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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湖集卷之十三 (自动笺注)
芝湖集卷之十三
 傳
  
公元1688年
英陵六大君傳(戊辰六月)
惟我 世宗大王昭憲王后
凡有八嗣一女
一嗣 文宗大王
二嗣 世祖大王
安平大君第三
臨瀛,廣平大君其次
錦城平原,永膺大君又居其次
女貞公主下嫁延昌尉安孟聃云。
蓋 顯陵姿極賢聖
東方守文之良主。
 光廟天縱英武
化家爲國盛烈
安平廣平錦城
皆有間世才德
廣平弱冠早歿。
安平罹禍綱。
錦城又自扞王法
不得令終
誠可惜哉。
公元1418年
安平諱瑢。
字淸之
號琅玕居士
以 永樂戊戌生。
天資俊邁
儀表英偉
博洽經史。
兼通內典
文章夙成
筆法與子昂並肩
加有飛動意。
其餘篆籀八法
無不精妙
善畫琴瑟之技。
承命與諸學士
裒集唐宋八家詩以進。
手抄白樂天三體詩,梅聖兪宛陵集。
以行於世。
 世宗公所居無堂名
乃賜以匪懈公。
遂倩一時文人
歌詠其事。
武夷精舍北郊
又臨西湖
淡淡亭。
藏書萬卷
往來遊賞
文華風流
輝映當世
文人名士
無不樂與之遊。
 景泰元年庚午
公元1450年
華使倪謙司馬恂之在館也。
偶見公戲書泛翁三字
驚異
更請筆蹟
一夜揮灑累百紙以與之。
兩使極加歎賞曰。
當今天下善書者。
陳學士某爲最。
而若比此則其不及遠矣。
仍作詩以謝。
 上命公曰。
此詩誠可傳。
不宜泯沒也。
公將求和章於搢紳間而未及
無何
 上賓天。
是年秋
太監奉詔而來
爲言兩使還朝
獻以公書。
 帝亦覽而奇之。
卽命入石傳布
又自以縑素受書而去。
於是
公之藝能
聞於海內矣。
金節齋,朴平陽,申高靈作詩文以侈之。
二年壬申
文宗昇遐
 魯山嗣位
當是時。
王室孤弱
大臣皇甫仁金宗瑞等。
受遺輔政
燕居深念
欲遏禍亂
明年十月
 世祖首誅左相金宗瑞
詣闕上急變。
卽命大臣宰臣
椎殺議政皇甫仁兵曹判書克寬贊成李穰。
又遣人殺尹處恭
吏曹判書閔伸。
遣禁府都事先庚
大君
送于江華
敎曰。
奸臣皇甫仁金宗瑞等。
交結安平大君瑢
廣植親黨
分據中外
陰養死士
潛輸邊郡兵器
以圖不軌
奸黨皆已伏辜
至親不忍加法
安置于外。
又誅兵郞李賢老。
右相鄭苯樂安
安監司遂良于固城。
忠淸監司安完慶于梁
參贊許詡于巨濟
池淨靈巖
公元1452年
石貞延日
旣已坐死籍沒
兩司又啓曰。
首惡不可共戴一天
按法誅之。
 魯山不從
翌日
左相鄭麟趾等。
百官更請。
乃遣禁府鎭撫李伯賜死
而以陰有異志
武夷精舍
欲與宗瑞相從
多處淡淡亭爲罪。
又添以帷薄不忍言之罪。
語在國乘
得年僅三十六。
夫人延日鄭氏。
兵曹判書左議政淵之女。
有二子。
友直
宜春君。
右議政南智女。
癸酉珍島以死。
次友諒。
德陽正。
娶沈氏女。
坐死
俱無后。
公所書 英陵碑極其致力
被禍後朝家磨去。
不傳於世。
安孝公沈溫墓額八法在焉。
外方樓觀寺刹尙多所書扁額
而其親蹟至今流傳
寸楮尺幅
無不爲寶。
墨本傳世者亦不一
而惟月精水陸文最活動
詩文散落不存
宗室朗善君俁。
收拾若干篇。
藏于家。
錦城諱瑜。
字某
生年不能知。
而我廣平大君
以 洪煕乙巳生。
 正統丙辰年十二歲。
與公一時入學
仍就宗學
以此推之。
公年亦不過差少一二歲。
公德淸高
辭氣灑然
一點塵累
娶右贊成全州崔士康女。
夫人
承命出爲昭悼公芳碩之后
築室瑞雲華山下。
鑿池種蓮。
亭于其上。
承恩扁其額。
文孝公河演爲之記。
安平
公元1451年
後越二年乙亥春
大臣六卿政院。
和義君瓔與崔承孫金玉謙。
讌射錦城第。
通平原大君妾楚腰纖啓流于外。
仍收大君告身
安置
內官自治濟州道死。
時 世宗後宮惠嬪楊氏
保護 魯山出入禁中
重被譴責
和義乃惠嬪之出。
而又與大君自治陰護 魯山
故皆被罪至此
是年六月
 世祖受禪
尊 魯山
恭懿溫文太上王。
夫人宋氏。
懿德王大妃
時 上王往往昌德北牆
往來大君舊第
人疑韓明澮等欲置 上王於隘地。
而令力士圖之。
以故
 魯山舊臣
悲憤
密爲之謀。
