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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云先生集附录卷之二
晚云先生集附录卷之二 第 x 页
晚云先生集附录卷之二
 世系
  
晚云先生集附录卷之二 第 356H 页
[晚云先生世系]
九代祖讳地(高丽名将。三道郎制体察使。○谥景烈。)
八代祖讳耕(本 朝登第。资宪大夫。行七道监司。)
七代祖讳种(文科。通政大夫。济州牧使。至参判。一等原从功臣。谥良让。)
六代祖讳锄(文科。通政大夫。以翰林乞郡。为咸平县监。养亲以尽诚孝。)
五代祖讳穫(通政大夫。务安县监。)
五代祖妣光山金氏。江界府使淏女。
高祖考讳元宗(文科。通训大夫。弘文馆校理。)
高祖妣新平宋氏。持平硕耇女。
曾祖考讳荐(赠通政大夫,户曹参议。行通训大夫,临陂县令。)
曾祖妣罗州吴氏。 赠淑夫人。
祖考讳锡柱(赠嘉善大夫,户曹参判。)
祖妣光山金氏。 赠嘉善,同知中枢府事夏鼎女。
考讳伦(赠纯忠积德秉义补祚功臣,崇政大夫,判中枢府事锦川君。)
妣永川李氏。 赠贞敬夫人。御侮将军仁祚女。
晚云先生集附录卷之二
 年谱
  
[晚云先生年谱]
赠崇政大夫,判敦宁府事兼判义禁府事。行竭诚奋威出气效力振武功臣,正宪大夫,五卫都总府都总管兼八道副元帅。锦南君。谥忠武。郑公讳忠信。字可行。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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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云。自参判公至公。三世以正兵。为兵营镇抚。公下番则又为本州知印。
万历三年乙亥十二月二十九日子时。公生于光州故 卿校洞。(丙子立春。已入于二十七。日故以丙子行。)及长。短小精悍。目如曙星。公少入番兵营。尝馆老妓家。一日。老妓苞裹兵使宴馀物以馈之。公却而不食曰。大丈夫当自为兵使。以食方丈之馔。何以食人颔下物乎。
壬辰公年十七。时倭寇大入。权元帅慄。以光牧。起兵讨贼。公自请侦探。率数人以往。则倭阵已捲去。而只有一覆瓮。公疑其中。试持满射之。果有一病倭。中箭而倒。遂斩首而还。人莫不奇之。权公又将募人。以本道讨倭事情。状 闻行朝。时倭奴充斥八路。道途不通。人皆畏避。无有应募者。公独挺身请行。昼伏夜行。跋涉数千里。始达龙湾。白沙李相公。以兵判招见。与语大奇之。遂留幕下。仍授以左,国,史记等诸书。公聪明绝人。过目辄成诵。白沙叹赏。 宣庙命设科湾上。以慰本道及扈从诸臣。公乃登武科丙科。 宣庙一日。谓李相曰。郑某之才。已闻卿言。后日。卿须率来。李相遂与公入对。 宣庙奖谕曰。年尚少。俟稍壮。可大用也。
丁酉。公丁忧。三年啜粥。几至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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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冬。随奏请副使张公晚。赴燕。
丁未秋。从北伯张公晚。赴咸兴幕下。监筑府城。
戊申冬。 除造山万户。翌年正月初六日。到任。
己酉十一月二十五日。升甫乙下镇佥使。同月三十日。到任。壬子六月。瓜递。
甲寅见 朝廷昏乱。有遁世意。卜筑光阳之蟾江西。
乙卯。 除包伊万户。
丁巳。以通信使军官。赴日本。时楸滩吴相国允谦为上使。辟公自包伊。 启请带去。(五月。离京师。七月。乘船。十一月。还京。)时群小纵臾光海。锢废 大妃。筠,开,大珩等谋。因除夕傩。行大事。公与具绫川仁厚,李青兴重老谋乘夜纵杀三贼以舒祸。适筠不在。计不售。抚剑而归。俄而筠等谋发觉。伏诛。
戊午正月。随白沙李相于北青谪所。五月。李相卒。公治丧。奉榇还抱川。八月。定葬。心丧三年。有日记。
庚申正月。以褊裨。随体察张公晚于西关。二月。 朝廷将遣公侦探虏中。移咨经略。且有 旨体府。令公预为治装。四月二十四日。随体使。还到松都。十一月。 除昌洲佥使。升堂上。
辛酉二月。 除满浦佥使。时三南签入防军。不服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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疠疾大炽。出幕江边者。几至百馀人。公大索城中釜鼎。列于江边。而作豆粥。各其幕下亲自临馈。悉皆吐热。无一人死者。不但本镇耆老至今称说。三南之人。亦皆颂德。以 朝命。将奉使虏庭。上疏请奏闻。(十月十九日。自虏穴还渡义州鸭绿江。到龙川。入见毛副总文龙。陈贼情。)
壬戌三月。 除平安道兵马左虞侯(一作候)(以行副司猛。 除授。)
癸亥三月。公在湾上。时 仁祖反正。命公莅斩府尹郑遵。权领本府事。四月。接待 皇朝。易参将。仍点军兵。 朝命专管天将金人两间。并临机策应。公往见易参将于金刚山下。行装凄凉。军兵疲困。所见亦可恻然。彼曰。汤凤巡哨之贼。其数不多。近欲借兵袭取。公答以近来奸臣当国。生民倒悬。新复之初。必须休民鍊兵。姑待明年。协同天朝大兵。荡覆辽穴。何可以千钩之弩。为一鼷鼠而发也。虚而实。实而虚。兵家妙计。不如姑为敛藏。观时以动也。参将以为然。不复提起借兵之事。以此问答。具状驰 启。虽在权任。政甚情平。义州耆老。至今称道。巡历江边诸邑。移 拜安州牧使兼防御使。(月日未详)以治理。有表里之 赐。及递。邑民立石颂德。
