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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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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劄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50H 页
引疾辞职劄(甲戌年七月)
伏以臣近伤暑风。症势不轻。头痛寒缩。至于面部浮动。左边牙关尤甚。粥食不入口者殆五日矣。政府方物封裹。乃 国家莫大之礼。而臣不能起身随参。臣诚惶恐不安之至。臣以极衰之年。积伤重发。一败至此。旬月之间。决无供仕之望。伏乞递免臣职。以便公私。
答曰。省卿上劄。心甚虑念。卿其勿辞。调理行公。仍传曰。遣内医看病。
论祔庙未安劄(以祔庙事答礼曹。下 严教。是日合司请还收成命。)
伏以庙位之数。礼有定制。一位升祔。一位祧迁。此乃昭穆相承自然之序。孝子慈孙夺情之事。无容一毫人力于其间。故虽新祔旧祧之礼。无代无之。而幽明之间。两无憾焉。今日之举。异乎古常。 殿下以小宗孙行。明伦反正。入承 宣祖之大统。以显亲之情。请封 皇朝。以尊亲之道。 别庙崇奉。情礼已尽。无以加矣。今若又为 入庙之举。则 成宗大王圣祖之庙。遽见祧迁。非但 殿下追远之诚有所未尽。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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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大王在天之灵。亦恐不安于冥冥之中也。臣于辛未春间 经席 下问之时。以祧迁重难之意。反覆论 启。愚臣迷惑之见。终始如此。且当初崔鸣吉别庙之议。臣意亦以为然。而只以一国二庙为疑。不敢轻议矣。到今思之。二庙虽嫌。不犹愈于入庙祧庙之未安乎。况 殿下以尊亲之至诚。屈于持重。不敢入庙。爰立 别庙之制。此诚 殿下盛德大孝。天下后世。其谁曰不可。伏愿 圣明深惟继序常变之异。亦思 宗统压屈之义。还寝 入庙之举。仍存 别庙之制。则 殿下显亲之情。尊祖之诚。庶乎两全而无憾也。臣于病中。伏闻 下该曹政院之批。臣不觉瞿然伤情也。 殿下欲必行己志。先为严峻之 教。威制一时。使举国臣民。不敢开口于其间。此岂圣人和平公大好问用中之道乎。 殿下常时。虽军国循例之事。必询诸大臣。况此何等大事。而乃欲 独断行之乎。窃恐 殿下未之深思也。臣虽在垂死之中。而一息未绝。职名犹在。何敢闻 殿下莫大过举。而含默就尽。以负 殿下哉。臣不胜惶恐祈恳之至。
答曰。省卿上劄。具悉卿意。
论祔庙未安劄[再劄](甲戌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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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以臣耄。妄意 入庙祧庙之可不可。实系 圣孝之尽与不尽。此是 国家莫大典礼。窃恐 圣上之有过举。故病昏之中。敢陈一劄。俄闻台官黜窜。近臣囚系。大臣递免。臣自知负犯。恭俟罪谴。而蒙荷 圣度包荒。至今保存职名。尚忝大臣之后。 国家有事。理宜参论。近闻乾刚上亢。下情未孚。摧沮震慑。景象愁惨。臣愚过虑。不胜忧闷。思欲力疾出肃。仍诣 席前。悉陈所怀。明承 圣诲。庶不至终于迷惑。而病势缠痼。痊复无期。敢于席藁之中。更申前恳。臣尝闻宋朝禧祖祧迁一事。论议纷纭。久而靡定。自太祖追崇四祖之后。至治平年间。议迁禧祖以太祖正东向之位矣。神宗复奉禧祖东向。以太祖列于昭穆。其时司马光,韩维力论其不可。独王安石以为可。程伊川亦以安石为是。厥后百有馀年。屡祧屡复。名贤硕辅。各执所见。至宁宗朝。又议祧禧祖。而朱子极言其不可祧。劄奏议状。前后缕缕。反覆详辨。其时丞相赵汝愚。不用朱子之论。竟祧禧祖。以太祖复正东向。人之见处各异。论议不一。自昔如此。今日之论。其不得合而为一者。无足怪也。臣窃仰 殿下以伦序为重。廷臣之论。以宗统为重。伦序乃高,曾,祖,祢顺序之常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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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统乃帝王家入承继统之变礼也。 元宗大王。虽有 诞圣肇基之盛德。而实与践位临御之主不同。故其言论如此。此乃见识所致。非有私意于其间也。太庙礼重。恐 殿下率意行之。以致过举。故明知得罪 圣明。而冒犯雷威。相率而争论。谓之爱君则可。慢上不敬。必非其心也。至如怀嫌排斥沽名附势之教。皆不近情。噫。禧祖祧迁之论。太祖降列昭穆之议。前史所记。皆未闻有被罪之臣。而独于今日。重谴相继。此岂清朝之美事乎。臣是井中之人。此言之出于臣口。实涉救护同罪之嫌。而臣只为 圣心情胜之发。既不能不失其正。一累 圣德。悔将无及。老臣区区肝膈。此外无他。伏愿 殿下平心和气。观理而恕情焉。臣之愚见。亦以宗统为重。故自前不能将顺 圣意者。良以此也。 追崇礼成。封典既降。别庙尊奉。情礼已尽。一国臣民。咸仰尊显之 至诚。不料入庙之举又加一节也。 入庙则祧庙矣。 殿下以罔极之情。致力周旋。终欲至于跻附。而虽 圣祖祧迁。有不暇恤。此与昭穆相承自然顺序之礼。情理自别。臣于此处。反复致思。终始不安于心。故冒死陈达。不能已已。伏愿 殿下精察而审处焉。且臣尝读朱子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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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劄中。引孔子论文武周公之孝曰。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爱其所亲。敬其所尊。今天子既践太祖之位。行太祖之礼。奏太祖之乐。当爱其所亲。敬其所尊。乃为至孝也。臣亦以为今我 殿下既践 宣祖之位。行 宣祖之礼。奏 宣祖之乐。当爱其所亲。敬其所尊。为至孝也。朱子又曰。尊太祖而东向者。天下臣子今日之愿也。奉禧祖而东向者。太祖皇帝当日之心也。臣亦曰。 殿下今日之情。虽出于至诚。而四代列祖在天之心。亦不可不念也。更愿 殿下先意承志。屈恩伸义。使无嫌于 太庙。有辞于一国则 圣上之孝。于是乎益光大矣。 殿下若以臣言为怪妄。则宗庙之礼。事体甚重。当受无知妄论之罪。万一 宽假。容有可议则臣虽死。目将瞑矣。臣不胜兢惶祈恳之至。
答曰。省劄具悉。今玆 入庙。受 皇上之恩封。祔 太庙之阙室。实非 中朝自崇自祔之比。又无前代难便难处之事也。且 祧迁一事。亦无可议。何以言之。若或四室。以间数言之则四间既满。 成庙当迁矣。以高,曾,祖,祢言之则 成宗大王之今日必迁。予实未知其可也。如非不迁之位则仍在 宗庙。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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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耶。卿勿为浮议所动。从容省察。
论祔庙未安劄[三劄]
伏以前日伏承 答臣劄之 批。祧迁一事。亦无可议。何以言之。若或四室。以间数言之则四间既满。 成庙当迁为 教。臣愚迷惑。虽未能明晓 圣意之所在。而臣之妄料。自 中宗庙至 宣祖庙。以间数言之则虽满四间之数。而我 朝见行庙制。 仁宗,明宗。共为一世则室虽四室。而世实三世。必一位新祔。然后方准四室之数。而上之五位当祧矣。臣之不安于 祧迁者此也。 圣批又以为以高,曾,祖,祢言之则 成宗大王之今日必迁。予实未知其可也。如非不迁之位则仍在 宗庙。抑何礼耶。伏想 圣意得非以 成宗大王定为不迁之位。而 中宗为高祖庙。 仁宗,明宗为曾祖庙。 宣祖祖庙。 元宗祢庙乎。 祢庙之论。臣常以 宗统为重。当从变礼为是。故前此屡陈愚见。未蒙 察纳。今不敢更渎。而至于成庙不迁之议。亦有说焉。臣今大病昏耄。数三年前事。虽未能详细记忆。而顷年以二高祖之议 下政府。回 启之时。臣忝居首相。以为我 朝庙制。成庙虽在四代之中。而天显属亲。当为五代祖。祝辞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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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室列 圣例釐正之意。陈 启施行。且 成庙世室之议。诸大臣所献。虽未知之。而臣以为 成庙致治太平。深仁厚泽。没世不忘。世室之议。诚无异论。但臣尝闻朱子论无所为有所为之分。辨析甚严。若使四代未遑之礼。适举于今日。则将未免有所为而为之之嫌。其于尊祖之至诚。恐有所未尽也。莫大之礼。不敢轻议为献。而厥后臣加土 恩暇。病滞村中。久未还 朝。未知其时该曹禀定如何也。臣老病孤陋。无所闻见。只知祝辞改正。而实未知定为不迁之位也。此是 国家莫大典礼。礼官所当以其时禀夺公事。明白停当。使国人皆得晓知可也。臣不敢自以己见为是。而既承 下教。臣之前后愚见。不得不达。 圣批中又以卿勿为浮议所动。从容省察为 教。温喻丁宁。有如提耳而面命。臣奉读三复。不胜感激。臣虽甚无知。亦有心肠。八十耋老之年。何忍随人口舌。敢为不诚之言。以告 君父乎。臣之所见虽误。自是臣误见。非人所为也。支离渎扰。不胜惶恐之至。
答曰。省劄具悉。顷日批答。文辞短拙。故卿未解见。愿卿从速出仕。面陈所怀。兼听予言。
