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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軒先生文集卷之三
祭文
祭退溪先生文
天生大賢。間世不數。恭惟先生。實鍾光嶽。氣質淸明。道德高厚。明誠學透。博約功邃。謙而內光。闇而表著。吾東千古。卓乎寡儷。聖路再熙。功配前哲。胡畀全德。而奪之速。元氣已汙。世運亦否。嗟嗟吾道。已矣墜地。士誠趨拜。辛酉之春。不蒙斥外。敎誨諄諄。仁義之說。性理之文。心雖無得。耳竊有聞。質本昏惰。不克自奮。時出時入。訓誥是問。行不加修。業不益進。以至今日。貿貿寧論。空負厚恩。罪不可原。去歲夏季。暫侍山扃。耳目聰明。神氣康寧。豈料數月。疾病遽嬰。賤疾爲祟。不卽進候。逮至委頓。奔走亦後。入門敬仰。精爽無錯。垂問丁寧。一如平昔。謂當痊復。冀獲勿藥。纔經數晨。醫竆技殫。視天夢夢。孰詰其端。嗚呼哀哉。邦家殄瘁。士林疇依。儀刑永隔。痛哭何追。謹具菲薄。來奠几前。不亡者存。鑑此哀虔。
祭柏潭具先生文
仰惟先生。實稟間氣。山頹梁壞。萬事已矣。日月
不居。卽遠有期。親賓畢至。孰不摧悲。士誠久依敎育。恩義深重。載瞻繐綍。益切號痛。三年築室。仰媿前賢。奠盃伏哭。永訣終天。
芝軒先生文集卷之三
雜著
師訓箚錄
辛酉。始進謁先生請業。先生曰。敬是入道之門。必以誠。然後不至於間斷。因命名曰士誠。字曰子明。手書贈之。
家親爲士誠受學。構童蒙齋於陶山。先生謂人曰。鄭某爲其子求學之志。可謂勤矣。因謂士誠曰。爾須刻厲。無負親庭之意也。
士誠與夾之,壎之,逢原。讀書於淸凉山寺。歸路候謁先生。先生曰。啓蒙書畢讀否。讀書不可汎汎看過。不見趙士敬乎。讀書必如此。方有所得。
先生坐必端嚴。手足不動。與諸生相對。如尊賓之在座。侍坐不敢仰視。及進前授學。和氣薰然。誨諭諄諄。從頭至尾。洞然無疑晦。
公元1562年
壬戌秋九月。先生在陶山。月夜。招士誠登天淵臺。命誦武夷九曲詩。仍口號一絶以贈曰。半
夜遊仙夢自回。起呼幽伴上江臺。淸風有意迎懷袖。明月多情送酒盃。因傳數盃。時九月十七日也。
先生曰。某人堅確。某人英銳。對曰。此皆小子之所敬。而其堅確近於固滯。其英銳近於任氣。先生笑而不答。
先生曰。金士純行高而學精。吾目中未見其比爾。與之從遊。必取益也。
先生與門人。語及金舜擧,柳而見,李宏仲曰。金則質美而行篤。柳則才品甚高。李則爲人勤實。而才分不足云爾。
士誠問。治經爲擧子業。或無害於爲學邪。先生曰。國家設科。豈欲士之不爲學邪。內外輕重。自有分別。若於此判斷得分明。則誦貫聖經。獨非爲學邪。
公元1570年
庚午十二月初四日。先生疾革。午後。欲見諸生。子弟請止。先生曰。死生之際。不可不見。遂加上衣。引語諸生曰。平時以謬見。與諸君終日講論。是亦不易事也。
鄕約