丙子六月
終有成三問六臣之獄。
死者甚衆。
丁丑正月
宗親政府之請。
 上命修理大君第。
出置 上王。
嚴其防禁
安置大君於順興府。
六月
 貞熹王后之娚。
前藝文提學尹士昫。
百姓金永水言。
告判敦寧宋玹壽與敦寧判官權完等謀逆
於是下玹壽,完于獄。
廷臣言 上王得罪宗社
不宜京師
降封爲魯山君
出置寧越
 大妃降封夫人
追廢
 顯德王后改葬
庶人之禮。
大君陰與本邑府使李甫欽約。
邑人以復 上王位
及事覺。
十月二十日
賜死欽伏法。
玹壽等處絞。
順興一邑之人。
擧被
公元1637年
誅戮
和義同母漢南君𤥽,永豐君瑔曁寧陽鄭悰。
安置於外。
瑔又朴彭年女壻
悰乃 文宗駙馬
玹壽夫人宋氏之父完。
 顯德王后之幾寸親也。
後加罪以死。
而 魯山終亦不保。
大臣鄭麟趾宗室讓寧大君禔等。
前後皆請之也。
大君一子
曰孟漢。
咸從君。
妾子曰銅。
噫。
大君平原
又早歿。
惟臨瀛,永膺。
純謹無他
被 光廟眷遇
得以天年終。
平原諱琳。
字某
南陽洪氏。
府使利用女。
無后
齊安大君爲后
臨瀛諱璆。
字獻之
庚子生。
壽五十。
諡貞簡
娶宜寧南氏。
右議政智女。
無后
又娶全州崔氏。
奉禮承寧女。
五子二女
子曰澍。
烏山君。
浚。
龜城君。
議政
淳。
定陽君。
淨。
八溪君。
澄。
歡城君。
女適領議政愼承善,參判安友騫。
側出
有四三女
永膺諱琰。
字明之
甲寅生。
壽三十四。
諡敬孝
初娶宋玹壽女。
再娶海州鄭氏。
參判忠敬女。
無后
三娶宋氏。
同樞復元女。
生一女。
適綾川君具壽永。
側出又有二子二女
廣平諱璵。
字煥之
號明誠堂
諡章懿
性度寬洪
容姿豐美
聰明孝悌
屬文
書法亦妙。
挽強射遠。
又能擊毬音律
算數極精妙。
非子孫之言。
史家之評如是
其詳在卞季良李季甸等所撰行狀
誌文云。
平山申氏。
同樞自守女。
生一子。
曰溥。
永順君。
再登文科
兩策勳籍
卒諡恭昭
龜城君浚並名一時
 光廟嘗稱之曰。
文永武龜。
永順
乃余七代祖也。
黃檜城傳(戊戌)
公元1328年
黃裳
義昌人
檜山府院君石奇之子也。
天曆(元文宗)戊辰生。
少從妹壻元朝宿衛
多識北庭宴禮
高麗忠惠時。
護軍
恭愍初。
又授密直副使
推忠戴功臣號。
三年甲午。
元朝南伐
本國將相勇略者以助之。
濯,廉悌臣,鄭世雲,崔瑩等。
俱與焉。
精兵二千。
赴燕都。
王幸延賓館
親閱以送。
赴燕都。
與濯等隷太師脫脫軍。
從征高郵賊。
張士誠頗有斬獲勞。
丙申同知樞密院事
戊戌春
陞判樞院事。
明年己亥
王討奇轍。
有功一等
封贈錫予
如式
十年辛丑。
紅賊入寇
進薄京城
王遽南幸
與父石奇。
羈靮從王
交州江陵道萬戶
明年正月甲子
與諸將安祐等統二十萬兵。
東郊
乙丑昧爽
又與諸將進擊大破之。
不能支。
遂出遁。
是役也。
凡殺十餘萬衆
居多
三月
參政同李公遂等承朝命入守京城
明年二月
王始
公元1421年
回鑾舊都
參知門下政事
是歲。
大封功臣錄。
辛丑
扈蹕
壬寅
收復勞。
功俱在第一
時我 太祖大王。
亦以收復功策一等
於是與我 太祖大王。
圖畫雲臺
王又命爵其子七品
土田臧獲甚優。
時則又移拜贊成商議
推忠奮義翊贊功臣之號。
俄罷封檜城府院君
甲辰正月
東北都巡討使。
八月
父憂
十四年。
元朝用平紅賊功。
宣授經正監丞
奉訓大夫
辛亥八月
拜門贊成事。
提調禁衛
辛禑元年
(洪武八年)北元使來。
贊成事。
出拜西北面都體察使。
承命江界
慰遣之。
三年
又出拜西江都元帥
以我 太祖大王及諸將凡十人副之。
七年三月
自贊成事
出拜西江都元帥經略畿輔
倭奴累搶。
京師大震
故責備御之任
屢與賊戰。
有功
凡事惠,穆,定,愍,禑五王
階至壁上三韓三重大匡
官至贊成事。
父石奇。
歷事五王卒。
恭愍朝。
父子連爲亞相
出入黃扉
談者美之
乃若勳庸武烈
當時諸將。
罕有出其右者
年五十五。
歲壬戌卒。
諡恭靖
(葬海西遂安郡北。
)驍勇善戰
射藝妙絶
元順帝嘗親引臂以觀之。
藝能聞天如此
性且寬厚愛人
得士卒心。
且樂與一時賢士
大夫遊。
及卒。
牧隱李穡柳巷韓脩諸人
皆有詩以挽。
同庚云。
武人
其所持己不率規度