呈辞时辞职劄(二十六度后甲戌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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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以臣年纪已穷。疾病至此。虽欲作气自力。有非人事所可为也。但前后辞告。窃计四十有六。虚带职名。偃卧私室。亦涉半年。逋慢渎扰。有骇听闻。人臣分义。决不可如是也。诚意浅薄。既不能感回 天意。沈绵委顿。又不得指日供仕。忧惶闷郁。不知所处。唯愿 圣明勿拘常规。亟 命镌免臣职。且正臣违 君命负国恩之罪。以为人臣之戒。
答曰。省劄具悉。卿其勿辞。安心调理。
呈辞时辞职劄[再劄](三十度后甲戊十一月)
伏以臣之呈告。支离渎扰。臣虽无状。岂不知分义之所不安也。欲为力疾出仕则沈伤积久。气力委顿。决无供职之势。若不陈情乞解则半年私室。虚带职名。亦无是理。反覆思惟。不知所处。伏乞 圣明更加怜察。 特许递免。使朝夕老臣。得以安心安分而死。臣不胜惶恐闷郁之至。
答曰。省劄具悉卿恳。卿病今虽如此。春和则必有勿药之喜。宜勿固辞。
呈辞时辞职劄[三劄](甲戌十二月)
伏以臣自承春和勿药之 教。臣心尤极惶惧。不敢更呈病告。闷默缩伏。又复经旬。臣之自处无据。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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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言。而虚带职名。引月经时。其于 国家。岂有如此体面乎。臣本庸拙下士。遭遇 圣明。最蒙宠擢。出入经幄。曾无片言补益 圣学。随参廊庙。亦无 事赞成谟猷。有孤恩负 国之罪。无丝发可纪之劳。 天鉴明哲。群臣合用与否。想已 洞烛。无复馀蕴矣。如臣已试不效废疾将死之人。有何 顾惜。而尚靳一递乎。窃恐伤 圣上之明哲。重微臣之罪戾也。臣揆之分义。终不敢安于病席。思欲力疾出肃。累日周旋。而偏虚不仁之症。近来尤甚。痰盛窒塞。往往危剧。不生不死。不进不退。臣情臣势。实为狼狈。伏乞 圣慈曲加怜察。快赐递免。臣不胜祈恳。冒死更渎。
答曰。省劄具悉卿恳。卿须勿辞。调理行公。以副予望。
因俞伯曾疏斥辞职劄
伏以臣伏闻吏曹参议俞伯曾之疏。条陈大臣昏庸之状。讥侮之言。极其狼藉。臣不觉瞿然惭赧。即欲自处以谢人言。而时未见疏。未知措语如何。未免有所迟待矣。原疏至今未下。而偃然带职。亦甚不安。不得不冒昧陈情。臣以无似。久忝匪据。无丝毫补益 国事。而贪恋宠禄。尚不知退。伯曾之讥侮。是乃臣之自取。实非过情之论也。臣之尸居不职之罪。万死难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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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既明言直斥。实状昭著。 圣明举直措枉之政。一日为急。伏乞 屏黜愚庸。改卜贤德。以济艰危。以幸 国事。
答曰。省劄具悉。卿等皆非近日所卜。俞伯曾亦非从他国今始来仕者。而其所云云。发于今日。此无乃顷日加荐为祟。而遭此厌之之言耶。其忿懥不正之疏。不必介怀。须安心勿辞。
因俞伯曾疏斥辞职劄[再劄](四月初二日)
伏以臣痼疾在身。不得运动出户。昏仆废仕。方切惶惧。伏闻罗万甲以臣之故。特罢其职。臣不胜瞿然之至。万甲原疏。臣未得见。虽未知措语之如何。而见其大概。题目甚好。恐非可罪之言也。万甲之于臣。虽年辈邈绝。而渠自少时。往来参寻。最为亲厚。故其为人长短。臣所熟谙。常以气胜多言为病。而亦许其不计利害。慷慨言事为所长也。顷者 两陵莎土崩颓之后。人皆以天变为疑。道路传播。众口一谈。枉听之人。非独万甲一人而已。不过万甲初闻惊惨之言。而为愤慨所使。不暇徐究而审察也。非有所慊于臣者。前日俞伯曾之疏。直斥 君相之失。无所顾忌。其言虽或过激。其心则出于忧 国。盖亦人所难能也。 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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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非但不为容受。出之补外。竟不得安于朝。今又万甲之言。既被 峻斥。继蒙 重谴。瞻聆骇叹。气象摧沮。殊非 圣朝之美事也。臣闻古之帝王。设诽谤之木。悬谏诤之鼓。以来天下之言。诚以言路之开闭。关国家之兴丧也。今此二臣之去 国。实系言路之开闭。自此 朝廷无复有言事之人。而 国家元气。潜消暗损于不言之中。岂非可惧之甚乎。臣以无状。待罪相职。既不能上补 君德。下济时艰。使言者忧伤愤郁。继陈疏章。又不能扶持保护。以广忠益之道。老臣之罪。至此而尤无所逃矣。伏愿 圣明深思远虑。不以一时所言之逆顺为好恶。只 察本心之公私为取舍。 还收罗万甲罢职之 命。以开他日进言之路。不胜幸甚。
答曰。省劄具悉卿意。劄陈之事。此人所犯甚重。实非罢职之罪。而特为言路。略施薄罚矣。
因台阁避嫌。请再审 山陵劄。(乙亥四月)
伏以 两陵奉审之后。人之疑惑。愈往愈甚。至于台阁之臣。相继引嫌。此诚臣老病昏谬。言不见信之致也。 山陵莫重之事。不可一向置之于疑信之间。况再次奉审。固无害于必诚必谨之义。请更为奉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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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明慎之道。
答曰。省劄具悉。一注书之言。重于泰山。诸宰相之见。轻于鸿毛。朝廷之不尊。人心之不淑。皆可知也。今此颓亏之灾。归之于天变。然后可以快万甲之心乎。万甲之徒若或不少。则侵卿之言。必纷纭不已。良可痛心也。再审之举。前所未有。决不可行也。
因严批辞职劄(乙亥五月初三日)
伏以臣昏耗妄作。待罪郊外。屡 降承宣。一向敦迫。臣诚惶恐。不知所措。谨具小疏。略陈臣心羞愧不安决难叨冒之势。披露肝膈。冀回 天听。伏承 答臣之批。以凶悖之徒动挠之说。不足介怀为 教。奉读未了。不觉瞿然失心。此岂为人臣子者所可忍闻乎。圣人之心。和平宽恕。待人不为已甚。况君之于臣。犹父子也。有不善则 教戒之。有罪过则责罚之。要使改图自新。同归于善。乐育于 圣化之中。 殿下何心。以此凶悖二字。遽加臣子之身乎。王言一出。远迩传播。惜乎其驷不及也。臣窃观 殿下近来辞令之间。率多过中失当之 教。臣每读之。不胜深忧过虑也。此良由 圣学常时不致力于心上工夫。本源之地。未免有所失正。应事而发。便为喜怒所动。气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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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理为所夺。 言语之间。迫切如此。其流之弊。将有不可胜言者。岂非大可惧哉。臣于顷日 榻前。亦以此说。缕缕陈达。伏未知 圣聪其记之乎。程子曰。凡为人言者。理胜则事明。气忿则招拂。盖气平而理胜。则人易晓而听亦顺故也。伏愿 圣明更加留意。庸言必慎焉。臣以无状。久忝 经幄。无丝毫补益 圣学。终乃缘臣陈乞之疏。致有此无前未安之 教。老臣之罪。至此而尤大矣。臣不胜忧惧之至。冒死敢渎。
答曰。省劄具悉。劄陈之事。卿言是矣。予实过也。
牛,栗两先生辨诬劄。(乙亥五月十七日)
伏以臣蛰伏郊外。病势渐重。与死为邻。无所问闻。前日于邸报中。伏见 答馆儒宋时莹之 批曰。疵累有谤。又 答蔡振后之 批曰。殊极僭猥。臣不胜惊叹。尝窃以为 殿下于李珥,成浑学问道德之盛。 先王际会眷遇之隆。末年遭谮被诬之由。或因筵臣前席之陈 启。或因记实状德之文字。或因论辨著述之书。必已 深察而明辨之矣。不意今者。有此未安之 教。有若全无敬慕尊信之心者焉。臣实未知圣意之所在也。 君心。万化之本源。儒贤。 国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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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 殿下于好善恶恶之分。不能诚知而实见如此。则非但本源之忧有不可胜言。元气之受伤。 国家之不幸。为如何也。臣最后得见蔡振后等诋诬两贤臣之疏。誊书李珥返道之后悔悟自列之章。成浑被诬之日论罪之 旨。以为證案。其搆捏眩乱之状。极其狼藉。人心之不淑。士习之乖悖。良可痛心。臣成浑门人也。详知成浑心事者。只有老臣在耳。请陈成浑被诬曲折。当癸未年间。 宣祖信任李珥。鱼水之契。千载一时。大为群小所忌疾。将搆成不测之罪。其时成浑适被徵至京。上章论救李珥忠贤。攻斥时人心术。 圣批优答。以为贤者之有益于国家如此。此是党论指目之权舆也。至辛卯年。士祸大起。一边之人。尽被流窜。其时李珥已死。独成浑在世。其所深嫉而欲罪者。庸有极乎。然身居山野之人。本无干与于世论。虽免岭海之行。而目为奸党。律罪甚重。及壬辰之乱。贼兵渐逼都城。自念在野之臣。得罪朝廷。方在议律之中。虽 国家有乱。不待 召命。经进 阙下。于义有所未安。故瞻望缩踖。欲进而不敢。其情其势。至今思之。诚可戚矣。且其时道路汹汹。传言 大驾已决西幸之议。成浑闻之曰。若 大驾果为西幸。当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57H 页
