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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别集卷之五
附录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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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状[金文敬公集]
公讳澈。字季涵。松江其号也。郑氏系出迎日县。高丽门下侍郎平章事均之之后也。世有衣冠。传至讳思道。宝文阁直提学。其所著诗载于风雅。有子曰洪。始仕 本朝。某官谥恭简。生讳渊。历事 太宗 世宗。官至兵曹判书。 赠左议政。谥贞肃。寔公之高祖也。曾祖讳自淑。金堤郡守。 赠吏曹判书。祖讳沩。 健元陵参奉。 赠议政府左赞成。考讳惟沈。敦宁府判官。三世不显。积德砺行。卒 赠议政府领议政。郡守以下追荣。皆以公贵也。妣贞敬夫人竹山安氏。大司谏彭寿之女。有至性笃行。大谏公称可敌十男。而人不间焉。盖自在室至移天。为妇为母。内则纯备。以嘉靖丙申闰十二月初六日丁巳。生公于汉阳里第。幼聪警绝人。乙巳士祸作。公之姊婿宗室桂林君遭酷祸。伯兄正郎公滋被逮。杖流以卒。判官公亦坐配北路。俄复南徙。凡七年而得释。仍寓居湖南。公稍长。束脩金河西麟厚之门。又从奇高峰大升问学。既又与牛溪成先生,栗谷李先生定交。其趋向之正。制行之
公讳澈。字季涵。松江其号也。郑氏系出迎日县。高丽门下侍郎平章事均之之后也。世有衣冠。传至讳思道。宝文阁直提学。其所著诗载于风雅。有子曰洪。始仕 本朝。某官谥恭简。生讳渊。历事 太宗 世宗。官至兵曹判书。 赠左议政。谥贞肃。寔公之高祖也。曾祖讳自淑。金堤郡守。 赠吏曹判书。祖讳沩。 健元陵参奉。 赠议政府左赞成。考讳惟沈。敦宁府判官。三世不显。积德砺行。卒 赠议政府领议政。郡守以下追荣。皆以公贵也。妣贞敬夫人竹山安氏。大司谏彭寿之女。有至性笃行。大谏公称可敌十男。而人不间焉。盖自在室至移天。为妇为母。内则纯备。以嘉靖丙申闰十二月初六日丁巳。生公于汉阳里第。幼聪警绝人。乙巳士祸作。公之姊婿宗室桂林君遭酷祸。伯兄正郎公滋被逮。杖流以卒。判官公亦坐配北路。俄复南徙。凡七年而得释。仍寓居湖南。公稍长。束脩金河西麟厚之门。又从奇高峰大升问学。既又与牛溪成先生,栗谷李先生定交。其趋向之正。制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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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盖有渊源矣。辛酉。被上舍选。居一等。明年壬戌春。擢别试第一人。授成均典籍。时权凶当国。士类摈斥。公以祸衅之馀。虽声称蔼蔚。而久阻清选。佐郎刑,礼,工,兵四曹。正郎工,礼刑三曹。一除外县。不赴。佐京畿幕。丙寅更化。党禁益解。三月。自成均直讲。擢拜司谏院献纳。四月。迁司宪府持平。十月。选入玉堂。为副修撰。 赐暇湖堂。丁卯。升修撰。明年戊辰。即 宣祖元年也。自玉堂乃迁佐吏曹。盖极选也。力持风裁。恢张公道。士论倚以为重。而流俗多不悦者。己巳。还拜修撰。升副校理。五月。复迁持平。时士类登进。有挽回世道之望。流俗旧臣等。深忌士类。退溪先生亦被侵侮。及洪昙判东铨。引其所亲为宪长。乃于 经席。追咎己卯士习。因力言今之士类不可不裁抑。于是。士类益疑之。他日。又 筵白欲自明。而复申前说。公以持平同对。面斥其荧惑 天听。将祸士类。遂极陈前后事状。于是。三司交章削黜。昙亦辞递。流俗之怨益深矣。俄递拜直讲。再为副校理。庚午二月。升校理。四月。复递拜礼曹正郎。丁判官公忧。庐墓三年。壬申外除。拜直讲,献纳。复入天曹。为正郎。拜远接从事。秋。升议政府检详。转舍人。冬。进拜司谏院司谏。癸酉春。移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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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府执义。递拜军器寺正。四月。丁安夫人忧。复庐墓终丧。乙亥六月。除内资寺正。迁舍人,尚衣院正。俄为直提学。移拜司谏。时党论始起。公与时辈议不合。辞职南归。先时。沈义谦尝居要路。赞去尹元衡,李梁。颇向善无他。前辈士类。多许可之。金孝元早有文名。擢魁科。才名日盛。大为后进流辈所知赏。义谦曾见孝元与尹元衡赘婿同书榻。心鄙之。沮其清选。及孝元为铨郎。亦以义谦为粗戆不可用。于是。前辈士类。咸疑孝元有衔怨报复之志。孝元侪辈。亦皆嫉义谦。以为害正之人。由是。士林前后辈不相协。朝论始贰。许晔虽前辈。力主孝元之议。朴相淳以清名重望。为士林领袖。年少喜事者忌之。会杀主狱起。而涉于疑。 上命朴淳治之。以无验释之。晔与孝元同在谏院。挟此图去淳相位。至发弹论。物情甚不韪之。时栗谷先生长玉堂。深忧士类分朋。将祸朝廷。言于庐相守慎。启出义谦,孝元于外。以镇静浮议。公尝与辛公应时,李公海寿等。斥孝元为匪人。故时辈仇嫉公特深。公遂决意退归。以诗留别栗谷。有君意似山终不动。我行如水几时回之句。盖栗谷必欲调剂彼此。共济国事。而公灼见冰炭薰莸势终难合。故其言论微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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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云。公既退。累除应教,直提学,执义,司成,诸寺正。皆不起。丁丑冬。 仁圣大妃宾天。公赴哭阙下。戌寅正月。拜掌乐院正。再为司谏。二月。移拜执义。栗谷以谏长。承 召入京。将辞归。朝士咸愿勉留。调剂士类。公亦以是勉之。栗谷谓公曰。今日国事。无可下手处。惟士林协和。论议得中。使清议行于朝廷。仅得救了一分。今君被时辈所疑。而浮薄之徒。凭藉交乱。君若留朝。持议和平。则时辈释疑。而造言生事者。将不得肆。我以调合之责。付君而去矣。五月。由直提学。升同副承旨。覆逆以正。甚张士气。时沈,金分朋之说益炽。世目义谦侪友为西。孝元侪友为东。朝士无能脱其名目。而盖所谓东人。方当路用事。故一时进取者。咸趋赴于东。流俗旧人曾见弃于前辈者。亦皆乘时附会。多得柄用。招权修郤。峻其议论。以明贡忠于东。而西之善士。皆不见用。清浊混淆。朝著不靖。李泼有时望。主张其论。栗谷力劝公与泼交驩。以调剂东西。公为回意见。与泼定交。而东之喜事者。终欲肆意功击。及金诚一以暗昧搆尹斗寿,根寿等。将陷不测。公愤时辈误事。屡发于辞气之间。时辈益疑公。十一月。拜大司谏。公欲不出。栗谷更劝出。益持和平。以释时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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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就职。及尹斗寿等叙 命之下。时辈欲再论之。公不肯从。竟以此被劾免。拜大司成,兵曹参知。己卯春。宪府疏辨东西邪正。而斥义谦为小人。因诋公等为邪党。栗谷拜谏长。辞疾不至。极论东西二字必为亡国之祸胎。请打破东西。保合士类。略曰。日者宪府之疏。始敢显斥义谦为小人。西人为邪党。论议之激。至此极矣。义谦已矣。收司之律。延及善士。至如郑澈。忠清刚介。一心忧国。论其气节。则实是一鹗之比。而乃加以邪党之名。使不得接迹于朝列。为可惜云。于是。浮议纷然。谓栗谷党护于公。其后宵人宋应泂等。乃敢举劾栗谷。而时论益变矣。公自递谏长。连拜大司成,兵曹参知,刑曹参议。皆不仕。庚辰正月。出公为江原道观察使。公乃拜 命。尽心民隐。询访无遗。敦尚风教。旌瘅淑慝。东民耸动。疏进一道弊瘼。请变通之。以平一赋役。 鲁山君墓在宁越郡。香火久绝。樵牧不禁。公复上疏言。 鲁山君曾 临御一邦。有 君道焉。虽降封为君。其墓道仪物。自有其制。请加封树。遣官致祭。 上嘉纳议行焉。辛巳二月。还拜兵曹参知。四月。移大司成,刑曹参议。应 旨制相臣批答。忌公者。捃摭其中措语。以为有促迫轻蔑之意。请推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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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公益不乐居朝。