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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美堂集卷十八(全州李建昌鳳朝 著)
事畧
六臣事畧
公元1850年
初 世宗置集賢殿。選一時文學之士申叔舟,鄭麟趾,朴彭年,成三問,柳誠源,李塏,河緯地等以充之。待之如家人。嘗宣醞殿中。叔舟醉仆不能起。 上手解紫貂裘以覆之。 文宗在東宮。勤學好士。每月明人靜。輒至集賢殿。與諸學士論文。一日三問方直宿夜深。意 東宮不能出。解衣欲睡。聞門外履聲。呼謹甫睡未。急出迎之。乃 東宮也。當是時。諸學士。皆願他日以一死報國。 世宗薨。 文宗立。二年而又薨。 端宗立。甫十三歲。 世祖方封首陽大君。與諸弟安平大君瑢等。六人皆强大而偪。韓明澮,權擥等。知 世祖有大志。密贊之。遂稱右議政金宗瑞挾瑢爲不軌。椎殺之。幷殺瑢及皇甫仁,閔伸,趙克寬,李穰等。皆先朝重臣。宗瑞尤有社稷臣名。於是。 世祖爲領議政。兼吏兵曹事中外兵馬都統使。大權皆歸焉。時 端宗二年也。四年。 世祖受大寶。以 端宗爲上王。遜于壽康宮。領議政鄭麟趾。大提學申叔舟。皆錄勳封府院君。卒爲 世祖名臣。而朴彭年等五人。與武臣兪應孚死之。世所稱六臣是已。 世祖方卽位。成公以承旨。抱國璽失聲痛哭。朴公臨慶會樓池欲自墜。成公耳
公元1280年
語曰。 上王無恙。我等不死。尙可以有爲。事不成死亦不遲。卽出。與成公父勝及誠源,塏,緯地,應孚,金礩等謀復 上王。明年夏。 上將與 世子。宴 上王於廣延殿。勝,應孚爲雲劍。雲劍者。中國所賜劍。每朝會。近臣捧之。侍上側者也。朴公等因約方宴時擧大事。適明澮言於 上曰。廣延殿甚狹。且日熱。請 世子勿入侍。且屛雲劍。 上從之。兪公佩劍。欲直入先擊明澮。成公止之曰。今擧事於此。 世子自外起兵入。則成敗未可知。不如伺他日父子同處時也。兪公曰。事貴神速。若遲恐或泄。且今謀臣勇夫。皆從首陽至此。卽盡誅此輩。復 上王。令武士。入景福宮。幷擒 世子。何難之有。朴公等固不可曰。此非萬全計也。礩見事不發。恐敗。卽馳去。告其妻父鄭昌孫。昌孫與礩上變。 上赦礩而盡收朴公等。 上愛朴公之才。使人風之曰。若降我而諱其謀。得生且富貴。朴公笑而不答。呼 上曰。進賜。進賜者。國語尊官之稱也。 上怒。使武士擊其口曰。汝旣稱臣於予。今何敢爾。公曰。某於進賜。未嘗稱臣。 上取公所啓事驗之。皆書巨字云。成公方在 上側。曳下之詰問。公笑曰。礩所告皆是也。顧礩曰。汝猶未盡言。何不曰我等直欲如是。 上曰。何故反。公抗聲曰。欲復舊主耳。進賜平日動引周公。周公曷嘗如進賜。進賜奪人國家。顧謂我反。何也。 上曰。受禪之日。何不止之。反依予而背予。公曰。勢不可以止之也。不可止則當死。然徒死無益。
故忍而欲圖後耳。上曰。汝不食祿於予乎。公曰。我不食進賜之祿。如不信。籍我家。可知也。 上怒。令以鐵灼之。脚穿臂斷。顔色不變。徐曰。進賜之刑慘矣。仰視申叔舟在 上前。叱曰。叔舟。昔與汝。在集賢殿時。 英廟抱元孫。步月於庭。語臣等曰。寡人千秋萬歲後。若曹須念此兒。言猶在耳。汝獨忍忘之耶。 上令叔舟避殿後。 上又問黨與幾人。公曰。彭年等及吾父耳。復問。答曰。吾父尙不諱。况他人乎。時姜希顔辭連不服。 上以問公。公曰。希顔不預吾謀。此賢士也。