累被臺糾。
王愛其才。
薄責事。
麗史本傳
一子允瑞。
(允。
一作元。
又作原。)
謹按
平生本末
其所樹立
卓卓如此
而顧其死後。
未有文字揄揚聲烈以傳於世。
至若史傳所載。
非但不能闡其美而已
噫。
士之出萬死
冒鋒爲國勤勞者。
何以勸之也。
爲當秉筆者慨焉。
 右黃檜城。
麗朝名將
而其事迹無傳
爲是惜之。
乃就麗史摭拾小傳
以示黃友君美甫。
君美卽檜城之同氣平州事昌之後也。
公元1688年
林將軍傳(戊辰九月)
公元1654年
林將軍慶業。
字繼伯
云英伯。
平澤人。
父篁。
折衝
祖德胤。
武科部將
曾祖有名
憲府監察
國朝刑曹判書西北都巡問察理使恭惠公整之九代孫。
外祖縣監坡平尹興智。
贊成尹任之子也。
壬辰倭亂。
避兵關西
甲午仲冬
將軍于价川。
亂定。
移居忠州達川。
流播遷徙
不能保養諸子
將軍時年十五。
學射
食不飽。
衣不掩體
而與射伴同處。
無愧色
專意習射
風雨不廢。
或備新衣
而人有賣弓失者。
脫易之。
爲人短小
不滿七尺
自少磊落大志
膽勇過人
善談辯。
論兵
常以將帥自期
其父嘗誠之曰。
當爲將帥
然我國之人。
若稍有將材
必得奇禍
愼之哉。
 天啓戊午
武科
庚申
三水小農堡權管。
武備甚疏。
多方料理
戎器軍餉
一時俱辦。
事聞。
褒陞堂上
秩滿而歸。
時昇平相以元勳
長本兵
且帶扈衛大將
遂屬昇平幕下
甲子适變
慷慨請赴元帥軍中討賊
力戰鞍峴。
終有功。
振武從勳一等
乙丑正月
行僉知中樞府事兼羽林衛將。
出除防踏僉使。
丙寅
樂安郡
到任數月。
治聲已著。
方伯悉以道內滯訟歸之。
府從事金公某。
居官淸愼盡心職事
褒啓有表裏之賜。
丁卯虜變。
從兵使申景禋。
右營將。
方伯又辟爲中軍將軍
馳見方伯曰。
兵使乃先驅之將。
當與賊交鋒
公則在後指揮而已
竊願先驅討賊
報國
方伯義而許之。
乃與兵使星倍道入援
及抵江都
業已講和
罷兵還郡。
己巳五月
副護軍
爲體府別將
凡係兵事
多有籌畫
體相傾聽採施。
庚午
安監司閔聖徽啓請中軍
體相惜其才。
重其去。
而以邊憂在西關。
故乃許送。
時淸北諸壁壘
丁卯後。
盡見破壞
方伯有意修治
公元1691年
遣將軍監築。
辛未六月
劍山山城防御使
時椵島將劉興治陰北虜連謀
將投虜而恐軍情不從
使虜連續來降
未久數至千餘騎。
欲以此爲其腹心
脅制島衆也。
其計甚祕。
我人未有知者
將軍深憂之。
爲言方伯
豫備
方伯不以爲意
俄而興治果劫島衆。
將投虜。
島衆不從
治大殺其將官及南商。
將官沈世魁,張燾等。
擊斬興治
假㺚三百餘騎。
來奔我境。
宣川府使李浚
欲盡殲之。
將軍力止曰。
若殲此虜。
則必貽禍國家
莫若少待觀事機也。
發兵圍駐。
馳聞于朝。
兩司以爲護賊。
啓請加極律。
浹旬
虜兵果入境
索假㺚甚急
卽命許送。
然後兩司始停啓。
朝野始服其先見。
閏十一月
定州使。
壬申二月
遭父喪。
起復
仍帶劍山防御使
時虜勢益熾
邊憂日深
方伯馳啓曰。
西事將軍
無可委者。
乃於癸酉二月
寧邊府使兼淸南防御使
未經月。
元帥自點
又啓淸北關之任
將軍不可
乃移除淸北防御使
監築白馬山城
時 中朝叛將孔有德耿仲明
來據牛家庄
水軍大都督朱文郁,副都督安邦孫士厚,監軍御史九韶等。
領兵來討。
慶業亦承朝命挾擊幾獲之。
北虜以數千騎來救。
遂挾孔,耿
公元1634年
而歸。
然 皇帝嘉其功。
錫賚甚厚。
賜金花揷頭。
宣授摠兵誥。
是歲邊事稍定。
上疏解官守制
許之。
甲戌四月
服闋
五月
義州府尹兼淸北防御使
辭朝時。
面陳廟堂曰。
虜雖和好
終必開釁
如一朝有變。
則其將以隻手擊却乎。
若非萬餘精兵
無以防御
廟堂不以爲意
又曰。
久在邊上
備知虜情。
其爲南牧
不出數年。
雖無軍兵
守死空城乎。
抑移保巖阻乎。
廟堂曰。
其惟移保巖阻哉。
又曰。
若不申嚴刷還。
無以實邊
若不官給產業
無以安接。
得財力。
以爲招徠
體府乃許給白金千兩錦緞百匹
赴任
旣設常平兩倉
貿遷唐貨。
多方拮据
未久官庫充物。
凡舊氓之刷還者。
流民之新入者。
一皆家舍
濟以糧資。
以至釜鼎農器
無不畢備
鰥寡失所矜恤
嫁娶失時資助
