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农圃集卷之二 (自动笺注)
農圃集卷之二
 附錄
  
諡狀[閔鎭厚]
 宣廟名臣全州府尹農圃鄭公旣歿之八十年。
曾孫主簿上疏言。
臣之曾祖父文孚
當壬辰板蕩之際。
以北評事
倡義起兵
土賊
倭寇
克定關北
臬司掩蔽
功賞未稱仁祖反正之初。
不幸橫罹獄援。
卒以詩案枉死桁楊
及至先王朝。
雪其冤枉
而贈爵錄後。
又從而特宣祠額。
崇報之典大備
唯是贈諡一事尙未之擧
豈非聖朝一闕事也。
事下。
該曹覆奏曰。
文孚功烈節義
前輩名臣多言之。
無復可議。
國家故事
非實職正二品以上
不得諡。
而有所取而諡之者
不拘此限。
之言。
是也
上亟許之。
其後十年。
再從弟構袖公文集及家狀一通
來謁于鎭厚曰。
先祖易名
旣蒙聖允。
未幾而兄病死。
太常之狀。
至于今未就。
世之知吾祖事蹟者。
莫如子詳。
以爲托。
鎭厚再拜而受之曰。
然。
昔我
公元1565年
先君子文貞公通判鏡城。
聞公之風。
慕義特至
至操文致酹於與公同諸人之墓。
仲父議政公嘗按北藩
立公遺祠
以永樹風聲。
使民有所興勵。
鎭厚雖甚不肖
知樂有賢父兄
則今於公文字之役。
烏敢辭之哉。
謹按
公字子虛
農圃
其號也。
系出海州
高麗侍中之後
入我朝。
贊成貞度公易。
最顯。
其子同知忠碩。
以孝友聞。
同知之子參議忱。
參議之子曰府使延慶
自府使三世
至公考愼
文科正。
贈禮判書
貞夫金氏
將仕郞興禮之女。
以嘉靖乙丑二月十九日生。
幼而嶷然大志
遊戲
分曹布陣
對敵戰狀
居中號令
群兒皆奉其約束
往視捕虎。
咆哮之聲振天地
群兒無不顚仆辟易
而公安坐自若
見者異之。
聰穎絶人
讀書
過目成誦
七八歲時
所綴詩句
已膾煮一世
習射藝。
穿楊之妙。
天文算數
亦皆通曉焉。
乙酉
中生員,進士兩試
戊子
登明甲科第二名。
例付漢城參軍
萬曆辛卯
除北評事
評事實兼學校
公元1592年
表率之任
公至則敎之有法
待之以禮。
甚得諸生之心。
翌年夏
倭寇陸梁
乘輿西狩
賊將淸正長驅入北。
北兵使韓克諴欲守磨天嶺
軍潰而走。
賊遂入。
瀰滿沿江諸郡。
人心壞亂
兇徒竊發
明川之末秀,木男
會寧之鞠景仁
鏡城之鞠世弼
皆叛賊之魁。
世弼至受倭署。
置有官號
聲埶尤張。
臨海順和兩王子及大臣金貴榮府院君黃廷彧,其子承旨赫。
避兵在北。
景仁縛之以給倭。
南北兵使,諸邑守宰,鎭堡邊將
幾盡陷於叛賊。
公遂潛匿山中
路遇叛卒。
將執之以去
賴有一書生。
所持農器
擊殺叛卒。
脫公而送之。
又爲土人所射。
幾死而免。
公聞前監司李聖任。
亦在奔逬中。
窮尋往見。
共謀倡義
仍與慶源府使吳應台,慶興府使羅廷彥,輸城察訪東望
謫人韓百謙羅德明等。
起兵入鏡城。
衆畏世弼威脅
俄皆潰散
不得已亦從間道南走。
龍城
投宿巫覡韓仁侃之家。
心知爲公。
待之甚厚。
世弼遣人搜括
而終匿不告。
居數日。
適遇鏡城儒生配天,池達源。
行至
漁郞李鵬壽家。
壽。
義士也。
見公至大喜
傾家以奉之。
公遂與壽等。
再擧義兵
於是傳相號召
稍稍響應
壯士姜文佑最先至。
城府使鄭見龍及各鎭守將避亂朝士徐渻李成吉等。
來會
衆皆推公主盟。
公自以年少位卑
讓於見龍
見龍不敢當
諸將士亦願屬公。
於是公爲大將
見龍副將
壽爲別將
文佑爲斥候將。
部署略定
送人世弼
報以國家中興之慶。
諭以立功自效之意。
九月十二日
勒兵府城
世弼懸門而拒之。
公且脅且諭。
始乃迎納
公見世弼兵勢甚盛。
略無怖意。
徐以逆順之辨。
反復譬曉
畏服不敢動。
世弼使其親屬
公左右。
凡諸文書
輒皆偸視。
公將馳啓而於世弼事。
故作婉辭
以其草本置之案上
世弼見之果喜。
公命世弼
仍管官事
人有勸公早除世弼者。
世弼聞而懼。
公夜屛人獨坐
招世弼與語。
以不疑之色。
適會倭兵九十餘薄城下
公命將士擊退之。
世弼與其子。
擒一倭將。
一體錄功而啓之。
世弼自安
公又赦嘗射己
罪。
以爲褊裨。
於是六鎭人聞公釋反側
爭相送款。
會寧吏士景仁及其黨六人
獻馘軍門
川人
亦欲誅末秀。
反敗於賊。
公遣姜文佑,具滉。
精騎掩擊斬之。
兩逆授首之後
南北始通。
徵兵稍集。
高嶺僉使天等鎭將
皆受節制
號令嚴肅
賞罰明信
軍中無敢犯法者。
一日
忽有兩驛無端大呼
公知其出於世弼之兇計。
卽斬兩卒
而仍下令登城習戰
夜分乃罷。
翌朝
又如之。
公建大將旗。
南門樓
世弼與諸將行軍
公命姜文佑。
拿下斬之以徇。
脅從
竝赦勿治。
立後功。
於是軍聲大振。
公與諸將議出兵擊倭。
見龍欲保鏡城以俟釁。
公曰。
今但自守
當初起義兵之意耶。
然當謀于衆以決之。
明日
聚衆南門外
詢其可否
咸以公言爲是
乃使潼關僉使李應留鎭
鏡城鄭見龍中衛將。
擎天左衛將。
應台右衛將。
防垣萬戶韓仁濟,斜卩洞權管高敬民爲左右兵將
十月廿一日
三衛兵。
出城行數里。
有人迎告於公曰。
賊勢甚盛。
戰必不利
且守城自保。
公曰。
汝敢爲賊沮吾軍耶。
卽斬其首。
旗竿
進次明川。
指授諸將方略
晦日
遌倭於吉州長坪。
諸軍挾擊。
伏兵迭出
廝徒下卒
無不鼓勇
賊潰而奔北
追擊大破之。
殺其巨魁五人
斬馘八百二十餘級。
逃竄山谷者。
四面縱火而盡燒之。
中箭墜厓而死者
亦不知其數。
得馬一百十八匹。
其所擄人畜及軍器等物甚多
論者謂中興以來
未有此捷比云。
吉州留倭據城堅守。
諸衛將累圍而不得拔。
以謂今若急取。
多傷士卒
不如移兵嶺東。
先擊柵內之賊。
內之賊旣平。
城中之賊。
勢孤援絶
之如籠中鳥耳。
卽日移向嶺東。
臨溟雙浦
適遇柵內賊出掠者。
三衛精騎一時奮擊
斬首百餘級。
剖腹露腸。
列之路傍。
連亘十餘里。
進圍賊柵。
檄書投倭將。
有曰。
長坪之斬耳無數
作死後之逃奴。
雙浦割勢甚多
只是生前之男子云
先是
避亂士夫
多爲土民掠奪
公討叛賊。
從公請推還。
一切不聽
見龍以此擾民
公又呵止
而仍下令
見龍本忌公成功
公元1593年
乃與諸士夫
共造飛語
使入於觀察使卓然之耳。
卓然固嫉公聲績掩己。
移文公罪
而遞大將
見龍代之。
以前後戰功。
歸於見龍而聞于朝。
見龍大被陞擢
而公只以誅鞠賊。
授堂上階
卓然又以公爲捕亡將
使住磨天嶺
公辭不行曰。
吉州之賊。
尙不掃蕩
北地之卒。
豈有逃之理乎。
北兵使在南道遙。
令公巡行六鎭
以定民心
鎭虜情。
公乃率麾下若干人。
發向六鎭
有功
有罪
撫御戰守
咸得其宜。
民夷畏愛
不敢更謀爲亂
見龍大將未滿一月
卓然移授節度使
而以吳應台代之。
月餘
還以公爲大將
軍中自失公。
憤惋不平
義士多散去。
而倭賊狺然伺釁
叛民餘黨。
亦有復起之幾。
識者歸咎於卓然
故有是擧。
或謂公曰。
未可辭歟。
公曰。
始吾出萬死起義兵。
只欲爲國家效忠耳。
得死所。
其何可顧小嫌
不念國事危急哉。
癸巳正月
遂馳到吉州
勞三衛將之軍。
將士公來
勇氣自倍。
散去者。
亦還集。
端川郡守姜燦。
馳謁公曰。
端之留倭
恣意橫行
分兵以擊之。
公曰。
吾方坐休強兵
而端是同道
可不爲之相救乎。
卽抄精兵二百。
使具滉等四將
各將五十。
逾嶺而去。
伏於城外二十里許
使端軍三十。
挑戰佯敗
賊二百餘名。
乘勝遠追。
伏兵處。
四隊齊出。
左右馳突
追亡逐北
幾盡射斬。
其帶傷入城者。
僅餘三十矣。
俄聞南道倭一大隊
與嶺東倭合勢
由磨天北來。
公還住臨溟
精兵六百。
潛伏要衝處。
倭果蔽野而至。
伏兵盡起鏖戰
公亦麾三衛兵。
策馬而進曰。
今日吾當爲國一死。
將士從之。
莫有退者
轉鬪六十餘里。
白塔郊。
射矢如雨
流血滿道。
斬馘九級
奪馬十五匹。
其中箭而死者
賊皆載屍而入城。
收聚燒燼
蓋亦百數矣。
淸正盡撤其衆。
乘夜逃迍。
嶺南奔。
不暇炊飯
公追至嶺東而還
於是關北遂淸。
蓋公事精明。
料敵如神。
尤善知人
用各當才
故人皆忘死而樂爲用。
卒能以數千孤軍
擊却方張之銳寇。
雖古名將
何以過此哉。
卓然怒公擅自錄功
移文詰責
語多無倫
辨析甚明而不爲屈。
卓然
益大恚。
欲以軍法殺公。
拿致公將佐
至加榜掠
而終不得搆罪之端。
乃作誣語
其實以啓。
公本孤立
無爲一言者。
是以
之前後所成就
如彼卓爾
朝廷皆莫之知也。
道旣通。
兵使始北來
公乃以所率軍馬
屬之以歸。
三月
永興府使。
乙未
移穩城。
丙申
吉州使。
丁酉
史上公治行
表裏以褒之。
安邊府使。
又移公州牧使。
時方外方鎭管之制。
西厓柳相公成龍
請先使公整頓軍政
使列邑取效
戊戌春
赴任
遞還。
是後五六年
出宰郡邑
而入則或付軍銜
或爲判決事。
甲辰
丁外憂
服闋
長湍府使。
庚戌
謝恩副使朝京
辛亥
南原府使。
壬子
北路人上疏頌公之功。
嘉善階。
再牧吉州
是時。
海昏亂。
凶人鄭造。
又公之至親也。
杜門屛跡
見造來則或托醉沈眠
或閉目不語。
乙卯廢母之論起。
居常縱酒
不得見其面。
副摠管
分兵曹參判。
而皆不就
