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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言卷之三十八 (自动笺注)
記言卷之三十八
 東序記言[一]
  
西厓遺事
公元1568年
公諱成龍
字而見
姓柳氏
其先豐山縣人
郡守公綽之孫。
觀察使之子也。
聰明博學
初見李先生陶山
李先生曰。
此子天之所生也。
二十三。
博士弟子
三年
大科
補承文院正字
選入翰苑
我 宣祖二年也。
上疏言 仁廟延恩非禮事。
 上從之。
以賀聖節書狀官
京師
公賢而習於禮儀
太學諸生聚觀數百人
公問本朝名儒
顧言王陽明陳白沙二人
公曰。
白沙見道不明
陽明禪學
不如薛文淸正學
一生前曰。
士失趨向久矣。
公能正之。
吾道幸矣。
序班引僧,道二流
之前列。
公曰。
冠帶之列。
縱有官。
不可道釋在前
鴻臚大慙
卽郤之後列。
廷中大驚。
後入玉堂
常侍 經幄
 上甚重之。
尋賜暇湖堂
天官佐郞
還拜修撰
故相李公浚慶
臨卒上箚。
朝廷黨事
他日難救之患云。
應敎珥怒上疏
以爲媢嫉
 上方柄用珥。
時議多趨之者
追奪官爵
不可曰。
大臣臨死進言
不可則辨之而已。
公元1637年
罪則傷朝廷大臣之體。
其議乃止。
丁丑
 仁聖大妃登遐
禮曹以爲 上當行朞年之制。
公曰。
 明宗於 仁宗繼統之。
有父子之道焉。
上當嫡孫父沒。
祖母持重服之禮也。
力論之。
 上卒從其議。
己卯
以直提學
密直
俄改吏曹參議
庚辰
副提學
上疏乞歸養
 上許之。
尙州使缺。
特拜之。
 上曰。
使列邑取法也。
明年
副提學召之。
無氷。
上疏十事
一答天心
二嚴宮禁
三立規模
四整朝綱
五用人才
六杜倖門。
養廉恥。
八戢奸濫。
保民生。
十振士風
壬午
由大司諫
右副承旨
 上特拜承旨
詔使將至。
相須得人也。
有是命。
詔使至。
見公在 上前
禮節甚嚴。
爲之稱嘆賢之
上賜錦袍
特拜大司憲
癸未
尼湯哈寇邊
公以副提學
上籌五策
一杜禍源
二定戰守
三審虜情。
四給餽餉
五修荒政
朝議大乖相攻擊
至此益甚
公不樂於朝。
且以老母乞歸養
秋連咸鏡道觀察使大司成
皆辭老母
拜慶尙道觀察使
上疏力辭。
 上曰。
此人賢有才。
老母不能召。
明年
副提學召還。
連辭不許
公元1648年
拜禮判書
又力辭。
 上曰。
古人於其臣。
有臣之者
有友之者
有師之者
予以朋友卿云
於是孝弟禮讓
勸諭館學諸生
鄕約八方
 上命選擇駙馬
毋避李姓。
蓋有屬意者也。
公曰。
禮不娶同姓
遠嫌也。
劉聰
劉殷女爲妃。
其所絶異
綱目曰。
犬羊雜糅
唐昭宗
李茂貞子爲駙馬
受制強臣
不可爲後世法也。
事遂寢。
徐益上疏
假人之言。
指公謂巨姦云。
上下御札曰。
觀其人。
聽其言。
使人心服
何物大者
爲此言也。
乞退五上
 上終不許。
公去意堅。
請告歸。
上疏解官
累召皆謝不就
戊子
刑曹判書召還兼大提學
連辭不許
己丑
大司憲復爲禮曹判書
上變
告鄭汝立事
獄事起。
士大夫連累
公亦出於罪人書乞罷仍上疏自劾 上優答特拜吏曹判書
尋拜右議政
輸忠翼謨光國功臣號。
封豐原府院君
 上嘗從容言汝立事
仍問廷臣先見者誰也。
公對曰。
有亡友李敬中
嘗言其不可用
反被排擯
坎軻而死。
 上曰。
排擯者誰也。
曰臣忘之。
史官
 上問史官
掌令鄭
公元1651年
仁弘持平朴光玉也。
命奪削兩人官爵
仁弘方有重名
以爲沮陷深怒之。
辛卯
命兼吏曹判書
公辭曰。
於古無此事。
他日或有專國柄者。
以臣籍口者。
國家無窮之害。
臣身始也。
 上不許
尋陞左議政
黃允吉奉使日本還。
國書有曰。
率兵直入大明云云
公曰。
具奏大明
議政李山海曰。
大明若以交倭責我。
當何說之辭也。
不如匿之。
公曰。
使价交往
有國之常事
成化間
日本我求貢於中國
我卽奏聞
降勑回諭。
古事如此
不以聞。
倭有犯順之謀。
而由他國聞之。
大國疑我必深。
於義不可
卽白 上。
具奏
福建人有被虜在倭中者。
已報倭情如此
琉球遣使上聞
而我使未至。
中國果疑我貳於倭也。
我使至則帝大說
賜賚之甚厚。
 上令備局諸臣。
各薦將帥才。
公薦權慄,李舜臣
在下僚。
不甚知名
舜臣嘗爲北邊萬戶
討叛胡功多。
推挽者。
十年不調
卽以井邑縣監。
擢拜湖南水軍左節度使
申砬,李鎰。
皆 上之所重。
請以鎰先出邊以備寇。
兵曹判書洪汝諄以爲
不可遣。
壬辰
大擧
連陷釜山東萊
列城
潰。
更無可恃者。
報至。
中外大懼。
公白 上。
洪汝諄掌兵柄
事急不知所爲
將士多怨。
遞之。
金應南代之。
又啓 上以鎰爲巡邊使
吉爲左防御使
趙儆爲右防御使
三路以御倭。
劉克良,邊璣爲助防將。
良守竹嶺
璣守鳥嶺。
以爲鎰以孤軍赴難
自行以爲聲援
 上命爲都巡邊使
臨遣
賜劍曰。
諸將不用命者斬之。
命公兼判兵曹治兵事。
臺諫請令大臣體察使。
檢督諸將。
公遂有體察之命。
將行
勇士八十人
砬募士無一人者。
怒色見公。
請爲副。
以從其意。
蓋怒武士無從己者也。
公卽以所募八十人與之。
砬乃行。
賊已陷尙州
敗走
砬至忠州
賊已踰嶺。
而砬多暴怒
人無言之者
然後出兵
至江上欲走。
賊乘之。
陷沒不出。
司僕掌馬者。
首相耳語
去而復來。
見者頗疑之。
承旨李恒福立馬永康門內示公。
然後知內間出狩之意已決。
於是臺諫首相誤國之罪。
宗室大臣皆言固守勿去。
及砬敗無報急者。
 上遂西幸
公請 上分王子諸道。
使召兵勤王
命公守京城
李恒福啓 上曰。
 
西幸盡塞。
大國之境。
柳成龍通敏博達
善於詞令
酬酢非此人不可
請從行。
 上從之。
李陽元留守
 上至臨津
召諸大臣同舟而濟。
上顧謂公曰。
幸而國家中興
當賴卿耳。
次東岐驛。
