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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言卷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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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言卷之四十
 东序记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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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国崇禄大夫行判中枢府事赵龙洲谥状
原行判中枢赵公讳絅。字日章。姓赵氏。本汉阳人。始祖高丽佥议中书事之寿。其后总管晖。总管良琪。礼仪判书暾。汉山伯仁璧。右议政涓。同敦宁怜。自始祖显者七。世号为大族。曾王父 赠吏曹参判寿昆。王父 赠吏曹判书玹。父 赠左赞成翼男。二世皆以行艺闻。母贞敬夫人柳氏。籍文化。 赠承政院左承旨恺之女也。三世封 赠。皆以公贵也。明 显皇帝万历十四年十月六日公生。柳夫人贤。教育有方。一以古人训子者为法。生五年。始就学。甫十年。已有成人仪式。又专心读书。无他游戏嗜好。十三。柳夫人殁。其持丧礼式。一如成人。明年。皇考赞成公聘宋夫人。夫人父宋公叹之曰。他日。童子必贵。家当受厚报。弱冠。文词已蔚然有声。公亦以文学能自任为重。白沙李相国恒福,车太常天辂皆许以为奇才。二十七。选成均进士。明年。赞成公疾甚。公迎医汤药。色忧不怠。殁则哀毁逾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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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冢三年。其哭泣之哀。居处之严。餰粥疏食之节。君子以为能尽于礼也。赞成公疾病。思食柿。以过节不得进。终其身。不忍食柿。李尔瞻素闻其名。欲与之私相善。以为守礼之士。非礼不可。必加礼厚奉给。遂欲深结之也。及光海政乱。尔瞻方用事。人人仄目畏忌。公遂绝之。仍不复应举。寓居岭南之居昌以避世。癸亥。 仁祖克大难。收召才学士。公以遗逸。召拜高敞县监。寻改庆尚都事。皆不就。甲子。以刑曹佐郎。为木川县监。问民瘼。修学教。邑称治。明年。去归。丙寅。 上亲试士。公擢壮元。连在两司。丁卯。建奴东抢。前年。国家始行号牌法。寇至。平壤民解号牌挂之城堞。即皆散去。时公为司书。与文学金堉上疏。言罢号牌以收人心。于是罢号牌法。 上出幸江都。令世子抚军湖南。公从之。奴既约成而去。以持平上疏。言功臣纵横不受 命。湖西节度使琳。赭 先王之陵。以厚赂轻宥。谏官尹煌以斥和忤 上旨。吏曹阿纵。 上辄拟奏闻书状。仍罪状姜弘立。疏奏。递持平。戊辰。以修撰论崔鸣吉别庙之非。己巳。以献纳改副校理。寻赐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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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堂。其六月。政院以暑月请停视事。公与诸学士上劄曰。政院以暑月请停视事。此虽古事。臣等以为过矣。虽国家无事。论者。犹以为不可。况危急存亡之秋乎。有谟猷者。徘徊于是。好廷争者。徘徊于是。借前箸者。徘徊于是。士传民语者。徘徊于是。工执艺事者。徘徊于是。损国体而拒人远者。为不少矣。考之月令。夏月。君子齐戒。节嗜欲。定心气。然则安肆于宦官,宫妾之上。不可谓齐戒。节嗜欲。定心气。未必不生于讲论经传之间也。冬。拜持平。先是。有大狱。事连仁城君珙。睦性善,柳硕上疏。言全恩事。大司宪金尚宪。论以护逆。僚议多不从。乃引避。公 启曰。昔在昏朝。陷人必以护逆。尚宪于其时。仰屋窃叹者久矣。不意今者。身自蹈之也。请递尚宪玉堂。请并递两司。 上特命絅勿递也。公乃再引避而递。庚午。以修撰为吏曹佐郎。辛未。以献纳。复为吏曹升正郎。以 章庙追尊事。 上怒争论者。玉堂官五人下理治之。公上疏极言其不可罪。又曰。 殿下显亲之诚。不几于反归丧亡之辙乎。臣尝在玉堂。斥追崇之论。与诸臣所言无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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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语之不逊。抑有过焉。请均被其罪。不报。寻改副校理。与同僚吴竱等上劄。论典礼之非。有 特命除知礼县监。两司争论请留。 上曰。顷者。絅有厌勋旧。辱大臣。抑追崇之罪。而爱其清俭不以罪。罪之。当论以重罪。两司恐惧。不复敢请留。玉堂犹争执不已。 上任之。明年。统制使潝因括丁督责多无状。公弃归。因潝启。卒就理坐罢。癸酉。复为吏曹正郎。甲戌。为司谏。时典礼争论诸臣。皆已得罪。公启 上曰。臣愚见实是被罪诸臣之言。而臣适其时。不在言责则为今日陟明。诸臣其时适当言责。则为今日黜幽。彼幽此明。臣实羞之。光海之追恭嫔主入 庙。贼义之大者。而其时果有一人苦口争之如今日者乎。有言顺乎 殿下。则荣宠随之。有言逆于 殿下。则罪黜及之。宜乎谄佞驾而忠言伏也。自古及今。亡国败家。恒由于斯。孰谓 殿下之过孝。转成亡国之兆至于此哉。乙亥。为执义。因洛水绝流。大风拔木。 穆陵 裕陵有变。上疏言游宴选后宫及营作事曰。以 殿下之聪明。独不觉悟。行之不疑。岂天诱 殿下之衷。终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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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亡而后已欤。遂递执义。九月。复为执义。以监试不法。争论罢榜事。 上不听。大司宪金尚宪寝其 启。公引避不出。玉堂递之。 上特出为文川郡守。副提学郑蕴上劄曰。 殿下以絅为何人也。其人笃行孝友。清苦自守。又其文学博览。可以置左右而备顾问者也。其可以一言过戆。而遽示好恶之私耶。 