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旧唐书/卷 (自动笺注)
唐禮:四時各以孟月太廟,每室用太牢季冬蠟祭之後,以辰日臘享於太廟,用牲如時祭
三年一祫,以孟冬
五年一禘,以孟夏
時享之日,修七祀太廟西門內之道南司命,戶以春,灶以夏;門,厲以秋,行以冬,中溜則于季夏迎氣日祀之。
品物時新進御者,所司先送太常,與尚食相知簡擇精好者,以滋味新物相宜者配之。
太常卿奉薦於太廟,不出神主
仲春薦冰,亦如之。
公元618年
武德元年五月備法駕迎宣簡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神主,祔於太廟,始享四室
貞觀九年高祖崩,將行遷祔之禮,太宗有司詳議廟制
諫議大夫硃子奢建議曰:
按漢丞相韋玄成奏立五廟諸侯亦同五。
劉子駿開七祖,邦君降二。
鄭司農玄成之轍,王子雍揚國師之波,分塗並驅,各相師祖,鹹玩共所習,好同惡異。
遂令歷代祧祀,多少參差優劣去取,曾無畫一
《傳》稱「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易》雲「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豈非別嫌疑,慎微遠,防陵僭尊君卑佐,升降無舛,所貴禮者,義在茲乎!
若使天子諸侯俱立五廟便是可以同貴,臣可以濫主,名器無准冠屨同歸,禮亦異數義將安設
《戴記》又稱:禮有以多為貴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廟
」若天子五廟,才與子男相埒,以多為貴,何所表乎?
以為諸侯高祖以下,並太祖五廟一國之貴也。
子立高祖以上,並太祖七廟四海之尊也。
降殺以兩,禮之正焉。
前史所謂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此其義也。
伏惟聖祖在天,山陵有日,祔祖嚴配大事在斯
宜依七廟,用崇大禮。
若親盡之外,有王業之所基者,如殷之玄王,周之後稷,尊為始祖
倘無其例,請三昭三穆各置神主太祖一室,考而虛位
將待七百之祚,遞遷方處,庶上依晉、宋,傍愜人情
於是八座奏曰:
臣聞揖讓受終之後革命創制之君,何嘗不崇親親之義,篤尊尊之道,虔奉祖宗致敬郊廟
自義乖闕里,學滅秦庭儒雅既喪,經籍湮殄
兩漢纂修絕業,魏、晉敦尚斯文,而宗廟制度典章散逸,習所傳而競偏說,執淺見而起異端
自昔迄茲,多歷年代,語其大略兩家而已
鄭玄者則陳四廟之制,述王肅者則引七廟之文,貴賤混而莫辯,是非紛而不定
陛下至德自然孝思罔極孺慕匹夫之志,製作聖人之道,誠宜定一代宏規,為萬世彝則
臣奉述睿旨討論往載,紀七廟者實多,稱四祖者蓋寡。
校其得失昭然可見
春秋谷梁傳》及《禮記》、《王制》、《祭法》、《禮器》《孔子家語》,並云:「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二廟
」《尚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
至於孫卿孔安國劉歆班彪父子、孔晁、虞喜幹寶之徒,或學推碩儒,或才稱博物商較今古,鹹以為然。
故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晉、宋、齊、梁,皆依斯義,立親廟六,豈非有國之茂典不刊休烈乎?
若使群經明文,從累代疑議,背子雍篤論,尊康成舊學則天子之禮,下逼於人臣諸侯之制,上僭王者非所尊卑有序名位不同者也。
復禮人情自非天墜大孝莫重於尊親,厚本莫先于嚴配
數盡四廟,非貴多之道;祀逮七世,得加隆之心。
知德者流光,乃可久之高義德薄者流卑,實不易令範
臣等參議,請依晉、宋故事,立親廟六,其祖宗之制,式遵舊典
承宗之道,興於理定之辰;尊祖之義,成於孝治之日。
制從之。
於是增修太廟,始崇祔弘農府君高祖神主,並舊四室六室
公元649年
二十三年太宗崩,將行崇祔之禮,禮部尚書許敬宗奏言:「弘農府君廟應迭毀
謹按舊儀,漢丞相韋玄成以為毀主瘞埋
萬國宗饗,有所從來,一旦瘞埋,事不允愜
博士范宣意欲立廟宇,奉征西等主安置其中
方之瘞埋,頗葉情理,事無典故,亦未足依。
又議者或言毀主藏天府祥瑞所藏,本非斯意。
今謹准量,去祧之外,猶有壇墠祈禱所及,竊謂合宜
今時廟制,與古不同,共基別室西方為首
在西夾之中,仍處尊位祈禱則祭,未絕祗享,方諸舊儀情實可安。
弘農府君遠親殺,詳據舊章,禮合迭毀
臣等參議遷奉神主,藏於夾室本情篤教在理為弘。
」從之。
其年八月庚子太宗文皇帝神主祔於太廟
公元684年
文明元年八月奉高宗神主祔於太廟中,始遷宣皇帝神主夾室
垂拱四年正月,又於東都高祖太宗高宗三廟四時享祀,如京廟之儀。
別立崇先廟以享武氏祖考
則天尋又令所司議立崇先廟室數,司禮博士崇文館學士周忭希旨,請立崇先廟為七室,其皇室太廟,減為五室
春官侍郎賈大隱奏曰:「臣竊准秦、漢皇太后臨朝稱制,並據禮經正文天子七廟諸侯五廟
百王不易之義,萬代常行之法,未有越禮違古而擅裁儀注者也。
周悰別引浮議,廣述異文,直崇臨朝權儀不依國家常度,升崇先之廟而七,降國家之廟而五。
臣聞皇圖廣辟,實崇宗社之尊;帝業弘基,實等山河之固。
伏以天步多艱,時逢遏密,代天理物,自古有之。
伏惟皇太后承顧托,憂勤黎庶,納孝慈之請,垂矜撫之懷,實所謂光顯大猷恢崇聖載。
其崇先廟室合同諸侯之數,國家宗廟不合輒有移變
臣之愚直,並依正禮,周忭之請,實乖古儀
則天由是且止。
公元691年
天授二年則天革命稱帝,於東都改制太廟七廟室,奉武氏七代神主,祔於太廟