八月。弃官归乡。时栗谷为宪长。方欲扶持国势。以回世道。而时辈疑栗谷抑东扶西。多有不平者。李泼终欲击去义谦。劝掌令郑仁弘使论之。栗谷持之。仁弘欲弃官归。栗谷谓牛溪曰。今日无端论义谦。甚非事宜。然时辈本疑珥扶西。今仁弘以此论不合而去。则时辈必以此为赤帜。显然攻珥。珥去而士类尽散。国事尤败矣。今日之义。须从众议。遂口占启辞授仁弘。使勿追增以起人惑。仁弘翌日连启。添入援附士类等语。 上问士类为谁。仁弘对以公等数人。相为缔结。以助声势。栗谷见仁弘曰。季涵非义谦党也。年前。时辈议论过激。故季涵果有不平之言。此非为义谦也。季涵。介士也。若以为缔结。则冤枉极矣。且珥上疏。赞其为人。今若斥为义谦党。则珥乃反覆无状人也。珥当辞避。仁弘不得已诣阙引避曰。郑澈虽与义谦情分甚厚。不至如他数人。臣乃以为义谦之党。论事失实。请递。栗谷与同僚将处置。仁弘,洪汝淳等。必欲以公为义谦之党。议不合。各以所见引避。栗谷启曰。郑澈与义谦。虽曰情厚。而气味心事。迥然不同。但澈与人寡合。不肯苟从众议耳。 圣批亦以为时辈深怨郑澈。恐李珥引入要路。必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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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云。而两司浮薄之辈。纷然蜂起。玉堂李泼,金宇颙等。依违两间。栗谷竟因此递免。他日。 上谓侍臣曰。郑澈曾为承旨。观其所为。盖介洁之人。而尽心国事者也。又谓朴相淳曰。予观郑澈。必以为与人寡合。今果然云。十二月。 特除公全罗道观察使。公总计道内贡案徭役之数。裁其阔狭。均一详定。如在关东时。民甚便之。壬午冬。 上复特除公礼曹参判。俄拜咸镜道观察使。公将行。上疏言事。 答曰。奇哉卿说。卿今远离朝廷。故有此忠恳之言。予当留念。其往钦哉。癸未二月。还拜礼曹参判。三月。 特命超除本曹判书。宪府以招擢荐遽。请改正。 上不允。俄拜同知 经筵,艺文提学。自辛巳仁弘齮龁未售之后。时辈并仇栗谷。显加诋訾。及栗谷大被 知遇。倚毗日隆。为中外所属望。而常持洗涤东西之论。时辈益恐此论得行。侧目睢盱。必欲惎间之。时北边有胡警。栗谷长本兵。策应施设。悉合机宜。而大宪李塈,大谏宋应溉等。乃敢肆然弹劾。目以专擅慢上。玉堂许篈等。从而和之。于是。三司合谋。专攻栗谷以为误国小人。遂使栗谷跋疐逊荒。牛溪适被徵在京。上疏洞辨三司朋谗奇中之状。 上招问大臣。领相朴淳对以应溉,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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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挟怨搆陷之实。应溉益肆愤嫉。丑诋两先生及朴相。启辞绝悖。两司和附。诬毁愈甚。牛溪即日还山。太学生柳拱辰等四百馀人及 王子师傅河洛等。相继陈疏。指辨忠邪。都承旨朴谨元等启以河洛阿其所好。太学之疏。出于指诱。 上怒。命递谨元等。三司论劾朴相。 上反覆谕止。而终不停。 上乃命招二品以上。引见于宣政殿曰。近日朝著不靖。专由沈义谦,金孝元。欲远窜之。左右对以当初分党。虽由两人。今皆补外。不与朝论。 上又教朴谨元,宋应溉,许篈等。予知其奸。窜之何如。左右多为救解。公独进启曰。此人等不可不明示其罪。以定是非。于是。 上乃命窜三奸于边。李塈等黜补外郡。大司谏金宇颙等启。三窜不可取决于失志怏怏乘时阴陷之一言。因弹公交搆煽祸。职为乱阶。前后儒生之疏。皆出公风旨。请罢之。 上批以为郑澈之为人。其心也正。其行也方。惟其舌也直。故不容于时。见憎于人耳。若其当职尽瘁。忠清节义。草木亦知其名。真所谓鹓班之一鹗。殿上之猛虎。顷于引对之日。谠言斥邪。予固知今日得此谤矣。若罪郑澈。是朱云可斩也。公上疏。请递职名。以谢人言。疏三上。不 允。复 特召两先生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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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春。除公大司宪。公上劄辞职。 上手书孤忠自许众不与。独立敢言人所难之句以奖之。公乃出。请量移三窜于内地。收叙其时雷同诖误之类。 上下教政院曰。都宪献说极骇。但此卿素以刚直忠荩名。故优容不责云。公引避请递 上答曰。此辈乖乱朝廷之罪。在法罔赦。卿反以是为言。使奸邪生意。此予所以不得不错愕也。此言幸而出于卿之口。予姑容之云。冬。升拜议政府右赞成兼知 经筵事。俄转左赞成。是时。栗谷既没。牛溪又退。公与朴相淳独在朝端。而李泼金宇颙等。齮龁不置。公益不安于朝。乙酉。公与朴相相继乞退。五月。义州牧使徐益上疏。言郑汝立反覆之状。请慰安朴相及公使复其位。先是。汝立弃官归乡。以读书为名。闻栗谷,牛溪两先生为一时儒宗。亦尝往来问学。栗谷卒后。汝立入京。见时议方攻两先生。乃于 筵中。极诋栗谷。时辈说其附己。便称汝立为当世第一流。故益发其私书所尝推许栗谷者。以扬其慝。于是。三司俱论益党公。而实欲营救沈义谦。 上虽斥汝立为邢恕。而竟从三司之议。故邪党以此窥测 圣意。八月。两司复举劾义谦。以为倾陷之一机阱。有植党朋比。贻祸士林等语。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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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问结交义谦之人。于是。两司举朴相及公栗谷牛溪两先生,朴应男,朴渐,尹斗寿,根寿,辛应时,李海寿等及先王父以对之。大谏李泼追启洪圣民,具凤龄亦义谦之党云。生员李贵上疏。斥两司欺罔。李泼引避。诋诬两先生。又甚于汝立。于是。 上命削义谦爵。榜其罪名于朝堂。而列书公及两先生之名。以为党人。士林丧气。朝野骇愕。而人皆畏时辈气焰。莫敢言。初。赵重峰宪与李泼相友善。习闻其说。尝谓公小人。公之按湖南也。重峰先在湖幕。至欲弃官以避之。及见公行事。乃脱然心服。始疑斥公者。乃往见泼。极言公所行无愧神明。且言郑汝立反覆无状。不可不绝。泼竟不从。重峰遂与泼绝交。丙戌冬重峰上疏。极论栗谷,牛溪道学之正。忠诚之懿。朴相及公清名直节。耸动污世。又斥时辈误国。凡万馀言。其论公一疑曰。澈之刚直。只以唾泼面之故。积成见鬼之车。张弧不脱。俾饿于中野。人或谓澈疾恶已甚。固宜取败。而臣独见其惜泼兄弟。多般规责。冀以回感。而泼也不悔。辗转椓害。丁谓怀惭。必逐寇准。汉无汲直。孰制淮南叛谋。臣恐若此不已。则将恐为尹元衡,李梁复雠者。转变为莽操。而人莫敢抗议也。丁亥春。李贵等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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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极辨泼等诬罔诸贤之状。略曰。澈之为人。孝友清介。立朝二十馀年。一朝失位。流落荒野。其贫至于炭易米盘无酱。则其清高一节。足以起世砺俗云。李泼陈启自辨。 上以反覆斥之。戊子春。重峰闻倭衅将启。上疏言时辈朋奸误国。且言宋有腊寇时。有一小官言。今无他策。只有召刘元城,陈了翁作相。则寇不战而自平。宋帝不省。惟崇章蔡之徒。故腊寇大炽。金虏旋至。今之大盗横行京外。南北之忧。有大于金虏者。庙谟一无陈,刘之责。请发中使。 召淳,浑,澈等。使之亟进大务。表正百僚。强干固本。则犹有扶持之望云。疏入。 上命焚之。斥重峰为人妖。其后。重峰复上疏言。公之在朝。专欲尊主庇民。慷慨直言。故百僚严惮。如猛虎在山。藜藿不采。今若收召。使之展布。则庶几积弊一去。朝野清宁矣。又极言李山海,郑彦信等妨贤病国之罪。并斥柳成龙,金应南为膏肓之竖子。于是。三司交章。谓重峰为鬼蜮。编配北塞。而世无敢复为公言者。公自乙酉党祸之后。退处南中。己丑秋。有子之丧。营葬在高阳先垄下。冬十月。郑汝立谋叛事发。上下震惊。朝野耸惧。公闻变欲赴阙。知旧有劝公勿入。以避形迹者。公曰。逆贼谋害 君父。