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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庵先生文集卷十三 (自动笺注)
果菴先生文集卷十三
 諡狀
  
雪汀李公諡狀
公元1568年
公諱忔字尙中。
慶州之李。
系出新羅沙梁大人謁平。
其後有諱金書
韓功臣
有諱世𥟭大提學
是生諱蒨。
官評諡文孝
益齋齊賢爲其從昆弟也。
我朝有諱堪。
文科全州府尹
於公爲高祖
曾祖諱殷臣。
義興衛司果。
祖諱
桃源察訪
考諱天一
副司果贈兵曹判書
貞夫南陽洪氏。
公 隆慶戊辰五月十七日生。
聰穎凡兒
纔三四歲。
自能知書。
嘗患疹甚危。
判書公憂之。
術人曰毋憂。
此兒終必貴也。
成童
博覽強記
詞藝蔚然
二十二中司馬試。
二十四以明經文科
權知成均學諭
物議稱屈。
遂改隷院。
壬辰亂。
公承 命禘祀于紺岳。
旣還 大駕西遷矣。
不及追駕
遂尋判書公於江都
爲義使睦詹從事
癸巳迎駕關西
以假注書扈 中宮海州
蓋 宣祖嘗見公筆跡
甚加奬許
故及是有 特命云。
甲子淸陰金文正公薦公於沈公悅
遂拜翰林
尋被當路劾去。
乙未由承文院正字例陞著作
已而又陞博士
無何成均典籍
丁酉中重試。
拜工曹
正郞
戊戌度支郞典籍曹郞
奉 命之龍灣
問禮萬經理世德。
未還拜司憲府持平
遞守龍川郡
郡在水陸交會處。
公供接酬應
咸得其宜。
己亥因事罷歸
辛丑朝廷行三手給保之擧。
以公爲其都監
公處之周詳
無後弊。
時稱擧職
曹郞選入春坊文學
壬寅出爲全羅都事
俄兼春秋記注官
屢掌鄕貢
所選皆得其人。
蓋公初入臺。
棘棘不阿
權要側目
所處多在宂散
癸卯復入秋曹
已而保寧縣監。
丁外艱未赴。
伯氏廬墓
喪祭一遵家禮
又必看先賢所輯禮書
以資參訂服行
制終以西樞復兼記注
丙午出爲黃海都事
丁未白川郡。
舊例官租七十斛。
每年斂散法。
取其息十倍爲七百斛。
以爲苦。
公至卽首罷之。
上疏請改貢法
以行任土實惠
翌年遞拜繕工僉正。
尋連除大同金郊察訪
皆不赴。
開城經歷
府多商賈富饒征利者。
素號難治
公平允爲治。
大小無怨。
壬子以事罷。
敍爲直講司藝。
已而內資正。
癸丑宗簿按獄關西
甲寅長湍府使。
賊臣鄭造之弟逵爲督郵
欲以非法占奪邑之舊址
公移文論詰。
不以威勢少假。
以是忤罷。
自是六七年之間。
朝廷昬亂
彝倫
塞。
杜門屛居
絶意仕宦
辛酉宗簿正。
先是國舅金悌男死於誣獄。
凶徒目公以國舅餘黨劾罷之。
癸亥 仁祖反正
公復工正兼知製敎
當時政化更始
俊彥彙進
文望掌誥之選者甚盛。
而公名其首焉。
議正貢案而難其人。
遂以委公。
公上疏論之。
略曰我國貢賦之法。
燕山加定。
比諸六典不啻倍蓰
壬辰亂後。
量田改正
若能節用
自可餘裕。
廢朝十餘年來。
征利饕餮
正供之外。
私獻籠加。
國用無節
隨乏隨加。
幾復燕山之舊。
至於三名方物
八道朔膳。
雖從減正。
以時起之田結
見存民戶較之。
則猶爲大桀之政。
卽今設其釐正。
必能從長料理
損上益下
永爲不易之規。
四道之貢。
遠爲十餘日程
不下四五日。
雖有作米作木之令。
而船馬貰之外。
又有戶首一倍三倍之徵。
京各司貢物上納之時。
主人刁蹬之弊。
有加於外方三倍矣。
若不去戶首濫捧主人刁蹬與夫牟利防納之弊。
則民不能被其澤矣。
臣請嚴其濫徵之禁。
申明科條
犯者梟示
然後紀綱可立
法制可行矣。
紀綱之立。
不在號令之閒。
在乎人主一心
朝廷萬方之本也。
人主朝廷之本也。
人君誠能正心正朝廷。
正朝廷以正百官
正百
官以正萬民
紀綱立而萬事理。
何法不行
何令不施乎。
公旣專管其事。
上稟下議
裁酌損益
俱中其窾。
廟堂稱善焉。
掌試湖南
試場多故
主事坐罷者十餘人
而公與焉。
其後湖士又投誣疏以持公
李月沙廷龜諸公核實辨奏
罪其倡疏三人
之前枉。
亦隨而伸焉。
甲子逆适擧兵
時爲繕工僉正。
疏論擒討方略
已而扈駕公山
通禮
出牧驪州。
例陞通政
明年捕得逆黨
賞授嘉善階。
棄官歸。
丁卯虜亂。
公扈江都
朝廷與虜講和
慨然上疏
其略曰自古御戎之道。
不過戰守而已
可戰則戰。
守則守。
可和則和。
觀時勢便否。
處之得其當耳。
其所謂和者。
亦有二焉。
勝勢在我而敵來乞和休兵息民
國家之福。
許之可也。
勝勢在彼而無故請和者謀也。
恐喝誘脅
繼以難從之請。
則寧以國斃。
背城借一者。
國君社稷正道也。
今日之勢。
因其請而講和者。
誠出於不得已也。
第慮彼賊席累勝之勢。
何故請和求退耶。
廟堂陷於狡虜之詐譎
惑於降將之反側言。
則曰和議可斥。
虜使可斬。
而終使 殿下引接之。
宰臣宴享之。
遣王弟以示信
輸厚賂以結好
爲國家之辱。
尙忍言哉。
胡差再至。
凶謀叵測
恬不知恥
禮待猶前。
何道理。
斬使焚書
不敢於今日。
而惟當據義斥絶
數罪拘留
以觀彼賊之所爲
一邊督令諸將。
一時進兵
或斷其後
或遏其前。
或夜斫營壘。
摽掠游騎
使賊狼顧失措
則彼孤軍深入之賊。
安得萬全而返其巢穴乎。
伏願勿撓於羣議
斷自宸衷
無失機會焉。
又曰諸道將領
望風恇㤼。
一無進逼賊壘。
以爲聲援者。
論以軍法
元帥以下皆當伏逗遛之律。
今乃曰恐妨和事
不得進勦
可痛心。
伏願亟下嚴旨
刻期進兵
不及期會者。
軍法從事
不饒貸焉。
又及言路蔽塞
兵制疎謬
請克恢容受之量。
亟思變通之方。
以爲恢復之圖焉。
亂定大駕先 慈殿還都
命公以分兵曹參判留衛。
尋爲就閒
求除淮陽府使。
簿領之暇。
留意蘇殘。
撙節蓄儲
除貧民之役。
其民立石以頌之。
己巳遞歸
先是寧遠袁崇煥題本
朝鮮媾倭款虜之語。
朝廷遣使辨誣。
時適皇孫誕生
五月遂以公差進賀兼辨誣上使。
咨文字。
悉以委公。
袁將方又塞登州路。
朝貢俾由寧遠以達于京。
海路險阻
人皆憚行。
使命最後及公。
行期甚促
而公宿疾遽作。
家人子弟請據實圖免。
不肯曰臣分不擇夷險
况余立朝四十年。
國恩遇。
力圖報。
其時也。
辭氣毅然
聽者媿服
七月遂與冬至使尹安國等。
同辭陛。
淸陰金文正公以詩贈別
旣行拜同知樞府事。
八月乘船於大同江
急水門
夜半風盪碇絶。
漂船在卽
人皆失色
不少遑遽
自製文。
盥洗焚香
以祭箕畢二星
自責六條
俄而風定
同船咸驚異之。
到椵島馳啓急水之狀。
石城島敗失卜船。
到覺華前洋。
至使尹公渰沒
餘船漂散。
公單舸獨登陸。
人謂公誠意感神。
報國恩也。
及到袁軍門
袁優館之。
遣帖以諭云遼自被兵
不見鮮使久矣。
今者漢官威儀
復得覩矣。
遼東陷虜之後
國行人皆由登萊。
寧遠路則自公行始復故也。
公呈咨曰卑職寡君命。
跋涉已久。
而阻海風今始到此。
又見至使渰死。
使寡君事大之誠。
不得導達
此最可恨
仍曰小邦天朝威靈
羈縻不絶。
邊境粗安
今本國有冤枉事。
奏聞天廷
又將咨揭于老爺矣。
後數日又待軍門之巡還。
參見衙門
細陳辨誣委折
軍門乃曰此事專爲圖文龍而發也。
媾款云云
不過泛然說話
非有他意也。
因此一句語。
貴國有辨誣之擧矣。
手指其心曰俺心中尤有所未安者。
具奏事情
兼陳陪臣忠敬之誠。
蓋椵島將毛文龍軍門
公元1630年
所戮。
故其言如此云。
公稱謝曰老爺旣賜溫諭
又欲上聞。
小邦冤枉
庶幾可以昭雪矣。
然媾字有㛰媾和媾二義
今若以爲㛰媾之媾則尤豈不冤乎。
答曰媾字從女邊。
故用之於㛰姻
然俺意本不如此
書合字於其掌曰是此意也。
公謝曰今而後中心釋然矣。
辭行山海關
聞奴賊毁城入寇陷薊州
薊乃京師直路
公阻不能進。
數日軍門領兵過關
公令譯探賊報。
則曰賊從前竊發如此
然使行亦不可輕進矣。
公欲從間路行。
所賃騾主不肯行。
不得已關上
賊圍皇城
軍門以縱賊入城。
不卽赴援
重究
軍號乞恩不得
軍情咸憤。
祖大壽還旆
自是御賊無人
灤州永平次第見陷。
永平距關不遠。
城內震盪
虛驚甚數。
堅坐不動。
俄孫閣部承宗出鎭
招諭大壽
回軍至關。
人心遂定
公之一行
亦得寧息焉。
翌年庚午
諸將捷報至。
閣部戎務少暇。
公乃呈辨誣文。
