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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谷先生遺稿卷之十七
錄
孤舟錄[上]
公元1776年
韓子謫宦詩云。春風洞庭浪。出沒驚孤舟。正可取喩於宦海也。余自甲子始出世。屢遭風浪。四十年間。備嘗險阻危難。不啻洞庭孤舟。故立朝有日記。名之曰孤舟錄。噫。當七年榮翥之時。少進多退。擬存古人早泊之戒。(古人詩。孤舟宜早泊。風浪夜應多。)而忘犯駭浪。畢竟止泊不得。檣折檝摧。幾於漂沒而不可救。其一葉之僅保。 先大王濟活之仁恩也。於乎不可忘。丙申秋書。
公元1768年
肅宗大王戊子十一月壬辰。生于漢城西部桃花洞外第。
癸卯。冠而娶。
公元1786年
英宗大王丙午九月。中式年生員試三等。(初會試。以義入格。伯氏聯壁。)
公元1739年
己未二月。授 懿陵參奉。
先是戊午。朴公文秀判西銓。副擬洗馬。至是趙公顯命判東銓。末擬受 點。三月肅 恩。(趙震彬,宋明欽首副擬。)○丙午後十年。病不赴擧。親年漸高。自丙辰始赴別試。占解早蔭。尤非志也。久不謝。一菴先生戒
以不謝。易致狼狽。遂肅 命。
公元1740年
庚申二月。遷 明陵奉事。○十月。擢增廣別試丙科。初試以論策。會試以表。與伯氏俱入格。唱第後。差堂后假史。在鄕遞。十二月復差。五日遞。翌年秋復差。十日遞。
公元1741年
辛酉二月。選槐院。五月。選翰圈。○十月。都堂圈準點。赴召試。
時。當路變翰薦舊制。爲圈點召試之規。余兄弟參圈。年少名類多以售藝名途爲恥。余尤以兄弟較藝爲嫌。稟議師友。定以不赴。 上意决行新制。深惡新進慢命。試日 親臨法殿督入。被圈諸臣皆不進。 上下嚴敎。至有拿處其父之 命。諸臣皆不得已入試。出殿策。余初欲不呈券。而 上又謂必有不呈之弊。下激惱之 敎。深恐又致過擧如初。乃搆呈小篇見黜。物議不知本意。囂然稱屈。○召試日。校理金尙迪奏曰。尹某兄弟。皆有文名。而光紹則又是經學之士。其文應如是。而聞以較藝名途爲嫌。不欲赴試。今如此矣。左相宋寅明曰。尹光紹有經學。是可用之士云。 上曰。余亦見其人矣。
公元1742年
壬戌二月。歸魯鄕。
公元1743年
時兩先生(敬庵一庵)俱沒。斯文文字。多未緖正。無人可任。遂歸鄕盧。修潤年譜。編輯禮書。翌年。二書俱成。
癸亥三月。大臣薦可任春坊。
先是 上命大臣薦可任春坊人。左相宋寅明啓曰。曾蒙下 詢。而年少名官。無由諳悉。留意訪問。則尹光紹經行非常。黃景源文詞絶人。此等人宜置講筵矣。 上曰。依爲之。判書徐宗玉曰。黃景源所長。只是古文詞而已。尹某則以經學見稱。且召試時事。亦有可取。渠以兄弟不可爭名塗。不爲致意。制呈見落。其志誠可嘉。 上曰然乎。
公元1744年
甲子二月。拜兼侍講院說書。赴 召入京。尋移說書。李公宗城判銓政也。二十七日入直。(九日。移 御慶德殿。不設書筵。)
晦日夜入侍。考試于興政堂。
時有泮試。提學吳光運。玉堂李昌誼,尹光毅。春坊韓翼謩,尹光紹也。考試畢。翼謩奏曰。 東宮書屛三坐書入事 命下矣。臣等擬以孝經小學格言書入。而不足於三坐。敢稟。 上曰。果不足則何書爲好。昌誼曰。說書是經學之士。詢問議定似好。
上曰。爾之明於經學。予曾有聞。試陳之。光紹辭謝後奏曰。孝經,小學格言。抄其易知而切於冲年者。則不可爲一二屛所書而已。 宣廟朝先正臣李滉進聖學十圖。㝡好玩省。尤易於感發。雖其旨義微妙。似非 東宮今日要務。而如小學圖,白鹿洞規圖,夙夜箴圖。亦可爲目下受用工夫。且俾 東宮自在冲齡。已識此等名目。功程有所趍向。則未必不爲他日作聖之根基也。翼謩曰。十圖似非緊切。不如古鏡重磨方中箴銘也。 上曰。感發之道。圖勝於箴。寫進十圖。○時方編小學訓義。贊善魚有鳳言故判書金昌協。論嘉言篇顔氏家訓。鄴下婦女。造請逢迎。乃恒代遺風。江東以贈遺致殷勤。不相往來一段。以爲恒代是元魏所出。故攘夷而斥其風。江東是南朝近都。故尙華而崇其俗。朱子取錄。亦以此意云。請以此說載之。 上命鄕臣採其意而註之曰。恒代北方。元魏所起處。江東南朝。有中華風俗。以見其大指。至是 上以此下詢曰。北方二字似剩。刪之何如。說書有經學。試陳所見。對曰。以臣淺見。不但北方二字。此段訓義皆似剩。元非顔氏本意風百里不同。俗千里有殊。則彼恒
代之間。風氣強勁。悲歌擊劒。安知閨閤之撿押。江東之地。風氣柔巽。俗尙卑弱。婦女不相往來。亦其皆尙然也。此何足爲中華夷狄之分也。况顔氏北魯人。尤何有斥與崇之可論也。區區尊攘之義。必欲於是乎見之。則臣恐解義彌巧。而彌失其意旨也。朱子採入之意。亦恐不在於此。 上曰。提學之意何如。光運曰。臣頃聞金說。頗有其生新而取之。今聞尹光紹言。誠有見矣。 上曰。幷刪去。
三月一日。入 侍于興致堂。
入 侍承旨洪象漢,尙魯。玉堂金尙迪,李昌誼,尹光毅。 上臨筵親製古鏡重磨方扁題。以敎 東宮文。略曰。人之本性。稟賦乎天。昔之鄒聖。常道性善。寂然不動。性之體也。感而遂通。性之用也。卓彼聖者。生知自然。吁嗟衆人。學而猶曚。一理存我。其何外求。人莫不知。攻之者欲。何以制之。曰誠與敬。唯此一書。先正所輯。何名以鏡。意蓋深焉。鏡本乃明。蔽者垢塵。心自湛然。物欲外誘。鏡之蔽矣。猶欲重磨。心之昏矣。其不自醒。此何由乎。卽一慾字。噫彼磨鏡。只照姸媸。磨我一心。廓然復初。鏡之垢塵。其蔽也易。心兮塋澈。何乃自昏。內直外方。明鏡止
