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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自动笺注)
默軒先生文集卷之六
 雜著
  
八卦方圖(兼見橫圖圓圖之體)
 乾七子
六子
五子
四子
三子
坎二子。
一子
全陰故無子。
七子
六子
五子
四子
三子
坎二子。
一子
巽剛故無子。
自乾順數
則乾本身之外。
以下次次至坤。
爲七六五四三二一。
坤則數盡無餘。
故曰無子。
乾坤以下對待言之。
則乾本身之外。
至坤爲七。
自坤本身之外。
至兌爲六。
自兌至艮爲五。
艮至離四。
離至坎三。
坎至震二。
震至巽一。
巽數無餘。
故曰無子。
 乾坤七變
是以晝夜之極。
不過七分也。
兌艮六變
離坎五變
震巽四變
(按。
晝夜之極不過七分
指春秋分日中宵中。
自卯至酉。
自酉至卯。
七箇時也。)
按。
乾坤父母之卦
本身七變
兌艮離坎震巽
互爲六五四。
故曰變。
(坤除本身
至兌爲六。
乾除本身
至艮爲六。
坤至離爲五。
乾至坎爲五。
坤至震爲四。
乾至巽爲四。
○體止于四。
陰陽剛柔四象也。)
先後天數
公元1812年
納甲法。
納甲壬。
自甲至壬得九。
故甲爲九數
(甲己合故亦九。
)乙庚合八。
甲子壬申九。
故子亦爲九。
干陽故合
數同。
支陰故相冲同。
甲己九。
乙庚八。
丙辛七。
丁壬六。
戊癸五。
子午九。
丑未八。
七。
卯酉六。
辰戌五。
巳亥四。
公元1792年
後天數。
宜看方位五行
北方一六水。
壬子一而癸亥六也。
東方三八木。
甲寅三而乙卯八也。
南方二七火。
丁巳二而丙午七也。
西方四九金。
辛酉庚申九也。
中央五十土。
戊辰戌五而丑未十也。
合已上得百數
己獨百者。
衍十爲百。
流戊就己之義也。
八卦變序圖
納甲法。
乾甲坤乙艮丙。
先天數。
甲九乙八丙七。
所以乾九坤八艮七也。
六子言之。
說卦曰終萬物萬物者艮。
故艮居七而復居一
所以艮一兌二坎三離四震五巽六而艮又七者
括其始終也。
(筆談曰。
乾坤始于甲乙
長男長女
宜納丙丁
少男少女
宜納庚辛。
而今此者
卦必自下生。
胎育倒生
宜合造化
此艮兌一二居初。
坎離三四次中
震巽五六次下之義也。)
一元消長圖後
先天自復至
每會必變八卦方位者。
(復會
自乾而兌離震爲左。
自坤而艮坎巽爲右。
臨會。
自離而震乾兌爲左。
自坎而巽坤艮爲右。
泰會。
自震而離兌乾爲左。
自巽而坎艮坤爲右。
大壯夬乾與泰同。
左爲左右爲右。
則六會同
)盖以天地開闢而生。
氣機大變化之會也。
自泰至乾。
大體不變者。
此時陰陽順序
馴致至治之漸也。
後天自姤至否。
每會八卦反復駁換者。
誠以午後氣數
陰陽乖錯
物象翻覆
驟至大亂之極也。
自否以下
終於一亂而已
故卦體亦不復變矣。
此莫非理自然也。
(姤會。
自坎而艮震巽爲左。
自離而坤兌乾爲右。
遯會。
自坤而巽兌艮爲左。
自乾而坎震離爲右。
否會。
自艮而坎乾坤爲左。
自兌而巽離震爲右。
觀剝坤與否同。
)姤會八卦
西南陰方
東北陽方
遯會八卦
西南陽方
東北陰方
否會八卦
西南又陰而東北又陽。
震盪相反
非若先天三會之有漸而變也。
復至泰三會左邊悔卦。
自乾而兌離震巽坎艮坤右邊
自坤而艮坎巽震離兌乾。
大壯左邊悔卦。
自巽而坎艮坤乾兌離震右邊
自震而逆至巽夬會左邊悔卦。
自艮而坤巽坎離震乾兌右邊
自兌而逆至艮乾會左邊悔卦。
自坤而艮坎巽震離兌乾右邊
自乾而逆至坤左右
各有順逆
先天乾坤之義。
亦在其中矣。
姤至否三會左邊悔卦。
自坎而艮震巽離坤兌乾右邊
每位折其中半。
自離至坤兌乾。
自坎至艮震巽
觀會左邊悔卦。
兌離坤乾艮震坎巽右邊
每位艮震坎巽兌離坤乾
剝會左邊悔卦。
震乾坎離巽兌坤艮右邊
每位巽兌坤艮震乾坎離
坤會左邊悔卦。
離兌巽震坎乾艮右邊
每位坎乾艮坤離兌巽震右邊
又各有順逆中順逆。
而後天主水火之義。
亦在其中矣。
書觀物篇後
邵子以歲月日時
元會運世
一元一開闢之期。
夏禹卽位八年甲子。
巳入午會。
上去書契以後
不遠人物之生。
則恰過四箇會矣。
竊意人生最靈。
安有生世四萬餘年之久而混混芒芒
無人文無制度
蠢不覺知
禽獸一般乎。
唐堯以來
至于今日
不過四千餘年。
洪荒時世若是寥濶
不能無疑也。
今以小推大。
以近證遠。
則天日行
日差一度
以至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滿周天之數而天與日合
此乃一朞歲之限也。
一元大化之中。
一歲也。
曆家以七十五年。