召見大臣李山海尹斗壽及公侍。
 上拊心嘆曰。
事已至此
予將何往。
諸臣皆泣。
不敢仰視
李恒福曰。
且進至義州
勢窮力屈
可赴遡於帝。
不可曰。
車駕出疆
朝鮮非我有也。
恒福力辨之。
 上曰。
內附亦予意也。
公又不可
厲聲言曰。
東北諸道兵馬尙全。
湖南義兵大起
何遽論此事。
然後恒福始悟默然
公退而語李誠中曰。
爲我李承旨
何言之易也。
裂裳裹足
縱死道路
婦寺之忠。
人心一散
難可復合云。
開京
李山海罷相
公爲領議政
申磼白 上曰。
山海罷相
不宜獨免。
卽日罷相
平壤
復論竄山海
而以公且罪均。
將幷論之。
李恒福副提學麟祥曰。
百代之望也。
公苟不盡於此者。
吾自此絶矣。
麟祥曰。
諾。
亦吾意也。
遂入而大言之。
其議乃止。
時賊已薄平壤
 上命敍用
受命
應接大國將士來者
無預兵事
敗於尙州
竄身山谷
追至 行在所
鎰素有威名
奔敗而至。
聞者皆喜。
鎰至。
言左相尹斗壽
急遣鎰守江灘
時有車駕出避之議。
不可曰。
前阻大江
人心不散。
莫如堅守
必有王師助我。
可以制敵。
尹斗壽亦言守城便。
城中擾亂
廟社主先出城。
城中男女發憤罵詈曰。
宰相厚祿
誤國敗事
魚肉百姓
爭執兵刃縱擊之。
神主途中
擾亂及於宮門
在朝者皆失色起立
公立於階上。
招父老諭語曰。
汝等竭力死守不去。
固忠矣。
不可驚動
宮門不戢者。
罪當無赦
亂者卽棄兵叩謝
皆散去。
李恒福私嘆曰。
東坡奏事
柳相國嘗以易言責我。
當時不覺也。
至此
然後乃知先見服人云。
 車駕將出
議者多言北行便。
公固爭曰。
 上西行
本欲賴大國之力。
以圖恢復
今旣請救
而我深入北關
於義不可
北行之後
爲賊所阻。
窮地盡。
北走胡乎。
無失於此者也。
 上遂寧邊
義州
上戰十策
中國疑我與倭連誄。
東移咨有責我語。
公上疏曰。
中國疑我者非一。
而又我有七失
臨亂不急報變。
一也。
不早乞兵。
公元1652年
二也。
漢兵探我者。
困乏而返。
三也。
旣乞兵。
兵食
四也。
漢人求我嚮導
而無一卒立於前。
五也。
 乘輿所止
兵衛之備。
晏然平日
六也。
國勢危急
氣像徐緩
事多後時
七也。
皆來人之疑者也。
請令該司登時速報。
明白自陳甚善。
北路已陷。
而叛民縛王子諸臣以降云。
七月
副摠兵承訓
以五千兵來援。
 上念公病篤
使尹斗壽治兵食。
公請自力曉諭百姓
三縣數千。
南方漕粟館穀
供具旣備。
承訓平壤
不利而退。
公仍留安州
鎭撫百姓
且待後軍之至。
十二月
拜關西都體察使。
提督李如松精兵四萬。
安州
公請見。
平壤地指示形勢
提督大說曰。
在目中矣。
先是
我被虜者受賊厚賄。
探報我事殆無遺
公得首諜者
按問其儻數十輩。
皆斬之。
以故提督大至
而賊不知也。
提督召我兵。
六萬人
正月
平壤
大敗
行長,智,玄蘇急收餘兵。
夜遁去。
公令海西諸將。
邀其歸路
急躡其後
諸將皆不出。
李時言其後
亦兵少不敢逼。
賊已過矣。
 上命公爲忠淸,慶尙,全羅等道體察使。
提督
兵至坡州
副摠兵大受追賊至碧蹄小利
千餘騎馳赴之。
敗折而還
卽趨開城
公爭之曰。
大軍一退
賊勢益強。
遠近驚懼
請少留觀釁而動。
提督佯應曰。
諾。
跨馬還至開城
諸營悉退。
提督聲言淸正
自咸興將襲平壤
還軍以救之。
且令我兵在臨津南者。
渡江拒守
公遣從事辛慶晉見提督
不可退兵者五。
其一。
先王墳墓皆在畿甸
陷爲賊所。
不可棄。
其二。
奔竄遺民
日望王師伐賊。
今聞退兵
無復固志
相率而歸賊。
其三。
將士倚重王師
以圖興復
大軍一退
人心怨憤
皆思散去。
其四。
封疆之內尺地不可棄。
其五。
兵退之後
賊乘其後
臨津以北。
不可保也。
提督默然
諸將士知提督意。
以食盡請旋師
提督怒。
召公戶曹判書李誠中右監司李廷馨
跪之庭下而數之。
公權而已
因爲慷慨泣下。
提督有悔色。
陽怒其諸將曰。
不滅賊不還。
諸將皆頓首請罪
令副摠張世爵。
見公慰之。
論兵事。
湖南巡察使權慄率精兵數千。
克倭於幸州。
提督方與倭連和
戰勝大驚。
號曰權家軍
心實憚之。
公令權慄軍。
與巡
邊使會於坡州
據險守之。
又令防御使高彥伯,李時言,助防將鄭希玄,朴名賢及諸義兵
左右守要害。
出沒擊賊
舟師將李,丁傑。
西湖以分賊勢。
倡義軍亦以舟師至。
移書王必迪言。
賊方據險未易攻。
大兵進至坡州
其後
南兵精勇
漢南乘賊不意
擊破諸賊。
城中歸路阻絶
龍津
因以大兵襲之。
一擧而盡矣。
大悅
陰使人覘賊。
城中賊尙強。
餘皆羸疲寡弱
可易破也。
提督北將。
南兵有功
沮其謀。
使不得動。
大受報公曰。
賊方有謀。
欲得査,二將
退陣自備
公曰。
賊畏大軍在後
徒以虛辭恐我耳。
不輕來犯
我不動。
還報則喜曰。
賊縱來。
不可獨去云。
兵革已久。
民不耕種
聞公駐軍東坡
飢民至者日千百。
南方漕粟適至。
卽啓 上。
出一千以賑之。
慶尙右監司金誠一報云。
兵革之禍。
嶺南最甚
請移賑飢
移南一萬。
自知勢弱。
請和
提督得報
遂還開城
遊擊惟敬
約還二王子。
退兵釜山
然後乃許。
公曰。
可許
不如擊之。
提督佯應曰。
善。
實無鬪心
又遣遊擊陳弘
謨入賊中。
坡州
令入參旗牌。
不聽
提督聞之大怒曰。
旗牌 天子之命也。
何以不參。
當行撤兵
公與元帥金命元。
軍門上謁
提督不見
良久乃許。
公前謝。
仍曰。
非不旗牌
其側又有牌文
禁我殺倭。
心痛恨之。
不敢參拜
提督慙色曰。
宋侍郞爲之。
我實不知云。
數日遣遊擊戚金,錢世禎來。
許和便。
公執不可
兩人者旣去。
公移書曰。
賊誘我求和者三。
小邦危急而終不許者。
寧死不辱
一國之人。
讎釋怨。
與賊俱生。
無寧擊賊而死於軍法云。
提督東坡驛。
公卽就問起居
提督不見
將命者曰。
體察使不快於我。
亦問我耶。
秀嘉旣與提督得和。
憚我躡其後
潛師夜遁
