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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溪先生年譜卷之一
[年譜]
公元1575年
神宗皇帝萬曆三年(我 宣祖大王八年)乙亥六月十二日丁未辰時。先生生于丹城縣丹溪里第。(先生之先。安東人也。七代祖監正公。移居三嘉。五代祖司勇公。娶丹城尹判樞公汴之女。始卜居丹溪。)
公元1576年
四年丙子(先生二歲)
公元1577年
五年丁丑(先生三歲)
公元1578年
六年戊寅(先生四歲)
公元1579年
七年己卯(先生五歲)始就學。(受周興嗣千字。學字釋終篇後。句讀無礙。師大驚曰眞天才也。因授他書。未終篇文理通暢。)
公元1580年
八年庚辰(先生六歲)
公元1581年
九年辛巳(先生七歲)
公元1582年
十年壬午(先生八歲)
公元1583年
十一年癸未(先生九歲)
公元1584年
十二年甲申(先生十歲)通漢書。(文義肯綮處。自能心解時文忠公柳西厓以觀察使到門。與之難疑。歎曰子吾之師也。自後文辭大放。)○從李松巖(魯)學。(時李公居縣東松巖里。)
公元1585年
十三年乙酉(先生十一歲)
公元1586年
十四年丙戌(先生十二歲)
公元1587年
十五年丁亥(先生十三歲)
公元1588年
十六年戊子(先生十四歲)
公元1589年
十七年己丑(先生十五歲)
公元1590年
十八年庚寅(先生十六歲)聘夫人晉陽柳氏。( 贈兵曹參判沃之女。)○十月哭伯兄處士公。(瀹)
公元1591年
十九年辛卯(先生十七歲)
公元1592年
二十年壬辰(先生十八歲)春。稟承旨公移家黃梅山。(先生當是年。先幾倭訌。移家入山。衆皆笑之。居數月。日本兵下陸。人始驚服。○時李孝廉齋擎柱僑居黃山。先生與之交遊。契誼甚重。)○夏聞賊鋒直上。乃還家。(時沿邊避兵人士多來聚者。先生以米數百斛賑之。溝瘠之人。賴活者衆。)
公元1593年
二十一年癸巳(先生十九歲)四月。丁承旨公憂。(按龍蛇日記。壬辰五月。承旨公倡義。從郭忘憂再祐討賊。參佐軍務。籌畫敵愾。○四月自陣中遘癘而還。竟致捐館。旣殯人皆勸避。先生不聽。枕塊寢苫。糜粥不進。哀毁踰禮。幾於滅性。而亦無恙。父老咸曰異哉此人。誠孝所感。)○五月葬承旨公于縣北水淸洞西麓。(母夫人以賊鋒且迫。而柴毁過禮憂之。強勸粥飮。先生僶勉俯就。克終襄禮。)○聞賊鋒踰嶺。奉母夫人轉寓湖西之懷德。(流離奔避。顚沛困頓。而晨昏哭泣。朝夕饋奠。定省母夫人。未嘗少懈。湖人服其誠孝。皆資以養祭具。是以雖在亂中。祭必有魚果。養必有帛肉。)
公元1594年
二十二年甲午(先生二十歲)四月。過小祥于懷德。○五月宋睡翁(甲祚)來問。
公元1595年
二十三年乙未(先生二十一歲)四月。過大祥于懷德。○六月服闋。○七月訪宋睡翁于其第。
公元1596年
二十四年丙申(先生二十二歲)留懷德。(時嶺南賊尙未退。故居懷德數年。)
公元1597年
二十五年丁酉(先生二十三歲)自懷德奉母夫人東還星州。(星之石田村有小庄。故來寓。與李石潭潤雨,李浣亭彦英往來切磋。講論道義。)○往玉山謁晦齋李先生廟。○有安危托婦人賦。(慶尹李公時發嘗於黌舍。得見此賦。斂袵歎賞曰此非俗儒尋章摘句者口氣。必權某所製也。蓋素服先生之名也。)
公元1598年
二十六年戊戌(先生二十四歲)五月長子克重生。
公元1599年
二十七年己亥(先生二十五歲)七月重遊玉山。
公元1600年
二十八年庚子(先生二十六歲)是歲自星州奉母夫人還舊社。(先生以累年奔避。不遑講討爲憂。至是屛居一室。日以經史自娛。)
公元1601年
二十九年辛丑(先生二十七歲)赴增廣中進士初試。(不赴省試。○先生嘗入試場。考官與先生有素者。价人誘以關節。先生輒正色辭之。其人憮然而退。)
公元1602年
三十年壬寅(先生二十八歲)訪盧立齋(欽)于三嘉。
公元1603年
三十一年癸卯(先生二十九歲)冬拜寒岡鄭先生于夙夜齋。(留侍數日。先生亟稱其踐履之篤實。經學之博雅。)○是歲常有羸悴之疾。○有憫忠閣賦。
公元1604年