甲子二月十一日。以前部大将。大破适贼于京城之鞍岘。初正月十四日。文晦,李佑等。上变贼适。明琏及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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栴。明琏子澜,润。皆在告中。二十二日。宣传官,禁府都事等。以拿栴,明琏下来。时适兵万二千数。降倭一百三十。适即布阵开门。斩杀都事,宣传官等。乃以翌日举兵反。公方在安州。闻贼报。弃城驰赴平壤。从事官金起宗曰。安州乃重镇。且兼防御使。固守城地。使贼不敢东。其责在于某。而今弃城而来。难免军律。元帅即拿入。将欲罪之。公杖剑而对曰。此贼意在疾趋京城。必不由安州。设由安州。兵孤力弱。势难抵当。如其胶守孤城而死。不若听部下调用。元帅曰。汝言则是矣。然贼情。不可遥度。镇所不可擅离。其急还本州。仍问 此贼。有上,中,下三策。以银参。厚结毛将。据有清川以北部署诸城。号令一道。上策也。阴结奴酋。倚仗声势。中策也。间道疾趋。直向京城。下策也。以君料之。当出何策。公曰。必出下策。无疑矣。到顺安。闻贼已向价川路。报帅府曰。安州已在贼后。此时不可坐守空城。以贼遗 君父。愿还幕府。元帅可其报。正月二十五日。元帅自平壤出兵。是日直星犯七杀。议者以兵家所忌为难。公曰。岂有闻父母之病。择方而行者乎。帅直为壮。何必拘于孤虚背向之说乎。元帅然之。以公为前部大将。诸将属焉。追贼至黄州之薪桥。二月初二日。贼先出兵。官军亦离栅。军于平原。排阵未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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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之中营炮手。一番虚放之后。即投我阵。许铨,宋岦。亦带马兵。一时归正。官军望见降卒来投。以为贼锋进逼。遂溃散。亦颇阵亡。公遂收兵。元帅用金起宗之言。使公及南公以兴。颔职如旧。立功自效。公又捍贼。到坡州之惠阴岭。时贼已入城。 大驾南迁。元帅会诸将。议进剿。公曰。诸将不能戮力讨贼。贼犯京城。 君父播越。罪合万诛。事已急矣。不可玩寇。无论成败。城下一战。乌可已也。况先据北山者胜。官军据鞍岭而阵。则其势当俯压都城。都民之观望者。若知元帅大兵已临鞍岭。其势必当同应。且贼不可不出战。战必仰攻。得其形便。阵脚甚固。则破贼必矣。元帅是之。公与南公。遂进阵鞍岭。日已昏黑。时贼入据景福宫。推戴逆瑅。以忠吉。为大将。卫护。十一日朝。贼始见岭上有官军。令军中。早办行厨。曰剪此朝食。即开门出兵。自卯至巳。酣战不已。贼将李壤。逢丸堕死。明琏中箭退却。其他贼兵之委死阵前。坠崖落涧者。不可记。官军踊跃追击。势若建瓴。无不一当十。贼救死不暇。窜入闾家。公欲督兵追入。南公止之曰。今日之事。幸赖天佑。得至于此。不出一日。两贼之头可致。不必穷追。公曰。疾雷不及掩耳。此正急击勿失之机。若韩,李褫魄之鬼。奚暇转败为胜。若一力追及。则必不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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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桥而就捕耳。南公力止之。其夜二鼓。贼潜从水口门而遁。公率数十骑。追及于庆安桥。贼望见官军。疑有大兵在后。一时溃散。贼军官奇益献,李守白等。斩韩,李两贼头。直献 行在所。 仁祖回銮。元帅以下诸将。皆留京城。以迎 驾。公即归本镇。人问其故。公曰。俺以西路将兵之臣。不能即诛叛贼。终使 君父播越。而逆兵入城。其罪大矣。何敢自居以有功。迎 驾于江上。惟当退归本镇。以俟 朝廷处分耳。(二十二日) 仁祖还都。闻公归镇。特下 圣旨。(二十四日)以驲骑召之。始入朝。识者韪之。白洲李公。为述击贼歌以美之。三月初三日。 上引见之。与延安府使南公以兴。同入对。 上面加奖谕。又 赐酒。(初八日)勘勋凡二十八人。公居一等第二人。 赐竭诚奋威出气效力振武功臣之号。(二十一日)封锦南君。七月。(十五日)进秩正宪大夫。有 赏加教书。(按三月二十一日。封君。时阶级已加正宪。而至是。始下 教书。)公不服水土有疾。监司状 闻。 上特遣内医。持药以救。八月初三日。 拜平安道兵马节度使兼宁边大都护府使。公上疏固辞。十二月。大操于安州之横滩。时本道军兵及添防军凡万馀名。操阵。既讫。军兵等各有呈状。其积如山。日已昃矣。公使能文军官及营吏等十数人。列伏于前。使读而告之。手自裁判。一时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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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而日未昏黑。人皆叹服。
乙丑正月。递归京师。公在营。颊中右边不仁。言语不通。因此解职。归寓城西。家甚荒凉。常称贷以继朝。夕四月(十七日)会盟祭及宴。公病未进参。只有颁轴其 教书。
丙寅以勋封。养病京师。 恩赐便蕃。至不可数。
丁卯正月十三日。鸡初鸣。建虏入寇义州。十五日。平安兵使南以兴状 启。成贴。十七日。入 达。贼潜入义州水口门。日出时。陷义州。府使去处知不得。安州败没。兵使南以兴自焚死凌汉。平壤,黄州两镇。次第溃散。中外大震。二十六日。 仁庙自京出 狩。次阳川。二十七日。自阳川次通津。二十八日。留通津。二十九日。自通津次江都。时玉城张公晚。以体察使。方调将士军校。公力疾起。赴军前。以别将。方前进为御贼计。备局以谓目今诸将中才略过人。已试有效。无如郑某。宜为副元帅。付以西北管兵。添与三南勤王之兵。使之专管阃外。而与张晚商确进退。李如璜以备局意状 启。(二十五日)目今诸将中才略过人。已试有效者。无如郑忠信。虽有疾病。不至委顿。故方以别将。随体臣幕下。臣等之意。欲以忠信为副元帅。付以西北管兵。添与三南勤 王之兵。使之专管阃外。而张晚以体臣处其上。与之商确进退。则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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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矣。宿将名臣。多在西鄙。不幸皆已败没。见在之人。可委专征者。无如忠信。若有用不尽才之叹。