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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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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杂著○东史评证
  
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6H 页
高丽
 前朝武臣之变。
按前朝武臣之变。始于金训,崔质等。成于郑仲夫,李义方,李高,李义旼,崔忠献四世,林衍等。而训等之变。适值显宗贤明之时。旋被诛灭而国亦无事。仲夫等。当明神暗弱之主。一凶诛。一凶又至。禄去王室者百馀年。而武臣亦自相屠戮。灭身亡宗。相继狼藉。无一人得保终始者。亦可为后人之龟鉴也。然武臣之始祸也。初无一人长虑却顾。以救其弊。其不为鲁三桓,晋六卿,齐田氏者幸矣。
 武臣伏诛。
按自古逆臣之诛。例以伏诛书之者。谓其奉天命讨有罪也。然前朝武臣。自郑仲夫以下。皆为其党所屠戮。而所谓君者。初未之知也。且其讨之者。非有心于尊君靖国之谋。而特觊幸一时之富贵权势。自相诛灭而已。岂奉天讨罪之谓欤。前史何取于此等辈而以特笔见待也。曹操之定群雄。刘裕之平祸乱。其辞非不正。而君子未尝有与之之辞。况此等辈。又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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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者耶。恐当以此例书之耳。
 私僮万积等谋乱。
按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子曰。苟子之不欲。虽令之不行。诚哉是言也。丽朝自郑仲夫以后。藩镇称兵。百姓搆乱。西寇南贼。旁午道路。以至奴隶下贱。亦皆谋乱。至不可胜诛。盖仲夫,忠献辈。皆大盗之雄耳。君则弑之。臣则屠之。夺人田宅。驱人妇女。劫人财货。攘人牛马。穷凶极恶。无所不至。此又季氏之所不为也。盗何能得弭哉。
 韩惟汉。
按韩惟汉见崔忠献专政曰。乱将至矣。遂携妻子。入智异山不返。当世高其风致。而惟未知其心之所存也。盖自庆大升之诛郑仲夫。政柄复归公室。王虽昏弱。而犹有庶几之望焉。至忠献起。则其凶残跋扈。有甚于仲夫。而国家之败亡。可翘足而待矣。惟汉有见于此。而洁身远引。不复濡迹于其间。其所谓将乱者。特其托辞。而时人不之觉耳。孔子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惟汉有焉。
 兵马使金君绥。函贼韩恂首送京。金就砺嗛其不先报己。谮于崔怡流之。人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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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就砺良将也。不忘少嫌。搆陷无罪。怨毒难平。有如是夫。
 崔瑀杀金希磾。
按希磾有专对之才。智勇功烈。人所罕及。而为崔瑀腹心。卒死于非辜。失择木之智矣。死不足惜。
 赵冲,金就砺,朴犀,金庆孙,崔春命。
按前朝人物。多有实用之才。当崔忠献父子专命之时。若赵冲,金就砺之破丹兵。朴犀,金庆孙,崔春命之御蒙寇。皆出奇应敌。制胜无方。绰有古名将风。傥使数人者。遇英杰之主明昌之时。其功业。又何可胜道哉。
 崔瑀献辇。
按崔瑀献辇。极其奢靡。又献棺椁。饰以珠玉此与高欢奉垆步行之智何异。而高宗叹赏不已。可谓无心肠矣。
 洪万宗谓金守绪之后。至明万历间。又复强大。称帝建元。
按金人自宣宗珣为蒙兵所逼。迁于汴梁。至哀宗守绪奔蔡州。蒙人会宋师灭之。完颜氏遂亡。其后三百馀年。清人始起于女真故墟。则不干于守绪之后。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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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本佟姓。又与完颜不相涉矣。万宗只以其起于女真故地。仍称后金之故。遂谓守绪之后者妄矣。然则后晋,后唐,后汉,后周之属。其果汉,晋,唐,周之后耶。甄萱亦号后百济。亦以此疑萱亦百济之后耶。
