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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续集卷第十九 第 x 页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续集卷第十九
杂著
杂著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续集卷第十九 第 451H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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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孔子之门。其徒三千。惟颜子得传乎大道。第以当时上有圣师。乃能明道而救世。故颜子只自退守陋巷。独善其身焉耳。继而不幸中途夭阏。不及著书发挥义理。以垂天下万世。实后学之所深恨也。以此厥后曾,思,孟三子。亦皆得传圣道。而俱有全书。学问条贯。亡不备存。独颜子言行。一二略见于鲁论而已。然程子尝曰孟子才高。学之无可据依。学者当学颜子。入圣人为近。有用力处。盖以颜子虽是不达而早世。其道德功烈。直可进参于舜禹之间。圣师既称其贤。又揭其择中庸不远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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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录
人皆曰义理无穷。其实程朱以后。道有定理。经有定说。固不得以轻加之也。其在宋元之世。所以研究羽翼乎程朱者。大抵已见于经书辑注性理大全。自是诸儒所论。不过循旧求新二涂而已。循旧则为许鲁斋,薛敬轩之徒。求新则为胡敬斋,罗整庵之徒。盖循旧者近于叠床架屋。虽或无甚病痛。鲜有阐发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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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儒之少汉儒。谓其局于章句训诂而昧乎大义也。明儒之訾宋儒。亦谓其滞于章句训诂而昧乎力行也。其言固亦有似矣。然以程朱阐发性命。表著传注而少汉儒。真无所逊于大义矣。以阳明倡主良知。崇信古本大学而訾宋儒。其于力行。当何如也。大抵陈,饶,胡,陈之属。虽曰坐于枝叶之繁。而其言当物其义当理。自可质前圣而无疑矣。如阳明良知之说。因此二字。诪张为无限道理。言谓神妙不测。而实则归于老佛之绪馀。况于力行一路。全然乖缪。至于其徒则猖狂自恣。无所不至。其何以议先儒哉。
敬轩之读书录。一仿先儒旧套。间有格言。亦不多见。整庵之困知记。多创新见。不无自得处。而病痛甚大。栗谷以其理气之说合于己见。以高明超卓称之。未知其果是也。
罗整庵虽是大儒。见识实偏枯。未克周正。有非阳明之敌手。其论学书。粗能发端。而大被阳明咆哮狼戾。不敢复争。及其死后有书。而终不足以相动。然其中邪正之大体。亦自不可诬矣。盖整庵所长。在于能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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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惩于宋之诸儒笺注之繁。不复发挥经传。而只自著录。以明己见而已。惟蔡虚斋四书蒙引。见识明正。善发新义。亦不滞于一偏。罗整庵常称之以为一生做穷理工夫。且能力行。儒林中之杰出者是也。
许鲁斋以河洛为有同人于宗之意。而无同人于野之道。盖以当时分党而言也。其意广大宽平。可谓有得于易。而栗谷非之。恐亦未暇深察其同异之旨也。为学之方。无踰于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以成其德而已。然后世教养无法。恒失八岁入小学之方。朱子于大学或问。极论其义。遂以主敬补小学之阙。又以为通于小学大学之功。可谓吾道之三昧也。
朱子晚年。以求放心尊德性之旨。勉学者。盖见从学之徒。多精于文义。优于见识。而却欠力行工夫。以此为裒长补短之地。自是大贤为学亲切周备之本体。而篁墩,阳明乃谓求合于象山。其诬贤欺天大矣。 圣学功程。在大学则曰格致诚正。在中庸而曰尊德性道问学。盖格诚乃学者先致知后力行之法。虽其以知居先者。实本小学之功。犹是为二也。尊道乃君子先存心后致知之法。然其力行当在存心之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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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学莫备于中庸首章。戒惧谨独。涵养省察之方也。与易之敬义同道。二十章明善诚身。格致诚正之方也。与论语之博约同道。二十六章尊德性道问学。存心致知之方也。与程朱之居敬穷理同道。至于二十一章诚明近于戒谨尊道。明诚合于格诚。又如二十章五达道三达德。贯之以诚者。皆诸书之所未有。呜呼至哉。
格物之说。或问详之。然未有如大全答江德功书者。以其因彼疑难而砭切之。故言简而意明也。但训则以理。虽与诗孟不同。而又进或问一层。要之其理一致。阳明之徒。欲以物在外而废之。可谓不知量也。
格物之格。有训来者。郑氏注是也。意趣无据。有训杆者。司马温公是也。义理难通。有训接者。江德功是也。境致不合。有训通彻无间者。罗整庵是也。指拟过当。有训正者。王阳明是也。见解益错。以此推之。其理势之顺。證援之明。规模之大。工夫之密。未有如章句之说者也。
