其不全繩以律法者,即政禁令各有異同一端也。
按約應聽中國自主貴國不得代謀干預
況「兩國所屬邦土不可稍有侵越」,第一條顯有明文;尤宜共相篤守
又第十四條載:『日本人在中指定口岸附近洋面不准不和之國互相爭鬥』。
附近中國洋面不和之國不准爭鬥,況為我疆土內隸屬之人!
貴中將在琅軿柴城一帶於我設立隘寮之疆土徑行登岸札營,於我納稅食糧之番民竟行接仗爭鬥,與條約各款種種不合
設令他國效貴國所為,於貴國屬地屬民並不先行商准,遽爾命將興兵據其地、誅其人,貴國其能任聽所為不問乎?
貴中反己以思,必有爽然自失者。
臺灣鎮、道稟稱:貴中將及理事官福島九成俱言上年使臣到京,曾對總理衙門說過「以生番中國所管」及「此舉早經商明」,故爾前來
中國自來與各國立約,俱欽差全權大臣各遵所奉諭訂立條約並□條聲明兩國全權大臣先行畫押蓋印,俟兩國御筆批准刊刻通行
貴中將及理事官云上使臣向總理衙門說過
等語,是否遵照中國律法立約,抑將商明之□或蓋關防公函、或兩國互行告示、或互換照會以為憑據本部堂並未接准總理衙門移知貴中奉命遠來,定悉律詳細
當時有憑約,請將彼此原議文約抄示本部自當貴中將照約辦理
當時未立有憑約,應請貴中撤兵回國,不得中國所屬邦土地方久駐兵旅,以符條約
竊思貴國政府祗因生番戕害難民兩案,故命將統兵深入番地,殛其首凶,使無再蹈前轍
查我屬□中山國被戕遭風難民一案仍應由本部堂自行嚴檄該地方官辦理毋庸貴國干預外;其貴國中州難民八等四名,但只被搶,並未殺害,應由本部堂按照修好條約內第八條盜竊案由地方官查拿追辦」之約,嚴飭地方官追辦。
本部堂斷不以中外之分,稍存歧視;該地方官處分攸關,亦斷不致玩延
不必貴中駐兵臺灣曠日特久,勞師縻餉!
  本部堂係為兩國敦和起見,故再為詳示證據、申明條約剴切照會
現在上而各國駐京公使、下而中外輿論,均以貴國此舉為非
貴中將忠於謀國,定能幡然變計即日撤兵回國,以免天下公非,保兩同永好;貴中將實圖利之!
須至照會者。
   四月二十五日
    日本國簡放陸軍中將來華上諭
  東洋兵臨臺灣一事,本館已將先後聞見節次登列各前報中。
今復探得日本朝廷
公元1874年
旨意,以見其實
此旨係於日本國明治七年五月大政奉旨簡放陸軍中將西鄉從道臺灣辦理土番事宜現在已經通諭國中
譯其上諭之意,係因前四年--即明治四年,有琉球外藩之民失風漂赴臺灣被害至五十四名之多。
明治六年,復有日本島人四名漂赴臺灣,雖經送回,以為土番凌虐曾經前放之全權大臣副島來中國知情覆奏
臺灣接壤日本南境,時有商民失風情事若不懲辦不足以儆將來
是以特簡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統兵前往臺灣土番地方務須問明殘害之罪,嚴加懲辦並當約束嗣後不敢殘害方足以儆。
諭仰通國知之等因
此諭正在陸軍中將西鄉從道啟程華之際所奉,是故以先日本東京長崎處所新聞並未提及且前報有遣將日本國皇所未知等語。
今見此上諭,則可見前聞之未確也。
    譯西字日報臺灣
  香港西字日報曰:日報特派有主筆之士往臺灣東洋營內傳記錄事焉。
今將該士人所寄函譯出,相於別傳更為可據
公元1873年
  四月初六日,記曰:東兵屯於琅軿,距打狗一百二十里、離島之南濱不過三十里,有平原長方五、六里
原內華鄉數處,該人於北京來往,皆因山路有盜,故乘船一行
初,東兵紮營平原之上,處位似屬甚便。
綿雨速下,屯兵勢如寢臥水中
於是,移
營於近濱沙坡一帶之上;營狀雖無先日整齊,然於。
兵士舒服倍蓰
自來各兵雖勤勞築營,又被雨濕所難;亦經有與野人試用後門裝彈鎗者,且已兩造喪人數名。
一日番人大眾突衝東兵六士;東兵迫於飛奔,已一人喪命番人即斬其頭,以為戰攻之觀。
按此處之番社傳聞則為先殘殺琉球多人者是也
  東兵內有美國二人:一水師統兵加色,一陸兵將軍花孫。
雖名為參贊之官,而各謀略二員所由出者。
前日半路附近兩番長立約,美國兩人與議,在廣原會議兩人隨從,獨赴約處。
而番長皆不見;入左村以覓,乃得與立和約
琅軿以南,除一社已有犯冒外,皆不與作難云。
  二十日記:今晨眾人方在夢寐間,皆被聲驚醒;蓋元帥可新至,放以賀迎也。
內連今日所進諸艇,共灣泊火船十隻計東船七隻、英國兵船一隻、華兵船二隻
華船係今日而至,一名洋務」,一英船也;內搭中官三名,係特至臺灣府欲與東師詰議前來者。
  昨晚東兵一小入山,於十二里之遠宿夜
黎明時見兩人帶傷以歸;遂出百餘趨前助戰,皆似乎無領將者。
各人踴躍以行,狀如甚樂;除鎗以外,各執有所名「雙手使劍」。
按此刀於鑽棘達箐,甚為不便;乃東兵依戀不捨,且以為避面近戰,亦大為可用
東兵銳氣頗大,營皆見多士大刀雙手劍磨利而又磨,如心急於使用
所言:火鎗以遠戰固有益於大局,然以刀血爭,是心所樂極也。
  四月初八日今早作戰生番死者十五、東兵陣亡六人
後詣醫院,又知被傷者又十人一人,狀不可起。
東兵被傷死者,已皆得歸入營內東洋所殺番人當場皆斬其頭,至營內亦葬之。
番人抗爭甚力,皆每伏而俟敵;敵人走近,忽跳起□銃而退,以復設伏
一處番人,亦起一柵,躲柵後而俟敵焉。
東兵膽勇不畏死;其特所不及者,每不顧命以爭先不如番人之伏俟慎謀也。
    潘欽使赴閩、應方伯回蘇
  潘欽使,於昨日下午附搭海龍輪船赴閩,由閩省即馳赴臺灣查辦也。
再,應藩憲亦已於昨日起程回省,因須俟東洋外務省回信,方能定議故也。
   四月二十六日
    續錄香港日報記述東兵臺灣
  四月初八日記:今日中官上岸詣見東洋元帥
東帥派兵二百迎候護送轅門
中官在內時候不久,想因職位不高,東帥以故不肯罄議局面也。
附近寄居之華民,目見東兵戰殺其舊仇之番,皆異而且樂焉。
東兵向華民辦食物,概從豐還價是以彼此
得而毫無嫌隙矣。
東人還價交錢,皆用新製銅錢及小銀錢;華民樂收其銀錢,而不甚諳其銅錢所用云。
  臺灣一島天氣頗為無定。
即如今早海面平靜倏忽之間,大風驟作,各船顛簸幾乎船面之兩邊漂蕩以達於水。
是以各船與岸上來往,頗以為難焉。
現在天陰微雨大雨如注相間以下
勢既如是想必有致瘧疾生傳染之患矣。
    又雜錄各事
  有西人臺灣府四月初十日寄信云:東洋所倩美國大贊將勒襄勒,尚未至臺;其將至者,聞亦在即矣。
東洋於此役將如何謀定大計,亦特俟其來以定奪焉。
目今東人臺灣島,自南至北,概發其人走觀探;窺測其意,則於懲辦南邊之番,因另有意向也。
  先是三月初旬東洋臺灣先有風聞之時也,經閩浙督憲調遣兵勇三、四千名。
且當時風傳,蓋以為東兵捍御計,故於三月初七在此處上岸也。
繼而遣往臺灣府北二百里之長毫地方勦征寇盜--按此盜係華人也,數甚眾,皆橫肆劫掠,其為地大患已非一年矣;中兵出勦,轉輸捷速,不多日直達盜巢,令一千人移居山嶺一帶之內--即在野番之中。
此處概屬巖山深谷,故官兵不便窮追
長毫地方既屬平靜,乃收兵而歸
此所足為筆記者中兵執用後門藥之鎗也。
  傳聞日本人番人持爭,所陷諸地皆必據為己有,欲咸縣而官焉。
乃華官經頒懸諭示云:東兵所需食物百姓皆可供賣;且凡有資助之處,亦無不可云。
   四月二十七日
    論李制軍籌□臺灣近日情形
  東洋進征生番也,其前後詳細情形,述登前報;其連日開仗大略,亦譯西文以供眾覽。
前日新奉簡命派往臺灣欽使潘方伯啟行赴閩,指日航海抵臺,必有一番徵調
況聞閩浙督憲李於此甚為關心,業將詳細各情登諸□牘,諒與潘欽使商同辦理,總以保固疆圉慎修邊防為務;故前所照會國中言辭極為得體不但顧全大局抑且斂戢戎心,庶邊釁不開而內地無擾耳。
  頃聞總理衙門有致日本外務省函,其信未便登錄
大約征辦生番為報前仇,固非與我朝有所掣肘;若徑據地土而虐民人,即與中朝相抗
爾時大起干戈,致成兵禍兩國失和好,勝負在所未分;不如各守疆界,永敦和約。
至如番人固有生、熟之別,而人民未有彼此之殊;若因禍生番而轉侵我疆土豈有是情,亦無此理!
茲幸閩浙督憲先事預防不使驕橫憑陵
要在欽使到彼,方能隨機應變,□成厥功。
東兵已有
報仇之舉,即誅及一、二生番,或可退師返國;否則,我朝大兵徵進,不但擒渠殲醜,恐將轉強為弱。
聞之「君子見機小人逞志」,其斯之謂歟!
惟望兩國之操政柄相機而動,無使人失所,致蹈前車覆轍、以貽後世隱憂曷勝企予望之哉!
    兵部引見奉旨一道(四月十三日京報)
  兵部帶領引見奉旨:『……題補福建臺灣北路協右營守備季馨題補福建臺灣城左軍守備國章題補福建臺灣鎮標中營遊擊達權,均著照例准其補授
……欽此』。
   四月二十八日
    「牛腰輪船東京未接公文信息
  昨(二十六)日,美公司牛腰輪船由東信抵滬,有詢及日本國領事公館者;得悉東洋來信其外務省衙門,尚未接到總理衙門文書
不識何以如此遲滯也!
前本館得信行文之初,當即列報。
嗣因中外大憲在滬會議,須聽外務省回信;且復電音至東京,固知公文尚未接到:故未定議。
此次輪船抵申,所傳如是,真所謂萬里關河信息難」矣。
    日本進攻生番確耗
  日本人現泊於臺灣南境口,其處廣土平坦,約有六里之遙;一望空闊大可屯田置戍
臺灣至南之隅,計三十里;距打狗,一百二十里。
日人於此建劄營壘,圖為久駐計。
相離不遠,皆係華人村落;特是山路崎嶇異常險阻有若鳥道蠶叢,故不敢此以達生番處也。
如土人欲生番貿易,皆用小艇生番亦能刳木為舟,名曰「蟒甲」。
日本兵士既立營後,忽有大水至,漸沒脛膝;乃遷於土山--其上有沙,頗為燥潔,勝在平地也。
霖雨夾旬,澗泉流注決決有聲
日人因分隊進勦,或以十人為伍,或以八人為列,皆攜洋鎗以覓生番巢窟
一日生番數十人追日人,六人中殺其一,五人疾趨得免(此生番名保難,又曰保尼)。
美國兵弁二人一統水師一管陸兵;以連日風雨滿山,生番匿而不出,美國人欲深入生番境中與其酋長言和
中有一社不從,謂寧死決一戰,烏能低首下心,仰其鼻息而承其眉睫哉!