戊午
爲昌原府使。
癸亥三月
仁祖大王御極圖治
朝議大用
公旣被元帥薦。
而又
公元1624年
將置之通顯
顧公急於便養
求爲全州府尹
未數月。
大夫人歿於官舍
公奉喪歸
因毀成疾。
又生大腫。
久阽於危。
甲子正月
李适叛。
上將公山
起復公。
副摠管
使出戰
聞其病劇而止。
賊平。
終喪
是歲。
來章等謀不軌
公有將才
醫人大儉
要令言及。
大儉對公不敢發。
公實不聞。
及事發獄成。
公以名出逆招。
被逮。
諸囚以實供無異辭。
冤狀自白
例當見原
詩案之禍。
又出矣。
公曾在昌原。
公餘。
偶作詠史十絶
一曰
楚雖三戶亦秦亡。
未必南公說得當。
一入武關民望絶。
孱孫何事懷王
仍置之休紙軸。
至是塗壁於廬幕。
有一勳臣來訪
就壁熟視而去。
傳播儕友間。
臺官詩意有指。
啓請鞠問
堂李公植,浦渚趙公翼。
時爲問事郞。
言於委官曰。
詩人詠史之作。
非有深意
何可爲罪也。
力爭不能得。
終至栲死於獄中。
十一月十九日也。
遠近聞者。
莫不冤之。
蓋公平居簡默
未嘗論人長短
而性本嚴毅
所親善。
見其有不正處
不復與之相款。
月沙李文忠
公素公厚
嘗謂人曰。
鄭子虛人物才器
不可易得。
而獨恨其剛直太過
蓋以取禍爲慮。
而其言卒驗云。
光海時有權臣
欲引爲己援。
見公而諷之曰。
君之貧苦
令人傷心
何以自堪
公卽應曰。
將帶弓矢
入深山射猛虎以資生。
匪分富貴
非吾願也。
其人慙而去。
爾瞻隔洞而居。
公文才。
因人累致意於公。
而公終不答。
有相識者
受簡於鄭仁弘
欲以藉重。
公杖而逐之。
勳貴請囑
一切無所聽施。
公之峭直類如此。
而此其所以招禍之道也。
孝友出天。
父母極其愛敬
判書公敎子弟甚嚴。
失意
輒撻之。
大故之後
公常曰。
吾雖欲復受杖。
尙可得乎。
嗚咽不自勝
伯兄喪耦獨居
撫視諸姪若己出。
持身淸約
聞世之貪利嗜貨者。
常唾鄙之。
平生未嘗經營產業計。
罷官而歸。
行李蕭然
至家之日。
不免假貸而爲食。
尤嚴於家法
閨門雍睦
內外截然有別。
至今子孫世守不墜
搢紳家。
亦皆傳誦焉。
堂公嘗爲北評事
採訪遺民之言。
公討始末甚詳。
而未
有以褒顯之。
顯廟甲辰間。
李相公堂之胤。
繼先躅。
出佐北幕。
感公忠義
心傷其冤。
恨之未暴。
倡議建祠而俎豆之。
歸又上封章。
爲公伸辨甚力。
且請褒贈崇秩
上下廟堂大臣
鄭公太和諸人
一辭贊之。
贈公政府左贊成。
如式
而又命錄用子孫
其祠額之宣。
則用呂相公聖齊之言也。
鎭厚。
亦曾忝爲評事
還朝而告于上曰。
鄭文孚李鵬壽之忠節
子孫一立朝者。
非所酬功興勸之道。
宜令銓曹
別爲調用
上卽賜頷可。
而今幾二十年。
尙未有奉承者。
殊可旣然耳。
竊惟公之豐功偉烈
至冤深痛。
昭在耳目
而又自有石室良筆
顧奚暇區區贊歎揄揚之哉。
玆敢觕錄其事行履歷之表著者
敬告有司
以備採擇
而餘皆略之。
蓋亦古人諡之體然也
幷冀垂察焉。
崇政大夫行禮判書閔鎭厚。
謹狀
諡號擬望(以首擬批下)
忠毅(臨患不忘國曰忠。
致果殺賊曰毅。
)忠愍(忠上同
在國逢難曰愍。)
忠壯(忠上同
勝敵志強曰壯。
肅廟癸未
曾孫上疏諡蒙允
後十年壬辰
諡狀
翌年癸巳。
擬號承批。
其後三十五年丁卯三月。
設宴昭格洞憱舍。
敎旨。)
遺事
公元1591年
公少著文名
登科第
詩章騈語
膾炙人口
于今不已焉。
公旣出身立朝
常以效忠盡節
平生志。
萬曆辛卯
出拜北評事
壬辰
倭寇旣覆三都
賊將淸正長驅北道
列邑瓦解
會寧賊鞠景仁,鏡城賊鞠世弼等。
作亂導倭。
兩王子及陪臣
就擒於賊。
官守竄伏
莫敢出氣
於是始售報國之志。
方略機宜事功顚末
非徒垂載國乘
北人立傳爲記。
以爲不忘不泯之地。
欲立俎豆之。
以公冤死不敢焉。
應敎維重。
頃在鏡府時。
詳聞公當時之事。
且得其傳敍而來
故兹寫一通于後矣。
至於國乘
則澤堂大學士釐正宣廟實錄
於公平定北關事。
特筆立綱敍目。
著公忠勤甚詳。
亦嘗稱道於人云。
公之臨亂宣力
若是彰明
而伊時咸鏡監司卓然
公聲績掩己。
誣啓以聞行朝
故公大功
不被顯賞
只以誅鞠賊功。
公元1623年
吉州使。
厥後
北人爲公陳疏訟功。
褒美始到。
復陞嘉善階。
公則終始不伐
對人。
未嘗北事
知公者。
尤服公焉。
公素恬退
不曾趨向時好
故竟未大顯淸朝
及光海壬子後。
目見時事大乖。
兇人鄭造。
不幸出門族。
故因杜門屛跡
若見造來。
則或沈醉不省
瞑目不語。
以是大爲其黨所擠。
且與李爾瞻隔洞而居。
爾瞻公文才。
常欲納交
而公不造其門。
邅廻不調者。
凡十餘年。
其間
或佣郡紱。
而亦未曾一年淹於任所
己未後。
廢母之變旣發。
廷請收議之時。
每出在外
一無隨參之累。
自是
縱酒沈湎
族人
罕得見其面。
欲以自汚自廢也。
鶴谷相公
卽公中表兄弟也。
癸亥春間。
數訪公居。
輒値公醉臥
公子弟曰。
令公後勿過飮
待我更來云。
可見鶴谷之意。
而公竟不省悟
是年三月
仁廟改玉
廟堂公有文武才
元帥薦。
且以公昏朝屛斥人。
大用而公爲親乞養
四月
全州府尹
七月
丁大夫人喪。
歸洛居廬
草土之中。
疾病連綿
大腫發於
公元1624年
部。
久未完合。
甲子正月
李适叛。
上將公山
起復公爲副摠管
公力疾載曳。
追到龍仁。
腫勢添劇。
不得運身。
未果執靮之列。
痛恨
不進粥飮者累日
俄而賊平。
終喪制。
是年十月
來章謀逆
私相議曰。
鄭某有將才
可合大將
醫人大儉以治腫事。
往來某家
可使大儉言及云云
及事覺後。
此言出於賊招。
公被逮。
仍與大儉面質
大儉曰。
此言果聞於來章等。
一番治腫下針之醫。
安得發此言於鄭某乎云爾
則公之冤至此乃白。
將爲放釋
而臺論詩案繼發。
則公竟未免梧棘之冤矣。
蓋公戊午年間。
在昌原任所。
官閑無事
賦詠十絶
其一。
楚懷王事也。
詩曰。
楚雖三戶亦秦亡。
未必南公說得當。
一入武關民望絶。
孱孫何事懷王
一時諷詠之作。
置在亂稿中。
甲子居憂時。
搜出休紙。
塗背廬幕。
此作亦爲背帖壁間矣。
判書來吉。
卽公連家之人。
而亦無所嫌郤者也。
一日來訪公。
坐久因見其詩。
近面詳視而去。
乃爲傳誦於其兄弟親友間矣。
及是。
臺諫詩意
所指。
論啓刑訊
其時李相公及浦渚趙相公
爲門(一作問)事郞。
執其詩就委官前曰。
此乃詩人詠史之作。
且無包藏意思
可以此詩罪此人也云。
而安得見施於衆咻中耶。
堂每誦公置對時元情文字。
哀其抱冤而死。
修史時。
亦發明公忠烈功業也。
噫。
公以忠孝立心
恬靜爲操。
素有才略。
早建功業
曾不趨附時勢
當時知公者少。
不知公者多。
無論伸理之事。
而其冤枉則人到于今傷之也。
丙丁亂後。
凡在丹書之類。
蒙宥
則公亦必在於其中
而公之子孫。
禍變之後
流落嶺外
朝家霈典。
不得考明。
第公殞於刑訊
無斷定罪案矣。
 松澗李公爲北評事時。
北地公論
欲爲公立祠。
以書訪公遺事西河李公。
西河公求見公事蹟於子孫
故略記顚末以送。
因載西河集中
壬辰擧義事(澤堂)[李植]
公元1592年
萬曆二十年(宣宗二十六年)壬辰六月
倭將淸正長驅寇北。
兵馬使韓克諴欲守磨天嶺
以保關北
軍潰而
走。
賊遂入吉,,鏡,富等鎭。
入曾寧。
王子
渡江
攻掠老土部落
還由鍾城門渡江
歷入穩城,慶源,慶興,沿海路。
還趨鏡城。
於是鎭堡叛兵。
爭縛守將
擧城附賊。
鏡城則寺奴世弼
(世弼
乃是官奴
寺字。
或誤。
疑卽寺奴
而移屬官奴。
)爲酋。
受倭署。
置有官號
聲勢尤張。
八月
淸正使一偏將
分領數千步兵
吉州
總攝諸鎭
身歸南道
北靑,安邊
各置重兵
以爲聲援
此時
大將以下士夫
避亂落北者。
陷賊殆盡
評事鄭文孚
以故土居儒生相善
故累窘迫脫免
遂與前監司李聖任,慶源府使吳應台,慶興府使羅廷彥,輸城察訪東望,謫人韓伯謙羅德明等。
起義兵。
入據府城
世弼挾賊勢恐喝
潰散
或從間道南奔。
文孚復窘。
匿御亂里民家
儒生等聞而赴之。
文孚欲由海道南還
儒生要與復興義兵。
文孚察其有忱懇。
而後許。
使數輩。
號召近境
應台等及鍾城府使鄭見龍高嶺僉使擎天
皆來會。
文孚見龍主盟
見龍固辭
士民亦願屬文孚
遂推爲大將
見龍應台次將
散亡稍集。
三百餘人
九月十五日
引兵府城
世弼懸門不納。
叱曰。
爾輩欲耗我糧耶。
亟去。
文孚且脅且誘。
世弼迎納
諸將欲先斬世弼
文孚曰。
遽也。
非計也。
命世句管官事
又用叛兵嘗射傷己者。
裨將
(裨將二字
本草以墨抹去。
而無改下字
故姑此仍存。
)未幾
倭賊百餘人
掠至城南
文孚軍士開門擊斬數人。
退走
六鎭文孚且釋反側
爭相送款。
人情稍定。
發遣將士
追討反魁。
川末秀。
會寧景仁
連次就執。
幷世弼等十三人
斬以徇。
諸鎭兵頗應募
衆至六千人
見龍欲保鏡城以俟釁。
文孚曰。
興義兵。
國耳。
今但自守
進擊賊。
欲效叛徒爲耶。
請聽于輿人
詰朝集衆南門外
諭以兩人所爭孰可。
衆皆是文孚
十月二日
進兵明吉界。
自是
連與賊遇。
大蹂于長德山。
