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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门先生文集卷之二十 (自动笺注)
鹿門先生文集卷之二十
 雜著
  
公元1668年
戊申正月朔曉自歎文
鷄旣鳴矣。
吾年非十有八乎。
十五以前
固不知其可惜
十五以後則已知之而又憂矣。
每歲曉。
必撫枕自歎曰。
吾年今幾何矣。
回顧平生
一事可稱其年者。
豈不可愧乎。
如是者亦已有年。
宜乎學隨而漸進焉。
乃今自點撿。
最初發歎時無甚遠。
當時猶愧其不稱年。
今則尤可知也。
於是愧極而懼。
面赤而背汗矣。
盖由善端之發。
不能擴充
舊染之習。
又從而梏亡之。
且無篤實堅固之志。
有因苟且之意。
如是
進寸退尺
終無實得焉。
誓自今以往
大加策勵
不顧傍人是非
徒辦自己工夫
本原而絶外誘
舊習而務新得。
使無晷刻間斷
庶幾銖寸累積焉。
嗚呼
日月易流。
時乎難再。
不及用功
至於年歲已暮。
氣力已衰。
則雖欲追悔自力以及於人。
其可得乎。
禹惜寸陰
曾子三省其身。
古人汲汲惟恐不及者。
可見矣。
自今而又數年。
若復依然如今之視往。
則是志未甞立矣。
不曾著矣。
有言自食矣。
卒亦不足以爲焉爾
遺俗棄事
自絶而自廢。
敢復齒於人矣。
同志之人。
咸聽此言。
執此爲左契而責敎之。
公元1671年
爲學之要(辛亥)
有朝聞道夕死可之志。
然後可以語學矣。
(死者人之所不免。
固不足畏
只恐未聞道而死。
皇天降生之意耳。
苟能聞道
便死亦可也。
學者明乎此則古人所謂人十己千寸可惜者。
眞切有味
日用之間。
自不得容一毫私意
而外紛紛
於我眞浮雲矣。
若不能明於此
則雖曰有志
畫脂鏤氷而已
濟得甚事。
)○學莫先乎敬。
敬非件物事。
只是此心儼然肅然
常若上帝鬼神臨之在上
質之在傍是也
(朱子敬齋最好看。
深體之。
便覺今人多少慢弛
)○程子曰知性善忠信
先立其大者
此語當玩味
便有立脚處。
(向者聞之陶菴曰。
性善說則中庸首章章句或問
孟子性善四端告子諸章集註
大學衍義四德章及四端章下西山說。
朱子大玉山講義仁說等篇。
當朝玩味
陶庵又曰須先知也者不可須臾離意味。
然後戒懼功夫
方有所施。
而自不間斷
此正程子力行淺近之意。
親切有味
當與上敬字條並看。
○一切事不甚切於身心者。
思量計慮非其時者。
當姑置之。
勿使精力有分
)○爲學最忌間斷
苟能心心念念
不厭不忘。
喫緊下功。
愼終如始
(下段涵養讀書之類皆是。
)則日見意味深長
道理明白
自然欲罷不能矣。
(論語首章幷集或問當深玩之
德門戶。
斷不外此
若能依此俛首做功
優游積累
必有所至
向見陶庵言。
學者苟能時習自然可熟。
熟則自然悅。
必然之理也。
時習二字甚難辦得。
先生深然之。
)○涵養務要誠實純熟
(如九容九思皆是涵養之法。
)讀書務要明白自得
(朱子平心看他文義向甚處去。
不要道理向前牽拽他。
公元1668年
待他文義有歸著去處穩帖分明後。
却有箇自然道理出來
不容毫髮有所增損抑揚
處正好玩味。
止此。
此語甞體驗
眞切如此
讀書至法也。
學者深味之。
)講辨務要精切簡當
克己務要勇猛斬斷
(克己然後讀書涵養
無所撓奪。
有日新之功矣。
)擴充務要展拓開豁(孟子遠庖廚註。
豫養之說。
好玩味。
)如是積功
久久不已
自見氣質變化矣。
養氣之功。
最切於學者
晝則節飮愼言語。
嬉笑無畏事。
(朱子病中接應不倦曰。
今人先有畏事之心。
纔見一事
便料其難而不爲
所以成習怯弱
不能所爲也。
此言當深軆之。
然亦不可以不緊之事。
過勞精力也。
)夜則齊手斂足
淸心攝氣。
不作思惟
不昏不惰。
(金丈信謙以求放心養夜氣。
最初用力處云。
西山夜氣箴甚好。
)如謝氏所謂常惺惺
朱子所謂收斂身心
保惜精神
養氣要訣
(樂記曰中心斯須不和不樂。
鄙詐之心入之矣。
外貌斯須不莊不敬
易慢之心入之矣。
此語最宜深體。
)○孟子一書
深造之以道章
最切於日用
朱子一生受用
在此而已
○無優游厭飫之味。
而有輕躁急迫之心者。
終身勤勞
决不能窺聖學藩籬矣。
(論語先難後獲
孟子勿忘勿助長
皆是此意。
切宜深念。)
述舊
嗚呼
孺人之與余配。
始終四歲矣。
除疾死喪離別憂患
與之共室而居者。
前後不滿數月焉。
噫其不久矣。
夫人之爲交也。
相與居處
相與嬉游
相與酬酢語言
而又必遅以歲月
然後方信其賢與否
詳也。
今余與孺人若是不久
不能詳也固宜。
雖然古之觀人。
有得眉睫間者
有見一端而信其全體者。
今余雖不能久而詳。
而亦豈無一端可信者乎。
嗚呼
爲子而孝。
爲親而慈。
兄弟而友。
固皆人所鮮能也。
而惟夫與婦之別焉爲最甚
親之則昵而不正
敬之則離而不和
親與正敬與和。
古之君子
莫不難乎處焉。
婦人乎哉
孺人處之甚得其道。
盖其德之純色之溫。
才識鑿鑿然自有默合于道者
故其於余氣和而貌莊。
辭婉而理正
奉之未甞不謹
而亦不枉己而苟從
承之未甞不順
而亦能隨過而善䂓。
余年少。
未有操守
或以謔言相加。
而觀其色則澹然肅然
其言益莊。
使余茫然愧赧
發還縮者數。
以至幽暗之中衽席之間。
未或不然
始終如一日。
于親于正于敬于和。
盖無一之不合焉。
先儒稱情欲之感。
無介容儀
宴私之意。
不形動靜者。
庶乎不愧也。
嗚呼
一婦人而於所難處之甚者猶若此。
則其孝於親慈於子友於兄弟
亦可推而知其無一之未盡也。
由是而言則雖未能久且詳焉。
久且詳焉奚別。
所見者雖一端
全體者亦豈外哉。
以是而質於立言君子
奚疑不見信哉。
只惜乎以余之固陋寡聞
近復兀兀窮居
無明良友以先後於外。
獨出簡編糟粕
入而孺人閨門之助是須
庶幾薰陶漸漬
以不至舍而亡也。
孺人遽然棄余而逝。
使余倀倀無所復寓其心。
未有一子女在。
以遺其典刑
嗚呼天乎。
余之懷。
其悲不悲也耶
抆淚識此。
以爲他日誌狀之本焉。
公元1676年
居家儀節(丙辰)
  正至朔望
是日行參禮畢
灑掃室堂
設坐席於北壁下。
尊長坐定
男女就位
丈夫左西上。
婦人處右東上
北向
(共爲一列
)丈夫再拜
婦人四拜
(朔望丈夫一拜婦人再拜
)畢。
長兄尊長之左。
長嫂立尊長之右。
南向
諸弟諸婦及妹北向一拜(長兄長嫂答拜
)畢。
男女分班對立
男左女右。
婦人一拜
丈夫一拜畢。
北向立。
婦人一人讀誡辭。
(諺譯)皆拱手敬聽。
再拜就坐
婢僕亦分左右
北向叙立於庭下。
如上再拜
北向
男僕一人讀誡辭。
(諺譯)皆拱手敬聽。
再拜
禮畢退。
  生朝儀
是日鷄鳴而起。
晨省禮。
質明灑掃室堂
設坐席於北壁下。
尊長坐定
男女就位
丈夫左西上。
婦人處右東上
北向
(共爲一列
)丈夫再拜
婦人四拜(下並同
)畢退就坐
婢僕亦分左右
北向叙立於庭下。
如上再拜畢退。
仍進晨羞上壽
(或午饌時爲之。
)諸子諸婦女叙立拜如儀
諸子中最長一人進立於尊長之前
幼者一人執盞立於其左。
一人執注立於其右。
長者二幼者俱跪。
長者受盞。
執注者斟酒訖。
二幼者起。
長者擧手奉盞祝曰。
(伏願尊親
對玆爲度。
備膺五福
保族宜家
)祝畢。
尊長受盞。
飮訖以盞授幼者。
反其故處
長者俯伏興復位。
諸婦女中最長者一人進立斟酒。
奉盞復位如上儀。
(但無祝。
執盞注者。
諸婦女中爲之。