出拜路次。以俟进退之 命。及 大驾到临津之日。成浑家距津渡二十里外山谷之中。漠然不得闻知。成浑妻兄司评申拭随 驾到津头。不得渡。仍向成浑家。成浑始得知之。相持恸哭。欲为追及则津渡阻绝。乱兵塞路。计没奈何。数日之间。人皆避乱。乡里皆空。遂扶曳跋涉于山峡之间。本以癃病之人。忧伤痛切。转成沈痼。几不能起身。适光海来住伊川。下书召之。遂舆疾而行。及到朔宁。光海又下书。令主近地义兵。遂与李廷馨,金渍等。召集义兵。然则不得赴分朝者。乃有募兵之令也。言者乃谓宸召勤恳。而终不来赴者。不亦诬乎。光海到成川。又有召命。始入成川。不敢久留。请于光海。仍入 大朝。盖其心以为既先至分朝。又不得奔问 大朝起居。于义未安。故有此仍入 大朝之计。言者又谓龙冈近贼。径向义州。不亦诬乎。此皆其时台谏之论。而年少后生。不知其时事迹。只据台论 传旨。妄为诬诋。至于如此。岂不痛哉。成浑之家。僻在山中。人所共知。以秉心公平者言之。则不得迎 驾于路次。不过曰事势之然者。而乃曰乘舆咫尺。过其庐而不出。至于目之以遗 君。呜呼。天下安有闻君父播越过庐。而安坐不出者乎。求之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57L 页
情理。万万不近。论者又以为党奸。此所谓奸者。乃指郑澈也。澈自少孝悌清介。为侪流所推许。成浑与之同里相善。情意甚厚。郑澈于晚节。虽有酒色之失。而亦非大故。故保全交道。己丑之变。郑澈遽膺治狱之任。不能镇定浮议。大狱推鞫之际。亦安得不失人心乎。其时狱事。专归罪于郑澈。而然狱事之初。郑澈与成浑书。专以救士大夫之祸为言。郑澈之与李泼。已成仇隙。国人所知。而当初鞫问之日。力为救解。定配北道。又因贼招。拿还而死。郑彦信 赐死 命下之日。郑澈力为陈启。至于再 启而减死。论者又以崔永庆之死。为郑澈之罪。而成浑常称永庆清修孝友。故郑澈引对之日。以永庆孝友陈达。且于推问之时。亦为之救解。郑澈与永庆。素昧平生。而累次伸救者。皆由成浑移书于郑澈。明永庆本心之无可疑故也。由是言之。成浑之于郑澈。无可绝之道矣。以此谓之党奸。此不知情实之言也。匡章皆称不孝。而孟子礼貌之。若不见其可绝之实。而徒以人言遽绝者。非君子待故旧之道也。噫。以 先王之明圣。眷遇之隆重。不得保全终始者。初因李弘老之巧谮。继有郑仁弘之邪毒。今此振后等所誊出 圣旨。实是慈母之投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58H 页
杼。成于三至之后也。至于李珥则道学醇正。造诣精深。高明超迈。洞见大源。其自任之重。以挽回世道。拯济斯民为己责。真可谓得朱子之正脉。而我朝李滉后一人也。振后等乃以染迹禅门。为其疵病。其言之无识。诚不满一笑。而亦不足多辨也。禅学清静而近理。故气质清高之士。求道之初。例多此患。虽以张朱之大贤。亦所未免也。且成浑之学。得于家庭。盖其父守琛。出于赵光祖之门。高风懿德。为一世所推重。隐居坡山。累徵不起。学者称为听松先生。渊源之学。有自来矣。方严笃厚。庄重安和。语默动止。一遵圣训。讲明践履。交致其功。于操存本源。尤用力焉。治家仪法。丧祭节文。悉从小学家礼。而以孝悌诚敬为本焉。与李珥定为道义之交。尝论四端七情理气之说。往复累千言。多有儒先所未发者。李珥常称操履敦确。吾所不及。噫。师道久绝。学术失传。世之为儒者。只以句读词章为业。儒先道学之高下。造诣之浅深。知之者盖鲜矣。无怪乎振后辈恣为侮辱而无忌惮也。此在浮妄小子自绝于贤者为可哀。其于李珥,成浑之道德。庸何伤乎。唯愿 圣明深信笃好。勿为异论所动。使诐淫邪遁之辞。无所逃于日月之明。则儒道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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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习自正。斯文幸甚。 国家幸甚。
答曰。省劄具悉。此两人长短。予知之久矣。非动于异论而不许也。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启辞
  
辨郑仁弘诬毁晦斋退溪两先生启辞
臣等伏见右赞成郑仁弘劄子。以先正臣李滉尝论其师故徵士曹植有病痛处及故徵士成运只称清隐。皆不许以中道。因此生怒。至以诬毁等语加之。捃摭诋排。无所不至。并及于先正臣李彦迪。其视之若仇敌然。噫。仁弘欲推尊其所师所尊以显于世。而不觉其忿懥所使。言悖而出。反为其所师所尊之羞也。臣等尝闻李滉与曹植。虽未当往来相从。而许其素节。取其高处。则殊不浅浅也。故其书札中有曰。吾与之神交久矣。又曰。素所慕用之深。又曰。当今南州高士。独数此一人。论成运亦曰。清隐之致。令人起敬。惜时人不甚知其高耳。此非但李滉之言为然。曹植亦遗李滉书曰。平生景仰。有同星斗于天。然则曹植之于李滉。诚心倾慕者至于如此。而仁弘乃谓之诬毁。至以李觏,郑叔友之毁孟子。杨雄之论颜子比之。不亦甚乎。所谓老庄为崇。难要以中道云者。此不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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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偏处病处耳。非指曹植不仕而言也。自古大贤。虽以夷,惠之近于圣。犹未免隘与不恭之病。盖中之至德。非圣人莫之能也。先儒称伯夷微似老子。又云。濂溪拙赋似黄老。此只言其一段相近处。亦可谓之诬毁伯夷与濂溪者乎。仁弘如以李滉与其师。或有不相喻处。而为此不足之语云。则容或有之。乃于本情之外。自做许多辞说。其劄中所谓见识之未透。私意之蔽惑者。正自道也。至于升享之典。乃一国公共之论也。儒先践履造诣之实。臣等俱以末学。虽不敢容易论辨。而其流风遗韵。至今在人耳目。俗尚大变。士趋一定。明理卫道之功。见称为东方朱子者。诚不愧也。上自朝廷缙绅。下及草野韦布。咸以为其德可崇。其功可报。从祀之请。四十馀年矣。值我 圣上。快从公议。亟行祀典。玆实旷世之盛举。斯文之大幸。而仁弘乃敢以一己之偏私。倡言非之。至于上渎 天听。臣等尤不胜惊骇焉。大概观其所言。决非和心平气之发。而有若闾阎斗讼之人。乘怒肆奋。故据他事之为。君子之争。恐不如此也。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偏诐之说。岂非可恶之甚乎。臣等即欲一言以辨。而窃念殿下圣学高明。想能洞察而明辨之。益尽尊尚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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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示好恶之正。而封劄之入。已经旬日。 明旨之降。尚未快睹。士林痛心。舆情怀郁。臣等忝在近密。不敢终默。敢此陈 启。(时馆儒等抗疏。攻斥仁弘。仍削仁弘名于青衿录。光海大怒。屡下竣批。公是夜直宿政院。封还批答。至再至三。又与右副承旨金尚宪。陈此启辞。极论仁弘诬贤之罪。其时士林之得免大祸。实赖公焉。)
备局因李命俊上疏回 启。重遭严旨后 启辞。(庚午)
臣等处心无状。不得见信于 君父。严旨之下。出于情外。愿忠之诚。无以自白。臣等理宜杜门屏伏。恭俟罪谴。而前头续有方物检封拜表查对之举。皆臣等所不可不参。虽强颜班行。闷默度日。而震恐缩踖。若无所容。日者伏见延平府院君李贵劄答之 旨。尤不胜惊悚之至。李命俊之疏。严宫禁一款。是第一义。臣等特举回 启。另为措语。深冀感动 圣听。以杜将来之渐。此外条件。或是该司举行之事。未暇逐一回启者。只是臣等昏谬之失。夫岂有他心乎。至以欲害无辜。致疑于臣等。臣等更将何面。以自解于 殿下之前乎。臣等之事 殿下凡几年乎。 殿下平日。果以臣等为戕害无辜之人乎。曲径媒进。若有如此之人。则原其情状。实合此罪云者。此乃深恶而痛疾之辞也。既不知谁为媒进。而发于汎然之言。则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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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私怒。而必有欲害之心乎。伏乞 圣明虚心平气。徐究臣等本心所从来也。且 圣批中有凶人煽动。落于凶人术中之 教。臣等庸暗。反覆思惟。实未知 圣意之所指也。倘蒙 殿下将如此实状。明以教臣等。使臣等晓然知罪。则虽万被诛戮。亦所甘心。
备局请推承旨 启辞
启曰。臣等前日 登对时。以 慈殿家庙亲祭。非礼文所载。不可轻举之意。反覆陈达。而自 上温谕丁宁。必欲承顺 慈旨。至教以卿等须勿固执。令礼官举行为宜。臣等意谓此是 下谕臣等之言。似非 传教承旨。使之举行。而臣等不敢承受之事。承旨经先取禀。直为举行。揆之事体。实为未安。请当该承旨推考。
答曰。观启辞。其时承旨果有不察之失矣。虽然。既已启禀举行。不必推考。
备局与僚相辞职 启辞
启曰。臣等虽甚庸愚。岂不知 慈殿惨痛恳迫之至情。 殿下委曲承顺之圣孝乎。但 内殿私庙亲祭。系是礼式之外。臣等不敢不以所怀陈达。非敢必欲固执己见。以伤 慈殿之情也。 殿下既不以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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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言为有无。因承旨误为经禀。直令该官举行。至于请推承旨之失。实非大段之事。而亦不 允许。臣等俱以无似。冒居大臣之列。 殿下之轻视臣等。固其宜也。顾臣等所居之职。则自 祖宗朝。所尝尊重而礼貌之矣。至于臣等之身。相臣体面。亏损已尽。臣等将何颜面。偃然于庶僚之首。以重辱名器乎。伏愿 殿下早退匪人。改卜贤德。以重辅相之任。臣等不胜惶恐之至。敢此冒 启。
答曰。予实过矣。卿等勿辞。
礼曹贴目延平府院君劄子。下政府回 启。