再捷于雙介浦。
屢圍吉州城及嶺東栅
踰嶺救端川郡。
淸正白塔郊。
前後千餘級。
語在吉州事蹟
是時。
觀察使卓然文孚聲績掩己。
嘖言文孚
本一幕佐
不當自爲大將
違已節度
文孚不爲遜。
卓然大怒
其實以聞
公元1593年
行在
盡抄其首級
分與麾下人。
以謀賂遺
殷見龍等主文孚軍。
六易將。
軍人輒散去。
不得已文孚領之。
其間戰機多。
以此故。
見龍初恇怯
不欲爲標首
有功
又與文孚相郤。
先是
被掠士大夫多就文孚
求搜還財寶
文孚擾民不許
求於見龍
見龍聽許
文孚訶止之。
遂與造飛語
觀察使陰主之。
欲以軍法文孚
文孚將佐往往被追。
榜掠危死
軍情益激。
不以無功受毒。
貳於文孚
明年
朝廷擢見龍防御使
俄遷節度使
文孚釋兵
北行六鎭
招服藩胡。
搜誅反黨。
關北卒就平定
大抵皆其力也。
嗚呼
關北俗。
戎羯
地深阻。
自爲一區域。
古所稱甁項塞。
淸正勝兵
扼其口。
叛賊連帶城邑
雌雄合勢
一人尺土
已非我有。
而數三儒生。
能知推擧一介
從事逋竄之中。
抵觸危險
以少擊衆。
使邠,岐舊疆。
免淪於左袵
其功有足談者。
國家修文變俗之效。
亦可覩矣。
文孚僅以誅鞠賊功。
會寧人
同陞三品秩。
從難之士。
未得一告身。
反被僇辱
至于今。
人情憤惋
公元1613年
王事不可成也。
豈不惜哉。
當初朝問隔遠
只據一二誣啓爲信。
二十年間。
非無原濕諮詢
而例不以前事爲意
或爲內朝浮聞所惑。
未有其實者。
頃於從役之假。
好問老校退卒
深山窮塞
耳目殆遍。
所聞如一
雖爲卓然
見龍輩所左右者。
不敢有所增飾
然後斷然不疑。
略書其槪。
僭付于事蹟之末。
凡同文孚起兵者。
人權管高敬民,奉事大男,鏡城出身權管姜文佑,訓導李生鵬壽(戰死)朴銀柱儒生崔配天池達源朴惟▣金麗光(戰死)吳允迪富寧出身應麟克謹儒生金銓金鏡得道慶源人鄭允傑應聖父子,鏡城出身金嗣朱崔敬守南繼仁(本官奴),穩城余貞。
(本官奴。
癸未從申砬有戰功
至是。
死於嶺東之戰。)
 右先府君記事末端
同鄭公起兵姓名
僅辨於草稿中。
且余貞名小註下。
列書吉州,明川四字
而其下缺。
蓋必採錄兩邑義士無可攷。
又聞鏡城及六鎭
亦有闕漏之人。
不肖追加採訪
別錄
見于下。
(見下報巡察使閔公討賊義士別錄中。
)男端
謹識
義旅錄[典籍興宗]
公元1592年
壬辰七月
倭賊長驅
咸鏡道
逾磨天嶺
兵勢甚盛。
節度使韓克諴戰敗
列郡從而瓦解
十四日
賊入鏡城界。
遂引而北。
瀰滿沿江諸郡。
人民避亂入山
無復恢復之望。
兇徒竊發
往往與賊爲黨。
明川之末秀,木男
鏡城之鞠世弼
會寧之鞠景仁
皆賊黨魁首也。
世弼擁兵據城。
與倭結爲聲援
威脅人民
將欲搜括山林
屠戮不從令者。
衣冠士子縮首潛匿不敢出。
儒生李鵬慨然發憤曰。
邦國板蕩
未知興亡
兇徒乘隙作亂
乃至此乎。
於是遂謀擧義討賊
文武才有人望者爲主將
而未得其人。
初。
評事鄭文孚陷賊中。
脫身逃走
弊衣行乞富寧淸巖境。
(時有詩曰。
宇宙中間七尺身。
蒼茫獨立無隣
惟有靑山借路
陽長往來人。
)飢乏不能行。
或食野菜
龍城
投巫韓仁侃之家。
熟視曰。
評事公耶。
評事惕然曰。
我乃京商人
遭亂不得歸。
丐乞至此
子何妄言耶。
心知之。
引入其家而厚遇之。
夕日
侃祭其祖。
先以祭饌。
進於評事
評事曰。
不可如此
侃曰。
吾祖賤人
假令生存
評事在。
則固不敢先嘗其食。
致敬盡禮類如此。
(評事後爲吉州
夫妻
衙內
厚報其德。
)居五六日。
評事從間道南行。
書生配天,池達源。
二人
好義者也。
或負或携而行。
人物色之。
竄身草間
而人或見之。
則必以鄭書呼之
遂與之同行
漁郞武溪李鵬壽家。
出見大喜
傾家奉之。
仍推爲主將
稟其指揮
而與配天,達源等協謀
引其同類
傳相招喩
則境內之稍稍赴集
而姜文佑最先至。
城府使鄭見龍
來會
武溪者幾一月矣。
壽身自負糧。
山路間行
吉州
密觀倭兵出入形勢
如是者凡再度
倭人與鞠世弼相通
往來不絶。
使姜文佑等。
邀於路。
盡殺之。
於是遂以評事
倡義大將
李鵬壽爲倡義別將
城府使鄭見龍倡義中衛將。
姜文佑爲斥候將。
當是時。
北狄入寇內地
富寧古縣劫掠人民
遣使于鞠世弼
喩以協力御狄。
至九月初十日
倡義大將鄭文孚起兵
入鏡城。
結陣柳亭
(卽鏡城五里程)又遣使世弼
觀形勢則世弼盛陳兵威待之
倡義兵。
百餘人
衆寡懸絶
形勢甚危。
倡義大將略不動容
遂領兵入城。
世弼相見
語其利害
言辭贍敏
而順於理。
以此能戢其兇鋒
不敢動。
世弼親屬
侍左右。
伺其動靜
倡義大將
乃使其屬幷士卒登城。
分立城堞
軍法習戰
至夜乃罷。
翌日平明
又使登城。
如昨夕焉。
評事大將旗。
南門樓
正位而坐。
飮二巵酒
俄而將官以下
皆入鞠躬行禮
而鞠世弼先入
使姜文佑等執之。
奪其弓劍
縛出南門外
列數其罪。
先斷四肢
然後斬其頸以徇。
赦其脅從者。
而責立後功。
於是軍聲遂振。
將士氣倍。
遂領其衆。
卽日
引而南屯于明川。
斬末秀,木男等。
募兵南北
人皆響應
衆至數千人
十一月十五日
與倭合戰于吉州長坪石乙古介。
我軍乘勝大捷
斬馘不可勝計
倭將退入壁。
十二月初十日
又戰于吉州雙浦
我軍以鐵騎
疾入衝突其陣。
倭兵一番放火後。
不及措手
辟易散亂
我軍遂乘勝大破
公元1593年
之。
(倡義大將檄書投倭將曰。
長平之斬耳無數
作死後之逃奴。
雙浦割勢甚多
只是生前之男子云
)越明年癸巳正月二十六日
戰于端川地馬屹境。
三戰三勝
還軍吉州
休其士馬
俄聞倭將遣大兵
吉州所駐倭。
還南道。
將帥師。
且戰且追。
白塔郊南潻木下
別將李鵬壽射一倭將。
應弦而倒
壽卽挺出大將馬前而立
忽中丸死。
朱乙溫萬戶李希唐。
同日死。
時則二十八日也。
(大將及羅德明。
幷爲詩以哀。
其後察訪李成
亦爲製長篇一首
評事詩曰。
入門魂魄依依
老兄存母亦違。
千載張巡許遠
九重泉路倘同歸
李詩曰。
惟公幸遇丈人
慷慨期同誅賊魁。
投身虎口衆寡
阿睹賊徒嬰孩
又曰。
人皆後殿先登
憤惋彌中難自裁
無端丸散
始覺忠誠禍媒
又曰。
將軍節奏九重
褒贈要令後來
書生戰死武夫全。
列鎭紛紛良可咍。
公無顯典將無賞。
也知世路多嫌猜。
此其大略也。
)乃使崔配天
捷書
從間路奏行在所
(時乘輿播越柔縣
)宣祖大王引見流涕
配天朝散大夫
賜帛一疋。
追贈李鵬壽司憲府監察
評事初起兵時。
孤軍虎穴
臨危豦變。
出人意表
能使賊不敢動。
斂手就戮
善於用人
各盡其才。
號令嚴明
不敢犯法
以此得人死力
恢復疆土
配天,池達源。
終始參謀
力最多。
姜文佑亦豪健丈夫
立然諾。
重意氣。
每爲先鋒將。
冒死赴敵
而戰必有功
加資敎書(北道儒生陳疏頌公之功。
遂命加資。
)[徐渻行]
 王若曰
獨任朔方功。
久著敵愾之節。
特陞亞卿秩。
庸施懋賞之恩。
斯豈私榮
實惟公議
惟卿嚼鐵之剛。
蹈刃其勇。
五經腹。
百步技。
文武備具之才。
六尺身。
萬夫雄。
尊俎折衝之略。
應書記之選。
昔着從事之衫。
幕府少年
豈但倚馬之檄。
軍中一范
爭誇破膽之威。
東土之大艱。
北路爲尤慘。
士卒塗草。
或爲蟲而爲沙。
衆庶奔波
不投胡則投賊。
朝廷威令久斷
豐沛城邑已殘。
智者
亦無如何
計將安出
惟忱臣。
可識板蕩
卿獨奮然倡率義徒
誅亂賊。
誓師危疑之際。
咸懷至誠
成軍灰燼之餘。
所恃惟義。
一鼓兇徒敗折
三戰而勁寇遁逃
豈徒一路士民
免爲左袵
其於中興功業
實多爾勞。
一節已昭於險夷
殊勳可銘於鍾鼎
圖形漢閣
反遺殉國之人。
懸書晉門。
有志過之客。
行賞誠歉於常典
念功實慙於中心
勳旣勘於往時
無及矣。
事始於今日。
何以與之。
兹加卿嘉善大夫
如故
於戲
大功儒生
可竝美於古昔
盤根利器
輸忠始終
故兹敎示
想宜知悉
評事公端巡察使閔公鼎重
自赴戎幕以來
不惟才識昏滯
不能有所措畫
適値主將見罷
坐待拿命。
彼以旣罷。
牢守前規
一事不欲變通
然猶佩密符而擁將號。
佐幕之官
雖有不得已代察之事。
不可凌掩出號發令
上下體統也。
軍民弊瘼。
可以變通者似非一二。
權柄不在手。
欲事事而正之。
近於侵官不可得矣。
此有一事
評事可以容力者。
先人曾莅此任時。
方伯指。
北關而見失。
之來。
有意於此事。
鏡城誌。
業已草定。
九官事。
一樣編撰
行關列邑。
書送鏡城誌條件凡例
使之逐條記實以送。
若來則亦欲刪定續編耳。
先人文字收拾
不遺片隻。
而惟是鏡城事蹟一冊。
本自本府吏文記錄者。
而束在亂稿箱籠中。
受此任後。
暫往故山
取此冊。
不料
其中
先人手草雜記數紙挾置而不見收也。
今以別紙錄呈。
鄭評事文孚事。
先人稱道而惜之。
今見此記。
又躬訪於此處人士。
則其功大矣
而生旣被誣。
不遇於世。
沒又無人表章者。
誠可惜也。
此有尹文肅公瓘之遺廟
鄙意以爲金宗瑞鄭文孚
其功俱不下於尹公
收復國家旣失之土地
三人均也。
欲以金,鄭兩公
幷享於尹廟。
尹廟雖不加創。
可容三位之享。
