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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自动笺注)
大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書
  
答張舜華(錫英○戊寅)
承煕慕尙高明
一日于玆。
而每恐高明豪氣逸。
不肯俯辱深交
頃年晉晤。
縱有暗卜於眉睫者。
而簪會無多
只自黯黯
風一面。
恰如好山之開霧。
中夜以思。
深喜高明於此學。
可令有志增氣
而且恨承悾悾無以蠅於驥而石於玉也。
過蒙不遺。
辱此先施
又欲引而進之觀善之列。
高明問寡之德。
所欽歎。
而於不敢承當何哉。
所諭讀書諸病。
以承看則俱是好消息
曹操見賊多輒大喜也。
大抵天下義理無窮
吾心權度難明。
種種病痛隨姿疊出。
未可以時日期打疊也。
朱子曰讀第一句時。
不知有第二句。
第二句時。
不知有第三句。
此言將當下所讀。
眞切劈破。
不留餘蘊然後
乃及於他。
不可含糊挨過也。
又曰聖人之意。
本自明白
人故去鑿了。
此言一種淺才銳之人。
豫求新奇
意已明白
又欲討出別意
畢竟拗入曲逕
驅迫聖人之旨。
悉歸己意也。
愚常謂勿汎過勿穿鑿二者。
讀書之要。
欲以加工
粗率悠汎。
未收效。
良可長吁
高明以此留意
只將白本
勿立先見
勿索別義
先釋其文。
次究其理。
順理妥則斯已矣
不待別事。
妙在涵泳
涵泳久之
意味自長。
是實得也
或文順而理不妥
或理妥而文不順
着眼看。
看來看去。
必取其文稍順而理必妥者。
如或文終不順而理終不妥。
記之以待師友講明
如此下工
庶幾日久有得
其間小小差誤
必將融會之日矣。
承之言此。
如製藥未服而敎人偕服。
果是良藥
庶可俱臻於良已也。
且夫人之讀書窮理
非欲誦說淹博而已
將以修之言行
事務
之無誤。
望之可法。
而如承者私意根深。
義理工淺。
瘡疣百出
百爲百悔
日月馳奔
德業批退奈何
座下勿以魯下棄之。
到底規責
俾有尺寸之進也。
冬月無幾
將成隔歲之面。
亟願隨便一枉。
以畢此蘊。
未前益懋德學。
以副鄙忱。
與張舜華(辛巳)
上歲紫閣一別
頓令面目秦越
深歎世事悠悠
春初伯公說話
北俗亦自不惡
旣又奉上冬出執事抵吾大人書。
益知尊府令公不鄙其民。
使之有興
又有執事左右裨補之。
齊魯自待
將於靑人見之。
夫興儒勸學
政之所本。
俗吏慢之。
諉諸無益
馴致學舍化爲酒塲
經生矇於俎豆
正風頹而元氣敗。
使客邪乘其隙。
嗚乎
孰知其故之必如是也。
今爲邑者。
動輒掣肘
無所下手
至於興學一事
尙可隨分爲也。
以謂今時所謂旬題白塲。
雖或爲一時功令家風流。
興學末也。
必須汰淨校任。
極選文行之士爲之長貳
整補學田
優養學徒
輪朔設講。
開說經旨。
因會習禮
崇信德讓
漸之摩之。
徐當收效
執事深識而傍贊矣。
何待瞽言
但更着力上心
行之以實。
持之以久則其著效尤大矣
千萬切祝
北士如有秀雅向上者。
不如南士之各入主張。
預橫文定者
惟時時引而接之。
語之以吾家主理之旨。
俾漸乳入。
