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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齋別稿卷之十七
薪湖隨筆
[薪湖隨筆]
禮記旣告功。遂看春秋左氏傳。憶昔鵝湖之社。受讀於槐里子。(再從兄海州公)略通大旨。今攬舊篇。不禁存歿之感矣。
左傳
古者后妃無諡。鄭之武姜。衛之莊姜。先儒注說。皆以爲諡非也。以鄭武公之夫人。故曰武姜。衛莊公之夫人。故曰莊姜。盖從夫諡也。孔子曰。諡以尊名。節以壹惠。耻名之浮於行也。安有夫人而以武爲諡者哉。若厲嬀戴嬀之稱者。元妃從其夫諡。則媵御不可以冒稱。故以諡而別之。然媵御之有諡。尤近於褻矣。(隱。)
鄭莊公遷其母。斃其弟。伐其君。於彝倫綱紀之間。固已不免乎春秋之貶矣。若穎考叔舍肉。其志微婉。其言懇摯。雖令人悽然而感動。所謂闕地及泉隧而相見者。適所以文過而遂非。以子遷母。天下之大變也。旣知其得罪於名敎。則卽詣城穎。涕泣迎還。以情以理。固其然矣。欲踐其初之悖言。使之鑿土及泉。以開隧道。而後始見其母。急於踐言。而不急於迎母。寧有是
哉。况其言之悖出。初非可踐者耶。於是乎穎考叔未盡善矣。禮曰。制國不過千乘。都城不過百雉。以此坊民。諸侯猶有叛者。莊公不用祭仲之言。竟使其弟厚而自崩。則亦豈不忸怩乎。以是君子愼其始而圖其終也。夫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平王欲分政於虢。莊公乃敢懷怨。周鄭以子交質。固可謂君不君臣不臣矣。况溫之麥周之禾。恣意侵犯。仍不朝覲。至有繻葛之役。顧其爲逆。無異楚人之於昭王也。當此時。列國諸姬與異姓矦伯。無一人聲罪而致討。王室之不能復興。名義之不能復章。自此而始。聖人雖欲不作春秋。得乎。莊公之不取許宋。盖善矣。
宋宣公棄其子而傳其弟。卽家法也。微子舍腯而立衍。自其先已然。而公羊氏曰。君子大居正。果得之矣。若穆公不傳其子。還其位於其姪。可謂賢矣。朱魯齋非之曰。何祿之是荷者。未知其可也。然則德昭之不立。不足爲太宗之失德歟。視千乘猶傳舍。不私其子而還其兄之子。宣公無媿於禪受之聖世矣。
衛於周近親也。州吁之變作。而燕燕之詩興。桓王不能問其罪。將何以威諸矦而嚴堂陛之分乎。卒之鄭矢中肩。王室遂微。盖自平王之時。置鄭莊公遷母之罪
而不加之兵。故諸矦縱恣無忌。人倫之變。踵相接焉。春秋之始於東遷。通鑑之始於三晉。誠有以哉。
佾舞之數。先儒有二說。而八佾者八八也。六佾者六六也。四佾者四四也。朱子曰。以理求之。舞位必方。豈佾少人多哉。盖從杜元凱之說。而不以服虔爲是也。
鄭公子忽。逆婦而後祖。鍼子以爲誣祖。盖婚禮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事宗廟者也。故納采也。問名也。納吉也。納徵也。請期也。皆筵几於廟。而拜迎而入。揖讓而升。以聽命於廟。禮也。公子忽先娶而後告。或其時王之制。以次子之故。不先於祖廟歟。舜武王之後。相與爲婚。而失禮有如此。四國何所觀焉。甚可惜也。
無駭之卒。公子翬請族。族者氏也。故衆仲曰。胙之土而命之氏。夏禹錫土姓。盖賜姓之始也。命之氏者。先於衆仲。而無可攷之文。然季文子有言曰。高陽氏才子八人。高辛氏才子八人。此十六族也。言族則氏在其中。然則賜姓命氏。其在五帝之時乎。
禮曰。殺人之中亦有禮。宋公之自底其敗。雖不足道。孔子之不取作俑。盖有深意。凡用兵而設伏者。始於鄭厲公也。故厲公流離坎壈。不能一日安於位。其用心慘刻。行前人所未行者。有以速其禍也。朱子曰。古之
戰也。兩軍相對。甚有禮。有饋惠焉。有飮酌焉。君子雖臨陣對敵。以義不以詐。以仁不以力。尙詐恃力而未有不敗者。爲將者不可不知此。
