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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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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大清会典卷五十四
   礼部
    祠祭清吏司
   丧礼五
   凡民公溘逝之礼子截发去冠纬夫人侧室女
   子妇等去簪珥剪发兄弟以下仆婢以上皆男
   去冠纬女去首饰设帷堂立丧主内丧主赴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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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亲戚僚友择时进采棺(朱髹饰/金花)置寝室正中
   既敛设灵座陈奠几五服之人皆成服丧主及
   诸子居苫次大功以下异室者各归其家成服
   后每朝夕奠肴馔午奠饼饵陈设执事族人咸
   齐集上食设馔如生时遇朔望则于朝奠具殷
   奠肴核加盛卜日而发引前夕启奠翼日以杠
   舆舁柩以灵车载魂帛陈鞍马八匹仪从各以
   次前导棺覆以帷帷用青蓝采绮舁夫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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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前引以丹旐铭旌(旗人用丹旐/汉人用铭旌)及殡所暂安
   每日设奠如前行初祭礼亲族咸集设馔筵十
   有五席羊七楮帛四万设衣冠为尸祭毕焚之
   大功者至此易素服行大祭礼仪与初祭同期
   服者至此易素服百日致祭礼与初祭同丧主
   以下咸薙发五月而葬豫期行题主礼届葬期
   先期祖奠至时舁柩如发引仪葬毕虞祭羊酒
   楮帛随宜酌用祭毕卒哭守茔人四户期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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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再期大祥及三周悉诣茔域致祭羊楮馔筵
   各视前减半二十七月服阕乃释服从吉○侯
   伯溘逝敛以朱棺发引陈鞍马七匹初祭大祭
   皆用羊六楮帛侯三万六千伯三万二千馔筵
   侯十有三席伯十有二席馀皆与公同
   凡一品官溘逝发引陈鞍马六匹覆棺以销金
   青蓝色绮为帷三月而葬守茔人二户初祭大
   祭楮帛二万八千羊五馔筵十馀与侯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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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官之丧发引陈鞍马五匹初祭大祭皆羊
   四馔筵八席楮帛二万四千馀与一品官同○
   三品官之丧发引陈鞍马四匹覆棺以青蓝云
   绮为帷舁夫四十八人守茔人一户初祭大祭
   皆用楮帛二万馔筵六席羊三馀与二品官同
   ○四品官之丧发引陈鞍马三匹初祭大祭皆
   用楮帛一万六千馔筵五席馀与三品官同○
   五品官之丧发引陈鞍马二匹初祭大祭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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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楮帛一万二千馔筵四席羊二馀与四品官同
   (以上扛舆皆/髹以朱红)○六七八品官之丧覆棺用青蓝
   素绮为帷舁夫三十二人守茔二人初祭大祭
   皆用楮帛一万馔筵三席馀与五品官同○九
   品官及凡有顶带官员之丧覆棺用青绢舁夫
   二十四人馀与八品官同(以上杠舆皆/饰以红垩)○兵民
   发引陈鞍马一匹覆棺以布舁夫十有六人(杠/舆)
   (两端饰以黑/中饰红垩)祭用楮帛六千馔筵二席羊一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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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有顶带官员同○民公以下兵民以上居丧
   二十七月内不燕会不鼓乐不娶妻纳妾门户
   不换旧符
   凡服制有五曰斩衰三年曰齐衰杖期不杖期
   五月三月曰大功九月曰小功五月曰缌麻三
   月服之差等有八曰斩衰三年者子为父母子
   之妻同子为继母(父之/后妻)慈母(谓妾子无母父/命他妾养之者)
   母(自幼过房/与人者)子之妻同庶子为适母为所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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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庶子之妻同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为人后者
   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已嫁被出而反在室者
   同适孙为祖父母及高曾祖父母承重适孙之
   妻同(为人后者/承重同)妻为夫妾为家长同○曰齐衰
   杖期者适子众子为庶母(谓父妾/有子者)适子众子之
   妻同子为嫁母(谓亲生母父/殁而改嫁者)子为出母(谓亲生/母父在)
   (而被/出者)夫为妻(父母在/不杖)适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曰齐衰不杖期者祖为适孙父母为适长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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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子父母为适长子之妻父母为女在室者父
   母为子为人后者继母为长子众子子为改嫁
   继母(谓父卒继母改/嫁而已从之者)从子为伯叔父母及姑在
   室者为已之亲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亲兄弟
   之子及女在室者孙为祖父母孙女为祖父母
   虽适人不降庶孙为生祖母(慈母养/母孙同)女出嫁为
   父母为人后者为其本生父母(仕者解任士子/辍考丁忧一年)
   女在室及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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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及兄弟之子兄弟之女在室者女适人为兄
   弟之为父后者妇为夫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
   者妾为家长之父母妾为家长之正妻妾为家
   长之长子众子与其所生子为同居继父两无
   大功以上亲者○曰齐衰五月者为曾祖父母
   女孙虽适人不降○曰齐衰三月者为高祖父
   母女孙虽适人不降为继父先同居今不同居
   者(自来不同/居者无服)为同居继父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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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大功九月者祖为众孙及孙女在室者祖
   母为适孙众孙及孙女在室者生祖母为庶孙
   (慈养祖/母同)父母为众子妇及女之已嫁者(慈母养/母为其)
   (子妇/同)伯叔父母为从子妇及兄弟之女已嫁者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夫为人
   后其妇为夫本生父母为已之同堂兄弟及姊
   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之已嫁者为兄弟之子
   为人后者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父母及兄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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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之子为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妇为
   夫之祖父母为夫之伯叔父母○曰小功五月
   者为伯叔祖父母(谓祖之/亲兄弟)为同堂伯叔父母(谓/父)
   (之堂/兄弟)为同堂姊妹之出嫁者为再从兄弟及再
   从姊妹在室者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为祖姑在室者(谓祖之/亲姊妹)为堂姑之在室者(谓父/之同)
   (堂姊/妹)为兄弟之妻祖为适孙之妇为兄弟之孙
   及兄弟之孙女在室者为外祖父母为母之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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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姊妹为姊妹之子及女之在室者为人后者
   为其姑及姊妹之已嫁者妇为夫兄弟之孙及
   孙女在室者妇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在室出/嫁同)
   妇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妇为夫同堂兄
   弟之子及女之在室者女出嫁为本宗姊妹之
   出嫁者为本宗堂兄弟及堂姊妹之在室者○
   曰缌麻三月者祖为众孙妇曾祖父母为曾孙
   曾孙女高祖父母为元孙元孙女祖母为适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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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孙妇为乳母为曾伯叔祖父母为族伯叔祖
   父母为族伯叔父母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
   者为曾祖姑在室者为族祖姑及族姑在室者
   为兄弟之曾孙及曾孙女在室者为兄弟之孙
   女出嫁者为同堂兄弟之孙及孙女在室者为
   再从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祖姑(谓祖之/亲姊妹)
   堂姑(谓父之/堂姊妹)及已之再从姊妹出嫁者为同堂
   兄弟之女出嫁者为父姊妹之子为母兄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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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为母姊妹之子为妻之父母为婿为外孙及
   外孙女为兄弟孙之妻为同堂兄弟子之妻为
   同堂兄弟之妻妇为夫高曾祖父母为夫之伯
   叔祖父母及夫之祖姑在室者为夫之堂伯叔
   父母为夫之堂姑在室者为夫之同堂兄弟及
   同堂兄弟之妻为夫之同堂姊妹(在室出/嫁同)为夫
   之再从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夫同堂兄弟
   之女出嫁者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为夫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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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之孙及孙女在室者为夫兄弟孙之妻为
   夫兄弟之孙女出嫁者为夫兄弟之曾孙及曾
   孙女之在室者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
   祖姑在室者为本宗同堂伯叔父母及堂姑在
   室者为本宗堂姊妹之出嫁者为本宗堂兄弟
   之子及女在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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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四 第 11a 页 WYG0619-0468c.png