提督卽入
公請提督急發追躡之。
提督詭言曰。
大江無舡不可渡。
公已急收艦八十。
待之久矣。
提督不得已營將李如柏
率兵萬餘。
追之至江上。
若渡兵者。
半渡
稱疾迺還。
經略宋應昌
佯示伐賊意。
提督促兵追賊。
賊去已數月矣。
提督追至聞慶而還
經略已令我兵。
禁不得殺賊。
賊遁還。
我兵亦莫敢出。
賊據海上蔚山,東萊金海熊川
巨濟
連陣十六屯。
皆依山。
築城掘壕。
爲久留計
劉綎,吳惟忠,李寧,祖承訓駱尙志王必迪等。
以萬餘兵環四面相距
我兵元帥以下諸將。
皆聚於宜
於是賊乃遣還王子諸臣。
未幾劉綎大兵歸。
公啓 上曰。
王師不可恃也。
治兵敎鍊。
以爲自強之計云云
丁壯
遣浙江參將駱尙志所得火炮狼筅,鎗劍諸兵械
傳習之。
身至嶺南治兵事。
九月
召至 行在所
十月
從 上還京。
京城殘破
百司依於墻壁
加之以飢饉
盜賊多起。
人心危懼
公白 上置訓鍊都監
發萬餘
健兒數千。
鳥銃刀鎗之技。
把摠哨官以領之。
分番宿衛
人心乃定。
拜領議政
大明以我衰弱
有分易置議。
給事中魏學曾上本言之。
兵部尙書石星
不可
行人司憲來。
勑諭我。
且令觀屬國事也。
勑書曰。
朕待屬國
恩義至此
王其自治之。
不爲王再謀也。
 上召見公曰。
久知若此者。
恨不早避也。
明日見行人。
當言傳位事。
卿之才以予之故。
不得有爲
良恨。
公對曰。
勑書勉厲之耳。
 上何爲遽出此言也。
冒居三公位。
使國事至此
萬死
明日事大不可
敢以死請。
後 上見行人言
不任國事
傳位世子
行人許諾
又曰。
柳成龍忠硬仁義篤信
東征將吏
無不悅者。
得賢相云
戚遊擊在京。
至行人所言甚密
夜要見公。
左右
紙筆
書六七言問之。
其一。
 上傳位事也。
驚愕起立
書之曰。
公讀天下書。
知古今事博矣。
小邦危急至此
而又於君臣父子之間。
不能善其道者
亡國之禍也。
遊擊曰。
是是
卽以其紙焚燭火而止。
明朝
公率百官
呈文行人所。
力陳 上無失德事。
又夜。
遊擊語公曰。
行人意大回矣。
行人見 上禮益恭
及歸。
移咨勉飭殊甚
又以箚付付公。
有曰。
再造山河
行人未至。
經略宋應昌
嘗以箚付授伴臣尹根壽曰。
歸與國相
公拒之曰。
經略公言
國事
移咨於 上。
今無咨而有箚。
其所言。
國相所宜處者也。
十二月
湖西宋儒傳檄劫略而北。
人情洶洶
 上命入宿禁中
公辭曰。
如此
令人心益驚。
 上曰。
不念武元衡事乎。
一夕甚寒。
 上令內豎覵。
深夜明燈閱書
還報
 上命煖酒以賜之。
賊旣見擒。
治獄平。
公元1654年
累代以來
訊杖漸大。
公白 上。
一從大明律尺寸。
人無濫死者
甲午
上箚言固本,節用積儲選兵敎訓千言
且請計田量入。
諸司貢物方物
皆計物定價
有司供貿。
以其餘補軍食
以爲便。
而有沮之者
果行
中國以爲持久
天下兵力不可窮。
因賊請款許之。
解兵便。
宋應昌被劾去。
顧養謙來代
遼東
參將胡澤。
箚付責諭我。
屈己自強以爲言。
且令我爲倭請封。
廷議持不決。
督報甚急
公病肺痿。
視事逾月
乃上箚曰。
具陳賊狀。
以聽大國處分
贊倭請封事
決不可從。
條上戰守便宜十一策。
請令兵曹專任鍊卒。
收人才。
內外文武重臣
各擧所知
勿拘貴賤
上軍國機十事
乙未
沿江屯堡
又上箚陳防守便宜
儒生德潤上疏
己丑冤獄事。
公請大釋囚籍
鄭介淸夢井,李黃鍾。
最甚伸理
 上從之。
九月
解官
見老母。
 上不許
尋暘暇歸。
卽復召爲京畿黃海平安咸鏡等道體察使。
敎閱戎卒
丙申
帝遣李宗誠,楊方亨。
封秀吉爲王
而沈惟敬素與倭往來彌縫
惟敬亦從之。
令我
公元1597年
重臣偕往。
朝廷不知所處
公曰。
反覆多變
計窮則欲自免歸咎我。
未可知。
姑捨之。
先以書責問
得其報便。
 上從之。
惟敬督之不已
令其伴臣黃愼遣行
李宗誠自倭逃歸
京城洶洶不定
張榜曉諭以鎭之。
時有讒言
 上令群臣聽政東宮
公率百官
伙閤逾月
 上乃許。
上疏乞歸
 上以手札諭之。
令毋去也。
楊方亨,沈惟敬回自倭。
秀吉受封不謝
行長,淸正屯兵如前。
聲言王子來謝。
然後解兵云。
惟敬復命得罪
而復大出兵。
軍門郉玠經理楊鎬大將麻貴提督劉綎董一元總兵楊元。
率衆討倭。
水軍提督陳璘繼至
經理提督
領五千騎。
京城
合我兵。
七八千人
水兵統制李舜臣
大敗賊於珍島
軍閑山。
連破賊。
賊患之。
丁酉
賊令間誘我曰。
淸正渡海。
舟師邀之。
可擒矣。
蓋覘我也。
舜臣知其詐。
不聽
節度使元均舜臣功高
以爲不肯進兵
舜臣不得已出兵
淸正下海矣。
舜臣公拔擢
誚公者尤以舜臣爲言
 上怒置法
而將以元均代之。
公力以爲必敗
大敗
走死
湖南大陷。
用金命元,
李恒福計。
復用舜臣
楊元大敗南原
乘勝稷山
經理擊破之。
麻貴率兵數萬。
追至蔚山。
時賊敗於稷山
淸正屯蔚山。
行長屯順天
安頓吾屯泗川
劉綎攻行長不利
董一元又敗於泗川
經理淸正
其外柵。
久圍不利
舜臣破敗餘衆。
陳璘遇賊於南海前洋。
大破之。
行長,安頓吾皆遁去。
沿海諸屯賊各退兵
舜臣死於洋中
大折
西意
舜臣力也。
公自受任以來
 上傾心用之。
媢嫉日夜毀短之。
令上不快於公也。
 上命公出師御倭。
受命卽行
或曰
賊急。
都城騷動
而某出師
先以家屬自隨
人心大潰云。
 上大怒。
大司憲李憲國歷擧公及諸大官家屬所在某在某。
然後 上意乃解。
召公以所領兵入
至者數萬。
 上出江上望見
軍容甚肅。
大悅
倚重之。
初。
經理楊鎬大軍南下
公先嶺南
調兵食。
經理旣至
公上謁。
經理已信讒不見
有不悅狀。
從者失色
公不動念
大事不濟
具啓經理所爲不相能
請代
 上不許
尋召還。
後經理還京。
公與李恒福議事
衙門譯來謁。
具言衙門事。
請爲介欲
公元1598年
交懽諸將。
公正色曰。
非公無私交。
不敢復言
公退而語人曰。