易曰。辨上下。定民志。上下之辨。名分之所以立。民志之所由定也。四民惟士農工商。而中國則立賢無方。不問其類之所自出。蓋國俗然也。我國則區而別之者。其來已久。百里不同風。又何必强而同之邪。吾郷在乙未前。雖淸門士族。結昏之際。或惟視田民之多寡。財産之貧富。不擇族系之所自出。門戶之高下。而相爲聯結者。比比有之。其弊風陋矣。前郡守李股痛憤此弊。一時剗剔。雖或過中。而亦豈無所見邪。乙未之後。今且近百年矣。郷中之議。紛然而起。莫適所從。然國土風俗。不可苟同。不可卒變。玆敢稟諸鄕先生尊位前如鄕父老。謹爲定著條約如左云。
一。庶孼。在中國則無禁。而我國則其分甚嚴。雖許通洗濯。必須四五世結昏淸族。(鄕參顯閥)而後乃許參案。
一。內外無咎。而身有釁累者。非大段(如亂倫敗常之事)則許參而付標。(如離行損徒之類)
一。亂倫敗常犯罪人之子孫。非蓋愆(操行卓爾之類)洗濯(科名淸顯之類)代遠則不許。
一。郷吏連派者。必四五世一一結昏淸族。然
後許參。直派。(如三丁居館之類)洗濯後亦須四五世結昏淸族後乃許。
一。元來兩班。據今所見。比之鄕吏。則大相遼絶。然名雖兩班。而貧賤之中。或結昏於軍士百姓之家。則或不無麤雜滓賤之弊。此等人亦必四五世結昏淸族。而後乃許。若衆所共知。不犯此類者。不在此限。然亦必博采衆議。以收可否。
一。他官人來娶及本府人娶他官者。非顯閥衆所共知者。勿許。(其中或以他官人。已行鄕任爲準。而他官鄕參不無可議者。以此爲準。亦似未安。)
壬辰日錄
公元1592年
[壬辰四月]
萬曆壬辰四月十三日壬寅辰初。聞倭船三百餘隻。現形於絶影島。卽時下陸。慶州府尹尹仁涵。領軍往蔚山。獨留收軍不至。
十四日癸卯。朝。聞十三日。賊陷釜山浦。鎭將死焉。兵使住穌山云。
十五日甲辰。曉頭。聞昨日午時。賊又陷東萊。府使死之。
十六日乙巳。監司以梁山,蔚山守。定送助防將。竝戰死。兵使退彦陽。賊鋒甚銳。慶州府尹。罔知攸措。以眞殿影幀事報監司。而回答不來。同任洪汝栗曰。當埋置內殿潔地云。吾以陪向京城之意爭之。則洪曰。無朝廷之命。不可陪向京城。吾又爭之曰。陪向京城。固無朝廷之命。埋置影幀。果是朝廷之命乎。旣不能留待朝廷指揮。則理置聖容。臣子之所不忍爲。若後有擅動之罪。則吾請自當。遂決移奉之計。參奉二人及守僕三十餘人。陪來宿安康。
十七日丙午。到永川。奉安于館舍。○夕。龍宮縣監禹伏龍。率醴泉,龍宮軍。過住川邊。○夜。安東判官率軍過。
十八日丁未。留。郡守金潤國。還自兵營。○監司關內。賊將向竹嶺。沿路各官。設伏要害處。村民則鑿地藏財物。持米鹽入山事知委。而金潤國閉門囚卒。不通內外。勸以送人間諜。而不能用。○夕。安東府使鄭熙績。領軍來川邊。
十九日戊申。留。○辰時。參奉等道路奉行節目
取稟事牒呈。付安東公事吏崔仇知送監司。道各官探候傳通不來。可悶。
二十日己酉。安東府使勸令移向上道。而參奉等對以昨日朝。纔報營門。姑待監司回報乃行云。○傳通不來。朝。守僕八九人。以祭器祭服負來事。從間道往慶州。