三十二年甲辰(先生三十歲)
公元1605年
三十三年乙巳(先生三十一歲)
公元1606年
三十四年丙午(先生三十二歲)往德川。謁南冥曺先生廟。迎拜寒岡先生。(時寒岡先生有德川之行。)
公元1607年
三十五年丁未(先生三十三歲)與吳思湖(長)。講論朱夫子經筵義祧廟議狀。
公元1608年
三十六年戊申(先生三十四歲)十月哭叔父長鬐公。○十一月第二子克斅生。
公元1609年
三十七年(光海元年)己酉(先生三十五歲)七月修德川院錄。
公元1610年
三十八年庚戌(先生三十六歲)三月。赴增廣中進士初試。○閏三月中會試二等第五。
公元1611年
三十九年辛亥(先生三十七歲)
公元1612年
四十年壬子(先生三十八歲)拜旅軒張先生于不知巖精舍。(留侍講易)
公元1613年
四十一年癸丑(先生三十九歲)秋赴增廣。中及第初試。○冬赴會試登第。(先生雅有重望。柄臣將擬以淸選。先生知時事無可爲。遂浩然而歸。)○與吳思湖(長)論出處大義。
公元1614年
四十二年甲寅(先生四十歲)正月。丁母夫人憂。(攀擗哀毁。幾於滅性。)○五月葬母夫人于水淸洞東麓。遂廬于墓側。(旣虞使從子克亮執奠。廬墓三年。日三上致其哀。雖疾風暴雨。未嘗少懈。)
公元1615年
四十三年乙卯(先生四十一歲)撰母夫人墓誌。
公元1616年
四十四年丙辰(先生四十二歲)三月服闋。○作扇枕詩寄懷。(詩本逸)○夏例付成均館學諭不赴。(初鄭仁弘早負時譽。爲衿紳所推。先生嘗一見於德川書院。退而語人曰人也烹魚目睛。禍人家國者。未必非此人。人皆疑其太甚。及其遙執朝權。主張凶論。自擅威福。力斁彝倫。於是一時士友。相與誦言歎曰呂獻可之先見。人所不及。)東溪精舍成。(溪在縣北三十里。卽故里之東也。峯巒聳秀。洞壑爽塏。溪水繚
其下。紺寒淸澈。先生嘗濯纓而樂之。癸丑以後。知時事不可爲。無意於世。就溪上燔椔結茅。蒔花種竹。自號東溪病隱。杜門靜居。讀書翫養。有若將終焉之志。寓吟一絶。題壁上曰東溪逸老鬢如霜。放浪形骸入醉鄕。莫向傍人說平素。此翁年少亦顚狂。)
公元1617年
四十五年丁巳(先生四十三歲)
公元1618年
四十六年戊午(先生四十四歲)秋與金鶴湖(奉祖)會于縣齋。(時金公以地主解歸。)
公元1619年
四十七年己未(先生四十五歲)十月會李竹閣(光友)葬。(有挽詩)○撰鄭參判(思恕)墓誌。○造山陰祭吳思湖墓。(有祭文及挽詩。)○庶子克允生。
公元1620年
光宗皇帝泰昌元年庚申(先生四十六歲)正月。聞寒岡先生訃。爲位而哭。(挽見文集)
公元1621年
熹宗皇帝天啓元年辛酉(先生四十七歲)
公元1622年
二年壬戌(先生四十八歲)
公元1623年
三年(我 仁祖大王元年)癸亥(先生四十九歲)正月。往參寒岡先生忌祀。拜旅軒先生于東洛。○二月與李蘆坡(屹)遊枕流亭。(朴凌虛敏之亭)○三月 仁廟反正。六月首 除承政院注書。(時延平君李貴。擧昏朝㓗身不仕之人。別置淸選。如金坽,全湜,李埈等十餘人。而先生居首焉。又以立節知名之士。書于一冊。名以學行。不次擢用。趙絅,金堉,洪茂績,趙恭立,洪百順,姜鶴年,尹善道,金孝誠,趙溭,李有謙,沈惕,李有讓,韓夢參。先生亦與焉。)○七月赴 召。行到高靈。呈病還。○九月復 除承政院注
書赴 召。○十二月遷藝文館檢閱兼春秋館記事官。
公元1624年
四年甲子(先生五十歲)二月有适變。以翰林 扈從公州。賊平陪 大駕還都。(有翰苑日記)○三月錄原從勳陞成均館典籍。論 啓振武錄功事。(時錄振武功。而加資濫典。先生論 啓略曰 國事不幸。事變疊出。金玉盈廷。識者寒心。雖無 祖宗朝舊例。亦當思所以變通之。况有成憲可以爲監者乎。大臣之獻議。有曰官資太濫。國計甚屈。宜從節省。不宜張大。有曰參酌時宜。有所裁處云。則大臣之意亦可見矣。請舊功臣及嫡長加資。幷 命改正。依 祖宗朝故事別施恩賜)拜旅軒先生于京邸。○拜梧里李相公(元翼)于其第。( 國朝貢案。法久弊生。責應日滋。民不堪命。先生亂平後。卽訪李公。言及此事疵弊。陳其損益之道。李公曰公之言。卽老夫之意也。數日後李公入 啓榻前。自 上有留待貢案詳定之 敎。李公每對先生。