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雩沙集附录卷之二 (自动笺注)
雩沙集附錄卷之二
 [諡狀]
  
諡狀[李縡]
公元1635年
公諱世白。
字仲庚
號雩沙
又號北溪
李氏出龍仁。
上祖吉卷。
麗祖功臣
太師
其後有曰中仁
駒城府院君
其子士渭。
開城留後
伯持
資憲觀察使
淸白吏
俱著于國初
節度使行儉僕正績。
繼以文武才顯。
僕正五傳
至司諫院大司士慶
生後淵。
 贈左贊成。
贊成無嗣
伯兄參議後天子挺岳爲後
挺岳坡州牧使。
 贈領議政
孝友忠實
世趾厥美。
夫人安東金氏
同知中樞光燦女。
崇禎乙亥八月三日生公
公幼而岐嶷
群兒嬉。
動止凝定
參議公常曰。
必大吾門。
議政避虜亂于東南
九歲
始隨還漢師
從季舅文谷金公壽恒學。
請業童土尹公舜擧
咸期以國器
及長。
文辭日進
丁酉
進士
同春宋文正公時簉朝。
諸生講讀太學
挾筴問難
士望益重。
丙午
除義禁府都事
旋用洪公重普薦
陞義盈庫主簿
移戶曹佐郞
 朝廷將設倉泰安
以便漕運
使公往視
區劃一一中窽
出爲牙山縣監。
議政公嘗爲是邑。
簡潔爲治。
一循先矩。
歲饑賙賑
民蒙其惠。
瓜遞。
乙卯
洪川縣
是冬
文科
時 肅廟卽
公元1677年
位之元年也。
始公在泮中。
與同抗疏斥嶺人之誣賢者。
至是凶黨學宮
追削疏儒名已仕者。
獲免
公恥之。
卽日棄官歸。
縣人立碑思之。
丁巳
除文兼宣傳官。
不就
是冬
丁內艱
明年
議政公又卒。
辛酉服闋
拜兵曹佐郞
移司憲府持平
時朝象更新
士類論議乖張
公惡訐以爲
不爲過激
然嚴於淑慝之別。
右相李尙眞疏決請釋閔煕。
公執不可
趙持謙營護吳始壽
公劾遞之。
復自兵曹
遷司諫院正言
 上閔旱。
詢訪諸臣。
陳恢公道革民弊數事。
又言睦來善,金德遠罪重不宜收敍
退而論啓不已
遞拜兵曹正郞
正言
都廳郞。
改修 顯廟實錄
朝講入對
陳內奴婢怨苦狀。
嚴飭內司
以絶侵擾
又請關東進供
拘定限。
隨時封進。
以紓民弊。
皆從之。
遞拜持平
玉堂修撰副校理
持平者三。
副修撰。
論李袤,權大載減等量移之失。
副校理
摠戎從事官。
 上命禁近諸臣賦喜雨詩。
爲首
豹皮
學士李公敏敍白遞公職
專任史役。
成均直講
校理
尤庵宋文正公才赴朝。
承旨李玄錫陰詆將徑歸。
入對玄錫罪。
仍陳盡誠召還之意。
前後侍講最多。
嘗言人才國之楨榦
漢時擧人之法甚
公元1683年
好。
能致四百年治安
十室之邑。
必有忠信
至誠搜訪
以裨治道
仍又眷眷愼終謹獨之戒。
尤庵嘗白上曰。
李某金尙憲之外曾孫
學有淵源
宜令從容講說
音韻暢。
討論精確
 上每傾嚮焉。
癸亥元日
與同僚上箚請體天進德
其要在於典學從諫
禮賢恤民
紀綱奢侈
優批嘉奬
尤庵乞休退。
 上將許之。
入對
力言不可
尤庵請罷內需司。
 上不從
從而陳戒。
尋承 命廉問湖西
敷奏纖悉
爲諸御史最。
三月
修史勞陞通政
臺諫以未準格收還
 上以積勩宜賞。
久而始強從。
爲吏曹佐郞
中學學敎授校書校理
朝論潰裂
公在銓。
喜事人銓薦。
塞最不靖者臺望。