二十一日庚戌。傳通不來。南風大吹。氣象荒唐。府使曰。此似殺氣。速速避去云。而相與計議之際。河陽,慶山等官文狀內。傳通阻絶。探侯於淸道。則密陽已陷。淸道亦空云。○慶州府尹防御使牒呈內。二十日申時。彦陽陷城云。○安東公事吏崔仇知還來言。今日食時。監司爲賊所逐。變服入伽倻山。昨日午。監司軍官前虞侯來。焚大丘官廳,司倉云。○慶州往來守僕言。今日食時。登山遙望。慶州城內。煙焰漲天云。府使相議曰。賊已分左右道上來。左道已到慶州。右道已到大丘。則安東了路。恐有合攻之處。當向何處。商議久之。蒼黃載馬。欲入靑松山谷間。而以日沒雲暗路險。改出大路。過新寧。達夜奔馳。
二十二日辛亥。到金谷驛。人馬飢疲。暫駐而來。慶州城陷狀啓過。未及靑路驛。逢助防將。只帶軍官下去。府使駐軍路傍交付事。落後不來。仍爲防將所執而留。參奉等只帶儀仗軍十餘名軍官四五人上來。過靑路。未及義城五里程外。府使送軍官走馬來報曰。助防將言。昨日尙州,咸昌軍四百餘名。於仁同地。爲倭賊所害。賊因向仁同。須速速馳去云云。仁同相距只二息。聞此言之後。儀仗軍及軍官等。皆欲離散。及到縣前。則軍人皆散。倉卒間。罔知所措。急奉影幀。令軍官一人荷擔先走。所棄儀仗。無所處置。不得已燒之。痛泣痛泣。仍共向山谷。欲東入周王山。而軍官等稍稍亡去。乃結裹油芚載馬。則守僕等以秣馬事。皆落後相失。只有奴子一名守僕三名。計無柰何。蒼黃昏悶之際。逢義城縣令。自兵營交付軍人還來。勸使陪奉向某處。初欲隱周王山。又欲隱星山。又念賊人先鋒馳來物色之際。形跡太露。不若從間道踰嶺上京。故自義城過安東。而不入鄕家。從榮川地山野小
路。或止山寺。或止峽中民舍。間關越嶺。
二十三日壬子。止山寺。設卓奉影幀。
二十四日癸丑。止峽中民舍。擇淨處奉安。
二十五日甲寅。過永春。止於上縣。
二十六日乙卯。午到堤川。聞大駕西遷。道路且塞。末由前進。以此意稟報奉行節次于忠淸監司。(監司卽尹先覺也)
二十七日丙辰。留。午。主倅行奉審禮。
二十八日丁巳。留。巳時。主倅赴丹陽竹嶺。○午。江原道防御使文夢軒,從事官朴慶新過此。勸使速往原州。欲往而還留者。蓋待監司回報故也。○廵察使關來。二十五日。尙州陷城云。
二十九日戊午。夜二更。防御使欲向忠州。中路走回言。忠州。二十八日午時。已陷城。卽卽治裝。達夜奔馳。朝。行到神林驛。聞江原監司入原州。以草笠單騎。馳入橫城。原州牧使亦棄城走入山寺云。夕。到平昌縣。謀奉入山。
三十日己未。自朝大雨。平昌主倅給糧十斗。仍率軍往赴京城。午。見旌善倅鄭思伋。言闕
內痛哭。自上入繩鞋千部,立馬五十匹。將欲入鐵原。奉聞國事。寧欲溘然。而背負聖容。亦不得自由。只自西望痛哭而已。路人又傳言。賊將入原州橫城云。夕。出宿郡前鐵匠家。夜大雨。
[壬辰五月]
五月初一日庚申。冒雨率官人億卜。向東面鹿谷倉。山路險惡。宿鬱雲定虜衛金邦福家。
初二日辛酉。朝。蒙雨露發行。踰加峴。又踰漆峴。人馬十步九顚。艱難越險渡江。炊食於篙工家。午。投杏林谷李溫家。見榮川人鄭千。相見甚欣。送人取粟于倉。
初三日壬戌。得公回自鹿谷言。悍賊稱倭入寧越郡。郡人皆走匿。得一掌務。結縛杖打。問主倅妻屬之所在。仍欲向旌善云。○夕。聞平昌官人。昨自京來言。主上二十八日移御。命次王子守城云。不覺痛哭。