以此而議于此處人將校
衆議如一
而但聞鄭公死於癸亥後逆獄杖下
且其生時
爲人峭直
固多嫉之者云。
未知世議如何也。
先人賦鏡城十絶
一曰
命書金宗瑞
勳戚專征尹侍中
遺廟卽今難幷祀。
史家那得獨褒功。
下句之意未詳
而蓋似惜其不能竝祀也。
一絶曰。
申公一箭重圍
鄭子三麾破敵歸。
關外雙忠懸日月
空令壯士涕交揮。
申似指申公砬。
而鄭必指文孚也。
此則偶然對擧之辭。
而此先人丙辰年所作也。
鄭公若有失身昏朝之事。
先人不以忠許之矣。
鄭公死於柳夢寅之獄。
公元1616年
夢寅引之云。
然耶。
夢寅常時人事
有同失性者。
其承服被誅。
亦似可笑
況其援引乎。
以鄭公忠智。
平生樹立如此
反正後必無詿誤兇徒之理。
然此處之人。
以此爲疑。
玆以奉稟閤下
兼議於朝中親舊
伏未知閤下之意如何也。
卽今靈古之勢日以強盛
日後不虞之變。
不可測。
前代大功業之人。
無以昭揭而樹之風聲
則將何以後來忠義之繼出乎
此事恐非今日北關第二件事。
而其在軍政之修。
亦有本末之序也。
如何如何
如此事。
人或不樂聞。
朝議或有不深惟鄭公之心跡
而執其死時事而沮之者
此事恐歸於不能成。
閤下之意如以爲可。
則決欲擧而行之耳。
此事從前觀風守土之人。
亦有意而未果云。
非獨愚見也。
且其從難之士。
不得一告身。
爲國家之欠典。
如李生鵬壽。
儒生首倡義謀者。
而終又戰亡。
今其子孫
亦有俊秀之士。
如此之人。
朝廷次第錄用
關北人心
庶有興起之效。
日後得力
必不淺也。
徐監司元履欲爲當時立功
義士
立廟於列邑而未果云。
此見則如何也。
鄙意立廟未易
姑以鄭公祀於尹廟。
以俟他日變通
亦可也。
如何如何
持叔兄爲半刺時。
致祭於戰亡之士云
而鄭公事蹟。
則想或未及深悉先人之所採訪也。
末由奉陪
攄懷抱。
玆敢縷縷書札
病痼神茫。
辭不達意
惟恃閤下恕量。
有以裁敎焉耳
巡察使閔公答書
公元1642年
所示鄭評事
遺事弟實聞見孤陋
至於東史。
尤所昧昧
今承來敎
感慨難勝
前人潛德韜輝
立後世之懿範令則。
實吾朱夫子之所嘗眷眷者。
而尤致意於忠孝節義之間。
豈非遭時不幸
有所感而然耶。
吾兄之言。
乃及於此
亦惟吾朱夫子遺意
此誠北方二十年來所未聞之說。
令人慽慽於心也。
敢不樂聞而從命
然以事體言之。
必須聞諸朝廷
然後方爲增重光耀
從義諸人
亦可次第追褒。
兄須爲弟。
作一狀。
甚悉顚末
使朝廷
明知其時實蹟如何
鄭評事末年事。
亦可竝及
也。
如何如何
以先相國詩語
追想指意所向
則金之詩書
不當竝祀於尹之勳戚
又似有尹有廟。
而金無祠者。
亦出於詩書勳戚之勢不同之意。
得非譏諷世人之作耶。
弟意則得請之後
立金廟於六鎭中。
立鄭廟於御亂里首事之地。
以之褒功示後可也。
李評事再上巡察使閔公
日者
伏承下復書
伏審隆寒
體履萬安
區區無任伏慰之至。
且伏悉敎意。
曾所陳達之事。
不惟快蒙頷可。
至欲別立金,鄭兩廟
而又從而啓聞。
增重光耀
此地人士聞此。
已皆聳動
咸仰振作風敎至意也。
聞人士所言。
此中欲爲鄭公謀此擧久矣。
至今未成。
今幸公議齊發
閤下亦已許之。
則此誠千載一時之會也。
若復請抱朝廷
待其許否。
則其許有未可必。
而又有不能成之慮。
玆以呈文閤下
欲先立廟宇。
閤下
追聞于朝而賁飾之。
此等事。
根於士論之公。
則雖無朝命
亦可爲之。
其所慮。
亦有意見
伏望俯從
公元1616年
請。
▒▒如何
諸生等欲躬進呈文。
遠地往復之間。
事漸稽遲
玆依文狀付撥之例。
收捧以上矣。
物力無出處。
本府營穀。
若蒙優數題給。
則今
可以料理
卽可營造
閤下北巡廻還之日。
陪侍往觀。
見其就事出去
豈非千古一快耶。
且夫有祠而金無祠者。
鄙意則必是緣金公時事
而有難於竝祀也。
今承下示。
詩書勳戚不當竝祀爲疑。
先人詩語
雖未知果出於此意否也。
來敎之意自好
何必竝祀也。
若別立於六鎭中如行營近處
則尤有顏光矣。
但金公事
所疑。
則所關係非止一道事。
此係一國倫常大者
此事若得請
一國有光矣。
而但朝廷之許。
未可必也。
別紙有所稟。
幸關聽而敎之如何。
啓草搆上。
而似多有可改處。
先人記事
收入於狀中。
則狀辭似太宂。
別錄於狀後。
未知如何
當時從義之人。
別錄
以備裁擇
蓋廟享人當否。
賜下敎。
且或啓聞。
錄用子孫
或自本道恤典
如何
六鎭義士事蹟
未及盡訪。
從當加錄以上
姑以
此爲稟議地耳
狀啓則伏望遲之
以待更有所達。
如何
從義別錄
贈司憲府監察李鵬壽。
鏡城人。
少時有志槪。
氣宇不凡
壬辰鞠賊之亂。
首謀擧義
文武才有人望者爲主將
而未得其人。
鄭評事與池達源,崔配天兩人
同至壽家。
出見大喜
傾家奉之。
推爲主將
一月
進誅鞠賊。
倡義別將
轉討倭寇
三捷立功
白塔之戰。
中丸而死。
追贈憲府監察
鄭公牧吉州
白塔郊哀李殿中出題試士
鏡城人著義旅錄。
詳錄倡義討寇之功。
閔判官維重。
文致祭
洪判官如河。
墓碣銘。
蓋鄭公非壽。
無以擧義
壽非鄭公。
無以成功
當時之士。
當爲第一
若爲公立廟。
以此配享
今有曾孫七十餘人
其中儒士俊秀者。
東白李東榮,李震英,李發榮
榮則曾經順陵參奉云。
判官配天參奉池達源兩人
鏡城人。
好義
也。
鄭評事初遇兩人
同至李鵬壽家。
協謀擧義
誅鞠賊。
倭寇
終始宣力最多。
配天懷捷書奏行在
宣祖大王引見
賜帛
軍器判官職帖。
觀察使卓然
嫉鄭公聲績掩己。
加以搆捏二事交上。
旌賞不行
從難之士。
不得一告身。
坐此故也。
達源。
後爲璿源殿參奉
此由朝廷所親
知其賢而擧之
非以戰功也。
兩人及姜文佑。
有竝爲配享之議。
而又有疑難之議。
未知如何如何
三人之功。
俱在義旅錄。
閔判官維重。
皆爲文致祭
功實尋常
配天以躬往行在。
故僅得影職五品帖。
達源全未蒙賞。
三人子孫
雖難錄用
亦宜加恤。
達源則無嫡子
有妾子兩人成海學海
能文有識
乃父風。
而以其母內婢故。
賤役
可惜可惜
達源軍功固當追褒。
若免其兩子
使之奉祀
則可無遺憾
配天子孫
閔判官時。
報使免講。
都事或有擧論之時。
伏聞。
閤下巡時。
下敎凡倡義人子孫。
當爲別樣處置云。
未有白指揮
若蒙
成給其帖文
當爲實惠耳。
配天之孫瀷。
儒士
治經云耳
僉使姜文佑。
鏡城人。
以前權管。
從鄭公起兵
縛鞠賊。
以先鋒將討賊
冒死赴敵
而戰必有功
爲人豪健丈夫
立然諾。
重意氣。
詳在義旅錄。
其孫有世望者。
有識儒生耳。
又有賤孫敏興,敏仁兩人
爲府奴。
李麒壽。
鏡城人。
鵬壽之兄。
鄭公倡義時。
以座首。
共謀倡義
且鞠賊迎倭。
城池府庫板蕩之餘。
收其餘燼。
封閉修輯
以待義兵
徐遂
鏡城人。
以前座首。
與李麒壽同事有功
有賤孫胄。
方爲行營官奴
 忠義許珍
武士金國信
吉州人
敵愾功臣惟禮之曾孫
國信壬辰之亂。
忠憤激烈
潛行山谷
義兵
從鄭公誅叛賊。
爲右斥候將。
國信爲左斥候將。
討倭立功
詳在吉州事蹟
兩人戰功
如鏡城之姜文佑。
徐巡使履時
欲爲此等人。
立廟吉州未果云。
兩人若廟享。
則鏡城之崔,池,姜三人
宜廟享。
但未知右兩人廟享合當否也。
孫喆。
有識儒生
國信孫衡
業武
其父起男。
再度勤王
終始從軍
牧使崔有海陳疏。
收用兵將子孫
上命監司
採訪遺孫
以裨錄用
而該曹尙不施云。
國信兩人子孫
若被錄用
壽子孫固當先用。
配天,達源,文佑子孫
亦當錄用矣。
大槪有海之疏。
旣被先朝允許
則該曹之至今不施
實爲欠典。
況今國家方軫北邊事。
此等人子孫。
尤當特爲錄用
以示奬勸也。
麗光
鏡城人。
忠義許大成。
吉州人
兩人戰亡。
無事功可考文字。
不可只以戰亡故
廟享如鵬壽也。
但戰亡子孫。
不可不加恤。
兩人子孫俱無復戶之事。
此爲冤痛
行關本府本州
使之復戶也。
如何
大成則以功臣後裔
子孫例爲免講云。
麗光子孫
無免講帖。
宜成給也。
如何如何
僉正朴銀柱守門將朴銀澄,部將朴連柱三兄弟。
鏡城人也。
從鄭公有戰功
宣武三等
子孫免講。
姜文佑。
亦參二等
其他儒生
則皆未參原從。
必是武人
錄功時。
上京自訴
儒生則不上京漏落也。
惟一
鏡城人。
王子被執時。
有救解之功。
王子問其名則答曰。
哀王子救之。
則不必問也。
因不答而去。
蓋其爲人
孝行
一鄕稱之。
從鄭公起兵云。
無可事實
然如此人。
不可褒賞
若給子孫免講帖。
如何如何
允迪
會寧人
本以儒生
景仁之亂。
倡謀聚會儒品鄕校
景仁鄕校
出首倡。
允迪自首而出。
軍人申世俊。
竊取鐃角。
吹于客舍門外
叛徒景仁出令
齊會。
儒生輩仍勒率。
斬其不從者
進攻景仁
儒生誑謂若給允迪
罷戰
景仁從之。
遂窮討景仁斬之。
允迪首倡
無成功。
只授軍器主簿職帖。
其孫鐏,鎰。
方爲鄕任
出身應麟
行權管。
養孫地行
曾經鄕任
出身克勤希悅,希發。
曾經鄕任
儒生金銓養孫尙仁
品官
汝益
業儒
金鏡孫柱玄,柱宇。
品官
儒生得道孫柄。
方爲座首。
子天遵。
儒生
出身垂孫重瓊。