易爲開發
執事此行。
不落虛矣。
庸是願言
千萬非細
靑府不蕭條
想有紛華聲妓之攻人心目者。
人非大賢
隨境而移。
或者本原有害耶。
足以卜其定力
伏惟入量。
山川悠遠
臨紙忡忡
答張舜華
蒙垂存訊。
開導深摯
感鐫于中。
未敢忽忘
至於斯文世道之大。
承本無狀一物
何以關此。
固知足下過愛
未暇擇言
然實惶汗
敢讀。
足下之而不復爾也。
瀛寰足以奇聞邪說
一過眼。
然謂四洲大勢
瞭然可指。
無乃是其說耶。
於是說。
定作邪誕
地一大圓毬也。
苟如彼說。
無上四方之別。
如此可居何處中國耶。
以故彼書言中國處。
亦曰其地人自謂中國云。
而實不許中國
然則周公土圭
以洛爲土中非耶。
邵子曰千歲萬歲
中國有人
夫子南方之强北方之强。
是中與四方
一定不可易。
三聖賢者。
必不不知而妄說
豈可舍此而取彼乎。
竊意彼輩思以其道易中國。
而惡中國之自中國
妄造疑似之說。
眩倒中國
中國無人
不能明辨
杞憂生所謂易言。
乃曰地無中邊
何必華夷別之。
淪胥之前也。
承甞痛恨於此
幸垂三思
無遽爲試水之溺。
千萬千萬。
冬間禮記
曲禮一篇
已似多錯亂傅會之處。
故妄欲一番整頓
而有僭率不敢者。
未知盛意如何
答張舜華
足下一顧
漢氏尋仙。
欣然庶幾遇之。
大跡竟不見。
西來小鳥瑤池音。
感極忘情
未暇鳧鶴量分劑也。
卽玆仲夏
侍愉百福
德業幷懋。
尤愜願言
朱全海涵
未易涯際
宜用歲月工夫
且喫着種穫。
俱繫實事
於此見得熟處得安則天理固洋洋
豈可俗事外之哉。
承煕幸賴祖蔭
得一男。
上供親歡
量分爲足。
得足下之賀。
而但前頭多少事在。
諺曰養之難於生。
敎之難於養。
四十客始料爲父之有此難也。
所究內則近幾就緖
欲更究他篇。
小兒竪屋。
悚恐無已
家君方梳舊編四禮
無用朱箚爲。
但願細勘詳證。
待後禀正。
枉實企。
從近另踐千萬。
聖必星行
令人心冷。
世間名利何物
重爲一喟。
與張舜華
女阿親事
當在不遠。
親禮節次
頃蒙肯許。
私竊感幸。
盖此事非惟順陰陽之義。
男女之始。
式遵先聖制作之儀而已
實亦宜於情理
便於事勢
一擧百順
只緣近俗弊痼。
耳目生梗
莫之先行耳。
苟有志行之。
有何妨礙
肆吾先考眷眷於此
至於著爲成書
未克一試
屢形歎惜
常曰惟舜華公可以成此。
承煕不天
奄哭風木
其言在耳
不敢忽忘
所以不自量
不避獼猴冠周之誚。
只憑蔦蘿松之勢。
藉令德。
克卒嘉儀。
第此禮在今日
有似創覩。
不熟講而預究。
瞭然心目間者
恐致臨事臲卼
以病大事
玆敢據取成本。
作一笏。
以爲考行之資。
而又恐徒泥於古則節文太繁。
易致俗情之厭憚。
抄輯之際。
每加朘削
以爲酌通之方。
鏖糟綿蕝
能免諧世之譏耶。
一本依敎寫上。
詳覈精究
刊繆正誤
補漏刪剩。
克成一通
使於未行之前
一一在指掌間。
彼此不至迷錯
千萬切祝
答張舜華
昨奉惠覆。
知侍愉吉慶
奴言女阿甚碩潤。
不知慈庇如何而致此。
爲渠父喜可知也。
但或以渠稚弱而過加安徐得之則匪喜伊懼。
古語敎子初生
敎婦初來
惟望稍加職責
使渠無敢早生懈意
爲渠永久安樂地耳。
儀禮父卒爲母條賈氏䟽。
誠爲無據如尊喩者。
獨恠夫經千餘歲。
