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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言卷之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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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言卷之六十七
 [自序续编]
  
记言卷之六十七 第 486H 页
自序续编说
自序成。又有续编。启事,上疏,小劄。有取者。有不取者。有自铭百三十言。正体传重一说。又杂著二十。老人作记言以自省。多言无益。古人曰。多言多败。举其犬者自序二。言事三十。言不已多乎。古人戒之。然穷厄。命也。圣人不得免焉。受命不贰。行吾义而已。泽研示兆。鬼神儆余。易泽水困。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十翼曰。困。刚掩也。险而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又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上章涒滩收雷三日。古庵眉叟。题。
在宪府启事(孝宗初丧时)
凡奉命出使。遭国恤之变者。必于竣事之后。复命于殡殿。礼也。今诸道暗行之臣。未及竣事。而礼曹不察。遽传催还之关。令御史等连续入来。当初 大行大王发遣廉问之意。夫岂寻常循例之比也。今若仍置而不举。则此弃 先王之命于草莽。岂非未安之甚者乎。请礼曹当该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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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推考。亟命诸道御史未还者。竣事复命。(时为掌令。)答曰。依启。
避嫌启事
亲丧主恩。君丧主义。父母之丧。非丧事。不言。君丧。不以废事为礼。故奉使者。天子崩。国君薨。为位一袒。天子九哭。诸侯五哭。不敢拜宾而已。若不问使事之重。一以奔哭为忠。其于弃先王之命于草莽。何。臣所执如此。尝论礼曹行关之失。请御史未还者令竣事复命。为大臣所深过。臣既已引避。而同僚复以大臣诋斥。至于再避。臣以发论之人。不可晏然。请命递斥臣职。
方丧复古启事
方丧复古之请。既蒙 允许。事下礼曹。而大臣持难。竟不施行。袭谬因循之失。反为不易之常典。今国制已不得礼经之制。追改一节。不可以受服为拘。此先儒已言之也。今三代之礼。虽缺如丧服四制。丧大记,檀弓,周典宗伯所职。经文可据。而又朱子君臣服义(一作议)。参酌古今。礼节完备。今更参入时王之制。可以兼尽而得宜也。往往以古今异制等级品节之差。其间可疑可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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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可博考商确。有以变通而推行之。则不但行之于今日而已。亦足以传之后代。永为礼令也。夫修废礼。正邦典。实为新化之所先也。请命礼官。据礼熟讲。令大小臣庶。得尽方丧之制。
合司劝进大位启事
大丧五日。輴攒既成。践阼大礼。不可迟也。臣等沥血陈请。至于一日三四。而以哀痛至情。不忍遽从群臣之请。先儒有言曰。先君之丧。虽四方所同。易世传受。天下之大义也。宗庙社稷。不可一日无主。群臣百姓。不可一日无君。圣人继序相承。实百王体天绍统之大经大法。今礼官稽考古典。修举册礼。义重礼严。无所更议也。体先王之心。行先王之礼。抑亦王者之大孝也。伏愿抑情深思。勉以大义。亟从臣民之望。
即日。遂 即位于仁政殿。
尹善道以论礼。安置三江。又焚其疏。赵絅,洪宇远相继以争论得罪。诸生言礼者。一一禁锢。作正体传重说曰。仪礼丧服斩衰章父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注。嫡妻所生。皆名嫡子。第一子死也。则取嫡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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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正体于上者疏。以其祖父嫡嫡相承已。又是嫡承之于后也。又乃将所传重者疏。又乃将代己为 宗庙主也。有正体,传重二事。然后乃行三年。庶子。疏。为父后者之弟也。言庶者。远别之也。释。庶子。妾子之号。嫡妻所生第二长者。是众子。同名庶子。远别于长子。故与妾子同号也。