闔境稱頌
遠近聞風
四面繈屬而至。
以之戶口日增
田野日闢
又設屯十二處勸課耕作
於是官有畜積
民不凍餒
軍民愛戴如其父母
時以濫駄越送。
被臺劾見遞。
灣民呈訴元帥及備局曰。
今此濫駄。
爲辦軍餉
以此干城之將。
邊事何賴
軍民何恃。
府尹李浚
又馳啓言
林某遞去。
灣民如失父母
如臣庸才
無以鎭之。
願更送林某
安民情。
正月
乃以將軍復拜義州府尹
將軍又言于備局曰。
虜之南牧
其幾已著。
願得二萬兵以御之。
備局初不從
將軍爭之。
強乃許給海西二千兵。
將軍乃募人。
潛設烽燧松鶻鳳凰兩山
松鶻
白馬山城九十里。
鳳凰
又距松鶻六十里。
約夜則擧火
晝則放砲
無事則擧一炬
現形二炬
犯境則三炬。
接戰四炬
蔽野則五炬。
優給資裝
拘囚父母妻子
而廩養之
輸入諸屯藁蒭於山城
牛疫大熾。
各屯畜致斃數百頭
盡作脯以貯。
積柴如山
蓋以草芚。
有若軍糧
山城井泉
鑿大池瀦水養魚
朝廷斥和崢嶸
不許送信使。
使將軍先送象官瀋中
告使行將至。
蓋欲兼察虜情也。
將軍象官曰。
使行已晩
賊兵必動。
若脅問白馬事。
爾須對曰。
八將各率三營軍以入。
兵利糧足。
支數年。
城中又有一大池。
魚龍窟宅云也。
象官果遇虜於通遠堡
白馬虛實
對之一如將軍言。
十二月
鳳凰松鶻烽燧賊兵
二炬報警
乃馳啓以聞。
元帥自點不卽報變。
以致 大駕蒼黃
僅入南漢
將軍卽令府民移白馬城
躬自殿後以入。
又作白布帳連羃城中
遠而望之。
粉堞然。
每堞多積石塊。
悉令城中男女並守堞。
而每三
公元1637年
堞。
一土宇。
釀酒數斗
使軍兵迭休而飮。
御寒
又分饋牛脯
軍中歡聲如雷。
虜兵先鋒入境
不顧白馬
直向京城
將軍使人問曰。
何以許多軍兵
猝入隣國
不言邊臣乎。
虜答曰。
與國王定約。
邊臣無所預也。
長驅而進。
俄而大軍蔽野其後
終不犯白馬者。
以知其有備也。
進圍南漢
虜百餘騎還報瀋中
將軍領兵下城
追擊於鴨江邊
殺其將。
奪被虜男女一百二十餘人
馬六十餘匹以歸。
及虜主掇歸。
朝命出城以送洪庶尹翼漢之被逮入瀋也差員邊大中結縛甚急
將軍出見解其縛。
執手慰曰。
明公此行。
眞男子事也。
有辭天下
垂名竹帛
復何恨焉。
仍優助行資
翼漢感歎
孔有德耿仲明兩賊將。
攻椵島。
使我助兵。
平安兵使琳爲上將
將軍副將
竟陷椵島。
都督沈世魁死之。
將軍又佯托逗遛
多殺孔耿之兵。
明人焚燒船隻
而故不禁之。
孔耿掇歸時。
男女二百五十口賞之
將軍百口
換我國被虜人縱歸。
密使艤船於鴨江邊
以濟我人之被虜逃還者。
又於龍灣城中
多鑿地坎
積柴其上。
藏其人於其中
以防虜兵之搜括
徐問居住
糧使歸其鄕。
其所全活
不知幾千。
丁丑正月
將軍母歿於仲子承業孟山任所
而以國亂不得官次
至是。
自椵島罷兵
如奔哭。
靷歸其鄕。
還任所。
蓋亦起復也。
三月
 子人瀋。
迎拜安州
渡鴨江時。
進行資。
閏四月
以椵島功。
入瀋受賞
淸主賜色段(廿疋)貂裘(一領)及白金
(百兩)又除官爵。
(此則見羅同知萬甲丙子錄。
)龍馬兩胡。
又以淸主言
曰。
明人焚燒船隻
而汝以典守之人。
不爲禁止
其知罪乎。
慶業爲之遜辭
胡乃曰。
凡人有罪飾辭
罪尤大矣
汝今知罪。
反爲無罪云。
然此實爲後日得罪彼國之一事也。
進謁 春宮而還
 春宮御衣一襲
戊寅正月
以事上京
 上引見
以民弊。
慶業陳瀋中刷馬難支之狀。
請設淸北兵使。
以分其力。
 上以有弊不許
臨罷。
奬諭曰。
爲國盡心
愛民如子
使灣人得全
特賜內廏一匹
將軍丁丑後。
重尊周。
念切攘夷
爲之夜撫枕。
欲以國情悃。
達於 皇朝
聞香山僧人申歇有義氣可使。
招致款待
累月同處
密告以意。
申歇快諾。
卽報于崔完城鳴吉,李延陽時白。
完城與機密數公。
具奏文以付之。
別構一咨
洪軍門承疇。
使將軍裝送申歇。
申歇遂從水入中國。
未久。
又犯濫駄之罪被拿。
徒配鐵山
時淸人將攻錦州衛
徵兵於我。
不得已以前兵使李時英等爲副將以應之。
助攻 天朝
所不忍。
遷就後期
歸國家。
起復將軍
拜助防將。
將軍卽馳入瀋中
極力周旋
上副將業渡江
而終得罷還。
國家有急。
將軍雖在謫籍
必起而用之。