以不卽擧行爲恨。)受由還家。○六月 除司憲府監察不赴。旋 除兵曹佐郞赴 召。○七月著心官賦。(見文集)○八月拜兵曹正郞。○十月拜司諫院正言。 啓請還收趙挺職牒。(見文集)○二十五日。陳 啓論私廟 親祭事。(時 上親祭私廟。而豫爲出齋。先生論 啓略曰昨日私廟 親祭。豫爲出宮齋宿。與 宗廟祭享之節。少無降殺。已極未安。而今日時刻已晩。百僚就列。而遲留私室。尙未下豫備之 命。非所以嚴擧動而防私昵之道也。 答曰爾言是矣。少無降殺之語則過矣。)○二十六日論 啓啓運宮出入 闕內時。承宣陪行事。(時禮曹 啓目內。啓運宮出入 闕內時。以承旨一員陪行事
定奪。先生論 啓略曰此是無前變禮。雖有 上命。該曹不可率爾擅便。當與大臣議處。而今者獨以己見。先自停當。殊無愼重之意。請該曹堂上郞廳幷推考。 答曰該曹小無所失。勿煩。)○二十七日。 啓請還收金公諒加資。(公諒 仁嬪金氏之兄也。往在 穆陵末年。得罪時議。故嘗有降資而還收矣。至是自 上有還授之命。喉司不敢承受。 上特下嚴旨。先生論 啓略曰公諒往在 先朝末年。泛濫橫恣之罪。罔有其極。而廷臣之麤鄙嗜利者。又從而附麗之。以致物議喧騰。朝野以目。稍以廉隅自好者。耻言其姓名。而降資還授之 命。遽下於意慮之外。政院之不敢承受。固出於愛君之誠。而 殿下非但不恢虛受之量。反下至嚴之 敎。臣等實不料 殿下之有是失也。今日在廷諸臣。誰不欲執藝以諫。而出納惟允則責在喉舌。隨事匡弼。政得其職。而一言不稱。 嚴旨遽行。使之結舌而不敢言。則將何所措手足哉。臣等伏想 殿下私情所激。不覺其忿懥之發。而深宮乙夜細入 睿量。則必已悔悟而有所裁處矣。 傳曰予自幼少時受養於 仁嬪。昨日親祭于私廟。不勝渭陽之感矣。今其同氣。只有金公諒一人。曾亦有降資之事。故不忍至情言之。其令該曹還收已降之資。)翌日再 啓請遞職。(是日 傳旨又伸金公諒加資之 命。故先生上 啓。略曰人主之一擧一措。不可不愼。寧有今日以爲不可行。而明日以爲可行。今日已從臺諫之請。而明日又復廢格之理。金公諒往時罪惡。有不可論。而政令之無恒。待下之不誠。其弊有不可勝言。此無非臣庸劣無狀。不能有無之致。請 命遞斥臣職。 答曰勿辭。)○十二月遞授成均館典籍兼知製 敎。移拜兵曹正郞。
公元1625年
五年乙丑(先生五十一歲)正月。拜弘文館副修撰知製 敎兼 經筵侍講官。上箚請罷譏察仁城君珙。(時仁城出於逆招。而廷議不一。自 上命譏察其跡。先生上箚略曰珙之希冀之念。臣等不敢以爲必有。
而亦不敢保其必無也。人之用心。擧一則可反三隅。以子而廢母。天下之極惡。而珙旣以怵禍。未免穪首。則其不能安分而守死。國人之所共知也。設令初無是心。實未與知。而今日出於逆招。明日又出於逆招。負莫大之名。處必疑之地。則以前日怵禍之心。能保其後日之不與知乎。不幸羝羊之觸。計乃無聊。羸豕之孚。至於躑躅。而不止於假以爲名。則 殿下仁愛之心。亦將何以處之哉。抑臣等之私憂過慮。又有大於此者。枳句之來巢。空穴之來風。理勢之必然也。人心動則有疑。疑則有懼。懼則必危。積疑之極。至於危懼。則禍亂之作。可立竢也。目今國事艱虞。人心未靖。君臣上下。如處飛幕。而指以爲的者珙也。始則勳臣疑之。今則國人盡疑之矣。羣疑塞胷。危甚累卵。而所恃以爲安者。譏察而已。逆适之變。弘耉之變。蓋嘗用之而得力矣。然而國家之有譏察。非國家之福也。上自三代聖王。下至漢唐庸君。治亂得失。不一其跡。而未聞以譏察爲國者。周厲之監謗。武后之告密。雖不敢取以爲今日之戒。而國體之損傷。人心之疑畏。其弊有不可勝言者。臣等身逢 聖明之際。拭目堯舜之盛。而國家之大計。乃出於此。臣等實爲 殿下羞之。今不出珙於外。則譏察不可止。譏察不止則國家不可保。臣等之血誠籲呼而不能自止者。區區之念。不在於保珙而已。伏願 殿下快從公論。以安 宗社云云。)○移拜司憲府持平。上避嫌疏。(以拘於署經。不得仕進避嫌。○疏見文集)○二月遞授司憲府監察。○陞弘文館副校理。知製 敎兼 經筵侍讀官春秋館記注官。○撰 贈參判柳公(沃)墓誌。○三月拜司諫院獻納。論 啓朴炡請遞南以恭事。(時炡以論斥南以恭事被 責。先生論 啓略曰一朴炡也而前攻趙希逸則 殿下褒奬如不及。後攻南以恭則云云。臣等不復遠引前代。姑以 殿下近日之待朴炡者。爲 殿下言之。趙希逸見陷於虎口。縶纍累年。纔得放歸。而居鄕卽其居憂之日也。雖欲不善。何暇爲之。朴炡以暗昧行言。不待長官。徑先彈劾。亦涉狙