時輩側目
掌樂院正。
執義
復由樂正
應敎
七月
承政院同副承旨
轉至右承旨
遞拜兵曹參知
翌年春
承旨出爲黃海道觀察使
政尙寬平而嚴於黜陟
時有閑丁査括之 命。
一路繹騷
公狀聞曰。
寧失千百閑丁。
不可失民心。
遂寢。
秩滿
付僉知中樞府事。
臣使燕還。
備陳沿路民人借寇之願。
 命限仍任。
條列兵民宿弊十餘事。
海西管餉。
舊屬關西
因爲姦蠧藪。
民困橫斂
積累十年
公請度支句管
以蘇罷殘。
公元1685年
此其大者
後來觀察使賢者。
公爲之先。
乙丑十月
始遞還西樞
翼月。
陞工曹參判。
未及還。
關西犯禁
嘖言至。
 朝廷逮治
道臣難其代。
遂拜公平安道觀察使
便道疾赴。
在外久。
習邊事
理煩剸劇
恢若遊刃
一年
以疾遞。
民懷其德。
繪像生祀之。
由同中樞
轉大司諫
尋遞。
同知禁府事。
拜兵曹參判。
轉都承旨
遞拜刑曹參判,大司諫大司憲
八月
出爲廣州留守
留守兼守御使
時久廢鍊兵。
公首行夜操。
公賞明罰
大得軍心
戊辰
將使燕。
廟堂保障留之。
其冬
拜都承旨
翼年。
爲兵曹參判。
俱以在外遞。
又爲同義禁。
時士大作
尤庵首被削黜
公方爲都承旨
 上以緩於奉行
罷其職。
旣而 聖后遜位
文谷受後 命。
屛居楮子江。
忼慨悲傷
如欲無生。
甲戌更化
卽拜承旨
兼 世子賓客,備局濟用提調
尋擢漢城府判尹。
兼宣惠司僕提調
五月
知義禁。
閔黯,宗道之徒潛結希載
謀害 坤宮。
是事發。
賜死
希載當誅。
南九萬拗引周禮八議
施刑
又以危言哄動之。
力請枉法伸恩
公與判義禁申公汝哲入對爭之。
言雖不用
士論多之。
間爲知中樞,工曹判書
十一月
移議政府右參贊
北使至。
以儐接往還
公元1694年
關西
始公自箕營遞歸
請設別科於本道
慰悅人心
中間不行
公復申請得 旨。
至是廟堂令公仍留掌試。
兼廣詢民瘼
實忌公在朝也。
悉心周度。
隨事罷革。
又請移轉惠廳萬餘石。
賑饑民。
稱頌不衰
左參贊
司宰提調
三月
還朝
同知 經筵文提調
寫進 春宮冠禮敎書
 錫馬
移禮曹判書
因旱疏決己巳凶黨
多被宥。
臺諫以權大運,鄭維岳事久爭論
公言順人而後天意格。
輕釋重罪
非所應天
 上始允維岳啓。
益甚
相臣申翼相歸異於疏釋未盡。
請更招諸宰議。
公獨引疾
臺諫立異
會議不成
當路忿之。
有請罪公不赴者。
 上不許
公孤立於朝。
情跡不安
右參贊
都摠都摠管
還禮曹。
十一月
節使赴燕
三月返 命。
又拜禮書
 世子嘉禮
提調
左參贊
大司憲
復還參贊
九月
擢判義禁府事。
戶曹判書
國儲罄竭
又丁荒歲
節用民力
克稱其職。
翼年。
以疾辭。
解金吾
司譯提調
復判金吾
旋遞。
西土大饑
廟議將乞糶于燕。
公於 筵中。
力爭以爲必有大難處。
未幾
嫚書出而辱及 國家
衆始服公先見。
十月
吏曹判書
又兼判義禁。
公痛仕路混淆
一洗
公元1689年
意。
鑑別賢否
躁競政理淸。
吳道一貪權樂勢。
朴泰淳李師尙等嘗昵比己巳權凶
不容淸議
附麗訾潝。
打成一片
及公入銓。
一意激揚
憾益次骨
鳳瑞校理入對泰淳尙以曾論金春澤之故。
塞其淸塗