上从之。拜军器正。 命廉问湖南郡县。既复 命。上称之曰。絅出入民间。细知守令治否。民生疾苦。诸御史不如。丙子。以司谏应 旨。上封事。言大君田宅踰制。 章陵殡殿事。赏格无法。仍及左相洪瑞凤受赂卖官之诮。历举李大厦纳马事。请因灾异。黜墨相饬过愆。以为应天之实。 上不纳。瑞凤子命一与大厦皆上疏请问之。 上问于大臣。右相李弘胄以为。前者或有令政院召问之时。领敦宁金尚容以为。絅已递谏官。王府事严。可以召问也。 上令政院问之。公对曰。大厦纳马事不得讳。于其乡亦非一人所知。臣虽驽劣。告引他人。以證其言。 国朝二百年无此事。臣何畏没身之罪。以开告引之门也。昔灯笼锦事。唐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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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闻。而贤如彦博。犹且面斥上前。彦博拜谢而已。未闻教子自明。仁宗虽贬唐介。亦未闻诘问也。臣之所闻。比唐介为尤切。而瑞凤之贪滥。不止受一马而已。封事所论。特举近事耳。大厦一马何有哉。大厦盗善马。以赂权宰事觉。则岂不欲以死自掩乎。禁府以不言其人。请令大臣更议。领相瑬,右相弘胄。皆掩匿覆盖而犹畏言。亦莫之敢显言下理也。 上令从领敦宁议。问之。公即就吏。同义禁闵馨男上疏曰。囚谏官。国朝二百年未之有也。 经筵官俞伯曾亦启 上曰。絅以言责下理。前时柳永庆。不能囚郑仁弘。李尔瞻。不敢杀尹善道。岂意今日有此事也。是促亡国之事也。 上曰。囚之者。大臣也。伯曾曰。殿下何以从大臣之言也。举国莫不愤愤言此事也。此而鞫之。虽有权奸。谁肯为 殿下言之也。 上曰。明太祖黜孟子之享。非以为不贤也。特试群臣也。今囚絅。非不知是非也。亦欲试之。又曰。请鞫者。未知其意欲何为也。伯曾谢曰。 殿下既已明审。良慰良慰。金尚宪上疏力攻伯曾。又曰。瑞凤尝言絅不正。及其人在相位。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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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见斥。摭无实语。欲一刺洞贯云。而公实无此事也。 上不答。明日。 教曰。予虽昏暗。长君也。臣下安敢挟憾相毁。惟意所欲若是。尚宪递吏曹判书。伯曾亦递。 上已知公忠直无他。而瑞凤以功臣。 上宠待之殊甚。至此欲安其心。为之宽假。而公亦不问而释之。其十二月。奴大举入寇急。 上将幸江都。奴先锋已迫王城。 上驰入南汉。丁丑二月。南汉既解围。庙堂以斥和者十臣议罪。以公妄言诋庙堂。亦在议中。都承旨李景奭白 上曰。絅善类也。亦以此罪之。人心不服。后世亦必有议之者。 上曰。予亦以为不可。其勿罪也。戊寅。以司谏入谢。 上引见文政殿。公问 上曰。今日之事。欲石晋之于耶律德光耶。抑欲句践之于吴耶。 上曰。为宗社生民。忘予之耻辱也。公仍陈句践报吴之事。又曰。人心或以为朝廷与中国绝矣。通信中国。以示不忘之义善也。 上曰。事秘。外方莫知也。己先之矣。仍言分兵农。广屯田。去浮华。开言路。为今日之急务云。功臣埈。窃畜宫人。无敢言者。而公劾其罪状。乞养为兴海。台臣 启上曰。絅鲠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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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廷则绳愆纠邪。补益甚多。不可出外。 上曰。其情切矣。可遣之。时台谏劾金尚宪。诈死沽名。不从 上出城请罪。客有问之者。公曰。当 车驾出城。立节者。郑蕴,金尚宪两人而已。可褒不可罪也。己卯。谢归居昌。庚辰。以司谏上疏。进时务十策。其六月。弟缑死。时寓居新坪。后月返葬抱川。缑秀而早夭。有稚弱子威明。甚怜之。怀哺教育。登第。方为湖西观察使者也。壬午。以典翰入谢。以母病归。癸未。差日本通信副使。日本关白源家光生子。号为若君。而请使于我矣。公入谢。复为典翰。二月。受 命。三月。至釜山候风。四月。始行舟。七月。至其国。自釜山水陆四千里。既传 命。大设宴享使。其俗呈变幻淫巧奇怪百戏。以为盛观。公不为一顾也。倭人甚严惮之。不复敢呈其淫技。沿道留馆。馈遗皆不受。十一月。还釜山。对马岛主宗义成者。倾巧憸回。多不信。公不色假。待之甚严。义成恚不假借。因书契。颇致毁言朝廷却之。有日本记行。关白说既复命。谢归。明年。赏远使劳。升通政。拜刑曹参议。辞不就。冬。为金堤郡守。入谢。大臣白 上。令惮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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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内。移全州府尹。公简严。判官奇震兴者素心惮之。阴愬于方伯。责以衙眷滥率。公即去归。上任才十八日。公有亡弟寡妻稚子。以大夫人不忍离故。公请于朝以从。此所谓滥率者也。乙酉。奔哭昭显世子。拜大司谏。上疏言生民之困瘁。灾异变怪。宫禁近习货赂。视朝倦怠事。仍陈劝戒累千言。 上深纳之。以为至论。有内狱。令宦官主治之。又上疏曰。掖庭有狱。始于汉时。衰国之治。宜付有司。以示圣人无私之治。仍言宫禁不清。 上从之。而递拜大司成。以母病归。移拜刑曹参判。寻改大司宪。 上赐姜氏死。公在牙山。上二封事。其一。辞无劳进阶事也。其二。姜氏不可赐死事也。疏入。递大司宪。尼山有上变事。上遣将出兵。即入京。仍拜吏曹参判。又以母病归。拜大提学。辞不许。又拜大司谏。上疏辞之。且曰。兴王赏谏。衰世厌谏。亡国杀谏。 殿下听谏之道渐怠。不惟怠而已。抑制之。摧折之。窜逐之。躬驾而随衰乱之迹。何也。仍言赵锡胤,李应蓍事。疏入。 命递职。丁亥。拜大司谏。未谢。升刑曹判书。上疏辞谢。仍陈赈饥民。蠲民役。择边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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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怒。又言李景(一作敬)舆洪茂绩,沈𢋡𢋡,李应蓍事。寻移拜礼曹判书。兼裁省事。以岁饥。尝请蠲民役。 上从之。令掌其事。蠲大小烦费以便民。