实为可惜之甚。敢此冒 禀。 仁庙允之。二十七日。公状 启。臣匹马从军。在体臣军中。忽承副元帅之 命。手下无数队之兵。贼势之猖獗豕突。一至于此。体臣既取松都路。以为声援江都。臣则取东路。以为接着南北道兵。略成军势。东西协剿事。承体臣分付。即日自平山发向新溪路。臣之到处。无拨便相联。臣之去留。军中消息。恐未得 达。极为闷虑事。二十九日。入 达。于是公自张公军中受 命。只率手下若干兵。移住海西峡邑兔山,新溪,瑞兴等地。且以江原兵一千二百名。分守临津以上六滩。以遏贼势。海西兵暨咸镜南北兵毕会。犹不满五千。(公所带兵。仅五百馀名。)二月初二日酉时。公状 启。贼之大阵。或云时屯中和。或云还渡浿江。侦探人多不得其实。未的其去留云。虏兵到中和。已请成。及至平山。乃讲和撤回。以故。公终无交锋之事。仍尾贼进驻安州。虏兵犹行抢掠。公贻书姜弘立。谕令虏将禁其杀掠。毋负信誓。时我人之被虏逃还者。相续道路。公分给军粮。以救其死。且收得失乳婴儿几累十百口。并许民间鞠养。其无愿者。各给米斗。使其守令赈救。且令僧徒。掩埋平壤死亡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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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则令本道兵使掩埋。而其表表可认者。别为埋置。其馀则合成一冢。与本道监司为坛于中营。率诸将设祭会哭。以慰忠魂。三月日。 大驾还都。初公西出也。 溪谷张文忠。送公之郊外。公谓张公曰。此虏今来。意在䝱和。须得和即去耳。张公不以为然。及其事过。始乃叹服公之善于料敌如此云。
戊辰四月。留驻肃川。公以风病。上疏乞上京调治。 上命上来。及时调治。待秋还去。五月初四日。离肃川。十八日。 复命。 上引见。问以毛营动静。虏情盛衰。西路守令贤否。安州城池险夷。冬防军兵多小。因馈酒而罢。自此。时 遣内医问病。在朝诸公绫川具公仁厚,平城申公景𧜖,东平申公景裕,青云沈公命世,春城南公以雄,吏判,畿伯。相继来访。六月初五日。往拜三公。(领相申公钦,左相吴公允谦,右相金公瑬。)初八日。吏判南参判以恭,崔左尹鸣吉,完丰李公曙。十一日。郑参议文翼,户参及完川君崔来吉来访。十二日。往访郑畸翁弘溟。仍谢户参。十八日。往拜玉城府院君。畿伯。亦在座。(畿伯。即完城也。)七月初二日。往吊申领相丧。(申相卒于前月二十九日。公书于日记曰。斯文之痛。何可骄言云。)初七日。以逃还人刷还事。有二品以上收议之举。公承牌诣 阙献议。其议曰。天下之事。有经有权。今日之事。既在于权。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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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被捉义州拘留人及碧潼出来胡女等。送付于朴兰英。似合权宜。伏惟 上裁。十九日。 上引见备局堂上。 问安州冬防。用南军便否。公以副元帅。亦入 待。极陈宜参用主客之说。二十八日。差备边司堂上。八月二十四日。西伯湖阃递还。即往见。九月初四日。往拜楸滩相国。仍访锦阳尉。初八日。张都宪维来见。十三日。参会盟祭及饮福宴。十六日。访李敦诗时白。(公自注云。知己之友。)十月十七日。与锦阳尉高君涉。(傅川)会于畸翁家。醉后。锦阳又来弊舍。畿伯(崔完城)。亦来访。尽日相话而罢。十一月初一日。上疏乞递元帅及备局堂上。 上不许。其 批答曰。边报虽缓。此时元帅之任。决不许递。宜勿辞察职。十三日。再疏乞递。 上又答曰。此时此任。非卿不可。宜勿固辞。以副予意。十二月初九日。得见湖阃书及砯儿,具铉等书。(公自注。具仁厚时为全罗兵使。乃知己之友也。砯以拜事。往在营下云。)十二日。金正堉来见。十九日。具绫城宏,李锦江艗。(公自注。皆知己。)来访。是日夕。砯还兵营。
己巳正月初一日。行望 阙礼。问 安三殿后。往拜领(楸滩)(升平)相。初四日。尹海昌。十三日。兵判(延平)尹,监司(履之)赵缵韩来访。二十一日。海伯来辞。二十二日。针灸。呈辞。四月二十九日。 拜五卫都总府都总管。闰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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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总府出直。上疏乞递职名。 上答曰。逆徒之言。殊极凶悖。可谓卿有厄矣。其言不足介怀。宜勿辞。安心行公。五月。以五冠山祈雨祭官。往返。(初六日。受香。初八日。行祭。初十日。还京。)六月十一日。陈疏乞递元帅。 上答曰。予意已谕。卿勿固辞。九月二十二日。晓行先考妣忌祭。十一月十五日。哭玉城府院君张公丧。将靷。有祭文。及葬。遣子砯往会。二十日。以病呈辞。 上命遣内医问病。 赐药物。又 赐柴炭鱼膳。十二月初九日。三度呈辞。只递总管。二十二日。身病出仕。二十六日。更 拜都总管。
庚午正月三十日。往拜领相吴公。二月初十日。 上赐酒馔。三月初七日。往拜金仙源尚容。公自书日记曰。山净地僻。春意正浓。片时奉晤。却忘尘虑。及其还家。如有所得云。四月十一日。往赴同庚契会于掌苑署。赵主簿遵道盛备酒馔以邀。公及郑参议广成,俞司成省曾,申持平敏一,郑察访沄。皆会焉。终日尽欢而罢。二十二日。拜水军副元帅。初刘兴祚与其弟兴治。自胡中亡归毛镇。兴祚赴宁远战殁。兴治在岛中。与陈继盛不协。至是率降胡。作乱。攻杀继盛等。据有岛众。报闻。 圣断赫然。将兴帅问罪。引 见备局堂上。 问曰。谁可将者。左右难其人。未及对。公进曰。 圣上若或以臣可遣。则臣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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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辞。 