春澤之父鎭龜擬除京尹
是銓官知有春澤
不知有 君父也。
 上震怒
特補大靜縣。
又黜尙于西邑
公上陳列
 上溫批慰諭
痛斥鳳瑞縱恣之狀曰。
擠陷異已。
如見肺肝
持平金致龍承道一意旨
疏救鳳瑞
斥公以偏係。
公益臲卼
累違 召。
連章請急
不許
黽勉應 命。
戊寅
再過大政
輒予告。
七月
修撰大壽又以微事侵詆。
公再控免
 御批開釋
且曰。
卿之勞苦
迄可畢矣。
人謂有大拜之意。
時兩引入
翼日
 問政院以變通枚卜故例
以 明宣兩朝特卜及 當宁事對
 御筆特拜右議政
夙負公輔望。
 制下。
朝野交慶。
懇辭
批曰。
卿之才德
允叶輔弼
簡在予心。
公議僉同
何用撝謙至此
曹參判吳遒一投疏言相臣引入
一不敦勉
直下斜封
不少審愼
 上盛引古例明之。
出道一爲襄陽府使。
俄 命削黜
公累疏乞免
敦迫隆摯。
至 命承旨偕來
感激拜 恩。
 上謁元徽
三陵
大臣言。
遣官攝祭于崇陵
公箚請不攝而親。
從之。
倭人通貨
始用十成銀。
中變八成
至是又請行六成
而雜以鍮銅
使一代官持標記來。
以爲不可輕許。
相乘在外
遽許之。
公上極言其弊。
追還行文
責令書契
以審情僞而處之。
 上更下廟堂。
柳尙運引咎多不平語
公又論辨甚力曰。
狡倭變詐百出
此擧已輕我矣。
他日不知生出何弊。
方今錢之爲害
萬口皆言而遍一國
勢難遽革。
六成一開
不數必大行。
其害殆甚於錢。
臣恐奸弊生時
節節難了。
其後廟議牴牾
不能改。
至今爲國中巨弊。
識者恨焉。
兵曹判書李世華微事特罷。
爲言世華樸率無他
大司馬職重
不當輕易退斥
申奎疏請復 魯山,愼妃位號
 詢于百官
公議曰。
禪代時事
當時村婦里童。
曷嘗知君臣之義。
而出於口發於聲。
無非哀傷惻怛之意。
一國人類孰非 光廟臣庶
尙且如此
 聖祖本心
可以仰揣。
天理人心
亦自有不期然而然矣。
今於崇奉之議。
宜無異同
而玆事關係至重。
有非臣子容易開口處。
至若愼妃事。
本非出於 中廟之意。
當時固當請復。
在後有所未安。
宋朝郭,孟二后時。
原父之議。
伊川之言。
不可易之論。
惟願深究義理
務歸至當
 上遂追上 端宗號。
於愼妃則更問諸臣以稍加尊奉之道。
修墓立祠
酌給祭需。
且給守墓人。
時大疫。
又承暉殿火。
面陳恐懼修省之意。
仍言奢侈之害甚於天災
節儉自宮禁始。
 上嘉納。
判府事崔錫鼎有罪罷。
敍復
臺官追列前事
 上謂之已甚
公進曰。
誤事則罪之。
事過原之
不復着在心胸。
此爲天地包荒之德。
以是心推之。
上下情志自可流通
群下敢不仰體 聖意
禮官國子課試有人言。
請從今定避法。
公言不能正其本而創行新法
近於隨矢立的。
不可輕議。
進士洪重疇借書試卷事覺。
 命詢拔榜當否。
左相崔錫鼎盛訟其冤。
獨言其可拔。
沈埈,崔守慶以試卷違格削科後累歲。
校理尹星駿稱冤
復下大臣議。
公曰。
違格者。
無論有情無情
法當拔去。
如是
無以嚴科體杜後弊。
公於科法
一主嚴愼若此
公嘗箚論銀錢利害
有曰方今錢益賤銀貴。
賤使之貴。
貴使之賤。
固然矣。
內外米布已竭。
銀質亦不免罍恥
而又開象譯輩以錢償銀之路。
則將並與銀貨枵然矣。