改吏曹判书。连辞不许。恢公道。抑奔竞。申明守令荐举法。因入 侍。言昭显三儿放还事。 上引见大臣。大臣多言馨长为国尽忠状。公曰。馨长谓之弥缝国事则犹可言。以为尽忠则不可。 上颔之曰。此言是也。馨长骄横无所忌。巨室多以货利交驩倾事之。馨长初以商贾。事命寿。命寿者。本西邑官属贱人。以俘虏事九王。甚信爱之。而我且厚赂。以恣其所为者久矣。国之大事小事。命寿皆知之。实馨长输款云。冬。北使来。馆伴李行远称疾不出。大臣白 上。以公代之。命寿见公以私问曰。昭显三儿安在。九王欲取育之。公正色曰。下国事。上国何可与知有此云云也。累问累不答。命寿愠色而止。不复言三儿事矣。戊子。拜左参赞。命寿恒言恚怒公不已。公闻之。以为贻国之患。上疏请免文衡备局之任。命寿三儿之问。盖已有窃知者矣。尝引对。言郑蕴耻不遂决死。屏居深山。自同头陀。甘自苦以终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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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褒赏其忠。又上疏言之。移大司宪时南方大水。进修省疏累千言。金自点以功臣。恃恩用事。积威福二十年。公卿以下多畏事之。莫敢抗。当试士。公以大提学掌试士。诸参考官。有媚自点者。欲以其孙置之壮元。公曰。壮元非人望不可。言者不敢复言。然皆失色。公前为吏曹。自点子鉽。藉其父势。求为郎。郎僚多推荐之者。而公竟不许。至是自点既积怒于公。人多为公惧之。公终不少假。己丑。以刑曹判书。迁右参赞。五月。 上有疾。公掌太医院事。及大渐。公入侍而 上薨。自点引古事。欲撰遗教。公曰。无遗 命而撰遗教不可。及 孝宗嗣位。撰践祚颁教文。有内旨为大丧。聚女巫陈巫事。谓之宫中古事云。公上疏曰。先王之法。假鬼神以疑众者诛。 大行大王临御二十有馀年。一心履正。一不作受禧祈祝之事。四方兆庶之所共闻者也。今若使巫觋。执桃茢肆其诞妄。以为为 先王除不祥。且以为宫中古事不可废云尔。则不几于诬先王之大者乎。亟下明教。斥绝此巫事。自点以罪免相。公卜相。仍为吏曹判书。李惟泰者上疏。搆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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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士类。诋毁公尤甚。公三上疏递吏曹。为礼曹判书。 上对群臣。言惟泰以此人为小人。非吉人也。公尝在宪府。论元斗杓树党要权。惟泰执此攻击云。九月。莅 葬礼赞礼虞卒哭。辞递大提学。为右参赞。以撰 长陵志石文。进正宪。庚寅。北使来。以查问为言。宦者罗业还自燕。与使者俱来。密 启查问奏文,表文云。公曰。奏文,表文。主文者任其责。请免官。使者至。会三公,六卿,政院,两司。既坐列。馈以骆浆。公独不受也。使者有愠色。责问曰。前年吊祭 大行王。无哭何也。公曰。此在五礼仪。使者既无辞。又曰。谢表。不及皇父王致吊。何也。制表者为谁。问承文院。俞棨而无职在外。曰。制表先见表者为谁。公徐言曰。大提学先见之。以此为咎。我且任之。命寿以使者意言。令本国议罪。首相李景奭以奏文事。亦坐责。议罪谓之两臣云。命寿私令两臣安置白马。 上特慰谕之。各赐物以资行李。令沿路厚送之。四月。至白马。在义州南山极高。常多雾。无雾常风。孟夏寒气如冬。公常读书。使者与义顺公主偕行过州。遣两胡猝至。傍侍人惊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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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色。公夷然不以为意。秋。义顺护行使臣元斗杓状 启。言摄王于两臣。语意凶悍。专以修城池。鍊甲卒。怀二心叛我为言云。及使还。且 启曰。两臣事。彼不但己也。欲全之。事危矣。 上为之泣下。议遣使卞明。及引见大臣议事。 上曰。卞明两臣事。无偏轻偏重。适有使者来而卞明事已。使者至。敕书。但言修城集兵。原与倭无涉。耑与朕为难而已。无决语。命寿曰。大君使来则事释矣。前月。大君还自燕矣。 上必欲遣之。而大君亦请行。 上问边地苦寒。厚赐之。闰十一月。贞敬夫人殁。右相李时白白 上。令有司赐赙物。又令本道。成发引葬埋之礼。后月。大君使还。许两臣放还。而永不叙用。 上复使人厚赐之曰。闻北京先报。喜不可言。公既还。上疏言误事贻国之辱。又言西土人心风俗。荐士二人郑麟寿,韩翼文。皆以才行闻者也。 上即引见。令以军职在都下。而公乞归田里。以修史事召之。公辞以清人责言未已。应旨上封事。言时弊。仍及朴彭年等旌表事。郑蕴 赠谥事。癸巳。乞养为淮阳。明年三月。游枫岳。后月。谢归。冬。畿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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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腥雾四塞。上疏曰。自金弘郁下狱死。君道日元。国事日非。灾异日见。人心日离。忠言谠论。绝影于 殿下之庭。是将归之于天欤。归之于人欤。 上曰。爱君忧国。老而弥笃。乙未春。公七十。以耆老。 上令本道赐米肉。至明年春。又赐之。及秋。又赐月俸曰。絅以 先朝老臣。逢时艰迍。坎壈在外。家贫亲老。庚癸之急可知。而何无一人言之也。公上疏辞不受。疏十上。而 上终不许。八月。有大风。领敦宁金堉。上灾异疏。 上怒。惶惧不知所出。公上疏曰。金堉言天警之可畏。人心之离合。真宰相之言。 殿下何故拒之至此也。其退黜摧沮死生固不足言。 殿下有何大不平柴于中而有此心病也。古之圣帝明王。遭险阻艰难者何限。然未闻以劳苦倦勤而致心病者也。又曰。从命而利于君者。顺也。从命而不利于君者。谄也。逆于命而利于君者。忠也。从唯唯而退。自以为售才见能者。今日之激天召灾。未必不由于此也。 上以为处畎亩不忘谏。忠臣义也。丁酉。沈大孚,俞棨以议谥事得罪。公上疏曰。前时。上 宣祖谥号。尹根寿卞祖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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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郑经世请改 宣祖谥号。