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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川先生集附錄卷之四
年譜
[年譜]
二十九年癸酉。(公六十二歲。)正月初二日。上箚。 答曰。以疾未參。其何所傷。卿須安心勿辭。善攝焉。○初五日呈告。不許。○上命公同入 診筵。以病附奏辭。
十三日。呈三告。遣史官問疾。○十五日呈四告。遣承旨敦諭。
十六日。呈五單。遣承旨敦諭。復遣 宮官問候。
十八日。遭李惟秀之誣。出住江郊。納 命召。
司書李惟秀上書。復肆誣辱。盖時輩忌公在城中。必欲逐之。故惟秀非三司。而又有書論。公欲歸鄕。而適有身病。借人郊舍以居。
十九日。 東宮遣承旨。以手書敦諭。
手書曰。昨日以李惟秀之書辭。措語極涉寒心。故將處分矣。聞卿出城。心甚驚焉。繼以慨歎世道人心矣。噫。于今有恧然者。有悶迫者。有固守者。何則全不能承 聖意而堤坊。以致今日。恧然者也。昨冬。 大朝以洪準海等書。 聖心失平。故余心焦迫。至今未解。今又有此事。窃念 大朝激惱。心深憫焉。此悶迫者也。且其書本非㙜言。而况昨日嚴
處後。卿無難安之端。而卿之所辭。决無準許。此固守者也。噫。世道雖如此。於卿毫無少瑕。卿須軆 大朝眷遇之至意。顧小子雲霓之望。安心勿復控辭。幡然回道。用副日夕之望。國事幸甚。余亦幸甚。遣承旨傳諭。因令偕來。附奏辭曰。臣以望七之年。瀕死之病。跡阻於 廟堂。口絶雌黃。而只緣名位之不稱。退歸之不早。飽受危辱。一至於此極。尙安忍冒處崇班。重入修門。捐廉耻而辱 朝廷哉。區區進退。固無可論。而臣之窃獨自悲者。事 國家三十年。一事不能自效犬馬之報答。有負宿心。鳧鴈之去來。致煩 睿念。至使恧然悶迫之 旨。形於 敎令。寸心激越。求死不得。
二十日。 上特敎遣承旨。還授 命召。
傳曰。李惟秀之挾雜傾軋。不覽其章而業已下敎。而然卿之出城。其涉過矣。雖欲伸廉義。大臣軆貌。比他有間。惟秀亦非㙜臣。則何輕去就。以損軆統乎。命召令史官傳授。卿須軆此意。卽日入城之意。史官傳諭。仍傳 命召。
二十一日。又納 命召。還授。又上箚申謝。
上箚謝 東宮手書之恩。更申必退之情。 答曰。
日昨之批。已諭心曲。而辭箚又至。誠意之未孚。心宲忸怩。復何多諭。而以疾未參。其何所傷。卿須軆大朝昨日下敎辭旨之鄭重。顧小子日夕之望。安心勿復控辭。幡然回途。弘濟國事。
二十二日。又納 命召。還授。
二十三日。又納 命召。還授。附奏姑爲奉留。 呈七告。遣史官敦諭。是後逐日呈告。
二十七日。遣 宮官問疾。
二月十九日。承旨敦諭。
三月初四日。上書謝闕禮之咎。
初七日。上書告歸。仍納 命召。 命還授。
呈告者四十七單。而還鄕後 命召還納。還授者又五次。○是時公棲屑城外。而終不還鄕。獨語子敬倫曰。吾家世受 國恩。不可以時輩之欲逐。動吾素志。今可以得死所矣。及聞 翁主生。始上書告歸。○搢紳諸宰論公者皆曰。領相牢臥江郊三朔始去者。必有所見矣。又曰。當向日過擧時。人皆失措。惟見領相進退有則。辭語激切動人。眞當朝第一人物矣。
二十三日。偕來承旨還歸。
四月初八日。上書辭職。不從。
五月十一日。上書辭職。不從。
答曰。旱灾孔酷。心甚罔涯。而所勉切至。當軆念焉。且前後下答。非上一再。恬然無就途之意。此莫非誠意未孚之致。心宲忸怩。而况當此之時。輔相之任。尤不可輕許。今此灾異。宲余不敏之致。卿何獨引咎。卿須安心勿辭。幡然登途。用副日夕之望。
二十日。上䟽辭職。兼陳戒。 優批許遆。
時亢旱。三行 親禱。公䟽請攝行。且陳修省之道千餘言。畧曰。嗚呼。乾剛日亢。而言路永杜。官邪盈朝。而評彈不到。衮職有闕。而匡拂不及。群僚無所懲畏。而侈然自恣。人主無所顧忌。傲然自聖。只此一事足以亡國。而向來非常之過擧。不測之威怒。震驚焦遑。億兆同情。曷嘗有一人献規者乎。甚至於九旬大旱。 玉趾三擧。應灾之言。寂然於 紸纊之前。嗚呼。誠不可使聞於隣國也。又曰。邇來五年之間。符驗之見於外者。有可以條擧。次對旣罷。廟堂無吁咈之謨。 經筵已停。儒臣失講讀之責。大辟之生殺不斷者幾年。諸臣之章奏。不省爲何語。外廷之接見時少。則所與處者可知。機務之酬
公元前1041年
應旣簡。則所留意者何事。益之戒舜。周公之告成王。眷眷致意。不出於抑逸樂而勉嚴恭。則當此側身之日。所其無逸之義。又不可不爲 殿下誦之。而亦願一聞於 貳極之聆也。因繼陳必遞之義。批曰。省卿之懇。若見卿焉。而所陳亦剴切。予用欽歎。然非其時也。噫。頃年之批。亦諭大鵬之敎。以予凉德無能。近卅載臨御。治不徯志。世道日渝。吾民日窮。是誰之愆。幾年講學。而徒歸欺人。大鵬不搏。無異衆鳥。自愧其敎。是亦欺卿。欺卿欺人。此何人斯。中夜興思。拊髀嘆息。噫。元良代理。曰予惓勤。况昨冬以後。人子之心。雖勉承 慈敎。遙瞻 懿陵。心焉若墜。而又當六旬。追憶庚子。心亦都冷。雖無恒日苦心。其能爲乎。至於祈雨。已諭諸臣。吁嗟昔年愛恤之赤子。無一民被澤于予。而今將盡劉。及此時。何惜一身。何恤寡躬。此正軆昔年何惜肌膚之敎也。今卿之章。予則曰非謂勉也。宲挑我心也。李惟秀之非其職。而甘心舊習。駭擧可駭。卿之撕捱。予則曰過。一向强迫。非敬大臣之意。承旨偕來者。無節拍貽弊多。先命入來。欲以手書許副。而其猶戀戀于心。欲諭不諭。今於卿章。若不許副。亦欠