水。苟非昏蔽。以何重磨。予將誠敬。爲爾磨石。莫曰言敎。聖賢臨汝。咨爾元良。一心體膺。時 上命尙魯把筆。口呼至攻之者欲。象漢以爲欲字當用有心之欲字。又以爲人心是人欲。衆論紛爭。 上命停筆曰。當召春坊尹光紹而决之。 命招之。光紹承 命進伏。 上第問曰。人心是人欲乎。對曰。朱子云上知亦有人心。則豈可便謂之人欲。但人心去人欲不遠。少有動着。便墜這坑。故從古學者。亦多誤認作人欲看。眞西山亦比之銛鋒悍馬。先儒已言其過差矣。象漢曰。人心生於形氣之私。私字非私欲之私乎。 上曰。此說何如。對曰。形氣之私私字。對天理之公公字說。謂涉於一己之私也。非指私欲之私也。此私字活看可也。 上曰。活看字好矣。又 下詢曰。無心之欲者。與有心之欲字。可以通用乎。對曰。自七情論之。則爲無心之欲。自情之流蕩而論之。則爲有心之欲。字與義固有所略異。而但若知七情私欲之界分。則二字固當通用。惟在其用處之如何。因文而其義自別。不必苦苦分別也。尙迪,昌誼曰。尹某所謂惟在用處之如何者。其語誠精切矣。 上曰。說書言甚明白矣。象漢
曰。尹某欲與慾異義之說是矣。通用云者非矣。易曰懲忿窒慾。如此處皆用有心之欲字矣。光紹曰。損卦果用有心之欲字。而但孟子曰。養心莫善於寡欲。范浚心箴曰。一心之微。衆欲攻之。皆用無心之欲字。此皆通用處也。 上曰。爾言是矣。顧尙魯曰。以無心之欲字書之。蓋光紹追入。不知 御製句語之如何。 聖旨之所存。而所達衆欲攻之云者。正合於 御製攻之者欲一句。故稱旨矣。追聞玉堂言。則 上敎初以人心非私欲。欲與慾當通用爲辭。因衆言互爭。召光紹而决之也。 上曰。旣决此疑。說書出去。酉時復召入。蓋 御製旣訖。諸臣又陳病處。請刪請改。頗紛紜。 上曰。吾當復召尹光紹而决之。光紹趍伏。 上命看御製一遍訖。尙迪曰。寂然不動。性之體也。感而遂通。性之用也。性字似有病矣。象漢曰。性字果有病。請去此兩句。 上曰。尹光紹之見如何。對曰。臣新進蔑學。何敢妄論 御製文字乎。 上曰勿嫌。第進所見。對曰。臣聞之。寂然不動性也。心之體也。感而遂通情也。心之用也。故張子云心統性情。今 御製直云性之體用。果似有病。臣見則此不必刪去。只以心
字改下。則義理固自圓暢無欠。古鏡重磨指心也。起頭喚起心字。尤似有力。 上笑曰。心字誠好。象漢曰。上句言性善。下句言心。文理似不接續。 上顧曰何如。光紹對曰。此則不然。第一句言性。第二句言性善。其下句寂然不動是性。感而遂通是情。心則統是二者。心性情之義。一串貫來。體用相接。何待復下性字而後。方能接續哉。 上曰。此言極明切。以心字改之。尙魯書之。因奏曰。昔之鄒聖常道性善此一句。文體似生。刪之何如。 上又問如何。光紹對曰。性善字何可刪也。此善字與鏡之明字相照。性本善而物欲蔽之。則講學以復其善。鏡本明而塵垢蔽之。則重磨以復其明。此善字極令人警省。且此文將欲敎之 東宮。則使在冲齡。豫知孟子性善之訓。豈不好乎。象漢曰。 東宮幼冲。豈知性善之義乎。光紹曰不然。雖不能深究義理。卽下工夫。如學問之士。然睿質聰明。早識此等名目。知吾性之本善。則豈無其效乎。象漢曰。尹光紹甚惜善字。其意亦好。臣見則第一句以下三句似拖長。(性善寂然感通句也)幷刪去。直改首句曰人性之善稟賦乎天似好。 上曰。爾見如何。對曰。以臣淺見。殊
不然。凡論學文字。貴於寬緩不迫。意味自足。今若如象漢言改之。則首句下直接卓彼聖人生知自然之句。語甚急促而意味甚淺短。且念孔子之時。性之體段。人皆曉得。故聖人只言仁。以見天性之大端。及孟子時。義理漸晦。性體不明。如告子之徒。疑性之善惡。故孟子剔發出來。特言性善。朱子稱其大有功於後學。子思又於中庸。言未發已發之體用動靜。而心性情之妙盡矣。今 御製中第一句言天道賦性之原。孔子之論也。第二句言人性本善之體。亞聖之說也。第三第四句言心之動靜。卽子思之說也。性情備而體用明矣。動靜形而善惡分矣。故第五句六句。方言聖人衆人之別。次序井井。義理精密。此皆 聖上用聖賢說話。以成一段文字。若刪抹則義理未免虧欠矣。尙迪曰。尹光紹所陳。大有見識。義理甚好。昌誼曰。尹說似非一時臆創。誠極精切。光毅曰。臣無學識。第聞尹言。誠明的矣。 上笑曰。予意亦然。其言果精當。幷存之。象漢曰。內直外方明鏡止水一句。文理不合。且此是古鏡重磨方。則只當言明鏡。不可言止水矣。諸臣皆以爲有病當改。 上問之。對曰此句文義之
合與不合。在乎懸吐之如何。若曰內直外方(伊面)明鏡止水(伊羅)云。則其義自通。誠能實下敬義之功。則心體安得不如明鏡止水乎。且明鏡止水。是宋儒論心文字。其瑩澈無塵。水鏡同然。論以義理。殊不見其爲病也。 上曰然矣。又問曰。天理而已。改以由乎天理何如。光紹對曰。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朱子釋之曰。而已者無餘之辭。今天理而已云者。正合此意。不必改也。 上曰然則存之。討論訖。 上正容斂坐。命春坊進伏。 敎曰。予之爲此者。只欲敎訓元良也。昨日予有取於尹光紹聖學十圖之說者。蓋以玩省之際。可資警發故也。目今元良幼冲。輔導之功。專在春坊。汝等勉勵。期於成就可也。又 敎曰。尹光紹予不知其何狀。昨夜始知其如此。汝之經學。予已有聞。須克自勉勵。輔我元良。對曰。年少新進。學無所得。何以稱塞 聖敎之萬一。徒增惶隕。○後日。 上問大臣曰。卿等知尹光紹乎。對曰未也。 上曰。斯人不易得。與之語。㝡可人也。金在魯(領相),宋寅明(左相)兩相皆對曰。聞以經學名世矣。
二日。參召對于重書軒。
是朝書進重磨方篇題于 東宮。行召對。弼善韓翼謩,說書尹光紹入侍。進講篇題。上番陳心性誠敬之義。光紹達曰。心性誠敬。其義深妙。 邸下冲年。卒然聞之。似必以爲此聖賢事。我不敢望也。臣請就 邸下易知易行處而言之。今以講書一事分屬。則 邸下之欲讀是書者心也。所以欲讀是書者性也。讀是書而勿懈怠勿放逸。專心勤業者誠也。正衣冠除雜念。曁對方冊者敬也。推此而充之。則事事務實。無欺慢無虛僞者誠也。事事操心。無放逸無雜亂者敬也。日用之間。事長接物。無非誠敬。 邸下無以爲高遠難行也。 世子對曰。吾始知之。當留念。又達曰。 邸下必知磨鏡之事矣。答曰知之。曰然則 御製文義。不難解矣。人心之本善。如鏡之本明。鏡蔽於塵。心蔽於欲。磨鏡者以磨石。磨心者以誠敬。故昔賢以此取譬。編成一冊子。 大朝惓惓致意。一篇大指。不越乎此。 邸下若不詳玩熟讀。則將何以爲對於問寢之際乎。如有疑晦處。更加間難。曉其大義。入內之時。朝夕誦習。以效古人懷𥳑之義。因陳襄子事加勉焉。