大孚祖述二臣之言。二臣无罪。而大孚废锢。臣恐日月之明。或未遍也。俞棨徒知遇事尽言。不自觉其陷于妄言之罪。亦非负国者也。戊戌。耆老所作五老会。领议政金堉七十九。判中枢尹坰九十二。海恩君尹履之八十。公七十三。判书吴竣七十二。 上体不安。既月始瘳。上疏进清心寡欲之戒曰。节饮食少思虑。戒耳目之欲。为调摄少愈之戒云。己亥五月。 上登遐。公入哭。既成服而归。承命制谥册文。进崇政。冬。乞致仕。下吏曹判书宋浚吉沮之。庚子。上疏言赈饥事。进屠隆荒政考。请免月俸。不许。辛丑。拜判中枢。辞不许。春夏大旱。上避正殿。理冤狱。 下教求言。时以制 太王太后玉册文召之。连上疏辞之。仍言尹善道事曰。善道之罪。何罪也。善道之罪。惟以宗统,嫡统。为 孝庙左袒也。当善道投疏之日。谁为 殿下进焚疏之策也。高丽恭悯王焚李存吾之疏。光海焚郑蕴之疏。恭悯,光海。非乱亡之主乎。今日廷臣自许非没没。而不以尧舜之道导 殿下。而反以乱亡之辙。引 殿下。何也。如异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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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之。野史记之。以为某朝某时。焚尹善道论礼之疏。其为 圣德之累何如哉。臣恐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也。 殿下如大觉悟而明辨。宗统嫡统昭载 先王实录。使后之论礼者。不敢为异辞则求之神道。岂远人情哉。我 祖宗陟降之灵。和豫于冥冥之中。收谴为祥。变旱为霖。使 殿下长保我子孙黎民。其德不既大于走群望而望报乎。承旨南龙翼先 启以为。絅扶护善道。诪张阴惨。激 上意。令 上不纳。而三司攻击大起。请削职黜外。 上命罢职而已。领相郑太和曰。絅身处畎亩。斥黜无损于其身。有损于国也。左相沈之源曰。絅以 三朝元老。应旨进言。卒以此得罪。此亡国之事也。尹飞卿,郭之钦等媚事用事者。争以攻击为功论以远窜自四月至六月。 上终不听。方群小用事。谗害日至。戒家人子弟。口不言时事。亦无一几微见于色词。八月。游白云山。甲辰四月。观三釜瀑,禾积渊水石。是夏。始有叙用之 命。明年夏。 上幸温泉还。进箴以陈戒于上。时公八十。执义吴始寿白 上曰。絅三朝老臣。 先王特赐月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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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论事一不当。而辄废弃之。月俸亦收。且絅今年八十。 上命中外。八十以上者。无论有官无官。皆有赏资。而独不及于絅。 上命加资。仍赐月俸。于是进崇禄。三司攻击复起。以为月俸不可许。 上不听。公力辞月俸。三上疏。乃许十二月。大夫人卒。公八十居忧。送终之节。皆可为百代之行也。戊申夏。有曾为侍从者。其父母年七十以上者。皆赏赐。或加资之 命男威凤尝为谏院。以故进辅国。八月。游白云山。将仍游紫云泉石。至文岩。入山中数日。闻 上有温泉之幸。乃还。明年二月五日卒。公春秋八十四。袭用深衣幅巾。既殓殡于外寝之中堂。讣闻。 上为之罢朝巷市二日。四月己卯。葬于鹿门东麓南向之原。在先垄北十里。今 上二年丙辰春。同副承旨金德远请赠爵事。左相权大运。亦力陈之。上命追赠议政府领议政。公简静庄敬寡言。动有法度。粹然德全。自修身亲亲。以至仁民利物。善俗之治一本于经学。以此事亲。以此教家。以此事君。以此与朋友交。可以居高位。可以抑妖妄。可以禁邪伪。可以使绝国。可以处患难。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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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博于百家。精深简切。不誇不媚。古雅可法。笔法劲正简古。盖皆才艺之出于心者然也。既义直理正。又其见于辞气者。温而栗。直而平。尚礼让。重冠婚丧祭。笃于人伦。此君子之盛节。公早失父母。继母宋夫人年高。公事之。必乐其心志。安其寝处。饮食忠养。公已八十。颜色不怠。宋夫人与子孙言。必称薛包之贤。公历仕三朝。一以古人事君者事君。能不有其身。犯而无隐。虽累召累斥。 上知勤上节俭。对群臣言之。及事孝宗。眷遇益隆。每称之曰。君子人。公自通籍于朝。成己立名四十馀年。遭时艰迍。连被摈斥。立朝不十年。公亦谢宠辞荣。闲暇田园二十年。乐其心之所乐。而爵禄不入于心。既年益高德益邵。为国人士大夫之矜式。自我 纯孝以来一人而已。性澹然。不乐淫技玩好。服食有节。居处有礼。言不及货利声色游娱。常以嗜欲为戒。绳墨严正。善与人忠爱。亦不见私喜私怒。人皆敬畏。愈久而不敢怠。当 宁陵内陷之变。奉审诸臣。专掩匿不以实闻。男威凤为修撰。上疏极言。上觉之。下教曰。前后奉审之臣。其罪难逃。封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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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监董诸臣。皆拿鞫定罪。一时以为赵氏有子。宅前有溪潭曰卧龙潭。自号曰龙洲。又常对锦柱山。亦曰柱峰老人。今其遗文在子孙。皆可传于后世。一代宗儒硕士名卿钜公。其立言行事刻之墓道者。尤多。略撮其家状。以请易名之典。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右议政兼领 经筵事,监春秋馆事许穆。谨状。
龙洲神道碑
