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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斋先生文集卷之五 (自动笺注)
冲齋先生文集卷之五
公元1510年
 日記(十月一日
至庚午三月三十日
在堂后時。)
  
公元1130年
[正德四年( 中宗大王四年)己巳]
  [十月]
公元1499年
一日己未
晴。
 御經筵
執義權敏手持平希孟 啓。
尙節度使黃衡貪酷
請遞之。
敏手曰。
黃衡家廟震再。
彰著天示警也。
春秋書震夷伯之廟。
以示後世
請懲惡。
以警于後。
 上不答。
公元1506年
二日庚申。
晴。
 御經筵
○領議政元宗辭職箚曰。
資質駑下
冒居具瞻之地。
丙寅至今四年之間。
未嘗一日安寢
況今首相乎。
臣之懇懇乞退
誠以相職。
固非庸臣所竊。
首相又非他比。
不可冒據匪人
言出至情
非得已。
不克回天
尤增隕越
將臣不合本職事理
逐一書左。
大抵三公之職。
調燮陰陽
經邦論道
獻可替否
進退人物
表率百官
必得碩德重望
以充其位。
而後人心洽然。
國事自治
三公之中。
首相重任
如臣無才識。
何以當之。
臣之不合本職
一也。
臣本以豢養子弟
又業弓馬
不知俎豆禮樂之事。
因緣 累朝恩幸。
濫齒卿相之末。
以及 聖朝
又紀微功
特授相職。
崛起乏望。
可知
以此而壓班百僚
魁坐巖廊
如臣負乘之災。
不足恤。
其於朝
公元1550年
體貌
何。
臣之不合本職
二也。
古訓曰。
人唯求舊
無遺壽耇
曰無棄老成人
自昔聖帝明王
善理天下國家者。
未有不資於舊成之人。
況 殿下當國中興之期。
廢朝戮辱耆耇之後
尤宜引用年德
訪古咨今。
以成治道
以答人望
不可以年早望輕之人。
冒處相臣之首。
臣之不合本職
三也。
我 國家開刱百餘年以來
 列聖治化之美。
未必不由於置相之得人
而其尤可法。
在 世宗 成宗兩朝也。
其間名相
不可枚數
有如黃喜,許稠。
年德位望
已隆於 太宗朝。
而乃相於 世宗
鄭昌孫申叔舟
旣相 世祖 睿宗
而又相於 成宗之初
末年相者
洪應許琮之輩。
亦皆 世廟公輔之才。
稱許者也。
 世宗在位三十年
 成宗二十五年
其間儲養揀拔之材。
豈無可堪相者
其必舍吾所養所拔。
而必取於 祖宗者。
欽慕 祖宗德業
而必欲以輔相 祖宗者。
輔相我也。
取舍之間。
隱然羹墻如見之誠。
自然說服民心
堅凝國恤也。
況當廢朝幾墜大業
國人之親沐 成宗德澤者。
歸戴 殿下
以望 成宗之治
 殿下尤宜進用 成宗舊臣典故有名望之人。
以冀輔相
不可曰苟有功於我。
皆可爲
相也。
臣之不合本職
四也。
當初擧義推戴之時。
臣等雖與建議之列。
豈有自立名號
以表於人。
定之後。
人有稱臣等爲大將者。
聞之不覺寒心
況今三公者。
乃臣等三人
國人不曰 殿下置相。
專以戴己之功。
不問名望乎。
臣之不合本職
五也。
易曰。
天道虧盈益謙
地道變盈而流謙
人道惡盈而好謙
鬼神害盈福謙
又曰。
亢龍有悔
人臣之處盈履亢。
天地鬼神所難福也。
況臣無學術智慮。
其於進退消長之際。
豈能沈幾先物。
以保盛滿乎。
 殿下不慮於此
臣亦貪冒非據
則其覆餗取禍。
極致悔。
將指日以待矣。
殿下恩澤犬馬之軀。
義安在。
臣之不合本職
六也。
以不可莅本職之事。
冒黷 天聽者。
不止此。
其尤關於國家大體者。
有此六也。
臣言至此
肝膽照日
不爲修飾
要名譽。
伏願垂察焉。
 傳曰。
觀卿之書。
其意至矣。
三公之職。
豈不能堪乎。
卿之行事
又豈下 先朝名相之列。
卿又以三大將三公
不安引避
然卿德福具備
孰以卿爲不合耶。
其勿辭。
○ 御晝講
承旨韓世桓 啓。
香祝宜 親傳。
使臣宜親遣。
多引先朝故事
言甚切至
 上然之。
三日辛酉。
晴。
 御經筵
○同副承旨希渚。
廢朝謫所
遭父喪不謹
諫院駁之。
四日壬戌。
晴。
 視事經筵
五日癸亥。
晴。
 御經筵
晝夕講。
有感冒證也。
初昏
西方赤氣
 命使別監開門以出。
候察以啓。
六日甲子。
大雨
 停視事經筵
公元1493年
七日乙丑。
晴。
午日暈。
 停視事經筵
○ 頒賜獤皮耳掩三十八于諸駙馬
 經筵堂上
初五日
西方赤氣
觀象監不候察以啓。
 命鞫之。
八日丙寅
晴。
 停視事經筵
○ 頒賜鼠皮首掩二十于經筵堂下官及注書。
入番翰林
九日丁卯
晴。
 停(缺)○射侯三淸
 上之卽位後。
翰林皆會。
十日戊辰
晴。
 停(缺)○下繕工參奉吳永建于禁府。
鞫之。
政院招之。
不來故。
十一日己巳
晴。
正朝使安瑭。
 賜宴于禮曹。
申用漑嘗戲批李世仁鬚曰。
此口何如口也。
時爲大諫
言事故云也。
有一大臣語曰。
老而愚者李世仁
少而愚者孔瑞麟。
瑞麟爲正言盡言
故忤之也。
十二日庚午
晴。
 停(缺)○月暈
星出鬼星
句陳
如拳
尾長一丈許。
色赤。
又有星出軫入靑丘
如拳
尾長四五尺許。
色赤。
十三日辛未
晴。