方爲鄕任
允迪以下
會寧人
出身金嗣朱,都訓導崔敬守。
皆鍾城人。
鄭評事無功賞。
兩人
後以討胡功。
陞堂上。
嗣朱妾孫金銖。
守子得禮
出身云。
忠恕
慶興人。
鄭評事戰功特異
受原從功券。
官至萬戶
曾孫自明
方爲鄕任
忠恕子時發時得,時吉,時末。
以其母內婢故。
從母役。
鄭允傑,鄭應聖父子。
鏡城人。
余貞。
本穩城官奴
癸未
從申砬有戰功
鄭評事死於嶺東之戰。
只有一子而今死。
孫松鶴。
方爲官奴
有功戰亡之子孫。
難免賤。
復戶,恤典
不及
可歎
  右人等。
皆從鄭公討賊。
而時未採得事實。
方行關各邑。
使之求覓以送。
若來則當追錄
公元1636年
以上矣。
噫。
自有北關以來
開拓土境擊胡。
有功之人何限
當時皆蒙旌賞
獨鄭公以卑官大功
其時監,兵使妬忌
誣啓掩功。
以致從難之士。
旌賞闕然
先人記事曰。
至今人情憤惋
以爲王事不可成。
又曰。
當初朝聞隔遠
只據一二誣啓爲信。
二十年間。
非無原濕咨詢
而例不以前事爲意
未有其實者云。
先人記事時。
距今五十年矣。
其間
惟有閔判官文致祭
且使子孫免講。
徐監司元履
其先避亂此地
義兵脫禍
留意當時事。
欲爲立廟未果
世間好古慕義之人。
何其鮮也。
噫。
不以前事爲意
此乃流俗人之事。
古之賢人君子
未嘗不以如此等事
爲汲表章之地。
先人記事
閔判官致祭
卽出於此意。
而端今持先人記事而來此。
幸遇閤下巡宣之日。
而不復着力於此事。
使之永歸泯沒
則其於事理
如何也。
玆以縷縷至此
伏惟閤下諒此意。
有所褒揚
幸甚
公敏敍答李公端夏書
別紙所敎鄭公事
弟亦耳目未逮及。
未詳何等人。
得罪之故。
亦未知其如何。
而槪聞其人先輩長者
亦多見許
向拜白軒
亦言其磊落人。
且朴來章之獄。
其所連引
朝廷亦辨其虛枉。
其時適以詩案
臺諫深論者。
杖死云。
果爾冤死之人。
坐罪名雖重。
後來公議
不可棄其人。
且其邊上倡義之功。
在人耳目者。
不可掩。
立祠以享。
無所嫌。
此等擧措
聳動邊民
爲益非細
兄與方伯令公
更加商量爲妙。
其中亡子錄用事。
私力所可辦。
兄或與主將相議。
直請於朝廷
合事宜。
未知如何
鄙家適與鄭家子有相識者
其人略書曲折以示之。
故其紙幷送耳。
坐詩案。
亦在紙端。
覽此則可詳矣。
尤齋宋公答李公端夏書
公元1616年
鄭評事事。
兒時嘗讀其壬辰檄文
想像爲人矣。
不料事業如此也。
古書
有抗大難則祀之之文。
以此俎豆首事之地。
何疑何疑。
鄙見如此
未知輿情如何也。
鏡城士人等呈巡察使
城居察訪興宗等。
齋沐百拜
上書閤下
伏以除兇靖亂
臣子大義
顯忠旌烈。
國家令典
如或被誣一時
兇旣除。
亂旣靖。
大義未彰。
抱冤九泉
忠未顯。
烈未旌。
令典永闕
則此仁人君子所以永歎深悲。
必欲其昭揭後己者也。
今我巡相閤下評事下相議。
欲爲故評事鄭公文孚
立廟本府御亂里。
兼以同時倡義死事儒生配之。
此政所謂仁人君子之心。
關係風敎大之盛擧也。
某等生在邊陲
無所知識
秉彝之天。
不容昧者。
每念鄭公事不大彰著於世。
未嘗歎息痛恨
欲立享祀
以寓景慕之誠。
有素矣。
而往觀風之使。
亦有欲就此事而未果者矣。
今我閤下斷然爲此擧。
至欲聞于朝廷
增重光耀
某等何幸
今日得覩盛事而副宿願也。
竊伏念。
凡爲前代忠賢
建立祠宇之擧。
由於鄕土人士公議齊發
方伯邑宰好義慕善者。
所主張。
則其事便就矣。
不必稟命朝廷
待其許而後方就其事也。
朝廷者。
賢否雜進。
議論多岐
如此等事
未易歸一
欲待其許而就其事。
某等天下國內
古今祠院。
未有許多之盛也。
今時聖朝也。
無如此之慮。
而第竊聞鄭公平生。
爲人峭直
世人多有媢嫉者云。
其所就功業。
亦被掩覆於人者。
爲此故也。
況其末年
絓於逆獄。
終於冤死
不能自免
又安知其不由媢嫉者多。
救護者鮮而然耶。
然則今日閤下以此事聞于朝廷也。
或有異議生焉。
朝廷之準斯請。
未可必。
朝廷若不許。
則未知將何以處之耶。
其勢恐不能朝命
而強擧其事。
然則某等平生蘊畜而不能發。
幸遇閤下得遂其願者。
恐墮於虛地。
而永爲一邦千載之恨也。
此雖某等過計
作事貴於謀始
不可不念於此也。
某等竊聞。
評事閤下之先相國澤堂公。
曾秉太史之筆。
刊正宣廟朝誣史。
世議咸稱
其公云。
而曾爲評事時。
遍行一道
採訪公議
記鄭公事甚詳。
而於鄭公邈然無相知之分云
吳爲至公之筆可知
某等亦嘗以此事。
有所記錄
今以澤堂所記比較
無不合。
而但有彼此詳略之殊耳。
至於崔公有海吉州時。
亦採本府事蹟
記鄭公及境內從義人事頗詳。
閤下若取而觀之。
可知當時功烈偉而物論之公也。
只是公論鬱於人心
久而未發。
發於今日閤下巡宣之日。
豈非天意有俟而然耶。
此事得之吾土耳目
質之於先輩記錄
驗之於他州事蹟
不啻符契之合。
一道物論之公。
亦可以詳悉無疑耳。
邊地未能常安
日後不虞之變。
不可測。
前代大功業之人。
使之被誣枉無所表章
時代漸遠。
父老盡喪。
消沈泯沒
於永而已
北關一道事。
不足言
其於國家勵世磨鈍
樹立風聲之道。
何如也。
玆以某等愚慮
莫如乘此公論齊奮之日。
亟擧其事。
立廟宇於御亂里。
閤下從而聞于朝廷
或請廟額
或請追褒從義之人。
則事有次第
而無
不成之慮矣。
某等皆是窮儒。
不能收合財力
以給功費
若蒙閤下捐給本府營米如干石。
穀三百石。
以資需用
巍然廟宇
不日而成矣。
北路之民。
苦於倉積之太多
糶糴之際。
反爲病民之資也久矣。
於此等事
有所施給。
想惟閤下之無所惜也。
某等所嘗著義旅一編
幷此呈納
以備參考
某等無任惶恐激昂之至。
百拜上書
某等抑又伏念
廟宇旣成之後
無以守護
數間屋舍
寥落荒野之中。
無乃反爲傷心之歸乎。
此擧非如享祀儒賢之比。
不可爲書院。
若置書堂廟宇近處
使里中儒生
讀書其中
而仍置廟直二三戶。
使之兼護書堂。
則廟字書堂。
可以相賴。
無不謹守護之慮矣。
里士衆多
而距邑治一日程而遠。
常時不能來處鄕校隷業
今因廟享之擧。
兼謀此事。
則實爲兩幸
閤下以爲如何也。
巡察使題辭
鄭評事忠節功業
宜受百世之報。
至今泯沒無表章之擧。
豈惟北方義士所嘗鬱抑
實亦中朝
紳之所共慨惜者也。
受命北來
先欲追請褒愍之典。
以之樹風聲而勵忠義
忽見儒狀之來。
可見一脈士論之有在。
令人感歎不已
立廟一款。
無預於啓聞先後
早爲營建立功之地。
合事理。
後學之讀古書
師慕古人
不以忠孝爲本。
則使北方學者
設塾講習於廟傍。
評事忠義
師是法。
豈有違於儒者之敎也。
役費米布。
當於巡過時從優相助
宜循群情
急擧無疑
祠宇奉安祭文
公元1605年
歲次乙巳九月甲申朔二十五日戊申
御侮將軍咸鏡北道馬評事李端
謹以醴粢牲幣
昭告于義大將鄭公。
伏以猗歟我公。
允文允武
經濟之材。
廊廟之具
粤在壬辰
出佐戎幕
遭時孔艱
島夷寇北。
叛民幷起。
助厥威毒。
竊據城鎭
忘順稱逆。
王子大臣。
元戎長吏
陷賊殆盡
獨有公在。
竄身草莽
密結義士
義士之首。
其姓曰李。
惟崔惟池。
姜協力。
誅逆豎。
繼討狂賊
夷凶靖亂
再奠北方
功存百世
也可忘。
鄕邦追慕
爲建祠宇
于此武溪
首事之所。
當時主人
寔惟李公。
邀我公至。
肇基大功
勞績最多。
竟死于忠
配于公。
無出其上。
二三同志
追竢論定
祠墻之外。
別設小齋
里中學子
爰處爰居
仰止景行
樹之風聲
從此遐荒
大義揭明。
玆捐吉辰
設位妥靈
魂兮歸來
是憑是依
章甫咸集。
禮秩無虧
庶垂欽格。
永世啓佑
恭伸明薦
用表虔告。
尙饗
巡察使閔公鼎重狀啓
公元1623年
受任北來已過一年
三巡列邑。
審察本道形勢爲白乎矣。
目前緊急之慮。
不出於修治軍政
固結人心而已
然於二者之中。
人心又爲之本。
邊土絶遠
王化難及
風氣強悍
習俗愚蠢
易惑於亂。
難曉以理。
已往之事言之。
在世祖朝
施愛謀叛
誘以朝廷遣兵。
盡殺北民。
則人皆驚惑
一道從逆
國家悉發五道之兵。
討平之。
至于壬辰之變。
倭寇入北。
土人幷起爲亂
㓚縛將吏
擧城附賊。
左議政金貴榮府院君黃廷彧及其子承旨赫等。
臨海順化兩王子。
皆被叛賊縛執與賊。
南北兵使。
諸鎭守宰
陷賊殆盡
評事鄭文孚
曾與土居儒生相善
故賴其捄護
僅以身免。
將由海道南還
儒生輩要與共起義兵。
誅叛賊。
繼討倭寇
南道義士
起合勢。
每戰必捷。
平定大難
咸鏡一道
爲我有。
當時
倭胡交亂
腹背受敵
逆民中起
旣爲叛賊。
倭賊雖退。
其勢當附於胡。
而數三儒生。
能知推擧一箇從事
以少擊衆。
卒就大功
使邠岐舊疆。
免淪於左袵
義烈如此
而適被按道之臣恥其功不出已
誣啓掩功。
遂使糾義之士。
未獲顯被旌賞
至今人心憤惋
以爲王事不可成。
其在國家酬報激勵之道。
豈非大段欠典是白乎旀。
況今北方深憂方在。
北道有事變。
出於意外
則道內人心之難恃。
有甚前日
旣往義士之功若是掩蔽
則將何以後來忠義之繼出乎
言念及此
心膽俱寒。
其時義士
雖盡作故