)畢。
諸子諸婦女俱拜如儀
尊長諸子婦女皆坐。
侍者斟酒于盞。
尊長
尊長諸子中長者至前。
親以酒授之。
長者受酒寘于席端拜。
(單拜下同
)取酒跪飮之。
以盞授侍者
興復位。
侍者又斟酒于盞授尊長
尊長又命諸婦中長者至前。
長者拜跪飮如上儀畢。
興復位。
尊長侍者以次酢。
卑幼出位拜跪。
飮畢興復位。
諸子諸婦女俱再拜
禮畢各退就坐
(右拜禮皆當如儀
但酢時諸人皆各再拜四拜
則恐或太繁。
改爲一拜。)
  逐日雜儀
公元1668年
每日昧爽盥漱
丈夫具道袍笠帶。
婦人櫛笄唐衣。
內寢省問安否
(丈夫瞻禮一揖
婦人幼少一拜
)○晨省後主率衆丈夫
晨謁家廟中門之外。
○夜則命侍者枕席
就寢乃退。
父母兄嫂娣娰出入時。
俱起迎送
(若房內小小起居則不必然
)尊長之前自名
無敢稱我。
  接賓客
客至則主人下庭迎之。
主人東階
客就西階
主人與客讓登
主人先登
客從之。
(客若降等則就主人之階。
主人固辭
然后客復就西階
)上堂入寢門時。
亦如之。
辭歸
下階送之。
上馬迺入。
(平交以上則皆用此禮。
卑幼則不必然
初見時則亦須下堂迎送
○若隔隣而居。
無時過從者。
尊長不必下堂
只起而迎送
而客若尊長具道袍見之。)
公元1682年
壬戌臘月
驪江往留淸峽(玉華㙜)時課程
夙寤默誦論語大文一篇
平明起。
更將所誦論語疑處。
考究盥櫛
(兩日一櫛)讀繫辭一章二章三章隨力。
凡三十遍。
飯後將朱子大全及箚疑及考證草藁
仔細勘覆
傳寫三葉
疲則或瞑目靜坐
翻閱南軒集數板。
若食前所讀未滿三十遍。
則追讀而滿之。
夕飯明燈熟讀繫辭十遍
又每夜合逐日所讀。
反復玩味
險川禮說
公元1686年
丙寅十月望間。
醫人道吉寒泉
診脉命藥。
仍曰大監若還寓花田小人亦可以頻往
議藥調治之道。
必勝於在此時矣。
先生然之。
遂定移徙之計。
連進
道吉所命蘇飮(蘇葉二兩
木香五錢
橘皮稱是
)數貼。
大發汗。
泄瀉又作。
往往遺矢
元氣不可收拾
二十二日大經危境
僅得小安。
二十八日門人李行祥抱先生入轎。
(雙轎。
)到龍仁邑內將宿。
先生今日溫和
進宿板橋可也。
前進
先生書行祥之掌曰過險川乎。
對曰未也。
俄而到險川。
痰忽升。
鷄子直下
事已無可爲矣。
遂奉轎入路傍村舍
問之則李墪農幕也。
諸生曰雖倉卒不可此家
以傷先生之心。
門人盧以亨負先生移入他舍。
屬纊
復曰陶庵李先生復。
治喪一遵先生所著四禮便覽
李鉉貞爲護喪
宋端爲司書
趙靖世爲祝。
十一月初一日朝
小斂
襲用深衣
斂用公服
李灌書銘㫌曰資憲大夫左參贊,兼知經筵春秋舘事世子左賓客陶庵李先生之柩。
二日午後大斂于床。
野服
仍入棺。
三日平明
朝哭成服
加麻者可百餘人
盖變出中路
居在本邑及京中者外。
無緣承訃。
故會者不多也。
是日巳時返柩向寒泉
門人李宜哲與諸生議曰。
禮君出疆則子弁絰䟽衰菲杖。
入自闕升自西階
君大夫一節也。
(詳見曾子問。
)鄭玄註曰棺柩未安。
不忍成服於外也。
今當用此禮。
入棺後卽返柩。
泉上成服
聖源兪彦
鏶等執出疆二字
謂此非出疆
不可爲據。
相持未决
余至則宜哲以是爲問
且出禮記示之。
余卽力贊其論。
兪朴諸人亦頗有歸一之意。
主人先入於兪朴之說。
且以事勢爲拘。
竟不從。
竊詳禮意
三日而殯。
殯者死者之事也。
三日成服
成服者生者之事也。
死與往日則自死日至殯爲三日也。
生與來日則自死之翌日成服
亦爲三日也。
生死條件旣殊。
先後次序判異。
先儒不可同日
日亦不可同。
况易次乎。
夫入棺而塗殯。
尸柩獲安
死事略畢。
然後主人各歸喪次
而又經宿然後方成其服。
此鄭氏所謂棺柩未安。
不忍成服者也。
夫不成殯而可以成服
則是不入棺而亦成服也。
(此雖似過。
實有精義
)今人例以入棺與成服對言者。
入棺成殯。
一時事故耳。
其實當以成殯與成服對言
設令死于正寢
而入棺後有故
未卽成殯。
則雖至二三日之久。
决不可徑先成服
必待成殯而又經宿。
然後可以成服
此義較然
無復可疑
况今尸柩在外
彷徨路側。
其爲未安。
(用鄭氏棺柩未安語。
)不特未成殯而已者乎。
四禮便覽未見其書。
而大槩一從家禮
小斂後無拜賓襲絰一節
魂帛從尤翁卧置云。
公元1691年
人物性圖並說(辛未)
삽화새창열기
上一仁義禮智分書四方
太極一原居中
則性與太極
分殊一原
同一圓也。
下二圖守順兩字貼著犬牛字。
性之偏而只通一路也。
太極一原分書于圈內之左右
則理之圓而莫非全體也。
性與太極同在一圈無所障隔
則性卽太極
太極卽性。
無二物也。
南塘記聞錄。
一原分殊圖。
大意得之
而分排未善。
間多有可疑處。
敬思改之
而亦未知其恰當
故玆用己意。
更定如比(一作此)。
盖犬之性非牛之性。
牛之性非人之性者。
分之殊也。
犬之理卽牛之理。
牛之理卽人之理者。
原之一也。
人與犬牛之性。
偏全雖殊。
同是天命之所賦。
故謂之本然之性也。
剛柔馴暴。
有萬不同
善惡分焉者。
皆氣之所爲
故謂之氣質之性。
又謂之分殊分殊也。
只就一圖離合濶狹則不待乎單指各指兼指之說。
名目紛然。
一原分殊之理。
瞭然在目也。
子云性者生之質也。
此言雖未完全
大意却好
盖性只是氣之德。
捨是氣則便無討是性處。
如陽之性健陰之性順。
除了陰陽
無所謂健順。
而健順之外更無所謂陰陽之性者。
水之下火之性上。
除了水火
無所謂上下
而上下之外。
無所謂水火之性者。
得五正通之氣。
故其性自能仁自能義自能禮自能智。
除了人身
豈復有所謂仁義智者
仁義禮智之外。
豈復有所謂人之性者哉。
犬牛得五行偏塞之氣。
而於或金或土上
有些子通處。
故其性或自能守。
或自能順。
除了犬牛。
豈復有所謂守與順者。
而守與順之外。
豈復有犬牛之性者哉。
(守順二字
出古註䟽
承用之。
然犬牛之性。
亦非止此一端
只觀其大意可也。
)然則犬之守牛之順。
陰陽之健順。
水火上下
人之仁義禮智。
同爲一等地位
而同爲本性可知矣。
若不襯貼形氣
泛然渾淪理則是當喚做理。
不當喚做性也。
孟子論性。
往往不擧性字。
而直曰人無有不善無有不下
戕賊以爲仁義
正是著眼處。
明道所謂性卽氣氣卽性者。
意正如此
然則蕫子之言。
殆古之遺訓
未可抹殺之也。
(明道甞論性道自家本質
元是完足之物。
又曰人自孩提
聖人之質。
悉已完具
於性上亦用質字。
此意甚好。
)今人不知此意。
乃以犬牛人性之殊。
謂之氣質之性。
殊不知纔說性字。
便已帶氣質在上面。
天下豈有無氣之性乎。
有此氣則有此性。
無此氣則無此性。
此氣多則此性亦多。
此氣少則此性亦少。
正是性之本色
今一涉形氣
便以爲氣質之性。
畢竟天乾地坤。
不得本性
所謂本性者。
掉脫形氣
懸空獨立而後可也。
朱子或人之以附子大黃寒。
爲氣質之性者。
良以比(一作此)也。
所謂氣質之性者。
盖以人旣有此性。
其所禀之氣。
正通之中。
不能無贏乏厚薄不齊
故此性之發。
不能不隨其氣之不齊而有剛柔善惡之別。
所謂贏乏厚薄者。
又自生質之初而已然。
故名之曰氣質之性。
所以辨其同中之異耳。
(氣質之性。
本就人上說。
禽獸亦當推此意。
)若人與牛與犬之本不同者。
認作氣質之性。
(朱子亦或有如此說者。
而乃上一級說。
正說氣質之性也。
)則其將以何者爲同。
以此之異。
爲同中之異乎。
且以附子大黃寒。
謂非本性
而乃附子之性。
仁義