西京太廟為享德廟,四時唯享高祖已下三室,餘四室所司閉其門,廢其享祀之禮。
又改西京崇先廟為崇尊廟,其享祀太廟之儀。
萬歲登封元年臘月封嵩山回親謁太廟
明年七月,又改京崇尊廟,為太廟,仍改太廟署清廟台,加官員,崇其班秩
聖曆二年四月,又親祀太廟曲赦東都城內。
公元683年
中宗即位神龍元年正月,改享德廟依舊為京太廟
五月,遷武氏七廟神主西京崇尊廟,東都創置太廟
太常博士張齊賢建議曰:
孫卿子云:「有天下者事七代,有一國者事五代
則天七廟古今達禮
故《尚書》稱「七代之廟,可以觀德」。
《祭法》稱「王立七廟一壇一墠」。
王制云:「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莫不尊始封之君謂11111之」陳于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之室。
太祖東向,昭南向,穆北向
太祖者,商之玄王、周之後稷是也
太祖之外,更無始祖
但商自玄王以後,十有四代,至湯而有天下
周自後稷已後,十有七代,至武王而有天下
其間代數既遠,遷廟親廟,皆出太祖之後,故得合有序尊卑不差
後漢高祖受命無始封祖,即以高皇帝太祖
太上皇高帝之父,立廟享祀不在昭穆合食之列,為尊于太祖故也。
魏武創業文帝受命,亦即以武帝太祖
高皇太皇外處君等並為屬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
晉宣創業武帝受命,亦即以宣帝太祖
其征西、豫章潁川京兆府等並為屬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
曆茲已降至於有隋,宗廟之制,斯禮不改。
宇文氏文皇帝太祖,隋室以武元皇帝太祖
國家誕受在命,累葉重光
景皇帝封唐公,實為太祖
中間代數既近,列在三三穆之內,故皇家太廟,唯有六室
弘農府君、宣、光二帝,尊于太祖,親盡則遷,不在昭穆合食之數。
公元705年
皇極再造孝思匪寧。
二月二十九日敕:「七室已下,依舊尊崇
」又奉三月一日敕:「既立七廟,須尊崇始祖,速令詳之」者。
伏尋禮經始祖即是太祖太祖之外,更無始祖
周朝太祖之外,以周文王始祖不合禮經
或有引《白虎通義》雲「後稷始祖文王太祖武王太宗」,及鄭玄注《詩·雍》序雲「太祖文王以為說者。
其義不然
何者
彼以禮「王者有功,宗有德,周人祖文王宗武王」,故謂文王太祖耳,非袷祭群主合食太祖
今之議者,或有欲立涼武昭王始祖者,殊為不可
何者
昔在商、周、稷、珣始封,湯、武之興,祚由稷、珣,故以稷、珣為太祖,即皇家景帝是也
涼武昭王勳業未廣,後主失國土宇不傳
景皇始封,實基明命
今乃舍封唐之盛烈,崇西涼之遠構,考之前古,實乖典禮
魏氏不以曹參太祖,晉氏不以殷王仰為太祖,宋氏不以楚元王太祖,齊、梁不以蕭何太祖,陳、隋不以胡公楊震太祖,則皇家安可以涼武昭王太祖乎?
漢之東京大議郊祀,多以周郊後稷,漢當郊堯
上公卿議,議者多同,亦然之。
林正議,獨以為周室之興,祚由後稷
漢業特起,功不緣堯。
祖宗故事所宜因循
」竟從林議。
傳稱,「欲知天上,事問長人」,以其近之。
武德貞觀之時主聖臣賢,其去涼武昭王蓋亦近於今矣。
當時不立者,必不可立故也。
今既年代浸遠,方復立之,是非三祖二宗之意。
實恐景皇失職震怒武昭虛位而不答,非社稷之福也。
宗廟事重禘祫禮崇,先王以之觀德
或者不知其說,既灌而往孔子不欲觀之。
朝命惟新,宜應慎禮,祭如神在,理不可誣。
請准敕加太廟七室,享宣皇帝以備七代,其始祖不合別有尊崇
太常博士劉承慶、尹知章又議云:
謹按王制》:「天子七廟,在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此載籍明文古今通制
皇唐稽考前範,詳采列辟崇建宗靈式遵斯典。
但以開基之主,受命之君,王跡淺深太祖遠近
湯、文祚基稷、珣,太祖代遠,出乎昭穆之上,故七廟可全。
繼唐、虞,功非由鯀;漢除秦、項,力不因堯。
及魏、晉經圖,、隋撥亂,皆勳隆近代祖業非遠,受命封之主不離昭穆之親,故肇立宗祊罕聞全制
太祖以功建,昭穆以親崇,有功百代不遷,親盡七葉而當毀。
以太祖代淺,廟數非備,更于昭穆之上,遠立合遷之君,曲從七廟之文,深乖迭毀之制。
皇家千齡啟旦,百葉重光
景皇帝德基唐,代數猶近,號雖崇于太祖,親尚列于昭穆,且臨六室之位,未申七代之尊。
是知太廟當六,未合有七。
先朝惟有宣、光、景、元、神、堯、文武六代親廟
大帝登遐神主升祔廟室,以宣後帝代數當滿,准禮復遷。
今止有光皇帝已下六代親廟非是天子廟數不當有七,要由太祖遠近之異,故初建有多少之殊。
惟三後臨朝,代多儒雅神祊事重,禮豈虛存,規模可沿,理難變革
宣皇既非始祖,又廟無祖宗之號,親盡既遷,其在不合重立。
禮終運往,建議復崇,實違《王制》之文,不合先朝之旨。
請依貞觀故事,無改三聖宏規,光崇六室不虧古議。
時有制令宰相更加詳定禮部尚書祝欽明奏言:「博士三人自分兩議:「張齊賢以始同太祖不合更祖昭王劉承慶以《王制三昭三穆不合重崇宣帝
臣等商量,請依張齊賢景皇帝太祖,依劉承尊崇六室
制從之。
有制孝敬皇帝義宗升祔太廟
其年八月,崇祔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高祖神堯皇帝太宗文武聖皇帝皇考高宗天皇大帝皇兄義宗孝敬皇帝東都太廟躬行享獻之禮。
公元706年
二年,駕還京師太廟自是亦崇享七室,仍改武氏崇尊廟為崇恩廟。
明年二月崇恩一依天授時享祭
武三思用事密令安樂公主中宗故有此制。
尋又特令武崇恩齋郎五品子充
太常博士楊孚奏言:「太廟齋郎承前七品下子
崇恩齋郎既取五品子,即太廟齋郎何等級?