歲差一度
其後推步者。
又以七十二年。
歲差一度
雖不知誰爲的當
而大槩畧同
若以七十五年爲一度之差。
則差過周天度數。
爲二萬七千三百九十四年弱
以七十二年。
一度之差。
則差過周天度數爲二萬六千九十八年而
與天合。
更爲一初矣。
日差周天終始
乃爲一朞
歲差周天終始
似亦合於一開闢之數。
以是較度兩儀成壞人物開閉之限。
果無太過太促之失耶。
漫書之。
以寓齊諧之志焉爾
公元1808年
 劉焯曰。
歲差法。
七十五年差一度
顧氏臨曰。
七十三年差一度
堯時冬至昏昴中。
月令冬至昏奎中。
宋初冬至昏璧中。
以此推之。
歲差至於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周天之數。
終而復始矣。
按。
邵康節以十二萬九千六百年爲一元開闢之數。
而唐堯正當巳會之末。
如其說。
則天開於子。
地闢於丑。
人生於寅。
自寅至巳。
爲四萬三千餘年。
自堯時上庖犧之世。
不過千有餘年。
而始有書契
人文刱開。
法制未備。
人爲萬物之靈。
豈有人生四萬餘年之久而無書契
無制度。
蠢蠢無知禽視鹿走之理乎。
此則决知不然也。
愚意月行一周天而與日會一月
日行一周天而與天會一歲
歲差一周天而恰滿天度者。
一開闢之數也。
周天之初。
一度開闢之始。
周天之差。
末度開闢之終。
大約爲二萬六七千年。
一開闢之期。
不至太促。
不至太遠。
庶幾合乎天地
長之一大數矣。
(置七十五年。
以三百六十五乘。
得二萬七千三百七十五年。
置七十三年。
以三百六十五乘。
得二萬六千六百四十五年。)
存齋集安城劉氏右旋說辨後
劉氏所謂虛淪於申日當躔畢云者
固謬矣。
存齋辨之宜矣。
若曰虛沒於申而畢加寅張淪子。
存齋亦似誤。
盖虛沒之時。
畢則巳張則寅而心乃子矣。
四方宿度
自有正位
不可越次
辨說不審而致有此誤。
可怪
書籌學啓蒙
籌學啓蒙望海一章
金廵察始振與任君濬添刊楊輝法。
而其按云云
似是金,任附入己見。
刪補之際。
失本旨。
令人起疑
島高術爲法除之下。
刪去加表高三字
而其按以下結之曰。
然島高必須更加高方准。
有若術本無加表高之而已
添補者。
已非述古之義。
竿高條以下
尤是不通之法。
此則量去二十五尺而表後五尺。
上表六尺
偶合於六六之數。
而若更問量去四十尺表八尺上六尺則倂窺下恰爲五十四尺。
何從而得四十尺之高哉
其疎如此而反詡以於術無所不通
何哉。
經世四象體用之數圖
彭氏長庚小註
四聲爲經。
七音爲緯。
按牙舌唇齒五音外。
又有半舌音半齒音。
七音
天數一百一十二。
地數一百五十二。
合爲二百六十四。
天地相因
合一萬七千二十四。
十六圖各七箇聲。
合一百一十二音。
四圖九箇音。
爲三十六。
火土八圖十二箇音。
爲九十六。
四圖五箇音。
爲二十。
合一百五十二。
聲十六圖。
平上去入每圖。
一千六十四。
合一萬七千二十四。
音水四圖
每圖一千八。
合四千三十二。
火土八圖
各一千三百四十四。
合一萬七百五十二。
四圖各五百六十。
合二千二百四十。
幷合三萬四千四十八。
日月星辰
相因爲十六圖。
每聲七。
下唱地音一百五十二。
爲一千六十四。
音水九上天聲
一百一十二。
合一千八。
火土十二上和天聲
一百一十二。
合一千三百四十四。
五上天聲一百一十二。
合五百六十。
十六圖相因爲二百五十六。
合祝氏掛一之數。
(陰陽各十六圖。
大小自相因。)
祝氏以聲起數
以取掛一之二百五十六卦解。
經世之數。
只是一倍法。
一生四。
四生八。
八生十六。
十六生六十四。
六十四四之二百五十六。
加八爲二百六十四。
聲音字母之數。
(字母二百六十四。
以六十四加四倍
則二百五十六而加八者
六十四卦
本以八卦而成也。)
二百六十四四之。
一千五十六。
加八爲一千六十四。
十六之。
一萬七千二十四。
(二百六十四。
又加四倍
則一千五十六而加八者
亦以八卦爲本也。
以此一千六十四十六之。
而乃得一萬七千二十四之數。)
一萬七千二十四自乘
得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萬六千五百七十六。
前後加倍
十六相乘。
大數小數得二百五十六。
恰當一之數。
又二百六十四。
陽數一百一十二。
陰數一百五十二合之也。
四倍四倍之十六也。
以此而十六之。
四倍四倍之也。
八者二。
卽十六之綱也。
十六乘十六。
則二百五十六。
是爲掛一之數。
字母二百六十四。
加陰一陽一。
合二百六十六。
以十六四乘之。
得一萬七千二十四。
一萬七千二十四自乘