臨利害當如此
戊戌
主事丁應泰經理剝卒多怨。
掩敗爲功。
軍門監軍
共爲瞞上。
 帝大怒
給事中徐觀瀾。
應泰王京閱實
經理免歸
河南萬世德來代之。
 上追思稷山之戰。
欲遣大臣一人
經理卞誣。
 上意在公以內多事持之。
卒遣左議政李元翼
至則應泰又誣論我與倭通。
壬辰要犯遼東
反受兵云。
 上憤憤不快
避位事。
臨朝數日。
公率百官爭之。
持平爾瞻首劾公當誣事
不請燕行。
感怒 上心
執柄者又陰令其客數輩。
上疏斥之。
以爲士論
仁弘素深怒於公。
其客文弘道正言
詆誣萬狀
專以主和爲言
公連上箚引咎自劾
罷相
尋又削奪官爵
右議政李恒福上箚曰。
前臣奉使南方
見賊勢盛強。
我財匱民散。
無一可恃。
守國御冠。
戰,守,和三者而已
今旣不能戰。
不能守。
下此則聽其求和而已
臣嘗與體相臣某言此事。
以此成龍
則次弟鋤削
當及臣身
謝病
左議政元翼還自京師
上疏曰。
柳成龍守正
公元1659年
不撓
憂國私家
其心可悲
此人斥去
謂之親厚而斤之。
謂之異議而斥之。
士類斥去無遺
國家之福也。
稱疾
己亥六月
 命還職牒。
三司復論之。
庚子十一月
又有職牒之 命。
後月以 懿仁王后葬禮
郊外哭班。
卽歸。
明年八月
貞敬夫人卒。
其十二月
始有敍 命。
壬寅
廉謹
議政李恒福公名選首
同列曰。
此老不可一善名。
特洗郿塢之誣耳。
弘道詆誣語也。
癸卯
服闋
府院君
公上疏仍乞致仕
甲辰
策扈 聖元功
公上疏乞除名錄券。
圖畫功臣
畫工至。
公以辭功謝遣之。
乙巳
會盟禮成
敎書
賜銀絹,乘馬
本道
長吏致食物。
 命給奉朝賀祿。
公上疏力辭。
凡三召。
皆謝不就
丁未五月
公卒
年六十六。
前夜起坐
平常洪範
公病中。
 上嘗遣醫視之
朝則與訣曰。
遠來勤苦
無以報 上恩
謝客曰。
安靜歸化耳。
侍者
整席堂中
北向正坐而沒。
遺言
君道八事
遺戒薄葬
訃聞
 上爲之輟朝三日
賜賻弔如儀
士大夫相率而爲位於城南舊第
之如親戚
都民皆奔走會哭。
罷市四日
公元1667年
曰。
微公。
吾屬已無類矣。
其七月
以禮葬于豐山縣壽洞南向爲封
會葬四百人
後爲之立祠屛山
公身都將相
受命傾覆之際。
見義明臨事正。
盡忠不辭難。
考其行事
終始要歸道德之正。
可謂有德術智
而文之以禮樂者也。
朝之耆老
以至宿將舊吏。
不曰相國
而其竭力周旋
扶顚持危
終使王業
安生父子兄弟相保至今
婾衣甘食
安處樂業
其誰之力也。
通敏博雅
爲文章尤長於詞命
所居西厓絶景
自號西厓
梧里李相國遺事
公元1547年
梧里李相國諱元翼
字公勵
梧里
別號也。
我 恭定王子益寧四世孫也。
益寧君生秀泉君貞恩。
秀泉君以高節聞。
事在秋江師友傳。
秀泉君生靑杞君彪。
靑杞君生咸川君億載
咸川君好文學博雅。
通於五聲律呂之變。
咸川君於公爲皇考
東萊郡夫人鄭氏。
監察錙之女也。
 明孝肅皇帝嘉靖二十六年我 恭憲二年十月廿四日
公生於漢陽泉達坊。
嘉靖四十三年
我 恭憲十九年。
公年十八。
國子生員。
公元1569年
後五年 孝莊皇帝隆慶三年我 昭敬二年
及第
選承文院。
正字
博士
簡正
不喜交歡來往
獨守
非公事不出。
人莫知也。
柳公成龍知其賢。
心敬之。
萬曆元年
成均典籍
質正
聖節賀使權德輿京師
廉潔無私
臨事愼重
一行皆敬之。
明年由禮曹佐郞
選授海道都事
時方籍兵諸道。
皆以都事掌之。
事簡而文不煩
三年竣事
一人有罪者。
幸免無罪得罪
神明
入爲司諫院正言
朝廷得人
戊寅
玉堂
壬午
應敎
爲同副承旨
癸未
授左副。
承旨朴謹力攻朴淳李珥
河洛上疏
論政擁蔽
洛先已上疏兩人者。
未及蒙准上達
洛復上疏言之政院啓事云云
 上甚怒。
欲罪朴謹與同秉筆者。
問政院成。
恐懼不敢首實
公曰。
啓事初非一人之言。
不可歸罪一人
終不對。
 上竝黜之。
朴謹元竄江界
公旣罷。
五年復用
丁亥
始有安州之命。
州本關防大邑
凋弊
大飢
選擇任之
選曹以爲其人無出公右啓。
 上特起廢遣之。
公至州。
請移萬餘以賑之。
播種有餘
又大
公元1651年
穰。
百姓樂業
山無盜賊
防守四番
六番寬民
按使尹斗壽上其事。
定爲兵制
州舊無
勸民樹桑
蠶績大利
因號爲李公桑云
 上思久勞
召爲刑曹參判。
辛卯
大司憲
己丑冤獄
左相江界安置
壬辰之亂。
吏曹判書平安道都巡察使先行
 上遂西幸
五月
 車駕平壤
數日賊已薄平壤
 車駕寧邊
公及諸將兵合三千人
留守平壤
時元帥連敗。
慙無功。
下同諸將。
無所統領
公曰。
號令不專者。
必敗
元帥國之重任
不可摧折
先自輕以取敗也。
公先下之。
以奉軍帥
元帥心然之。
自此軍中始有統領
日耀江上
官軍不敢出。
公與別將高彥伯,文愼言
戰士數百。
渡江斫賊壘。
殺賊甚衆。
戰馬八十匹。
賊大驚。
搏戰殺傷相半
明日
賊乃渡兵薄城下
諸軍皆潰。
公至定州募兵
散卒始集
 上命公進正憲
仍爲觀察使兼行巡察使事。
公患無兵啓。
 上巡龍朔間
戰士千餘人
朝廷發兵遣戍
遂詣 行在所
謁 上。
受 命還定州
時七路皆不守。
浿江以西獨全
鎭撫百姓
公元1652年
養士卒。
以爲根本之固。
時 世子駐成川。
監軍國事
有守差除
朝廷相抵不相能
具狀分朝。
言事不可
力言分曹
不省
其七月
還軍順安
天兵會我兵。
平壤不利
我兵環平壤
諸將李,李鎰,朴名賢高忠卿,張以德,金應瑞,李思命,崔琛,李祿,金夢淵,海龍,鄭箕南林仲樑李應獬,李璲等列營屯兵。
數萬人
八月
與賊三戰
不利
明年正月
提督李如松精兵四萬來。
連我兵伐賊。
大破之。
遂復平壤
二月
 車駕至永柔。
以公久勞兵間。
特加崇政
京城賊合西北倭數萬。
提督易之
輕兵薄之。
敗折高陽
斂兵不出。
與賊約和。
賊乃撤兵而南。
留屯海上
十月
 車駕還京。
在西治兵滿萬。
乙未
 上下褒諭
