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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谷集卷之三十二 (自动笺注)
陶谷集卷之三十二
 [錄]
  
紀年
公元1690年
宗大王十年己酉五月(月建庚午)十八日庚戌
(戊寅時)生于漢京北部鎭長昭格洞之第。
(卽外曾王考鄭忠貞公舊第也。
)九月
隨往先考忠正公牙山任所
十一年庚戌(二歲)
十二年辛亥(三歲)
十三年壬子(四歲)
十四年癸丑(五歲)
十五年甲寅(六歲○是歲忠正公瓜遞。
隨還京師
昭格洞。)
公元1735年
宗大王元年乙卯(七歲)正月
隨往忠正公洪川縣任所
(是冬。
始受讀訓蒙字會。)
二年丙辰(八歲○是歲二月
經痘疫。
秋。
忠正公還京。
昭格洞。)
三年丁巳(九歲○是歲正月
始受讀史略唐詩於家庭
受學李大諫嵇及尹珍山以健兄弟
)十二月十五日
王母夫人卒。
四年戊午(十歲○是歲。
仍留昭格洞。
間寓泥峴。
受學尹珍山兄弟
尹公愛重之。
至許以異日公輔器。
又學於洞丈李淳昌遇輝,權兄顯道
)十一月十六日
王考議政府君卒。
五年己未(十一歲○是歲。
連在昭格洞。
受學姨母李淸秀實
畢史略七卷
秋。
往侍峴廬次。
小學家庭
性喜看書。
日課讀書之外。
暇則披閱書冊
以至朝報疏章。
亦能流覽
初則頗艱。
久後
文理自通。
以此未冠前。
閱覽中藏殆盡。)
六年庚申(十二歲○是歲。
峴。
受讀孝經論詩傳遷史記。
兼讀唐詩韓詩
習作古風詩。)
七年辛酉(十三歲○是歲。
孟子大學李白詩。
作古風詩
往來問業洞人禹弘成。)
八年壬戌(十四歲○是歲。
溫習曾讀諸書
兼作詩。)
九年癸亥(十五歲)四月初十日
冠。
(農巖先生爲賓
)十月初六日
聘咸從魚氏
(觀察使震翼女○是歲。
綱目史記
兼作詩。)
十年甲子(十六歲)四月
隨往忠正公黃海監營任所
(忠正公過瓜後仍任。
二年始遞。
其間留居多。
讀書傳。
程式詩。
勤勵不輟
遊賞石潭,廣石,首陽山諸勝。
謁紹賢文憲兩書院。
經途
歷賞花石亭,映水屛。)
十一年乙丑(十七歲)十二月
隨往忠正公平安監營任所
(是歲。
溫習讀書
兼作詩。
留侍平壤
至明年冬。
始還京。
其間遍賞浿都諸勝。
作詩尤多
頗爲人所稱。)
十二年丙寅(十八歲)
公元1689年
十三年丁卯(十九歲)九月
隨往忠正公南漢山城任所
(忠正公廣州府留守
出鎭山城
至己巳春
始遞還。
其間中庸論語杜詩
而無同業者。
做工不實。)
十四年戊辰(二十歲)
十五年己巳(二十一歲)五月
忠正公
寓居高陽元堂村。
(時時事大變。
盡室下鄕。)
十六年庚午(二十二歲)正月初四日(亥)女生
(四歲而夭。
)二月
忠正公
卜居廣州楮島村。
十七年辛未(二十三歲)
十八年壬申(二十四歲)六月二十五日(卯)子生。
(四歲而夭。)
十九年癸酉(二十五歲)十二月初四日
王母夫人卒。
(○自己巳是年
莊子楚辭論語詩傳韓文漢書
累數百遍
作古律詩千首
散文騈儷雜製若干首。)
二十年甲戌(二十六歲)正月
負笈農巖先生
質論語。
(農巖寓居豊壤成陵寺。
農巖問余所志。
余對曰。
古人應擧
將以行道
今人不過門戶榮與一身富貴計耳。
以此旣得科第之後
抛棄書冊
追逐名利塲
以了一生
擧世滔滔
豈不可慨。
吾則文質無所底。
無行道之可言。
吾父位宰樞。
吾雖未達
無損門戶
只爲頭出頭沒宦海波中
非我所堪。
今日固非應擧時。
設令世道更新
欲仍不赴擧
遊先生長者
講究經史。
博觀古人文章以自澆灌
免作椎陋無聞之人。
是吾志也。
農翁喜曰。
子之言善矣。
今人大抵牿心科業
不知其他
子能知科擧外有許多用心處。
其進殆未可量。
須常持此心。
益加勉旃
)三月
外王母夫人卒。
○四月。
盡室京師
(時兇徒屛黜
忠正公膺召還京。
)九月初九日
通德郞。
(以忠正公蔭代加。
)十二日
別試解。
(是科。
卽以 中殿復位之慶。
設行者也。
忠正公謂余曰。
志誠可嘉尙。
第今科非例擧
不可不赴。
此後廢擧
從事實地
行汝本志
無所不可
不獲初心
入塲
書牘策次上。
得中二等十人
主司頗賞以有作者氣。
)十月十二日
應講。
(講書論語
得粗
)二十六日
別試文科殿試丙科第五人
(以便宜策三下得中。
余本不欲應擧
一擧卽捷。
尤非始望所及
心甚驚怪
略無喜色
人或錯認定力
可謂得譽矣。
農巖以書勉之曰。
春山寺時。
已知雅志所存
妙年仕宦
非所急。
須益讀聖賢書。
以需異日之用也。
其後相見
勉厲益至。
)十一月初四日
放榜
○十七日。
差假注書。
(以廳任入直三日而遞。
余自省事以後
不離父母膝下
未甞與人追隨儒士
與同相會做工
名曰同接。
則元無同接。
在家讀書
作詩文而已
以此年近三十。
無知有余者。
及見試卷
文筆不甚劣。
且以人
地爲宰相子。
雖無宿素聲名
輒以翰林期之。
故例榜首差假注書。
宜入翰苑人擬之。
而余入副擬。
同榜尹趾仁以首望爲之。
至是差授。
頗以記注無漏見稱
盖余筆翰
不無少才致。
而自兒時全不爲
未甞臨帖隷習
筆路日退
但能敏速而已
以是無能書之譽。
只以優長記注名焉。
)十八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正。
(以假注書無實職。
例送西付軍職。)
二十一年乙亥(二十七歲)正月二十五日
差假注書。
(以廳任入直八日
上假注書。
)二十六日晝講
入侍
○二十七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正。
江原監司吳道一引見時。
入侍
○二月初二日晝講
入侍
(初九日
實官差出减下。
)十二日
差假注書。
(以廳任入直
)十五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正。
○十七日。
議政南九萬引見時。
入侍
○十八日。
 上展謁 禧孝兩陵時
隨駕
(二十一日
以親患遞。
)五月十八日
差假注書。
(廳任也。
在外遞。
)六月十四日
分隷承文院。
權知副正字
○十六日。
差假注書。
(亦廳任也。
入直
)二十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正。
(時院分舘。
數人以參兩賢黜享疏見枳。
先進亦有參黜享疏者。
怒不受吾輩回刺。
以此不得免新。
以雖已分隷。
未免新。
無職無異
軍職
)二十一日
朝奉大夫
(以登科例加也。)
二十二日召對
入侍
○二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二十八日
以親患遞。
)八月二十日
罷職
(以不安於院。
不赴朔射見罷
未幾
以 上候平復別叙。
)十月十一日
罷職
(以不安
不赴殿講坐罷。
大臣收叙
使之行公。
)二十九日(子)子生。
(十歲而夭。
)十一月初九日
差假注書。
(廳任也。
入直
)十一日晝講
入侍
○十二日晝講。
入侍
○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五日
以犯染遞。
)二十日
罷職
(不赴朔射坐罷。
)十二月二十五日被翰林薦
(翰林鎭遠,權尙游等。
以余應首薦。)
二十二年丙子(二十八歲)正月初二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勇。
(大臣以新榜分舘。
請啓肄習官。
遂西叙。
)二十七日
移付忠武衛副司勇。
○二月初八日。
應翰林講。
(得粗
大臣以被翰林收叙
與同崔昌大應講。
余初不欲應。
以礙於同必將頻數囚繫
期於應講而後已。
難必其終得遂計。
徒勞無益
故勉應之。
)三月十八日
拜藝文舘檢閱
春秋記事官。
(時忠正公赴燕將還候。
迓於松都
陪到高陽
召命
)二十一日
肅謝
(例直承政院。
余於科第
已非初心所期
尤不欲進取名路
農翁又有少年仕宦非所急之戒。
而旣入圈套
不得自脫
以至於此。
每對農翁。
輒發慨歎語。
農翁曰。
今則勢固無奈
紛華之中。
不忘初心
庶幾焉耳
以此余雖於奔走禁省之時。
未甞一日廢書不觀。
是歲。
爲弘文錄。
時少輩當國
將完圈於都堂
欲以崔昌大朴泰漢及余錄南床
盖崔,朴其黨所重。
而余亦粗有名稱。
欲以公議也。
是年
柳尙運營救希載奴業同。
 上從其言赦之。
謝曰。
不勝感激
一世駭笑。
目之曰感激
余於闕中。
對親知語及而嗤笑之。
尙運銜未發。
當會圈時。
乃曰。
南床不可多。
只錄一人爲可。
遂並朴不取
只錄昌大
盖取崔,朴二人而捨余。
形跡太著故爲是也
)四月初十日晝講
入侍
○十一日。
三司請對時。
入侍
(爭希載正法
相率請對
)十二日晝講
入侍
○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八日晝講。
入侍
○二十日晝講。
入侍
○二十二日晝講。
入侍
○二十五日。
淑徽公主家 親臨時。
隨駕
(公主沉病
 上念之親臨問。
)二十七日晝講
入侍
○三十日。
明政門親鞫時。
入侍
(時有姜五章者。
投疏告希載父墳。
有埋兇呪 春宮者
 上驚動親鞫。
)五月初一日
親鞫時。
入侍
初二日
鞫廳大臣以下請對時。
入侍
初三日
鞫廳大臣以下請對時。
入侍
初六日
仁政殿 親臨納采禮時。
入侍
(時 春宮將行嘉禮
)十一日
 親臨納徵禮時。
入侍
○十二日。
鞫廳大臣以下請對時。
入侍
○十三日。
 親臨告期禮時。
入侍
○十五日。
 親臨冊嬪禮時。
入侍
○十九日。
 親臨醮禮時。
入侍
○二十日。
 親臨受賀時。
入侍
○加朝散大夫
(以嘉禮赦別加。
)二十一日
加資肅謝
○六月初二日。
鞫廳大臣以下請對時。
入侍
○初五日晝講
入侍
○初七日晝講
入侍
○十六日。
吏曹判書崔錫鼎請對時。
入侍
○二十二日。
兵曹判書鎭長請對時。
入侍
○二十八日。
召對入侍
○七月初三日。
召對入侍
○十一日。
三司請對時。
入侍
(希載奴業同鞫問事也。
)二十二日
召對入侍
○二十三日。
召對入侍
○二十四日。
右議政尹趾善請對時。
入侍
○八月初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初五日
陞拜藝文舘待敎。
肅謝
初九日
 昌敬兩陵展謁隨駕
○十九日。
入直承旨
引見玉堂請對時。
入侍
○二十日晝講。
入侍
○二十三日晝講。
入侍
○二十四日晝
講。
入侍
○二十九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三十日。
 上與春宮 永禧殿展謁時。
隨駕
○九月初二日。
左議政尹趾善,兵曹判書鎭長請對時。
