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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第 x 页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治道[二]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第 352H 页
进德礼政刑劄
伏以臣庸下。无一才能学术。性笃好诗书六艺之文。至今行年八十。卒无所得。犹说读如初。蒙荷 圣德宠擢异等。臣感激 殊遇。无以报答大恩。历述虞夏殷周之格言谟训。作德礼政刑七百馀言。
曰德。众善之聚。天地之正理。在心为德。在事为义。执德行义。人道之大经。太甲之训。曰奉先思孝。接下思恭。视远惟明。听德惟聪。君德之首也。德惟治。否德乱。与治同道。罔不兴。与乱同事。罔不亡。终始慎厥与。惟明明后。益戒禹曰。儆戒无虞。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咈百姓以从己之欲。君德明于上。百职修于下。黎民悦于四方。于是风雨调。寒暑时。五谷穰熟。民无疾疫夭札。盛德之治也。故曰。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以德。
曰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伦。非礼不叙。尊卑贵贱隆杀之品。非礼不秩。礼之天叙天秩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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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于身。自视听言动修身制行。以至严等威。定亲疏。别异同。决嫌疑。明是非。皆主于礼。礼不可乱。故曰。家国天下礼治则治。礼乱则乱。礼亡则亡。故曰坏国亡家丧人。先去其礼。传曰。礼始于冠。本于婚。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燕射。礼之大体也。
曰政。陶唐氏。历象日月星辰。虞舜氏。齐七政之运行。所以授民时。成岁功者也。为政在安民。安民莫先于知人。知人则哲。能官人不以憸人。故说戒武丁曰。官不及私昵。爵不及恶德。故莫不以克明峻德而兴。亦莫不以羞刑庶习而亡。语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教不能则劝。故曰作新民。为政以先。则不令而行。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比小事大。师律九伐之威。食地役民。三等。皆属于政。
德衰于逸欲。政衰于私昵。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故太甲之训曰。慎终于始。德昏则政乱。政乱则民散。德昏政乱民散。而国以治安者。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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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刑。礼以教之。政以齐之。刑以一之。刑亦末也。然虽上古之治。非制刑。无以止乱禁暴。周典曰。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中用典。刑乱。国用重典。故罚。世重世轻。世治则其罚轻。世乱则其罚重。罚有经有权。纣残虐之治。而其亡也。狱囚自出。王者之治。以不杀为德。陵夷无禁。亡国之治也。虞舜制刑。宥过无大。刑故无小。亦不可谓不严也。周官之治。寇贼劫略。攘夺矫虔。伪行泽非。疑众乱俗。皆断于司寇。王者之治。戒无残虐而已。未有为国不严而国不亡者也。
此四代之治。其体要毕举。以备工师之讽诵。惟朝夕左右。深思而力行之。庶几有补于君德治道之万一云。
复推言德礼政刑再上劄
伏以 殿下嗣受丕基。人心无有远迩。深山穷谷愚夫愚妇。莫不欢忻。拭目想望。思见德化之成。而上天垂象。氛祲示警。日月告凶。天之将仁爱 殿下。有所责励而加勉者耶。抑安知或有人为感之而祸乱潜萌。卒以成大咎者至此耶。其示警一也。臣既上德,礼,政,刑之戒。而仍请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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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其义。复申戒于 殿下。此老臣将死之言也。德者。得也。万善得于心者也。德必一于诚实。无一毫私伪间之。而流通事为之际。在吾修身制行。近而自居室之微。远而至于四方千里之外。无不恰悦诚服而天道应之也。然明德贵于审几。苟几之不审。败德之愆。危身之行。切近之咎。有亲蹈而不觉者。绵绵不戒。至于祸大而不救者。甚可惧也。
礼者。人事之则而行于彝伦日用之常。圣人以礼制行。以义制事。此礼义之大经。礼贵正名。苟礼坏名乱。而有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而国以治安者。未之有也。故齐景公曰。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以食诸。此坏礼乱名之大戒也。