重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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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变。于义不可。乃趋朝。 上下教以忠节奖之。时汝立脱身亡命。猝遇官军。自刃而毙。其子与诸贼之就捕者。次第承服。祭天文反诸般凶逆之状。狼藉毕露。儒生梁千会等上疏。暴郑彦信,白惟让,李泼,李洁等以逆贼交亲。掩护缓纵。鞫问不实。彦信方为右相。上疏自辨。 上下备忘记曰。自变作之日。右相所为。多未安者。鞫问疏漏。予固已疑讶矣。今反上疏自卞。至曰不通书札。其谓予无目耶。乃 封下彦信与贼通问书十馀纸于鞫厅。于是。台谏论劾彦信欺罔之罪。十一月。拜公议政府右议政。公上章辞免。 上以主辱臣死。舆疾讨贼之义敦迫。公乃出谢。彦信及彦智,李泼,洁,白惟让等先已出于贼招。 上亲鞫问之。 天威震赫。公启曰。朝臣之交亲逆贼。不过好而不知其恶也。天下宁有两汝立乎。今以书札间事。遽加刑戮。恐非 圣世美事。 上意稍解。并命除刑远窜。其后。儒生梁诇上疏。论彦信当上变日。议欲斩告者。 上益怒。 命再鞫彦信。仍 赐死。公启曰。宋朝未尝戮一大臣。以为忠厚家法。我朝二百年。除反逆外。未尝杀一大臣。仁厚之风。无异赵宋。今宜遵之。 上不听。他相不敢言。公独再启论救。减死远配。李泼,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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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惟让等。累为诸贼所引。 上命拿还严鞫之。皆死。 上以泼等缔结逆魁。惟让与贼书中。有犯 上不道之言。皆 命断以逆律。公议启曰。泼等与贼亲厚则有之。至于 经幄。出两汝立。天地古今之所未有。臣意不敢以泼等。为与闻逆谋也。 上怒。下教谓公为专辄。公遂辞递委官之任。自变初。深以朝绅之连累为虑。恐力单不能动 天。抵牛溪书。请亟出而同救之。有崔永庆者尝游南溟曹植之门。颇有孝友清修名。亦为牛溪,栗谷两先生所称许。既而。永庆染污仁弘,汝立等邪议。反诋毁两贤。至言公及朴相可枭首。其悖妄类如此。及逆狱事起。诸贼皆言吉三峰为谋主。或言三峰非吉姓。乃崔三峰也。居晋州。尝与贼往来云。故遂有蜚语谓三峰为永庆。外议纷然不已。全罗监司洪汝谆密启以闻。移文岭南伯金晬,兵使梁士莹等士莹等。亦以蜚语。先已逮捕矣。永庆供以不与贼通问。 上封下贼与永庆书及诽谤诗一纸。永庆辞穷。公启曰。老人容或忘其通书。且此诗乃甲申年间匿名诗也。臣亦曾闻之。决非永庆作。 上乃命停刑。方永庆之被逮也。牛溪抵公书。言永庆少有志行。请公伸解。公于 榻前。复言永庆事无端绪。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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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有孝友名。恐无党逆之理。永庆因此得释。既而。台谏请究案罪状。复下之理。公具劄草。极言永庆虽不学无识。有孝友固穷之名。与逆贼亲密与否。未有闻也。今三峰之说。既无端绪。直以姓崔居晋州之故。附合蜚语以杀士。失狱情。伤国体。欲待刑推 命下。与他相联名力救。会永庆病死狱中。劄不果上。庚寅七月。 命策公光国平难二勋。封寅城府院君。盖公尝以为 国系受诬已二百年。不可不竭诚辨明。遂建请连使控吁。快得昭洗。故并 命之。公上劄辞免。 答曰。受诬 宗系。赖卿指授而昭雪。反逆大憝。因卿谳奏而讨平。竭忠于前。积劳于后。报功之典。自是常事。毋庸固执。速膺新命。初。李山海,柳成龙等。与公同推栗谷,牛溪两先生。而成龙实主偏论。公尝指斥其心迹。积不相能。山海自甲申以后。专附泼,立等。久典铨衡。引进群小。充满要津。以张邪党之气势。尤为公所鄙。而衅隙已深矣。公既起废膺 命。曩时被锢清名之士。稍稍进用。山海欲自纳款于公。请以昏夜相见。公不应。山海大惭恨。重峰尝疾山海,成龙等纵臾邪论。前后章疏所以指斥两人者尤多。疏每入。时辈辄归谤于公。己丑冬。重峰自北塞放还。复上疏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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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上以其疏为人所嗾。 命囚宋龟峰翼弼等。又以收拟重峰。递洪圣民铨长。湖南儒生丁岩寿等应 旨上疏。论山海,成龙与逆魁亲厚。不宜在位。 上怒。命囚岩寿等。 召见两人慰谕之。及再鞫郑彦信。 上下询诸宰以彦信所言虚实。山海对不以实。大宪洪圣民历举山海与彦信问答之说以證之。 上命递圣民官。正言黄慎论圣民不可治。 特命补外县。山海乞递首揆。 上答以百计图卿之态。予已知悉云。盖 上方倚重山海等。山海挟奥援外。积谗于公。故言事者。少涉山海。则 上辄疑公。峻辞斥之。山海之所以切齿于公。而欲一甘心者久矣。时公为左相。柳成龙为右相。一日。成龙过公言。 上春秋已高。而国本未定。当今大事。宜莫如建 储者。遂与定议。简通于领相李山海。山海许之。约日齐会建请。及期。山海不至。再约而再不至。盖山海既缔结金公谅。觑知 上意有在。外顺朝议。内行谗间。以公等所通书内达。且煽蜚语。以为公将率百僚。先请建 储。而仍不利于金贵人及所生 王子云。 上乃大疑公。而公不知也。公于 经筵。竟发前议。 上不答。山海无言。成龙噤不敢发。独副提学李诚中,大司谏李海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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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进言。此非独郑澈之言。乃臣等之所共议。既而。 上特出诚中为忠清监司。海寿为吕州牧使。辛卯二月。公三辞递相职。授领敦宁府事。于是。邪党李弘老等嗾其徒安德仁等。上疏诋公专擅误国。以探试 天意。 上引见德仁等。问何事为误国。德仁等对曰。为大臣。沈于酒色。其误国事必多矣。 上曰。酒色岂为误国。盖引见出于意外。弘老等未及指授故也。闰三月。宪府先论吏曹正郎柳拱辰,检阅李春英趋附宰相。造言生事之罪。 上问宰相为谁。回启以公名对。于是。两司并劾公以招权植党。排抑异己。鼓动邪议。将启士祸。请罢。三启乃 允。上命列书公罪状。榜示朝堂。六月。大司谏洪汝谆等复论公罪重罚轻。 上批甚严。至以公为嗾丁岩寿等。欲驱一代名卿。陷之逆党。其心之惨。镆耶为下云。两司更论公诬上行私。凶悖不道。请远窜。一启即 允。初配明川。 上命移南方。配晋州。汝谆等复论公罪大恶极。合置穷荒。以御魑魅。乃改配江界。公在道病剧。不得趱程。金吾郎驰启以闻。 上以金吾郎不畏朝廷。押奸贼不严。 命拿囚。且 教。郑澈赋性狡猾奸毒。既到配所。交通杂人。未知作何等罪状。严加围篱。两司并论公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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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后举劾洪圣民,李海寿,尹斗寿,根寿,李山甫,朴渐,柳拱辰,白惟咸,张云翼,李春英,黄廷彧,黄赫,金权,黄慎,柳根,李洽,任铉,具𡩄,李诚中,禹性传等。窜配罢黜相继。一时名人善士。斥逐殆尽。诚中,性传。素非悦公者。诚中同发建 储之议。性传不从汝谆之诱。故俱被党公之罪。公未到配所。大司宪洪汝谆等议加公死律。大司谏李德馨以为公之罪名。不甚明正。不足以服人心。汝谆遂不得售其凶。初。崔永庆之被囚。实由汝谆之启闻。故其时鞫厅。令汝谆覈实以启。汝谆执湖南士人梁千顷,姜海等取招以启。千顷等乃上疏。言飞语之不自己出。会永庆已死。不复根究。至是。汝谆欲自脱前日密启之事。启论崔三峰之说必有指嗾者。遂鞫千顷等。刑讯甚酷。千顷等引当时传语者任礼臣等十数人。以为證。而淫刑犹不已。千顷姻族奇孝曾。以金诚一之言。诱千顷曰。诬告之律。当分首从。若引郑澈。则传言者自当免死。千顷等乃诬公以自免。姜海临死。有遗疏以自明冤状。而疏不得入。汝谆等既得千顷之诬服。益雀跃。自以为得计。壬辰四月。倭寇逼京师。 车驾播越。五月。 驾次松京。台谏论领相李山海交结宫禁。浊乱朝廷。