臧哀伯之言曰。武王克商。遷九鼎于雒邑。盖史之虛僞也。武王之所先者。反商政也。恐不必遷鼎。且雒邑之營。在於成王始政之後。則鼎可遷之於豐也。何爲乎雒也。王孫滿之語楚子曰。成王定鼎于郟鄏。郟鄏者東都也。成王旣營雒邑。以爲東都。遂遷鼎以卜其世。然則哀伯之說。豈不爽實乎。或曰。王孫滿以爲鼎遷于周者何也。曰。遷商遷周。統言其鼎之爲商爲周。非謂武王之遷之也。(桓。)
鄭莊公於王室。以其義則君臣也。以其親則再從也。當王之致討也。囚服請死。以祈王命。猶或爲補過息尤之道。而乃反射王。而不知爲罪則逆也。杜征南以爲王討之非也者。可謂護逆也。子而無不是之父母。臣而無不是之君王。魯,鄭以周公之胤宣王之孫。魯有蔿氏之變。鄭有祝聃之㐫。周道之衰。一至此哉。春秋之時。甚於六國之世。田齊三晉。猶可謂春秋之卒徒也。
隨季梁。可謂君子哉。虞舜之時。尙患五品不遜。命契敷
敎。况東都平,桓之際乎。曲沃揚水之詩作。而君臣之倫蔑如焉矣。城穎大隧之賦作。而母子之倫掃如焉矣。綠衣起興。夫婦之失矣。叔田詠美。兄弟之變矣。當是時。季梁能以五敎告其君。自東都以後六十六年。諸國君臣之所未及者。雖以強楚之力。不敢侵伐。卽季梁一言之善耳。惜乎隨子不能一聽於季梁。終爲楚人之所苦也。孟子告齊,魏者。亦仁義而已。季梁若在孟子之門。當如孔聖之顔,曾矣。
鄭子忽辭齊昏。可譽也非可刺也。詩之有女同車。古序以爲鄭人刺忽之不昏于齊。朱子嘗辨之明矣。朱申所謂祭仲之言。與詩序相表裏。亦見誤於詩序而然也。忽之言曰。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左氏美之曰善自爲謀。以其自修其身。不欲因大國爲援也。注說解之以自爲身謀。不爲國計。則旣失於子忽之意。又違於左氏之旨。是又爲詩序之所誤也。
申繻曰。以德命爲義。注家以爲武王名發。知其必能發兵討㬥也。若使文王先知武王之可以發兵。而名之曰發。則非文王也。文致經傳之訓。若是其穿鑿。余竊悶之。夏王名啓。則禹亦知啓之能啓夏業而名之歟。旣知啓之能啓。則何爲而薦益也。以文王之名武王。
推之於禹亦然。禹文王豈有意於啓,發者哉。可謂淺知聖人也。
晉靈公雖不君。趙盾雖賢而無罪。良史氏尙以筆代鉞。虞公貪釰璧固非矣。虞叔以弟而逐兄。以臣而伐君。則虞叔之罪。浮於晉之趙氏。而呂成公曰。虞公以貪而失國。虞叔以吝而逐君。有若兩非者然。恐不深量。倫常所係。風俗所關。當嚴不當緩。是得春秋之微意。
諡法至衛君姬晉而亡矣。晉也禽犢其行。而諡曰宣公。果何義也。詩有新臺乘舟。而晉也不爲幽繆。則豈可曰有諡法云哉。伋朔之自處。朱子已有定論。而朱善曰。宣公納子妻以爲妻。則人倫滅矣。此言亦知一。未知其二也。所謂夷姜是何人也。言之醜也。不可道也。晉也之極惡。先在於夷姜矣。急子所謂無父之國。與檀弓所載申生事相似。盖檀弓以急子之言。捏合於申生也。
桓公不能防閑文姜。而齊有敝笱之賦焉。莊公不能規諫文姜。而齊有猗嗟之作焉。欲知魯失。徵於齊風而可得矣。莊公忍與讎怨之人共起而伐文王之後。抑何意也。平王之於申矦。莊公之於齊襄。雖曰乃母之同氣。卽亦不共戴之血怨骨讎。則匿怨忘讎。戍申如
齊何也。然平莊皆年少時事。(莊。)
忠孝根天。不係世類。魯翬衛吁。周之黑肩。爲弑逆之㐫。齊國徒人。至微賤耳。橫被誅屨之苦。至於鞭而見血。而能袒背以誑賊。鬪門以殉君。豈不賢哉。天之降衷。無貴賤一也。彼公族世卿之流。能不愧於若人者歟。桓公管仲之得齊也。未聞徒人之褒嘉。可謂失之矣。當其卽位之初。並與孟陽石之紛如之忠。而㫌其里錄其後。則不待召陵之役。而義問可以宣朗於與國矣。惜未之思也。