後果公言
左相崔錫鼎紛更進冊子。
大略改官名變科制等事
公獨主持重
公元1695年
之論曰。
官名不正
宜若變通
而未知改名之後能有補於實事耶。
明經科規。
不可輕變。
以失遐裔儒生之望。
事乃止。
 廟議務以小惠悅民。
民習亦大變
公又白 上曰。
前時田稅大同
民皆知爲不可已之役。
今則退捧蠲減
視若應行
少遇歉歲
輒希僥倖。
守令間又優得移
以賭民譽
秋糴時。
先期遞去。
其習尤可惡也。
 上命嚴勅
莊陵陵上二尺餘。
公偕禮官往審修改
還言寧越淸泠浦。
卽 端宗避位處。
宜別爲表識
議不一止
又奏本郡大同綿布
以償民勞。
先是監試一二所亂場。
臺諫請並罷其榜。
公獨引 祖宗朝罪在試官試官罪在擧子擧子之令。
鎭浮議。
得不罷。
至是又箚論矯弊之意曰。
文正公金尙憲憲長
乙亥罷榜之啓。
引避曰。
罷榜者天下之所無。
而我國之弊習
不但今榜不可罷。
自今申明 中朝舊例
勿開其路。
使士心有定。
 仁廟是之。
至于今日
國綱人心不古
若其弊將不可勝救。
願留 睿念。
 上納之。
時有兪信一杖殺北儒之獄。
以援證受訊者適年踰七十。
正言李肇上疏成群不匡之罪。
意欲敲撼公也。
 上嚴批遞其職。
控辭
甚惡浮薄傾軋之習。
洞賜開釋
臺諫收還
公元1700年
肇之 命。
掌令李世奭停其論。
領相柳尙運盛斥於朝班
世奭引避
尙運上疏陳辨。
 上下敎曰。
國家置相。
寧令崇獎喜事
扶植黨論哉。
遂罷尙運職。
公深懷朱子上藍之憂。
箚論其太過
公患衂血猝劇。
 上命醫視。
又頻使掖隷致御膳
庚辰正月
左議政
請告不允
都堂圈弘文錄。
公子宜顯與選
提學吳道一素憾公。
且料其黨數人不滿圈數。
故不圈宜顯名。
旋以被抄人少。
力請盡抄落二點者。
參坐諸人多如道一言。
公正不許
人比之李東皐浚慶故事云。
黃海監司世紀濫刑殺人
被逮覈實
言方伯主一風憲
不可罪以殺人
臺言且無指的。
不當逐邑査問
以虧事體
從之。
吳道一新被重劾
首相仍擬西銓長。
吏參趙相愚以望草輪示諸相
公遭重慼不可否
右相申公琓問相愚曰。
左揆云何
曰云好。
申公強許之。
公聞而駭之。
箚陳兩銓薦擬至重。
大臣言傳大臣
而所傳非所言。
其爲弊如何
 命重推相愚
吳道一大壽試官
擧子世基潛通用情
其言微發於科獄。
推問時。
禁府堂上權是經,尹以道等掩而不問
仍沒于文案
適同囚者書及於其家人
遂大播。
權,尹私問參坐郞。
俱云得聞。
而猶上疏
諱以無聞
下廟堂。
廟堂請先拿郞廳究覈。
其黨恐急
於是獻納重茂論啓以爲無論其言虛實
便一從中做出之書。
不可憑信
宜先覈謄紙出處
次及堂郞。
 上從之。
慨然上箚曰。
禁郞旣云有聞。
則此爲謄紙根本
今於堂郞言語相左處。
置而不問
先覈謄紙出處
近捨根本
遠尋枝葉可乎。
其言虛則果是白地做出。
其言實則可以宣洩罪之。
明其虛實而後
謄傳者之罪。
方可斷其輕重矣。
 上改命依備局覆奏施行
重茂張皇引避
公又一一明辨
及先問都事大壽輩。
情狀盡露。
李師尙,韓配相繼沮撓
 上始大覺悟曰。
予幾陷術中。
重茂,師尙皆削黜
用情抵罪
人咸謂公一箚之力。