启曰。臣等于此礼。与李贵,朴知诫论议不同。愚陋之见。已尽于前后 启辞中。 圣明想已洞烛。今不敢更有他议。今因议 启之 命。敢以区区所见。略复陈达。李贵劄中主意。以追崇入 庙为正礼。而历举周家追王三王。夏禹之郊鲧。程朱之论禧祖。以为之證。而殊不知此皆创业之君所为。与继世之君。事体悬绝。乃欲强引。论今日之礼。不亦左乎。夫创业之君。名位是己之所自有。宗庙是己之所自立。则其于追尊祖考。可以得伸其至情。而无所压屈。故虽追崇位号如大王,王季可也。不追崇而庙飨之如祖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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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也。继世之君则不然。承祖宗位。奉祖宗庙。乃以私恩尊其私亲。列于祖宗之昭穆。是为以亲亲而害尊尊。其是非得失。不待辨而明矣。故周公虽追尊三王。而周家礼制。后世嗣王。皆不得追隆其亲。此非的然之明證耶。至于昭穆之说。既有春秋之定制。四传之明文。朱子之图说。当其常则用其常礼。处其变则从其变礼。要以不失经义可也。朴知诫礼说。藤葛支蔓。以臣等浅识。多未解见。然推其大意。则盖执著仪礼注疏中所谓如其亲服及得立五庙等语。以为今日入庙之證。仪礼所云。乃始封之君。不可援以为例也。又曰。公子之子孙。封于本国。以承先祖之祀。则可以立太祖庙。夫子孙封于本国。则太祖之庙。固当自前世而已立矣。岂待今日而始立之乎。又曰。诸侯五庙之中。公子公孙公曾孙相杂而居之。岂有帝王庙中人臣杂居之理乎。只此一款。今人见之。已足骇叹。大夫不得附于诸侯。诸侯不得附于天子者。乃是礼经明文。而先儒释之曰。进而附之。君臣乱矣。不得附于诸侯天子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若如知诫之论。则此等礼文。不足法乎。至于无祢庙二高祖之说。虽不干于追崇之礼。大概以士大夫家高,曾,祖,考继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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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礼言之。则此固然矣。帝王家则专以宗统为重。故所谓祢庙。遇其常则高,曾,祖,考自有其序。遇其变则或以弟为祢。以侄为祢。当宁之第一代。当为祢庙。非必以考位为祢庙也。 殿下既上受天子之命。直承宣庙之统。 宣祖当为祢庙。以继体言之则 成庙虽在四代之中。论其属则当在高祖之上。而 反正之初。祝辞仍其故号。未及釐正。今若改其属号。与以上列圣祝辞。同其式例。则变而不失其正矣。
三遣承旨敦谕出仕 启辞(二十一度呈辞后。甲戌闰八月。)
启曰。臣虽无状。粗知分义。若有一分起身可以供仕之势。则当此天下危疑国事艰虞之日。何忍顽然枕席。积月经时乎。再昨又遣承旨。惊惶震慄。不敢仍伏私室。偃然呈告。扶曳颠仆。进入 阙庭。蝼蚁死生。有不暇恤。而大病之后。胀症渐重。腰胁牵痛。气息沈微。有如垂绝之人。虽欲作气自强。末由也已。臣窃惟竭力尽诚。则天下无不可为之事。而至于疾病筋力。有不可以人力为也。以臣耋老之年。病势如此。气力如此。 圣明不察实状。每以循例引疾致疑。情蹙辞穷。只自闷郁。伏乞 天地父母更加怜察。递臣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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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臣退伏。使得安命随分而死也。臣常愿无死须臾。一侍席前。更聆 玉音。而犬马齿病。朝不保夕。悬心结情。不胜悲感。
答曰。卿今出仕。予窃喜幸。卿虽有疾病。卧閤论道。须勿更辞。过今明日后当为引见。卿与领相入来。
还朝后 启辞(甲戌十月十六日)
启曰。臣年臣病。固知不堪供职。而 谕批屡降。 圣旨敦恳。感激悚慄。不敢一向退伏。作气竭力。扶曳入来。而宿患积久。遍身受伤。行步艰难。视物不明。精神思虑。昏谬无状。将此摸样。其何以随参廊庙。接应庶务乎。目今时事虞危。救急之策。正在得相。如臣已试。不效之人。孤恩负国。罪合万死。追思惭悔。若无所容。设使臣之齿病不至于此。决不可抗颜叨冒。重误 圣明知人之哲也。伏乞明审举措。以幸公私。况臣当王侯违豫之日。达伏村庐。不即奔走于问 安之后。臣罪尤大。不胜惶恐待罪。
答曰。卿今上来。孤甚喜幸。此时艰危。非卿才德。无以弘济。须体至意。卧閤论道。且因病不即问安。势所固然。宜安心勿为待罪。
穆陵奉审后 启辞(乙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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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曰。臣等进诣 穆陵奉审。则 大王陵上颓落处。自子地至寅地。以布帛尺量之则长十五尺。广四尺。坎窞处。深则一尺许。最浅四寸馀。酉地。长四尺广四尺深。或八寸,六寸许。戌地莎土五尺许最为渗漏。屏石沾湿。若加小雨。似有颓落之渐。午地。下边浓湿处深三寸。寅地。浓湿处深六寸。亦将颓落。又午未卯等地。栏石屏石之间。俱有渗漏沾湿处。通计渗漏则十二尺。 王后陵上莎土颓积处。自酉地至寅地。长二十三尺。广六尺。阶砌外西边岸补土处。颓落长三十三尺。广三十二尺。大概 两陵颓落处。因新莎新土结根未固。猝遇大雨。水从罅隙而入。遂颓落。莎破土出之后。雨水冲注。渐至深洼。势所必然。以臣等所见。分明是水患所致。别无他可疑之端。 王后陵西边岸补土处则地形倾仄。虽修改之后。若逢雨水之节。则崩颓之患。难保其必无。且近代 陵制。与昔时 陵制不同。上头平广。下梢稍杀。而中腰则饱大。以此上头有渟蓄之患。腰下有顺流之势。驯致浸湿而浓溃。今日之变。未必不由于此也。前头修理之际。取则健元陵制。恐为得宜。臣等区区所怀。并此敢 启。传曰。知道。取则先陵制度。俾无如此之患。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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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陵奉审后启辞[再 启]
启曰。臣初闻本陵之官报该曹雷电震动之说。不能详事势。过为惊动。与右相联名陈劄矣。及到陵所。奉审形势。则明是雨水所致。别无他可疑之端。臣老耄已甚。思虑错谬。措语之间。不为慎重。使 圣心惊疑。群情骇愕。臣不胜惶恐待罪。且臣于昨日奉审之行。非但人马未到。痼疾在身。腰背疼痛之症。近日加重。驱驰道路。登降陵所。俱不如平人。遂致日晚辞陛。未及复 命。臣尤极惶恐。
答曰。知道。卿其安心。勿为惶恐待罪。(当初。与右相联名上劄。大概陵上之变。实前古所未有之灾。亟令该曹博考典礼。以尽处变之道。且自 上特下罪己之言。益加敬畏之心。陈贺饮福等礼。并命权停退黜。如臣等无状之大臣。以谢 天谴事入 启。答曰。今此颓亏之变。实非卿等所召。宜勿控辞。)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议
  
丁巳废 大妣时议。(台谏以献议立异。请远窜。 上答以徐当发落。故台谏发落间姑停。因此待命五年。而起废为登极使。)
今日处变。能尽其道。然后可以有辞于天下。无愧于后世矣。伏愿庙堂。求古圣人能尽处变之道者而为法。使 圣孝益大。圣德益隆焉。
贡物,军政,号牌三条议。(癸亥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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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惠之举。庙谟已成。今不可疑贰。便民裕国。莫过于是。断然行之。必有所益。至于所捧米布。所给物价。随岁丰凶。善为低昂则恐无所妨。
目今储竭民穷。无养兵之资。分兵农之举。决不可轻议。不如就今束伍之法。加抄精壮。减去老残。著实教鍊。恐为便益。
号牌之法。不可不行。然此事无人不动。事系浩大。详议熟讲。姑待来年。未为不可。
庶孽通仕路议
庶孽禁锢。古今天下所未有之法。实是偏荒隘陃之见。足以伤天地生遂之意。非圣王公大之政。许通之举。甚为合理。世之病难行者。皆以名分紊乱为言矣。嫡庶名分。是自家门户中事。 朝廷只用贤收才而已。虽贵显之后。嫡庶之间。如有干犯名分之事则邦宪固严。紊乱非所虑也。
珙母病重。放释与否议。(逆珙初出于贼口。被谪时珙母病重。命在朝夕。自上欲为放䆁。使珙得以生前相见。问于大臣。)
伏承 圣教。至诚恳恻。谁不感动。珙之被谪。今已二载。 国法举而公议伸矣。因玆放释。使母子得以生前相见。公义私恩。可谓两全。臣不敢别议。伏惟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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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
忠勋府屯田免税议
国家岁入消缩。调度无形。决不可循常守旧。宜有变革之举。以补万一之需。此正今日之切务。儒臣之劄。台谏之启。该曹据法论请。皆出于闷恤经费之至意。诚非偶然而发也。今若 眷重勋府。一许其请。则踵而效之者。将不胜其纷纷。臣之妄意。不可轻易开端。伏惟 上裁。(忠勋府启请免税事。议下大臣。)
迁 陵时作路议
礼经既无明文。先朝又无旧典。臣愚不敏。何敢轻议。但都城。 宗社所在。即远之丧。穿过城中。恐为未安。伏惟 上裁。
倭供米追给议