無人指出
多從和之
非惟葛庵之說爲然
沙愚以下諸賢疑得到此而尙未畫一
陶庵李公
乃曰父先卒而母後死者
一日之間。
亦可伸三年
此義甚明。
深得父卒則爲母之本旨
先君編輯要。
取而著之。
且曰始死之際。
服義已立。
父在而母卒則降矣。
父卒後母亡則伸矣。
更何有別樣斟酌乎。
不忍死其親之義。
豈忍獨薄於母歟。
以爲如此則天理人情庶
坦然無礙矣。
今得執事說。
有不約而暗合者。
可信也。
但人見之異。
不啻南北者。
性齋許丈則以爲母雖先卒。
除服而父卒則可伸三年
前則父雖先卒而不得三年
由後則母雖先卒而可以三年
正似程子所謂東倒則西倒者。
彼則一時人意從重父輕母處立主。
而却不念母服降之不得已
今則一時人意從父齊軆處爲重。
而却闕不忍變父在之義。
盖皆局於時見也。
聖人制中
却有百世不能軒輊者。
經中只曰父在則爲母齊衰期。
而更不言父卒於喪內則如何
只曰父卒則爲母齊衰三年
而更不言父卒後未殯未葬未祥等說話
後儒浪生枝葉
可歎也。
與張舜華
輯要疑錄。
見之精辨之確。
大有於此役。
鄙見隨條仰陳。
庶復駁敎。
鄙編曲禮集註
曾請借眼者並付
尋常訓詁
已非瞢識可率爾
追正錯簡
非精眼而能之乎。
非惟本編之爲然
玉藻少儀檀弓文字
散亂收取
僭妄極矣。
以此書之至今䵝昧遺放
大關世敎
不揆淺劣
用下歲月工夫
如有的然可見者。
以爲玉藻曲禮逸簡
內則逸者附焉而自做一篇
少儀漢時儒者曲禮遺簡傅會之。
以應購書之詔者。
檀弓則乃子游氏之後浮誕喜事者。
贋作一書
勦取曲禮幾節而文之者
故其采取之法。
亦用此意。
悠悠千古
不得孔氏冢中奴
無以證此案。
然審其意玩其辭。
方以聚之。
節以分之。
庶乎不大悖矣。
願執事先究其大意
細櫛辭義
如無大誤。
幸精加勘覈。
一一付標。
得以梳洗頭面
成全書。
俾作此書之幸。
千萬控俟。
  別紙(四禮輯要疑義)
 
出次奉廟。
出次似或因癘疫患難等事
古人暫寓他所。
亦必奉主而從。
 廢疾弟班祔。
長子廢疾無後不傳重固可。
廢疾祔廟
不可已。
不傳以重也。
祔廟以情也。
古則雖未娶。
在禮當祔。
此與惡逆煞異。
 爲僧傍親祭否。
絶服不祭之證。
而以朱子說。
故稍存難愼。
然盛辨或得朱子本意否。
註說下條刪去如何
 喪中廟主火。
變節也。
不可容易斷。
輯要所定恐有精義
盖幷有喪題新主。
創造也。
舊主火改造。
仍舊也。
喪人所自創也。
今因意外之變而遽作迭遷之事。
豈忍爲哉。
奉別室。
何愈於祧遷
傍題獨闕。
豈免於異題
依舊題。
只似舊主還完。
庶免他罪。
且免許多礙嫌。
願更入思。
 神主見失。
初失便設奠恐好。
神道無所憑依
不可頃刻緩也。
設奠則恐當設神位以告矣。
陶庵所言還奉舊主。
乃亂時事
若夫賊手者。
按說中已明其不可還奉
 代盡神主改造
改造列位而獨闕最尊位
以下得無未安乎。
幸更入思。
 冠禮長子衆子醮。
此等處只用儀禮恐好。
衆子三醮
反似煩疊。
家禮酌損以此否。
愚甞抄冠禮儀。
家禮長衆皆同三加祝辭
此意似却相同
 納吉
卜筮是古受命祖考處。
禮意至精
豈可輕廢。
卜於納采之前亦好。
假使不卜
存羊爲懿。
安知後來更無古俗。
納吉請期