公羊,糓梁之意。以子糾爲兄。故呂伯恭諸人皆從之。然程子以爲桓公兄也。子糾弟也者。以春秋書桓公則曰齊小白。言當有齊國也。於子糾則止曰糾。不言齊。以不當有齊也。然程泰之曰。於子糾不書齊者。蒙上文伐齊之齊。非子糾不當有齊而不書齊也。於小白言齊者。凡春秋所書。必曰某國某名。則小白書齊。非小白當有齊而書齊也。以此推之。後出者愈密。而古之傅於公子者。皆有君臣之義。非其君不事。義之正也。小白,子糾之爲兄爲弟。不必較論。朱子所謂孔子於仲。不論其所處之義。而獨稱其所就之功者。可謂不易之論。固何必更煩筆舌也。
鄭厲公要傅瑕而入。旣入殺傅瑕。或有非之者。然厲公與傅瑕盟而赦之。纔得志而寒其盟者。似若失信。而傅瑕弑其君以及二子。則厲公雖因玆而入國。其可不問乎。漢高帝殺丁公。盖亦此意。但原繁之不免。爲厲公之大累矣。
禮曰。陽矦殺繆矦而竊其夫人。眞楚子之於息嬀之謂也。息嬀旣生二子。以不言爲節。是不能通喪而致意於緦功也。蔡哀矦直一穿窬之手耳。於是乎二君一夫。皆失其度矣。左氏獨非蔡哀者。恐失於偏。
人臣諫於君而不聽。不止有牽裾者。有排闥者。有折檻者。有斷鞅者。若鬻拳之臨君以兵。使其言雖如龍逄,比干。太無人臣禮。路馬之芻。足以蹴之。尙不免誅。禮之經也。况向刃於至尊乎。楚子若從其言而正其罪。則庶得之矣。
鄭厲公以王子頹逐惠王而徧舞。知其及憂。與虢公納惠王殺子頹而樂備。可謂責人則明。恕己則昏。盖坐無學問之力也。然當時諸矦見惠王之遜位。而未有勤王者。厲公能知君臣之大義。爲予不可尤也。諡以厲者何也。
懿氏之卜妻敬仲也。卜之曰吉鳳凰于飛和鳴鏘鏘以
下。卽解占之言。非占辭也。注說以爲所占之辭者。恐不然。若如注說。則占辭非敬仲而設。何以謂有嬀之後。將育於姜耶。非嬀姓非育於姜者得此占。則將謂之何哉。
六月朔日食。鼓用牲于社。惟巳月之朔。日有食之。則天子伐鼓于社。諸矦用幣于社。按胤征。季秋之月。瞽奏鼓。蔡傳以爲夏禮與周異者。亦恐不然。太陽薄蝕。變之大者。故雖非建巳之朔。有蝕輒書之。史策所以志異也。奚獨於巳月而鼓社哉。恐當以胤征爲正。
敎民以後戰。晉士蔿所謂禮樂慈愛。戰所畜也是矣。然王者之師。以仁義爲先。而又以爲無衆而後伐之者。盖失言也。晉不過覇而止者此也。
有神降於莘。惠王問諸內史過。對以虞夏商周皆有之。恐傳者過耳。帝舜之興。豈有神降之理乎。禹湯文武。亦皆修德享神。神其保佑之而已。若如有莘之神。能言語以接人。則聖人豈或信之耶。虢公事其神。神賜之土田。而虢國旋亡。此非所以事神之道也。史嚚之言曰神聰明正直而壹者。盖能形容其情狀。詩云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虢公其不敬者乎。
管仲以爲詩云畏此簡書。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意古
者出車之時。天子有臨遣之簡書。而至管仲之世。亦誦而傳之也。自春秋戰國以來。先王典籍蕩然。無所考焉。豈不可恨哉。(閔。)
閔公與齊桓公。盟于落姑之地。請復季友。閔公時年纔九歲。能出疆至齊土。共歃盤血。可謂壯哉。於此有以知魯國諸臣不善事其君也。君雖夙就。有公矦之威儀。子般遇害。共仲蓄憾。不過數月耳。顧國勢之危疑。人心之泮渙。何如哉。乃以未十歲之幼主。越我境而會盟於強齊者。豈謹愼之意哉。成季之復。果重於幼主之遠涉歟。桓公使仲孫湫省魯。而問魯之可取。若於會盟之時。用曺劌之法。將奈何。慮不及此。魯可謂無人矣。
魯以小國。間於強敵。而能獲全者。周禮之在於魯也。故仲孫湫告桓公曰。周禮所以本也。雖不能盡行周禮。以其周禮之所本。尙不敢取之。况以關雎麟趾之德。從周官之制度者乎。
本亂而末治者否矣。源濁而流潔者鮮矣。曲沃滅其宗國而有之。故至獻公。耿霍魏虢同姓之國。幷皆殘賊。一無存者。將何責乎。楚子之滅漢陽諸姬也。以耿賜趙氏。以魏賜畢氏。其後也卒亡於趙魏。可見天理之