入侍
初三日
 上與春宮展謁 永昭殿時。
隨駕
○初五日晝講
入侍
○初六日晝講
入侍
初七日
吏曹判書崔錫鼎請對時。
入侍
○初十日晝講
入侍
○十二日晝講。
入侍
○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四日晝講。
入侍
○十五日晝講。
入侍
○十六日晝講。
入侍
○十八日晝講。
入侍
○十九日朝講。
入侍
○二十日晝講。
入侍
○二十一日晝講。
入侍
○二十七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三十日晝講。
入侍
○十月初一日晝講
入侍
○初二日晝講
入侍
初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初七日
親行 宗廟大祭時。
隨駕
○十二日晝講。
入侍
○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六日。
 上與中殿東宮嬪展謁 宗廟時。
隨駕
○十七日。
左議政尹趾善請對時。
入侍
○二十日晝講。
入侍
○二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一月初四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十六日受灸時。
入侍
○十九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二十日。
領府南九萬引見時。
入侍
○二十一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二十二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二十三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二十五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二十七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十二月初一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初二日
受灸時。
入侍
初三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初四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初六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初七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初十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十二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十六日。
受灸時。
入侍
○十七日。
受灸時。
入侍
○二十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二十二日。
領府南九萬引見時。
入侍
○二十七日。
吏曹判書崔錫鼎請對時。
入侍
二十三年丁丑(二十九歲)正月初三日
加奉列大夫
(以 上候平復赦。
別加。
)肅謝
○禮曹判書申琓請對時。
入侍
初五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二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二十六日夜對。
入侍
○二月初一日。
回還謝恩使臨昌君焜等引見時。
入侍
○初二日召對
入侍
初三日
受灸時。
入侍
初四日
江原監司得一引見及受灸時。
入侍
(是日
新僚上番
移直藝文舘
)初六日
受灸時。
入侍
初七日
受灸時。
入侍
○初八日召對
入侍
初九日
受灸時。
入侍
初十日
灸時。
入侍
○十一日。
移拜 世子侍講說書
○十三日。
肅謝
○二十五日。
移拜待敎
肅謝
○二十六日召對
入侍
○二十七日。
鞫廳大臣以下請對時。
入侍
○三月初五日。
吏曹判書崔錫鼎請對時。
入侍
○初七日晝講
入侍
○初八日晝講
入侍
○初十日晝講
入侍
○十一日晝講。
入侍
○十二日。
晝講及領議政柳尙運請對
左議政尹趾善引見時。
並入侍。
○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四日。
議政柳尙運請對時。
入侍
○十六日。
 宗廟永寧殿展謁時。
隨駕
○二十一日晝講。
入侍
○二十二日晝講。
入侍
○二十五日。
淑徽公主家 親臨時。
隨駕
(公主卒。
臨吊親幸
)二十七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閏三月初二日晝講
入侍
初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初四日晝講
入侍
初五日
議政柳尙運右議政崔錫鼎請對時。
入侍
○初七日晝講
入侍
○初八日晝講
入侍
○初十日晝講
入侍
○十一日。
忠淸監司申厚命引見時及晝講
入侍
○十二日。
三司請對時。
入侍
(以希載正法事。
三司求對。
)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四日晝講。
入侍
○十五日晝講。
入侍
○十八日晝講。
入侍
○十九日晝講。
入侍
○二十日晝
講。
入侍
○二十二日晝講。
入侍
○二十七日晝講。
入侍
○二十九日。
奏請正使崔錫鼎引見時。
入侍
○四月初五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七日晝講。
入侍
○十八日晝講。
入侍
○二十日。
承旨宋昌右承旨金世翊請對時。
入侍
○二十一日。
 社稷親行祈雨祭時。
隨駕
○二十三日。
議政柳尙運左議政尹趾善請對時。
入侍
○二十四日。
禁府刑曹罪人疏决時。
入侍
○二十五日晝講。
入侍
○二十七日晝講。
入侍
○二十九日。
羅監司金宇杭引見時。
入侍
○五月初一日晝講
入侍
○初二日晝講
入侍
初六日
南郊 親行祈雨祭時。
隨駕
○十五日晝講。
入侍
○八月十九日。
京畿監司宋昌引見時。
入侍
○二十日。
 永昭殿親臨奠酌禮時。
隨駕
○二十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二十八日晝講。
入侍
○二十九日晝講。
入侍
○三十日晝講。
入侍
○九月初一日晝講
入侍
初三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初五日晝講
入侍
○初六日晝講
入侍
初九日
制使李弘引見時。
入侍
○十八日。
慕華舘迎勑 擧動時。
隨駕
○十九日。
加奉正大夫
(以北勅頒赦別加。
下同
)二十日
肅謝
○舘所 擧動時。
隨駕
○二十四日。
郊外餞宴 擧動時。
隨駕
○十月初二日。
慕華舘迎勑 擧動時。
隨駕
初三日
加中訓大夫
初四日
肅謝
○南別宮宴享 擧動時。
隨駕
初八日
以領議政柳尙運偕來史官
出往南門外
(留五日
以病歸。
)十一月二十日(申)女生
(八歲而夭。
)十二月初七日
陞拜藝文舘奉敎
初九日
肅謝
二十四年戊寅(三十歲)四月十九日晝講
入侍
○七月十五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正。
(是月
忠正公拜相
例帶春秋
以嫌辭遞。
西叙翰苑
在直最多。
下番三百六日。
上番一百三十二日。
前後三當新薦。
初薦權忭趙泰一。
再薦趙正緯,李肇,洪重益。
三薦朴弼明。
)九月二十一日
說書
承牌肅謝
○十月二十三日。
崇政殿庭。
獻 魯山 愼氏追復位號當否議。
(時以申奎疏。
請收百官議。
)十一月初四日
罷職
(以病累呈告
仍違牌坐罷。
翌月歲抄叙用。)
二十五年己卯(三十一歲)二月初五日
說書
旋陞禮曹佐郞
初九日
肅謝
○十六日。
拜司諫院正言
○十八日。
承牌肅謝
○二十九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以前啓有礙。
尋單得遞。
西叙。
)三月初三日
移付忠武衛司果。
(後又移付忠佐衛副司果。
)三十日
正言
承牌肅謝
仍差文二所監試官
赴試所。
○四月初十日。
罷職
(前啓有礙如前。
違牌坐罷。
六月例叙。
)五月
十五日
參弘文錄。
(副提學洪受瀗等參圈。
以次四點參錄
後當都堂
因落二點見漏。
在忠正公年譜
)九月初二日
拜 世子侍講文學
承牌肅謝
○十六日。
監試覆試一所試官
入試所。
○十二月十六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是冬。
忠正公疾。
呈告得遞。
西叙。
)二十四日
移付忠武衛司果。
二十六年庚辰(三十二歲)正月十一日
試文臣殿講。
(講詩傳得略。
)二十三日
正言
○二月初四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以侍疾呈告得遞。
西叙。
)初六日
移付虎賁衛司果。
○三月二十七日。
拜兵曹佐郞
○二十八日。
肅謝
○四月十八日。
恭人魚氏卒。
○六月十三日。
移拜正言
○七月初三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前啓有嫌。
呈告得遞。
西叙。
)初七日
陞付龍驤衛司果。
○二十六日。
正言
○二十七日。
肅謝
引避遞。
(以與獻納史徽有姻嫌也。
)八月初二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二十九日。
正言
○九月初二日。
承牌肅謝
入侍春塘臺傳啓。
(請大司諫宋相琦上來下諭。
司諫兪命雄同參
前啓閔鎭周,鄭載禧加資還收事停。
)初六日
詣臺處置
(執義李敏英,掌令尹弘离,金致龍,持平尹憲柱,兪命凝各以事引避
以獨停重論。
避語含糊
請遞金兪。
其餘請出。
允之
)十六日
引避遞。
(魚史徽復爲獻納故也)二十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二十八日。
