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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言卷之三十九 (自动笺注)
記言卷之三十九
 東序記言[二]
  
德山碑
公元1501年
先生姓曺氏。
諱植。
字楗仲甫
其先昌寧縣人
高麗刑部員外郞之後
中郞將殷之四世孫也。
曾大父國子生安習
大父不見
父承文院判彥亨
淑人李氏
皇明弘治十四年六月壬寅
先生於嘉樹縣。
豪氣絶倫
文章
好讀左,柳氏
自負奇才
二十六。
見魯齋心法。
伊尹之志。
學顏子之學。
出則有爲
處則有守
惘然自失
喟然嘆息而言曰。
古人爲己之學。
如此
刻意奪厲。
勇往直前
旣博於百氏
反而守約
剛毅方嚴
無淫視。
耳無側聽
莊敬不惰。
自成一家之學。
以太一爲宗。
以和恒直方爲符。
克治爲先。
沖漠爲本。
不喜論難答述。
以爲徒言無益躬行
尙志潔身
不苟從不苟默。
不自輕以求用。
卓然有立
言學必先自得而貴高明
常言曰。
譬如登高
萬品皆低。
然後惟吾所行自無不利
行己大方
出處大節爲重。
神明舍銘。
有曰。
九窺(一作竅)之邪。
三要始發。
動微勇克。
進敎廝殺
又書之曰。
沈舡。
破釜甑。
廬舍
三日糧。
以示
公元1502年
必死無還。
如此
廝殺可言。
於吾心。
須有汗馬之功
敎人
隨人資稟激勵之。
不開卷講論曰。
今之學者
高談性理
無實行於其心。
如遊都大市。
珍寶奇玩
空談高價
不如得一尾魚。
聖人之旨。
前儒盡言之。
學者
不患不知。
不行
得力淺深
在我之誠不誠如何耳。
吾於學者
喚覺昏睡而已
開眼見天地日月。
談經說書
不如反求而自得之。
觀書
不曾章解句釋。
領略宗旨而已
 中宗明宗
連以遺逸召。
不起
 明宗特拜丹城縣監。
不起
上疏曰。
國事已非。
邦本已亡。
天意已去
人心已離。
 慈殿塞淵
不過深宮之一寡婦
 殿下幼沖
只是先王之一孤嗣
天災之百千。
人心億萬
何以當之也。
何以收之也。
 殿下從事何事也。
好學問乎。
好聲色乎。
弓馬乎。
君子乎。
小人乎。
所好在是而存亡繫焉。
疏入。
不報
明年
 上大儒學成運李恒林薰金範韓脩,南彥經等。
先生亦在召
就徵
拜尙瑞院判官
 上引見思政殿。
 上問昭烈三顧草廬事。
先生對曰。
必得人。
然後可以有爲也。
昭烈數十
公元1567年
年。
不能興復漢室
不敢知者也。
還山
丁卯
 宣祖卽位
嚮用儒雅
禮召甚至先生不起
上疏君德政弊曰。
索居深山
俯察仰觀。
唏噓掩抑
繼之以淚者。
數矣
臣於 殿下
一君臣之分。
何所感於君恩。
咨嗟涕洟
自不能已也。
食土之毛。
累世舊民。
可無一言宣召之下乎。
己巳。
特拜宗親府典籤
不就
辛未
本道賜之以賙之。
先生上疏謝。
因進君義
後年
監司以疾聞。
 上遣中貴人問之。
先生已沒。
二月八日
年七十二。
先生嘗作佩劍銘曰。
內明者敬。
外斷者義。
窓壁
大書敬義曰。
吾家二字
天地有日月。
疾病
鄭仁弘金宇顒
語敬義亹亹曰。
用工旣熟。
一物胸中
吾未到此境。
內外安靜
旋席東首而歿。
時有南師古者善觀象曰。
少微無光。
處士之災。
先生沒。
 上祭之曰天不憖遺大老小子疇依追爵司諫四月
葬德山。
光海時加贈領議政
諡文貞
先生自號曰南冥
嘉樹鷄伏堂。
涵養如鷄抱卵之義也。
溪上亭曰雷龍亭
尸居龍見
淵默雷聲之義也。
晉州德山。
山天齋。
易。
大畜
剛健
篤實輝光
日新,其德者也。
墳墓山天齋後。
德溪,守愚寒岡東岡數賢者。
師事之。
德溪曰。
刻意堅節。
守愚曰。
剛大遠之才。
東岡曰。
冽日秋霜之氣。
寒岡曰。
泰山壁立之像。
退陶李先生曰。
楗仲。
合於君子出處之義云。
銘曰。
高潔自守
隱居行義
不辱其身。
不降其志。
不屈道而循時。
高尙其事。
文穆公壙銘
公元1543年
先生諱逑
字道可
姓鄭氏
鄭氏系出淸州
高麗上將軍顗。
實爲始祖
上將軍後有監察御史儇。
僉議贊成瑎。
淸河君㥽。
左諫議大夫誧。
淸原君樞。
政堂文學摠。
上護軍孝忠
司憲執義沃卿。
顯者九。
號爲大族
執義生鐵郡守胤曾。
郡守司憲監察應祥
監察生 贈吏曹判書思中。
先生皇考
妣星州李氏
 贈貞夫人。
夫人父諱煥。