 停(缺)○ 命左右廂大將朴永文,聃年。
打圍于弘福山
畿甸盜起。
打圍爲名而實捕盜也。
十四日壬申
晴。
 停(缺)○分遣御史于各道。
糾摘濫刑濫囚及官債濫徵曁凡雜犯
副正尹世豪臨陂。
司藝金安國善山。
僉正雲洪川。
修撰崔命昌三和
命昌愛平壤妓。
命載後馱。
欲留不得
託以謁聖留宿
後竟家畜
物議譏之。
十五日癸酉
晴。
 停(缺)○左廂獻獐猪各二頭
右廂獻猪二獐三。
義城縣金錫弼,南陽府使姜叔淮拜辭
十六日甲戌
日暈
 停(缺)○正朝使安瑭起程
(質正也)
十七日乙亥
晴。
月暈
 停(缺)○ 命遞執義權敏手
○大司諫世仁等合司。
來駁希渚居喪肉食事。
十八日丙子
(缺) 御經筵
十九日丁丑
晴。
 御經筵
是日
承旨韓世桓,湄,慶世昌世琛,崔淑生希渚皆遞。
庇護希渚故。
然實非其情。
李守英之言是。
公望金瓊
誤也。
世琛嘗歎曰。
如此曖昧事。
在 輦轂之下。
不能自明
漸不可長
二十日戊寅
晴。
 御經筵
承旨
宋千喜,李世仁,孫仲暾,姜景敍,金璫,李希孟也。
(十九日政除授)
二十一日己卯
陰。
 御經筵
二十二日庚辰
雨。
 御經筵
二十三日辛巳
乍陰乍晴
 停常參經筵
文臣廷試
校理李思鈞,司藝金安國,吏曹正郞金安老,思鈞加資。
其餘兒馬
二十四日壬午
晴。
 御經筵
二十五日癸未
(缺) 視朝參。
經筵
希顏曰。
儒生挾冊
武士羞持弓矢
方今大患
講經賞勸奬。
我 國家昇平百年
豈可長治乎。
 先王朝。
魚有沼以二品
亦參於試射
賞罰分明
武士知勸。
今亦請擇如辛允武,朴永文輩試射
以勸武士
又曰。
忠臣必於孝子之門。
孝行人請錄用
臣聞。
全州生員吳齡老。
晉州校生朴氤。
廢朝短喪時。
至誠行喪
氤廬三年
宗族畏禍責氤。
氤曰。
無罪之士。
連頸被戮。
吾以行喪被罪
又何恨悔
操守
此。
錄用甚可。
 上然之。
 希顏錄用孝子
眞宰相言也。
獨恨其知人不明
朴永文。
貪鄙險害人也。
稱薦於 上。
嘗曰。
永文有功國家
當待六卿之位。
士林論駁不是
使之驕縱
竟不能保全門戶
父子殄滅
使國家有殺功臣之名。
金安國持平時。
駁永文箚曰。
陰險兇慝
有同鬼蜮
眞知永文者乎。
二十六日甲申
晴。
 停視事經筵
○完原君𢢝卒。
二十七日乙酉
晴。
 停朝市
進素膳。
二十八日丙戌
小雪
 停朝市
右議政希顏雲水孝誠,莞城君貴丁。
常山末孫上變
貞松守錫孫曁其子新訢,義山令潤,永貞福重,朴永文,黃孟獻,沈貞,李公遇,尹珣,黃衡,康允禧,李峓等謀反事。
孫愚不能言。
輕佻妄人也。
皆不識字
謀反云云之事。
皆出於訢口。
蓋訢誣飾之也。
末孫從而敷衍上變告。
事皆不實
是獄。
訢坐亂言之律。
末孫亦被敷衍之罪。
平反矣。
末孫希顏切族。
故得免罪
而反超品。
不救正其非。
(訢。
錫孫私婢妾所出
而以贖身事。
上言不得
怨望
蓋因此搆亂言。)
二十九日丁亥
大雪
斬新訢于軍器監前。
  
[十一月]
公元1528年
一日戊子
晴。
冬至百官賀禮
權停。
○禮曹以新訢,貞松守錫孫,永貞福重義山潤等削屬籍事取稟。
 傳曰。
只削訢名。
公元1493年
二日己丑
晴。
 停視事經筵
大司憲金詮以父病辭。
 從之。
三日庚寅
晴。
 停視事經筵
○司諫院正言希孟 啓曰。
聞任由謙爲大司憲
才器不合
請遞之。
 從之。
是日政。
朴說爲大司憲
任由謙爲全羅道監司
朴永文爲工曹判書
四日辛卯
晴。
 停。
(如右)○三公遣舍人閔㥳 啓曰。
新昌定罪時。
臣等意其同生分配則必飢死。
不定其罪。
更思之。
同生一家之內。
豈有不知如此之徒。
不可使處於城中
請皆分配
其父削籍
其子自當從賤。
且訢所言。
歸於義山
而令素狂悖
亦請削屬籍
 從之。
五日壬辰
晴。
 停朝參經筵
臺諫駁工曹判書朴永文。
六日癸巳
晴。
 停視事經筵
○訢同生孝同配尼山
孝篤配禮山
孝信配堤川
萬年年幼
 命勿配。
七日甲午
雨。
 御經筵
又夜對。
八日乙未
終日陰霧
雨雪交下
 御經筵
○夜對。
 上曰。
三代以上
亦有行不義
無辜之君乎。
副提學自堅曰。
堯舜尙矣。
湯武不免不義無辜
書曰。
血流漂杵
當是時。
豈無無辜者乎。
李耔曰。
此非殺無辜
若書所謂
自相攻而然也。
 上曰。
湯武亦有優劣乎。
自堅曰。
湯之數桀也。
恭。
武之數也。
敖。
然則湯武亦有優劣也。
曰。
泰誓晩出
不可盡信。
湯武皆爲民除害
豈有優劣乎。
自堅曰。
古人云湯不出。
夏祀不滅。
武王不出。
商祀不滅。
然則湯武
皆行不義也。
九日丙申
大雨雪深數尺。
 御仁政殿。
文臣殿講。
講官典翰金世弼司成李偉,司藝金安國,弘文校理李思鈞,洪彥弼
講訖。
 上曰。
日寒。
盡爵以飮。
是日
大臣講論經理
及時政。
以至終日
雪入 殿內。
衣靴盡濕。
猶不知倦也。
十日丁酉
陰。
 御經筵
十一日戊戌
晴。
流星出角器府
大如
尾長三四尺許。
色赤。
 御經筵
佐郞孔瑞麟輪對曰。
請於 正殿禮宴。
勿用女樂
 命收議。
十二日己亥
晴。
 御經筵