擊。而 殿下奬擢如不及。至於以恭則曩時所坐不甚輕。而立幟邪論之罪。又非居鄕不善之比。其他行己少無可觀。而朴炡旣通於長官。又與同僚共之。則其視攻趙之擧。亦太詳緩。而 殿下疾惡之又如此。此一朴炡也。而前則寵擢之。後則疾惡之。臣等於此便知 殿下先以黨惡二字着在 聖心。而忿懥之發。不能處之以無心。於趙則以炡爲公。於南則以炡爲私。殊不知 殿下此心已陷於私窩。而不得爲大公至正之發矣。臣等竊恐人人有以窺 殿下之淺深。而 聖德之疵累。有可憂者也。臣等雖無狀。待罪言地。主張公道。何敢區區爲一朴炡遊說。以負 殿下哉。)○四月參別試考官。(時諸考官徘徊廳上。紛紜顧眄。先生正色曰檢察之任。自有所主。不必離坐。以乖體面。自是各就席。不敢循情。場屋肅然。)○五月 除成均館典籍。呈辭還鄕。○七月作入德賦。(見文集)○八月爲號牌都監郞廳赴 召。○九月參會盟錄靖 社原從功臣三等。○十月辭還。○十一月造山陰。哭朴龍湖。(文楧。有祭文見文集。)○往西溪。謁德溪吳先生廟。
公元1626年
六年丙寅(先生五十二歲)正月。付忠武衛司果。(時有啓運宮之喪。故先生赴京。)○四月拜旅軒先生于京邸。○五月論啓運宮葬時。返魂 闕內。(與李石潭潤雨聯箚。而箚本逸。)○七月以長子病呈還。○八月遊頭流山。(與李公得圻,士吉,後俊,宗人勛,勩俱焉。有詩見文集。)○十二月差慶尙左道號牌御史赴 召。旋拜弘文館修撰。○治送柳奉事(爟)喪。(柳同閈人。時歿于京邸。)
公元1627年
七年丁卯(先生五十三歲)二月。金人來侵。 扈從江都。( 大駕之方幸江都也。以領府事李元翼兼四道體察使。火急發送。勢甚蒼黃。而先生以修撰承製 敎
書之 命。立呼 駕前。如誦宿搆。而文辭激發。旨意懇到。蓋文章先生之餘事。而其敏速贍給如此。)○差慶尙右道督運御史。○與李觀察(敬輿)會于星州。○六月竢事還 朝。拜司憲府掌令遞歸。○八月拜弘文館副修撰。○九月赴 召。道拜司憲府執義。論天安前郡守尹命之奸贓。(尹卽烜爀貴族。而先生正色擧彈。不小假借。由是權貴多敬憚。)○論高原郡守金光煜托疾圖遞。因陳疏避嫌。(疏見文集)○庶子克紳生。
公元1628年
毅宗皇帝崇禎元年戊辰(先生五十四歲)正月。參鞫柳孝立逆獄。錄寧 社原從功臣一等 賜馬。○二月拜司諫院司諫。論宗室海平君佶罪。請 拿鞫。(時海平御人於街市而奪其妻。滿朝莫敢糾劾。先生草 啓請鞫。略曰宗室海平君佶。白晝大都之中。殺人而奪其妻。其亂撲殞絶之慘。逼迫宣淫之狀。道路過者不忍正視。此實百年來所未有之大變。天子之父執之而已。何有於宗戚近屬。請海平君佶 拿鞫定罪。○按此一條。司諫時事。而不知年月。故姑付于此。)○論 啓樂安郡守林慶業苞苴事。(先生以公事往左相金瑬家。慶業饋四十八種。金有慙色。至於發明。先生曰大監如有淸望。彼武夫何敢乃爾。卽草 啓論慶業。辭連左相。左相至呈辭待罪。 上震怒以待大臣不饒。至於削黜。大臣陳箚。臺官陳 啓請還收成 命。命補外。自是人心肅然。苞苴不行。當時朝著。號爲淸明云。○ 啓本逸)五月補外興陽縣監。(及辭 朝。一時名流如金堉,李敬輿,金光炫,朴軫,趙希進諸公皆以詩慰其行。稱之以秋天一鶚。)六月赴任。(李石潭潤雨以潭陽守。邀慰淳昌曰兄之此行。無愧古人云。○縣濱海。土俗頗陋。先生下車。創定邑規四條。行養老宴。八十以上咸給衣資。因聚生
徒。親自敎導。數月之內。一邑丕變。興陽之有文學。蓋始於此。)○九月以司諫院司諫 徵還。(初 上雖以待大臣不饒。 命補外。而嘉其忠直。故到官纔四月而 徵。○先生之還也。不以一毫自隨。匹馬蕭然。路見衙僮擔中。有一領獐皮。乃鄕射堂所贐也。責令謝還。入闉。左相金瑬最先迎慰。禮意甚至。其敬服如此。○先生之在邑也。公廉矜恕。一境愛戴。至是老幼男婦。皆攀轅涕泣。因立石頌德曰一片短碣。萬古淸風。)○十月拜司僕寺正。
公元1629年
