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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惧庵集卷之三 第 x 页
戒惧庵集卷之三
书
书
戒惧庵集卷之三 第 94H 页

结城韩丈。未知近来相与讲论否。年前荷示其虚实说等文字。而多与先儒说。大段不合。想其积年用工。非不知朱子之言。奈何立此别议论也。恨此抱疑。远莫就质尔。其言曰。心不纯善也。若以心之发处言。固有善恶矣。此言未甚为病。而又曰。虚灵之心。不纯善也。若以虚灵不昧言之。则心之本体也。湛一虚明。具众理而应万事者。谓之不纯善可乎。儒者所谓虚灵。与释氏所谓灵觉。名同而实异。儒者之虚灵。格致诚正。复其本初。而未感之前。万理洞彻。此所谓不昧而万善之本也。释氏之虚灵。是个心性影子。而近于栗谷所谓智昏。非真虚灵之本体。况其猖狂。又由于任情妄行。而元非虚灵中有恶种子也。释氏与吾儒。是事事全然不同者此也。岂可以释氏之守虚灵之识。而排斥虚灵纯善之说。谓之异学乎。若然则朱子何以虚灵不昧。训明德之明字耶。其言又曰。虚灵气禀。元只一物。此亦可疑。若以心言。则固兼虚灵气禀。而若以虚灵对气禀言之。则气禀有万不齐。兼清浊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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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韩师伯(甲子)
顷因李生家便。修上一书。想即登照否。意外十月惠书。传自鄙洞尹丈家。忙手披读。仍审腊寒。静养学履万相。感忭之极。足慰日者巧未延拜之叹。第伏承连遭重制。为之惊愕不已。先师墓文。其所形容。似不能极其德美。果如来示所云。状德之难。有如是矣。然其以曾子之专用心于内。勉斋之坚苦始终。反复称道者。亦可谓知先生矣。但先生一生用工。尤主敬字。养深积厚。粹盎于面背。有笃恭而天下平气像。今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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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告明德章句虚灵不昧与具众理应万事不必分宾主之义。未知浅见果不至大悖否。窃谓既知心性情总称之义。若如高明之见。则宾主之分与不分。不须强办。而但观世之论此者。既因心统性情而分心与性情为宾主。又因此专以虚灵之心当明德。区区于此不欲分宾主者。盖虑此弊也。未知高明以为如何。区区又有所奉质者。昔年衡老以心气质之说。问于李横城器甫丈。则答书以为尝质此于江上。而病患连仍。未得承复云。又曰。虽未发之时。若论其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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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章句宾主之说。所见略同。不必更烦。而未发中气质本色自在之说。书谕面诲虽缕缕。浅陋之识。卒未骤悟。此恐先入为主而然也。请更奉质焉。窃谓未发。如止水明镜。言其气则未用事而虚灵不昧。言其理则无偏倚而浑然纯善。当此时节。固无气禀之陋。而至若气质之病。则方于已发处可见。今若谓未发之前。有善无恶。则是湛一之体。复其本然而已。不可又谓美恶自在。若曰未发之时。美恶自在。则是病根在里。伏而未作。不可又谓纯善无恶。两说似难并行矣。何以明之。谨按朱子曰寂然不动者诚也注。本然而未发者。实理之体。又曰诚精故明注。清明在躬。志气如神小注。朱子曰。诚精者。直是无些夹杂。如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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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沈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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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柳参奉晦之(应赫○甲申)
理气有则俱有。诚如来书所谓气之所从出者理。而理亦在于气中。故元不相离也。此说极为允当。而第观盛说。未能纯如此段前后辞语。似以理气分作体用。以理为未发动底。以气为已发动底。此似不然。理自有体有用。故虽存于未发之中。而亦流于已发之后。气亦有体有用。故虽有已发动底。而亦有未发动底。其可以理专属未发。而以气专属已发耶。欲望兄细思之。且阴阳未发动者即理之说。大不然。阴是静也体也。阳是动也用也。而程子曰。动静无端。阴阳无始。阳前是阴。阴前又是阳。而无一时无阴阳。岂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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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柳晦之(丁亥)