十三日庚子
晴。
 御經筵
○聖節使金俊孫,書狀官
李希雍。
還自燕京
○ 傳曰。
予嘗讀詩伯陟岵等篇。
室家思念其夫征役之勞。
子弟不忘其父兄遠戍之苦。
未嘗不廢書而思念戍邊之苦也。
況今日候極寒
予雖坐燠室
豈敢安乎。
征夫更役之事及撫恤軍民之事。
寤寐不忘。
以此意。
下諭兩界主將
又 傳曰。
內軍士給空石
○ 賜酒于政院及弘文館
十四日辛丑
晴。
 停視事與朝經筵
(日寒敁) 御晝夕講。
十五日壬寅
晴。
 上御思政殿。
儒生講經
十六日癸卯
晴。
 御晝夕講。
十七日甲辰
晴。
 御晝夕講。
女樂革廢便否。
大臣
請廢者五。
仍舊者十二。
禮曹判書鄭光弼議曰。
土俗女樂
弊政
至用於 正殿
鄙俚
宜正士所欲革之。
但若欲卒革。
而悉用男樂。
則其抄選舞童。
當依數選充。
常宴及天使接見時。
所著冠服
官備甚難。
不可自備
況以在京人依妓數抄擇。
則具奉足幾四百餘人
充額似難。
天使所經諸道。
宣慰宴享處亦多。
皆革女樂而設男樂。
則其男丁出處冠服等事極難。
在 祖宗朝
非不弊風
因循至今者。
以此也。
臣謂仍舊便。
 落點光弼議。
十八日乙巳
晴。
 停視事
○李希雍進聞見事件
皇帝太監王岳
惡其切諫也。
 御晝夕講。
十九日丙午
(缺)
二十日丁未
晴。
 御晝夕講。
二十一日戊申
晝晴
小雪
 御晝夕講。
二十二日己酉
晴。
 御晝夕講。
二十三日庚戌
朝陰夕雪
 御晝夕講。
二十四日辛亥
雪。
 御晝夕講。
二十五日壬子
晴。
 御晝夕講。
二十六日癸丑
晴。
 御晝夕講。
有政
尹金孫正憲尙監司李堣曹參判。
二十七日甲寅
晴。
 停視事經筵
( 睿宗忌)
二十八日乙卯
晴。
太白見未地。
 停(缺)
二十九日丙辰
晴。
 御晝夕講。
李蕃孫 命停徙邊
以其父登科故也。
  [十二月]
公元1497年
一日丁巳
晴。
 停朝賀
 御晝夕講。
公元1493年
二日戊午
陰晴無定。
 御書夕講。
○ 命給弘文館奴婢二十口。
奴婢數少。
請益故也。
三日己未
晴。
 停視事經筵
知義禁府事尹璋
辭免曰。
臺諫以臣爲躁薄
其言當矣。
資質不美
未能盡職
請辭
 不允
四日庚申
晴。
 停。
(缺)午時
太白見於巳地。
○全羅監司任由謙拜辭
五日辛酉
晴。
太白見如前。
 停(缺 章順忌)
六日壬戌
晴。
太白又見。
 停(缺)○趙又新,汾,金永弘等偸佛經
 特赦之。
臺諫合辭
駁工曹判書朴永文,大憲朴說,大諫成世貞,執義金克愊,司諫許硡,掌令仁貴,徐厚,獻納邦彥持平金湜,許遲,正言金璇也。
○ 御晝夕講。
七日癸亥
晴。
太白又見。
 上親傳香祝于思政門。
(臘享大祭)○ 御晝夕講。
八日甲子
晴。
太白又見。
○御晝夕講。
○合司 啓朴永文擅出昌德宮所貫革
九日乙丑
晴。
 停常參朝講
○ 傳曰。
宦官金舜孫在廢朝
直言死。
不可不賞其忠。
褒奬
○ 御晝夕講。
十日丙寅
雪。
 御晝夕講。
○ 命賜釜山浦僉使李友曾唐表裏一襲
先是
諭各道節度使,僉使,萬戶廉謹奉公
撫恤軍卒
防御措置特異者。
具由馳啓。
慶尙
左道兵使宗書 啓曰。
釜山僉使李友曾。
廉謹奉公
撫恤軍士
措置特異
仁威竝行
倭奴順服
凡所敎令
無不應從云。
公元1510年
 友曾。
浮華人也。
其爲僉使時。
倭奴甚嚴。
至用刑杖
彼雖貌從。
內實狠怒。
庚午之變。
以是藉口
友曾卒陷于賊中。
兄弟俱死。
古人不賞邊功
有以也夫
十一日丁卯。
晴。
太白又見。
 御晝夕講。
十二日戊辰。
陰。
自巳至午。
日暈
 御晝夕講。
○朴永文遞判書便否及擅出貫革事。
收議于判書以上
以爲可遞。
獨朴元宗順汀,成希顏以爲宜畢推後科斷
 上從之。
臺諫合司如前。
十三日己巳。
小雪
 御晝夕講。
十四日庚午。
晴。
日暈
 停視事經筵
十五日辛未。
晴晝夕雨
 停朝賀經筵
○ 命縣板大寶箴。
十六日壬申。
雨。
 停常參經筵
○政院 啓曰。
弘文館應敎申鏛。
遭父喪致賻。
今又遭母喪。
稟致賻與否。
 傳曰。
又賻。
十七日癸酉。
晴。
十八日甲戌。
陰。
 停(缺受由)
十九日乙亥。
雨。
二十日丙子。
小雪
 御經筵
二十一日丁丑。
晴。
太白又見。
 受朝參。
經筵輪對
二十二日戊寅。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二十三日己卯。
晴。
太白又見。
 停(缺 國忌)
二十四日庚辰。
晴。
太白竟天
 停(缺 國忌)
二十五日辛巳。
晴。
太白竟天
 受朝參。
經筵
二十六日壬午。
晴。
 御經筵
二十七日癸未。
晴。
 御經筵
二十八日甲申。
晴。
 停(缺)
二十九日乙酉。
雨雪
 停(缺)○合司呈辭職狀而去。
(永文事)
三十日丙戌。
晴。
太白竟天
○都承旨宋千喜,左承旨世仁右承旨孫仲暾,左副姜景敍,右副金璫,同副李希孟
[正德五年(中宗大王五年)庚午]
  〔正月
公元1527年
一日丁亥
晴。
太白見。
 停朝賀經筵
○合司呈辭