于誠。故今方整衣以坐。莫能手諭。呼寫苦心。勉副相職。噫。今日之擧。非欲伸卿。宲欲致卿之意也。旣解其職。西樞漫職。亦先卿曾莅之府也。卿須軆小子慇懃之志。思先卿爲國之忠。卽日登途。以謝中樞之任。
二十五日。拝判中樞府事。
九月十一日。 上幸 昭寧園。往坡州祗迎送。 命隨駕。附奏辭。
十七日。拝禁衛都提調。
十二月。發京行。翌日入城。
時加上 肅廟諡號陳賀。公爲參班入來。
二十二日。謝 恩。
祗迎時。 東宮遣司鑰下令曰。勿爲祗迎。
二十五日。參 賀班。承 命入侍。
三十年甲戌。(公六十三歲)正月初一日。參 候班。翌日上書還鄕。
二十三日。 命放歸田里。
公元前1022年
先是己未。以 昭寧園事。被 嚴敎削職。至是湖西幼學李煕運上䟽。語及 昭寧園忤旨。 上曰。某年李某所達。極爲無狀。此流乃所謂名流。而世
稱兩班也。吾所痛心者此也。領相金在魯曰。李某其時奏語。中間已被罪。厥後累年任使。至陞輔相。則到今追罪。極涉過當。 上乃呼書傳敎曰。今者煕運非煕運也。卽有本也。意雖回譎。在廷臣僚中。不知大義而首唱恠論者。卽其本也。王者處分。何治其末。噫。無此類。今何有煕運。周甲暮年何歲。而又覽此章。心焉若墜。于今泯默。其曰爲人子之道乎。頃年雖已處分。到今日。不可不尤爲嚴正。判府事李某。特收職牒。放歸田里。
三月二十三日。給牒叙用。仍復拝判中樞府事。
筵中。領相金在魯奏曰。大臣譴罰。事体甚重。而頃日判府事李某。以二十年前事。中間亦旣被譴。而又復追提。至施重典。宲涉太過。故臣爭之不得。今經累月。宜有 恩宥。 上曰。其時因李煕運之言。愴懷亘中。有此處分。伊後思之。一事兩飭。事涉過矣。前判府事李某。特爲給牒叙用。
閏四月初六日。上書辭職。 不從。
三十一年乙亥。(公六十四歲。)三月初四日。有逆獄。進詣坡州。上書待命。
時逆志獄發。亂賊伏法。 國是大定。 親臨頒敎
公元前1013年
有日。公以戊辰䟽語爲罪案。不敢入城參班。出次坡州。待 命上書。畧曰。當此討賊之日。無由自效其沐浴之義。廢闕常分。如窮人之無歸。自念頃年一䟽。自陷於伸救罪人之科。惶懔悚蹙。無地措躬。論以拝憲。自有其律。席藁胥 命。顯戮是竢。 答曰。覽卿之懇。卿之爲國血忱。 聖上洞燭。余亦知矣。何必若此引咎。且今頒告。與他有異。卿須念余之諭。其卽入城參班焉。
十七日。聞扈衛之報。待 命南門外。承 命謝 恩入侍。因被削黜之 命。
公聞 宮城扈衛之報。達夜馳進。待 命於南門外。 上命入侍。公入 闕謝西樞之 命。 上使中使扶腋以入。公進問 候畢。復奏曰。臣之前後負犯。萬死難贖其罪。從此不敢自處以恒人。罪戾仍以層積。頃日經宿 幸行之地。距臣所居爲百六十里矣。 行朝起居。無由得聞。故雖進伏 園陵之側。以承藥院之候。而咫尺 輦路。終闕祗候之禮。臣分人理。俱爲虧缺。此臣之罪一也。亂逆何代無之。而豈有逆志賊徵之萬萬窮凶者乎。臣在𤱶畒之中。獄情漠然不得聞。而只以 朝報所出觀
之。憤痛之極。心膽欲裂。 聖上連日 親鞫。而臣則偃息鄕廬。不能效奔問之禮。臣分人理。又爲虧缺。此臣之罪二也。天啓 聖斷。處分赫然。諸賊定罪。國是大定。此宲 聖上深惟禍亂之源。痛絶凶賊之本。爲生民立極。爲萬世慮患。昔之昏迷陷溺者。擧皆煥然醒覺。旣上告宗廟。而又 親臨頒敎。凡有秉彛者。孰不𨃃蹶趍參。而臣則只爲離次陳章。草草首罪之辭。上之 小朝而已。臣分人理。又爲虧缺。此臣之罪三也。幷計前後二罪。則臣負五大罪矣。臣豈是朝衣朝冠。出入於 前席者。而臣昨聞 宮城扈衛之報。卽爲發行。罔夜馳來。不敢遽入城中。待 命於門外。近侍宣 命。諭令入侍。急於奔問。冒沒登對。昵近 天光。更無餘憾。伏乞亟治臣前後之罪。使公法無廢。臣分粗安。不勝幸甚。 上曰。所陳過矣。予臨御三十年。治不徯志。今幸宇宙復明。人心覺悟。此政寅協爲治之時。處分前一日事。並附之先天。卿之所陳。雖出苦心。豈有從之之理。對曰。先天之敎。雖出於 天地之量。幷育群生之意。 聖敎勤摯。孰不感歎。而人臣事君。廉隅爲重。臣若負此五罪。晏然如無故之人。出
