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宗孝明皇帝
公元28年
孝明皇帝諱陽,
[1]一名莊,
世祖之中子也。
[2]建武四年五月甲申,
[3]皇子陽生,
豐下銳上,顏
赤色,
[4]有似於堯,上以
赤色名之曰陽。
[5]年
十歲通《
春秋》,
[6]上循其頭曰「
吳季子」。
[7]陽對曰:
[8]「
愚戇無比。」及阿
乳母以問
師傅,曰:「少
推誠對。」
師傅無以易其辭。母
光烈皇后,初讓
尊位為
貴人,故
帝年十二以
皇子立為
東海公,
[9]三歲進爵為王。
[10]幼而
聰明叡智,
容貌壯麗,
[11]世祖異焉,數問以
政議,
應對敏達,
謀謨甚深。
溫恭好學,
敬愛師傅,
所以承事兄弟,
親密九族,
[12]內外周洽。
世祖愈珍
上德,
以為宜承先序。
建武十七年十月,詔廢
郭皇后,
[13]立陰
貴人為
皇后,
以上為
皇太子,
[14]治
尚書,
[15]備師法,
兼通四經,
[16]略舉
大義,
博觀群書,以助
術學,
無所不照。
[17]中元二年二月,
[18]世祖崩,
皇太子即位。
[19]帝即祚。
[20]長思遠慕,至踰年,乃率
諸王侯、
公主、
外戚、
郡國計吏
上陵,如會
殿前禮。
正月,
上謁原陵,
[21]夢
先帝、
太后如
平生,親率
百官上陵,其
日降甘露,
[22]積於樹,
百官取以薦。會畢,上伏
御床視
太后鏡奩中物,
感動悲涕,令易
脂澤妝具。
左右皆泣,莫能
仰視。
長水校尉樊鯈奏言,
[23]先帝大業,當
以時施行,欲使諸儒共
正經義,頗令
學者得以自助。
於是下
太常、
將軍、
大夫、
博士、
議郎、
郎官及
諸王諸儒會
白虎觀,
講議五經同異。
明帝封
太后弟
陰興子慶為
鮦陽侯,
[24]子博隱強侯,
[25]陰盛為
無錫侯,
楚王舅子許昌龍舒侯。
永平二年正月,
[26]上宗祀
光武皇帝於
明堂,
上及公卿列侯始
服冕冠、
衣裳。祀畢,登
靈臺。
[27]三月,
[28]上初臨
辟雍,行
大射禮。
[29]十月,
上幸辟雍,初行
養老禮。詔曰:
[30]「
十月元日,
[31]始
尊事三老,兄事
五更,
[32]安車輭輪,朕親
袒割牲,祝哽
在前,
祝噎在後。
[33]三老常山李躬,
[34]年耆學明,以
二千石祿養終身。
五更沛國桓榮,
[35]以
尚書教朕十
有餘年,其
賜爵關內侯,
食邑五千戶。」
甲子,
上幸長安,
[36]祠
高廟,遂有事十一陵。
歷覽館舍邑居舊處,
[37]會郡
縣吏,
勞賜作樂。有縣
三老大言:
[38]「
陛下入
東都,臣望
顏色容儀,
類似先帝,
臣一驩喜。
百官嚴設如舊時,臣二驩喜。見吏
賞賜,識
先帝時事,臣三驩喜。
陛下聽用直諫,
默然受之,臣四驩喜。
陛下至明,
懲艾酷吏,視人如
赤子,臣五驩喜。
進賢用能,
各得其所,臣六驩喜。
天下太平,德
合於堯,臣七驩喜。」
帝令上殿,
[39]欲觀
上衣,因舉
虎頭衣以畏
三老。上曰:「
屬者所言我堯,削章
不如飽飯。」
十一月,
[40]詔
京兆、
右扶風以
中牢祠
蕭何、
霍光,出郡
錢穀給
蕭何子孫,
在三百里
內者,悉令
侍祠。
[41]永平三年詔曰:
[42]「登
靈臺,
正儀度。」
春二月,
[43]圖
二十八將於
雲臺,
[44]冊曰:「部符
封侯,或以德顯。」
秋八月,
[45]詔曰:「琁璣鈐曰:『有
帝漢出,
德洽作樂,
名予。』」會
明帝改其名,
郊廟樂曰太
予樂,
[46]正樂官曰太
予樂官,以
應圖讖。
十月,
[47]上與
皇太后幸
南陽章陵,
周觀舊廬,
召見陰、鄧
故人。上
在于道所幸見吏,
勞賜省事畢,
步行觀
部署,
[48]不用輦。
[49]甲夜讀眾書,
[50]乙夜盡乃寐,先
五鼓起,
率常如此。
四年,
[51]詔書曰:「朕
親耕於
藉田,
[52]以
祈農事。」
五年十月,
上幸鄴,
趙王栩
會鄴,
[53]賜錢百萬。
六年,
[54]廬
江太守獻
寶鼎,
出王雒山,納於
太廟。詔曰:「易
鼎足象
三公,
[55]豈非公卿奉職得理乎?
太常其以
礿祭之日陳鼎於廟,
[56]以
備器用。」
七年,
[57]公卿以
芝生前殿,
奉觴上壽。
八年十月,
[58]上臨辟雍,養
三老、
五更。
禮畢,
上手書
赦令,
[59]尚書僕射持節詔
三公。
[60]九年,詔為
四姓小侯置學。
[61]十年閨月,
[62]行幸南陽,祠章陵。以日
北至,
[63]復祠於
舊宅。
[64]禮畢,召
校官弟子作
雅樂,
[65]奏
鹿鳴,
[66]上自御
塤箎和之,
[67]以娛
嘉賓。
[68]至
南頓,
[69]勞饗三老、
官屬。是時
天下安平,人無
徭役,歲比
登稔,
百姓殷富,
粟斛三十,
牛被野。
[70]十二年,
[71]以
益州徼外哀牢王
率眾慕化,
地曠遠,置
永昌郡。
十三年二月,上
耕藉田畢,
[72]賜觀者食。有一
諸生前
舉手曰:「
善哉!