二年己巳(先生五十五歲)正月。爲平安道推考敬差官。○四月拜司憲府執義。論斥承旨李靖。( 啓本逸)○七月拜掌樂院正。還鄕。○著身疾喩朝政賦。
公元1630年
三年庚午(先生五十六歲)正月。拜 世子侍講院輔德還 朝。○ 宣賜擊蒙要訣。○二月與鄭愚伏(經世)參會試考官。○三月爲體府從事兼遷 穆陵都監。○四月上疏論討劉興治事。(時興治殺副摠陳繼盛。自領島衆。我 朝議遣李曙鄭忠信爲征討之擧。先生以 天朝控御之地。不可擅興師攔入。上疏請與王承鸞同事。 朝廷是其言。議遂寢。○疏逸)○七月上疏陳民弊時變。(言甚剴切。有敬天修省等語。○疏本逸)○屢呈遞都監還。○長子克重中進士。
公元1631年
四年辛未(先生五十七歲)夏有憂旱詩。(見文集)○七月以宗簿寺正有 徵命。(路訪趙龍洲絅)○八月拜弘文館校理。○九月拜 世子侍講院輔德。○聞從子參奉克亮訃。○十月拜司憲府執義。論知事李貴晝講失
對。(先生嘗入侍晝講。李延平貴引朱子引君爲黨語有失對。先生承 顧問。略陳朱子立言之本旨。至是延平上箚。至擧先生名。咎以失對。故先生上箚略曰吾朱子繼往開來。集成聖道。橫說竪說。泛應曲當。皆可爲萬世法。而 殿下遽疑其不能無病。係着堅固。不肯决捨。不幸而近於侮其言。其爲 聖學之疵累。爲如何哉。噫由今之道。無變今之習。則黨之一字。固可以亡人之國。而朱子所遇之時。則與今日之事自別焉。當紹煕新服。陰邪朋結。盤據左腹。形勢日熾。一時端人正士。不肯受其籠絡者。擧皆目之而朋黨。一網打盡之計。機牙垂發。而宰相留正不能辨別賢邪。扶植士類。而顧乃依違其間。專事調停。言路章疏稍侵奸黨者。或黜之遠外。或處以閒地。助其氣勢。醞釀巨禍。而方且晏然泯慮。欲以無黨自處。則以朱子救世之心。其可不爲之盡氣而力爭耶。前後往復書疏累數千言。諄復啓發。叩竭無餘。而務爲調柔。規避黨目。政爲留相受病重處。不得不勤攻其闕而有是言也。聖賢立言之旨。各有所指而發。孔子之死欲速朽。孟子之仇讎何服。若不深究微意。而斷取一句語。以辭害義。則其不能無疑者鮮矣。 殿下試取朱子與留書四通。宴閒之暇。反復溫繹。則朱子立言之本意。庶幾昭晣於 乙覽之下。而無復可疑矣。)○拜弘文館校理。○聞長姊姜孺人訃。○閏十一月 宣賜四書綱目。(是月以葬姊事呈還。)○十二月以司諫院司諫赴 召。
公元1632年
五年壬申(先生五十八歲)正月初四日上避嫌疏(以赴 召過限避嫌)○陳 啓請推吏曹判書李貴。(時李延平以銓長。擧劾臺官安時賢。先生論 啓請推考。略曰設官分職。各有所司。政柄言責。不宜越俎相侵。而吏曹判書李貴偃然陳 啓。擧劾臺官。李貴之口不擇言。輕肆詈罵。乃其病痛。其在閒地。固當任之。而今爲冢宰。大小注擬。皆出其手。則自我除拜。自我彈駁。職是冢宰。而兼行臺閣之事。則該曹權柄。無亦太重乎。)復陳疏對擧李貴箚子。因避嫌。(時延平上箚攻先生以欺罔君上。扶護時
賢爲語。故先生陳疏自明。仍請遞職。略曰臣與安時賢年輩藐然。素昧平生。朝廷一揖之外。未嘗一過其門。臣不知此言奚爲而至哉。今之士夫間。世祿子弟落在科臼。不能自脫。則稍存私意。跡涉營護則果有之矣。臣本孤立。何黨之可護。至於欺君二字。臣子之所不忍聞。而 聖明在上。臣有所恃。臣之無此罪目。李貴非不知之。而忿懥之發。自不覺其言之過當耳。箚中又有徒以攻臣爲奇貨之語。以臣之愚。竊恐此言全沒思量也。日者李貴之輕肆詈罵何限。受人踐踏亦何限。臣之前後忝竊。非止一再。何不以此時居此奇貨。而乃於身居銓地。 眷注方隆之日。爲此齟齬之計哉。此則愚者之所不爲也。臣之所論皆是設辭。重臣之攻臣不遺餘力。臣於昨夕。得見元箚。不可一刻仍冒。)○拜司憲府執義。○三月陳 啓請改正 元宗大王諡號字數。(時將 追崇 元廟。而諡號字數該曹請用四字例。自 上必欲倣 成廟故事。先生與掌令金聲發,持平閔光勳,許棨聯署以 啓曰。古者雖有諡法。而文武成康只一字而已。降及後世。比古稍加。而未有如我 朝近代繁文也。惟我 四祖。肇基王跡。功德巍蕩。而 太祖只上四字之號。其法古從簡之意。可謂盛矣。豈以諡號之加損而有所輕重也。今 殿下所當遵行者。我 聖朝家法也。 成廟朝何必倣而行之。請 追崇諡號。依 太祖朝例。只上四字。 答曰减削已定之號。