左相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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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主和误国。皆罢免。 上御南城门。慰谕军民。令各陈所怀。军民等咸请释公。 上乃下教召公曰。知卿素有忠孝大节。可急赴平壤。与俞泓,李恒福等同护 王子。公闻 命痛哭。兼程驰进。上谒于平壤。六月。随 驾到博川。闻平壤陷。 上命世子分朝。他相臣皆从 世子。公独扈 驾到龙湾。七月。受体察两湖之 命。相臣启请姑留。九月乃行。驻节江华。以控制南北。时牛溪以检察使在松京。与公通书相议。欲纠合官军及诸义旅。袭剿京城贼未果。既又南下。抚循疲瘵。收集散亡。将以保守根本。为收复之计。忧伤慷慨。至废寝食。上疏言 大驾远狩西方。而两湖为国固守。此殆天意。夫岂人谋。伏望 大驾移跸定州。以待 天兵直捣箕城。 东宫来驻湖南。亲率大众。北指京都。南北合势。中外齐奋。此正古人所谓首尾之势。倘 天兵未易渡江。贼势终不可遏。 大驾亦宜自谋。渐图浮海。以答两湖怨思之心。乘舟虽危。不犹愈于弃疆土而渡辽水乎。会湖南伯状启。以勤 王兵多道亡。归咎体察。 上大怒。复有壬人乘间。谗公留连酗酒。迷罔机务。使 主势孤弱。公论不行。 上愈怒。时台谏论李山海交通宫禁。请窜之。且请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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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谅。 上虽勉从其说。而疑所论悉出公意。及大司谏李海寿请窜洪汝谆,李弘老等。 上乃下教曰。此人等罪。予所未知。但此人等颇劾郑某为奸云。公受 命板荡之际。内外掣肘。谗间交乘。惶惧北归。癸巳正月。师次于杨花渡。二月。复 命于 行朝。五月。奉表如 京师。谢收复三京。临行。上劄言我国民心兵力。决无退贼之期。然不可徒仰 天兵而束手傍观。徵兵固不可废也。募粟亦不可缓也。第兵兴以来。民力荡尽。一闻徵募。逃溃相继。外寇未退。邦本已蹶。宜令大小任事之臣。深体 圣上恻隐之心。先思根本久远之计。如非系干军旅。不敢以一事扰民。徵募之际。又将哀痛切迫之意。遍谕民间。使人人晓然知今日之劳民动众。诚迫于不得已。则所谓悦而使民。民忘其劳者。庶几近之。又极言兵荒之馀。民命垂尽。请择恻怛爱民者为赈恤使。专掌赈饥。令度支拣两湖列邑未经兵仓粮稍裕处。支拨米豆。分输饥馑郡邑。以供荒政。量其人口多少。以为增减。且不爱爵赏。激劝富室。则必有乐出而应 命者。征南将卒。皆在岭外。禀达往还。缓不及事。兵贵拙速。事难遥度。况东郡遗氓。日望 还都拯己于水火之中。宜渐次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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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銮汉京。以慰故国来苏之望。便军书往复之路。末言天下之患。莫大于无可奈何而画之。今日大病痛根株。正在于此。发愤励精。犹惧不济。持此以往。何事可做。古之遇此等变故者。一则曰寝苫枕戈。二则曰卧薪尝胆。李纲之告其君。反覆以刚明英断为恢复之本者。诚以兴衰拨乱。固非寻常涂辙所可办也。 殿下宜勇猛奋发。慨然以恢复为己任曰。昔予之至诚图治。自许如何。一朝颠覆。何为而然。究厥所由。痛心刻骨。凡事之已过而未快于心者与夫将行而未中于理者。切切然悔而改之。又思夫前古帝王之遇此变者。何以自处。料理当如何。注措当如何。贬损当如何。又于君臣之间。情义孚感。少无间隔。都俞之馀。和气洋溢。咨询之下。群策毕举。则俯仰顾眄之间。精彩立变。不烦号令。四方风动矣。时 天朝有撤兵之议。朝廷将奏请留兵。而议不时定。公将渡江。复上劄力言奏请不可不亟。又以贼兵将犯湖南。晋阳之守。形势孤危为忧。既而。贼果悉众陷晋阳。如公言。十一月。回自 京师。复 命于汉都。时有流言。以贼退之说。出于公行。台谏论启请推。公乃解职乞退。以是年十二月十八日。捐馆于江华寓舍。春秋五十八。公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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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明年甲午。有权愉者上疏。诬公以陷杀崔永庆。大司宪金宇颙等追论以阳为救解。阴实挤陷。竟削公官爵。其后。郑仁弘嗾其徒朴惺,文景虎等。前后投疏。以为永庆之死。搆捏者郑澈。指嗾者成浑也。盖仁弘论议尤凶悖。素深怨牛溪。必欲因公株累焉。于是。大司宪奇自献等迭相唱和。三司俱发。 上教斥公为奸凶。而牛溪为党奸。追削牛溪官爵。及仁弘为都宪。至欲逞凶于公墓。若子光之于佔毕然。公之诸子。环守冢隧以待 命。适仁弘被递。凶计幸不售。而公之祸。至此而极矣。世或疑公于己丑之狱处之容有未尽。而不复舒究。乃若公得祸之由。则殊不知其所自来矣。盖公刚肠疾恶。积忤时辈。及至癸未。目见群邪吠怪。大贤被诬。不避嫌疑。赞决流放。而邪党之将祸栗谷者。必欲以公为阶。论者谓使栗谷天假数年。以当国事。则己卯之祸。必将复作。而公为祸囮矣。逆节出于邪党。而公适按狱。彼挟宿怨而怀深仇。思欲伺衅而巧中者。又焉有臆逞哉。身为重臣。闻变赴难。固是臣子之常节。而目之以幸乱。奸党之缔结逆魁。崇奖附会者。虽非与闻乎故。而自不免刑章。果谁怨尤。至于关通书问。不自首实。辞屈情败。以致杖流。如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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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清,柳梦井之徒。无非自取。而尽由 睿断。公何尝容意于其间哉。彦信,泼,洁之徒。纵自诬罔。屡出逆口。而犹且反覆论启。伸救备至。曾是而谓乘时逞憾。治狱深刻者。岂非其心之孔艰哉。尤可骇笑者。至以惟让不道之书。谓之匿名。泼,洁母子之死。诿在公手。罔极之诬。他可类推矣。若崔永庆之被逮。公之所以前后救解者。若是较著。而彼凶人者。以必死胁人。诱取求生之诬招。以为陷公之奇货。噫亦太甚。搆诬之巧。鬼秘神奸。而其要不过欲以计力陷公为小人。然后以逆狱为士祸。两贤为非君子。而自为士类。以定国是。故其前后机关。若出一手。以至于夤缘旁径而极。虽以 圣主日月之明。不能不为所螮蝀。自辛卯以后。多少 纶音。有非臣子所忍闻见者。其视昔日 褒嘉之 旨。一何相戾。是知爱憎之变。慈母不可恃。而正直易疏。忠信得罪者。谅非虚语也。公之祸谤。既横挐一世。上及斯文。旁累知旧。而生平不识公颜面。绝无恩怨者。争驰骛而诋公。用为仕进之媒妁。至有素知公无他。而亦尝景仰者。或反谈公得失。以取谐时俗。可胜道哉。士气萎绝。凶孽跳踉。郑仁弘,李尔瞻等表里盘据。肆其邪说。数十年间。世道长夜。彝伦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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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人类将尽。癸亥 反正。天日重明。仁弘,尔瞻等。皆伏诛夷。先君子承 召入对。为陈公忠清孝友。横被谗贼之祸。请追复其官。甲子。公之子某等上书讼公冤。 上下其疏。领议政李元翼,左议政尹昉,右议政申钦。咸献议以公冤可伸。 上乃命复公官封。而公之冤始雪。论议之定。不待百年。石压笋出。理终难遏。虽复党比之祸。波流尚漫。传袭之谬。蔽锢未释。而天理至公。人心莫诬。百世之后。爱憎都忘。利害俱泯。则是非之真。必将愈久而愈明也无疑矣。又奚以戚戚哉。公天性疏通峻洁。刚介正直。事父母至孝。待兄弟怡愉。前后居丧皆尽礼。每朝夕上食。哭泣之戚。感动邻里。至有不忍食者。祭馔必手自割正。丧制节目。与诸贤往复辨论。必尽情文。祥后白笠之制。因公复旧。一洗流俗之谬。每日晨起。拜谒家庙。出入必告。性聪敏。读书不过三五遍。即成诵。于近思录,朱子书。着力尤多。虽在忧患流离。亦不辍其课诵。在江界。手书大学一部。遍诵小注。于围篱长木。白而书之。以朝夕寓目。其励志不懈如此。诗文俊爽飞动。有意外趣。笔法亦遒逸。胸襟朗。彻绝不芥滞。凡有所怀。必发于言。自律甚严。