大黃之性。
仁義
則其
成說乎。
牛人性之同。
其不成說
猶是也。
孟子折之曰犬之性猶牛之性。
牛之性猶人之性歟。
可見爲人人所共知
不待辨而屈矣。
(或謂告子氣質之性。
孟子亦以氣質之性答之云。
直是不識文理
告子前後所言。
杞柳湍水食色之類。
皆是說此本性
以敵孟子性善之論耳。
曷嘗知有所謂氣質之性者哉。
其所以爲性者。
只是氣。
孟子折之如此
盖犬牛人性之不同
人皆知之。
子平日亦稔知之。
於此反省庶可悟其氣之不可言性故耳。
)性卽理也。
則性與太極
而已
豈有二物乎。
其所得以爲名者。
有由合氣(張子語)之不同
故所就而言之者
不能同異濶狹之殊焉。
太極者。
本然之妙。
渾然全體者也。
性者卽氣而名其所禀之理。
隨其氣而自爲一性者也。
雖曰自爲一性
卽此之性。
所以天地萬物之性者。
無二理。
炎上火之性。
卽此自然炎上者。
便是水之自然潤下者。
亦是天地萬物自然天地萬物者。
熱是附子之性。
卽此自然熱者
便是大黃自然寒者
亦是天地萬物自然天地萬物者。
然則卽火卽附子之性。
便是太極渾然全體者明矣。
所謂渾然全體者。
只言其理不外於是耳。
若其此物之所禀得而受用者。
只是此物之理。
火之所禀得而受用者。
只是炎上
附子之所禀得而受用只是熱。
其他所謂天地萬物
之理。
雖曰不外於是
旣無是氣則元不干火與附子事。
不可火之如此
附子之性如此也。
是故卽乎氣而指其所禀之性則或偏或全。
或大或小。
不能一也。
掉了氣而指其本然之妙則無偏無全
無大無小
無不渾全也。
但人則氣全性亦全。
故人之性則與太極全體
元無濶狹之可言耳。
若不知性卽是太極
以太全體
而上之於天則不可也。
若徒知性爲理
不察性之所以得名之實。
以爲物物莫不禀此五常全德
則恐亦非中庸孟子之指也。
(太極之體。
卽是五常之理。
則謂五常之理。
各具於一物
亦無不可
不可以此爲此物之性也。
泛然活絡說去則如是言之。
猶或可矣。
但非性之本色也。
)朱子太極解釋
五行之生。
各一其性曰。
隨其氣質而所禀不同
所謂各一其性也。
各一其性則渾然太極全體
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
可見矣。
一段仔細看。
盖隨其氣質而所禀不同者。
性之異也。
渾然太極
無不各具者。
言性雖異。
實則一理也。
先說上句
後說下句
賓主固已分明
中間一則字則性與太極之非二物
躍如矣。
今若徒知上句而不知下句
以性與太極截作二物
則固陷於認性爲氣之病矣。
徒知下句而不知上句
以爲水之性亦渾然全體
火之性亦渾然
體。
則正朱子所斥信同疑異
喜合惡離。
其論每陷於一偏
而卒爲無星之秤無寸之尺者也。
大抵一分四字
說得盡。
羅整庵發揮四字
其意極好
所謂氣質之性。
不得已之論耳。
苟不善觀
成病痛。
公元1686年
南塘圖說
多可疑。
而其中善惡之性。
寫於太極圈子內。
又於下一原分殊一致圖。
以太五常善惡
同寫於一處
而分註曰單指各指兼指。
只在一處
此眞所謂中元有此兩物。
相對而生者也。
盖此老只知理氣之非二物
故欲於大本地頭
氣質善惡字。
殊不知氣之本體
本自有善無惡
性善之善。
卽氣之善耳。
盖性只是氣之德。
氣苟惡則何處討得善底性乎。
於大本地頭氣質字。
而亦不得不大本純善
則是不得不惡氣有善性耳。
惡氣有善性則烏在其理氣之非二物乎。
(惡氣不妨有善性。
則獨何恠偏氣之有全性乎。
徒知偏氣不可全性
而不知惡氣之亦不可有善性。
吾不知其果何說也。
)敬思於其善惡之性一圖
承用之。
未及察耶。
敬思又以天命之性。
屬之一原
牛人之性。
屬之分殊
然則天命之性與性善之性。
不得一性
而伯程子天命率性牛馬之性。
合而言之者
不得定論乎。
恐亦未深察也。
公元1696年
吳公吉事蹟(丙子)
公元1707年
吳公希吉字吉之
韜庵其號。
羅州人
狀貌魁偉
性度踈簡
師事鄭先生雲龍
又從牛溪先生遊。
遂厭科擧之業。
潛心性理之學。
時鄭汝立陰蓄異志
籠羅一世
朝野之稍有時名者。
莫不尊慕之。
公曾往來于其家。
至丁亥春
覺其心術不正
貽書斥絶曰自今希吉之跡。
不復到於門下
及汝立伏法
籍其家藏文書
公書在其中
宣廟覽之。
大加奬歎
卽馹召之。
敎曰予觀爾贈汝立之書。
不覺嘉歎
又下敎于政院曰見逆魁家文書
其中有吳希吉者。
貽書逆魁。
言平正的確
朝廷之上。
無此議論
學術之正。
所見之高。
有非俗儒所及
予見而嘉歎
以爲南中有人矣。
此必奇士
予欲授職
其議啓。
大臣議啓則敎曰高敞吳希吉。
丁亥年間。
奸黨充斥
李珥成渾其所擠。
朝廷之上。
一人而斥汝立者。
希吉乃能於此時。
貽書逆魁。
推尊
斥其心術詭慝之狀極其形容
予甚嘉之
不可不褒。
卽除厚陵參奉
未幾慶基殿參奉
壬辰之難。
公在全州任所
賊鋒日近
人皆鳥竄
公請監司曰近以防御使所得賊裝中實二板見之。
處實錄之並被灰燼無疑
公元1732年
矣。
參奉是守殿官耳。
御容我固當抱負跋涉
死生以之。
實錄則雖非我職。
我受聖上罔極之恩。
得授此職。
微末之官
無他報效之道。
願並奉實錄以去
幸而得全庶可以少遂涓埃之報矣。
監司許之。
奉御祭器實錄
移藏于井邑內藏山絶頂隱寂庵。
募得驍勇僧徒及近邑山尺百餘名以守之。
保全無事
後因朝令載船達行在
上拜哭親祭。
移安于寧邊
光海壬子修正實錄
䟽陳前後事蹟
繳進先朝所下備忘曹啓
國中三處所藏實錄
皆被賊燹。
而獨此一本宛然獲全
功實大。
遂升六品
東部主簿
甲寅重建慶基殿。
奉安影幀而祭之。
光海以公有終始保衛之功。
特命爲首獻官。
又錄衛聖原從二等功臣
命工畫公像以賜之。
因拜泰仁縣監。
後賊筠用事
打盡淸流
公亦見斥。
巨濟卒。
公元1757年
任實君子堂揭板諸生(丁丑)
公元1734年
君子堂者。
本縣所稱養士齋之新扁堂號也。
昔者孔子謂子曰女爲君子儒
毋爲小人儒
程子釋之曰君子儒爲己。
小人儒爲人
本縣士子只知有科擧
而不知有道義。
只知竄竊雕琢之文爲可喜
而不知格
致誠正之功爲可樂也。
沉沒膠固
莫知其非。
太守苦口力言而不之信。
故取夫子之語。
君子名其堂。
又取濂溪語。
名其堂之室。
東曰志伊
西曰學顔
以冀其游處于是者。
顧名思義
有以惕然改圖
而明於取捨向背之間也。
不知一鄕士友見之。
以爲如何也。
書贈房生錫弼
須是大其心使開濶
譬如九層之㙜。
須大做脚始得。
性善忠信爲本。
此先立乎其大者
敬以直內
義以方外
敬義夾持
直上天德自此。
天地立心
爲生民立道。
爲去聖繼絶學。
萬世太平
處事之際。
有利害有是非
主於利害見物不見理。
於是非則見理而不見物
公元1758年
 戊寅夏
雪山房君汝良過雲水縣衙。
留數日。
君子堂諸生講學習禮
觀其志甚銳。
其進殆未易量也。
於其別請言甚勤。
余辭不獲則以大䂓模三字爲贈。
汝良又求其所用力之方。
倣古賦詩之意。
略誦程張胡三先生格言數條以與之。
不知汝良以爲如何也。
公元1779年
己亥課程
食前讀易一卦二遍。
兼看程傳本義及小註語類
來易讀十卦後。
又再看日二卦或三四卦隨力。
而只看傳義。
食後點箚朱子大全。
而點則二日訖一冊。
箚則日十板。
或十五二十板隨力。
夕誦論語二篇
易用古易而上經下經象上傳象下傳
則各三日而訖。
彖上傳彖下傳二日而訖。
通計十六日。
而遍周而復始
公元1781年