隱德不出。
 明肅皇帝嘉靖二十二年癸卯
先生生於星州之沙月里。
生七八歲。
大學論語
大義
十三。
受易乾坤於吳德溪。
先生推類而通。
長者師之。
弱冠
陶山李先生
心經
得聞爲學之方。
遂棄擧子業
專心經學
三年
公元1567年
曺南冥先生
曺先生許以君子大節
隆慶一年
先生二十六。
先夫人歿。
喪禮廢壞
先生持喪之節。
一從儀禮
先生九年
先府君歿矣。
合葬於蒼坪。
萬曆元年
我 昭敬王薦士
金宇顒白 上曰。
鄭逑者。
李滉曺植之門。
明於經術
可以布衣召問治道也。
選曹請敍六品
大臣不可
初授禮賓參奉
不就
家禮集覽補註
三年
拜 健元陵參奉
不就
六年
陞授司圃宗簿主簿義興三嘉縣監。
七年
爲知禮縣監。
不就
婚儀
八年
昌寧縣監。
 上引見
李滉曺植學問何如
先生對曰。
踐履篤實
工夫純熟
超然自得
特立獨行
 上仍問大學工夫
對曰。
先儒言。
天德王道
其要在謹獨
帝王之學。
亦無一不在謹獨
 上曰。
治邑當何先。
對曰。
古人
若保赤子
不敏
請事斯語。
 上稱善。
一年治理聞。
特賜表裏以奬之。
及謝歸。
邑人生祠
追思不已
九年
司憲持平宗親府典簿儀賓都事社稷令
謝歸。
明年
撰冠儀。
十年
軍資判官
不就
十一年
江原忠淸都事,工刑戶曹正郞
不就
諸生朔月講會之稧。
依藍
公元1584年
田約條。
勉戒以明其道。
不計其功。
正其誼。
不謀其利。
汲汲富貴
戚戚貧賤六者
十二年
特拜同福縣監。
 上問治道
勉諭遣之。
一年
上命校正經書解。
先生被召
復爲工曹正郞
上疏乞歸
承政院啓留之。
卒謝歸。
爲軍資僉正,古阜郡守
明年
爲慶尙都事
不就
特拜咸安郡
舊俗
修廢政。
忠臣孝子
迂拙子廟。
封多勿墓。
三年
謝病歸。
去思碑。
十九年
通川郡
明年
倭連陷三京
大亂
 上西狩
 上兄河陵君避亂山谷中。
爲叛民所迫死而不知處。
先生因問得罪人。
旣收殯。
以事聞。
 上曰。
無以報德
特加通政
上疏辭謝
陞拜江陵大都護府使。
師旅之際。
庶事板蕩
爲之修器械屯田
賑飢乏。
民乃蘇。
二十二年
入爲同副承旨
累轉至右承旨
嘗在經筵
 上問易程傳,本義何。
先生對曰。
易之道。
明乎消長之理。
不失時中而已
占候
末也。
程傳爲先。
二十三年
判決事。
二十四年
江原道觀察使
入界謁魯陵。
令列邑。
遍祭國殤埋胔。
原州高麗隱者元天錫
墓築鴒原城。
置元沖甲祀壇
復入爲右承
公元1597年
旨。
尋改刑曹參議
二十五年
出爲成川都護府使。
時倭連陷兩湖
諸王子在成川。
 上戒之曰。
愼之
見過賢府使云。
明年
特加嘉善
上疏辭。
不許
受命高麗忠臣鄭顗,崔椿二人祠。
編次古今忠謨
二十八年
副摠管
上疏山陵事。
時有 懿仁王后之喪。
將葬。
有妖言。
上疏言之。
尋拜刑曹參判。
辛丑。
寧越郡
方校正經書解。
留之。
三十年
忠州使。
又以校正事。
被召
明年
撰五先生禮說,心經發揮
鄭仁弘
明年
拜工曹參判。
不就
作武藏書編次洙泗言仁
丙午。
治亂提要
連有洪,海,光三州之命。
不就
三十五年
又有安東之命。
先生已六十五。
憲令
上疏乞免
不許
一年
謝歸。
明年
光海卽位
副摠管
特拜大司憲世子輔養官。
敎曰。
以先王禮遇。
擢用云。
上疏力辭。
不許
上疏乞歸
仍言臨海貸死事累百言
其疏有曰。
臣竊觀獄情
連累多濫
逮繫者。
亦多宗戚之臣。
或有含冤就死。
則彼雖親疏有間
實則 祖宗血氣一脈
豈不可哀也。
殿下同氣之中。
與之同胎。
只有臨海
知殿下至情。
公元1610年
尤有不忍焉者。
參酌恩義
公聽達聰
不必盡究。
不必盡問。
不必盡覈。
不必盡施。
寧有不經之失。
臨海亦蒙不死之貸。
擧國臣民
以爲聖上友愛如此
至仁如此
處難如此
好生之德。
尋常如此
人心翕然
四方咸悅。
光海不聽
上疏自劾
三辭
乃許。
出國門。
政院請召還。
又下諭召之。
不就
拜刑曹參判。
會葬 穆陵
又以全恩事上自劾
時有大喪
喪服之節十八條。
旣葬還鄕
上疏解官
許之。
三十八年
鄕人而立者。
大逆誣告先生
先生州家席藁請命
光海不問也。
仁弘族子滃。
實陰嗾云。
三十九年
正經書口訣。
四十一年
有朴應犀者上變告。
國舅金悌男推戴永昌爲言事。
上累 太妃
先生上疏曰。
固有不可貸者。