因告曰小邦有冤莫伸。
老爺洞察情節
奏聞朝廷
閣部許之。
公又以袁軍門之久未蒙釋。
呈文伸理
閣部稱歎焉。
公以中朝被兵
而慮我國未得聞知
遂成五狀。
幷以所錄日記
別差譯官
越海馳聞。
國朝始得中州消息
人皆稱處事之善。
公以旱路無前進之
期。
三月初遂討二船。
解纜望洋亭。
二日大風
又遇海賊僅得免。
陸行二日
達皇城
呈表賀及誣奏本。
 皇上卽下 特題曰。
該國素嫺禮義
世效忠勤
奏事情。
朕自覽悉。
不必陳辨。
該部卽行傳諭云。
此實特恩
袁孫二公之奏。
得力爲多。
然止使該部傳諭
無他發落
公遂呈文禮部
賜敕諭。
禮部峻拒不許
三次呈文
意益懇至
竟得準許
而蓋勑命例自禮部文翰林院
題名撰出。
內閣磨勘
奏經御覽
然後書寫安寶
完竣未易
又費一月餘矣。
艱關海陸之餘。
遂得㬥下之疾。
兩朔呻痛。
日益篤。
乃以六月九日
終于玉河館。
得年六十三。
一行卽告訃於禮部
提督送帖曰朝鮮陪臣梯山航海
身歷艱難
未嘗辭勞
且其翼翼小心
奉使得體
可謂不辱君命
擬於竣役之日。
祖帳都門
以華其行。
不意㬥亡。
旅櫬燕邸
嗟嗟等死也。
如本之死
豈可泯泯同日道也。
錄其忠勤
當以死事一節
焜耀靑史
上聞皇帝
特加傷憐
下詔順天府棺材
令各部題給斂殯諸具。
三從習讀從行主喪
四日成服
提督問知初終節目曰。
此乃朱子家禮
南京近處
遵用
乃國亦能行之。
安南使臣送人致慰。
稱賞不已
二十八日
 皇帝遣官諭祭
光錄官辦祭。
鴻臚六員贊禮
黃土龍亭黃傘
略倣 皇帝親臨儀。
且陳樂器于庭
祭品亦盛鮮。
行三酌禮。
祭文曰維年月日。
皇帝禮部主客吏司提督莊應會
諭祭朝鮮國差來進貢陪臣李某曰。
惟爾海國派臣。
貢誠遠至
勤勞可念
溘露增傷
遣祭示恩
祇承渥典
京師皆言。
中朝文武大臣
亦所罕得。
實無異數云。
翌日莊提督亦私設奠
操文祭之。
白團行三四拜禮。
館夫陸應小甲王有德等皆盛設以酹焉。
七月兵部撥給四十舁夫
且授金子牌御祭二字
使揭於轝前曰。
所過示此則雖閣老不敢阻搪云。
公歿十餘日。
 皇帝回敕始下。
譯官陪持。
偕公喪以行。
六日北京
十八日還到山海關
閣部譯官問故。
傷悼不已
八月乘船于覺華由登州
十月十八日僅到平壤石多山。
道臣啓聞。
 上再下諭。
令一護喪
十一月舊第
 上又下備忘曰。
李某萬里風濤。
艱辛入往。
病死客館
予甚矜惻
喪柩想已回還
令該曹追贈資憲大夫吏判書兼知經筵,義禁府春秋館,同知成均館事, 世子左賓客,五衛都總都總管
蓋念公死事
有此特恩也。
又使禮官臨弔賜祭
譯官
奉敕追到。
 上遂命加贈崇政大夫政府左贊成。
兼職如例。
又命禮葬。
所以專對竣事之勞也。
諸孤改易棺物。
十二月十六日
葬于通津高陽浦乾坐之原。
前夫人黃氏祔焉。
後三十二年辛丑
後夫人卒。
幷遷公夫人墓。
窆于交河朽浦之岡。
外順內剛
操守甚確。
和易持己
若不切切修飭
而慢容俚談
自不設於身口
平生不爲利疚
不爲威奪。
昬朝時。
爾瞻氣焰燻灼
其子中重試。
欲於其慶席邀致公。
因以籠絡而俾附己。
紹介者踵相接焉。
公終抵拒不肯往。
其在山海關也。
死生在目前。
而公孤羈之蹤。
不懾不憂。
辭氣自若
凡所應酬
動合機宜
卒以無恙
定力亦可見矣。
癸亥以後
羣彥遭時登颺。
公獨逡巡謙退
不樂榮進
知公者皆爲之嗟惜
屢擬淸要
雅志則不存焉。
象村申公欽秉銓
公交誼最深。
從容語曰靑年出身
白首潦倒
今雖得淸銜。
有甚好况
願公勿復注擬也。
申公驚歎不料公宦情之薄至此也。
遂改太常正。
蓋欲其因循陞秩
而公不屑就也。
孝友自心。
不待勉強
朝請未嘗蹔去親側。
俸祿一無所私。
以待判書公所用。
小妹弟婦寡居
每赴外官則必率致曰此兩嫠。
無所依歸
假令
公元1747年
官聞之。
豈不觀過知仁處乎。
兄弟之孤。
雖疎必收育。
一如己出。
不見絲毫浮薄焉。
子弟貧窶爲歎則曰小兒輩。
亦尙以此爲言乎。
且汝父雖貧。
不猶愈於書生契活耶。
愛君憂國
發於至誠
當官而必盡職責。
言事不避忌諱
是以觸忤權貴
宦跡沈滯
不以少悔。
使命也。
公以讓疾趨夷爲恥。
委身報君爲義。
怡然樂赴。
鯨濤虎穴
九死一生
遂達天庭
以伸國冤。
其心偉矣。
其忠盛矣。
而遽乃皋復旅館
輤車以還
寔遵何理哉。
雖然人皆有一死。
則如公之死王事
以酬其許國素心
身後朝恩優洽
聽聞聳動
道路感涕
雖使中朝貴顯得此。
猶足誇耀今後
况其在於海外陪臣者乎。
不徒公之一身
凡我東土之人。
擧皆與有榮矣。
公平負抱之重。
不施一於世。
故天以是爲報公之一端歟。
公忠才智
見於論貢案之章。
至於丁卯一疏
其所指陳利害
反復義理
而懇叩者。
庶幾如尹八諸公正論
幷軼無媿
其見之明而養之素。
可知矣。
若公豈非一代完人正士蹇蹇匪躳之賢大夫耶。
少好經書
多所玩賾。
故發爲文辭。
根據理致
不徒華藻
旣老矣。
讀書不輟焉。
黃夫人秉節校尉禮元之女。
公元1774年
生一二女
明翼通政郡守
女生金元健,沈儒珍。
夫人崔氏。
中樞德隆之女。
四男一女
男昌翼早夭
壽翼,光翼皆郡守
商翼庶尹贈參判。
女適直長安世耈。
公歿後六十餘年。
孫宏從勳贈公議政
兼職如例。
 肅廟連下錄後之命。
孫宖寯相繼齋郞
朝家隱卒之典亦至矣。
冢宰貳公之贈。
實以死事竣使之忠勞
準格有節惠之擧。
至今寥寥
豈非國家欠事歟。
乃者首揆申公慨然有意修擧曠典
奏達諡云
噫。
公之誠忠勞勩
而後可以卒蒙其崇報矣。
非公私之幸歟。
公歿後余先祖文正公實爲之狀其行。
發揮引重
無復餘蘊。
可以千古不泯矣。
今公後孫宗老國鍵等。
以余有世好之誼。
來請太常之狀。
不獲辭。
謹撮狀中文字。
敍次如右
敬告有司
甲午十二月日。
通訓大夫前行憲府掌令宋德相謹狀
憲府監察 贈吏曹判書延公諡狀
公諱最績字茂卿號癡堂
延氏系谷山
高麗大將軍丹瑞偕韓方擊破金虜先春嶺。
本朝有靖厚公嗣宗行全忠孝
身都將相
封谷山府院君
事載 太祖太宗二陵碑及三綱行實
自是圭組蟬聯
歷府使
公元342年
廕,掌令井渫至諱俊傑
官禮寺正
寔公高祖也。
曾祖諱應福。
僉知中樞府事。
祖諱再煕。
司果。
治功令業。
發解居上遊。
終無成。
考諱宅老僉知。
文化柳氏
縣監邦傑其祖也。
公以 顯宗壬寅正月十一日生。
自幼警悟出常。
嗜學不倦
十歲文詞大進。
十八歲拜尤菴宋文正公華陽
心經近思諸書
惟以績學深造
存心踐行爲務。
不屑屑於名利
老親在堂
黽勉科業
年二十闡大科
成均學諭
博士典籍
轉司憲府監察
公以古家子
文學聲名
而世無汲引
進塗不亨。
公亦見時象日非
意不樂。
逡巡世路
以致久屈宂散
識者惜之。
無何己巳 國母幽廢
師門禍色罔極
杜門含慟。
更無當世意。
用力於義理之學。
時從寒水文純公講質焉。
採取古今忠節人言行。
編成一冊。
朝夕諷誦
激昂流涕
又謂岳武穆義烈
千載之下。
令人歆動
其筆法勁剛。
可以想像凜然
愛玩釋手
公之志尙
於此亦可見也。
痛念時事
居常憤慨曰。
吾旣縻國廩
未效涓埃
及當變故
未同吳朴之死。
天地一罪人也。
脫巾囚首
有時仰天吁歎
瀝血一疏
拚死力諫。
冀或 天心有悟。
不得其會。
癸酉秋
因災異。
 上
公元1740年
下旨求言
奮然曰是吾可言之時。
以事白其父。
父曰父敎子以忠。
古人之言也。
爾與吳朴同志
亦何憾。
公遂促裝西上
將舊稿易紙以上
疏凡六條
畏天禔身昭儉建中曰容直曰敦俗。
其略曰天雖高遠
聽在卑近
人君動靜
無自暱焉。
勵行善政休祥畢臻
專務疵政災沴譴告
古昔哲王揖遜
災變爲祥。
庸君慢傲
益致禍殃
是乃必然之理也。
近者夏旱秋澇
歉凶連仍
公卿侍從
張虛諱竆
 殿下仁明
特命設賑。
四民庶。
安集咸戴。
庶幾眷命保佑
利用厚生
柰何三元愆度
六氣錯行
非常之變。
荐聞於雲臺之奏。
可愕之怪。
不絶於秘省之筆。
盲風㬥雨。
發作無節
後旱暵。
民被其害。
在昔成湯
親禱桑林
六事自責
大雨方數千里
此乃聖王實心修實德之明效也。
惟 殿下應天劼毖
以實不以文。
懋宣德政
防患難焉。
又曰人主一心。
萬化之源。