 金允侯射贼让功。
按允侯射杀蒙古帅。而让功于人。孟之反不得专美于前矣。
 琴仪,李奎报。
按琴仪李奎报诗文。在高丽为巨擘。而琴仪又有专对之才。然谄附忠献。至拜马首。可羞之甚。比之谷永,杜钦。又下矣。何所取哉。
 崔怡修国学。纳米养贤库。
按崔怡修国学。纳米养士。即蔡京尝食之故智也。当时人士。甘其豢养。亦足羞也。
 郎中卜章汉见窜。权守平递食其田。章汉赦还。守平还其田。并租簿与之。又补牵龙。辞以贫。令出其妻。守平曰。贫富天也。何忍弃二十年糟糠之妻。以求富贵。言者惭服。
按守平还田租。辞牵龙。卓然有执守。丽季廉耻之风扫地。而得见此等人。亦可敬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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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沆杀金庆孙。
按庆孙以沆继母姻亲见杀。当时凶贼当国。忠臣义士相继就戮。虽以庆孙之智能功劳。亦不得免。惨矣。
 李藏用与黑的书。论日本不可通。
按藏用与元使黑的书。深得御夷之道。事关天下。本国不足言也。而见罪何也。
 元世祖敕谕倭人。
按世祖敕谕倭人曰。朕欲尔国之来朝。非以逼汝也。但欲垂名后世耳。通倭人有何名乎。汉武帝通西域。隋炀帝开东边。有何名乎。不过烦中国事外夷。终至不免于乱亡耳。何足取哉。伊后屡征日本。士卒死者数十万。何名之有焉。
 三别抄之乱。郑文鉴以下数人死之。
按丽朝自毅宗以后权臣世执国命。民不知有国久矣。三别抄之乱。杀身不污者数人。忠义之士世自不乏。而人主不能用。以至于此。可叹也已。
 高宗容受直言。不许宦官参职。元宗爵战亡孤儿。无子者复父母妻。归顺者复其田。无田者优恤。贼徒还乡里者勿问。又㫌表节义。
按高,元二王。皆中材之主。而能容受直言。爱惜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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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而平乱之后。处置又如此。皆可尚也。自是以后。衰乱益甚。而犹能绵历百年。夫岂无自而然欤。
 达鲁花赤脱朵儿。
按脱朵儿沈重宽厚。抚恤人民。听断明白。及其疾也。不服药而死。俾不贻患于国。可谓贤矣。谁谓胡无人哉。
 大府注簿姜渭,赞文习武卓之琪。以大府虚竭。虽殚私财。以供御不给。祝发而逃。
按是时国用如此其急。而谋国者不能虑。以至王阙一夕之供。载籍以来所未闻者。戴礼所谓国非其国者。有不足言矣。
 元宗二十三年。以天变放囚。洪子藩不可。
按洪子藩之言。深得先王钦恤之义。奴逆主子不孝者得免。岂天意也。省大府供御之费。禁市肆侵割之弊。皆当时谬政。而王之不用何也。
 初元世祖下诏令。衣冠从本国之俗。皆不更易。
按元人初不禁本国衣冠。而本国自从胡服。其时风俗。大抵皆胡也。虽不胡服。而心则胡也。安知其服之胡与本国哉。
 印公秀劝仁宗开剃。王曰。吾未忍遽变祖宗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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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之后。卿等自为之。(蒙俗剃顶至额。方其形。留发其中。谓之㥘仇儿。)
按元宗之言。令人怆然悲咽。有甚于齐景公之涕出女吴。然不能自强于为善。而甘于闇弱。受制于人。抑有甚于景公。可嘅也已。
 忠烈王尚主。为之立府置僚属。以安东京山府为汤沐邑。
按置公主汤沐邑。且为立府。皆非典也。王尚主。男制于女。举动不得自由。盖失正家之道矣。数被杖责。亦足羞哉。
 大府卿朴䄖上疏。令臣僚许娶庶妻。
按妾媵之数。自上以下。各有降杀。以此行之。宜无不可。
 以鹰坊使谗。罢全罗道守臣及长兴府使。李汾成谏之。