三日。參書筵。
講小學第三卷士冠禮始加章。光紹陳文義畢曰。今此三加之祝。所以祝成人之辭也。 邸下之行冠禮也。必受此祝辭矣。祝辭中愼字。與順字通。臣未知 邸下已能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否。夫冠而祝之者。非徒爲儀文而已。古人之意。必使之改(缺)。旣冠之曰。絶其童習。順成德行。以稱成人之服。不然。雖冠亦童也。豈不有愧於衣冠乎。况 邸下旣冠矣。又婚矣。若童心尙存。不能革舊習。則殊非 大朝冠而祝之之意也。讀此書。惕然警省。勇革幼志。反躬體行。方有讀書之實效。 答曰。當體念焉。光紹復進曰。臣之侍講。自今日始矣。敢陳讀書之義。夫讀書者。非爲多讀古書。博覽經傳。以求文士之華美也。只是欲其善者爲法。惡者爲戒。體之於心。行之於身。未讀書時爲衆人。旣讀書後爲君子而已。不然。雖日誦萬卷。不可以爲讀書人矣。 邸下方讀小學。日前所讀者。未知能有所體行否乎。若口誦而已。心不體身不行。則皆無益矣。自今先知讀書之義。持此心讀之。則庶有進益之道矣。 答曰當依爲之。前是 世子淵默已甚。凡師傳進言。亦無答辭。皆悶鬱。自是漸有問答。朝中相賀。
四日。入 侍于重書軒。
上與 世子坐堂。承旨洪象漢,弼善韓翼謩,說書尹光紹入侍。 上敎曰。所製篇題。今日命 世子讀之。 世子跪讀之。音韻洪亮。句讀不差。 天顔喜悅。讀畢。 上命承旨講 御製絶句於 世子之前。解釋其義。象漢進讀達文義。 上問曉之乎。 世子曰未曉。 上曰上番陳說。翼謩又進達。 上曰曉之乎。 世子曰稍解。 上曰。下番陳說。期於洞曉可也。光紹進伏。以手點字而解之曰。磨鏡磨心。自有方者。鏡字心字相比。方字猶法也。磨鏡之法。以石磨之則明。磨心之法。以誠敬磨之則明。故 大朝御製文。予將誠敬。爲爾磨石者。卽此也。曰心曰鏡。本光明者。心之光明。隱而難見。鏡之光明。顯而易見。故取而比之。觀乎明鏡。可知此心之體矣。兩物之體。本旣光明。若不使塵垢蔽鏡。物欲蔽心。又何事乎磨之之功也。今 邸下物欲未痼。心體未昏。若謂吾心尙未昏蔽。何事乎誠敬云。則卽昏之者至矣。此不可不知也。此則臣推演之說也。明道伊川。乃正路者。明道伊川宋之賢儒。而以誠敬光明其心者也。故 大朝借其道字川字。以
照正路二字之義。孟子書以義爲正路。蓋心存誠敬。光明無蔽。則所行者義之正路也。晦庵闕里。是本鄕者。蓋朱子之菴。孔子之居也。兩聖賢亦皆以誠敬而心體光明。故 大朝借其庵字里字。以照本鄕二字之義。本鄕者猶言本土也。心體之本明。猶人之本鄕也。心體之失其本明。猶人之離鄕也。喪其心體者。務誠敬循正路。則自可復其本明矣。離其鄕里者。思故土尋故路。則自可歸其本鄕矣。學者之所歸。惟在乎孔,朱之道。故以孔,朱爲本鄕也。今 邸下若能誦孔,朱之言。行孔,朱之道。以克明本心。則人將以爲 邸下亦孔子也朱子也。所居亦晦菴也闕里也。便是本鄕也。無以聖賢爲高遠而難及也。 上曰。所解精切。下句分析尤好。因問 東宮曰曉之乎。對曰。大意識得矣。 上喜曰。能知大意固好。因詢曰。此作有病乎。說書之見何如。對曰。辭旨儘好。果如義理有窒碍處。則臣何敢有隱。 上曰。此詩中本字違廉。改之何如。說書言之。光紹曰。此詩當取義理。不當求聲律。濂洛諸賢。猶不貴聲律。况 震翰乎。本字尤有力。若改本字。則心體之本明。無以識得矣。 上曰然則置之。
上因敎曰。予欲與說書論古人。蘇軾何如人也。對曰。蘇子瞻文章氣節。偉然可觀。誠振古之英豪也。但浮薄放蕩。凌侮伊川。至欲打破敬字。則此爲子瞻之罪也。 上笑曰。吏判李宗城。頃日筵中。斥子瞻爲小人過矣。說書之論亦如此。東坡大節可觀。與介甫不同。豈非君子乎。對曰。小人亦有多少般數。李宗城所斥之意。未知何在。而蓋以子瞻對伊川而論之則爲小人。對王介甫,呂惠卿而論之則爲君子。且子瞻是元祐人物。豈可謂索性小人。故朱子許之則極稱其英秀後凋之姿。斥之則至謂其害甚於荊公。君子尙論。有抑有揚。此不可不知也。 上曰。介甫何如人也。對曰。介甫文章節行。持身檢押。又非子瞻之比。而惜乎其學以利爲義。濟之以執拗。靑苗之法。壞亂天下。馴致靖康之禍。則誤國之大夫。何足論也。 上曰。介甫亦自不易。其心豈出於亡國。但其人似汎濫矣。對曰。介甫當初之志。固欲措一世於太平。而學術淺短。暗於經國之謨。且其心以祖宗之法爲苟簡。慶曆之治爲因循。韓富之流爲庸常。凌駕一時之老成。排抑幷世之君子。誠有 聖敎汎濫之失。而畢竟與呂惠卿
輩同事。傳法護法。至於惇,卞而極矣。則亡國之責。終有所歸。亦何補於其心之不在亡國乎。 上曰。說書之論峻矣。其意蓋深嫉介甫者也。然則介甫固無足取乎。對曰。雖然比諸惠卿惇,卞。則實有間矣。故朱子輯名臣錄。亦有取於介甫。但爲拔本塞源之論。則介甫實亡宋國。如此論斷。可以爲後世人臣得君誤國者之戒。區區文章節行。有不足顧也。 上曰。說書之論。是余思量未及處。其言是矣。然則伊川及蘇子瞻,王介甫諸人。以君子小人等分之則何如。對曰。愚淺之見。何敢分秤。 上曰第論之。對曰。伊川十分君子。蘇子瞻五六分君子。呂惠卿十分小人。王介甫七八分小人也。 上曰。介甫予亦以爲小人。蘇東坡豈爲五分君子乎。似當爲七八分君子矣。東坡之學。又曷可少之哉。對曰。溫公爲九分人。東坡之學。只是縱橫而已。晩年專爲莊禪之術。亦無可取。五六分亦取其文章氣節也。 上笑曰。以予之言加一分於東坡。爲七分君子可也。因曰予因伊川事而竊有所疑焉。易傳中有窮后羿則可。女媧,武皇則不可。此語豈不啓後世之弊乎。果若是則亂臣賊子。其爲可乎。予甚疑