不可無追恤之道。
故今臣採訪列邑。
得其表著立功死事十數姓名
開錄于後。
謹此上聞爲白乎矣。
各人名下
略註事實
以備朝廷裁處爲白去乎。
或追
公元1605年
贈官職。
錄用子孫
田結復戶。
子孫免賤
輕重擧行恤典
以爲固結人心之本。
則實爲今日北方第一急務是白乎乙可。
敢此妄料惶恐馳啓爲白臥乎事。
乙巳十一月日。
備邊司回啓
壬辰倭亂時。
北邊之人。
背國迎賊。
至於王子被執。
其時倡義討平評事鄭文孚爲首功。
本道同事效忠之士。
雖蒙國家褒賞之典。
有功鉅而賞輕者。
有見漏而未霑者。
朝紳之間。
亦多以此爲言
監司巡歷邊上
採訪公論
有此啓聞。
欲爲追奬激勸之擧。
其意有在。
後錄中贈監察李鵬壽等七人
贈參判應秀等三人乙良。
令該曹贈職。
奉祀子孫可用者。
指名啓聞爲白乎旀。
儒生麗光五人出身朱應武等五人復戶事。
本道擧行
子孫之爲賤役奉祀一人
亦爲指名啓聞後。
稟處宜當
以此回移
何如
依允
乙巳十二月二十日
狀啓初本
 
臣於九月初九日
北關巡歷回還時。
與北評事臣李端相遇吉州城津鎭爲在如中。
語臣曰。
先父曾於丙辰歲
爲北評事
以萬伯指。
博採南北事跡
北關志。
厥後
家藏一本
燼於火。
留咸營一本
亦見失。
先父以爲惜。
今吾適復爲是任。
欲述此事。
以成先志云。
臣答以甚好。
且爲勉之矣。
頃日與臣書曰。
先父北關本草數紙。
不見燼。
於今行。
搜取以來
蓋故評事鄭文孚
壬辰之亂。
誅叛賊。
倭寇事實也。
今以別紙錄呈云云
且曰。
持此文字
而躬訪於北地父老
所聞果如先父所記。
將校士庶大小之人。
至于稱誦不衰
欲立享祀
同時倡義死事之人配之。
未有力主其事者。
監司徐元有意營立
未就而卒云云
文孚當時平定關北之功。
可謂大矣
而旣被主閫臬者掎扢
誣罔朝廷
酬報之典。
不稱其功。
從難之士。
不得一告身。
文孚沒後
亦無人表章者。
爲國家之欠典。
風敎之闕
公元1616年
事也。
閤下有以圖之。
使終不至於落莫也。
此地尹文肅公瓘之遺廟
愚意以爲
金宗瑞鄭文孚
其功俱不下於尹公
收復國家旣失之土地
三人均也。
欲以金,鄭兩人
竝享於尹廟。
或各爲立廟
未知如何云云爲白去乙。
臣覽此書辭
且觀其別紙所記。
則臣不勝感慨中心也。
之父。
卽故大提學臣植也。
聰明博學
論議無偏
生於黨論之世。
而獨不入於指目中。
終乃自請刊正宣廟實錄奸臣誣筆。
正一代之是非
世人咸稱其公。
植之一生
存心於良史之筆。
可知也。
今見所記鄭文孚事。
訪問周詳
有如末端所云。
則其爲直筆
斷可識矣。
今其子端
繼爲評事於五十年之後
持此所記。
以證北路人士至今說之公言。
欲爲立廟
以遂其人士所願欲。
豈非天意有俟而然耶。
且其士人呈文于臣。
方議刱立廟宇。
臣已許之矣。
然以事體言之。
必須聞于朝廷
方爲增重光耀
如蒙國家特許
褒贈文孚
隆爵。
仍賜廟額
竝將同時倡義死事之士。
追贈官職
錄用子孫
則其爲聳動邊塞
樹立風聲
以爲後來忠義之地。
夫豈淺淺哉。
且聞文孚癸亥反正後。
出於賊招。
死於杖下
國人莫不傷其冤云。
蓋以壬辰旣誅鞠賊後諭衆之辭觀之。
忠義見識
卓犖如彼。
而又聞文孚
是鄭造之親族
造之兇議時。
文孚大斥之。
佯聾自廢云。
此則北路人
亦有聞知能言之者
如此之人。
豈於反正後。
全昧大義
詿誤兇徒之理乎。
第聞其爲人峭直
在世固多見嫉者云。
豈其不免於禍。
以此故耶。
文孚不服而死。
到今固無緣難於立廟之事。
而然恐朝議以此爲疑。
竝此陳達是乎旀。
金宗瑞之尙不得立廟如尹瓘者。
亦豈以宗瑞末終事爲疑耶。
宗瑞之死
正與鄭夢周相類
國初史記
夢周稱爲奸臣
而後公議大定
列聖漸加褒奬
至今從祀文廟
況於今日宗瑞
又何疑於邊塞一祀宇之享。
而掩其旂常大烈
乎。
六臣之死
非如宗瑞比。
而後國論
亦漸加奬。
錄用裔孫
則於宗瑞立廟一事
又焉有可疑乎。
邊地未能常安
日後不虞之變。
不可測。
則其於前代大功業之人。
特加顯隆之典。
以爲振作之方。
此非今日北關第二件事明矣。
而其在軍政之修。
亦有本末先後之序也。
噫。
前人潛德韜輝
立後世之懿範令則
朱夫子之所嘗眷眷者。
而尤致意於忠孝節義之間。
豈非遭時不幸
有所感而然耶。
臣恐今日國家
亦當以是急務
則臣之所請金,鄭兩人事。
不惟有關一道風敎而已
有關一國民彝物則之重也。
李植記事
粘連別錄於狀後爲白遣。
同時死事有功之人。
亦列錄其名。
各註事實子孫名下
以爲該曹收錄之地爲白去乎。
詮次善啓向敎是事
(此是初本
以其委折詳備
故幷見于此。)
公端還朝北事
臣竊觀北路
纔經重臣採訪民弊。
又今按道之臣
咨諏無所遺。
列邑大段弊瘼。
槪已啓聞。
臣今不敢毛擧細故
更瀆於宸聽也。
惟是國家今日之憂。
正在北邊
人心最可憂。
軍政次之
今見道臣狀啓。
請追褒壬辰義士
以爲固結人心之本。
正臣所欲陳者。
而亦嘗與道臣而商礭者也。
人心可憂之狀。
已悉於其狀啓中。
不須臣更達。
而第惟鄭文孚事。
臣最詳顚末
蓋臣父臣植。
曾於萬曆丙辰歲
爲北評事
博採南北事實
北關而見佚。
適手草雜記數紙見遺
卽記文孚倡義討賊事者也。
此時
北道城邑
悉爲叛賊所據。
元戎以下將吏
陷賊殆盡
文孚脫免
乃與儒生起義兵。
先復鏡城。
誅叛賊。
倭寇
發遣將士
追討列邑反魁。
倂斬十三人以徇。
遂進兵明,吉界。
連與賊遇。
大輮于長德山。
再捷于雙介浦。
屢圍吉州城及嶺東柵
踰嶺救端川郡。
淸正白塔郊。
前後千餘級。
是時。
觀察使卓然文孚聲績掩己。
其實以聞行在
欲以軍法文孚
文孚將佐往往被追。
榜掠危死
軍情愈奮。
不以無功
受毒。
貳於文孚也。
文孚北行六鎭
招服藩胡。
誅叛黨。
關北卒就平定
大抵皆其力也。
文孚僅以誅鞠賊功。
與會寧人同陞三品秩。
從難之士。
不得一告身。
至于今。
人情憤惋
以爲王事不可成。
臣父所記大略如此
臣入北後。
聽於道內輿論
咸誦文孚功烈
嘖嘖不已
北人欲爲文孚立祠宇。
當時倡義死節儒生配之。
而聞文孚死於逆獄杖下
以此不敢云。
臣以書求訪于朝中親舊
文孚死時實狀而來
其死誠爲至冤痛矣。
文孚忠節
素著危亂之際。
其在昏朝
雖或從仕
皆是外任
無染汚之事。
反正後被元帥薦。
朝廷大用
而朴來章之獄。
適被誣引
置對辨明
將見釋。
而適又臺諫
有以詩案深論者。
竟不免梧棘之冤。
所謂詩案
文孚曾爲昌原府使時。
詠史十絶
其一卽楚懷王事。
而其詩曰。
楚雖三戶亦秦亡。
未必南公說得當。
一入武關民望絶。
孱孫何事懷王云云
此本昏朝時所作。
而適發於是時耳。
又況反覆詩意
未見其有可疑者。
其死之冤。
國人莫不
之。
丁丑亂後。
凡名在丹書之類。
悉加蕩滌
文孚亦必在其中
而別無顯典云矣。
北人得此實狀
群議益激。
呈文監司
監司通議大臣而後許之。
採訪道內義士事蹟
有此啓聞。
請加恤典
庶可一道人心。
而獨念文孚大功
旣被掩蔽當時
抱冤而死。
未有伸雪之典。
亦何以大慰北人追慕之誠。
激勸方來也。
伏願殿下特將此議。
下詢于廟堂
先伸文孚之冤。
仍命褒贈崇秩
與諸義士追恤之典。
一時擧行
則將見風樹立北方
愚民之心。
有所鎭服
志士之氣。
有所感勵
爲固結根本之圖。
非少補也。
筵說
公元1605年
乙巳十二月二十七日引見時。
領相鄭太和所啓。
修撰李端上疏鄭文孚事。
不可文字循例回啓。
今當陳達榻前矣。
曾因咸鏡監司鼎重狀啓。
鄭文孚同事諸人
或贈職。
錄用子孫
其中子孫之爲賤役者。
免賤等事
已爲定奪
文孚獨無崇奬之典。
果似欠缺
壬辰
亂。
北道之民。
王子大臣
投賊之後
因據州郡
其時文孚以北評事
倡義討賊
復其郡縣
其功大矣
而見忤於當路之人。
而功不大顯
及至昏朝
棲遲州縣
反正之後
卽除全州府尹
未幾遭其母喪。
居廬之時。
有一勳臣往見其壁間所塗文孚曾所賦詠史詩
傳說於人矣。
及其被逮逆獄。
將釋之時。
臺諫以其詩意有所指。
論啓刑訊
死於杖下
相臣趙翼問事郞廳。
嘗知其冤枉之狀。
常常言之矣。
副提學趙復陽曰。
臣父常言冤狀
臣亦聞之矣。
文孚名出賊招。
不免被逮。
此是朴弘耇獄事也。
知章等招辭中。
亦言知文孚之有將材
故有意往見。
不得發言云云
臣父爲問事郞廳。
力言冤狀於鞫廳堂上。
而竟以昏朝時所賦之詩。
臺啓冤死矣。
右相許積曰。
文孚壬辰之功。
赫赫在人耳目
死於非罪之狀。
人所共知也。
設令詩作反正之後
不過詠史而已
有何指斥之意乎。
特爲贈職。
勸激北路之人。
不可已也。
領相曰文孚死於杖下而已
不在罪籍中。
別無伸冤之事。
同事之人。
旣贈判書
文孚首功
尤當贈職。
子孫亦宜錄用矣。
上曰。
超品贈職。
錄用子孫可也。
贈職敎旨
 嘉善大夫全州府尹全州鎭兵馬制使鄭文孚
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知經筵春秋成均館事弘文館提學,藝文館提學,五衛都摠都摠管者。
公元1606年
 丙午正月二十三日
超品贈職事
承傳。