南塘(元震)禮說辨(辛丑)
公元1779年
南塘善惡之論。
陷於荀楊。
大爲吾道之害。
余固已備論之矣。
今見其別集沈信夫書中。
有論禮二條
一則天子諸侯不可長子斬也。
一則謂由旁支入承大統
不得以先君爲父者。
當稱其私親爲父。
爲之服三年也。
張皇千言
一經據。
亦無先儒說可證者。
直取辦於胷臆之間。
一掃以下諸家傳註之說。
程朱以來苦口發明之義。
而反其案。
讀之使人心膽俱寒。
噫。
襲於床。
禮之一小節耳。
且明載經文
縣子猶以子游之不稱禮而專許人爲汰。
王家大典禮。
公所制。
孔門所傳。
數三千年所遵守服行者。
一朝自己粗率見解
無所據於禮。
而直一筆句斷之曰。
非君之尊。
又非父之尊。
何爲而斬也。
無所稱於父而不父其所生則是無本也。
其僭汰甚矣。
使縣子見之。
以爲如何也。
雖其爲說。
踈淺若不足以惑人
然世無明於禮者。
亦安知異時不爲人所引而誤邦家之禮。
父子之倫哉。
是以不得不略辨之。
 南塘曰愚疑天子諸侯
本無爲長子斬。
何也。
天子國君
至尊也。
至尊不可爲卑者服。
故只服其尊於己者與其尊同者。
而其餘則不服也。
父尊於己故斬。
君尊於己故斬。
天子國君所爲斬。
惟此二者而已矣。
長子非君之尊。
又非父之尊。
何爲而斬也。
大夫士庶長子加隆
未及傳重
死而入廟。
又爲之立後
未甞絶於傳重之統故也。
天子諸侯長子
生而不得立。
死而不得入廟者。
是固絶於傳重之統矣。
何爲加隆哉。
天子諸侯絶衆子期
而爲長子期則其爲重嫡也亦已至矣。
鄭說所謂正統之期不降者。
合於此。
之而不可有過也。
父爲長子斬。
爲其當先祖之正體也。
爲將傳宗廟之重也。
有是二重
不敢降也。
然則其爲之斬。
尊祖也。
宗廟也。
非爲子也。
今曰至尊不可爲卑者服。
父尊故斬。
君尊故斬。
長子非君之尊。
又非父之尊。
何爲而斬也。
其爲
一何踈也。
以子則父之至尊
初無貴賤之殊。
不可爲子斬。
奚但天子諸侯而已哉。
以其祖與宗廟都邑之士。
知尊禰矣。
士大夫
尊祖矣。
諸侯及其太祖
天子及其始祖所自出。
尊者尊統上。
卑者尊統下。
天子諸侯長子
所以當先祖之正體
而傳其七廟五廟之重者。
豈止大夫士之祭僅及其數世而已者哉。
旣曰爲祖爲宗廟則尊統下者則爲之斬。
尊統上者。
不爲之斬。
吾不知其何也。
長子之重。
自其始生之日。
苟不殤死。
又無廢疾他故
不見廢於生時
正體傳重
卽在其身。
三年之義定矣
盖雖未及傳重
而將所傳重
則重於是乎在矣。
况有子當立。
懿文太子者。
己雖未及傳重
重由己而傳。
則與己之傳重
有何分別
而乃謂之絶於傳重之統。
不爲加隆哉。
(按喪服小記。
嫡婦不爲後者
姑爲之小功
鄭註云謂夫有廢疾他故
若死而無子。
不受重者。
賈氏云婦旣小功則夫死亦不三年可知
據此長子死而無子。
無可傳重者。
有商量。
更詳之。
)又況太上母后之於受禪之主哉。
加隆
見於戴記
至親以期斷。
父母三年加隆也。
父母之於子則但爲之期。
不報加隆者。
以尊降也。
降者降於子之爲父母也。
長子則不敢降。
父報其斬。
母報其齊者。
重其尊之統也。
祖父母嫡孫亦然
孫爲祖父母期。
祖父母爲孫大功者。
以尊降也。
嫡孫則不敢降而爲之報期者。
所以重其統也。
喪服齊衰三年章。
母爲長子傳曰。
父之所不降。
母亦不敢降也。
不杖期嫡孫傳曰。
不敢降其嫡也。
天子侯固尊矣。
所以尊祖而重統者。
豈有二道哉。
今其言曰天子諸侯絶衆子期
而爲長子期
重嫡也至矣。
絶衆子期者。
嚴君之義也。
長子斬者。
尊祖之道也。
各有其理。
義不相蒙
絶則絶而已
斬則斬而已
(喪服天子諸侯絶則絶。
服則服其本服
無降服之例。
)何可於其間較彼絜此。
方便升降
以亂聖經本旨乎。
只服其至親之期。
而降加隆
烏在其重嫡乎。
其所鄭說正統之期不降云云者。
未知指何經何註。
以愚考之則似是喪服圖式天子諸侯正統旁期服圖下所引周禮服賈䟽之
而誤作鄭也。
所謂正統之期。
長孫而言也。
長子則初非期也。
何論其降不降哉。
爲長孫期而爲長子
何以見其親踈
重之差哉。
 南塘長子未及爲君而死者
固然矣。
其爲君而死。
而父王母后在者。
其服如何
曰亦止於期也。
王家之禮。
只以君臣爲制。
而不復以父子爲禮。
嗣君之於父王母后
猶是臣也。
士庶之爲長子斬。
以其父子而非君臣也。
父子主恩。
故父可以加隆於子。
君臣主義則君不可加隆於臣也。
天子自稱天下予一人
天下無與之爲二也。
若夫加隆於其臣。
而以臣之服君者服之。
則是君臣遞相爲君臣。
天子不得一人矣。
天子不得一人則是無君臣也。
君臣可以天下國家乎。
朱子以上
大槩只是親親長長之意。
到得周來。
又添得許多貴貴禮數
期之喪。
天子諸侯絶。
大夫降。
此皆貴貴之義。
前世未備。
到得周公
搜剔出來
立爲定制
更不可易。
可以周公制禮之本意
苟以天子之尊而反服臣子君父之服。
則烏在其貴貴之義。
而此似乎周公制禮之意也哉
孔子天無二日
無二王。
尊無二上
記曰國無二君。
無二尊。
一治之也。
四海之內。
旣皆同爲天子斬。
天子爲臣子斬。
則是可謂
無二上而以一治之乎。
上文傳重重嫡說則猶是父子言也。
此又突然君臣上說
至曰王家之禮。
只以君臣爲制。
而不復以父子爲禮。
不但上文自相矛盾
君臣父子之倫。
胡亂混雜
不成倫理
不成說話
固知此老之執拗強辯
而亦不料至此之甚也。
夫君臣之說。
始自春秋僖公註說
而傳則只曰子雖齊聖
先父食。
(左傳
)曰先禰而後祖。
(公羊傳。
)初無君臣之說也。
僖公雖兄。
閔公而立則便有父子之義。
文公則僖當爲稱。
而閔當爲祖。
僖之服閔。
亦當服繼體之服。
(卽爲人後之服。
)而不當君臣之服矣。
况乎以子繼父
以孫繼祖。
其將捨爲父正服之斬。
而服方喪義服之衰乎。
又况君之於臣。
初無服之可論。
毋論與期
何所當於君臣
而乃加隆可不可哉。
若曰期則以父子服
加隆則以君臣云爾則眞所謂半上落下
纏紙裹。
不成貌㨾者也。
天子國君
至尊至公也。
故雖父子之親。
亦以君道臨之。
後王之於先王
自稱曰嗣王臣
五屬之親。
不敢以其戚戚君。
而皆爲之斬。
然亦豈以是而廢親親之義哉。
封君不臣其諸昆弟
封君之子不臣其諸父而臣昆弟
天子於諸
同姓則稱伯父叔父
異姓則稱伯舅叔舅
漢惠帝宮中
齊王之下。
如此者何可勝數哉。
且以喪服言之。
天子諸侯旁期者。
尊尊也。
三年之喪。
達乎天子
正統之期不降者。
親親也。
尊親親。
各有其義。
幷行而不相悖
聖人制禮。
精義妙道
隨處充滿
類如此。
今乃以君臣父子而曰君臣主義
故君不可加隆於臣。
是只知有尊尊。
而不知有親親也。
由是以往
其將有義而無仁。
有威而無恩。
君臣無父子。
如是而獨可以天下國家乎。
天子自稱曰予一人
本出玉藻
鄭康成釋之曰謙自別於人而已
孔䟽自謙退。
與人無異
聖人氣象
本自如此
陳澔無對之說。
大失經旨。
而今傅會張皇之。
果若說則天子自謂無與爲二。
而雖祖禰之尊。
宗廟之重。
亦將以其尊加之耳。
天下寧有是理。
由是而往
鄒書一人衡行
嬴秦之以天下一人
未必非此言啓之也。
如是而獨可以天下國家乎。
 南塘且夫衆庶服衆子期
故爲長子斬。
所以一等也。
三年無以重其嫡而別於庶也。
天子諸侯絶衆子期
故爲子期
亦加一等也。
所以重其嫡而別於庶也。
更加三年則是加二等。
而反有
過於衆庶之爲長子也。