得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萬六千五百七十六。
自乘如上法。
置一萬七千二十四。
以二百六十六乘之。
爲四百五十二萬八千三百八十四。
又以六十四。
乘四百五十二萬八千三百八十四。
得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萬以下之數。
所以二百五十六卦爲掛一之數也。
皇極內篇揲蓍法解
 筮者。
所爲乎。
五十。
虛一分二。
掛一以三揲之。
左右手
歸餘於扐。
兩奇爲一。
(初揲三一。
再揲三三。
)兩偶爲二。
(初揲二二。
再揲四二。
)奇耦爲三。
(初揲四三。
再揲二一。
)初揲綱也。
再揲目也。
一凾三。
以虛待目。
目一爲一。
以實從綱。
兩揲而九數具。
八揲而六千五百六十一之數備矣
分合變化
如環無端
天命人事
由是較焉。
吉㐫禍福
由是彰焉。
大人得之而申福。
小人得之避禍
君子曰筮者神之所爲乎。
大事用年。
其次用月。
其次用日。
其次用時。
解曰。
掛一以上與易同。
三揲九數也。
○凡左手掛一。
右手不掛。
○視左右手者。
左手初揲之扐。
連掛一爲三。
右手爲一。
則視左右手所揲。
三與一皆奇數
故謂之兩奇。
二二爲兩偶。
四三爲奇偶
以至再揲亦然
○初揲爲綱。
以虛待目。
故初揲兩奇爲一。
則凾目
之一二三。
初揲兩偶爲二。
則凾目之四五六。
初揲奇偶爲三。
則凾目之七八九。
○再揲爲目。
以實從綱。
故綱一則目一爲一。
二爲二。
三爲三。
綱二則目一爲四。
二爲五。
三爲六。
綱三則目一爲七。
二爲八。
三爲九。
○如綱一目一。
則爲圖左邊
又得綱一目一。
則爲圖右邊
卽原也。
如綱二目二。
則爲圖左邊
(綱二目二爲五。
五故其卦爲。
)如又得綱一目一。
則爲圖右邊之一。
卽庶也。
如綱三目三。
則爲圖左邊之九。
又得綱三目二。
則爲圖右邊之八。
卽隨也。
故兩揲而九數具。
四揲而八十一之全圖成。
八揲而六千五百六十一吉㐫之數備矣
 十二木。
九分一分
陽刻一陰刻二者四。
陽刻二陰刻三者四。
陽刻三陰一者四。
雜取其八。
自上而下
自左而右。
縱二橫四。
縱者九也。
橫者一十百千也。
餘四不用者。
不用之用也。
前後相乘而數備矣
解曰。
用十二木者
從上法。
初再揲合十二㨾也。
夫十二㨾者。
如兩奇爲一。
初再揲皆視左右手
故合四㨾。
兩偶爲四㨾。
奇偶爲四㨾。
共十二㨾。
九分者。
九數也。
一分者。
數原於一也。
雜取其八者
揲蓍
之八㨾成圖也。
上綱下目。
故縱二綱。
與目自左而右俱兩㨾。
爲一二三。
兩兩成八十一箇圖。
故衡四也。
陰陽俱有刻者。
欲其不煩安排
信手布數也。
(陰陽刻。
只是表裏刻之意也。
表裏皆刻者。
欲其信手拈來
不煩披閱也。)
啓蒙攷疑
 傳疑易圖說辨。
得數者其序由左而右。
得位者其序由右而左。
橫圖生出次第固然
六七八九。
由左而右。
一二三四。
由右而左。
且以傳疑此說上橫圖觀之。
太陽位居一而數則九。
乾得其數而兌得其位。
則位宜居右
數宜居左
乾居右兌居左
他皆倣此。
則此亦可見由左而右由右而左也。
 二震先於一兌者。
得已之卦
按。
往者順。
起震而歷兌以至乾。
故曰數已生之卦也。
啓蒙則以兌震巽艮。
依一二三四之次。
圖說二震先於一兌者。
盖因先天圓圖卦位之次第故也。
 推卦生於數未易之前
而認數變於卦旣立之後
推原八卦之生。
本於固有之理。
康節所謂前元有易者也。
九居西七居南。
互變之數。
始見於河出圖
之後
則此雖造化自然之妙。
金火相爲用。
故數可易。
方位定分
故卦不可隨數而易方也。
 啓蒙大衍之數五十下小註
朱子曰。
洛書一六共宗而爲太陽之位數。
二七共朋而爲少陰之位數。
三八成友而爲少陽之位數。
四九同道而爲太陰之位數。
竊意一固太陽之位而六非太陽之數。
以下皆然。
未詳其義。
而按中央之五旣爲五數之象下註蕫銖問曰。
洛書之用一二三四。
以對九八七六。
其數亦不過十。
太陽第一位。
已含太陽之數。
少陰第二位。
已含少陰之數。
少陽第三位。
已含少陽之數。
太陰占第四位
已含太陰之數。
不知可如此看否。
朱子答曰。
所論甚當
朱子又曰。
太陽位居一而數則九。
少陰位居二而數則八。
少陽位居三而數則七。
太陰位居四而數則六。
又曰。
四象旣立
太陽居一而含九。
少陰居二而含八。
少陽居三而含七。
太陰居四而含六。
陳潛室曰。
洛書一對九而含十。
二對八而含十。
三對七而含十。
四對六而含十。
以此諸說推之。
則一六卽太陽占之第一位也。
二七卽少陰占之第二位也。
三八卽少陽占之第三位也。
四九卽