初四日癸亥。朝聞榮川人自京馳過。送人問奇則乃金允誼也。自云。去月二十六日出城。尋小路間關南來。中路聞主上避御云。問舍弟家事。亦不明言。大槩國事至此。京城又
無戒嚴之備。道路傳聞。雖不可盡信。號痛罔極。○午後。軍士金應善自橫城回言。賊已涉楊根沙灘。至楊州忘吾里。向京城云。○慶人院人。皆欲離叛而去。雖反覆曉喩。不能止。是夜雨作。欲留則糧絶。欲往則道阻。極悶極悶。
初五日甲子。雨。午。鄭千之子鄭莫同,鄭希俊。以赴京軍。回自楊根黃頃言。平昌倅見榮川下番軍士。自京來傳申砬軍敗。言念時事。不覺痛哭。○原州,平昌,橫城等官軍皆散去。平昌倅亦還官。持印欲付郡人智奉事而遁去云。
初六日乙丑。晴。不得已謀欲向南。卽與洪子敬。得引路者鄭千。踰竹嶺欲向古峴。逢權平昌衙奴自南來。言夜逢悍盜數十人。刦奪衣糧。脫冠僅免。故從間道南歸。乃從谷中小路。經寧越社倉。踰大小沙峴。宿交陳里鋤音山家。聞南中盜賊大起。晝夜功劫人。道路不通。欲尋老母親屬。而不可得。痛悶痛悶。
初七日丙寅。鄭千還歸。給木半疋粟七斗以送之。踰大嶺都歷岾。見琴而述,汝若兄弟。聞南中聲息。而述饋酒食。止宿隣家。
初八日丁卯。朝。踰一山。始見老母及家屬於奉化沙器店。驚喜欲倒。不覺悲泣。○午。權公亮給穀十餘石。朴靜吉來見。洪子敬亦留。
初九日戊辰。大雨終日。冒雨入奉化。縣監黃是忽遇。相持痛哭。給醬一甕米豆各一石。且得還上穀租十石木麥五石白米一石。伋得負御容之人。與之飮食。○午。始詳聞主上三十日四更一點。出新門至沙峴。騎馬向平壤。國事至此。直仰天於邑。柰何柰何。○是夜大雨。山谷崩毁。
初十日己巳。溪澗漲溢如海。人不通行。
十一日庚午。奴子得還上來。聞縣人作亂。欲打鄕所。○午。與子敬欲尋林同不遇。因雨止宿于李景淹家。
十二日辛未。李希程,希范來見。午。同子敬冒雨向宣城。止琴河陽避所。宿隣家。相議可往處所。
十三日壬申。子敬與琴河陽。同往溪上。○朝。呼柏洞精舍僧惠雄。議奉安處所。仍給木三疋。午。向宣城。子敬隨來同宿。京奇則紛紜不
同。又聞倭賊結黨。或百餘人。或數十人。橫行義城,多仁,咸昌間。焚蕩村舍。虜掠婦女財產。只持槍劍。而無他弓矢。若我國人持弓矢。則奔避乞和。○申之孝被傷云。○宣城倅獨全一境。安堵如舊。倉庫軍器皆依舊。奇男子也。奇特奇特。(宣倅。卽申梧峯。)
十四日癸酉。監司軍官趙判官鵬自靑松來。欲得馬向尙州。仍往咸安家山。主倅不給。吾亦大言叱之。勸主倅往見安集使金玏于榮川。倡義合兵。討義城,靑松間零賊。且連兵龍宮。塞竹嶺,鳥嶺等路。俄聞宣城倅卽與趙馳往安集使處。又聞慶判朴毅長來安東。馳往欲與同事。則朴公昨已還寧海。乃折簡付渠奴子。走歸寧海。且作書安汝止呼權詮輩。是夕。宿奴允卜家。家鄕事慘。不忍見聞。訛言相傳。賊倭來閭里。紛蕩人家。氣焰可怕。故人民奔竄。擧皆褫魄。莫保朝夕云。○聞子敬奴持衣駄到溪上。吾衣駄則在吉安李生員家云。○慶人持祭器歸。
十五日甲戌。聞安東邑內擲石人。羣聚五百餘