按汾成之言是。王朝闻善言则从之。暮闻谗言则又从之。前后不胜改易。何补于治哉。
 太史言服色宜尚青。
按先王定为衣服之制。各有法象。以寓天地自然之数。非以方色而准之也。尚青之议。至今有之而不能施行。盖不由先王之法故也。服尧之服。行尧之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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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曰不可哉。
 金方庆入元见亡宋幼主后至事。
按德祐帝被执入元。其气象惨淡。有不忍读之者。呜呼。此岂幼主之罪哉。高光以来。酿成此祸者谁欤。悲夫。
 公主与祭。
按公主与祭礼也。伍允孚以神鬼沮之。不果祭。其意未可知也。
 金方庆田园遍一国。
按方庆出入将相。勋阀为一时最。而田园遍一国。将士怙势。卒致韦得儒,卢进义之谗。盖其清介不如诸葛孔明。德量不及郭子仪。而私家之富。门客之横如此。乌得免于衰乱之世乎。其不死幸矣。
 元诏曰。尔国诸王氏娶同姓此何理也。
按前朝以男娶妹。顾何择于同姓乎。以是致元人之诘。亦可羞也。
 沈諹,陈倜,文应以直言获罪。
按忠烈之时。国家多事。王又耽于游畋。不恤民事。而三人言事慷慨。深得谏臣之体。而不免碎瓦踏脚之祸。终至窜殛。王之不辟甚矣。其何能国。
 
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0H 页
白文节从元宗如元。林衍使其子及腹心。固要勿言废立事。文节阁笔泣谏。王感悟。以实奏之。
按林衍废立。元宗如元。欲讳而不言。盖畏衍也。文节阁笔泣谏。以实闻奏。而逆臣竟得自沮而死。可谓差彊人意者也。
 忠烈王,安平公主。
按公主尝讥王与群小从禽。以家奴为邑宰。又好音律。其言皆善。王苟从之。亦必寡过。而王不之从。可惜。
 伍允孚言天变可畏。请设消灾道场。郑可臣曰。天变岂浮屠法所能禳哉。盍请修德。
按伍允孚屡以灾异进言。多所裨益。而至请设道场。无识甚矣。可臣之言。诚为卓识。而承益小人不以告。可胜诛哉。
 同知贡举崔守璜事佛甚笃。宴贺客不肉而素。林贞杞遗以白粲一舟不受。贞杞惭怒。
按佞佛甚笃非也。不受米舟是也。当分两截看。不可以二事相盖也。
 忠宣王为世子。闻康死。问左右曰。莫是燃头燃臂。以救王疾者乎。曰然。世子曰。人臣事上之道。在忠勤尽节。燃头燃臂。乃浮屠法。非君子所为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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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服。
按世子之言是也。燃头燃臂。即吮痈舐痔之类也。此皆小人谄佞之所为也。世子既知其然。而及己之用人也。乃不能去取何哉。
 忠烈王时。朝多贤能。
按忠烈王时。国家多事。元人徵求无厌。而东征之役。兵粮之需。哈丹之寇。战输之费。罔有纪极。而能左支右梧。以度时月者何也。其时。金方庆,洪子藩,安珦,郑可臣,朱说,金之淑,伍允孚,元冲甲,韩希愈若文若武。宣力内外。以救危乱。故虽以忠烈之无道。亦不至于亡。况圣明之君。驾驭一代英杰之才。陶铸一代文明之治者。其功效又何可胜道哉。
 右司谏秋适。不署阉人黄石良升乡。王怒亲枷锁。囚于巡马所。押者请由径。不肯曰。凡有罪者。皆归有司。未有枷锁王所者。吾行官道。使国人见之。王枷谏官。荣亦足矣。何必效儿女掩面委巷乎。
按秋适之不署。不负谏臣风。不由径行。不负直臣义。想见风采。隐隐有生色矣。
 忠宣王即位。先治宫室。
按忠宣王之为世子。百姓喁望想见至治矣。及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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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未有善政慰悦民心。而隆寒营宫。万民嗷嗷其见责于元宜矣。
 忠宣王礼遇李承休。
按承休遭不世之殊遇。其所陈说。不切世务。且当时王之父子夫妇。相为敌雠。人伦坏乱。而承休无一语以救其失。好名之士中实无得如是。不足尚也。
 中赞廉承益弃官为僧。