之。光紹曰。此黃裳元吉之傳也。易之爲書。不過陰陽。而從古聖賢。致謹於消長之際。扶抑甚嚴。此傳之意蓋以爲后羿是陽。媧武是陰。所以后羿爲可者。非眞可之也。特甚言其陰之不可干陽也。女之不可干位也。此等處不以辭害意可也。易傳中他文字。深斥亂賊者。亦不一而足。豈不可以爲懲乎。 上曰。特甚言其陰之不可干陽者。其言好矣。但伊川之言終有蔽。孔子之言必不如此。予當衰世。故所見如此。對曰。 聖敎誠然。朱子以爲子夏賢賢易色之語終有弊。不如孔子行餘學文之訓。爲無蔽也。聖賢之言。亦自有分。但不可以此疑之也。 上曰。予但疑其言之或有弊也。若深疑之。則豈曰明道伊川。乃正路也。因 下敎戒飭諸臣無黨。 敎光紹曰。講論學問之餘。何必問蘇東坡,王介甫。蓋欲試爾之見識志尙。所陳甚稱予意。可知爲學之功也。須勵此志。以所論東坡,介甫之心事君可也。召試時事。予甚訝之。後始聞其處義。心嘉之。一則不爭榮名。一則不違君命。此非難乎。其後謂當卽入春坊。而左相論薦後。今始爲之。此則銓曹之過也。今雖官卑。自可進用。須益加勉。一心秉公。
以事君父。以輔元良。是筵自初 上遣辭之際。每用待儒臣語法。至是 下敎曰。說書年少官卑。予豈尊待。特敬其有學問。有此禮待語。須知此意。益自勉勵可也。 上又語及時象。象漢曰。昔日豐陵之爲蕩平。實心有效。今之爲蕩平者。皆是假虛名取爵祿也。今日臣僚上殿下殿。心口不應。 筵中說話甚好。而退省其私。皆懷黨心矣。 上曰。果如是乎。說書言之。光紹對曰。臣伏草野。名雖出身。實寒士也。誠不知朝象之如何。且有越分之嫌。 上曰。欲聞公論。何必辭也。對曰。槩伏聞 聖上至誠破黨。二十年苦心。可感臣鄰。臣雖在田野。亦嘗得之於 絲綸之間。而至於廷臣之事。則或聞之於塗說。蓋有多少般數。或痼於黨習。心懷不服。乘機攻擊。以售其私意者有焉。或持論和平。以調劑爲任。要贊恢蕩之治者有焉。或雖未免世守色目。而仰體德意。勉袪黨弊者有焉。或外掩黨習。以叨榮名。內實懷私。隨處傾軋者有焉。然臣亦何知其某也如此。某也如彼也。第羣下情狀。固莫逃於天鑑之下。 聖上洞覽物情。靡有遺燭。用人則只問其賢邪。聽言則只論其是非而已。安可一例以心口
公元1680年
不應之弊哉。 上曰。說書之言甚公。所謂多少般數者。予亦知之矣。因曰。老少之目何義也。象漢曰。分黨之時。老成之論謂之老。少輩之論謂之少。 上曰。說書言之。對曰。非老成也。凡議論之分。每起於先後輩。先輩年老。後輩年少。 肅宗庚申後。朝廷之論。有先後輩之分。及至甲子後。斯文是非出。而先後輩之論。尤大剖判矣。 上曰。斯文事。是宋先正,尹先正之事乎。對曰然。又問斯文是非之爭。近果何如。能無更起之慮乎。象漢曰。 肅廟丙申後有處分。今有何更起之慮。光紹對曰。 肅廟甲戌後。已有處分。其後有丙申之事。彼此一塲血戰。其後又有 景廟處分。及至 聖上。一遵 先朝本意。兩置而幷鎭之。譬如載卜。兩邊均停。無有偏重。爭端何由而生乎。以此士林安靜。朝廷之上。更無斯文之爭。此則誠 國家之福。士林之幸也。今後若有一偏之擧。則將復有丙申之爭矣。豈非可戒處乎。 上笑曰。說書言是也。予於斯文事。果兩置不問。匀停不偏。斯文是非。何干於朝廷。而紛紛如是乎。予實無一偏之意矣。又問宋先正,尹先正。彼此互相斥呼凌罵乎。說書似知之。對曰。凡事當
公元1744年
論義理而是非自見。何須呼姓斥名。效街巷童竪輩所爲乎。一種無識之徒。攘臂凌罵。此非士論也。 上曰然矣。因問東西之分。由於禮訟乎。對曰。南西之大潰决。在於己亥禮訟。東西之分。則在於 宣廟乙亥之間。激於癸甲之際矣。 上曰何謂東西。對曰。沈義謙居西門。金孝元居東村。二人是非。儕流相爭。而名目成矣。其後東人分爲南人北人。西人分爲老論少論。北人又有大小之分。而大北癸亥反正後消盡矣。 上曰。朝臣今日後。那忍更西東。是 宣廟御製。東西始於其時矣。因復論時象曰。常恐今日又生別黨。蓋東人喜分裂故也。光紹對曰。古之所以分黨者。亦自有領袖。人心趍服。主張論議。以立幟於一邊。今則元無此等人物。何能辦得別箇黨目。不過五六相朋。七八相黨。隨利而聚。利盡而散。傾軋異己。以取朝廷之爵祿而已。此所謂利黨。恐無如東西老少之大分裂也。 上曰然。○是後日參書筵。時 東宮幼冲。只隨文句。解釋大義而啓告之而已。因下番苟簡。久直春坊。
十三日。陞拜司書謝 恩。連參書筵。
時 上親行都政。吏曹啓曰。春坊講官。當極其抄
選。說書尹光紹經術明習。可任輔導。而今方出六。司書作窠。陞擬何如。 上曰依爲之。
四月七日。受暇還鄕。陳䟽乞解。 不許。
三度格外進見。 上意眷嚮。時輩多忌媢蜚謗。思欲斂跡鄕里。時有明齋先生影幀改模之役。因受暇南歸。相其事。陳病疏丐免。(見䟽稿) 答俟少間上來。
五月八日還朝。連參書筵。
二十六日。 特授弘文館修撰。三違 召牌禁推。
是日有政。首擬文學。 上特除修撰。自直中出。翌日違牌。 傳曰。自古特除。其例多矣。今者特除。非爲尹光紹也。爲其文學也。非私也乃公也。不可若是。只推牌招。再牌不進陳疏。以停朝市還給。翌日又違牌禁推。原情放送。○是時堂錄新成。 上以不選尹光紹爲不公。屢有 筵敎。至是 特除館職。
六月五日。再召上辭疏。不 許。三召謝 恩。受湖西廉察之 命。
夜。特 命牌招召對。入侍陳辭䟽。(見䟽稿) 批曰。自古特除多矣。爾其勿辭。斯速行公。再違召。三牌申