」上曰:太廟齋郎亦准崇恩廟置。
奏曰:「崇恩廟為太廟之臣,太廟崇恩廟之君,以臣准君,猶為僭逆,以君准臣,天下疑懼
孔子曰:'名不正則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人無所措手足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
'伏願無惑邪言以為亂始。
」其事乃寢
崇恩廟至睿宗踐祚,乃廢毀之。
公元710年
景雲元年冬,將葬中宗孝和皇帝定陵中書令姚元之吏部尚書宋璟奏言:「准禮,大行皇帝山陵事終,即合祔廟。
太廟七室,先祔皇兄義宗孝敬皇帝哀皇后裴氏神主
伏以義宗未登大位,崩後追尊神龍之初,乃特令遷祔
春秋》之義,國君即位逾年者,不合列敘昭穆
古者祖宗各別立廟孝敬皇帝恭陵既在洛州,望於東都別立義宗之廟,遷祔孝敬皇帝哀皇神主,命有司以時享祭則不違先旨,又協古訓人神允穆進退得宜
在此神主,望入夾室安置
伏願陛下以禮斷恩
制從之。
及既葬,祔中宗孝和皇帝、和思皇后趙氏神主太廟
義宗即於東都從善裏建廟享祀
時又追尊昭成、肅明二皇后,于親仁別置儀坤廟,四時享祭
公元716年
開元四年睿宗崩,及行祔廟之禮,太常博士陳貞節、蘇獻等奏議曰:「謹按孝和皇帝在廟,七室已滿。
睿宗大聖真皇帝孝和之弟,甫及仲冬,禮當祔遷。
兄弟入廟,古則有焉,遞遷之禮,昭穆須正。
謹按《禮論》,太常賀循議云:'兄弟不相為後也。
故殷之盤庚不序陽甲而上繼於先君;漢之光武不嗣孝成而上承於元帝
'又曰:'晉惠帝無後懷帝承統懷帝自繼于世祖,而不繼于惠帝
惠帝當同陽甲孝成,別出為廟。
'又曰:'若兄弟相代,則共是一代昭穆位同
至其當遷不可兼毀二廟
'此蓋禮之常例也。
荀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代',謂從禰已上也。
尊者統廣,故恩及遠祖
若旁容兄弟上毀祖考,此則天子有不得全事於七代之義矣。
孝和皇帝中興之功,而無後嗣,請同殷之陽甲、漢之成帝,出為別廟,時祭不虧大祫之辰,合食太祖
睿宗神主升祔太廟上繼高宗,則昭穆永貞,獻祼長序。
制從之。
初令儀坤廟為中宗廟,尋又改造中宗廟於太廟之西。
貞節等又以肅明皇不合昭成皇后配祔睿宗奏議曰:「禮,宗廟昭子穆,皆有配座,每室一帝一後,禮之正儀
、殷而來無易茲典。
伏惟昭成皇后,有太姒之德,已配食睿宗;則肅明皇后無啟母之尊,自應別立一廟
謹按周禮》雲'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者,薑嫄是也
薑嫄帝嚳之妃,後稷之母,特為立廟,名曰閟宮
又《禮論》雲,晉伏系之議云:'晉簡文鄭宣後既不配食,乃築宮於外,歲時就廟享祭而已
'今肅明皇后無祔配之位,請同姜嫄、宣後,別廟而處,四時享祭如舊儀。
制從之。
於是昭成皇后神主祔于睿宗之室,惟留肅明神主儀坤廟。
太常卿薑皎復與禮官上表曰:「臣聞敬宗尊祖,享德崇恩必也正名,用光時憲,禮也。
伏見太廟則天皇后高宗天皇大帝,題雲'天后聖帝武氏'。
伏尋昔居寵秩,親承顧托,因攝大政,事乃從權
神龍之初已去帝號
岑羲不閑政體,復題帝名
若又使帝號長存,恐非聖通典
七廟者,高祖神堯皇帝之廟也。
昭子穆,祖德宗功,非夫帝子天孫乘乾出震者,不得升於斯矣。
皇后祔廟配食高宗位號舊章,無宜稱
山陵日近升祔非遙,請申陳告之儀,因除'聖帝'之字,直題雲'則天皇后武氏'。
」詔從之。
時既另造義宗廟,將作大匠韋湊上疏曰:「臣聞王者制體,是曰規模規模之興,實資師古師古之道,必也正名;惟名與實,固當相副
其在宗廟,禮之大者豈可失哉!
禮,祖有功而宗有德
祖宗之廟,百代不毀。
殷太甲太宗太戊中宗武丁高宗
周宗文王武王
漢則文帝太宗武帝世宗
其後代有稱,皆以方制海內德澤可宗,列于昭穆,期於不毀。
祖宗之義,不亦大乎!
孝敬皇帝位止東宮未嘗南面聖道誠冠于儲副德教不被於寰瀛立廟,恐非合體
起寢廟,不入昭穆,稽諸祀典,何義稱
廟號義宗,稱之萬代
以臣庸識,竊謂不可
望更令有司詳定,務合於禮。
於是太常請以本諡「孝敬」為廟稱。
從之。
公元717年
五年正月玄宗將行東都,而太廟屋壞,乃奉七廟神主太極殿
玄宗素服避正殿輟朝三日親謁神主太極殿而後發幸東都
乃敕有司太廟
明年,廟成,玄宗還京,行親祔之禮。
時有司撰儀注,以祔祭日車駕發宮中玄宗宋璟蘇頲曰:「祭必先齋,所以齊心也。
儀注,祭之日發大明宮,又以質明行事縱使侵星而發,猶是移辰方到,質明之禮,其可及乎?