受命則亦必克著其績庸。
八月又拜義州府尹
陳軍務六事
乃嚴軍律
將帥士卒
器械
伸冤抑。
天災也。
九月
擢拜平安兵使,水軍節度使安州使。
庚辰二月
遞還京師
前所僧人申歇。
文書歸自中國
將軍乃私與崔完城密議
更遣申歇如登州
回咨於洪承疇
於是申歇至登州
仍留不還。
海路斷絶
申歇獨能往來
華人歎賞
名之曰獨步
淸人將攻錦州衛
徵兵我國。
勒令以兩西閫臣
爲上副將
朝廷黽勉應之。
黃海兵使申景琥,前營中和府使李景顏等。
形勢
皆圖罷其職。
將軍上將
黃海兵使李浣副將
特命琥等二人
上將軍官。
舟師以赴。
戰艦一百三十艘,格軍一千三百二十三名,射手一千名,砲手四十名火藥一萬斤,鐵丸四萬二百箇,鳥銃四千一百七十柄,軍餉一萬七千一百六十石,歲幣米一萬石。
同載焉。
淸將仇里率家丁十四。
上將船。
昏益
公元1638年
哥亦率家丁十四。
副將船。
以令軍中
兼察我情。
(戊寅秋
林慶業爲平安兵使。
江邊羅卒。
得一僧。
獨步其名。
本以我人
丙子年
以事往椵島。
因亂不得還。
轉入中國
洪軍承疇幕府
爲詗東事出來者也。
慶業卽報于公。
公使津遣輦下
至則招見與之語。
爲人慷慨善辭令。
可托以重事
於是公與機密宰臣
具奏文。
付諸獨步
水路入送中國
別構一咨
洪軍門。
辛巳秋
朝載還我人被俘者。
僧從軍門齎文書出來
時公已解相務。
時相禛。
令慶業帶僧訪公于家曰。
此是國家大事
相公雖已解職
咨揭酬答
出公手。
公遂撰定回咨。
更送獨步
○右崔完成行狀
與此本傳差異
)將軍潛令船工
到處破船。
而所載幣米軍糧軍丁
皆免沈溺
(預移他船)淸將疑之責將軍
將軍卽佯怒。
捽致船工
貫耳徇示。
命出斬之。
懸于高竿
(所懸。
非人首。
乃豕頭塗灰也。
虜人不知也。
)淸將大驚曰。
船破風浪
人何罪焉。
蓋自安州至南汛口
凡破三十五船。
石城島使三船佯若漂風而入登州
持淸陰謀
以告都督洪承疇
又言林某等。
雖在淸營。
終不忍倍 明天子也。
蓋州衛二十里外
與明相遇
佯爲相戰。
互相放砲
聲震海中
而潛令礟者。
不鉛而發。
明兵亦誡射者。
不滿而發。
以故兩軍一人死傷者。
又佯破二十九船。
方其戰時
我人被擒於明者二卒
自明營乘小船(乃後營所乘而移擒於漢人者也。
)來。
明將之書。
其書曰。
預爲相報
殊甚可嘉
若擒賊將而來
則當有重賞
將軍恐事泄。
立焚其書。
喟然同志曰。
平生素心
正在今日
犯順爲至痛。
脫身投入 明朝也。
或曰
豈不善乎。
禍及本國何。
將軍歎息而止。
是時。
淸師欲深入將軍托以舟楫毀敗
不肯前進
淸將曰。
舟楫如是毀敗
勢難前進期會之處。
此去遼河地旣不遠。
可待嚮導
下幣軍糧河口
將軍曰。
船小而載重。
許多軍兵
又難容載船。
皆動板無不水滲。
決不可運致河口
淸將又以其主之言。
來報曰。
初旣遲來。
又不趁赴約會處。
然則幣米軍糧
卸下此地
海路還歸
將軍曰。
遼河不甚遠。
亦難前進
況乘此漏船。
可遠踔數千里海路乎。
此則決不可從也。
淸將高聲曰。
使之前往而不肯
使之還歸而亦不肯
必欲從陸路去。
然則帶來船隻
其將何以處之。
將軍曰。
餘存船隻
其數無多
毀敗無所用。
此處之人。
如有欲用者。
固當許之。
不然
亦將盡焚而去。
有何難處乎。
將相良久
低聲而言曰。
當歸稟于我皇帝
乃押前日戰時
自明還來二人
還向瀋陽而去。
後數日。
主使使來。
昭顯世子曰。
林慶業等舟師
使之前進而不肯進。
使之卸下米包於河口
而亦不肯往。
明船之來擊後殿船也。
船中不卽放砲
雖或放砲
亦不傷人
且三船托以漂去。
漢人空船一隻
載送
二名
豈非朝鮮漢人交通相應而然乎。
朝鮮海路
南朝之時。
一年再三往來
未聞有致敗之事。
今年則敗船如是之多。
南朝徵兵之時。
冒死深入
未或遲留
今番無意前進
如是之甚。
此其故何也。
又使其將范文程
將軍曰。
爾等在道
遷延日月
與明將暗傳消息
又見明船不卽迎戰
乃云船隻不利
故不敢進
豈非與 明朝合謀耶。
朕以旣爲一家
同心協力
以征 明朝
故調爾兵船
爾朝鮮素鳥銃
若肯用心施放
明人之何哉。
且朕原令爾等遇賊則戰。
爾等納米之處。
曾有半路輒回之諭乎。