文王之遇
太公也。」
上書板曰:「生非
太公,予亦非
文王也。」
有司奏
楚王英聚
姦猾。
[73]十四年,
[74]帝作
壽陵,
陵東北作廡,
長三丈,
五步出外為小廚,財足
祠祀。
明帝自制石槨,
[75]廣
丈二尺,長
二丈五。
十五年二月,
東巡狩。
癸亥,
帝耕於
下邳。
[76]三月,幸
孔子宅,
[77]祠
孔子及七十二
弟子。
[78]御
講堂,
[79]命
太子、
諸王說經。幸
東平王宮。
[80]上憐
廣陵侯
兄弟,
[81]賜以
服御之物,又以
皇子輿馬,悉
賦予之。
[82]十七年春,
甘露仍降,
樹枝內附,
[83]芝生前殿,
[84]神雀五色,
翔集京師。
[85]是夜,上
夢見先帝、
太后,
[86]夢中喜覺,因悲
不能寐。
[87]明旦上陵,
百官、
胡客悉會,
太常丞上言陵樹華有
甘露,
上令百官採
甘露。受賜畢,罷,
上從席前伏
御床,視
太后鏡奩中物,
流涕,敕易奩中
脂澤妝具。自
帝即位,
遵奉建武之政,
[88]有加而
無損。初,
世祖閔傷前世權臣太盛,
外戚預政,上濁
明主,
[89]下危
臣子,
漢家中興,唯
宣帝取法。
至於建武,朝
無權臣,
外族陰、郭之家,
不過九卿,
親屬勢位,
[90]不能及許、史、王氏之半。至
永平,
后妃外家貴者,裁家
一人備列將
校尉,在兵
馬官,充奉
宿衛,
闔門而已無封侯豫
朝政者。自
皇子之封,皆減
舊制。嘗案
輿地圖,
[91]皇后在傍,言
鉅鹿、
樂成、
廣平各數縣,
租穀百萬,
帝令滿二千萬止。諸
小王皆當略與楚、
淮陽相比,
[92]什減三四,
[93]曰:「我子
不當與
先帝子等。」又國遠而小於王,
善節約
謙儉如此。
[94]八月,
[95]帝崩于東
宮前殿,
在位十八年,
時年四十八,
謚曰孝明皇帝,葬顯
節陵。
[96]十二月,
有司奏上尊號曰顯宗,廟與
世宗廟
同日而祠,
祫祭於
世祖之堂,共進
武德之舞,如
孝文皇帝祫祭高廟故事。
孝明皇帝尤
垂意於
經學,
[97]即位,
刪定擬議,
稽合圖讖,封
師太常桓榮為
關內侯,
親自制作五行章句。每
饗射禮畢,
正坐自講,
[98]諸儒並聽,
四方欣欣。是
時學者尤盛,
冠帶搢紳遊辟雍而
觀化者以
億萬計。
[99]〈〉 校勘記
肅宗孝章皇帝
公元60年
公元77年
建初二年,詔齊相其止勿復送
冰紈、
方空縠、
吹綸絮也。
[113]〈〉 公元79年
建初四年,詔
諸王、諸儒會
白虎觀,講
五經同異。
[114]〈〉 公元84年
公元85年
章帝東巡狩,祠泰山,還,幸東平王宮,涕泣沾襟。〈〉
章帝元和二年,
鳳凰三十九、
麒麟五十一、
白虎二十九、
黃龍四、
青龍、
黃鵠、
鸞鳥、
神馬、
神雀、
九尾狐、
三足烏、
赤烏、
白兔、
白鹿、
白鷰、
白鵲、
甘露、
嘉瓜、
秬秠、
明珠、
芝英、
華平、
朱草、
木連理實,
日月不絕,載於
史官,
不可勝紀。
[126]〈〉 章帝元和二年,
三足烏集
沛國。
三年,
代郡高柳烏子生三足,大如雞,色赤,
頭上有角,長寸餘。
五月戊申,詔曰:
[128]「
乃者白烏、
神雀、
甘露屢臻,
[129]降自
京師。」
[130]又有
赤烏、
白燕。
〈〉 公元86年
公元87年
章帝時,白狐見,群臣上壽。〈〉
章帝時,
[134]美陽得銅
酒樽,
采色青黃,
有古文。
〈〉 章帝賜
尚書劍各一,
[135]手署
姓名,
韓稜楚
龍泉,
[136]郅壽蜀漢文,
[137]陳寵濟南鍛成。
[138]一室兩刃,其餘皆
平劍。
其時論者
以為稜淵深有謀,故得
龍泉。壽
明達有
文章,故得
文劍。
[139]寵敦朴,
有善於內,
不見於外,故得鍛成劍,皆因名而
表意。
〈〉 明德太后姊子夏
壽等私呼
虎賁張鳴與
敖戲爭鬥,上
特詔曰:「爾
虎賁將軍,蒙國
厚恩,位
在中臣,
宿衛禁門,當進人
不避仇讎,
舉罰不避親戚。今者反於
殿中交通輕薄,
虎賁蘭內
所使,至命欲
相殺於
殿下,
不避門內,
畏懦恣縱,始不
逐捕,此皆生於
不學之門
所致也。」
[140]〈〉 章帝時,嘉禾嘉麥,日月不絕。〈〉
章和元年詔:「
芝草之類,
歲月不絕。」
[141]〈〉 校勘記
穆宗孝和皇帝
公元88年
序曰:
穆宗之
嗣世,
正身履道,以奉
大業。
[199]賓禮耆艾,動式
舊典。宮無
嬪嬙鄭、衛之讌,
[200]囿無
槃樂遊畋之豫。
躬履玄德,
虛靜自損。
是以屢獲
豐年,
遠近承風云爾。
[201]〈〉校勘記
孝殤皇帝
公元105年
孝殤皇帝諱隆,
[202]和
帝之
少子也。和
帝皇子數十,生者輒夭,故
殤帝養於民。
元興元年十二月,和
帝崩。
是日倉卒,
殤帝時生百餘日,乃立
以為皇太子。其夜
即位,尊
皇后鄧氏為
皇太后。
帝在
襁褓,
太后臨朝。
殤帝詔省
荏弱平簟。
[203]延平元年八月,
帝崩于
崇德前殿,年
二歲,葬康陵。
〈〉 校勘記
公元43年
↑「孝明皇帝」,事詳范曄《後漢書》卷二〈顯宗孝明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九、卷一〇。汪文臺輯薛瑩《後漢書》、司馬彪《續漢書》卷一、謝沈《後漢書》、袁山松《後漢書》、華嶠《後漢書》卷一亦略載其事。《類聚》卷一二引袁山松《後漢書》云:「皇帝諱陽,一名莊,字子麗。」《四庫全書》考證云:「明帝本名陽,建武十九年立為皇太子,始改名莊。范書《明帝紀》直作諱莊,蓋舉後以概前,觀光武建武十九年詔書可見。」 ↑「世祖之中子也」,《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四一一引云:「明帝,光武第四子。」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顯宗孝明皇帝諱莊,光武第四子也。」 公元28年
↑「建武四年五月甲申」,此句至「師傅無以易其辭」諸句原無,《御覽》卷九一引,今據增補。 ↑「顏」,《類聚》卷一二引同,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李賢注引作「項」。 ↑「以」,《御覽》卷九一引作「曰」,《類聚》卷一二引作「以」,今據改。 ↑「年十歲通《春秋》」,原誤作「至十三年通《春秋》」。《類聚》卷一二引作「年十三通《春秋》」,「三」乃「歲」之訛。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十歲能通《春秋》。」可證。 ↑「循」,撫摩。《漢書·李陵傳》云:「立政等見陵,未得私語,即目視陵,而數數自循其刀環。」顏師古注云:「循謂摩順也。」「頭」,《類聚》卷一二引作「頸」。「季子」,即季札。 ↑「陽對曰」,《四庫全書》考證云:「按東觀為本朝之史,不應稱帝名,當屬後人所加。」 ↑「年」,此字原無,《類聚》卷一二引有,今據增補。 公元39年
↑「三歲進爵為王」,原無「進」字,《類聚》卷一二引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建武十五年封東海公,十七年進爵為王。」 公元41年
↑「詔廢郭皇后」,原無「詔」字,《類聚》卷一二引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十七年載:「冬十月辛巳,廢皇后郭氏為中山太后,立貴人陰氏為皇后。」 公元43年
↑「以上為皇太子」,此句《類聚》卷一二引作「上以東海王立為皇太子」。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十九年載:「六月戊申,詔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東海王陽,皇后之子,宜承大統。皇太子彊,崇執謙退,願備藩國。父子之情,重久違之。其以彊為東海王,立陽為皇太子,改名莊。」 ↑「治尚書」,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師事博士桓榮,學通尚書。」《桓榮傳》云:「建武十九年,年六十餘,始辟大司徒府。時顯宗始立為皇太子,選求明經,乃擢榮弟子豫章何湯為虎賁中郎將,以尚書授太子。世祖從容問湯本師為誰,湯對曰:『事沛國桓榮。』帝即召榮,令說尚書,甚善之。拜為議郎,賜錢十萬,入使授太子。」 ↑「四」,原作「九」,聚珍本同。《書鈔》卷一二、《類聚》卷一二、《唐類函》卷二五引作「四」,今據改。 公元28年
↑「無所不照」,此句以上一段文字,聚珍本據各書所引連綴為「孝明皇帝諱陽,一名莊,世祖之中子也。建武四年夏五月甲申,帝生,豐下銳上,項赤色,有似於堯。世祖以赤色名之曰陽。幼而聰明睿智,容貌莊麗,十歲通《春秋》,推誠對,師傅無以易其辭。母光烈皇后初讓尊位為貴人,故帝年十二以皇子立為東海公。時天下墾田皆不實,詔下州郡檢覆,百姓嗟怨,州郡各遣使奏其事。世祖見陳留吏牘上有書曰:『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因詰吏,吏抵言於長壽街得之。世祖怒。時帝在幄後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世祖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不可為準。』世祖令虎賁詰問,乃首服,如帝言。遣謁者考實,具知姦狀,世祖異焉。數問以政議,應對敏達,謀謨甚深,溫恭好學,敬愛師傅,所以承事兄弟,親密九族,內外周洽。世祖愈珍帝德,以為宜承先序。十七年冬十月,詔廢郭皇后,立陰貴人為皇后。帝進爵為王,十九年,以東海王立為皇太子,治尚書,備師法,兼通九經,略舉大義,略覽群書,以助術學,無所不照」。其中「時天下墾田皆不實」至「具知姦狀」一段文字,係綜合《類聚》卷一六,《御覽》卷一九五、卷六〇六所引輯錄。據范曄《後漢書·劉隆傳》,此段文字當出《東觀漢記·劉隆傳》,今從《顯宗孝明皇帝紀》中刪去,移入《劉隆傳》。 公元57年