言行樞機
民情離合
禮治則治。
禮亂則亂。
固當禮以存心
制事
準的于上。
標幟于下。
而後家以之齊。
國以之治焉。
趙嗣基嚮進一疏
猥引 文定幸事
詆斥先后罔有紀極
敢以庚申渾擬於乙巳
誣證閻梁之徒。
釀成己巳之禍。
蹔謫旋宥。
尙保首領
此乃輿
公元1749年
儓攸憤。
而名掛仕籍
寧不痛惋
至於命昌性素兇獰。
不齒人類
甘利承嗾。
濫戴儒巾
法造訒踵嗣
敢進凶疏
喉舌之臣。
掩遮其跡。
終不發罪。
三司緘口
眩惑求媚
何事也。
顧念己巳過擧
痛心骨寒。
而巷悲街吁。
男涕女泣。
至不欲擧首
况且在朝班。
衣君食君者。
尙可於此乎。
噫。
奸凶柄朝
倫綱斁絶。
驪城舊宅
香火悽凉。
玉山新阡
車馬輧闐
 聖明終未霽䨓震之威。
至使 母后幽廢累歲
不意 聖世有此莫大之變。
朴泰輔吳斗寅直節凜烈
日月爭光
處分失當
忠貞莫白。
而終未能感激回天
此臣之罪也。
惟 殿下六禮謹人倫之始。
三綱以正萬化之源焉。
又曰人各有知愚。
而愚者亦有一得
苟以衆人之心爲心則睿無不思。
好惡得中
賞罰必協矣。
願 殿下毋怠毋荒。
罔失法度
任賢勿貳。
去邪勿疑。
不邇媵嬙
肅整宮禁
能順貫魚之序
敬遵齊鳩之規。
無所往而不得其當矣。
今日經筵官
不拘名實之如何。
直取華胄烜爀
畀居邇列。
負乘招譏。
陪侍廈氊。
誤讀閼氏
聞者指摘
渾世駭笑。
晏然行公。
歷敭淸選
忘廉喪恥。
莫此爲甚
又曰儉。
德之也。
侈。
逸之極也。
儉則心小而慮遠
侈則心放而謀疎。
况剜民
公元1753年
膏血
浮費天財
漬染怙侈
從欲喪德
則國之喪亡
可立而待也。
目今飢饉荐仍
宿儲罄渴。
而伏聞一雙金鳧。
汎彼苑沼
尺寸之失。
轉至尋丈
願 殿下斥去侈美
遵節用度
儉約之制。
權輿宮掖
使士大夫咸囿化內
以達庶民
庶幾積弊俱革。
民產足矣
又曰君者槃也。
槃圓而水圓
君者盂也。
盂方水方
君者源也。
源淸而流淸。
人君誠能懲忿窒欲
一時一事之接。
一言一動之發。
極其公正
一毫過不及之差。
羣工庶民
觀感於斯
取則於斯
不罔一於正矣。
首尾累百千言。
根據經傳義理
參驗古今治亂
其歸則本諸一人之心。
託意深切
遣辭懇曲
見者皆爲之嗟歎
亦爲公危之。
疏入喉司却不納。
尋睦來善,沈季良等或對或啓。
迭請嚴鞫
逮捕公。
公旣就獄。
動止平日
辭氣不少撓。
置對
問目反覆辨論
以爲疏中所謂禮存則存禮亡則亡者。
是指 坤位興廢而言也。
抗言不諱
按獄者以貫魚六禮等語。
羅織爲罪。
脇令結案
公口呼直道事君。
萬死無惜八字
正色責。
委官以下羣任無以爲答。
但酷施拷掠
楚毒備至
三日而七加刑。
竟殞獄中。
癸酉八月十一日
年三十二也。
金吾下吏市井婦孺
不爲之悽惻而嘉
公元1754年
歎焉。
臨絶有詩曰孤魂遠託首陽山
又曰地下同遊二臣
獄隷口傳於世。
聽者悲咽焉。
設鞫之夕。
疾風㬥雨忽作。
禾黍盡偃。
人異之。
明年甲戌
 上大前事
奉還 坤位。
公所論嗣基,命昌次第抵法
公與吳朴三公同被伸雪
特 贈公承政院都承旨
 命旌忠臣門。
後屢 贈至吏曹判書兩館提學
哀榮之典備矣
公配平壤趙氏
其考暘。
舍人熀之孫。
提學仁後之曾孫也。
自公慘禍
晝宵泣禱于天。
至公洗冤如一日。
 先朝戊申聞逆報。
七日哭廢食。
使男壽昌士友倡議
討滅上黨賊。
可謂忠義之配也。
一男壽昌縣監。
女適洪箕敍。
壽昌就徵
漢重,師伋,李重履。
就徵鍾萬,鍾億。
女適李顯眞。
光弼東源,必遠。
男也。
公性孝善事二親
兄弟
常同被湛樂
以至於睦婣任恤
疎逖無不得其心焉
公之忠義
蓋有所本焉。
歲乙亥公行誼。
又命旌閭
乃以忠孝兩全綽楔焉。
後 英廟庚申
相臣宋寅論奏公忠節。
請錄後。
遂除壽昌參奉
嗚呼
古今爲人臣諫死者非一二。
蓋亦出於任言責或在顯位者。
若公官微跡疎。
 君父不識何狀。
而乃一朝遇變故。
慷慨奮發
尺疏犯䨓霆之威。
不以禍福
公元1741年
趨避
卒能表臣道修人紀
可傳百世
其視二公之死
豈不乎哉
聖人改過也。
如日月之更焉。
未有當時之遄。
而適在公歿之翌年者。
又安知非公一言
有以格乎 淵衷耶。
然則之死益有光於世道矣。
不韙歟。
今年秋
筵臣以公立一節
無異吳朴二公
請 賜諡
 上可之
 聖朝所以崇報者。
至是無以加矣。
就徵屬余以太常易名之狀。
余喜託名公事
遂摭取一世公誦之言。
論次如右
敬以告于有司
己亥十月日。
資憲大夫吏判書兼 經筵官成均祭酒德殷宋德相謹狀
麋村金公諡狀
公元1759年
公諱元亮字明叔
氏胄新羅敬順王。
麗末版圖判書將有退居湖之報恩縣
孫因家焉。
本朝冲菴先生淨爲 中廟己卯名賢
從弟曰碧。
隱德不仕。
是爲公高祖
曾祖天宇弘文館典翰。
祖可賓司憲府監察
考汴以公贈月川君
文行世其家。
崔簡易岦,張谿谷維銘其墓。
娶綾城具氏。
大司憲壽耼之孫縣監英俊女。
以 萬曆己丑生公
踔厲不羣
纔命名而月川公歿。
公每問母氏父安在。
母氏泣而告。
含淚
自是鄰兒呼父。
不忍聞。
長發讀書
負笈從沙
公元1736年
先生小學家禮近思心經等書。
愼齋交以伯仲師友之間。
光海丙辰
賊臣爾瞻倡廢母議。
公語所親
以勉其守正不屈
奸黨聞而惡之。
逮鞫公。
事將不測
母夫人賣家藏。
行散宜之策。
而公則固逌然以可矣自標其座。
蓋取朝聞夕死也。
旣免盡室入安峽友麋村
以自號。
終焉計
延平李忠定公貴亦寓居隣洞。
其胤延陽公時白以反正之議密問公。
贊決之。
又以言於迂齋李公厚源
李公曰儒生與知此事。
於義何如也。
公曰趙汝愚以太后命擁立寧宗。
朱子與之同事矣。
迂齋載書橫階。
捧盤飮血
有如儒生乎。
公曰此則可免也。
議旣協。
周旋其間
多所指畫
擧事日。
公謂崔完城鳴吉吾儕於今日。
贊其而已
至於鷹揚虎闞
非所敢也。
遂不赴軍
不與渭橋之迎。
論功行賞
公與迂齋請辭甚力。
昇平金相公瑬告 上曰。
金某李某其心惟恐參勳矣。
 上曰其志操可尙也。
 上深知舂陵子弟之安。
由於公。
故公竟不得免而下三等者。
以公遜碩也。
辭避不已
至囑親友爲言官者。
冀以濫錄削去而不受。
又不受錫賚則敎曰禮長者之賜。
猶不敢辭
况君賜乎。
由掌隷院司評遷工曹佐
郞。
象村申公欽秉銓
學行薦公與愼齋
授司憲府持平
辭遞。
蓋公初心
只欲正義明道而已
利功非所計謀也。
彝倫正而宗社安。
器遠自點溺心富貴
貪饕淫侈
公恥與同事。
嘗指其牆壁文繡婢妾后飾而曰曩時人面雖換。
心與物猶存矣。
又見廉藺寇賈之嫌日深
公初欲兩解
終致兩疑矣。
慨念國事
鬱鬱不樂
而賊點等怨怒益深。
思欲一逞而不得其會矣。
甲子逆适見告
從前深信父子
遂貽書延平保其不叛。
及适叛書至。
自點承旨
啓請拿鞫公。
公於獄中裂咋指
以血草疏
略曰臣無有知識
認賊爲忠。
敢保無他
遂成誣罔
而臣之本心則證在天日矣。
蓋适卽臣異姓近屬也。
平日立論處身
一如士夫
其子栴自少出入臣家。
小學家禮等書。
尊事一時先生長者
又自以年少末學
不願祿仕
以此許可
不料詐僞欺罔至於此極也。
當鄭燦之發告也。
以爲燦乃廢朝勳戚家臣
則适乃與之同謀
似不近似
故終不致疑。
且念今 聖明在上
彝倫復明
孰敢有異心哉。
每聞勳臣譏察之事。
以爲過慮
大慝巨猾
出於勳臣之列。
豈臣心之所料哉。
臣家有老母
饘粥不繼。
未嘗一毫非義
今以逆
公元1744年
臣之族。
致 聖明疑惑
臣雖入地
不瞑目矣。
疏成欲上而竟不得。
王師次第敗衂
 上將去邠。
見告諸囚殆十數人而公在理
未及納供。
 上問判金瑬曰諸囚將盡誅乎。
元亮何以處之乎。
未及對。
自點遽曰不可留而遺賊
以爲其用也。
遂遣所親斬殺於獄中。
甲子二月八日也。
先是李牧使更生自點曰金某賢士也。
人將謂公何
自點大言曰殺士之罪。
自當之。
金李二元勳亦不能公地
公旣死。
家人僅具棺斂瘞於寓舍庭中奔竄焉。
平移于廣州治村負坎之原。
公與谿谷迂齋,延陽,羅鷗浦萬甲友善
公之在囚。
羅公詣籌司。
百口保公。
迂齋嘗抵書原平斗杓其時謂賊适不叛者甚多
至如昇平
爲此論。
此豈護逆而然哉。
金某獨以此陷於不測