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注。虽承重。不得三年有四。一则正体不得传重。嫡子有废疾他故。若死而无子。不受重者。二则传重非正体。立庶孙为后是也。三则体而不正。立庶子为后是也。四则正而不体。立嫡孙为后是也。四者。以嫡子,嫡孙,庶子,庶孙。互对而分言之。嫡子,庶子之别如此。有举众子而言者。五服图。为长子斩衰三年。为众子不杖期是也。举众子而庶子在焉。谓之众子。未能远别也。有举庶子而言者。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是也。举庶子而众子在焉。以远别于长子。故与妾子同号也。非此类。嫡子,庶子。未尝同号。嫡子,庶子其分如此。齐衰章母为长子。注曰。子为母齐衰。母为之不得过于子为己也。故亦齐衰。传曰。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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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也。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郑玄曰。嫡嫡相承。谓之正体传重。乃得为三年也。众子承重者同。经。为长子三年。非为第一子也。为正体传重。为正体传重。礼从而重。第一子不受重则不三年。第二子受重则三年。此人系于礼。礼重。今以为既为第一子不受重者三年。为第二子受重者不三年。则礼系于人。传重反轻。不知此何礼也。彼假不贰斩之名。以为既为第一子斩。更为第二子不斩。此大不然。设言之。有父亡而为人后者。既为本生父斩。为所后父不斩乎。子为父斩。父至尊也。臣为君斩。君至尊也。父为子斩。重祖祢之正体。其义一也。昭显既早世。 孝庙以次适。 先王择贤而立之。檀弓之免。子游之衰。比之于此。亦有大不可者。昔周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宗周之重。在伯邑考而不在武王耶。经常大义。万古不易。易则人之纪乱矣。乱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伦斁矣。君子惧焉。
上亲耕成礼劄(收议后)
月令曰。反执爵于太寝。三公九卿,诸大夫皆御。命曰劳酒。注曰。士贱不与耕。故不与劳酒之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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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耕则王一垡。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各三其上。庶民终于千亩。燕则王太牢班尝之。庶民终食。下之所以奉上。上之所以礼下。有节有仪。礼数不乱。然后可谓礼成。此礼既见于礼经。又载五礼仪。我 先王已行之礼。不可阙也。大夫以上与耕者与燕。则与正,至百官之会不同。时之丰俭。亦非所论也。
亲耕劳酒之礼。特旷世盛仪。亦非正,至之比。不可以正,至之礼。均视而不举也。
大跔(一作徇)者。千亩既终。 上帅公,卿,大夫。亲行农之礼也。此礼不举则礼无终。礼无终则礼不成。事体不可。此数者。因一时失礼。后世以为礼式。则恐有百代之议也。不可不举也。更 下询于诸大臣。毋使欠阙。大善也。
上亲蚕议
亲蚕之礼。月令曰。季春之月。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注曰。黄桑之服。色如鞠尘。象叶始生者。先帝先代木德之君。荐鞠衣以祈蚕事。后妃齐戒。亲东乡躬桑。注曰。躬桑。亲自采桑也。蚕事既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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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茧。称丝效功。以供郊庙之服。毋有敢惰。
王制曰。中春。后帅内外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北郊。有公桑蚕室。)
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大昕之朝。君以皮弁素积。卜三宫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于蚕室。
既卒蚕。奉茧以示于君。遂献于夫人。夫人副祎而受之。因小牢而礼之。
及良日。夫人缫三盆水。遂布于三宫夫人世妇之吉者。朱绿之。玄黄之。以为黼黻文章。服成。君服以祀先公。敬之至也。