上大悦。于是有是 命。以总戎使完丰李公曙。为陆军大将。以为水陆并进之计。三十日。李判书弘胄,李大司谏明汉来访。五月初一日。辞 朝出师。初二日。次麻浦江头。初三日。 上命宣酝。初五日。平城,完城,瀛海金起宗,李大司谏明汉。皆来饯。初六日。祭江神。发船下海。初九日。到乔桐前洋。十一日。以忠清水使宋英望,京畿水使柳应泂。为左右翼。遂水操于月串前洋。二十二日。到延安。以宋英望。代领中军以下舟师前进。 上念公素多病。恐伤海瘴。特 下书。谕以下陆。公承 命下船。就陆路。期会于殷栗之广岩。二十三日。到广岩。乘船。黄海监兵使及沿海各邑守令。皆来会。二十五日。进泊三和之广梁。二十九日。下陆。往见陆军大将完丰李公于汞柔。议兵事而还。六月初一日。宣传官李諴奉 标信及 有旨到军门。盖总府(即完丰也)留驻安州。舟师回泊顺肃间。以待事机也。十九日。点阅湖南舟师。时战舰凡二百馀艘。军兵凡一万一千累百馀名。二十日。接伴使罗德宪驰报。兴治在旅顺口第总兵阵下。二十二日。与三部大将会于望汉台。议军事。宣传官李仁达奉 标信及 有旨来。盖兴治时未还。 命勿轻动也。二十八日。宣传官赵商弼奉 标信来到军门。盖 上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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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将士。 命给鱼盐。即以 圣意布告三军。十月初七日。使黄海兵使,京畿水使试阅军兵行赏。(八格一百三十三人,以木绵三同十三疋。次第分给。)点视舟师。二十五日。罗接伴驰报。二十三日。兴治已还岛中。二十八日。宣传官金光立奉 标信密符。到军门。盖罢兵事也。八月初一日。再 下书。命罢兵。(宣传官闵成俊来传)其 有旨曰。刘兴治已为还岛。似当进兵致讨。而真伪间。渠已受 钦命为言。不可容易加兵。况夏月兴师。渐逼高秋。许多衣葛之卒。亦不可久留海上。依前 下谕。急速罢兵。且刘兴治处以罢兵之意。揭帖成送。依此措辞举行。(公揭帖日。窃谓日月所照。霜露所坠。凡生杀废置。威福之权。当自 圣天子出。春秋所谓大一统也。一朝忽得边耗。说称岛中乱作。陈继盛以下诸将官皆被杀害。并及钦差。而足下实专辄之。传闻汹骇。皆言将叛 天朝。直犯登州。且有潜师东抢之计云。国中大小。莫不心痛胆怒。思欲成罪致讨。兹承 朝旨。果兴问罪之师。顷得 阁部咨文及 谕帖。亦有相机慰抚。或待以不死。毋致纷纭等语。是则 圣朝必以继盛之死。为由于众怒。而废忠之 典。当及于同气矣。昨有 朝命。许令班师。兹遣幕下褊裨。告以终始曲折。盖始之兴师。本欲为 圣天子讨罪。非有私怨也。今之罢兵。亦所以奉承 圣天子之意。非有私恩也。自今以后。但当同心敌忾。务令边境宁谧。则不惟本国之幸。亦足下之幸也。其后兴治答书曰。不肖虽未读书。家世业儒。颇闻庭训。忠孝素志。惟有天知。然而变辏一时。盖为机埋八面。料头履尾。避梨嫌菰。顾知与罪听 命于上。其中与曲。讵可使问于邻国了。岂不知礼乐征伐之所自然。必俟高明昭揭。而后知之哉。 朝廷安抚加秩副总兵。有非乱臣贼子。奈何笔札侮慢。嚣凌至于此极。盖自 祖宗朝以迄于兹。闻 贵国之君。待 天朝之臣。不惟无是礼。亦且无是言耳。介曹武夫不知文字。直道其情如此。幸不藐视武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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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回军。举碇扬帆。到泊席岛。黄海兵使申景禋辞退。初四日。泊阿郎浦。下宿金沙寺。初五日。乘小舸溯流。往寻龙井。(公日记曰。东有佛戴山。千峰竞秀。崚削插空。极是奇绝处。山下独阜。有龙井。澄澈可爱。其源无底。四透大阜潭流涌出。泠如水井。人不敢近。潭水清甘。一饮便涤尘秽。问其士人。则近潭居人。至今过百岁者五。至于八十寿者。不敢入老人契云。村甚幽僻。历古今未见兵火。真是神仙境。异哉异哉。)初十日公在金沙寺。承 有旨曰。卿以有病之人。久处海中。伤于瘴毒。如此秋风。若乘船回还。则其无恙得达。不可必也。卿其从陆路上来。十二日。自延平回泊乔桐之月串。十三日。京畿水使柳应泂,公清水使宋英望,全罗右水虞侯(一作候)苏蕙。各率本道诸船。辞退。公移乘小艇。到丰德之蟹岩。历拜玉城府院君灵筵。十五日朝。到泊西江麻浦。诣阙复 命。 上赐内厩马一匹。(公下庭四拜而受之)翌日。又 赐酒馔。同日。俞掌令省曾,辛校理棨荣来访。十九日。户判从容来访。二十三日。往拜领,右相。二十九日。针灸。呈辞。九月初七日。以刘兴治怀怨事。上劄乞递元帅。 上慰谕不许。二十九日。以武科 殿试试官。赴试所。十一月二十八日。往拜领相(吴公),左相(金公),差备局堂上。十二月十五日以献官行社稷祭公在广梁罢兵日上劄
辛未二月初三日。子砯行婚礼。三月日。 上迎敕西郊。公以别云剑陪从。四月二十八日。 拜都总管。六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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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日。辞 朝。驰赴西关。 上引见而送之。三月。刘兴治劫岛众。将投奴穴。岛众不从。兴治大杀将官及南商等。将官沈世魁,张焘等。约勒岛众。斩兴治兄弟。尽歼降胡八百馀人。至是。奴胡愤兴治被杀。领二万骑。渡江入清北诸郡。声言借船攻椵岛。公以元帅。往备御。 上曰。此贼收拾清川以西沿海船只。如何。公对曰。清川以西。时无见存船只。贼虽搜得。岂能以此攻岛也。 上曰。然则虏计将安出。而猝入我境乎。公对曰。贼若出兵西犯。而又侵于东。则其计似是掣后。不足深虑。若不西犯。而专主于东。则计必留兵湾上。不许岛兵上岸也。 上曰。贼若留屯宣铁间。欲图椵岛。借船于我。则将奈何。公对曰。存亡虽判。不可许也。 