捕盜大將羅弘佐之鞫科囚也。
掩覆一如權,尹。
其事復追發。
弘佐被拿覈。
不服
盤問軍校
同義李益以爲軍校爲將而諱。
不可刑。
公曰。
君臣將卒輕重如何
更推 命下之後
請勿刑。
非法官事也。
益壽者。
亦以公言得體
尙監司兪集一建方田之議。
金公構贊於 上前曰。
此法橫看豎看。
界脈瞭然
無所欺蔽矣。
公難之曰。
平原廣野
井井方方
而數里之間。
有水有山。
豈無欺蔽之端乎。
且法非不美。
奉行如耳
 上
公元1701年
命先試之嶺南
果行
正言李大成疏論科獄曰。
金吾刑杖
非木則地
宜遣內侍摘奸。
言君上信臣僚而使宦豎伺察
臺閣諫爭不暇
而反以此導之。
廷臣不可信而宦豎可信歟。
 上亦斥其無據
冬月雷。
公乞策免
仍附規戒
優批不許
 上延問諸臣消弭之策。
以爲私字爲當今痼弊。
歷陳銓曹請托之習。
百司豫之失。
應敎尹趾仁進曰。
大臣此言。
切中時病
忠淸監司李宏病酒不合外臺
銓曹大臣言差遣
臣恐大臣不免私矣。
 上嚴斥之。
備陳明敏可堪狀。
退而連章引咎
慰諭
李公畬拜銓長。
喜得人。
而以有先戒固辭
公與僚相箚引晉卞壼事。
勉出之。
辛巳
司譯院以釜山僉使李時宰拿入訓別譯官請其罪。
以爲是必所以
究問本道
蓋倭館修理時。
舌人符同狡倭。
欺瞞多端
僉使接倭。
乘轎從中防塞
禁其出入
實恐其姦狀現露也。
査狀至。
公言果驗
 上曰。
僉使可謂得體
譯官梟示館外。
可以威遠人矣。
自是姦猾畏戢
不敢復生事。
天旱
 上欲親幸王獄錄囚
公請對言古昔賢君
服念要囚
而未聞臨幸王獄。
如漢明故事
其時獄制不可詳。
而亦非必親入獄中也。
人君一動
靜。
不可愼重
 上不許
京外諸儒請從金文元公文廟
公承 命獻議曰。
金長生之學之功。
無愧腏享。
事體甚重。
宜存審量
又曰。
一種醜正之徒。
詆辱已祀之兩賢
世道大變
固當嚴斥。
以彰 聖明尊賢衛道之誠。
至於玆事。
必須折衷先正大臣之言。
熟講而行之。
無使有未盡之悔。
 上命徐之
將設別科于北道
試官徐宗泰引疾免。
後又再易他人
皆辭避。
奏請還差宗泰
以存國體
八月
 仁顯王后上賓
摠護使。
宗室杭嘗陰結黯,希載
謀害聖母者。
至是將書 梓宮上字
麾斥之曰。
安可使此人書此。
無人色。
退曰吾死矣。
已而宮中
 上震怒親鞫。
領相崔錫鼎三上請勿窮竟
 上引大義嚴責。
處中
出示其箚於大臣
公對曰。
此是干係 大行王妃事。
自下不敢容喙
時自大官以下
劻勷不能自樹
章疏日相續。
公獨毅然不撓
處分定。
始箚陳保護 春宮
仍參鞫事。
黯,宗道情節畢露
而衆又顧瞻依違
公悉按治如法
中外倚重
於是希載宗道子彥次第伏誅
杭亦賜死
將追施逆律于黯。
判義禁李公畬以爲黯初不正法
不可追施。
下廟堂。
公議曰。
 仁祖德仁之死
公元1702年
也。
緣坐例擧行。
其後之死亦然
豈不謀逆重於他罪。
賜死異於杖斃也。
年未滿子女之免於收坐。
蓋出親親之 恩。
德仁一時 恩例
何可混施於賊黯乎。
且當初該府不稟 旨。
遂廢應行之典。
苟以年久廢閣
無乃希載八年後正法者有所不也耶
他相議或與李公合。
而 上特從公議。
拜扈衛大將