爾等之來。
亦期遇賊則戰。
納米於所指之處。
曾謂絶無兵船阻隔乎。
爾等淹留水上
旣不前進
又不後退者。
皆爾主與爾輩。
同 明朝通謀
故爲巧飾也。
且朕原不因此處乏米。
故令送納也。
兵船之便。
順帶耳。
旣不遵納於需用之處。
此米朕亦不收。
爾等或棄之。
或帶回。
從水
或從陸。
聽爾自便
朕不與也
將軍曰。
嚴譴至此
固當冒死前進
第我船人未諳前路
必以大國舟師優載淸兵嚮導
然後可以行矣。
文程歸奏其主。
俄而復來曰。
歲幣米。
自此計納。
軍糧無遺負運于海州衛
抄精砲一千名,火兵
公元1640年
五百名。
營將將官一半
使上將領海州衛
其餘將官軍兵船工
則(幷四千六百五十八名。
)副將可領。
歸本國。
七月
李浣旱路東還
將軍進駐海州衛
海州衛
移屯州衛
自伊州衛
進駐錦州衛大勝堡等處。
惟從彼人指揮進退而已
漢兵一無交鋒殺獲之事。
辛巳正月
主始命許歸曰。
水路旱路
俱無功勞
當拿本國謀臣
以正其罪。
須知此而去。
初戰亡軍兵。
使各斂殯
標其姓名居住
以草葬而不撤其料。
設朝夕食奠。
至是盡載其屍。
來埋灣上。
行關各道。
使之歸葬
軍中感泣
時淸南草禁甚嚴。
將軍多貿以載。
將士皆言冒禁輸去。
有害無益
將軍曰。
第載以去
吾當有以處之。
久在陣上。
糧餉垂乏。
將軍請糧於淸將。
淸將不許
又曰。
然則吾當轉辦繼糧。
無禁可乎。
淸將許之。
以南草。
貿得累萬金
以繼軍餉
又以一千金。
于 世子行宮
五百金。
進於大君
又以三千金。
啓聞于朝。
留置灣上。
助軍餉。
是月
東還
未久我國使臣赴瀋。
淸人曰。
林某終不力戰
不可論罪
朝廷不得已乃削官。
以塞其怒。
俄而敍拜。
行同中樞
壬午二月
守御別將
卽陞中軍
獨步之往登州也。
經過淸國海路
淸人覘知之。
怒我與 天朝
公元1643年
相通
送使灣上詰其事。
朝廷萬金得不究。
而其疑終未釋也。
淸圍松山堡
洪承疇以軍降。
乃悉得獨步事。
宣川府使李烓與明人潛商。
事覺。
淸縛致烓。
拘問
烓欲賣國圖生。
盡以送獨步移咨事告之。
人大怒。
脅我朝。
執送將軍
將軍聞卽束裝就道
至金郊驛
仗劍亡命
將軍將行
往辭器遠
器遠贈以守御廳所儲銀七百兩。
又見金自點
自點曰。
閱世久矣。
世間滋味
無如玉食
蓋諺以逃亡
比之於玉食也。
至是竟逃亡
留置衣服楊州巖寺
到抱川加平境。
棄馬。
削髮爲僧。
楊口縣。
過冬於草幕。
癸未三月
峽路至檜巖。
推所留衣服
往麻浦。
招見心腹李元約。
與共入中國。
橐中金二百七十兩。
兵器諸物。
乃詐爲浮屠券書
漢江傍。
紿諸賈人曰。
月。
立佛寺於俗離山。
余乃貨主僧也。
有穀幾石錢幾兩。
延安府西湖上。
有能輸致錦江口
則當分錢穀之半。
諸賈信之以爲然。
大船
與共去。
五月
自席島。
仍入大海中。
將軍食肉
僧衣
着綱巾毛笠。
仗劍船頭
大呼曰。
吾故節度使林慶業也。
將入 天朝
盡掃虜賊。
壬辰之恩。
丙子之恥。
然後還我 世子大君
有不從者
以此劍斬之。
船人等。
垂涕跪對曰。
惟命是從
遂擧帆向鹿島。
遇風漂流
凡七八日。
山東海豐縣
縣宰郭以直。
疑其爲虜
細作捧招後。
仍囚之獄。
舟師黃龍之姪黃飛,監軍兼管糧宋吉。
送人義州
偵知將軍之果亡命
乃釋之。
海豐招來登州
待之甚厚。
與議軍務
尤加倚重
僧獨步及庚辰漂入軍兵八十餘人
皆留在登州
遂屬將軍麾下
甲申正月
淮安府
俄還登州
 皇朝副摠兵
擬於初秋
將軍計。
欲以舟師遮絶灣上。
以圖遼瀋
三月
北京流賊李自成所陷。
 毅宗皇帝以殉社稷
山海摠兵吳三桂
淸人入關。
擊逐流賊
淸人乃據北京
中原鼎沸
五月
 弘光皇帝卽位南京
七月
黃龍知勢不可爲。
自言勤王
而乘夜潛逃
中軍馬登紅代領其衆。
紅乃與將軍入保石城島。
翌年五月
 弘光皇帝又亡。
七月
淸人水陸進兵
而招紅。
紅已陰有投虜之志。
將軍不知所爲
會商舶自南方而至。
將軍欲潛附其船脫歸
密使獨步動靜
卽令中使整軍堅守
將軍獨步欲斬之。
將士力救未果
已而紅降于淸。
將軍被執遂繫北京
會沈器遠謀叛
以資將軍
誑誘諸賊之欛柄矣。
及事覺。
黨與
援引將軍
本朝使价之入燕也。