然在殿下處之。
或未盡則來天下後世之疑。
終累於聖躬者。
不可不愼也。
博考前後帝王之往跡。
深惟聖人處變之道。
使在我者。
一毫之不慊。
盡美盡善
四方咸悅。
後世取則
光海卒殺悌男。
永昌別處
 太妃於異宮矣。
先生又上箚曰。
周景王賊臣擔括造亂
欲立王子
公元1615年
佞夫。
夫不知擔括欲立己也。
未幾事發。
擔括出奔
尹言多劉毅五人
共殺佞夫。
王命也。
孔子書之曰。
天王殺其弟佞夫。
書法如是
佞夫之死
初不出於景王
特不之禁也。
然而左氏曰。
罪在王也。
穀梁子曰。
甚之也。
杜預曰。
骨肉景王之過。
大夫成之也。
今日之事。
稚昧無知
非但佞夫之不知也。
廷論不已
必欲奉命者。
又甚景王之不之禁也。
欲使聖上
何以有辭天下後世也。
言父大恩
以爲處變
皆有道理
一失幾微
釁累不可不審
古之人以過宮伏地積誠
格君勉君。
今之言者
別宮異處請之。
臣所未曉也。
深思聖人烝烝之意。
而處之今日
以舜之心爲心。
毋變於前日所事者。
爲舜亦不越乎此也。
先生子樟在都下
恐禍及不上
先生聞之。
又上箚曰。
臣有豚犬之子
恐臣必死。
不敢上。
臣敎無義
實在臣。
重寫以上
光海不聽
四十三年
編次禮記喪禮分類
後二年冬
廢母妃之議已成。
欲上疏極言
聞光海答㵸疏
有曰。
戊申
鄭逑首發全恩之說。
掠美亂國是云。
先生不可而乃止。
公元1617年
沿革圖成。
四十九(一作八)年正月
持敬齋。
寢疾
至五日
朝則家禮會通
夕時
連呼席不正者三。
侍者扶而正之,反席而歿。
七十八歲。
前年
伽倻山崩
卒之日。
泗上木稼
弟子治喪禮。
一從儀禮
殯于明義齋
二月三十日
發引
至蒼坪。
四月二日
乃葬。
貞夫李氏
合葬
四方士會葬者四百六十餘人
其八月
光海致祭致賻如儀
先生歿。
不卽上聞
過時乃祭。
三年
門人立祠淵,泗陽竹林原。
皆有祠。
 哲皇帝天啓三年
我 憲文王卽位
賜祭追爵吏曹判書
從祀川谷祠。
後二年
賜諡曰文穆
勤學好問曰文。
抱德執義曰穆。
 孝宗八年
加贈領議政
 顯宗三年
改葬于州北鎭山南麓蒼坪之葬。
四十四年。
今 上三年
諸生上疏
勤學好問之文。
爲道博聞之文。
貞夫李氏
光州
奉事樹之女。
先生十一年卒。
生一三女
男樟。
全羅道都事
三人
校理姜繗,奉事盧勝,府使洪燦。
生三一女
男惟煕,惟熟,惟燾。
惟熟,惟燾。
皆初仕爲參奉
士人盧增。
先生少遊君子之門。
得聞爲學大方
博學篤行
充養旣積。
坦而夷。
溫而
厲。
晬然德成
一時四方學者
翕然師宗之。
敎人
必以修身爲本。
循序進學
一以躐等爲戒
尤謹於禮節威儀之則。
詳密周盡
規模博大
要歸精一無間
至義精仁熟
道益大德益全。
卓乎孝悌
通於神明
忠義於簡冊。
爲敎於百代者。
亦可見爲學準則
先生聖人大業茂對時育萬物與天地參
一本道德心術之要。
於是心經發揮
篤於好古
天敍天秩之典。
禮儀威儀三百三千。
周公儀禮。
戴氏禮記
殘缺雖多。
參之以歷代損益
質之以宋儒諸說。
此五先生禮說所以作也。
改定冠儀,婚儀葬儀,契儀。
其銘曰。
溫溫之文。
翼翼之思。
博而致其廣。
約而盡其微。
言而世爲天下謨。
行而世爲天下式。
惟德之偶。
惟德之章。
惟德之則。
桐溪先生行狀
 曾大父司圃署別提 贈司憲府執義玉堅
 大父 贈承政左承旨諱淑
 父成均進士 贈吏曹參判諱惟明。
(別號嶧陽先生。)
貞夫晉陽姜氏。
(將仕郞諱謹友之女。
高麗國博士啓庸之後也。)
公元1569年
公諱蘊。
字輝遠
姓鄭氏
其先八溪郡人。
始祖光儒侯諱倍傑。
光儒侯子孫昌大
達官貴人
八溪之鄭。
皆祖光儒侯。
高麗時有爲左散騎常侍者。
諱習仁
直道顯。
事在麗史本傳
七世嶧陽先生
先生嘗受業於葛川林薰先生
今嶧川。
鄕賢逸民之祠。
嶧陽先生之次子也。
明 穆宗皇帝隆慶三年我 昭敬大王二年己巳二月六日
公生于感陰縣洞里
孩提有識
父母承意順適
一如成人之行。
就學
勤苦自力
讀經史。
行業日修
十五六時。
法度已成。
危坐對卷終日
先生隱居敎授
弟子日進
皆莫之先也。
初見葛川先生
名益賢
先生敎訓有法
未嘗崖異以爲驚俗之行。
故公爲學
事親順而交友忠。
與人爲善
臨事峻正。
鄕人父老敬憚之。
我 昭敬大王二十五年。
倭寇
兵革大起
後四年
先生歿。