兄近看何书而作何工夫。细观兄坐井录。则究索之工。精妙之见。可谓勤且笃矣。白首穷经。透得大本。近来吾党中所罕见也。不负先师之教。大为斯文之光。如弟固陋荒废者。徒切歆叹之至。大抵人物性同之论。只于太极图说各具一太极上。可以见得。此非谓一太极之各各分裂。特明一太极浑沦之全体。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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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纸(坐井录条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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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兼二字。似未稳贴。改以便是如何。既言各一性各具太极。则可见性即太极。无物不具。而性不同之论谬矣。
各一其性图
各一其性之性字。先师初以为气质之性。后从尤翁之说。遂改初见。此在文集中。今兄亦似以各一之性。谓气质之性。望更考濂翁图说而期于究竟如何。
人物初生于天一之数。继之而善者同。又曰。继之云者。一之通也。成之云者。一之复也。一以理言也。天一二字。以气言也。何以言一以理言也。通即道之通也。复即道之复也。一之通一之复。亦欠稳。且况以天地人物生于一之数。故理无分而为一。然虽至二三四五之数。理岂有二乎。理本纯善无杂。故一而无分。不必以初生一数之故。而理始为一也。如何如何。有所以善之理。无所以不善之理。又曰。理若有善不善。则理有分也。
理虽无恶。而岂可曰无善乎。今若曰理若有善不善。则理有分也。是以理谓无善无不善也。此同于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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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极之各具者。理之分一也。二气五行之各分者。气质之分二五也。南塘不别理分一气分二质分五。而乃以一原之理。浑作气质之分殊。
太极分二五。而二气五行之中。太极具焉。太极生天地万物。而天地万物之中。太极具焉。一太极之各具者。理之一也。二五万物之各分者。气之异也。如是为言则理顺。何必以分一分二分五。如是艰𤁧说也。且理一上。何必以分一言也。既曰分。则终不免于二矣。通书所谓一实万分者。全体之各具也。今兄分一之言则似未畅。
气未齐者。阴阳之老少也。气偏者。阴阳老少之各偏也。
阴阳五行。虽有老少赢乏奇耦多寡之不同。而各有自然之法象。莫不齐整。恐不可以阴阳五行之不同者。谓之未齐也。未齐二字。方可言于清浊粹驳杂糅处矣。如何如何。
论理全分而气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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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理偏分而气各分。 卞南塘见解之误。
此题目。改曰因气质而性有偏全卞。而卞说须明白。然后可以服彼。盖南塘亦以为太极则物物各具。而特性者禀受之名。故随气质而性有偏全。其见处虽差。而辨博难当。以龉龃之言。不可以折服其口。兄之言虽是。而只以全分偏分等语言之而已。至于理之莫能载莫能破。亘古今无端始之纯善全体。乘气赋物。而又复各各浑沦之意则似欠明白。于此见得。则可以知太极之不可分裂而性之无不同矣。南塘于此。似未觑得。而兄亦似有一重膜子矣。如何如何。
南塘丈不知不分之理才分则为气。而不可谓理。未发之性已发则为情。而不可谓性。故不觉五行之中。有浑然不分之体。五常之中。有浑然未发之体。
理虽为气之本。而理自有本末体用。气自有本末体用。故太极虽生阴阳五行。而太极赋于物而为性。二五赋于物而为体。不相挟杂于妙合之中。今曰理才分则为气而不可为理。是理气似无分别矣。且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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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分属五行图
兄所谓五行各五分。为十六分。则皆为三百六十之数者。令人难晓。此愚不能领悟之致也。更教示之如何。
