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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五列传第七十三  (自动笺注)
高麗國王王楷
其地,鴨綠江以東,曷懶路以南東南至于海。
遼時歲時遣使修貢,事具遼史。
唐初靺鞨末、黑水兩部,皆臣屬高麗
唐滅高麗末保東牟山漸彊大,號渤海姓大氏,有文物禮樂
唐末稍衰自後不復有聞。
金伐遼,渤海來歸,蓋其遺裔也。
黑水靺鞨居古肅慎地,有山曰白山,蓋長白山,金國之所起焉。
女直雖舊屬高麗,不復相通者久矣。
及金滅遼,高麗以事遼舊禮稱臣于金。
初,有醫者善治疾,本高麗人,不知其始自何而來,亦不著其姓名,居女直完顏部
穆宗時戚屬有疾,此醫者診視之,穆宗謂醫者曰:「汝能使此人病愈,則吾遣人送汝歸汝鄉國
」醫者曰:「諾。
」其人疾果愈,穆宗乃以初約歸之。
乙離骨嶺僕散部胡石來勃菫居高麗女直兩間穆宗使族人叟阿招之,因使叟阿送醫者,歸之高麗境上。
醫者歸至高麗,因謂高麗人女直黑水部者部族日強,兵益精悍,年穀屢稔。
高麗王聞之,乃通使女直
既而,胡石來來歸,遂率乙離骨嶺東諸部皆內附
公元960年
穆宗十年癸未阿疏自遼使其徒達紀來說曷懶甸人,曷懶甸人執之。
穆宗以達紀送高麗,謂高麗王曰:「前此為亂於汝鄙者,皆此輩也。
」及破蕭海里,使斡魯罕往高麗報捷高麗亦使使來賀。
未幾,復使斜與斡魯罕往聘,高麗王曰:「斜女直族弟也,其禮有加矣。
」乃以一大銀盤為謝。
厥後,曷懶甸諸部盡欲來附,高麗聞之不欲使來附,恐近於己而不利也,使人邀止之。
高麗往來曷懶道中,具知其事,遂使石適歡往納曷懶甸人
未行而穆宗沒,康宗嗣,遣石適歡以星顯統門之兵往至乙離骨嶺,益募兵趨活湼水徇地曷懶甸,收叛亡七城
高麗使人來告曰:「事有當議者。
」曷懶甸官屬使斜勒詳穩、冶剌保詳穩往,石適歡亦使盃魯往,高麗執冶剌保等,而遣盃魯曰:「無與爾事。
於是五水之民皆附於高麗團練使陷者十四人
二年甲申,高麗來攻,石適歡大破之,殺獲甚眾,追入其境,焚略其戍守而還
四月高麗來攻,石適歡以五百人御於闢登水,復大破之,追入闢登水,逐其殘眾踰境。
於是高麗王曰:「告邊釁者皆官屬祥丹、傍都里、昔畢罕輩也。
」十四團練六路使人高麗者,皆歸之,遣使請和
遂使斜經正疆界,至乙離骨水、曷懶甸活禰水,留之兩月
不能聽訟,每一事輒至枝蔓,民頗苦之。
康宗召斜還,而遣石適歡往。
石適歡立幕府于三潺水,其嘗陰與高麗往來為亂階者,即正其罪,餘無所問。
康宗以為能。
四年丙戌,高麗使使黑歡方石來賀嗣位康宗使盃魯報聘,且尋前約,取亡命之民。
高麗許之,曰:「使使至境上受之。
康宗以為信然,使完顏部阿聒、烏林荅部勝昆往境上受之。
康宗畋于馬紀嶺乙隻村以待之
阿聒、勝昆至境上,高麗遣人殺之,而出兵曷懶甸,築九城
康宗歸,眾咸曰:「不可舉兵也,恐遼人將以罪我。
太祖獨曰:「若不舉兵豈止失曷懶甸,諸部皆非吾有也。
康宗以為然,乃使斡塞將兵伐之,大破高麗兵。
六月高麗率眾來戰,斡塞敗之,進圍其城。
七月高麗請和康宗曰:「事若酌中,則與之和。
高麗許歸亡入之民,罷九城之戍,復所侵故地,遂與之和。
公元1115年
收國元年九月太祖已克黃龍府,命加古撒喝攻保州
保州高麗,遼侵高麗保州
至是,命撒喝取之,[1]久不下,撒喝請濟師,且言高麗王遣使來。
太祖使納合烏蠢以百騎益之,詔撒喝曰:「汝領偏師,屢破重敵,多所俘獲,及聞胡沙數戰有功,朕甚嘉之
保州未下,但守邊戍。
吾已克黃龍府,聞遼主且至,俟破大敵復益汝兵。
所言高麗遣使事,未知果否,至則護送以來
邊境之事,慎之毋忽。
十一月,係遼女直麻懣太彎等十五人皆降,攻開州取之,盡降保州諸部女直
太祖以撒喝為保州路都統
公元1116年
太祖破走遼主軍,撒喝破合主順化二城,復請濟師保州,使斡魯以甲士千人往。
二年閏月高麗遣使來賀捷,且曰:「保州本吾舊地,願以見還。
太祖使者曰:「爾其自取之。