行於納幣之前
實便今俗。
而幣者所以徵也。
納幣先請期。
非禮意。
故年前行禮時。
未敢遽變。
更下詳量。
苟可先行則其書當如盛示。
 陳襲衣
死者不冠。
乃依禮註。
非自書儀始。
儀禮只用掩其不冠。
經意也。
此亦古聖人制作之權。
不可評議
幞頭幅巾皆不足用
用則當以緇冠
此等處。
當斷從聖人
 深衣
深衣庶人上服
而在士大夫又用爲朝祭服中衣
深衣不可公服也。
今日公服
不足加深衣上耳。
愚意今之大夫直用朝服
尙可加深衣。
只用上領衣則摺置一旁恐好。
 
婦人喪服
古者婦人之服。
如褖衣裞衣等屬。
制皆如此
喪服特加負版辟領衰耳。
大袖儀節長至膝。
長裙則別有一件。
如今裙而十二破如深衣
此與大袖一衣也。
盖與古婦人喪服不同
家禮從俗
恐非虛語
 加領。
甞意古制只有辟領矣。
單領或有據否。
朱子大典所言。
深衣領制大率相似
似與盛見合。
 所後出母服。
窃念所后而若子則所后出母獨非己母出耶。
服之恐宜。
盛論恐甚正。
 慈母嫁。
鄭說果難曉。
王說見取。
無乃有義否。
夫服慈母如母。
以養也父命也。
其嫁亦服如嫁母
父命養己則故在也。
心喪者。
非所生也。
繼母恩義俱絶。
不若慈母之尙有恩也。
未知如何
 妾庶題主
稱顯(저본에는'賢'으로되어있다.문집서두의정오표에근거하여'顯'으로수정하였다.)母恐大逼。
 父葬前葬母服
父重於母。
斬重於齊。
父未葬改葬母則母之緦固不得以易父之斬。
母未葬改葬父則父之緦當事可以易母之齊衰
此義恐精。
愼齋之欲一例服緦固過。
尤庵之言葬父以齊衰
亦恐未安。
况葬本先輕。
旣下母棺矣。
暫易緦以臨父葬。
理庶安。
父葬前葬母服條服緦云者
言破母墳時成服之節也。
祖父葬前遷祖母葬條服重服
指葬時之仍服重也。
言各有當。
非相左也。
細思之切仰。
 
改葬告舊墓土地
神其佑之四字
刪亦無妨。
 改葬服緦之節。
儀禮只有改葬三字
其有詳略者。
註䟽之異也。
退溪取舍
抑有精義
而以人情言之。
葬母無服
得無未安。
有服則雖父葬前。
當成其服。
 飯羹右之疑。
家禮時祭
羹東飯西。
恐亦從俗
輯要祔祭左設。
亦只言從俗則如是也。
苟謂神事而當左設則問解之自虞未爲不可
而苟究其理則神道非必左設。
輯要所考。
極其明白
如欲一正之則凡祭皆當右設。
從前所行。
或難猝改。
則寧從家禮行之於三年之內。
猶愈於全繆。
祔祭旣有祖考從前左設。
不可暫變而旋已。
輯要祔祭右設之論。
非以左設爲神道當然
 陳練服
不練衰及去衰。
大賢說。
信有未敢輕變者。
然果見得分晣。
則直據經傳。
足爲反之正之案。
盖從聖尊經
自是大賢先祖法門
不遵其說。
不害爲遵其法也。
但欲於其中
方便言說則盛說亦或無妨
但不去衰則負辟恐亦當存。
絞帶無疑
 晨昏展拜
展拜之非。
不必更言。
但葬後亦不可不拜
古人晨昏拜。
自事生已然
前因奠哭而拜。
葬後哭而拜。
練後不哭而拜。
拜一也。
 支子吉祭
支子妻先亡。
自當行祫。
支子先亡則無事於祫。
始立於吉時則當行吉祭
 
古禮卒哭受服
今從朱子晩年說。
依禮爲卒哭變。
極是極是
鄙人從前恨未得詳考行之也。
 左右設辨註。