四月初七由臺郡寄來之消息也。
  四月初八日日本提督西告乘舶至臺,其所駕者,「爹路打」火船也;統率兵士一千三百人
旋由「薩士卑厘」船載兵士六百人後此接踵繼至者尚有數百人
合之,共可得三千人
同日,有華人舶至臺,其船名「英武」;復有華人舶三艘。
華官
由臺郡至彼,往見提督西告;西告以其職卑分小,不與論及軍事,惟以虛文相酬而已
日本兵士成列出營,有拔戟以自成一隊者,往攻生番
兩軍臨陣,皆以短兵相接;摶戰久之,日人殞命六人、傷者十人生番死者十有五人
日本兵士之死傷者,皆載回國中;所擒生番,皆割其首級報功之後,即瘞於土,不以示眾也。
十五生番之中,有執火繩鳥鎗者,土酋也;已被殺。
日本人皆身懸雙劍意氣雄豪視生不足措意;謂「與生番戰,而用火器勝之,不武;請以刀槊從事」。
華人見日人至,喜甚;咸踴躍趨赴願為先導
豈其久苦生番,特欲假手日本一快之耶!
日人與華人購買食物足色紋銀,以華人不喜用「天寶錢文也。
三華官又登岸謁見西軍門,不知作何語;或云要皆閒談虛說耳。
日本兵官初不欲分隊進攻,俾生番因而驚竄;特欲驅之一處聚而殯旃,乃始快意
  昨有「尼婆」火船口回長崎,載捷書至國,布告眾民(選錄循環日報」)。
   四月二十九日
    議林華書館「東洋臺灣論」(附來書維揚崇惠堂稿)
  昨讀林華書館新報,中有人所作「東洋臺灣論」一篇,其意欲使中國出師以助東洋何其言之背謬若是也!
  臺灣東南洋之一大島,久隸中國版圖;設城邑置官守以鎮撫之。
其後路萬山重疊生番、熟番分地而居。
生番雖似荒服,亦未敢犯我王章;惟性既兇蠻,地與日本較近,或有開罪之處,故日本藉口興兵
果其一航直達生番所居之地,報怨尋仇;我中國尚可以置而不問,然亦在我邦域之中矣。
今者日本之兵既不直番地,竟行入我邊疆屯聚駐紮;其為目無中國狂放可知
縱我中國如天之量以包容之而不與較,已不貽譏西洋
某者更欲我中國出師相助,以圖結好鄰邦可謂背謬絕倫,至矣、極矣!
高麗,我中華屬國也;與日本比鄰而為世仇
倘如某之說,則他日日本加兵高麗,我中國團結鄰好,亦將助日本以攻高麗乎?
作此論者,不但背謬絕論;揆厥用意,尚別有鬼域之心也。
何以知之?
兩號新報中有寓滬東洋兩次敘說云:日本無用兵之意,不過派人前往,欲生番服罪而已;且責申報不應傳播無據之言。
刻下東兵已駐我臺灣轄地,足見申報館並非無據之言。
余謂所稱「某者」,或有其人、或無其人,而此議論,則必出自寓滬東洋人之意;故內有「興問罪之師,侵臺灣之境、據臺灣之域,不如是而不止」等語。
一曰臺灣」、再曰「臺灣」,不分生番中國,意在恫喝而欲愚我中國;我中國執政者,將笑其用意之左也!
  為今待日本之計,有三策焉;請略言之。
以理相拒,不容假道上策也。
拒之不得,則係有意害我邊疆;按萬國公法,便可交戰
生番在前我師在後日本能不畏首畏
尾乎?
此中策也。
彼既輕視於我,犯我邊疆,我亦伐其國土高麗聞風慕義,必欣然相從試問日本能復支乎?
下策也。
有以下策上策者,則又有所不知矣。
夫兵者,凶事也;不得已而用之。
兵連禍結,糜餉勞師!
且推譯萬國公法之義,彼邦之君非大有橫逆為害於我而不得理解者,不可加之以兵。
中外相睦,動須循理不得不萬國公為法也。
  至日本之國勢,吾則代為危之:內亂甫平,遽思外逞;君驕臣傲,民心不和
正恐日本之憂,不在生番而在蕭牆之內也!
  (啟者:昨讀林華書館新報,有某作「伐臺灣論」一篇背謬極矣!
設竟如所說豈不貽譏萬國乎?
關繫匪細。
謹抒管見,錄呈郢政代為登報為禱!
公是公非自在貴館之鑒。
非好鬥弄筆墨,亦似出於不得已之愚忱!
而人憂天,殊堪自哂也!)
    中國發兵信息
  日本兵臨我國臺灣凡有見聞,本館均經列報。
昨日傳聞我國北京自李制軍疊次拜本後,朝廷大怒之意。
旨下,調集勁旅二十萬,前往臺灣理論,必令退兵而後已;否則,須竟事干戈--蓋察日本統兵之陸軍中將勢有踞地之意見故也。
並探東兵先後臨境僅祗三千人馬,如果事干戈,恐非朝廷之敵矣!
   (此節得自傳聞,尚無明文得見,恐未確實
總理衙門已有咨達日本外務省之文書--既經行文,必當守其回復
昨知外務省文未接到,尚未回復可知豈有動兵戈之事!
中軍已知總理衙門咨達外務省、未聞回復,而竟先與生番開仗,亦屬非是或者舉動在於此耳。
是皆軍國大事不可妄議。
容探有實耗,再行聲明報可也。)
    總兵張(其光)等奏為因姦謀本夫身死按律懲辦摺(四月十五日京報)
  提督銜福建臺灣鎮總兵臣張其光、布政使銜福建臺灣道夏獻綸跪奏:為審明因姦謀本夫身死,按律定擬;恭摺具奏,仰祈聖鑒事。
  竊據臺灣縣知縣白鸞卿詳稱:『縣民林海與王掽之妻王田氏通姦,經王掽知覺禁阻
同治十二年七月初四日林海起意商同田氏將王掽致死,乘夜棄屍;經村民楊崑等撞獲,投保送等情
當經該縣詣驗:王掽致命咽喉帶痕一道環繞項後,八字交匝周圍量長八寸四分、寬三分、深二分紫赤色,有血陰。
致命左乳腳踏一處,圍暈七寸二分皮肉堅硬紫赤色,有血陰:委係生前受傷後,被勒身死。
填具格結,提犯訊供稟報』。
臣等以案關因姦謀命,批飭速審擬解去後。
據報林海取供後,患病身故;飭委署嘉義縣昭訓驗報。
田氏,在監生產。
後據臺灣縣知縣白鸞審擬,由臺灣府知府周懋琦提訊犯供翻異,委審明確解前來
公元1871年
  臣等會提研訊:緣林海籍隸臺灣縣,與已死王掽同莊居住彼此往來,王掽之妻王田氏見面不避
同治十年不記月日林海乘王掽外出,即與王田氏調戲成姦
王掽初不知情;嗣經知覺,向王田氏尋毆。
同治十二年七月初四日早,王氏遇見林海告知前情
林海姦情熱,起意致死;與王田氏商允,各散。
是夜二更時候,王掽又與王田氏口角尋毆。
林海前往探聽,聞嚷走進,見王掽與王田氏互相揪扭;林海順取在院晒晾布帶一條從王背後項頸套除,拖跌倒地,王田氏乘勢用腳向王掽左乳下狠踏一下
王掽喊救,林海與王田氏將布帶各執一頭,用力拉勒;王掽登時氣絕殞命
林海復欲將王掽屍身丟棄,與王田氏至溪邊
適遇楊崑、汪撞獲,盤出姦情,投保送官;經該臺灣縣驗訊供。
據報林海病故、王田氏監生產,限滿由府招解
臣等提犯復鞫,據供前情不諱
詰係林海與王田氏通姦情熱,因被王掽知覺起意商同田氏將王掽勒死;並無起別故,亦無同謀加功之人。
究詰不移,案無遁飾
  查律載:「妻因姦同謀殺死親夫者,凌遲處死」。
又例開:「姦夫起意殺死親夫,擬斬立決」等語。
此案該犯林海與王田氏通姦本夫禁阻,輒即起意謀殺致斃;合依「姦夫起意殺死本夫」,擬斬立決
業已在監病故,應毋庸議。
田氏林海通姦因被本夫王掽知覺聲斥,輒聽姦夫本夫致死,實屬淫兇已極!
田氏合依「因姦同謀殺死親夫」律,凌遲處死
案關謀命重情,未便遠涉重洋,解省審轉,致多周折;況姦夫
業已倖逃顯戮,該犯婦若不就地懲辦不足以昭炯戒
合將該犯婦牢固禁監,循照歷辦成案,由臺具奏恭候命下,即行凌遲處死無干省釋
林海在監病故刑禁人等訊無凌虐情弊,應毋庸議;屍□飭屬領埋。
  除備錄供招送部外,合將審擬緣由恭摺具奏伏乞皇上聖鑒,部核覆施行;謹奏。
  奉硃砒:『刑部速議具奏
欽此』。
公元1873年
   五月初二日(西曆六月十五日--即禮拜一)
    論東洋臺灣搆釁近略
  臺灣一事西人初論之而無有不謂曰:中國曾經東洋宣佈生番不在轄下其所行不與國有干也;爾其自行懲辦,□無不可云。
東洋此舉興師征罪,究無不合等云。
西人現在既閱閩浙督憲照會東將之文書得悉前後委曲各情,則其翻然更改先見,亦必然也。
琅軿一帶番社,以其歲納稅銀二十兩,以此有琅軿為中國屬地確據;而西人函述戰事,謂云琅軿寄居華民彼為不少者,以此則更有可據矣。
臺灣南北設理番官兩員者,以知生番雖置繩法之外,亦仍設治理之方。
西人一明此情,推原揆度之,又可復知我斷斷毋有輕准敵國兵履本屬之地、戰懲轄下之人也。
若果有其事,則其
立約而為之者,亦政理必然
東洋無片尺幅文憑,又於興師先後百端隱匿多方詭譎行事;則其立約而為之者以是而明指其藉口詐偽也。
東兵現在屯營於我琅軿之地,背違萬國例法,莫有甚於此也;欺侮鄰國蔑視天朝未有過於此也。
東洋既接總理衙門行書是否翻然改悔、知所變計,是兆民所屬耳以聞;而戰和之事,似與覆書相繫也。
戰事凶事也;固謀國所圖免也。
東洋果然撤兵,不復問以寢其事,尚云可也;乃屯兵係在我地,既知之而不肯撤焉,此明明求釁於我國也。
戎端既啟,誠岌岌乎殆哉!