移付虎賁衛副司果。
○十一月初二日。
正言
○十八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呈告遞西叙。
是時忠正公方在相位
臺閣
論事。
動與廟堂可否相爭
多牽礙不便之端。
前後屢除兩司
皆不出。
或因事暫出
卽遞。
)二十四日
拜兵曹正郞
(例兼備邊司郞廳。
)二十六日
肅謝
(參都目政。)
公元1696年
二十七年辛巳(三十三歲)四月初六日
正言
承牌肅謝
初七日
 宗廟親祭時。
隨駕
○十一日。
引避出仕
(本院方有丙子科罪放釋收事御營大將李弘罷職之啓。
忠正公俱有參涉
嫌難聯啓引避
處置出仕
)十九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前啓旣有嫌避
遂尋單得遞。
西叙。
)五月二十日
拜 世子侍講司書
○二十二日。
繼聘恩津宋氏。
(主簿夏錫女。
)二十五日
肅謝
○八月初二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數月供仕。
入直侍筵居多
病作呈遞
西叙。
)旋拜正言
承牌肅謝
仍差武一所監試官
赴試所。
○十二日。
引避出仕
(本院有咀呪罪人减死還收之啓。
忠正公酌處之意。
曾有仰對。
嫌難參啓引避
處置出仕
)十四日
 仁顯王妃昇遐
○十五日。
啓請拿鞫內局醫官
(以侍藥無效請罪卽允)十九日
與同引避出仕
(以公除間前啓姑停書出。
物議
司諫李敏英聯避。
處置出仕
)二十五日
引避遞。
(以不參前啓而書出。
前啓姑停。
自引其失避退
處置違例遞之。
)二十九日
西叙忠武衛副司果。
旋拜司書
承牌肅謝
○九月十四日。
移拜司憲府持平
肅謝引避遞。
(以與執義史徽有嫌也。
)十六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二十七日。
移付忠佐衛副司果。
○選知製敎
○十月初二日。
啓下測候官
(近例有天變則差堂下名官
直宿觀象監候察。
時有彗異故見差。
)初十日
司書
承牌肅謝
十八日
陞拜文學
肅謝
○十一月初七日。
罷職
(以與新差同僚有嫌。
違牌罷。
翌月歲抄收叙
)十二月二十六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二十八年壬午(三十四歲)正月初五日
降付忠武衛副司果。
○十八日。
居下。
(以不參承褒貶
下考
無何
大臣兩司春坊擬望乏人
陳達蕩滌
)二十八日
正言
○二月初四日。
肅謝
初五日
 社稷親祭時。
隨駕
○十六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呈告遞職。
西叙。
)二十四日
移付忠武衛副司果。
○三月二十八日。
拜兵曹正郞
○四月初六日。
肅謝
初七日
 宗廟享大祭時。
隨駕
○十六日。
京畿都事
○十九日。
肅謝
○六月二十六日。
以道內儒生取事
辭朝
(以試公都儒生
出去安山富平試所。
閏六月初八日
復命
)七月二十三日
持平
○二十七日。
肅謝傳啓。
(前啓杭子炤島配。
科獄罪人酌處之命還收事連啓。
處置諸臺。
請下諭在外同僚
只允末兩事
)二十八日
 宗廟展謁時。
隨駕
○二十九日。
傳啓。
(二件事連啓。
大司憲趙泰采同參
)三十日
傳啓。
(上同
大憲同參
)八月初三日
傳啓。
(上同
大憲同參
)初四日
傳啓。
(上同
大憲同參
)初六日
傳啓。
(上同
獨啓。
處置僚臺。
只允處置
)二十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呈告遞職。
西叙。
)二十九日
降付忠佐衛司果。
○九月十五日。
正言
○十九日。
肅謝
○二十九日。
處置諸臺。
(獻納一夏正言金栽司諫兪命弘論劾守令爽實
以臺例並請遞。
允之
)十月
三日
傳啓。
(二件事上同。
)初六日
引避出仕
(吏曹參金鎭圭疏斥李公濡事。
連兩司並引避。
余與李公有姻嫌。
不得處置
避退
處置出仕
)十三日
 親迎禮時。
隨駕
(時 上聘繼妃。
)十四日
中直大夫
(以嘉禮赦別加。
)十六日
肅謝
○二十九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呈告遞。
西叙。
)十一月二十一日
罷職
(時忠正公疾甚
侍護不進朔射。
見罷
)二十八日
弘文錄。
(副提學金鎭圭圈。
以準四點參錄
)十二月二十六日
成均直講
(是月歲抄。
蒙叙拜是職。)
二十九年癸未(三十五歲)正月初四日
肅謝
(時忠正公疾篤
閑官不可出。
而適外曾王考鄭忠貞公諡筵在明
子孫有職者。
當以公服進參
忠正公以爲吾病如此
不得
心甚缺然
不可暫時
不得已出肅筵。
過迎諡先歸
)十一日
罷職
(亦以侍疾故。
不赴文臣殿講。
見罷
)四月初二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吏曹以 宗廟親祭時祭苟簡
啓請別叙。
遂西叙。
)初九日
忠正公憂。
○十月十九日。
都堂弘文錄。
(領議政申琓左議政李畬右議政金構吏曹判書李濡,弘文提學徐宗泰左參贊金鎭龜,吏曹參金宇杭等會圈。
因吏判李公嫌不圈。
以次六點被選。)
三十年甲申(三十六歲)
三十一年乙酉(三十七歲)五月十五日
服闋
(是歲有閏四月
依禮計閏。
是月終制
)二十五日
持平
○二十六日。
罷職
(以禫月未終。
赴召牌。
見罷
)六月初七日
弘文館副修撰。
經筵檢討官。
(是月朔例叙。
適出墓所
下召旨。
)十一日
兼漢學敎授
○十五日。
罷職
(前此修撰趙泰一欲敲撼異己
投疏疵短新錄。
因此不安
屢違牌而罷。
)二十一日
拜弘
文館校理
經筵讀官
(是日
銓曹請別叙。
擬除。
)二十二日
拿囚義禁府
(又違牌。
禁推
在囚四日帶職放。
)七月初三日
承牌肅謝
處置諸臺。
(掌令李禎翊以疏論名義
 聖批未安爲避。
持平沈宅賢,司諫尹憲柱,掌令李聖肇或以嫌難處置
或以被斥鄕儒。
以前引嫌
並請出仕
允之
)初四日召對
入侍
(講東國通鑑
)初六日
兼漢學敎授
初七日
肅謝
○十一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陳科塲奸人李世不可放。
 上稱是而不從
又陳李聖肇黨邪撓國。
是宜罪。
削奪其爵。
後聖肇罹林溥獄。
崔錫鼎欲杖其膝。
以證成兇言
大覺其奸。
從正論。
)十三日召對
入侍
○二十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二十五日。
 宗廟擧動時。
隨駕
○移拜吏曹佐郞
○二十八日。
肅謝
(仍參都目政。
)兼西學敎授
○二十九日。
肅謝
○八月初八日。
罷職
(試官違召坐罷。
)二十四日
弘文館副校理
(前一日。
因筵臣陳達別叙。
適出墓下。
承召旨。
)九月二十二日
移拜司諫院獻納
○二十六日。
司書
承牌肅謝
(此後不復入春坊
後屢除兼文學
皆不仕。
前後在直。
一百三十八日。
)二十七日
引避出仕
(本院有金量移還收之啓。
而語侵當初酌處
忠正公實參鞫。
故嫌不得連啓引避
處置出仕
)十月十五日
移拜副校理
○十六日。
承牌肅謝
○二十三日。
拜獻納。
承牌肅謝
仍差武一所監試官
赴試所。
○二十九日。
 上有傳位春宮之命。
詣闕參合啓及春坊疏。
(翌日
三司伏閤而爭之。
連參三日
又參春坊疏。
)十一月初一日請對
入侍
(三司請對力爭
 上不從
)初二日請對
入侍
(三司大臣諸宰更迭力爭
 上始兪音
)初四日
通訓大夫
(以 上候平復赦。
別加。
)初五日
肅謝
初八日
移拜副校理
初九日
肅謝
○二十日。
兼漢學敎授
○二十二日。
肅謝
○二十九日。
春秋記注官
肅謝
(玉堂例兼春秋
前此監事李公濡相避不帶。
至是李公遞故兼之
)十二月二十九日
罷職
(副修鳳輝疏斥吏判洪公受瀗銓注不公
以曾在卽席。
疏引嫌。
仍斥其情狀
召見罷。
此後不復仕玉堂
以此前後直日數甚少。
後以副學直二日
通共三十三日。)
公元1701年
三十二年丙戌(三十八歲)正月初十日
副校理
(臨政請叙而擬除。
)十一日
校書校理,東學敎授
○十五日。
拿囚義禁府
(洪公受瀗竟被臺劾。
不安違召。
禁推
在囚六日
帶職而放。
)二十一日
罷職
(又違召坐罷。
)二月初八日
副修撰兼經筵檢討春秋記事官。
(又別叙而拜之。
)十四日
罷職
(違召坐罷。
)三月十一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以庭試試官擬望乏人
吏判李寅燁陳白收敍
)罷職
(不赴試官召。
坐罷。
)二十五日
副校理
(時將行新錄。
玉堂請罷散人
一倂收叙
遂拜是職。
)四月十三日
拿囚義禁府
(月前出往墓下。
召命
又再違牌。
禁推
翌日帶職放。
)十七日
罷職
(又違牌坐罷。
)二十日(巳)女生
(晬而夭。
)五月十三日
副修撰。
(玉堂陳達別叙而拜之。
)十九日
拿囚義禁府
(又以違牌。
禁推
在囚四日
帶職放。
)二十二日
金城縣
(前此陳疏爲親乞郡。
故有是除。
)二十四日
肅謝
○八月初十日。
罷黜
(六月初。
林溥者陳疏言辛巳鞫獄罪人謀害 東宮之說。
而鞫廳掩匿不達
忠正公實按是獄。
所謂謀害云云
乃是
謊說
賊臣師尙等欲禍士林
嗾成此疏。
遂歷擧當時所聞實狀
上疏訟寃
大臣崔錫鼎等終勘鞫廳諸臣罪以罷職
忠正公亦與焉。
心甚痛廹
屢辭得罷。
除授至四朔。
而以鞫獄結末
不得辭朝
事終至此
仍不赴。
)十一日
御營廳郞廳。
(亦不仕旋遞。
)十月初五日
文學
(以進宴赦令
別叙。
)初八日
西叙虎賁衛副司果。
○二十一日。
校理
○二十四日。
承牌肅謝
(時有李潛上疏
誣構辛巳按獄大臣
語益加兇。
文學時上訟言之。
 上慰諭
仍敎爾爲先卿伸卞之後
銓曹久枳宿趼。
不是
因此銓堂皆辭遞。
不安屢違牌。
不許罷。
不得已出謝而不行公。
)十一月初一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呈告遞職。
西敍。
)初九日
拜獻納。
○十九日。
兼中學敎授
○二十四日。
承牌肅謝
引避出仕
(大司諫任㣧元以按問時事
引嫌退待。
嫌難處置
避退
處置出仕
)二十七日
移拜吏曹正郞
○十二月二十一日。
居中
(時溥獄已收殺
而因疏。
更加究覈。
先誣尙未快雪
凡有除拜
皆不出。
暫出
還爲引入
至是不赴。
貶坐居殿。
本職春坊
)拜弘文館修撰
(從左爲是職。
乃古例也。
)二十五日
拿囚義禁府
(違牌。
禁推