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而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自耕。妻亲织。以为天下先也。
亲蚕之礼。盖莫大焉。实与亲耕之礼一体。而本朝亦有公桑蚕室주-D001之礼。不传。亦不载于五礼仪。不敢率尔讲定。更询于诸大臣。召致中外博学知礼之士。广询施行。臣意如此。伏惟 上裁。 四年。有李,柳之狱。论按法无法。上劄曰。臣见判义禁金锡胄上疏。其按狱可谓明慎无私。而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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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言至此也。古人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人之言可畏。人事可胜。人心不可胜。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遂之。又从而为之辞。臣昏耄。以古人事。责望今之人。不亦迂且疏乎。臣非以有罪者为无罪。周官诘囚。有五听三讯。谨之至也。今令囚不得尽其辞。而罪先之。臣未知其故也。按法之吏。不敬不严。专以形势拘持。他日太史书之曰。某朝某时。某与某各以怨隙。某告某事。某发某言。皆下吏。按法无法。为朝廷羞。盖前古未闻而恐朝廷之祸自此无穷也。未上。锡胄已谢病不出。吴始寿代之。继而有坚事。 上之四年。上寿庆礼。后献诗七章。其序曰。
上既谅闇三年。冕祀 先王于 太庙。明年十一月己丑越三日壬辰。上寿 太王太妃王太妃二圣。国家多事。不举此礼。今 两朝二十年。方召郡国歌乐。瞽奏琴瑟管磬。登歌下舞。颂祝无疆之庆。称盛礼。以今年湖右江左失稔。 上不欲重困百姓。特蠲凡上燕物数。出于地产者。命有司令勿责于其邦。百姓莫不曰吾 王子惠之仁也。举欢忻相庆。臣穆作诗。以歌颂 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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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亦二雅之遗也。拜手稽首以献。其诗曰。
乌飞于浴。诸生蒙蒙。君王式燕。钟鼓逄逄。乐既和奏。矇瞍于公。(兴也。)
嘉殽脾臄。醓醢燔炙。上寿秩秩。洗爵奠斝。于皇慈圣。天锡纯嘏。(赋也。)
陈馈八簋。礼仪孔盛。于皇圣母。于千万年。邦家之庆。(赋也。)
昭明有融。君哉嗣服。孝思有则。享膺多福。(赋也。)
穆穆皇皇。宜君宜王。岂弟君子。四方之纲。(赋也。)
不愆不忘。率由旧章。宜民宜人。万寿无疆。(赋也。)
黎民以休以豫。邦家之光。百福来求。永绥吉祥。(赋也。)
乌飞于浴七章
闻金万重事。上劄请罪曰。臣顷者进对。猥陈故臣金宗一事。宗一以旧学士。平生好谠直。忤时烈之党。不复用于朝。臣之所陈者。惜其无罪弃斥而死。专指群小浊乱之迹。昨日 召对。承旨金万重以语犯 先朝。所奏悖理。至被 严旨云。臣闻之。窃不胜瞿然之至。臣以昏耄之年。做事献言。无一善状。徒惹起人言。动遭诮诋。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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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大惧而大愧者也。伏乞亟治臣惛谬之罪。以安人臣分义。不胜大幸。
 
答曰。省疏。具悉卿貇(一作恳)。再昨筵中。万重说话。无非迸逐诸贤。恣为护党之计。其奸巧之状。昭不可掩。诚不足挂齿。卿何过辞若是其太过乎。安心勿辞。速出行公。以副予望。
再上疏曰。臣伏读 圣批。惶悚陨越。不觉感泪沾裾。臣历事两朝。逮至 殿下。为三朝老犬马。常恐受恩厚而报效薄。日夜以得罪为惧。前日进对。略陈金宗一事。惜其良善摈斥。死而埋没。专咎用事者病国乱政。不图论臣者反以为语犯 先朝为悖理。此人臣大罪。无所容贷。而赖殿下圣明。得免诛罚。中心感激。杀身不足以报答大恩。臣既受大罚恶名。何敢晏然居高位食厚禄。恃恩自若而已也。伏乞 圣明治臣罪。以严君臣大义。不胜幸甚。
 
(答曰。呜呼。人心世道之不淑。未有甚于近日。向者万重。敢以悖理不近之说。恣意诬陷。不遗馀力。予甚忿骇也。今观卿疏。何乃引咎若是。予实惭腼。不知所以为喻。卿须体予意。安心勿辞。速出行入。▣副至意。)
有朴瀗严问之 教。上劄曰。朴瀗事。臣既略陈于疏决之日矣。即见朝报。因禁府启目。有严问之 教。臣不觉骇然而惊。瀗本草莽卑贱。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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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里之语。上溷天听。至语犯 慈圣。瀗罪固罔赦。二三公子出入浸润之说。政令或由于宦寺之说。虽瀗慌怯不择而发。实非瀗做出之言。以此罪瀗。瀗亦冤矣。瀗以言事得罪。其言之愚妄。固不足言。 殿下临御以来。无此事。臣窃惜之。臣虽老悖。岂有一毫右瀗而负 殿下哉。