」詔撒喝、烏蠢等曰:「若高麗來取保州,益以胡剌古、習顯軍備之,[2]或欲合兵無得輒往,但謹守邊戍
」及撒喝、阿實賚等攻保州,遼守將遁去,而高麗兵已在城中
既而高麗國王使蒲馬請保州詔諭高麗王曰:「保州近爾邊境,聽爾自取,今乃勤我師徒,破敵城下
且蒲馬止口陳,俟有表請,即當別議。」
公元1118年
天輔二年十二月詔諭高麗國王曰:「朕始興師伐遼,已嘗布告,賴皇天助順,屢敗敵兵,北自上京南至于海,其間京府州縣部族人民悉皆撫定
今遣孛菫术孛報諭,仍賜馬一疋,至可領也。」
公元1119年
三年高麗增築長城三尺邊吏發兵止之,弗從,報曰:「修補舊城。
」曷懶甸孛菫胡剌古、習顯以聞,詔曰:「毋得侵軼生事,但慎固營壘,廣布耳目而已。」
公元1120年
四年咸州路都統司以兵分屯保州、畢里圍二城請益兵,詔曰:「汝等分屯戍,以固封守,甚善。
高麗累世臣事于遼,或有交通,可常遣人偵伺。」
使習顯以獲遼國州郡高麗,其國方誅亂者,使謂習顯曰:「此與先父國王之書。
習顯就館
誅戮官僚七十餘人,即依舊禮接見,而以表來賀,并貢方物
復以遼帝亡入夏國報之。
公元1124年
高隨、斜野奉使高麗,至境上,接待之禮不遜,隨等不敢往太宗曰:「高麗世臣於遼,當以事遼之禮事我,而我國有新喪,遼主未獲,勿遽強之。
」命高隨等還。
天會二年同知南路都統鶻實荅奏,高麗叛亡、增邊備,必有異圖
詔曰:「凡有通問毋違常式
或來侵略,則整爾行列與之從事
敢先犯彼者,雖捷必罰
」詔闍母甲士千人戍海島,以備之
公元1126年
四年國王王楷遣使奉表稱藩優詔答之。
上使高伯淑、烏至忠使高麗,凡遣使往來當盡循遼舊,仍取保州路及邊地人口在彼界者,須盡數發還
淑曰:「若一一聽從,即以保州地賜之。
高伯淑至高麗王楷表謝一依事遼舊制
八年上表乞免保州亡入邊戶
是歲,高麗十人捕魚,大風飄其船抵海岸曷蘇館人獲之,詔還其國。
既而上表不索保州亡入高麗戶口太宗從之,自是保州封域始定。
公元1142年
皇統二年,詔加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
六年薨,子晛嗣立
公元1164年
大定四年鴨綠江堡戍頗被侵越焚毀
[3]五年正月世宗正旦使朝辭,諭之曰:「邊境小小不虞,爾主使然邪,疆吏為之邪?
若果疆吏為之,爾主亦當懲戒之也。
」初,高麗使者別有私進禮以為常,是歲萬春節,上以使者私進不應典禮,詔罷之。
公元1170年
十年王晛翼陽公晧廢自立
十月賜生日使大宗正丞乣至界上,高麗邊吏稱前王已讓位不肯使者
十一年三月王晧讓國奏告,詔婆速路勿受,有司移文詳問
高麗告曰:「前王久病昏耄不治,以母弟權攝國事
」上曰:「讓國大事也,何以不先陳請
」詔有司詳問
高麗乃以王晛讓國表來,大略先臣遺訓傳位於弟,又言其子有罪不可立之意。
上疑之,以問宰執丞相良弼奏曰:「此不可信
一子往年生孫,嘗有表自陳生孫之喜,一也。
作亂囚之,二也。
遣使遣使,三也。
朝廷生日使,不轉達於,乃稱未敢奉受,四也。
篡兄誣請於天子,安可忍也。
右丞孟浩曰:「當詢彼國士民,果皆推服,即當遣使封冊
」上曰:「封一國之君詢於民眾,此與除拜安謀克何異
」乃却其使者,而以詔書詳問王晛吏部侍郎靖為宣問王晛使。
公元1171年
篡國,囚海島
靖至高麗王晛避位出居他所,病加無損不能就位拜命往復險遠,非使者所宜往。
靖竟不得見晛,乃以詔授,轉取附奏,其言與前表大概相同
靖還,上問大臣,皆曰:「如此,可遂封之。
丞相良弼平章政事守道曰:「待祈請未晚也。
十二月遣其禮部侍郎張翼明等請封。
十二年三月,遂賜封冊。
生日正月十九日,是歲十二月將盡,未及遣使有司至來歲舉行焉。
公元1175年
十五年高麗西京留守趙位寵叛,遣徐彥等九十六人上表曰:[4]前王本非避讓大將軍鄭冲夫、郎將李義方實弒之。
臣位寵請以慈悲嶺以西至鴨綠江四十餘城內屬,請兵助援。
」上曰:「王晧加封冊,位寵輒敢稱兵為亂,且欲納土,朕懷撫萬邦,豈助叛臣為虐。
」詔執徐彥等送高麗
頃之王晧定趙位寵之亂,遣使奏謝。