不亦冤乎。
若果如其謀則上變設鞫之後
自當憂怖罔措
何敢以書札伸救乎。
公歿後三十八年辛丑
公夫人上言訟冤。
大臣沈公之源議請如章。
 顯宗大王命復勳爵
後四年賊臣許積誣引尹仁發事。
請寢成命
蓋仁發嘗夜殺行人廣州路上。
抉眼面皮
而使其家人指謂仁發死於盜。
發喪藁葬之。
而潛走适爲其謀主
及适敗獲其馘。
積白 上以
公元1782年
爲此金某謀也。
豐陽君張公善澂誦其考谿谷語。
以明其不然
 上命更議大臣
李公景奭公命
一如公議
而終爲積所格焉。
 肅宗庚申
李參判選以其考迂齋遺意上疏伸公。
淸城金公錫胄力贊之。
上復大臣議處
遂復勳籍
戶曹判書封月城君
蓋用 仁廟欲命公者而伸之
公配新平李氏
庶尹景恒之女。
生一男夭。
二女判官李仁實學生李兼
公無近屬
朝廷冲菴五代孫瀗爲后
嗚呼
公當廢朝昬亂之世。
天理人紀之滅。
協贊義擧
庸集大勳
歲星未周。
身卽戮死
寧不悲哉。
雖然歷數構捏公者。
逆點倡於前。
積襲其後
而終自底於亂逆
若乃前後伸公者。
名公賢卿
則公之心事本末斷斷無他
於此而益可知矣。
沙溪金先生嘗曰金某固有取死之道。
其心則何疑焉。
又謂自點曰爾以某嘗求西倅爲疑端
然某嘗求茂朱。
是亦可疑耶。
蓋公見人厭避西任
慨然而請爲寧邊倅也。
又於庚申復勳時。
李相國世白製進敎書文
有曰旣以讓功之操。
反有疑於貪功
良由嫉惡之剛。
終見猜於元惡
噫。
 聖朝復之典。
昭垂百代
先輩稱美之言。
可質千古
公於九地
亦何慽焉。
 英廟末年
下公節惠之命。
而公
公元1780年
後嗣零替
迄未擧行
道亨跋涉遠來。
屬余以請諡之狀
先祖尤菴文正公嘗銘公墓
其爲之發揮引重至矣。
顧余蔑識。
不敢妄贅別語
謹就其文。
摭述如右
敬以告于有司
 崇禎三庚子孟春日。
資憲大夫知敦寧府事 經筵官成均祭酒宋德相謹狀
果菴先生文集卷十三
 行狀
  
西齋任公行狀
公元1725年
公諱徵夏聖能號西齋
任氏祖高麗御史大夫澍。
爲豐川人
入我朝代圭組
至諱鼐臣。
乙巳名賢
觀察
子琦
縣監贈承旨
是公五代祖也。
曾祖㬇。
生員左參贊
志行
尤菴宋文正公表其墓。
祖弘望。
文科中樞
志節行誼
爲世所重。
考泂官執義
庚子大喪
羣凶躑躅
國勢孤危
折其牙角
嚴其隄防
不用極。
直道風采
善類有賴焉。
延安李氏
忠貞貴之玄孫
丁卯五月十四日生公
生而穎悟淸秀
知樞公喜曰兒也有千仞氣像
遂以鳳字小字
纔學語便知文字
十許歲應講春曹
對文精明
座中莫不嘖嘖
聲聞由是藉藉
癸巳司馬兩試
甲午文科
前此凡於泮庠製及大小科。
連解連中十餘次。
兩三場幷貫。
非魁輒居一等
世稱以近古所未
公元1778年
有。
戊戌督郵井道
時執義公免喪
仍居湖右先墓下。
公不願離側從宦
銓郞借以一郵。
俾便省覲
公樂赴焉。
適歲大饑
屬心不樂。
司多空名帖爲賑資。
公辭曰察訪守宰
此物甚不可
遂散本驛所供財穀
分賑所屬各驛。
一人飢死。
吏卒至今稱頌
己亥微嫌棄歸。
人或以爲過。
李相國健命知不可強。
辟爲議政府司錄
物議多不悅。
公乃曰事君何可擇官
淸顯素願
卽供仕。
庚子夏 肅廟禮陟。
國葬都監郞廳。
自傷五篇
以寓痛慕之意。
例陞禮曹佐郞
以不文臣殿講坐罷。
公文雅望
未第時已蔚然
通籍
人皆期以登揚。
而公性本狷介
視世詡詡追逐
不啻若浼己。
立身以來
未嘗要路跡。
常曰我不自我而輒俯仰與人
士君子行也。
由是十年潦倒
不能展布
及遭大喪
悒悒
至是益無意進取
亦不欲存形迹
雖隨衆黽勉
而實非其志也。
辛丑春
敍拜持平
春秋記事官。
實錄廳郞。
六月義公歿。
服未闋而癸卯李淑人又歿。
乙巳制終。
侍講司書
轉司諫院正言
公在鄕上疏辭。
兼陳私家誣事
己巳 仁顯后廢黜時。
從叔慷慨公敞守闕號泣
及 后薨逝巫蠱事發。
希載
公元1762年
所爲也。
又封血疏
極陳討復之義。
 肅廟特奬以慷慨士。
由是凶黨日夜切齒
逮 景廟嗣位
倡爲母以子貴之說。
遍攻大臣三司
禍機迫急
義公挺身力排。
以折其炎炎之勢。
於是李眞儉者上疏
攙及知樞公壬午引咎疏語
欲以叔證姪。
脅持迎擊之計。
義公卽陳疏伸辨。
 上優批開釋矣。
壬寅凶黨得志
一反 肅廟處分
讎視建儲代理
起誣獄屠戮舊臣
一時搢紳韋布之衛宗社羽翼 東宮者無一免焉。
啓章者首請鞫慷慨公殺之。
及 英廟嗣服
伸雪死事諸公
慷慨公亦與焉。
啓章疏中攙及知樞公一段
尙未㬥。
至是公悉陳被誣委折
 上優批促召。
遂入京違牌坐罷。
冬除曹正郞
俄移司書
陳疏復伸前懇。
又優批開釋
特命啓章
公乃膺命
上將展省 懿陵。
欲轉謁 明陵
議者言三年內入廟拜陵
於禮未可
無前例。
以謂今日事。
甲寅之於 寧陵
甲子之於 崇陵
有間
先儒墟墓之自與 宗廟有異。
則尤不當有所拘也。
遂疏論之。
竟爲大臣所格。
尋陞掌令。
陳疏乞免
其略曰人臣事君。
自盡其心而已
臣固欲隨事盡言
但未知 殿下虛受否乎。
使臣日出一言
亦惟曰討復。
日出一言
亦惟曰討復。
惟此討復一事
尙未了當
天心不豫由此。
民志不定由此。
今日可言。
捨是而豈有他哉
臣聞 殿下必稱蕩平
固已疑而憂之。
及見勉副大臣而後
天下事去矣。
夫 上意所向
誰敢不趨
一人而使萬人知戒。
嗚呼
 殿下操術
可謂得其要矣。
大臣所謂親臣者。
猶如此。
如臣眇然新進羣臣。
未嘗一接
則本無相交之實。
寧有取重之望乎。
決知其必不聽聊復言之。
是臣自沽其直而已
不欲使之言而姑使居其職。
是 殿下先失誠實底道也。
與其下相誤。
無益而有損。
不如不居其職之爲不失其義也。
時討復義理漸晦。
朝象日就媕婀
公已知其不可爲。
而旣許身國家
惟思盡分
凡於大義係關處。
輒言憤發
無所回互
是以世多不悅者。
旣被瀛選而終又見枳。
不少介然
常曰今之蕩平二字
實利害之論。
利之所在
不爭趨。
爲國家計
惟利是趨
其終必至犯分滅義亡國而後已。
向者鏡虎之黨。
欲與 儲宮角立
手脚已露於泰耈之冒嫌二字
再轉而爲鳳輝
三轉而爲世良
四轉而爲一鏡
五轉而爲儉烈。
六傳而爲虎龍。
七轉而爲半夜凭几寶座依俙等語。
八轉而爲天海
九轉而爲遇臣
建儲以後
凶謀危急
無所不至
雖於儉烈,鏡虎伏之後
益做出凶言
煽動遠邇
必欲終售其計者。
豈可以此蕩平二字
革心而改腸乎。
愚民易惑難曉。
苟見吾君涵濡如是
必謂彼無罪
故乃不爲懲討。
口語心疑
無由自曉。
禍亂之階。
實在玆矣。
日夜以爲憂。
及入臺。
乃曰是吾效命之地。
一番痛陳
感悟君心挽回世道之計。
故先陳此疏以爲之兆。
逮承批。
卽上萬言疏。
疏凡六條
曰恢聖志以立大本
嚴宮禁以絶奸萌
行天以定國是
破俗論以行實政。
曰抑侈宂以敷國用
曰擇守令以保竆民
其論恢聖志略曰。
凡人有志
莫不貴剛大而賤卑下。
人君天理物。
其責尤重。
一亂之後
一治之責。
豈可循常蹈舊而止哉。
嗚呼
天厄東方
禮樂征伐
不得自天子出
亦已久矣。
天生我 殿下
將降大任
乃先拂亂心志
增益其所不能
式克至于今日
將使 殿下幾危宗社
整旣頹之紀綱
生民塗炭
寶曆千億
 殿下之責。
其亦難矣哉
臣伏覩 殿下非不孜孜願治
臨御二年
未見樹立之卓然
規模氣像
視前無異
書曰愼厥終惟其始。
其始如此
其終可知
臣竊自妄度今日之如此。
實由
公元1780年
聖志不廣
聖志不廣
亦有由焉。
蓋自辛壬以來
羣凶縛束我 殿下無餘地矣。
末乃以賊虎元勳
逼 殿下莅其盟。
煌煌鐵券
歷歷銅盤
臣僚環立
鬼神森列
此時 殿下跼蹐在坐
何以爲心。
此時則 殿下不得自由矣。
及至今日
誰禁而不能奮發耶。
惟我 先王有疾無嗣續。
宗社神人之託。
捨 殿下其誰。
此時 殿下雖欲爲泰伯仲雍其可得乎。
惟我 慈聖曁我 先王所以體 聖考遺意
早定大計者。
亦惟爲宗社也。
四大所以力贊大計
殺身無悔。
亦惟爲宗社也。
 殿下所以不得守己志。
亦惟爲宗社也。
從古以來
以次嫡承大統
未有如 殿下正大者也。
可以百世不貳者也。
以爲今日之道。
無過乎克恢聖志
必以古昔英雄之主刱業垂統
撥亂反正自期
無以區區守成苟冀無事自多焉。
其論嚴宮禁略曰。