倭船出来者各有年条。一二年追给。亦有后弊。不可开端。况追责于十年之后乎。此则决不可为也。辛酉以下三年。朝廷既已定夺。 启下行移。今不可更改。甲寅条则差送事知译官。据事理开谕勿许宜当。伏惟 上裁。
追崇庙制议
崔鸣吉劄子中所陈。参酌右今。甚合事宜。该曹回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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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为详备。依此为之。恐无不可。伏惟 上裁。
褒贬期限退定议
十二月初旬前。虽远官军籍。已尽磨勘。似无大段疏漏未及之患。而八道褒贬期限。一时俱退。亦甚重大依法定限封进。恐合事宜。伏惟 上裁。
倭供米木追给议
渠虽发怒。实为入归。决不可以此惊恐矣。但倭性好胜。见屈则忘生。成约则必守。渠既以甲寅条。受调兴之命以来。必欲争甲寅。虽死不回者。势所必至。今若一向固执。激成愤狼。失其归向之心。亦非待夷之道。臣意。甲寅条则依愿许之。乙丙丁三年则决不可追给之意。峻截开谕。令朴大根辈。丁宁成约。令东莱府使。备将此意。送书契于调兴。且万松院所争公贸木十一同。非但其数不多。累年流来。亦有可据之规。依该曹启辞。姑为从愿。以除留馆供亿之弊。未为不可。伏惟 上裁。
吴珀起复议
起复从戎。出于一时临急不得已之举。不可仍以为常也。吴珀上疏。理当而情切。似当依愿。况北边绝漠。民不知礼俗。倍吴珀守制终丧。以为北民矜式。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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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伏惟 上裁。
除服议
凡缌功之服。则必尽其月。而翌月朔朝。始除之矣。若期服则必于祥日除之。是乃第十三月除之也。以以日易月之制言之。则今此二十九日之除。是亦第十三日除之也。该曹之 启。似得五礼仪之意矣。伏惟上裁。
功臣升资议
祖宗朝旧规。既无一定不易之典。唯在 圣明量度时宜。有所裁处也。目今官资太滥。国计甚屈。宜从节省。不宜张大。至于旧功臣堂上。亦未经实职而升资封君。堂下官资穷未准职而升堂上。旧功臣嫡长。父在而升资者。实为不当。尤宜审慎。伏惟 上裁。
郑明时复雠议(庚午八月)
诬告狂易之人。因死绝岛之中。在他人闻之。犹极痛恶。为其子者当作如何心哉。郑明时之雠杀郑嶪。情理宜矣。但告官流配。私相戕杀。致死虽同。事体自别。今若义明时而挠常法。则转相雠怨。任情专杀。日后之弊。亦非细虑。臣之愚意。恐难轻释。至于法外酌处。风动孝理之举。唯在 圣断。伏惟 上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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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 陵时虞祭服色议(庚午)
改葬时虞祭服色。大明集礼及杜氏通典家礼仪节等书。皆有服缌服行祭。祭毕释衰服着素服。其立文甚明。此为可据之礼。况大明集礼。乃时王之制。当为今日遵行之礼。而先 王朝宣,靖陵改葬时。百官及祭官。用乌纱帽,黑团领,乌角带云。窃思吉服则当用品带。而必用乌角带者。不敢遽用纯吉。恐是依仿皇朝国忌素服之例也。且靖陵改葬时。百官亦以吉服陪祭云。不知考据何礼文。有何所以然也。臣昧于礼文。不敢轻议。但以情理言之则葬事才毕。虞祭未行之前。遽用吉服。恐为未安也。伏惟 上裁。
金杜旻拟律议
本不解律令。姶考大明律则有过失杀祖父母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之文。且过失杀注云。过失者。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初无害人之意。偶致杀伤者。金杜旻虽非杀祖母之人。而充类而论之。则其死实由于杜旻。此狱用法。此律为近。他无可据。又考律文分首从条。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云。罪止长兄。亦有可据。而至于诸弟。降等论罪。则非律文所载。臣等不敢轻议。杜旻之受罪。虽似过重。禁府 启辞所谓原其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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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其罪。则祖孙之伦不明云者。诚礭论也。若其断罪而无正律。引律比附。应加应减者。亦是律文之所载。则本法意原人情。操纵于立法之外者。唯在 上裁。
壬戌以上未收杂役荡涤议
今玆荡涤之举。既以壬戌为限。则其年以上。毋论生死。并为荡涤。然后方可谓广荡之典也。大概壬戌以上。将至十年。生存之人。似无不为收捧之理。设或有之。必是流离失所。哀矜可恕之类。其数几何。该曹之欲并为专减者。意非偶然。其中若有土豪顽民。官不能制。致有积逋者。则监司当明查摘发。以重法绳之。不但督捧而已也。伏惟 上裁。
庚午年作米议
当初沿海贡物作米。该曹本为取利而设。一匹之木。折米十斗。勿论丰凶。一样收捧。我国元是贡重。而作米之数如此。则民之苦重难堪。势所必至。且各司下人传来世业之利。尽为该曹所占。此类亦甚称冤。是作米一举。尽失京外人心。该曹欲为变通。反覆论 启者良以此也。伏见前后 批答论难之辞。 圣虑所及。亦皆允当。作米罢后。不能善后。则不如仍前之为安贴也。臣之愚意。作米之举。今已数十年。沿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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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耳目已熟。各司之人。亦皆牵补度日。作未姑为仍存。只于十斗之数。较其丰凶。二年之中。量减斗数。以舒沿海倒悬之急。其缩减之数。以今年新起之税。推移充补。虽不准足。或以他条方便支用。则数年之内。国家当有量田改责之举。徐待此日。大段变通。以为久远之计。恐为得宜。伏惟 上裁。
因洪振道上疏议
臣于此狱。终始参鞫。而前后状 启及文案中。绝不得见此某等四人之名。故顷日诸大臣与禁府诸堂上,吏曹堂上议赏之时。亦不举论。而今者已经勘定之后。因一人陈疏。续续论赏。必有后弊。不可开端禁府回 启。甚是得体。臣不容他议。伏惟 上裁。
内浦田结不均议(辛未)
公清左右道田结不均。苦歇悬殊之状。臣亦闻之久矣。今见该曹启辞。洞察民隐。详尽料理。既救田结减缩之弊。又除民间骚屑之患。依该曹公事施行。恐无不可。伏惟 上裁。
许窑复科议(辛未)
该曹 启辞中故相臣李恒福以许窑之策。即臣所拔取为启云者观之。则非筠循私用情之状。似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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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而但臣于其时得科削科之事。昧昧无所闻知。不敢轻议。伏惟 上裁。
江陵真殿建设议
江陵真殿之设。虽系奉先之事。而当此旱灾罔极。民将填壑之日。劳费民力。必非 圣祖在天之心。儒臣陈劄。允合时宜。依该曹 启辞施行。未为不可。但念摹真后权安。似涉非便。恐不如姑待年稔。殿宇完役。临时摹出。即为奉移之为便顺也。伏惟 上裁。
申淑女狱事议(三省之后。自 上有更为议启之 教。辛未)
人之亲密。莫如夫妻。其用心隐微处。人所不知。而其夫不无独知之理。淑女之事。诚为可疑。而事干不服。成狱无据。已经三省谳决。今不可更议以启后日之弊。但淑女得罪夫家。悖行已著。若以已著之罪罪之。使不孝不顺之妇有所惩畏。则其于世道。或不无所补。伏惟 上裁。
成宗大王世室议(壬申)
既立别庙之制。则 太庙昭穆。固无迁祧之礼矣。第以我朝庙制言之。则 成庙虽在四代之中。而天显属称。当为五世之祖。祝辞依 世室列圣例釐正之意。年前政府回 启中已为陈达。伏愿 圣明推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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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远。使亲亲尊祖之孝。得以两全。且 成庙致治大平。深仁厚泽。没世不忘。 世室之议。诚无异辞。但臣常闻朱子论无所为有所为之分。辨析甚严。若使四代未遑之礼。适举于今日。则将未免有所为而为之之嫌。其于尊祖之至诚。恐有所未尽也。臣积病昏耄。莫重之礼。固难轻议。既有所怀。不敢不达。伏惟 上裁。
亲祭议(壬申四月)
自上亲祭行礼。以情理言之。恐无不可。而伏见该曹启辞。祖宗家法既如此。追改重难又如此。病昏之臣。不敢轻议。伏惟 上裁。
请改 宣祖大王废朝时伪勋上尊号议
臣伏睹下都监 圣批。臣不胜钦感之至。此乃昏祖时权凶辈固宠济私之奸计。非有诚心于上号也。窃恐 先王在天之灵。亦必深恶而痛绝之也。臣意则今日志文。不为载录。以为他日改题位板之计也。伏惟 上裁。
讲经规式不合变通议(申戌)
赵翼劄辞。意非不美。而但临讲之规。既无定式。无可据守。此规行于学宫讲读之时则甚好。而试之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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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则恐难久行也。末世私胜而言多。与其旋改而旋复。不若因旧之为无事也。况祖宗设立背讲之法。实非徒尚句读而全废讲问旨义也。若就背讲之中。发问旨义。反覆论难。虽短于记诵。而能通旨义者取之。善于记诵。而不通旨义者不取。则深有得于立法本意。而亦不害于造士之道矣。