又朕不宿齋宮即安正殿,情所不敢。
宜於廟所設齋宮,五日行宮宿齋六日質明行事,庶合於禮。
等稱聖情深至,請即奉行
有司改定儀注
六日玄宗齋宮步詣太廟,入自東門,就立位。
樂奏九成,升自阼階,行祼獻之禮。
睿宗室,俯伏鳴咽,侍臣莫不流涕。
公元722年
河南府人孫平子詣闕上言:「中宗孝和皇帝既承大統不合遷於別廟
玄宗宰相召平子與禮官對定可否太常博士蘇獻等固執前議
平子口辯,所引鹹有經據,獻等不能屈
蘇頲知政事,以獻是其從祖之兄,頗党助之,平子之議竟不得行
平子論竟不已,遂謫平子康州都城,仍差使領送至任不許東西
平子之任,尋卒。
時雖貶平子,議者深以其言為是
至十年正月下制曰:「朕聞王者乘時設教,因事以制禮,沿革從宜為本,取捨適會為先。
損益之道有殊質文之用斯異。
且夫至德之謂孝,所以通乎神明大事之謂祀,所以虔乎宗廟
國家握紀命曆重光累盛四方由其繼明七代可以觀德
嗣守丕業祗奉睿圖聿懷昭事,罔不恤祀
覽古典,詢諸舊制,遠則殷事異,近則漢、晉道殊,雖禮文不一,固嚴敬之無二。
以為立愛自親始,教人睦也;立敬長始教人順也
是知朕率於禮,緣於情,或教以道存,或禮從時變,將因宜以創制,豈沿古而限今。
況恩以降殺而疏,廟以遷毀而廢。
式瞻古訓禮則不違;而永言孝思,情所未足
享嘗則止,豈愛崇而禮備;有禱而祭,非德盛而流永。
其祧室宜列為正室,使親而不盡,遠而不禰,廟以貌存,猶尊立。
四時式薦,不間於毀主;百代靡遷,匪惟於始廟。
所謂變以合禮,動而得中嚴配之典克崇肅雍之美茲在。
兄弟繼及,古有明文。
中宗神主,猶居別處詳求故實當寧不安,移就正廟,用章大典
創立九室,宜令所司擇日啟告移遷。」
公元723年
十一年春玄宗京師下制曰:「崇建宗廟,禮之大者聿追孝饗,德莫至焉。
以立尊,親無遷序永惟嚴配致用蠲潔棟宇式崇,祼奠斯授。
顧茲薄德獲承禋祀,不躬不親,曷展誠敬
宜用八月十九日祗見九室
於是追尊宣皇帝為獻祖,復列於正室光皇帝懿祖,並還中宗神主太廟
及將親祔,會雨而止。
乃令所司行事
京師中宗舊廟,便毀拆之。
東都舊廟,始移孝敬神主祔焉。
從善孝敬舊廟,亦令毀拆
二十一年玄宗又特令遷肅明皇神主祔于睿宗之室,仍以舊儀坤廟為肅明觀。
公元779年
大曆十四年十月代宗主將祔,禮儀使顏真卿元皇帝代數已遠,准禮合祧,請遷於西夾室。
奏議曰:
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又《禮器》云:有以多為貴者天子七廟
」又《伊尹》曰:「七代之廟,可以觀德
」此經典之明證也。
七廟之外,則曰:「去祧為壇,去壇為墠」。
故歷儒者,制迭毀之禮,皆親盡宜毀。
伏乙太宗文皇帝七代之祖;高祖神堯皇帝國朝首祚萬葉所承;太祖景皇帝受命于天,始封于唐,元本皆在不毀之典。
代祖元皇帝,地非開統親在七廟之外。
代宗皇帝升祔有日元皇帝神主,禮合祧遷。
或議者以祖宗之名,難於迭毀
漢朝近古不敢以私滅公,故前漢十二,為祖宗者四而已
後漢違經意,子孫推美為先。
光武已下,皆有廟號,則祖宗之名,莫不建也。
信讒,害大臣,廢太子,及崩,無上宗之奏,後自建武以來無毀者,因以陵號稱
桓帝失德,尚有號。
初平中左中郎蔡邕以和以下功德無殊,而有過差,不應
余非者,追尊三代,皆奏毀之。
是知祖有功,宗有德,存至公之義,非其人不居,蓋三代立禮之本也。
東漢已來,則此道衰矣。
魏明帝自稱烈祖,論者以為自稱祖宗
故近代此名悉為廟號未有子孫踐祚而不祖宗先王者。
以此明之,則不得獨據兩字而為不合祧遷之證。
假令傳祚百代豈可上崇百代以為孝乎?
請依三昭三穆之義,永為通典
公元763年
寶應二年升祔玄宗肅宗,則獻祖、懿祖已從迭毀
伏以代宗睿文孝皇帝卒哭而祔,則合上遷一室
元皇帝代數已遠,其神主准禮當祧,至禘祫之時,然後享祀
於是元皇帝西夾室,祔代宗神主焉。
公元805年
永貞元年十一月,德宗神主將祔,禮儀使杜黃裳禮官王涇等請遷高神主西夾室。
其議曰:「自漢、魏已降沿革不同
古者有功,宗有德,皆不毀之名也。
東漢、魏、,迄于陳、隋,漸違經意,子孫推美為先,光武已下,皆有祖宗之號。
至於迭毀親盡,禮亦迭遷國家九廟之尊,皆法周制
伏以太祖景皇帝受命于天,始封元本,德同周之後稷也。
高祖神堯皇帝國朝首祚萬葉所承,德同周之文王也。
太宗文皇帝應天靖亂垂統立極,德同周武王也。
周人郊後稷而祖文王宗武王,聖唐郊景皇帝、祖高祖太宗,皆在不遷之典。
高宗皇帝在三三穆之外,謂之親盡,新主入廟,禮合迭遷,藏於從西第夾室,每至禘祫之月,合食如常
於是高宗神主西夾室,祔德神主焉。
公元806年
元和元年七月順宗主將祔,有司疑於遷毀,太常博士王涇建議曰:
禮經「祖有功,宗有德」,皆不毀之名也。
惟三代行之。
漢、魏已降,雖曰祖宗,親盡則遷,無功亦毀,不得行古之道也。
夏後氏十五代,祖顓頊而宗禹。
殷人十七代,祖契而湯。
周人三十六王,以後稷太祖,祖文王宗武王
聖唐德厚流廣,遠法殷、,奉景皇帝太祖,祖高祖太宗,皆在百代不遷之典。
代宗升祔遷代祖也;德宗升祔遷高也。
順宗升祔中宗在三三穆之外,謂之親盡,遷於太廟夾室禮則然矣。
公元698年
或諫者以則天太后革命中宗復而興之,不在遷藏之例,臣竊未諭也。
昔者高宗晏駕中宗奉遺詔,自儲副而陟元後
則天太后臨朝,廢為盧陵
聖曆元年太后詔復立為皇太子
太后聖壽延長,御下日久奸臣擅命,紊其紀度。
敬暉桓彥範五臣,俱唐舊臣匡輔王室,翊中宗而承大統
此乃子繼父業,是中宗得之而且失之;母授子位,是中宗之而得之
二十年間,再為皇太子復踐皇帝位,失之在己,得之在己,可謂革命中興之義殊也。
又以、漢之例推之,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東遷,周不以平王中興不遷之廟,其例一也。