入 闕廷。進參鞫事。則隷儓下賤。必曰是夫也身負大罪。揚揚行公云。則其爲羞恥。當復何如。臣之今日入對。只爲畢陳血懇。冀蒙重勘而已。非敢有一毫私意。爲便文自掩之計也。伏乞亟被重律。俾嚴 國法。俾安賤分。 上曰。卿之若是引罪。其心是矣。卿雖廉義爲言。予以不復追論往事。丁寧下敎。予亦斷定於心。卿雖欲自伸廉隅。豈可使予爲欺心之事乎。若罪卿等則前後言者。豈不多乎。决不可爲之。勿爲過辭。同寅協恭。是予之望也。對曰。 聖敎若是隆摯。臣豈不感激奉承。而此罪未勘之前。則臣雖欲冐沒行公。宲無顔面。其何以自現於咫尺之地。而又何以見滿庭臣僚與吏隷乎。 聖上雖以前後言者之多爲 敎。聖王之治。懲一礪百。而行罰當自貴近始。臣若被罪則 國法豈至虧廢乎。 上敎又示持難之意。責以寅協之道。又對曰。同寅協恭。臣非不欲爲。而未被罪之前則决無承 命之理。臣雖不肖。職忝大官。爲百官之所矜式。放倒廉隅。四維不張。則豈不爲羞辱 朝廷之歸耶。臣固庸愚。百不猶人。而亦能稍知自愛其身。辱朝廷辱其身。將何所矜式乎。簪履 聖念。如
不終棄。則被罪之後。若蒙使令。水火燥濕。有不敢避。同心國事。爲萬一報效之計。臣豈欲復辭也。 上又不從。下敎縷縷。而聽瑩未能記。又對曰。臣未及肅謝於 三殿。請退出肅謝後。因爲退去之意敢達。 上曰。不欲更爲入侍。仍退去耶。對曰。臣之入 侍。只爲力陳私情。卽蒙勘處。而情誠淺薄。終未準請。惟有退伏私次。泥首俟命而已。何敢生更爲入侍之意耶。 上曰。卿之心貴矣。挽留豈無其道。而不爲者。盖有所諒。予當招問諸大臣而决之耳。對曰。臣旣忝居同列。諸大臣似不忍面斥其罪。伏乞特蒙 睿斷。使國家刑法無乖。則若臣追愆訟罪之心。庶可以少安矣。三大臣追入。 上曰。李判府之言如此。將何以處之。領府事金在魯曰。李某前䟽非矣。今番處分之事。專不擧論。故外議崢嶸。未知所請罪者。只指頃年上䟽事乎。並以不爲擧論處分事乎。其䟽中雖有云云。此則指䟽首所擧窮㐫極惡之賊而言者矣。 上曰。此則今始初聞。豈其然乎。公曰。臣之不肖。不得於朋友。豈敢望得之於 君父乎。領府事於臣年則爲十年長。情分則三世之交也。臣有兄弟之義。領府事豈有禍
臣之心哉。特陳其外議之如此。臣之前䟽。以引罪爲主。故不能張皇開陳。但曰當此討賊之日。亦無由自效其沐浴之義云者。語雖草草。懲討之義皎然矣。若以此句絶。屬之於志徵諸賊。則上文已言其快伏王法。沐浴之義云者。文義不當。此指在廷諸臣同聲懲討。而獨不能爲之之爲罪矣。 上曰。看文字豈不難乎。領府事平日以卿爲峻。故不能平心以看之故也。此亦卿之自反處也。本文如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非專屬今日事而言。然今日所奏語。可謂洞快。三大臣皆不能聞之。卿其傳之。公畧擧數三語曰。所奏如此。 上曰。予將依判府事所自請而處分矣。卿等之意。今則於判府事渙然乎。金在魯,兪拓基皆曰。渙然矣。金尙魯曰。渙然矣。但原任書語極不善。爲施以責罰爲宜。公遂先退。 上曰。予欲罷職。何如。尙魯曰。此則似輕。 上沈吟下敎曰。若加於此。李判府豈不下去乎。尙魯曰。 上必欲用之。則雖下鄕。若復敦召。豈不上來乎。此則不必拘矣。 上曰。卿等皆以爲渙然。予心甚喜。予之苦心始遂矣。又敎兪判府曰。予知卿與李判付。爲彼此領袖。故每於卜相之
際。輒咨且未果。今則更無難處事矣。又曰。處分後當卽退去耶。尙魯曰。旣稱被罪則此後。更無撕捱之意云爾。則旣知其旋有處分。豈可退去耶。 上曰然矣。傳曰。判府事李某往日之事。予亦曰不渝舊習。其所非斥。亦非專出公心。今前混沌前事也。于今人心大覺之後。予則已付先天。今日入侍所奏。義理快晰。自當其律。其心可知。若此之後。其復覊縻。豈誠宲底道理。宜允其請。快明往日義理之晦。亦伸大臣四維之方。判府事李某。特施削黜之典。
四月十三日蒙放。十七日叙用。拝判中樞。
上問李判府方在何處。靈城君曰。削黜後連在城外。扈衛罷後還鄕矣。
二十二日。入城謝 恩。入侍。
登筵。公曰。臣負釁如山。鈇鉞之誅。無以自逭。而 聖上典貸。施以薄罰。未幾 恩除又下。雖是天地生成之德。無一物不及。而豈啚至於斯耶。頃者帳殿。旣承自反之 聖敎。故不敢以文字。更有所陳暴。而今此承恩。遽爾冒出。臣罪尤大。不知攸達。 上曰。往事勿說。頃於帳殿。卿之所奏。出於誠心。予
已有定。故卽爲處分。而叙命旣下。則其在待大臣之道。宜有敦諭。而不諭者。以卿必不以前事爲嫌故也。公曰。昔臣新免喪。以副學入侍於此堂。進講詩傳。親承 玉音。今則伸孝無所。惟以忠爲勉矣。臣何敢不竭心以副。而臣不才迂濶。涓埃無效。流落鄕曲。殆數十年矣。雖在𤱶畒之中。而雲天之瞻。何嘗少弛。屈原之辭。思公子兮未敢言者。政臣之謂也。臣方欲姑留。未知更有何說話。而人言若來則無如之何。若不來則當自處以平人。垂死之境。得爲平人。宲是天幸。 上曰。卿所陳中一轉語誠是矣。○時時議崢嶸。三司合辭之論。不日將發。親朋危惧。無敢來見。子弟日夕焦遑。不勝憤。公恬然無幾微色。讌笑如常。夜就枕。鼻息如電。家人仰質曰。時論傍觀代怖。而公獨不動心何也。公微笑曰。吾無定力。何敢望古人萬一。而但點檢吾平生行事。不曾得罪於 君父。又未嘗獲咎於神明。時輩之操人雖急。未必售其計。脫或使我終被死罪。 國家待大臣之道。自有次第。亦何豫憂而慽慽也。