孔昭矣。公與太子將二軍。以事征伐。而監國無人。獻公所爲乖戾。類如此。其國安得不亂。若非文公。晉幾墜矣。
齊桓公帥諸矦。觀兵於楚。義聲足以章海內。威名足以盖天下。而一擧四失。只覇焉而止。可謂惜哉。管仲對楚使。不問熊通僭號之罪。其失一也。屈完至師。桓公與之乘車。固非待蠻夷之禮。而始焉問罪。終請同好。夫如是也。何爲而發兵。其失二也。師直爲壯。我以名義。彼以僭逆。何顧於強弱。而耀武不耀德。致有屈完不遜之語。爲蠻夷所侮。其失三也。以覇者之威。長列國之君。僅與屈完盟。不見楚子之面而還。何其懦哉。其失四也。桓公雖不能遠覽。以管仲之智。從以順之。無一言以爭者何哉。然而幽王以後。召陵之役。稍能尊王。故夫子許管仲以仁。許桓公以正。所以勉其進也。(僖。)
楚逢伯以微子銜璧輿櫬。武王親釋。言於楚子。而按微子世家。曰微子持其祭器。造軍門。武王釋微子。復其位。樂記曰。武王投殷後於宋。孔子曰。殷有三仁焉。余以爲逢伯世家之說。皆失微子矣。微子之不臣於周。與箕子同。故書有作賓之命。詩有振鷺之章。而孔子
之稱其爲仁者。不但以去紂之行。則銜璧輿櫬。抱先王之祭器。詣軍門而降。以行臣妾俘鹵之禮。豈微子之所忍爲哉。箕子不見武王。故武王訪之。以箕子而推微子。箕子則若是其高。微子則若是其卑。何可以微箕並稱耶。逢伯誤於前。世家誤於後。使微子之孤節。不能焯見於後世。可勝歎哉。
子曰。巧言鮮仁。其申矦轅宣仲之謂乎。申矦以巧言陷宣仲。宣仲以巧言殺申矦。申矦先失。宜其死也。爲宣仲者。不能以直報怨。與申矦共歸。則可謂將無同矣。此可以爲讒舌者戒。曾子曰。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出乎爾者反乎爾。
內史過。其學問人乎。自召公疾敬德之訓。至今數百餘年。無人更說禮敬之本者。內史始言禮國之幹。敬禮之輿。若非有素養。則惡能說到此也。惜乎襄王不竆其說而受其學也。
王子帶召戎以寇周京。臣子之所共憤也。齊桓公主盟。爲諸矦伯。宜奬卛諸矦。問帶罪而膺戎難也。只使管仲平戎于王。啓戎狄輕夏之心。又不能討子帶以正叛逆之罪。則桓公律以春秋。其不免縱賊遺君之科矣。襄王反以上卿之禮饗管仲。於是乎君臣胥失之
矣。
宋子魚曰。文王伐崇。三旬不降。修敎而復伐之。按詩之皇矣曰。臨衝茀茀。崇墉仡仡。是伐是肆。是絶是忽。朱子曰。始攻之緩。戰之徐也。及其終不下而肆之也。則天誅不可以留。而罪人不可以不得故也。當以朱子注釋爲正。而文王用師。當以德服。不當以力取。其伐崇之事。恐如禹之征苗。
寺人披求見晉文公。其言有理。盖亦巷伯之流也。然獻公使寺人將兵伐蒲。則失之大矣。以寺人而將兵。古亦有是乎。秦之丞相。唐之觀軍。盖始於此。獻公其作俑之始者乎。
常棣之章。周公之作也。今曰召穆公糾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詩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後儒或以常棣爲召虎之所著。盖因此而言也。然所謂作詩者。卽述詩之謂也。
惜乎晉文公之不知義也。欲因定王之勞。敢發請隧之言。固已獲罪於王章。而襄王許以四邑。則辭謝不敢當。從以爲之言曰。重耳勤王職耳。不能先事而圖。天子蒙塵。臣之辜也。方訟之不暇。敢干恩賞云爾。則諸侯聞者。必當聞風而歸化矣。曾不慮此。乃反圍陽樊
圍原。有若侵掠者然。豈人臣之所安哉。若陽樊之人。無一爲晉民者。去其閭井。棄其墳墓。空其地而出。雖田橫之五百義士。無以加此。可謂壯哉。陽樊一小邑耳。何其多烈士也。於是先王遺澤之及人深者。可以驗之矣。