公讳絅。字日章。姓赵氏。本汉阳人。赵氏始大于高丽。有佥议中书事之寿。是为始祖。中书二世曰晖。曰良琪。皆为双城总管。又三世礼仪判书暾,汉山伯仁璧,右议政涓。皆以功烈贵。议政相太宗。谥良敬。于公为七世祖。曾祖折冲将军 赠吏曹参判寿昆。祖工曹佐郎 赠吏曹判书玹。父司赡寺奉事 赠议政府左赞成翼男。二世皆以行艺特闻。母 赠贞敬夫人柳氏。籍文化。 赠承政院左承旨恺之女也。万历十四年十月六日。公生于汉阳之崇教坊。柳夫人贤。教养有方。生五年。始就学。十年。学既通。能自力读书。亦无他嗜好游戏。十三。柳夫人殁。其居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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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一如成人。明年。赞成公聘宋夫人。夫人父宋公见之叹曰。他日童子必贵。家当受厚报。弱冠文词蔚然有声。白沙李相国恒福,车太常天辂皆许以为奇才。二十七。选司马试。明年四月。赞成公殁。李尔瞻已贵。欲与之私相善久矣。知公居丧之节。以为守礼之士。非礼不可。必加礼厚奉给。遂欲深结之也。及光海政乱。尔瞻用事日久。公绝之。归岭南之居昌。不复应举以避世。癸亥。 仁祖克大难。收召才学士。公以遗逸。连为高敞县监庆尚都事。皆不就。明年。以刑曹佐郎为木川县监。问民瘼。修学教。邑称治。一年。去归。丙寅。 上亲试士。公擢为壮元。连在两司。丁卯。建奴东抢。连陷安州,平壤。前年。国家始行号牌法。寇至。平壤民去号牌。挂之城堞而皆散去。时公为司书。与文学金堉上疏。言罢号牌。以收人心。于是罢号牌法。 上出幸江都。令世子抚军湖外。公从之。奴既约成而去。公以持平上疏言功臣纵横不受命。湖西节度使琳赭 先王之陵。以厚赂轻宥。谏官尹煌以斥和忤 上旨。吏曹阿纵。 上辄拟奏闻。书状仍罪状姜弘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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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递持平。戊辰。以校理论崔鸣吉别庙之非。为养乞县。不报。选入书堂。辞不报。复为持平。先是。有大狱事连仁城君珙。睦性善,柳硕上疏。言全恩事。大司宪金尚宪。论以护逆。以僚议不可引避。公启 上曰。昔在昏朝。陷人必以护逆。其时尚宪仰屋窃叹者久矣。不意今者。身自蹈之也。请递尚宪。玉堂请两递之。 上特命某勿递也。公再引避。乃递。辛未。以献纳移吏曹佐郎。寻升正郎。以 章庙追尊事。 上怒。争论者玉堂官五人。下理治之。公上疏曰。 殿下显亲之道。不几于丧亡之辙乎。臣尝在玉堂。斥追崇之论。与诸臣无异。请均被其罪。不报。寻改副校理。与诸僚吴竱等上劄。论典礼之非。 上特出为知礼县监。两司争论请留。 上怒。恐惧不复敢言。玉堂犹论执不已。上任之明年。统制使潝因括丁。督责多无状。公弃归。因潝 启。卒就理坐罢。癸酉。复为吏曹正郎。乙亥。为执义。因洛水绝流。大风拔木。穆陵,裕陵有变上疏。言游宴,选后宫及营作事曰。以 殿下之明圣。独不觉悟。行之不疑。岂天诱 殿下之衷。终归于亡国而后已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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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执义。寻复为执义。以监试不法。论罢榜事。 上不听。大司宪金尚宪寝其 启。公引避。玉堂上劄递之。 上又特出为文川郡守。副提学郑蕴上劄谏曰。 殿下以某为何人也。其人笃行孝友。清苦自守。又其文学博览。可以置左右备顾问者也。其可以一言过戆。而遽示好恶之私也。 上从之。拜军器寺正。以绣衣。出湖南。既复命。 上曰。某出入民间。细知守令政治。民生疾苦。诸御史不如。丙子。以司谏应 旨。上封事。言王子田宅踰制。 章陵殡殿事。赏格无法。仍及左相洪瑞凤。受赂卖爵。历举武人李大厦纳马事。请因灾异黜墨相。饬过愆。以为应天之实。 上不纳。瑞凤子命一。与大厦上疏请问。 上令政院召问之。公对曰。大厦纳马事。不得讳于其乡。传者非一人。臣虽驽劣。告引他人。以證其言。国朝二百年。谏官无此事。昔灯笼锦事。唐介之风闻。贤如彦博。犹且面斥上前。彦博拜谢而已。未闻使其子自明也。仁宗虽贬唐介。亦未闻诘问也。臣之所闻。比唐介为尤切。而瑞凤之贪污。又不止受一马而已。因历举瑞凤父子贪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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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状。有大臣以为。某已递谏官。王府事严。可以召问也。遂下理。同义禁闵馨男上疏。言囚谏官。国朝二百年。未之有也。 经筵官俞伯曾。亦为上言之。 上曰。囚之者。大臣也。伯曾曰。 殿下何以从大臣之言也。国人莫不愤愤言此事也。金尚宪上疏。力攻伯曾。仍言某既不直于瑞凤。及其人在相位。自疑见斥。摭无实语。欲一刺洞贯云。公实无不直于瑞凤事也。 上不答。明日。教曰。尚宪挟憾相毁。其言之愤怒寒心。吏曹判书尚宪递职。伯曾亦递。 上已知公忠直无他。而瑞凤以元功。 上宠待之殊甚。为之宽假之。公亦不问而释之。丁丑。南汉解围。庙堂以斥和者十臣议罪。以公尝妄言诋庙堂。亦在议中。都承旨李景奭启 上曰。此人善类。亦以此罪此人。人心不服。 上曰。予亦以为不可。勿罪也。成寅。以司谏入谢。 上引见文政殿。言国家之耻辱。仍白 上曰。人心或以为。朝廷与中国已绝矣。通信中国。以示不忘之义。 上曰。事秘人莫知也。己先之矣。为养乞郡。为兴海。台臣以为。某劲直。在朝廷则绳愆纠邪。补益甚多。不宜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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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其情切矣。可遣之时。台谏论劾金尚宪诈死沽名。不从。 上出城。客有问之者。公曰。当 车驾出城。特立者。郑蕴,金尚宪二人而已。可褒不可罪也。己卯。谢归居昌。庚辰。又以司谏上疏。进时务十策。癸未。差日本通信副使。自釜山水陆行四千里。至其国都。既传命。大享使。呈变幻淫巧奇怪百戏。以私其喜心。公不为一顾也。倭人心严惮之。不复敢逞其淫技。沿途留馆。馈遗皆不受。有日本记行关白说。还至釜山。马岛主宗义成者。倾巧憸回多不信。公不色假。辞受有义。义成心惭恚之。因书契。颇致毁言朝廷。却之。既复 命。赏远使劳。升通政。拜刑曹参议。辞不就。寻为金堤郡守。大臣白 上。令惮压道内。移全州府尹。其判官奇震兴者。素畏恶之。阴愬于方伯。责以衙属太滥。公即去归牙山。上任才十八日。公有亡弟寡妻稚儿。太夫人不忍离。故公请于朝以从。以故云。乙酉五月。奔哭昭显世子。拜大司谏。上疏言生民之困瘁。灾异变怪。近习货赂。视朝倦怠事。仍陈劝戒累千言。 上深纳之。以为至论。有内狱。令宦官主治之。