人。欲爲合力討賊。而無主將。且前日府使鄭熙績棄城時。官家倉庫米布及軍器等物。開門令民任意取去。各縣倉穀。一時空虛。器械板蕩。今雖欲調發軍兵。閭里皆空。軍糧亦無取辦。鄭之罪。可勝誅哉。鄕所等。曾無一人救止之。皆竄伏不出。痛憤柰何。午後。還向宣城。主倅時未回還。見琴河陽,金同福(雪月堂)。而欲往子敬所。偶見吳景泓。昏夕同來。宿景泓家。吳進士來見同宿。○我國人。東萊陷後。自兵營至忠州。皆不放一矢而散去云。人皆怯於鋒鏑。望風奔潰。不勝駭痛。
十六日乙亥。留卜二駄於景泓家。宣城知舊如河陽及吳丈。皆力勸還來關崝。送人探問裴山家。則其人來報空虛。令𬽾兒往奉城移妻子。自往關崝。則路險且高。盡日步行。十顚九倒。艱難得達。則權默家屬。入已久矣。不得已回來。宿于河九淵家。朝到溫溪。聞宏仲,彦康。初一日。出城逢賊倭。僅免而來云。
十七日丙子。顚沛出險。或親負聖容。背浮脚痛。一時交發。而蒼黃竄避之際。亦不知其難
堪也。踰新羅峴。至奉化則縣廨民舍。蕩然空虛。雞犬亦無。驚慘不忍見。其日宿于金谷菴。僧多難容。可悶。夕。省老母于沙店。見安汝止。往末村。柳裐,柳仁榮,金澈等。自安東來云。安集使今夕當入奉化。明向禮安欲合兵云。又言金士純令公爲招諭使云。若得此人。可以成事。是誠國家之幸也。
十八日丁丑。午向禮安。乃奉安聖容於退溪書堂。洪子敬之妻父新構齋舍。謂洪曰。常時則各參奉。雖相遞番。當此亂離時日。固當合番。不可須臾離出。仍同留十餘日。○厥後。復聞尙州,龍宮留倭數十名。追奔至安東,禮安官門而返。急急更陪奉安于淸凉深洞。
十九日戊寅。聞安集使歸安東調兵。擲石軍等逃匿云。奴輩歸。子安歸本家云。終日大雨。山中更無所聞。
二十日己卯。曉。昌坪軍士李順希來言。今日奉化倅點考軍兵云。又言初五日。發自京城。賊倭入京後。我國脅從者皆散。倭人自刈馬草。又無見糧。外兵方逼。故賊閉門自守。殆將餓
死云。○義城賊移向軍威云。而此言未知信否。子安中路回言。路逢義城官人自平山來。言賊倭留京者。四援兵將以十六日合兵鏖之。李墍令公主議。多殺賊云。○李希程,權山起來過。玉奉來言安撫使向安東收兵云。
二十一日庚辰。安撫使來奉安所。募置守護軍三十名。蓋慮其有不意之變也。○朝。聞李景淹之子入縣。榮川關內。京賊多死。殆盡殲云。而未知信否。㦖㦖。○午。權士義兄過。大雨。
二十二日辛巳。乍晴。江陵人來傳正言家率冒死得歸之奇。其人言。楊州多平院之倭。江原監司及右相諸公。會鐵原勦擊殆盡云。快哉。夕。有人傳言四方勤王之師。合圍京城五匝。而勝否未知云。悶鬱。
二十三日壬午。雨。朝。權默以奉倅令來。問江陵奇。且見吳進士與李書。言四方兵自十五日。接戰八日。勝戰盡誅之。餘賊分散。或向原州。或向忠淸道。踰鳥嶺。還東萊。令各道勒兵殲之云。果信則太平萬歲。慶喜如何。終日大雨。
二十四日癸未。晴。有人傳言龍宮,醴泉等處。倭
賊焚蕩。人心洶洶。又入山云。
二十五日甲申。晴。入見主倅。江原道傳通。自寧海來。言賊氣向衰。而不言戰勝事。又有人自江陵來。言京賊向衰。將必盡滅云。龍宮,醴泉之言。互有不同。亦不可盡信。