進賜已盡殺先朝人。獨有此子。可留用之。希顔遂得免。 上問兪公曰。汝欲何爲。公曰。欲以一劍待足下。而復故主。不幸爲奸人所發。復何言哉。足下速殺我。 上令剝其膚而問之。公顧罵成公曰。人言書生不可與謀事。果然。請宴之日。吾欲試吾劍。汝等固止之。以致今日之禍。人而無謀。與畜生何異。仍曰。如欲問事。可問彼竪儒。卽閉口不復答。 上愈怒。灼其腹。下油火煎皮肉。公不爲變。鐵少冷。取而投地曰。更灼熱來。李公臨灼。徐曰。此何刑也。 上無以應。河公曰。旣以我等爲逆。卽應誅之。復何問也。 上怒稍弛。不施灼。命出斬之。成公將出。顧謂諸臣曰。若輩好佐新君致太平。某歸見故君於地下耳。幼女隨檻車而哭。公俯首謂曰。我男必盡死。汝女也。可以生矣。其奴上之酒。公飮之。賦詩有顯陵松栢夢依依之句。旣死。籍其家。自革除後所受祿別置一室。署曰。某月之祿。與朴公
等幷車裂以徇。柳公時方在官。聞事發。卽還家。與妻酌酒爲訣。上祠堂自刎而死。家人不知其故。少頃。吏來取屍磔之而去。於是麟趾等上疏言。某等之謀。 上王必預聞。得罪宗社。請早圖以絶後患。乃遷于寧越。未幾竟害之。後叔舟年五十九。以疾卒。臨沒。喟然歎曰。人生會當止此云。
冠陽公事畧
公元1033年
李公匡德。字聖賴。宗室德泉君後。領議政文忠公景奭玄孫。禮曹判書大提學眞望子。自文忠公至公。四世三典文衡。掌故家以爲艶。公纔學語。判書公敎之有方。始授書。至王字。判書公遽起。整衣冠俯躬曰。此君王之王字也。公七歲。讀漢史。登都門樓。俯視行人往來。賦七言。用韓信傳出我袴下語。識者器異之。趙大諫景命嘗過候。判書公呼公與語移日。歸輒撻其幼弟。大諫每出。幼弟輒終日憂曰。兄得無訪李氏兒耶。後大諫以女歸公。而所撻弟亦貴。豐原君顯命也。公擢 景宗二年庭試及第。拜侍講院說書。 世弟居藩邸。判書公甞爲師傅。至是公復侍 東宮。勸誡侃侃。 世弟甚重之。亟稱李某心直云。自 肅宗時。士大夫痼於黨論。迭進退。攻殺相當。西人卒勝南人而專國柄。然其中貴戚大臣。往往不厭人心。士類別立爲少黨。朴文純公世采。從山野進。與士類首事。後入相。年且老。則頗右老黨。嘗爲 上言皇極蕩平之說。又退與學者言之。必蕩平然後國可支
公元1720年
也。朴公卒後數十年。兩黨愈磯不可合。而 景宗爲世子時。少黨有保護力。老黨諸大臣。多屬心於 延礽君。其子弟賓客亡狀。潛交關䆠妾。覬有非常。及 景宗立。册 延礽君爲世弟。而少黨入用事。大殺老黨。使睦虎龍。告諸大臣子弟賓客。虎龍爲人凶悖。語且侵 世弟。而金一鏡撰討逆敎書。陰用不測之辭。以煽中外。朝廷不能正其罪。錄虎龍爲功臣。而一鏡日益橫。公在春坊。一鏡爲 世弟賓客。公閉門不出曰。吾不欲見其面。又倡言於朝曰。今宜先誅虎龍以安東宮。然後他囚可按。聞者爲之齚舌。及陞爲正言。首言閔鎭遠於 上爲元舅。其太夫人年老在堂。不宜久謫。閔以老黨得罪。方爲時論所欲殺者也。尋入弘文錄。拜修撰。會有言弘文錄不公者。意指他僚。而公自以錄中人。堅辭不肯就。時公宗族貴盛。幷居要地。惟判書公謝病。多在田廬。公又深斂抑。一切不預時事。於是人多目公爲外家論。以公朴文純外孫也。 英宗卽位。首誅一鏡,虎龍。百僚擧惴恐無人色。而老黨言事者蜂起。自相國李光佐以下。皆爲其所持。日席藁俟罪。 上又有意督過之。然猶迫令出視事。公拜校理。上疏言 殿下不宜以一一鏡故疑大臣。人謂大臣與一鏡同心。此宜如何罪。 殿下卽疑之。宜蚤有以處之。不然。宜斥言者以慰大臣心。今內信言者。而外覊留大臣。似怒非怒以驅刦之。此時 殿下之心。王乎覇乎。誠乎不誠乎。 上竟罷李相國。召