按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高丽承三国之季。浮屠之法浃。人骨髓。而承益之逃佛也。时人谓承益不足责。名器可惜。未始以佛为是也。夫子之言。于是益信。
 李混,尹瑶。
按李混首铨曹。不使其弟子为行首。尹瑶掌铨选。不使其子为权务。王(忠烈王时)皆记之。可谓聪明矣。宴游逸乐。蛊其心术。使耳目聋暗。惜哉。
 洪子藩,元冲甲。围王宫执吴祈。
按吴祈之罪。固不容赦。而率三军围王宫。执之以出则胁君矣。前朝君弱臣强之弊。至此极矣。曩时仲夫,忠献何责乎。崔莹复蹈此习。而名分荡然。遂至于亡。未必非二公之启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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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宣王烝于淑昌院妃。(忠烈之妃。忠宣庶母。)监察纠正禹倬。白衣持斧。束蒿上书谏。
按禹公邃于易学。处乱世事污君。无所不可。而至于忠宣之为君也。不孝于父。无礼于母。不待教而诛者也。有君子者处于其间。则将望望然去之。不忍濡迹于其朝。而禹公亡身敢谏。失语默之时矣。所谓易者。其亦象数之末也欤。
 白颐正倡程朱学。
按白公游元朝。得程朱性理之学而倡之。其功不细矣。李齐贤,李穑不过文章巨擘。而当时推称。远过白公者何也。
 闵渍修史。心术不正。昭穆议。以朱子说为非。作史者讥之。
按闵渍佞佛诡诞。敢为妖妄不经之说。以诳诱愚俗。若金刚山榆店寺记者是已。其心术如此。何足论哉。
 前朝祭享不敬。
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前朝祭享。无诚敬之意。器皿不足。而假于净事色。牲肉既具。而见窃于内竖。终至于不忍杀牲而行素祭。祭不如不祭。国不能为国。若使成汤在。则葛伯之诛。乌可免乎。
 
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2H 页
忠宣王至西番。与宰相书曰。余以命数之奇。罹玆忧患。
按忠宣不孝于父。不慈于子。妻群母纳臣妻。弃万乘之国。寄居上国。所行悖乱。吐番之窜。乃其自取。而归之命数。其昏暗不自省。乃如是哉。
 蔡河中等。背忠肃。谋立沈王。
 按烈宣之际。伦纪不明。四维不张。父子相贼。君臣相图。悖乱极矣。虽六朝之末。五代之季。何以加此。前朝乐慕胡风。甘心佛教。不能宣明儒术。树立纲纪。祸乱至此。而莫之或改。可胜叹哉。
 
宰相权汉功,蔡洪哲,李光逢。与闵渍,李瑚等。愿废忠肃立沈王。上书中书省。请百官署名。尹宣佐,闵宗儒,金伦,金祦等不署名。宣佐唾之而去。
按汉功等怨王。谋立沈王。罪不容诛矣。尹闵两金。不为署名。而台谏史翰。从而不署。至此而可见人臣之分矣。颓波砥柱。何代无之。
 忠宣王教谋立沈王者勿罪。
按人臣无将。将而必诛。蔡河中,权汉功背本朝。谋立沈王。罪不容诛而特赦之。何以惩乱臣贼子乎。政刑如此。其何以得世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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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年谏王。不用而去。
按忠惠王所为狂悖。昌邑王不足言矣。兆年前后谏诤。丁宁恳恻。而王终无悛心。乃奉身而退。不与其乱。当时诸臣之贤者。莫之能及矣。
 忠穆王毁新宫。作崇文馆。
按鲁毁泉台。春秋讥之。先君所作。遽然毁之。苟有人子不忍之心者。不可为也。忠穆年幼。而大臣不能调护。令有此失。惜哉。
 忠穆王立。置整治都监。革忠惠王时弊政。判官崔宰曰。前王之失德。非王自为。乃左右逢之耳。逢之于前。而扬之于后。吾实耻之。称疾不出。
按崔宰之言。忠厚恻怛。能识君臣大义。然因其失而不为改。民何以得生。国何以得活。然是时主幼国疑。大臣无能任其责者。而群小间之。卒之糜乱而不可救。可叹也已。
 安子由摄事太庙。悯牛死不杀。
按丽李。纪纲益坏。佞佛益甚。忠宣祔庙。群徒攘夺奠物。子由摄事太庙。又不杀牲。纪纲之不肃。佛教之溺人极矣。其何以世。
 恭悯王初政。
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3H 页