二十六日乙酉。與子安出向安東。中路冒大雨。艱涉兔谷溪。路見禮安書。
二十七日丙戌。入府見鄕任人及假將安汝止,金道源,權(缺。)義城李根晦自橫城來。言樓院捕賊之事。慶喜萬萬。
二十八日丁亥。雨。往訪仁仲兄家。
二十九日戊子。發向奉化。路逢大雨。阻水宿兔谷權東俊奴子家。晩向小川。住春陽縣內李還家。送奴呼取家屬于平昌,金谷。仍向禮安。
[壬辰六月]
六月初一日己丑。朝到奉安所。語及賊勢探知之事。
初二日庚寅。留。
初三日辛卯。留。聞二十一日。申硈兵敗於臨津。大衆一時盡潰云。
初四日壬辰。往見權習讀于覺華寺。聞義城令
李子粹到榮川。送書狀要見。
初五日癸巳。朝向昌坪。聞賊倭䦨入龍宮,醴泉境。奉倅,禮倅,榮倅。勒兵往赴。民間洶洶。招聚上下民人。諭以無騷擾安堵之意。
初六日甲午。朝過溪上。瞻謁李先生墓。言念時事。不覺涕淚泫然。
初七日乙未。檢勑沿路盜直所。
初八日丙申。入府見安集使。聞權詮遇賊退北。軍士皆散。達遠,子敬來會。李子吉來言。賊倭聚軍。不滿百餘人。且食盡飢瘁。遣兵可討。遂與安集使謀發軍事。
初九日丁酉。發來。宿溫介之溫金家。
初十日戊戌。朝。入春陽卞伊家。聞唐官來。上迎見唐官於西閣云。而未詳其梗槩悶鬱。
十一日己亥。尹欽來言。權希說自願募義。壯其志。折簡于安集使。
十二日庚子。𬽾兒出安東。子安帶莫同入小川。
十三日辛丑。見奉倅。聞官軍不能擒賊。但望京路。賊陣大盛。彌滿各邑。莫敢下手。皆散山谷云。不覺痛惋。
十四日壬寅。子安向昌坪。
十五日癸卯
十六日甲辰。官軍潰于龍石峴。自相蹂躪而死者甚多。自後民人潰散。醴泉以東。村閭一空云。
十七日乙巳。夕。玉連,莫宗向溫溪。載糧子事也。
十八日丙午朝子安,子順,國寶來。子敬書亦來。
十九日丁未。安集使來樂而家。
二十日戊申。聞十四日大駕發向義州。王世子向江界云。臣子之痛。爲如何哉。
二十一日己酉。與子敬俱往奉安所。
二十二日庚戌。倭賊自甘泉入安東本府云。相對驚惶。罔知攸措。
二十三日辛亥。留。
二十四日壬子。更以探賊事出山。
二十五日癸丑。朝。見宣城倅。問賊奇。
二十六日甲寅。回向奉安所。
二十七日乙卯。留。
二十八日丙辰。留。
二十九日丁巳。聞慶兒病報。
[壬辰七月]
七月初一日戊午。留。與子敬屛息嗚咽。不覺寢食之全廢也。
初二日己未。留。
初三日庚申。留。
初四日辛酉。往見宣城倅。得見朝報。聞大駕決向西路。蓋從兪泓議也。
初五日壬戌。午。暫訪琴河陽。
初六日癸亥。聞安集使(缺。)
初七日甲子。聞妻與佺兒一時病臥。家事亦可驚心。
初八日乙丑。路逢李瑒姪。問諸病加減。
初九日丙寅。聞賊入淸凉山。蒼黃入去。與子敬陪奉影幀。顚倒出避于雲峴潔地。廢食露宿。只自相對掩泣而已。
初十日丁卯。與子敬議親負影幀。從間道出山。而恐有中路不意之變。仍縮伏以過。而艱苦不可說也。
十一日戊辰。留。
十二日己巳。送守護軍一名。乞糧于尺阜,飛津等村。
十三日庚午。留。
十四日辛未。留。
十五日壬申。聞賊退之奇。還奉,影幀于前日奉安所。