↑「中元二年二月」,「元」字原誤作「平」,聚珍本尚不誤,今據改正。「年」字下聚珍本有「春」字。據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世祖光武帝卒於中元二年春二月戊戌。 ↑「皇太子即位」,「皇」字下原有「后」字,顯係衍文,今刪去。 ↑「帝即祚」,此句至「莫能仰視」,諸句原無,《御覽》卷四一一引,今據增補。原無「帝」字,據文義補入。《初學記》卷一七引云:「明帝,光武第四子,陰后所生。即祚,長思慕,至踰年正月,當謁原陵,夢先帝、太后如平生歡。朝率百官上陵,上伏御床視太后鏡奩中物,感動悲涕,令易脂澤妝具,左右皆泣,莫敢仰視。」字句稍略。 公元58年
↑「上謁原陵」,《通鑑》卷四四云:「永平元年春正月,帝率公卿已下,朝於原陵,如元會儀。乘輿拜神坐,退,坐東廂,侍衛官皆在神坐後,太官上食,太常奏樂,郡國上計吏以次前,當神軒占其郡穀價及民所疾苦。」「原陵」,光武帝葬此。 ↑「其日降甘露」,《書鈔》卷六引「甘露降」一句,即出於此。 ↑「長水校尉樊儵奏言」,此句至「講議五經同異」諸句原無,聚珍本有,不知輯自何書,今據增補。《書鈔》卷一二僅引「會儒白虎觀」一句,《唐類函》卷二五引同。 ↑「明帝封太后弟陰興子慶為鮦陽侯」,此句至「楚王舅子許昌龍舒侯」諸句原無,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一亦引,今據增補。原脫「子慶」二字,范曄《後漢書·陰興傳》云:「永平元年詔曰:『……其以汝南之鮦陽封興子慶為鮦陽侯,慶弟博為濦強侯。』」袁宏《後漢紀》卷九云:「永平元年四月癸卯,封故衛尉陰興子慶為鮦陽侯,博為隱強侯,楚王舅子許昌為龍舒侯。」今據校補。 ↑「博」,原誤作「傅」,今據范曄《後漢書·陰興傳》、袁宏《後漢紀》卷九校正。 公元59年
↑「永平二年正月」,此句至「登靈臺」諸句原無,《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云:「永平二年正月,上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祀畢,登靈臺。」又引云:「永平三年正月,上宗祀武皇帝於明堂,禮畢,升靈臺。」「三年」乃「二年」之訛。又引云:「永平二年,上及公卿列侯始服冕冠、衣裳。」此段文字即據以上各處所引增補。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屨以行事。禮畢,登靈臺」。袁宏《後漢紀》卷九云: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祀光武皇帝於明堂,始服冕、珮玉。禮畢,登靈臺,觀雲物,大赦天下」。 ↑「登靈臺」,據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春正月宗祀光武帝於明堂,禮畢,登靈臺,遂使尚書令持節詔驃騎將軍、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以配五帝」云云。《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云:「明帝宗祀五帝於明堂,光武皇帝配之。」即係括引詔文大意。此二句不便連綴於本書《明帝紀》中,姑置於注中。「五帝」,范書《明帝紀》李賢注引《五經通義》云:「蒼帝靈威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紐,白帝白招炬,黑帝協光紀。」 ↑「三月」,此句原作「永平二年二月」。「永平二年」四字,為避免與上文重出,今刪去。「二月」乃「三月」之訛,《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有一處引作「三月」,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亦引作「三月」,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載:「三月,臨辟雍,初行大射禮。」《通鑑》卷四四同,今據改正。 ↑「大」,此字原脫,《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兩引皆有「大」字,又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亦有「大」字,今據增補。 ↑「詔曰」,此二字原無,據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下文「元日」云云為明帝詔文,此當有「詔曰」二字。聚珍本已補入,今從之。 ↑「十月元日」,此句至「祝噎在後」諸句原無。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李賢注於明帝詔「令月元日」句下引《東觀漢記》注云:「十月元日。」《書鈔》卷六七引云:「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朕親袒割牲,祝哽在前,祝咽在後。」又引云:「明帝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車輭輪。」又引云:「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文選》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云:「永明二年詔曰:『十月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朕親袒割牲。』」「永明」乃「永平」之訛。此段文字即綜合以上諸書所引增補。 ↑「尊事三老,兄事五更」,《禮記·文王世子》云:「遂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鄭玄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養之,示天下之孝悌也。」司馬彪《續漢書·禮儀志》劉昭注引盧植《禮記》注云:「選三公老者為三老,卿大夫中之老者為五更。」《漢書·禮樂志》云:「養三老、五更於辟雍。」 ↑「祝哽在前,祝噎在後」,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李賢注云:「老人食多哽噎,故置人於前後祝之,令其不哽噎也。」司馬彪《續漢書·禮儀志》載養三老、五更之儀云:「養三老、五更之儀,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講師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老者一人為老,次一人為更也。皆服都紵大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冠進賢,扶王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齋於太學講堂。其日,乘輿先到辟雍禮殿,御坐東廂,遣使者安車迎三老、五更。天子迎於門屏,交禮,道自阼階,三老升自賓階。至階,天子揖自禮。三老升,東面,三公設几,九卿正履,天子親袒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祝鯁在前,祝饐在後。五更南面,公進供禮,亦如之。」 ↑「三老常山李躬」,此下三句原無,《書鈔》卷六七引《東觀漢記》云:「《明帝紀》云:『永平二年詔曰:「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學明。」』」又《唐類函》卷四九引云:「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學明,以二千石祿養終身。」此下三句即據二書所引增補。聚珍本有《李躬傳》,輯入「三老常山李躬」云云三句。《書鈔》卷六七已明言此為《明帝紀》語,聚珍本不編於《明帝紀》,而置於《李躬傳》,失之。 ↑「五更沛國桓榮」,此下四句原無,《書鈔》卷六七引云:「明帝永平二年詔曰:『五更沛國桓榮,以尚書教朕十有餘年,其賜爵關內侯,食邑五千戶。』」今據增補。本書《桓榮傳》亦載此詔,文字大同小異。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載:「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養老禮。詔曰:『光武皇帝建三朝之禮,而未及臨饗。眇眇小子,屬當聖業。閒暮春吉辰,初行大射;令月元日,復踐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車輭輪,供綏執授。侯王設醬,公卿饌珍,朕親袒割,執爵而酳。祝哽在前,祝噎在後。……三老李躬,年耆學明。五更桓榮,授朕尚書。《詩》曰:「無德不報,無言不酬。」其賜榮爵關內侯,食邑五千戶。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祿養終厥身。……』」是此所輯詔語多所脫佚。 ↑「甲子,上幸長安」,《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云:「永平二年十月,西巡,幸長安。」與此略有不同。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云:「永明二年十月,幸長安,祠高廟。」「永明」乃「永平」之訛。 ↑「歷覽館舍邑居舊處」,此句《御覽》卷四六七引作「歷覽宮館舊處」。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十月載:「甲子,西巡狩,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於十一陵。歷覽館邑,會郡縣吏,勞賜作樂。」 ↑「有縣三老大言」,此句惠棟《後漢書·明帝紀》補注卷二引作「時有縣三老上章云」。此句至「臣七驩喜」諸句原無,《御覽》卷四六七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輯錄此段文字,字句全同。 ↑「帝令上殿」,此句至「削章不如飽飯」諸句原無。《書鈔》卷一二九引云:「明帝時,至長安,有縣三老上章云:『見陛下甚喜。』帝令上殿,欲觀上衣,因舉虎頭衣以畏三老。」又卷一四四引云:「顯宗西巡,三老懷章大言。上曰:『屬者所言我堯,削章不如飽飯。』」今據二處所引增補。 ↑「十一月」,此句至「悉令侍祠」諸句原無,《類聚》卷三八引,今據增補。此段文字《御覽》卷五二六亦引,字句微異。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載:「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祠蕭何、霍光。」 公元60年