以任使之意。不得已出肅。○是日次對。右議政趙顯命啓曰。伏聞備郞言天安,稷山全然不雨云。極可恠。或者有刑獄之寃。上干天和。別遣御史。寃獄民隱。使之審察爲好。 上曰。誰可遣者。右相曰。今 上所欲任用之人何如。 上曰。尹光紹耶。右相曰然。臣亦豈不知此人之實合瀛選。而新進中亦多可合者。故姑遲之。頃日揀擇。誠得人矣。渠則必不欲卽行。而此有前例。故相臣李慶億。亦以中 批爲之矣。 上曰。前日召試之事。亦可知其固執。三牌不入可慮。史臣以任使之意言及。使之來待可也。右相曰。臣亦數次見之於公會。而其作人端重。必是成立之人。且能經學云矣。注書引光紹入。 上敎曰。儒臣有經學。持受館職。欲與講學矣。今有目下民事甚急。講學之事。以俟歸日。光紹曰。臣年少未經事。極知不堪。而義不可辭。敢不仰體德意。殫竭微誠。 上語大臣曰。先見獄案。次問民情似宜。當以湖西二邑廉察御史爲稱矣。又曰。御史進伏。世稱貪吏。而予則以能吏爲悶。所謂能吏者。欺民欺 國。又誤其邑。御史似能察之矣。光紹曰。雖其有治聲者。考其所以得治聲之由。則能吏循
吏之分可知矣。 上曰。此言是矣。若是循吏之治績。表表可稱者則啓聞可也。如有所聞。則沿路鄰近邑外。雖遠處可往廉也。光紹曰。此非常規。 聖敎如此。雖數三日之遠程。亦當廉訪乎。 上曰。隨聞暗察可也。又 敎曰。予於儒臣。旣試其言。又欲考其行。此亦經學中一事。予之托付意非偶然。各別體行。仍受諭兩邑人民書。辭 陛渡江。
八日到稷山。翌日到天安。幷宣諭。
到天,稷二邑。先令聚會耆民於館下。展讀宣喩之文。又解說旨意。宣布德音。曉諭人民。俾令安土着業。時旱勢雖酷。而不如備郞所傳之甚。九日又得雨頗周洽。行關兩邑。發倉賑貸。俾竆民已種者鋤耘。未種者移秧。又考察獄案。訪問民隱。聞道內忠原之旱與天稷等。而又有雨雹之災。死囚之滯係者。至於十餘。遂以 上敎中雖遠亦往之意。同爲廉察。先以兩邑形止狀聞。因暗行採訪。
二十一日。到忠原。
潛行到忠原彈琴臺上。中暑病甚重。馳入府館。昏痛終夜。症似毒痁。而又挾暑感。逐日苦谻。有時不省人事。留調四日。審理冤獄。査治前任李明坤時
濁亂奸吏數十人。強病發行。歷陰城,淸安,淸州。懲奸䟽冤。至燕歧發贓。入書啓。病益蘇。又發暗行。
七月七日出溫陽。歷天安,稷山按事。
溫陽按治下吏。天稷幷按偸結濫殺等事。入書啓。
十日廵牙山,平澤。仍潛察畿內沿路。七日。至奉恩寺。廉察畿內。出水原,果川。按治下吏。留奉恩一日。修書啓。
十九日復 命。入侍于興政堂。
先是 命撰續五禮儀。禮曹判書李公宗城爲增修廳堂上。啓請爲郞廳。 上問此屢因湖西御史行期。故不得遲回。是日復 命。入侍承旨李昌誼也。 上使前曰。前見狀啓。湖邑旱災。似不如所聞之甚。而農形入槩何如。對曰。臣以不才。遽受重委。親承 聖上惻怛之旨。心誠感勵憂悶。始入稷山之境。憂心少減。其雨澤農形。前後狀啓。已爲槩陳。而兩邑似可免赤地。但失稔則已判矣。忠原則雨澤不及天,稷。而農形稍勝。以其有高山大川故也。大槩湖西一道。雨澤不能周洽。湖左一帶。多被旱灾。而三邑特其尤也。卽今民間遑遑。皆無安土之心。臣敬以德意宣布曉喩。俾安意作業。勿爲輕易
離散。以待 朝家保恤之政云。則渠等歡忭相告。皆願須臾支保。以蒙 聖澤矣。 上曰。有民隱乎。對曰。卽今民隱。莫大於良役。千弊萬瘼。皆從此出。舍良役而言民隱末矣。至其小小弊端。或與守令相議釐革。或嚴立科禁。痛防後弊。而大要只在於擇守令。守令剛明則民弊自消。守令昏濫則民弊蝟起。此非可以隨弊隨防。惟在得其人而已。 上曰然矣。守令能否何如。對曰。治行尤著者。忠原縣監韓德弼。牙山縣監李錫禧次之。而其他亦有治聲。無大段不法之吏。惟天安,稷山,燕歧三守令。俱有不法。廉得其實狀。謹以啓陳矣。 上因披覽書啓曰。天安,稷山。皆殺人命。是可謂致旱之由歟。對曰。 聖上俾臣廉訪寃形。故謹此採問。而若謂之兩邑之旱。的由於此。則殆近附會。只當論其濫刑之罪。何必歸之於召灾之端乎。 上曰。儒臣之言極是。因歷問三守令不法之事。又問韓德弼爲治何如。對曰。槩其爲人。才識優通。器局恢弘。屢典州郡。治績赫然。其治忠原才四朔。而衆務皆擧。積蔽頓豁。又不爲違道干譽之事。綽有循良之風。民情翕然。雖當灾歉。恃而無恐。且家在同道。而一介不
以自累淸操。不易得矣。 上曰。是故領相所薦。而尙置忠原可怪。因 命承旨書傳旨。拿問趙鳳周,沈碩賢,柳星東。(天,稷,燕三守令。)特贈秩韓德弼。又按刑獄單子。歷問諸囚冤狀。光紹隨問仰對。 上反覆論難其情節。因 命秋曹從速稟處。進而 敎之曰。予之擢用儒臣。意非偶然。予初不識爾何狀人。課試日始覺之。及後數次相見。始知其爲人。欲與講學。有此擢用。民事爲急。先試之御史。而飭勵之意。亦在其中。然或慮其幹事如何。今見其書啓。又聞其所達。極從容有條理。不但經學而已。心甚嘉之。此後將與儒臣講學矣。且禮儀增脩之事。亦須速成。後日入侍。當詳論矣。對曰。編輯王朝之禮。事體重大。如臣蒙識。何以堪任。是爲兢仄。 上曰。豫讓亦有國士之語。匹夫受知於人。亦且圖報。况儒臣之於予。有此知遇。豈不思所以報之乎。對曰。不才賤臣。蒙此特達之遇。萬萬惶感。而但人臣秉彝之衷。得之天理。不以人君待遇之厚薄。而有所淺深。若其感勵之忱。容有不自已者。臣雖至愚。敢不竭力圖報萬一。 上曰儒臣家安在。對曰在尼山。因退出。鐘已鳴矣。後三日。三違牌。上疏(見䟽稿)辭。 不
許。
二十四日。赴增修廳。始編續五禮儀。
與堂上會同。撰凡例定節目。設廳于惠民署。
二十五日入直。入侍于興政堂。夜召對。
時屢違召未遞。 聖敎勤惓。或恐終始力辭。跡涉要君。而終不免一出。則不如卽下冒膺之爲安私分也。遂承牌入直。以續五禮儀稟定事。與堂上李宗城同入侍。以所定凡例節目仰稟。 上稱善。遂取儀注之不載於原儀者。取捨存刪。一稟 睿裁。 上曰。儀注中祀享祭三字用處不同何也。堂上回顧光紹。對曰。天神曰祀。地祇曰祭。人鬼曰享。所以用處之不同也。 上曰果然矣。因勉其速成。退出。三更 命召對。入侍承旨趙載浩。上番金相福。下番尹光紹。諸臣就席。 上曰。今已夜深。欲爲休息。更思之。予之特授儒臣。將以講學也。旣命輔導 東宮。旋又置之經幄。意有在也。頃日民事爲急。先命廉察。及今入直。又不講學。若或明日脫直。則特授之意。便不誠實。故蹶然而起。招入儒臣矣。因 敎曰。取蜀漢紀以來。(方講桓帝卷故也。)注書出去。 上曰。漢之衰亡。始於桓,靈。而昭烈能自奮發振業。目