閔鎭遠代之。凡虎龍所告者皆雪。 景宗時人皆黜。公亦罷散數歲。 上復思少黨。罷閔相國而復用李相國。人多惶惑莫測。於是趙豐原方居臺諫。上萬言疏。請老少幷用。而其兄文命。與老黨洪致中,金在魯。少黨宋寅明。共爲蕩平之說以干 上。上心善之。前後用此五人。俱至相位。世又稱蕩黨云。時 命公爲御史。按廉湖南道。及歸而淸州賊起。三南大震。復遣公爲監司。仍赴湖南。公上疏陳便宜。請以一方用兵。悉委臣身。無貽宵旰憂。湖南民聞公至。擧驩呼。帖然無讋。旣而都元帥軍奏捷。南地悉平。公乃均田賦。精軍伍。大更道內事。謗言暴起。謂公不宜擾民。公上疏辭曰。兵荒之後。所宜救民於塗炭者。不可緩也。而或者反以兵荒沮之。殆不知本矣。臣固未嘗少撓。然不敢不引避。惟臣所行諸事。今已粗具。不可中廢。雖解職交代。一月間可了也。 上答曰。雖有中山之篋。予意堅定如金石。卿何辭爲。公以此。得悉其所欲爲。政成惠洽。民以大蘇。全州乾止山。自古禁不許墾田。至是。 上令翁主房屬。行營折受地。折受者。折公田令私受也。乾止山當折受。公再疏爭之。 上怒不報。趣全州府判官。修帳簿限日以進。判官白公。公曰。 上雖有命。判官宜聽監司。姑遲之。復上疏曰。夫今日忠臣志士。仰望於 殿下何如也。中朝太息。願治者久矣。而寥寥無太平之聲者。徒以 殿下多私而情勝故耳。臣見四方駔詐之徒。往來湖甸。皆言爲新生翁
主房幹事人。臣居外。雖未知翁主新生凡爲幾。而想皆不離襁褓之中。夫爲乳稚之子。早殖產業。鄕黨自好者。尙不以爲高致。况 殿下所愛。何患不富貴。而顧爲是汲汲乎。 上覽疏怒甚。累下嚴敎。人皆爲公危之。數月。 上謂筵臣曰。藩臣異言官。牋奏自宜有禮。李某乃質問翁主新生之數。可謂語不擇發。卿等宜以私責之。因命寢乾止山折受。公疏謝失辭。 上答曰。予無所芥滯於卿。卿亦宜念藩臣體。上下交勉。可也。初李相國被召。公貽書勉之曰。公受 上恩至厚。今以元老再出。人望公不在一言一事。宜出入謨猷。開陳善道。端委廊廟。儀刑百辟。至於庶務。可付之後進。責其成效而已。李相國不能用。及治三南賊徒。老黨言者惎李相國治獄不嚴甚。且謂召亂通謀。 上稍入其說。豐原相兄弟。貌厚李相國。而心知老黨必售。輒持兩端觀成敗。他蕩黨。往往投附老黨。出力以自脫。 上方日飭勵羣下。協心爲蕩平。有司奉旨。每差擬。必以一老對一少。名爲交簾。兩黨自好者俱耻。不肯爲用。所得皆庸才。前日所擯不與者。 上猶謂蕩平。由此可成也。或風公曰。公在少黨時不肯預。在老黨時又不仕。今朝廷蕩平。可以有爲矣。公笑謝曰。吾固願蕩平。然吾所謂蕩平。欲取兩黨之稱第一人者。釋仇疾以共理。豈與無廉耻嗜飮食之徒比肩逐逐。爲是持祿保寵計哉。語聞。蕩黨多慍之。修撰李亮臣上疏。列李光佐十二罪。且言湖嶺御史當賊未