  吾則所欣然屬望者,福建所調華兵往臺灣者,據前西人所言,執器皆後門裝彈之鎗也。
東兵於陸所恃者,特恃其鎗之精練是已。
然則精練之鎗,亦我國所具有
東洋屯兵計有五千人,我國調兵亦有四、五千;若需多用,亦可復徵調也。
惟窺東洋於此役,所有恃無恐以肆其強橫無他鐵甲戰艦兩艘是也
中國於此闕然未備,則該艦兩艘似亦果為一患。
鐵甲船名雖可畏,而其各船未必皆為盡善盡美也。
吾聞於西人曰:夫東洋有此二艦也,殊不可謂之美備;船之駛海既屬笨滯,且船身亦非所謂堅固也。
凡鐵甲船皆吃水較深,輾轉在海深之處;設使我國之船駛海較捷、置較遠,或亦可不為挾制耳。
鐵甲船甚難於駕用,使東洋一旦西人贊助,其勢亦必至誤事失機也。
然我國使東洋相戰,則以萬國之載例,宜使各國召回轄下之人,無使
有偏袒之
此例設與無政教之輩相與持戰,而不包括之;乃凡列於文雅自主之國有相戰者,而此例則必矣。
  然以兩國勢事論之,雖云如是:其能卒不至於戰禍者,殆亦閭閻之幸耳。
   五月初三日(西曆六月十六日--即禮拜二)
    東洋咨回總理文書
  日前總理衙門臺灣之事咨詢東洋外務衙門,疊經列諸前報。
茲已於禮拜六--即四月二十九日日本領事公館接到回文,係東洋外務省交由駐華之欽使原大轉送總理衙門者;其文昨由輪船寄京馳遞總署矣。
來文彌封甚固,諒因機密重情,不特局外者莫知其文敘緣由即日領事原欽使亦未悉其底蘊
按本國繼已簡專任欽使,前往臺灣權宜辦理此時東洋如此機密,必欲延時直京師不准上海福建得知
揆度其意,殆欲圖謀不軌,故遷延時日而已
    臺灣近信
  茲接汕頭來信云:日人□攻生番業已疊次開仗,各有殺傷
生番巢居穴處,□無軍□□□,臨陣坐作進退之法,全未講求
設□師徒撓□,便如各鳥獸散遁跡
叢林密箐之間;巖谷嶔崎藉以自固
日人雖甲兵犀利、槍精良,而於萬山之中,實亦無所施其長技
以故勝負之數,誠未易知也。
並聞生番內地多產堅金、美玉,祗以生番蠢然如鹿豕,不知開掘所以寶藏雖多,猶未宣洩
使日人處此,其必大有所作為矣。
然則今之肇釁也,幾亦「漫藏誨盜使然歟!
    津沽郵信
  前日述及朝廷東洋動兵一事大為震怒,有調兵御拒之意;此信固得自傳聞也。
茲又見津門商人郵函,云稱此處風傳朝廷業已下兵部轉咨李爵相調撥麾下勝兵五萬,並檄上海官憲即遣兵舶三艘,福建廣東各撥□船□艘。
顧此係津人傳聞,恐非真確也。
   五月初五日(西曆六月十八日--即禮拜四)
    東洋伐生番閒談
  駐札日本之英欽差名巴革士,博學多才,稱於一世;而與東國朝廷,夙深契合。
不但舍舊圖新,多出其意;即內外大小政事日本王亦時切咨詢
現在伐生一段,傳者亦謂出巴革士主使;蓋將以侵擾中國也。
按巴革士於十餘年前曾在京師任繙譯官
職,當華、英兩國交戰之際,巴革士偕他官出隊齎文於中國大營,被華兵執而縛之;除加刑外,而並擬將置之死地焉。
且於未誅以前授意於二、三俘纍,令繕成一書以便華兵投入英營。
其書中之辭義,蓋冀以誑英人也。
乃俘內有一人暗以印度文語書照中將之意,復用英字加寫印度語音數句,委曲詳明,懇即兵來援拯
營內亦有略通英文者,上官囑其查察是曾照意與否。
此人一見印語,茫乎未解,以其為英字所成,以為必盡係英文而已所不能釋者,然己雖未解而亦不敢上將明說,姑言悉照意而書。
於是上將遂飭人投遞焉。
英將既得閱此書,盡悉其隱,立即遣兵往援;顧兵未來,而各俘之死期已至。
巴革士知兵在即,惟圖願緩須臾以獲再生之慶;故武弁承命而來,巴革士特指天空與之高談躔度,並詳解西士之所測驗者。
武弁既異其談,而又奇其人;乃為之告曰:『君特片刻之生耳,何猶閒暇如此』!
言甫畢,而聞英之救兵已至,各俘均得脫歸。
顧巴革士身為幹員、兼達華文,本宜有陞遷之望。
英國總理務大臣以為彼既被執,若再仕於中國勢必懷恨不若處之遠地庶幾華、英兩國或得永敦和好。
由是,巴革士在東洋陞為欽差;而以其永不得華夏大國顯宦故常飲恨於胸,思所以假手也。
現在聳令日本伐生番,是即其所報復耳。
傳者之言如是,而愚以為恐非確論也。
  夫巴革士既為有才辨之人,其於國家大局自必顧持;安有私忿而誤公事乎!
方今中外輯睦民人奠安,在英國總理大臣方恐其逞憤尋仇,而特處之於東國;則巴革士
正當仰體此意,靖供爾位,庶無負此盛情也。
豈若小丈夫然,必悻悻然而終身不釋哉!
智者不為人所料;巴革士非才士則已,如素有聞望也,則益當大度處之。
若如傳者之言,不轉淺之乎其為人歟?
    美欽使查撤臺灣助戰人員
  東洋興師征伐臺灣生番,其遣將之初,駐札東洋之各西國欽使因知我中國未有准令自伐明文,礙及萬國公法,均經通諭商民不得租與船隻承充軍務
不想東洋統師之陸軍中將麾下,仍有美國將佐兩員一名克色里,職授水師提督之任一名瓦生,為陸軍千總之職。
兵抵臺灣,先經我國總理衙門得知照會駐京之美國欽使查撤。
現經美欽使查明東洋授職者,共有三員
一名李尚禮,係早授東洋官職,於發兵之初,原欲同往;旋為駐東欽差勸阻,因未隨軍
其抵臺之兩員,乃美國告假辭位者,應得查撤。
照覆之後前日飭知駐札上海美國總領事轉移廈門領事,務令職授水陸之克色里、瓦生兩員退職
此係柄權之欽使傳諭,想此兩員不敢有所違,而東洋統將亦必無從留阻也。
否則,事必知會美國水師提督駕坐兵船勒撤,又多一番周折則不兩員獲咎,而東洋統將亦無益於事矣。
    臺郡消息(並正回文之誤)
  日本之攻臺灣生番也,前日我國總理衙門曾經移文東洋外務省,囑即迅速撤兵以安黎庶
東洋駐華公使柳君,亦曾來滬與中國大憲會商至再。
其初議謂:當外務省回文到後,再行酌奪
嗣因文件浮沈,久無覆信公使因即發文咨照在臺統兵之陸軍中將,請暫且罷戰,須候外務覆議到時以定進止
如是也,日後交綏而退,永戢干戈;誠生民大幸焉。
  再,本館前日報章曾云東洋回文一件徑抵總理衙門聲敘之間,尚有小誤;茲用申正
外務省所來之文,係覆公使「未奉總理衙門之信」也。
前日公使輪船郵遞者,乃總理衙門第二次公文耳。
初次所發之文,在東洋外務省尚未接到,故迄今並無覆音;豈東海泱泱,亦猶是石頭城下耶?
至於彼此往來文件則誠彌封鞏固非特外人不得與聞,即公使未便拆閱。
本館隨時採輯,務取其實不敢因訛踵誤,致惑聽聞
閱者鑒之!
   五月初六日(西曆六月十九日--即禮拜五)
    日本復欲購置輪船
  聞東洋人於數日前復有電音傳至上海,欲另行購賃火船;且經還價,欲租兩艘云。
而其因何故而復欲添設輪舶則誠不得知也;豈猶有後命,而尚欲調兵赴臺歟!
  再,昨日旅居上海西人傳中國曾於東洋誓戰,不以玉帛而將以兵戎
本館跡其由來,知其毫無實據,特空中樓閣而已
   五月初七日(西曆六月二十日--即禮拜六)
    論東洋伐生番說
  前閱東洋西字日報論及日本興師徑伐臺灣生番,並陳其所以伐之之故,則誠足供人一噱也。
蓋揆之於藉口復讎之旨,殊覺大相逕庭
  據云:東洋人於近年來見西人由漸侵入亞細亞洲,勢若蔓延,於亞細亞人實為可慮於是揣度時勢毅然自信以為非有起以保障之,則將伊於胡底乎!
方今英、法兩國在南,俄人在北,又荷蘭西班牙在東南海,皆已割據土地稱雄一時;而所尚未窺及者,則莫如臺灣一島
臺灣為亞細亞迤東之海疆,設西人又從而得之,則亞細亞一洲無復覬覦之望。
況以中國兵力歷年來未能懾服生番;彼西人見之,有不為垂涎乎?
吾今惟擐甲執兵,率師往伐而據為己有,庶足免西人捷足先登耳。
且使天下歐洲之東,有英以鈐制與國;亞細亞洲之東,亦有日本魁首,而克以挽回時勢以制限歐
洲之侵。
東人之言如是;而余以為勇哉,東洋人之志歟!
其見也,不可謂非廣大也。
雖然,其或猶未之思乎要知欲亞細亞人克與歐洲勁敵,則在亞細亞洲諸國方宜共敦輯睦、氣求聲應而靜待時
乃茲反使亞細亞國肇釁興戎勞師糜餉而出於戰爭,豈計之得乎?
噫!
此雖作堂堂正正之辭,誠恐言不由衷猶是掩耳盜鈴託辭欺飾歟!
東洋近為俄國蠶食北土不與責言,乃反率師中國屬地預杜西人窺伺,此真所謂舍近而圖遠也。
如東人謂業已仿行西法造成□器足以試用,則北境舊地依然而今為俄人所據,苟能與俄人為大敵,則師武臣力,威名自當遠振;而亞細亞洲中始足仰東洋上國,而高執牛耳,誰不云然
如其不能毋寧各守爾疆,言歸於好;亦保民交鄰之道也。
    東國賃船
  東洋西字新報云:邇來日國大火公司各船以為國家使用,皆駛赴臺灣所以公司內人於向西人補租火船以便裝載
西船援以萬國例禁不敢以其船供應臺灣之役;因是日本朝廷遂擅用民所有一切船隻使民補賃於西人:則其計亦可謂狡獪矣。
復云:東洋近又有火船二艘裝載兵器、糈餉前往臺灣
愚故揣度其意,或猶欲稍示懲儆,然後振旅回國乎!
    兵船駐守臺灣
  本館昨報云:福建新撥中國兵艦四艘往臺防御;今閱西報,乃知共撥有五艘也。
    譯錄福建日報信息
  福建西字日報云:中國經派局內之新簡欽使前往臺灣徑赴日本營中相機與定大事
又云:中國皇上既聞東兵侵入臺境而閩督竟未之拒敵甚為震怒;故今特勒令閩督親赴臺灣查辦
閩督於奉旨後,不日當即遵諭前往焉。
又謂:東兵之在臺灣者,不過三千餘人相傳日本統兵中將急於募兵勇。
中國在臺者,則有銳兵萬餘人如一兩國交兵,則豈非眾寡不敵乎!
中國果否欲與之戰,則尚未可知也。
西字報中所言如此,而愚以情理測之,其所皇上震怒及閩督赴臺一舉,恐尚屬子虛無非道聽塗說已耳。
    廈門論日兵近狀
  昨見「循環日報」稱:廈門官憲移文福州請命於督、撫,謂鄰兵過境,將如何駕馭
如何款待
廈門海關於其戰艦出入,亦未禁也。
說者謂日本調兵遺將,遠駕
艨艟以伐臺灣取道廈門;其說亦已久矣。
乃漫無準備,見其猝臨,遂至形神惶遽舉措失宜
設有電報遞傳,則已早為布置何至於此耶!
電線之利,於達軍情傳警信,神速不測呼吸相通所以可貴也。
臺灣寄居富戶一旦有意外之虞,因悉舉器用財賄徙於內地
日本兵士既抵臺灣,結營而居;因患炎熱染病者多人。
開仗之日以迄於今日本人殞沒者,不下四、五十人云。
   五月初九日(西曆六月二十二日--即禮拜一)
    臺灣近事
  通聞館新報刊廈門友人郵信云:英國兵船名「何納」者,已於昨日臺灣戰場來此;其謂東兵臺灣迤東一帶,業將生番擊敗,驅入山中。
蓋其策以重兵分駐各要害遇敵則攻、逢鄉則毀,所以平原之地,已一例勦清;生番窮無復之,俱迫而伏於山谷之內。
然勢雖如是,而膚功之奏,恐亦難焉。
生番之所退踞者皆在崇山峻嶺外人難於逕達其中要隘扼塞處,防則易而攻則難。
且幅廣漠東兵來多,設欲深入其阻,勢必曠延時日;而豈易於策勳乎!