↑「永平三年詔曰」,「三年」原誤作「二年」,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永平「三年春正月癸巳,詔曰:『朕奉郊祀,登靈臺,見史官,正儀度』」云云。是此詔在永平三年,今據改正。聚珍本把此詔輯入永平二年,不可信。 ↑「春二月」,此句至「或以德顯」諸句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文選》卷四〇任昉〈到大司馬記室牋〉李善注引云:「明帝冊曰:『剖符封侯,或以德顯。』」疑聚珍本即據此輯錄,又依文意略有增補。 ↑「圖二十八將於雲臺」,《通鑑》卷四四明帝永平三年二月載:「帝思中興功臣,乃圖畫二十八將於南宮雲臺,以鄧禹為首,次馬成、吳漢、王梁、賈復、陳俊、耿弇、杜茂、寇恂、傅俊、岑彭、堅鐔、馮異、王霸、朱祜、任光、祭遵、李忠、景丹、萬脩、蓋延、邳肜、銚期、劉植、耿純、臧宮、馬武、劉隆。又益以王常、李通、竇融、卓茂,合三十二人。馬援以椒房之親,獨不與焉。」胡三省注云:「雲臺功臣之次,以鄧禹、吳漢、賈復、耿弇、寇恂、岑彭、馮異、朱祜、祭遵、景丹、蓋延、銚期、耿純、臧宮、馬武、劉隆為一列,馬成、王梁、陳俊、杜茂、傅俊、堅鐔、王霸、任光、李忠、萬脩、邳肜、劉植、王常、李通、竇融、卓茂為一列。此序其次,不與前史合。」 ↑「秋八月」,此句至「以應圖讖」諸句原無。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三年載:「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為大予樂。」李賢注云:「尚書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故據琁機鈐改之。」《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東觀漢記》云:「孝明詔曰:『琁璣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雅。」』會明帝改其名,郊廟樂曰太子樂,正樂官曰太子樂官,以應圖讖。」「雅」字乃「予」字之訛,「太子樂」乃「太予樂」之訛,「太子樂官」乃「太子樂官」之訛。今據《文選》李善注所引輯補,又參酌范書《明帝紀》增補「秋八月」三字。《文選》卷四六顏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李善注引云:「孝明詔曰:『正大樂官曰大予樂官。』」字句較略。此段文字聚珍本輯作「秋八月,詔曰:『尚書璇璣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其改郊廟樂曰大予樂,樂官曰大予樂官,以應圖讖。』」所輯字句多有改易。 ↑「郊廟樂曰太予樂」,《通鑑》卷四四胡三省注引蔡邕《禮樂志》云:「漢樂四品,一曰太予樂,典郊廟、上陵殿諸食舉之樂。二曰周頌雅樂,典辟雍、饗射、六宗、社稷之樂。三曰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群臣。四曰短簫鐃歌,軍樂也。」 ↑「十月」,此句上原有「三年」二字,與上復出,今刪去。 ↑「步行觀部署」,「行觀」二字原誤倒,姚本、聚珍本作「行觀」,又《書鈔》卷一四〇引云:「明帝幸南陽,所在見吏勞賜,步行觀部署,不用輦。」亦作「行觀」,今據改正。《書鈔》卷一六引云:「歷覽宮觀,步觀部署。」與此有異。 ↑「不用輦」,此句下聚珍本尚有「車」字。《御覽》卷四三一引云:「明帝行部署,不用輦晝,甲夜乃解,偃讀眾書,乙夜盡寢,先五鼓起,率常如此。」「晝」乃「車」之訛。 ↑「甲夜讀眾書」,「讀」字,晏元《獻公類要》卷九引作「觀」。《書鈔》卷一二引「甲夜讀書」一句。 ↑「四年」,此句至「以祈農事」諸句原無,《文選》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永平「四年春二月辛亥,詔曰:『朕親耕藉田,以祈農事。京師冬無宿雪,春不燠沐,煩勞群司,積精禱求。而比再得時雨,宿麥潤澤。其賜公卿半奉。有司勉遵時政,務平刑罰。』」此所引刪削頗多。 ↑「藉田」,范書《明帝紀》李賢注引《五經要義》云:「天子藉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敬也。藉,蹈也。言親自蹈履於田而耕之。」 公元62年
↑「趙王栩會鄴」,此句原誤作「徽趙王會鄴」。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永平五年「冬十月,行幸鄴,與趙王栩會鄴」。此句下聚珍本有「常山」二字,係衍文。 公元63年
↑「六年」,此句至「以備器用」諸句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僅引「永平六年,廬江太守獻寶鼎,出王雒山」三句,又引「明帝曰:『太常其以初祭之日,陳鼎於廟,以備器用』」四句。「初祭」乃「礿祭」之訛。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六年載:「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夏四月甲子,詔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姦,不逢惡氣。遭德則興,遷於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淪亡。祥瑞之降,以應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茲?《易》曰鼎象三公,豈公卿奉職得其理邪?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陳鼎於廟,以備器用。……』」 ↑「易鼎足象三公」,《通鑑》卷四五胡三省注:「三公鼎足承君,故云然。此蓋易緯之辭。」按《易·鼎卦九四爻》辭云:「鼎折足,覆公餗。」又《繫辭下》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此即括引易文大意,非出易緯。 ↑「七年」,此句至「奉觴上壽」三句原無,《御覽》卷九八五引,今據增補。 ↑「八年十月」,袁宏《後漢記》卷一〇云「八年冬十一月」,月份有誤。 公元65年
↑「尚書僕射持節詔三公」,「持」字原誤作「待」,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八年十月載:「丙子,臨辟雍,養三老、五更。禮畢,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勿笞,詣度遼將軍營,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妻子自隨,便占著邊縣。父母同產欲相代者,悉聽之。其大逆無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亡命者令贖罪各有差。凡徙者,賜弓弩衣糧。」 公元66年
↑「九年,詔為四姓小侯置學」,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六一三亦引,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九年載:「為四姓小侯開立學校,置五經師。」《張酺傳》載:「永平九年,顯宗為四姓小侯開學於南宮,置五經師。酺以尚書教授,數講於御前。」《通鑑》卷四五明帝永平九年載:「帝崇尚儒學,自皇太子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弟,莫不受經。又為外戚樊氏、郭氏、陰氏、馬氏諸子立學於南宮,號四姓小侯。置五經師,搜選高能以授其業。」外戚樊氏、郭氏、陰氏、馬氏諸子以非列侯,故稱「小侯」。《東漢會要》卷一八「小侯」條注云:「顏氏家訓謂以小年獲封,故曰『小侯』。」可備一說。 ↑「十年閏月」,此年閏四月。聚珍本作「十年夏閏四月」。 ↑「以日北至」,原無「北」字,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日北至。」今據增補「北」字。范書《明帝紀》李賢注云:「北至,夏至也。」 ↑「弟子」,聚珍本作「子弟」,《御覽》卷五八〇引同。 ↑「鹿鳴」,《詩·小雅》中的一篇,為宴群臣嘉賓之作。《毛詩·鹿鳴》序云:「鹿鳴,燕群臣嘉賓也。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然後忠臣嘉賓,得盡其心矣。」 ↑「上自御塤箎和之」,明帝幸南陽,自御塤箎事,《書鈔》卷一二、卷一六、卷八二,《御覽》卷五八〇亦引,又《書鈔》卷一一一兩引,字句或詳或略。「塤」,《風俗通義·聲音篇》云:「世本:『暴辛公作塤。』《詩》云:『天之誘民,如塤如箎。』塤,燒土為也,圍五寸半,長三寸半,有四孔,其二通,凡為六孔。」「箎」,《風俗通義·聲音篇》云:「世本:『蘇成公作箎。』管樂,十孔,長尺一寸。《詩》云:『伯氏吹塤,仲氏吹箎。』」 ↑「嘉賓」,《水經注》卷二八引作「賓客」。按「嘉賓」二字義長。 公元67年