天子諸侯之期。
所以當乎衆庶三年
不可以有加也。
父爲子本當期
而其爲長子三年者。
以其重故不敢降。
而報其斬也。
是則其爲之三年者。
非爲衆子
而今以不降爲加。
而推而至於加二等當三年云云則果何說也。
不究禮經精微本意
欲以私意臆見
低仰進退其間
其亦不自量已矣
餘已見第一條。
參看
 南塘曰父王母后之服其嗣君
亦有嫡嫡相承
旁支入承之不同乎。
無不同也。
天子國君至尊也。
至尊無上也。
傳國承統
至重也。
至重無加也。
無上無加之同則服亦無不同也。
爲其君臣也而服止於期。
可以三年
亦當同服也。
䟽家四種之說。
雖未知其必得經文之意。
亦何以知其必不得經文之意乎。
况尤翁八大君不貳斬之說。
終是大疑案。
無說可通。
勉齋之以四種說採入於喪服圖式者。
夫豈無所見而然哉。
又况己亥以後已成國朝典禮大訟
苟無分明經據
未可容易立說破也。
今以無上無加四字
勒加剖判曰服無不同。
於禮無所發明
而徒爲異趣藉口之資。
朱子
所謂毁冠裂冕。
拔本塞源者也。
良亦異哉。
 南塘或曰自子傳。
始言長子斬。
而鄭,賈,黃,楊之說無不然。
今子疑之。
豈亦有所據耶。
曰此愚所以兢兢不敢言者也。
註䟽之說。
朱子旣多不取
經文誤字
傳文之錯解
鄭註亦或議之。
則傳文註䟽容或有失可知矣。
而黃,楊圖說沿襲舊說。
不覺其誤。
亦無恠也。
第考之周公之經而未有見焉。
孔子子思朱子說則天子諸侯之爲長子無斬。
不翅明矣。
中庸三年之喪。
達乎天子
父母之喪。
貴賤一也。
萬正淳擧此說爲問
而引叔向王穆后王太子三年之說。
以證中庸三年之說包長子三年
先生答之曰三年之喪。
只是父母之喪而言。
下文父母之喪。
貴賤一也。
便是所以達天子之意。
孟子滕文公語亦相類
天子有爲長子三年制則中庸之言。
固應包此三年
朱子之說乃如此
則其無爲長子斬。
豈不明哉。
竊觀此書。
自子傳文以下皆掃去之。
獨於經未敢言。
但曰未有見焉。
以愚觀之。
見於經者。
莫明於此
何謂未有見也。
喪服一篇
是通上下之者也。
旁期以下天子諸侯不爲服者外。
如曰父曰父爲長子爲人後者曰爲母曰母爲長子曰妻曰嫡孫嫡婦
皆達乎天子者也。
其他或有尊同而爲之服者。
則又特言之。
如君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是也
君爲長子
不可三年
則曷不於不杖期章添天子諸侯長子一條也。
今旣不然經文許多所列之中。
何以長子之獨不可用此禮也。
旣非衆子
不可用父長子之文。
則天諸侯長子
其將爲闕文耶。
經文上面明明說父爲長子
硬說闕文者。
果何據也。
此若不可信而謂之闕文
則是爲父爲母爲妻。
不可信也。
不杖期章有曰爲君之父母妻。
長子祖父母
傳曰何以期也。
從服也。
父母長子君服斬。
(止此。
)君服斬。
從服期。
君服期則從服何爲而期也。
傳文雖不足信
從服之例。
如婦爲舅姑爲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之屬及爲君之父母妻。
皆降一等者。
考之於經。
斑斑可見
如此者皆將抹摋之耶。
春秋之時。
喪紀雖壞。
然以左氏所錄小戴所記考之。
士大夫自相講明者。
未始亡也。
孔門雅言詩書執禮
孺悲亦甞學士喪禮
則子之以文學名者
於此大節目
獨不之講而矇然筆之於書。
後人耶。
其所朱子說。
不滿一笑
中庸所謂三年之喪達乎天子者。
盖以大綱言之耳。
未及於妻與長子也。
正淳之問。
中庸本意
先生之答如此
於此引之。
何所當乎。
通解喪祭禮。
雖屬勉齋編定。
而其發几分目。
先生所自刱。
先生在世時。
草藁已成。
先生亟稱其縝密
則雖謂之先生書可也。
大夫之妾爲君之庶子賀循論婦爲本生舅姑大功之說。
不過是禮之一節
所係不甚重。
先生猶親書其藁本以正之。
况此天子諸侯長子斬。
係是大典禮。
苟有可疑則何可默然而已乎。
設或未及論著
函丈講說之際。
豈無一言及此者乎。
喪服圖式天子侯服圖。
長子斬衰四字
昭揭而明著之。
以示後世
先生平日意可知也。
南塘淹貫朱子書。
於此豈不知之。
而反引不當引之說。
自欺而欺人。
未可曉也。
 南塘叔向之時。
周室雖微。
制度猶有存焉者。
其所言當據其時所見者而言。
子猶不信
亦有說乎。
左氏傳曰六月王太子壽卒。
八月王穆后崩
旣葬除喪以宴。
叔向曰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
三年之喪。
雖貴遂服
王雖不遂
宴樂以早。
非禮也。
盖天子絶期。
惟服三年
而妻喪具三年之體。
長子本服三年
故重其喪而言之而三年也。
非眞謂后與太子皆服三年
父母之喪也。
之時。
又去叔向遠矣。
叔向之時猶葬而除喪
服期
况於之時。
而反行其三年耶。
可見其時喪制已壞。
都無三年之行。
只是追據周公之經而爲之傳。
誤引爲長子之文。
推之於天子國君
而不知天子國君之禮。
異於衆庶也。
如此言之。
雖似曲辯
推本聖人制禮之意。
參觀時世升降之變。
則恐亦不至甚遠矣。
凡看古書
虛心體認
使其書自在
而勿以一毫己意參之。
然後聖賢意得而理無差矣。
南塘則不然。
每每自己先入之見爲主
驅率聖賢之言。
以從己意。
故其無先入處則或多見得到者。
而其有先入作爲大議論者。
每每聖賢成訓
背馳
而猶強辯不已
以此段言之。
叔向之言。
旣曰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
又曰三年之喪。
雖貴必遂。
果使爲長子三年
不達天子
何以曰有。
何以曰雖貴必遂乎。
大夫士之所服而移之於天子
而責其不遂
使叔向病風喪性則可矣。
當時喪制
雖曰壞亂
三年
之喪。
天經地義
萬古不可易者。
豈以一時時君所不行。
居然殄滅他乎。
且以叔向所謂雖貴必遂。
王雖不遂云云者觀之。
亦可見其不行獨王耳。
擧世不行則其言宜不如此
設令擧世皆然。
周公以來經生學子
以其師說遞相傳受者。
自當遠有淵源
前人踐行
亦必有耳目之所覩記者。
叔向豈無所受而有是言乎。
且以父母喪言之。
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
先君亦莫之行。
三年不行
盖已久矣。
然而子思孟子之徒。
一脉議論
未始不幷行於其間
而彼父兄百官
未甞以爲無是禮也。
長子之喪。
何以於是哉。
孔子之於叔向
不過先後輩耳。
叔向言此之時。
孔子年已二十五歲。
叔向所知
孔子豈不知之。
孔子之所雅言
豈不聞之乎。
今曰子之去叔向又遠矣。
亦可謂踈矣。
所聞聖師者爲之傳。
其文與聖經幷傳
如日月之麗乎天。
江河之紀乎地。
欲以些少辯博壓倒之。
多見其不知量也。
其書末有曰如此言之。
曲辯云云
其爲曲辯
自家亦自知之。
何不因是反而思之乎。
亦可惜也。
 南塘天子諸侯
父子相傳
而入承大統者。
當降其私親
然亦有不降者。
父有廢疾或早死不得立。
而受國於祖者。
不降其父母
旁支入承大統
不得以先先后父母者。
亦不降其父母
必其倫序相繼
其所繼爲父母
然後方降其所生之父母
何以其然也。
無有無本而生者。
亦無有二本而生者。
無所稱於父而不父其所生則是無本也。
有所稱於父而又父其所生則是二本也。
二本不可
無本豈有是理哉。
只此二者。
可定天下之爲父子者矣。