未成质之前。只皆一水之数。故人物不可分也。及其生质也。水一数之气。渐次生火木金土各全之纯气而成之则为人。水一之气。渐次生土金木火偏杂之气而成介质。火一之气。渐次生木金土水偏杂之气而成羽质。木一之气。渐次生金土水火偏杂之气而成鳞质。金一之气。渐次生木火土水偏杂之气而成毛质。
未成质之前。只是一水之数。而生质之时。渐次生者。其气不同。然形化之后。则人物所禀之气。清浊粹驳。自初必异。而虽在气化之时。惟人独得其秀。则一水之数。恐亦有清浊之异。岂可曰人物不可分也。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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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气偏气。初分天一之数。而继一理全体之善。故成质之前。分气之初。理皆无不同。
兄之见以为人物之生。初分天一之数。而继一理之全。所以性同也。故勤究于万物分气之初。而有此许多物偏全之分疏。然此不须就气数上如是烦缕。以愚观之。各具太极。各一其性。故万物同一性也。以此推明。庶可暸然。何必以气数之一而理亦禀一也。若必言一数之故而理不分也。则二三四五数之时。理亦有二三四五之分耶。气虽有二三四五之分。而理之乘气流行者。只是浑沦至善而已。何尝有片片分裂也。气虽有万不同。而理则一而已。性虽有五个名目。而体则一而已。故禀赋之初。性固均善。而特气有清浊粹驳之异。故性为之蔽隔。有通塞之分。性同之论。只当主此。不须言一数之故。理初无分也。兄藉此一数之说。欲明理无分之义者。虽是别见得。而此既无先儒之论。未知果如何。
人气全而不杂者。水为一数。故为全五之数。全而杂者。所杂之气为一数。而水为二数。故不失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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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既本为天一之数。则兄言所杂之气为一数。而水反为二数者。反复思之。未得其义。偏而杂者。水与所偏之气为一为两一数而不得为五数。则只为四数者。亦难领会。气数之说。异于性理之论。性理则浑然而难明。气数则条理而易解也。兄所谓水为二数及两一数。不得全五等说。其所以然之由。既不劈破。后学何以知之耶。兄虽独知。而人不得晓解。则其可以传后耶。更须修润。使人明白易晓如何。
人形水一故为头。火二故为项。而项后有凹文微分为二。木三故身分两臂为三。金四故并两臂脚为四。土五故头并四体为五。下左右各分二水一火一木。故为两脚之三节而直长。中分一火一金。为两臂相分之界。手足五指皆土数。
先儒论人物之形。有头圆象天。足方象地。禽兽横生。草木倒生之说。而兄所言人形水一为头。火二为项等语。未有见处。人物之形。以五行推之。不无如是之理。而此亦兄独得之见耶。抑有古人说耶。至如裸之必以土一为言。羽鳞之以偏火偏木。毛介之以偏金。
戒惧庵集卷之三 第 104H 页

天命本体。本不离不杂。而只以其气质之所发者。为本体之不离。则是为人物性之不离。而非天理之不离也。又以其气质所发之不杂者。为本体之不杂。则是为人物性之不杂。而非天理之不杂也。故人物不离不杂之中。自有不离不杂之天者。为本然也。然而人性之不离不杂者。去天不远。而物性之不离不杂者。去人犹远。则况可言天乎。
器亦道。道亦器。虽混合无间。而理自理。气自气。亦不相挟杂。故二五与太极。虽曰妙合。而主太极而言。则不杂乎阴阳。人物与性。虽曰不离。而主性而言。则不杂乎气禀。不离不杂之义。如斯而已。而元无天命人物之异矣。今曰天命之不离不杂。非人物性之不离不杂。又曰人性之不离不杂。去天不远。物性之不离不杂。去人犹远。此何谓也。以兄之见。理气不离不杂之说。若是迂阔。深所未晓。
삽화 새창열기
健顺者。性情之分也。所谓几善恶。而如一阴一阳之谓道也。
健顺五常。皆当包在心圈中。而今以心与健顺五常。
戒惧庵集卷之三 第 104L 页

寂然之性。只有生理。故动为健之情。静为顺之情。虽有各偏之名。未及于仁义礼智。而善恶亦无形焉。
静为顺之情云云。此情字若指未发言。则未发上。不可言情。若指已发言。则已发上。亦不可言静矣。且健顺既是纯善。而今曰善恶亦无形。则恐皆未当。且健顺。乃是仁义礼智上分说。今曰未及于仁义礼智。何也。
偏者。偏曲之谓。喜怒哀乐是也。倚者。夫焉有所倚之倚。有一毫私意。则不无思勉之意。不偏不倚。明有分界。
不偏不倚。所论固然。而但所谓不偏不倚明有分界者。似为语病。若曰不偏不倚意义自别则好矣。
浑然则无可分而无不同矣。分而不同则气也情也。非理也。非性也。南塘曰。四者之性。既非相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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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本原之论。其病虽大。而至于四者之性。既非相离。止合而看之。浑然一物事云云。是祖述朱子之论。不必苛责。兄不思玉山讲义乎。兄每谓理一上。不当言分殊。必以分殊谓之气。然理一上。当知分殊之义。分殊上。当知理一之义。性理之说。固当析而论其灿然。合而言其浑然。错综交罗。玲珑穿穴。然后其义方备矣。且以灿然者。谓费之迹。二五之分。费之迹。气之分。固亦灿然。而理之分殊处。岂不灿然耶。先贤每以灿然就理上说矣。南塘虽有差处。其谓说辨博。考据该详。今欲卞破。而论说若是龃龉孤单。不据先儒之言而信独悟之见。则似难服彼心而折彼口矣。望须更加恢拓而修润。俾传之无弊如何。