又上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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掖庭有狱。始于汉时。衰国之治。宜付有司。使政刑出一。以示大公无私之治。又言清宫禁。绝货赂。 上从之。而递拜大司成。以母病归。寻特拜刑曹参判。移大司宪。 上赐姜氏死。公上二封事。一辞进阶事也。一姜氏不可赐死事也。疏奏递大司宪。尼山有上变事。 上令出兵。公即入京。仍拜吏曹参判。又以母病归。拜大提学。仍为大司谏。上疏辞之。又言李应蓍,赵锡胤事曰。 殿下听谏渐怠。不惟怠而已。抑制之。摧折之。窜逐之。自蔽耳目之聪明。递大司谏。丁亥。以都承旨。移大司谏。未谢。特拜刑曹判书。上疏辞之。因陈时务。请宽赦言事者李敬舆,洪茂绩,沈𢋡,李应蓍等。以开言路。寻改礼曹判书兼裁省事。以岁饥。尝请蠲民役以宽之。 上令兼掌之。蠲大小烦费以便民。迁吏曹判书连辞不许。恢公道。抑奔竞。申明守令荐举法。因冬月大雷。白 上曰。昭显三儿何大罪。置之海岛之中也。请赦还。上不听。一日。引见大臣。大臣多言馨长为国尽忠状。公曰馨长谓之弥缝国事则犹可。谓之尽忠则不可。 上颔之曰。此言是也。馨长初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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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厚事命寿。得操纵之势。纵横无忌惮。巨室多倾事之。命寿本西邑官属下贱俘虏。徒以口舌。窃国阴事。私婞于九王者也。方今国之大事小事。命寿皆知之。馨长实输款云。其年。北使来。馆伴李行远称疾不出。大臣白 上。以公代之。命寿见公。私问曰。昭显三儿安在。九王欲取育之。公正色曰。下国事。上国何可预知而有此云云也。命寿累问。累不答。命寿愠色而止。不复言三儿事矣。命寿恒言恚怒公不已。公闻之以为贻患于国。上疏请免文衡筹司之任。命寿三儿之问。盖已有窃知之者。戊子。迁左参赞。因引对。言郑蕴耻不遂决死。屏居深山之中。自同头陀。甘自苦以终其身。其忠可赏。又上疏言之。不报。移大司宪。时南方大水。上修省疏累千馀言。己丑五月。 上有疾。公掌内医院事。及大渐。入侍而上薨。大臣引古事。欲撰遗教。公曰。无遗命而撰遗教不可。既成服。有 内旨为 大丧。聚女巫作祈禳之事。谓之宫中古事。公曰。先王之法。假鬼神以疑众者诛。上疏斥之。自点以罪免相。公卜相。仍为吏曹判书。李维泰者上疏。诋斥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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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类。诋毁公尤甚。公尝在宪府。论元斗杓树傥要权。维(一作惟)泰执此攻击云。公一上疏。递吏曹。 上对群臣言。维(一作惟)泰以此人为小人。非吉人。为礼曹判书。其九月。莅葬礼赞礼虞卒哭辞。递大提学。为左参赞。以撰长陵志石文。进正宪。庚寅。北使来。以查问事为言。既至。会三公,六卿,政院,两司。既列坐馈以骆浆。公独不受也。使者有愠色。责问前年吊祭大行王。无哭何也。公曰。事在五礼仪。使者无辞。又曰。谢表不及皇父王致吊何也。撰表者为谁。问承文院。俞棨而方无职在外。又问撰表而先见表者为谁。公徐言曰。大提学先见之。以此为咎。我且任之。领议政李景奭以奏文事。亦坐责。命寿以使者意言。令本国议罪。而私使之安置白马。 上为之厚赐之以资行。且令沿道厚送之。白马在义州南山。极高恒雾少日。无雾则恒风。四月寒气如冬。元斗杓使至燕。状启言摄王于两臣事。专言怀贰心叛我云。及使还。又言彼不但己也。欲全之事危矣。 上为之泣下。议遣使卞明。又曰。卞明两臣。无偏轻偏重。适有使者来。而卞明事已。其敕书。言修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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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原与倭无涉。耑与朕为难。而无决语。命寿言大君使来则事解矣。时大君还自燕。才月馀日矣。 上必欲遣之。而大君亦请行。 上问边上苦寒。厚赐之。十一月。贞敬夫人卒。右相李时白白 上。令有司赐赙物本道。成葬埋之礼。后月。大君使还。许两臣放还。而永不叙用。 上又厚赐之曰。闻北京先报。喜不可言。公既还。上疏自言误事贻国之辱。又言西土人心风俗。荐士二人郑麟寿,韩翼文。皆以才行闻者也。 上令以军职在都下。而公乞归田里。以修史事召之。公辞以清人责言未已。应 旨上疏言时事。仍及鲁陵六臣旌表事。郑蕴赐谥事。癸巳。乞养为淮阳。明年春。游枫岳。仍谢归。冬。圻内腥雾四塞。上疏曰。自金弘郁下狱死。君道日元。国事日非。灾异日见。人心日离。忠言谠论。绝影于 殿下之庭。 上曰。忠君忧国。老而弥笃。乙未。公已七十。以耆老。 上令本道赐米肉。至明年春。又赐之。及秋。又赐月俸。公辞不受疏十上。 上终不许。领敦宁金堉上劄言灾异。 上怒。恐惧不知所出。公上疏谏。仍进养心之戒。 上曰。处畎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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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谏忠臣义也。丁酉。上疏言尹根寿,郑经世论谥事。请宽赦沈大孚,俞棨之罪。戊戌秋。耆老所有五老会。领议政金堉七十九。判中枢尹坰九十二。海恩君尹履之八十。公七十三。判书吴竣七十二。公又上疏辞月俸。仍进清心寡欲之戒。己亥五月。 上登遐。公入临。既成服而归。 命制谥册文。进崇政。冬。乞致仕。下吏曹判书宋浚吉沮之。庚子。大饥。上疏言赈饥事。进屠隆荒政考。请免月俸。不许。辛丑。拜判中枢。辞不许。以制太王太后玉册文。召之。时大旱。 上避正殿。理冤狱。下教求言。公上疏辞之。仍言尹善道事曰。善道之罪。何罪也。善道以宗统,嫡统。为 孝庙左袒也。当善道献疏之日。谁为 殿下进焚疏之策也。高丽恭悯王焚李存吾之疏。光海焚郑蕴之疏。恭悯,光海非亡国之主乎。今日廷臣。其自许不没没。而不以尧舜之道导 殿下。反以亡国之辙引 殿下。何也。臣恐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也。