曲禮進食註曰骨剛故左。
肉柔故右。
飯左羹右。
燥濕也。
脯脩處酒左。
以燥爲陽也。
此亦似有所本。
羹飯左右
豈以生死而異哉。
此等反古則正。
 古禮禫祭服。
間傳曰禫而纖。
纖乃黑經白緯也。
旣纖冠矣。
用黲布網
豈不稱乎。
且十五月禫者。
直至二十七月乃吉。
與此何異
 成服晩者行禫。
使人子而有人心則禫而可安乎。
况以自安設祭乎。
朱子禫祭
祝辭因用哀慕不寧何也。
禫之爲死爲生
天理人欲分處
不可兩可
 過時不禫。
必再祭之義之爲不可一祭而止之意。
果如尊喩。
而鄭氏執此以爲不禫之證則過矣。
但不禫之義。
盛論亦甚好。
輯要之以連行再祭而爲不可復祭以凟神
恐爲正義
 攝主合祭當否。
攝主合祭
輯要前人未發處。
吾輩所當發揮
 心喪不再禫。
眉翁再禫祝誠可疑
豈有此據。
 心喪變除
本月丁日云者
指禫月耶。
禫月則正三年喪服禫服之月。
其日除之。
心安乎。
吉月除恐當。
 父在爲妻杖不杖。
此當分揀說。
周家貴貴
大夫之適子爲妻在不杖朞條。
其不杖可知
父非大夫則其子爲杖朞。
而特父在位時。
不得以杖卽位
如父在爲母。
祖在爲祖母
不得以杖卽位者也。
家禮貴貴之禮。
故通爲杖朞。
古今之異也。
杖則固然矣。
至於練禫則有舅主之。
當以舅論。
不當以夫論。
苟有子則祖不壓孫。
可以自伸練禫也。
如是分別如何
 嫡孫承重而亡。
次孫不代重。
旅軒說非爲奪其重。
特使之代其服。
次孫持重藉口
未然
 嫡孫無後
次孫持重與否。
庾蔚之嫡孫承重亡則曰不得接服者。
以兄旣承重則弟不得
奪宗也。
嫡孫無後則曰次孫當承重者。
謂兄旣亡無後則次孫可承宗也。
盖以其時兄亡無後則用弟及之禮也。
不必深非也。
遂庵說似之。
而我東旁支奪宗之禮。
可用也。
 承重庶子之子
父在爲父之所生母。
承重庶子已爲後矣。
安有爲後之疑乎。
庶子承重已不得服其母。
其子何可服其父之所不服也。
恐當更商。
 承重中父祥祭告由。
祖葬先後似未瑩。
告父筵何待葬也。
旣欲行祥則葬後亦可知。
告辭果似冗漫
然今不得輒改。
可稍刪節曰今以再期在明而祖考捐背
子當主祭
玆敢前期告由如何
 後喪中行前喪禫。
盛論甚中。
可破千古之陋。
 
重喪祫祭行否。
盛論甚正。
母及祖母偕喪。
不可待後喪畢之論。
亦恐甚精。
輯要一節恐可刪。
 殯後饋奠之節。
妣喪雖先出而父喪必告母殯。
豈可曰不知。
服從於始。
旣定在之則不敢以父卒而母服
饋行於時
不敢於父喪而饋母肉。
皆出天理之正。
人情惻怛不容已者。
何可諉之以强作也。
 父死本月
母死閏月變除
此註果如來示。
若夫以下當刪。
而次月變除之意。
未必爲欠。
盖母亡之閏。
自是三年喪所不數者。
假使父亡於正月
母亡於閏正月
則自父亡言之恰計一月
無異二月之喪。
如無他故
不得不正月
今有後喪先除之碍。
孝子之心。
所不忍。
更延一月
恰似當喪月數而後此心庶幾得安
所謂莫之禁者也。
未知如何
 母喪中行父禫。
此爲喪中行禫之證。
誠然
 本生題主
孫奉祀一句刪之恐宜。
題以顯祖則大不安
天下安有無父之祖耶。
此等不容蹉過
 葬後上食猶用素。
此果迫切
鄙人曾於內喪几筵
葬後權用肉。