太陰占之四位也。
所以宗朋友道之六七八九則置而不論
而必以所占一二三四之位。
含其九八七六之數。
幷稱洛書四象之位數者歟。
傳疑兌艮互位而生。
太陽(本身)交太陰而生艮上一陽畫
太陰(本身)交太陽而生兌上一陰畫。
是互位而生也。
震巽還本位而生。
少陰(本位)交少陽而生震上一陰爻
還在於少陰之上。
少陽(本位)交少陰而生巽上一陽爻
還在於少陽之上。
(朱子此說。
下章袁機仲說。
互有異同。)
蕫氏皆還本位而生。
太陽太陰
生兌上一爻之陰而還在於太陽之上。
太陰太陽
生艮上一爻之陽而還在於太陰之上。
少陰少陽
生離上一爻之陽而還在於少陰之上。
少陽少陰
生坎上一爻之陰而還在於少陽之上云爾
  欠四分之三。
四分之一。
太玄八十一首
每首九贊。
共七百二十九。
贊以二贊當一日
合一朞。
僅三百六十四日有半。
不足半日四分日之一。
乃增一踦。
贊以當半日一贏
贊以當四分之一。
故爲一分云而恐不然
一日四分一。
當二分。
觀其踦贏二字
則贏者卽滿二分
數。
故謂之贏。
踦者只得一分
故謂之踦。
楊雄盖以贏贊當半日二分之數。
踦贊當四分一數適足無餘欠故也。
不必以此太玄零星補湊疵病也。
  一之中復有三。
二之中復有二。
少陰十六。
以四約之
一者二。
爲二者一。
一者奇也。
二者偶也。
奇圓偶方
圓者徑一而圍三用全。
方者徑一而圍四用半。
一之中復有三者。
言一四爲奇之中有三也。
二之中復有二者。
言二四爲偶之中有二也。
若如玉齋說取一策象圓三策爲圍。
三取二策以象方而二策爲圍二。
則是一之外有三。
二之外有二也。
豈可一之二之中乎。
其誤可知也。
一之中復有三者。
言一四爲奇之中復參天之三也。
二之中復有二者。
言二四爲偶之中復兩地之二也。
是明其奇之爲三而偶之爲二也。
所謂一者
乃一四而非一策也。
所謂二者。
乃二四而非二策也。
  少陰合其一一二三。
少陽合其一三二一。
(見明老陰圖下胡氏註。)
按。
少陰之變凡二十八。
以四約而七分之初變得偶者一巽也。
第二變得偶者三離也。
第三變得偶者三兌也。
所以一者一爲三者二。
而合其一一二三
則爲少陰矣。
少陽之變有二十。
以四約而五分之初變得奇者三震也。
第二得奇一坎也。
第三得奇者一艮也。
所以爲三者一爲一者二。
而合其一三二一則爲少陽矣。
(此以變數言之。
掛扐之數也。
掛扐少陰當爲一二二三。
少陽當爲一三二二。)
公元622年
郭子和六年再閏(見凡此四者下及一爻
已成下註。)
 凡此四者下近世諸儒前一變獨掛。
後二變不掛。
則乃爲六扐
(三變各有再扐故爲六扐
)而後後二變。
又止三營
(不掛故三營
)遂以當掛之變。
爲掛而象閏
以不掛之變。
爲扐而當不閏之歲。
一爻已成下朱子曰。
郭子和第一揲扐爲扐。
(扐疑作掛。
)第二第三揲不掛爲扐。
第四又掛。
則是六年再閏也。
按。
第一變掛象閏
第二第三變四扐。
當不閏之四歲而第四變掛。
則此爲六年再閏
 且用舊法下蔡氏爲奇者三。
爲偶者二。
老陽老陰數本皆八。
其下小註
朱子嘗釋之。
所用十六變。
在所釋中。
 邵子曰。
五與四四條。
四三言爲四者三。
三奇也。
(一四爲奇。
)四六言爲四者六。
卽三偶也。
(二四爲偶。
)四五言爲四者五。
一奇二偶也。
四四言一偶二奇也。
(卽三四五
六。
)朱子曰。
不用三四五六之數而以奇偶取者一奇
徑一圍三而用全。
三奇
老陽九。
一偶二奇者。
一偶圍四用半。
二奇用三。
故一二二三爲少陰八。
一奇二偶者。
一奇用三。
二偶用二。
故一三二二爲少陽七。
三偶皆用二。
故爲老陰六。
所以云去其三四五六之數。
成九八七六之策也。
 蔡氏所謂奇三偶二者。
凡初揲左手餘一餘三者。
皆爲奇。
餘四者爲偶。
至再揲三揲
餘三者亦爲偶。
故云奇三偶二也。
二老本皆八。
二少本皆二十四者。
揲蓍也。
陰陽本均。
二老皆八。
合之得十六。
二少皆二十四。
合之得四十八。
二老二少合六十四。
盖以體數常均也。
用數則陽三而陰一。
故六十四變之中。
取其十六變者爲用。
又於十六變之中。
以四約之
老陽十二而用其三。
老陰四而用其一。
是一饒一乏陰陽之用也。
(老陽十二變。
老陰四變
少陰二十八變。
少陽二十變。
合六十四變。)
 朱子大蓍卦考。
三少老陽三變
得一揲之數而三三爲九也。
其存者三十六。
而以四數之。
復得九揲之數也。
左數右策
左右皆九。
左右皆策。
則一而圍三也。
三多老陰三變
得兩
之數而三二爲六也。
其存者二十四。
而以四數之。
復得六揲之數也。
左數右策
左右皆六。
左右皆策。
則圍四用半也。
兩多一少
少陽三變之中。
得兩揲之數。