按恭悯有志于治。而赵日新恃扈从之功。大张威福。而不能禁。金允臧,曹益清。行媚左右而不能去。以阴阳拘忌。而不亲享太庙。金㺩,郭忠秀,庆千兴。以直言罢。举动如此。安能致理乎。
 普虚言不必信佛。
按普虚论为君之道。而在修明教化。去邪用正。致勤于佛。有何功德。虚学佛者也。其言如此。盖亦自知其法之非。而姑为此言。以媚吾儒家耳。可笑。
 蔡河中下狱自杀。李仁复曰。知人无辜。不能申理。吾其无后。史臣曰。河中吠主。叛逆已著。仁复殆失言。
按河中吠主之罪。固不容诛。而至是称为谋逆而杀之。则非其罪也。若以谋背忠宣。援立沈王之罪。明正典刑。则河中亦无辞矣。
 司天少监于必兴言玉龙记。我国地脉。始于白头。终于智异。水根黑为父母。青为身。当青衣黑笠。又于诸山栽松。
按此等。皆术家诞妄之说。衣冠制度。舍先王之道。何以哉。此等说。斥而退之可也。
 学官上言侍夫子庙廷。从军无旧例。廉悌臣,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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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尔等虽不侍孔子。孔子焉逃。
按此言安得出于人口。丽朝之亡。可计日待矣。
 李泽将退。请毅宗晬容。日夕瞻敬。
按请晬容日夕瞻敬。亵而不敬。且近妇寺之忠。不足法也。
 恭悯王避红寇南幸。至临津赤壁。谓元松寿,李穑曰。风景如此。卿等正宜联句。至安东。汎舟映湖楼下。观者如堵。有返袂兴嗟者。
按临津联句。映湖流连。是何风致。痛饮颓屋之下。长歌破舡之中。正谓此也。
 
恭悯王播迁。禄转出纳。不任仓官。增敛民户。民甚苦之。谓之禄转色无端米。
按禄转置色。无端取米。以敛民怨。不亡何待。可闷也已。
 吴仁泽,金达祥建议添设官爵。赴征将士。工匠贱隶。无不得。
按官爵所以治天职。而其滥如此。季世之政。类多如此。今影职流爵。不直数斛谷。而公私贱隶。巫匠屠户。无不冒受。或囚系抑卖。复蹈乱国败亡之迹。可叹也已。
 
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4H 页
林坚味,李仁任。
按红巾之入寇。王将南奔。林坚味泣请徵兵击贼。德兴南来。李仁任勿令诸军渡江。二人皆有才智可用。而卒狼狈至此者。岂上之人用之不得其道而然耶。然小人之有才者。往往而然。不但上之不得其道。亦自才胜。而无德以养之耳。用人者不可不察也。
 尹泽丧葬。不用浮屠法。李仁复临死不念佛。
按伊川先生家治丧。不用浮屠法在洛。亦有一二人家化之。尹泽其闻伊川之风者耶。仁复死不念佛。亦可谓不惑异端矣。
 
恭悯王时。大明诏令。
按恭悯时。大明诏令。谆谆若慈父之诏爱子。苟循其令。可以安国保民。传之无穷。而不幸恭悯被弑。仁任专国。邀事北元。遂致乖忤。直至革命然后乃已。圣天子眷佑之德。不克祗受。乃其诸臣之罪也。若辽,金,蒙古初起时。有若此者耶。始知真主覆育之功。与天同大。可不世飨。
 恭悯母后。
按恭悯母后后妃之贤。而教诏之言。王不遵行。其不孝大矣。不世宜矣。
 
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4L 页
崔莹诛林坚味,廉兴邦,都吉敷,李成林,潘福海。
按坚味等。贪权乐势。不轨无厌之罪。诚为可诛。而至于孥戮则过矣。资谦,仲夫之恶。何以处之。丽朝刑政无章。乃至于此乎。
 崔莹寇辽。
按崔莹智勇过人。清廉勤劳。为王氏柱石之臣。而倡议伐辽。以速其祸者何也。盖是时。我 太祖威德日盛。民心归附。虽以李仁任之权势。犹曰 李判三司须为国主。莹甚怒其言。欲去之而无隙可乘。会皇朝有复建铁岭卫之议。故因裨 太祖侵辽。而待明朝致诘。欲委罪于 太祖而去之。如林坚味之贼金得坚耳。(先是。辽东都司遣女真千户白杞杞。率七十馀骑。奄至北青。都堂先知之。使万户金得坚设奇掩杀之。都司遣百户来诘。林坚味执送得坚。得坚行之铁州。坚味使盗杀之以灭口。)不然。以莹之智。而不量大小强弱逆顺。而为此举哉。掩耳盗钟。适足自欺。其败也宜矣。
 辛祦。
按辛祦狂肆凶悖。浮于刘子业,李昱。虽真恭悯之子。亦不可保其国。
 赵浚均田疏。
按田制。为国之先务。而丽季。权奸当国。田制荡然。无
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5H 页