起時。按行其地。宜無不聞。指公與靈城君朴文秀也。 上命竄亮臣。且敎曰。逆賊之情。父子兄弟。不能盡知。御史何以知之。又有成琢者蜚書誣告。大略如亮臣疏意。 上鞫問之。琢自服。論死。亮臣者老黨。而其疏實出於蕩黨云。公自湖南歸。旣荐遭譖誣。遂决意自廢。累拜至二品。不出。惟甞以江華留守一赴。以判書公春秋高。爲養也。判書公始終恬退。父子家居爲知己。以風誼動一世者。二十年。而判書公沒。服除。公以副使赴燕。歸拜大提學。時 上十八年也。李相國積憂不食卒。趙,宋諸相。益寵用事。日爲 上言少黨之非。老黨之是。老黨金龍澤者。嘗死於虎龍之告。其家相傳。有 肅宗御詩。 上在藩邸所書。豐原相欲白龍澤寃。以狀奏之。 上驚曰。此僞也。乃鞫龍澤子遠材流之。又命逮龍澤從弟福澤。親問汝罪當死。知否。福澤對曰。不知也。 上曰。汝昔年以私來見我。所語云何。遂杖殺之。事秘不可詳。然以此。人益信老黨子弟前所爲。果無狀也。時 上御製大訓。事犯大訓者。且以逆論。於是公弟匡誼爲持平。持平君慷慨有氣節。自號鐵面子。乃獨啓請明正福澤罪狀。 上大惡之。命鞫持平。君禍將不測。公投疏自當。 上御帳殿。鞫問公曰。若弟語犯大訓。若導之歟。抑禁之歟。公從容對曰。臣止之而不得也。 上曰。止之何以不得。公曰。臣以利害止之。而不以義止之。故不得。 上怒曰。義者。何也。公曰。臣請言之。夫 殿下。 先王之一
子。景廟之介弟。景廟無嗣。宗社將安歸乎。自在藩邸。八域臣民。心繫目屬之日已久。特口不敢言耳。然 殿下之心。本一延礽君而已。策立東宮。至踐天位。雖宗社之福。而 殿下之心。實不幸也。彼一隊不逞之類。私奉預戴。自以爲功。使亂賊藉口。又從而欲不利之。此誠萬萬絶痛。然當 景廟時。討逆之論方盛。獨臣父子。未嘗一預其間。非以無可討也。以義然耳。當時之義。宜先爲東宮辨誣辱。然後徐究獄情可也。若夫天位已定。亂賊已誅。則彼不逞之罪。不可以不正。是所以奉天討而光 聖德也。臣弟新入言地。欲以數十年所聞於父兄者事 殿下。誠不以爲不可。但以愛弟之心。慮其利害耳。 上動容曰。汝知予心。汝父子數十年語。今日頂門針也。公又曰。福澤私謁藩邸。 殿下中心憤嫉之。數十年不忘。及事有相觸。而竟自 殿下發之以抵罪。此千古帝王所未有之盛事也。正宜書之史册。播之歌頌。以示天下後世。朝廷何爲掩諱之。臣竊以爲此大臣之過也。 上曰。此汝之罪也。如汝者。仕於朝廷。朝廷豈有紛紛哉。又顧謂諸臣曰。此非獄囚。乃諫官也。時 上意欲直宥公。而言者齗齗不已。命竄公海南。流持平君于黑山島。使可相望。明年。 上與筵臣語及公事。歎曰。其人心直言直。使其人死於瘴海。何以勸直臣。徒使庸人充朝廷耳。朴靈城進曰。臣與李某。嘗俱罣人口吻間。臣懷祿不去。某遂自棄。枯餓山中。過臣萬萬矣。然某
豈惟一節士。國値大無。能救將死之民命者。某也。邊境有警。能以一面當大事者某也。國家有急。能一死以報上者。亦某也。 殿下宜知之。 上曰。微卿言。予固知之。乃宥公還。然卒不能用公者。以蕩黨沮之也。後數歲。公卒于家。 上下敎愍恤有加。士大夫無不歎惜之。自三南賊後。逆獄屢起。皆以一鏡凶言爲辭。於是老黨言者。動稱辨君誣。欲激怒 上意。盡陷異己。公嘗爲文以見己志曰。今有爲辨君誣之說者。有爲蕩平之說者。兩說不相入。若吾之說。則蕩平。乃所以辨君誣耳。夫鏡虎之誣。不待辨也。將辨鏡虎之誣。宜先辨喜器之誣。喜器者。鏡虎之所藉也。喜器之罪大正。則君誣自辨。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傅是也。喜器者。李喜之,器之。與金龍澤同謀。公所謂私奉一隊也。盖公持論如此云。公爲詩文。淸剛類其爲人。中國士刊公詩行之。號曰探珠集。他文若干卷。藏于家。
明美堂集卷十八(全州李建昌鳳朝 著)
墓表
慶州金氏二世三墓表