承旨南龙翼先 启。以诪张阴惨。激上意。令 上不纳。而三司争起而攻之。请削官黜之。 上命罢职而已。领相郑太和曰。某处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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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斥黜无损于其身。有损于国也。左相沈之源曰。某以三朝老臣。 上下教求言。而以言事得罪。此亡国之事也。尹飞卿,郭之钦等。媚事用事者。争以攻击为功。三司论以远窜者自四月至六月。 上终不听。甲辰。始有叙用之命。乙巳。公八十。执义吴始寿白 上。有加资月俸之 命。进崇禄。于是三司攻击复起。公上疏力辞月俸。三上疏。 上乃许之。戊申。有曾为侍从者其父母年七十以上者。皆赐物或加资之命。男威凤尝为谏院。以故加辅国。秋。入白云山。欲仍游紫云泉石。至文岩。入山三日。闻上 有温泉之幸。乃还。明年二月四日。公卒。春秋八十四。袭用深衣幅巾。殡于外寝之中堂。讣闻。 上不视朝。巷市二日。其四月葬于先垄北十里鹿门东麓南向之原。贞敬夫人金氏。籍安东。国初左政丞士衡之九世孙。而吏曹判书瓒之女也。婉顺谨饬。言不出闺门之外。事舅姑。庭无间言五十年。不喜誇务侈靡。公通显于朝。贵踰九卿。女谒不行。苞苴不近。公称之曰。内相之道。无愧于古人云。夫人生于万历十二年某月某日。卒于我 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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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元年某月某日。春秋六十七。初葬于先垄之傍。至是。乃合葬。夫人三女一男。三婿。卫率李维桢,正郎李敦临,生员李井徵。男正言威凤。威凤再娶而生四女三男。长女前妻出。而婿士人李允迪。次士人姜鋧。馀幼。男九辂,九畹,九畴。李维桢七男二女。男著,满,𧃸,茂,蕡,葳,荿。婿赵始大,金棨。皆士人。李敦临三男一女。男后定,后平,后昌。后定。生员。婿士人李师圣。李井徵二男一女。男溥,潞。婿生员沈柱。内外子孙。三世六十馀人。公简静。燕居若斋。一不以事物经心。不喜声色玩好。沈潜经术。于势利。泊然无所动。不言不笑。端坐终日。不见惰容。雅言孝悌节行。诗书礼义。读天下书。学博而见益高。其出言行事。非古人不为。论文学以为。秦,汉以来。太史公,昌黎,凤洲最大家。其文章深奥劲切。卒泽于道德仁义。苍然有古作者遗风。笔法尚右军,鲁公。亦劲古有法。盖皆出于心。成于艺者然也。教家重恩义。严内外。临下威而恕。简而不烦。使人人自安。平生敦厚乐善尚礼让。笃于人伦。事父母安其寝处。乐其心志。必承意顺适。颜色不怠。赞成公殁。毁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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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形。哭无常声。既葬。不脱绖带。饭疏食。守冢三年。赞成公疾病索柿。以过节不得进。终其身。不忍食柿。宋夫人年高。自公贵显。荣养四十年而殁。公亦八十。衣衰麻即位哭。居丧之礼。以敬为上。祭祀非有疾病。不许代祭。代祭则必晨起盥漱。衣服冠而坐。以待卒事。齐戒必慎。将事必严。有稚弱弟缑。于赞成公为遗腹子也。公抚育之。亦不以爱而教弛。缑少有才学。不幸早夭。又其子威明幼孤。公教之如视子。今登第为某官。事君务大体。好犯颜直谏。每奏事既退。未尝与子弟言其事。以直道不容于朝。通籍四十馀年。立朝仅七八年。其处患难穷厄。雍容閒暇。略无几微见于色词。尝掌铨选。秉心公正。荐进贤良。门无私谒。出为州郡。好清静。一以兴教化善风俗为务。官位已盛。田园第宅。无一增益。妻子不免饥寒。 孝宗特赐月俸。力辞不已。以无职食上为耻。自湾上归。屏居田里。名其庐曰宽居。乐山泽之游。白鹭洲,三釜落,禾积渊,白云洞。皆其游赏处云。 上礼遇益隆。思欲复用。而终不起。每闻灾异阙失。必尽言不避忌讳。善乎其孤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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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方刚之气。出天之孝。贯日之忠。善始善终之学。难进易退之节。皭然出于泥滓之外。能使顽夫耻懦夫立。其在斯人欤。其在斯人欤。谷口有溪潭。曰卧龙潭。自号曰龙洲。宽居静对锦柱山。亦曰柱峰老人。有遗文十卷。其铭曰。
敦厚礼让。惟孝惟友。以笃亲仁。奉君无私。秉心贞白。不缁不磷。博文古雅。本之道德。参以典坟。忠言直道。可表百代。名立德尊。不忮不求。好德康宁。弥年寿考。善始善终。积仁累义。天道之报。辛亥仲春之月傍死魄二日。孔岩许穆。撰。
权判书墓碑
公讳缙。字云卿。姓权氏。高丽太师幸之后。而我国初名儒文忠公近之八世孙也。曾大父轵。重林道察访。大父悰。锦山郡守。壬辰之乱。列郡皆溃。而公独不去。死于官守。 上贤之。 赠某官。命录其子孙。以故父晛。除 恭陵参奉。早世。母庆州李氏。义禁府都事希参之女也。隆庆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公生。生而状貌瑰伟。自为儿戏嬉。杰然无数数态度。万历二十五年。 上幸太学取士。公登乙科及第。补成均学谕。时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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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迁都堂司录。明年。为承政院注书。时兵革未定。天下兵皆集京城。 上与文武大臣议事。公在 上前。长于记事。莫不曰能。其十月。改春坊说书。累转司谏院正言。后年。由骑省正郎。复为正言。入玉堂为副修撰修撰。当路忌之。斥为庆尚都事。后再为秋官正郎。复出为三南道海运判官。当大乱板荡之后。抚怀不怠。漕户大苏。入为司宪府掌令。寻升执义知制 教。癸卯。复入玉堂为校理。甲辰。以校理改成均直讲。时量诸道田。选才能刚果明于吏事者。为御史分遣之。公出湖南。善于钩隐烛奸。能得吏民奸。称得人。乙巳夏。复为副校理。忤时议。从散班。出为大同道察访。罢数年。