哭泣滅性
雖在奔竄流離中。
持喪之節。
未嘗少懈。
卒喪
亂離未定
母夫人
身親鄙事供奉養。
公元1620年
暇則讀書
樂從當世名人達者
嘗遊月川寒岡之門。
而初鄭仁弘持重名於南州
接引右諸生
號爲來庵弟子
繩墨嚴切
公亦嘗師事之。
上書梧里李文忠公
相識
三十四年。
進士
其明年
行誼被薦。
明年
鄭仁弘柳永得罪
公從草野上疏訟之。
時有臨海君上變事
公抵仁弘書。
臨海謀逆未著
陳全恩事。
又論朋黨偏私之弊。
臨海君竟殺死而獄成。
仁弘有力焉。
時晉紳已有恩之說。
反目之曰覬覦王室
大臣杜門
賢者屛跡矣。
廢主元年己酉
除 光陵參奉
不就
後年
又除奉慈殿參奉
別試及第
辛亥二月
侍講院兼說書
辭去
又除兼說書
尋復說書
召命再至。
入謝
其十月
司書
後月
遷司諫院正言
是年
昌德宮成
移御未久。
有妖言以新宮利於 上。
將還居慶運宮。
群臣皆曰。
不可
無辭
兩宮已有間。
 太妃尙留慶運宮。
辭以問寢
實欲留居之。
公力爭言
觸忌諱。
斥爲鏡城判官
自光海以來
用事者日以威福制人
士大夫苟容於朝。
諛佞成風
諤諤敢諫者。
及公以直言貶。
人擬之鳳鳴朝陽
鏡在絶塞窮北之境。
王化甚遠。
邊帥武人
率多麤悍不法
民多怨。
前年北路大侵
尤甚
近臣一朝左遷
退讓無矜氣。
主將有禮
而御吏臨民
曲有恩愛
賑窮乏。
革弊政。
其民大蘇
以 先王嘗欲易世子
廢主旣得立。
以爲大臣謀其事。
心德柳永慶。
於是爾瞻等。
亦自以爲功。
力誇矜論功賞。
公亦嘗力言鄭仁弘得罪事。
以故卒有召命
掌樂院僉正。
自以無功
上疏辭之。
爾瞻慍言曰。
此其意以勳盟爲不久也
以爲無益
乃止。
時大繼起
人人重足仄目
牛馬之盜。
辭窮望幸者。
告變
或得恩澤
於是死囚上變
言金悌男欲擁立永昌
日夜爲謀。
獄辭滋蔓
搢紳大陷。
於是用事造爲辭說永昌
一則奇貨
一則禍本
爭言必殺以爲功。
公見爾瞻曰。
孺子之無知而尙有謀叛逆者乎。
且聞 太妃日夜憂泣。
不得偕死。
萬一不幸
諸公尙有辭於他日乎。
爾瞻厲聲曰。
亦且幷廢 太妃
誰復有不可者也。
怒欲起。
公笑曰。
毋起。
我且去矣。
遂絶。
公益見世危險
蹤跡益疏。
欲以微故去。
嘗於
公元1551年
朝會
憲令
得劾罷。
奸臣旣執國柄
時事日亂。
鬱鬱一言感 上意
以爲徒取無益
且念太夫人在。
嘿嘿自傷
一日太夫人
具白其所欲盡者。
太夫人曰。
勉之
毋以老母故變其心。
喜甚
時公屛居累月
時議益非之。
不得已一至都下而歸。
月除成均館司藝。
以疾不就
又除侍講院弼善。
講院月餘
不與時議俯仰
尋遞。
副司直。
銜怒日深
搆煽萬端
指爲儻逆。
日夜陰察其所爲。
前年
永昌禁閉江都
二月
使府使鄭沆陰殺之。
者莫憐悲其死。
於是公乃上疏極言
幼稚實無謀叛狀。
鄭沆迫之令死。
此 殿下假手麤悍武夫也。
不殺鄭沆。
 殿下面目立 先王廟庭也。
追復爵位
許以禮葬。
布告四方臣庶
以昭 殿下友愛本心
又曰。
㼁已死。
 殿下於 太妃
復何疑間之有。
如有姦細之徒。
交構宮者
宜付有司
治之以大罪。
 殿下亦宜恭爲子職
務得 太妃懽心
頃者
鄭造,尹訒,丁好寬等。
首發母后之議。
以圖其身之富貴
爲人臣。
是可忍也。
請罪三人者。
以正三綱五常之道。
凡累百言
疏出。
不失色。
有感激流涕者。
廢主大怒
下政院。
凶疏不沮却上達
承旨主納者。
先罷。
而餘竝推考
於是三司請安絶島
廢主曰。
往者故相李德馨上箚。
大失言。
三司按法
鄭蘊上疏
其言大不道
而以安置科罪
無君護儻。
如是甚矣。
三司按法
廢主雖甚怒。
惡殺諫者名。
故令諸大臣雜議
必欲假群議而殺之也。
右議政鄭昌獻議爭之。
原任大臣李元翼沈喜壽等。
以爲不可罪。
時適大禮
大臣持之卽不鞫。
以故少弛
時議益怒。
論之以大逆
又令館學生徒上疏請罪
鄭仁弘
亦上箚以爲
其言不道
無赦
以礪群臣之爲異議者云。
廢主乃大悅
欲庭鞫。
議政奇自獻曰。
鄭蘊不過狂妄
無他罪。
不可鞫也。
廢主怒謂曰。
然則欲不鞫乎。
不可
廢主曰。
不問乎。
不可
且曰。
此非叛逆大罪。
姑徐之。
右議政出仕
然後議之廢主不得鞫。
按問
然後復繫之。
至七月
復按問。
安置濟州大靜
公自三月逮繫
至七月始出獄
繫械已經春,夏鏡父老聞之。
嘆曰。
前日賢宰也。