公元1646年
淸繫將軍
請還送。
丙戌五月
淸以檻車將軍七人
報曰。
朝鮮歸順之後
林慶業潛遣奸細
私通別國
及令領舟師
故意推諉
致誤軍機
推問之時。
尙不輸服
竄投 明朝
罪惡多端
平定中原
施恩大赦
一應罪惡
行解網。
今王欲得慶業。
靖亂萌。
理所宜然
卽將慶業發回。
六月初八日
渡鴨江。
郭山郡守鄭好信。
以差員押行。
金吾郞趙仁亨遇諸道拿來。
十七日
置對
 上將鞫問大臣及參鞫諸臣曰。
某之參逆謀分明耶。
大臣自點,南以雄。
皆言某與沈賊甚親密
閔馨男請加刑嚴鞫問。
斗杓曰。
器遠隱匿慶業。
可知通謀
不然
何以多給銀貨
呂爾徵,恒,崔惠吉金光煜等。
以爲與賊參謀無疑
 上曰。
群議如此
則其刑推
十九日
連刑二次
加刑時。
 上問曰。
不與器遠同謀
何以贈銀至七百之多乎。
賊黨何以知汝乘船入中國乎。
慶業對曰。
贈銀意。
爲國地故受之。
無他意也。
臣在石城島時。
器遠謀逆
私謂同行曰。
器遠以何心謀逆耶云矣。
豈敢器遠同事
背吾君父乎。
臣乘船時。
謂無金妻曰。
吾之入往中國
若言先達
則使道可以聞之云矣。
使道指自點
先達指其子鉽。
金李元之一名
而本自點
之奴也。
承旨李䅘請拿問無金妻。
 上不許
翌日
 上又將親鞫。
推官敎曰。
諸賊承服時。
多以慶業援引
故雖已設鞫。
慮或抱冤
中夜思之。
自爾無寐
諸卿之意如何
自點以明有同謀之狀爲對。
閔馨男,元斗杓等諸臣。
又皆以爲同謀無疑
惟南以雄曰。
慶業功勞多在西路
其參逆謀未能知。
在中逃亡
器遠不必通其逆謀
只以亡命之罪。
參酌處之似當。
上曰。
慶業非等閒武士
器遠若欲同謀
留置以用。
何必遠送中國也。
慶業常時高談大言
爲人所重。
器遠憑藉以詡同黨而已
其入送中原
則雖與之同議
逆謀則似不與知矣。
時慶業纔上闕。
而已物故矣。
 上驚曰。
慶業死乎。
欲言其不爲謀逆之事。
其果死乎。
爲人壯實
何其死之遄也。
大可用。
亦多功勞
惜乎爲凶人指敎
終陷死地也。
自點曰。
慶業譎而不正
稱使道。
必欲使臣稟達免死。
而臣屢次鉤問。
則還發憤怒之言。
夫謀背本國。
藏踪他國。
其罪當死。
自點器遠
同功一體之人。
情且甚密
器遠遽以大逆誅。
自點已不自安於心。
資送將軍
出器遠。
而使將軍亡命
自點所敎也。
將軍又以密通金鉞爲言
自點惶怖失措
再三待罪
至是又如
是陳達者
務欲深治以自明也。
將軍受刑二次
卽死者。
亦無非自點嚴刑故也。
將軍回到灣上他。
灣人皆擁馬以呼曰。
我公至矣。
又就見獄中。
或贈衣服
或與飮食
所過列邑。
人莫不相聚以觀。
松都尤盛。
至於路爲之枳。
及其死。
灣上曁中外之人。
莫不齎咨歎惜曰。
國家枉殺林將軍
都下市民
至或出其錦段
以助襲斂。
歸葬忠州舊居
得年五十三。
夫人李氏
將軍亡命也。
朝廷將軍家屬瀋陽
夫人久被留繫
飮毒自死。
亦同祔一原
將軍無子。
取弟業子重蕃爲後
按鄭判書世規。
乙酉赴燕時日一段曰。
有人來言。
小人乃我國海西連縣人
姓名斯立
庚辰水兵時自旅順口風泊石城島。
馬摠兵陣中。
林某後亦亡命
入其麾下
所率只八人
馬摠兵並給我輩漂海人六十名。
使領之。
將軍淸國已得北京
將欲投降
軍官北京
軍官還言器遠之叛。
將軍大驚曰。
此輩歸罪於我矣。
豈有攻我國之心乎。
今年三月初三日
馬摠兵偕往南京
小人則以取柴下陸。
逃走
淸人所獲往北京
淸國曲折放還云。
據此將軍就鞫時所達在石城島。
器遠叛報。
私語同行云者不誣
而其不與器遠同謀皎然矣。
 聖祖決獄
可謂明見萬里也。
此謂欲投降送軍官云者
亦非將軍本情
殆是欲刺探我國聲息彼人情形而送者。
若眞欲投降。
則當自石城島直走燕都
何必遠入南京也。
不待辨說可知也。
將軍之爲將也。
嘗厚恤士卒
同甘苦
故其前後築城
必身負土石。
以分勞人
有功則雖細必賞
有罪則雖小必治。
治罪之後
必招入饋酒慰諭
故刑杖雖過猛。
人無怨言
其待幕士
一以機權籠絡
凡有賜與
不使人知。
故人各自以爲待己偏厚。
無不爲其心腹
死地亦樂赴而不避焉。
但其爲外任也。
事權餽遺甚豐。
往來使星
接待過厚
凡所施爲
多涉干譽故。
識者以此短之。