不复官矣。戊申。拜司䆃寺正。其二月。光海君立。于是有临海君事。以治狱问事。例升通政。为卫将。己酉。拜庆州府尹。为不悦者。所劾罢。秋。为敦宁府都正。庚戌。为襄阳。问高年。劝农桑。鍊戎卒。邑大治。体相李公恒福巡行东界。褒以治行第一。又为用事者所劾去。壬子为工曹参议。以戊申治狱策功。公在三等。拜同副承旨。时均诸道田。以公尝为御史湖南。量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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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特差湖左均田使。治奸猾吏。徙土豪于边。民大悦。右族多惮之。癸丑。还为右承旨。时有永昌狱起。狱事滋蔓。延兴家既族灭。而 大妃弟金瑄以童稚当刑。公以法争之。仍上疏。言宽刑罚。释冤枉。以迎天和。公居密直三年。以久劳。升嘉善。辞曰。以列卿比同参下小官。循资考格不可。仍乞归养。不许。时废 母妃议起。草野生赵溭上疏。言伦纪事得罪。郑仁弘上劄罪状溭以为贼当诛。公曰。溭不可谓贼。不纳。两司交论削夺官爵。斥黜一年。既册翼社功。会盟新旧功臣。公例升正宪。出为水原。明年。咸镜道观察使缺。时北虏盛强。数寇边。朝廷患之。以为非某莫可任者。特遣公。首奖廉谨勤职吏。黜贪污不循法尤甚者。以肃列邑。以客兵远戍。衣粮不继。将有变抚循塞卒。条上方略。戊午。持承重丧。既三年。拜判尹。寻迁左参赞。壬戌。监军梁之垣来见而贤之。请崇用。特升崇政。癸亥春。为兵曹判书。时李尔瞻权势日盛。自三公以下。恭事之恐不及。公于朝会。一揖之外不与交私语。亢元不为媕娿取媚状。当路者共为指目。诮诋论劾不已。公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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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疏乞免。见国事日非。既力不可救。慷慨宁欲一言得罪。念太夫人临年。纵不果。常嘿嘿不怡心恨之。及 仁祖克大难。在位者多亡逃散。乱无所定。举义诸将。陈兵卫 上而已。金公瑬,洪公瑞凤相谓曰。某多智谙鍊体要。白 上召与计事。公至则召诸卫兵守 阙。封府库。具法驾。奉 上迎太妃于西宫。晓谕街坊。人心乃定。在列者莫敢一言。肃然畏惧之。既而。三上疏递兵曹。时尽罢光海诸功臣。公降受正宪行义兴卫上护军。功臣等多庸人崛起。畏恶公贤能。又以私憾积怒于公者。元功数家相与谋曰。非冤狱。难以动 上意。乃曰。癸丑之狱。无罪者诬服。某实主之。又以飞语相传曰。延兴赐死。某以私怒辱之。欲感怒 太妃家。令助言为祸郑。公晔闻之曰。吾与某同在政院。知终始事莫我若。金瑄之死。某以为刑不及童子。以法争死刑。当时耳目皆在。不可诬也。延兴之死。同僚皆避。而独某与我启慰 慈殿。我既罢。某又以赵溭事得罪。辱延兴者。其时郎吏一人之言。而乃陷人若是耶。功臣等私谓曰。缚虎不可不急。阴嗾论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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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之梁山海上。郑公咄咄叹曰。永昌之死。某泣言其无罪。今反受窜殛之谮耶。自点令其客廉察岭南。临行。阴与谋送之。客后参振武原从追爵。领议政闵圣徽者也。未久。李适叛。功臣等大惧。所忌者皆杀之。为公谋盖益急。而徽见人心大乱。故持之以观变。闻适败死。急令傍邑太守庆嶪图之。成言曰。某与倭通。叛形已具云。或知其谋。急告曰。驰走 行在所。可得免也。公曰。死。命也。适足为奸人藉口耳。不动。居无何。果有傍郡兵急至。公曰。君有命。固不辞死。愿见 上旨。嶪无以应。促召兵。遂遇害。二月十八日。年五十三。人心莫不冤之。郑公为大司宪曰。某重臣。一朝以晻昧得罪。亦已冤矣。藩臣擅杀而不问。将何所用法也。力论之。既下理。功臣等反以为功多。而 上犹黜之。寻复显用也。其四月十三日甲午。归葬抱川权氏族葬。公严重寡言。善于论事。遇事生风。不以辞色假人。平生多抑厄。戊申以后。又不合于时议。官虽贵。实无上下之交也。惟相国朴承宗深知其才能。推挽之不已。卒为小人所制。至于穷抑心畏忌。虽亲戚之私。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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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书来往。卒不幸至此。梁山父老至今垂涕洟言之。其铭曰。
子奢之疾。刀父之张。魁才抑厄。长大媒殃。时命嵲屼。罹此不祥。盗杀无忌。威福易常。憸人耑制。渐不可长。刻之山石。以雪泉壤。
前夫人青松沈氏。成均生员蓉之女。早卒。无子。后夫人丰山沈氏。佥知中枢日就之女。而右议政致仕守庆之孙也。十九。归权氏。公既丧前夫人。有妾媵数人。色不忤。言不愠。谨修妇道。祖姑林夫人既年高。又太夫人在堂。事之一以顺适为心。祭祀必诚。宗族必睦。门庭之内严而主恩。过则教之。改则忘其过。癸亥梁山时。夫人从之。及公遇害。夫人欲同死以殉。而念死无以暴冤而雠不雪。断其指。置之棺敛之内。及葬。又如之。纳之圹中曰。以代下从。日守 阙讼冤。累月不去。行路皆涕泣。自点沮不上闻。既无可奈何。庐于墓下。冬。不絮。寝不席。啜粥哭。既三年犹食疏食。寝荐。夜则号天。日出则祝日。后十二年。 上释其无罪。命复其官。洪公瑞凤实白 上也。自点卒以大逆族诛。圣徽又使燕。死于道而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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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孙皆死。绝祀无后也。夫人平生以不得同死常恨于心。夫人八十七。二月十八日殁。其四月十三日甲午。祔葬。公被害后四十八年。夫人殁之日同。葬之日甲子又同。可谓天道之感也。夫人又无子。以从子脩为后。公死之时。脩才七岁。夫人日夜泣血求死。而犹必择师劝学。脩以才行发闻。公复官之十年。脩举进士。后十九年。登乙科第一人及第。以某官出为安山。时夫人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