駁永文也。
二日戊子。
晴。
 停常參經筵
三日己丑。
晴。
 停(缺)○午。
太白見於巳地。
過午地。
四日庚寅。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五日辛卯。
晴。
 受朝參。
經筵
弘文館上箚論永文。
 不允
六日壬辰。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合司呈辭
七日癸巳。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講訖。
司諫許硡,掌令徐厚,侍講官金世弼典經蘇世讓
論 啓朴永文可遞判書之任
蘇世讓曰。
永文小人情狀
前旣盡啓矣。
欲保全功臣
宜速聽納
漢光武高帝不能全功臣
不任功臣
保終始。
功臣之道。
宜如彼也。
置永文重任
大惡加大罪。
則非保全功臣之道也。
領事盧公弼曰。
文事
累朔 不允
公事多廢。
未署經守令從馬
久留之苦。
弊亦大矣
彼雖無顯過
公議皆謂不合
則可遞也。
況捕盜論功
亦甚非矣。
唯此一事
可以遞也。
後若自新
亦可用矣。
 上曰。
已命推考
推考後。
可遞也。
○ 御夕講。
金世弼曰。
旣設臺諫
而 上意三公六卿皆啓後遞之。
則是三公六卿皆任言責
臺諫無所事。
三公六卿皆啓。
甚害國體
古云。
千匀之弩。
不爲鼷鼠發機
安得以一永文之事。
三公六卿皆啓也。
盧公弼
歷事累 朝舊相也。
朝 經筵所啓之言甚切。
前此宰相
多言可遞者。
 上曰。
事事安得朝廷盡啓。
大臣進退
有朝公論
而後
可決也。
金世弼曰。
大臣臺諫事上之心。
無不同。
職任則有不同
朝廷盡啓。
不祥之甚。
 上欲朝廷盡啓。
反常尤甚
蘇世讓曰。
永文爲郞時。
藏匿邪心
及其得志
本心盡露。
 上所審也。
若如柳子光而朝廷盡啓。
則安得保全功臣也。
弘文館上箚曰。
 上敎云。
若言者皆退。
而永文自免
禮讓風美矣。
臣等尤切惑焉。
夫人爵賞不僭
名器至尊
自然百僚師師
濟濟相讓
區區誘掖鄙夫
期效一朝
而謂之禮讓乎。
朴永文。
本一麤狂無賴人。
頃者
方被論覈
乃敢發怒逞憤。
詣 闕自明
若訟者然。
無識尙爾
設令聞 上敎如是
黽勉請辭
已非其情。
豈得禮讓哉。
臺諫一國公論
累月伏閤
至於辭職不能已者。
正欲使朝廷淸明
以激禮讓之風。
 殿下不此之思。
顧欲言者皆退。
待永文自明
以期禮讓之風。
比猶敎猿學禮
不亦謬乎。
臺諫不得其言。
斷無退之理。
文無狀。
斷無自讓之美。
 殿下何固拒公論而望其必無事乎。
伏願 殿下審度事勢
亟遞永文。
以快輿望
 不允
公元1510年
八日甲午。
晴。
午日暈。
 御經筵
是日政。
以典翰金世弼爲同副承旨
世弼辭曰。
 卽位以來
不次之職。
無如小臣
職次雖當。
人物不合
則不可爲承旨之任
臣人物與職次不合
臺諫論人物。
必將駁臣。
請辭
 傳曰。
由典翰爲承旨
不甚越次
 成宗朝亦有此例。
人器合。
故差之。
其勿辭。
固辭
 不允
金詮京畿監司
金世弼副承旨
李思鈞典翰。
姜景敍僉知中樞府事。
九日乙未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講訖。
臺諫弘文館員論朴永文可遞狀。
元宗曰。
永文終爲誤國
臣未之知也。
前日
永文與臣言。
自飾虛辭也。
發自尹湯老之口。
臣與永文。
同業同射。
同年及第
同功
無異兄弟
聞我之過而不言於我。
則永文非人也。
大抵近日
臺諫論駁人物太過
永文爲刑曹正郞時。
堂上稱賢能。
及功重位高而多謗。
朴之蕃,鄭有智。
(武臣)以西北之功。
尙得爲參判。
講書不通
然後遞之。
然則古亦有以功而加位者也。
永文之終危社稷
臣未之思也。
又曰。
永文陰險任士洪。
臣未之知也。
 永文之終稔禍心。
覆宗絶祀
是朴元宗與成希顏成之也。
二人不知其人險譎
而每相稱薦。
永文置散怨望
由於此。
 上亦不疑。
任之將權。
終抵不赦之罪。
知人之難。
其然乎。
文初強盜彌勒
當來交。
欲以濟事
武烈又與永文交。
不智甚矣。
武烈早世也。
(武烈元宗諡)
十日丙申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三公遣舍人閔㥳來 啓曰。
臺諫辭職廢事
請遞永文職
 傳曰。
臺諫侍從有言者。
然功重不可棄廢
 不允
十一日丁酉
陰。
 御朝參。
經筵輪對
○政院六曹堂上詣 闕。
 啓請遞永文職
 不允
再啓。
 傳曰。
永文。
元勳大臣
初欲不遞。
六曹皆啓。
本曹亦同辭
彼亦不能安心
故命遞之。
十二日戊戌
晴。
 御經筵
○成希顏 啓曰。
昨日
姜景敍身死。
景敍貧窮
廢朝竄逐遠方
妻乃死節
承旨未久而死。
請賻之。
 命以承旨例賻之。
漢城府判尹李季男等來 啓曰。
本府丁卯年
移入圓覺寺
文書本府
請還入。
 依。
 按。
前此右尹成允暴病卒。
判尹李坫暴病
或者以爲廢寺祟之也。
季男惑之。
託言文書本府移寓