李文雄杀李守白复雠议(甲戌)
不斩守白者。一时虑后之计也。子复父雠者。万古经常之义也。岂可以一时虑后之计。伤万古经常之义乎。臣之愚意文雄等之义烈。当屈法而宥之。以扶 国家之元气可也。昔。张审素被告犯赃。御史杨汪承制。按杀审素。二子瑝,琇。坐流岭表。常忿杨汪诬杀。潜身逃归。杀汪于都中。杨汪之杀审素。承制而按狱也。瑝,琇之杀杨汪。亡命而擅杀也。论以法律。置罪宜矣。而其时张九龄欲活之。惟李林甫,裴耀卿以为坏法遂杀之。当时士民怜之。为作哀诔。敛钱葬之。人情所在。可见于此。先儒致堂胡氏。亦以九龄之欲活为韪矣。守白为适贼斥侯。李重老,朴荣臣。皆为守白所杀。则守白之杀重老。与杨汪之杀审素有异。文雄之复父雠。无瑝,琇之亡命。有不共之大义。伏惟 上裁。
式年科场规式议(癸酉十一月)
式年会试设三场。而初场讲经。中场,终场制述。通计分数多少。等第出榜。例也。二场虽无所作。一场既有分数。则从初场讲经试卷出榜。恐无不可。伏惟 上裁。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68L 页
为复父雠杀人者拟律议(申戌)
为父复雠。天下之大义。人子之至情。得礼舍生取义。为子之道得矣。而杀人者死。 国家常典。古今通行。不可一挠。有司之法。执之而已。况罗键之死。明是其时未产之人。则实为滥及无辜。亦与只复当雠者有异。但法外原情。惟在 君上义断。臣不敢轻议。伏惟上裁。
以从孙为后当否议
锡亨之于桢。为四寸孙。而桢以锡亨为子。则有违于法典兄弟及孙不相为后之文矣。且两家父同命立之者。乃立后之法。而今敬仁之疏如此。则其非同命。可知也。取他子为之子。以定天伦。此何等大事。而违越 国家常典。而枉费许多说话。该曹之 启。臣实未晓也。
李宗仁立祠议(申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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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仁之忠烈。臣亦闻之素矣。其于 国家崇显之典。臣何敢有异论。但曾在 先朝。晋城死节之人。即为采访事迹。次第褒赠旌门。其中大将三人。立庙祀之。自馀将士。皆祭于坛。当时闻见。讲定必能详尽。及今年久之后。似难轻议。况因其子之上言。举而行之。则许多忠魂义魄。各有其子。谁无为父庙飨之情乎。徐当以公议处之。恐合事体。
元宗大王 影帧奉安议(乙亥二月)
真殿建立都中。此 列圣所未有之事。而江都集庆殿,奉先殿。 圣祖影帧。既已奉安于一殿。今此崇恩殿影帧。亦为移安于同殿。恐为宜当。伏惟 上裁。
朴瀰等讼父冤议(乙亥十一月)
朴东亮之论罪。颇失其本情。人多称冤。臣亦曾闻之矣。今见禁府贴 启。取考本府所藏推案。其时狱事日月先后及东亮元情实状。分辨曲折。甚为详备。朴瀰等上言辞缘。实非无据。为父讼冤。情理宜当。但其罪名既重。自下不敢轻议。伏惟 上裁。
仁烈王后丧。 主上当杖期议。(乙亥十二月)
家礼杖期条。夫为妻杖。父母在则不杖。此是朱子定礼。今世士大夫悉遵行之。此礼既有明文可据。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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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王朝誊录。虽不载录。已行之文。自 上断然行之。自今作古。以为后法。甚盛事也。从古礼为重。追后行之。恐无不可。伏惟 上裁。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呈文
  
辨诬呈文(登极使在京师时)
谨呈。为洞察凶计。快雪流言。敷陈实情。表白精忠事。痛彼奴贼。虽极蠢动无理。亦甚凶狡多谋。不幸小邦。与之疆界相接。且彼窟穴逼处朝 天道路不远之间。宿知我小邦之于 天朝。君臣父子情义固结。逆天犯顺之后。凶锋所指。虽专意西向。而狼顾之忧。未尝不在于我东。投书差谍。非止一二。始焉逊辞啖诱。间或䝱辱恐喝。及夫毛总兵厮杀镇江以来。意毛将与小邦一体。非小邦则毛无所附。常以肆愤于毛将者。并狼于小邦。其书中之言曰。朝鲜每称 天朝为父母之邦。护助何益。徒致多事。又曰。毛文龙即送回元帅。若不见与则更有大于毛文龙者来。不与彼相较。只恼国王承当他国之事也。前后全书。详在奏咨中。以卫保毛将之故。替受凶怒者。据此可知。彼亦知我终不可以不义屈。则乃使辽民之剃发者。流言飞语。煽动远迩。职等在本国时。已闻许多慌乱。毛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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畔之变。或谓之引贼。边臣侦贼之人。或谓之通使。情外之言。在所明辨。而自恃 朝廷礼义相信。必无疑贰。非但我小邦君臣民庶不足介意。在我边诸将军兵。亦不曾动其一发。相依声势。共扶艰危。昨在馆中。奉见毕御史回咨来自天津。其中流言一款。有或谓朝鲜已受奴封云。窃意此段流言。播入中土。挂人齿舌也。言之罔极。乃至于此。职等开读未半。不觉肝胆欲裂。毛发尽竖。我朝鲜其果背弃 君父。甘心犬羊。毁灭冠裳。披发左衽乎。天下之人。孰不闻二百年秉义服节。纯忠至诚。可以建天地质鬼神而无疑也。忍为此灭常乱伦之言。加于我东土君臣。尚不可欺以其方。况敢罔之以非道乎。想必伊贼。鼓动凶言。一以张大其势。诳惑愚汉。一以倾陷我邦。阻绝 天朝。欲使获戾于父母。难容于天壤。彼奴之肉。其足食乎。古人云。流言止于智者。御史洞察凶谋。昭释无馀。且言庙堂之上。亦无疑贰。奖励慰喻之意。溢于言外。此则我小邦不幸之幸也。昔先国王当壬辰之变。兵力单弱。既不能敌。则奉宗社。匹马而西。谓国人曰。吾当归死于吾 君之侧。虽颠沛万折之际。拱北一念。矢死靡他。其时亦尝有朝鲜向导倭贼之言。而我 圣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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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皇帝。不复致疑。倾心轸恤。殚虑拯救。于小邦之事。无微不烛。有冤即释。虽是君臣之义。实同父子之慈。此乃前日已试之明验也。今我寡君。兵单食匮。自守不足。其势虽不能奋兵致讨以复君父之仇。而敌忾之念。不共之义。何尝一息而忘乎怀哉。人臣之义。当尽在我之诚而已。倘往倘来之言。不虞无妄之患。皆不足过虑。而第念我 圣皇首出新临。万物资始。而邈焉小邦。辽路隔绝。大溟重阻。万里之 明。或未遍照。而三传之说。遂至投杼则玆岂非 圣朝之所慊而小邦之深痛也。伏惟老爷台位。典视属国。于小邦冤事。理宜申辨。乞将从前流言谗口无一可据之伪状。忠顺精诚终始永肩之实情。随事敷奏。有诬昭雪。使君臣上下之间。肝肺相照。情义交孚。浸润肤受之言。无所容于 天日之下。此政仁人君子之至心。而抑庙堂今日之先务也。噫。芝焚蕙叹。松茂柏悦。物以同气相求。人以同道相感。小邦之含冤缩䠞。即老爷之所深懑。而小邦之暴白忠赤。亦老爷之所大愿也。职等自闻此言。深宵绕壁。晏日忘飧。如以冠冕佩玉之身。挤落于泥涂溷厕之中。思欲奋振澡雪。不敢顷刻措躬。辄至台下。敢此疾呼。伏望老爷反己而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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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焉。为此谨具呈。
免宴呈文
谨呈。为乞免宴享常典事。小邦蒙荷 皇朝盛眷。使价之来。例赐恩宴。于小邦贱价。荣华极矣。第今天下之事。渐见艰危。小邦之忧。尤系切迫。越自己未深河之役。驱一国精兵健卒。尽歼凶锋。沿江防戍。长路委输。连年绎骚。日就凋弊。加以民生不天。饥疠相仍。哀我疲顿之状。有不忍言。辽阳失守之后。小邦无所依控。疆界逼侧。人心疑惧。有豺豕横突之急。无兵食守御之固。惴惴若不保朝夕。我寡君上念遗贼 君父。久稽天讨。下被䝱辱万端。无以雪愤。遑遑夙夜。苦心痛骨。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者。非一年矣。况职等奉国表。启行而西。所经一路。辽民流离转徙。老弱扶携。络属道路。布满闾里。我寡君懑恻同胞。虽逐户依插。使相资活。折减军饷。计口分哺。而官无宿储。民竭瓶粟。其势将见主客俱病。胥颠沟壑。触境寓目。无非气塞而心伤。此诚何时。而敢享平日盛典乎。噫。主辱臣死。义当尝胆。道见饿莩。所食不美。伏乞老爷远烛东事。近忖微悃。特许免宴。以安贱价忡恤之情。千万幸甚。为此谨具呈。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书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71L 页
上 世子书