楚人滅夔。以夔子歸。胡氏傳曰。滅國以其君歸。無有不名者。夔獨不名。非其罪也。余恐其不然也。諸侯之祀。無過其祖。則楚人責夔子不祀祝融者。固是矣。夔子不以非禮不祀對之。以熊摯之疾鬼神不赦爲言。則其言之悖戾亦甚矣。夔子豈曰無罪乎。經之不書名。盖小國之君。失其名耳。故左氏之傳。亦不書名。似此等處。曲成義理。非夫子之本意。春秋之正解也。
易曰。履霜堅冰至。昭王南征而不復。故夷王下堂而見諸侯。夷王下堂而見諸侯。故襄王有踐土之盟。襄王有踐土之盟。故晉侯有召王之擧。非一朝一夕之故也。其故也盖有漸如此。孔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如風王就會之事。皆譎謀也。
四卜郊不從。免牲。傳之者曰。庶人不得祭五祀。大夫不得祭社稷。諸侯不得祭天地。盖從禮之祭法而言也。然五祀無尊卑上下之別。士有五祀。見於儀禮。則說
禮家當以儀禮爲準。
衛成公夢康叔而祀帝相。非禮也。寗武子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請改祀命。可謂得禮之正者。然帝相卽仲康之子也。爲竆羿所弑。雖夏氏至今存。帝相之廟毁已久矣。杞鄫以夏後。奉禹祀而已。如帝相者恐不當祀。揆之禮意則然矣。武子急於匡救。而不能深量也。
古者葬以昭穆。禮也。夏禹葬於會稽。殽有二陵。其南陵。夏后臯之墓也。西南相距極遼絶。盖昭穆之葬始於周。而至于卿士。亦用是法。故周禮有墓大夫之職。夏商之法。或不然歟。
鄭人之嫺於辭令。盖自燭武,弦高而始。至世叔,子産而聞於諸侯。夫子稱之。一國自有一國之規撫(一作橅)。必源於初而流於後也。
先軫遂發命。遽興姜戎。注說以遽爲遽然之遽。恐不然。旣稱遂。又稱遽。於文義不合。遽卽馹遞之謂也。以馹遞召姜戎。言其急發也。
軍有憂則素服哭于庫門之外。禮也。秦穆公素服郊。次鄕師而哭。則是野哭也。秦誓作而悔過之意藹然。但失於禮可欠。
文公元年。書卽位。胡氏傳曰。卽位者臨羣臣也。君薨。百官總己。以聽冢宰。則攝而臨羣臣也。若如胡傳。則伊尹亦攝天子之位。臨羣臣歟。盖嗣王諒陰不言。故冢宰以百官之事。權决於己而已矣。若曰攝而臨羣臣云。則二天子也。安有是禮哉。胡傳决不可從矣。(文。)
左氏書晉襄公旣祥。則晉侯能行通喪之禮。可以認矣。殽之役。墨縗以從戎。固非禮矣。守三年之制。旣免喪。始尋盟。猶賢乎時君矣。
楚商臣之變。傳之者曰。君不君則臣不臣。父不父則子不子。恐爲語病。夫子對齊景公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對魯定公曰。君使之以禮。臣事之以忠而已。未甞言君如此則臣如此。父如此則子如此。盖臣子之道。不以不禮而不忠。不以不慈而不孝也。故尹和靖曰。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陳定宇以加一則字非之。當以定宇之論爲正。
禮者體也。如人之有體。闕一則不成人。魯文公以閏月而廢告朔之禮。其後不視正朔者四。則至定,哀之間。以子貢之知禮。欲去其餼羊。以其循常襲謬而然也。魯以周禮而號令諸國。禮之先失。何有於國哉。
晉有令狐之役。而君臣之分絶矣。夷臯太子也。捨太子
而欲立他君。趙盾之不禮也。子雍秦卿也。以秦卿而爲晉君。秦必侮晉。趙盾之不智也。旣請之來矣。又從以攻之。趙盾之不信也。禮以維範。智以分辨。信以貞固。不禮則非忠。不智則非明。不信則非實。旣失其本。何以救末。此所以不免董狐之筆法也。然如趙宣子者。豈易得哉。
孟子曰。形色性也。盖言形色之實理卽性也。穆伯奔莒從己氏。胡傳以爲色出於性。目之所視。有同美焉。不可掩也者。無異於食色性也之言。耳之於聲。目之於色。卽人心也。所性不存焉。以好色謂之性焉。則非知性之論矣。
公元前614年