在囚三日
帶職放。)
三十三年丁亥(三十九歲)正月初三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呈告遞西叙。
)初四日
移付忠武衛副司果。
初六日
拜吏曹正郞文學
(時適出往墓下。
召命
而於吏曹有難便之端。
終不入
吏曹大政不可無實郞啓遞。
)二月初二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果。
初三日
副校理
初八日
拜獻納。
初九日
承牌肅謝
差文一所監試官
赴試所。
○二十二日。
引避
仕。
(本院有姜履相更鞫之啓。
履相實以辛巳問郞被鞫。
誣納供招
嫌難參啓引避
處置出仕
)二十九日
與同引避出仕
(陪祭時見執事
而不參受誓戒。
政府請罪而獨漏。
正言李邦彦聯避。
處置出仕
)三月初五日
罷職
(時一邊秉政
氣勢甚張。
不欲仕。
違牌坐罷。
此後屢除館職憲職
皆不仕。
)五月十六日
副校理
(因玉堂罷散變通收敍而拜之。
)二十二日
文學
○六月二十三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時重患麻疹
枕席閱月
朝廷亦知實病。
捧辭單。
只遞本職
西叙。
)二十九日
降付忠武衛副司果。
○七月十三日。
陞拜弘文館應敎
經筵講官春秋編修官
旋移司憲府執義
○十五日。
罷職
(違牌坐罷。
)九月十二日
弘文館應敎
(別叙而拜之。
)二十一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呈告得遞。
西叙。
)十月十一日
罷職
(不進殿講而罷。
)二十日
副校理
(又別叙而拜之。
)十一月初三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呈告遞。
西叙。
)二十日
罷職
(不進朔射而罷。
歲抄例叙。
)十二月二十六日
司僕寺正
三十四年戊子(四十歲)正月初四日
肅謝
○二十日。
罷職
(是時羣小益肆。
士類擯斥
不安
屢辭三司
 上意未快。
發於求言備忘中。
不得已出謝。
散職之除。
旋不赴朔射而罷。
)二月初七日
拜副應敎
(時有玉堂罷散收叙之擧。
同被叙命。
遂有是除。
)旋擢拜通政大夫承政院同副承旨經筵參贊官
(春秋則以左相李公濡相避不帶。
)初八日
承牌肅謝
○十八日。
黃海監司李彦引見時。
入侍
○三月初三日。
罷職
(恩擢之後
有難固辭
黽勉承命而終覺不安
再違牌坐罷。
)六月初四日(丑)女生
(後歸黃棆
)初七日
西叙忠武衛副司果。
(是月朔例叙。
送西。
)十二日
拜掌隷院判决事
○十九日。
肅謝
○十月十六日。
罷職
(違牌坐罷。
)十二月初十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是月朔歲抄例叙。
)十三日
降付忠武衛副司果。
三十五年己丑(四十一歲)正月二十日
觀察使薦。
(戶曹副薦。
)二月初九日
兵曹參知
○十八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以病辭遞。
西叙。
)二十六日
降付忠武衛副司果。
(又啓下廵將。
)四月十六日
 親臨儒生殿講時。
參考入侍
○五月二十六日。
伊川府使。
○二十八日。
肅謝
○七月初四日。
辭朝
○八月二十三日。
廟堂薦。
移拜水原府使。
旋仍任。
(以赴任未久。
迎送有弊。
命還入。
望單改落點
以未下批。
仍前任。
)九月初一日
遊楓岳。
(由內山
歷賞山亭三日浦,四仙亭,叢石亭而還
翌年春。
又遍探本府諸勝。
俱有記。)
三十六年庚寅(四十二歲)三月十六日
移拜吏曹參議
○二十八日。
承牌肅謝
(再參都目政。
)四月二十五日
侍宴崇政殿
(時 上候累月沉重
至是恢復
羣下慶喜進宴
 上勉許之。
)七月初十日
文臣殿講參考官。
閏七月初八日
罷職
(是年春。
士類進用
至是還復黜退
先摘銓曹失有敎。
遂違牌而罷。
)八月十九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以試官乏人
吏曹啓請收叙罷散人。
遂西叙。
)罷職
(違試官牌。
又坐罷。
)九月十四日
罷職
(以伊川時軍布未收
曹啓罷之。
)十二月初三日
西叙
龍驤衛副護軍
(是月朔歲抄。
兩罷俱叙。
)初七日
降付忠武衛副司果。
(又下廵將。)
三十七年辛卯(四十三歲)正月初十日
文臣殿講參考官。
○十九日。
拜戶曹參議
(是日廟堂薦。
擬水原不拜。
拜是職。
)二十四日
肅謝
○四月初五日。
承政右副承旨
經筵參贊官春秋修撰官。
(例兼典獄副提調
)初六日
肅謝
初九日
降拜副承旨
初十日
肅謝
○十二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十八日召對
入侍
○十九日。
陞拜右副承旨
肅謝
○五月十四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時議忌余在近密
頗加攻摘
情跡不安
呈告得遞。
西叙。
)二十六日
降付忠武衛司果。
○二十八日。
拜刑曹參議
○六月初一日。
肅謝
○十六日。
拜守慶尙道觀察使兵馬水軍節度使廵察使大丘府使。
(自陞緋。
卽擬兩南方伯
至四擬始拜。
)二十三日
肅謝
○七月二十七日。
辭朝
引見
(勉諭
仍賜臘藥胡椒弓矢等物。
跪受而出。
八月初三日到界。
初九日上營。)
三十八年壬辰(四十四歲)三月初十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右相趙相愚嫌怨
不得往辭
赴任
相愚箚斥之。
 上命從重推考
以此屢疏乞免
至十疏。
乃許遞。
是月初七日也。
是日例付軍職
)十三日
拜司諫院司諫
○六月十一日。
還朝
(情勢不安
不得詣闕復命
使偏裨替納密符。
)十六日
承牌肅謝
○二十三日。
引避出仕
(今春庭試。
吳道一之子遂元
李師尙之二子獻英,獻
公元1689年
章並中。
試官李墪承牌詣闕之後
無端還出。
遂元家。
有見之者
獻英兄弟不文
兄弟同榜
又同筆。
庭試時刻急促
其日又大風雨。
非有倚馬之才。
難爲此。
墪,道一
尙之狎交也。
人皆疑與遂元謀議預構以得中
李大成子眞伋亦登是科。
渠云呈卷於方覆帳之際。
而編字甚高。
人又疑眞伋不免曳白
而潛挾置已編之卷得中
副提學李健命微發其端。
黨逆擊之。
請罷職。
使不敢言
中外扼腕憤罵。
而顧 上未之察也。
余摭街誦疏言之。
且斥臺閣之護黨掩匿
 上遂命究覈。
諸臺引避詆斥余。
避退
處置出仕
)二十七日
引避出仕
(在嶺營日。
大丘人朴慶餘與星州人朴壽河爭山呈卞。
循例本官査處
本官拿壽河推問
河納供。
侵詆營門
至云慶餘方伯至親
方伯慶餘
慶餘族叔世最姊夫
而又是己巳兇黨
余本一分情誼
抑勒爲此言。
全不成說
民風可駭
遂刑一次而斃。
庶族因此登聞訴寃
不得已引避
處置出仕
慶餘之族。
又以緩治斥余。
)七月初九日
引避遞。
(李獻英兄弟之供語極窘遁。
而反加侵斥試官
崔錫恒替李墪自當
詬辱至醜。
引避
掌令徐命遇斥以悖謬而遞之。
)十二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二十一日。
降付虎賁衛副司果。
○八月二十日。
右副承旨
(遞諫職之後
銓曹不擬望。
而以佐貳獨政之故。
不得銀臺例擬。
是時科査旣始。
疑端漸透。
墪黨左右遮攔
 上於是洞燭其奸狀。
屢下 嚴敎
遂有是除。
以示扶植之意。
)二十五日
承牌肅謝
(余旣論科事。
衆怒如火。
必欲甘心
憲官李世德攙引壬午科以伸墪。
忠正公實掌壬午科試
嘗被鄕儒誣辱
至於胥命金吾
今必引此科爲言者。
意在廹窘余也。
憲官一家之親。
公然凌逼先故
少無顧忌
黨論壞人心術
乃至此矣。
不勝痛刻。
屢召輒違。
未及解免而有移除之命。
)九月初九日
廟堂薦。
移拜吏曹參議
(時吏判在外未入來。
廟堂擬差。
非常例也。
)十一日
承牌肅謝
(時一邊人久秉柄。
其黨益縱恣搪塞無故士類
布列三司者。
皆其羽翼
余於初政
頗加疏通
其黨甚怒。
銓長尹德駿以畿伯未及交龜。
銓事無與
而投
公元1708年
疏斥余。
自引見輕肅謝之銓長。
無相問之例。
而其言如是
乘憤不暇顧。
事例也。
 上右余而非德駿。
德駿以此辭遞。
前後屢違牌幾至十數
遞免乃已。
)二十四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旋拜右副承旨
○二十六日。
承牌肅謝
○减下兼帶春秋
(李公濡新拜領相。
以嫌减下。
)二十七日晝講
入侍
○十月十二日。
移御時。
隨駕
○十八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自論科事。
詆斥頻仍
情迹愈益不安
呈告得遞。
西叙。
戊子至此
四入銀臺
在直四十三日。
)旋拜大司諫
○二十九日(丑)女生
(後歸金聖柱。
)十一月十二日
承牌肅謝
(未幾
呈告得遞。
)十九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二十四日。
降付龍驤衛司果。
○二十六日。
拜吏曹參議
○十二月十一日。
承牌肅謝
(參都目政。)
三十九年癸巳(四十五歲)二月十四日
儒生殿講參考官。
(是時朝廷請上尊號。
是議自八九年前已有之。
儕流中或有主之者
余力言其非。
士論槩與余同。
不敢發。
一番人之黨。
猜其出於異己
相投疏攻斥。
吾儕亦有投疏立幟者。
以爲此亦近名
且有倣效一番人之恥。
只不參庭請班。
)三月二十六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修撰致中以政注之失。
詆斥不已
遂連呈疏單得遞。
西叙。
)四月初一日
拜禮曹參議
初四日
肅謝
初六日
移拜弘文館副提學
經筵參贊官春秋修撰官。
(李公濡以領相領館事
以相避不當春秋
副學不帶史局
則例皆遞改。
引例辭免
吏曹仍覆啓遞之。
)初十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十二日。
降付虎賁衛司果。
旋拜成均大司成
○二十五日。
承牌肅謝
○七月二十五日。
罷職
(掌令徐命遇上疏
遍侵朝諸臣。
余亦以銓注事被斥。
遂違牌而罷。
)八月初八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以試官乏人
吏曹啓請叙用
遂西叙。
)罷職
(是時李墪之弟爲星州牧使。
與州居文官前爲余所貶罷者合通