卷五十四 第 12a 页 WYG0619-0469a.png

卷五十四 第 13a 页 WYG0619-0469c.png

卷五十四 第 14a 页 WYG0619-0470a.png

卷五十四 第 15a 页 WYG0619-0470c.png

卷五十四 第 16a 页 WYG0619-0471a.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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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恤典
   凡赐恤之礼大臣病故有位隆望重功德懋著
   者丧
 闻
 朝廷轸念辍朝
 亲临祭酒或遣
  皇子王公大臣侍卫往奠或赐爵秩祀发帑治丧
   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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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恩馀皆按品给与祭葬之费文官尚书武职都统
   以上由内院撰文遣官宣读致祭祭银二十五
   两葬费五百两易名
 赐谥由部具题请
 旨予谥者勒碑给费三百五十两碑文由内阁撰拟
   侍郎巡抚等二品官应得恤典者不请谥在任
   已及三年给葬费四百两未及三年者半之遣
   官致祭与一品官同给祭银二十两公侯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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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世爵兼他职宣劳者由部以给与全葬或半
   葬及应否予谥声明疏内请
 旨裁定祭银公四十两侯三十五两伯三十两葬费
   公六百五十两侯六百两伯五百五十两子如
   一品官之数予谥立碑公侯伯各给银四百两
   子三百五十两散秩世爵止给祭银无葬价男
   爵无谥全葬半葬皆视其兼他职与否祭银之
   数与二品官同满汉文武一二品官以年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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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原官致仕病故者应得恤典与见任同三品
   官以下云骑尉三等侍卫文官知县武官守备
   以上如死事行间者以加赠品级给与祭银三
   品官十有六两四品官十有二两五品官十两
   葬费三品官三百两四品官二百两五品至七
   品官百两在内由工部给发直省由布政使司
   给发
钦定大清会典卷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