然而東兵之功,已屬不小。
生番偏東一帶夙好華人毆鬥所以往來交接之文,因之隔絕;其或欲作外交,則必藉東面海濱以通出入
今日人將沿海港汊概為塞斷,則生番勢窮力竭,而猶是釜中之魚矣。
且又有為生番
者,按生番皆分社以居,各社皆有所,悉歸自主故眾社以互相械鬥為常。
東濱各社被日人驅入山中,則必不能分疆畫界而或與他社有越畔之慮,亦勢所難免也。
外患未寧內憂復作生番不將先自肇亂乎?
使謂能各忘夙怨戮力同心以拒大敵,則固非吾所能信矣。
現在中國官憲為有此事皆紛然不平,故前數日間曾經行文於駐廈之西國領事縷述此舉原委
且請禁止轄下之人,不可東洋謀及軍器,而便即售與日人;又使有屬下之人在東國營中供役,亦請撤回庶幾守「兩不偏助」之例。
乃所奇者,又謂此事不可公文行焉;蓋苟以公文而為之,則不示人中國將與東洋相戰也。
廈門友人云:以耳所聞、目所睹而揆之,則似東洋銳氣太盛,大有驕兵之象。
茲請以一端言之:前禮拜有東洋小兵一艘泊港內,道憲特派員往告,謂爾國兵於此停泊似乎未便;願請移泊他處
日本舟師則答以移泊他所,船亦有所不便焉;且偽作禮貌曰:若必欲令我船遠去,姑請貴道親來面試
於是,將船內之悉納彈藥以待;則其傲慢恭之狀,固略可見矣。
況所泊之側,曾停有中國大兵一艘;而彼顯敢作是言,不亦睥睨一切乎!
西人之書如是
  夫東洋不分有讎與否,惟海島之東半蹂躪是務;則其設心積慮於此有明徵也。
東人之謀,豈不可謂之詭譎哉!
廈門東洋京城,夙以電線相聯;頃刻之間,電音可通達
東洋一面傳令臺灣,飭其作速進攻一面上海許藉電音傳令息兵,又京師
欽使願請撤軍:此皆所謂緩兵之計愚弄臣民也。
觀於東洋兵船舟子蔑視中國大憲,蓋亦類此意焉。
明知駐臺之道憲不便擅興甲兵,故特逞其大言恫喝耳。
    西副水師東旋
  前云總理衙門曾經移書東洋外務衙門而此書久無覆耗,恐其未至也;是以致一書焉。
第二函,係派海關副水師名馬幹者齎投東官云。
馬幹於遞書後,即附船以歸,於前數日而抵滬焉。
是否覆書,亦在所不知。
此君於是行也,秘密甚至
然知該員於離東洋後,該國官經傳電令於駐滬之東洋領事,飭其用禮相候馬幹
故其到滬後,東領事乃往接見,且欲詢以東洋本國有何事;馬幹不肯言。
領事急於盤詰馬幹對曰:『此事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也。
如再垂問,我將去之』!
領事再欲問時,馬幹乃自房內拂衣而出,且告辭焉。
馬幹經已時搭「海寧輪船前往津門矣。
    華人欲購鐵甲
  旅居臺灣西人上海云:中國官憲近與英國官憲相議,意欲購買英國鐵甲火船--即現在停泊中國之名「鐵公」者,願出價銀二百萬兩。
按此船係英國水師提督管駕,為駐中國之極雄者。
提督雖常來滬上,而祗以「鐵公」船太鉅,故往往泊於吳淞
口外
使中國得有此船且善以駕馭,則即與各國在海從事,皆可所向披靡而況日本乎!
但華官即有是請,吾知英國朝廷恪守萬國公法,而必不能首肯也。
    四月教職選單(四月二十六日京報)
公元1874年
  同治十三年四月教職單:訓導福建松溪郭維洪,臺灣(歲)。
……
   五月初十日(西曆六月二十三日--即禮拜二)
    論中國日本形勢
公元1882年
  粵自中國外邦失好輾轉交戰旋即議和立約迄今十有五年矣。
乃至今日擐甲兵將馳驅東海,斯誠所不料也!
  夫吾國素不尚武功,而好修文治;惟願共敦和睦,而日享昇平
然設外侮猝來,迫於抵御,則我國亦能張弓挾矢,竭力奮擊從事疆場之間。
東海日本國於近數年來習演泰西兵法仿造軍器購置鐵甲二艘於是以為天下長技,盡在斯矣。
用遂嫁名懲責生番,潛來侵襲邊陲震驚氓庶
日本其□知我國中亦曾勵精圖治因時制宜乎?
豈其猶以我國為不克與敵乎?
  按日本軍士在臺者,共有三千五百人;皆執後門開放之鎗,器誠利矣。
然而調遣
道里甚遠也,轉運軍餉亦阻於海程而未能便捷也,計所糜費,當亦不貲;非國帑所易支,亦非師船所易供給也。
使更欲添募兵士集臺灣,則國力定有所不及。
善言戰者,要先在餉糈充盈耳。
度支不敷,則必潰散;況重以航海用兵乎!
即如英國天下富國也;然猶以兵凶戰危支給較巨,故每憚於遠攻;況東洋方在竭蹶乎!
使東洋一旦徵諸民間,吾恐民力亦必不逮;使欲復告貸西人,恐西人日本君臣鄰邦無故興戎,則將懼其為無道不便俯從
是故由此觀之,日本即能加調兵士數千,究亦有所未善;且即使調數千,勢亦不克給以器餉。
日本兵船艱於海道,未能以陸兵接應援助之計!
中國兵士已在臺灣者,據述其數雖多寡不一,或謂有四五千人,或謂有萬餘人然即從少而論,則已有五、六千之多。
福建夙有防御軍士,惟日環聽以待戰;此外風傳京師又將遣勇數萬前赴臺灣,以聽調用。
以此揆之,我國苟一下請戰之詞,當不久而將有數萬餘兵駐臺也;彼日本猶能以數千之兵當此大敵乎?
東洋人若恃其謀勇過於華兵,想及時窺伺;吾知其謬甚矣!
生番素無精器、又無軍略,日人固可以得志者;欲與我國勁兵比權量力,其銳氣或將大挫也。
  至於東洋水師之船,吾初於此大慮誠恐截斷臺灣福建之往來。
然除鐵甲船外,其餘之船皆遠不及上海局內所新造兩巨艦之美也。
且頃見香港西字新報謂日本鐵甲船,其一名「意俄輪馬魯」,水甑已裂;其一名士多尼瓦」,亦艱於衝波逐浪:幾於
出洋甚危,且駛行極慢云。
兩船若果如是,而華兵在海面又何患乎!
中國船既快捷,則可輾轉遠涉,並或可斷其運煤而絕其策應各船,使日船皆歸於無用也。
然此事惟果出於戰征,則可耳。
  總之,吾國亦不可輕量敵人務須至周且備,兵甲有餘耳。
以為與其調兵士,不如擇行內之精壯者;蓋戰事有一定之道也。
至於彼鎗係後門開者而我鎗不,然則非有倍蓰之兵而斷難克敵,其傷人也必多矣。
兵士一失銳氣即隳;彼氣方張、我氣已挫,非行軍之上計也。
惟能僅調八千或一萬之兵,給以精器,其克也又何難哉!
兵士不必多調也;多則轉輸餉糈,或有不給之虞,而轉非所應敵矣。
    臺灣近信
  茲本館於甫印新報之際,得一臺灣消息,用即刊登
昨日外國帆船臺灣來者--按是船於四月二十八日開行--船主謂:福建所派兵船皆已抵埠,潘欽使亦曾抵臺;而東洋兵船以怕風,皆已離島,不知何往。
所有富戶諸華人,皆束裝以備出島焉。
    「士多瓦」鐵甲船式
  東洋先赴臺灣鐵甲船,其名曰「士多瓦」,蓋自美國購得者也。
式樣新奇
按船之兩邊及自船面以下數尺,俱圍繞以巨鐵;平日駕駛之時,船面高出於水者十尺
若當交戰,乃引水至船內,藏於水櫃;使船面高出於水者僅二尺許:此固法之所至巧也。
蓋船邊之鐵頗厚,使於戰時而不低去八尺,則必須八尺鐵甲;而工程不更大乎!
且以船僅露二尺,在敵人難以轟擊也。
兩船接仗,其戰艦究宜轉旋便捷方足以制勝;今「士多瓦」船藏水既多,勢必沈重;欲其指揮如意也,抑亦難已。
    津沽郵信
  「字林新報」云:有天津友人本月初三日特致函來滬,謂今日總督衙門風傳皇上傳令於李爵相,迅將麾下南兵四萬調赴臺灣;爵相便行令帶兵各員,飭即預備,須速以遄征云。
西人之所傳如是
但遣調兵勇數萬,其所需船隻必多;且俟有眾船北行信息,始可以確耗耳。
   五月十二日(西曆六月二十五日--即禮拜四)
    福建將設電報
  頃聞福建督憲已延上海電線公司主人帶同公司船名「亞士德」,裝載電線迅赴福省;蓋意欲於福省城內衙門至外國租界相遠之十餘里懸設電線,又自租界內復通至各海
灣泊之所。
緣此事於臺灣軍務,頗相維繫也。
因想除此外,或尚欲在廈門福州之間於陸路另懸設電線抑或福建之海所有香港上海之線用橫線接連,亦未可知。
如是也,則福建總督衙門上海一隅頃刻之間互相通達,其有益軍機大事,豈淺鮮哉!
    領事致書辯前報閒談
  查閱貴館五月初五日申報」所刊「東洋伐生番閒談」一節,深為悵悵
細核全篇議論,概屬多事
至所敘當日巴君因被執故派往東洋緣由更為荒謬
按巴君為人氣度寬宏安有偶因小忿,假手復之意!
東洋侵伐臺灣生番一事,凡為欽使者無不竭力勸阻外人造謠愚妄已極!
篇後雖云並非實論,然亦未免令人疑異與傳者語言無所區別
茲值兩國講信修睦已歷多年,乃忽作此不經之談,實於大局有礙。
為擬數言,送請貴館於刊「申報時附刻於後,俾閱報者免生疑慮也。
  英領事書。
    臺灣島人香港
  昨日海龍火船淡水到港,但未論及日本臺灣生番角戰消息
是船在淡水
島人有四名來港,其種類之名曰丕僚,係自航海遭風失水從而之者
人言啁啾,殊不可解;不過手指口,作勢而已
約略知其為捕魚人,其船共有四艘,猝遇風大作,飄至臺郡之雞籠
雞籠居民憐之,糾眾集貲,饋之資斧,而交於駐劄其境之英領事;故領事令其攜之至港。
至於港憲如何處置,則未之知也。
既至港中,即為福地,正不患凍餒憂,亦不患棲宿所也(選錄香港循環日報」)。
   五月十三日(西曆六月二十六日--即禮拜五)
    西友談兵
  昨晤一西友,曾在東寄居而今來客上海者;與之談及東洋水陸兩軍事,據稱:在日本時,曾見東兵操演其所執之軍器皆自歐羅巴新購之最精者;至其坐作進退之法,其半則仿行日耳曼,所餘之半則得法國大略
兵士亦甚嚴肅整齊號令嚴厲是故行陣之間輾轉靈捷,即與西兵相比較,似亦無甚差別--此陸隊之師也。
至於兵船一事友人亦曾駕鐵甲出游(按此船名「意輪馬魯」,本館前由香港西字報譯錄,謂水甑業經破裂);據友人之言,則知是船之大,可裝二千五百餘墩,纔於五年前新造為當時最精之式樣
今為東洋師總督管駕;其駛行亦甚迅速,計每一點可行十革納--夫革納者,西人之詞也;一革納,猶華言三里餘路也。
船中藏之,亦
當時極精者。
船上水手水師,其於施放槍、駕駛船艘各事,亦與歐洲不相上下
今若中國東洋相接仗,勢實懸殊
是故明曉敵情然後自為計;當局者,可不詳加訪問乎!