自位寵之亂,所遣生日回謝、橫賜回謝、賀正旦進奉萬春節等使,皆阻不通,至是,并奏之。
詔答其意,其合遣人使令節入朝
公元1177年
十七年,賀正禮物玉帶乃石似玉者,有司移問,上曰:「彼小國無能識者,誤以為玉耳,不必移問
」乃止。
十二月有司高麗下節馬官順成例外將帶三過界,[5]上以使人坐罪重,但令發還本國而已
二十三年母任氏薨,乞免賜生日及賀謝等事,詔從之。
公元1189年
章宗即位詔使至界上頗稽滯,詔移問高麗遜謝
明昌三年下節金挺回至平州撫寧縣,毆死當驛人何添兒,有司請「凡人使往還,乞量設兵衞」。
參知政事張萬公曰:「可於宿頓之地巡護之。
」上可其奏。
詔自今接送伴使副,失關防者當坐。
故事賀正使十二月二十九日入見明昌六年十二月己卯立春,詔於前二日丁丑入見云。
公元1197年
承安二年,晧表自陳衰病,以國讓其弟晫。
權國事。
是歲,晧廢,晫嗣立
[6]
公元1204年
泰和四年正月乙丑朔高麗傔人以小佩刀廡下巡廊,奉職見而糾之,詔館伴官自今前期移文禁止
是歲,王晫薨,子韺嗣立
公元1207年
泰和七年正月,是時用兵伐宋,夏亦有故,獨高麗正旦使,詔不賜曲宴
天壽節高麗使者皆在,有司奏:「大定初,宋未請和高麗使者賜曲宴,今請依大定故事
」詔從之。
公元1213年
至寧元年八月王祦薨,[7]嗣子未行起復
九月宣宗即位邊吏奏:「高麗牒稱,嗣子未起復,不可凶服迎吉詔,又不可草土名銜署表。
禮官議:「人臣不以私恩廢公義,宜權用吉服迎詔,署表用權國名銜
高麗告哀使至闕,然後遣使致祭慰問及行封冊
」制可。
公元1214年
明年宣宗遷汴,遼東道不通興定三年,遼東行省奏高麗有奉朝貢之意,宰臣奏:「可令行省受其表章,其朝貢之禮俟他日徐議
宣宗以為然,乃遣使撫諭高麗,終以道路不通未遑迎迓,詔行省覊縻勿絕其好,然自是不復通問矣。
贊曰:金人本出靺鞨之附于高麗者,始通好為鄰國,既而為君臣,貞祐以後道路不通,僅一再而已
入聖猶子相傳自為治,故不復備論,論其與金事相涉者焉。
  • 命撒喝取之 「喝」原作「合」。
    上下文皆作「撒喝」,今改成一律
  • 公元1119年
  • 益以胡剌習顯軍備之 「習」原作「石」。
    按下文有「曷懶甸孛菫胡剌古、習顯以聞」句,本書卷太祖紀,亦云「天輔三年十一月胡剌古、習顯慎固營壘」。
    皆作「習顯」。
    今據改。
  • 公元1824年
  • 鴨綠江堡戍頗被侵越焚毀 「鴨」上原衍「詔」字。
    道光四年殿本已刪,今從之。
  • 公元1175年
  • 遣徐彥等九十六人上表 「徐彥」下原衍「寧」字。
    按本書卷六一交聘表,大定十五年「九月高麗西京留守趙位寵遣徐彥等進表欲以慈悲嶺以西、鴨綠江東內附,詔不許」。
    高麗史卷一九明宗世家、卷一00趙位寵傳,記此事亦作「徐彥」。
    今據刪「寧」字。
    下同
  • 有司高麗下節馬官順成例外將帶三過界 「甲」原作「申」。
    殿本改。
  • 公元1197年
  • 承安二年晧表自陳衰病國讓其弟晫晫權國事是歲晧廢晫嗣立 「二」原作「三」、「廢」原作「薨」。
    高麗史卷二一神宗世家明宗二十七年九月「癸亥,崔忠獻廢明宗,迎王即位大觀殿」。
    遣使如金獻表曰「染于病痾」,「於九月二十三日以弟晫權守軍國事務」。
    是年,當金承安二年,非三年
    又該書卷二0明宗世家王晧死於神宗五年,即金泰和二年,是此年被廢而未「薨」。
    今據改。
  • 公元1213年
  • 至寧元年八月王祦薨 「原作「韺」,按高麗史卷二一熙宗世家七年金大安三年十二月「癸卯,忠獻廢王遷于江華縣,奉漢南公貞立之」。
    康宗世家,「封漢南公改名貞十二月癸卯,忠獻廢熙宗,奉王于私第即位康安殿,改名祦」。
    二年金至寧元年八月丁丑,「王薨」。
    今據改。
  •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