复界限。浚之欲为修整复古。诚为急先之务。然前朝田制。犹有制限。不似今时元无制耳。
 尹绍宗敢言。
按绍宗敢言不讳。恭让深恶之。绍宗尝与妻族崔乙义争奴。托祦嬖臣潘福海得之。恭让每举此事訾之。绍宗小人也。不足言。而人臣行己。一有所不正。而为其所觉。则虽有言不从矣。
 郑道传。
按郑道传心术奸回。于丽季小人中尤索性。而至曰天久不雨。而殿下召臣。天乃雨。霾霖害稼。而殿下召臣而雨乃霁。其欺天罔人甚矣。而人不能辨之也。
 丽季疏章。
按丽季疏章。如赵浚,郑道传,权近,尹绍宗言议文章。有酷似今人风旨者。比之一家之政。此其创始者欤。
 丽季群臣。敢言不讳。
按辛昌,恭让之世。赵浚,郑道传,尹绍宗,南訚诸臣谏疏。切直无隐。其时政柄在下。主威不立。昔刘歆,谷永党于王氏。所上疏章。专攻上身而不及权臣。小人之行。前后一律。可叹。
 高丽终始兴亡之由。
立斋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5L 页
按东国邈在海外。在邃古。为肃慎为九夷。为三朝鲜。降而为四郡为二府。南为三韩。又降而三国。新罗最后亡。又降而为高丽。北邻靺鞨。南接日本。蠢蠢焉夷矣。而自殷太师叙九畴之学。施八政之教。而寝寝然有华夏之风。礼义之俗。自是以降。种落纷纭。兵戈抢攘。不复知有仁义礼乐之道。而丹狄夷鞨之俗行矣。丽祖以神武宽大之姿。初附弓贼。甘心助桀。则发迹之始。义声不足言矣。及其即位。礼儒贤均田赋赎鬻子。除租税诛佞臣。任将帅修军政。绰然有帝王之略。而受金傅之降。纳甄萱之投。以成一统之业。然招诱新罗叛亡。殆无虚日。而终不能正甄萱父子弑君与父之罪。付托非人而后嗣微弱。是丽祖有帝王之资。而无帝王之学。贸贸如此。而高丽五百年之治乱。可以因此而知之矣。而其尤大错而不可为训者。崇佛教明谶纬地家之术。而同姓之娶。不免为禽兽之行。子孙效尤。塔庙之设。半于闾巷。僧行之俗。参于平民。大花穴口之营建。前后相望。而妙清,辛肫。几至覆国。兄弟娣妹。相与为婚。而子烝父妻。臣奸君母。聚麀成风。尚何足与议于礼义之道哉。且其刑政不立。武臣纵恣。显宗南迁。赵容谦等。惊动乘舆。而刑章不举。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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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谦图为不轨。幽囚君父。而天讨未加。何怪乎仲夫,义方,高义旼,忠献,仁俊,衍之跋扈乎。烈宣以降。制在元朝。伦纪混淆。善恶相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而国随而亡矣。孟子曰。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东方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裳殊制。嗜欲不同。而箕子以明畴之学。修明教化。为东方万世礼乐之宗主。而满韩三国。不足言矣。罗季稍尚文风。而皆章句雕虫之技。丽氏统一之后。虽知慕华风而设科举。又皆词章浮华之习。则又何望其化民成俗。如三代之治哉。然则如之何其可也。曰以罗祖之仁厚。太宗文武之英武聪敏。丽祖之豁达。文宗仁宗之恭俭儒雅。明箕圣九畴之学。以叙八政之教。则东方为东周。而有王者作。必来取法矣。其不为王者师乎。
 已上高丽记。共四百七十五年之间记载比三国史。颇详备。而若徐陵养母。金迁得母。康庆龙贵守权金妻等事。皆烦冗细琐。不足收入于编年正史。大明初。有明将入高丽。见禽不屈见释之语。载于明史。而此则不录。阙文可知。至于祦昌恭让之时。事实又皆模糊不明。此尤慨然者也。尝观鲁史记列国之事。而详略相仍。巨细毕举。甚可观览。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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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厖杂无次序若此。史岂可易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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