或謂受國傳重先君先后者。
以先先后父母
不患於其無本
此又不察孔子正名之訓也。
所謂正名者。
正其父子之名也。
傳國之義雖重。
父子之名亦大。
不可相掩也。
周之桓王
漢之宣帝
以孫繼祖。
祖可名父乎。
魯之僖公
以兄繼弟。
晉之簡文。
以祖繼孫。
唐之宣宗
以叔繼姪。
以弟繼兄者。
三代以下不勝其多。
而弟與孫與姪與兄。
皆可名之爲父乎。
不可名於所繼。
不名所生
則是無所名於父子矣。
不可名而名之。
無所名而不名
非所正父子之名也。
不能正父子之名則是無父子也。
無父子而有天下
聖人不肯一日而安之矣。
孟子大舜
之心曰竊負而逃。
海濱而處。
欣然樂而忘天下
聖人之心如此
則其可以天下而絶父子乎。
夫欲爲國。
必先正名
夫欲正名
必先父子
旣定父子之名則當服父子之服矣。
天子諸侯所以倫序相繼者外。
不當復降父母者也。
或曰天子諸侯受國傳重先君
而又却顧私親
父子之道。
則抑無有干統之嫌耶。
君臣父子
不可偏癈。
國統私恩
不相干
有所貳於君。
爲無君。
無所稱於父。
無父
無父無君
均之爲無倫也。
尊其私親
加以帝號
享之宗廟
後世之君者。
固爲干統而無君。
若不如是
而只爲其無所稱於父而稱之爲父。
爲其生我之恩而服其服以報之。
又何嫌於干統哉。
喪服斬衰章曰爲人後者。
傳曰何以三年也。
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
不杖期章曰爲人後者爲其父母報。
傳曰何以期也。
不貳斬也。
何以不貳斬也。
持重大宗者。
降其小宗也。
爲人後者孰後。
大宗也。
曷爲大宗
大宗者尊之統也。
今若入承大統而稱其私親爲父。
又爲之服斬焉則是貳斬也。
二本也。
此其義截然
天地不可犯矣。
然則入承大統而以弟繼兄。
孫繼祖。
或以叔繼姪。
以祖繼孫者。
不可以稱先君爲父。
而又不父其所生。
得無無本之嫌。
南塘云乎
如此者。
先君不可以直加父子之名。
然旣繼體而立則便有父子之道。
有父子之道則無本非所嫌也。
(沙溪承統有父子之道。
不可謂考位闕。
)此帝王家所以異於衆庶之禮。
左公所以以先後祖
先父食。
深譏嚴斥於躋僖者也。
漢宣帝不父史皇孫
則正南塘所謂無所稱者。
程子皇考之稱。
爲亂失禮
而謂當稱伯叔父
范氏則曰宣帝昭帝爲孫。
則稱其父爲皇考可也。
議者終不以爲是者。
以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統也。
朱子以此二說
載之綱目
朱子之意又可知也。
謹按喪服經文
只言爲人後者。
不言所後父。
賈䟽云以其所後之父或早卒。
所後其人不定
後祖父或後曾高祖
故闕之也。
愚意此正包天子諸侯旁支入承大統
其所後之人不定者
皆在其中
王家
宗廟爲重。
立後不必昭穆之序。
當然也。
然則上所云弟繼兄孫繼祖之屬。
雖非父子
而實有父子之道。
故皆以爲斬衰之服服之也。
旣以父服所後
而又以無所稱於父。
而父其所生而服斬焉。
則其可以不加不享廟(塘說)。
不謂之貳斬二本也乎。
不謂之以小宗大宗也乎。
無論有所稱無所稱。
一切伯叔父稱其私親而服私親之服。
然後乃免亂倫失禮之歸。
二本無本
俱無所嫌也。
程朱二夫子之意。
而我朝沙溪先生以是而斷大禮
不合流俗之見。
大體卓然
可以有辭天下後世也。
如是而若猶以無所稱於父爲可疑
則或別立稱號。
如今俗稱所生本生父母者。
(家禮五服圖云本生父母
朱子書藁本。
亦有本生舅姑之說。
)恐亦無不可矣。
大抵古經則致嚴於大宗
而深抑其私親
若是其嚴也。
以後賢之論則程朱以下先生之本諸經文而斷以大義者。
若是其明且重也。
後儒於此
見或不及
私自疑之。
猶或可也。
今乃肆然奮筆
直驅禮經明文程朱定論無父之科。
抑獨何哉。
噫。
聖人人倫之至也。
爲人聖人斯可矣。
今欲論人道於聖經之外。
秪足爲𤧚萼之矢。
而中萬世人主私意
執拗強辯之弊。
一至此哉。
有人蘇氏問社之說於尹和靖
和靖正色久之
乃曰解經而欲新奇
何所不至
朱子和靖之言曰令人悚然汗下
不知南塘亦甞見此否乎。
可畏哉。
公元1726年
金幼道一原分殊說籤(丙午二月)
 
孔子一陰一陽之謂道。
易有太極
神妙萬物
物與无妄
故乘氣而本然流行
分殊而體一貫去。
可離乎乘氣而自爲本然
廢其分殊而別有一原
則又可知疑似一原
旣以分殊爲氣質之性。
太極无妄之爲本然一原者。
烏得免離乘氣而自爲本然
分殊而別有一原乎。
 未唯之曾子
萬殊逐一究覈。
逐一踐行
以至一物之未窮。
一理之未踐。
而獨未悟其萬殊之實出一原
故因夫子之告而言下卽唯。
所以曾子也。
若只就義理名目上。
知其萬物之各具一理
萬理之同出一原
以此屬於未唯已唯。
則今之新學少生能知此者衆。
何其曾子之多也。
一笑
 尤翁以五行不同本然之性者。
似與朱子水潤下火炎上本然之性者無異
朱子之意則實以其爲一原者爲本然
而今以其分殊者爲本然
分別有未盡云云
一原分殊
皆卽氣而指理也。
一原分殊包焉。
分殊一原在焉。
以其不離乎氣者言之則不但分
殊爲不離
一原不離也。
以其不雜乎氣者言之則不一原不雜
分殊不雜也。
何可分以二之
一屬本然
一屬氣質乎。
可見其於大原上有多少未透。
(觀此分殊本然之說。
可知終身一說
無初晩之異矣。)
 所謂性者。
成之之理。
無不可率者也。
無不可率。
率性爲道
故曰可離非道也。
如有不可率之性。
是有可離之道也。
無不可率云云一段
警切可喜
旣以分殊爲氣質之性。
所謂一原之爲本然者。
空虛不可率。
有甚禽獸五常之猶有端緖之可尋也。
得不爲彼所笑乎。
若以分殊爲可率之性。
則氣質之性亦可率乎。
以此以彼。
不可通。
其他種種句語
分似合。
似同似異。
恍惚不可要領甚多
欲以心性詩說
參互考證。
以究其終始議論之所極。
臨行撓撓
未暇及此可歎
 五常之爲一原
衰季訛言
五常全體
人物同禀。
衰季訛言者。
固有意見
而以牛耕馬馳。
水下火上
附子大黃寒。
爲氣質之性者。
恐亦不免衰季訛言
 及其一原之論始出也。
又以五常爲言
所謂
命之性。
本然之體。
所謂各正成之之實者。
却在鳶飛魚躍水寒火熱
昭著活潑
日用流行之外。
只成離器懸空不可率之剩物而已也。
又曰今以五常作一原則天地萬物洪纖高下屈伸流行者。
只是氣質之性云云
雖曰太極无妄
不在飛躍寒熱之外。
旣以太極无妄屬之本然
飛躍寒熱屬之氣質
太極无妄依舊懸空
不干實體
洪纖高下流行古今者。
依舊只是氣質之性。
何暇以是而議五常一原之說哉。
且以一原分殊
皆作本然
五常一原未必虛。
一原分殊
分屬本然氣質
太極无妄未必實。
鹿門先生文集卷之二十
 序
  
自序(丙午)
今年十有六矣。
自幼頗有雕虫之技。
以爲人生一世
飽食煖衣
從其欲。
極其樂而。
已而其所得之者則又在於爲文悅耳目。
决科取名焉。
於是古文宜於今者。
終日讀之。
揚揚自得曰。
讀此則足以爲文章。
爲文章則足以决科名取富貴
而吾之所大欲得已
人或有讀經傳者則輒譏而笑之。
斥而非之。
以爲迂遠之人曰。
今世發身榮之道。
公元1779年
在於章句之工。
何用經傳爲哉。
對偶奇巧之文。
利於吾身者。
尙且不能讀。
何暇閑漫讀經傳哉。
雖或以餘力讀之。
不過取於句法訓詁之間。
過於目騰於口而已
未甞會之以心。
體之以身。
見其戒訓嚴切
思其義理精微