今運値中衰而世道若此。頃日命進光武紀。(御史承 命之日。命召對而進講光武卷。)今日 命進昭烈紀者。意蓋有在。予則年紀衰頹。歲月如流。已無可望。欲以此中興之治。望於 東宮。故特命進講。儒臣以此傳于春坊官。俾元良知此意也。光紹對曰。 聖敎及此。不勝感勵。第光武,昭烈奮發之治。卽 殿下目下事業。何待遠期 東宮也。深望十分振勵。克思以逸遺汝之道。宋臣朱子告其君曰。歲月川流。往而不返。竊仰天顔。亦覺非昔時矣。因以仰勉其君。忠悃惓惓。足令志士流涕。今 聖上亦不可以歲月之如流。有所退托。當及時奮發。康濟時艱也。 上愀然歎曰。儒臣之言固是矣。世道如此。予初則猶有意。今則望已斷矣。因以時象縷縷下 敎。載浩 對。 命進講曰夜深。只上下番讀之。光紹讀溫公史斷。 上曰。溫公之以魏爲正統者何意也。對曰。黜蜀帝魏。已有朱子之評。無容更論。而大槩溫公是九分人。純粹有餘而淸明不足。故見識或有滯泥處。朱子亦斷以見識不及曰。若使溫公生於三國。便可臣曹。豈非後人所可警省處乎。 上曰。費詩諫昭烈卽位者何如。對曰費詩所諫。守經之論
也。孔明所請。權宜之道也。當時漢統已墜。則國不可一日無君。况名不正則言不順。不正大位。何以係人心而興王業乎。 上曰。孔明三代上人物。而亦且捨經而從權何歟。對曰。孔明占據荊益。皆從權宜。不如是。何以得一片土。以圖恢復之大計也。孔明之權。非出於利土地貪天位。而惟惓惓於興復王業。此其所以權而合經。見許以三代之佐也。 上曰是矣。又曰。予於此別有欲下詢者。綱目書劉備自立爲漢中王。而先儒無褒貶之辭。自立二字如何。對曰。當時漢統如綫。獻帝受制曹瞞。諸侯無以稟命。昭烈之自立。所以從民望也。於義固不悖。不然。孔明亦豈勸之哉。 上曰。張廷玉所撰明史。我 太祖事書以自立。予甚慊慊。欲辨明其受禪實事。而其時領相諸臣。引劉備事。以自立二字。爲美題目而解之。予心終未釋然。儒臣之見如何。自立果是美題目耶。對曰。劉備自立。題目之美惡固勿論。而其事勢。與我 朝大異。臣意則不必牽合爲據也。竊謂革除之際。此等題目。不必苟諱。麗氏運盡。我 朝運興。 聖祖應天順人。除暴救民。奄有一邦。建我億萬年基業。則天命所與。人心咸
歸。麗氏雖欲不與而不可得也。 聖祖雖欲不立而亦不可得也。如是則 聖祖之自立。亦天命也。受禪亦天命也。只當論其天命與否。不必較計於自立受禪之間。天命諄諄而非有所言語。非有所付受。則亦自歸於自立而已。桀紂之後。湯武亦未免自立。而所以自立者。天命人心之故也。暴秦之後。漢祖亦未免自立。而所以自立者。亦天命人心之歸也。然而湯武尙矣。漢祖先儒亦謂之得國㝡正。則 聖祖之自立。亦不過天命人心之歸也。自立何傷焉。昔唐高祖受代王之禪。先儒譏其不能正名擧師。詭正幷用。興王之術。駁而不懿。若使高祖黜隋自立。不區區於禪代之粗迹。則先儒亦必許其正矣。夫高祖之於隋。位至唐公。恩遇亦盛。而猶可以黜隋自立。則况恭愍被弑。宮闈瀆亂。麗運之將訖。政猶隋氏之季。則 聖祖之威化回軍。黜麗自立。正符先儒正名之說。當時雖受恭讓之禪。而實革除也。非受禪也。此豈可諱也。麗末辛王之疑。處士元天錫有所紀實。而我 朝先輩。亦苦苦於眞贗之辨。以此爲得國是非之案。臣意每以爲此不必辨明。假使眞是王氏。 聖祖應天順人之
擧。烏可已乎。只當論麗氏天命之絶與不絶。不當論其爲辛爲王也。桀豈非夏之後。紂豈非湯之後。而湯武猶且放之。况禑,昌雖王氏。所爲暴亂。天命旣絶。 聖祖豈可以不放之乎。如是論斷。則辛,王不必辨也。自立不必諱也。此非臣目下刱論。平日淺見每如此。故敢此仰達矣。 上顧承旨曰。義理果似然矣。何如。載浩曰。下番所達得國興王。只係天命自立。元非可諱者是矣。 上笑曰。予前日雖聞大臣劉備自立之證。而心中猶未釋然。今聞儒臣所論。甚覺明快。自此可以放下此疑。光紹曰。此事元非可疑。我國號稱小中華。而勝國以前。鴻荒僻陋。中華之治。實自我 朝始。 聖朝龍興。啓千萬年文治之運。得國與宋祖頗相類。規模亦與之相似。此豈人力所及。殆天啓也。 上曰。儒臣言是矣。予每以 我朝與宋朝相類。故嘗愛觀宋綱目矣。光紹因起伏曰。小臣因此竊有區區激感於中者。惟我 聖祖刱業垂統。以傳之于我 殿下。殿下亦當奮發中興之治。光繼 聖祖之烈。將以傳之于我 東宮。竊觀近日纂輯六典。增脩五禮。惟此典禮。 聖祖權輿。 烈祖繼述。以致一代之文
治。而其所以運用時措者。亦自有其本。蓋禮樂刑政。輔治之具。卽其用也。精神心術。出治之原。卽其體也。有其體而無其用。不可施也。有其用而無其體。亦不可行也。今我 聖上纂輯增修之功。蓋留意於輔治之具。而制度一新。舊章煥然。甚盛擧也。至於小學訓義,心經,資治之講。亦皆是精神心術之用。而一番講讀。不足以爲端本出治之功。 聖上若不能以眞心實用。本末俱擧。而徒區區於修明舊典。以爲燕翼之謨。則此非 聖祖當日創業垂統之意也。若其本原工夫。亦在乎學問涵養之功。其義俱在方冊。今不暇長語。而帝王之學。與韋布有異。不在乎尋行數墨。吟咏述作。况 聖上春秋晼晩。萬機叢集。而聖經賢傳。亦已次第講貫。則惟在實心踐履。措諸事業而已。今雖在靜攝。不能頻開法講。亦當於臥內。引接近臣。討論經史。如家人父子之禮。要以講論實功。接續義理。則自有維持日新之效。私意日退。心神淸和。眞心實政。可以得力於措施之間。如是然後。庶副 太祖列聖付託之重矣。 上愀然歎曰。儒臣之言誠切至。其望予亦深矣。予亦豈無施用之心。顧予中年。果欲着