漢呂後專權,產、祿秉政文帝代邸而立之,漢不以文帝中興不遷之廟,其例二也。
霍光輔宣,再盛基業,而不以宣帝不遷之廟,其例三也。
伏以中宗孝和皇帝,于聖上六代伯祖,尊非正統,廟亦親盡。
爰及、漢故事,是與中興功德之主不同,奉遷夾室,固無疑也。
是月二十四日,禮儀使杜黃裳奏曰:「順宗皇帝神主升祔太廟,告祧之後,即合遞遷
中宗皇帝神主,今在三三穆之外,准禮合遷於太廟西第夾室,每至禘祫之日,合食如常
於是中宗神主西夾室,祔順宗神主焉。
公元683年
有司先是山陵將畢,議遷廟之禮。
有司中宗中興之君,當百不遷之位。
宰臣史官蔣武問之,武對曰:「中宗弘道元年高宗柩前即位,時春秋已壯矣。
母后篡奪神器潛移
其後張柬之等同謀,國祚再復。
此蓋同於反正,恐不得號為中興之君
凡非我失之,自我復之,謂之中興,漢光武晉元帝是也
自我失之,因人復之,晉孝惠孝安是也
中宗于惠、安二帝事同,即不可不遷之主也。
有司又云:「五王有再安社稷之功,今若遷中宗廟,則五王永絕配享之例。
」武曰:凡配享功臣,每至禘祫年方合食太廟居常即無享禮
今遷中宗神主,而禘祫之年,毀廟之主並陳於太廟,此同五王配食,與前時如一也。
有司不能答。
公元820年
十五年四月禮部侍郎李建奏上大行皇帝諡曰聖神章武孝皇帝廟號憲宗
先是河南節度使李夷簡上議曰:「王者有功,宗有德
大行皇帝戡翦寇逆,累有武功廟號合稱祖
陛下正當決在宸斷無信齷齪書生也。
」遂詔下公卿與禮官議其可否
太常博士王彥威奏議:「大行廟號不宜稱祖,宜稱
」從之。
其月,禮部奏:「准貞觀故事遷廟之主,藏於夾室西壁南北三間
第一間代祖室,第二高宗室,第三中宗室。
伏以山陵日近睿宗皇帝祧遷有期夾室西壁三室外,無置室處
准《江都集禮》:'古者遷廟之主,藏於太室北壁之中。
'今請於夾室北壁,以西為上,置睿宗皇帝神主石室。
制從之。
公元824年
長慶四年正月禮儀使奏:「謹按周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荀卿子》曰:'有天下祭七代,有一國者祭五代
'則知天子上祭七廟典籍通規
祖功宗德不在其數。
國朝九廟之制,法周之文。
太祖景皇帝,始為唐公,肇基天命義同周之後稷
高祖神堯皇帝創業經始,代隋為唐,義同周之文王
太宗文皇帝神武應期,造有區夏義同周之武王
其下三昭三穆,謂之親廟四時常饗,自如禮文
今以新主入廟,玄宗明皇帝在三三穆之外,是親盡之祖,雖有功德,禮合祧遷,禘祫之歲,則從合食
制從之。
公元840年
開成五年禮儀使奏:「謹按天子七廟祖功宗德不在其中
國朝制度太廟九室
伏以太祖景皇帝受封唐,高祖太宗創業受命有功之主,百代不遷
文宗元聖昭獻皇帝升祔有時代宗睿文孝武皇帝是親盡之祖,禮合祧遷,每至禘祫合食如常
」從之。
公元841年
會昌元年六月制曰:「朕近因載誕之日,展承顏之敬,太皇太后謂朕曰:'天子之孝,莫大丕承人倫之義,莫大嗣續
穆宗睿聖文惠孝皇帝厭代已久,星霜屢遷,禰宮曠合食之禮,惟深濡露之感。
宣懿皇太后長慶之際,德冠後宮,夙表沙麓之祥,實茂河洲之範。
先朝恩禮之厚,中壺莫偕。
況誕我聖君纘承昌運,已協華於先帝,方延祚後昆
思廣貽謀,庶弘博愛,爰從舊典,以慰孝思
當以宣懿皇太后太廟穆宗睿聖文惠孝皇帝之室。
率是彝訓,其敬承之。
'朕祇奉慈旨,載深感咽。
宜令宣示中外,咸使聞知。」
公元846年
會昌六年五月禮儀使奏:
武宗昭肅皇帝祔廟併合祧遷者。
伏以自敬宗文宗武宗兄弟相及,已曆三朝
昭穆之位,與承前不同
可疑者,其事有四一者兄弟昭穆同位不相為後;二者,已祧之主,復入舊廟;三者,廟數有限無後之主,則宜出置別廟;四者,兄弟不相為後,昭為父道,穆為子道,則昭穆同班不合異位
公元371年
據《春秋》「文公二年,躋僖公」。
何休云:躋,升也,謂西上也。
惠公莊公當同南面西上,隱、桓與閔、僖當同北面西上
孔穎達亦引此義釋經。
賀循云:「殷之盤庚不序陽甲;漢之光武上繼元帝
晉元帝簡文,皆用此義毀之,蓋以昭穆位同不可兼毀二廟故也。
尚書》曰:「七代之廟,可以觀德
」且殷家兄相及,有至四帝不及祖禰何容更言七代,於理無矣。
二者,今已兄弟相及,同為一代,矯前之失,則合復祔代宗神主太廟
或疑已祧之主,不合更入太廟者。
晉代元、明之時,已遷豫章潁川矣,及簡文即位,乃元帝之子,故復豫章潁川二神主於廟。
國朝中宗已祔太廟至開元四年,乃出置別廟至十年,置九廟,而中宗神主復祔太廟
則已遷復入,亦可無疑
三者,廟有定數無後之主,出置別廟者。
按魏、晉之初多同廟,蓋取上古清廟一宮尊遠神祗之義。
自後晉武所立之廟,雖雲七主,而實六代,蓋景、文同廟故也。
又按魯立姜嫄文王之廟,不計昭穆,以尊尚功德也。
晉元帝上繼武帝,而惠、懷、湣三帝,時賀循等諸儒議,以為立廟,親遠義疏,都邑遷異,於理無嫌也。
今以文宗棄代才六七年,武宗甫邇復土,遽移別廟不齒祖宗在於有司非所宜議。
四者,添置廟之室。
按《禮論》,太常賀循云:「廟以容主為限,無拘常數
」故晉武帝時,廟有七主六代
至元明帝,廟皆十室
及成、康、穆三帝,皆至十一室。
自後雖遷故祔新,大抵七代為准,而不限室數。
伏以江左大儒,通賾睹奧,事有明據,固可施行
若不行是議,更以迭毀為制,則當上不及高曾未盡之親,下有臣子恩義之道。
今備討古今參校經史,上請代宗神主太廟,以存高曾之親。
下以敬宗文宗武宗同為一代,於太廟東間添置兩室,定為九代十一室之制,以全臣子恩敬之義,庶協大順之宜,得變禮之正,折古今之紛互,立群疑之杓指。
因心廣孝,永燭於皇明;昭德事神,無虧聖代
敕曰:「宗廟事重,實資參詳