士類譏之。
左贊成李蓀 啓曰。
今年七十二歲。
年前辭免
 特賜几杖
黽勉從仕
以死爲期
第今氣力日衰
未能就仕。
廣州田莊
請退居。
 傳曰。
國有老成之臣。
美事
 不允
再辭。
 不允
十三日己亥
晴。
月暈
太白又見。
○蓀又乞骸骨退居田里
 不允
○平安監司鄭光辭免曰。
臣前爲判書而被駁。
今爲監司
亦被論。
未可靦然就職
 不允
再 啓曰。
臣任方面之重。
黜陟臧否
未安於心。
請辭
 傳曰。
勿辭。
十四日庚子
晴。
日暈
 御經筵
○捕賊將李宗禮捉生員姜淑智亂打
足指盡落。
又囚其妻。
 命推之。
 從承旨世仁啓也。
十五日辛丑
晴。
 御思政殿。
儒生講經訖。
仍令侍臣論難經旨。
希顏進曰。
 成宗廣選二品宰相
爲 經筵官
姜渾,安潤德。
合 經筵官
而被駁未差。
臣意未便
 成宗朝鄭有智,金伯謙
亦爲特進
今宜廣選。
十六日壬寅
晴。
 御經筵
江原監司安潤孫馳 啓曰。
江陵府使韓汲。
官中木綿百五十疋。
官奴將校與其衙奴。
平安道貿穀。
罪犯贓汚
不可臨民
急速罷黜
 命下憲府
十七日癸卯
晴。
 御經筵
十八日甲辰
晴。
日暈
 御經筵
十九日乙巳
陰。
 御經筵
弘文館提學自堅上疏曰。
臣等聞。
聽諫之道有四
心行無失
治道無虧
而猶欲聞箴警
開道獻忠
誘奬以盡說。
是謂樂諫。
樂諫者興。
心行不能無失
治道不能無虧
之而卽悟。
之而卽改。
是謂納諫
納諫者昌。
心行有過
之而不喜
治道有虧
之而吝改。
是謂厭諫。
厭諫者衰。
過惡日彰惡人有言
國事日非疾人彊爭。
聽諫不行誅罰必加。
是謂怒諫。
怒諫者亡。
恭惟 主上殿下留心經籍
勤 御經筵
聲色游田侈靡之樂。
不接於身。
勵精圖治勤恤之志。
不弛於心。
可謂懿主矣。
臨御以來五年于玆。
心行豈盡無失
治道豈盡無虧
固宜孜孜銳意勵志
以古聖帝明王自期
宰相進見
未嘗訪理國之術。
侍從環列
未嘗造道之學。
臺諫進說
徒見吃吃乎難入。
然則 殿下之於諫言
不能樂。
不能納。
厭聞而何
不至於怒。
一間耳。
心行何由而修。
治道何由而隆。
 殿下未知聽諫之有關治亂歟。
臣等揆之事理
驗之於古昔
爲 殿下深言其效。
堯有進善之旌。
好問好察。
禹聞昌言則拜。
此非樂諫者興歟。
伊尹訓戒太甲悔過
公獻無逸成王成德。
漢文治安策
幾致刑措
太宗十漸疏而唐室益隆。
此非納諫者昌歟。
漢武汲黯之嚴而海內虛耗
玄宗韓休之直而孼胡猖狂
孝元更生之說。
孝宣之業不振
哲宗拒純仁之言。
元祐之陵夷
此非厭諫者衰歟。
桀殺關龍逄
三子比干
子胥賜死夫差亡。
洩冶見殺而陳靈被弑。
此非怒諫者亡歟。
大抵之而不樂。
則其弊必至於不納。
之而不納。
則其弊必至厭聞
之而厭聞
則其弊必至怒惡
怒惡過惡日彰而不聞。
喪亡必至而不知。
可不懼哉。
是故
古之帝王
患不知身之有過
知之卽改。
患不聞治之有失。
聞之卽聽。
則不然。
事無大小
諫院之而不聽
憲府之而不聽
司守闕而不聽
避職固爭而不聽
侍從不得不諫其失。
大臣不得不言其弊。
而猶邈然堅執
不聽
必待六曹合辭政府同啓。
而後黽勉從之。
非徒近日爲然
臨御以後
已爲成例
然則 殿下之聽諫。
非聽其言之當理
聽其人而已
聽其勢而已矣。
言苟當理
芻蕘可採。
狂夫可擇。
何必臺諫之言。
退侍從之說。
隱忍不聽
優柔不斷
經數月。
公論久屈
人情鬱抑
至動一國之力。
萬民之聽。
而後始納焉。
 殿下之厭諫。
於此極矣。
設官分職
各有其
公元1495年
任。
臺諫者。
以言爲責。
其言若不悖於理。
固當曲從
累月固爭而不聽
必待六曹政府之同啓。
使有言責者。
徒守其名而不任其事。
爲國失其體統者也。
 殿下有厭諫之心。
故國不定
議論不和
此有國之大病也。
臣等聞。
天下事變雖無窮。
原其理則不過是與非而已
是則天下皆是也。
則天下皆非也。
安有於此而非於彼乎。
今之朝廷
一事臺諫以爲是。
宰相以爲不是
是與不是相對
其中必有眞是眞不是而定論存焉。
一人臺諫以爲非。
宰相以爲不非。
非與不非相對。
其中必有眞非眞不非而定論存焉。
然而是與不是之間。
非與不非之中。
衆心積猜畜怒之地。
人君若不明以察之。
剛以斷之。
從其是而不從不是
退其非而不退其不非。
則其害有不可勝言矣。
嗚呼
已不能奮忠直諫。
而陰抑公論
以濟其私者。
顧何心哉。
臣等不暇遠引古昔
直以耳目覩記明之。
乙卯以後
大臣率多好勝
臺諫所言。
或忤其意。
不顧是非
必大折之
自是其非。
馴致朝廷乖爭
言路閉塞
至於危身戮。
足爲殷鑑
昔者
大禹出見罪人
下車而泣曰。
堯舜之人。
堯舜之心爲心。
寡人爲君。
百姓各自以其心爲
公元1510年
心。
是以痛之。
禹見百姓異心
猶爲之痛泣。
各異其心。
 殿下不足痛心乎。
劉向曰。
衆賢和於朝。
則萬民和於野
董仲舒曰。
人之所爲
美惡之極。
與天相爲流通
宰相臺諫
各守異論。
 殿下適所從。
朝廷可謂不和矣。
朝廷不和
而欲萬民之育。
天地之和。
不亦遠乎。
近者。
天文失序