徒知其文字可用成章搆文之際。
而不知其明法切緊日用動靜之間。
趍於彼益深。
離乎此益遠。
蹈危地而自以爲安也
日就愚下而自以爲高也。
一日二日
病根已固。
反復沉痼
用藥無地
不免枉過一世而不自知也。
近因病卧
從容取栗谷書。
披閱數遍。
見其質疑問難
必以窮理爲主
立言著論。
必以持敬爲本。
尋摘之事。
不濡於毫。
利欲之辨。
不絶於口。
與吾之所甞習者。
不啻天壤之不相侔
然後始覺儒者之事。
自有所當然
前日之罪。
雖滅死萬萬無所逃矣。
於是求諸六經
以探其本。
考諸四書
以達其指。
參之以百家諸書
以訂其同異
以通其歸趣焉。
是非之分。
義利之辨。
了然胷中
修己治人要道
希聖希天極功
亦可得而考之方冊
不可揜矣。
旣而會其義理精微之極。
而思其所用力之方。
則又皆不外持敬窮理二者。
所謂持敬窮理者。
只亦本乎人之一心而已
萬殊一貫之妙。
天人渾合之理。
得以窺其際而彷彿焉。
聖賢之言。
昭昭不可誣。
斷斷然不可易者。
眞如日月之明天地之久。
前日之不思者。
今則思之。
前日之不知者
今焉知矣。
至理寓於句字。
大道鋪於簡冊
終身學之。
尙恐其不能盡。
何暇外慕哉。
嗚呼
天生萬物
各具其理。
爲人者亦當求其爲人之理。
以盡其爲人之道而已
若夫浸浸利欲之孔。
徒知其名位可貴食祿之可貪。
至於人之所以爲人者。
與夫爲人而所當爲者則茫然不知其如何。
貿貿一世
同歸草木腐滅
則是名雖爲人
其實禽獸而已
何足以靈於萬物
參於三才
仰焉而不愧於天。
俯焉而不怍於人。
以踐其形。
以全其性也哉
然則爲人者之所以求明其理。
求盡其道。
以期至於聖人者。
烏可已乎
濯江曝陽
聖人之德之昭也。
而我則若是其汚也。
望雲就日
聖人之道之高也。
而我則如彼其卑也。
噫。
耳目口鼻之形。
吾與聖人一也。
仁義禮智之性。
吾與聖人一也。
聖人所有
吾則無之
聖人之所能。
吾則未也。
豈非可憂而可羞者乎。
憂之如之何
聖書而已矣。
羞之如之何
聖行而已矣。
書者載理之具也。
讀之則可以窮其理矣。
行者
道之事也。
法之則可以遵其道矣。
及其眞積力久。
不懈益虔。
非聖之志不敢萌於心。
非聖之書不敢經於目。
學雖精。
不及聖人不止也。
業雖廣。
不至於聖人不懈也。
竭吾才而盡吾心。
終吾年而不替也。
則吾之形猶聖人之形也。
吾之性猶聖人之性也。
在吾之理。
得以明。
在吾之道。
得以盡。
何患其形之不踐。
性之不全。
不能聖人同歸乎。
此理甚明。
非所難知。
叔季歸來
道學不明
人之知此說者極少。
是以儒名而墨行者有之。
讀書而沽利者有之。
甚者至於侮聖言非聖道而不自顧焉。
悲夫
吾之前日所不覺。
不知此說也。
今日所自覺。
知此說也。
苟知此說。
大志立。
大志立則大事成。
所以必以立志爲學之始者也。
而吾之所以自信而不自惑者。
以此也。
然不其實功。
不思其要道
而徒曰我志旣立
我學可以自進云爾
則是無異於不耕而待穫。
不釣而求魚。
終無以成其功。
旣立之志。
亦必隨而懈怠矣。
然則如之何其可也。
易曰敬以直內
義以方外
朱子戒謹恐懼
所以持敬
格物致知
所以明義
此余之所宜終身從事
不可一毫放過
一息間斷者也。
因記其說以自警。
且以勉同志因循退托
焉。
公元1733年
李君西序(癸丑)
李君文西遺余兩篇
而要余以書曰願爲我評之也。
余謹受而讀之。
三復玩之
盖慕陶淵明杜甫之作而善學焉者也。
自夫三百篇之遠也。
詩之道漸失其正。
新奇陷於尖斜。
華藻者流纖靡
若其和平冲淡雄渾雅重
不失古詩人之意者
獨陶,杜二而已耳。
故世之爲詩者爭慕效之。
稍知操文墨治聲律者。
不曰我爲陶也。
曰我爲杜也。
然而率皆其外
不究其內
摸其辭。
不探其意。
是以聲調句格之間。
不無之者
至於精微之奧則鮮有至者焉。
李君之學之也不然
不惟其外能究其內
不惟摸其辭而能探其意。
不惟聲調句格之似。
而𨓏𨓏造其精微而窺其閫奧
使讀而玩之者。
惝然西河夫子之疑焉。
苟非慕之深學之善。
烏能與乎是哉。
雖然抑有可戒者。
沿流之意猶勝。
窮源之功不足也。
夫陶杜之所以爲陶杜。
非自至也。
亦必有所學焉。
今欲學陶杜也。
當先學陶杜之所學。
然後眼目高功力到。
而於陶杜也。
不勞而至矣。
不然而徒匍匐於陶杜之脚下
而求其語之或近。
摸擬雖至。
纂組雖工。
終不免見笑大方也。
陶杜之所學者何也。
六經四子左莊馬騷。
以至漢魏樂府
外及九流雜家奇書僻經之說皆是也。
李君之才
試先於此而深用力焉。
而後出而爲詩則根本旣深。
枝葉自茂。
君雖不求似陶杜。
而將見陶杜之似君也。
君所豈止如今而已乎。
李君勉之哉。
李君遺余詩也。
欲求評。
故酬之也不以詩而以文。
其所以求評。
欲聞其病也。
故其文之也。
不專以頌而以䂓。
社峯聯句
癸丑四月
余以事至社峯。
因得與其社中韓李二君子者。
會于宋氏之精舍
于時春夏之交。
早姸歇而晩芳猶繁。
茂林豐草
烟霞澄鮮
淸泉凱風至。
禽魚鳥獸
自來親人
飄飄然濠濮間想也。
相與朱欄南山
酌酒相屬
陶然以樂。
余遂倡於衆曰今日之會誠樂矣。
樂則思所以傳。
傳之之道。
詩奚以哉。
詩之䂓固多端
莫如拈其韻而聯其句。
拈韻則其事公。
聯句則其情通
咸曰善。
於是更唱迭和
各得八韻十六句。
合爲二十四韻四十八句訖。
又再以其韻各賦以附其後
以盡其前所未及者。
連辭比物
刻畫雕鑱。
巨細咸包。
遠近畢擧
旣卒役。
復興言曰昔
亭之會。
冠絶古今
其時會者多不能賦詩
至今文人韻士𨓏𨓏以爲恨焉。
今日之會。
蘭亭則遠甚矣。
能人各爲詩。
自夸耀。
雖以余之朴野鄙訥
亦且其所不能而免三斗罰酒
豈不榮且盛矣乎
其傳之久遠不泯泯也審矣。
若其詩之可傳可傳
不論也。
咸曰善。
使余記其說以弁其軸云。
 文章
儒者末技也。
又文之末也。
先儒謂爲文亦玩物
而况於詩乎哉
是故未甞與人爲文作歌詩。
以遮人屋壁
煩人眼目
今乃隨諸君子後。
旣爲之詩。
又爲之叙。
區區平生所守。
一朝脫空矣。
雖然抑甞見古之君子
亦𨓏𨓏不廢酬唱
雖以明道穎脫
伊川謹嚴
於陳公廙社稧席上
俱各有所述作稱道其事。
則今余之事或不爲大過歟。
古人無心而爲之。
則不免於有心
有心無心
理與欲判焉。
則其不可自諉而自恕也。
姑記此以俟覽者之進退焉。
公元1747年
贈金君孝述序(丁卯夏)
節齋金公
於忠二百有餘年。
復官之議。
前後盖屢發而屢格。
國人莫不寃之。
其後景祖孝述徒步
瀝血籲天
幸而蒙許。
列聖未遑之典。
朝而擧。
忠節由是而益彰。
人紀由是不墜
若孝述者其可謂孝矣。
節齋公於是爲有後矣。
雖然行固莫大於孝。
孝又莫大繼志述事
夫暴先祖之心而白其寃。
固孝矣。
然特孝之一端耳。
曷若繼其志述其事。
以光其遺烈
使人稱之曰某之肖孫之爲孝之大乎。
節齋公之所成就誠高大。
若不可以跋及。
然而反而求之則卽其日用之間。
舍利取義
去非從是
無非此事。
積而熟之。
擴而充之
以至於磊磊軒天地。
初亦非二事也。
盖事有大小而理無精粗
卽其至淺近之地。
而至高至大之理存焉。
無足疑也。
孝述貧窮甚憂無以爲生。
而問所以處之之道。
余謂此誠可憂。
然人自有生。
卽有此身。
旣有此身。
其所衣食之者
必有其道。
農商之事。
可以資其生者。
量宜爲之。
本自無害
但就其中義理是非之辨則不可不嚴且明。
苟害於理。
雖死决不可爲。
程子所謂死事小者也。