訓鍊都監司譯院都提調
壬午正月
 上幸明陵
公隨 駕。
高陽陵寢最多。
楊州例。
蠲其田稅
公言也。
五月常參
極言百僚恬嬉
紀綱日墜
願 上勤學勤政
躬率群下
以責恪勤之效。
閏月
火星南斗
月入南斗
公以雲觀所報。
不載朝報
無以使 上下警懼
承旨不察者。
杭旣死。
臺諫請籍其家。
久靳兪。
至是公力請。
乃從。
八月
嘉禮都監提調
仍爲冊禮正使
是歲。
 上謂聖廟取士
得人最多。
一番人之黨無得中者。
深懷忮疾。
誣衊全榜。
使鄕人崔世鎰投匭言。
一榜考官親屬
命官一任行私而莫之抑。
至曰 主上孤立於上。
權勢盡移於下。
 殿下雖悔何及。
公實讀卷官主試
胥命金吾
 上遣史官慰諭
又答公疏曰。
世鎰之疏。
造意危險
不忍正視
其網打朝廷之狀。
萬萬痛心
而過自引嫌。
不惟大損事體
適足以中奸人之計。
世鎰始編配
又於秋曹推覈
自服其受嗾。
 上敦勉公不已
復出視事
積瘁成疾。
十一月增劇
 上連以醫問。
癸未春
罷禁徫營。
公歎曰。
數十年團鍊之卒。
奈何一朝而棄之。
力疾草疏諫。
 上始不聽
後果還復
時又議築城
以爲紀綱收人心。
去私恢公。
今日急務
其本又在格君。
不能務本而顧汲汲於此
今日時勢
決知無成
雖成。
其弊將無窮矣。
病甚不能進言
而猶憂惋不已
後一公言
自知疾不可爲。
而語不及家私
姨弟李公濡,內弟金公昌集來問。
公顧語曰。
死生常理
吾復何恨。
惟未報 國恩
耿耿尒。
又囑仲弟墓道未盡之役。
臨命
諄諄有釋負之願。
右相申公琓悲之。
上箚達公意
 上爲之涕下。
特許勉副。
翼朝公卒
時四月九日
史官追宣 諭旨于殯側。
春秋六十九。
 上震悼輟朝
朝野齎咨曰。
賢相亡矣。
 上將享 太廟
副提學金鎭圭等上箚曰。
叔弓卒。
去樂卒事。
仲遂卒于垂。
聖人譏其猶繹。
請於享祀時。
減殺飮福受胙之節。
大臣議岐。
遂止。
 春宮宮官擧哀
六月二十二日
禮葬于楊州金村向巳之原。
公歿後四年
林溥者於請召尹拯之疏。
公元1701年
辛巳謀害 東宮之說。
發於罪囚之招。
而鞫廳掩匿不達
 上命設鞫。
問事郞呂必重,姜履相知狀。
崔錫鼎等按其獄。
不能成謀害之案。
而猶皺合語言。
請罷按獄大臣以下官。
黯黨李潛又投疏。
言益絶悖。
 上親鞫。
杖斃之。
於是罪罷大臣收敍公子宜顯爲公陳暴。
又 溫批慰諭
於戲
聖考日月之明。
當時士林之禍。
又曷可勝道哉。
長身嵬顏。
聲若洪鍾
外剛而中閎。
質厚才敏
端居寡言笑。
恒若有思
子弟不敢仰視
之而語。
其色溫然
不假修爲
井井矩度
制行一本孝悌
親在
極志物之養。
居喪
讀禮不輟
過毀幾危
不肯薑桂
大暑
衰麻不去體。
年未衰。
鬚髮爲白。
每痛祿不逮親
迎養祖妣於藩府。
曲盡其歡。
設宴榮之
自以非宗子
家廟或在諱日
設位祀之。
伯兄廢疾
常懷隱傷
盡誠存視
若溫公之於伯康
殤弟有英才
公痛其不秀。
樹石以圖不朽
視嫠妹之繼子如子。
撫愛李妹有加。
以先妣所鍾愛也。
凡有俸賜饋遺
分與一家
推而至疏戚。
得歡意。
濟窮之。
如恐不及
戒子曰。
勿以一第自足
立心古人自期
交遊必簡而無雜。