未知如何
夏軒說終非禮意。
 齊服
古人行祀以質明
故但稱黎明夙興
無夜不睡之理。
齊服就睡亦恐慢。
孔子寢衣
以齊沐之軆。
不敢自褻也。
今人以鷄曉行祀。
或可不睡。
而亦或難强。
只得少睡而夙興
 告利成
通攷之辭。
果似未瑩。
然而竊料家禮之意。
主人受胙拜時
在位者同拜。
則嫌於同受。
主人受胙在位者與有受焉。
祝告利成之後乃幷拜。
若辭神則各自別有拜。
答張舜華
卽拜審令監氣力萬福
承歡吉慶
大宅移奠。
廟宇新成。
奉妥有期可賀。
內位次。
非敢遽議。
謬詢及此
實深惶懔。
竊意廟內一行爲列。
本非古制
正祔同列
尤涉未安。
今此廟內一位是正
二位是祔。
若用今例南向作一行之制。
則恐當於北壁下當中。
正一位。
東壁西向安二祔位。
如欲奉正位正中
而二祔位分東西
安則正合於明制及我文昭殿分昭穆之禮。
由今則無正同位之嫌。
由後則爲仍復古禮之兆。
寔爲俱穩。
節薦時仍曲設陳饌。
亦復何害於義也。
四龕一列連奉三位。
空中一龕
畢竟有正一列之嫌。
竊恐未安。
大抵從古而分昭穆則其甚懿而或異於俗。
由今而作一列則禮雖未安而無駭俗之慮。
惟在斟酌
惟正不可無分耳。
家禮有繼小宗虛其西龕之說。
然此恐未安。
輯要始立廟者。
只設一龕堂中
亦恐照行。
惟熟裁而處。
答張舜華
承喩有日篤老患候。
幸有康復之漸。
湯罏有暇。
看綜要有發揮新意者否。
伯公何日到門。
湖獷姑無聲而西氛甚惡
此時進退
亦難意度
孔懷之情。
宜先於恤緯之嘯也。
中庸四情。
看綜要所裁及退陶數說
恐與鄙說所謂公然平立者合。
夫公然平立。
卽是不分理氣善惡
渾淪說出。
四端在中者。
尊喩旣以爲是
則竊恐其得於意而失於言也。
然愚之於盛說所云合理氣者。
未遽信及者。
以此四情謂不分理發氣發則可。
而曰合理發氣發則其於發處。
依舊兩邊跨在底見樣。
得無有異乎。
后山翁之直作主理者。
語頭似快。
而於中庸本旨却無害。
恐當忘言取意也。
答張舜華別紙(曲禮集註疑義)
 篇題云云
旣載元經
恐作篇題不得
篇題訓詁以後事。
然今詳此篇訓詁
往往混於經文
簡編之錯。
抑亦訓詁後否。
此文大槪與冠義昏義等文字相類
曲禮本文大不相似
故敢如此說。
以此作首篇終篇
皆似不類奈何
 安民哉註。
安民之非效上說
旣合鄙見
而竊見盛解猶作儼若安定辭。
可以安民意可疑。
鄙註諸分配處。
果涉穿鑿
已刪之矣。
 禮從宜使從俗及禮不好一節
此之屬安民
不爲不可
不好一節安民
盛諭恐然。
謹改以從之。
 七年曰悼。
十年幼學以下
皆有事在。
此之云悼。
只以意名。
而無自己所事
故與九十曰耄一例發之。
不可易。
 聲必揚
知其爲己。
改作知有人來則無病否。
人子父母之所。
不必揚聲
爲客則古人必有將命者。
不待揚聲
常侍而猶不敢于其私者乃可如此
宜於弟子之在師門者。
 登席不由前。
躐席作解語。
非經軆也。
古者賓席必別設。
由前由後皆可升。
雖由後不必躐席
鄕飮酒禮可知
 卜姓
列錄而枚卜之。
得吉則姓可定
卜吉凶則恐妾終無姓。
 重素袗絺絡。
不入公門
重素則與下節凶器
語勢相襲
重裘則與袗絺絡。
文脉相符
 書方凶器
上節十字與衰字重複作一串義。