政者。正也。正人之不正者也。善政本于善行。安民本于知人。所畏巧言,令色,孔壬。圣人必先礼让信义。而责民之忠敬悦服而用其情也。政成于公。败于私。一于是。贰于非。公私不可与苟循。是非不可与苟合。此治乱之兆。兴亡之机也。可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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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礼之通。刑者。法之用。礼无法则不行。刑无法则不中。法有经有权。刑有重有轻。法出于仁。成于公者也。圣人之大用。重罪轻法者。无法也。轻罪重法者。无义也。无法无义。大乱之治也。
方今之治。德礼政刑皆乱矣。天下之道。在至诚。天地。以至诚成化育。圣人。以至诚赞化育。人君。体天理物。必以至诚。先德礼政刑。自修身慎行。以至家国之治。德必修。礼必治。政必成。刑必中。以为治平之业。人君之德。不私其身。以四方百姓为心。不私其法。以 祖宗万世为宪。不私其臣。以守正循国为贤。灭德坏法亡国。一归于私。祯祥妖孽。治乱之兆。人事之影。古人曰。不见其形。愿察其影。此 殿下仄身畏忌。修德兴国之图。其几恐不在于轻宥薄罚。徒为应文之具而已也。惟 圣明加勉焉。
上古文十一铭劄
伏以 殿下既三年丧毕。冕祀 先王于 太庙。受群臣贺。推广 恩泽。杂犯死罪者皆赦之。臣民欢忻同庆。钦仰政化一新。人君惟万国之表。中心无为。以守至正。礼。三公在朝。以教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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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保其身体。三老在学。以宪德乞言。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亵御之箴。宴居有工师之诵。临朝有瞽史之道。非僻之干。无自以入。君德之所以自养者。亦必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外无声色之诱。内无淫慝之惑。内外交养。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其身。心志百体。皆由顺正。亲仁好问。克勤不怠。以成至德。天人合应。治道大顺。祥瑞毕至。惟 殿下加勉焉。昔。周武王既克殷。践祚三日。受丹书之戒于帅尚父。惕若戒惧。矛剑几杖。居处器皿。皆有铭。凡十一篇。今臣敢以古文书进此三代之训。三代之文。三代之礼。殿下常目在之。以义制事。以礼制心。遵而勿失。圣德幸甚。邦国幸甚。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辞受
  
辞月廪疏
伏以狗马贱疾。不图上彻 天听。至使太医视疾。 圣虑勤切。 宠赐络绎。此天地之仁。臣感激 恩私。糜粉刻骨。无以报答万一。仰首垂涕。不知所云。臣前月拜 命之初。 上恤臣羁旅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第 355H 页
之艰。 特令有司。继给米馔薪炭。今臣已有常受禄俸。自奉已足。而又受此馀外之 赐。恩私太盛于臣身。光宠溢尤。臣是何人。敢当此事。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伏乞 圣明亟收成命。以礼勉臣。臣以忠报 殿下。君臣相勉之道也。臣所望于 圣明者。夙夜图惟艰大之业。懋修大德。不愆不怠。上而承 先王之遗。下而副亿万苍生之望。邦国幸甚。臣无任惶悚陨越之至。
辞月廪疏
伏以臣以不才。滥蒙误 恩。一岁中三迁其官。位齐上卿。兼掌学教之职。荣宠太盛。而顾无一报效。面赧心愧。不知所出。其中尤有所不敢当者。君食臣有礼。臣食君有义。忠信重禄。万钟有不辞。至庖人继肉。廪人继粟。非宾师。无此礼。臣初非有聘币之招。而本圻内之民。感激 殊遇。思以竭忠报 殿下。臣既有常禄自足。而又有庖,廪之馈。实非礼之物。臣既尝累陈不敢当之义。而未蒙 允许。义不可两受。辞常禄而不受。于礼于义皆不可。伏乞 圣明察臣危恳。许收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第 355L 页
庖,廪之馈。上无过礼之赐。臣无僭分之受。食常禄以安分义。事体大善也。臣无任战怖陨越之至。
辞月廪疏
伏以臣蒙荷 恩宠。得闲暇江湖。十里烟沙。远岫长江。皆可娱心适意。臣无事颂祝 圣人。因此得所而长逝。无他愿也。臣既与在位时不同。与渔夫野老为伍。而仍受庖,廪之馈。 赐与受。皆非礼也。伏乞 圣慈恕臣昏耄。 命有司收月廪之赐。以安微分。国体幸甚。君臣之礼幸甚。取 进止。
论执政忤 上旨辞月廪劄
伏以臣不忠。获戾于 殿下。退伏田庐。日俟重诛。而郡邑饩廪之馈自若。事体大谬。例受常禄。犹恐惧不敢受。此物何为而至于臣哉。臣虽无耻。安敢自处与无罪者同。而恬然食厚养而不辞。以重罪戾也。臣决不敢受此不敢当之赐。以负 殿下。重为朝廷羞也。臣负罪之中。固知不敢上劄。而恐无以暴白下情。冒万死。重犯渎扰。死罪死罪。伏乞亟收成命。令负罪者得安分。愿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第 356H 页
臣死不愧怍也。取 进止。
辞食物劄