維我國家
自 祖宗朝嚴於防閑
宦官未或干預朝廷
不幸庚子以來
大防漸弛。
私逕隨開。
始則賄賂相通
其害猶小。
終乃威福擅行
其勢難遏。
以至儉用事。
而 殿下一身不能保。
此則殿下所親經歷而大懲創者也。
惟其懲創旣深。
宦官之害。
今日之所憂也。
然臣有區區所自
公元1777年
者。
儉獄旣不竆竟致討。
則安知 殿下左右不有尙儉幾人耶。
向者鄭宇寬凶黨撲殺滅口
僞作死後之招。
糚成誣告之案。
中外多疑惑。
端緖無由的知
及至廷玉直招而後
徽商締結謀逆之狀。
畢露無餘。
宇寬所告。
外面如是分明
其內間諸宦事。
不可全然無實
然此非外人可知
惟 殿下自知之。
伏願以平日所自聞見者。
參以宇寬所指告
發摘可疑者。
出付有司
嚴鞫得情
以正王法
嚴宮禁焉。
論行天討略曰。
四凶者。
在堯之時。
已負其罪。
而至舜討之。
何嘗以堯之不能討。
有所嫌碍哉。
殿下若以耈輝爲非逆則已。
旣知其逆而推以 先王所不討。
我則討之爲嫌而不討。
則是何異大舜之爲也。
或 聖明未能十分眞知
故猶有所不決者耶。
臣請悉陳之。
 殿下以爲凶黨禍心
基於何時也。
基於丁酉獨對事也。
惟彼凶黨
得罪名義
不容於 聖考
指天畫地
以俟一日
及有此事。
大生疑怒。
脅迫之言。
左右迭出
至於趾完極矣。
其後眞儉以銀貨於何處之說。
恐動我 先王
泰耈以不冒嫌等語。
惎間我 先王
此實凶黨宿計
而 殿下禍根也。
及其名位已定
此輩知其勢不可
立矣。
計安得不急。
而其言何所不有也。
 先王若無疾患
又有嗣續之望
而彼四臣有私於 殿下
急急定策
則是四臣二心也。
果如凶黨之言矣。
 殿下惟當以逆治之而已。
伸冤之有。
褒忠之有。
今乃不然
四臣眞爲忠。
而構殺四臣者眞爲逆也。
 殿下旣知其然
亦惟當以逆治之。
更有何多少辭說也。
討逆大經大法
不過曰殲厥巨魁
脅從罔治而已
今 殿下好生之德。
不欲恣行殺戮
則亦宜誅其巨魁而已
諸臣雖欲嚴討復。
亦豈欲人人盡誅之哉。
然而 殿下先疑諸臣之急於報復殺戮
強作別般義理
或曰反側自安
或曰無我負人。
或曰以寬濟猛。
或曰王道蕩平
多般周遮
曠日持久
由是義理不明
民志不定
自古義理不明
民志不定
而能久有國家者。
有之否乎。
今日臺諫謄傳古紙
積成卷軸
書之不勝
聽之可厭
 殿下若嫌其煩且久而必欲亟停。
何不大臣三司一番會議
分其首從
各以其罪罪之。
一如向者臺臣所請也。
當初若速了此事。
知今日已見大綱正而萬目擧。
國事不如頹塌
人心不如渙散
 殿下何患民憂國計置之度外也。
蓋 景廟有疾無嗣
其以三宗血屬
建儲位。
實因 肅廟遺意
 東朝諺敎。
正理得。
百世可質。
凶徒失所圖。
陰謀益急。
耈輝倡於前。
鏡虎結於後。
投疏潛對。
百計危逼
終起誣獄。
四大以下
以及於貳極。
天心祚宋。
凶計不售
則遂自知難免萬古惡逆
以爲聖躳謂必無疾而後
建儲可歸之逆。
而渠等亦可免於壅蔽濁亂之罪。
不爲謀害貳君之逆。
乃以諱疾爲一大義理。
將以箝制一世
又以事在 先朝
不可明言
事關自己
不足深究之意。
浸漬演潤。
眩惑脅持之。
 上乃爲其說所中。
不悟不爲明言
適足貽累 先朝
不爲深治。
祇可爲藉口凶徒
且儉烈等締結耈光鏡商。
幾禍宗國
幸卽就誅。
黨與未究。
餘憂甚大。
而 上一掩覆
置諸左右
故公首先條列三事而痛論之。
至若俗論熾盛
讜議寂寥
其流必誤主亡國而後已。
奢汰日甚
上下相襲
守令貪虐
生民殿屎
爲當今痼弊。
故公次第歷論。
上人皆危之。
 上乃以一治一亂禮樂征伐等語。
未得其當。
下嚴批。
又下備忘
有務勝新奇等責敎。
公卽引避曰臣所謂一治一亂之說。
只是泛論時運而已
自有天地以來
治世者宜無過帝堯
而特以其有洪水之害。
孟子乃擬諸一亂
何損於堯之盛德也。
惟我 先王盛德
無容議。
羣凶矯誣濁亂
擅行殺戮
言其害則甚洪水
其時則蓋亦百六之運也。
 先王未及撥亂反正
而乃以丕責遺我 殿下
臣之以一治勉我 聖上
不亦宜乎
夫亂之一字
古今人臣之戒其君者。
不用之。
使臣進言於 先王
亦安得諱此乎。
此實從前凶黨之所藉口
而 殿下助之耶。
禮樂征伐云云
臣亦有說焉。
 殿下其以辛壬以後事。
謂皆出於 先王本意耶。
不允而爲允。
或無發落而有發落
直以出於渠輩之口者。
依俙作 上敎一唯一依字。
都無難事
於是刑人殺人
不關人主之事。
此則國舅屢言之。
其時史官追論之。
非臣臆度而刱說也。
最初備忘之出於尙儉之手。
中外之所共知。
尙儉雖誅。
安知其後不有他尙儉耶。
此事 殿下每欲掩覆
何拘於細節而忽於遠圖
至此之甚也。
嗚呼
顚覆 聖考成憲
屠戮 聖考遺臣
崇用謀危 殿下之賊。
頒布誣辱 殿下之文。
若此等事
謂皆出於 先王本意
則其貽累 先王當何如
然而 殿下未免撓奪於凶黨餘論。
諱疾第一義理。
欲遂以箝人之口。
一時之口。
可以箝。
百世史冊
如之何哉。
殿下每以泰然爲主
 殿下自己禍福
雖能泰然
其於宗社存亡
亦能泰然乎。
宗社討亂賊。
殿下私事
不得辭其責焉耳
又曰 殿下每以首誅鏡虎。
謂之天討已行。
而若泰耈之一嫌字爲 殿下禍根者。
鳳輝危動定之儲位
幷誣我 慈聖者
其餘締結逆儉主張陰謀者。
左右觀望坐視危敗者。
不得各以其罪罪之。
若是尙可處分已定乎。
又曰四大臣爲逆也。
則耈輝爲忠。
四大臣爲忠也。
則耈輝爲逆。
忠一逆。
自有定形
不可易也。
 殿下旣以爲忠而褒之如不及
則是知耈輝之眞爲逆也。
旣知其爲逆而不以逆治之。
欲以區區言辭
分辨而定其案。
可以絶後世之疑惑耶。
 殿下不免有務勝之病。
多少罅漏
莫非從此病中出來
此臣所以反覆仰戒者。
而今 殿下乃反以務勝責臣。
今日爲 殿下臺閣不亦難乎。
諫院啓請出仕
 上特旨出差頗有未安之敎。
而又拈出泛論治亂之說。
責之以不稱量
於是凶黨起跳踉。
權扶李善行,李舜欽,趙顯命,吳命恒等迭出
或引禁言太后時事
或論以誣逼 先王
譖誣備至
 上雖有某之本意專出無隱
非某誣之。
渠輩誣之之敎而嚴斥之。
繼又
公元1727年
命竄扶等。
而亦兩罪調停之。
遠竄公。
鄭丈巖澔李相國觀命及銀臺三司相繼救。
丹巖鎭遠入對
伸救益力。
仍以與其袖箚。
同一義理
同罪
而幷不納。
右相致中深憾公疏俗論之斥。
拜相被對。
首言命恒不可罪。
又論公以爲今此竄配。
出於隄防之意。
臣則以處分爲好。
自是義理日益晦塞
世道日益陷溺
至丁未秋
 上遂幷逐舊臣
進用凶黨
翌日掌令李挺膺發啓。
遂栫棘于大靜
尋掌令洪尙寅,正言一律之啓不許
時光佐,泰億復執國柄
己巳餘孼合勢
將謀危宗社
以事關 先王爲言
欲網打一番士類
而先於公下手焉。
公自順安配所夷然就道
不以死生禍福沮縮。
子時九擊鼓鳴冤
凶黨初逐出。
末乃不得已許納供。
竟不施。
戊申正月
光佐六卿三司請對
百端恐動
請從臺啓
始許之。
凶黨又請直送監刑官。
凶徒之在壬寅
所刱於李忠愍公者也。
 上不許
二月公就拿。
擧止從容
辭氣自若
遂口呼志事本末時九
大意以爲昔我先君子在臺地。
思欲追報我 肅考。
誓一死于國。
敢言無所顧忌
不肖屢諫不聽
末乃請以身代之。
公又不許曰吾已出脚
汝今未當職。
吾出而復退。
使汝代
公元1782年
之。
非道理。
父子入。
亦非中行
吾當自盡吾心。
爾其自靖無自輕也。
不肖不得不體此意。
以不仕矣。
尋遭大故
噫。
先君子必欲追報 寧考
不肖請自代。
不幸先君子不及遂。
奄然以歿。
不肖不能不於先公就世之後
而乃不思所以踐自代之言。
豈謂有人理乎。
此吾所以至此境而無所悔者也。
三月就囚。
卽日口呼納供。
遂悉陳其疏語
欲爲 先王積久之誣。
爲 當宁嚴討復之義。
一亂字非指君德昬亂淫亂之謂。
是指羣小濁亂眩亂之謂。
今日誣辱 先王
實萬萬冤枉
此時黨人前後脅持
以誤聖聽。
 聖上不察其爲 先王之道。
在乎當時矯誣羣凶
不在乎強殺爲 先王卞誣之臣子
歸罪羣小
欲置 先王無過之地者。
是眞忠於先王。
而欲自逃其罪。
不顧貽累 先王
爲眞誣 先王者。
大抵千餘言。
一皆明白洞快
慷慨忠烈