太白晝見
木稼示異。
厲疫大興
水旱風雹
俱爲傷穀。
陰陽失調
天地不和之驗也。
臣等未見 殿下應天之實。
而厭諫之端。
已聞遠近
臣等不勝痛惜
是非其終不定。
朝廷其終不睦乎。
臣等聞。
衡正而輕重不差
鑑空姸媸不亂。
人主苟能治其本源之地。
平如衡。
空如鑑。
而異論之起。
必思於心曰。
爲是
孰爲不是
其言公。
虛懷受之。
不公
斷然拒之。
國是何患不定
國是旣定
群下自然同心輔政
萬事各當其理。
爲治之道。
不過如斯而已
臣等昵侍 經幄
非不知 殿下保無怒諫之兆。
而厭諫之失。
不得不慮。
伏願 殿下恢弘受言之量。
不徒納諫
必至於樂諫。
 宗社幸甚
疏。
校理沆之辭也。
已不能奮忠直諫等語。
隱然指朴元宗
疏入。
 上嘉納。
令書一通以進。
○夜一更
南方赤氣如火。
二十日丙午
晴。
 御經筵
二十一日丁未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輪對
二十二日戊申
晴。
 御經筵
是夜
月暈兩珥
火星昏星
二十三日己酉
晴。
日暈
 受常參
經筵
二十四日庚戌
晴。
 御經筵
二十五日辛亥
晴。
 受常參
經筵
二十六日壬子
晴。
 御經筵
二十七日癸丑
晴。
月暈
 御經筵
二十八日甲寅
晴。
 御經筵
月暈
北方赤氣
二十九日乙卯
晴。
 御經筵
太白又見東北方
夜有赤氣
(是日來京)
  [二月]
公元1496年
一日丙辰
晴。
(始仕) 御經筵
○延豐縣場罷。
作弊病民
臺諫言之也。
公元1510年
二日丁巳
晴。
太白又見。
廷試儒生○ 命鄭夢周吉再墓令守護
樵牧
錄用子孫
李耔言也。
三日戊午
晴。
太白又見。
 停常參經筵
○ 命囚捕盜將李宗禮于義禁府
生員叔智亂打故。
廷試
幼學孫洙居首。
 命直赴殿試
金光居次
赴會試。
申光漢李迨給分。
四日己未
晴。
 御經筵講訖。
希顏 啓曰。
文臣年少聰敏者。
漢語吏文
承旨宋千喜亦啓曰。
吏文著述寫字等事
廢之亦久。
亦宜擧行
近來
醫學亦廢。
亦宜擇人勸學
 從之。
五日庚申
晴。
 御經筵
○ 命三省交坐于太平館。
推鞫棄屍來處
(枉殺女人之事)○ 中朝刷還我漂流十名
學生白靑山等。
海州地乘舟漂去。
泊于楊州界。
六日辛酉
雨。
 御經筵
○命遞執義李偉
於臺廳。
傳播內間語故罷。
 從諫院啓也。
七日壬戌
陰。
 御經筵
○ 命遞掌令徐厚。
浪傳內間語於臺中也。
又 命遞大司憲洪淑等。
以其聞李偉,徐厚等失言不能糾檢也。
○金崶爲大司憲
閔㥳執義
雲,李沆掌令。
金禹瑞,金協持平
○僉知盧效愼。
自首棄屍事。
乃其杖殺婢子也。
八日癸亥
陰。
 御經筵
○ 命改對馬島致慰官張伯孫
(時島主新死)以非鍊達人。
專對才也。
九日甲子
晴。
 御經筵
十日乙丑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黃海監司南衮書 啓曰。
往年還上。
幷皆蠲免
浦邑船軍鎭軍。
量數
抄定。
鹽盆加設。
煮鹽貿穀。
逋欠穀數盡充足
其利無窮
此實榷鹽收市
贍用度。
歷代通行之利。
便民足用之策。
廣議施行
 命收議。
議政元宗左議政順汀,右議政希顏,李蓀,金應箕,洪景舟,申用漑,安潤德,李堣崔璘,李公遇等議。
今觀南衮啓本。
辭緣煮鹽貿穀。
蠲減逋欠
果似官私兩便
然凡立法之初。
雖似便益
其終率至於弊。
逋欠未充之前
預皆蠲減
亦爲未便
於今年姑依所啓。
以道內當斂船軍及鎭軍煮鹽貿穀。
觀其官民便否。
更議施行
十二日丁卯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以李荇爲司藝。
李芑爲判官
希顏於 經筵啓曰。
李荇
用人也。
之治文翰者。
無踰是人
而於吏兵曹
皆有相避。
相避之法。
雖 祖宗成憲
人心不公而設也。
如其公則何必於此法。
古人有自薦者。
或有薦其子者。
李荇不可不用也。
臣雖無似。
備位宰相
聽臣之言而用是人。
無不可也。
 命敍用芑。
之兄也。
臺諫以爲有相避而用之。
不可開例
以爲用情
請推之。
儒素負時望。
物議臺諫不情之論也。
本月初三日。
船泊于加乙串。
殺害朝人之海採者。
尙右水軍節度使李宗義。
率軍追及大洋
賊倭拔劍拒。
捕獲四名
斬首上之。
仍 啓曰。
倭賊餘黨。
不無乘隙作耗報復之弊。
請於各鎭各浦。
措置防御
事 下兵曹
十三日戊辰
晴。
日暈
 御經筵
○慶尙右道兵使金錫哲馳 啓曰。
恒居倭信三甫羅之子及奴四倭。
因海採到泊于助羅浦等處而被殺。
(此卽李宗義之所捕斬信三甫羅之子。
)信三甫羅追至助羅浦。
擄船軍四名拘留
開諭而不還。
事 下兵曹
 三浦倭肆毒之漸。
固非一日
而其發之暴。
則始於李友曾。
成於李宗義。
古人開邊
爲是歟。
十四日己巳
晴。
 御經筵
○ 命罷李偉,徐厚。
改正李荇等職。
臺諫言之故也。
大司憲金崶。
還自平安道
以病辭。
再 啓。
 依允
十五日庚午
晴。