宜令尚書省兩省御史台四品上官大理卿京兆尹集議以聞。
尚書左丞鄭涯奏議曰:「夫禮經垂則,莫重于嚴配,必參損益之道,則合典禮之文。
況有明征,是資折衷
伏自敬宗文宗武宗三朝嗣位,皆以兄弟,考之前代,理有顯據。
謹詳禮院所奏,並上稽古文,旁摭史氏,協於通變,允謂得宜
臣等商議,請依禮官所議。
」從之。
公元849年
大中三年十一月,制追尊憲宗順宗諡號,事下有司。
太常博士李稠奏請別造憲宗順宗神主,改題新諡。
上疑其事,詔都省集議
右司郎中楊發都官員外郎劉彥模等奏:「考尋故事無別神主改題之例。
」事在《楊發傳》。
宰臣奏:「改造改題,並無所據,酌情順理,題則為宜。
況今士族之家,通行此例,雖尊卑有異,而情理則同。
望就神主改題,則為通允
」依之。
公元881年
黃巢長安僖宗避狄于成都府
中和元年夏四月有司請享太祖已下十一室,詔公卿議其儀。
太常卿牛叢儒者同議其事。
或曰:「王者巡狩,以遷廟主行。
如無遷廟之主,則祝奉幣帛皮珪告于祖禰,遂奉以出,載于齋車,每舍奠焉。
今非巡狩,是失守宗廟
失守宗廟,則當罷宗廟之事。
疑之。
將作監王儉太子賓客匡乂虞部員外郎袁皓建議同異
左丞崔厚太常卿,遂議立行廟。
玄宗幸蜀時道玄元殿之前,架幄幕為十一室。
無神主,題神版位而行事
達禮者非之,以為止之可也。
明年,乃特造神主以祔行廟
公元885年
光啟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僖宗再幸寶雞
太廟十一室並祧廟八室孝明太皇太后等別三室神主,緣室法物宗正寺官屬奉之隨駕鄠縣,為賊所劫,神主法物遺失
三年二月車駕興元還京,以宮室未備,權駐鳳翔
禮院奏:皇帝還宮,先謁太廟
宗廟焚毀神主失墜請准禮例修奉者。
禮院獻議曰:「按《春秋》:'新宮災,三日哭。
'《傳》曰:'新宮,宣公廟也。
三日哭,禮也。
'按《國史》,開元五年正月二日太廟四室摧毀,時神主皆存,迎奉太極殿安置玄宗素服避正殿
寶應元年肅宗京師,以宗廟為賊所焚,於光順門外設次,向廟哭。
曆檢故事不見百官奉慰之儀。
然上既素服避殿百官奉慰,亦合情禮。
竊循故事比附參詳,恐須宗正寺宗廟焚毀神主失墜事由奏,皇帝素服避殿,受慰訖,輟朝三日下詔少府監擇日禮新列聖神主
如此方似合宜
伏緣采十一月,漸恐遲晚
」修奉使宰相鄭延昌具議,中書門下奏曰:「伏以前再有震驚俄然巡寺,主司宗祝,迫以蒼黃
伏緣移蹕鳳翔,未敢陳奏
今則將回鑾輅,皆舉典章,清廟再營,孝思鹹備。
請降敕,命所司參詳典禮修奉
」敕曰:「朕以涼德,祗嗣寶圖不能承天休,下正人紀,兵革競興於宇縣車輿再越於籓垣,宗廟震驚烝嘗廢闕
敬修典禮倍切哀摧
宜付所司
」又修奉太廟使宰相鄭延昌奏:「太廟大殿十一室、二十三間、十一架,功績至大,計料支費不少
宗廟制度有數難為損益
不審依元料修奉為復更有商量
請下禮官詳議
太常博士殷盈孫奏議言:「如依元料,難以速成,況幣藏方虛,須資變禮
竊以至德二年,以新修太廟未成,其新造神主,權于長安殿安置,便行饗告之禮,如同宗廟之儀,以俟廟成,方為遷祔
京城除充大內正衙外,別無殿宇
伏聞先有詔旨欲以少府監大廳權充太廟
其廳五間,伏緣十一室於五間中陳設隘狹,請更接續修建,成十一間,以備十一室薦饗之所。
其三太后廟,即於少府監西南屋三間,以備三室告饗所。
敕旨從之。
公元890年
大順元年將行禘祭有司請以三太后神主祔饗太廟
三太后者孝明太皇太后鄭氏,宣宗之母也;恭僖皇太后王氏,敬宗之母也;貞獻皇太后蕭氏文宗之母也。
三後之崩,皆作神主有故不當太廟
當時禮官建議並置別廟每年五享,及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皆於本廟行事,無奉神主太廟之文。
至是亂離之後舊章散失禮院憑《曲台禮》,欲以太后祔享太廟
博士殷盈孫獻議非之,曰:
謹按太后憲宗穆宗之後也。
二帝已祔太廟三後所以別廟者,不可太廟故也。
與帝在位皇后別廟不同
今有司悮用王彥威曲台禮》,禘別廟太后太廟乖戾之甚。
臣竊究事體,有五不可
公元844年
曲台禮》云:「別廟皇后禘祫太廟,祔于祖姑之下。
」此乃皇后先崩,已造神主,夫在帝位,如昭成、肅明、元獻、昭德之比。
昭成、肅明之崩也,睿宗在位
元獻之崩也,玄宗在位
昭德之崩也,肅宗在位
四後太廟未有本室,故創別廟當為太廟合食之主,故禘祫乃奉以入饗。
神主但題雲「某諡皇后」,明其後太廟有本室,即當遷祔,帝方在位,故皇后暫立別廟耳。
本是太廟合食之祖,故禘祫乃升,太廟未有位,故祔祖姑之下。
恭僖貞獻太后,皆穆宗之後
恭僖會昌四年神主合祔穆宗廟室
穆宗廟已祔武宗宣懿皇后神主故為恭僖立廟,其神主直題雲皇太后,明其終安別廟,不入太廟故也。
貞獻太后大中元年神主,立別廟,其神主亦題為太后,並與恭僖義同
孝明咸通五年神主合祔憲宗廟室
憲宗廟已祔穆宗之母懿安皇后,故孝明亦別立廟,是懿宗祖母,故題其主為太皇太后
恭僖貞獻亦同,帝在位後先神主之例。
今以別廟太后神主禘祭升享太廟,一不可也。
曲台別廟皇后禘祫太廟儀注》云:「內常侍奉別皇后神主,入置於廟庭赤黃褥位
奏雲'某諡皇后禘祫祔享太廟',然後神主升。
」今即須奏雲「某諡太皇太后」。
太廟皇后神主二十一室,今忽乙太皇太后入列昭穆,二不可也。
若但雲「某諡皇后」,則與所題都異,神何依憑
此三不可也。
古今禮要》云:「舊典,周立薑嫄別廟四時祭薦,及禘祫七廟,皆祭。
惟不入太祖為別配。
魏文甄後明帝母,廟及寢依薑嫄之廟,四時及禘皆與諸廟同。
」此舊禮明文得以為證。
今以別廟太后禘祫太廟,四不可也。
所以別廟太后,以孝明不可懿安並祔憲宗之室,今禘享乃處懿安舅姑之上,此五不可也。
且祫,合祭也。
合猶不入太祖之廟,而況於禘乎?