邾文公將遷都。而史曰。利於民。不利於君。左右固諫。而不聽曰。民苟利矣。吉莫如之。其言可謂仁矣。文公旣卒。定公立。而民有弑父者。瞿然失席曰。寡人之罪也。其言可謂禮矣。邾雖小國。爲附庸之君。自儀父首見於春秋之始。良有以也。定公之事。見於檀弓。卽左氏之闕也。
穆伯有莒出二子。於孟獻子叔父也。獻子愛二子。二子被讒而不能安。一人門于句鼆。一人門于戾邱。殺身以立節。可謂賢哉。孟孫於此。爲累其德非細。甚可惜
也。孟孫之友皆賢良。忘孟孫之家者。何無切偲之言也。讒說之誤人。如水漬紙。雖以孟孫之智。不能保其二叔。况不及孟孫者乎。
鄭子家告趙宣子曰。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所謂往年。卽文公十六年也。燭之武於僖公三十年秦,晉之圍鄭也。以老稱焉。窃計其年。不下於七十。七十杖於朝。然後始稱老。到文公十六年。其間爲十有九年矣。以九十之老。交聘於隣國。恐無是理。致政已久之後。銜命出疆。非古禮也。
季文子所謂周公制禮及誓命。卽周公之書也。魯之所秉者。盖此等書也。後世無所傳。意楚之滅魯時。古昔典籍。皆散佚而不之收也。楚滅魯秦焚書。其罪一也。
季文子以十六相及四㐫言者。盖出於傳聞。有不可全信也。高陽氏之子主后土。若謂之夏禹。則鯀是禹之父也。乃以鯀爲檮杌。而禹則曰高陽之子。鯀則曰顓頊之子。高陽顓頊一人也。鯀,禹父子也。是豈成說乎。且渾敦卽驩兜。而爲黃帝之子。則古人雖多長壽者。安能至於帝舜之時乎。以世本觀之。益爲鯀之弟。於禹叔父之尊也。禹何敢稱曁益奏庶鮮食乎。又何爲而薦益於天耶。似此邃古之跡。闕疑而不言可也。
趙宣子於靈公事。左氏與公羊氏記載頗異。以其口授之差爽也。宣子良大夫也。其所謂棄人用犬。君獒不如臣獒者。殊失常分。况作變者非別人。卽宣子之同氣。則宣子安得免首惡乎。(宣。)
公元前606年
楚莊觀兵于周疆。在於定王元年之春。是時匡王新喪。而葬月不能從禮。雖以四朔而葬。葬若以禮則當在孟夏矣。楚莊之過王京。當匡王之在殯。諸侯爲天王服斬。禮也。以斬服入赴。禮固當然。而不此之爲。乃問九鼎之輕重。孰謂楚莊之稍賢于諸侯也。苟賢也。宜先去僭號也。
羊斟以羊而陷其帥。子公以黿而弑其君。詩云民之失德。乾餱以愆。其斯之謂也。世衰且久矣。以飮食而殺越之禍起。至於鄭靈公而極矣。人心之流於慾而不能克者。其弊終歸於簒奪。聖人敎人。以克己爲要是已。春秋書曰。歸生弑其君。以歸生不能正子公。而反從其謀也。左氏以爲仁而不武者何也。仁豈可易言哉。夫子於齊之陳。楚之令尹。許其忠淸。而不許之以仁。况與於弑君之謀者。謂之仁者。豈史筆乎。人臣之禮。當以箴尹克黃爲正。聞亂而入。歸身司敗。以聽君命。是謂之恭而盡職。
三諫而不從則去。古之道也。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衷衵服而戱于朝。醜不可言也。洩冶以其大夫。諫而止之。其孤忠姱節。無媿於龍逄,比干。未及諫三而見殺。則非洩冶之失也。左氏以孔子無自立辟之論係之者。决知其非也。洩冶若三諫。而靈公不從。洩冶猶不知去。則固有媿於明哲之戒矣。一諫便死。何有於洩冶哉。孔子必不以此少洩冶。左氏之失實者皆此類。胡氏則因左氏緖論。不必盱衡也。
邲之戰。晉人宜敗也。荀桓子以元帥不能制彘子。宜敗者一也。韓獻子分惡專罪之說。非所以謀國者之令圖。而桓子從之。宜敗者二也。隨會,欒武之言覘楚鄭。如數一二。而桓子不聽。宜敗者三也。隨會之對楚使者。恭而有禮。彘子從而更之。桓子不能禁之。宜敗者四也。及其濟河也。不曾按軍徐行。以反其旆。而皷於中軍曰。先濟者有賞。師不以律。亂次而渡。宜敗者五也。因邲戰之不競。而南風日盛。中國遂衰。可勝恨哉。
秦穆公不殺孟明而覇。楚成王殺子玉而衰。士渥濁諫景公不許荀林父之死。而景公能從之。此所以歷世主盟者也。