诚意一章。曰诚意曰毋自欺曰自慊曰慎独。其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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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经第三章与大学诚意章第二节。皆所以用功于幽独隐微之地者。然其诚伪操舍之致。不啻如南北水火。此君子所当自勉者也。(癸酉)
为学之法。莫切于中庸戒惧谨独之说。惟其源流则盖出于大雅不显亦临。无斁亦保之意。文王之德。其至矣哉。
尝谓以大学言之。心经是诚意正心之书。家礼是脩身齐家之书。可以羽翼乎经传矣。以今考之。心经添以脩身。家礼添以治国。亦无不可。其添脩身者。心广体胖之义也。其添治国者。不出家而成教于国之说也。
圣贤经训。譬诸江河。人之就饮者各满其量。虽有义利知行之分。其能得之则同。今六经四子。明经者倍诵音释则能得之。制述者剽窃文字则能得之。是以科学言词章者沿袭体裁则能得之。训诂者解剥章句则能得之。是以俗学。言致知者研究义趣则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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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学之中。务致知者鲜力乎行。务力行者鲜致乎知。此又志吾道者。终不得为全德大贤之致也。然圣门亦有颖悟笃实之别。苟以实心求之。虽有七分行而三分知。七分知而三分行者。犹可相辅而为学。不害其同道矣。至或徒事辨博而行不力。或徒守僻陋而知不明。其能异于科俗为人之学者几希。呜呼唏矣。大学经曰在明明德。曰明明德于天下。传十章则首章外。更不出德字。惟盛德至善。为至善之明明德。德润身。为诚意正心脩身明德之实。从在明明德下来。先慎乎德。为新民德。从明明德于天下下来。其旨微矣。
小学大学。正乃圣门为学之道。外此则皆所谓俗学异端也。然亦有不可一例论者。明道尝铭康节曰虽同尊圣人。所因而入者门户众矣。谢上蔡亦曰尧夫所学。与圣门却不同。为他见得天地进退。万物消长之理。便敢做大于圣门。下学上达事。更不施工。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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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圣贤如皋陶,伊尹,傅说之徒。其学皆有渊源。造理甚精密。然如伯夷,柳下惠之徒。其地位虽到圣处。恐终是性质一边如此。然则岂亦康节,温公之先辙欤。
谕东阳书院诸生文(癸酉三月三日)
先圣有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又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自古言学者多矣。未有如此两言之明白得尽者也。盖忠信者生质之称。如所谓忠信之人可以学礼也。好学者学问之称。如所谓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此则以学者言。与圣人自谦之意不同。)以此推之。一则其在古今天下。自不践迹以下。只当为忠孝君子。随世而立功名者是。盖虽有生质之美。而不能以学问之道成之者也。其至不过如诸葛忠武侯,司马文正公之流耳。一则其在古今天下。自学知勉行以下。只当为大知大行。优入圣贤之域者是。盖既有生质之美。而又能以学问之道成之者也。其至乃得如禹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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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续集卷第十九 第 456H 页

紫云书院院规(癸酉七月)
一。取士之法。勿论长少。取其有志学业名行无污者。院儒佥议许入。会者未满十员则不得定议。生员进士则直许入。(初入时。如或素行不谨。或有所为者。则必明知改过实心向学然后许入。)
一。推斋中老成有识者一人为堂长。又择年长者一人为有司。又择诸生中有志业者二人为掌议。又择年少者二人为色掌。有司以下并备三望。受差于院长。(有司则二年相递。他斋任一年相递。)堂长则斋会时推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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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月朔望。诸生具巾(头巾)袍(团领)诣庙。开中门焚香(年最长者焚香)再拜。虽非朔望。诸生若自他处初到。或自院归家时。必于庙庭再拜。(不开中门不焚香)
一。每日晨起。整叠寝具。少者持帚扫室中。使斋直扫庭。盥栉正衣冠。平明时皆以常服(笠子直领之。类但不用襦挟直领)诣庙庭。不开中门。只再拜归后。分立东西庭序齿。相向行相揖礼毕。还就斋室。(中国书院。各有洞主山长。今如值可为一时师表者到院。当以师礼相处。具见栗谷集隐屏精舍学规可检也。)
一。泮宫明伦堂。书揭伊川先生四勿箴。晦庵先生白鹿洞规。陈茂卿夙兴夜寐箴。今亦宜揭诸壁上。以相勉励警省。
一。常时恒整衣服冠带。拱手危坐。如对尊长。毋得以亵服自便。(必着直领)且不得着华美近奢之服。凡几案书册笔砚之具。皆整置其所。毋或乱置不整。作字必揩正。毋得书于窗户壁上。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续集卷第十九 第 457H 页

一。凡食时长幼齿坐。于饮食不得拣择取舍。常以食无求饱为心。
一。读书时必端拱危坐。专心致知。务穷意趣毋得相顾谈话。