實非人子之所可忍爲。爾等若以爲濫則勿言于寡昧。與主張指揮之人。任意削去可也。○時政院請還收 啓辭。 傳曰此非不允而已之事。爾等愼勿防塞。 傳曰此减諡號之言。出於何人也。問于閔光勳以 啓。)再 啓陳前說。因乞遞。(時 傳旨旣嚴。都憲及聯署諸臺。或遞或避。不敢復言。先生獨凝然不怵。草 啓以陳曰。臣以 諡號字數增損。該曹 啓辭參酌得宜。而自 上必用 成廟故事。似非得中之典。故昨與同僚論 啓。蓋古者諡法。所以據實而易名。子不得以私其父。臣不得以私其君。名之以幽厲。而不孝之譏。不及於宣平。其義之嚴。有如是矣。受命臨御之君。發政施仁。德盛業茂四字懿稱。不足以形容其美。則繼體誠孝之發。
或可以有加無損矣。至於 追崇之禮。則不幸而未及 臨御矣。未及發政矣。德盛業茂。無跡可尋。而育德毓慶。爲可稱謂。則四字美名。足以盡之。不得於言而強爲架虛。毋亦有欠於誠實之道乎。我 聖祖康獻大王追諡 肇基之世。而徽稱只用四字。大聖人所作爲。實出尋常萬萬。區區犬馬之誠。實附於責難之恭。而 殿下乃以人子所不忍爲爲 敎。臣誠惶懼無地自容。臣旣論事率爾。致勤 嚴敎。不可一日仍冒。請 命罷斥。 答曰爾等未議之前則含默不言。旣定之後。欲爲减削。其意難測也。旣謂之架虛。則其侮辱可知也。勿辭。退待物論焉。)夏四月 撤拿鞫令。削職配海南郡。(時 上震怒。鞫問之 敎。愈往愈嚴。左相李廷龜右相金尙容聯箚伸救。略曰臣等伏覩昨日權濤鞫問。朴東善削奪之 敎。臣等聚首驚惶。不知所以。大禮已定。凡干節目。該曹與都監講定稟處。固非一二人所可輕議。 朝廷亦豈以一二人之言。遽爲加减乎。權濤徒見故事。乃欲裁損諡字。誠爲輕率矣。然其本情則不過職在言責。有懷必達而已。豈有一毫侮辱之心哉。 國家待臺諫。自有體面。常使增益其氣。導之盡言。無所忌諱。言雖不中。不用可也。今者 聖上遽以無君不道爲罪目。人臣負此罪目。將何以容息於覆載之間乎。至於拿推鞫問之 敎。尤是近古所未有之事。凡罪之鞫問者。以有隱情也。今權濤之言。只是敢陳無隱而已。有何他情可以鞫問者乎。且朴東善以長官同參之罪。至 命削奪。不亦太重乎。䨓霆無竟日之怒。伏想 聖心必發悔端矣。言路杜塞。士氣摧沮瞻聆所及。景象愁慘。此豈 聖朝之美事乎。伏願 聖明平心寬恕。亟收 成命。臣等待罪鼎司。不敢不達云云。 上霽威。只加削黜。定配海南。一時名宰巨卿如李白江敬輿,李澤堂植,李白軒景奭,趙竹陰希逸。皆出餞江上。以詩歌其事。蓋時有三學士鳴鳳之稱。而以先生爲首云。○按李月沙抵先生書曰辭拙誠薄。未能上格 天心。使左右終不免此行。爲世道一歎云云。)○七月聞 仁穆王后昇遐。(按先生謫中日錄曰。初六日未時。奉 大行大妃諱音。擧哀于堂。十年幽閉。禍慘夷宗。得見天日纔十年。 聖壽又不永。累臣
久在從班。亟霑 恩賜。西望長慟而已。)○尹孤山(善道)來訪。送子仁美學焉。○八月林石川廟成。(石川名億齡。院廟舊在海南中。經灰燹而子孫零替。不能重建。先生爲之愴然。言及地主。規畫設施。八月乃成。招本孫宗峻等。與士林奉安位版祀之。○柳眉巖希春舊宅亦在海南。先生於兩賢遺墟。賦詩懷古。以寓曠世之感。仍聚學子。勉以講業。摳衣負笈者騈闐而至。海南人士。因此成名者多。)○十月下 玄宮日。行望哭禮。○撰伯兄處士公墓碣。
公元1633年
六年癸酉(先生五十九歲)五月。聞從父兄默翁公(潗)訃。(默翁守寧海。未遞而卒。)○秋有 明政殿震變。審理蒙 赦。(時䨓變大作。 殿楹有震痕。自 上震驚。遂下求言之 旨。浦渚趙公翼以擯逐直言之臣爲對。先生蒙 宥。及歸湖嶺人士。多會蟾津邀慰。)○八月還家。著天心無改移賦。(見文集)○九月文祭從子參奉克亮。○十月文祭李參奉(瑴)。○十二月以祧廟質疑事。遣姪孫斗慶往拜旅軒先生。
公元1634年
七年甲戌(先生六十歲)起家塾。與諸生定月朔講會規。(塾凡三間。而有室有堂。先生以成就後學爲己任。聚洞中諸生。授詩書。又選鄕秀才分三科。上月二卷。中一卷。下半卷。每月一會講。背誦所讀書。因爲之論難疑義。考其勤慢。第其賞罰。講畢肄之以揖讓進退之節。勖之以孝悌睦婣之行。循循善誘。各充其量。其規矩條目。大抵倣伊川月課之法。)○會朴无憫堂(絪)于孤山亭。○閏八月。聞李石潭訃。(有挽詩)○致書金東溟(世濂)請承旨公墓碣行狀。○撰趙大笑軒(宗道)尙德祠奉安文。