上然之。公又曰。臣虽出战。手下元无所带军兵。贼若深入。则西门可守之地。只有安州一城。兵使虽领本道兵入守。其势亦甚孤危。臣亦当入守安州。以决一战矣。 上曰。卿是大将。岂有入守一城之理。勿为入城。在外应援可也。公对曰。 上教则然矣。只以数哨炮手。遑遽西下。而本道之兵。尽入安州。海西之兵。继守黄州。则远道之兵。仓卒间未及来到。而安州万一事有不虞。诚不可说。今计莫若臣入守安州。号令兵使。期以死守。 上曰。事体不当如是。岂有大将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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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乎。公对曰。古事姑置勿论。虽以天朝近事言之。杨镐,熊廷弼,表应泰。皆以经略。入守辽东。虽大将。何可独不守城乎。承旨李楘进曰。兵戈危急之际。人皆避死。而郑某独慷慨请死守孤城。其志甚善。向必牢禁。 上曰。虽然。不可入也。公又曰。臣今出塞。朝廷之事。虽不敢论。然我国保障。当以江都为第一。万一不幸有播迁之举。则必以此地为归。但京畿舟师。尤甚无形。宜大加设备舟师。不必当用水军。京畿陆军束伍。已至万馀。其中正军保人等。分排于舟师。则三四十楼船。足以壮固江都之形势矣。 上命议于庙堂。日晚出城。次延曙。十五日。次黄州。时贼兵充斥。清北。安州甚孤危。人情汹惧。公使别将张曛。领都监步军追及。只带员役及若干骑兵。驰进前路。(公自京带都监兵马五十名。炮手四百名。平兵报獭兵。捉名官船十馀只。进泊宣沙浦。初九日夕水唐舡二十馀只。直冲放炮。獭兵十二名中丸死。一小将中丸头破。)十八日。驰入安州。(直抵百祥楼)巡边使柳琳率宁边府使李显达,中军尹进卿,价川郡守任用贤,龙冈县令姜晋昕,判官李仁达等。迎 命。十九日。点阅五营军。父子兄弟俱在军中者。有老亲而独子从军者。并皆放还。 上下书曰。添兵入城。卿宜出城应援。二十日。张曛领兵入来。二十七日。 上又下书。兵使柳琳拿来。新兵使到任间 命代守。(是日。侦探人进告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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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进到鸭江。)七月十六日。新兵使李浣到任。二十八日。又有旨曰。卿久留安州。则前患土疾。必未免复发。今边报稍安。本城无事。退住顺肃间。观势策应。八月初七日。渡清川江。巡审清川以西各邑山城。二十三日。还到肃川。以山城形势状 启。九月初一日。鸡林李公书报于砯中武科。二十六日。以清西各邑山城修筑看审事。发肃川。渡清川江。二十九日。到剑山。访柳公琳于谪所。十月十五日。还到安州。十九日。子砯登科。自京来觐。二十七日。设庆宴于百祥楼。本道兵使李浣,本城判官李仁达,宁边府使李显达,熙川郡守韩灏,价川郡守任用贤,江东县监洪乃范,德川郡守李元荣,顺安县令柳应时,肃川府使孟孝男,殷山县监李英耋。皆与焉。十一月十二日。进住铁山之蛇浦。时椵岛军兵作乱。拿绑都督黄龙,副总沈世魁。救解之。黄龙以其印传于世魁。世魁自称权署。扬言出陆易米。以为过冬。清北人情汹汹。于是公领安州入防炮手进住蛇浦。以为备御计。且移书黄,沈两将及张游击魁。慰谕之。闰十一月初三日。还到安州。初六日。闵方伯圣徵,李接伴溟,朴管饷簉,平兵李浣来见。初十日。与兵使及府中军严愰。出兵大猎。十二月二十日。留安州夜操。二十九日。昼鍊夜操。公在安州。六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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劄论清野守城。广设屯田之策。且请入送差官于虏中。以息狼怒。皆蒙采施。八月。又进劄申谕龙湾难守之状。请姑停筑城之役。(创见于上卷)
壬申正月初三日。留安州。晓行正朝 贺礼。初九日。将移住肃川。朴饷使簉,李兵使浣来见。夕抵肃川。是日。 拜平安道兵马节度使。时李公浣。以事见递。故有是 命。而副元帅则减下。(时延平李忠正公入。接伴使李溟之言多短李公。监司又以事状 启。终见递。公书于日记曰。兵使公虽骤升。明敏冰操。大有步趣。倘少假之吃了世间事。亦不失为名将。而兰芽未茁。严霜先下。惜哉。)十三日。闻知兵阃新 命。即以土疾转剧。且被疏儒所斥。不敢强颜于军民之上。转疏乞解。(疏见于上卷)十九日。 上乃许递。公自论湾城之役。清北之人。颇有怨者。时林庆业方起服。为宣川防御使。迫欲代公。阴嗾士子等。资以粮馔。上疏斥公。而至以已死之人。混书于联名之中。故公疏中。有至有六月身死之朴仁俭。犹上九月之疏。是鬼亦阴诛云云。监司闵圣徽承 朝命。查覈得实。庆业乃听勘。二十一日。 上下书命除朝辞赴任。翌日。单骑前进安州城下。以待疏 批。二十三日。始闻申公景瑗代公为兵使。二月。留驻安州。十六日。寒食节。晓祭本城丁卯战亡将士。三月十八日。闻有还 除元帅之 命。二十七日。新兵使上营。三十日。坐听渔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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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兵使点阅神奇营兵马。四月初二日。出安州南门外。祗迎复 拜元帅 教谕书。初十日。历审德安屯田。到博川。十五日。发博川。往审长林及内外西阳松林等屯田。宿泰川。十六日。往审本县九龙山城。(公日记曰。左右石屏。削立回抱。自城门户内。有九龙渊。下有层龙渊瀑㳍。挂于半空者百馀尺。渊之上石崖。有栈路。此其城门。政是一夫荷戟。千人莫当者云。)二十五日。还住安州。五月十二日。唐差胡云鸾。以催粮事。嗾其家丁。诟辱管饷使朴簉。至于系颈。送略干兵。捕捉作挐家丁三人。移囚平壤。十三日。闻柳公琳蒙放。前往博川迎见。十五日。