五月初一日。入侍 小朝。
公曰。臣之離違。已積年矣。願一瞻 睿顔。 令曰
公元前973年
依。公曰。 邸下自冲年。溫潤之色不足。故 大朝嘗以此爲有病患。而紅疹之後。有勝於冲年矣。因曰。爲學與致治固難。而其要不在多言。惟當於理而已。當於理。惟在於在我之權度如何耳。權度之不失其宜。惟在於明吾心耳。此心旣明。則動與理合。何往而不然。苟如是。邪沴無以干其間。而邦家可以永亨休祿矣。 令曰。當軆念不忘。公曰。臣在𤱶畒之中。窃伏聞 邸下因宮官故事。有所述作。得其二三篇。伏以讀之。其見解之高出尋常。臣誠不勝慶喜之忱。而然而知爲始行爲終。 邸下必於力行上加勉焉。 令曰軆念。公曰。臣出身之初。當戊申。得備問郞之列。其後出入 經幄。亦踰十年。有以深知 大朝至仁好生之德矣。 大朝嘗下敎曰。予兒時殺一小虫。老宮人見而責之曰。雖微物。不可無故而殺之。予深戒於此。常以不嗜殺爲心。故皇天眷佑。生此元良。夫天不能長施雨露。而時以霜雪威之。彼自干天誅者。不可不嚴懲討。而然而大化陶鎔。使自消融。而不得已然後。用刑罰可也。故曰聖人之大德曰生。 邸下新經大獄。親見 大朝處分。必軆 大朝好生之德。以啚無
疆之休焉。 令曰留心。
初六日。入 侍忤 志。命中道付處。
時 上親御南門。正刑逆囚。依献馘禮進覽。公進曰。如此㐫賊。往牒所無。爲今日臣子者。孰不欲食其肉。而當此靜攝之中。首級 親覽。或恐有損於聖軆矣。 上曰。李某極非矣。予豈爲監刑而來此乎。忠淸道忠州牧付處。
五月。 特叙拝判中樞府事。
左相金相魯奏曰。李判府事以不必 親臨受馘之意陳白。其心無他。大臣付處。其罰不輕。宜有 參酌之道矣。 上曰。予亦有思矣。傳曰。頃者處分。不過嚴其律。處分雖重。愛君之心已知。放送叙用。拝判中樞。因下敎曰。因爲下鄕可慮。故如是傳敎。自配所直向所居之鄕。則不入京中。而自門外有路耶。承旨曰。還到京江。由門外踰綠磻峴而去。則不由京中。直向其鄕矣。 上曰。當初入侍。以留在京中爲達。其心誠是。其言誠貴。如是下敎後。豈可更尋鄕路耶。
二十日。入城待 命。承 命入侍。
承旨讀判府事待 命之啓。 上曰。勿待命。 命
入侍。公入闕。不爲謝 恩。直爲入侍。亦不問 候。只進前俯伏。 上曰。卿不謝恩。亦不爲循例當爲之言。必過執矣。公曰。臣不肖無狀。以至於此。 天地父母之前。何可不直陳。臣行至近城之地。始聞名出賊招。自不覺憤痛弸中。靈城君作書於臣。以爲胥 命過三日。所遭與臣同云矣。 上曰。聞卿之言。思先卿。予心惻然矣。公曰。在京供職。臣不敢承敎。而亦不可長往矣。 上曰。卿當直往乎。卿亦幾何生世。予旣留卿。卿須留在也。公曰。 親鞫未收殺之前。則當留在矣。 上曰。姑留。當召見矣。公曰。臣當脫帽而請萬死矣。今雖入來。决難更入矣。
六月。參松峴 儲慶宮動駕陪班。承 命入侍。
是日。公聞有張姓儒生䟽。爲說罔測。至請重律。待命門外。 上命勿待命。因 命入侍于 儲慶宮。門云云。(筵說有 儲慶宮握手心腹之敎。)
上書引罪。兼謝月廩。 不從。
書畧曰。宮門入 侍之夜。毋論禮數之曠絶。所以開示淵衷。洞察微忱。靡有餘蘊。臣於是不但𨈬命之獲全。方寸之在中者。亦被於昭回之光矣。是將與今春 睿批中爲國血忱予亦知矣之 敎。銘
鏤肝肺。死且不朽。不知釁累賤臣。何以得此於 兩朝之下哉。向來張儒之書。爲言至爲叵測。指擬至爲㐫穢。必欲駈納於族滅之案。此非以其罪而罪其人。卽是爲其人而成其罪也。苟使成罪。何患無辭。臣誠不肖。百無一能。而愛君如父。奉公如家。得之於彛性。受之於庭訓。而今於白首垂死之日。陷此大僇。蒙此不㓗。出沒於人鬼之關。宛轉於刀俎之間。寧不悲哉。溝瀆之諒。臣豈以非是而不爲也。宲庸懦而不能。忍詬含痛。頑然苟活。杜門屛伏。不見人面而死。卽臣區區自處之義然也。因謝月廩。 答曰。向來 聖上在上洞燭。余何多諭。不腆例廩。其何過辭。卿須安心勿辭。亦爲領受焉。
上䟽辭職。且辭留都之 命。
時 上有陵幸。以公爲留都大將。陳䟽。以儒䟽事。引罪請改。 答曰。留都已諭以安卿焉。
九月二十日。 除軍資監都提調。
二十二日。上䟽陳勉。 優批。因承 命入侍。
時 上因金領府事有嚴敎。不進水剌。公上䟽略曰。達宵焦迫。腔血殆盡。卽今神氣。無以甄辭綴文。以祈回天。只將漢臣所謂奈宗廟太后何哉一句