公元1635年
八年乙亥(先生六十一歲)十二月。聞 仁烈王后昇遐。行望哭禮。
公元1636年
九年丙子(先生六十二歲)三月。赴京下 玄宮日。行望哭禮於郊外。( 因山後卽還鄕)○八月哭長子克重。○十二月聞淸兵猝至漢都。 大駕入南漢。作赴難之行。(行至聞慶。嶺路已塞。仍住觀察使沈演陣。與全參判湜參佐軍務。籌畫應變。及雙嶺軍敗。力勸沈公收合散卒。以爲勤 王之計。聞有城下之盟遂止。)
公元1637年
十年丁丑(先生六十三歲)二月。聞 大駕出城。奔問于 朝。(嶺路纔通。先生卽日發行。星夜驅馳。以赴于 朝。)○叙拜弘文館應敎。知製 敎兼 經筵侍講官春秋館編修官。(先生以壬申議 諡事被削黜。至是始叙復。)○以都畿流民賑恤事。奉 命南下。(賑廳 啓目。有特選各司中有德望實心奉公人。分遣三南廣募。使弊不及民之奏。故先生膺是 命。)二十八日。踰嶺留尙州。分差列邑募粟有司。(該廳 啓目及御史開諭節目。分路送詣各官。)三月留山陰。(時募粟未及就緖。而畿輔新經兵燹。民無播種。先生取沿海列官元會租及各㨾糓先以漕運。爲畿農種子。又請蠲出民府冬春支用之需。以爲賑恤之資。而待募粟就緖。轉次塡補。蓋畿輔爲 國家根本。故先生於是役。竭節盡誠。左支右吾。而其所施措。若合符契。)四月留咸陽。(先生自承 命而南。出入閭巷。招集士民。言及 國計板蕩。生民餓莩。輒揮涕曉諭。辭氣慷慨。稍有餘儲者。莫不感悅應募。遂陸續轉輸。以供該廳)設賑嶺南流民。(時落南士民。扶絜啼號。而該廳事目。遺此一款。先生以爲旣奉賑恤之 命。則流離之民。何間京外。遂行文各邑。錄呈姓名。而親加點考。別設賑饋。
以事近擅便。條陳馳 啓。自 上下旨曰本道流民賑救。實出古人矯制發倉之遺意。有何嫌乎。由是被搶流民之轉徙兩湖者。一時坌集。其所賴活。以累萬計。每廵到各邑。老病羸弱。遮道相慶曰吾儕小人。面無萊色。莫非我公之賜也。先生皆慰諭而遣之。)五月留陜川。(先生廵到。輒詢弊瘼。列邑文狀。毛集鱗沓。取其道內巨弊可以變通者三件條列。其一曰民結徵布。其二曰田制不均。其三曰貢案濫徵也。皆爲之條畫。具由馳 啓。 朝議難之。事竟不報。)六月留聞慶。(以餘糓一半。留置各邑。以爲救荒之資。道內之有賑糓。蓋始於此。)竣事復 命。 除 世子侍講院輔德。上陳情疏。(疏本逸)○八月拜司憲府執義。旋拜議政府舍人。○九月 除司僕寺正。移拜司憲府執義。○十月遷議政府舍人。○初九日。旅軒先生訃至。爲位而哭。(訃至遂位于郊外。與都中士夫會哭。修弔客錄。送于玉山護喪所。)○冬呈還。葬子克重於昆陽古洞浦。(時 朝家多虞。先生奔走職事。故久在淺土。至是始完窆。)
公元1638年
十一年戊寅(先生六十四歲)七月。拜司諫院司諫還 朝。○遞拜宗簿寺正。○撰李軍威(宗文)墓碣。○九月兼 莊烈王后嘉禮都監。上疏辭加資。(以實仕日淺辭。○疏見文集)遷司憲府執義疏辭。○十月答兪杞平(伯曾)書。(略曰前年下城之變。寧欲溘然。會稽之羞辱。無時可洗。今日在廷之人。誰不深悲隱痛。靦顔於天地乎。惟以君臣分義。有死無貳。僶勉從君而不忍去者何限。今乃以去者爲高致。則誰肯忍饑喫苦 扈從於危亂之時哉。國空之歎。良可寒心。)○上疏論天變民弊。因乞遞。(略曰今日之事。不止於痛哭而流涕。喪亂甫定。飢饉斯酷。三南郡邑。赤地者幾半。流離之慘。有
甚於安上所見。而君臣上下。方且恬然越視。未聞有救焚拯溺之政。仁愛之天。安得不動威而警告之乎。陰虹濁氣。敢抗於太陽之精。竟夕氛霧。乃發於閉塞之節。冬䨓夜殷。陰曀經旬。若以洪範傳所載言之。此非小變。而如臣淟劣。待罪言地。曾無一言裨補。徒費吁勤。如李景奭所言。誠臣等之藥石也。不可靦然在職云云。)○十二月陞通政階。○書與第二子克斅。(略曰助兵之請。已爲從順。恬然不以爲怪。不得出一策沮撓。柰何柰何。調粮運饋。以攻父母。所不忍言。欲以近日决意還家耳。)○呈辭還鄕。有寄金東溟詩。(存亡遺澤在東藩。忍把干戈答 聖恩。白首重來羞滿面。不如歸去閉柴門。○先生蓋自丁丑以後。無意仕宦。而以其當盡所事之義。僶勉從仕矣。及有助兵運饋之擧。遂决意還鄕。而凡有 除拜。皆朝遞暮歸。或未嘗淹焉。)感朱子詩。著要見復中原賦。(見文集)