一得一揲之數。
而二二一三爲七也。
其存者二十八。
而以四數之。
復得七揲之數也。
左數右策
左右皆七。
左右皆策。
則方二圓一也。
(方二謂兩八。
圓一謂一十二。
)兩少一多。
少陰三變之中。
得一揲之數。
一得兩揲之數。
而二三一二爲八也。
其存者三十二。
而以四數之。
復得八揲之數也。
左數右策
左右皆八。
左右皆策。
則圓二方一也。
(圓二謂兩十二。
方一謂一八。)
按。
四圖
掛扐居左
過揲居右
掛扐
數之源也。
過揲。
數之委也。
左數右策者。
數指參兩倚數也。
策則過揲之籌也。
如以老陽言。
掛扐之爲九者數也。
過揲之三十六。
以四約之
亦得九也。
此卽左數右策左右皆九者也。
所謂左右皆策者。
以一而圍三之術推而演之。
老陽掛扐一十二。
認爲徑一以圍三之三之
則亦與右策之三十六同。
故謂之左右皆策也。
老陰掛扐之爲六者
數也。
過揲之二十四。
以四約之
亦得六也。
此卽左數右策左右六者也。
所謂左右
策者。
以圍四用半之術。
推而演之。
方者徑一圍四。
以其方認爲徑一
以圍四之四之
當爲十六而用其半。
故爲八三箇偶。
其策三八則亦與右策之二十四同。
故謂之左右皆策也。
少陽之兩二一三爲七。
而過揲二十八。
以四數之。
亦爲七。
故左數右策左右皆七。
所謂左右皆策則二箇方。
以圍四用半之法演之。
得兩八一箇圓。
徑一三之法演之。
得一十二。
故亦爲二十八而謂之左右皆策也。
少陰兩三一二爲八。
而過揲三十二。
以四數之。
亦爲八。
故左數右策左右皆八。
所謂左右皆策則二箇圓。
徑一三之法演之。
得兩十二一箇方。
以圍四用半之法演之。
得一八。
故亦爲三十二而謂之左右皆策也。
箚疑釋左右皆策曰。
老陽掛扐之策三箇四之居左者。
徑一之象也。
過揲之策三箇十二之居右者。
皆圍三之象也。
此則左右皆策也。
老陰少陽少陰皆倣此。
此說可疑
陽固徑一而圍三。
陰亦徑一而圍三乎。
左右皆策者。
陽之十二居左三畫
則與居右之三十六策同。
故謂之左右皆策也。
陰之八居左者三畫
則與居右之二十四策同。
故亦謂之左右皆策也。
陽之策則一而圍三而得十二也。
陰之策則圍四用半
而得八也。
方二圓一圓二方一。
皆以十二及八。
言其左右之策也。
口占
不待卜筮
如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
語欲爲卿。
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
其在周易豊之離。
豊上六變而爲離。
弗過之矣。
一歲鄭人殺之。
(見宣公六年)
公元623年
邲之戰。
先縠不從荀林父之語。
荀首曰。
在師之臨。
初六變也。
師出以律。
有帥而不從
彘子必有大咎
明年晉殺先縠
(見宣公十二年)
啓蒙傳疑五運六氣
木爲初運。
(大寒
)火爲二運
(淸明
)土爲三運
(芒種
)金爲四運
(立秋
)水爲五運
(立冬
)君火生土
土復生相火。
復生金。
盖相火非土不成
未見虛空能聚火。
金非火不能煅出。
所以河圖火七居西。
九居南。
互顯其成能也。
木焚則爲火。
大海中火常起。
(此條卽客氣土生火之說。
)風爲初氣。
(大寒厥陰木。
)火爲二氣
(春分君火
)暑爲三氣
(小滿少陽相火。
)濕爲四氣
(大暑太陰土。
)燥爲五氣
(秋分陽明金。
)寒爲終氣。
(小雪陽水
)此主氣也。
(主氣相火在濕土之前
客氣相火在濕土之後。)
君火司午。
土居未。
火居申。
(土生相火。
故居未下
申。
)燥金居酉。
寒水居戌。
風木居亥。
子午之歲。
君火主之。
丑未之歲。
土主之。
申之歲。
火主之。
卯酉之歲。
燥金主之。
辰戌之歲。
寒水主之。
巳亥之歲。
風木主之。
客氣也。
厥陰風木爲初氣。
少陰君火二氣
少陽相火爲三氣
太陰濕土爲四氣
陽明燥金爲五氣
太陽寒水六氣
子對午而爲少陰君火
丑對未而爲太陰濕土。
寅對申而爲少陽相火。
卯對酉而爲陽明燥金。
辰對戌而爲太陽寒水
巳對亥而爲厥陰風木
君火本熱而其氣當午陰生之初。
故標寒而屬少陰
水本寒而其氣當子陽生之初。
故標熱而屬太陽
未乃午之次。
故曰太陰濕土。
寅乃丑之次。
故曰少陽相火。
木居東方震。
主肝處膈下陰位。
故屬厥陰風木
金居西方兌。
主肺居膈上陽位。
故屬陽明燥金。
要訣
每年退二。
便是客鄕
子司天後二支。
太陽寒水爲初氣。
亥爲二氣
子爲三氣
丑爲四氣
寅爲五氣
卯爲六氣
(此言客氣加臨爲初氣也。)
一朞之中。
主運以位而相次於下。
客運以氣而周流於上。
客氣加於主運之上。
主氣臨於客氣之下。
天時
所以不齊
民病所由生也。