民賴其賜甚
厚。
不可負也。
來助患難
湖南儒生興周等。
上疏無罪
時直公者皆被譴。
而陷公者接迹顯仕
爭相媒孼
危禍日迫。
而公未嘗憂嘆咨嗟
自若
及庭訊。
廢主盛怒以待。
左右皆懼。
辭氣不亂。
慷慨愈切。
鄭沆亦對獄
惶怖失次
旣出。
遣人謝之。
憂恨發病死。
丁好寬見其疏。
深自恨曰。
吾爲罪人矣。
日縱飮不食
病醉乃死。
大靜
南海中窮島。
京城海南千里
自出幷日迫行。
六日海南
候風十九日。
海中阻風
又三十八日。
乃得達。
邑最地濕卑下
蟲蛇毒螫
自春,夏之交。
淫雨連月
盲風毒霧
一日異變
窮冬不寒
盛暑不燠。
風氣中土絶殊
咄咄曰。
負罪者居之。
自號鼓鼓子
公旣得罪
用事者益怒。
日令三司館學
論之不已
其九月
焚其疏於闕下
削名盟府
李彥英姜大遂
皆以論列得罪
吳長指爲儻人謫死。
朴明榑禁廢。
南士一言及冤者。
抵罪
於是江右橫議
皆主仁弘
公旣不悅於仁弘
爭付者益激爲禍。
人人仄目
其後果有廢母后事。
奇自獻知不可獨爭。
請廣收群臣議。
北邊
於是宗室貴臣
竄逐
而竟不得逞
號曰西宮而已
修撰尹知敬。
自公得罪
不肯仕。
飮酒酣歌
托於佯狂
拘囚海島
苦心勵行
操守益堅。
時宋象仁,李瀷皆得罪遷謫至此
宋象仁彈棋
李瀷學琴。
以暢其壹鬱
而公讀書
於是證經史摭前言
上自殷之末世
下至南宋
其間聖人賢人困厄憂患
心危慮深
不失其正者凡五十有九人
輯爲德辨錄以自省
又作元朝自警箴。
囚徒日給廩粟苦不繼。
令僕日傭取資
天啓三年三月
 上克大難
釋公爲司諫院獻納
前時永昌之獄。
 太妃家旣族滅
母盧夫人濟州
沒爲官婢。
至是召迎。
其奉使者來而具言其事。
勞苦曰。
一日撤棘自便乎。
公辭不得命
見有旨。
然後乃出。
公居圍籬十年
嘗作圍籬望北斗詩。
白雲之歌。
聞者悲之。
旣出。
鬚髮盡白
涉海
乞先就老母
太夫人年已八十餘矣。
者莫感歎泣下。
太夫人曰。
今日乃得見吾兒耶。
執手笑與語。
不一遠別悲思之色。
賢之曰。
有是母。
然後有是子。
五月司諫入謝
進言曰。
禮。
悼與耄。
雖於其身。
親犯其惡。
不加刑焉。
鄭仁
公元1623年
弘八十耄荒之年。
極刑死。
恐傷聖德
而實且親戚嫁禍
昏耄可哀
又自以平日師事罪人
自辭。
 太妃廢時
仁弘爲事首當議。
大臣不從
知人不與
兩端說曰。
君臣母子名義
出天而不可易。
今之爲 殿下之者
惜此名義也。
臣獨未曉。
分府,分曹,分院。
有若兩朝廷兩君上者然。
使忠實之士。
屯兵守之。
孀居一婦
不過包荒中一箇人而已
議未上。
其客聚謀。
禍福動其族類
私易其語。
議遂決。
當時竊言者。
而弘當誅。
且欲自言云。
以故公上疏言之。
後月
有告廢世子地事
合司請法。
公以前日骨肉之變。
微感 上心
群議
卽去
大司憲吳允謙引避曰。
前日之啓。
幾誤 殿下
臣若執迷
鄭蘊罪人云。
其六月
南原都護府使。
特加通政
入爲吏曹參議
明年正月
李适叛。
京城
 上出幸公州。
二月
李适敗死
 車駕還京。
扈從諸臣。
公陞嘉善
拜刑曹參判。
於是追贈三世爵位
以親老乞歸
爲大司諫
時有上變者。
諸囚或引仁城君。
亦知其謀。
於是三司請法。
公執全恩之論。
不合
因啓曰。
不問義理
公元1625年
當否。
形迹虛實
一以獄辭而已
告變殆無虛歲
仁城雖除。
豈無仁城。
噫。
先王之子盡之矣。
廢朝昏亂
不殺骨肉
不廢母后
雖以 殿下盛德
不能一朝居此位也。
三司之請。
適足奸人藉口之資耳。
宗社長遠之計也。
後之視今。
猶今之視前也
卽遞大司諫去。
明年三月
復以大司諫召之。
七月
入謝
尋遷承政院都承旨
政院故事
承旨由同副。
以次例陞。
而今諫院拜本職。
出於特恩
故例力辭。
 上不許
賜告歸。
九月
又召至京師
益求去。
老母爲言
 上不許
而令以老母來養。
公上辭謝
因自言久爲時論排擯
不可苟進云。
時有宰相建白
以爲材能多屈。
廣開庶孼之路。
而又以邊兵不足
納粟多游丁。
議悉發防邊
公又曰。
此壞名分失信
斂怨於民。
極言之。
於是庶孼縱恣
士大夫皆怒。
裁抑爲計世法
明年春
賜告歸。
行出畿甸
上疏自陳
國君私喪之禮。
請從群臣言。
時有啓運之喪。
而 上斷行三年之制。
群臣多爭之。
不能得。
故因疏及之。
四月
啓運葬禮來。