↑「至南頓」,原誤作「至頃」,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十年夏四月閏月載:「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還,幸南頓,勞饗三老、官屬。」 公元69年
↑「十二年」,此句至「置永昌郡」諸句原無,《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今據增補。「十二年」三字李善注引原無,係據聚珍本補入。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永平「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內屬,於是置永昌郡,罷益州西部都尉」。西南夷傳云:「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種人內屬,其稱邑王者七十七人,戶五萬一千八百九十,口五十五萬三千七百一十一。西南去洛陽七千里,顯宗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縣,割益州郡西部都尉所領六縣,合為永昌郡。」 ↑「上耕藉田畢」,此事《書鈔》卷九〇、《類聚》卷三九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公元70年
↑「有司奏楚王英聚姦猾」,《書鈔》卷七〇引《東觀漢記》云:「明帝紀云:『永平中,有司奏楚王英聚姦猾。』」楚王英謀反在永平十三年十一月,敗後,國除,遷於涇縣。「有司奏楚王英聚姦滑」當在永平十三年或以前。因有司上奏具體年月不可確考,姑附置於此。姚本、聚珍本皆未輯此段文字。 ↑「十四年」,此句至「財足祠祀」諸句原無。范曄《後漢書·明帝紀》十四年載:「初作壽陵。」十八年又載:「帝初作壽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槨廣一丈二尺,長二丈五尺,無得起墳。」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陵東北作廡,長三丈,五步出外為小廚,財足祠祀。」今據李賢注增補,又參酌范書增入「十四年,帝作壽陵」二句。此段文字姚本輯作「帝作壽陵,制令流水而已,陵東北作廡長三丈,五步外為小廚,財足祠祀」。聚珍本與姚本同,惟首句前增入「十四年」三字。 ↑「明帝自制石槨」,此下三句原無,《御覽》卷五五二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作「帝自置石槨,廣丈二尺,長二丈五尺」。 ↑「癸亥,帝耕於下邳」,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十五年春二月庚子,東巡狩。……癸亥,帝耕於下邳。」 ↑「幸孔子宅」,《書鈔》卷一六僅引「祀孔子宅」一句。 ↑「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二弟」二字原無,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明帝紀》云:「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弟子。」今據增補。 公元39年
↑「幸東平王宮」,「東平王」,謂劉蒼,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東平公,十七年進爵為王。范曄《後漢書·東平王蒼傳》云:永平「十五年春,行幸東平,賜蒼錢千五百萬,布四萬匹」。 ↑「上憐廣陵侯兄弟」,光武帝子劉荊於建武十五年封山陽公,十七年進爵為王,明帝時因罪徙封廣陵王,後自殺。永平十四年,封荊子元壽為廣陵侯,服王璽綬,食荊故國六縣,又封元壽弟三人為鄉侯。見范曄《後漢書·廣陵思王荊傳》。 公元72年
↑「又以皇子輿馬,悉賦予之」,「以」字原誤作「聖」,今據聚珍本校正。范曄《後漢書·廣陵思王荊傳》云:永平十五年,「帝東巡狩,徵元壽兄弟會東平宮,班賜御服器物,又取皇子輿馬,悉以與之」。 ↑「內附」,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李賢注云:「內附謂木連理也。」 公元74年
↑「芝生前殿」,《合璧事類》卷一九引云:「明帝永平十七年,芝草生殿前。」 公元73年
↑「翔集京師」,此句下聚珍本有「正月,當謁原陵」二句。《通鑑》卷四五明帝十七年載:「春正月,上當謁原陵,夜,夢先帝、太后如平生歡,既寤,悲不能寐」云云。 公元74年
↑「上夢見先帝、太后」,《類聚》卷九八引作「明帝夜夢見先帝、太后」,《御覽》卷一二引作「明帝永平十七年,夢見先帝、光烈皇后」。 ↑「夢中喜覺,因悲不能寐」,《書鈔》卷六僅引「真覺不能寐」一句,「真」字又誤,當作「喜」。 ↑「遵奉建武之政」,《書鈔》卷六有「奉建武王之政」句,即出《東觀漢記·明帝紀》。「王」字係衍文。 ↑「上濁明主」,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李賢注、《東漢會要》卷二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勢」,此字事《文類聚前集》卷二二、《合璧事類》卷二三、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李賢注引皆作「榮」。 ↑「嘗案輿地圖」,此句至「帝令滿二千萬止」諸句原無,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孝明八王傳》論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范書《明德馬皇后紀》云:永平「十五年,帝案地圖,將封皇子,悉半諸國。后見而言曰:『諸子裁食數縣,於制不已儉乎?』帝曰:『我子豈宜與先帝子等乎?歲給二千萬足矣。』」 ↑「諸小王皆當略與楚、淮陽相比」,原無「小」字,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孝明八王傳》論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什減三四」,《書鈔》卷七〇引《東觀漢記》云:「《明帝紀》云:『十八年,食租且餓。』」疑「食租且餓」句當在此句下。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又國遠而小於王,善節約謙儉如此」,此二句王先謙《後漢書·明帝紀集解》載惠棟說引《東觀漢記》作「又國遠而小,易於為善,節儉謙約如此」。 公元75年
↑「顯節陵」,《通鑑》卷四五永平十八年胡三省注引《帝王世紀》云:「顯節陵,故富壽亭也,西北去雒陽三十七里。」 公元59年
↑「孝明皇帝尤垂意於經學」,《書鈔》卷一二僅引「垂意經學」一句,即出於此。此句以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繫於永平二年「食邑五千戶」句下。 ↑「正坐自講」,《書鈔》卷一二引「正坐自講,稽合圖讖」二句,即出於此。 公元56年
↑「冠帶搢紳遊辟雍而觀化者以億萬計」,「萬」字原脫,聚珍本有,今據增補。《漢書·儒林傳》云:「中元元年,初建三雍。明帝即位,親行其禮。天子始冠通天,衣日月,備法物之駕,盛清道之儀,坐明堂而朝群后,登靈臺以望雲物,袒割辟雍之上,尊養三老、五更。饗射禮畢,帝正坐自講,諸儒執經問難於前,冠帶縉紳之人,圜橋門而觀聽者蓋億萬計」。 ↑「孝章皇帝」,事詳范曄《後漢書》卷三〈肅宗孝章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一、卷一二。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山松《後漢書》、薛瑩《後漢書》亦略載其事。 ↑「太子」,聚珍本作「第五子也」。范曄《後漢書·章帝紀》云:「肅宗孝章皇帝諱炟,顯宗第五子也。」 公元60年
↑「永平三年二月」,聚珍本無「二月」二字。下文「年四歲」移至此句下。 ↑「幼而聰達才敏」,《書鈔》卷七引「幼而聰達」一句。 ↑「止」,原誤作「正」,《書鈔》卷八、《晏元獻公類要》卷九引作「止」,今據改正。 ↑「壯而仁明謙恕,溫慈惠和」,《文選》卷五七顏延年〈陽給事誄〉李善注僅引「章帝壯而仁明」一句,《書鈔》卷五僅引「溫茲惠和」一句,卷七引此二句,又脫「壯而」二字。 ↑「矜嚴方厲,威而不猛」,《書鈔》卷八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周覽古今」,《書鈔》卷一二僅引此一句,文字全同。 ↑「於是上敬重之」,此句聚珍本作「由是明帝重之」。 ↑「以至孝稱,孜孜膝下」,此二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初學記》卷一七引云:「章帝殂,明帝子,以至孝稱,孜孜膝下。」「殂」字係衍文。姚本、聚珍本即據此輯錄。 公元75年