以為並皆禘於別廟為宜。
恭僖貞獻二廟,比在硃陽坊,禘、祫赴太廟,皆須備法駕,典禮甚重,儀衛至多
咸通之時,累遇大饗耳目相接歲代未遙,人皆見聞,事可詢訪,非敢以臆斷也。
或曰:「以三廟故禘、袷於別廟,或可矣,而將來可疑焉。
謹案睿宗親盡已祧,今昭成、肅明二後同在夾室如或後代憲宗穆宗親盡而祧,三太后神主得不夾室乎?
若遇禘、袷,則如之何
對曰:此又大誤也。
太后廟若親盡合祧,但當閟而不享,安得處於夾室
禘、祫則就別廟行之,歷代已來何嘗別廟神主復入太廟夾室乎?
禘、袷,禮之大者,無宜錯失
宰相孔緯曰:「博士之言是也
禮院所奏儀注,今已敕下,大祭日迫,不可遽改,且依行之。
於是遂以三太后祔祫太廟
達禮者譏其大謬至今未正。
公元846年
會昌六年十一月太常博士任疇上言:「去月十七日饗德明、興聖廟,得廟直候論狀,稱懿祖室在獻祖室之上,當時以為然,便依行事,猶牒報監察使及宗正寺,請過示詳窺玉牒,如有不同,即相知聞奏
爾後伏檢《高祖神堯皇帝本紀》,伏審獻祖為懿祖之昭,懿祖為獻祖之穆,昭穆之位,天地極殊。
廟室奪倫不即陳奏,然尚為苟且罪不容誅
仍敕修撰硃儔、檢討王皞研精詳復,得報稱:'天寶二年,制追尊咎繇為德明皇帝涼武昭王興聖皇帝
十載,立廟
至貞元十九年制從給事中陳京右僕射姚南仲一百五十人之議,以為禘、袷是祖宗以序之祭,凡有國者必尊太祖
國家景皇帝太祖太祖之上,施於禘、袷,不可為位。
請按德明、興聖廟共成四室,祔遷獻、懿二祖
'謹尋儔等所報,即當時表奏,並獻居懿上。
伏以國之大事宗廟為先,禘、祫之禮,不當失序
四十餘載,理難尋詰。
伏祈聖鑒,即垂詔敕具禮遷正
」其月,疇又奏曰:「伏聞今月十三日敕,以臣所奏獻、懿祖二室倒置事,宜令禮官集議聞奏者。
臣去月十七日,緣遇太廟祫饗太祖景皇帝下群主,准貞元十九年所祔獻、懿祖於德明廟,共為四室
元敕,各於本室行享禮
審知獻祖合居懿祖之上,昭穆方正
其時親見獻祖之室,倒居懿祖之下。
於後遍校圖籍實見差殊,遂敢聞奏
奉敕宜令禮官集議聞奏者。
臣得奉禮郎李岡、太祝仲年協律郎諸葛畋李潼、檢討官王皞、修撰硃儔、博士慶之七人伏稱:'謹按高祖神堯皇帝本紀》及皇室圖譜,並武德貞觀永徽開元已來諸禮著在甲令者,並雲獻祖宣皇帝神堯高祖懿祖光皇帝神堯皇帝曾祖,以高曾辨之,則獻祖是懿祖之父,懿祖是獻之子
博士任疇所奏倒祀不虛。
臣等伏乞即垂詔敕具禮遷正
'」。
其事遂行
僖宗興元夏四月將行禘祭有司舊儀:「禘德明、興聖二廟,及懿祖、獻祖神主祔興聖、德明廟,通為四室
黃巢之亂,廟已焚毀,及是將禘,俾議其儀。
博士殷盈孫議曰:「臣以德明等四廟,功非創業,義止追封,且於今皇帝年代極遙,昭穆甚遠。
可依晉韋泓'屋毀乃已'之例,因而廢之。
」敕下百僚都省會議禮部員外薛昭緯奏議曰:
公元757年
伏以禮貴從宜過猶不及,祀有常典,理當據經
謹按德明追尊,實為遐遠,征諸歷代,莫有其倫。
自古典禮該詳,無逾周室
後稷實始封之祖,文王建極之君,且不聞後稷之前,別議立廟
以至二漢則可明征劉累,梁、魏則近有蕭、曹,稽彼簡書,並無追號。
迨於興聖,事非有據。
蓋以始王於涼,遂列為祖。
長沙後漢之代,等楚元于宋高之朝,悉無尊禮之名,足為憲章之驗。
重以獻祖、懿祖,皆非宗有德而祖有功,親盡宜祧,理當毀瘞,行於二廟,亦出一時
武德之初,議宗廟之事,神堯聽之,太宗參之,碩學通儒森然在列,而不議立皋陶、涼武昭之廟,蓋知其非所宜立也。
太祖、代祖為,而以獻祖為宣簡公懿祖懿王,卒不加帝號者,謂其親盡則毀明矣。
春秋左氏傳》:孔子在陳,聞魯廟災。
曰:'其桓僖乎?
'已而果然
」蓋以親盡不毀,宜致天災炯然之征,不可忽也。
太常禮院狀所引至德二年克復不作弘農府君廟神主,及晉韋泓「屋朽乃已」之議,頗為明據,深協禮經。
興聖四室,請依禮院之議。
奉敕敬依典禮,付所司
公元734年
開元二十二年正月,制以籩、豆之薦,或未能備物,宜令禮官學士詳議具奏
太常卿韋縚請「宗廟之奠,每室籩、豆各加十二。
又今之酌獻酒爵制度全小,僅無一合執持甚難,請稍令廣大
郊祀奠獻,亦准此
仍望付尚書省眾官詳議,務從折衷
於是兵部侍郎張均職方郎中韋述建議曰:
謹按《禮祭統》曰:「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鹹在。
水草陸海三牲八簋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皆備薦矣。
聖人孝子之情深,而物類之無限,故為節制,使祭有常禮,物有其品,器有其數。
上自天子下至公卿貴賤差降無相逾越百代常行易之道也。
又按《周禮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則與祭祀之物,豐省本殊。
左傳》曰:'享以訓恭儉,宴以示慈惠恭儉行禮慈惠布政
」又曰:「享有體薦,宴有折俎
杜預曰:「享有體薦,爵盈而不飲,豆幹而不食,宴則相與食之。
」享之與宴,猶且異文祭奠所陳,固不同矣。
又按《周禮》,籩人、豆人,各掌四籩四豆之實,供祭祀與賓客所用各殊。
據此數文,祭奠不同常時,其來久矣。
且人之嗜好,本無憑准宴私之饌,與時遷移
聖人一切同歸于古,難平生所嗜,非禮不薦也;平生所惡,是禮即不去也。
楚語》曰:「屈到嗜芰有疾,召宗老而屬曰:'祭我必以芰。
'及卒,宗老將薦芰,屈建命去之,曰:'祭典有之,國君牛享大夫羊饋,士有豚犬之奠,庶人魚炙之薦,籩豆脯醢,則上下安之。
不羞珍異,不陳庶侈不以私欲幹國之典'遂不用
」此則禮外之食,前賢不敢薦也。
今欲取甘旨之物,肥濃之味,隨所有者皆充祭用,苟逾舊制,其何限焉。
籩豆有加,豈能備也?