進崇祿。
六月
右相之命。
兼慶尙,全羅忠淸江原咸鏡平安等道體察使。
出巡
 上念公勞瘁
開府京城
公辭曰。
在朝
專制四方
事體不可
八月
巡行南方
開府星州。
殘破之餘。
庶事潰裂
號令不行
諸節鎭驕悍違令者。
皆杖之軍門
都元帥權慄,關東觀察使宋言愼。
違令不至
皆啓
公元1597年
罷之。
軍門肅然
聲言擧兵復入
中外洶洶
大嶺以南地險隘多阻。
賊盛強而我兵力寡弱
於是大修山城
保守計。
江左絶遠
事機不及
分左右監司
丁酉
賊復益兵臨我而詒我。
令我列舟師釜山前洋。
觀我虛實
統制李舜臣不聽
用事以爲誤事
舜臣以罪去。
公啓上曰。
此人得罪
大事去矣。
 上且問於公。
極言之。
未及上。
元均來代之。
非 上意也。
均果敗亡走。
爲賊所殺。
然後 上復舜臣
破敗之餘身。
勤苦撫循士卒
兵威復振
公至閑山計事
登臨望海
大享軍士
軍士踊躍思奮
舜臣曰。
將士死者
相國也。
仍嘆之曰。
我爲將在外。
讒疑當道
相國專用吾計。
舟師粗完。
非我也。
相國也。
遂與賊戰於南海前洋。
大破之。
舜臣死於軍中
於是諸城事未完。
戲事者爭言不便
人心思欲散去。
及賊乘勝
壁堅最要害
右節度使應瑞佯言野戰
棄城走。
諸城大潰。
石守將
亦夜毀城遁去。
陰縣監郭䞭,前咸陽郡守趙宗道死之。
惟義兵將郭再祐堅守火旺獨全
時 帝再發南北官兵十餘萬人征倭。
公在軍
公元1598年
中疾甚。
 上召還。
至陰
賊連陷南原全州
京城戒嚴
又有 命留公指畫軍事
尋召至
經理楊鎬旣攻賊於稷山
追賊至蔚山久圍。
不利旋師
戊戌
經理主事丁應泰彈劾
萬世德來代之。
 上遣公爲經理卞誣。
應泰又誣論我事倭。
壬辰引倭要犯遼東
反受兵云云
公曰。
一日不卞。
一日惡名天下
日訴六科給事中都察院
十三道御史都御史皆曰。
丁應泰奸邪小人云。
又呈奏于通政司
叩頭出血
又伺閣老於長安門外乞上奏
閣老揖之曰。
言于通政司
上奏通政司曰。
陪臣不可上奏
蓋丁儻沮之也。
又令促發。
不得已發還
正言爾瞻
攻擊領相柳成龍
朝廷擾亂
在朝之士。
持公議者。
無遺斥去
己亥二月
公旣復命
 上爲之勞慰曰。
血誠陳卞。
勞亦多矣。
辭謝
上疏曰。
柳成龍廉介守正不撓
憂國私家
其心可悲
此人斥去
謂之親厚而斥之者有之。
謂之異論而斥之者有之。
士類一朝盡斥。
恐非國家之福也。
辭疾
時賊旣渡海。
大兵皆集京城
又有留兵善後之議。
事益難。
 上責諭甚急
不得已出視
公元1599年
事。
辭疾呈告十三。
上箚四。
 上猶不許
至四月
乃許改判中樞
九月
李恒福左相
公復相。
有鄭榮國,蔡謙吉者。
上疏
右洪汝諄,任國老
攻擊朝廷殆無餘力。
公上箚曰。
公議息滅
朋儻成風
國事日敗。
橫議肆行
朝廷羞辱極矣。
 上愈不悅。
公請對曰。
人君聽言
勿以入耳逆順喜怒
則庶不爲讒說之所移矣。
朋儻之害。
古亦有之。
未有如今日之甚者也。
仍及洪汝諄,任國老所爲無狀曰。
不用臣言。
此輩終爲國家患。
且不遠矣。
 上曰。
人心已散。
賊情難測。
域中之變。
難保其必無。
當此之時。
君子盈朝。
無益
姑徐之。
國事爲急善也。
公對曰。
臣所爭。
爲國家之急也。
收拾補綴
委任賢能
而反令此輩當國
則民雖不散。
賊雖不來
國必亡矣。
 上久不快於 世子
因不悅。
言傳位事。
公對曰。
 上春秋鼎盛
何爲出此言也。
臣恐自此庶事解體也。
 上不悅而罷。
於是攻擊大起公出東湖
遞相
 上以國家多事
令公李德馨在備局疇畫。
公辭不出。
庚子四月
鄭琢左相
公爲左相
兩司合啓曰。
力主邪論
公元1600年
無所不至云云
 上曰。
論人不以其實
非但予之不信
人且不服
左相賢相也。
捨此人而何以哉。
公連辭不已
 上曰。
方待卿爲政云云
公終不出。
歸衿陽田里
六月
 懿仁王妃薨。
入臨
八月
 命公爲都體察使。
兩湖嶺南關東兵馬皆屬焉。
九月
出巡嶺南州郡
鍊兵募民
屯田昌原,蔚山,東萊
疾篤
召還。
送標信符驗
 賜襦衣。
備道苦寒
辛丑
老土攻殺藩胡。
邊將敗沒
北邊請益兵以備胡。
八月
復以公爲咸鏡平安黃海等道體察使。
開府關西
治兵馬。
公以疾辭。
 上曰。
惟當在京疇畫。
率勵三道
公對曰。
如此無益也。
出巡北關永興
由隘水至成川。
有報忽剌謀變我邊。
調南北官兵
爲救北計。
巡閱兵馬
黃州
壬寅
冊立皇太子頒赦詔使來。
西路多事
召還。
二月
東湖
疾甚
 上遣醫視疾
卜者問命吉凶
江上多風。
撤御室氈簾以 賜之。
再上箚。
辭都體察使。
大石起立
或自移。
東▦海赤。
甲辰元日
白虹貫日
 上令公卿各言所欲言者
公上箚曰。
恢大度。
樂聞闕失
嚴宮禁。
貴近
以迎和
公元1608年
平之福。
國綱
安百姓
以弭崩解之禍。
外侮可御。
天災可消也。
臨海君奴夜刺殺宰臣
不能得。
盜發之。
大將邊良傑得罪
領相李德馨言捕盜無罪
 上大怒。
以故言及之。
時議定宣武功臣位次
公當受封
上疏無功
請居從 上之列。
 上愈賢之
 賜忠勤貞亮效節協策扈聖功臣號。
封完平府院君
戊申
鄭仁弘上疏罪狀領相柳永慶。
 上大怒。
仁弘寧遠
及 上登遐
柳永罷相
公復爲相。
 上大漸謂 世子曰。
群臣惟某可任大事
不能用。
優禮以待。
示以誠意
可以爲用也。
以故光海初立首起公。
三司臨海君事。
鞫囚
公啓 上曰。
三司所謂鎗劍兵刃
臨海喪次云云者。
某日把門衛卒無知者。
單辭發問
俱無證可覈。
稱疾
因啓以寬釋無罪
極言臨海貸死意。
三月
傳旨
又上箚曰。
 上嗣服之初。
下求賢之敎。
可謂得爲治之要矣。
仕進者。
廉恥勢利
相爲輕重
廉恥重者。
行有不合
不求苟合
勢利重者。
經營鑽刺
干進無厭
人君干進之徒爲國
則不幾於殆哉。
易曰。
通天下之志。
然後成天
公元1567年
之務。
爲治莫急於開言路。
受言非難