自铭碑阴记
孔岩之许。本驾洛国首露王之苗裔也。外史王御国百五十八年。新罗末世。有许宣文。年九十馀。事高丽太祖。伐甄萱特以馈饷功多。为孔岩村主。子孙仍为孔岩之族。自村主以后。有尚衣奉御玄,内史舍人元,礼部侍郎正,致仕太尉载,工部尚书纯,直史馆利涉,礼宾少卿京,礼部尚书遂,佥议中赞珙,版图佐郎冠,都佥议赞成伯,知申事絅,典理判书锦,判奉常寺事愭,襄阳都护府使扉,陜川郡守董,义盈库令瑗,左赞成磁,典舰别提橿,抱川县监乔。至穆为二十三世。 孝宗八年。六十三而召拜持平。明年改掌令。 显宗立。以争礼。斥守悉直。悉直东海上穷处。古獩貊之域。二年。又逐于廉使。十二年而至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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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元年。复召至。以大司宪。一年五迁。至三公。年八十一。四年辞去。三年得罪。仍放黜不复召。时八十六。前时用事者诸臣。皆复入矣。
今吾老矣。作自序。又追述太公望,管夷吾,延州来季子,蘧伯玉,百里奚,仲尼弟子颜子,曾子及子思子。圣贤出处辞受。凡十三编。
许眉叟自铭
叟。许穆文父者也。本孔岩人。居汉阳之东郭下。叟眉长过眼。自号曰眉叟。生而有文在手。口(一作曰)文。亦自字曰文父。叟平生笃好古文。常入紫峰山中。读古文孔氏传。晚而成文章。其文大肆而不淫。好稀阔自娱。心追古人馀教。常自守。欲寡过于其身而不能也。其自铭曰。
言不掩其行。行不践其言。徒嘐嘐然说读圣贤。无一补其愆。书诸石。以戒后之人。
承明
旃蒙协洽之岁。叟生。其月鸣弋。其辰元枵。连山为重离。易为明。两其大象。以明继明。故称之曰承明。以自勉。著雍涒滩黄钟一月。眉叟。识。
自警四箴 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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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者欺人。天理昭著。人不可欺。徒自欺耳。故诚其身。必自毋自欺始。书之以自警。
自警其二
爱亲者。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毋服闇以招咎。毋履险以危身。敬亲者。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毋苟訾以招诟。毋苟笑以悦人。
自警其三
脩身践言。以戒其愆。斋庄祗畏。以事其天。
自警其四
心之官则思。亦行有九思。思则得。不思则失。不庄不敬。怠惰放肆。皆不思之咎。可不慎欤。得正而毙。古人勉焉。勿以老死自画。书之以自警。
赤松琴铭
 琴心书。嘉靖辛丑赤松书院。盖前百年古琴。
丝声切廉而不誇也。一盈一返。天地之和也。噫。琴者禁也。禁其邪也。
罗琴铭
 万历中。有公子鹤林正。游关东山泽间。得新罗敬顺王琴。王失国流遁。至今古貊穷僻之地。往往有敬顺王墟。故琴亦传于其间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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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世。当后梁贞明间。至大明万历我 昭敬时。则殆千年。吾先子博物多通。于乐尤精。谓其琴深得尺寸之法。为玄琴古制。令老斲琴金。尚传其制。谓之罗琴云。万历四十三年丙辰。作此琴铭曰。
声中律。音中节。呜呼曲之成。和且平。
镜铭
皇皇唯镜。可以整其容。可以省其躬。
 万历间。东方大乱。天下兵皆集京城。吾先子掌匪颁兵食。从馆伴。迎接将士三年。此时得此镜。今入八十甲子。事古而物亦古。吾且老死之年。识之。
 赤松琴。为吾家有最旧。先公常乐弹郑希文古调。称之曰。东方正音。其弟子李寿钟。变新曲。后世无传焉。
(日本剑)
外祖白湖公。以布衣游海上。有蛮夷贾客。遇公大悦。出其装匣中剑。赠之曰。所以识信也。公受之。解衣以谢之。古剑长尺馀。朝则剑铓有水。公万历四年。以礼曹正郎。三十九殁。白沙李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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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遗卷序。推许之甚悉。壬辰。东方大乱。我家奔窜两湖千馀里。先妣持此剑得全。叹之曰。经乱后。吾先人旧物。惟一剑耳。以剑还伯叔氏。伯叔氏不受曰。逢大乱。骨肉且不保。况剑乎。靡姊之贤。剑为他人有。固已久矣。其勿还也。传之子孙。令后世知贤母之心。以故剑传于许氏。今二世百年。先妣忠厚好施。不为屑屑之仁。