拜刑曹參判。
尋改大司憲
上箚言民瘼
公元1626年
是尸(一作戶)曹經用竭。
四結出布
布匹四石
極言傷農病民
邦本爲憂。
後月
 上以公有老母
特拜嶺南觀察使
獄事
訟冤當理
公至。
按覈其事。
及啓聞。
有不悅者。
故以他事劾之。
其冬
復拜大司憲
不至
明年正月
虜犯我西鄙
自我中興之後
與虜絶和親
益兵塞上
以爲戰守計。
又有反間
言姜弘立老母妻子皆已僇死
弘立深怨之。
朝廷於我已負。
向導東犯云。
關西節度使南以興旣戰敗死之。
平壤已潰。
報至。
上出江都
世子分朝南下
士大夫二南人。
多從分朝。
而或少年奇功者。
爭趨之。
旣去行在
隔海頗遠。
於是奸人造爲疑間
人心懼之。
公聞亂出湖南
道路騷動
相傳虜已塞路
不得達。
而皆以爲分朝近且便。
公曰。
君有難。
觀望
非人臣義也。
直趨行在
聞者義之。
人心以爲重。
求和親。
必以王子重爲質
弘立來。
公上疏言。
弘立背義負國
罪當誅。
且虜不可和。
兵力形勢曰。
但恐 殿下無堅定之心。
而群臣無自任者。
三月
旣成約誓而去。
公以同知中樞
移漢城府右尹
京城
俄以兵曹
公元1627年
參判返行在
四月
從 車駕還京。
上疏乞歸養
勉留之。
五月
以母病去。
自此數年之間。
爲都承旨
爲大司諫
大司憲
不就
己巳四月
以吏曹參判。
一入謝而去。
明年三月
 太廟之木震。
 上自責求言
公上疏曰。
臣聞獄刑者。
天下大命也。
獄刑不中
冤氣生之。
所以天地之和。
水旱之災者也。
反正之後
投竄四裔者。
不知其幾何也。
罪人之多。
國家之福也。
一夫叩心
五月之霜。
一婦含冤
三年之旱。
況環一國
叩心含冤者。
不止一夫一婦而已者乎。
宜命有司
凡罪在當赦者。
霈然疏滌
無所係吝
則亦弭災一助也。
嗚呼
凡人無辜如此
況 先王之子乎。
之無罪。
臣已陳於前矣。
若使叛逆已著。
惟當置之絶島
待之以不死。
則 殿下罪罪親親之道。
可謂兩得俱全矣。
臣竊爲殿下惜之。
死者已矣
使其老妻稚兒
尙在海島
綺紈膏粱之養。
一朝飢寒困頓
哀號不恤
幾何不至於無噍類也。
天人相與之際。
可畏也。
人事失於下。
天變應於上。
 殿下骨肉如此
災異之生。
不足怪也。
若不改圖
災異
公元1630年
無時無。
而國不爲國矣。
臣請追釋其冤。
復其封爵
還其子女
令毋失其婚姻
又曰。
 殿下寬之。
旣釋其母。
而母老子病。
戀戀相離
陳情乞留。
臣聞之。
深感 殿下之仁。
而悲其不忍離之情。
於是兩司交論。
以爲附會災異
眩亂是非
劾之。
太夫人年九十三。
而公爲六十二矣。
雖已貴。
躬親服養
不以老故少懈。
兄弟二人皆老。
相愛藹然
其七月
太夫人沒。
哀毀逾禮
旣葬。
廬於墓側。
居處哭泣
賢者見之。
不曰君子善於禮也。
不肖者見之。
退自省
猶恐其不盡反報也。
其葬在加祚之龍山
去嶧洞七十里。
山下
龍泉精舍
公嘗曰。
古人曰養則觀其順也
喪則觀其哀也。
祭則觀其敬而時也。
此三者。
某嘗見於先君子
而某又得之先君子云。
崇禎五年六月
 仁穆王后升遐
十月
葬惠陵。
入臨
發引歸。
其十一月
拜大司諫
辭疾不就
明年春
又以大司憲召之。
三月
入謝
時有以私怨上變者。
公論之。
諸被誣者皆赦。
而其上變無罪
公爭之不已
四月
王子嘉禮
 上命繕治昌慶宮。
公執不可
 上從之。
五月
遞授大護
公元1633年
軍。
陳情乞退
 上不許
賜告歸。
仁政殿震。
居家
上封事論君德
以及災異
七年春
拜吏曹參判。
改大司諫
不至
又爲大司憲
 上旣承大統
功臣等多以爲 上中興功德
高於列聖
追尊考妣
享之 宗廟
於是請於 帝。
旣尊封諡。
方議祔廟典禮
言者得罪
大臣去位
公適爲諫官
望公一言
九月
公行至龍仁。
改都承旨
入謝
上疏求去。
又論祔廟失禮曰。
禮。
已孤暴貴
不爲父作諡。
先儒呂中曰。
父之爵卑不當諡。
以己爵當諡而作之
是以己爵加其父。
欲尊而反卑之。
非所以致敬其親也。
 殿下追諡之擧
已非至當之理。
欲以非禮之禮。
躋祔於列聖之次。
漢宣帝追諡其所生父母曰
悼考,悼妃。
而置園邑
入廟則未之聞也。
哀帝共皇定陶之號立廟京師
而亦未聞入廟也。
光武徙四親廟於章陵。
此則未嘗加諡。
曷嘗有入廟之議也。
胡氏論之曰。
王莽纂(一作簒)時。
漢祚已絶。