力於講學之功。而遭値無恨變故。形殼雖存。神精已消。世道時象。已無可爲。大訓訓喩。不能得力。誠無可施之策。故小學訓義。增修纂輯。留心此等之功。欲以傳諸嗣君。卽孔子述春秋。孟子著七篇之意也。古之人君。或有馳騁弋獵之好。予實無是。其奈黨習之難袪何哉。儒臣之望雖切。而予將無以自振矣。光紹曰。 聖敎雖謙讓。人主患無志。不患無時。一番奮發。至治可回。何况 聖上大病之餘。善端藹然。修明舊章。留心講學。則安知非東方中興之會也。且以昭烈所遭言之。其艱危何如。而鼎峙之時。年過五十。曷不以此自勉。以 宗社生靈爲念。 上曰。予欲與儒臣講心經。而法講則予病未蘇。不能開。召對時欲論法講冊。事體果何如。承旨及上番對以爲好。 上曰。此後當以心經討論於召對時矣。因歷勉諸臣。語光紹曰。予於儒臣。所以取之者。不但經學而已。須知此意。後筵。大臣以法講冊不可講論於召對尼之。事仍不行。 上亦久在靜攝。姑停講對。
八月四日。入侍于興政堂。
承旨趙明履,玉堂尹光紹入侍。以續禮事也。 上
曰。續禮幾何成就。對曰。始事已十餘日。稍成頭緖矣。因論耆社儀,尊號儀,親迎儀編入之節。又奏曰。 皇壇儀注。是大儀節。編入與否。當稟定矣。 上曰。嫌煩廣。姑置之。 上又曰。后妃拜禮收議。儒臣見之乎。今當講定。載之續禮矣。蓋前此以后妃見 宗廟拜禮。八拜四拜之節收議未定故也。對曰。見之矣。 上曰。婦人夾拜。予有覺得者。婦人拜禮。無鞠躬平身諸節。故所以夾拜也。對曰。先儒說亦如是矣。 上曰。妃嬪拜禮。當從八拜乎。對曰。此等處誠難容易論斷。禮有從宜從俗之文。臣極惶恐。敢問宮中行禮。三百年來。從四拜乎。從八拜乎。知此然後。可有商量。 上曰。婦人只如俗間四拜而已。對曰。然則凡王家之禮主嚴。事死事生。不可異同。妃嬪若行八拜於 宗廟。則於 東朝 大殿。亦當行八拜之禮。不可四拜於前而八拜於後。有所異同也。况三百年來。已從四拜之禮。則從宜從俗之義。可倣行也。男子陽多變。婦人陰小變。故家禮儀節。於婦人禮。每從簡。今若變行八拜。則是陰反多變也。似非禮意。臣意則因舊行禮似好矣。 上曰。儒臣所論。似得禮意。承旨之見何如。明履曰。
儒臣之言甚明白。收議中亦多持難。而無如此指陳者矣。 上命以四拜爲定。光紹又奏曰。臣於 王世子見廟之禮。拜位一節。深有疑焉。 皇朝會典。太子拜位北向當中。五禮儀。 世子拜位東西向。此似當與羣臣同爲北向。而其爲東西向者。未知何義也。 上曰。予爲世弟時例西向。而隨 大殿則北向矣。光紹曰。 大殿西向則 世子北向宜矣。旣爲北向。則又不可以 大殿之不臨。而變爲西向也。禮家甚嚴等位。此等處似當釐正也。 上曰。儒臣之言甚好。依爲之。 上曰。亦有可稟者乎。光紹曰。禮曹流來儀注。皆出吏手。便一笏記文字。苟𥳑粗略。今爲續五禮。將垂之後世。則不可鹵莽杜撰。文法幷依開元禮改定何如。 上曰。如是好矣。
六日。移拜司憲府持平。謝 恩旋遞。
以未署經引入。歷四日。禮判入侍。請遞郞廳。 上曰。尹光紹習於禮。遞臺職。專意修編之役。
十一日。拜副修撰。謝 恩入直。
十五日入侍。
特命入侍。問續禮之役。今至幾何。對曰。念間似訖
編。計六七日可以進御矣。 上曰。序例中圖說。何以爲之。對曰。皆倣五禮儀次序作圖矣。 上曰。進宴,親耕,親迎之儀及城內城外動駕排班之儀。俱作圖載錄似好。對曰。皆已作圖入錄矣。 上曰。續禮可謂詳密無漏矣。光紹曰。五禮儀。 國恤時無大臣三司入侍之節。而自 孝宗朝始行。此雖非儀注。而似不可不添注矣。 上曰。是不可沒。何以載錄也。對曰。儀注中亦有古今之異同者。而不可以此盡載元儀。故發爲一例。有考異一篇。以發明其添刪異同之節矣。 上曰好矣。又曰。草本速爲正寫。先使予得見其面目也。
十六日。參晝講。
入侍承旨趙明履。上番魚錫胤,下番尹光紹。講周禮文義畢。 上曰。予欲與儒臣論學久矣。連因靜攝未果。今日從容。予欲聞之爲學之功。何者爲最要歟。對曰。臣淺劣無所知識。而第伏念聖賢論學千言萬語。何莫非要切。昔有問於楊龜山曰。論語中何語㝡要切。答曰皆要切。此語極可服膺。然要切之中。尤有要切者。蓋人氣質必有偏處。爲學須從其偏處加功。方可得力。方爲要切。故如四勿敬
恕之異旨。退由進求之異訓。各隨其稟而下藥甚切。聖人設敎。蓋如此矣。臣前後昵侍。竊瞷 聖質。臣愚死罪。敢有所妄測。而思進一言。以輔 聖上矯偏進學之功焉。俄陳論語一書皆要切。而今就聖質上擇其尤要切者。則妄謂首篇威重一章爲最。一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一曰主忠信。一曰無友不如己者。一曰過則勿憚改。四言而學問之大功盡矣。而尤切於 聖上受用。張子曰。厚重者可以爲學。竊瞷 聖上聰明睿智。卓冠百王。而惟欠厚重。故爲學少牢守之功。臨事。無嚴凝之象。此威重之所當勉也。朱子曰。人不忠信。事皆無實。竊瞷 聖上慈仁英達。明燭庶物。而惟欠誠篤。故進修無朴實之功。行政涉徇名之病。此忠信之所當勉也。古之明王。必資於師友以輔德。而 聖上不親骨鯁之士。䟽遠山林之儒。是長與不如己者處也。又何以進德也。古聖王不能無過。惟貴能改。而 聖上於事爲之間。多遂非護疾之失。無樂善從諫之美。是過而憚於改也。又何以克己也。蓋威重忠。信爲學之本。而親勝己者。所以輔此學也。速改過者。所以進此學也。今 聖上於此四功。俱
有所不足。則爲學將無根基。知之而不能改。得之而不能守。夫子此訓。徹上徹下。實千古爲學之大訣。而尤爲 聖上矯偏變資之要方。伏願 聖上深自省察。覺其偏處而自用工夫。如謝上蔡難克處克去之訓。則方知夫子喫緊爲人之意。而 聖學日進於高明矣。 上欣然曰。予從前非不講此書。亦不知此章之切於吾身如此。今儒臣解釋明切。甚着予病。從今當反省體念。錫胤曰。下番所條陳。誠一句一藥。大有助於 聖學。伏願深留意焉。 上曰。一句一藥之言好矣。當不忘。光紹又奏曰。昔朱夫子以誠意正心四字。爲格君之第一義。今此忠信誠意之本也。威重正心之效也。親勝己樂改過。莫非誠正之所推去也。伏願 聖上以朱子之訓益加功。以宋君之厭聞爲戒。 上曰。所論尤有意味。予當體念焉。