↑「詔曰」,明帝於永平十八年八月卒,章帝即位,十月即下此詔。 ↑「趙憙」,原作「趙喜」,下同。按字當作「趙憙」,范曄《後漢書·趙憙傳》作「趙憙」,《文選》卷一〇潘岳〈西征賦〉李善注引趙憙他事,字亦作「趙憙」,今據改正。 ↑「其以憙為太尉」,本書《趙憙傳》、范曄《後漢書·趙憙傳》亦載此詔。但此條文字當繫於《章帝紀》,《書鈔》卷五二明言此條文字出「東觀章帝紀」。 ↑「詔齊相其止勿復送冰紈、方空縠、吹綸絮也」,此條《御覽》卷八一六亦引,卷八一九又一處引徵,字句皆較簡略。范曄《後漢書·章帝紀》李賢注云:「紈,素也。冰言色鮮潔如冰。《釋名》曰:『縠,紗也。』方空者,紗薄如空也。或曰空,孔也,即今之方目紗也。綸,似絮而細。吹者,言吹噓可成,亦紗也。」《漢書·貢禹傳》載禹奏言:「故齊時三服官輸物不過十笥,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鉅萬。」顏師古注云:「三服官主作天子之服,在齊地。」東漢亦然,故詔齊相止送冰紈等物。 公元79年
↑「講五經同異」,此條《御覽》卷六一五亦引,字句稍略。范曄《後漢書·章帝紀》載,建初四年十一月,下詔命「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使五官中郎將魏應承制問,侍中淳于恭奏,帝親稱制臨決,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議奏」。《通鑑》卷四六建初四年載:「校書郎楊終建言:『宣帝博徵群儒,論定五經於石渠閣。方今天下少事,學者得成其業,而章句之徒,破壞大體。宜如石渠故事,永為世則。』帝從之。冬十一月壬戌,詔太常:『將、大夫、博士、郎官及諸儒會白虎觀,議五經同異。』使五官中郎將魏應承制問,侍中淳于恭奏,帝親稱制臨決,作白虎議奏,名儒丁鴻、樓望、成封、桓郁、班固、賈逵及廣平王羡皆與焉。」 公元84年
↑「日南獻白雉、白犀」,范曄《後漢書·章帝紀》元和元年春正月載:「日南徼外蠻夷獻生犀、白雉。」《南蠻傳》載:「肅宗元和元年,日南徼外蠻夷究不事人邑豪獻生犀、白雍。」 公元86年
↑「章帝行幸」,《書鈔》卷一三九引無此句,而有「元和三年」一句。「三年」乃「元年」之誤。據范曄《後漢書·章帝紀》,此為元和元年事。 ↑「今」,此字原無,《書鈔》卷一三九引有,今據增補。 ↑「無得有所伐」,此句《書鈔》卷一三九引作「毋得斫伐」。 公元85年
↑「柴望畢」,此句姚本作「柴,望秩山川群神」。聚珍本同,惟「神」下有「畢」字。 ↑「孔子後褒成侯等咸來助祭」,此句下聚珍本有「大赦天下」一句。 ↑「祀五帝於汶上明堂」,《漢書·郊祀志》云:武帝「封泰山,泰山東北阯古時有明堂處,處險不敞。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曉其制度。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明堂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通水,水圜宮垣,為復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曰昆侖,天子從之入,以拜祀上帝焉。於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帶圖。及是歲修封,則祠泰一、五帝於明堂上座」。章帝祀五帝於汶上明堂,仍沿武帝舊制。 ↑「耕於定陶」,《稽瑞》引云:「章帝元和二年巡狩至岱宗,燔柴望祀畢,有黃鵠從西南來壇上,東北過於宮,翱翔而上。」《初學記》卷一三引云:「章帝東巡狩,至于岱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耕於定陶。」《御覽》卷九一六引云:「章帝至岱宗,柴望畢,白鵠三十從西南來,經祀壇上。」范曄《後漢書·章帝紀》李賢注引云:「孔子後褒成侯等咸來助祭。」此條即據以上諸書所引輯錄。又《類聚》卷三九、卷九〇,《事類賦》卷一八亦引,字句較略。范曄《後漢書·章帝紀》元和二年二月載:「丙辰,東巡狩。己未,鳳凰集肥城。乙丑,帝耕於定陶。……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黃鵠三十從西南來,經祠壇上,東北過於宮屋,翱翔升降。進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 ↑「命儒者論難」,范曄《後漢書·章帝紀》元和二年載:「三月己丑,進幸魯,祠東海恭王陵。庚寅,祠孔子於闕里,及七十二弟子,賜褒成侯及諸孔男女帛。」「命儒者論難」即在此時。 ↑「不可勝紀」,此條他書引徵較多,皆略於此,而且間有異同。《稽瑞》引云:「章帝元和中,有嘉瓜生。」《類聚》卷九九引云:「章帝時,鳳凰百三十九見。」《御覽》卷九一五引云:「章帝時,鳳凰三十九見。」《類聚》卷九八引云:「章帝時,麟五十一見。」《御覽》卷八八九、《事類賦》卷二〇引同。《玉海》卷一九八引云:「麒麟五十二。」《類聚》卷九八引云:「章帝元和二年,黃龍四見。」《玉海》卷一九八引同,僅無「章帝」二字。《類聚》卷九九引云:「章帝元和二年,九尾狐見。」卷九九又引云:「章帝元和二年,白兔見。」又引云:「章帝元和二年,白鹿見。」《玉海》卷一九八引同,僅無「章帝」二字。《玉海》卷一九七引云:「章帝元和二年,芝英、華平,日月不絕,載於史官,不可勝紀。」范曄《後漢書·賈逵傳》李賢注引云:「章帝時,鳳凰見百三十九,麒麟五十二,白虎二十九,黃龍三十四,神雀、白燕等,史官不可勝紀。」《玉海》卷一三、卷二〇〇引同。《玉海》卷二〇〇引云:「又有青龍、黃鵠、鸞鳥、神馬、九尾狐、三足烏、赤烏、白兔、白鹿、甘露、嘉瓜、秬秠、明珠、芝英、華平、朱草、木連理,日月不絕,載於史官,不可勝紀。」疑此條係彙集符瑞之文而成。 ↑「鳳凰見肥城句窳亭槐樹上」,《玉海》卷二〇〇亦引此條,「樹」作「木」。據范曄《後漢書·章帝紀》,此為元和二年事。 ↑「詔曰」,原脫「曰」字,《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云:「章帝詔曰:『乃者白烏、神雀屢臻,降自京師。』」今據增補。 ↑「乃者」,此二字原無,今據《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增補。 ↑「降自京師」,此句原無,今據《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增補。范曄《後漢書·章帝紀》元和二年五月戊申詔曰:「乃者鳳凰、黃龍、鸞鳥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見,及白鳥、神雀、甘露屢臻。祖宗舊事,或班恩施。其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云云。則此所載章帝詔文刪削頗多。此條《六帖》卷九四、《御覽》卷九二〇、《合璧事類別集》卷七二、《玉海》卷九八亦引,字句稍略。 ↑「章帝時」,具體年代無考。聚珍本繫於代郡高柳烏生子事後,今從之。《玉海》卷八九引此條,亦云「章帝時」,未言確切年代。 ↑「章帝賜尚書劍各一」,此事不知確切年月,姑繫於此。 ↑「韓稜楚龍泉」,《書鈔》卷一九引「賜龍州」一句,即出此。「泉」字范曄《後漢書·韓稜傳》作「淵」,「州」乃「泉」或「淵」之訛。 ↑「壽」,原誤作「燾」,下同,姚本亦作「燾」。聚珍本作「壽」,《書鈔》卷一二二、《御覽》卷二一二、《萬花谷後集》卷九、《合璧事類後集》卷二六、《翰苑新書》卷一四皆作「壽」,與范曄《後漢書·郅壽傳》合,今據改正。 ↑「鍛成」,《書鈔》卷一二二引作「椎成」。范曄《後漢書·韓稜傳》云:稜「五遷為尚書令,與僕射郅壽、尚書陳寵,同時俱以才能稱。肅宗嘗賜諸尚書劍。唯此三人持以寶劍,自手書其名曰:『韓稜楚龍淵,郅壽蜀漢文,陳寵濟南椎成。』時論者為之說,以稜淵深有謀,故得龍淵。壽明達有文章,故得漢文。寵敦朴,善不見外,故得椎成」。李賢注云:「《漢官儀》『椎成』作『鍛成』。」姚本、聚珍本皆作「鍛成」,《御覽》卷二一二、《萬花谷後集》卷九、《合璧事類後集》卷二六、《翰苑新書》卷一四亦皆作「鍛成」。 ↑「文劍」,此二字聚珍本作「漢文劍」,《書鈔》卷一二二引作「漢文」,《御覽》卷二一二引作「蜀漢文劍」。 ↑「此皆生於不學之門所致也」,范曄《後漢書》未載此事,章帝下詔的具體時間無從確考。今參考聚珍本,姑將此條編置於此。 公元87年