華元特匹夫之勇耳。旣敗於鄭而不能報。又病於民而
不能答。橫殺楚使者。以速强敵而不能捍。夜登子反之床。以死劫之。一猶徼幸。再其可乎。其無謀可知也。但矢以國斃。不爲城下之盟。則差强於人意矣。
魏武子嬖妾之事。如陳乾昔之言相似。疑一事兩見而異其名矣。古史之不可盡信。多如此。
侯國之有太傅。自士會始。禮曰。立太傅少傅以養之。書曰。立太師太傅太保。玆惟三公。成王以周公爲師。召公爲保。而未聞太傅之爲誰。自周召以後。始見於晉之隨武子矣。
兩軍相對。使在其間。况兩國交聘。拘其使者。將何以視諸侯也。苗賁皇之言於晉侯。可謂得體。然不能禮以遣之。故爲緩之。如逸囚者然。諺所謂閉門瞬目。雖曰逸之。與拘使同耳。齊侯帷婦人以觀之。尤失於禮。宜其自速晉兵也。
春秋書公卽位。而不書者。曰內無所承。上不請命。固然矣。桓公書立。傳之曰書卽位。著其弑立之罪。宣公書立。傳之曰書卽位。以著其自立之罪。若文公成公之書立。無可以執言之端。故傳之者闕之。此豈可爲傳經之法歟。公之卽位。或不書者。恐史之闕文也。聖人筆法。以私智仰測。而曲爲之說者。是將爲何許人哉。
蕭同叔子。齊頃公之母也。以與國之臣。因帷房之小嫌。謂蕭氏來質郤克。於是乎太無禮矣。郤氏其有後乎。但不殺逢丑父。爲克一段之良心。公羊傳曰斮逢丑父者。恐不然。紀氏之甗。卽齊之所獻。非郤克之求也。此亦當從左氏。國佐與賓媚人。未詳孰是。
晉文公請隧。襄王告以王章。隨會問殽烝。定王語以王禮。鞏朔獻齊捷。定王辭以王命。周雖衰弱。猶有先王之風。若使列國之君。一有尊王之人。誠心翼戴。則王室可以復文武之舊矣。孟子曰。五覇三王之罪人。其謂是歟。
鄭之賈人。何其多賢者也。弦高以乘韋緩秦師。而又有鄭賈欲以褚藏知罃而出。可謂義士。計未及行。而知罃出。善視其人。則曰吾無功。遂去而不返。於此知鄭之不競也。鄭近於東都。素稱多才。鄭君不能用。惟以公族世其官也。故賢者無以自顯。往往晦跡於販估而不返焉。鄭國何以能得人哉。如伯宗所見重人。亦隱於商者也。惜乎其姓名之不傳也。
廟而有壇墠。祭法之說非矣。有廟則不壇。有壇則不廟。魯立武宮。胡氏因祭法以訂之。以壇墠禱祭爲言者。恐失之矣。
欒武子救鄭之時。或有謂武子曰。聖人與衆同欲。盖欲者好惡之謂也。然而衆好必察。衆惡必察。然後方可謂同欲。若使齊威王不之察焉。則阿,卽墨之臧否必混矣。
欒書救鄭。可謂佼佼焉已矣。胡傳以舜之舞干。文王之因壘比之者。引喩恐失當矣。
易經不設候驗。春秋不言事應。卽正道也。魯之鼷鼠食郊牛之角。許翰以爲三桓相繼之象。盖祖於漢儒之傅會。是豈訓釋聖經之義哉。
吳以太伯,仲雍之後。始見於此。而楚亦先聖之孫也。不能入於列國之風。詩三百無楚風。及詩亡。然後楚人之騷。大行於世。以殿三百之篇。此亦乘除之理也。吳若得季札爲君。其文敎之盛。何遽不若齊魯耶。
吳之車戰。巫臣敎之以撓楚也。巫臣特一富强之術耳。若使吳修德布仁。明大王,王季之舊典。卛太伯,仲雍之盛德。則雖全楚之强。亦將入朝於吳矣。巫臣計不出此。徒以革車之戰欲困之。可謂拙矣。巫臣之徒。流以爲縱橫諸子。其爲弊也。至於後世。功利之說日盛。而義理二字。遂消鑠而不講。可勝歎哉。
汶陽之田。復歸于齊。而遂不復爲魯有。閔子欲居汶上。
卽齊地而然也。旣奪復予。旣予復奪。晉國之政令。顧何以服諸侯也。
左氏以愷悌君子遐不作人。美欒書。注說以爲作人者。能用人之善謀。詩之本義。以文王作成人才而言。非謂用人善謀也。
晉景公聞莊姬之讒而殺原屛。可謂淫刑。而欒武子以私憾。爲莊姬之口實。不能伸其無罪而死者。武子其不免同惡之歸乎。君子以直報㤪而已。
巫臣與渠邱公立于池上。見莒城之惡。而只告勇夫之重閉。是亦敎吳乘車之餘習也。堯舜修德而興。桀紂恃險而亡。孟子曰。地利不如人和。如巫臣者治末而已。