主氣。
春溫夏暑秋凉冬寒
天地正氣運行
客氣加於主。
乃有逆從淫勝。
然後春有凄風
伏陰
苦雨
愆陽
氣候不齊
癘疾時降
六氣
    按風爲初氣。
火爲二氣
暑爲三氣
濕爲四氣
燥爲五氣
寒爲終氣。
風木初氣。
春分前六十日有奇
君火二氣
春分後六十日有奇
相火三氣
夏至前後三十日有奇
四氣濕土。
秋分前六十日有奇
삽화새창열기
五氣燥金。
秋分後六十日有奇
六氣寒水
冬至前後三十日有奇
春分前六十日
自大寒至驚蟄
後六十日。
春分立夏
夏至前後三十日。
小滿
至小暑
秋分前六十日
自大暑至白露
後六十日。
秋分立冬
冬至前後三十日。
小雪小寒
(此圖每氣遞退一節
當依改之。)
五音
 六甲年爲大宮
六庚年爲大商
六壬年爲大角
六戊年爲大徵。
六丙年爲大羽
(陽年也。)
 六己年爲少宮
六乙年爲少商
丁年爲少角。
六癸年爲少徵
六辛年爲少羽
(陰年也。)
 律呂五聲
土曰宮。
金曰商。
木曰角。
火曰徵。
水曰羽。
納音則以金爲宮。
公元1816年
 素問曰。
此乃旋相爲宮之法。
一辰之中。
每含五音十二辰
共納六十音。
如子之一辰
甲子金丙子戊子庚子壬子是也
同類娶妻
甲子乙丑爲妻。
隔八相生
甲子前八位下壬申金也。
按。
甲己爲宮。
丁壬爲角。
戊癸爲徵。
乙庚爲商。
丙辛爲羽。
素問五音
甲己化土乃是土曰宮也。
乙庚化金
丁壬化木。
戊癸化火
丙辛化水
則商角徵羽爲金木火水者。
本與律呂合。
非有別義相反也。
納音
삽화새창열기
公元1768年
    甲爲宮。
戊爲徵。
庚爲商。
丙爲羽。
壬爲角。
五音金爲最先
甲子爲宮也。
其次火。
戊子爲徵也。
其次木。
壬子爲角也。
其次水。
丙子爲羽也。
其次金。
庚子爲商也。
此乃素問相爲宮之法也。
律呂土爲宮之法不同
故必以子爲宮。
隔八相生者。
律呂不同
律呂則自黃鐘林鐘八數
納音則自甲子壬申九數
不可一例推究也。
   啓蒙傳疑卜筮元龜渾天六位註。
八卦皆擧而云。
六位者。
坎離而言也云云
按。
六位似指六爻而言。
卽易六位時成之義也。
况此與參去離坎之意不同
註說可疑
啓蒙文王八卦
邵子曰云云
兌艮爲偶。
似謂乾坤同位於西。
震巽同位於東。
皆變先天偶合之位。
兌艮雖不如坎離得位正配
一西一東
猶可以爲云爾
寒岡先生文集開刊事實
公元1816年
 裵藤庵李東湖書曰。
發揮文集
年譜謄寫
始役校勘
不得致精
立番諸儒。
全不留意
強令讐校
泛然讀過
少可倚信
得無具眼雌黃云云
又答崔訒齋書曰。
刊役凡具。
畧有經紀
鄕中士子盡赴科塲
李泰始今又就職
無可相對校訂
雖能刊出
寧保其得爲完書云云
李東湖寒岡文集序曰。
先生文集
勘校未完。
丙子春
裵公尙龍以時事多艱。
夕可虞。
恐其不幸而莫之保焉。
且校且刊。
功纔告訖而兵火作。
遅數月。
不諧云云
公元1636年
謹按
崇禎丙子
龍,馬兩跳去和之後。
人心騷擾
知兵亂朝夕必發。
先師文集
不得保全
裵藤庵李東湖兩賢
猝始刊板
急急謄寫
而刊所立番諸儒。
全不留意
取舍不精
惟以速成爲務。
功纔告訖而兵火大作
兩賢師門勤篤誠意至矣。
但恨
文集諸書或有勘校未盡處。
以致後人不諒當時事實而妄有議論
誠可歎。
凡我後學之士倘能不避僭猥。
更加精勘審校
朱夫子張南軒論程集更定之訓。
豈非斯文大幸也耶
心經發揮記疑
人心道心章循人欲自是危險
又見懲窒章。
敬兼動靜條。
道說靜坐可以爲學
又見於天命章。
楊道夫羅先生條。
敬與仁條才不敬便私萬端全文
見敬恕章。
(以上三條
詳畧不同
不必致疑。)
兼言莊敬條問人之燕居可謂敦篤全文
又見於禮樂章。
無時不敬孶孶爲善便是爲善
又見於孟子鷄鳴章。
(以上兩條重出。)
直內章子二字
恐當在坤之六二之下。
主一無適主一註解以下
朱子說。
則又曰做了一事之上。
不當加圈。
(出語九十六卷第六板。)
有從伊川請益
伊川整衣云云
整字上本無曰字。
刊本無誤
有字上當圈。
南軒張氏下又曰條。
朱子東萊書。
然後下脫
心字
始須勉強若不用意云云
全書
元承手編十八篇
十二板若字下。
本有能字。
言靜條問程子云云不分聖賢
性理大全
各作却。
當改。
天命章論中和條問呂學士言當求於喜怒哀樂未發之前
附註求字下有中字
全書中字
若言存養喜怒哀樂未發之前
全書附註
前字作時字。
近思錄作前字
正心章問旣謂之忿懥憂患一條
乃是朱子語類
而其下舜之誅四凶以下
程子說也。
問字上誤圈。
若去圈而空一字
可知朱子所註。
卽解程子說而無疑相混
舜之誅四凶
伊川忿懥怒也以下
道說也。
人之於患難
伊川說也。
中間問。
旣謂之朱子語類也。
四者心之所有條梗在之梗。