擇言難。
忠言逆耳而難入。
佞言順耳而易入。
終使諂諛盈朝。
國事日非不自覺也。
能察於順耳逆耳取捨之。
庶乎得矣。
朝廷正路
宮禁爲私逕。
正路易見。
私逕難卞。
先聖王
省躬祈天。
先戒女謁
穢濁之端。
貨賄之習。
其人雖微。
其事雖細。
駭人之聽。
缺人之望。
大矣
願 殿下肅淸宮禁
昭淸明之治
今日所事
惟在 慈殿。
殿之所依亦惟在 殿下
至誠承奉
終始無間
至於諸王子之孑孑惸惸
依仰於 殿下者。
亦宜撫恤
以篤恩愛云云
光海令諸達官
各以其職。
就領相。
議革保民之事。
於是圻甸宣惠法始此。
 帝詔廣寧撫鎭
以爲朝鮮舍長立少。
臨海何以當廢。
光海何以當立。
遣査官。
査明得失
又有郡縣鮮之議。
知州愛民都司嚴一魁來。
鄭仁弘以爲臨海頭。
以示査官。
公能周旋其間
官報撫鎭具▦。
 天子准許冊封
隆慶元年古事
仁弘弟子鄭承者。
上疏力攻全恩之議。
公遂稱疾
光海曰。
大臣重。
然後朝廷尊而國體嚴。
以全恩之議。
目之以護逆。
公元1609年
大臣因此辭疾
自毀體面
朝廷隨而不尊云云
公猶辭疾益力。
光海待之加厚。
親臨問疾
有沮之者
不果臨。
使御醫視疾而已
己酉八月
呈告二十三。
乃許遞相
 賜米豆二十碩,酒十甁魚肉果物
後數日。
又厚 賜之。
公上陳謝
仍辭太醫視疾
辛亥八月
公復相。
海所爲益無道
公憂之。
自以宗戚舊臣寧諫而得罪
侍 經筵講周書多方
乃惟成湯
以多方簡
代夏作民主。
註。
民擇湯而歸之。
光海曰。
叛亂擇君何如
公對曰。
百姓言之。
龍蛇赤子
惟在虐我撫我。
人心離而天命去矣。
相率歸於賢君
不可容人力於其間者也。
成湯言之。
聖人文王至德
湯有慙德
則微意存焉。
臣之與民。
雖俱曰王臣
分則有殊
安有委質爲臣
而背而之他也。
仍論明德愼罰
進曰。
君失其柄。
賞罰不行
人心狎侮
無所畏忘。
賢能不用
私昵盈朝。
因緣付勢。
得官者皆是。
 上引接臣僚日絶少。
朝夕與處者。
宮妾而已
內外交通
干與朝政
崇信左道
妖妄瀆亂
女謁盛者。
殷湯之六責。
傳曰。
家齊而后
宮禁者。
 殿下之家也。
宮禁
公元1612年
如此
何以外朝之效也。
奢者惡之大。
儉者德之共。
人主雖當治平殷富之時。
不可侈然自肆
此時乎。
兵革以來
祖宗憲章
蕩然盡矣。
初以美法。
姦吏因緣爲弊。
極則不堪
今膠守積弊
不爲改易
則塗炭之民。
不可救也。
保民莫先於節用
不節則傷財。
傷財則害民
近觀虛文糜費
皆 上之所爲
戶曹蓄積
百司皆空。
日日加賦於民。
不能繼也。
人君崇高之位。
倉廩百官之盛。
禮儀文物之美。
一物不出於白屋飢寒之民。
人君見物思民。
則如傷如保之念。
自生矣。
近者。
言事相繼補外
今日言路阻絶
職北之由也。
光海不答。
公因稱疾
昌德宮成
光海御法宮
受群臣賀。
有妖言以新宮利於 上。
將還居行宮
正言鄭蘊力爭
忤 上意
斥去
公上箚曰。
昔之言者未還。
今之言者復去。
雖有朝暮剝床之禍。
不得上聞也。
竟斥出爲鏡城判官
遂還居行宮
名行宮曰慶運宮。
壬子
黃海道上變事
公卽出視事
鞫囚
疾甚
還家
請辭
乃許。
癸丑
永昌獄起。
永昌閉之江華
陰令府使鄭沆殺之。
領相
公元1615年
德馨上箚言。
糿稚無知
乞貰之。
前弼善鄭蘊
上疏極言
皆論以大逆
公上箚言。
其心可恕。
請寬之。
李德馨憂懣死。
鄭蘊旌義安置
朴應犀者。
謀逆自首
當功賞。
公上議曰。
先朝
吉云節者。
濟州
謀逆敗露
自首於州官。
 命誅止其身。
應犀與云節同律。
光海不聽
鞫囚日嚴
史官
令以原任議獄
而公辭不出。
大內詛呪事。
命頒敎八道
乙卯春
公上箚曰。
詛呪之變。
事連 慈殿。
布敎四方
事體未安。
且道傳說以爲
 太妃不得保全位號
母雖不慈
不可以不孝。
母子名位至重。
倫紀至大。
臣受國厚恩
不得不言。
海大怒。
以爲護逆。
三司請罪
南以恭亦爲時論所深疾久矣。
以爲縱臾竝論之。
學士洪茂績,鄭澤雷,金孝誠等。
上疏言。
忠直無他意。
得罪
而公付處洪川。
東方大旱
公至而關東大雨
謂之相公雨。
丙辰
右相鄭仁弘上箚。
以某不可投竄而止。
鞫問云。
公謫洪川。
判書欽。
川。
韓參判浚謙。
被黜居西湖
時議以爲三竄。
沿江謀議
鞫問之議。
公遂杜門
親戚交友
不見
襄陽曄過公。
排戶直入。
公元1559年
之曰。
何若是懾也。
自反而縮。
彼如我何。
己未
疏放
竄謫八十餘人列啓。
其中或自遠竄中途
或自中途放還二十餘人
放歸田里
居驪上。
臨江釣魚
鼓琴自遣
癸亥
 上旣反正
公復相入謝。
都民父老望見公。
相慶曰。
李相公至矣。
涕泣
光海旣廢。
罪人皆已伏刑
脅從者。
公皆請輕之。
如辛光業輩。
乙卯
以死論公。
而皆在減死之列。
不知者以爲避嫌
公不動。
死人財產
功臣等旣皆沒入
不可曰。
如朴承宗希奮。
謂之屬公則可也。
謂之籍沒則不可。
 上然之。
 太妃必殺光海。
功臣等皆曰。
可殺
公曰。
光海自絶於天。
其廢固當。
至於殺之。
老臣旣已服事
當自此去矣。
因泣下。
 上曰。
保全也。
或請復鄭澈官爵
 上問公。
公對曰。
或謂之君子
或謂之小人
今諸被罪者。
皆已伸釋。
亦可釋。
己丑之獄。
實主之。
冤枉多死。
人心至今悲之。
臣嘗爲大司憲
論此人。
 上曰。
然則兩釋之。
以故
己丑諸人
皆復其官。
中古以來
三公不坐政府國政久矣。
中興
功臣等皆曰。
復擧都堂故事
公曰。
不可
中古廢此事。
公元1649年
有由也。
國之大權
人臣不可復擅。
時 上方倚任功臣
器遠,金自點等。
用事矣。
國家承光無度
 上命裁省煩費
以節國用
公仍議行大同法。
巨室多惡之。
竟不行。
 上召南中隱者張顯光
公往見之。
問以國事
無他語。
但曰。
當今國之人患
在疑。
公爲之嘆服不已
以老乞骸骨
 上不許