名塗必退而毋進。
義方之敎如此
財利泊如
立朝四十年。
田園臧獲
一無增加
被服寒素
盤飱無異品。
或勸以修葺敝廬
則曰。
此比李文靖廳事已侈矣。
常以矯情近名爲恥
辭受則必嚴。
一邊守嘗遍饋人參於朝中。
公獨却之。
後事發。
諸公咸有慙色
御杯勺。
不喜聲色
門無雜賓
公退
蕭然寒士
蓋公少逮事淸陰公。
終身儀法
又與文谷爲舅甥間師友
晩年尤好朱子書,名臣錄,自警編諸書
得力最深。
是以立朝事業
卓犖俊偉
其告於君則大約講學正心
敬天諴民
喜怒偏私
節財用守典章爲先。
作事則務持大體
不役小智
每 國有大事
衆論盈庭
而公一言以定
倉卒造次之頃。
識慮常周事外
處置縝密
幾乎置水不漏
嘗曰。
益之戒舜。
亦曰罔違道以干百姓之譽。
季世謀國之道。
豈可專事煦嫗
又喜誦古人一利不如一害生一不如一事之言。
爲政之體可知
公正威明
彈壓百僚
廟堂隱然增重
及公歿而廟謨靡所適從
朝暮變更
國綱解紐
大小弛慢
於是識者歎曰。
若使李公在者。
 國事至於此。
公在甥館
鄭忠維城
夫人之祖也。
每籌司文簿至。
必轉示公曰。
此他宰相
又歎曰。
相時
 國危甚於今。
將如之
公元1689年
何。
臨歿。
犀帶與之。
蓋公大人器度
見賞先輩如此
在侍從時
不激不隨。
又不欲頡頏聲名
言論不標見於世。
至於是非頭腦處。
確乎不可拔者。
己巳以後
宿德凋喪
所以憖遺公者。
殆類碩果不食
卒能以一身
擔荷名義
扶植世道
蔚然士類之主。
信乎君子之可大受也。
公嘗曰。
人臣
只有一箇義。
死生何足計也。
伯舅金公壽增嘗以八分書泰山不動中流砥柱贈公
人謂眞不愧此八字
文純公亦曰。
近世賢相文谷
而雩老辛巳樹立
直可於古人中求之。
文谷亦有所遜云。
爲文
操筆立書。
語暢而意圓。
長於章奏
農巖金公昌協歎服焉。
詩亦沈蔚然。
立朝大節如彼。
其細可略也。
夫人
郡守昌徵之女。
忠正公洪翼漢外孫
三從無違德。
世謂公淸德。
內助爲多。
年八十三而終。
宜顯吏曹判書
文衡
四女適權尙明,洪德普,尹溥,經歷希魯
內外諸孫三十餘人
嗚呼
大臣之職。
以道事
正色率下
震撼擊撞欲其定。
酸醎辛甘欲其和。
小器可能也。
然識進則力量自進
猶可能。
惟杖孤忠以進。
信命不疑。
爲難能。
其所大義澟然
足以有辭後世
大力不能也。
此公之所
以爲也與
縡生也後。
猶及見公德容
垂紳正笏。
班行肅然
今公沒已二紀
世道百變
時勢危虞。
人物眇然
龍亡虎逝之痛。
逾久而逾深。
使文子觀乎九原
捨公誰歸。
噫。
謹就家狀
撮其言行謨猷大者
庸告之太常
 嘉義大夫曹參判兼同知 經筵春秋館事文館提學李縡狀。
 議諡(弘文館應敎李顯祿,校理李秉泰,副校理黃梓,修撰權䙗同議。)
公元1666年
忠正
(廉方公正日忠。
正服人曰正。
)丙午四月十三日
 落點
忠獻
(忠上同
嚮忠內德曰獻。)
正獻
(正上同
獻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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