按語類。
作梗字。
聖人恐無怒容否條。
古人喜怒不形於色。
是正否。
按。
眞西山集第三十卷正字上。
本無不字
禮樂章。
陳氏曰以下三條
皆陳氏說。
故皆書又曰。
至於李端伯問答條。
乃是程子說也。
存養得熟下曰字之上。
程子二字
似宜。
飢者甘食西山眞氏曰條。
朱子何叔京書。
孟子本註及附註可考。
鷄鳴章程子曰條惟看義當與不當爲
性理大全
作惟看義當爲不當爲而無與字
西銘註須先識人條大不足以明之明。
二程全書
名字
以此意之按意字下。
二程全書
有存字。
和靖尹氏條備在之在。
性理大全
作載字。
朱子仁說。
學者程子之言。
大全
謂字本作誦字。
小註上蔡謝氏以四體不仁之以字。
性理大全
以字作與字
尙安得。
性理大全
予字作子字。
天命之謂性章註楊道夫條。
所擧有礙。
細下空一字
按語類細下。
卽思字。
性理大全
作看字。
視爾友君子章朱子曰。
言視爾友敬
詩傳註。
敬本作於。
天命第二十一板又曰未發時著義理
語類作著理義
第十九板或問程子之言敬而無失奈何之下。
誤空。
按論或問程子之言敬而無失奈何
(此下連
朱子曰耳。
)朱子曰。
此言人能持敬而無間斷
喜怒哀樂
渾然在中無所偏倚也。
之言。
本不爲此
程子(無特字)取其有會於吾心耳
按語類。
朱子曰只敬而無失
便不偏不倚
只此便是云云
刊發揮。
或問語類無分別。
其下攙越二條
而又析或問言以下。
別爲一條
恐當釐正。
(敬而無失
便是常。
敬這中底便常在
語類中庸戒懼條。)
不遠復南軒張氏過尤難防之語。
本出於邵無心過難。
發揮刪去子本語。
獨取南軒說。
可疑
依附註。
因存子語似好。
上帝臨汝章愚謂二字
發揮書以西山眞氏
退溪先生疑爲朱子說。
大學衍義西山論此之說。
與此相類
恐此是西山說。
 大學衍義二十八卷崇敬條上臨汝無貳爾心。
二言也。
雖爲伐商而發。
然玩其辭則若上帝實臨其上。
人主而能時時誦味
非心邪念
自當潛弭於冥冥之中矣。
小補哉。
(按。
衍義爲人主而言。
心經爲學者而言。
字句小異大義畧同。)
太極圖說註又曰衆人動靜之理條人之極也之
下。
刪去不錄
故其下又曰聖人云云
向之所謂欲動情勝利害相攻之語。
文理不能接續
刪去不錄者補入似好。
無時不敬西山眞氏夜氣兆朕
當作眹。
飢者甘食南軒張氏
當考。
按所引孟子章次第皆依本書。
心經附註不同
而飢者鷄鳴二章
不依先後之次。
或偶失勘正耶。
遺恨失吞吳辨
杜子美八陣圖詩。
遺恨失吞吳之句。
以爲此詩子美深恨蜀之不能吞吳也。
蘇東坡曰。
夢見子美
子美曰。
此詩之意。
盖謂蜀之失計在於吞吳。
故有遺恨云云
後人未詳其意。
或疑東坡說夢
出於文士好奇
愚嘗細繹其意。
此非假託而乃眞實語也。
何以言之。
孔明初見先主時。
揣摩天下形勢曰。
孫權據有江東
賢能爲之用。
此可與爲援而難可圖也。
惟當跨有荊,益。
外結孫權
內修政理
天下有變。
將軍親率益州之軍。
出於秦川
命一上將
荊州之衆。
以向宛洛
則百姓孰不簞食壺漿以迎王師乎。
如此中原可復。
漢室可興矣。
此固孔明草廬定計也。
惜乎。
關,張輩不服諸葛深謀遠畧
而每以䧺壯
猛之氣。
壓倒吳人
故自周瑜之時。
已忌關,張熊虎之才。
呂蒙亦謂孫權曰。
彼素驍䧺
居上流。
常有幷吞之意。
不若先取荊州
孫權之爲其子請婚關羽也。
又罵其使而不許
孫權遂從呂蒙之言。
不使蜀知。
輕自獨發。
但知曺仁不能抗其前。
不料呂蒙之已議襲其後
關羽毁敗
乃其自取也。
若使關羽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之術。
自持謙卑
示之㥘弱。
鞱鋒潛銳。
遵養時晦
稍待一年
曺瞞死去。
丕彰爭殺。
於是乎乘彼之危亂
遣使東吳
申其盟好
要與幷力北伐
以緩其襲後之㐫計。
先主孔明全蜀之師。
直擣關中
關羽荊州之衆。
鼓行出於許都宛洛之間。
漢家忠義之臣。
中原豪傑之士。
雲會響應
飈起殺賊。
曺丕授首
一擧天下定矣
魏冦旣滅。
堂堂大漢
威加海內
還于舊都
位號正當
區區孫權
不過江東一逋盜耳。
統領華夏全力
自北而南。
又用荊益精銳
自西而東。
水陸幷進
傳檄吳會
諭以禍福
則雖有智者
不能爲之謀矣。
若不啣璧投降
便是檻中之獸。
網裏之禽。
蕞爾江南
之如反掌矣。
如是諸葛初計。
正如執左契而合圭璧
伊呂而軼蕭張矣。
豈不快哉
奈之何關羽旣已失
之於前。
昭烈又復失之於後。
荊州旣沒而益州兵力盡喪於秭歸蹉跌
蜀漢之勢無復餘地。
諸葛開濟之初計。
至此大謬
其爲遺恨
如何哉。
雖曰天實爲之。
實由人謀不臧也。
孔明雖有經緯天地之才。
變化風雲之畧。
安所施哉。