虽执友微过。亦不少饶。必规责而归之正。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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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处心用意有不是处。则虽负时辈重名。人所称誉者。无不直斥之。竟以是大忤流辈。得谤如山。而刚正之气。老而弥笃焉。持身清简。辞受一节。防范甚峻。凡守令馈遗。一切郤之。尝手书戒子弟曰。鞭靴不已。必至玉帛。玉帛不已。必至裘马。当官。风釆凛然。人不敢干以私。公之伯姊为 仁庙贵人。公幼尝出入东宫。 明庙时为大君。与公游处。情好甚笃。及公擢第。 明庙呼公小字曰。某也登第矣。即 赐酒馔。以助宴需。洎为台官。宗室景阳君以罪系狱。 明庙私嘱曰。吾兄将死。请少宽之。公执法。竟不奉 旨。当乙亥弃官而南也。 上闻之。私谓公曰。勿下乡。吾且大用。公竟不留。及长宪府。市人皆言李珥,郑澈二大夫之持宪。独无各司横敛也。后随 驾定州。坐宾厅。座有宰臣结姻 王室者。自内送酒食。宰臣以让公。公曰。此馔非外臣所宜食。即起避之。虽平日之不悦公者。亦皆吐舌称嗟以为难。笃于故旧。尤急困厄。宋龟峰为时辈所陷。不容于世。公招而馆之。虽谗者移怒于宋。至施刑以困公。而待之如初。略不嫌介焉。公早负盛名。大为先辈时贤所见重。退溪先生尝称公有古谏臣风。金河西,李土亭。皆深取于公。高峰尝遇水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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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处。或问世人有可以比此者乎。高峰曰。其惟郑某乎。重峰谓公冰清玉洁。赤心奉公。栗谷,牛溪两先生。特与公相友善。虽公见仇时俗。疵谤四起。而终是白其心事。公之所以得此于诸老先生者。必有其实矣。若其时论之好恶。奸凶之媒孽。虽举世而呶呶。曷足为公诟病。古所谓特立独行。柔不茹。刚不吐。恶不仁。而不使不仁加乎其身者。公实其人也欤。公娶文化柳氏。高丽太师车达之后。某官强项之女。举四男三女。长起溟。进士。有文行。早卒。次宗溟。擢魁科。癸亥。起废通显。升通政阶。卒官江陵府使。次振溟。进士。亦早卒。次弘溟。际遇 盛际。历扬华显。官至大司宪。主典文衡。长女适李基稷。次适崔澳。次适牧使林桧。起溟娶集王父参判公女。有一子。沄。县监。宗溟娶府使洪仁杰女。有五子。长曰溭。生员。有美质。次曰洙。县监。丁丑之乱。遇贼不屈而死。次曰沇。文科持平。次曰瀁。县监。次曰㵢。亦早殁。振溟娶倡义使金千镒女。有一子曰汉。弘溟初娶俞大颐女。再娶察访尹廷瑾女。皆无育。有侧室子。曰涖。外生暨曾玄。凡若而人。公之没。垂一周甲。而冤状既白。行当有易名之 典。抑公之一身。一荣一辱一祸一福。而贤邪之进退。否泰之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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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之升降。于是乎可观。有不可不详录而备载者。先君子获习公终始。尝摭平日所闻见。未及脱藁。集窃不自揣。乃敢承先志。撮家乘而踵成之。以俟立言君子之择焉。谨状。
输忠翼谟光国推忠奋义协策平难功臣。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议政兼领 经筵事,监春秋馆事,寅城府院君松江郑公谥状。(文谷金寿恒)
公讳澈。字季涵。号松江。郑氏系出迎日。高丽平章事均之后。 本朝兵曹判书贞肃公渊。于公高祖也。曾祖讳自淑。郡守。 赠吏曹判书。祖讳沩。参奉。 赠左赞成。考讳惟沈。判官。赠领议政。三世积德。皆以公显。妣竹山安氏。大司谏彭寿之女。有至性笃行。以 嘉靖丙申闰十二月生公。自幼警颖异凡儿。公之姊婿桂林君琉为奸党所诬。死于乙巳之祸。公家酷被株累。判官公坐配七年而始释。仍居湖南。公稍长。游于河西金先生麟厚之门。又从奇高峰大升问学。既又与栗谷李先生,牛溪成先生定交。其师友渊源。盖有所自矣。辛酉。中司马一等。明年。擢文科别试壮元。例授成均典籍。屡迁刑,礼,工,兵诸曹郎。京畿都事。时
输忠翼谟光国推忠奋义协策平难功臣。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议政兼领 经筵事,监春秋馆事,寅城府院君松江郑公谥状。(文谷金寿恒)
公讳澈。字季涵。号松江。郑氏系出迎日。高丽平章事均之后。 本朝兵曹判书贞肃公渊。于公高祖也。曾祖讳自淑。郡守。 赠吏曹判书。祖讳沩。参奉。 赠左赞成。考讳惟沈。判官。赠领议政。三世积德。皆以公显。妣竹山安氏。大司谏彭寿之女。有至性笃行。以 嘉靖丙申闰十二月生公。自幼警颖异凡儿。公之姊婿桂林君琉为奸党所诬。死于乙巳之祸。公家酷被株累。判官公坐配七年而始释。仍居湖南。公稍长。游于河西金先生麟厚之门。又从奇高峰大升问学。既又与栗谷李先生,牛溪成先生定交。其师友渊源。盖有所自矣。辛酉。中司马一等。明年。擢文科别试壮元。例授成均典籍。屡迁刑,礼,工,兵诸曹郎。京畿都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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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凶秉国。士类道消。公虽声誉蔼蔚。而久屈冗散。至丙寅。党禁始解。由成均直讲。拜司谏院献纳,司宪府持平。选入玉堂。为副修撰。 赐暇湖堂。戊辰。 宣祖嗣位。公首荐为吏曹佐郎。力持风裁。恢张公道。士论咸倚重。而流俗多不悦者。明年。还修撰。升副校理。复移持平。时士类汇征。有挽回世道之望。流俗旧臣深忌之。铨长洪昙引金铠为都宪。乃于 经席。追咎己卯士习。因盛言今之士类宜加裁抑。于是。群议哗然。他日。公与铠同入对。面斥其荧惑 天听。将祸士林。痛辨前后情状。三司交章劾铠削黜。而昙亦辞递。流俗怨公益深矣。俄还玉堂。庚午春。丁外忧。服除。拜直讲,献纳。复入吏曹为正郎。寻以远接使从事。傧 诏使于关西。荐授议政府检详,舍人。迁司谏。癸酉。拜执义,军器正。夏。遭内艰。乙亥。除内资,尚衣正,舍人。升直提学。又移司谏。先是。沈义谦尝居要路。赞去尹元衡,李梁。又向善无他。颇为前辈士类所许。金孝元早有文名。擢魁科。大延誉于后进侪友间。义谦曾见孝元与元衡女婿同书榻。心鄙之。沮其清选。右孝元者。皆疾义谦。以为害正之人。及孝元为铨郎。亦以义谦为粗戆不可用。前辈士类。咸疑孝元有修郤之志。由是。
松江别集卷之五 第 370L 页
前后辈不相协。朝论始贰。时栗谷先生长玉堂。深忧士流分朋。为无穷之祸。言于卢相守慎。启出沈,金两人于外。以镇定浮议。公尝斥孝元为匪人。故时辈仇疾公特甚。公遂决意退归。以诗留别栗谷。有君意似山终不动。我行如水几时回之句。盖栗谷必欲调剂彼此。共济国事。而公灼见冰炭薰莸终有难合之势。故其言论微有不同云。公既南归。屡除应教,直提学,执义,司成诸寺正。皆不就。丁丑冬。 仁圣大妃升遐。公赴临 阙下。拜掌乐正,司谏,执义。栗谷以谏长承 召至京。将辞归。朝士咸愿勉留调剂。公亦以是勉之。栗谷谓公曰。今日国事。惟士林协和。论议中正。可得救了一分。今君被时辈所疑。而浮薄之徒。凭藉交乱。君若在朝。持议和平。则时辈之疑可释。而造言生事者。亦不得肆。我以调剂之责。付君以去矣。俄由直提学。升同副承旨。随事覆逆。甚得惟允之体。时沈,金分党之说益炽。目义谦侪友为西。孝元侪友为东。朝士无能脱其中。而所谓东人。方当路用事。故一时进取之辈与流俗旧人素见弃于前辈者。无不乘时趋附。务峻其论议。以为柄用之阶。而西之善士。皆不见容。清浊溷淆。朝著乖乱。李泼有时望。实主其论。栗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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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劝公与泼交驩。以调剂东西。公即回意见。与泼定交。而东之喜事者。必欲肆意攻击。及金诚一以暗昧。搆尹公斗寿,根寿。将陷不测。公愤惋不平。屡形于色辞。时辈益疑公。冬拜大司谏。欲不出。栗谷劝公出。以释时疑。公始就职。及尹公兄弟蒙 叙。时辈欲再论之。公不从。