語。流涕而誦之。 答曰。頃於誕日候單。知卿入來。今見其章。若見卿焉。噫。白首暮年。挽止風浪。澌薾却食。事今順了。上告下布。予何不食焉。愛君陳章。有何咎哉。卿須軆小子慇懃之意。安心善攝焉。因命入侍。又遣史官 下敎曰。入侍處所。有兩峻嶺。可能行步入侍耶。對以承 命入侍。雖顚仆當入侍矣。 上命小宦扶入。諸臣進伏。 上曰。卿行步近來似少愈矣。公曰。私分萬萬惶恐。而閤外則別監。閤內則小宦扶腋。故堇免顚仆矣。 上曰。 儲慶宮門握手時。已悉予心腹之言。君臣之間。貴相知心。卿心想亦如此。聞卿連住城中。此後則揮之不去可矣。公曰。在鄕。豈臣之本心哉。臣以市井之臣。生於輦轂。免喪之後。初登筵前。其時 聖敎。尙今銘鏤而不敢忘。夫豈有一日離遠京闕之意。而臣之頃年一䟽。卽臣之訟罪無窮者也。此䟽之後。臣雖欲留在近京之地。何可得也。由是流落十年。今乃以罪爲榮。來在京城。朝夕瞻依。時奉朝請。卽臣之願。而臣之無京第。自 上旣已下燭。祠宇移來之處及 御書奉安之所。尙未能定。故家屬皆在鄕家。歲末欲請暇下去。奉來家廟矣。 上曰。卿
公元前783年
心旣如此。雖作省掃之行。予不疑其仍留矣。卿在京城則何異先卿之在也。禁酒之令。非謂自足。然今日告于 慈殿曰。行一難事則行令不難。禁酒之故。如老論之强黨。亦皆服從爲達矣。以此吾心則决矣。宣化門之殿座後。卿豈不以眩氣陳戒耶。此出於簠簋不餙之義。卿心豈不知之乎。公曰。臣之情地。豈敢有所論列。而 衮職闕遺。 上躬保護。則又豈可不陳所𢙇乎。臣之在玉堂時。因灾異陳戒。轉及酒戒。 上敎以丸藥以酒吞下。亦和水進 御。臣三十年奉信此 敎。自經宣化門入侍。宲欲溘然無知。而不忠無狀。終不能明白陳戒。只以微婉之辭。略陳所𢙇。今於三四年後。追記前言。有此 下敎。臣誠感泣。不知所達。臣於前日。以抑戒仰勉。武公之自警。雖多端。大抵酒爲大。於賓之初筵可見。而抑戒中論酒失處。亦數端矣。武公之所以爲睿聖。年旣耄荒之後。乃能惕然返顧。知非知悔之爲貴。今 殿下不待一人之言。斷然行禁。此何異於武公之抑戒乎。法令一定。豈有變更之慮。而更願加勉。俾克有終。卽臣之望也。 上曰。所陳誠是。予心如金石。而人老則亦有所不可知者。
予以是爲惧。 上曰。李判府強疾而來。先爲退去好矣。
三十二年丙子。(公六十五歲。)正月初三日。上箚辭賞典。 不從。
時尊崇禮成。公製進 尊號樂章皇矣曲。蒙熟馬面給之 命。上箚辭 賞。 答曰。今玆賞典。式遵舊例。卿須安心勿辭。領受焉。
三月初五日。承 命入侍耆老之會。
時 上召耆社諸臣。 特召公入侍。敎曰。李判府事。李奉朝之子也。耆社則雖不得入。老人會則足足參矣。 慈聖聞召見耆臣。欲賜饌物故召之。而召見於此處者。宲出追惟昔年之意也。卿之名。旣入於此。無異耆社矣。語間。公曰。每欲仰達。而事係私家。不敢發口。今因 御製表石事。冒昧仰達。頃年書下 御筆。褒奬先臣者。謹已奉安於閣中。而臣之未赴北藩也。承 命入侍。 上敎若曰。予之書下。亦欲刻之表石爲敎。故謹具石子。將欲摹刻。而取考當日日記。則記註未備。 聖敎初不載錄。故以此趑趄。不敢始役。敢此仰稟。 上曰。其時有下敎。載錄可也。
九月初七日。入侍 診筵。
十二月。參 親鞫。
凡二十餘日而罷。
三十三年丁丑。(公六十六歲。)二月十日。乞暇省先墓。○十四日。聞 中宮患候猝劇。夜馳入城。
十五日。 貞聖王妃昇遐。參哭班入侍。
公元前923年
是日。 中殿昇遐于觀理閣。 上命政院李判府事入來與否問啓。公卽爲入侍。 上曰。予今年六十四歲矣。白首期服。而元良豈不悲乎。公曰。 聖學高明。洞燭萬理。臣不慮過哀而傷 聖躬矣。然以閭巷之人言之。伉儷義重。當作何𢙇也。 上曰。予自戊戌。連遭大小喪變。世間豈有如許人乎。公曰。人之壽高則或値喪慽者。理所然也。不必過爲疚𢙇。且人無貴賤。而老則心易弱。臣等切爲仰慮。上曰。予則無所疚。而今見元良哀毁之狀。何以抑之乎。公曰。臣不知醫理。而凡人外肥則必內虛。窃爲 東宮憂之。承 命直宿扈衛廳三日。
三月二十六日。 仁元王后昇遐。
是日。 慈殿昇遐于永慕堂。公進參哭班。直宿扈衛廳。
四月。献疑禮九議。
献大行王妃卒哭。隨行於 大行大妃卒哭後議。大行大妃因山隨駕時。 明陵奉審當否及服色再議。 大行大妃發引時。 殿下隨駕路由正門當否議。 太廟告由文。通稱孝曾孫。與 永寧殿讀告門外當否議。五禮儀啓殯條。前三日告 廟議。初虞祭行於山陵當否議。屨制依集禮啚改成當否議。贈玉帛 題主奠。 親行當否議。啓殯時追行散垂當否議。公援引禮典。且據舊聞。一一仰對。甚合禮意。其散垂議末。兼附所𢙇曰。若臣區區憂慮之忱。不但止於散垂一節而已。自夫奉 諱以來。至哀所發。禮有時而過焉。雖使匹庶之少壯者當之。尙有毁滅之憂。擧國含生。莫不爲之心寒。天時流金。嚴廬湫隘。終夕 衰麻引接。間又達宵。潛銷暗礫中致傷之端。已不知其幾許。而來頭當行之節。又是三百年 列朝所未行者。萬一宿症倉卒而發。則將奈之何哉。夙夜懸結。焦火在中。而猶不能叩額陳請。此臣萬死之罪。積中之發。輒此附奏。 上謂大臣曰。今番收議中。李判府献議下。又有憂慮之說。予爲不甚緊之收議。遭此大臣責
勉之言矣。