杖殺朴壽河事
衝動一道
南人連結兩湖圻甸
爲合四道之疏。
罪狀余甚酷。
至云宜用趙廣漢腰斬例。
朝廷雖置之不用
而亦無有余事者。
不無他難便之端。
違牌坐罷。
)十二月初七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是月朔歲抄叙用
)旋拜副提學
○二十一日。
肅謝
(是時。
 上候深重
中外憂遑。
參候入謝。)
四十年甲午(四十六歲)四月初四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呈告得遞。
西叙後。
又降付忠武衛司果。
)五月十七日
拜禮曹參議
○二十三日。
肅謝
○六月初五日。
移拜大司成
承牌肅謝
○十四日。
拜守黃海道觀察使兵馬水軍節度使廵察使管餉使海州使。
○七月初三日。
肅謝
○八月二十四日辭朝
引見
(勉諭例賜如嶺南時。
二十七日到界。
九月初二日上營。)
四十一年乙未(四十七歲)八月十一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余素無援比。
與世寡諧。
數年以來
蹤跡睽孤
不可苟容於朝。
力求外邑
銓曹許以朔寧處之。
會海伯有窠。
遂除之。
有以州人事持之者
余初不欲赴。
旣辭不得解
撕捱有跡。
不免强赴。
性拙無機變。
前後按藩。
唯一奉公
割斷私囑。
他不顧問
親舊不喜
及是浮謗紛然。
無爲有。
又被意外橫逆
不安力辭得遞。
遂西叙。
)十二日(戌)。
子普文生
○十四日。
降付忠武衛副司果。
旋拜戶曹參議
○十九日。
移拜吏曹參
議。
○十月十五日。
納符肅謝
四十二年丙申(四十八歲)二月二十五日
罷職
(是年二月
都目政。
呈告乞免
邪黨又闖入。
朝廷不安
余亦違牌坐罷。
)閏三月初八日
廟堂薦。
擢拜善大夫開城府留守
叙用
(領相徐宗泰前亦薦擬江都留守關西方伯
至是又陞擬是職。
盖欲示公議也。
持平洪禹行專以向論科事爲案。
詆辱非常
發之於避辭中。
徐公知其難赴。
白於筵席而遞之。
 上亦以臺言爲未當
俄又薦擬關北方伯。
盖徐本以臺言爲過故也。
)四月初八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近例外任未赴而遞。
收還新資。
政吏誤引久遠仍授之例。
遂仍新資。
至擬都承旨
余招政吏言近例不然
使之更告堂上啓請收還
唯唯而去。
)五月初二日
降授通政大夫
(臺官論新資不當仍授。
 上命該曹稟處。
遂引近例還收。
)降付忠佐衛司果。
旋拜吏曹參議
(時科獄更覈將翻案
時輩吾輩甚緊
而多人推問之際。
渠輩奸狀自然透露
 上大疑之。
獻納宅相疏斥余向論科事心不美
而廟薦銓擬略無枳礙。
語意至深。
李眞儒輩風之也。
批旨旣不以爲是
繼下備忘
扶余
深斥宅相
宅相違牌而罷。
余亦不自安
屢違牌。
不許罷。
呈告始得遞。
)六月十一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拜禮曹參議
○七月初五日。
移拜吏曹參議
(時輩憑科事。
吾輩一隊人。
而科覈愈露情狀。
 上意又疑渠輩
不敢枳塞。
連擬除之。
)初六日
貞夫人宋氏卒。
○特陞嘉善大夫曹參判。
(上灼知時輩傾邪
不可任用
一倂黜退
復用士類
是日備忘記曰。
曹參議李某
頃以開城留守陞擢之後
因乖激之臺言。
終至遞改。
心常慨惜矣。
曹參判。
今適有窠。
除授
)移拜行承政院都承旨
經筵參贊官春秋修撰官藝文館提學尙瑞院正。
(例兼內醫院司饔院尙衣副提調
)初七日
西
龍驤衛副司直。
(時 上候益加。
藥院提調並直。
而余遭戚未成服。
藥院遞送西。
)旋拜禮曹參判。
初九日
移拜行都承旨
○十一日。
承牌肅謝
○十六日入診時。
入侍
○十九日受鍼時。
入侍
○二十二日受鍼時。
入侍
○二十五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直藥房十二日。
以親病陳疏遞職。
西叙。
)二十八日
移付義興衛副司直。
旋拜漢城府右尹
○八月初二日。
移拜行大司成
○二十日。
承牌肅謝
○九月初二日。
拜禮曹參判。
初三日
肅謝
○啓覆入侍
初四日
啓覆入侍
○十月十四日。
儒生殿講考官。
○十九日。
兼承文院提調
○十一月二十日。
啓覆入侍
○二十四日。
詣賓廳。
獻 孝顯兩廟追上尊號議
(因鄕儒疏請收二品以上議。
余以 徽號已盡揄揚
今無更加爲對。
諸臣之議略同
遂不施行
)十二月十四日
移拜司憲府大司憲
○十六日。
承牌肅謝
引避出仕
(本府有李獻英等拔榜啓覆罪人依律之啓。
而上欵事固有嫌。
下欵亦才以寬貸之意陳白
故俱難引避
處置出仕
)二十四日
引避出仕
(以同僚處置牌招。
不得前啓則勢難處置。
引避
處置出仕
)二十七日
移拜行副提學
四十三年丁酉(四十九歲)正月十七日
肅謝
○移拜大司憲
○十九日。
肅謝
○二月二十八日。
西叙忠佐衛副司直。
(前啓有礙。
不得行公。
呈告遞免。
西叙。
)旋拜禮曹參判。
○三十日。
肅謝
○三月初三日。
扈駕溫陽郡之溫泉
( 上以玉候久沉篤。
鍼藥
無效
有眼昏翳之證。
决意浴溫。
是日動駕
余以禮曹堂上隨扈
四月初三日陪還。
)四月十三日
移拜大司憲
○五月初四日。
移拜行副提學
初五日
承牌肅謝
○二十八日。
同知成均館事
○七月初二日。
兼典牲署提調
初十日
肅謝成均之命。
○十一日。
兼備邊司提調
○十三日。
繼聘全州柳氏
(通德郞寅女。
)八月二十三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月初
館僚會圈新錄。
副修趙觀彬投疏攻斥。
語多不擇
遂疏辭。
呈告遞職。
西叙。
)二十七日
移付忠武衛副司直。
○九月初八日。
拜工曹參判。
○十三日。
承牌肅謝
○十五日。
拜禮曹參判。
○二十三日。
承牌肅謝
○差監試覆試一所試官
赴試所。
○十月十一日。
文科庭試讀卷官
(取李巨源五人
)十四日
差式年東堂講經覆試文科一所試官
赴試所。
○十一月初五日。
同知禁府事。
初八日
承牌肅謝
○差式年文科殿試讀卷官
(取復明四十二人
)初九日
司譯提調
○二十六日。
京畿觀察使兵馬水軍節度使廵察使開城府留守江華留守
○十二月十八日。
先妣夫人憂。
四十四年戊戌(五十歲)
四十五年己亥(五十一歲)
四十六年庚子(五十二歲)二月初十日
服闋
○西叙龍驤
公元1689年
副護軍
旋拜行大司諫
○十三日。
兼備邊司提調
○三月初二日。
肅謝
(是時 上候益重。
朝廷逐日問安
不敢退在。
出謝參班。
)五月二十八日
詣臺處置
(司諫鳴謙獻納宋必恒以長湍府使朴東相兇黨私人
不可冒赴招。
言於邸吏
大臣以爲引避
處置請出。
允之
)六月初八日
 肅宗大王昇遐
時入侍。
初九日 小斂時。
入侍
初十日
合司請 成服嗣位
(與大司憲趙道彬,司諫鳴謙,掌令南世珍獻納宋必恒合司陳請三達
不允
)十一日
合司再請。
蒙允。
○十二日 大斂時。
入侍
○十三日。
啓請拿鞫內局醫官
(兩僚同參
)十四日
行狀纂集廳堂上。
○七月初五日。
觀象提調
初七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三告得遞。
西叙。
)旋拜禮曹參判。
初八日
陞差冬至正使
(時正卿乏人
大臣陳達請以從二品陞擬。
)十一日
超階資憲大夫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旋拜漢城府判尹。
(後數日。
薦擬吏判。
又薦擬戶判
)二十一日
承牌肅謝
○兼承文院提調
○二十八日。
移拜刑曹判書
承牌肅謝
(時己巳餘黨。
鄕人重遇者。
崇奉張氏。
 上命遠配。
臺官鞫問其情。
重遇引製疏者。
施刑取服。
重遇斃。
製疏者邊配。
其餘援引數人。
酌定配。
)二十九日疏决
入侍
○八月二十日引見
入侍
(以備局堂上例入。
並同
)九月十六日
同知成均館事
○十七日。
承牌肅謝
(時泮儒尹志述於所懷
指斥張氏辛巳事。
 上命遠配。
同參泮儒因此空齋出去
承命勸入。
若不寬宥志述。
泮儒决無入理
 上不得已放志述。
)二十五日引見
入侍
○二十九日。
移拜議政府
右參贊
○十月初一日。
肅謝
(少輩私自母事張氏。
故甚嫉尹志述。
怒余救解志述。
欲構罪。
正言趙最壽疏請罷職。
 上久不答。
旣批下。
於此無皁白
臺啓罷最壽職。
)二十一日
會下 明陵
○十一月初三日。
辭朝燕山
○二十六日。
鴨綠江
○十二月十八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在途
奉使異域
辭解本職
遂西叙。
)二十五日
陞付龍驤衛上護軍
旋拜知中樞府事。
○二十八日。
燕都
公元1721年
宗大王元年辛丑(五十三歲)二月十二日
回程
○三月初九日。
還渡鴨綠江
○二十日。
拜禮判書
○二十二日。
復命肅謝
○四月初一日。
以 長寧殿改建基址往審事。
出去江華府。
(初四日復命
)初四日
兼知春秋館事
(見差實錄三房堂上
刪節時政記事。
依例啓下實錄
春秋非本堂上也。
)十三日
肅謝
○二十三日。
以 明陵莎草奉審事出去
(夕復命
)五月十六日
廟堂薦。
移拜吏曹判書
○十八日。
承牌肅謝
○六月二十四日(酉)。
女生
(翌月夭。
)閏六月初十日引見
入侍
○七月十二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銓命之下。
李公濡貽書擧忠正公在銓時事
勉以承繼先美。
余亦欲精白一心
效職責。
每政。
加意振滌。
躁競不敢售。
政路頗稱淸肅
李公濡至書以奬之。
餘人多不悅。
泮儒又怒其不以所薦人除職。
詬詆甚緊
臺官繼投疏斥之。
侵困迭加。
遂才過大政
卽遞西叙。
旋薦擬兵判。
未拜。
)十九日
刑曹判書
○二十日。
承牌肅謝
○二十一日。
被抄特進官。
○八月初五日引見
入侍
初八日
移差實錄廳堂
公元1689年
上。
○二十日。
大臣六卿三司請對時。
入侍
(正言李廷熽疏請 建儲
批以議大臣稟處。
大臣六卿三司入對稟處。
入侍
 上承 慈聖旨
大策
)二十五日
參賓廳啓。
(鳳輝疏斥 建儲
大臣二品以上會賓廳。
啓請誅討四日
終不許而止。
)九月初五日引見
入侍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大臣史局務緊。
請遞本職西叙。
)初九日
拜禮判書
○十一日。
肅謝
○二十五日。
兼藝文館提學
○二十六日。
肅謝
○二十七日。
兼司知春秋館事掌樂提調
○十月初三日。
肅謝春秋之命。
製進 王世弟敎命文。