南塘细分仁浑然礼灿然义肃然智烱然于性之圈。而又分性之名而曰发为情。有若先分于性而为情之发。仁义之发。固为情。而至于灿然肃然烱然。又皆发后情状也。且浑然之目。只言仁则可矣。
戒惧庵集卷之三 第 105L 页

南塘心统性情图。性情竖看图。皆是祖述先贤之论。似无可疑。兄每以情动之前。谓无灿然条理。逐条可名者。然五常固是浑然无形。而个中自有灿然条理。不是无星之秤无寸之尺。故孟子若是分说于浑然之中。岂特发为情而后。方始分言耶。斯义也详具于玉山讲义中。兄未之思而有此乐浑全恶分析之病耶。理虽不离气。而无不可分言之端。虽分言而亦非禀赋之际。分其浑然之体也。但此既以五常偏言。则非专言之仁。以仁浑然言者。固可疑矣。
爱必生于智。成于信。恶必生于信。成于智。又曰。肾脏之神。生于肝气。著于心气。实于脾气。成于肺气。则为心之全德。而发为爱之情。肾肝脾肺之阴气。著于心之阴气。以为恶之全德。
四端七情之用。其发生者仁也。其成始成终者智也。其成实者信也。性情体用。固各有所主。而其中仁智信。又是包乎五常者也。性情之络脉。不过如斯而已。今兄以为爱必生于智。成于信。恶必生于信。成于智。又谓喜乐哀怒之发。生成各异。此虽独得之见而刱新之说。极涉破碎。且五脏精气。无不各具五行。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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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名目图
一物各具五行。则五脏之皆具五行者可见。而但心是极精爽之气。故能运用五常之理而主宰百骸之用。若曰五行之精。萃于心可也。何必言五脏之精气于心圈中也。
南塘曰。心者气之聚而体本虚也。此则是也。又曰。虚故不昧。气故不齐。此则可疑。此丈又以气之不齐。为善恶之分。阴阳本不齐。而未尝本恶也。阴阳杂而后为恶。则岂可以不齐。为善恶之本分乎。
南塘分虚与气而言气之不齐于明德上者。极有病。夫气固不齐。而至清明至虚灵之中。有何不齐之可言耶。以虚灵之气。亦谓不齐。故有清虚灵浊虚灵之说。然兄以阴阳老少谓本不齐者。亦有病痛。阴阳之有老少者。自是造化齐整处。岂可谓不齐乎。特飞扬腾倒后。始有清浊粹驳之不齐。才不齐。便分善恶。南塘之不分不齐与纯杂者。自无可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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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于心上。必欲借他脏之气而成全德者。此为刱新之论。其所谓发于此而为德者。未知自他脏而发于心上耶。心不具五行五性。而必资他脏而成全德耶。窃恐此当以五行言之。不必历数五脏而有碍他眼也。
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则心本人道之合也。然觉于性命者。为道心而主本然也。觉于形欲者。为人心而主气质也。圣人所以分言者。非为善恶也。明其不可离也。故曰惟精惟一。则心之本体。道与人合而未尝不为一也。
心虽合理气之名。而圣人之分言人心道心。终之以惟一者。非谓人与道之不相离也。特勉其人心之当精察。道心之当固守。而明其为执中之工。且所谓人心。即为形气而发底心。而形气非方寸上合理气之气也。即指耳目口鼻四肢之形气也。今兄不原圣人立言之本意。而错认惟一以为人道合为一之意。忽地以人道不相离之意。搀入主张。故至曰圣人所以分言者。非为善恶也。明其不可离。故曰惟精惟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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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名目图
孟子之言性善。只言仁义礼智而不言信者。以其四德无所不在也。先贤性情图。亦未尝列书。而信自在其中矣。今见图。必列信于性圈中。故位置似不正当。且欠信无不在之意矣。
气质生成之前。不可言性。则性善之理。固不离于气质。而南塘必作气质外物何也。
南塘以性谓各指其气之理。谓因气质而名之。谓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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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局之理。虽不更杂。而已局本杂者。为人性为物性。而终非本然之体。