陳后山不服趙挺之之裘而至於凍死
此與伯夷之死
雖有大小之分。
而道則一也。
使孝述果能堅定其志。
隨事用力
見義必爲
見利必絶。
是則必從。
非則必去。
窮而益固。
久而愈勵則便謂之節齋肖孫可也。
奚必臨難效命然後可謂繼志述事也哉
不然
而是或不能從而非或不能去。
義或不能爲而利或不能絶。
則其墜先烈大矣
今日之事。
烏足以爲孝耶。
孝述屢訪余。
求一言以爲贈。
其意甚懇求甚力。
於其別。
遂書此以歸之。
以寬其憂。
其孝云。
鹿門先生文集卷之二十
 記
  
公元1791年
不厭齋記(辛亥)
里中朴士弘者。
貧窶甚。
一日之中。
幸而親戚朋友之饋焉則一炊焉。
不然或數日而不烟者數。
屋數間。
然不足以展其膝。
有時風雨至則衣冠盡濕。
人固不能一日以堪也。
士弘夷然不以爲意
觀其色欣然自得
聽其言不戚戚然。
日惟聚鄕里秀才
討論經史。
挾策候于門者數十人
飮酒
得意人。
得意語。
輒賖酒引滿
意氣豪放
暇日兀然危坐
取古聖賢書。
勤勤不已
人或以撥貧勸者。
輒心鄙之。
嗒焉若不聞也。
嗚呼
世之人自謂讀書識道理。
及夫得喪欣戚
至細僅如毛髮
便嘵嘵營營
所以趍避之者
滔滔皆是。
若士弘者豈易得哉。
是故余甞推士弘爲方今高士也。
往歲余寓華山
不見士弘六七月。
歸則士弘斥其庭數畒地而搆一間屋焉。
問之則曰學子輩出力而爲之也。
揭其扁曰不厭
因請
余爲之記焉。
余曰記固不敢辭
然子之所以不厭焉者非一。
吾將奚所取而可。
夫子之貧已甚矣。
一簞一瓢飮
不能以時得焉。
而子怡然卧。
毫髮動心
則其可謂不厭於貧乎。
方其粮絶而竈冷。
氣萎然。
腹枵然。
苟得一搤一葉錢。
必買酒劇飮
其意以爲寧可數夕而不食
不可一日無酒也。
則其可謂不厭於酒乎。
未明而起冠帶。
升堂高坐
子弟以次而進。
帖帖侍左右。
有疑而問焉則開口講論
纖悉諄複
鄕人得士口授通經史。
自立於世者無數也。
則謂之敎不厭也亦宜。
若乃窮而益堅。
貧而益苦。
守志不渝
勵節而不挫。
日孜孜寢食
詩書六藝是事
有時興作
作歌賦詩
涵泳深造之味。
吟弄有自得之趣。
雖古所稱名儒道人。
不以過矣。
則雖謂之學不厭亦可也。
此四者。
皆子之所以不厭
不可略焉者也。
吾將奚所取而可。
士弘猶然而笑曰記如是足也。
奚必略爲
遂收其說。
以爲不厭齋記。
(士弘名泰濟)
公元1818年
任實社稷壇重修記(戊寅五月)
州縣之有社稷古也
然其制不見於經。
宋政和新儀備言之。
朱夫子就加註釋
然後壇壝尺度
公元1874年
陛之等級
與夫門表瘞坎齋廳之䂓。
無不瞭然指掌
可擧而措之。
州縣建設
多失其制。
𨓏𨓏悖理而傷義者亦有之。
可歎也已
歲甲戌冬
余宰任實
視事
卽奉審社壇
壇方僅十數尺。
而背東向西。
壇上又作草屋數間。
爲行祭所。
夫社必向北主陰也。
社必受霜露風雨
所以達天地之氣也。
喪國之社之者
絶其陽也。
今玆之壇向西而屋。
失主陰之義。
比薄社之制。
悖理而傷義。
眞不可使聞於隣邑也。
大者如此
小小度數之失。
何足言也。
如是望雨暘之以時
年糓登熟
不其難乎。
遂議於士友
禀於營門
所以釐正之。
而旋値歲飢未遑焉。
至丙子八月
始因秋享告由。
卽去舊壇。
移設於南門之內而向北焉。
壇方二十有五尺
三尺
四出陛陛三級
一尺
瘞坎於壬。
壇上之屋。
作齋廳二間北門之外而覆以瓦。
以備風雨
大抵皆遵朱子說也。
政和之制。
社稷各設壇。
而此之者
從時王制也。
壝則仍舊不加拓以從禮者。
以地之狹也。
噫。
百里之地。
民人焉。
社稷焉。
其重一也。
然世之爲宰者。
知民人之爲重。
而於社稷則鮮有能留意者
以致悖古而杜撰
因謬而踵襲
歷數百餘年然後始改於今日。
豈不
可慨也哉
後之繼此而宰是邑者。
相與勉之
所以致其誠。
以求其福哉。
役旣告訖。
縣之人士屬余爲記。
略識其顚末如此云。
公元1887年
歲寒亭記(丁亥)
光山金養汝作亭於其所稷下小園雙栢之傍。
而名之曰歲寒
盖取夫子後凋之義也。
余甞一登其亭而觀之。
不甚高而四望障翳
一城勝觀。
靡不羅絡眼前
幽深爽塏
衆美畢具
卽其庭除之間。
名花嘉卉
妬姸而爭芳者。
又目不勝接也。
汝皆無所取。
而獨取彼挺然蒼然者爲之名。
其意豈偶然哉。
嗚呼
士君子立身第一義名節耳。
名節一敗
餘不足觀
博學多聞以爲知。
小廉曲謹以爲行。
何異娼家之禮哉。
國朝禮敎興行
眞儒輩出
名節二字士夫家常茶飯
不幸數十年來
風聲習氣
日漸汚下
知利而不知義
知有爵祿而不知有名節。
若此不已
設令朝家有事
邊境有警。
其有能正色殿陛之者乎。
其有能馬革裹尸罵賊而不屈者乎。
汝少志學
志尙高潔
居在京華
閱歷事變多矣。
其中必有慨然不能已者。
亭旣名。
求一時士友之文以爲之記。
而書于帖。
余觀中人朝士
欲以是警欬之歟。
是將家傳人誦
使歲寒之名後凋之義。
騰口舌而慣耳目
其有補世道豈少哉。
雖然所謂名節
亦有本焉。
不窮理知言。
徒欲托物興懷挺然蒼然之間。
而謂足以完其名節
則其不以利爲義者鮮矣。
一時意氣亦何足恃哉。
堅坐亭中
將孟朱書
熟讀深玩於凡是邪正之辨。
一皆明白剖判
所謂觸手兩段者。
激昂淬礪
篤信不撓
又推而告之帖中人
與之共勉焉。
則發之言行
處乎事變
自然光明峻潔
磊落直截
無愧乎斯名。
而斯亭之作。
眞可有功於斯世矣。
余將拭目而待之。
(名相直)
存存龕記
程子天人合一之理備矣
如曰上天之載。
無聲無臭
其體則謂之易。
理則謂之道。
其用則謂之神。
其命于人則謂之性。
又曰在天爲命
在物爲理
人爲性。
主於身爲心。
其實一也。
言心性之與天一也。
又曰天人一也。
更不分別
浩然之氣
乃吾氣也。
養而無害則塞于天地
言氣與天一也。
又曰天地設位
易行乎其中
只是敬。
此又言敬之與天一也。
心也性也氣也本體天人固一也。
若夫敬則工夫也。
天亦有工夫乎。
本體工夫
元非二事
本體工夫
其中
工夫本體亦在其中
工夫云者
就學者言之耳。
天地聖人
不可言工夫
善觀之則維天之命。
於穆不已
非天之敬乎。
於乎不顯
文王之德之純
非文王之敬乎。
純亦不已則天人上下。
渾是一團敬。
在學者則動以人爾。
程子爲此語。
空中刱說。
正由下句存存二字發揮出來耳。
存存者。
存而又存。
不已之意也。
故下卽繼之曰敬則間斷
徹上徹下語也。
程子表章敬字爲聖學本領
其功固已盛矣。
若其論敬之說則主一一語至矣。
至此然後乃見其超脫微妙
道體躍如
主一之旨。
因而昭晰無餘。
其亦可謂太漏洩天機者矣。
程子甞論鳶飛魚躍曰與必有事焉而勿正。
活潑潑地。
又曰勿忘勿助之間。
是正當處
其意正與此互相發。
天地設位
易行乎中。
只是敬。
本體工夫也。
有事勿正與鳶飛魚躍活潑潑地。
工夫本體也。
知此然後可以言敬。
知此然後可以言心言性言氣
天地聖人
卽在我矣。
充而熟之則心廣體胖
動容周旋中禮自然也。
體而達之則修己以安百姓
篤恭天下平。
聖人神道設敎天下服也。
是則存存極功
而人而天矣。
有感程子之言。
存存
公元1899年
所居之龕。
推而爲之說如此
以爲存存龕記。
己亥仲冬
龕之主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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