金氏氏慶州。系出新羅大輔公諱閼智。代有巨人。麗朝有諱殷悅。平章事。大安君。本朝有諱德載。策開國勳。謫中山。子孫仍居焉。累傳至諱和鐘。贈工曹參判。墓于咸興雲田車引洞負子之原。有三男。長曰命輅。次曰昌輅。贈朝奉大夫童蒙敎官。次曰文輅。武科嘉善敎官。墓在參判墓東負艮之原。與其配恭人朱大
觀女。同封而異兆。繼配恭人坡平尹尙輝女。墓在上朝陽洞。別有志。惟金系參判者。寔繁有昌。懼夫年代之寢久而泯其傳。乃合謀伐石竪阡上。請余書其事。余聞之。孝與禮相終始。事生言孝。而禮寓焉。事死言禮而孝寓焉。聖人之敎人以事死也。無往而非其致禮。是以旣窀穸之。且爲之封與樹。愼之至也。而後世又有表銘志記之類以識之。必求蓄道德能文章者。以信於後而不朽。然力或有所絀而事或有所不暇。則孝與禮。無從以寓。而愼與信之道未備。若諸金者。可謂備矣。惜余言不足以不朽之也。命輅男斗慶。斗映。昌輅男斗寬,斗潤。 純陵參奉。斗龍假監役。斗成 淑陵令。文輅男斗衡,斗益。武科折衝。斗翰。斗慶男道鵬武科。道鳳。斗寬男順鶴。側室男順翬,順遇。斗潤男順鳳造紙別提。順鴻,順鵬進士。順鷹 德陵直長。順鷁。側室男順𩿇。斗龍男順逵,順逸,順近。斗成男順驥,順驊。斗益男順鴶,順鶼,順鷴。斗翰男順鳩。道鳳男良集。順翬男性集,愼集。順鳳男泰集,恒集。順鵬男蒙集。順鷹男觀集。順逵男義集。順逸男羲集。金自北遷以後。世以忠厚遺其家。隱德而嗇名。無事行表襮可紀。紀子孫遠而益多。以見食報之理。盖其先必有所以致之者云。
明美堂集卷十八(全州李建昌鳳朝 著)
家誌
祖考 贈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行正憲大夫,吏曹判書兼弘文館提學,知宗正卿府事。 贈謚忠貞公府君墓誌。
公元1814年
維我 恭靖王諸子。於宗姓中受封最久遠。德泉君諱厚生最賢有德。子孫爲最蕃。孝敏公諱景稷。孝簡公諱正英。相繼爲卿孤。大顯於時。孝簡生諱大成。戶曹參判。是生諱眞伋。翊衛司洗馬。是生諱匡顯。是生諱忠翊。贈吏曹參判洗馬之弟諱眞偉。進士。是生諱匡明。贈吏曹參議。無子以參判爲嗣。始參議公。自京師。徙于江華。尋遘家難。與諸昆弟流邊。門戶幾不支。參判公有高識至行。爲世所重。中轉徙不常。旣老復歸江華。布衣以終身。公祖考也。考諱勉伯。進士。贈吏曹判書。纘學益勤。蘊不克施。妣曰贈貞夫人靑松沈氏。領議政壽賢。成均祭酒錥。其高祖,曾祖也。公諱是遠。字子直。以 正宗十四年生。 純祖十五年狀元及第。例授六品。仕久不顯。後十年。選入弘文館。歷校理,應敎。間甞出監泰川縣。掌試全羅慶尙左右道。復以親老乞縣。得康翎。未之任而判書公沒于鄕。公奔不及臨。大恫恨。欲自廢。請於沈夫人。夫人許之。服闋。以侍講院兼弼善召。乃上疏乞刊名選牒。卒養偏母。政院却不以聞。會 命公爲御史按京畿。公曰。役也不可辭。屛傳潛行。詢民疾苦。遇不法吏。擊去不少留。威聲大行。人爲之語曰。八軺軒十駿馬。言擧劾多貴豪也。臺官尹錫永。受慍者嗾。詆公欲陷之。 上知公直。事得已。 憲宗初。以久次特陞爲同副承旨。不就。春川府使缺。號難治。朝議屬之公。時 純
公元1800年