武將未可一責規度也。
將軍自有大志
此等事亦安知無深意耶。
蓋其臨機處變
足以大服軍心
其所莅之地。
遺氓舊卒。
至今稱誦不衰
雖古名將不過也。
丑初淸主過江時。
將軍請曰。
大兵過境之際。
不無貽弊之端。
願得一鈴以禁之。
淸主乃給一鈴
其後通官等。
以房妓事。
極其作挐。
列邑驚擾不能堪。
將軍乃坐龍灣
客館掛其鈴。
入通官金突屎。
杖之曰。
汝何敢不戢家丁
以犯皇帝
令耶。
從胡等慴伏
不敢更肆。
其實已密贈千金與之相約也。
人不知其故。
不稱歎。
大抵事多此類也。
淸將龍骨大。
亦憚之。
戒其同輩曰。
此人多詐謀
愼毋見欺云。
噫。
將軍之遣獨步
雖出於大義
而及其事露。
不能委命順受
乃敢脫身逃死
以至生事朝廷
貽禍家族
烏在其忠孝也。
在中國也。
所與托身者。
乃投虜之馬將
而又値天地飜覆
志業莫伸。
以自陷於大何
作俘於讎庭。
其亦命之不造
豈不哀哉
雖然
其尊周一念
炳然如丹
九死不渝
不能終成奇功
而視齷齪做宦老死牖下者。
豈不天淵哉。
夫以孑然一身
溟渤
仗尺劍一林某
則同舟莫不股慄
惟令是從。
卽此一事
可知平日威名之重也。
出處本末
要不泯沒於世。
至今未有爲之記述者。
所謂日記
則非將軍所自爲。
其於登州以後事。
最多浮辭
不足盡信。
乃悉取庚辰舟師時狀啓及丙戌親鞫時文案。
且傍採公私文籍
删繁撮要
纂錄如右
以備日後立言者所考據云。
 李元
泰安人
居麻浦。
卽慶業妾六寸娚也。
久從慶業。
最爲腹心
同謀登州
受刑二次
後誅止其身。
○林成起僧。
名小明
淸安人
楊口洞草
幕。
隨慶業。
同往登州
受刑二次
○崔智明
僧人
受刑二次
與成起。
皆被謀背本國之律。
獨步置對
後定絶島
後蒙放。
私奴趙思明。
麻浦人。
以格軍隨行
受刑一次
後蒙放。
○金男。
通津人。
以格軍隨行
同慶業出送。
中路逃走
不來
○沙工朴守元
一名士男
沔川人。
船隻之主也。
軍車才龍,李成男等並三人
前已出來云。
臥傑傳(己亥)
公元1644年
臥傑者。
不知何許人
 崇禎甲申間。
南土大饑
人多流徙
臥傑負其父。
轉乞至扶餘蒙道村僑居
是時。
父年已八十。
臥傑亦四十餘。
不自言姓名
形巍脚長。
類脩脛之鳥。
故里人以方音呼爲臥傑。
臥傑。
亦自以爲名。
臥傑自居是里。
晨興
問父寒燠飢飽。
炊爨作食以進。
必有滋味
食已
乃敢詣田。
暮歸亦然
而或得一味。
則輒懷以遺父。
一不入口
人感其誠孝
多餽以物者。
臥傑旣僑居
田土
惟傭而養其父。
身旣壯健
且性勤。
凡耒鋤耕耘
常當數人力
以故
人爭傭臥傑而倍償之。
臥傑能致其贏。
以爲養。
煖衣旨食。
極其歡。
然臥傑則身衣未嘗完。
口食未嘗飽。
蓋不自有其身。
以事其親者也。
臥傑自初未娶。
至是。
人有願妻
者。
臥傑曰。
終日勞力
所得不過
今若娶妻
不得不衣食之。
衣食則不專於養親
柰何
親年大耋
餘日無幾
不忍妻子故。
老父養。
終辭焉。
歲餘
其父疾病
不能溷廁
遺矢於床。
臥傑輟食悲泣
躬自扶持
已則自澣濯穢衣。
日夜左右其傍。
不解帶者數月。
竟不救。
呼號哭訴
出於至誠
無不潸然涕者。
及葬
身自負屍以詣壙。
手自捧土以就墳。
痛哭而返。
持斬三年
服除
娶妻
已而移居咸悅。
歲時一來省父墳。
設食而去。
其後往來者數年。
訪問之則已亡云。
臥傑爲人
愿謹寡默
終日無言。
如瘖病者
里中人初癡之。
侮辱殊甚
臥傑迺不較。
若無聞。
人益癡之。
居久察其行。
然後始咸驚異
蚩氓
亦知可敬非常人焉。
嗚呼
父子
天性也。
人孰無是愛。
而能盡其性者。
鮮矣。
若臥傑。
不過村間匹庶
耨耒是業。
非有文字所導。
見聞開益
而醇孝卓行如此
豈非能盡其愛而不失性之本然者耶。
至於五十不娶。
尤所卓絶
視古華氏之已事
足爲伯仲
亦奇矣。
歐陽公序五代一行傳。
歎其世亂敎弛。
若而人。
以至行如臥傑。
湮沒不稱
可慨也已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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