《傳》曰:「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
」《書》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事神在於虔誠,不求厭飫
三年一禘,不欲黷也。
三獻而終,禮有成也。
《風》有《采蘋》、《采蘩》,《雅》有《行葦》《泂酌》,守以忠信,神其舍諸!
若以今之珍饌平生所習,求神無方何必師古
簠簋可去,而盤盂杯案當在御矣。
《韶》《頀》可息,而箜篌笛笙當在奏矣。
凡斯之流,皆非正物,或興於近代,或出於蕃夷耳目之娛,本無則象,用之宗廟後嗣何觀?
欲為永式,恐未可也。
且自已降,諸陵皆有寢宮歲時朔望,薦以常饌,此既常行,亦足盡至孝之情矣。
宗廟正禮,宜仍典故率情變革人情所難
又按舊制一升曰爵,五升曰散。
禮器》稱:「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賤者獻以散。
」此明貴小賤大,示之節儉
又按《國語》,觀射父曰:郊禘不過繭栗蒸嘗不過把握
」夫神,以精明臨人者也,所求備物,不求豐大
苟失於禮,雖多何為
豈可先王遺法,徇一時之所尚,廢棄禮經,以從流欲。
裂冠毀冕,將安用之!
君子愛人以禮,不求苟合,況在宗廟,敢忘舊章
請依古制庶可經久
禮部員外郎楊仲昌議曰:「謹按《禮》曰:'夫祭不欲煩,煩則黷;亦不欲簡,簡則怠。
'又鄭玄云:'人生尚褻食,鬼神則不然。
神農時雖有黍稷,猶未有酒醴
後聖作為醴酪,猶存玄酒,求不忘古。
'《春秋》曰:'蘋蘩、藻之菜,潢汙行潦之水,可羞于王公可薦鬼神
'又曰:'大羹不和粢食不鑿
'此明君人者,有國奉先,敬神嚴享,豈肥濃以為尚,將儉約表誠
陸海之物,鮮肥之類,既乖禮文之情,而變作者之法,皆充祭用,非所詳也。
《易》曰:'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
'此明祭存簡易不在繁奢
所以一樽之酒,貳簋之奠,為明祀也。
抑又聞之,夫義以出禮,禮以體政,違則有紊,是稱不經
肥濃褻味有登,加籩爵則事非師古
與其別行新制,寧如謹守舊章
」時太子賓客崔沔戶部郎中伯成左衛兵曹劉秩等皆建議以為依舊禮,不可改易
於是宰臣等具、述等議以奏。
玄宗曰:「朕承祖宗休德至於享祀粢盛,實思豐潔禮物之具,諒在昭忠
其非芳潔不應法制者,亦不可用。
以是更令太常量加品味
韋縚又奏:「請每室加籩、豆各六,每四時異品,以當時新果及珍羞同薦。
」則可之
酌獻酒爵玄宗令用龠升一升合于古義,而多少適中
自是依行焉。
公元58年
漢世祖光武皇帝葬于原陵,其子孝明帝追思不已
永平元年,乃率諸侯王公卿正月朝于原陵,親奉先後陰氏妝奩篋笥悲慟左右侍臣莫不嗚咽
梁武帝丹陽尹順之追尊為太祖文帝,先葬丹徒,亦尊為建陵
武帝大位後,大同十五年,亦朝於建陵,有紫雲廕覆陵上食頃方滅。
梁主著單衣介幘設次而拜,望陵流哭,淚之所沾,草皆變色
陵傍有枯泉,至時而水流香潔
因謂侍臣曰,陵陰石虎,與陵俱創二百餘年,恨小,可更造碑石柱麟,並二陵中道門為三闥。
園陵職司並賜一級
奉辭諸陵,哭踴而拜。
周太祖文帝葬于成陵,其子明初立,元年十二月,謁于成陵
公元639年
高祖神堯葬於獻陵貞觀十三年正月乙巳太宗朝於獻陵
先是日,宿衛黃麾仗周衛陵寢,至是質明七廟子孫諸侯百僚蕃夷君長陪列司馬門內。
皇帝小次降輿納履,哭于闕門西面再拜慟絕不能興。
禮畢改服入于寢宮,親執饌,閱視高祖先後服御之物,匍匐床前悲慟
右侍御者莫歔欷
初,甲辰之夜,大雨雪。
皇帝入陵院,悲號哽咽百辟哀慟,是時雪益甚寒風暴起,有蒼雲出於山陵之上,俄而流布天地晦冥
至禮畢,皇帝出自寢宮,步過司馬門北,泥行二百余步於是風靜雪止雲氣歇滅天色開霽
觀者竊議以為孝感所致焉。
是日曲赦三原縣從官衛士等,大辟已下,已發覺,未發覺,皆釋其罪。
免民一年租賦
有八十已上,及孝子順孫義夫節婦鰥寡孤獨、有篤疾者,賜物各有差。
宿衛陵邑中郎將衛士齋員及三原以下,各賜爵一級
丁未,至自獻陵
己酉,朝於太極殿
庚子,會群臣,奏《功成慶善》及《破陣》之樂。
公元729年
玄宗開元十七年十一月丙申親謁橋陵
皇帝望陵涕泣左右哀感
奉先縣赤縣,以所管萬三百戶陵寢三府兵馬供衛,曲赦縣內大辟罪已下。
戊戌,謁定陵
己亥,謁獻陵
壬寅,謁昭陵
己巳,謁乾陵
戊申車駕還宮。
大赦天下流移並放還,左降官移近處百姓無出今年地稅之半。
每陵取側近六鄉以供陵寢
皇帝初至橋陵質明柏樹甘露降,曙後祥煙遍空。
皇帝昭陵陪葬功臣盡來受饗,鳳吹釭釭,若神祇之所集。
陪位文武百僚皆聞先聖歎息功臣蹈舞之聲,皆以為至孝所感。
天寶二年八月,制:「自今已後,每至九月一日薦衣於陵寢。
十三載,改獻、昭、乾、定、橋五陵署為台,其署令改為台令,加舊一級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