然本館於月前曾云中國上憲,應即行派人前往東洋確探虛實也。
今夫「意輪馬魯」船使果備於行用,則華人不得以先輕視也。
蓋有此一船在東不但能將臺灣海道隔絕且可隨意遍巡各海,遇船則擊、逢城則轟,而仍能自保其無少受損。
設中國之眾兵船一時環而攻之,其鐵甲船亦能於頃刻之間概行轟沈;其堅利有如此者
然此船之實在情形中國操權者其曾否設法以確探歟?
夫據友人之所言,則是船所造不過五年,且鮮有燃火駛海;以常理揆之,似水甑尚宜合用而可無大損也。
即使甑破裂,或偶由不慎所致不必由舊敝然也。
如僅由不慎而已,則半月之間便堪修葺如新也。
至於陸兵同異敵人實在熟於西國韜略,並能執後門裝彈之槍,而中國仍欲敵之以舊法舊式火器,則其不能制勝,而反有遺害焉必矣!
何則
其勢然也。
東人軍器之精,已有憑可據,似可無疑;惟所謂熟於西國韜略,亦僅得其似耳。
其實在深熟與否,雖不足深信;而日本內實美國之領兵數人,當可代謀大概
論者之言如是,而我中國在上者固可昧其虛實乎?
  據先前一西人自臺灣致書於西字日報謂:新到華兵四、五千,亦執後門開放之槍。
果有其事,固中國之幸!
仔細思之,未聞吾中國置辦此鎗有如是之多也。
西人之書
詞,其或誤歟!
他處兵士,亦未聞有多予以後門開之鎗者。
至於習練西法,惟知於數營內延請西國將士以訓練其法,是否有效
所不敢知也。
然領兵各員未獲悉心於謀略,是亦不可慮也。
今故之如此;而所願當事者,縱明知兵士薈萃之區,而未有以不精之器敵至精之器之理也。
既知此理,又須詳核己之虛實而不自欺飾,認真辦理較量敵勢,然後可為得計也。
  夫東洋侵擾我疆震動我國,我中國姑受之而不報,亦無妨也。
通國之人,當無一以為然。
何則
國體攸關也。
但不知與他國相戰而不勝,亦非所以崇國體也。
東洋既置有鐵甲船,固屬偶出於我料之不及
製造鐵甲船,遲則一年、快即數月即可購到,我國可隨意以辦。
與其目前蹈險陷入彀中何妨暫且容忍,俟鐵甲船既備、後門開之鎗既齊,並已將精兵萬人重為熟練,則膚功克奏,勢所宜然;將東人之在臺灣者皆逐出境兵船咸轟沈不留片板,豈得謂之遲乎!
茅下士之所論,願高明採擇焉!
總之,斯意非定欲緩戰,特欲冀在上不可認真耳。
明知鐵甲船之利害,細為量度而始斟酌此計也。
  至外面曾有妄談,謂我國願陪補東人出師之費,以使其退兵
噫!
此何言歟!
中國雖以鐵甲船之故,為鄰邦暫為所侮;然以賠補師費之數亦能在歐羅巴辦買鐵甲船及各精器也,將見一月之內東兵倒戈投甲而去,東船皆沈之於海底也。
東洋一貧弱小邦,祗
暫出於我國之不料;若真欲與大國比權量力爭購利器,抑何其不自量乎!
    東洋舶來
  昨到有東洋兵舶一艘,泊於下海埔,聞是臺灣所遣來者
內有武弁二人,或謂係東洋陸路中將派來上海也。
是否有何公幹
探明再報。
    續述閩省設立電線
  通聞館新報云:電線公司船「亞士德」於初九日放海,前往福建
據該公司是日晨起,接得廈門人將福建初七日所發之信,以電氣轉傳至上海,擬延公司福建衙門租界、再自租界至泊船之所,懸設電線以便傳遞音問
公司即將電線各料裝載在船,即於是前往
今「亞士德」船當已抵建省越五日而懸線各工應皆可告竣矣。
總督衙門租界一帶,此舉係總督捐廉自置
租界至各船灣泊之所,此乃公司之事也;官憲特准其在閩省河岸上插竿懸線耳。
又議在各竿之上粘示一紙,令民人不可損毀
西人之意,久思以電線通之閩省以達別處通商之口。
今該公司情願福建租界至船灣泊之所設立電線,則其有意接連上海香港焉必矣。
    日本停泊失宜
  前者日本師船停泊廈門內河,經道憲查飭退歸,轉悍然不遜;本館已登諸前報。
乃茲有廈門友人來函云:初四日,又有一兵上升日本旗號,駛入廈門海口
道憲照會各國領事禁各屬人民與日人共事外,旋於一點鐘候親移玉址往謁英、美、普、法各領事晤談良久大抵為防御計也。
    臺灣番社風俗考(十一)
公元1718年
  彰化縣境之東,錯居雜處者有九社:一曰大武郡社、二曰西螺社、三曰東螺社、四曰二林社、五曰南社、六曰阿束社、七曰大突社、八曰眉裏社、九曰馬芝遴社。
大武郡之女,時以細砂礪齒,望若編貝
大武郡社文身者愈多,耳輪漸大如;獨於髮加束,或為三叉、或為雙角
又以雞尾三羽為一翿,插髻上,迎風招颭以為美觀
東、西螺以北之番,好飼馬,不鞍而馳驟;要狡獸、截輕禽豐草長林屈曲如意
擇牝之良者,倍價易之,以圖孳息
東螺社中,間有讀書識字之番。
有能背誦毛詩者,口齒頗真,往來牌票
亦能句讀
舊阿束社,於康熙五十七年大肚溪漲幾遭淹沒;因移居山岡
今經其地,社寮已無可問,而竹圍鬱然蒨也。
過此,極目豐草,高沒人身;中
車路荒榛埋輪
大肚溪,行山麓間,竹樹蔽虧遠岫若屏;幾不知為文身之鄉矣。
南社番人,其祖出自興化,渡海遭颶風船破漂流到臺;娶番婦為妻。
今其子孫婚配,皆由其父母主婚不與別番同。
  其居處,皆填土為基,高可五、六尺編竹為壁,上覆
簷頗深邃,垂地為土基方丈雨暘不得侵。
其下可舂、可炊、可坐、可臥,以貯笨車網罟雞塒、豕欄。
架梯入室,極高聳宏敞,門繪西洋人像
別社亦填基為屋,較此則卑狹矣。
土番之未娶者夜宿社寮,不家居;恐去社遠,致妨公務也。
  飯多占米,清晨煮熟,置小籃內(名「霞籃」),或午、或晚,臨食時沃以水。
或以糯米,炊蒸為飯。
製酒,與哆囉嘓諸社同。
每年黍熟時為節,先期定日,令麻達高處傳呼約期會飲男女新衣連臂蹋地,歌呼嗚嗚
捕鹿、採魚,自新以至淡水,俱不敢養犬
東西螺食豬肉連毛燔燎;肝則生食,肺、腸則熟而食之。
二林捕魚,番婦或十餘、或數十溪中竹籠套於右胯,眾番持竹竿上流敺魚,番婦齊起齊落,扣魚籠內,以手取之。
  所衣之布,用苧織成,領用茜毛織以紅紋為衣只尺餘,釘以排扣。
下體烏布為蔽,長二尺
炎天,則結麻片為之,縷縷四垂圍繞下體以為涼爽,且便於渡水
二林不為大耳,皆帶銅錫墜,長衣
麻達頂髮分兩邊,梳結兩髻
東、西螺番,幼時剃髮
,約十餘歲留髮;待成婚後,剃去周圍之髮,所留頂髮較辮稍大。
臂腕束以鐵釧有兩手用五、六十者;或用蛤釧。
或縛手腕以草,長垂至地如塵拂狀。
或編蔑束腹,以圖就細。
差役麻達所任,束腹奔走,倍為趫捷成婚則去之。
馬芝遴番,頭戴木梳,或插簪,或插螺簪、鹿角簪。
  番人出入,佩小刀
舍中置鹿頭角有疾沐髮,用以擊之即瘥
夜無燈,用松木片植石上燃之。
番婦用圓木挖孔為機,圍三尺許,函口如槽。
苧麻捻線,緯用犬毛為之;橫竹木桿於機內,卷舒其經,綴線為綜,擲緯而織,名「達戈紋」。
又織麻布,名「老佛」。
其所鼻簫,長可二尺,亦有三尺者;截竹四孔,通小孔於節之首,用鼻橫吹之--或如簫直吹。
有以為之,如嗩吶狀;聲亦相似
麻達游戲之具。
公元1882年
  男女自幼訂姻,用螺錢。
及,女家送飯男家,[男家]亦如之。
定婚期,番媒於五更引婿至其家;天明,告其親,讌飲稱賀
亦有不用定聘薄暮男女梳粧結髮,遍社戲遊,互以嘴琴挑之合意遂成夫妻
琴以為之,長可四寸許,釘以銅片,另繫一小柄;以手為往復,脣鼓動之。
其俗,惟長男娶婦於家,餘則出贅
番社夫婦反目,終不離異;下四社,任意離合
東螺社,幼時兩家倩媒說合男家用螺錢三、五枚為定;娶時,再用數錢
姊妹妯娌迎新入門男女並坐杵臼上,移時而起。
女戴「搭搭干」,用篦為之;嵌以蛤圈及燒石珠,插以雉尾為飾。
三日後,新婦隨姑請母
會飲
  父母死,服皁衣,守喪三月
尸瘞厝邊,富者棺木、貧者草席鹿皮襯士而殯;生前什物,俱殉其半(選錄香港循環日報」)。
   五月十四日(西曆六月二十七日--即禮拜六)
    譯十三日字林報論臺灣
  竊窺中國朝廷意見,似分為兩途:一則願與東洋交戰一則議和以使其撤兵
其欲戰者,李爵相則與於其列;其欲和者,文中堂為主謀。
第以現在之勢揆之,似欲戰者多而欲和者少;中國陳師鞠旅,似將見其端。
  然中國東洋震怒憑陵執干戈以從事;而其心內之躊躇四顧,懷慮百端,要亦殆有之也。
中國人本心,素不尚兵戎而尚玉帛耳;況當今軍事,亦徒覺變法乎!
按軍所用弓箭及銃鎗等為時已久,中國東人皆仿泰西之精器;但器雖精巧兩國中人未能洞悉己軍能善用與否,又不察敵國所用究係如何
時值平成中國可以製局兵船盛舉,並有恃無恐;或自以為而後,我中國庶足與西國為敵矣。
迨至試演之際,夫乃憮然而心始疑焉。
是故東兵臺灣者僅二千人,而華人猶心以為難,不得其所以逐之之法。
東人鐵甲二艘,實為其國之大利;除陸軍優劣外,中人兩國
水師較量,當亦自覺其不逮矣。
中國兵船所貴甚鉅,亦尚為鞏固之船;然東洋以一鐵甲船能將福建歷來所造之火船十七艘概行轟燬,再以一鐵甲船同時可上海局之所造者盡數擊沈,此所以中國為難而未敢先以兵臨其陣地
況此役也,除有兵之外,更須有所以運兵之法;除運兵之船外,亦更須護師船之堅艦。
東洋運數千之兵而尚逼於四方購置其所需之船,何況中國於遣萬餘兵至臺灣耶!
  迨查臺灣發難之由,大都中國當事者平日徒事遷緩彌縫不肯認真辦理
總理衙門或猶稱「未嘗生番之地不屬中國告於東使瑣意西馬」;然此言須有實在憑據然後可信
華官先以為臺灣平之地,是誠歸入中版圖,餘非所計;想斯言,容或有之。
西國人皆稱通島應算為屬地然後華官始悔其前言之失耳。
總理衙門稱與生番不相聞問,以冀將懲生番之舉諉諸東洋;在當時之人,方以為辦理外務良策
然以現在觀之,始知為失言
雖然自我外人言之,華人長於京師者,徒日被經書束縛,更何暇度量疆外之事乎!