八月。以庭試 命官召。上箚辭。再召入參。
三十日。拝內局都提調。上箚辭以病。 許解。遣 御醫看護。公病中聞內局之除。上書 東宮。不準辭。復上箚 大朝。 批曰。卿之軆先卿爲國竭誠。其常欽歎。幾月祭班。必欲伸忱。至乎若此。爲卿悶焉。內局都提擧。特爲許副。以便卿心。須軆此慇懃之意。安心善攝焉。
十一月十一日。 命入侍。附奏以病辭。
二十九日。上箚引病辭太常提調。 許解。
公以病三朔未能快復。太常有 練主陪詣事。不可替行。故陳箚乞免。 批曰。幾朔勞悴。豈無其恙。頃聞爲卿悶焉。覽卿之箚。今已三朔。尙不快瘳。此由於兼以日寒之致。凡諸不參。其勢固然。太常提擧。所重在焉。特爲許副。以便卿心。須軆此慇懃之意。安心勿辭。亦勿引咎。其須善攝。用副小子之意。
進疑禮七議。
献祔謁 朝祖以下室移安翼室議。 永寧殿 德宗室祝式議。 徽寧殿祝辭稱敢告當否議。 德宗室祝式再議。 朝祖同行永寧殿 先祭後
祧當否議。 王世子禫月服色議。 王妃喪禫後魂殿用樂議。
公元前779年
三十四年戊寅。(公六十七歲。)正月初六日。有留都之 命。上箚以病辭。 許解。
時 上幸 園陵。 命公爲留都。公以病上箚辭。許之。遣 御醫看病。
三月。增修文忠公遺集。
文忠公文集。刊行已久。而間多訛漏。公病之。積年搜拾釐正。至是手自序次。補遺正謬。始成完本。又稡集諸賢挽,誄,碑,狀,題,跋文字爲附。比舊本頗詳。將欲鋟梓而未及焉。
七月十四日。承留都之 命。上箚辭免。
公以病辭留都之 命。承安心調攝之 批。仍命御醫看病。
八月十二日。陞拝領中樞府事。
三十日。入侍明政殿。被 嚴旨罷職。
公元前773年
是日。 上臨明政殿月㙜涕泣。 東宮又席藁於時敏堂後庭。公聞報。急入 闕肅謝。領相兪拓基,左相李天輔已入侍矣。追入求對奏曰。聖人之遭憂患事變也。處置各有攸當。 殿下典學四十年。
公元前779年
臣等之仰望。 殿下之自期。何遽不及三代。而今乃處君臣父子之間。動失攸當。此臣之所痛心也。上曰。今又責予。予當退歸矣。仍欲起立。左相曰。李某之言。辭不達意。請令更陳其所𢙇焉。公曰。臣之言。非辭不達意也。人臣之義。在 大朝則責難於大朝。在 小朝則責難於 小朝。 殿下何必以專責難於 聖躬爲非耶。今日之事。毋論臣等之心。雖六軍萬民。莫不延頸願死者。爲是吾君之子也。惟其有 宗社神人之托。故日夜所兾望。惟願過失之無聞。不幸而有過失。而亦不欲彰著者。卽天理人情之自然。若言其所以然之由。卽爲是吾君之子也。以此言之。 殿下之於 東宮。卽是一軆。又何可分而二看耶。以一軆而分而二視之。此臣之所痛心也。臣於年前。敢以遠佞斥讒之意仰勉。語未卒。 上曰。予將處分卿矣。仍傳曰。一時奏錯。固非異事。而關係所重處。則其流之弊。不可不防漸。噫。君臣父子。五倫中二也。吁嗟其間。豈敢曰二曰一。頃者二重臣處分。意盖深矣。則今日所奏。誠是意外。人君飭勵。宜先大官。領府事李某罷職。公待曉鍾。自 闕下出南門外。翌日。出寓龍山村
舍。○時上下危惧。人所難言。同 筵諸臣。亦莫敢直陳。而公洞言兩宮一軆無貳之意。以明諸臣一心兩宮之宲。中外翕然歎服。雖異趣之斥公者。自此更不敢疵議焉。
九月初五日。特叙拝領中樞府事。
傳曰。苦心雖知。處分意深。飭已行矣。前領府事李某叙用。是日政。付西樞。又以副擬除司譯都提調。○翌日下諭曰。昔漢高豈不云乎。今番之事。卿則爲國血忱。予則不諒卿心。而雖若此。卿奏過於逶迤。予敎由於苦心。而其飭者非一時之觸也。亦有苦心。雖若此。旣知卿心。故示余苦心之後。其豈曠日。旣已特叙。往事何說。聞近臣所奏。處於江郊云。噫。卿之軆先卿之志。思其君之暮麾不去。予已知矣。處分之日。必尋鄕。予亦諒矣。而今聞所奏。雖嘉卿意。使卿到此。良由誠淺。於卿何有。卿須軆小子曲諒之意。顧今日國事之艱。其勿棲遑江郊。卽日入城。用副此意。公附奏以承 命入城之意。
三十日。謝西樞之 命。
十二月十一日。 上候違豫。參候班。
公元前778年
三十五年己卯。(公六十八歲。)正月初七日。參 賀班。
以 聖候平復陳賀也。
十二日丑時。考終于會洞私第。
公參賀儀後。感微疾數日。起居不甚異於平日。是日昏後。忽悠然而逝。有赤白氣自寢室晃明。直亘于南山之上。人皆異之。公病中欲邀二三同宰。托以國事。而李參判彛章來謁。公握手語曰。吾非怕死者。而常恐死不得其所矣。樂善堂入侍。必欲以死自明而不得。 明政殿入侍。極欲痛陳而被罪徑退。過陳賀後。欲以一䟽痛言 兩宮一軆之意。復伸遠佞斥讒之說。而且或有不安於 春宮。趑趄未果矣。今忽病臥。吾知其難起。爲國一死之願。今將已矣。生當爲負國之人。死將爲不暝之鬼。吾有子而年𥠧未釋褐。欲以此事托屬於某某人而未及見焉。子其勉之。須將第一義。以扶我 宗社也。是夜卒逝。後五年。李參判彛章來見公之子曰。吾未得一暴。亦不能以死自明。吾負翟黑子云矣。翌日 診筵。中官以逝單告。 上驚抵掌嗟歎。再問果卒乎。仍顧諸臣曰。李領府事果卒矣。向者自鄕上來。仍留在京。可見爲國之心。且其言曰。以臣心之覺悟推之。可以知 聖上建極之功云者。其