溢於辭表。
聞者爲之流涕。
雖以凶黨甘心者。
亦曰果難矣。
果難矣。
時光當國
凶計益急。
京外洶洶
將朝暮變起。
掛書凶說疊出。
則 上輒歸之此邊。
及變出彼黨。
乃與屠維廢 母餘合勢
祖述鏡賊敎文。
做作凶說。
傳檄八路
稱兵湖嶺
此皆源於諱 
公元1727年
先王疾患
建儲爲逆之凶論焉。
則向公之所以苦口抵死
必欲明以折奸萌者。
爲是故耳。
於是人皆服公先見之明
以爲曲突徙薪之功。
不日蒙宥
雖以羣凶之素所嫉怨者。
往往相稱屈。
儼卽丁未首發啓者
而亦追悔之。
九月時九訟冤
 上怒命竄極邊
公以詩贈行
有臣爲君誣。
子爲父訟冤
各爲所當爲
禍福何須論。
以玆扶世敎。
以玆報國恩之句。
在獄中時吟詠
無非愛君憂國之意。
時儒夢諸凶皆伏誅
光佐等敢怒而不敢爭。
遂爲對擧報復之計。
光佐與寅明,榦,演,愼珽,宅等。
或請自本府勿拘日次開坐
或請自鞫廳直捧結案
相爭執。
 上有新處分
參用兩邊人。
可以慰悅凶黨者。
不暇顧他。
於是公之禍益急矣。
閔公鎭遠宥還入對
極口
 上不省
庚戌夏金吾申思喆次堂朴師益引入不參府坐。
 上怒以爲護黨違命特罷之。
卽因臺啓移送鞫廳。
仍親訊。
判府事李公宜顯言其事體不當
處分顚倒
 上怒叱退。
公前備經毒楚。
又當䨓霆之下。
益自整暇
少沮抑。
右侍衛
莫不吐舌歎傷
是歲七月二十四日
卒殞于獄中。
臨終神氣了然
皋復掩斂之節。
一一囑付侍卒。
得以不亂。
九月二
公元1782年
十日
窆于牙山獨亭先塋左麓負壬之原。
遺意也。
天威方震
凶徒左右詗窺。
而賢士大夫畏忌
誄而傷慟
閔公翼洙文曰嗟乎
吾徒行將騈戮賊徒之手。
而夫子乃獨先死於吾君之前
斯可爲榮矣。
然而主人之人而戮於賊。
固其勢也。
剛正之士而死於仁聖之世。
未嘗聞。
嗚呼
緘辭數句。
流淚千行
非直爲二十載交好
柰何此三百年宗祊
洪公鳳祚文曰生而盡言
死而靡悔。
君子所惜。
小人所快。
余所悼者。
但爲世道
其餘士友
爭來哭酹。
不以世道國事悲公之死焉。
資性剛果
見識敏悟
仁惠溫雅
表裏無間
顔貌端好可愛
謙謙遜弱。
若不勝衣
而至邪正是非之際。
言議截峻。
義理明的。
毅然不可奪者。
外舅光恩金公嘗曰。
吾婿爲人
金秤之錘。
木榦之心。
忠信剛直
可以伏節死義也。
孝友天至
自幼事父母
左右無違志。
非有故。
未嘗蹔去側。
朝夕旨甘
不以委諸伯氏
必自竭誠措置
內喪在前喪將闋之際。
禮節不理禮經
考古禮。
參酌己意。
雖係微細
亦不放忽。
伯氏鄕居窘甚。
雖在流竄中。
衣食必先拮据
伯氏嘗欲析產
固辭而盡歸諸祭田
四姊友愛尤摯。
敦睦收族
周恤濟竆。
皆出誠意
堂叔闔家
公元1725年
遘癘。
五喪相繼
莅喪斂肂。
以至
自營無缺
本家有償
峻辭不受。
此亦人所難也。
忠君愛國
根於天性
自在童稺
已有忘身殉國之志。
九歲知樞公令畫師摹寫歷代名賢事蹟
使諸孫各拈其所願慕者。
公獨取蘇武雪窖圖。
長者責曰何自如是
公笑曰二十年雪窖
不貳其志。
可取也。
於是識者知其素性然也。
當鏡儉時
儲宮如一髮。
公時在鄕舍苫堊中。
焦憂殆廢寢食
走僕店路。
日探北來消息
如見急足
不覺徒跣出問。
或笑其太過
愀然曰吾世受國恩
况我先人凶黨所仇嫉。
事將不測
而賴 聖主曲保。
一毫髮罔非聖恩攸曁。
吾何敢蹔忘今日之憂耶。
及至乙巳
國是稍定。
諱疾一節凶徒脅持
義理不明
觸事牽碍。
是以凶逆漏網
危疑未歇。
公又慨然曰 先王疾患
渠輩可以諱而不論
以此恐脅上下
天下萬事
不能泝源曉明。
尠免乎黯黮
凶逆藉口
後世譏議何哉。
公素蓄積
平居懷憤憂。
有爲國一死之心。
故當丙午抗章也。
人皆以禍福挽之。
公笑曰惟其如是
是吾責也。
可以因此一言
使義理少明
亂賊知懼。
吾雖滅死無恨矣。
况以私家誣事
前後曲蒙異數
公元1753年
是以後。
不有身已久矣。
公配光山金氏
光恩君鎭龜之女。
生長法家
範咸備。
舅姑嘗曰古之哲婦
莫以過此。
當公禍故。
盛寒沐浴露禱。
及喪爲諸子雖不自斷。
而含痛腐心
薄衣草食
廿餘年如一日。
毁疚成疾。
竟以癸酉三月廿八日卒。
公墓左。
時九公命出繼主知樞公祀。
次時八時五。
二女徐俊一洪相鳳。
嗚呼
公行孚于家庭
忠誠貫乎金石
文章足以館閣王猷
學識足以鹽梅邦政
不幸羣凶所構誣。
 聖主知其無罪不能宥。
國人傷其至冤而不能救。
使其匡時之略華國之才。
不得需其萬一。
乃至抱冤丹書
齎志九原
天耶人耶。
雖然彼構殺公者。
何如人哉。
當逆鏡凶言之疊出賊虎變書之急上也。
其誣逼貳君
必欲甘心者。
無不至。
而滿朝林立
一人宗社致討者。
公斷一心
只知爲 先王 當宁卞其誣。
而請誅誣 先王 當宁亂賊
忠誠直道
可質百世
光佐顯命命恒寅明等求說不得
乃以一亂字勒定公罪目。
欲以恐脅一世
眩亂百代
必殺而後已。
何其公嚴且刻。
而於鏡虎恕且寬歟。
殊不知不討誣 儲君之賊。
是爲不忠於 大朝
得罪宗社
假託爲 
公元1755年
王卞誣者。
直是自爲身謀也。
此眞所謂路人所知也。
可勝痛哉。
公之危忠大節
自有百世公案
區區一時誣捏
非所關於公。
而惟天心未復。
伸典久稽
及至乙亥
懲討大行
梟獍盡殲。
忠逆之分大明焉。
公平爲國耿結之志。
庶幾得少伸。
而殺公諸孼亦多以國賊連累伏法
然獨於公事
 上不開悟
下皆掩遮。
籲呼亦無階矣。
丙申春
今 上卽阼
秋時八又上言
 上卽命復公官爵
嗚呼
公之遘褊。
本非聖意所在
未卽洗枉。
亦因宸心拘掣。
不得不爾焉矣。
乃者 嗣聖繼位
照擧 先朝未遑之典。
快伸幽冤
豈非公之誠忠攸感。
而其爲幸於世道國家大矣
公又何慽焉。
爲文章。
贍博通敏
長篇鉅仆。
紙筆立就。
辭理俱備
切於事情
而自不失軌度。
詩亦淸新澹麗。
自成一家
其科體詞賦。
近世絶調
仇嫉者亦多誦法
婦兄北軒公文名世
於人少許可。
獨稱公以可畏
然公不自矜負。
不喜無用之作。
故所著無多
有詩文若干卷藏于家。
金淑人兄子也。
自幼事公以父兄
公則視之子姪
當公在狴時。
日走金吾門外
探公死生
與諸姨兄相對
不覺悲憤膽裂矣。
顧今倏已五十餘年。
而公伯季二胤相遽已先
歿。
獨時八恤然含痛忍死
不能須臾
手錄公事行。
屬余爲之狀。
余初旣有待
末又被疾
不能成者累年矣。
今歲夏時八病重。
以爲促。
蹶然驚起
稿未及而乃以訃至。
噫。
今又遲延
食言於逝者。
其又何忍。
遂抆涕而卒書之。
以質後之君子
祖妣行狀
公元1776年
(以上缺)祖妣祖考喪後。
自視如土木。
以致積祟成疾。
一女又無子早夭
終己悼念
潛消暗鑠。
日益痼。
先君竭誠湯餌。
以過三十餘年。
而每値冬節
尤添㞃㱡㱡。
先君未嘗蹔曠其側。
乃營一舍于屋之北偏。
東西房室
中隔牖戶
名以北堂
奉祖妣于東。
自處其西。
以爲晷刻不離
候其寢息之地。
而因事力不逮
舍未早完。
祖妣病裏屢促而入處焉。
纔過數箇月。
竟以乙巳正月初七日棄子孫。
享年六十五。
嗚呼痛哉。
祖妣性度嚴肅
意見明豁
出言論事。
間有讀書男子識不到處
仲兄參議公常眼無可人。
或値家內大事
輒就議諮其可否
文正公凡於諺書之論事務辭語者。
每令祖妣代構。
而稱之曰何其辭理俱得如此
若使爲丈夫。
其先文學(缺)冢。
伯仲之間
和敬不失
兄姒兪淑人性嚴難事
祖妣務爲恭默
公元1749年
盡在己道理
淑人亦終無長短之說焉。
祖考喪後十餘年。
先君專意學業
自理家事
奉祀享訓子女御婢僕
肅然有法度。
不敢寡婦家侮焉。
先君承家
一任裁處
而惟先君是從。
先君目見己巳世禍
甲戌文正公之道。
又未大明
無意求名
公車業。
祖妣不之強曰人各自遂其志而已
先君率同志。
疏論皇壇攝祀事。
遠謫極南。
祖妣驚憂雖極。
而亦以理自遣曰。
吾兒爲所當爲
亦何憾焉。
 末年斯文義理大伸。
先君始爲親養就祿仕
旋以微嫌棄官
祖妣歎曰吾兒出處不苟
吾無恨也。
及辛壬之歲。
先君奉祖妣。
自京歸于砥平山中
此實畏齋公遺廬所在
李氏皆居焉。
時方世亂孔棘
家計零落
先君菽水爲養
間或不免艱乏
祖妣處之晏如也。
澤堂公家誡甚飭。