經稱人。貶詞也。如秦人白狄伐晉之類是也。然魯伯姬之歸宋也。晉以同姓來媵。禮也。齊以異姓來媵。非禮也。皆書之曰晉人齊人。何也。晉當褒而不當貶。則何爲而稱人也。齊以非禮而稱人。則晉之稱人。無其說矣。春秋三傳之解。往往穿鑿。至胡傳。尤失於巧而反拙矣。
楚共王之爲太子也。朝于嬰齊而夕于側者。非尊卿敬老也。疑嬰齊與側爲太子師傅之任。故就而學之也。
卿雖尊。老雖敬。朝夕其見。有如問寢者。恐不然。注說未知爲穩。
郤犨求婦於嬰齊。嬰齊奪孝叔之妻施氏以予之。魯國之禮義。於是乎亡矣。施氏旣不能拒。而從郤子於晉。六年之間。生二子。及郤氏之難。反歸施氏。亦何顔也。孝叔迎之。而沈其二子於河。亦可謂不仁也。嬰齊奪人婦而予人。郤犨奪人婦而妻之。孝叔失其妻而賊人之子。施氏更二夫而不愧。四維不張如此。其國能乂乎。
郤至聘楚。楚子享之。爲地室而縣焉。郤至將登。金奏作於下。非禮也。入門而縣興。升堂而樂闋。入門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淸廟。示德也。此兩君相見之禮也。擯者出。請賓裼奉束帛加璧。賓入門。左奏肆夏。卒爵而樂闋。歌者在上。匏竹在下。此享賓之禮也。楚以鍾鼓縣於窟而享客。可謂夷俗。不可以爲籍也。
劉康公所謂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者。啓萬世性理之源。其有功於後學甚盛矣。康公見趙同獻俘而不敬。知其不及十年而有咎。見成肅公受脤而不敬。知其棄命而不反。君子患不知人。而康公能知之。若非學問之力。何以及此。但瑕嘉平戎之時。徼戎而伐之。恐失
着矣。以王室之尊。不能征戎而和之。恥孰甚焉。及其和也。乘其無備而劫之。亦非王室之所可爲也。曾謂康公之賢。乃爲此失信行詐之擧哉。余以爲康公徼戎。左氏之誤傳也。
晉厲公與諸侯執曹伯。欲以子臧見於王而立之。能知尊王之義。甚可嘉也。自鄭莊公之於許男。滅人之國。俘國之君。甚至於鄫子之用社而極矣。晉侯與諸侯立曹伯。欲請於天王。豈不美哉。
欒郤旣害趙氏。又殺伯宗。而郤氏之罪。浮於欒氏。故郤先亡而欒又從之。後世以讒說構人者。未有不如欒郤者。猶不知戢。嫁禍善人。踵相接焉。豈不悲哉。
欒鍼攝飮子重。而子重受而飮之。世稱其量。而未達不嘗之義。則蔑如矣。酒雖異於藥。亦非愼重之意。此特然諾輕身者之爲義也。
楚子反之死。盖由於子重。而楚子則止之而不及。經曰。楚殺公子側。何也。楚子雖止子反而不欲其死。子重以令尹。促子反之死。子反竟至於死。而楚子無一言以責子重。是豈非楚之所殺歟。
叔孫僑如宣淫之罪。已無足言。而鄢陵之日。僑如貨於郤犨。譖成公。待於壞隤以待勝者。晉侯不見成公。則
魯之辱也大矣。孟獻子於是時。以此聲罪。而告於成公。抵以大辟。則肅肅宮壼之內。可免中冓之醜言。而成公之行。將無申宮儆備之擧矣。公子偃亦不死矣。惜乎獻子之智。不能及於斯也。抑思之而不得發歟。
郤至可謂知君臣之分者矣。見楚子於陳前。免冑而趍風。比諸呂錡之中目。亦云賢而有禮矣。及厲公欲除郤氏也。郤錡將行趙穿之事。郤至曰。待命而已。遂止郤錡而不發。又不效趙宣子之出坐而待死。可不謂之恭臣云哉。欒書中行偃執厲公將弑之。召韓厥。厥辭曰。殺老牛。莫之敢尸。况君乎其辭而不往。猶賢乎共謀。而以上卿不能弭其變而討其賊。以殺牛之說告之。豈不於郤至。有愧色然歟。欒書夙稱其賢也。其言之無識如此。君子不可以不學。學進則識進。
晉悼公以十四歲從京師。而入主晉國。當是時。六卿强盛。弑君如草芥之刈焉。主勢可謂孤矣。能語諸大夫曰。立而不從。將安用君。其視漢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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