 御慶會樓下。
觀文臣射。
十六日辛未
晴。
太白又見。
 停常參
經筵
( 國忌致齋)○倭人三甫羅。
李宗義軍四人
拘囚家事馳報
金安國爲敬差官
推考水軍黃檢山遇害根因及水使李宗追捕賊倭節次
十七日壬申
晴。
太白又見。
 停(缺)○金安國拜辭
有政
李繼孟爲大司憲
金崶禮曹參判。
金驥趾戶
曹正郞
十八日癸酉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兩司請李陌,李偉等依律竄謫
申用漑推考敍用李荇事。
不允
是夜一更
星孛井星
入于軫星
狀如鉢。
尾長四五尺許。
色赤。
巽方如有火氣
十九日甲戌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二十日乙亥
晴。
 御經筵
○知中樞府金友臣卒。
友臣 成宗潛邸時師傅。
郡守升堂上。
階至資憲。
年踰八十而卒。
有子三人
曰諶曰訢曰詮。
登第
咸能於詩文
行己淸簡
有時望。
訢有三子
曰安鼎,安世安老
登第
安老名最著
上欲臨雍拜老。
難其人而止。
○東北方
夜有赤氣
二十一日丙子
晴。
 御經筵
東方
夜有赤氣
二十二日丁丑
晴。
 御經筵
西北赤氣
日暈
兩司論 啓弘文著作黃汝獻今授廢朝執事加。
(廢朝大射禮。
儒生執事加資。
至是授之也。
)以經幄之臣。
躁進之心。
推考請遞本職
二十三日戊寅
晴。
 御經筵
南方赤氣
二十四日己卯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知 經筵吏曹判書申用漑進 啓。
其略言。
用人關於治亂
興亡
銓曹知人用人爲難
又言人才難得
又言國家搜訪遺逸
而時有不當之人。
又言今世人有一痕則不用。
百執事任職亦難矣。
 上曰。
人物固難知。
要在養賢
橫經問難則當取人
宰相以爲式年已迫。
不可數數取人
予意與其豢養子弟
寧用出身人。
取人數數
無乃不妨乎。
用漑曰。
今文不足
取人無妨也。
前此取人事。
元宗,成希顏
以爲不可
希顏以爲不可曰。
取人數數
國家美事
 上意不然
故有是敎。
君哉。
有政
黃孟獻刑曹參判。
李自健京畿監司
仁貴僉正。
崔瀞戶曹正郞
宋漵工曹正郞
希轍善山府使。
金勉南原府使。
二十五日庚辰
晴。
 受朝
經筵
○ 傳曰。
頃者
驛路殘弊
內官受由而行。
不給馹。
承傳色任緊。
許令給馬
今水賜間內官亦任緊。
受由時。
給馬
二十六日辛巳
晴。
 御經筵
○成希顏曰。
前日
臣 啓李荇當用。
而因臺諫論啓不果用。
今使就讀書堂而無官職。
不可著笠往讀。
敍用何如
學問
不可輕棄。
 上曰。
爲人
可用
但相避之法。
不可毀。
待相避人遷轉後敍
可也。
二十七日壬午
晴。
 御經筵
二十八日癸未
晴。
 御經筵
○ 命停生員進士游街
星變故。
○領相朴元宗病免
 不允
○收議李惟淸免放事。
其母上言故。
二十九日甲申
晴。
經筵
○領相朴元宗辭免
 不允
  [三月]
公元1525年
一日乙酉
晴。
 御經筵
○下李惟淸上言
 傳曰。
惟淸非言謀叛事也。
古事而語涉時事
議罪見謫。
母且老。
放之何如
雖有老母
事若大關
不可放也。
不至於大。
放之何如
其問于三公府院君以上
議入。
 傳曰。
李惟淸之罪。
所知也。
其放之。
(其上言略曰。
臣女中年喪夫。
生理艱窘
隨父居生。
父死後寡計無託。
風證纏綿
惟淸長成之後
朝夕侍側
奉養救藥
保軀命。
以至于今。
戊辰十二月
奸人服義誣訴
全羅道康津官流配
惟淸亦於廢朝受刑杖。
十年竄謫
 聖朝中興之初
擢拜承旨
又參勳盟。
纔浹一歲
又陞二品
 天恩不次
母子相對
感激揮涕
知子知臣
如君父。
惟淸性本戇直
不欺君父
 天鑑所臨。
不幸奸人所陷。
刑杖交至
快辨痛雪。
一毫黯黮
不干於邪。
 天鑑洞照
流竄遐裔
死而無恨。
第臣女今年八十四。
疾病加發。
死亡無日
生前不得相見
齎恨入地
母子之情。
天地罔極
相見永訣云云
)○是夜四更
巽方赤氣
○馬島致慰使李軾。
致奠使康仲拜辭
未入海。
因倭變而還
○同副承旨金世弼罷。
成世貞爲。
公元1510年
二日丙戌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傳曰。
自今臺
諫言事。
必書以啓。
所傳之言。
亦書還啓後傳之。
(以承傳色中間誤傳也)
三日丁亥
晴。
 停常參經筵
( 獻陵 親祭致齋)○夜三更
流星太微東垣
明堂
如拳
長五六尺許。
色白
四日戊子
晴。
太白又見。
 親祭于獻陵
五日己丑
晴。
 停(缺)○領議政元宗辭免
 不允
六日庚寅
晴。
 停(缺)○生員進士唱榜。
(趙光祖進士居首)亦不 御殿
○朴元宗懇辭
 傳曰。
首相進退
固非輕易
今雖遞之。
後可復爲。
姑從之。
是日政。
以金壽童代之。
弘文館校理金淨上疏乞歸養
(疏曰。
臣一賤儒
遭逢 聖明
致身 經幄
榮幸踰分。
狗馬之懷。
思效微忠。
沒身不悔。
第念臣有寡母