气局中之理。若不杂气而拈出言。则何害为本然。而兄以为终非本然之体何也。南塘则以气局中本然之理。谓之兼不杂不离。而谓之不同。故有病败也。
天命理分图
所谓无全之气无偏之气等语。愚昧之见。终难晓解。天命图无论气之偏全。只曰理全可也。何必言无气耶。未知浑全之理。无气而独存耶。
人物之气。初分天一之数。则全理乘而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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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之理。非不至善。而所率之气善。则为仁义之性道也。所率之气不善。则非仁义之性道也。
所率之气四字。恐未当。率性之谓道。犹言随其理之谓道也。率字不可着气字。毋论人物。随其理而自然者即道也。虽粪壤污秽之中。理之自然者。未尝无也。理之自然恰好者。即性同之论也。如是立说然后。气有偏全而理无偏全也。分虽殊而理则一也。性之率。若待于气。则先贤何以曰率非人率之也。又何以曰率不是用力字也。南塘于率性。见解似不精到。而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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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曰。人物本性之不同。只争其偏全。而不当争其善不善也。此尤未解也。
或问于朱子曰。物各具一太极。是理无不全。曰。谓之全。亦可谓之偏。亦可以理言之。无不全。以气言之。不能无偏。窃谓以其粗通一路言则固偏矣。而言其纯善则本全也。故谓之偏亦可。谓之全亦可。南塘则主偏而未知其全。吾兄则主全而过斥其偏。幸思其偏之不必以恶言之如何。
朱子释生之谓性之生字曰。指所以知觉运动者而言。则所以者知觉运动之理也。
朱子训释生之谓性曰。生指所以知觉运动者言。所以二字。即指生字言。夫生字气也。兄何以曰所以知觉运动之理也。恐偶失照管矣。
四端者。性情分属。定位不易者也。七情。健顺互发之四端也。实则未尝不同。而以互发之情。分属定位之名目。脉络拘碍。
以四端分属七情。明有栗谷说。亦何以为误。且性情各有攸主。而五性又互主乎四者云云。南塘图说。皆祖朱子说。如兄所谓情路各有健顺次第。亦似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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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者借来心说册子。南塘寒泉二丈往复书也。谨此奉完。而有区区所疑。敢略禀焉。窃谓心单言则气也。而就其中又有虚灵气质之辨。虚灵。即方寸之中。气之极精爽处也。气质。即此心昏明刚弱之禀也。言心之气质。固有浊驳之杂。圣人众人果不齐。而言心之虚灵。则极其清而纯乎善。虽于浊驳之中。未尝不在。初岂有圣凡之殊哉。今以赋生之初言之。则二五湛一之气。均为人身。统性之枢纽者是虚灵。而惟其成形之际。始有不齐。故具此虚灵于清粹气质之中。而无所掩蔽者圣人也。具此虚灵于浊驳气质之中。而为其掩蔽者众人也。是故虚灵虽属乎气。而不可与气质之浊驳浑沦称也。朱子于大学章句。先言虚灵不昧。而后言为气禀所拘。若是其分别言之者。其意岂偶然哉。夫然则虽以单言气之心言之。其所以为虚灵则圣凡不异矣。今按俞公(相基)之言。则其以心之本体。谓无清浊圣凡之可言者然矣。而以清浊粹驳。移靠于躯壳血气者。亦不是心之包气质也。玉溪之言。其曰所禀之精。该贮于方寸。而随所禀之不齐。各有清浊云云。及均亭清美者之精爽。不均相杂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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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答或人别纸
气质之性。本是杂气质而言。不可以不离气泛论者。高见正合鄙意矣。湖中之论。以气质之性。谓当合理气兼善恶看。此则不至全失。而若以本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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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之性。程张所以发此论者。特发明性杂气质善恶不齐之意而已。初非为理不杂气之妙而言也。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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