以此竟被劾去。己卯。宪府疏辨东西邪正。而斥义谦为小人。并诋公等为邪党。栗谷为谏长。辞疾不至。疏请打破东西。保合士类。略曰。日者宪府之疏。始敢显斥义谦为小人。西人为邪党。论议之激。至此极矣。义谦已矣。收司之律。延及善士。至于郑某。忠清刚介。一心忧国。论其气节。则实是一鹗之比。而乃加以党邪之名。使不得接迹于朝。为可惜云。于是。浮议纷然。谓栗谷党公。至于宵人宋应洄等举劾栗谷。而时论益变矣。公自后。屡拜大司成,兵曹参知,刑曹参议。皆辞。庚辰。出为江原道观察使。始拜 命至。则首轸民疾苦。殚心咨访。尤敦尚风教。以旌瘅淑慝为务。疏陈一路弊瘼。请亟变通。以平赋役。又请封树 鲁山君墓。遣官致祭。 上皆嘉纳敷施。东民大悦。明年春。还朝。拜参知大司,成刑曹参议。应 旨制进相臣 批答。忌公者捃摭文字。论启请罪。公即弃官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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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时栗谷长宪府。时辈疑其抑东扶西。多不平者。而李泼必欲击去沈义谦。劝掌令郑仁弘论之。栗谷持之。仁弘欲弃官归。栗谷恐时辈愈益疑贰。而国事因此大乖。遂勉从其论。口占启辞。与仁弘。翌日。仁弘添入援附士类等语以启。 上问士类为谁。仁弘举公等数人为对。栗谷见仁弘曰。年前。时辈论议过激。故季涵果有不平之言。此非为义谦也。季涵。介士。若谓之缔结义谦。则冤枉极矣。且吾曾于疏中。赞其为人。而今乃斥为义谦之党。则是反覆无状人也。吾不容无辨。仁弘不得已以失实引避。栗谷与同僚将处置。仁弘,洪汝谆等必欲以公为义谦之党。议竟不合。栗谷启曰。郑澈与义谦。虽曰情厚。气味心事。迥然不同。但与人寡合。不肯苟从众议耳。 圣批亦以时辈深怨郑澈。恐李珥引入要路。必欲击去为 教。而两司浮薄之辈。纷然继起。玉堂李泼,金宇颙等依违两间。栗谷竟以是去职。他日。 上谓侍臣曰。郑澈曾为承旨。观其所为。盖介洁之人。而尽心国事者也。又谓朴相淳曰。予观郑澈。意以为与人寡合。今果然矣。冬。 特授全罗道观察使。公总计道内贡案徭赋之数。裁其阔狭。均一定制如关东时。南民甚便之。壬午冬。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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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拜礼曹参判。俄迁咸镜道观察使。将行。上疏论事。 圣批奇哉卿说。卿今远离朝廷。故有此忠恳之言。予当留念。其往钦哉。明年二月。还拜礼曹参判。三月。 特升本曹判书。言路论执。不 允。兼同知 经筵艺文提学。是时。栗谷长本兵。值北边有警。策应施设。动合机宜。李塈,宋应溉,许篈等盘据三司。合谋弹劾。至目以专擅愕上。盖自仁弘齮龁未售之后。时辈并仇栗谷。显加诋訾。及栗谷大被 上眷。倚毗日隆。而时辈噎媚益甚。侧目伺影。必欲乘机惎间。栗谷遂至跋疐以归。牛溪适被 徵至京。上疏痛辨三司朋谗奇中之状。 上招问大臣。领相朴淳对以应溉,篈等挟怨搆陷之实。应溉益肆愤恚。丑诋两先生及朴相。辞意绝悖。两司从而和附。牛溪即日还山。太学生柳拱辰等及 王子师傅河洛相继上疏。指陈忠邪。都承旨朴谨元等陈启斥遏。 上怒。特递谨元等。三司又论劾朴相。 上反覆谕止。而终不止。 上乃命招二品以上。 亲谕朴谨元,宋应溉,许篈等奸状。宜窜逐。左右多为救解。公进启曰。此人等不可不明示其罪。以定是非。于是。 命窜三奸于边。李塈等黜补外郡。大司谏金宇颙等启曰。三窜不可取决于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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怏怏乘时阴陷之一言。因劾公交搆煽祸。职为乱阶。
前后儒疏。皆出其风旨。请罢之。 答曰。郑澈之为人。其心也正。其行也方。惟其舌也直。故不容于时。见憎于人耳。若其当职尽瘁。忠清节义。草木亦知其名。真所谓鹓班之一鹗。殿上之猛虎。顷于引对之日。谠言斥邪。予固知今日得此谤矣。若罪郑澈。是朱云可斩也。公陈情乞递。疏三上。不 许。复 特召两先生还朝。甲申春。除公大司宪。公上劄辞。 上手书孤忠自许众不与。独立敢言人所难之句以 奖之。公乃出。请量移三窜。收叙其党与之雷同者。 上下教曰。都宪献说极骇。但此卿素以刚直忠荩名。故优容不责云。公引避。 答曰。此辈乖乱朝廷之罪。在法罔赦。卿反以是为言。使奸邪生意。此予所以错愕也。此言幸而出于卿之口。予姑容之云。冬。升拜议政府右赞成。兼知 经筵事。俄转左赞成。时栗谷既没。牛溪亦退。独公与朴相在朝。而李泼,金宇颙辈。敲撼未已。公与朴相益不安。相继乞退。乙酉。义州牧使徐益上疏。极言郑汝立反覆之状。请慰安朴相及公使复其位。先是。汝立弃官归乡。以读书为名。闻栗谷,牛溪为一时儒宗。亦尝往来问学。及栗谷卒而汝立入京。见时议
前后儒疏。皆出其风旨。请罢之。 答曰。郑澈之为人。其心也正。其行也方。惟其舌也直。故不容于时。见憎于人耳。若其当职尽瘁。忠清节义。草木亦知其名。真所谓鹓班之一鹗。殿上之猛虎。顷于引对之日。谠言斥邪。予固知今日得此谤矣。若罪郑澈。是朱云可斩也。公陈情乞递。疏三上。不 许。复 特召两先生还朝。甲申春。除公大司宪。公上劄辞。 上手书孤忠自许众不与。独立敢言人所难之句以 奖之。公乃出。请量移三窜。收叙其党与之雷同者。 上下教曰。都宪献说极骇。但此卿素以刚直忠荩名。故优容不责云。公引避。 答曰。此辈乖乱朝廷之罪。在法罔赦。卿反以是为言。使奸邪生意。此予所以错愕也。此言幸而出于卿之口。予姑容之云。冬。升拜议政府右赞成。兼知 经筵事。俄转左赞成。时栗谷既没。牛溪亦退。独公与朴相在朝。而李泼,金宇颙辈。敲撼未已。公与朴相益不安。相继乞退。乙酉。义州牧使徐益上疏。极言郑汝立反覆之状。请慰安朴相及公使复其位。先是。汝立弃官归乡。以读书为名。闻栗谷,牛溪为一时儒宗。亦尝往来问学。及栗谷卒而汝立入京。见时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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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攻两先生。乃于 筵中。极诋栗谷。时辈悦其附己。便称汝立为当代第一流。故益疏发其私书所尝推许栗谷者。以扬其慝。于是。三司并论。益党公而实为沈义谦地。 上既斥汝立为邢恕。而竟从三司之议。邪党以此窥测 圣意。已而两司复举劾义谦。以为挤陷士流之一机阱。有植党朋比。贻祸士林等语。 上问交结义谦之人。于是。两司首举公及朴相栗谷,牛溪。先生。其他名流八九人以对。生员李贵疏斥两司欺罔。李泼引避。诋诬两先生益甚。 上乃命削义谦爵。榜其罪于朝堂。而列书公及两先生之名。以为党人。士林为之丧气。而畏时辈气焰。莫敢有言者。初。赵重峰宪与李泼相善。习闻其说。以公为小人。公之按湖南也。重峰先在湖幕。至欲弃官以避之。及见公行事。脱然心服。乃往见泼。极言公所行无愧神明。且言郑汝立反复无状。不可不绝。泼竟不从。重峰遂与泼绝交。丙戌。重峰上疏极论栗谷,牛溪道学之正。忠诚之懿。朴相及公清名直节。耸动污世。仍斥时辈情状。凡万馀言。丁亥。李贵等复上疏。痛辨泼等诬陷诸贤之状。有曰。澈之为人。孝友清介。立朝二十馀年。一朝失位。流落荒野。其贫至于炭易米盘无酱。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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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一节。足以起世砺俗云。戊子春。重峰闻倭衅将启。上疏又斥时辈朋奸误国。请发中使。 召公及朴相,牛溪。使其亟进大务。表正百僚。以为强干固本之图。 上命焚其疏。斥以人妖。其后重峰又上疏。言公之在朝。专欲尊主庇民。慷慨直言。故百僚严惮。如猛虎在山。今若收召。使之展布。则庶几积弊一祛。朝野清宁矣。又极言群小妨贤病国之罪。于是。三司交章。指重峰为鬼蜮。编配北塞。而世无敢复为公言者矣。公自乙酉党祸之后。退居南中。己丑秋。丧子。营葬在高阳墓下。十月。郑汝立谋反事觉。上下震惊。公闻变欲赴。或谓公形迹不宜轻入。公曰。逆贼谋害 君父。重臣在外观变。于义不可。乃入朝。 上下教以忠节奖之。时汝立脱身亡命。遇官军追捕。自刃而毙。其子与诸贼之就捕者。