禮曹請額啓辭
今九月十一日
大臣兵曹判書疏決廳堂上。
引見時。
司諫呂聖齊所啓贈贊成鄭文孚倡義事蹟
已悉於咸鏡監司鼎重啓聞及前評事李端陳疏中。
不必更瀆。
朝廷旣下追褒之典。
特施寵章
盛擧也。
北方士子向慕尊奉
營立祠宇倡義之地。
其時同事李鵬壽,姜文佑,崔配天,池達源配享
以爲香火之所。
欲爲請額。
遠方之人。
無路上聞
敢此仰達。
上若特爲
賜額
可以樹立風聲
固結人心矣。
上曰。
言于該曹稟處事
傳敎矣。
鄭文孚倡義之功。
久而不泯
於七十餘年之後
始蒙朝家追褒之典。
北方人心。
大有聳動
而立祠宇
其時同事諸人配享者。
可見尊慕之誠。
特賜恩額。
以副遠人之望。
誠合激勸之道。
而事係恩典
自下不得擅便
上裁何如
啓依所啓施行
丙午九月十一日
額號擬望。
彰烈表忠旌烈(以首擬。
批下。)
曹啓
左贊鄭文孚祠宇賜額致祭事。
當爲擧行
而値此荒歲
京官下送有弊。
本道都事
今方辭朝
香,祭文下送。
使之設行
何如
依允
致祭姓名
都事鄭華典祀官。
鏡城判官李之馨大祝
輸城察訪金振贊者
察訪興宗謁者
參奉天錫
實來行祭。
賜額致祭文[知製敎行]
公元1607年
歲次丁未十月壬申朔初六日丁丑
國王遣臣咸鏡道都事鄭華齊。
諭祭于卒贈左贊鄭文孚之靈。
惟靈竭忠悍賊。
臣節攸宜。
褒義象賢
王化所基。
歷代相因
可鑑可師。
邦運昔否。
瘼矣亂離
卉服陸梁
兵連北陲
三嶺失險。
入若康逵
凶鋒所觸。
土崩難支。
無對壘。
守無登陴
叛民乘亂。
從逆滅彝縛執長吏
據有城池
結賊爲援。
勢成雄雌
俘獲王子
與賊爲貲。
有恇有餌。
民胥危疑
環城十數
一男兒。
鳥竄偸生
取熊者誰。
卿時佐幕
志在死綏
脫身行乞
慷慨猷爲
文武之略。
爲衆所推。
有四士。
協心相隨
俱是遐荒
俊髦之姿。
同聲一呼
遂擧義旗
遠近響應
感奮涕洟
登壇揷血。
指天爲辭。
討逆豎。
孤軍冒危。
相機周旋
倉卒出奇
巨魁授首
腹敗枝披。
軍聲遂振。
士氣不衰
乘勢賈勇
目無島夷
大鏖全勝
且戰且追。
長平雙浦
枕籍賊屍。
從玆關北
賊不復窺。
復我邠岐。
全我藩維
捷聞行宮
載喜載悲。
功高見猜。
忤于臬司
不以實。
天聽是欺。
不稱勞。
名位猶卑。
自矜伐。
不見色辭
中遭昏濁
絶瑕疵。
末罹栫棘。
命也非詩。
冤氛未銷。
掘劍可期。
忠魂鬱結
歲月幾移。
原濕之臣。
奏厥詢諮
厥功始彰。
予乃得知
篤嘉其忠。
旌賞詎遲。
嗟哉偉績
顯晦關時。
所樹卓異
宜受報施
伸其幽枉
贈以崇資。
推及同事
盛典靡遺
倡義之地。
妥靈有祠。
參佐竝享。
禮秩無虧
一堂義烈
芳名共垂。
牲醴是奠。
華扁揭楣
事光荒裔
百世攸儀。
不昧者存。
庶幾格思
春秋釋菜祝文
贈議政府左贊成,義兵大將鄭公。
文武全才
幕府小官
糾義靖亂
關北再安。
贈通善郞,司憲府持平李公。
倡義之功。
捐軀之節。
一方永賴。
百世餘烈。
通政大夫,掌隷院判決事姜公。
姿挺武勇
志奮忠義
誅叛殲寇。
功烈卓爾
朝奉大夫司僕寺僉正崔公
一介書生
九合義旅
誅討叛賊。
肅淸邊圉
贈宣務郞,戶曹佐郞池公。
跡奮布韋
袵金革
禁暴
奠此疆域
彰烈祠志[李端]
公元1627年
 聖上五年甲辰
復設咸鏡北道評事
余從近侍
首當差遣
維時朝廷北顧憂。
修擧廢墜
而顧余才識劣昏。
入幕周年
無所籌畫
第有一事經營者。
蓋於萬曆丙辰歲
惟我先君爲北評事
方伯指。
博採南北事蹟
北關志。
一本留咸營。
見失。
一本燼於家火
惟手草雜記數紙。
見遺於休稿中。
記故評事鄭公文孚
當壬辰之亂。
土居儒生
倡義誅叛賊。
倭寇事者也。
鄭公及諸義士樹此大功
爲當時道掩蔽
未蒙甄賞
爲道內人心所憤惋
其在國家激勸之道。
不可以事在旣往置之。
先人文字
適復見遺。
爲今之公案者。
似有天意存焉。
故余入北後。
卽與鏡城儒生輩相議。
思欲表章其事。
欲以鄭公。
祀享尹文肅之廟。
書稟議于方伯閔公鼎重
閔公樂聞而復之。
使別立祠宇於御亂里首事之地。
而欲啓聞于朝廷
增重光耀
顧念公坐詩案以死。
公元1605年
人咸稱其冤。
未有伸雪之典。
今若遽請立祠朝廷
朝議或不之許。
則事終難諧。
於是士人呈文方伯
欲以此地公論
立祠宇。
方伯通議于大臣
得其報可而後許之。
且捐營捧。
工役費。
時余執友斯文錫龜
守端川郡。
素多藝。
旁通堪輿術。
約會于御亂里。
遂定基於溪湖之上。
茂溪。
卽故贈監察李公鵬壽所居
而鵬壽實邀致鄭公。
仍謀起義於此地也。
四山環擁盤中
一面兩山合襟處。
湖水
山之內外皆成湖。
而內湖之上。
丘林焉。
丘之西南百步許。
山麓平曠地。
卽祠基也。
御亂里。
一名漁郞
風氣凝聚
北土名勝之區。
而茂溪又里中之最勝處也。
基用某坐某向。
乙巳四月二十六日
開基始役。
九月功告訖。
其月二十五日
奉安祭。
公位主壁。
監察李公配之。
崔公配天,池公達源,姜公文佑。
俱是倡義之人。
亦有幷享之議。
初未敢輕擧
僉議以爲屈。
余議方伯
使之追配
且念祠宇旣成之後
無以守護
於是營書堂于祠墻之外。
名以
燭龍
里中士子群居修業之所。
而祭時則爲祭官齋宿之處。
祠宇凡幾間。
書堂凡幾間。
監董其事者。
儒生李純郁,玄以機也。
又選儒士之望。
爲書堂有司。
發英其人也。
伐材于明川府境。
府使南令公淑。
力幹其役。
兵使李令公汝發,鏡城判官公奎鎭,富寧府使林君商儒,輸城察訪君相漢,吉州使姜公鎬,鍾城府使李公之馧及端川。
竝有所助。
時當農節
重煩民力
役用鏡,,吉三邑僧軍。
役糧用餘。
有皮穀五十石。
仍付書堂有司
使之取息。
如古社倉之制。
以備諸生學糧
方伯聞之。
又捐營穀一百石以贍之。
且給贖公奴婢五口
爲廟直兼護書堂。
兵使又割給屯田
以爲祭田
判官又給漁船一隻
俾爲祭需及諸生之供。
余又與方伯相議。
採訪南北壬辰義士事蹟
凡得二十人姓名
方伯啓聞于朝。
追加褒典。
下廟堂議。
悉如所請。
其未與啓聞者。
方伯又給子孫免講帖。
給食物。
余又承召還朝
上疏請伸鄭公之冤。
褒贈崇職。
亦許之。
義士贈職之典。
時擧行。
獨惟祠宇賜額
幷欲上請。
朝議以爲太遽無漸
故姑徐以俟耳。
仍念壬辰倭寇創殘八路
而叛民幷起。
爭縛長吏者。
北路爲然
人心可見也。
若非忠志之士糾義之擧。
關北一道
不爲我有。
功業旣就之後
又被掩覆於人。
迄兹七十年間。
聲烈翳然
此余所以有所感發先人文字
惓惓於是事者也。
適會時憂方軫北邊
其所昭揭義烈
樹立風聲者。
實爲目今第一急務
故聞者不以爲迂。
而事竟得就
然非方伯閔公身任世道
用力於此等事
又非兵相以下諸公好義協助之力。
又安能就此之亟也。
余旣裒集鄭公倡義時狀啓及經營祠宇時凡干文字
編爲一冊。
付之書堂
記事首末
爲後考云。
丙午暮春下澣
弘文館副校理李端
志。
燭龍書堂記[李敏敍]
北關
古爲肅愼靺鞨之墟。
京師最遠。
列聖之所顧憂
謀臣之所經營
不以邊守
外侮爲急。
封疆城郭之臣。
率皆選用武人
未遑於節
公元1626年
名敎之方也。
是以
國家有此土。
迨將二百年矣。
土俗之陋未盡變。
俊造不興
愚民無所觀感而化。
往往負其桀黠之氣。
反側危亂之時。
夫天之降才。
非有內外遠近之殊也。
豈北之人士
獨無長才異能文學行義
他州比者哉。
特以敎導之無具耳
營度北方之事者。
於此
豈不可長慮却顧
而少爲之圖也。
評事不置久矣。
上之四年
更置之。
李侯弘文館修撰
首膺是選。
而又得閔公鼎重觀察使
二君相得甚驩於北方事。
事有可擧。
必與之咨度而後行之。
於是相與謀曰。
人未知方。
武備不足恃也。
乃圖所以節義
立名敎者。
訪於父老
鄭公文孚倡義討賊之事。
聞于朝而表章之。
立祠於其起事之地。
與同事者義士若干人。
而幷祀焉。
置學舍於其傍。
名之曰燭龍書堂
以處其士人讀書慕義者。
李君實主其事。
終始有成者。
觀察公之力也。
嗚呼
今之居方州者。
鮮克置心敎化
評事之爲職。
可以戎事
節度
二君眞知本末
公元1605年
爲國深長思者。
誰肯出力文法之外。
勤勤爲此哉。
且夫方鄭公羈旅竄伏
奮奇計。
大難
內鋤賊黨
外殲方張之寇。
功謀可謂壯矣。
抑塞湮鬱
不克彰徹於世。
今乃得二君而大顯
事之顯晦
固自有時哉。
荒遐僻絶之域。
人不知禮義之訓。
士不習詩書之敎。
蠢愚羯羠
自絶上國
而今乃暴之以烈士風聲
進之於文行講習之塗。
導其迷而牖其冥。
廓然如燭龍之爲明於日月所不及。
敎之興廢
抑亦有待於其人乎。
然則二君之意。
其欲使夫此邦之人。
因此發端
講習古訓
鼓舞奮振
以至於善風俗。
易其陋。
學者皆爲才且良。
庶國文敎之澤。
被於遐遠也。
二君嘉惠此邦。
敎成於來世
使後之人。
覽其跡。
服其敎。
追思頌歎不能忘者。
豈有也哉
而其敎之所由興。
將自此書堂始。
故余樂爲之書焉。
名堂之義。
評事君蓋有所受云爾
聖上之七年丙午暮春下澣
弘文館應敎李敏敍。
記。
諡疏[曾孫主簿]
臣伏酬功顯忠
勵世大方
節惠易名
崇終之盛典
苟有樹立卓異
聲烈著者