↑「歲月不絕」,范曄《後漢書·章帝紀》章和元年載壬戌詔曰:「朕聞明君之德,啟□鴻化,緝熙康乂,光照六幽,訖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風翔於海表,威霆行乎鬼區。然後敬恭明祀,膺五福之慶,獲來儀之貺。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鳳凰仍集,麒麟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芝草之類,歲月不絕。朕夙夜祗畏上天,無以彰於先功。今改元和四年為章和元年。」則此所引章和元年詔,刪削頗多。 ↑「孝乎惟孝,友于兄弟」,《論語·為政篇》云:「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政?』」作偽古文尚書者把「惟孝,友于兄弟」二句採入君陳篇。 ↑「乾乾夕惕」,《書鈔》卷九引作「朝乾夕惕」。《易·乾卦·九三爻辭》云:「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乾乾」,自強之意。「惕」,懼也。 ↑「寅畏皇天」,《尚書·無逸篇》云:「周公曰:『嗚呼!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寧』」云云。「寅畏」,敬畏。此序所言即本《尚書·無逸篇》。 ↑「明德慎罰,湯、文所務也」,《書鈔》卷五僅引「明德慎罰」一語。《尚書·康誥篇》云:「王若曰:『孟侯,朕之弟,小子封,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云云。《左傳》成公三年載申公巫臣言云:「《周書》曰:『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也。」此序所言即本《尚書·康誥篇》。 ↑「孝和皇帝」,事詳范曄《後漢書》卷四〈孝和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三、卷一四。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亦略載其事。 ↑「章帝之中子也」,據范曄《後漢書·和帝紀》,和帝為章帝第四子。 ↑「自」,姚本、聚珍本同,《類聚》卷一二引亦同。王先謙《後漢書·和帝紀集解》載惠棟說引作「幼」。「岐嶷」,謂幼年聰慧。《詩·大雅·生民》云:「誕實匍匐,克岐克嶷。」毛亨傳云:「岐,知意也。嶷,識也。」鄭玄箋:「能匍匐則岐岐然意有所知也。其貌嶷嶷然有所識別也。」 ↑「篤仁」,此二字《書鈔》卷六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仁孝」,《類聚》卷一二亦引作「仁孝」。 ↑「孝章」,此二字王先謙《後漢書·和帝紀集解》載惠棟說引同,姚本作「帝」,《類聚》卷一二引亦作「帝」,聚珍本作「章帝」。 ↑「兼覽書傳」,《書鈔》卷一二屢引本書,其中一條僅引此四字。 公元89年
↑「永元元年」,此下三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二四亦引,今據增補。「永元」二字姚本、《初學記》卷二四引皆作「孝和」,聚珍本作「永元」,今從之。按此事不見范曄《後漢書》和袁宏《後漢紀》。范書《和帝紀》永元五年載:「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事又見袁宏《後漢紀》和本篇下文。疑此所載即永元五年事。 公元90年
↑「二年二月壬午」,此下四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二年載:「二月壬午,日有食之。」李賢引《東觀漢記》注云:「史官不覺,涿郡言之。」今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增補。此段文字姚本作「和帝二年二月壬午日食時,史官不覺,涿郡言之」。聚珍本改「和帝二年二月」為「二年春二月」,餘與姚本同。二本所輯,亦係據李賢注所引,又參酌范書。 ↑「三年春正月」,此句上原有「永元」二字。按上文已出「永元」年號,依修史體例,此不當重出,今刪去。此下二句聚珍本漏輯。 ↑「元服」,《儀禮·士冠禮》云:「令月吉日,加爾元服。」《漢書·昭帝紀》顏師古注云:「元,首也。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 ↑「時太后詔袁安為賓」,此下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此二句又輯入《袁安傳》。 公元91年
↑「詔曰」,此句至「以彰厥功」諸句原無,《類聚》卷五一引,今據增補。《類聚》所引,原無「詔曰」二字,聚珍本輯作「三年詔曰」云云,《御覽》卷四七四引云:「和帝永元三年,詔曰」云云,《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云:「和帝詔曰」云云,今據以上各書增補。姚本把此段文字未輯入《和帝紀》,而編入末卷散條中。 ↑「誼」,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七四引作「義」。按二字古通。 公元9年
↑「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王先謙《後漢書·和帝紀集解》引錢大昕云:「顧淞云:『此詔蕭、曹並舉,而獨云曹相國無後嗣,則酇侯有後矣。今據前書功臣表,酇侯九世孫禹,王莽建國元年,更為蕭鄉侯。莽敗絕,而平陽侯十世孫宏,光武建武二年,以舉兵佐軍紹封,傳子曠,表云今見,則孟堅修史時尚存也。此與詔文正相反,未知其審。』予按《韋彪傳》亦云,建初七年,詔求蕭何後,封何末孫熊為酇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故不及焉,則曹之有後審矣。而一云建武所封,一云建初所封,其名又互異。且班表、韋傳皆云平陽侯,而此詔稱容城侯,皆事之可疑者也。」 ↑「見二臣之墓」,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蕭何墓在長陵東司馬門道北百步。」又引《廟記》云:「曹參冢在長陵旁道北,近蕭何冢。」「墓」,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七四引亦同,《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作「隴」。 ↑「遣使者以中牢祠」,此句上《御覽》卷四七四引有「可」字。「祠」,原作「禱」,姚本同。聚珍本作「祠」,《御覽》卷四七四引同,今從改。 ↑「須」,原誤作「頃」,姚本、聚珍本尚不誤,今據改正。「景風紹封」,「景風」,或云南風,《史記》律書云:「景風居南方。景者,言陽氣道竟,故曰景風。」或云東南風,《淮南子·墜形訓》云:「東南曰景風。」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春秋考異》郵云:「夏至四十五日,景風至,則封有功也。」《白虎通義·封公侯篇》云:「封諸侯以夏何?陽氣盛養,故封諸侯,盛養賢也。」 公元91年
↑「以彰厥功」,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三年載:「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壟,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與此字句大同小異。 公元90年
↑「四年春正月」,此下五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云:永元「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李賢引《東觀漢記》注云:「賜玉具劍,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衛護焉。」此下五句即據李賢注,又參酌范書增補。姚本、聚珍本輯有「單于乞降,賜玉具劍」云云四句,但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誤繫於永元二年下。據范書《匈奴南單于傳》。持節衛護者為任尚。 ↑「六月」,此句上原有「四年」二字,因與上文複出,今刪去。 ↑「大將軍竇憲潛圖弒逆」,此句下聚珍本有「庚申」二字,與范曄《後漢書·和帝紀》同。 公元92年
↑「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瑝」,原無「射聲校尉郭瑝」六字。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四年六月載:「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李賢注云:「《東觀記》『璜』作『瑝』,音同」是《東觀漢記》載及郭璜,且名作「瑝」字,今據李賢注,又參酌范書增補。 公元93年
↑「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人」,《六帖》卷三八引云:「詔有司京師果園悉以假貧人。」字句較略。此為永元五年二月事,見范曄《後漢書·和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三。 ↑「收」,聚珍本脫,范曄《後漢書·和帝紀》作「采」。 ↑「六月」,此下三句原無,《御覽》卷一四引,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五年載:「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李賢引《東觀漢記》注云:「大如鴈子。」此段文字姚本作「六月,雨雹,大如鴈子」,係輯自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字作了增補。聚珍本則與《御覽》所引同。 公元94年