伏以臣荷 殿下仁覆之大恩。幸免大罪。返身畎亩。得安耕凿。日夜颂祝 圣德。以毕馀生足矣。万万梦寐之外。有此无名之 宠赐。近侍下临。宣谕德意。 殿下之仁。哀怜老臣。特施收恤之盛典也。然此私恩也。君臣主义。非义不可。此子思再拜稽首而不受者也。以臣无状。久居宠利。事 殿下无一报效。当国事艰危。沮毁倚重之臣。触犯天威。臣日俟重诛。惶恐陨越。不知所以处之也。君臣之礼甚严。伏乞 圣明察臣危悃。特收成命。以安微分。臣无任死罪死罪。取 进止。
再上劄
伏以 殿下以不以遗年之义。优老盛典。及于田野闭伏之臣。至遣近侍。 宣谕德意。臣恐惧请罪。辞不受命。臣罪益大。 上不录其罪。又有勿辞之命。臣感祝 宠命宽许至此。而顾窃有所大惑者。臣感激 殊遇。必以古人之义事 殿下。而 殿下不以古人之义临臣。此诚意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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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稽首俟罪。不知所云。如月廪之赐。宾师重礼。亦安敢恬然无让。不为之固辞也。此辞。非自今日始也。 殿下之所知也。伏乞 圣明亟收成命。以安微分。臣无任战怖陨越之至。死罪死罪。取 进止。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文学
  
上经说东事劄
伏以臣耄荒沈绵病积久。既无用于世矣。受国大恩。死无以报 殿下。臣作经说二十言。易,春秋,诗,书洪范九畴,礼,乐,刑,政时令,鬼神。追述虞夏,殷,周古经,齐,鲁语,月令,夏小正,左国氏诸书。其言皆古圣人贤人之言。其法术皆古圣人贤人之法术。臣八十年笃信勤学者。此也。企勉古人者。其义亦此也。当今之时。进言者。皆以功利为急。臣之此书。固知迂阔而不可也。 殿下深思而试用之。此三代之治也。臣虽在九原之下。是 殿下用臣也。又作东事二十二。盖东方九域。上古立后建国。大小二十二。为方外别国。其书荒怪。不信不实。其传后世者。仅十一二。山川区别。风气不同。其声音谣俗嗜欲各异。论其治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第 357H 页
则檀君淳厖之治。箕子八政之教。各千年。卫满以兵威财物。拓地数千里。暴得暴亡。肃慎氏楛矢石砮。传于史氏。高句丽强大之治。传国七百。百济强暴好战。其国君战而死者四君。国且灭亡。新罗忠厚之治。称仁义之邦。传国五十八世。盖列国之政。善恶治乱兴亡之故。为后世劝戒者非一。而百济之葆泽溉田。貊之耕山岁易。百代不改。岁易者。田赋无常税也。总论地利物货礼义善俗。东方旧俗。其性俭啬。好礼让。大体皆然。古之人有言曰。循俗而治者。其民易从而不偷。黑齿,靺鞨。其政俗传道致物。皆在我之治也。惟 殿下深念而熟察之。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政弊[一]
  
论户布第二劄
臣窃观当今之极弊。军伍物故者未除。襁褓儿在籍。徵敛之弊。侵及邻族。号怨无穷。此事极无据。殊非圣朝不忍人之政。必代定。然后变通。则搜括闲丁无役者。不患无人。而皆属衙门。变通无期。愁痛无已时。此岂治安之术也。亟罢之。以慰人心。户布之弊。臣既略陈于前劄。而又有大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第 357L 页
不便者三。其一。公卿大夫士与编户齐民。各计户出布。以代军布。纳之兵曹。事体紊乱。非 先王忠信重禄。体群臣之意也。邦国维持而不乱者。礼义也。礼义既亡。踓有斗士如林。积货如山。不足恃也。其二前榜万人出身。其本虽庶贱居半。既以出身为名。则其自处也。朝廷之待之也。皆以士大夫之末。一朝出布。与编户齐民等。必心怒而群怨。一时不从新法者。可驱而罚之。具心不可胜也。其三。馆学诸生等。亦皆兵曹主管。计口收布。一如凡民无役。其心耻之。亦非细故。三代之制。建学立师。教以诗,书,礼,乐。优待礼士之道。恐不然也。此法一行。国体大坏。人心大乱也。国坏民乱。而能不亡者。未之有也。臣以为决不可行也。惟 殿下熟察之。
第三劄(上命姑停其 事。故乃止。)
户布犹周官之夫布。夫布。四民不与焉。凡民之无职业者罚之。以劝民者也。今其法自朝廷百官。以及闾巷匹夫文武出身未入仕者。馆学上下斋生。宗室,功臣,贵臣,士族子孙。业儒业武校生。武学诸学生徒等。皆以编户出布。聚敛无名。
记言卷之五十二○续集 第 358H 页
事理无据。国势日削。兵气太盛。又以朝廷之体。下比编户。奉给斗士徒隶。上下无纪。如大貊小貊。事体大坏。孟子曰。劳心者。食于人。劳力者。食人。圣人设为法制。尊贤亲亲以教天下者也。今此法一行。等威紊乱。传曰。礼乱则上下乱。此非细故。四三年来。政令烦苛。民不堪命。怨詈者皆曰。新法之故也。新法不起于邦盛之世。世衰则法乱。故叔向曰。国将亡。必多制。此臣所大惧者也。今闻关内外自江南。乱后兵食不给。以编户出金。无论贵贱老少。此我户布之制也。其旧俗。贵壮而贱老。上下无法。此固不可以冠带之国法度言也。见小利。不顾大义。圣人戒之。昔公孙鞅说秦孝公。废井田开阡陌。专务富国强兵。秦旧臣多争之。卒以亡秦。患生于先利而后义。亡先王之法也。苟利于国。众怨纵不足恤。先王之制。不可乱也。一世各有一王之法。百代不改。轻改旧章。三代之禁也。自 殿下即位来。民不信法。四方骚然。此何故也。一二臣言功利。大小靡然和付。富强之治。可立致也。臣恐朝廷无纪。四方愁怨。亡国之祸迫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