与柳公并辔。还到清川江。共乘小舸。溯迫七佛庵。兵使管饷使及本州通判。皆来会。终日而罢。六月十五日。移驻博川。七月。留住博川。初五日。 王大妣以前月二十七日 升遐。是日。闻 讣。即于馆庭。率郡守以下将士。望哭。十一日。晓行成服。八月。留住博川。十八日。朴管饷自安州匹马来见。二十日。往看宁边山城修筑处。暮宿府中。二十六日。还博川。二十九日。闻朴管饷将往海西为叙别。往返安州。九月。留驻博川。十八日。张游击魁在席岛。以书相问。且遗凤州纲鉴一帙。十月初三日。还住安州。初四日。即 大行发靷。晓与兵使望哭馆庭。初六日。 大行下玄宫。时往哭馆庭。十八日。行卒哭礼。十一月。留住安州。十二月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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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与兵使往审药山冬守形止。初八日。还安州。
癸酉正月初七日。与兵使昼操。二月初二日。体察使金公时让来到安州。是夜。备局关文来到。不许胡差增币。遣使告绝。金大乾为使。急往奴营告绝。徵八路兵。入避江都议已定云。初三日。体府留安州。共论 庙谟失宜。初七日。金大乾持 国书过安州。盖更申岁币之难从。以示绝和之意。其 国书。略曰。弊邦与贵国彊域有截。往在丁卯。贵国不意兴兵。长驱深入。孤实惑之。未晓其故。然贵国既欲讲好息兵。甚是美意。故孤亦喜而许之矣。弊邦之于 天朝。君臣分义甚重。贵国要我负 天朝者。则宁以国弊。断不敢从。事大交邻。自有其道。和贵国者。所以交邻也。事 皇朝者。所以事 天也。丁卯三月庚午。与贵国大臣南木太大儿。宰白马黑牛。歃血为誓。此不但两国所知。亦皇天后土之所鉴临也。自兹以后。我两国结为兄弟。春秋信使往来。如贵国不谅孤区区之意。又发难从之言。此岂当初立誓之本意乎。强人以义所不敢。责人以力所不能。曰我无他心。其谁信之。共定约誓。本期永世勿替。共享太平。曾未七年。事端遽变。区区为万世生灵之计。将归虚地。兄弟之间。设或微有不平。情义之重犹在。故贵国之心。虽变。孤之心。未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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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变也。兹遣使臣。申告孤意云。(庙堂教送大乾日。彼若曰。我本无渝盟之心。尔国何以致疑云。则答曰。天朝即父子之国。乃发借船助兵之言。金银弓角。非本国所产。知其必不能为。而如是为言者。非渝盟之心而何哉。彼若曰。礼单量减。则尔国许之乎云。则答曰。方修城缮甲。以为应变之计。何暇更思礼单增减之事哉。)上年十月。虏遣其大将所道里。要岁币。且请入处宴享。 上召备局诸宰议之。体使金公时让曰。自古与虏和。无无岁币之时。臣当与崔鸣吉等每言之。果有此请。 上曰。勿轻为如此言。盖 上意虏不知有岁币。恐其闻之也。仍不从其言。只许三处宴享。所道里怏怏而去。时备局诸宰议皆不同。独总戎使李曙。是时让之言。 朝廷遣回答使申得渊。至沈阳。不受礼单。不见使臣而黜送。更要岁币。一如所道里来讲之数。(金一百两,银一千两,各色绵䌷一千疋,苧布一千疋,青黍皮二百张,水獭皮四百张,倭长剑二十柄,短剑二十柄,天池茶二百包,杂木绵一万疋,龙丹席一张,白纸一千卷,霜花纸一千卷,丹木二百斤,弓角一百双,各色彩席一百张,胡椒十斗。)至是。又 遣大乾有此书契。公与金公时让相议。姑留大乾之行。而联名上疏以为。我国之于虏。强弱大不同。岁币即汉,唐所不免。不可先失其欢心。宜略改措语。仍请擅留使价之罪。又驰到平壤待 命。(疏兄于上卷) 上览疏震怒。 传曰。金时让,郑忠信等。恐其丧元。擅留使臣。指挥朝廷。此前所未有之事也。如此之人。若不斩首警众。则无以震肃颓纲。金时让等枭示当否。急速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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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备局 启曰。非如临阵失误之比。姑先拿鞠定罪。似或宜当。 上依启。 仍传曰。虏贼虽或东抢之计已定于前日。今若出来。则人皆以为自皆开衅。而归咎于君上。一不幸也。人皆危惧。其心已死。小无扼腕之志。此二不幸也。难遏者人情。而人心不从。此三不幸也。有此三不幸。而强令行之。实为不可。国书从速改撰以送。俾无敌人生怒之患。可也。十五日。公与金公发于平壤。一时就 命。二十日。入金吾。二十七日。原情后并 命削夺官爵。中道付处。金公配宁越。公配唐津。与金公相别于金吾门外。出舍于新门外民家。(二十一日。新元帅金自点辞朝出师。盛张威仪。扬言此贼易与耳。)宪府 启曰。郑忠信身为战将。则与金时让之为体使。责任有间。厥罪轻重自别。而并蒙付处之 命。法不当如是。请郑忠信还收付处之 命。西路极边充军云。 上曰。郑忠信身有大功。故参酌施罚。更勿烦论。是日。公还入金吾门外。待 命。二十九日。备忘记。郑忠信。久在狱中。前症不无复发之理。姑令放送。使之自其家出往配所。宪府 启曰。郑忠信无罪则已。岂有定罪。发送之后。姑令还家之理乎。请还收放送之 命。 上曰。郑忠信。身有重病。姑令放释。似无所妨矣。三月初一日。宪府停启。初三日。公渡汉水。向谪所。 上送别监。 教以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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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 赐药物。(公日记曰。回瞻汉水。不觉十步九回。恋 阙之怀。殆不可堪。信知迁客去国之情也。又曰。感激 恩遇。尽日流涕而行。两袖已尽湿矣。)始到唐津。