十六日癸酉。留。
十七日甲戌。見國寶書。聞周村,馬巖。俱入焚蕩。人多被害云。慘痛不忍言。夕。雨作。(此下逸)
陪晬容避亂事。稟報本道監司狀。
伏以參奉。前年十二月初七日到任。夙夜恪謹。慶州府去海甚近。眞殿所在。脫有倭寇驚急之變。則慮外之策。不爲預定。誤事丁寧。尋常悶慮。府尹尹仁涵處平時報稟。則府尹言內。此事思之久矣。但邊圉平靖之時。眞殿未然之事。筆之文狀。以駭人聽。極爲未安云。監司入府之日。面議消詳。則監司亦云。不可擧眞殿事以駭上聞。而朝廷亦無處置事。未知適宜之策。事急則似可臨時處置云云。且府尹言內。眞殿遷動。事體極重。必待朝廷處分。而萬一不幸。倉卒圍城。則影幀決不可在此圍城之中。府南面三十里有山城。古之避亂處也。事急則
奔避何如。同官洪汝栗以爲若不幸之甚。則捲入匱中。埋置殿內潔地。如何。府尹曰。此言亦似有理云云。矣身曰。聖容與鄕校位版不同。臣子埋置。似不可忍爲。雖不得已奉避山城。而屋宇窄陋。有同野處。當急奔避。則內地奉安。似爲明正。奉安處所。必於州郡淨潔之地。而觀勢變通。似爲萬全之策。然此等事體。必有朝命。然後乃可處之云云。府尹亦以爲然。與同官洪汝栗論說。晝夜思量矣。國運不幸。四月十三日。倭寇現形。旋卽下陸。十四日。陷釡山浦。鎭將死焉。十五日。東萊又陷。府使死之。梁山,蔚山郡守。自營門定送助防將。竝爲戰死。兵使退走彦陽。慶州亦去海不遠。去甘浦四十里。去蔚山,梁山一日程。去東萊二日程。東萊旣陷。賊黨乘勝。又覘梁山城池形勢。則蔚山,梁山。主將已死。罔有防捍。其間道路平坦。又無險阻。一晝夜之間。賊兵猝至。則人心洶懼。勢難鎭靖。府尹言內。監司連在咸安。十四日所報眞殿處置事。回答不來。不待使關。亦無朝命。輕自擅便。遷動影幀。極爲重難。而賊鋒甚銳。連陷巨鎭。朝
夕可慮。本府軍兵四運內。一二三運。則判官及假將等率領往赴兵營。蔚山等處。只以四運老弱軍留城。城闊兵稀。防備諸軍。不成模樣。援兵亦無至者。當今之勢。甚於水火。若坐待命令之間。不幸被圍。則非但震驚聖靈。恐有不測之變。尤極悶慮。不待朝命妄自遷動之罪。罪止一身。萬死無惜。及時遷動。保安聖容。似爲萬全說道矣。亦反覆思量曰。不幸如彼府尹所言。又如是遲留失機。百死難贖。事係至重。心志眩亂。罔知所處。具由稟報。
到堤川。稟報忠淸監司狀。
伏以島夷陸梁。連陷巨鎭。集慶殿所。去海不遠。而衝突之患。非朝則夕。百爾思量。萬不獲已背負聖容。艱關踰嶺。將向京都矣。卽伏聞大駕移西。道途且阻。冒危趲程。欲赴行在。則中道逢賊。恐有不測之患。行到堤川。權安影幀于上縣淨處。而進退維谷。勢極狼狽。玆將悶迫事情敢稟。伏乞裁量節次。指敎便宜之道云云。
(回題云。以此由當啓聞于行在所。而事
到急迫。勢難回旋。莫如歸向本道。奉安于峽郡安淨之地。以待平定後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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