京師諸官,以經典之學、以章句之文、以禮儀之繁,皆視為生人之綱領;若東洋之伐臺灣,其必有損於國體、其必騷擾海濱之民及東人將或乘機割據臺灣土地塵俗之事,在京官何暇於籌及乎!
  今中國之敵,版圖小有倍蓰者;而國內器械之精,反高出乎中國之上。
今日東洋人「密加多」--即其君尊稱,以電氣可按日確得師音;乃中國皇上欲悉國內之事,
必遲至數日。
東人曾買鐵甲船,中國反日糜國帑以製造其非鐵甲者;東洋能自開己地之煤,中國執意不從
此數端,即其所相異也。
若將西國陸軍優劣相比擬,亦難以執定見也。
東洋兵丁演習更熟,而勇猛有加;其施放鎗並其將帥之能亦確愈於華人
中國兵數殊多,則誠出於東洋之外也;若兩軍交鋒,想華兵或不懾東兵猛悍,其銳氣當較從前之在北方與英兵相持時或堪稍振。
蓋所執之軍器,已較精於疇昔
然非中國之兵多,不可也;如兩軍數相若,必利在東兵。
幸中國之調遣兵士,尚不難耳。
  今兩國方相商議,其或得竟出於和,未可知也。
乃當兩軍相議之下,見中國叫戰之聲日劇,見東兵從事以逞其謀而不止也。
    東船來滬情形
  昨列來滬之東洋兵舶,茲悉船名「日進」,係東洋戰艦也;為現駐臺灣陸軍中將所遣。
內有文武三員:一為海軍少將海軍大丞赤松則良、一為海軍中尉籐井惟利、一為陸軍少佐兼駐劄廈門領事福島九成
傳話者,則高尾恭治也;乃奉委謁見欽使原大臣,籌議臺灣進止
生番與之交仗實祗兩次隨即入深山不出;業經生番中之頭目飭令通事前詣日本行營請和中將已經允許
惟番類不一,願和者有十之七,願戰者亦有十之三;願和者多而戰者少,諒不致再有端矣。
至我中國之潘欽使,於本月
初一日自閩省至臺灣於此起程時,知尚未與陸軍中將會議云。
  再,昨有中國張軍國英所帶之輪船,曾以西例知照日本領事公館,約放二十一門大迎接,以昭輯睦
旋經日本戰船回復以為照例應由到滬者先放以致敬意,再由中國答之為合例」。
是故,遂約定昨十二點鐘東船先行啟,而華船如數答之。
道憲沈觀察旋於四點前往日本領事公館拜會所來之東將,款談甚洽,並謙遜異常;亦足見中外各憲彼此和好之意也。
    續述東洋兵船來滬
  昨到之東洋兵船,聞有數西人特登舟向水師探問臺灣新之軍情;而該水師皆匿不與言。
按此船之來滬也,實難以窺其意旨西人謂蓋以偵探勢事。
揆度其情,或將臺灣新近軍事兼吾華兵在彼之虛實,皆細告於東洋暫駐滬之欽使以助其謀,亦未可知也。
若說此次來滬欲與大憲商議息兵,則我未之敢信。
臺灣現有中國兩欽使駐劄,而上海未嘗有握大權者;故議事本當在臺灣,而非在上海也。
再,風聞簡之沈、潘兩欽使,於商兩國軍事意見不合云。
   五月十六日(西曆六月二十九日--即禮拜一)
    譯錄駐臺灣西友
  香港西字報云:臺灣記錄軍事西友,其發信之日蓋係四月二十六日也,亦無緊要新聞;因東兵不悉西語所以東洋軍情難於確探。
特觀近日醫院中未見有新受傷者,始測知自四月初七日迄今無復大戰也。
傳說東兵共分三隊--計每隊五百人分路而進;其所經之村墟盡行焚毀,而生番悉未之見。
或謂番社名「巴康」,於初接仗後,即將所有長物盡挾之北竄;使北鄰不肯容納,則惟有忍饑受餓或仗劍自盡而已矣。
如鄰社許假以道或能讓畔以居,則在東人究難於追及。
南境山嶺平坦;而北境鳥道蠶叢,實難於深入其阻。
四月初四日大風陡作,琅軿及駐臺各船勢危甚,幾有斷鍊走錨之患;既皆趕緊放海,得以陸地之險。
鳳山縣知縣,其新任者現已飭赴。
前任於聞東人將來,便將妻孥移至福建省垣;故上憲以為膽怯不堪其任耳。
又謂:四月二十六日隨從東軍中國挑夫來報,稱東兵復焚去番村四所云。
    日本近信
  通聞館十四日新報云:昨上海租界內相東洋朝廷下令:將整齊勁兵十萬,以備日後調遣
或有從而之者,謂皆荒誕不經之言也。
乃今由萬昌公司可士大里加」船帶
消息,知日本通國日聞招募操演之聲,即國君「密加多」之衛兵,亦曾奉命先備後調。
然則以此聞揆之,新自北京來之西友所言,謂京師大臣無不深惡東洋所為大半皆願決於一戰豈非有心世事所聞之而惄焉如擣乎!
    欽使請戰
  通聞館新報又云:傳得簡派沈欽使業經具奏,謂中國東洋接戰務須先行購辦鐵甲二艘然後始克以從事;又請自臺灣府廈門一帶在海鋪設電線以期通音問。
奏摺則由李爵相轉於皇上,而李爵相亦奏懇俯從其議云。
愚謂以電線相聯二處,固為善策;聲勢藉以通,則於策應軍務,誠大為一助
然非先購置鐵甲船,亦仍為徒多此費耳。
有制勝之器而無制勝之兵以衛護之,彼東國師船難以截而斷之也!
鐵鎖橫江,而尚不可恃;況電線云乎哉
    上海兵船赴臺
  昨有中國兵船上海駛往臺灣風聞,而西字報云:其駛過租界之船,誠有二艘:一即東洋兵之來船,將以遄返臺灣一則吳淞口,與所灣中國兵船三艘並泊也。
    譯錄東洋西字日報
  東洋西字日報譯錄駐臺灣兵士其所致書於東官封內所錄者,亦不過如本館續錄相類,並無新事。
東人臺灣實在意向無可藉以測知耳。
    譯錄香港新報
  香港西字新報曰:中報者於初七日報云:接福建來信,知福建海口東洋鐵甲駐泊塞口不使中國兵船進出云。
按此信,大約福州初四日消息也。
查船名「海龍」,係於初五日福州抵滬;所帶信息大抵是二十九、五月初一兩日之耗;故香港轉來之信,較快一、二日
信息若果真確東人必先與我國請戰;蓋其意因見我國志在與之拒御,故先隔斷臺灣去路不使調兵
然則,此信固甚重要也。
第想果有其事,在廈門必先有電音傳來;今既未有所聞,斯言恐不足深信耳。
十四日,已有船名「得克拉士」自福建來此,俟探其帶來之的耗再行刊錄備覽
   五月十七日(西曆六月三十日--即禮拜六)
    日本出示諭民
  本館今日下幅所錄打狗地方初八日郵信云:東兵現在琅軿懸示諭民,以該地為伊國屬下之地等語。
據此信息,則東洋蠶食原謀,竟殆有實徵也。
其所可惡者,非在生番之地,係在鳳山縣所屬之熟番及寄居華民之所耳。
告示所用之字亦皆華文,以居民盡通華文故也。
    「磨申幹」兵船停泊福州
  有船名「海龍」者於十四日福建來滬,據稱現在福州海壖共泊有華船三艘、東船一艘;其名曰「磨申幹」,係自廈門而至者。
前日香港西字報云:傳有東國師船欲將福州各口封塞,其或即指此船歟?
然「磨申幹」究非鐵甲可比,而顧能一船中國之三船乎?
是故東船之在福州者,其意旨曾不可得而窺測也。
    譯錄日本新報
  日本京都東字新報,於三月二十九日載錄臺灣一事;謂本月初七日藩臺亞古馬大臣接到駐長崎總理臺灣事務衙門電報云稱:自月初以來,經本兵分兩進攻,於初三日生番名「革蘇竟乃」以至於白黨之地一帶,盡行勦滅於是入內屯兵而退焉。
臺灣之南各生番幾於無不倒戈即服;可地以南各熟番,亦皆甚為和睦
天戈所指,已見
功成
為今之計,惟在本國大臣納氣瓦拉堅與中國議定大局而已
今本衙門專員前往納氣瓦拉大臣處,將一切底蘊詳悉報知不如俟其報聞然後中國酌議也。
  又有一新報刊列由長崎五月初二日致京一電報云:北京總理衙門其所致書於東洋外務衙門內,固明言總理衙門前日本國使臣瑣意西馬曾云生番王化未及,其人既係自主,則其地與中國自不相統轄東洋自行懲辦中國亦無所問也」。
今得此文,則前疑概可冰釋瓦解矣。
愚按此言,似與理欠合。
總理衙門之文,何故而由長崎電報以達東洋京都耶?
總理衙門所寄之文,其在長崎先行拆閱歟?
中國總署所致之書,詞在閭閻內,固所未悉;然以常理揆之,知所傳之臆造不辨而明。
中國聲稱生番自主之類,在中國之化外;而又欲東洋即行撤兵,毋許久駐。
自相矛盾焉甚矣!
當不其然
    臺灣友人郵傳
  有從軍臺灣之友致書於長西字日報記述東兵近事
本館姑擇譯數端,以備披閱
先是東兵抵琅軿時,土人甚為和睦甘心地約萬畝售與東兵以為屯營之所。
隨後東人下令三路進兵,定於五月十八日晚十九日晨在某處會合
當出兵之日,下雨如注,河水漲溢濟渡之處,殊形險阻
三人渡河,適河內有巨石為水力
倒,亂流而下一人問諸水濱,其二者幸獲拯起。
所有大、彈藥、糈糧,亦至難於濟運
兵士不懾險、不畏勞,惟思勤王報國而已
所經各處山谷溪澗崎嶇難行;路見牛豕頗多,地亦多種以番薯
東兵以鎗打牛,又掘番薯充腹
路遇生番,俱在茂林密菁之間埋伏;然人數稀少不甚為敵也。
迨至白黨之地,則生番已盡竄逃;惟見空村而已
東兵遂將房屋焚毀,且獲一小女子年約十一歲云。
  又,長崎新報云:初二日初五日,有兩船臺灣載病士而回。
並有所獲生女子深目扁鼻顴骨高聳;今暫留海關內
東人相待殊厚,且給以玩物多枚。
並述獲有一老嫗;然老嫗解事,已乘機遠颺已。
    打狗地方信息
  十二日福建西字報云:打狗初八日東兵百端遠計,以自堅立於臺灣
於營之四圍懸示諭民曰:爾等在東屬地,仰爾等須皆誠心歸服東轄也。
使用熟番多人以起蓋兵房云。
   五月十八日(西曆七月初一日)--即禮拜二)
    京師津沽近事
  通聞館新報云:上海新來一西友,報稱北京津門官場之內,相傳中國朝廷接到沈欽使奏摺請即購鐵甲二艘業經已從其議,藉電線令在歐羅巴即行購買矣。
又稱經李爵相託一西頒告西人:於昔日曾為中朝領兵者須即預備,或將再為延請從事於軍也。
且從前中使至歐羅巴各國之西人名「白安」者,現偕華官十員附船前赴福州贊商大局云。
    新科進士授職單(節取)
  一甲進士……陳望增,著以內閣中書用;……蔡德芳,著交吏部掣簽分發各省以知縣即用
……餘著歸班銓選
   五月十九日(西曆七月初二日--即禮拜四)
    臺灣近信
  「字林信報」云:茲友人本月初七日自打狗仔致書來滬,其所傳述足以補前報之所未及也。
據云:日來因天氣炎熱,且東人已將白黨番社內之最悍者攻潰敗去,現故暫為息戰,移駐重兵於琅軿之東;在島之對面屯留兵士三千人,在琅軿而又分屯哨兵於島內各處
自琅軿北三十里起,則聲聯絡,通島相應行事有法度。
至於窮追
黨社未免曠延時日,然亦仍在用法以圖漸進也。
今番眾諸社皆請和,即中國所屬鄉村--有數處亦請東人代為保護
至於華官之事,近來華兵已陸續而至,皆附本地船或火輪船以赴臺灣者也;並軍器彈藥不少
相傳官兵今在島內者不下二萬人
前往長河勦賊安民之三、四千兵,尚未至臺郡;蓋於彼田稻稔熟,欲乘機收穫也。
福建所來之兵,執洋鎗者一半執中國之火鎗者亦一半臺灣士兵所執,則不過標箭而已
邇來臺灣府中國兵船三艘,其一名「安浪」;相傳船上皆置有「革勒白」大云。
    臺郡風聞
  日本近有兵舶及官弁來滬,本館已列諸前報。
茲悉赤松少將等已於十六日四點答拜道憲相見彼此語言款洽謙尊而光;惟於臺郡軍情,則皆未道及。
往來酬酢,本非酌議軍務時耳。
風聞船上東人傳曰:東洋生番交戰,實祗二次生番力莫能支,退入深山。
東兵即將在外村社焚燬殆盡,留營扼守
通事議和後,水師皆已撤回;惟留陸軍三、四千人,亦並無鐵甲在臺云。
本館以為鐵甲船之說,恐非真確;蓋前日西字日報明言其有鐵甲船在臺灣也。
大抵東洋之人最好詭秘,故特播此謠傳怠緩中國軍心未可知也。
臺灣海面夙稱險要,近岸之處常暗礁旋風更甚,一或相遇,則無論巨艦艨艟,必遭傾覆;今東洋人或畏此風信,故暫將水師
撤歸,而僅留陸隊駐紮歟!