窮居村野
年迫
疾病纏綿
欲及餘日。
歸奉甘旨
烏鳥之情。
不能自已
伏願 命遞臣職。
使得終養
) 傳曰。
近處守令有闕。
差遣
七日辛卯
晴。
 受常參
○朝 啓。
承旨徙民逃亡申孫,朴達死罪三覆
領事盧公弼以爲宜依律。
 從之。
○ 御經筵○領議政壽童來 啓曰。
昨以臣爲首相
 上恩深重
然臣自思之。
三公之任爲重。
首相之任爲尤重。
自知不合
物議豈許之乎。
請 允。
 傳曰。
正合首相之任
勿辭。
又啓曰。
臣無一毫虛讓也。
雖無痕咎者。
三公之任難堪
況臣多罪咎。
不能喪禮
且無才德。
罄竭所懷
皇恐以啓。
請辭
再三 不允
又啓曰。
 聖諭丁寧
更啓皇恐
然相職甚重。
當愼擇而任之
相非其人。
古人譬之杯玉盌。
乃儲狗矢
臣雖感激 上恩
黽勉就職
玉盌狗矢之誚。
難免也。
 不允
八日壬辰
晴而風。
月暈
 御經筵
九日癸巳
晴而風。
 停視事
文科覆試
講經開場
○始令承旨標旗。
內隨 駕。
 拜陵時隨駕
百官戎服
循 祖宗之舊也。
十日甲午
晴。
日暈
停(缺)○夜二更
南方赤氣
十一日乙未
曉雨
晝陰
 停(缺 恭陵順陵 親祭致齋)
十二日丙申
晴。
風急曉寒。
 親祭于恭順陵
十三日丁酉
晴。
 停常參經筵
○徽順公主收葬主兒息。
 命許呈駕前也
十四日戊戌
晴。
 停(缺)○臺諫試官
十五日己亥
晝陰夕雨
 停(缺)○謝恩使同知樞府尹喜孫,質正官工曹正郞宋儼發程
十六日庚子
晴。
太白又見。
 御經筵
十七日辛丑
晴。
日暈
 御經筵
參贊官孫仲暾 啓曰。
臣以覲親事歸慶尙道。
靑松府有死囚四人
公元1502年
滯獄九年不決。
村民轉相守直
開雲浦無城。
故近建議築之
然今此農月
拾石修築
妨農害苗。
弊皆不貲
 傳曰。
築城事問兵曹
滯獄事問刑曹以啓。
曹啓
靑松囚人尹鎭壽等四人
壬戌
被囚。
廢朝多事
不得鞫問
丁卯五月
政府
是後
未知何以不決也。
曹啓曰。
拾石築城
果害穀苗。
秋獲畢築。
公元1507年
十八日壬寅
晴。
日暈
 御經筵
賀正使安瑭。
燕京還。
書 啓中朝事略曰。
留中朝五十二日。
 皇帝視朝二日
不御經筵
諫諍路絶
好馳聘游戲
外方男子三百人入闕內。
同日割勢
死者三人
其餘還入內
有姓董者美容貌。
賜姓朱
閣老
晝夜同處
不接後宮
陝西監生劉烈。
劉備後。
擁衆數萬以叛。
太監谷大用家人
奪我麻苧百餘匹。
弓扇魚物
以輕價償之。
遂安君𧭢卒。
 輟朝二日
十九日癸卯
晴。
 停(缺)
二十日甲辰
晴。
 御經筵
二十一日乙巳
小雨
 御經筵
輪對
○刑曹佐郞潤國曰。
今方痛斥異端
請毀興德,貞陵等寺材瓦。
造成讀書堂及司諫院
 傳于政院曰。
潤國輪對雖云云。
讀書堂已令勿造。
諫院亦令後日造成
何必腐朽之材。
其對留院。
勿下該曹。
二十二日丙午
晴。
文武殿試
五更一點
 上御勤政殿。
發策問。
日出
 幸慕華館。
武士
金鉤二十八人
 大駕還。
二十三日丁未
晴。
 停常參經筵
( 國忌致齋)○取李膂等三十三人
二十四日戊申
晴。
 停(缺)
二十五日己酉
陰。
 御經筵
○旱。
 命雩。
是日雨。
二十六日庚戌
雨。
 御經筵
是年無花。
有華。
○李蓀 啓曰。
城中
屠牛興販爲生者甚衆。
牛將盡矣。
牛盡則農無以爲功。
屠牛者且將相聚爲盜。
請皆徙邊
以袪其弊。
下大臣議。
皆以蓀啓爲當
 上厭紛擾
竟不行。
二十七日辛亥
晴。
亭午
日微暈。
 御經筵
希顏進曰。
前日請用李荇
以相避不敍。
臣意不可也。
非凡類。
其才卓越
主文衡。
不可不用
尹世豪曰。
李荇可用
大妨於法。
不可毀法而敍用也。
司諫世琛曰。
臣亦知可用
然法不可毀也。
 上曰。
李荇可用
公論所知
固當敍用
尹世豪曰。
李荇可用
誰不知之。
但法不可毀。
不須汲汲還用。
希顏曰。
立法
人情
之才。
何必拘法而不用
古云。
人法幷用
豈可執一
廢人才乎。
世豪曰。
在今之時。
不可出入國法用人
出入國法
則其流弊蔓矣。
 傳曰。
李荇敍用
徙民三百戶
以實北道
二十八日壬子
(缺) 御經筵
○ 傳曰。
特進官數少。
姜渾,安潤德。
可留也。
其餘可當書啓
政院以姜渾,尹璋,李秉正,安潤德書 啓。
○夜二更
寺(陰厓日錄云興仁寺)五層舍利閣災。
光焰燭天
城中如晝
二十九日癸丑
雨。
 停(缺 國忌致齋)○ 命下儒生李粉等二十八人
良金十二人于義禁府獄。
 上怒舍利閣火故。
三十日甲寅
晴。
太白又見。
 停(缺 國忌)○承政院請推禁府堂上李蓀,朴說,安瑭等。
 從之。
舍利傍近居人囚禁遲緩故也。
○ 命領議政壽童推問以啓。
壽童 啓曰。
令臣推鞫儒生
臣當往鞫。
然遣委官則臺諫承旨亦往參。
 傳曰。
臺諫不可往。
且卿不欲往推也。
壽童局縮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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