次第就服。凶谋逆状。狼藉毕露。儒生梁千会等上疏。暴郑彦信,白惟让,李泼,李洁等掩护逆贼。鞫问不实之状。彦信时为右相。上疏自辨。至谓不通书札。 上严旨切责。乃 封下彦信与贼通问书十馀纸于鞫厅。于是。台谏劾彦信欺罔。十一月。拜公议政府右议政。公上章辞。 上谕以主辱臣死。舆疾讨贼之义。敦勉甚至。公遂出谢。彦信及其兄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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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泼,洁,惟让等。先已被建。 上亲鞫问之。 天威大震。公进曰。朝臣之交亲逆贼。不过好而不知其恶也。天下宁有两汝立乎。今以书札间事。遽加刑戮。恐非 圣世美事。 上意稍解。并除刑远窜。其后儒生梁 诇疏陈彦信当上变日。议欲斩上变者。 上益怒。命再鞫彦信。仍 赐死。公又启曰。宋朝家法。未尝戮一大臣。我 朝二百年。除反逆外。未尝杀一大臣。仁厚之风。无异赵。宋。今宜遵之。 上不听。他相不敢言。公独再启论救。得减死远配。泼,洁,惟让等累为诸贼所引。 上命拿还鞫之。皆死。 上以泼等缔结逆魁。惟让与贼书中。有犯 上不道之言。 命皆断以逆律。公议启曰。泼等与贼亲厚。则有之矣。至于 经幄出两汝立。天地古今之所未有。臣意不敢以泼等为与闻逆谋也。 上怒。下教责公专辄。公遂辞递委官。自变初。公深以蔓延朝绅为虑。恐力弱不能动 天。抵书牛溪。请亟出而同救之。有崔永庆者。尝游曹南溟植之门。颇以孝友清修。有名士友间。栗谷,牛溪亦尝称许。既而。永庆浸染仁弘,汝立辈邪议。诋毁两贤。至言公及朴相可枭首。所论多悖妄。及狱事起。诸贼皆言吉三峰为谋主。又言三峰非吉姓。乃崔三峰。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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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尝与贼往来云。以此遂有蜚语。谓三峰为永庆。
众口哗然。全罗监司洪汝谆密启以闻。移文庆尚监司金晬,兵使梁士莹等。士莹等亦闻蜚语。先已逮捕矣。永庆供称不与贼通问。 上以贼与永庆书及诽谤诗一纸。 封下示之。永庆辞穷。公启曰。老人容或忘之。且此诗乃甲申年间匿名诗也。臣曾亦闻之。决非永庆作。 上乃命停刑。方永庆之被系也。牛溪抵公书。言永庆少有志行。请公伸解。公于 榻前。复言永庆事无端绪。且渠有孝友名。恐无党逆之理。永庆因此得释。既而。因台启。复下理。公且草劄。以为永庆虽不学无识。有孝友固穷之名。与逆贼亲密。未有闻也。今三峰之说。既无端绪。直以姓崔居晋州之故。附合蜚语以杀士。失狱情。伤国体。欲待刑推 命下。与他相联名力救。会永庆瘦死狱中。劄不果上。庚寅七月。策光国平难二勋。封寅城府院君。盖公尝以 国系受诬已二百年。不可不竭诚辨明。建请连使控吁。以至快雪。故并 命之。公上劄辞勋。 答曰。受诬 宗系。赖卿指授而昭雪。反逆大憝。因卿献奏而讨平。竭忠于前。积劳于后。报功之典。自是常事。毋庸固执。速膺新 命。初。柳成龙,李山海等。与公共推栗谷,牛
众口哗然。全罗监司洪汝谆密启以闻。移文庆尚监司金晬,兵使梁士莹等。士莹等亦闻蜚语。先已逮捕矣。永庆供称不与贼通问。 上以贼与永庆书及诽谤诗一纸。 封下示之。永庆辞穷。公启曰。老人容或忘之。且此诗乃甲申年间匿名诗也。臣曾亦闻之。决非永庆作。 上乃命停刑。方永庆之被系也。牛溪抵公书。言永庆少有志行。请公伸解。公于 榻前。复言永庆事无端绪。且渠有孝友名。恐无党逆之理。永庆因此得释。既而。因台启。复下理。公且草劄。以为永庆虽不学无识。有孝友固穷之名。与逆贼亲密。未有闻也。今三峰之说。既无端绪。直以姓崔居晋州之故。附合蜚语以杀士。失狱情。伤国体。欲待刑推 命下。与他相联名力救。会永庆瘦死狱中。劄不果上。庚寅七月。策光国平难二勋。封寅城府院君。盖公尝以 国系受诬已二百年。不可不竭诚辨明。建请连使控吁。以至快雪。故并 命之。公上劄辞勋。 答曰。受诬 宗系。赖卿指授而昭雪。反逆大憝。因卿献奏而讨平。竭忠于前。积劳于后。报功之典。自是常事。毋庸固执。速膺新 命。初。柳成龙,李山海等。与公共推栗谷,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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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两先生。而公后见两人心迹不符。指斥不少假。以此积不相能。山海又专附泼,汝立等。反覆回耶。尤为公所鄙。而衅隙已深矣。公既起废膺 命。曩时清流之被锢者。稍稍进用。山海欲自纳款于公。要与昏夜相见。公不应。山海大惭恨。重峰前后章疏。论斥两人尤多。每疏入。时辈辄归谤于公。及己丑冬。重峰自北塞宥还。复上疏申前说。 上以其疏为人所嗾。 命囚宋龟峰翼弼。又以注拟郎僚。递铨长洪圣民。湖南儒生丁岩寿上疏。论山海,成龙与逆魁亲厚。不宜居鼎轴。 上怒。命囚岩寿。 召两人慰谕。及再鞫郑彦信。 上下询诸宰以彦信言虚实。山海对不以实。大宪洪圣民历举山海与彦信问答之说以證之。 上特递圣民。正言黄慎论圣民不可递。又 特黜慎于外县。山海乞免首揆。 上以百计图卿之态。予己知之为 教。盖 上方倚重山海。而山海阴结奥援。搆诬公百端。故言事者。或涉山海。则 上辄疑公。峻辞斥之。山海亦切齿于公。必欲甘心乃已。时公为左相。柳成龙为右相。一日。柳相过公言。 上春秋已高。 国本未定。当今大事。宜莫如建 储。遂与定议。简通于山海。山海许之。约日齐会建请。及期山海不至。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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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而再不至。盖山海觑知 上意所在。外须朝议。内行谗间。且煽语飞语。以荧惑 天听。 上乃疑公。而公则不知也。公入对。竟发前议。 上不答。山海无言。柳相噤不敢发。独副提学李诚中,大司谏李海寿等进言。此非独郑澈之言。实臣等所共议也。已而。 上特黜诚中,海寿于外。辛卯二月。公三辞见递。授领敦宁府事。于是。李弘老等嗾其徒安德仁等。上疏诋公专擅误国。 上召见德仁等。问何事为误国。德仁等对曰。为大臣。沈于酒色。其误国事必多矣。 上曰。酒色岂至误国。盖仓卒被对。未及授指于弘老辈故也。无何。宪府先论吏曹正郎柳拱辰,检阅李春英趋赴宰相。造言生事。 上问宰相为谁。对以公名。于是。两司并劾公请罢。以招权植党。排抑异己。鼓动邪议。将启司士祸为罪。三启乃 允。 上命列书公罪状。榜示朝堂。六月。洪汝谆为大司谏。倡言公罪重罚轻。 上批甚严。两司遂更论公诬上行私。凶悖不道。请远窜。一启从之。初配明川。旋因 上命改晋州。汝谆等复论公罪大恶极。合置穷荒。乃改配江界。公在道病甚。不得趱程。金吾郎以闻。 上震怒。拿囚金吾郎。仍 命严加围篱。以防交通外人。两司并论公党与。或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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黜。前后至二十馀人。一时名卿贤士。斥遂殆尽。其中或有素非悦公者。而以不从时论。并入于党案焉。公未到配。洪汝谆等谋加公极律。大司谏李德馨谓公之罪名。不甚明正。不足以服人心。其议遂寝。初。崔永庆被逮。实由汝谆密启。故鞫厅令汝谆覈其实状。汝谆执湖南士人梁千顷,姜海等。取招以闻。千顷等上疏自卞。会永庆已死。不复根究。至是。汝谆欲自脱前事。请鞫千顷等。拷问其指嗾者。意盖在公也。千顷等广引传语者以为證。而犹穷讯不已。备极淫刑。以取诬服。姜海临死。有遗疏以明冤状。而疏格不达。汝谆等自是益雀跃。自以为得计矣。壬辰四月。倭寇深入。 上苍黄去邠。 驾次松京。 上御南门。慰谕军民。令各陈所怀。军民齐声愿释公。 上乃下教召公曰。
知卿素有忠孝大节。可急赴平壤。与俞泓,李恒福等同护 王子。公闻 命痛哭。兼程驰赴。扈 驾到博川。闻平壤陷。 上命世子分朝。他大臣皆从世子。公独随 上到龙湾。七月。为两湖都体察使。大臣启请姑留。至九月乃行。驻劄江华。以控制南北。时牛溪以检察使在松京。通书相议。欲纠合官军义族。袭剿京城贼未果。既而南下。抚循疮痍。收拾散亡。将以保守