二十日入侍。夕又入侍興政堂。
續五禮儀草本寫畢。堂上李宗城,郞廳尹光紹來詣入侍。 上披覽草本及圖說。贊其編輯之精當。仍曰。精寫進御。當在何間。宗城曰。領相之意。欲更加詳校。徐徐進御矣。 上曰。世間事有不可知。不
如速成進御後。還爲精校入印可也。退出。午後大臣入侍時。復命儒臣持周禮入侍。進伏。 上曰。葬用木奴婢一節。始於何時。考出周禮。光紹奏曰。此不必考諸周禮。周公無是禮也。夫子深斥作俑之無後。惡其象人。則三代之禮。只有明器而已。豈復有木奴婢乎。周道旣衰。明器變爲作俑。又變爲殉葬。至於開元禮。始以木奴婢定爲葬具。唐紹陳疏斥之。此在杜佑通典中。五禮儀專倣開元禮。故有此一節矣。 上曰。然則此無可疑。五禮儀中木奴婢一節。恐啓後日殉葬之弊。革之載入續禮中。領相金在魯奏曰。大君之舅。有除授六品之法。依此例。洪鳳漢出六。 上曰。國朝無前例何如。因徧詢筵臣。筵臣皆以爲可。光紹對曰。我 朝法例咸備。而國婚之後。獨無加恩之事。似有微意於其間。到今臣不敢臆對。 上仍無發落。
二十七日。進續五禮儀。入侍于興政堂。
續五禮儀正本成。凡八卷。堂郞奉箋陪進入侍。 上命光紹讀箋文。宣醞錫馬。後事載 英廟寶鑑。
二十九日。遭臺言。
自 特除以後。一邊睢盱。及輯禮之役。 眷奬益
隆。猜媢日盛。而憲臣朴聖源之啓果出矣。以御史時私李明坤。(忠原前縣監)不爲案論。稱病留滯食禁肉。搆罪請罷。 上語大臣曰。尹光紹豈有食禁肉之事。而亦安有顧護李明坤之理。正可笑也。又召臺臣責之曰。尹光紹予於考試時。知其爲人。特除爲玉堂爲御史。汝必以五禮儀郞廳。拂鬱於心而爲此矣。使尹光紹有食禁肉等事。則將何用之。而特𥳑之君。謂何如耶。後日掌令權藖停 啓。
九月四日。牌招陳疏辭。 不許。
詣闕陳疏。(見䟽稿)批曰。黨習已痼。今者駭擧。何足撕捱。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六日。許遞付司果。校正續禮。
引嫌不出。 上因禮判所達。遞付軍職。了當校勘之役。十日校畢。受暇還鄕。(十月奉慈行往伯氏江東住所。)
十一月二十一日。拜副修撰。十二月。承 召入京。
時趙載浩等當銓。惡不附己。久枳望。公議頗騰。至是不得已末擬受點。自西邑承 召命。
十七日。上䟽辭職。 不許。二十六日。謝 恩入直。
再違召陳䟽。(見䟽稿) 批曰。撕捱過矣。爾其勿辭。是後又七違召。副學元景夏 啓曰。近來玉堂極苟
𥳑。而尹某連爲撕捱過矣。御史食牛肉。不成說話。此不過搆捏之言。而如是引嫌。申飭似宜。 上曰。所達是矣。無可以撕捱者。連下飭 旨。遂謝 恩。
二十七日夜。召對于興政堂。
夜半。 上命儒臣持資治通鑑入侍。承旨南泰慶。上番洪重孝,下番尹光紹進伏。 上曰。今日當講諸葛亮入寇事矣。予有所惑於溫公帝魏。玆成一絶書下下番儒臣讀之。泰慶跪受以傳。光紹伏讀。 上曰。諸臣卽席和進。儒臣進講。講畢。光紹起伏曰。今日所講文義。非無可達。而開卷第一義。在於帝魏黜蜀之辨。 聖上旣因紫陽筆法。深斥溫公之誤。則其意豈但追奬往哲。褒顯精忠而已。蓋欲導一世忠義之士而激勸之。實有關於風敎之大者矣。朱夫子尊慕武侯。旣於綱目。表揭正名。又於臥龍菴中。虔奉武侯遺像。以寓景仰之誠者。實慨南渡時勢。而恨不能復起斯人也。 聖上之意。亦出於此歟。 上曰。朱子果奉遺像乎。對曰然矣。仍及 宣廟朝建祠臥龍山故事。 上感嘆久之。又奏曰。 聖上永念賢佐。追懷昭烈。頃日 筵中。有所 下敎於臣者。臣亦有所仰勉於 殿下者。今
時雖與蜀漢不同。亦當就事取義。以昭烈奮發之功爲心。克致撥亂之治也。 殿下每以春秋晼晩。爲退托之辭。而昭烈入蜀時。已過五旬。而猶能刱定一隅之王業。况今時乎。伏願 殿下深留意於斯。 上曰。儒臣之言豈不是。而顧予衰老。無以擔當。且昭烈之於諸葛。猶魚有水。可做一時之治。今非敢曰無人。特予不敏。不能知而用之。亦無可與共業者。予將奈何。當進講時。至諸葛卒處。 上廢書愀然。命越數張而講之。講畢。光紹曰。小臣竊想 聖意於此不忍讀也。益切感歎。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一句。卽 聖上今日心事也。 上曰。儒臣知予心也。賢人之死。孰不可悲。而於武侯。尤有異焉。光紹復進曰。小臣有區區愚見。要裨 聖學。臣在田間。伏聞 聖上勤御 經筵。几杖在後。𥳑編在前。臣實欽歎。第晩暮工夫。與少時有異。程子曰。精神長者博取之。中年以後。必須節約之功。先正臣成渾引是說以敎學者。而其論節約之書。以四書,三經,心經,近思等書爲要。蓋暮年精力。有難用功於浩博處。故必須切己精約。近裏下手。乃可收效。今此資治之講。日讀一篇。非不多
矣。又不無可師戒處。而但臣等亦不過諷詠一餉。略綽說去而已。都無切實底意味。果何益哉。幸於淸燕之中。必從事節約之功。以爲收拾晩暮之地。則庶有實效矣。 上曰。儒臣之言。正好受用。當體念焉。資治固知汎博。而旣始之。故召對時雖爲之。其訖功何可必也。諸臣和韻成。各誦達訖退。○後日 上敎曰。爲漢丹衷。昭垂史椉。掩卷咨嗟。豈無示意。臥龍祠特爲致祭。祭官以儒臣尹光紹爲定。祭文亦令製進。後從前例遣承旨。只製進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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