祖妣幼少時。
不離典訓
未嘗學書
諸兄肄業之傍。
略涉小學列女傳曹大家等書。
末年誦念指敎稺女兒孫輩。
尊賢尙德
出於天性
文正公愛慕之誠。
不止親親之私。
嘗曰我祖舅道德
婦女何敢窺測
惟吾先人必不阿好
而每曰尤翁法門
能無媿古聖賢
吾以吾先人之言爲準。
又曰朱子不敢何等聖賢
而吾聞我祖舅言行
公元1735年
朱子
意謂朱子孔子一人
吾祖朱子一人
凡此祖妣之得於聞見想像欽歎之者
惟其識趣議論
非世所稱士中尙論者所可比
內弟韓顯箕以拯徒。
侵詬文正公
姨姪申義集以文正公嘗有責備之論於其祖。
怨憾醜辱
無人理。
祖妣據義斥絶
終身相見
而亦未嘗傷歎焉。
一男一女
男卽先君
女適金時淨監役。
先君判書金鎭龜女。
生三一女
長述相司評。
次學相縣
德相不肖
猥被徵命
官至冢宰
前歲遇讒
流竄極北。
適士人姜柱立
嗚呼
祖考至行高才
祖妣仁厚德。
宜享茀祿
祖考早世
志業湮沒
祖妣寡居含恤。
以終其年。
天道福善
斯曷徵焉。
祖妣歿後四五十年之間。
子姓蕃衍
大小科宦間出
天將以是可以報於我祖考祖妣然者。
不幸五秉相繼夭折
方必立后
祖考妣祠版行祧遷矣。
於是乎神理茫茫
又莫可究。
嗚呼悲哉。
始祖妣之葬也。
祖考尋伊洞舊山
術者毁言
別葬於萬義先塋內。
先君歲卜山。
乃以乙卯三月十二日
幷遷祖考妣墓。
合封萬義巽坐之原。
北距曾祖考同中樞府君墓爲相望地。
葬畢先君略記祖妣大槩。
祖考誌銘
埋于壙南。
又將
公元1736年
撰次祖妣平生德範爲行錄。
傳于子孫矣。
其翌年先君遽歿。
未遂其志。
嗚呼痛哉。
小子伯兄
幼被祖妣撫育
小子則生而母疾幾殊。
祖妣乃收之襁褓
鞠我復我。
出入腹我。
俾至有立名。
祖孫義實子母
而顧小子少旣愚鹵
長益蔑劣。
不克顯揚
以榮門戶而光祀事。
盜竊虛名
性又專昧涉世
以致羣憾蝟集
速罪戾。
孤負祖妣愛育期望之意。
怵焉慚悚
曷有旣乎。
禍厄惶懾之餘。
重以疾病摧殘
神精耗昬。
其於祖妣懿行徽規。
大忘小遺
十不記一。
不肖不孝之罪。
無以自贖
記事纂言
懓然愾然
如復聞其容聲
嗚咽摧裂
穹壤靡極。
嗚呼痛哉。
 崇禎三辛丑季冬
不肖德相涕泣謹識
伯氏無忝公行
公元1781年
公諱相字善叔
津人
我宋出自高麗判院事諱大原
自是世襲官冕。
名德相承數百餘年。
而至左議政文正公尤菴先生諱時烈
道德功烈
世宗師。
享于聖廟
於是宋氏益大以昌。
文正公嗣子諱基奉。
官同中樞
仁孝恬靜
世其家。
是爲公曾祖
祖考諱晦錫。
通德淸明正直
文正公稱以祖孫知己
不幸早歿。
文正公痛惜之。
念修府君諱婺源
安貧
公元1699年
守義
篤修家學
士友稱誦
遭時不偶
竆困歿世
官止童蒙敎官
光山金氏
考判景獻公諱鎭龜
沙溪文元公玄孫也。
公以 肅宗己卯十二月二十九日
生于漢師外氏第。
幼有覂駕氣。
先府君別加裁抑而心奇之。
祖妣李孺人鑑識
公氣骨。
期愛特甚
稍長岐嶷俊偉
迥異凡兒
先府君奉大夫人歸侍同樞公於永同。
日以讀書
課學益專。
年十三四。
藝業大進。
(缺)百家及先集文字
尤於喪祭儀文
通貫博習
人或有問
引據以對。
先府君出外
獨行先祀
遵禮不少錯。
同樞公聞而嘉歎之。
十七歲。
委禽於縣閔公興洙之門。
將行親迎古禮
女氏家相禮其所贊導
有頗違禮者。
公方入俟於次。
使人傳言以卞之。
相禮者始執己見
及考禮書
果如公言
彼乃稱服而從之。
睡谷李公畬。
祖妣從兄也。
聞而喜曰此子不但習於
冲年處事
又甚善。
不可年幼易之也。
及處甥館
閔公每語人曰此子見識言議
是我友而非我壻也。
丁酉先府君爲先集印役。
移家都下
公始出遊黌舍
論議行事
士友推重
未幾時事屢變。
善類運否
公雖隨衆赴公車
不以榮達爲意
丙辰先府君諸孤
公奉先妣二弟
備經貧苦
猶能任
公元1743年
守分
不肯有枉己循人之意。
癸亥繕工監監役。
爲親養勉就。
翌年進宴都監別工郞。
自前都監百需
一聽下吏
故其靡浩夥。
而吏乃從中弄奸。
深知其弊。
凡干費用之無緊者。
一倂俱止。
雖係應下者
亦多省減
簿書必親。
不以毫毛委諸吏手。
事訖監中凡物
有餘贏。
還之地部
時金相若魯判度支
才公而稱其可授大任
用是勞陞司甕院主簿
轉掌隷院司評。
乙丑爲省太孺人歸鄕廬。
感疾彌留
就醫還京。
竟以是年七月初三日
屬纊于會賢洞閔公第。
年僅四十七。
嗚呼痛哉。
卒之月。
軔返舊第
九月某日。
葬于水原渴馬洞庚坐之原。
東北距先山纔數里。
志高氣峻。
視世之麤鄙苟賤人。
不啻奴隷
深惡時俗依違之態。
發言處事
動輒磊落明快
至卞論淑慝
斥絶非義
尤直嚴正
達官要友。
無所回撓
然其姿質忠厚
宅心仁恕
休休有容
不爲刻核苛細之論。
聞人之善。
稱道不已
見人偶然失誤
轉輾訛謬
原情審實
務欲救拔
以故人雖畏憚
而亦皆慕愛。
公歿而哭者必涕思焉。
生長法家
晨昬之間。
不離典訓
自以淵源地處
有別餘人
存心行己
自有其則。
嘗曰人家後承。
必須不失家規模。
能爲其家
子孫
不然雖或少善變
其家則已亡盡矣。
吾家先範
朱門正法
吾輩後孫苟或違悖
其忝所生大矣
可以爲人乎哉
遂以無忝其室
以寓勉勵之意。
常懷兢兢
恐或失文正公法門
案庋先集。
披玩成誦
以資其摹法。
又嘗曰世人謂我先子言論太過
此其知見自不逮耳。
朱子劉元城爲中。
當先子時
必如先子而後可以斯文世道
豈非中耶。
今日蕩平之禍。
亡人家國
其在救弊
尤寧激而無渝也。
公篤於內行
自幼事祖妣考妣
未嘗少違其志。
先府君庭訓甚飭。
誨責諸子弟。
不少饒。
敬恭惟謹
雖或事非情實
未嘗一言辨析
退而亦不形辭色
先府君每擧以爲敎。
使不肖爲法
先府君屢營先代大事
公輒爲之奔走經紀
不憚勞瘁
要以必恔先府君心爲務。
丁憂
戚易兩盡
斂殯葬。
力貧遵禮
一毫餘憾。
曾祖考妣墓久闕魯祔。
先府君晩年耿耿以爲恨。
公克先志
未畢先府君而乃極力措治。
合祔如禮。
竣事爲文先府君靈筵
先妣抱奇疾。
竭誠調護近廿年如一日。
每日束帶
諸弟謁廟
退而左右娛侍
談說古今事。
要以破愁寂而忘疾苦
尤謹於追遠之節。
籩豆滌濯
魚牲裁割
親自監視
極其
公元1725年
愨潔。
墓祭前期丙舍
董飭奴僕
烹飪具脩
一一檢察
無或少忽。
二弟友愛深至
環坐一室
終日湛洽。
間以善戲。
和氣薰然
然或見有非違
正色嚴責。
不少假也。
一妹貧甚。
眷念尤篤。
時或幷其夫壻子女
延請館接
隨事盡心
以慰先妣意。
其於奴僕
雖嚴而惻怛意行其中
坦蕩接物
不置畦畛
凡於宗族鄕鄰
一以眞心
朋友未或以非情妄致疑阻
雖嘗有始親而終疎者。
每擧毋我負人之言以自勖
見人危急
必思出氣相濟
不恤其力之不逮焉。
外氏家酷被世禍
內兄謫死島中
公冒炎赩千里迎哭於海上
扶櫬返葬故山
尹公志述。
志氣相合
情誼莫逆
尹公事出。
世皆以公爲與知
公不之卞。
及其罹禍
終己傷衋。
視其妻子
一如同室至親
凡有喪事
皆爲之經畫
如在己者。
雖在韋布
愛君憂國
發於至誠
乙巳以後
討復義理不明
士友議論
或有回互失本色。
憂憤慨歎
辭氣激烈
動口質卞。
人或以危言有妨時議沮之。
不以爲意焉。
先妣年益老疾益痼。
家事旁落
閔相公應洙秉銓
公情勢。
將除初仕。
公聞之曰閔公先執也。
其念我良亦勤矣。
然吾從叔某公年老尙未仕。
公其毋我爲也。
而必某公乎。
公元1771年
有以是傳于閔公者。
閔公歎曰爵祿讓與
古人所罕。
而此君能之。
不賢乎哉
吾宜從之。
以成其美。
遂官某公
聞者皆歎服以爲難。
公貌盛而身頎。
器宇宏深
容儀莊肅
望之若不可犯。
而卽之忠恭款厚。
令人親愛
聰明強記
歷代事變
古今人物
以至故實典章氏族源委
無不博涉洞悉
有問輒應。
遇事擔荷
氣力過人
事或涉安危之機及疑慮定者
衆皆趑趄却顧
公則毅然己任
默運潛斡以當之。
衆亦以公爲恃。
以此親黨儕流
皆推公以爲可屬大事
公配閔令人
卽縣監公之女。
參判諱重之曾孫也。
明敏仁惠
祖妣愛之
先妣病。
令人代幹內饋
事養以禮。
祭祀以誠
公意
於其弟妹
輒爲之盡。
公歿而不替焉。
歿後公廿二年。