一。凡步履必安详。徐行后长。秩然有序。毋或乱步不整。
一。凡言语必慎重。非文字礼法则不言。毋谈淫亵悖乱神怪之事。毋谈他人过恶。毋谈朝廷政事。毋说州县官员得失。
一。常以九容持身。毋得跛倚失仪。喧笑失言。终始不懈。
一。非圣贤之书(如五经,四书,小学,家礼,心经,近思录,朱子节要,圣学辑要之类。)性理之说。(如性理大全,程朱诸先生及我东先儒文集之类。)则不得披读于讲堂。(史学则许读如纲目,续纲目之类。)若欲做科业者。必习于他所。(若他所未易则姑居西齐。或有司房似可。)
一。朋友务相和敬。相规以失。相责以善。毋得挟贵挟贤挟才挟兄弟挟多闻见以骄侪辈。且不得相与戏谑讥侮。违者黜座。(即损徒。解损时必满坐面责。)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续集卷第十九 第 457L 页

一。有时归家。切宜勿忘斋中之习。存心持身。事亲接人。务循天理。务去人欲。如或入斋修饬。出斋放倒。则是无为己之实。终难容接。
一。书不得出门。色不得入门。酒不得酿。刑不得用。(刑谓儒生以私怒打人之类。若系院事当罚者不论。)博奕烟茶等具。皆不得设。
一。春秋祭时。齐任及诸生托故不参者黜座。
一。寄名院籍。或有失身毁行玷辱儒风者。则佥议削籍。
一。四孟之月。掌议会诸生于院。讲议学规。(此外更就诸书。相与循次通读。讲论疑义。而罢)检察诸生得失。无故不参者黜座。(有故则必具单子告其由。)
一。凡初入院者。必使先读学规。
父在为母服制辨(甲戌二月二十三日)
圣人之于人伦。虽其大义已明。而然于恩义轻重之间。所以致精微而尽通变者。莫详于仪礼丧服。盖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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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有一于此。丧服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不杖期。报参以传疏诸文心丧三年之外。本服则与凡兄弟之子无异矣。然今之遭生父母丧者居丧节度。期年以前。一与兄弟之不为人后者。无毫发不同。至初期后。始不得已着黑笠以终三年。盖徒见父在为母及为人后者皆为心丧三年之制。而不察乎父在为母则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自全其制。而特为至尊屈。有心丧一节而已。为人后则自初无练无祥无禫。直服不杖期之服。而有同于往来相报之文而已。然则其居丧节度。安可与父在为母者并论乎。盖既出后于大宗。则恐不可以私亲之丧而废宗庙之祭。推其大义。殆与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缌之义相通。是将务伸私亲之情礼。而终莫之顾耶。关系不细。兹并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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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水阴盛故居右。火阳盛故居左。又问阴盛何以居右。阳盛何以居左。曰左右但以阴阳之分耳。
阳村权氏曰周图阳仪居左。阴仪居右。我为主而对图。则我在北而图在南。故左为东而阳仪居之。右为西而阴仪居之。阴阳方位。各得其正。
退溪李氏曰(以下天命啚说)彼图书率以阴阳消长为主。而以阳为重则由北而始于下固然也。至于太极图则异于是。原理气而发化机。示上天命物之道。故始于上而究于下。其所以然者。天之位固在于上。而降衷之命。不可由下而上故也。又曰太极图既以命物为主。则其图之上面。是乃上帝降衷之最初源头。而为品汇根柢之极致。与河洛等图以消长为主者。自不同也。然则其图之体。只是竖起当中。直看下来。非偏以南方为主也。又曰(答金而精书)太极图主言命物之道。在左阳右阴之交运。而无系于南北上下之如何。所以如是分方位可也。
按易诸图河洛及先后天方位。则皆左阳右阴。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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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八卦次序方位阴阳不同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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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祖母承重服当否议(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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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按此礼。已经先儒议论。其可考者如此。盖所谓妾子妾孙有二种。一则其父是承重者。一则其父是不承重者。其父承重而父亡子代。则宫如通典(三段)家礼(下段)及问解之说无服而心丧期可也。其父初无承重之事而父亡子代。则通典(第一条下段)家礼(上段)以为当服期。通解续(薛绅事)以为当服三年。但庾蔚之之论亦以为为庶祖则三年。为庶祖所生母则不三年。未详孰是。盖其要似系于世祭之行不行耳。所谓于子祭于孙否之说。原于谷梁传。而郑氏引之以为妾母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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