光武掃平禍亂
奮然崛起
雖祖高祖四親。
於義未有大不可者
一聞張純建議
斷然從之。
章陵四廟
蔑有異等
寡恩之誚。
公元1635年
聞於當時
失禮之譏。
不生於後世
宣,哀之過擧益明
 殿下不法當法之光武
而乃爲宣,哀之所不爲。
不能無憾天地大者也。
宋時歐陽首發稱親之議。
呂誨目之曰邪論
下理
古人繼世之統。
尊祖宗之
嚴矣。
臣謂別立廟享。
無別宗廟
則 殿下尊親顯親之道盡矣。
何必以過隆之禮。
加於不當加之地。
貽欲尊反卑之譏乎。
又曰。
宣帝光武
皆以孫繼祖。
綱目不以不禰其禰爲貶。
先儒蔑有異等美事
疏入不下
於是連辭。
遞都承旨
旋拜同知經筵
又力辭疏三上
卽去歸。
八年春
上變者。
獄事連累及公。
 上令勿問。
而公猶待命月餘
拜大司諫
入謝
因求去不已
六月
 穆陵裕陵皆有變。
大臣奉審二陵
啓陳其狀。
功臣等更與大臣謀曰。
非震也。
因雨崩壞
陵寢郞洪有一反誣罔得罪
於是修陵之節未擧。
而禮曹涓吉以 章孝祔廟
慶禮先行
公上封事
大臣之咎。
斥言曰。
繕工提調臣景禛,禮曹判書瑞鳳
掩匿災異
以負 先王之恩。
而陷 殿下過擧也。
論罪人多枉。
以及佶,億,健無罪
哀憐骨肉之命。
時議大忤。
兩司交章
論效月餘
上竟不聽。
念久不受祿
令該曹餽米饌以爲周給云。
公謝曰。
此 殿下不以廉恥待臣也。
尋移禮曹參判。
上疏辭之。
時又有大風
 宗廟社稷之內拔木尤多
上疏災異
以及生民困瘁
後園遊宴之娛。
優答之。
畿內關東量田。
以待有年
後日
 上御經筵
入侍
 上曰。
鄭經世已死。
張顯光老矣。
不可去也。
公亦辭以老病
因對災變
以及三南量田多欺罔
其月。
副提學
上章辭之。
其三疏極言朋儻之弊。
前古以來
未有如此而不亡人之國者也。
又曰。
宋神宗時
范鎭年六十有三。
呂誨年五十有八。
歐陽修年六十有二。
富弼年六十有八。
司馬光王陶皆五十。
致仕
引疾
或求散地
不容於時議。
其去皆不拘大閑之年。
犬馬之齒已過諸人
不容於時議則加甚。
臣來京師六月
在彈劾者三月
忝禮曹者月餘
又被攻擊
因仍苟冒
終至顚躓
雖被逋慢之罪。
臣恐不辭而去也。
自此求去益力。
九月
司諫趙絅
大臣貪汚得罪
公上箚乞寬貸
 上從之。
召對
因進
曰。
 殿下經筵日倦。
漸不如初
 上曰。
勉之
後在經筵
講齊風之東方未明
辭謝曰。
禮。
有過
臣下不憚譏刺也。
古者
誹謗之木
亦此意也。
仍言三南量田多怨。
必先賦三南。
三南之民益多怨。
連爭之。
及與戶曹判書崔鳴吉
爭論於 上前
戶曹已頒新結於三南。
公曰。
此法。
廟堂旣與七路之民。
一時頒行之約。
崔鳴吉曰。
初無此約。
再詰之再匿之。
公不能辨
出而問之。
關已再下矣。
公乃上疏言之。
大臣不可
竟不行。
公又上疏曰。
一國之政。
不可或先而或後。
一國之賦。
不可或重而或輕。
鳴吉必欲先賦三南。
失三南之心。
方今南夷啓釁
渴日至。
在我預慮熟計者。
唯在保合民心
謀事之臣。
反促之以怨毒之氣。
民旣散去。
雖有器械
誰與爲御。
雖有城池
誰與爲守。
 上不從
去歸
臨行
上疏曰。
馮驩
孟嘗君一食客也。
猶能焚債卷。
使薛民親君。
況臣不爲馮驩
受恩之厚。
不止一食而已乎。
孟子有言曰。
禮貌未衰。
而言不合則去之。
古之人有事不合而去者。
不可一二數。
雖被負恩之誅。
非臣所怨悔也。
豈敢
公元1636年
忘 殿下恩哉。
國有緩急
臣當赴難而死。
還鄕里。
更無意仕進
衣布茹蔬。
自同閭巷韋布
未嘗如顯者九年
正月入臨 仁烈王后之喪。
前年去國之後
爵祿猶在。
上疏辭之。
二月
拜禮曹參判。
尋遷大司諫
前後累辭。
政院皆不納。
上疏自陳
時虜將僭位號。
虜使方來
故其疏又曰。
答書。
峻絶斥之。
毋令以我爲藉口
西㺚新叛中國
父母賊子
雖不閉關絶之。
接之以從胡之列。
不問其所從來
彼雖陽示之怒。
其心必曰。
我有人。
三月
副提學
上箚首言君德
以及當時極弊
又曰。
功臣兵柄
不念外御。
幾察日密。
將士解體
狼顧脅息
以爲有功亦死。
無功亦死。
故南以興臨死
恨之曰。
吾爲將在邊。
不敢一卒一戰
至於敗。
悲痛之辭也。
由今之道。
無變今之弊。
雖有孫,吳之將。
不能一朝用也。
 殿下以此反正
以此亡國
大司憲
以 長陵葬禮出謝。