賜馬
初五日
 上親行 孝寧殿冬享大祭。
贊禮參。
○十三日。
參賓廳啓。
(有大臣以下來會賓廳之命。
赴闕
 上下令 世弟聽政備忘
大臣以下累次請對
不從
陳啓
不許
四日同。
)十七日
入侍
(右相趙泰耈方被門黜之劾。
而由宣仁門直入榻前
政院不得聞。
追後隨入。
大臣卿宰亦隨而入侍
)二十二日
司僕提調
○二十六日。
差庭試武科一所試官
赴試所。
○二十七日。
內醫提調
○十二月初三日。
 上親行 孝寧殿臘享大祭。
贊禮參。
初七日
特遞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出寓廣州村舍
(逆賊一鏡等投疏逞兇
一掃朝廷而去之。
余亦被特遞西叙。
卽出廣州舞童村。
轉往碎南村
又移龍山村。
又移高陽元堂村。
忠正公己巳所住之舍也。
)初十日
削奪官爵
門外黜送。
(逆賊弼夢啓請停庭請大臣極律。
其時唯諾一倂削黜
余亦同入其中被罪。)
二年壬寅(五十四歲)六月二十三日
遠竄雲山郡
(是年正月初六
日。
賊臣眞儒等以曾在國子
救解尹志述爲罪。
遠竄
五朔連二十七啓。
而終不允。
乃停之。
賊臣師尙與逆賊弼夢同發極邊遠竄之啓。
而迤及先忠正公
誣捏極慘。
殆同變書。
再啓不從
渠之儕流亦或以爲已甚
他臺刪去誣先語。
减律以遠竄
師尙又投疏斥刪啓臺官
先之語。
有加於前。
諸臺皆避遞。
而加律之啓則不更發。
仍以遠竄
連六啓始允。
因配單之遅下。
二十六日乃發。
七月初五日
抵配所。
在纍三四年間。
論語孟子中庸大學詩傳書傳周易禮記小學朱書韓文。
有課程。
循環熟複
悠然意會
殆忘竄謫之苦。
地近邊陲荒絶
無可與語。
生理亦甚艱楚
而所幸門外有石泉
甘冽可歃。
亦頗有淸幽阻之趣。
一點瘴氛
雖謂之爰得我所可也。
居室素行窩。
以寓無入不自得之意。
)八月二十三日(未)。
女生
(生才四朔而夭。)
三年癸卯(五十五歲)
公元1723年
四年甲辰(五十六歲)八月二十五日
 景宗大王昇遐
○九月初四日(巳)。
女生
(後歸申光復。)
公元1725年
今 上元年乙巳(五十七歲)正月初六日
放釋
( 上新登寶位。
一倂疏釋辛壬罪謫人。
遂同放。
)十二日
西叙龍驤副護軍
兼知春秋館事
(被謫蒙放人
給牒叙用
故付軍職
後降付忠武衛副司直。
)二十三日
繕工提調
○二十六日。
同知經筵事,司譯提調
○二十九日。
刑曹判書
(下召命。
)二月初五日
兼藝文館提學
初九日
還朝
(在謫。
默揣世道
雖或陽復
種種不快
無可開眼處。
疏釋之後
初欲直投鄕廬。
以 上新卽位
不可不入瞻耿光
亦欲一參陪祭
以伸號弓之痛。
黽勉入朝
)初十日
承牌肅謝
仍差文科庭試讀卷官
(取朴弼哲等十五人)十三日
移拜吏曹判書
承牌肅謝
○十四日。
請對入侍
公元1723年
(時北勅將到。
當差送遠接使。
而當品只余與閔鎭遠,洪致中三人在朝
遠接使例與大臣相議差出。
大臣無在京者。
鎭遠方爲內醫提調判義禁。
不可出。
致中不得接待彼人
余當往而亦不可自差。
不得已與洪致中請對請。
自 上量處
 上以余新造朝。
不可旋又出送。
命以從二品人差送。
)十九日晝講
入侍
○二十日夕講。
入侍
○二十五日。
正卿三司引見時。
入侍
(右尹廷輔建儲
 上引見詢問
入侍
是日冊封 世子
)二十七日晝講
入侍
○二十八日晝講。
入侍
○三十日。
實錄都廳堂上
(例兼春秋仍前
)三月初二日引見
入侍
(以四大伸雪
引見大臣諸宰。
)初三日
兼承文院提調
(是日政。
卜相
又陞擬判義禁。
未拜。
)晝講入侍
○初六日親政時。
入侍
(卽都目政也。
)初九日
兼備邊司提調
(仍差有司堂上
)十三日
牌出仕。
(大政後引入。
至是復出
)夕講入侍
○十五日。
 敬昭殿親祭時。
以別雲劍入侍
○十六日。
廟堂薦。
拜守御使
(備局郞又來示宣惠堂上啓下草。
余以所兼猥多送言。
力辭而止。
)二十三日
送勑西郊時。
隨駕
○二十七日晝講。
入侍
○四月初二日引見
入侍
初八日
待命金吾門外
(左相鄭公澔請以 先王有疾
羣小擅弄狀。
頒示中外
 上問諸臣。
余與洪致中,金興慶諸公同對。
左相言。
 上從之司果鄭錫三上疏斥之至以萬世綱常爲言頒示則其黨罪狀益著故也遂與洪金二公待命自劾)十七日晝講
入侍
○二十日晝講。
入侍
○二十三日。
陞兼知經筵事。
肅謝
(是日卜相而適無原任。
爲首擬。
李觀命以末卜入相
經筵
卽李公入相之代也。
)二十六日晝講
入侍
○二十九日晝講。
入侍
○五月初五日。
 敬昭殿
親祭時。
以別雲劍入侍
初八日
正憲大夫
(製進 王世子冊文
命加資。
)初十日
肅謝
○十八日晝講。
入侍
○二十日引見。
入侍
○遞知經筵
(以史局務緊。
乞遞本兼諸重任。
只命遞經筵
)六月初十日引見
入侍
○十五日。
 敬昭殿親祭時。
以別雲劍入侍
○十六日。
參賓廳啓。
(大臣以下會賓廳。
請正鳳輝趙泰耈,崔錫恒李光趙泰億等諸賊罪。
至三日
)十九日
請對入侍
(討逆事也。
)以廟堂薦。
擢拜崇政大夫兼判義禁府事。
○二十日。
兼 世子右賓客
○二十一日。
承牌肅謝
○兼弘文館提學文館提學成均館事
(又例兼校書提調
前月初。
差出文衡也。
前任李公觀命首薦余。
而 上越次李縡
辭遞。
而又越次李秉常
秉常辭遞。
而余又入首薦
乃授之。
盖 上亦知余不合故也。
)七月初五日
承牌肅謝
(余於文衡
决意不出。
廹於屢牌。
不得不冒承。
可愧也。
)初六日
參庭請啓
(討逆事也。
)初八日
 敬昭殿大祭時。
以別雲劍入侍
○十八日晝講。
入侍
○二十一日。
 社稷祈雨親祭時。
隨駕
 親臨禁府時。
入侍
○二十四日。
北郊祈雨 親祭時。
隨駕
執事勞。
賜馬
○二十五日引見。
入侍
○二十九日。
軍門例規賜馬
○八月初十日。
牌出仕。
(前月
又行都目政。
欲辭遞。
適以頒敎文製進事
牌召屢下。
不得已復出
)製進削頒敎文。
特命賜馬
(備忘記。
今觀敎文。
通暢詳悉
特賜熟馬一匹
示予嘉之之意。
)十六日引見
入侍
○十八日。
以 懿陵莎草修改出去
(方帶繕工提調故也。
翌日復命。)
二十七日
 懿陵展謁時。
隨駕
○二十九日。
製進璿源譜略跋。
賜馬
○九月初三日。
大臣二品以上請對時。
入侍
(討逆事也。
)初五日引見
入侍
○十二日晝講。
入侍
○二十二日。
大臣二品以上請對時。
入侍
(討逆事也。
)二十三日
監試一所試官
赴試所。
○十月初二日。
以南諸事檢飭出去
(廵城將士試砲射。
九日而還
)初九日
兼典牲署提調
○十七日。
增廣文科殿試讀卷官
(取鄭彦燮等四十四人
)三十日
文科庭試讀卷官
(取李萬榮二十人
)十一月初五日引見
入侍
初十日
减下兼帶判義禁。
(方有 陵所作變者推問之擧。
是日受 御題試士泮宮
科次移日
故陳疏遞免金吾
)十一日
肅謝减下之命。
○十五日。
慕華館 迎勑時。
以別雲劍隨駕
○十六日。
館所 擧動時。
以別雲劍隨駕
○二十一日。
 送勑 擧動時。
以別雲劍隨駕
○十二月初三日。
大臣二品以上請對時。
入侍
(討逆事也。
)初六日
 親臨文臣殿講時。
考官入侍
初七日
陞兼 世子左賓客
肅謝
(是歲自謫還。
卽欲歸田。
而旣入之後
行止不得自由
乞休沐之暇。
逶迤得退。
而 上不許
屢入剡擬。
越次而用他人
人皆知 上意不甚眷毗。
此時無端引退
亦有形迹之嫌。
隱忍仍蹲。
大非本意也。)
二年丙午(五十八歲)正月十四日
兼知經筵事。
○二十六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余旣不能卽退。
則念銓部政本
政本若淸。
國事可做。
振刷積染
以副委寄之意。
人心不如我心。
時象轉益危隉。
且以銓衡文柄
不無通塞人物之事。
掌試尤精白淬厲
不敢一毫涉私。
以此多怨於人。
至有乘夜投假名書而辱之者
朝右寡助
不可有爲
經冬月大政。
力辭必免
遂西叙。
自後寄跡朝端
絶口不言時事
唯日仕史局
專意纂述而已
)承牌肅謝經筵之命。
○拜行議政府左參贊
○二十七日。
承牌肅謝
入侍
(時以辨誣奏文稟定事。
大臣以下並入侍。
)二月初十日
兼判義禁府事。
○十一日。
承牌肅謝
○十六日。
引見
( 上出御題
使禁直臣製進。
仍命余親考於榻前
入侍
)二十二日晝講
入侍
○遞知經筵
(以史局務緊辭遞。
)三月十一日
待命金吾門外
(時任徵夏疏論向時羣小事。
羣小怒之。
遂稱語逼 先朝投疏卞之。
 上燭情狀
特命遠竄
後其黨紛然繼起
 上遂歸咎金吾
至謂之故配遠惡地。
當施反坐之律。
中外驚駭
余惶蹙。
率同胥命金吾門外
有勿待命之敎。
罷歸陳疏。
批旨頗加開釋
)十四日
特命罷職
(雖有開釋之批。
終不可帶金吾復出
荐違七牌。
待命
 上怒罷之。
久有歸志
今得其便。
譴罪之下。
跡涉悻悻
人頗挽止故不果
)十九日
特命叙用
○二十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兼知春秋館事
(復兼實錄都廳堂上故也。
)特命還授守御使
○拜行禮判書
承牌肅謝
○二十六日。
西叙龍驤衛副司直。
(禮部甚多事。
有妨史役。
疏辭得準。
西叙。
)四月初三日
 宗廟展謁時。
以別雲劍隨駕
初四日
兼備邊司提調
初五日
製進 宗廟增修上樑文
賜馬
○拜行左參贊弘文館提學司譯提調
○十三日。
弘文館提學
(以曾經提學不得提學
 肅宗末年
申明定奪
力辭不赴文衡擧薦之召。
大臣
遂啓遞之。
)承牌肅謝文衡
(以前文衡主薦。
首薦尹鳳朝
大臣依舊例添書余名以入。
 上越三人李秉常
秉常力辭遞。
是時又參卜相
命加卜授趙道彬。
首擬兵判。
管經筵賓客
俱越而授他人
 聖心之不眷注
可見也。
)二十四日
製進 景宗御製跋。
賜馬
○六月初二日。
移拜行禮判書
初六日
肅謝
○十一日。
掌苑提調
○十二日。
以 明陵奉審事出去
(夕復命
)十五日
 敬昭殿親祭時。
贊禮參。
○二十一日。
行忠正公諡禮
○二十四日。
文衡
(首薦尹鳳朝
大臣又欲添書。
余力辭。
遂不添書。
前例或添或否。
其事不一故也。
 上又越次李縡
)二十五日
弘文館提學
○七月初二日。
承牌肅謝
詣賓廳。
參 三殿議號及配享圈點
(時 景宗祔廟
議定配享臣。
上號 三殿
古例大提學當參。
李縡終不出。
嚴旨削黜
命余代參。
余於提學
固不欲出。
代參尤涉苟簡
事重且急。
得辭
黽勉出謝同參
)初五日
遞弘文提學
(引近例連辭不已
 上察其有所執。
特許遞免。
)十二日
司僕提調
○移拜行左參贊
○十三日。
承牌肅謝
○八月初九日。
軍門例規賜馬
○二十八日。
 永徽殿展謁時。
隨駕
○九月初一日朝講
入侍
初四日
兼承文院提調
初六日
文衡
(首薦尹鳳朝
大臣又添書余名