元后臨朝。命吏曹促公之官。公以狀辭。 命下理。復 命以責補。例往視事。居無何。有開城賈人。愬公于趙相國寅永。相國入其說。委監司。監司李輝正。貌敬公。然內畏趙相國。卒罷公。馳書謝之。公竟以此竄延豐。趙相國尋愧悔。乃白公無所失。宥之。罪愬者。然公自是十數年。不復仕。以終沈夫人世。久之。以 純元后壽齡推恩。晉公嘉善階。是歲 后復臨朝。迎 哲宗于江華。卽位。明年。除公開城留守。公再疏辭。不許。盖 上在江華。聞公名。欲首用之。 后亦素賢公。及聞 上言益信。故有是 命。公陛見。 后詢公家居甚悉。且爲公道所聞於 上者。褒諭甚盛。士大夫動色相誦以爲近古所未有。公亦欲少自試以報 上。侃侃不肯俯仰。開城產蔘。譯人買而蒸之。貨于中國。名曰包所。朝廷收其稅。歲有常。踰者以犯論。法久弛矣。公至。亟發令糾之。譯人羣起而譟。將徙蔘包于京師。開城人洶懼。公上疏陳其事。趙相國方提擧譯務。疑公之惎己也。乃上箚論公不能鎭人心。 上爲罷公。數日。復拜公如故。相國意亦稍解。然公竟辭去。包仍不徙。數歲。 上念公不已。特褒公善居鄕。超授都總管。明年。除咸鏡監司。公力辭。疏三上。不許。面諭公曰。卿大用之器。奚特一藩。於是。人謂公朝夕入相矣。公愈感激自勵。甫按事。劾奏前南兵使李根永貪虐狀。根永者。貴戚姻婭也。所之橫甚。莫有問者。至是乃抵罪。世皆快之。然公竟以此大忤於時。歲餘。引病歸。
公元1803年
御史洪承裕挾私憾誣公。 上覽奏曰。此監司素廉。何臚列至是。承裕惶汗不能對。人語公盍痛辨之。公笑不答。及對吏。惟云負 上恩無狀。讞上議。徒以耆老贖鍰。叙授刑曹判書。累 諭飭出。終不就。投畀安山數日。宥還。明年。除漢城判尹。 諭益嚴。公上疏矢志。自廢如初。 上切責罷之。自是終 哲宗世不復召。今 上初。以公宗臣重望。累除禮曹,吏曹判書。弘文館提學。晉正憲階。皆特旨也。其授吏曹。朝廷堅欲起公。公疏辭自陳本末。 上答曰。予方初元。卿豈不願一覲。 命政院趣問行期。復以老病辭。乃免。三年九月。洋人入江都。留守以下皆逃。城中舊有 肅宗 英宗影殿。建置行宮。畧倣京師。至是影㡧遷次。不詳所在。宮殿悉爲賊據。焚掠四出。時公春秋七十八。在里第。患痢方亟。子弟謀奉公以避。公强起辭先墓。口屬遺疏。决以身殉。子弟泣言公無官守。何遽爲。公曰。吾世居茲土。古之所謂鄕大夫者。豈一時官守比哉。旣老且病。不能親枹皷募義旅。滅賊以報國。寧可避難求活。惟死可以明吾心耳。且曰。世將有以徒死議吾者。然 國家有難。死亦不爲無補。仲弟郡守止遠。請從殉。公許之。遂相與引藥。言不及家人事。惟云小醜當自滅。毋遽動也。正席整冠而卒。遺疏從間道以聞。 上大震悼。贈公議政府領議政。遣上大夫致祭。旌其門。予謚忠貞。時中國使至義州。聞之。擧手嘖嘖曰。朝鮮有人。國無憂矣。公卒旬有餘日。 王師入
公元1802年
江華。西北從征將士。卽日相率來吊。皆投兜抵地哭曰。我輩尙可惜死乎。師旣奏捷。賊悉衆遁去。以是歲十月。葬公于江華稷山。穿權夫人之壙之右而合焉。遵遺命也。公前後三有室。俱贈貞敬夫人。曰權氏。籍安東。未廟見而卒。曰趙氏。籍楊州。亦無育。曰沈氏。籍靑松。擧一男一女。男象學進士。官至郡守。女適東萊鄭商容象學。有三男。建昌。前任參議。建昇,建冕。建昌有一男。尙幼。公先世以論議受摧敗。歷百餘年而公始起家。登甲科。然不悅者猶未憗。公族兄。先公仕。爲人所駁。終身不振公拜校理。欲上疏讓。族兄判書公弗可。乃止。然公亦以此畸於朝。志不得行。其爲侍從。多居鄕不就。就亦不能久。甞爲問事郞。執筆書囚供。有他郞怵以危語。使改之。公執不肯。他郞旁問囚。若所供云何。囚伏階下。望顔色。覬有以自解。變辭如他郞指。公度不可詰。卽投筆稱病出。或曰。按囚事重。例毋敢引病。公曰。病安得有例。於是。人皆推公有不可奪之志。南相國公轍。薦公剛明。爲御史。及反。公以直聞當世。他御史同薦者亦多稱能。然南相國子。竟亦爲公所劾。在春川。有貴戚葬于境。四方會者輻湊。公獨不往。幷不遣一役。金相國興根爲判書。時有賢聲。被謫還。居江上。公會詣京歸。歷造之。相國甚驩。叙久別。且言甞見公干吾兄第。盖相國之兄亦爲相。當國日久。士大夫多從之故云。公正色曰。平生寡游。未甞識相公之門。相國愧謝失辭。公子將赴進士。時主考