自引嫌遞。
反哭卽歸。
六月
拜吏曹參判。
七月
副提學
九月
又改大司憲
十一月
復爲吏曹參判。
不得已入謝
因求去不已
 上不許
以爲遠客
賜米鹽以
公元1635年
加意
庖廩之人已怠矣。
十二月
大擧來侵。
長驅三日
前鋒已過鳳山矣。
前年
都元帥自點大軍鎭井(一作正)方。
據險自守
副元帥申景瑗出行兵。
遇賊候騎散見擒。
 上出江都
以 宗廟社稷妃嬪諸姬先行
賊已迫都城
 上卽馳入南漢急。
百官徒步之而道亡
申景禛率精兵千騎馳過。
望見公呼曰。
至此
是誰之過也。
重臣
何不一言以安社稷乎。
公笑謝曰。
公率此勇士不 擊賊
將安用乎。
景禛去曰。
若是哉迂也。
勤王之師。
敗陷沒。
山城受圍四十餘日。
公上箚請斬元帥
以激礪將士心。
城中請成已久。
不許
崔鳴吉密啓
 上往虜中。
公又上箚曰。
外間喧傳
昨夜使臣行國書。
稱臣之語。
可謂痛哭
前後國書
皆出於鳴吉
而其卑諂畏約
降書也。
然猶不稱臣
今若稱臣
則是君臣也。
旣爲君臣。
不從其令。
則國亡矣。
鳴吉以爲一稱臣。
城圍可解也。
君父可全也。
婦寺之忠也。
況萬萬無此理。
自古天下國家
有不亡者乎。
無厭
降亦亡。
不降亦亡。
曷若守禮義。
社稷乎。
君臣父子背城
戰。
萬一有完城之理。
我之於天朝
有父子之恩。
不可背之。
虜旣得我書。
責斥和者爲言
公聞之。
請自往。
於是大臣往來議事
夜軍守闕
願得斥和者以甘心云。
亂者皆出於三大將麾下
獨守御兵不動。
守御李時白曰。
吾非禁令軍中
軍中無從亂者。
大將者。
申景禛領三手
具宏主摠戎
斗杓御營將矣。
明日
列書前後諫臣十餘人
崔鳴吉復往虜中。
有白 上者曰。
諸臣皆一時重望
人心不服
 上命反之
於是江都陷敗
留都金尙容自燒殺。
諸王妃嬪宗室貴臣妻妾子女皆以被驅。
而其餘屠殺殆盡
中益鬪志
而虜攻城益急。
崔鳴吉又至虜中。
明日 車駕下城
公怒曰。
亡國
以君降虜
吾恥之。
佩刀自刎
刃沒腹中矣。
城中皆大驚。
莫不悲其義。
 上令御醫視之
而 命州官供給救之。
必至無死也。
 上將出城。
公殊而不絶。
仰首號曰。
鳴吉使 殿下出降虜。
變易其舊。
求我傳國之瑞。
此受之於大明
相傳且三百年。
獻之天朝
不可許也。
求助王師
大明於我有父子之恩。
虜亦知
之。
不可攻父。
不可敎子攻父。
虜雖凶狡
無辭而強之。
以此二者爭之。
得罪天下後世
二月
舁至鄕里
嘆曰。
主辱矣。
臣死已遲。
更以何心。
凡人供賦稅。
妻子之養乎。
乃入金猿山谷中。
披草爲屋。
命曰鳩巢
而耕山種秫。
自給
於是國家不用皇明正朔
故每歲換
不復近新曆日
逃世絶俗
花開草長
以驗時序
山中三十七甲子而沒。
崇禎十四年辛巳六月二十一日也。
前年五月四日
貞夫尹氏沒。
葬於居昌之主谷。
明年正月
合葬焉。
後十年辛卯
改葬龍山
趙學士絅曰。
古語君父
至尊親也。
送其終也有時
而旣喪亂旣久。
歷歲年多矣。
卿大夫安於朝。
士庶人安於野
商賈安於市。
擧皆婾衣甘食嬉娛
先生兄弟妻子
獨處窮山之中。
惡衣糲食
冬夏而朝夕。
常以剚刃誓義。
不卽死於圍城
負罪引慝
不敢須臾忘。
千百載先生而已
嗟乎嗟乎
古之聖人賢人
其心一也。
其所遇之治亂不一
而其事業不同
平世
兼善一世
德及萬物
功業于時
亂世
遁世獨行
殺身循義。
以傳於後。
道行於時
後世一也。
試論聖人賢人
在虞夏之盛德
禹抑洪水
烈山澤而焚之。
稷播五穀不以爲功。
當殷之亡。
箕子被髮爲狂。
比干剖心
伯夷死而無怨
事業不同而其心一也。
君子刻意勵行而或不及
學者孜孜日講。
得之者蓋鮮矣。
竊觀先生之道。
非其義不合
非其道不就。
見義不惑
大亂而不懼。
守節取義
殺身嗜欲
潔身逃隱
擧世之而無怨慍。
嗟乎嗟乎
其與古之聖人賢人者。
考之行事
炳然皎著。
殆與日月爭光者矣。
學者稱之曰桐溪先生
而從祭於龍門文獻廟。
公有子。
昌詩訓,昌謨。
又有側室子。
謹。
昌詩前工曹正郞
生岐壽。
訓生岐憲。
昌謨生岐胤。
其餘子女皆幼。
陽川許穆
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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