↑「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閉晝日」,此二句原無,《史記》封襌書索隱引下句,今據增補。上句則參考范曄《後漢書·和帝紀》補 入 。范書《和帝紀》永元六年載:「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李賢注引《漢官舊儀》云:「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此段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七月」,此句至「未還宮而澍雨」諸句原無,《御覽》卷六四二引,今據增補。 ↑「寺」,《初學記》卷二〇引無此字。按當有此字。「寺」謂官舍。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風俗通義》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續其中也。」《通鑑》卷四三胡三省注引《風俗通義》云:「寺,司也,諸官府所止皆曰寺。」華嚴《經音義》卷四引《風俗通義》云:「寺,司也,延之有法度者也。今諸侯所止皆曰寺也。」 ↑「未還宮而澍雨」,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六年載:「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擅國重譯奉貢」,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云:永元「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李賢注云:「《東觀記》作『擅』,俗本以『襌』字相類或作『襌』者,誤也。」此二句即據李賢注,又摘取范書字句增補。 公元97年
↑「改殯梁皇后於承光宮」,此句至「乃議改葬」諸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九年九月載:「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於西陵。」此下李賢引《東觀漢記》「改殯承光宮」至「乃議改葬」一段文字作注,今據李賢注所引增補。李賢注所引原無「梁皇后於」四字,聚珍本參酌范書增入,今從之。和帝母梁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死,竇皇后養和帝以為己子。和帝即位,竇皇后為皇太后,控制了朝政。永元九年閏八月皇太后卒,於是和帝始有改葬其生母之舉。 ↑「儀比敬園」,范曄《後漢書·梁貴人紀》云:和帝「以貴人酷歿,歛葬禮闕,乃改殯於承光宮,上尊謚曰恭懷皇后,追服喪制,百官縞素,與姊大貴人俱葬西陵,儀比敬園。」李賢注云:「敬園,安帝祖母宋貴人之園也。」 ↑「十年五月丁巳」,此句至「壞民廬舍」諸句原無,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三劉昭注引,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亦引,字句稍異。此段文字下,聚珍本輯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帝召諸儒,魯丕與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相難,丕善對事,罷朝,特賜履襪。」此當出《魯丕傳》,今移入《丕傳》。姚本亦把此段文字輯入《和帝紀》。 公元99年
↑「十一年」,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一年四月載:「己巳,復置右校尉官。」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置在西河鵠澤縣。」《玉海》卷一三三、卷一三七亦引此句。此下三句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增補。 公元100年
↑「十二年,象林蠻夷攻燔官寺」,此二句原無,《文選》卷五七潘岳〈馬汧督誄〉李善注引下句,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二年載:「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又《南蠻傳》載:「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二千餘人寇掠百姓,燔燒官寺,郡縣發兵討擊,斬其渠帥,餘眾乃降。」「十二年」一句則據范書增補。聚珍本有此二句。 ↑「秭歸山高四百餘丈」,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據范書《和帝紀》,永元十二年閏四月戊辰,秭歸山崩。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四亦云:永元「十二年夏閏四月戊辰,南郡秭歸山高四百丈,崩填谿,殺百餘人」。 公元356年
↑「十一月癸酉夜」,此句至「西域蒙奇、疏勒二國歸義」諸句原無,《御覽》卷一五引,今據增補。首句《御覽》卷一五原引作「和帝永和十二年癸酉夜」,「永和」乃「永元」之誤。今刪「和帝永和十二年」七字,又據《御覽》卷八七二所引增補「十一月」三字。 ↑「十三年」,原誤作「十二年」,聚珍本作「十三年」,與范曄《後漢書·和帝紀》相合,今據改正。「上日」,朔日也。《尚書·堯典》云:「正月上日,受終於 ↑「上」,此字原無,姚本有,《類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作「帝」。 ↑「覽書林,閱篇籍」,《書鈔》卷一二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公元104年
↑「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坯山」,此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六年載:「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李賢注云:「《東觀記》作『坯』,並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誤也。」可見《東觀漢記》載和帝至緱氏縣,登境內百坯山事。今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增補此三句。 公元105年
↑「元興元年五月,右扶風雍地裂」,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元興元年載:「五月癸酉,雍地裂。」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右扶風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誤也。」今據李賢注,又參酌范書增補。 ↑「朝無寵族」,《書鈔》卷一五僅引此一句,「族」作「幸」。《御覽》卷九一所引此句與上文「閱篇籍」句相銜接,文義不相連屬,此句上有闕佚。 ↑「自左右近臣,皆誦詩、書」,《書鈔》卷一二僅引「左右誦書」一句,係括引大意。 ↑「方」,姚本、聚珍本作「萬」,《類聚》卷一二引同。 ↑「貞符瑞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符瑞」,類聚卷一二引同。按如作「符瑞」,則當與下句連讀。 ↑「元興元年十二月」,此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移置於上文「朝無寵族」句前。 ↑「宮無嬪嬙鄭、衛之讌」,此下二句《書鈔》卷八引作「宮無嬪嬙之燕,囿無盤樂之豫」,文有節刪。「鄭、衛」謂春秋戰國時的鄭國和衛國的民間俗樂。因與雅樂不同,故被排斥,視為淫靡之樂。《禮記·樂記》云:「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 ↑「遠近承風云爾」,此條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孝殤皇帝」,事詳范曄《後漢書》卷四〈孝殤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五。 公元106年
↑「殤帝詔省荏弱平簟」,此句原無,《御覽》卷七〇八引,聚珍本連綴於「延平元年八月」句前,今從之。此詔范曄《後漢書·殤帝紀》失載。「平簟」二字疑有訛誤。 ↑「孝殤襁褓承統」,從文字內容來看,此下諸句是《殤帝紀》序中語。 ↑「敖」,聚珍本作「嗷」。按「敖」乃「嗷」的同音假借字。又作「謷」、「熬」、「嗷」。說文云:「嗷,眾口愁也。」 ↑「孔子稱『有婦人焉』」,《論語·泰伯篇》云:「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於斯為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所謂「婦人」,是指文王妃太姒。《列女傳·母儀傳》云:「太姒者,武王之母,……旦夕勤勞,以進婦道。太姒號曰文母。文王理陽道而治外,文母理陰道而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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