(执义朴潢避嫌。大槩在我无自强之势。而轻与贼绝和。臣实未知其计之为得。然当初此计。断自 圣衷畴咨庙堂而定计焉庙堂大臣苟有意见不合。则当于 榻前。极陈得失可也。而唯唯而退。既退之后。是非靡定。及见金时让之疏。则外为请推。而实赞其计。 严旨一下。则乃反曰。斩首警众。未为不可。一日之内。拟律之轻重。何其太悬绝耶。可和则和之。可绝则绝之。不过两言而决矣。初无定计。 圣上曰。是。大臣曰。是。 圣上曰。非。大臣曰。非。设令 圣上万一有乖理之举。大臣其亦将顺而无违乎。)金大乾不得入虏穴。只传 国书。得其答书而来。公于谪中。感念 圣眷。赋一绝。(诗见上卷)四月十一日。移配于长渊。谏院请加律。移配边远。 上不得已命移载宁。又以病乡改之。乃配长渊。十二日。离唐渊。十七日。渡汉水。宿城西外。二十四日。到长渊配所。五月十六日。闻 赦。(元宗册封颁饬后赦也)后有放归田里之 命。二十六日。到京家。李参判溟,锦阳尉即来访。六月初一日。完丰,绫城来访。初九日。将往湖右。渡江。历拜锦溪君于寓舍。十三日。到瑞山庄。(公日记曰。矮屋打头。灶烟满室。一日难堪。殆成大病。)十六日。使刘翼相地。卜家基于阿摩诘峰下。(开基祝文。见于上卷。)十七日。登望日庵。避暑。(日记曰。庵对大海。三角,五冠。皆入眼底。开户便对华岳。益增恋 阙之心。)二十八日。乃 仁穆王后小祥。早起望哭。七月十四日。公感怀有一诗。(诗见上卷)二十二日。将往湖南。宿兵营南门外。八月初五日。到金堤。访太守郑畸翁。不遇。初七日。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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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本家。公离家十四年。始得还归。(公日记曰。妻孥相对。犹有羞愧之色。儿童不能相识。可悲云。)初九日。到先垄。展扫哭拜。十五日。行秋夕节祀。二十三日。往大岾。谒外祖及诸叔墓。二十七日。先考初度。晓进墓前行祭。九月初二日。先妣初度。上墓行祭。初四日。起马。为寻蟾江旧栖。初六日。入双溪石门。历探智异诸胜。宿双溪寺。(遍游青鹤峰,玩瀑台,佛日,玉箫,灵台,道士佛,出等,地藏庵。)初七日出山过岳阳岩。乘船顺流。夕到猪家。(公日记曰。梅女亡已过六年。男能拜。女能语。悼念泉下。终夜流涕。蟾江佳境。尽为伤心之地云。)初九日。哭亡女墓。二十二日。晓行大忌祭。二十七日。统制使具公仁厚自晋阳来访联枕。二十八日。与具公乘舟。溯江登猪嘴亭舍。玩赏。乘夜而还。翌日。具公还营。十月初三日。湖伯自头流船下蟾江。公亦溯江。往逆于虎岩。还到亭下。分袂。李顺天袨与湖伯同来。十一日。京国杳然。感念 象绝赋一绝。十五日。又赋一律。(两诗。见于上卷。)十六日。晋阳兵使柳懋中来访。二十二日。公乘小艇。带月而往。赏床岩。宿昆阳之渔村。二十四日。寻床内外真境。过立岩回棹。移泊台岩。统制具公来会。夕宿德眠村家。二十五日。与具公同舟。历览床岩。又联枕于人家。二十六日。与具公分手。将还鹜村具铉家。投宿昆阳人家。翌日。乃还。十一月初七日。离猪岛出。宿月浦家。初八日。登光阳城成兵使允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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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初十日。入松广寺临镜台。十二日。往顺天富有津边。十三日。与同福县监林坛。共访赤壁。即甲午春。陪沙相游赏地也。仍还昌平载村本家。十六日。省竹谷墓所。二十二日。率宗人。修始祖景烈公墓。十二月初二日。新得碧鱼。晓起行荐于先垄。
甲戌正月初一日。行墓祭。(初五日。公日记曰。久卧田中。京信甚阻。 玉楼寝膳。莫由得闻。白发缘愁个个长者。正为此也。)初七日。特 命叙用。初八日。立春。有诗。(诗见上卷)二月初七日。起程向洛。十一日。渡金堤。见主倅畸翁。留一日。二十日。还京家。吏判,户判即来见。二十一日。诣 阙谢 恩。 上即命宣酝。二十七日。又 赐酒馔。二十八日。又 赐烧木。三月初五日。自内司别 赐米豆。初九日。 拜都总管。四月初一日。绫城,绫川持酒来慰。十八日。拜金相于青枫溪。(公日记曰。半日奉话。如入三清仙界。胸中洒然。)与绫城,绫川,具伯巩,李济夫出游水村溪畔。酒殽甚盛。五月二十一日。绫城,平城,绫川,李济夫,具伯巩来访。二十七日。往见完丰。六月初五日。 除捕盗大将。二十九日。以病。乞递总管及捕盗大将。 上不许。七月十二日。拜内瞻(一作赡)提调。八月二十四日。子砯 除北部主簿。十四日。往东门外。问金副学光炫窜谪之行。仍慰金相国。九月初六日。子砯还自咸兴。十月初三日。 拜庆尚道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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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使。是月。永安尉,锦阳尉,李白洲明汉,洪右尹宝皆来饯。十一月初二日。 赐丹木,胡椒,弓箭等物。初四日。 宣酝于南关王庙。公赋一诗。(诗见上卷)十四日。到仁同。访张旅轩。十八日。上任。二十四日。祭癸巳战亡诸将兵民土人男女之墓。