者。爲某相國門下。相國素善公。從容爲言。公子年雖少。高才可念。公謝曰。某無狀。然不能爲子求科。相國爲之憮然。槩公剛正不阿。多類此。平居。言若不出口。惟讀書。至史傳忠義事。聲出金石。或雙淚逬下。志士不忘在溝壑。板蕩識誠臣。此其所恒誦也。嗚呼。建昌甞奉敎於公。曰。君子有大節。在平時爲出處。臨難則爲死生。其道不苟而已。自公立朝。 國家久安。士大夫從容致名位。號爲盛際。然夷考其進退辭受之間。能毫髮無憾者幾希。惟公壹意孤行。見義精確。表裏終始。較然明著。異趣之士。或往往病公以爲過於中道。然至論當世完人。與夫他日仗義之臣。未甞不以公爲稱首。方洋變之初。京都震驚。朝夕戒不虞。愚賢勇怯。胥不知所出。及聞公殉。無不慷慨涕泣。而 人主所以愍卹褒寵之至。又有以竦動之。當是時。雖平素有異同者。亦皆相與傳誦慕義如一辭。庶幾以公爲一國倡。及事稍定。人情忸矣。運化日徂。變常無窮。前後二十餘年。非甚遼遠也。而惟公徇道勸忠之心。日晻翳剝鑠。幾無復存於斯世。斯爲公無涯之憾。而不肖所以痛恨內疚。忽焉欲無生者也。公事親至孝。甞侍疾。雪水自澡。囓指以餌血。家居。手緯蒲以易錢物。供甘旨無缺。居喪哀毁逾制。至老猶孺子慕。其不仕。自陳情始而卒以盡節。於事君壹本之孝。若其他居官居家諸行治。與夫譔著之略。茲悉不載。謹書其大節。納于幽堂。用諗于萬世之下。
鳩州墓誌(鳩州。或稱鳩下洞。或稱屯田谷。)
公元1477年
先忠貞公臨終。命嗣子象學曰。穀則異室。死則同穴。室旣與若母同矣。其歸我于稷山之穴。嗣君不敢違。葬如禮。獨念所生沈夫人不克祔。謀遷其藏而合之。詢之形家。皆曰稷山穴道小。宜偶不宜以參。鳩州吉。不下稷山。宜勿遷。嗣君乃止。然用是恒缺然。益以爲戚。盖稷山者。公前配權夫人之墓。而鳩州之藏。實維我沈夫人。今嗣君之子建昌。弗吊于天。重嬰大故。僅而不死。大懼日昏瞀。不可理文字。無以識我祖妣之幽堂以徵千秋萬世。以重廢我先父之思。乃敢不揆蕪陋。綴爲文。使二弟建昇,建冕書而鑱之石。夫人籍靑松。領敦寧鋼之後。學生錧之女。年十九。歸于我。我先祖考諱是遠。姓李。忠貞其謚也。 憲宗初。公陞通政。夫人得從封。 憲宗十四年正月朔朝。夫人卒。明年。公晉嘉善。追加夫人封。後十八年。而當今 上之三年。有江華之難。公殉于義。 贈公領議政。夫人從 贈曰貞敬。建昌生也晩。不逮事夫人。不能詳言夫人事。甞讀祖考祭夫人文。有曰。柔順寬緩。黽勉有無。不見喜慍之色。有曰。甞侍舅姑疾。以粥飮肉湆。置爐察火候。不失溫熱疏數之宜。大冬祈寒。體無完衣。腹有藏疾。而徹曉不交睫者累月。有曰。病浮脹。苦惱極。而末命雍容。精神不爽。甞聞先父泣言。吾至今常常夢吾母。猶衣垢弊。不能離井竈間。何時見吾母不苦貧。先母甞謂建昌曰。尊姑甞言。不敢望兩
公元1812年