 賜之几杖
以舞樂。
錫宴于公第
都堂相會耆老
會皆請 上就設焉。
盛事
有几杖宴酬唱一卷
甲子
李适叛。
先有上變者。
士大夫失志者多連累
書聞
功臣等大懼。
以內變動 上意
盡殺故相奇自獻等三十七人
而議不及於公矣。
 上遂幸公州。
後公白 上。
追釋其冤。
皆復其官。
敗死
 車駕還京。
上疏致仕
 上不許
猶請去不已
乙丑
五上
遞相
爲領中樞
仍乞致仕
 上終不許。
復相之。
 賜肩輿入朝
上箚固辭
召見
以老不起居
令勿肅拜
引對所言。
皆請去也。
仍膺 旨上箚曰。
朝廷者。
四方之表。
朝廷不和
治道無自而出。
戰國時
謀臣有曰。
群臣和。
其國不可伐。
蓋和則一。
一則強。
敵國不敢謀。
公元1626年
今人異見
士各異論。
疑阻乖隔
庶事渙散
莫可收拾
如是而望治。
不亦難乎。
國家中興
天命已定
滿廷士大夫
孰不欲爲 殿下一死。
凶徒借重籍口
或因怨招亂。
未可知也。
誣引士大夫
亂朝廷挫國勢
徐爲之乘釁
未可知也。
指名播說。
亂人聽。
人人自危
惴惴莫保。
狼狽窮蹙
處身無所
殊非盛世氣像云云
翰林性善正字上疏
言仁寬赦事。
金尙憲以爲性善等。
自附於諸賊所推之王子云
 上問于大臣
公啓曰。
臣自昔時
王室至親
每以全恩爲說。
人皆指目老臣矣。
朝廷僉議而置諸外。
願 聖明終始保全
不以寘內置外而爲之輕重也。
丙寅春
啓運喪。
公詣閤門之外。
禮官
定爲齊衰不杖朞以啓。
 上斷行三年之制。
爭論不已
 上不聽
喪禮一用后妃禮。
公遂出闕門之外。
連上箚曰。
本生私親
比侔宗統
典禮紊亂
宗統不尊。
僭擬之禍。
至於亂亡
億萬宗社之憂。
在 殿下
莫謂老臣今日不言也。
上疏辭職曰。
臣以首相
大事
無所可否
安有如此宰相也。
臣之求去。
豈臣之
公元1627年
本心哉。
不得已也。
卽歸衿陽。
 上下有悔過之意。
公卽入京待罪
 上曰。
不棄寡昧
非但予心喜悅
蒼生之福也。
終始勉輔。
令該司。
修理闕下民舍以館之。
公上疏力辭。
旣葬。
追尊大院君爲靖穆章孝大王
啓運爲仁獻王后
以園所爲章陵。
公出郊外
上疏曰。
委棄職事
前後疏箚呈告
今三十餘矣。
倨慢褻瀆
敗壞官方
無人臣禮
惶懼不知所出
退伏郊外
祗候嚴命
乞退不已
 上乃許之。
有 敎曰。
不能強之以職事
欲召還都下
以爲士大夫矜式
卑辭以請。
終不傾聽
予甚顏厚
政院敦諭
不得已還私第。
待罪
拜領巾樞。
仍令該司。
修理前所館舍
使之移住
丁卯正月
人大擧來侵。
關西節度使南以興戰敗死之。
平壤黃州皆不守。
他無恃兵處。
 上出江都
公爲都體察使。
從 世子甄城。
問百姓
煩費
師行有律。
號令嚴肅
少年奇功者多不悅。
右相巾欽。
亦從。
諸客說右相
勸立撫軍司
以分衙門
以公故不果
日造誹謗
投書幾有變。
賓佐收兵
殿後以自別。
公泣謂曰。
 上以沖子老臣
一行
驅我使去。
不聽也。
言者乃止。
朝廷與虜約成。
卽奉 世子
行在所
讒言不行
 車駕還京。
公上疏曰。
上下否隔
言路阻絶
虛己咨詢
自廣以狹人。
國家本根已病矣。
如此能爲國者。
未之有也。
請告歸鄕里。
 上宣醞以送之。
後月
辭疾
仍乞致仕
不許
承旨
草 敎敦諭
公上箚曰。
賤臣壽已窮矣。
擔曳道路
三入脩門
不爲朝廷士大夫之羞乎。
不起
 上令該司。
 賜素衾,素褥
以表儉德曰。
平生儉素可敬云。
公以退老
受祿
 上令畿內
 賜月俸
歲時
 賜米肉。
辛未夏
邊警急。
公入
引見
 厚賜之。
留數月。
還鄕里。
上箚曰。
當今之勢。
賊兵雖退。
遲速必來。
振發奮勵
無益之作。
專意兵事
待敵來。
江都保障
南漢爲輔車。
繕完蓄積
得將任屬
收拾三南。
存恤兩西。
使軍民親上。
氣勢連絡
統爲一家
外侮不足虞也。
此顧非臣僚之所能也。
 殿下一脈精神
感通徧及
然後可以致此也。
民則無國。
無食則無民。
寬民力。
裕民食。
帝王急務也。
近來專以任怨爲賢。
以悅民爲嫌
國家勸懲如此
 殿下
公元1632年
雖欲保民
澤不下究
民多怨也。
 上遣承旨問之。
旣復 命。
問其居處
對曰。
茅屋蕭條
不蔽風雨
 上曰。
爲相四十年。
有數茅屋而已耶。
本道正堂以 賜之。
上疏固辭
不許
仍乞致仕
不許
上疏曰。
臣雖致仕
國有急難
臣當以死報 殿下
壬申
 仁穆王后薨。
公卽入臨成服而歸。
公退老衿陽。
八年而卒。
壽八十八。
崇禎七年正月廿九日
訃聞
 上爲之罷朝三日
 贈賻加厚。
 世子臨弔建德舊第
百官會哭。
都民父老
亦皆罷市會哭。
三月某日。
以禮葬于族葬之次。
有司供葬事。
至成葬。
公嘗曰。
我死以無實之譽。
侈於墓道
我甚羞之。
令子弟。
敍次平生大略
蒼石李公埈。
墓碑
逸事狀。
自述云。
公淸自修
事君無隱
進退有義。
名相
宣祖世選廉謹
公及柳相公成龍最重於世。
公嘗自言。
平生見利思恥。
不辭難。
行不苟容
欲寡其過而未能也。
人心鑑照物。
見於幾微
趨捨必決者明也。
勇生於明。
則不惑。
不惑則不動。
此公一生得力也。
公所與友者二人
姜承旨緖。
趙引儀忠男。
姜承旨事 宣祖好直諫。
公元1576年
佯狂自晦
趙引儀托風啞。
隱於世者也。
與人言語
時以嚬笑
示人可否而已
人莫知也。
方朋儻始起。
其所嚬者。
其人一一皆敗。
其所笑者。
皆以令名終。
姜承旨
亦善知人
能言成敗禍福不失
嘗語公曰。
他日當作壽考宰相
亂世
揮涕泣而當之。
知遇 宣祖
受任多難之日。
竭力勞心
驅馳四方十年
當光海無道
諫而擯逐
十年
及事 仁祖
多難初定
致仕
八年而歿。
公爲相四十年。
其言一一皆驗。
論人物。
姜承旨第一
趙正字中立趙舍人正立,吳判書億齡,金參判宇顒,鄭參判蘊,任持平叔英,柳相公成龍
吾所敬事者也。
事君能竭忠忘其私。
古人
李相公恒福
豁然不拘細故