公元1639年
十二年己卯(先生六十五歲)正月。拜通政大夫承政院同副承旨。疏辭。○薦盧亨弼。(時自 上有擧遺逸之 敎。)○拜右副承旨。遷左副承旨。陞右承旨。○三月遷左承旨。呈病還鄕。著養心寡欲箴。(見文集)○撰朴龍湖(文楧)墓碣。○十一月。拜戶曹參議還 朝。○十二月。受由還鄕。
公元1640年
十三年庚辰(先生六十六歲)正月。到家封辭疏。遞付龍驤衛副護軍。○致書李觀察使。(命雄)論築岳堅山城。(城在三嘉。形勢絶險。而歲久夷圮。故先生勸方伯修築。以爲東南保障之地。○黃石在安陰。而壬辰之後。頹廢幾盡。先生亦勸方伯增築之。)○三月。聞 世子東還。力疾赴 朝。(與嶺南散官。會于明禮洞。)○四月拜兵曹參知。○俄拜
承政院左承旨。呈還。○六月拜戶曹參議。俄遷承政院左承旨。不赴。○七月 除吏曹參議。尋 除弘文館副提學。知製 敎兼 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不赴。○十月。拜司諫院大司諫。( 徵命累至。故遂僶勉赴 召。)○掌令李時萬上疏搆誣。遂解歸。(先生嘗爲嶺南督運使時。李觀察使敬輿邀會星州。論殿最州牧。李時萬使小吏附壁竊聽。誤聞方伯語。以先生爲害己。銜之。至是以臺官嗾其同僚成台耉。上疏搆捏。疏中所言。皆情外事。子弟欲伸之。先生曰吾無所慊。人言何害。責止之。○按李澤堂抵先生書曰駭機猝發。世道之難行如此。自京來者。往往誦臺諫彈文。尤可駭人聽。 國事危急 朝著之不如草野久矣。其所以逐兄者。未必不爲兄謀福地也。)
公元1641年
十四年辛巳(先生六十七歲。○自是屛居丘園。惟以修養性情爲事。嘗以詩示從弟霜巖道甫曰。我病君莫憂。君病我不戚。七旬能幾何。久爲浮世客。世難敗人意。大晩稅覊束。歸來臥一室。時把隣翁酌。十年爲此樂。於世無不足。惟當順元和。且莫親藥物。李雲牕時馩嘗見先生此詩。以爲有樂天知命之意。)正月調病蕭寺。(先生素患臂痛。至是經歲不差。)春與學者約會龍巖精舍。講論太極,西銘,近思等書。○秋遣子克斅于安陰。文祭朴參判。(明榑)○就宜春之鼎巖下流。占精舍基址。(層壁蒼翠。澄江皓潔。先生欲就數間精舍。爲晩年栖息之所。而疾病未果。嘗賦詩寄懷。○詩見文集。)
公元1642年
十五年壬午(先生六十八歲)春。造西溪校正德溪吳先生文集。○十月哭從弟霜巖。
公元1643年
十六年癸未(先生六十九歲)家訓成。(先生之處家也。率以規矩。處以嚴恪。宗族
有過則必諄諄敎誨。使之自格。未嘗以疾言遽色加之。敎子弟必先孝弟忠信修己治人之方。至是著家訓以示子孫。大率皆敦宗睦族百世勿替之意也。書成藏于家。○嘗戒子曰毋飮酒。毋從禽。毋與閒人往來。一味勤讀。毋令老父憂在負羽。)會姜寒沙(大遂)于武陵洞。
公元1644年
十七年甲申(先生七十歲)秋寢疾。○八月二十七日辛巳亥時。考終于東溪精舍。(凶耗所及。朝野莫不嗟歎。)○十二月二十九日。葬于水淸洞東麓負辛之原。(卽祖考別坐公墓左也。○湖嶺縉紳及校院儒生來會者。數百餘人。)
公元1645年
十八年乙酉特 贈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知 經筵義禁府春秋館成均館事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世子左賓客。
(顯宗十三年)壬子。奉位版腏享於道川書院。
(正宗十一年)戊申。上疏蒙 允建書院於浣溪之東。(浣溪卽東溪精舍舊址也。先生當昏朝。十年閉戶。講道于此。故士林因就其地營建焉。)
(正宗十二年)己酉八月丁卯。移安位版於浣溪書院。行釋菜禮。
(純祖二十五年)甲申十月。 賜諡曰忠康。(危身奉上曰忠。淵源流通曰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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