然在鳳山縣出示安民,則竟非伐生番而與中國屬地為難也?
嗚呼
其謀不已顯然可見哉!
    來稿(東洋憂生草)
  余之客於滬上也久矣,每讀貴館「申報」,稱之不止也。
然而至論東洋征臺之事,何無稽之甚矣也!
公元1881年
  夫生番害我民,前後無算;其尤彰明較著者,前年殘殺吾屬八重山島之民五十四民矣。
其後四名,亦被奪掠。
凡人遭風漂流也,恐救之尚不及;而彼生番乘人之難而為盜、為賊,加之慘毒殘忍無所不到也。
嗚呼
罪惡貫盈,有可赦之法乎?
華官既知之而不理之,曰:『是度外之民,度外置而不問也』。
去年我朝副島大臣之在北京也,與總理衙門王大臣等議及之;王大臣議定曰:『臺灣生番之罪,一委任之東朝處分不肯支吾也』。
兩大臣有約,既如此得其許允是以重之泰山,而奉之以出生問罪之師,於理為至當矣;又何不可乎!
竊我東朝征臺之役,全與中華議而行之也。
吾國豈敢猥動干戈,而失中華之和交,則反萬國公法乎?
兩國相交已非一朝譬之唇齒然也。
而論者曰:『是東洋間隙也,是東洋吾屬地也』。
何不其實,而妄論此事乎!
  顧流言動人心、讒說以惑君臣,或欲破兩國交和之道,抑難矣。
現在原大臣已與潘欽使、沈道臺等於屢次面商相共盡歡;又與總理衙門公文往復,顧應兩國輯睦之事耳。
中華大臣選賢任才,使各得其職;豈信流言讒說而變和交,又廢前議重事乎?
公元1882年
   五月二十日(西曆七月初三日--即禮拜五)
    臺灣近勢
  自東人涉履臺灣以來其先後各情,本館曾已陸續登錄,皆藉西人傳述;而西人不通華語日本之言,則其傳述不免有失確處。
本館居心務求其實纖細不遺;是以月前曾經特派華友徑赴臺灣戰場,以記述諸事;一俟覆音郵至,則或能少補先時之所述,而軍情當更得詳確焉。
  茲姑就各日所得之耗,以總核近日臺灣之勢。
東兵多寡,傳者不一大抵約有四千人其內為兵者則三千五百名而已
生番以其器藝之精、訓練之善,自覺不克與之敵,故少有不求和者;惟白黨一大社並別有數小社,勢若不共戴天
東人所特與為讎,若不滅此而不可朝食焉。
夫白黨境內最強極眾之社,既與東兵相角不敵且復為敵所乘;則惟有村墟、舍廬室而退入深山之巢窟,靜以待時矣。
於是乎通島生番之各
曠地,皆為東人蹂躪;且分駐小營以聯絡聲勢,為鎮守計。
設法山內強悍番人,皆漸次歸服
然則讎人兩次敗績,焚其鄉、戮其眾,使餘黨或皆饑餓山內在東人已可謂大示懲戒,而又復何求乎?
不顯撤兵,竟蓋造房屋分設大營以扼守、發回戰艦出示以該地為東洋所屬下;既與各生番結約,又於華村民議和
且更於國內召募兵丁每日操練,以加威於我國;則觀於此東人侵據之謀業已告成,且又蠶食中國王化之屬也。
  東人臺灣之勢如是;既據其地,猶稱欲與中國商議立約
欲立何約
不問可知矣。
所以中國民人及此事,無不義憤塞胸,將圖一戰
然「兵兇戰危」,古人所戒;今之當事者不加責言,而反視為緩圖,是實從權之道也。
蓋既不能萬全無失,則莫若暫為容忍。
今日東兵自守臺灣,即至後日亦仍不過臺灣耳;即稍延緩亦何妨礙
東人臺灣,我國業經示戒;則我國與立定疆之,又何為乎?
若不立約,而東人猶或越境以鄙遠,則眾鄰國當共不平而必思所以止之也。
  然在閭閻所望於上者,惟於整備後務,必實心集事水師事務,尤宜精益求精
陸軍與其用多而不精者,徒糜餉糈不如少而精者之為得也
不可躁急,蓋勇於前者、怯於後,恐少緩而即生懈怠也。
   五月二十三日(西曆七月初六日--即禮拜一)
    橫濱消息
  東洋橫濱西字報云:東洋之意,以為挑動中國使其迫而交戰,誠非計得也
揆之東洋嗣後行為,則該報其能偵得東洋之確意歟!
    西字報譯登總署移文
  東洋西字日報中國總理衙門本年三月二十六日所移日本務大臣之文,已譯錄於報內。
大意謂:曾經東洋使臣瑣意西馬說及臺灣生番獷悍不馴,東洋欲發員往彼以示懲儆,在華人務須待東民;並無言及興師與戰之事。
生番雖置諸王化之外,而其地究為中國管轄也。
今訝聞東人秣馬厲兵以征生番;果有其事,何以不先為商議乎?
按此書於論臺灣一役甚為重要;本館當於明日全行繙譯,以呈眾覽。
惟所奇者,此係總理衙門初次之文,東人佯為未接到者也。
今西報既已錄及,將東人其又何以藉口歟?
    東洋統帶奏請增兵
  日本京都相傳統帶臺灣日本將軍申奏於朝,請添發兵五千人至臺。
蓋以華兵
陸續而至,欲為防御計也。
    臺灣續信
  東兵之屯臺灣,番眾退入深山,已列前報。
得悉番眾棄村社而退入山路之際,凡於要路樹木盡行砍倒,以絕進出;計倒樹之處,約有二、三里之遙。
內外既隔,且鳥道崎嶇萬難迂繞;番眾亦巧矣哉
並悉所倒之樹,俱大可數圍,係年久之紫檀花梨等木。
如此佳植而委諸懸崖絕中,是誠大材小用矣;惜哉!
   五月二十四日(西曆七月初七日--即禮拜二)
    東洋水師不敵中國
  本館於前日論及洋水、陸二軍虛實,已兩次矣。
其先,則謂日本鐵甲二艘;而鐵甲船名雖可懼,其實或亦不必多懾也。
其次,則將東洋新來西人東洋軍事轉錄,且謂東洋鐵甲若果極精在中國誠不如稍緩用兵;俟購得鐵甲船,然後興師問罪也。
本館以為東人行軍實情,誠關緊要;於誤聽行成,或所相繫
不憚專心致志,務冀確得其詳。
幸得底細載列於下幅,以呈眾覽。
  按東洋共有所謂戰艦四隻所謂船--即小者七隻而已
戰船之內鐵甲二艘
一名「里我氣我幹」,此船即本館所先稱為「意俄輪馬魯」者;蓋以東人初稱以此名,而西人有仍舊而呼之也。
前述此船,水甑裂破;今知此非訛傳,且悉其修理亦須多延時日也。
乃其要者,此船以曾取鐵甲船之名,西人不察其實情,因而謂此船非中國所能敵;我國亦率然以為信,致沈欽使特具奏謂「非先購鐵甲二艘不足當敵」。
今知鐵甲僅厚四寸,且頭尾並無護甲行駛一點鐘時,不過九革納。
如是,則實不足敵吾中國新造之一大船也。
四寸厚之鐵甲,雖能當曩年之,而不足當今日之精者。
我船置多為革白勒,係當今之最精者也;船之駛行,又捷於東船二、三革納。
我船可展轉自如,以精遠轟,而自立於不敗。
至於其餘鐵甲船,祗可在東扼險防口不能出海;我國可置諸不論
此外戰艦一隻衰敝,且駛海不過點鐘六革納耳;亦無庸過慮
東洋欲於海面敵我國,僅有戰艦二隻、小船七隻而已;其不克敵我國兩大船及二十餘師船焉,明矣。
誠哉,彼東人虛張聲勢耳;惜哉,我中國輕信而不先為抗拒也!