石研文
万历末。先君尝为官岭海。得古藏石研。遗不肖至今五十年。研三易匣矣。吾学圣人之文。老而益勤。修经礼三百。月令累万。自鸟迹六书。历述五帝三代古文。行于四方。志古今事多矣。研为我用。已历年纪。今吾老且死。将与研长辞。亦不敢忘先君之遗而识之。
写影自赞
貌有形。神无形。其有形者可摸。无形者不可谟。有形者定。无形者完。有形者衰。无形者谢。有形者尽。无形者去。
又自赞
臞而颀。凹顶而须眉。握文履井。恬而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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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有文。足有井故云。
至日箴
雷在地中。一阳始生。圣人闭关息民。后不省方。商旅不行。君子掩身齐戒。以待其所定。
立春二箴
帝出于震。万物发生。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
盛德在木。毋斫大木。毋覆巢。毋杀胎夭。掩髂埋胔。简稼器。修稼事。
象德研铭
其体厚而静。其用重而坚。非以玩物。惟以象德。
白水研铭
涓涓之滋。大则弥广宇。博则溥万物。
玄琴铭
清明象天。广大象地。四时之终始。风雨之回旋。乐之道备矣。
训子孙十八戒
毋乐货利。毋羡骄盈。毋信怪诞。毋言人过。
疑言乱族。妒妇亡家。好色者败身。崇饮者戕生。
多言必避。多怒必戒。言必忠信。行必笃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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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祭必谨。宗族必睦。
择人而交者。远过。择里而居者。远辱。
君子之行。不以胜人为能。自守为贤。勉之毋忘。吾老死迫矣。毋令已死者魂魄愧耻。此皆老人于吾身。亲戒而勉饬者也。所言尤切。
出林坞。作不如嘿社志八十有三言。
出于妄皆过也。皆曰过也。言不可逝也。驷不及舌。故曰口生诟口戕口。口之不慎。祸之招也。而况多言多败乎。耻过。莫如戒心。守口。莫如慎嘿。慎嘿者寡言。寡言则戒专。戒专则过寡。故名吾坞曰不如嘿社。书之以自警。(五家十家为田社。是私社。古制。各树其土之所宜木。)
不如嘿田社老人十六戒
圣人不语怪力乱神。怪反常。力害德。乱悖道。神惑人。此圣人之教也。老人垂死。戒口过十六。其戒曰。
行言戏谑。声色货利。忿疐挢激。谄佞苟私。矜伐忌克。耻过泽非。论人訾诟。倖直倾讦。蔑人之善。扬人之愆。时讳世变。有不慎者。小则生诟。大则灾及其身。宜戒之。
喜怒之戒
妄喜。耻随之。妄怒。诟随之。喜怒者。耻诟之媒。慎戒必敬。辛亥孟夏下旬癸卯。嘿社老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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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
苍颉见鸟迹。作鸟迹书。颛顼作科斗文字。周媒氏作坟书。伯氏因钟鼎文。作殳书。又有奇字古文。不知其所出。史籀变古文作十二篇为籀书。自轩辕以来。麟凤,龟龙,嘉禾,云鸟,星文之书。特记瑞而已。不可用。至秦李斯。作小篆。程邈作隶书。隶书作而古文废。然后世慕古文。汉唐采。诸作十四。芝英,飞帛,玉箸,虫书之类七。曹,刘,王,卫,胡母,韦史之作又七。皆非古文可见。秦,汉以降。风气浅薄。嗟乎。太昊苍古之气。亡于秦。历汉氏。无馀矣。
文学
太古载籍无传。虞夏以来。姚姒之浑浑。殷周之暤暤咢咢。可见于六经。圣人之文。天地之文。孔子之门。称文学。子游,子夏。周道衰。孔子没。圣人之文坏。贰于老氏。散于百家。至秦则又焚灭而无馀。天地纯厚之气。至国语,左氏。简奥犹在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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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长短书则乱矣。太史公继先秦。其后。有扬雄氏。不及古而入于奇。然扬雄氏死。古文亡矣。魏晋以来。萧索尽矣。唐时。韩,柳氏出。而继西汉之末。其后。苏长公得变化而巧。不及古远矣。又其后。崆峒,凤洲。浑厚不及韩。变化不及苏。特为瑰诡。自秦,汉以降。古变而乱。乱变而奇。奇变而诡。时上章阉茂莠雚雚苇下弦夕。台岭老人眉叟。书于石鹿茅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