知卿素有忠孝大节。可急赴平壤。与俞泓,李恒福等同护 王子。公闻 命痛哭。兼程驰赴。扈 驾到博川。闻平壤陷。 上命世子分朝。他大臣皆从世子。公独随 上到龙湾。七月。为两湖都体察使。大臣启请姑留。至九月乃行。驻劄江华。以控制南北。时牛溪以检察使在松京。通书相议。欲纠合官军义族。袭剿京城贼未果。既而南下。抚循疮痍。收拾散亡。将以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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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为收复之计。忧伤忼慨。寝食为废。上疏请 移跸定州。以待 天兵。直捣箕城。 东宫驻湖南。亲率大众。北指京都。若 天兵未易渡江。亦宜渐图浮海。以 答两湖怨思之心。会湖南伯驰启。以勤 王兵多道亡。归咎体察使。有壬人乘间谗公留连酗酒。迷罔机务。 上大怒。时台谏论李山海交通宫禁之罪。请窜之。且请诛金公谅。 上虽皆勉从。而疑其论悉出于公。及大司谏李海寿请窜洪汝谆,李弘老等。 上教曰。此人等罪。予所未知。但此人等颇劾郑澈为奸云。公受 命板荡之际。谗间交乘。动被掣肘。乃惶惧班师。癸巳春。还 行朝。五月。朝廷遣使谢收复三京。公膺 命。临行。上劄条陈退敌救民之策。仍请奋发悔改。以为恢复之本。语甚痛切。时 天朝有撤兵之议。朝廷欲奏请留兵。而议久未决。公将渡江。复上亟请亟陈奏。又闻贼兵犯湖南。以晋阳城守孤危为忧。既而。贼果悉众陷晋阳。如公言。十一月。复 命于汉师。时有流言贼退之说。出于公行。台启请推。公乃解职乞退。以十二月十八日。卒于江华寓舍。春秋五十八。以某月某日。葬于高阳郡西壬坐之原。公卒之明年。有权愉者上疏。诬公搆杀崔永庆。大司宪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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颙等以阳为救解。阴实挤陷。追论公。竟削官爵。其后郑仁弘嗾其徒朴惺,文景虎等。迭相投疏。以为永庆之死。搆捏者郑澈。指嗾者成浑也。于是。大司宪奇自献等鼓煽其论。至于三司齐发。 上斥公为奸凶。而牛溪为奸党。追夺牛溪官爵。及仁弘为宪长。至欲逞祸于公墓。公之诸子。环守茔域以待 命。适仁弘见递。事得已。盖奸党陷公。虽以己丑之狱为囮。而若公得祸之由。其来久矣。公刚肠嫉恶。积忤时辈。至癸未赞决三窜。而群小衔公益次骨。思欲伺衅巧中者。非一日也。及逆节出于奸党。公闻变赴阙。则目之以幸乱。公既承 命按狱。意实在平反。而前后抵罪之类。适皆平日攻公者。故因以藉口。谓公乘时逞憾。若其崇奖逆魁。酿成祸乱。诬罔不道。辞穷情屈者。自触刑章。率由 睿断。而一皆归罪于公之锻鍊。最是泼,洁母子之死。在于公既递委官之后。而亦以此勒成公罪。至于崔永庆之逮。公之救解。不啻勤恳。而必欲搆诬。则以阳救阴挤为辞。罔极之谗。吁亦甚矣。虽以 圣祖日月之明。不能无蔽于离被之障。而使其契合之盛。未保其始终。此则岂独公之不幸也。自是以后数十年邪论滔天。以公为鹄的。噂沓诪张。靡所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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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曰奸贼。二则曰小人。风声所驱。举世靡然。新进后生。虽不识公面目者。争相诋公。以为进取之阶。搢绅之间。讳言其事。莫有能辨之者。间有心知公无他。而素所慕用者。亦且评公得失。以资谗贼之口。世祸之烈。世道之变。至此而极矣。癸亥 仁祖反正。金文元公长生入对。首陈公忠清孝友。横被诬枉。请还其官爵。甲子。公之诸子。上书讼公冤。 上下诸宰臣议领议政李元翼,左议政尹昉,右议政申钦等咸谓公冤宜雪。 上从其议。 命复公爵。是非之定。不待百年。信乎天理之难诬也。公为人。疏通峻洁。刚介正直。姿表玉峙。无一点氛垢。人望之如神仙。有孝友至行。
前后丧。皆庐墓尽礼。每朝夕上食。哭泣之戚。感动邻里。祭馔割正。必自其手。不委之婢。使丧祭节目。与诸贤往复讲定。务尽情文。平居。日必晨谒家庙。出入必告。动遵礼法。性聪敏绝人。读书不过数遍。即成诵。最着力于近思录,朱子书。虽忧患颠沛之中。而课读不辍。在江界。手大学一部。并小注诵之。就围篱柱木。白而书之。以朝夕寓目。其励志劬学如此。胸怀通彻。表里无间。凡有所怀。如噎物必吐乃已。执友有过。虽小辄加规正。见有处心不韪者。则虽其人为一时所尊
前后丧。皆庐墓尽礼。每朝夕上食。哭泣之戚。感动邻里。祭馔割正。必自其手。不委之婢。使丧祭节目。与诸贤往复讲定。务尽情文。平居。日必晨谒家庙。出入必告。动遵礼法。性聪敏绝人。读书不过数遍。即成诵。最着力于近思录,朱子书。虽忧患颠沛之中。而课读不辍。在江界。手大学一部。并小注诵之。就围篱柱木。白而书之。以朝夕寓目。其励志劬学如此。胸怀通彻。表里无间。凡有所怀。如噎物必吐乃已。执友有过。虽小辄加规正。见有处心不韪者。则虽其人为一时所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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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而直斥不饶。以是大忤时论。屡蹈祸机。而亦不悔也。律己清苦。至辞受一节。防范截然。凡郡邑馈遗。一切谢郤。尝手书古训。戒子弟曰。鞭靴不已。必至玉帛。玉帛不已。必至裘马。当官。风采凛然。人不敢干以私。公之伯姊为 仁庙贵人。公幼时。尝出入 东宫。 明庙为大君。与公游处甚欢。及公擢第。 明庙呼公小字曰。某也登第矣。 特赐酒馔以侈之。洎公为台官。宗室景阳君以罪系狱。 明庙私嘱公曰。吾兄将死。请少宽之。公竟不奉 旨。当乙亥弃官而南也。 上私谓公曰。毋遽归。吾且大用。公遂去不留。其长宪府。都民皆言李郑二大夫之秉宪。独无各司横敛。盖指栗谷与公也。壬辰。自谪 召还。随 驾定州。坐宾厅。有宰臣连姻宫禁者在座。掖庭人自内来致酒食。宰臣以让公。公曰。此乃公等所当吃。大臣不可与。即起避之。虽平日不悦公者。亦无不啧啧吐舌。公自少。已负盛名。为先辈诸贤所推重。退溪李先生称公有古诤臣风。金河西与李土亭之菡。亦深许之。高峰尝遇水石清绝处。语人曰。惟郑某可以比此。重峰谓公冰清玉洁。赤心奉公。栗谷,牛溪两先生契许特深。虽公见仇当世。疵谤猬集。而终始白其心事。玆诸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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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道德节行。为世法程。其言皆可以信于百世。则彼诬上擅国。灭伦乱常之辈。得罪神人。遗臭无穷者。虽威制一时。以变乱白黑。而曷足为公之病哉。公为诗文。清高俊逸。尤长于散咏。寓兴写景。无非发于忠义。世皆口相传以熟。笔法亦翩翩遵逸。所著散轶。只有遗稿一卷行于世。公配文化柳氏。高丽太师车达之后。某官强项之女。有四男三女。男长起溟。进士。有文行。早卒。次宗溟。擢魁科。历台省。官至通政府使。次振溟。进士。亦早卒。次弘溟。大司宪。典文衡。女长适李基稷。次适崔澳。次适牧使林桧。起溟一男。沄。县监。宗溟五男。溭。生员。洙。县监。丁丑。遇贼不屈而死。沇。文科持平。瀁。荐拜掌令。㵢。早殁。振溟一男。汉。弘溟无子。侧室一男。涖。主簿。内外孙曾玄总若干人。公殁已九十馀年。自冤状既白。甲子亦且一周矣。而尚未请节惠之典。盖有待也。金文敬公集尝摭公遗事为状。备载其本末。诚以公之一身荣辱祸福。而贤邪之消长。世道之否泰。可随而见也。今以寿恒眇末蒙陋。不敢妄有所阐述。而窃尝记申文贞钦之言曰。风调洒落。资性清朗。爱人下士。不为畛域。廉于物欲。信于交知。居家孝悌。立朝洁白。当求之古人中。吾见人多矣。未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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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格韵也。文贞尝以体府幕佐。从公同事。心服公为人。论著如此。此足以尽公矣。谨就旧状。略加诠次。并附此以告于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