言是矣。大臣之零落如彼。誠愴然。 命承旨書隱卒 傳敎曰。噫。李領府事。以奉朝賀之子。自參下知遇其君。末梢廓然其心。老而冞篤爲國竭忠。爲予揮不去之臣。頃者入侍。不過若干日。而豈意聞此報。聞甚訝之。却疑非眞。愴悼曷諭。凡諸等事。若例擧行。俸祿限三年仍給。其子待闋服錄用。以示予意。○十四日。 上曰。予聞中官奏李領府事卒。驚起抵掌。史官見之。或疑予常時有抵掌之擧。而予本不然。聞此而驚故也。
十七日。遣承旨李起敬致祭。祭文親製。(見下祭文卷。)
三月二十五日。葬于豊德鵲谷艮坐之原。與尹夫人,徐夫人行品字祔禮。後沈夫人追祔左。
公元前776年
三十七年辛巳。 上曰。李領府事以其父之子。能守父志。暮年爲國之誠。靜夜感歎。凡人久則相忘。而予則雖久不忍忘焉。仍下嗣子調用 傳敎。
公元前768年
四十五年己丑七月十六日。以孝剛定諡入 啓。後上曰。人皆得美諡。而獨於故相未焉。予當以忠字賜祭矣。仍 命承旨李性源。持 親製文致祭。(見下祭文卷。)
公元前763年
五十年甲午八月二十日。公子敬倫登科。 上曰。李敬
倫果爲之矣。故相予至今不忘。而今始爲之矣。○九月十三日。敬倫入侍。 上曰。當此日。不見故奉朝賀父子。獨見承旨入侍。予心何如。○十二月二十八日。 上曰。歲將暮矣。故相安在。予不無歲饌。仍有未太之 賜。
公元前762年
五十一年乙未十二月二十九日。敬倫以承旨入侍時。 傳曰。入侍參贊官之其父故相。忠貫宇宙。噫。戊申年。予年三十五歲矣。以玉堂南床入侍。今予八十三。見參贊入侍。此萬古稀聞。况有子登科。以參贊入侍。可謂報本。特加一資。○敬倫又以承旨入侍。 上曰。故相爲奉朝賀乎。對曰。臣祖爲奉朝賀。而臣父未爲矣。 上曰。予則以奉朝賀知之耳。對曰。曾於登 筵時。自 大妃殿以耆舊大臣環瓜 賜饌。故臣父請入耆社矣。 上曰。果然矣。望入暮年。故相焉在。仍下祭需輸送 傳敎。
公元468年
正宗八年甲辰夏。 惠慶宮加上 徽號後。敬倫以諡號犯諱事。陳章乞改。 宣蒙下該曹稟處之 批。禮曹引例回 啓。仍有依爲之之 命。
十年丙午七月十二日。 上曰。諡法無忠字則已。旣有忠字。則不議於故相而何。
十一年丁未四月十九日。左議政李在協入 侍時奏曰。臣有耿耿者。敢達矣。故相臣李某昔當賊臣尙魯鴟張之日。聞後宮就舘之漸。其時彈論。左右迭發。而不少顧念。來留江郊。遅回屢月。聞翁主之生然後。始爲還鄕。臣之先臣。以偕來承旨。往留湍上。備知其主意所在。臣雖年尙少。亦能聞知其事。而心有所歎服矣。厥後 筵奏明白剴切。危忠孤誠。可質神明。深得古大臣告君之軆。 先大王亦爲之動容感歎者屢矣。向來改諡 命下之後。尙不擧行。分付弘文舘。從速改諡爲宜。 上曰。故相予所敬服者也。至於黨論一事。自當別論。李文源之擢用。亦以故相李天輔之子故也。豈以諡狀之未到而尙未改諡耶。左相曰。此是改諡也。旣非初賜之諡。則諡狀有無。恐無可論矣。 上曰。予於故相。豈有愛惜。而卿旣陳達。此後議諡時。弘文館自當擧行。不必出擧條也。 上又下敎曰。人必以卿謂偏私所發。而雖以金鍾秀之峻論。於此則無異論矣。右相顧左相曰。何以改諡耶。左相未及答。 上曰。以 惠慶宮徽號之音同。有改諡之 命矣。上曰。戊寅一奏誠難矣。左相曰。不但戊寅。丙子亦
有 筵奏矣。
公元556年
十二年戊申三月初一日。揚武諸勳臣家 賜祭傳敎時。有故宰相吳光運,洪景輔議諡之 命。仍傳曰。記昔 先朝語到戊申。 敎以兩臣之忠。不讓元勳。時有故相李某繼倡進對之議。其功亦不可謂多讓於兩臣。晩來一着。予雖不忍畢說。曾提是事。至有改諡之命。訖至多年尙無施行。况又逢今年。尤豈可拖過。申飭弘文館從速改諡。○弘文館議諡入 啓文忠,(勤學好問曰文。慮國忘家曰忠。)忠正,(慮國忘家以正服之曰忠。曰正。)忠翼。(慮國忠家曰忠。思慮深遠曰翼。)以文忠落點後。 上曰。故相諡號。今始爲之。予心甚喜矣。故相之初諡。是相簡輩所爲也。毋論諡之美惡。成於渠輩之手。豈可用乎。○初三日。敬倫入直捴府。承 命入侍。 上曰。予之欲召卿語此久矣。而亦涉私事。尙未果矣。前後有下敎。卿其聞之否。對曰。知有 筵敎而間多未聞者矣。 上曰。予於故相。何可忘之。有行狀成置者否。對曰。凡係先臣事。初不欲煩人。亦無向人乞文者。墓道狀草。並不爲矣。 上曰。亦無神道碑墓表乎。對曰。亦無之。而略擧生卒履歷立表。臣自爲之而已。 上曰。有誌文乎。對曰。此亦臣自