伏以道在日用平常之间。非高远而难行。恍惚而难知也。为亲则孝。为君则忠。夫妇则别。朋友则信。长幼则序。此其日用常行之大者。而饮食衣服之节。言动威仪之则。皆不可须臾离也。古之教人。教此而已。学者。学此而已。此岂高远而难行。恍惚而难知者乎。后世教学失传。只以句读词章为学。夫读书所以穷理也。而专无玩索体验之功。致知所以力行也。而又乏反身循道之实。视道为高远恍惚。不知求之于彝伦日用之常。心与口不相应。书与我无交涉。仅足为剽窃文字。揽取科第之资。毕竟为士为大夫为卿相者。皆其人也。风俗之不美。政治之不醇。职由于此。诚可痛叹。帝王为学。固与闾阎士子不同。既无词章科业之累。又无饥寒衣食之忧。其于读书穷理反身循道之功。心专而志一。实易为力矣。伏闻 邸下日开书筵。朝夕讲读。文理通达。释义超诣。儒臣讲官。莫不赞叹。而老臣欣然期待之情。诚亦不后于人。第未知玩索体验。实有反身循道之功乎。圣贤谟训。皆是彝伦日用合做底道理。而文王之为世子事王季之孝。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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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下今日之所当法也。孝为百行之源。而兄弟之友。必自此而推。孝父母之人。未有不友于兄弟者也。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孔子曰。父母其顺矣乎。虽妻子好合。必兄弟和翕。然后能顺父母之心而可谓孝矣。故孟子曰。尧舜之道。孝悌而已。 邸下资禀粹美。 庭训成性。其于孝友之道。不待勉强而自有常行之则矣。至于夫妇之间。昵比之情。私意易乘。若非强毅戒慎之君子。则鲜不颠沛于屋漏幽独之中。伏愿 邸下更加克己谨独之功。交之而知有道焉。接之而知有礼焉。使宫闱之间。肃然如朝廷焉。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御邦之本在刑妻。刑妻之本在正己。故易家人上九曰。威如吉。孔子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噫。敦叙彝伦。固人道所当先务。而收心之法。乃为学第一工夫。孟子曰。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也。盖心者一身之主宰也。必操而存得。常主乎中。然后应事接物。不失其当矣。一有不察而放逸飞扬。身在于此而心驰于彼。则身无所主。事无所宰。虽其俯仰顾眄之间。固已不自觉其身之所在。况能慎言谨行。以脩人道乎。虽其口耳文字之间。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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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铭心而记诵。况能穷究义理。尽心知性乎。初学之病。常在此处。若不于此加功。则为学之道。顿无著落之地矣。顷年。伏闻 邸下令宫官进讲夙兴夜寐箴。且令写西铭。悬吐以入。足以见 邸下向学之盛意也。夙兴夜寐箴。于学者工夫。最有据依。一日之内。排列时分。随其时分。次第做功。使思卢不驰。精神唤醒。读书应事。功程接续者。无过此箴。未知 邸下进讲之后。果能依其时分。各用其功。接续无间断乎。至于西铭。有大焉。以明夫天地万物本吾一气。其分虽殊。而理则一。惟当深玩此义。然后方见人为天地之子。而人之事天。犹子事父母。民为同胞。物为吾与。而恻隐之心。同流遍普。天地之间。无一物不在所爱之中矣。凡人例为私意所梏。至于父子兄弟。显有物我。一读此铭。便觉胸次豁然公大。私意脱落。其于学者为仁之功。实有所益。而在人君莅民之道。尤宜惕念而深体之也。臣尝观前史帝王。写无逸屏,豳风七月屏及写箴戒之辞者。代各有之。而考其修身为治之迹。是非得失之归。则与作屏箴戒之意。判若二人。此无他。为善而不诚。好名而无实故也。噫。一时向善之心。固不足恃。而笃志力行之学。能有终始。伏愿 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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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以虚名为耻。实心向学为务焉。臣以无似。忝冒师傅。前后非一。虽学术空疏。不堪辅导之责。而职是侍讲。常切 进学之愿。及至今秋更叨之后。疾病沈绵。屡经会讲日次。而一未随参。再昨又是会讲之日。而又不得进。臣之老病。诚恐一朝溘然。不得更近 清光而参听讲读之馀绪也。玆将平日所闻于师友及臣所怀。忘其愚拙。敢此仰陈。 邸下倘不以臣言为耄而忽之。或时 省览而 留意。则臣虽病伏。与入侍讲席无异。区区情悃。实为幸甚。惶恐谨达。
答曰。敬承戒书。三复感叹。余小子性鲁力微。未能克己。恐负师傅。日夜兢惧。今者嘉言明训。出于至情。虽甚不敏。敢不书绅诵读。以为自勉之地哉。
答平安监司韩公(浚谦)论城役书(安州牧使时。丁未九月。)
日望旌节之临。此际伏承下赐手书。披玩感慰。就审到界以来。台体起居万福。尤慰下情。示喻筑城功役极浩大。初谓筑役。比曳石差易。毁城修治地台。比筑役尤易矣。到今节节难措。冻日已迫。功绪尚远。煎闷煎闷。或言因旧修补。而旧筑坚完处。绝无而仅有。所筑之石。大不满拳。若因旧修补则旋修旋颓。依是前城。此则不必过轸朝廷忧念。亦不须滥用一道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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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措处。只是一镇能事。今既动许多民力。不可如是草草塞责。或言姑停以待明春。明春解冻。即是种牟之月。为民计之。春农尤紧。不如因此督役。万一完了。以毋再动民力为得策也。中间因备局更议处置之令。众情解体。观望徘徊。或已赴役军。尽数撤还。或为半撤还。或不为调送交代之军。旬望之间。功役坠废。虽小生日日巡城程督。而徒怨无益。痛叹柰何柰何。此时民力已竭。虽系关防之重。似难轻举。当初若为人和根本之计。不为始作则固善矣。今既始役。功力过半。若又停罢则后难收拾。前功尽弃。岂非可惜之甚乎。流闻台意亦以停役为宜。不欲重困民力。讹言附会。势不可支。病拙独当此际。形色可想。伏愿商量事势。更发新令。勉进一步如何。年前。费尽许多财物。燔成一丘腐砖。今年。又动一道民众。又做一带乱石。则此不可使闻于邻国。事大者岂无弊。顾小弊则决不成大事。更愿毋为厌役之辈所挠败。千万至望至望。不宣。
答锦溪君朴公(东亮)(壬戌)
在青州路上。逢李重卿。承伯令之讣。惊恸之怀。以何言尽情。至今思之哽塞。玆承远问。披奉手字。宛然如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74H 页
拜。开慰亡量。鄙生蒙眷庇。扶将衰疾。回泊旧岸。玉河大病。累绝而苏。石城风涛。败覆还全。贱命之顽如此。迎敕渐退。尚滞郊外。人言入城难于过海。果然。入城便是出城。还寻本分。毕命田间。此外无他可商量也。早晚承面悟。今不一。伏惟台鉴。
答延平府院君李公(贵)(辛未正月)
前日。伏见台书。意谓无状已见绝于左右。无复容于门墙。只欲保存亲戚之情。而亦不敢望。岂料下书论情。不啻缕缕。奉读再三。足见敦睦之至心。感叹无已。凡人言语过中。自古何限。未闻以逆贼比拟而直斥者。台书一则曰。尔瞻独受其罪。不亦冤乎。一则曰。不共戴天。又曰。不可以口舌争。当举大义明伦纪。且以在西郊时蹈海之言。逆珙放还收议之罪。为结语。此非寻常相责之意。必有从前见恶之甚。故有此极论。惊悚不敢自安。呈告退伏。以俟罪谴。鄙情只如此而已。大概士夫议论之间。何必雷同。韩,欧之于司马。朱晦庵之于赵丞相。所见终始不合。未闻以极罪加之也。台监则或悔之或忘之矣。见其书传其言者。岂皆如台监之心乎。今若抗颜一出。非但同席之人羞与为列。道路间厮台马卒。必皆嗤点之矣。鄙身本轻贱。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74L 页
固不足论。其于朝廷名器何。决不可因鄙生一人而污蔑之也。愚见如此。恕察。既以此呈告。则不可不据实。故不得已略陈呈告所以然。然岂得安于心乎。亲切之间。不幸孰甚焉。来便告忙。日暮眼暗。信笔胡书。惶悚惶悚。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祭文
  
王子顺和君 赐祭文(知制教时制进)
王若曰。呜呼。尔生而至于斯。既无嗣胤。亦不永年。呜呼。尔生何至于斯。尔本聪颖。天赋非啬。尔之有疾。岂尔之罪。尔尝言语动作。有失常度。予则知尔有疾使然。怛然疚怀。惟疾是忧。人之于尔。岂得如予。私恩虽笃。邦宪难挠。使尔愁居。冀尔怨艾。何知今日遽至于斯。卒令尔在世之日。不享其禄。临死之时。又无其官。追思至此。予怀何极。呜呼。有生有死。脩短命也。循常而逝。虽痛柰何。惟其不然。是以深恸。讣闻之日。即令有司。立尔之后。复尔之官。幽明虽隔。情理无间。聊将一瓣。以谕予心。不昧者存。庶此来歆。
祭牛溪先生文
呜呼。先生平日。虽有疾病。尝谓气禀精刚。完养积久。必得其寿。故诚不意遽有今日也。抑时运垂尽。吾道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75H 页
将坠。天不遗一老以贻斯世也耶。法门何所于赖。后生何所于归。其必坏裂迷惑。莫得扶植而开发也。呜呼痛哉。自惟无状。猥蒙引接。出入门墙。几二十年。以先生之明。非不知才质庸下。教无所施。眷眷谆谆。不以愚昧而弃绝之。或瞻德容而薰感。或承镌诲而警悟。尚克知孝悌忠信之为本。师友讲习之为乐。至于仁爱公平之道。王伯义利之辨。亦尝与闻。而常致意焉。唯以志气昏怠。私欲汨没。居家独处之际。做官制事之日。实不能尊守所闻。以副吾先生相勉之意也。言念及此。惭负幽明。无以为颜。然而先生在世。犹有所严畏。故虽离席之远。索居之久。凡邪思之萌。妄行之作。未尝不却顾而惊惧。望风而惕念。自今以后。窃恐吾心之日益放倒而莫之知戒也。呜呼痛哉。承讣以来。倏忽经月。縻于吏职。今始来哭。筑室而居。深愧古人。呜呼。坡山旧样。溪流依然。仪范莫接。警咳莫闻。抱书谁问。抱疑谁质。独立衡门。有泪盈襟。呜呼痛哉。
祭统制使李公(舜臣)
维年月日。兼四道体察使行领中枢府事李德馨副使同知中枢府事韩俊谦,从事官弘文馆修撰吴某等。谨以清酌脯醢之奠。来祭于故兼三道水军统制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75L 页