文簡奧。
不應如此
 必告之以其制。
制字與其國字相應
只是泛說其事之制。
何待越國而問方如此
 
君子行禮。
不求變俗
說似長。
謹此修入。
然恐非喪祭中文
盖其結局
謹修其法。
 瓜祭上環
蔕際改作疐際。
以上環爲末。
未然
 火熟先君子
古者侍食於長者。
先飯而後已。
禮盖然也。
 餕餘不祭
朱子說。
盖亦言父之餕。
不可以祭其子。
 表裘之表當作素。
表裘者。
只着其裘以表見於外也。
若素裘則各順毛色。
在衣裡。
何害於入公門也。
 見於天子
與射無說笏。
誠難强解。
然細察似亦有條。
 入境問禁
從宜一節
不宜入此。
 十三章十五章
表章分類似未穩。
此處盖難分別。
所以屢致移動
今以十三章改作贄幣之禮。
十四章改作交見之禮。
十五章仍作饋遺之禮。
恐稍穩。
 問天子之年章。
此章屢動而難的其所安。
然較諸幼學一節之次。
此爲少安
盖均是稱謂之辭。
 擬人必於其倫。
節盖無所當。
作註辭亦未安。
置事長章中。
未必然
今置禮不下庶人之上。
自爲一節
未知如何
 
禮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十字主意
名分品第
所以在此。
置之事君章
無當
 季康子孔子一節
二節明是作檀弓者所僞撰
不可混。
 羽鳥曰降。
作錯語恐有理
然未敢的。
 曰疑而筮之弗非也。
言旣筮之則不非毁而違之也。
辭旨冗澁。
難爲說。
鳴遠曰卜筮以下註辭。
似然。
 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
諱避同於名者。
如父名雨不得斥言天降之雨也。
以上不得常諱。
 
古之君子佩玉
此節亦屢易。
今置之末章君與尸行一節之下。
未知是否
 少事長及雖婢妾條。
內則集註
少事長別爲節。
果甚好。
婢妾一節
今置之非餕莫敢飮食之下。
未知何如
 外內不共井。
此等果難曉。
只得如此說作不共汲井。
亦恐牽强
 夫復使人日再問之。
此盖註辭。
經文云至于子生。
爲子生復日再問也。
混作文則語不簡精。
 接子擇日一節
上文三日卜士負之。
而今接子擇日
下文言擇於諸母與可者
而今卜士之妻大夫之妾。
皆不相合
此篇文多攙入。
不堪盡存。
 毋不敬以下四者。
各爲一事
而四者乃禮之目也。
儼若以下三者。
又是毋不敬之目。
(以下舜華所撰戴禮管見中疑義。)
儼若以下
旣是不敬之目。
則毋不敬不當與三者各爲一目
 祭統曰孫爲王父尸。
北面而事之。
觀此則主人之子
亦爲尸可知
朱子曰尸用無父母者。
祭統亦只言子行。
所謂北面而事之者
亦恐只指父行。
註說可據
 燭不見跋
謂爲客者當如是
主人久厭倦。
見跋
作主人事恐好。
 王父母則曰王父母。
所以不名云云
王父母之諱不諱
豈在父母之逮不逮乎。
此下諸條。
皆以諱作不名
恐未考。
不名不名呼之也。
諱者避其同於名者。
如父名不敢斥言在山之也。
王父母亦不能常諱也。
若不名則雖百世亦然
 日而行事弗非
如云不可曰非也云云
弗非者。
言旣筮得吉日
更不非毁而違之也。
日而行事
如言旣定日行事必踐之。
必以其日行也。