  然為今之計,似亦不難。
中國水師既強於東洋,便可隔斷臺灣東洋兩路來往,使東兵之在臺灣孤立無援,則軍器、糈糧不久自當告匱;我兵乘其敝而攻之,此一鼓可下也。
深望於我國之臣,不稍相讓東人既大犯萬國相交之例以欺我國,則非我國明正其罪,不足以尊國體示威後日也。
  總之,所列東洋水師事,其說誠實有可憑;既為可信之人所傳述,又為識水師事務與其間而言焉。
    津沽來
  招商輪船火船名「利源」者,自津門載有兩名「米太屢士」並彈藥頗多,蓋以資供於臺灣一役也。
「字林新報」云:此原造諸金陵製造局,以無人顧惜,已多敝壞不整相傳利源」船將以兵器南行云。
    東洋水師各船
  今將東洋水師戰艦、船開列於左;其各船之情形,係於英去年底察核採錄此後而復行檢點者也。
計:
  一、暗輪船,名「里我氣俄幹」。
長二百五十尺、寬三尺,入水十七尺半
其器機,可抵二百八十匹馬力。
船身以木造成,除船頭、尾各十五尺無護甲者外,而船邊自水上三尺半、水下四尺周繞鐵板,板厚四寸
船上置有鐵十二尊,皆自口裝藥,而膛內亦有縲紋;其間膛經量五寸半者十尊、六寸半者二尊
此船駛海,每一點不過九革納。
因是鐵甲不堪加厚。
如與相若木船尚可為敵;與最平常鐵甲船相較
,尚不克相抵御也。
公元1881年
  一、雙暗輪船,名「哥德次恩」;亦係鐵甲
船頭並有銳鐵,足以觸沈敵船也。
長一百五十八尺、寬二十七尺,入水十三尺;可抵三百匹馬力。
極大之三尊,並小二尊
此船已敝舊,不克駛海遠行所以東人去年已不列諸水師戰船內也。
尚可為防御一海口,故亦列於此章內。
按是船則本自美國購得者,故美國人呼為「士多尼瓦」。
  一、「寧神幹」,係暗輪木船
長二百零四尺、寬二十九尺,可抵二百五十匹馬力;入水十四尺。
曾有鑄成鐵六尊,膛徑量五寸半;並「亞士得良」一尊,膛徑量七寸:係在後裝藥者
此船據傳駛海迅速,可稱適用之船也。
  一、「粗古巴幹」,係暗輪木船也。
長一百九十七尺,寬二十九尺半,入水十五尺;足當二匹馬力。
有「亞士得良」鋼六尊,膛徑量五寸許;兼有鑄較大二尊,並小銅為東人自製二尊
此船相傳已敝舊,不合於用;駛海至疾,亦僅得六革納耳。
  一、「加蘇加幹」,係木頭輪船
長二百四十三尺、寬二十七尺,入水十一尺。
機器,計當三百匹馬力。
五寸銅四尊並鐵二尊,又「弗白士七寸一尊
  一、「河熟幹」,暗輪船。
長一百四十五尺、寬二十二尺,入水七尺半;可抵七
匹馬力。
有「亞士得良」二尊,一七寸、一五寸半者;並鋼兩小尊。
  一、「磨順幹」,暗輪船。
丈尺,與先船相若
有「弗白士七寸前裝一尊並「亞士得良」五寸半一尊,並較小者兩尊。
  一、「太意氣的官幹」,雙暗輪船。
長一百三十二尺、寬二十二尺,入水七尺半;可抵六十匹馬力。
置有六寸半鐵一尊、「克白勒」五寸半一尊、小鋼二尊
  一、「太尼的坡幹」,其式與前船相同
置有「亞士得良」前裝六寸半二尊並「弗白士」鋼二小尊。
  一、「思的幹」,與先二船相彷彿。
置有螺紋「即來弗」二尊,一六寸、一五寸者;並「亞士得良」二小尊。
  一、「氣我大加他幹」,小暗輪砲船足抵四十匹馬力。
置有五寸半前裝之前一尊小兩尊(?)。
  共計戰船四艘、船七艘,合共則十一艘。
鐵頭船「哥得次恩」,據可信者所報,誠難以駛行海面
所謂鐵甲船「里我氣俄幹」者,方行修葺水甑,須久延時日,始可告竣
其餘各小船,相傳整齊,無甚敝壞
以上各舟外,另有裝載兵士舟五、六艘,亦俱置;然聞內有二艘帆船也。
公元1882年
   五月二十五日(西曆七月初八日--即禮拜三)
    東洋陸軍不足
  本館昨論及東洋水師虛實至於陸軍各情雖未得如水師詳細可信,然亦探得數端,足以載錄
據傳東洋後裝洋鎗之精兵通共不過萬二千人;其餘皆舊制之兵耳。
精兵,多屬「所美名亞里」者之人。
按此類中人,皆係歷來民膏、漁女色游手好閒之後裔;故勇氣雖存而驅幹皆懦弱不耐勞苦
病魔縱行於其間即安東洋,而臥病者動多不測何況客居臺灣天時寒暖不同地土燥濕之各異,加以枕戈待旦之勞乎!
有識東兵之性者,謂華兵壯健十倍東人
中國東兵接戰,計當聲東擊西乘虛避實,使東兵疲於奔命自然不勝辛苦從此積勞成疾也;然後華人可乘銳氣已挫,不必簡師徒,亦無難要而擊之矣。
    舟師梗令
  「香港日報」云:福州官憲傳命於舶,令赴臺灣稽察事宜
乃有一管駕者聲稱煤炭已罄,未能駛海;上憲委員驗看,則船面已有裂痕
迨至各船□行之時,是船獨升旗照舊停泊
副統領問之,則又謂『俟煤炭既足、修葺竣工然後起碇前往耳』。
嗚呼
是誠怠忽之甚矣。
兩國方起猜疑,特飭水師防護;凡兵舶將士,正宜黽勉從公,極形謹細,庶足以克敵致果
使是船煤炭果已告匱、船面業有敗壞自當預為請給趕緊修理何待上官動問駛行有期然後藉辭規避乎!
使是事果確,則雖治以不用命之罪,亦復何辭!
    東洋購備鐵甲
  風聞東洋向法蘭西購辦鐵船兩艘,其駛行海面,專能觸沈敵船。
計長約一百五十餘尺,兩頭銳而中稍闊,有如橄欖之形;惟兩旁兩角耳。
週繞鐵皮,厚二尺許;入水十尺,而浮於水面者僅二尺
上覆鐵板,如龜然;蓋以避敵人之鎗也。
按是說,恐未必真確
泰西各國前已皆有照會不准船隻軍器售與東人;豈法國而獨肯偏助乎?
然既有是信,在中上憲宜即查察
如有其事,當再照會法國公使,請備文為止住也。
   五月二十六日(西曆七月初九日--即禮拜四)
    廈門近信
  「字林新報」登印廈門五月十六日來函云:傳稱東兵風示中國,謂非中國償其
出師之費,則必不能撤兵回國也。
如是,則兩國交兵大抵不至久遠
蓋我國既調兵至一萬五千餘之多,且在上海香港等處購辦一切軍器,則軍容既壯、武備亦修,其有意於戰焉可知矣。
    華官諭臺灣番社
  欽差幫辦臺灣事宜福建布政使司潘、欽命布政使銜臺澎兵備道提督學政,為曉諭事。
  照得日本國因前有琉球國遭風飄至牡丹社,為該社生番殺害現在帶兵前來報仇,自三月至今,日兵未退。
兼以卑南等社亦有搶掠伊國遭風船隻等事,欲圖報等情
本欽[差]奉聖旨渡臺前來,幫欽差大臣辦理此事。
當查牡丹生番殺害琉球國人,固屬兇惡;第該處係中國管轄,應由中國按律辦理,以符條約
至於卑南等社,上年日本國遭風至此曾經社頭人陳安生救護,交官送回本國;是卑南與日本不特無仇兼且有德
揆情度理,諒不至擾及無辜
本司會同本道乘坐輪船親往琅軿,面見日本兵官西鄉中將,斷不任其再及他社。
為此示諭番社人等,務安本業
本司、道自當設法保護,自不聽其越及各社。
其各凜遵
特示。
  初九日示。
    閩督李(鶴年)奏北路副將林珠先行革職歸案審訊片(五月十七日京報)
  再,已革前署臺灣鎮楊在元侵冒營餉、濫委營缺,經臣奉諭旨追辦在案
旋據楊在元供稱:其濫委林謙署理大甲汛守備當時北路協副將林珠稟請,始行批委。
當即飭司傳訊林珠,堅不承認
茲據臺灣鎮張其光查覆:確係林珠所稟、楊再元批准有案;由藩、臬兩司詳請核辦前來
查林謙並非營弁輒行濫委,其中有情弊。
案據確然,林珠始終狡展若非加以革審不能水落石出
相應請旨將北路協副將林珠先行革職歸案審訊;俟訊明後,再行按例定議,以肅營政。
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
  再,所遺臺灣北路協副將員缺照章輪用儘先人員;容另鄰員請補。
福建巡撫係臣兼署毋庸會銜合併陳明
謹奏。
  奉硃砒:『林珠,著先行革職歸案審訊;餘依議。
兵部知道
欽此』。
    閩督李(鶴年)奉開復湖縣處分
公元1872年
  再,前任湖縣燭龍,徵存同治十一年分地丁銀一百五十五兩零耗羨銀二百二十兩零、米耗銀四十五兩零,當因任催罔解,會片奏參,摘頂限追在案
茲據署布政使亨會同署按察使盧士杰詳稱:『李燭龍徵存丁耗、米耗銀兩,催據按數完解;應俟
公元1874年
彙入同治十三年秋撥並十二年奏銷隨帶地丁公費各冊內造報
請將該員原參摘頂,奏明開復前來
覆查無異
相應請旨前任湖縣、准補鳳山縣下淡水縣丞燭龍准予給還頂戴以資觀感
除咨部外,臣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鑿訓示
  再,閩浙總督係臣本任毋庸會銜併合陳明
謹奏。
  奉硃批:『李燭龍,著賞還頂戴該部知道
欽此』。
    臺灣番社風俗考(之三)
  彰化縣中,更有水連沙二十五社,亦皆熟番也;而其風景迥異於諸番。
水連沙雖在山中,實輸貢賦。
地四高山山外溪流包絡
自山口入為潭,廣可七、八里曲屈如環;圍二十餘里,水深多魚。
突起一嶼,番人皆繞居嶼上,非舟莫即;番社形勢無出其右
自柴里社小逕,過斗六門崎嶇而入,阻大溪三重水深險,無橋梁,老
公元1882年
橫跨溪上往返上行
外人至,即股慄不敢前;番人慣行,不怖也。
其番善織罽毯渲染五色狗毛,雜樹皮為之;陸離如錯錦,質亦細密
西方人多欲購之,常不可得。
番婦亦白晢妍好,能勤稼穡,人皆饒裕
番屋,皆空其頂;頂為屋,則社有火災
岸草蔓延,繞岸架竹木浮水上,藉草承土以種稻,謂之「浮田」。
隔岸欲詣社者,必舉火為號;社番划「蟒甲」以渡。
嶼中圓淨開爽青嶂白波雲水飛動海外一洞天。
水沙連過湖,半日至加老望埔,一日至貓里眉;其餘至諸社,皆一日程。
惟至崇爻社,則必過大山數重,四日可抵。
其境路極崎嶇坑塹險阻難於跋踄;若陰雨水漲,更難計程。
淡水山後行,路稍平易
番人依山結廬所屬二十餘社,層巒疊嶂峭壁巉巖路逕之仄,劣能容趾。
南北兩澗沿岸往來外,通斗六門竹腳寮,乃各社總路隘口通事築室以居焉。
二十五社,分為南港、北港
南港之番,居近漢人,尚知有法;北港之番,與悠武乃等社野番接壤,最為兇頑
通事另築寮為加老望埔,撥社丁,置、布、糖、鹽諸物以濟土番之用;售其鹿肉、皮、筋等項,資課餉。
每年五月弔社、七日進社,共計閱月可以交易、完課;過此,則雨多草茂,番無至者。
昔時水連沙各社乘亂,殺通事以叛。
邑令多方招徠,示以兵威火,賞以、布、銀牌
久之,始就撫云。
  番人築室曰「濃密」。
為樑,鑿石片為墻(鬆石者,內山所出;鑿之成片)
;上以石片代瓦,亦用以舖地,遠望如生石室
比屋相連有同郡地街衢;與外社迥殊
男女未婚嫁,另起小屋曰「籠仔」、曰「公廨」;女住籠仔、男住公廨
  內山、豆,少米穀
薯,則掘地為穴,積薪燃火,置灰中仍復以土;饑則出而食之。
黍米為酒;會飲與別社同。
醢為醢,俟有臭味,乃食。
凡物生食居多,惟鹽取給於外。
  衣用鹿皮樹皮,橫聯於身,無袖;間有著布衫者。
捕鹿時,以鹿皮圍身,皮帽、皮鞋馳逐荊棘中。
番婦衣自織達戈紋,項懸青紅米珠,亦如漢人裝束
時,則通社歡飲,朝夕歌唱,名曰「做田」;攜手環跳,進退低昂惟意所適
  耕種,用小鋤、短刀掘地而種。
行則貨物皮囊,戴於頭上
炊,用木扣以代鐺。
  婚姻,亦由男女相悅不待父母媒約,以嘴琴挑之相從,遂擁眾挾女以去勢同攘敵。
後乃以刀斧、釜鐺之屬為聘,女以雞、豚、番布酬之。
通社聚歡飲,與外社男贅女家不同
夫婦離異女將原聘歸還,聽其再適
北港女將嫁,兩頤用針刺網巾紋;不刺,則男不娶。
  凡遇父母兄弟夫婦之喪,頭裹帛布號哭十日不言、不笑、不履門外
葬用石版四片,築四方穴;屈曲屍膝,坐埋於中。
其上,蓋以石版而覆以土(選錄香港五月
十六日循環日報」)。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