使 赠右议政李公之位。噫。国家自壬辰之后。将臣之死于事者非一。而公之死为最哀焉。或激昂慷慨。赴敌捐生者有之。或临阵力战。至死不避者有之。或婴城苦守。城陷而没者有之。或事去力竭。知其无可柰何而自决者有之。其为国亡身而得死所。则皆可尚矣。抑公之死。又有大焉。公之在闲山也。隐然有虎豹之势。敌人不敢动。公之去闲山也。将士堕心。保障一毁而覆败随之。其去而复来也。承陷没之后。板荡之馀。虽使古之良将当之。实无用武之地。而能收拾补缀。不旬月而办得数十战舰。大挫方张之寇。及露梁之战。躬冒凶锋。决死先登。解天将之围。破贼虏之胆。丸中于身。义形于色。馀威所及。诸将戮力。卒成以死走生之绩。盖其去就存亡之间。关国事成败。系军情向背者。唯公一人而已。此所以公之死为最哀也。公卒之二年。 主上嘉公之忠。悯公之亡。因公视师之地。立庙而赐号。念公生平敌忾之志。不能早清疆场。赍恨而殁。虽在冥冥之中。想亦眷眷于玆矣。不佞等受命南来。开府海上。边情日耸。胜算靡定。如得公在镇。必无今日之忧。兴言及此。宁不为之重哀耶。至如德馨。与公初未识面。倭桥之役。简书密议。吐尽心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76H 页
肝。公感我情。我服公略。每谓平贼之后。规画舟师。其有人矣。捷音并恶耗而至。途上驻马陨泪之状。至今思之气塞。噫。山河依旧。部曲犹在。痛击楫之未返。柰长城之已毁。思九原而不作。闷百身之难赎。玆将渍绵之奠。空洒满襟之泪。不亡者存。庶此来歆。
祭左参赞郑公(晔)
礼曹判书吴某。谨以饼糆酒果之奠。敢告于议政府左参赞 赠右议政守梦郑公之灵。英粹之质。超诣之学。居家行谊。立朝风裁。启沃之正。际遇之隆。方期民禄。遽见天夺。悲缠远迩。恸迫公私。顾我鄙劣。久忝从游。义虽朋友。情同骨肉。知心之托。暮年弥深。经疑就释。事难求辨。虚怀乐易。悉心倾倒。入如有得。出如有恃。云胡一朝。弃我而先。使我独留。人世伥伥。呜呼。萱堂无恙。 玉殿万寿。平生忠孝。君独何之。即远有期。灵輀莫挽。一杯相诀。万古长辞。呜呼哀哉。
祭领议政申公(钦)
判敦宁吴某。遣子达天。敬告于领议政申公之灵筵。温良端洁之德。文翰政事之才。吾闻其言。未见其人。今世于公。得见之矣。复相于播越之际。当事于板荡之后。晨宵殚虑。左右扶危。顾我庸愚。忝联席次。凡事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76L 页
之难处。议之难断。我则有公。若无虞者。倾心俯咨。有得则取。不谋而度。会议则符。方期仰成。遽见天夺。云亡之痛。士夫所同。独立号咷。谁如我恫。贱疾沈绵。一卧经时。知公之病而不得面诀。闻公之讣而不得凭殓。灵輀之发。亦不得执绋而哭。悲增瞻想。恨结幽明。呜呼。公年少我八岁。气完而无疾。深以我病为忧。每于衙会。坐定辄问。孰谓公先我而逝耶。无疾而先。固违于理。抱病而久。宁有此事。残生馀喘。待尽朝夕。死而有知。能复几时而相随于泉下耶。谨具菲薄。代子一奠。不昧者存。庶鉴微忱。
祭判中枢府事李公(廷龟)
议政府左议政吴某。谨以酒果之奠。敢告于前左议政李公之灵。公之词翰主盟坛。公之政事辉简策。公之敦睦洽门族。超迈之才。仁厚之德。有非数行哀诔所可尽述。风流雅度。爽朗眉宇。恍然常在眼中。若将有期而相逢。忽不觉其已隔幽明也。呜呼痛哉。公病之革。适鄙生出城之后。启手之日。不得以一言面诀。袭敛之际。又不得亲执衾绞。独立江郊。瞻望号咷。竟将何及。昨日扶病还朝。今朝来哭灵筵。哭有尽而情不可穷。因将菲薄。敬奠一杯。不昧者存。庶几来歆。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策
  
楸滩先生集卷之三 第 177H 页
用兵御敌策
臣对。臣尝妄谓天下无不可为之时。惟患志不笃诚不至而已。志苟笃焉。诚苟至焉。则天下之事。蔑不济矣。恭惟 主上殿下承极艰之位。当极否之运。思齐雠之必复。闷滕弱之难振。不惟尝胆而自励。将欲屈策而求助。既咨廊庙。爰及韦布。以至痛至恳之意。询至急至切之务。其忧愤恻怛之意。溢于辞气之表。臣非木石。宁不知感。奉读再三。声泪俱发。 圣策曰。自古用兵。止能致此欤。臣奉读再三。有以见 殿下览前古成败之有异。而为今日监戒之盛心也。臣闻兵志曰。战守无常法。胜负无常算。夫彼寡我众则众可足恃。而众不必成。寡不必败。彼强我弱则弱似难支。而强不必胜。弱不必负。是故。古之善战善守者。不患众寡之不敌。而惟患吾志之不笃。不患强弱之相悬。而惟患吾诚之不至。苟能吾志已笃。吾诚已至。则可以策励疲残。振激衰颓。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其于御敌乎。何有。若稽往牒。弹丸七里之城。惴惴不保朝夕。而田单鼓气。则亡城七十。不日而复。乌合数千之卒。无异泰山一卯。而光武奋臂。则昆阳百万。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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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仗义扶汉。其师壮矣。陈仓有备。则不克而退。唐太宗威振百蛮。其武雄矣。安市固守。则不利而去。噫。强无常胜。弱无常败。而况其有备则无患。守固则难动。玆乃理势之必至乎。投鞭断流之师。自覆于淝水。精忠泹背之兵。乘胜于偃城。千百就尽之卒。蔽遮江淮。六载襄阳之守。一朝而失。噫。张巡岳飞之忠烈。千载凛凛。符坚文焕之覆败。不满一笑。则其得其失。不足辨矣。惟我东方越在前朝。契丹南牧。则姜邯赞攘而却之。红巾豕突。则郑世云廓而清之。守龟城而敌将兴叹者。朴犀也。守竹州而遗民全活者。宋文冑也。其敌忾之诚。死守之志。足以摧强敌而树奇勋。则夫岂待兵食之足。而后有以致此耶。呜呼。诚无不动而有志者成。则成败之迹昭不可掩。而众寡强弱之不足论。尤可验矣。伏愿 殿下监玆焉。 圣策曰。予以否德止果何先欤。臣奉读再三。有以见 殿下思与贼俱生之痛。深讲自治之策之盛心也。臣伏睹 殿下自即位以来。文治既洽。武备亦修。边无刀斗之警。民有奠枕之安者。将三十年于玆矣。夫何恬嬉日久。崇极而圮。曩者之事。言则惨矣。 庙社之灰烬满目。原野之积骨未收。而犹且兵连不解。祸结弥年。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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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域内。狼顾边头。觊觎之心未已。吞噬之志尚肆。欲称矛敹甲。荡捣巢穴。则兵力单弱。乏桓桓之盛。欲扼险据固。以御方张。则军无见粮。有半菽之虞。凡六年计画之勤。无一念不在于玆。而国步之危。渐就难救恢复之图。指日无期。则如臣草野之贱。虮虱之微。尚且腐心扼腕。至欲无生。况以 殿下之英武。 殿下之付畀。其抱辱含痛。思所以洒雪之者。宜无所不至矣。呜呼。将非不择。而未见干城之美。则谓将之不得者宜矣。兵非不治。而未见甲胄之完。则谓兵之不治者似矣。民生失业。国储罄竭。则生财之违道如此。扶老携幼。散而之四。则保民之乖方如此。自常情言之。孰不曰已上数弊为今日疵病之大乎。抑臣之愚。有不然者。博达古今。深识治体。则 殿下之明。非不足也。发刚强毅。临事有断。则 殿下之武。非不足也。以如此之明。以如此之武。其于措置备御之方。何所不济。而所慊然者。惟 殿下之志与 殿下之诚也。臣不暇远引古圣。而且以句践之事明之。积薪于卧。悬胆于坐。出入自励。不敢暂忘者。句践之诚也。则臣未知 殿下之诚如是其至乎。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妻织躬耕。不敢自逸者。句践之志也。则臣未知 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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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志如是其笃乎。知贼之不可不讨。而和好之议或间之。知雠之不可暂忘。而宴安之心或乘之。进无死生一决之计。退有迁延中已之资。既不能倡率三军。激动士气。终未免恬然阑熟。泛泛悠悠。则 殿下之志。 殿下之诚。果如何也。而 殿下之事。宜罔攸济矣。伏愿 殿下思宗社之至辱。念园陵之极痛。如锋芒刺背。铁轮旋顶。宁死不欲与贼而俱生。宁亡不敢弃城而图存。其隐痛之诚。愤激之志。足以鼓忠臣义士之气。则人心所感。天为之动。一日之间。事机旋转。风色自别。前日之弱者。未必非今日之强者。前日之败者。未必非今日之胜者。其所谓干城之登庸。军政之修明。粮饷之充裕。人心之固结。只在于措处中事矣。如是而人心有不感。天意有不动。深雠未雪。贼首未悬则臣请伏斧锧。以快亡卒败师之心也。伏愿 殿下惕念而痛省焉。 圣策曰。子诸生止予亲览焉。臣奉读再三。有以见 殿下虽刍荛必择。使之尽言之盛心也。臣既以狂妄之说。犯触于前。敢以未尽之意。继献于后。臣尝闻崖山一隅。蹙蹙靡骋。宋室之亡。间不容发。而陆秀夫乃于舟中。犹讲大学。诚以浸灌义理。克去私欲。唤醒精神。竖立志气者亶在于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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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得朝闻。夕死犹可也。伏愿 殿下勿以为今日之势末矣。今日之事急矣。日御经筵。引接儒臣。惟以讲讨为务。不为私昵所蔽。则 殿下之志由此而笃。 殿下之诚由此而至。内修外攘之道。无馀恨矣。伏愿殿下勿以深计为妖。忠言为迂也。臣不胜犬马之诚。谨昧死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