有司之議。
限於常格
子孫之請。
毋拘於親嫌者。
古今通誼也。
臣之曾祖父左贊成臣文孚
早以文藝著名
擢第登仕
宣廟壬辰板蕩之際。
以北評事
倡義起兵
土賊世弼等。
破倭將淸正兵。
關北以定
而被臬司掩蔽
功賞未稱
復値昏亂
屛斥於外。
反正之後
卽拜全州府尹
時議大用
不幸橫罹獄援。
卒以詩案
枉死桁楊
此臣祖本末大致也。
然而不敢輒以一家私言有所揄揚
請略擧近代名臣先輩衆所崇信之說。
以證其一二焉。
關北討賊事。
則故判書李植
曾爲評事於北幕。
多所採訪
最得其詳。
有曰。
壬辰六月
倭將淸正長驅寇北。
兵馬使軍潰而走。
賊遂入吉,,鏡,富等境。
會寧
王子
還趨鏡城。
鎭堡叛兵。
爭縛守將
擧城附賊。
評事鄭文孚脫免
儒生數輩。
號召近境
城府使鄭見龍皆來會。
衆推文孚大將
斬叛賊鞠世弼十三人
以徇諸鎭
進兵
,吉界。
連與賊遌。
大蹂于長德。
再捷于雙浦
屢圍吉州城及嶺東柵
踰嶺捄端川郡。
淸正白塔郊。
前後千餘級。
北行六鎭
招服藩胡。
搜討叛黨
關北卒就平定
大抵皆其力也。
相臣鼎重按察北路時。
啓請褒贈立祠
有曰。
當時
倭胡交亂
腹背受敵
逆民中起
旣爲叛賊。
倭雖退。
其勢當附於胡。
而數三儒生。
能知推擧一介從事
以小擊衆。
卒就大功
使邠岐舊疆。
免淪於左袵
義烈如此
而適被按道之臣恥其功不出已
誣啓掩功。
未獲顯被旌賞
至今人心憤惋
以爲王事不可成。
詩案枉死事。
先王乙巳年
儒臣李端疏卞其冤。
有曰。
文孚忠節
素著危亂之際。
其在昏朝
無染汚之事。
反正後。
元帥薦。
大用
而朴來章之獄。
適被誣引
置對辨明
將見釋。
而適又臺諫
有以詩案深論者。
文孚曾爲昌原府使時。
詠史十絶
其一卽楚懷王事。
而其詩曰。
楚雖三戶亦秦亡。
未必南公說得當。
一入武關民望絶。
孱孫何事懷王
此本昏朝時所作。
而適發於是時耳。
反復詩意
未見其有可疑者。
其死之冤。
國人莫不傷之。
伸冤贈爵。
其時大臣鄭太和等。
登對
同辭極陳
以明臣祖有功無罪
枉死委折
且引故相臣趙翼其時問事郞廳。
常言冤狀
先王命超品贈職。
錄用子孫
先是
北人爲臣祖。
立祠起義之地。
而配以同事之人。
相與俎豆之。
又因司諫呂聖齊啓請
特令賜額致祭
嗚呼
國家之於臣祖。
所以酬報之者何其備歟。
旣已雪其冤枉矣。
加其爵秩矣。
錄其子孫矣。
又從而旌其祠而永樹風聲矣。
四方觀聽
不聳動。
九原有知
其必感泣
而惟是贈諡一事
迄未上請
此雖後嗣微之致。
而亦豈非聖朝一闕事也。
臣聞國朝故事
實職二品以上
乃得諡。
然有所取而諡之者
不係此限。
有道學則諡。
參奉徐敬德諡文康
是也
有節義則諡。
若提督臣趙憲諡忠烈
招討使高敬命諡文烈
是也
至如崔震立之力戰死事
則以水使而諡焉
鄭蘊,金權之勁直敢言
抗節扶倫。
則皆以參判而諡焉
然則
祖宗彰善之規。
不拘爵秩高下也。
今臣祖於國典諡之秩
未準一階
儒賢崇奬之體。
雖或差異
而乃若爲忘身
倡義抗難。
則其精忠勳烈
豈必多讓於前數人哉。
世或以死事爲重。
自古徇國之臣。
或死或不死者
特係一時之幸與不幸耳。
其心則一也。
萬死不顧一生之計。
已決於其初。
畢竟事之成敗
身之存亡
蓋有不必論其輕重矣。
倘蒙聖明
嘉臣祖之功。
愍臣祖之冤。
累朝奬飾之意。
亟命所司
易名之典。
足以昭勸方來
激勵頹俗
豈獨泉塗榮耀
子孫私幸而已哉。
臣以螻蟻微懇。
仰瀆宸嚴
狂僭之罪。
實無所逃。
不勝惶隕感激涕泣祈懇之至。
昧死以聞。
答曰。
省疏具悉
疏辭。
令該曹稟處。
禮曹回啓
主簿上疏
據啓目。
粘連啓下是白有亦。
觀此前主簿疏辭則以爲
臣之曾祖父左贊文孚
早以文藝著名
擢第登仕
當宣
壬辰板蕩之際。
以北評事
倡義起兵
土賊世弼等。
破倭將淸正兵。
關北以定
臬司掩蔽
功賞未稱
仁廟反正之後
卽拜全州府尹
時議大用
不幸橫罹獄援。
卒以詩案
冤死桁楊
此臣祖本末大致也。
在後
判書李植
曾爲評事於北幕。
多所採訪
相臣鼎重
按察北路時。
啓請褒贈立祠
及至乙巳年
儒臣李端疏卞其冤。
有曰。
文孚忠節
素著危亂之際。
先王命超品贈職。
錄用子孫
又因司諫呂聖齊啓請
特令贈額致祭
而惟是贈諡一事
迄未上請伏願聖明亟命所司
易名之典亦爲白有臥乎所。
文孚忠節
以其子孫揄揚之言。
不可取信
前輩名臣或陳其義烈
或訟其枉死
或請贈秩錄其子孫
又令立祠而贈額致祭
功烈節義
無復可議者矣。
國家故事
實職二品以上
乃合得諡。
然有所取而諡之者
不拘此限。
有節義則諡。
若提督臣趙憲招討使高敬命諡忠烈文烈
是也
世或以死事爲重。
自古徇國之士。
或死
公元1583年
或不死者
特係一時之幸與不幸
其心則一也。
當依疏辭。
特贈嘉諡
以激頹波是白乎矣。
事係恩典
臣曹不敢擅便
上裁何如
啓依回啓施行
癸未十月初七日
會寧府顯忠賜額致祭文(乙酉
會寧儒生立祠祀公。
本府起義人僉知申世俊,主簿允迪彥英許灌,奉事汝慶守門將李希白奉事尹岦,守門將吳遵禮配享
道臣上聞請額。
丁亥
賜額致祭
)[知製敎尹弘离行]
粤在壬辰
島夷逞毒
湖滿畿。
踰嶺而北。
血肉生靈
巢穴幽關
奸民媚寇。
闖發其間
爰拘國宰。
遂及王子
助虐養禍
俾賊益肆。
卿時倡義
起自幕府
聞風響應
遠近接武
四人先奮。
八士繼起
張膽賈勇
唾手爭死
磔裂叛兇。
次第殲盡。
鼓衆惴敵。
神人快憤。
得保餘燼。
實賴爾曹
誌錄俱存。
事蹟孔昭
惟鏡刱祠。
闕不咸秩
一堂配食
齒四遺八。
妥靈無所
久欠追報
群情壹鬱
湮沒是懼。
合謀經營
就府別構
事未聞朝。
獨無旌美。
使臣筵白。
藩奏且至。
烈武偉躅。
炳赫耳目
一猶光國
矧爾輩出
激礪忠勇
首事
同心效死
實籍衆士
功可均褒。
禮宜同享。
樹風聲。
丕聳瞻聽
肆推盛典
寵錫華額。
特遣禮官
酹以洞酌
不昧者存。
庶幾歆假。
壬辰倡義行[崔有海]
妖星照夜白
獰飆地黑氛腥。
蠻猘飛鷁踔怒鯨。
陰虹吐血重溟
兇燹(火+霍火+霍)玉輦行。
殺氣漫漫晦冥
凌煙遺裔血誠
斗膽輪囷霜硎
傑廈垂傾隻手擎。
張拳雄呼編伍丁。
匡時仗義血盟
報國輸忱景星
魁梧鄭帥文武英
凜烈精忠髓骨銘。
雄壇虎視指敎精。
義旅熊咆傾耳聽。
機密樹大小征。
戟潛環長短亭。
猰㺄磨牙重城
烈焰煽風爍前坰。
猿臂彎弧霹靂鳴。
鳥章掣電輜輧
陰密藏兵鳥歸
縱橫排陣雲龍形。
奸鋒急頓震雷轟。
霜鋩環帀拘囹
漆齒爭祝几上生。
禿頭催加腦後釘。
刵耳椎髓亟塡坑。
剝膚楊臭延變
枯𩨨杈路逼霄崢。
燐火連宵流螢
雄虺竄首凶膽驚。
怪雀思巢愁鎩翎。
豼貅整肅樂還營。
義聞燀赫奔霆
雲消關塞漢月明。
弄梅花海天靑
黎氓競奮國情
賊囮先磔宣威靈。
槍鏖騎踏臨野平。
刳腹劌腸撑沙汀
群烏晩噪啄食爭。
積屍夜燒靑熒
端刺姜侯華岳精。
衋傷西望血淚零。
協義披肝奇兵
示弱誘兇蹴石屛
揮矛奮挺爭衡
蹀血漂杵混濁涇。
班衣咋指吞聲
怵威癙憂牢閉扄。
先隊籲施密將迎
還輪夜脂催行鈴。
金甌旣完劃塵淸
瑞雲豐沛庭。
褒功還嫌賞典輕。
培義誰能明國經
慶蔓雲仍底成
金榜輝煌標名馨。
摭實搆詞植邦紘。
播揚義風垂典刑。
農圃(芝川黃廷彧)
鐵騎橫馳十萬軍。
少年才子殊勳
今來獨領千人去。
一箭淸漲海氛
長德山。
次黃長溪韻。
[澤堂(李植)]
於此地破蠻軍
關北誰論第一勳。
耆老至今大樹
塞門何日妖氛
 長德山。
鄭文孚破賊處。
中興以來
未有此捷比。
當時沒其賞。
後亦無人傳述者。
獨黃長溪贈鄭公詩曰云云
稍爲得實云。
過彰烈廟有感[北評事申翼相]
彰烈新祠表大名
北方千載樹風聲。
誰知一片漁郞里。
衛國功賢萬里城。
申評事叔弼韻[松磵李端]
滎陽千載樹勳名。
同事諸公義聲
聞道新詩廟宇
一言應復敵長城
彰烈祠[咸鏡監司南九萬]
 鏡城府南一百里。
有御亂里。
或稱漁郞里
里有八景臺。
臺南十里許。
有茂溪湖
壬辰倭亂時。
義士李鵬壽邀鄭評事文孚
起兵處也。
今上乙巳
評事李端倡議立祠湖上
享鄭公。
而以同盟壽等配之。
又作燭龍書堂于其側。
以爲儒生居業之所。
祠在西峯高阜
而前有小山橫抹如新月之吐。
半浸湖水
蒼翠蔚然
四面諸山。
削立如彩屛之圍。
其中平圓成湖。
縱廣九里
芰荷菱芡
綠淨如拭。
蘊藉淸麗
不可名言
北地山川
大抵麤壯軒豁之觀。
則固可易得。
山彎水環
未有如此地之幽靚者。
豈天亦
欲彰鄭公之忠烈
特設別區荒裔之域。
以妥其靈也耶
鄭公祠傍茂溪湖
湖上靑峯一抹孤。
九里湖平纖纊息。
四圍巒疊畫屛紆。
人當板蕩忠節
地到窮荒別區
更讀燭龍書室記。
遙思二李望京都。
鏡城感懷[北評事金昌協]
島夷昔搆患。
兵塵彌玆土。
鄭公奮幕佐
登壇建旗鼓。
感激列鎭動。
雲蒸義旅聚。
涕淚行在
談笑逆豎
長驅無留行。
破敵風雨
功高有媒蘖。
事眛限聞睹。
忠績鬱不揚
幽憤久乃吐。
新廟抗海陾。
永終古。
來者亦可勸。
天定固有數。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