乙亥正月初三日晓行 贺礼。初五日。诣乡校。谒 圣。三月十八日。与湖南元方伯斗杓。会于智异之双溪寺。翌日。由双溪渡三神桥。入神兴寺。上七佛庵。夕还双溪。二十一日。下山到花开桥。与元公分路。二十三日。还营。是时。开刊白沙相公文集。张溪谷序之。以行于世。四月。痰火升降之症渐剧。五月二十六日。症势益重。精神愦乱。言语倒错。使判官朴敦复制疏。(疏见于上卷)乞生还京师。得近医药。庶有他日图报之路。 上许递。七月初四日。出次神堂里人家。以稍待暑退也。初九日。 御医朴頵。以 上命。持药物来视。公拖冠带。上阶拜迎。初十日。自神堂里发向京城。二十八日。到忠州。由木道而行。八月初一日。午泊汉江。乘昏还家。 上即遣别监。 问病初四日 赐生鲜十八日 上遣别监 问病。 赐生獐,生雉等物。十月初一日。 赐生獐,生雉,生鲜等物。十六日。 上遣别监 问病。且 赐生獐,生雉,生鲜等物。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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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初一日。 上遣别监 问病。且 赐生獐,生雉,生鲜等物。初九日。自入深冬。症势日加危重。二十七日。痰火升不下。言语不通。沈迷委顿。比前加重。
丙子春。都下。讹言盛行。以为倭寇将至。至有惊动避乱者。民皆荷担而立。或来问于公。公曰。南倭则虽自我国恳请。亦必不来。今日我之所大忧者。其在于北虏乎。二月十七日。胡差龙骨大,马夫大等来。告汗已升皇帝位。国号太清。果验公言。二十九日。馆学儒生等上疏。请斩虏使。以明大义。两司合 启斥和修兵。以振作自强。(是日。申景瑗为副元帅。柳琳为平安兵使。)三月。送使虏中。告绝和亲。公方委顿。床席。得 国书。起览未半。还卧太息曰。 国家存亡。判于今年矣。自此病势益增。四月初一日。 上赐生獐,生雉,生鲜等物。二十四日。 内医书 启。独蔘汤最能起死回生。而非如他贱材。连用未安云。 上教曰。可以回生。则虽竭一国之力。亦所不惜。况数斤人蔘乎。尔其勿为如此之言。此药连续用之。期于必瘳。十七日。 上赐送酪粥一器。仍 命该司连续以送。五月初四日。卒于盘松坊第。寿六十一。 上因内医书 启。闻讣。 传曰。重臣卒逝。该曹单子。虽未入 启。开筵未安。今日昼讲停。翌日。 下备忘记曰。锦南君郑忠信。非世禄之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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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忠王室。以安 宗社。予念其功。未尝暂忘。病生劳瘁。终至不救。予甚悼惜。如失股肱。其令该曹。礼葬之物。一依横看。趁即题给。别为致赙。俾无不足之币。且 赐御襦衣,道袍各一袭。以为敛袭。六月。 遣礼曹佐郎林坛。致祭。(祭文。见于本篇。)忠勋府。亦致奠。其祭文称道甚备。(崔完城文也。见于本篇。)延阳,绫川皆操文来祭。(祭文。见于本篇。)溪谷,完城,畸翁,苍谷李公显荣。皆有诗以挽。(诗。见于本篇。)七月。礼葬于瑞山郡北摩诘山下智谷甲坐庚向之原。公尝所自卜之地也。公临终。语子弟曰。余之微功。已载于青史。死后。慎勿以文字。溢美请谥。立碑石物。藏器皿。○尝东西称贷。仅继朝夕。家人谓曰。在官时。全不念家事。致有今日艰楚。是谁之咎也。公曰。余自在小官。犹不取官中一物。况今官高禄厚。乃犯赃律乎。更勿为如此言。○平生好读书。虽在兵间。亦手不释卷。友人宣平山若海在任时。为求可观书。公以小学一帙送之。宣公骇之曰。何乃小儿畜我。还其书。识者咸是公而笑宣。
尝鞍岘之役。布陈既毕。(在于甲子)倚冑假寐。始祖景烈公授以长枪曰。是吾讨倭时物也。汝亦以此而战。公跪而受之。俄而觉之。乃梦也。心中遂自负焉。正月十四日。文晦等上变。二十一日。适贼杀王人。举兵叛。二十二日。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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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川向京师。二十五日。元帅起兵平壤。二十九日。元帅发平壤追贼。二月初二日。公与南公以兴。到黄州薪桥。与贼战失利。初八日。临津失守。夜 上南狩。初九日。平明。 上次汉江舟中。朝到良才。午到果川。夜半。 次水原。是日。贼入京城。十一日。 上次稷山。是日。官军破贼于鞍岘。十二日。 上次天安。捷音至。二十二日。 上还都策勋。(下 教书。仍 赐伴倘十人,奴婢十三口,丘史七名,田一百五十结,银五十两,表里一段,内厩马一匹。)○公以次子砯嫡长之意呈。礼曹入 启。乃蒙 允。○公放归田里。(在于癸酉)往瑞山庄。自卜一穴于摩诘峰下。戒子弟曰。他日必葬我于此。虽有术人雌黄。慎勿动焉。○诸功臣争占贼家田畓,奴婢。公独终不为意。玉城张公。入白于 上。功臣中。惟郑忠信一无所得。闻贼适田畓之在瑞山郡者。今属勋府云。请以此折给。 上允之。盖公之瑞山庄即此也。○公于平生所为事。辄逐日劄记。且家无一长物。惟有书籍插架。戊辰年间。因墙坏盗入。而无所得。乃偷去其书簏。故丁卯以前日记。在其中。遂失之。只有戊辰以后日记一册。○尝使子弟往候张玉城。(在于丙寅元朝)子弟辞以无马。公正色责之曰。余微时出入。每以徒。步汝何敢出此言耶。子弟惶恐。而去。以故子弟常时洛中出入。不得骑马。○公自公退。谓家人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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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食时。何其多备馔品乎。家人曰。馔品太薄。则岂不取羞傍人乎。公曰。食之者吾。而吾能不羞。在家之汝。何羞之有。其更勿如此。○邻家有好梨数枝。压出公家墙内。如或因风坠落。则必命还掷其家。邻人叹服。尝如厕。见新脱狗皮在道侧。推问之。乃苍头恶邻家狗偷食马太而杀之也。公使子弟。押其苍头。往笞于狗主家。仍给其狗价。邻家极感叹。○每值 大驾西郊 举动之时。公必下庭伏地。俟过去。乃起。○每岁元朝。必往谒白沙相公家庙。○绫原大君慕公之为人。因绫城。道意愿一相见。公悚然曰。交结 王子。罪犯死律。况今方带将任者乎。终不见之。○公所居盘松坊第。乃 赐第也。尝戒子弟曰。 君赐也。汝等。其勿增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