爭不能得。
)兼弘文館提學文館提學成均館事
(例兼校書提調如前。
)十月初四日
承牌肅謝
○十二日。
 宗廟展謁時。
隨駕
○差 大王大妃尊崇副使
○十一月初一日。
加崇祿大夫
(以 大王
大妃尊崇副使及 王大妃冊文製述
命加資。
)製進 中宮殿敎命文。
賜馬
○承牌入侍。
( 上手古詩句或七字五字
有若月課題。
入侍臣製進。
使余科次。
賜酒饌。
又命余製進。
余辭以不能。
只科次以進。
)初三日
肅謝新資。
初六日
私廟 擧動時。
隨駕
○十二日。
差式年文科會試試官
赴試所。
○十八日。
差式年文科殿試讀卷官
(取李彙恒等三十五人
)二十五日
文廟 謁聖試士時。
讀卷官入侍
(取金致垕七人
)二十七日
觀象提調
○十二月十二日。
兼知春秋館事
○十五日。
肅謝
○十八日(酉。
)女生
(後歸洪榏。
)二十日
啓覆入侍
○二十二日。
三覆入侍
(是年持事多可憂。
蹤迹愈覺孤畸。
歸意如水
不可止遏
而所管史事
關係亦重。
旣費盡心力。
粗就倫緖
今若棄擲退遁
他人未必早夜勤悴
視若一家事。
如我之爲。
此事亦終歸於壞了矣。
惜其不成
遅徊未决
盖欲快覩汗靑辭退
庶幾兩全公私
以爲酬報 先朝恩遇之萬一云。)
三年丁未(五十九歲)正月二十日
兼 世子副賓客
○二十五日。
肅謝
○二十九日。
請對入侍
(時有考史之事。
春秋館領監事例當草記。
知事以下則不得爲之。
時大無行公者。
不得不請對陳白
仍陳纂史時有所考。
並行閱覽
許之。
)三十日
以考史事
出去江華府。
○二月初三日。
司僕提調
(時有 陵幸。
提調有病不得隨。
遂遞。
余初六日復命
是日首擬工判。
未拜。
)十三日
 永禧殿展謁時。
以別雲劍隨駕
○二十六日。
司譯提調
(時有本院取才之事。
而史役方急。
疏辭得遞。
)三月十二日
私廟 擧動時。
隨駕
○十九日。
 王世子入學時。
博士參。
賜馬
(以禮幣薦于家廟
)二十日
觀象提調
(史役日急
而方有行園之役。
辭遞。
)閏三月初六日
入侍
(時設科濟州
出題以入。
 上命榻前出題
入侍
)初十日
引見
(領府事閔鎭遠以史役方急。
請勿試官
旣而該曹仍擬余試官
余心不安
九違召牌。
待命金吾
 上命引見
勉諭不已
不得已承命
)差增廣別試文科覆試試官
赴試所。
○二十日。
文科殿試讀卷官
(取閔瑗等四十三人
)五月初二日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政府右議政兼領經筵事監春秋館事
(例兼承文院備邊宣惠廳都提調
依近例仍帶兩館提學
史事垂完。
歸思方濃。
而忽有是命。
狼狽極矣。
素無 上眷人。
不意有此除。
恩命初下。
擧世皆驚。
余亦不勝其訝惑焉。
)十一日
實錄捴裁官
(余專任史事
條緖方張
遽爾遞去。
史事將歸踈繆
捴裁官鎭遠上疏讓之。
 上許焉。
)二十一日肅謝
引見
(大拜之初。
上疏辭。
批曰。
今玆新卜。
實循廟議
意亦非偶
以故之子
淳厚之心。
樸素之志。
超踰俗態
予甞嘉之
今之入閣
云晩矣。
卿何過讓。
須念先卿體國之意。
卽出視事
用副倚重之誠。
五疏
特遣承旨敦諭
不得已出謝。
卽命引見
面陳辭避之意。
縷縷不已
 上亦申初疏批意。
屢以大拜晩爲諭。
國賊逭誅
輿情憤鬱
三司力爭
余仍陳當今國事
實無着手處。
非如臣庸拙所可彌綸
討罪不嚴
彛倫將滅。
根本如此
百事受病
宜亟允從公議。
使國事有所湊泊
且彼旣自知罪惡
死中求生
何所不爲
紓緩留時
抑恐生出兇圖
不可測者。
此尤可凜然憂危矣。
 上以余言爲是而終不肯從。
後於入侍
力言之。
無何
七月事。
翌年
夢擧兵叛。
所謂紓緩留時
生出兇圖者。
至此驗矣。
退上箚辭兼帶。
遂遞掌苑提調御使
文衡則不許遞。
)二十五日
引見入侍
○六月初五日。
引見入侍
初十日
引見入侍
○十三日。
以使行稟定事。
與僚相同入侍
(僚相。
左揆致中也。
)二
十五日
以 徽陵惠陵莎草奉審事出去
(夕復命
)二十九日
引見入侍
(懇辭文衡
得遞。
)七月初一日
特命罷職
出寓楊州陶山村舍。
( 上召入辛壬兇徒
上自廊廟
下至庶官
一倂斥黜
余亦以前後入參。
請對庭請及昨日登筵力爭爲罪。
特罷之。
出寓龍湖
轉至陶山先墓下。
仍居焉。
譴斥退。
雖可悚蹙。
歸計差池
愁鬱日甚
而遭此節拍
將永作閑人
豈不幸甚
史事消得數十日。
可以梳洗無憾未及焉。
今必爲兇徒漫滅
前功盡棄
是爲終古之恨矣。
虜中嫚書至。
臺官向日送咨時廟堂啓請罷。
久不允。
乃停之。)
四年戊申(六十歲)三月
逆賊擧兵反。
十八日
爲奔問入城。
(時李光佐爲首相
李森,南泰徵掌輦下兵。
一鏡疏下五賊
海島移出湖南近地
連結嶺南己巳餘黨及圻湖諸兇徒
稱以反正
聲罪 上躬。
四道起兵傳檄而 上不知也。
朝賀崔奎瑞前聞上變告。
兵判吳命恒請自往討之。
輦下精兵以去
光佐等又欲請去邠。
事機轉益危惴
蒼黃
上疏輿衛疎虞
此後復出輦下兵。
堅守都城勿去。
 上雖不甚採聽
而然因此輦下兵不復出
去邠之議亦不得發。
是時逮捕四出
以內應。
只誅泰徵。
其餘朴弼夢,朴弼顯以起兵誅。
賊黨微瑣者捕斬。
有形勢者皆勿問。
中外憂懼未已
)二十日
叙用拜行判中樞府事。
(領府事洪致中請罷散人收叙
 上從之。
遂有是命。
疏批下。
史官偕入。
此時不可常節
承命
)肅謝
引見
仍參親鞫。
( 上擧昨年特罷事慰諭
仍命與朝臣同寅協恭
共濟國事
倉卒不可長語
只以情迹不安辭謝
請鐫免新授職
闕下
以待平賊
 上又慰勉
使同參親鞫。
)二十一日親鞫時。
入侍
(時嶺南黨人多參逆謀
光佐等請令嶺南李衡祥趙德鄰領兵來援。
指意叵測
余力爭而寢。
猶令衡祥等領兵在本道
相機進退
無何
衡祥出賊招被拿。
光佐又欲請寢其命。
余峻塞之。
光佐又請以李汝迪水原府使。
領其兵。
汝迪泰徵腹心也。
 上入其言。
將從之。
余與洪致中
趙道彬二大合力阻之。
 上無以難。
遂以張鵬翼捴戎使。
出鎭水原
)二十二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五日親鞫時。
入侍
○四月初四日。
鞫廳大臣以下請對時。
入侍
(逆賊沈維賢未及致法而徑斃。
大臣以下請正請對
)初五日親鞫時。
入侍
(賊臣眞儒拿入。
 上以同參一鏡疏責之。
眞儒堅以其疏爲是
全無顧忌
不能忍耐眞儒此言尤無狀
自 上旣以其疏爲兇慘
則渠何敢抗顔稱是
不但自伸其身。
欲與逆鏡而伸之也。
光佐等在傍側目
 上以黨論責余。
於是益知之無益。
參鞫亦無義。
過數日後。
引疾出外
)初七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日親鞫時。
入侍
(平賊
賀儀廹頭。
不得不暫出
)二十二日
時任原任大臣引見時。
入侍
(崔奎瑞辭勳。
 上召諸大臣
問其聽許當否。
余以以朝家當錄其功。
不當以其不安而闕之。
 上不從
特許其辭。
)二十四日
陳疏出城。
(當初以赴亂。
不暇顧他。
而事定之後。
罪名自如
不可仍處朝班
故投疏出城。
寓桐赤江上
)七月初十日
以參鞫勞。
賜馬
○八月初四日。
陶山
○十一月初八日。
聞 東宮患候危重
進往都門外。
仍入城。
( 東宮猝有危疾。
證情難名
中外憂焦
不敢退在。
進往城外陳疏。
未及承批。
聞患候已無可爲。
至有祈禱 廟社之擧。
蒼黃詣闕外。
)初十日
引見
(政院告以來待闕外。
引見慰諭
仍令留在闕中。
)十六日二更
促命入侍
(東宮氣息已絶。
 上促命諸大臣入侍
是時將發喪
紛沓
房窄多礙。
 上命傅賓客曾經傅外皆出。
余亦出去下階
 上以曾經入學博士命還爲入侍
旣行復禮
入哭殯次而出參哭班。
)二十四日
陳箚還陶山
(旣過成服
無因仍留在之義。
陳箚告歸
批旨敦勉
史官使之偕入。
不得已歷暴情勢
語頗抵觸
 上責以多不稱停
而猶不召史官
)十二月二十日
入城。
(以哀冊文進事
黽勉承命
)二十四日
陳箚還陶山
(製進
文字後卽還。
 上下例批。)
公元1724年
五年己酉(六十一歲)二月初三日
哀冊製進賜馬
○十一月十三日。
入城。
( 東宮練祀廹近
不敢在鄕脫衰。
遂入
宣仁門外哭班。
李相觀命亦自交河來參。
)十七日
引見
(將以今日陳疏退歸
前一日。
 上遣史官
諭以明日引見之意。
遂與李相同入侍
 上勉留不已
余力情迹不可復廁朝端
李相亦以私義懇辭
 上命兩人進前
執手勉諭
意甚勤懇
余等終不敢奉承
 上敎以必聞仍留語。
始可放手
不得已以姑留爲對。
又敎勿言姑字。
快留。
遂對以如無節拍
敢不留在。
退出
)二十三日
時任原任大臣請對時。
入侍
(時 上欲預定 肅廟世室
問于大臣
領相洪致中遂與諸大臣同入稟定。
先是壬寅被禍四大臣。
至乙巳伸復。
丁未
又被追奪
諸人連章訟寃
今八月
 上始命李相健命趙相泰采復爵。
而金昌集,李頤命猶未復。
諸人陳請不已
是日
先發端。
余繼請。
 上以愼重爲敎。
不許
)十二月初二日
陳疏還陶山
(雖因 上懇留。
黽勉留在。
而不受祿俸
供職事。
適於日前中陳相事
而被玉堂斥遏。
旣有此節拍
不可苟蹲。
遂留疏出城。)
公元1725年
六年庚戌(六十二歲)二月二十五日
駕行 寧陵時。
出迎於廣津路上。
因 聖敎
追至南漢而還
(時國勢危臲
人心搖蕩
而 大駕遽出累日程。
大臣以下力爭不得寢。
憂虞萬端
不容退在。
遂詣廣津迎候
 上遣史官
諭以追到山城
不得已以私從追往
引疾落後
還到廣津
祗送而歸。
)四月十八日
國有肘腋之變。
入城。
命入參親鞫。
(月前
蠱呪 東宮發覺
宮婢賤漢輩多死。
未幾
小䆠逞何羅之變。
事機一倍危急
蒼黃作奔問之行。
)十九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一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二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三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
四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五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八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九日親鞫時。
入侍
○五月初一日親鞫時。
入侍
○十五日。
參庭請啓
小䆠之變與蠱變事相連
主謀者。
孫垓,圻也。
鄭思孝家爲都會
諸賊推問之際。