子美親見八陣遺跡
歎賞諸葛神機
深恨志業之未成而有此句語也。
乃其精爽
發見東坡宵寐而說其詩意者。
豈不信而有徵乎。
愚故曰以八陣神變
終不得興復漢室者。
由於吞吳之失着
豈獨諸葛遺恨哉。
抑亦千古志士遺恨也。
策題
  [曆法]
問。
治曆明時
其來尙矣。
考定推步之制。
代各不同
何歟。
軒轅六術星曆始著。
顓帝四分時序不亂。
斯爲曆數之肇起而天皇歲起
攝提何所據而言歟。
唐堯閏月人時敬授
重華玉衡七政可齊。
斯爲曆象之始明而容成之刱造。
曆法何所指而稱歟。
史遷太初曆
却是四分遺法
劉歆三統曆
亦祖三正舊制
果皆符合於古聖制作之本歟。
一行大衍
最稱詳備
王朴司天
亦號簡嚴
而用之二三年。
不免差謬
斯二者亦未能精其術而然歟。
歲差之法。
公元1744年
於何代。
盈縮之推。
於何人。
有常行而黃赤道之躔度不錯
月有九道陰陽曆出入各異。
其義可詳歟。
日蝕之或在晦或在朔。
何日可準歟。
月食之爲闇虛爲地影。
何說爲長歟。
周天爲三百六十五度。
而歲策黃道不合分抄。
何歟。
天文有七百八十三星。
而甘石天官不同著載。
何歟。
中星則堯典月令唐宋歷代不同
是誠何故
宿度淮南天授時時憲之各異。
何適從。
元會運世之法。
於邵子。
經世曆法
乃曰上元甲子
唐堯一千十七萬餘年。
一元之前
亦有年數之可考歟。
章會統元之制。
著於曆象
而凡四千六百一十七歲者。
合災歲五十七而爲言
太乙統宗
乃云元統蔀章。
只爲四千五百六十年。
所謂百六陽九之災歲。
果是無稽之剩說歟。
至元授時之曆。
一掃諸家之法。
但以推步定數爲制。
而不復逆考順推以求其齊。
皇明大統之曆。
實祖授時遺法矣。
自有曆法以來
改造者七十餘。
創法者十三家
而終不能永久而無弊。
皆可歷指詳言歟。
及至西士之出而曆法自謂發前古所未發。
能究十分地頭
如謂日月大小之說。
十二重天之論。
皆是創傳之語也。
寒食必在淸明前一日
而今
與同置閏
預有定月。
而今則每章不齊
以至分至時刻之法。
皆變舊制
合朔弦望之候。
出新法。
是今曆之與古不同者也。
推步詳畧疎密
可得明言歟。
大抵曆象用大矣。
欽天道茂對時在於是。
陰陽庶績由於是。
一策之誤布而歲序之錯其行。
一度之妄推而天運之失其次
可不愼且重耶。
此古之聖君賢士所以兢業精察不敢忽焉者也。
奈之何後世學士儒賢
鮮有講其奧微而歸之術數之家。
大夫師尹
不能識其肯綮而委之占星之局。
實非欽若敬授之義也。
豈不深可慨歎者乎。
式至近日
寒暑不時
朒脁不齊
風雷差令。
民事愆候
由於曆法之多錯而然耶。
人事之失其爕理耶。
諸生窮格之餘。
必能學究天人
坐致千歲
宜有探測之識。
願聞的確之論。
答人問
公元1795年
乙卯仲冬
上特下傳敎。
愚臣軍職
使之上來
臣以病辭不就
有來問曰。
子之不赴召命。
何也。
旣已應擧登科
則初非不欲仕之意也。
旣爲科第出身
則當以常調自處
不當山林潔身邁往之義也。
其在不俟屨車之道。
不宜如是也。
余曰。
然。
士之讀
修身
固將以致用也。
君臣之義。
人之大倫
故不仕無義
欲潔其身而長往
大倫廢矣。
以不才。
偶占科第
跡在遐逖
爲世所棄。
而乃聖主特令除職。
有此恩召之命。
揆以微臣私分
豈不銜恩感激
𨃃蹷趨進。
所以圖報萬一哉。
誠以欲盡事君之道者
先審在己之義。
未有不能自審而可以事君者也。
以至愚極陋之身。
猥承收用人才寵命
恬然不知廉恥之節而冐昧自當
汗顔趨應。
於義於分。
何如也。
且念余是常調庸品。
乃與山林出身之人。
被召命。
遽爾承當
亦有所不敢矣。
此余之逡廵惶愧
未敢自進者也。
至於不俟駕
卽當仕任職而以其官召之也。
非此之謂也。
子之疑余以效山林偃蹇之態者。
其亦不審臣事君之矣。
曰。
是則然矣。
而人之立揚。
事親之孝也。
子如赴召命而得祿仕。
庶可慰悅親心
不念於斯乎。
余曰。
悅親榮養
人子至願也。
古人奉檄之喜。
親屈也。
余雖無似不敢望其立揚。
仕宦榮親
豈不欲哉。
昔人有問求仕得失曰。
在己則可。
爲親奈何
伊川先生曰。
爲己爲親也。
只是一事
夫求之有道
得之有命
志於祿仕不以
則亦非所以悅親之道
也。
世之君子受用難進二字
非不着力
而每爲分義之論。
祿養之說所轉退。
一有蹉跌
則反致孤君之恩而貽親之憂者多矣。
亦何可易而言之哉。
但其說甚長。
待別時說可也。
問者唯唯而去。
記其問答自省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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