盂飯。但抱一孫無恨。而竟不能待矣。嗚呼。於祖考之文。可以知夫人之至德。於吾先父母之言。可以見吾父母之至痛。建昌又何辭之加焉。始葬夫人于星斗。十三年。形家者曰。坎有水。審之良然。乃移今兆。距星斗隔一麓。距稷山三十里。距沙谷本宅。如稷山。地俱屬江華。夫人有一女。適東萊鄭商容。賢而無育而夭。祖考憐之。厝于鳩州之黨。坐立相望。於法宜附書。故書。
從祖考 贈參判公墓誌銘
公元1866年
公姓李諱止遠。字子定。我祖考忠貞公之仲弟也。江都陷。忠貞公草遺疏决殉。公泣請止。度不可回。乃曰。兄欲化厲以殲賊。弟雖不武。請爲兄前驅。忠貞公曰。無乃過乎。公曰。國有難。臣則殉。兄有行。弟則從。如之何其不可。忠貞公曰。善。遂對坐。出囊中紙包物分甞之。談笑如常。有頃。皐忠貞公。公呼曰吾兄沒耶。吾尙活耶。欲起不能起。轉臥哭數三聲。聲不屬。未幾亦卒。時以戌亥異同爲丙寅九月十九日。事聞。 贈公吏曹參判。予祭予旌。如忠貞公。十一月。葬公于乾坪尹夫人之塋而合其封。乾坪爲公考妣墓側。忠貞公草疏决殉處也。其正終則于沙谷之廬。始喪。忠貞公几筵東向。公几筵南向以受 賜祭。及四方賓旅之吊者。皆如生時儀。及葬而公季弟監役公。以公几筵歸于乾坪而虞焉。建昌旣爲稷山墓誌。世次具矣。茲不復書。書公官履事行及子孫以爲公誌。公以 純祖元年正月一日生。戊子。中生員
公元1478年
試。 憲宗十五年。補 章陵參奉。例遷典牲副奉事。尙瑞副直長。 哲宗四年。由刑曹佐郞。出監三登縣。期滿。移守金浦郡。時忠貞公上疏辭咸鏡道觀察使。將大歸于鄕。道過金浦。從容謂公。兄老弟且病。非宦游別離之日。盍念諸。公對曰。唯。卽投狀解印。從忠貞公歸。晨夕不相捨者十餘年。卒從公殉。公爲人質直疎簡。其居官廉甚。雖忠貞公亦往往以爲難。然好飮酒。在三登。甞被酒。謁監司不如式。旣出。左右皆怪之。監司曰。此賢令也。且文士。三登至大同江。舟過三十六洞。安得不醉。卒禮遇之。公有二子。長曰象夔。次未名。皆早夭。公悲不堪。益飮不已。或暴慍怒。然卽自省。乃更和易。建昌甞爲公怒。啼而告忠貞公。忠貞公授之笞。使詣公長跪請罪。建昌如忠貞公敎。公乃起。抱建昌大笑。索果啖之。若未始有怒者。其事忠貞公。敬之如父。與監役公。相愛如嬰兒。凡家事無大小。皆仰聽兄俯聽弟。一日罵童奴怒甚。卽曰。吾告大相公矣。時建昌在傍。私念公奈何不自治一奴。而煩大相公爲。忠貞公聞之曰。汝其志之。此小學書中事也。公少從忠貞公學。汛濫經史。旣老且窮。專讀佛氏書以自娛。久則幷斷葷類。日飯鹽豉。泊然有餘味。盖於性命之本。所造尤深云。尹夫人籍坡平。文成先生之後。學生儀鎭女也。溫靜有度。事公。候顔承志。常恐有不及。建昌先父甞言。婦人誰不奉君子。然必如吾仲母之於仲父。然後可謂奉也。夫人先公二年沒。一女適進
公元1861年
士尹相庚。亦無育。公曁夫人在時。監役公擧第二孫。公以辛酉歲生。至是甲子一周。公撫此孫曰。是與我同歲。宜爲我孫。後監役公長子沒。長孫已夭矣。然以公喪時。此孫承重三年。故不敢歸奉公祀如初。孫名建芳。讀書成進士。有二男。尙幼。嗚呼。建昌尙忍銘公。尙敢銘公。然銘之。抑有辭焉。辭曰。
少學於兄。老庇於兄。兄亡弗生。 兄曰予弟。 君曰予臣。煌煌雙旌。 烈烈維公。自信其情。曷榮曷名。 兄之童孫。爲此銘辭。尙或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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