爲之而已。 上曰。如年譜例而有成置者否。對曰。此則有之矣。 上曰。其冊予曾見之成冠後尹趾完給經濟冊子云云者。卽其冊乎。對曰然矣。 上曰。此亦不欲煩示他人乎。對曰。成出後只藏家中而已。亦不欲示人矣。 上曰。予有下問者。而心有所不忍矣。故相欲見某某人者。果何人耶。對曰。先臣臨卒時。欲召見而未果者也。 上曰。誰人耶。其顚末。必詳言之。對曰。先臣作故前一日。伻邀參判李彛章,參判徐志修,參判尹東度矣。彛章卽來。故先臣與之酬酢。志修,東度適因次對有 命。不得來見。翌朝始來而未及見矣。 上曰。故相忌日。予何可忘也。乃正月十二日。而自 內輒行素矣。自內云者。卿能嘿會否。對曰。先臣爲國一死之願。人能鮮知。而豈意 聖明若是洞屬。兼承此 下敎。惶悚霣越。不知攸達矣。 上曰。前後以諡事下敎。而當初諡字。以追悔前過爲言乎。對曰然矣。 上曰。其所議諡。似由於偏論。而雖不然。厥賊所議。何可議之於先相乎。對曰。 聖敎至當矣。諡法至重。臣雖不敢發言。而厥賊所議諡。爲人子而何可一日安於心乎。以此至慟在心。而自承改諡之 命。
闔門感泣。以至於今矣。 上曰。然則以其諡已題主乎。對曰。初不延諡。故未延諡之前。無題主之事矣。 上曰。卿方入直乎。對曰然矣。 上曰。入直時其冊持來。則予當取見。前已熟見者。則當還之而欲謄置矣。此外亦有可見冊子乎。對曰。此時先臣立朝顚末。故成出冊子。而其外不爲謄置矣。○四月。 傳曰。故相家延諡。在今二十日云。宴需書下。令該曹郞官賚傳其家。故相夫人在世云。食物衣資。一軆賚傳存問後草記。○十八日。 傳曰。再明日故相李某家延諡時。遣承旨致祭祭文當親製。以此分付。○二十日 宣諡致祭時。新撰祭文。(見下祭文卷。)
二十年丙辰三月十五日。 傳曰。故相之家。視之自別。以其有癸酉戊寅樹立。而昔年此時。故相父子煕政堂入侍時 恩禮。昭在記註。豈忍空度此日。故領議政李某。遣承旨致祭。祭文當親撰。親撰祭文。(見下祭文卷。)
繼考
公元1095年
乙亥討賊庭試時。有一儒生呈凶書。 上命判金吾洪象漢搜捕場中。公進曰。八方多士咸造之時。
若 命搜捕則必當騷撓。而渠旣呈卷。可知其意之自現。何必費 聖念駭瞻視乎。請少俟之。 上良久下敎曰。卿言是矣。日暮後鼎衍果就捕。
公元1638年
戊寅。樞吏以樂善堂殿坐馳告。公不俟駕。忙詣 闕下。諸原任先已來詣矣。公曰。諸公已會。何不入闕。而若是齊會闕下乎。諸原任曰。姑未知何事。而聞有拒門之 敎。故方待坐矣。公曰。此有大不然者。不知何事。則固當送言。期於聞知。如果難開。則亦當排闥直入。此豈大臣之軆乎。小生則當先入矣。仍詣 閣外。中官以 上敎拒之。公厲聲曰。大臣出入。幺麽中使何可拒之乎。承史何尙今不來耶。因與同入。則 上御樂善堂退廳。 東宮席藁於庭下。公不爲上殿。按石階而坐。 上曰。李領府事須上殿也。公曰。 殿下縱使臣上殿。而 儲君方席藁庭下。臣何敢上殿乎。 上曰。李領府事何以聞知。如是入來耶。公曰。臣冒忝大臣之列。 殿下臨殿而不聞。則其可爲國軆乎。 東宮席藁。未知何事乎。臣欲奉問。果是 處分過中。則臣欲碎首石砌。以明 儲君之志耳。 上曰。卿其過慮矣。李領府事旣入來。東宮須速上殿也。公趍詣扶上。
上曰。予旣知卿自賓客。輔導元良。卿勿疑我。軆此意。終始輔導元良。此際諸原任並入來。而上下酬酢不得聞。公與從弟判書公語曰。爲國一死。自是吾兄弟蓄積。而若或浪死而無補於 國事。則此將奈何。環顧 朝廷。無可與語此者。東村李氏中。宜叔爲人。庶或動得。而旣難輕易發口。君其商量試探也。過數日後。判書公來會語曰。昨果往見宜叔。微發言端。宜叔曰。吾果有此意。而宲有力弱之慮矣。相公兄弟之意如此。則敢不樂從云矣。公喜曰。然則甚好甚好。庶可知扶我 宗社矣。
公元1668年
戊申 宣諡時。 上曰。故相諡號宴。卿當往參矣。對曰。適與一家婚日相値。而在臣私義。不可不往參。故雖晩後。亦當往見矣。 上曰。故相諡號宴。卿豈不往耶。必須往見可也。故相之三月初八日。始返鄕廬事。及向年筵奏。可見其辦一死之心。予則猶涉私情。故不爲盡言矣。對曰。此非 聖上爲私之 敎。故相之爲國一死。臣亦有當時聽聞者矣。故相居在同閈。故臣於出身後。往候頗頻。而嘗見其臥病。自言筋力澌盡。殆難復起。吾於乙亥以後至死之年。皆 聖主賜也。每欲爲國事辦一事。以
聖主所賜之年。献之於 聖主。而今則衰病如此。而 國事姑無可死之事。恐爲不能待而溘然先朝露。以此耿耿。臣聞此言。已知其心之必欲爲國一死。其言歷歷如昨日矣。 上曰。然乎。想其素定者然矣。雖得美諡。相簡輩所議之諡。豈可用於此大臣乎。今番改諡宣諡。誠爲多幸矣。對曰。向聞李某所言。則以爲 聖恩至此。故不顧家計。必欲卽地受賜。從速延諡者。盖由感激之意云矣。 上曰。聞其家計淸貧。故予亦有所助給。當自內宣下矣。(此一條。未知誰家 筵說。而當更考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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