狼籍(一作藉)綻露
思孝父子兄弟及其同黨作逆者。
次第誅剪
,圻以 王室至親
不忍加誅。
大臣以下遂率百官庭請。
余初雖不得已入朝
事機稍緩之後
不欲仍留。
略出江上
至是爲參庭請還入。
二日八啓。
不允
十七日
大臣二品請對時。
入侍
(,圻事也。
 上只許磬甸
是日入侍
 上又敦勉甚懇。
不得已以姑留爲對而退。
)六月十二日親鞫時。
入侍
○十四日親鞫時。
入侍
○十六日親鞫時。
入待。
○二十一日親鞫時。
入侍
嚴旨
待命金吾門外
(時禁府推任徵夏
堂上相繼辭免
 上疑其規避
特罷禁堂。
親鞫徵夏
余陳事體不當
 上責以營救
辭旨極嚴。
退出待命
仍出城。
亡何,聞 王大妃患候危急
詣闕外。
)二十九日
 宣懿王大妃昇遐
○七月初一日。
承命入侍
(時原任大臣並入來。
 上命入侍
余亦同入。
)初八日
陳疏還陶山
(旣受衰。
從權庭請。
不得退歸
及撤班。
還山
)十四日
謝恩冬至正使
(三疏懇辭
得遞。
)八月二十五日
入城。
(見差誌文製述官。
不得已承命
)二十七日
待命金吾門外
(製進文字中。
提及辛丑鳳輝,泰耈事。
 上怒下敎抹改之
辭旨甚嚴。
胥命金吾
)二十八日
陶山
(有勿待命之敎。
金吾門外
爲下鄕。
)十月三十日
誌文製進賜馬
七年辛亥(六十三歲)三月二十八日
召命入城。
(以 長陵蛇虺之變。
將議遷奉
特召在外大臣
講定其當否。
史官促召不已
不得已入城。
)二十九日
入侍
(同諸大臣入侍
變故非常
當遷奉。
而亦預講處變之道仰對。
)四月初二日
陳箚還陶山
(入對之時。
勉留勤摯。
至擧先君事。
以追繼先美留輔 國家爲敎。
對以情迹廉義决難冒沒留一日而歸。
)六月十九日
以 肅廟實錄纂述勞。
賜馬
(所修實錄
兇徒改纂
而猶以前勞被賞典
殊極無謂
再疏懇辭
不許
)二十七日
入城。
(以 宣懿王后練事廹近故也。
)二十九日
陳疏還陶山
(參宣仁門外哭班。
卽還。
)八月十九日
舊 長陵親審啓玄宮時。
入侍
( 長陵遷奉
已定期日
不敢退處
進詣 舊陵底。
 上親審 舊陵。
入侍
罷後。
仍向 新陵。
過下 梓宮而始歸。)
八年壬子(六十四歲)四月初三日
謝恩正使
(時 國家有辨誣虜中之擧。
得準而歸。
 上以今番謝使異於例差
必須大臣以謝。
時任方當國。
不可遠赴。
命以余差遣
遂有是命。
)五月初六日入城。
引見
(再辭未準。
前旣力辭未赴。
每每辭免
所不安。
今又出特命
必無見解之理。
以往役之義。
黽勉承命
是日入城。
政院告達。
引見
夜深
恐傷接應
請於明朝進詣。
明日入侍
 上勉以復命後仍留。
力暴情勢
不爲奉承而退。
)七月初一日
省墓詣闕拜辭
引見
初五日
請對入侍
(以使行變通事
副使趙最壽,書狀官德厚同入。
)二十八日
辭朝燕山
引見
○九月初七日。
鴨綠江
○十月初七日。
燕都
○十一月初三日。
回程
○三十日。
還渡鴨綠江
○十二月十七日。
復命命。
引見
(慰諭
且命仍留。
引義以辭。
又敎曰。
予當不除相職。
許優游樞府
勿令干涉廟議
年至
當許休致
何嫌之有。
懇辭而退。
)二十五日
陳疏出城。
(初擬復命翌日
出鄕外。
而 聖敎旣甚懇摯
不得已留得若干日。
至是始爲出城。
而又不敢直往陶山
姑留玄石江上。)
九年癸丑(六十五歲)正月十八日
入城。
待命金吾門外
命勿待命
引見
( 上有疾
以諸臣不爲上來
至不許進藥筵中又三擧余以徑退爲罪。
辭旨極嚴多有不忍聞之敎。
繼下備忘
而亦擧余爲敎。
惶恐入城待命
遭罹極危凜艱厄之會。
不得去就常節
只自悒悒
)二月初八日
兼司饔院都提調
○五月十九日親鞫時。
入侍
(時湖南有掛書之變。
罪人纔已拿來。
 上御仁政門親鞫。
)二十一日親鞫時。
入侍
○七月初九日。
承命入侍(時 中殿有患候。
與諸大臣起居班。
 上並命引見
遂同入。
)十月二十七日
省墓拜辭
引見(八月初。
以加土受由。
下去陶山
未及而遘危疾。
沉綿數朔。
今始辭出
 上命宣醞。
引見
初擬因爲大歸
病狀姑未全蘓。
事勢亦多不便
留得十餘日而還。)
十年甲寅(六十六歲)十月十五日
以先遷厝拜辭
引見
(先府君山在楊州金村
宅兆不佳
久有疵議
是以遷厝事下往。
啓墓。
不安
先妣別葬陶山
通穴視之
安穩
奉先君柩。
合窆陶山
亡室宋氏墓權厝陶山
啓之。
亦有灾害
初室魚氏墓在楊州北溪
啓之。
吉氣
遂虗其右以待後日
移宋氏墓。
葬於其下。
積年經營之事。
今始完訖。
亦且知地中休咎。
永絶疑慮
誠可幸也。
一月
塋域諸事得了而還。)
十一年乙卯(六十七歲)正月二十一日
與諸大臣請對
引見
(是日
 王子生。
與諸大臣共請定號頒慶。
允之
)朝參時入侍。
(前此屢命入侍次對
輒辭以疾。
至是命入侍
申敎甚至
不敢承而退。
)二十八日
原任大臣引見時。
入侍
(頒慶後。
赦京外罪籍有差
前一日。
右相興慶陳尙欠曠蕩
請更取金吾秋曹諸案。
稟裁疏放
仍請金,李兩相復官。
 上答以並於明日稟裁。
余欲陳兩相寃。
入侍
臨罷。
 上托以日暮
退以
公元1689年
後日)二月初二日
原任大臣引見時。
入侍
(廿八日
秋曹文案猶未畢。
至是復行旣訖。
余與右相力陳兩相寃。
 上意落落
終不許。
)初十日
原任大臣引見時。
入侍
(時以兩相事
右相及余具陳章
卿宰侍從五十餘人
聯名疏請。
 上命並入侍。
時輩之任備局者。
亦令並入
 上說夢窩事。
浸及宮闈
旨意非常
諸臣皇駭請止勿復敎。
不得畢說而退。
)十二日
拜領議政
(例兼領經筵弘文館文館春秋觀象監事
承文院備邊宣惠經理廳都提調
)十三日
陶山
(余之留京。
非得已也。
 上旣以不煩職事爲敎。
身同放臣
故爲時月黽勉計。
中間屢欲還山
病故中止
心常鬱鬱
及有是命。
心事尤復違背
决不可留在。
遂作逃遁之行。
)二十八日
特命削奪官爵
(前日 聖敎宮闈事。
殊甚未安。
深憂虞。
方外嘵嘵之言。
又極紛紜
己巳兇黨李載厚者。
乘機投疏贊美筵敎。
指意叵測
頭緖危怕。
不可不預堤防
遂於辭疏末
縷縷陳戒。
 上大怒亟命削職
以爲末减
)四月十九日叙用
(時 元子患小疹卽愈
蕩滌中外罪人混入其中
 上猶未知余亦同入。
吏曹啓請置處。
政久不下。
以太意而犯逆獄者亦多收叙
難於區別
仍置焉。
)二十二日
拜行判中樞府事。
十二年丙辰(六十八歲)三月十三日
入城肅謝
引見
(時春宮冊禮迫近
不敢退在。
詣往十里村舍陳疏。
下優批。
史官偕入。
入謝
引見
諭以予知本心之無他。
勿復以前介意
仍爲留住
引罪辭謝而退。
)十七日
陶山
(參冊封陳賀二班
留疏出城。
)十月初五日
命賜月廩
(是日
左相金在魯白 上。
在外大臣例給月廩
李某家甚貧。
饘粥不繼。
宜有軫念
 上許給月廩
再辭不得請
祗受。)
十三年丁巳(六十九歲)正月十二日
拜領樞府事。
○八月十一日。
入城肅謝
參庭請啓
請對入侍
( 上因朝著乖
亂。
却膳避殿
閉閤不見臣僚
羣下慌廹
聞報。
亟發入
肅領樞之命。
再參庭請啓
請對
 上不許入。
領相李光佐欲排闥入。
 上乃命與諸大臣同入。
諸臣泣請累數百言
 上終不聽。
至下叩頭齊請。
始勉許之。
)十二日
藥房入診時。
入侍
○二十八日。
大臣二品以上引見時。
入侍( 上御朝參
百僚
協輔 國家之意。
大誥
仍命大臣三司文臣二品以上入侍於煕政堂
 上出示 東宮
親執杯勸諸臣。
以 東宮爲托。
敎以欲留者飮。
退去者勿飮。
余與諸臣遂不得不飮。
去就狼狽
不免黽勉仍留之計。
)九月初四日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入侍
初七日
軍資監都提調
○三十日。
 親臨儒生殿講時。
考官入侍
閏九月二十二日
入侍養正閤。
(閤卽 東宮所居小堂。
是日 上携 世子出臨
命諸大臣入侍
余亦同入焉。)
十四年戊午(七十歲)正月初一日
耆老社。
( 國朝爲文官正二品年七十以上
一司以處之。
名曰耆老所。
是年
余以年至入。
僚員奉朝賀李台佐,知中樞金始煥,知敦寧李箕翊。
而至是前判書權𢢜及余新入焉。
仍上箚乞致仕
不許
)二十一日
入侍養正閤。
(前秋
相命均以赴燕不入。
至是使還入侍
而並令諸大臣同入。
余亦入侍
)七月初一日親鞫時。
入侍
(時有湖西人上變事
 上親鞫。
原任大臣並命牌招。
莫測事端輕重
黽勉承命入侍。)
十五年己未(七十一歲)正月十一日
大臣卿宰三司入侍
( 上猝有傳位 東宮之命。
入對
反復力爭
得允。
)十二日
 親臨受賀時。
入侍
( 上以勉戒朝臣之意。
一文字。
使大臣卿宰親受。
)三月二十七日
奉常寺都提調
○五月初七日。
以 端敬王后諡冊製
述。
賜馬
○八月三十日。
大臣請對時。
入侍
(時 上有所激惱
非常之敎。
大臣徐命均金興慶金在魯請對匡救
余亦不得不同入。
)九月二十三日親鞫時。
入侍
(南原妖賊
 上親鞫。
牌招諸大臣
黽勉入參。
)二十四日親鞫時。
入侍
○二十五日親鞫時。
入侍
○十月初一日親鞫時。
入侍
○初二日親鞫時。
入侍
○初八日親鞫時。
入侍
○初九日親鞫時。
入侍
十六年庚申(七十二歲)二月二十三日
以 大王大妃玉冊製述
賜馬
○四月二十九日。
子普文夭。
○五月二十五日。
入侍
(時 上有非常之敎。
詣闕請對
仍同諸臣入侍。)
公元1722年
十七年辛酉(七十三歲)二月十三日
引見
(爲立碑先墓辭出
遂有是命。
)九月二十三日
承命入侍
( 上欲盡滌壬寅誣案。
召問大臣諸宰。
事係重大
力疾入對。)
十八年壬戌(七十四歲)正月二十九日
承命入侍
特許致仕之請。
( 上以有疏章間拂意事。
至下釋負之敎遣史官特召之。
蒼黃入對
 上見衰謝已極。
喘息急促
使小䆠扶入。
大加嗟愍
特許前日休致之請。
執手溫諭
卽日開政奉朝賀下批。
感泣拜謝而退。
)三月初七日
肅謝
(仍上謝箋。)
二十年甲子(七十六歲)十一月初十日
以 齊陵碑文製進。
賜馬
  後識[李學祚]
公元1745年
 右先王府君親自編摩紀年錄也。
府君以其翌年乙丑四月初六日亥時
考終南部明禮坊南
公元1697年
洞第之寢。
訃聞
震悼下別諭。
輟朝弔祭如例。
祿俸三年仍給。
因山不利
九月發靷。
初六日
禮葬于楊州治東金村馬山里卯向之原。
(魚,宋兩夫人祔上右下左。
丁丑
夫人祔下右合封。
)是月
誌石墓表
(府君自述
)丁卯十二月二十一日
賜諡文簡公
(勤學好問曰文。
正直無邪曰簡。
諡狀兪公拓基所撰。
)丙戌
文集成。
(申公晦按關西
助送財力芸館鐵字入印。
總爲三十二卷。)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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