壽六十六。
初葬水原梅谷
辛卯遷祔公墓
旣扦壙遇水。
遂幷出公柩。
合窆于舊墓上數武許。
生三二女
男煥五縣監。
煥九今主簿
煥億文科說書
女朴亨陽朴忠煥進士
嗚呼
公行才智
學識言議
俱非叔世人物所可企及
槩其器量稟儀而論之。
庶幾所謂國器者。
使之出身事主
展其負抱
則其於國家世道之責。
必有大可觀者。
而始旣蹉跎科第
無所標名於世。
終焉沈淹。
年又不永
其志
業百不究一二。
時歟命歟。
天之生公
何意歟。
公歿之五年
先妣捐背
仲氏後先六年而卒。
又十三年嫂氏喪逝
二十餘年之間。
私門之禍厄荐仍如是
而公之諸兒幸得延保
壯者有產育
稺者有家室。
繼之以官爵科第
不食之報。
若或可徵。
何煥奄忽官次
輤車以還
四世宗祀
寄託藐然一螟孤。
神理抑又何酷也。
痛矣痛矣
以不肖。
被公奬誨。
每引之以家先緖業。
無失墜。
而顧余慵愚。
不能服行其萬一。
以副公期勉之意。
徒竊虛名
慚懼冞深
惟是撰述遺行(缺)裔。
庶可自盡後死之責。
而顧識淺文拙。
兼以癃病神昬
十忘七八。
未有闡發幽潛則竊爲恨也。
尙冀後之君子
因是究公之本末始終
得其彷像
則庶不無曠興感
而知余言之非誣。
抑賢而無祿
仁而未壽。
自古已然
何獨於公爲慽
而况公言行事爲。
無所屈曲回互
祖遺風。
想見髣髴
以無負名自勵之意。
則其視饕餮富貴
闒茸之耈耆。
得失何如也。
嗚呼
可以少慰昆季子孫無竆之悲也歟
仲氏直齋公行
公諱相字仲習。
我恩津之宋。
高麗判院事大原
二世端明聲名
鄭圃隱李牧隱諸公幷稱
是生進士克己
其配柳氏
早寡有節行。
我 孝宗大王命表其閭。
是生諱愉號雙淸堂。
當 獻陵世。
隱德不仕。
後世誦其節。
自是世襲官組。
名德相承
左議政文正公尤菴先生諱時烈
道德學問
世宗師。
享于聖廟
寔公之高祖考也。
曾祖諱基泰。
同知樞府事。
友仁恕。
能世其家。
祖考諱晦錫。
通德郞。
淸明正直
文正公愛重之。
不幸早卒。
先考念修府君諱婺源
安貧守義
篤修家學
遭時不偶
竆困歿世
官止敎官
先妣光山金氏
判書景獻公諱鎭龜之女。
沙溪文元公五世孫也。
公以 肅宗辛巳四月二十二日生焉。
生而警悟
穎秀出常。
祖妣李孺人外王母李夫人奇愛
幼鞠于外氏第。
時外全盛
賓客日盈門。
見者亦皆亟稱之。
旣而先府君奉祖妣歸侍同樞公于湖鄕。
公同伯氏司評公始專課學
日以讀書攻文爲事
未幾文理大進。
藻思溢發敏速
同學者莫望焉。
弱冠遊場屋。
聲聞益著
士友推許焉。
辛丑時事大變。
先府君捲還砥平山中
公與伯氏侍側
大肆力於文學
大學孟子
循環熟複
用工尤篤。
外氏書則酷好昌黎文。
每歲必讀。
自謂平生作文字。
其所
公元1745年
得力
在三書云
先府君諸孤
公與兄弟
奉先鄕居
竆窶轉甚。
以不先範庭訓相勉。
乙丑伯氏旅宦在京。
寢疾五六朔竟沒。
纔訖襄葬。
秉銓者憫公親老家貧。
又喪伯氏
遂差四山監役官。
丁卯以事罷。
己巳先妣下世
辛未服闋
差賢嬪宮禮葬都監郞。
壬申用勞授典設司別檢。
轉義府都事
罪謫人赴楸子島。
未歸換司甕院主簿
癸酉夏出令甑山縣
公素有痰疾。
藥餌調治有方
頗差健。
翌年春末
往遊妙香
歸卽病作。
竟以其五月一日終于官。
得年僅五十四。
嗚呼痛矣
卒之月引返。
七月某日。
葬于水原治東北內洞壬坐之原。
距萬義先塋一嶺纔七八里。
公自幼少
父母至誠深愛。
及長而侍親側。
外而筆札賓客之應。
內而細瑣酬用之煩。
不代其勞。
先府君喪時。
公方抱危疾。
見者爲之憫然
而能自力送死之際。
絞衾裳衣
以至葬祭之具。
商議伯氏
遵禮經。
參以遺意
無有餘憾。
又手自簿錄
以爲家式。
纂次平日言行以爲狀。
謁文當世耆碩
以圖闡揚
先妣得奇疾。
不能視物近廿年。
公在傍慰安
扶護不至
間以稗說俚言
談說古今
以資忘憂
遍訪醫人
竭力刀圭
期必復常
而終無效
則自歎誠意
公元1725年
薄。
未獲乃瘳。
對人語。
戚然飮泣焉。
伯氏歿後奉往京寓。
先妣匙箸坐卧之節。
必須人。
而公非因公在外
未嘗不躳執而左右焉。
伯氏友愛深至
非有故則必會一室
相與談義理論事籍以終夕
家間事母問洪纖
而必稟質伯氏以行。
苟或不如意者。
極言竭論。
伯氏肯可而後已。
伯氏藏器未售
盛年奄忽
太孺人情懷無以寬譬
痛苦冤恨
如不欲生。
而自伯氏歿。
家事旁落
菽水難繼。
公之浮沈末仕。
只爲便養一路
而遽又風樹罹哀。
公後之官
每誦古人今有餘其何及之語。
未嘗泫然也。
於弟眷念尤摯。
有過誨責切至
不少假。
而後止。
朋友和厚諧洽。
情款輸瀉
而見有非義
磨切指斥
時有沒顔面處。
聽者始或厭其傷直。
而及覩其辭氣懇至
誠意惻怛
未有感悅者。
最以媕婀回互不直爲戒
雖親且舊。
苟或有如是者。
必深惡而痛責之。
嘗曰朱子臨終
一直戒門人。
我先文正公遺訓如此
於此有失。
先祖其肯曰有孫乎。
遂以直名其室以自礪。
自以世臣餘裔。
雖在韋布
愛君憂國
發於至誠
至其倫常安危之所關係則益自慷慨激烈
言正議
無所骩骳。
乙巳以後討復義理不明
以爲
公元1781年
辛丑建儲大臣
不免二三其心而見過君上
今之伸復。
豈不難乎。
又謂獄案五人布衣之身。
主張朝家大事
此非出於希望而然乎。
今雖不能斥而罪之。
不可洗冤而將與之也。
公聞而大駭
以爲大臣忠勞只此事。
畢竟被禍以此
而未安之聖敎
不過出於一時激惱
則今爲此說者。
適足凶賊嚆矢而已
至若五人者。
公私事勢
不得不與聞
而雖以古言之。
趙汝愚儒士白徒
參謀者。
不以罪人不以爲過。
朱子亦無疵貶。
則今此嘵嘵
益見其增俗論而害世道矣。
士友極口揚扢
不顧傍人之睢盱
其論我東道淵源
謹守先訓緖餘。
莫敢有貳。
有於文字辭語之間爲微著之論。
勉齋之說者。
以爲在後學。
終涉未穩。
力請竄改
不能得則深切慨惜
論議奮發
無所忌諱
以至謗怨紛起。
而亦不以爲恤也。
其爲仕也。
官小位卑
必職思其居。
山監之任
守護四山樹木土石
前後於是者。
率多循俗放過
公至則輒必勤勤巡審。
推治冒禁者。
大官家所犯。
不貸焉。
時適軍門犯掘。
公屢請勘罪。
大將不許
公狀京兆
乃有驕將悍卒之語。
大將忽投章引嫌
以此爲言
 上雖不非公之所
執。
而爲大將以不辭語
特罷公職
剛直骯髒
守法不撓
自來家法
而公素性亦然也。
甑爲關西小邑。
而公承前不事事之餘。
嚴以束吏。
惠以安民
未數月而政聲著聞
駸駸循良之績。
而公不淑矣。
噫。
民社之責。
特公餘事。
倏忽牛刀之治
不究其用。
他尙何言哉。
公配海平尹氏
進士得麟之女。
新之玄孫也。
二男三女
男長煥斗
次煥翼前任原州判官
女壻沈綏鎭,韓一裕,李浤也。
公器溫雅豈弟
平居諧笑可親
端恭卑約
無異處子
制事斷義。
嶄截明白
自顧其所守。
苟爲無歉。
利害交錯無所沮奪。
宗從副正公文相每曰某弟眞伏節死義人也。
尤於君子小人之卞。
一劒兩段
不可犯者。
凡事得失成敗
先幾指陳
如在目下
人或謂其過慮
而後輒多中。
亦可見其明悟一端也。
爲文操筆一下千百言。
贍敏流達。
切於事情
詩亦奇拔遒美
自有矩度
然不自居
不喜無用之作。
故所著述無多
人亦鮮能深知
只其程式文字
各體遍長。
富有薄發。
紆餘通暢
人皆始期以朝暮利市者。
卒又深惜其落拓不遇焉。
性又聰明博洽
心性理氣奧義吉凶文變節。
無不玩索參究
有問
應。
雖以儒爲名者。
間多傾聽焉。
噫。
使公出身事主。
展其負抱
則文足以詞場王猷
足以政法裨治謨。
學識言議
足以鹽梅啓沃
殿陛是非
而始旣偃蹇坎壈。
未獲一第
末乃潦倒下縣
遽然就世
未能需其萬一。
豈非命耶。
嗚呼可悲也已
余少而學於公。
奬勵誨導之者甚勤。
顧其愚鈍疎闊
思欲師法公之敏達縝密不可得焉矧玆孤露終鮮之後
孑立斯世
倀倀靡依。
出處行止之義。
公嘗勉余而憂余者。
今焉稟質無所
追惟平昔志行
又將寖遠而寖忘。
無可彷像摹效
謹此纂次如右
以示來裔
亦以俟夫子雲堯夫云。
果菴先生文集卷十三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