能以所存富貴
偉人
永昌之死
以爲大臣不爲一王子死。
及 大妃廢時
極言力諫。
窮死漠北
善乎可謂踐言者也。
公通於律呂
鼓琴自娛
及以乞骸骨
不復援琴
常獨嘆曰。
吾且老死
今人事極亂。
天道且變矣。
大亂迫矣。
公歿三年
南漢之事。
癸亥無日記。
有疏箚集。
藏於家。
鄭仁弘
竝爲掌令。
仁弘重名於世。
 上
公元1649年
傾心用之。
公憂之曰。
此非吉人
及光海世。
權位日盛
專以深刻制一世。
仄目曰。
相公先見也。
公聞之曰。
吾見其所爲。
不近人情
以故疑之。
先見也。
李相公恒福
與公竝爲相。
每論大事大策
必咨於公曰。
見事不如公。
沒後
李相公弘胄語曰。
中興初
復入爲相。
從容語我曰。
吾今老矣。
同里諸公吏曹當繼相。
後公又相。
國祚艱難
生民糜爛
不及見矣。
相國已歿。
吳相國後。
吾果相而從上於南漢
國不亡。
幸也。
至今其言在耳
先見若是神也。
西京相國生祠
崔岦生祠迎享詞。
西京安州嶺南星州。
皆有功德碑。
 孝宗元年
 賜諡曰。
文忠
配食 仁祖廟庭
長男義傳嘗守外郡
淸儉
以治行第一
 上賜表裏以償之。
後襲封完善君
又以大耋進資憲。
次女適贈承政左承旨李廷稷。
封淑夫人
側室二男
曰孝
曰悌
女子七人
名行聞者三人
一人
夫不幸死於刑戮
晝夜三年而死。
一人聰明至性
癸亥無日記。
記誦一十二年事。
傳之曰續日記
又一
江都敗。
爲虜
獲。
自號曰妾。
完平李相國女子也。
不辱
自殺自見
自剄死之。
不大驚。
賢其行。
其長姊夫
初聞其妹被擄死虜中。
不哭問故。
然後哭之於悒曰。
善乎死也。
死而不沒其名也。
姜承旨遺事
公元1586年
公緖
字遠卿
其先晉陽人
四世祖詗。
事 成宗
燕山初立。
怨母妃廢而論死
封其墓號曰懷陵。
詗諫曰。
先王之禁也。
燕山旣深怒之。
前時論法盡殺之。
幷族詗家。
及 中宗世。
孫溫舍人
溫子士尙相 宣祖
諡貞靖
公貞靖公長子也。
明達
牢牢多大節。
 明宗二十年
國子試。
 宣祖二年
丙科
選承文院。
以多病不任職者七年
遷國典籍
常在三司製敎
不就
再選再辭。
 上遂任之
以親老乞郡爲水原
一年謝病歸。
復出南陽
再入政院。
左承旨
後出仁川。
一年罷歸而卒。
年五十二。
公家世貴大。
旣以三公
子兄二人
皆在顯仕
退讓
未嘗慢易加人
好儉約。
自守益謙
近臣常侍左右。
每以遠聲色
驕盈
嚴宮禁。
直言正諫無所諱。
 上知其言出於愛。
 上深
公元1568年
納之。
時有執權者爲大司憲
啓 上曰。
論薦當令法司長兼攝之。
公曰。
不可
旣專彈劾
又主論薦
權柄太重。
不幸姦人處之。
其害反大。
言者不敢復言
嘗爲掌令。
被酒玉堂
一人持論
輕重一時者。
瞋目曰。
玉堂
人望所屬
所爲如此
駁正之。
因數之。
人面赤大愧。
李文忠公元翼
同館
後問之曰。
放言也。
笑曰。
醉中言可悔。
實無悔色。
後其人以禍敗終。
有與一宰執素相善。
同在 上前
 上曰。
朝無廉風
士大夫之恥也。
公對曰。
先罪某。
知恥矣。
其人伏地謝。
受而爲罪曰。
緖之言皆是也。
 上以爲不隱其過。
兩善之。
其人出而謝曰。
賴君直言
吾知免矣。
因酌酒爲驩。
傲然飮醉而歸。
東西朋儻之議起。
公一謝交遊
讀書
感則鼓琴
獨酌醉。
放歌
猖狂自恣
嘆息曰。
天時人事
不出四五年。
大亂作矣。
或對人流涕
人怪之。
後侍 上泫然出涕
 上怪問之。
對曰。
賦命至矣。
不得長侍 殿下
是以泣之。
出語同僚曰。
大亂將作。
 殿下辭氣之間。
其兆已見矣。
不敢直對。
其十月
有鄭汝立上變事。
公元1652年
獄起。
而至壬辰倭寇
國果大亂
臨沒謂其子曰。
毋慼。
禍難迫矣。
病死何慼。
公善知人
大醉論人品。
善惡脩短吉凶
無一不驗
高士趙忠男,李文忠公心相得。
文忠公曰。
他日大貴
且期其久長
吾死以稚子託君。
嘗與文忠公
同在院。
乘醉。
同僚罵詈所爲
獨指李文忠曰。
若等皆不及此人。
但作相於危亂之際。
揮涕泣而當之。
文忠公入相四十年
壬辰殘破以來
諫光海放逐者幾十年
光海廢而及 仁祖世。
繼有兵革
嘗去邠者再。
而年八十八卒。
過路上。
童子群戲
一童子撫頂曰。
童子動中有靜。
他日必貴。
童子乃故相國申欽也。
有趙仁厚,金弘敏
皆有名於一時
客問之曰。
趙何如人也。
箕踞曰。
吾奴也。
又問金何如
卽跽曰。
吾師也。
人皆笑之。
後趙多乖妄。
失其性而死。
李文忠稱之曰。
嘗與我直玉堂
引觴大噱
醉臥不省
有命召對
小吏盥其面。
扶醉起。
至 上前
儼然
辭氣嚴重
定力
能之乎。
公潔身高行。
卓然自立
好善若私喜。
疾惡無私怒。
容人
能見其善而忘其過。
此古之所謂淸者之量也。
其知
人禍吉凶
時世之治亂。
先見鬼神
也。
問其家人
未嘗占相人之法術
中夜讀易。
或步於庭。
天象云。
子弘德仕爲山郡守。
弘德子瑒,瓛。
早殀
瓛子碩𦬗。
文僖公外孫也。
父母皆亡。
幼孤弱。
文忠公恤其飢寒
之如親兒。
今公之墓。
在衿川之蘭谷
文忠公刻石其事。
以表其葬。
  附趙引儀
公元1576年
趙忠其先
漢陽人
趙文正公兄弟之子孫云。
潔身不汚。
隱於世。
世莫知也。
惟公及李文忠公心相許。
稱之曰。
高行而隱於世者也。
稱病啞。
不肯與人言。
凡人物之善惡邪正得失
一皆嚬笑示之。
其所嚬者。
人後一一皆敗。
其所笑者。
皆以令譽終者也。
其亦異矣。
嘗仕爲引儀。
棄去。
年長姜承旨十年云。
其事世無傳者。
姜承旨彈琴一絶
姜碩茂誦之。
爾瞻
爲義禁都事
孫昌文。
前年爲求禮縣監。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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