 檀弓諸條。
檀弓一篇
無一不誕妄
其間一句二句竊取曲禮文而緣飾之者
今隨語生解。
費辭說。
無所當。
 月令參保介
農官之名。
依舊解恐無害
參之爲農官
終無古證。
 人果倮蟲只得中央爲人耶。
蟲動物之稱。
人爲倮蟲之長。
亦恐無害
羽毛之蟲。
只得一氣
四氣亦無不具
人得土氣亦然
水火金木偏氣
故偏者爲主則他氣亦從而偏。
冲氣故他氣亦從而冲。
 
曾子(문집서두의정오표에근거하여1칸들여쓰기처리하였다.)問私喪可以除之一節
君子過時不祭
當作除。
曾子一篇多可疑。
此節尤涉疑晦。
後人多因此曲爲辭說
致使父母之喪。
過時不除可嘆
以此節言之。
孔子只言不行除服之節而自除也。
所謂君服除而殷祭
乃指私家常行之盛祭也。
曾子疑遂不除親服
孔子復言過時不擧者。
以不能行而不除喪也。
不擧過時之祭也。
此祭指除喪之祭也。
 氣容肅。
氣出入息也。
氣容猶言氣像
 揚休
動曰揚靜曰休。
揚休作動靜。
恐太生。
依舊說作陽休恐好。
 明堂位。
先儒成王未必賜。
無賜受之事。
則魯何以有四禮樂
設使成王賜之伯禽受之。
只用饗周公
豈使後君僭禮哉。
且雖不賜。
自用之則有之。
臣之僭君
豈受賜而然。
 雜記朝服十五升。
去其半而緦。
緦十四升半。
十四升半。
太侈乎。
旣曰朝服十五升。
又曰去其半。
盖以十五升之縷而爲七升半之布則細而踈。
細故過於大功八升
踈故制服不侈
如是何如
 祭法有虞氏黃帝郊嚳云云
以此觀之。
四代之皆爲黃帝後。
似亦無疑。
祭法說甚荒誕
以此遂以舜爲黃帝后。
堯舜果同祖乎。
周家
禘嚳之說。
朱子固用之。
然考詩中只及姜嫄
程子所謂周祖后稷以上推不去者。
幸詳之。
 孔子閒居。
有四云云
四時神氣
風雨霜露風霆也。
天以時言
風雨霜露
以時序而言。
地以氣言。
所謂風霆只指其充塞發見之氣。
其歸則一而其分則差別
不可混。
 深衣註十二幅皆名爲衽。
而曰衽當旁者。
以其斜裁曰衽而斜裁者兩相湊合於兩旁也。
兩邊不覆縫則不堅。
所以曰再覆縫而曰鉤邊
十二幅皆名爲衽
本非經意
禮經明言衽當旁則衽在裳旁。
正得經意
今主彼而疑此。
失鑑衡。
且以覆縫解鉤字。
本不相着
豈可復踵楊氏之陋乎。
 射義修身以俟死者
不在此位也。
位猶科也。
以不在此位爲句。
不在當去之位也。
此篇恐不純正
若欲因文而解之者
則不在此位也當爲句。
似若疑而問之者
其意若曰如此者。
不在此位也。
以爲如何
 喪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
古今異宜處。
祥日鼓琴
經制也。
檀弓誕妄
後儒往往傅會之。
如此說可乎。
答張舜華
頃諭極荷至意
苟得使綜要一部
可以無垢可洗。
則何憚乎十反而十改也。
但恐吾輩所恃爲是者。
自人觀之非眞是
今日之所疑而爲非者。
自後觀之非眞非耳。
此書之例。
與元文言異而意同。
者別項以附之。
其或有可疑不得不辨者。
乃圈而別項之。
若幷附爲圈則將不免混淆矣。
或未察耶。
某氏之例。
果以傷虎之
戒。
有改定之議。
終思許多處有如盛諭者。
只得置之。
未知如何
禮書一經盛勘矣。
幸尤着眼酷加讐校
以待後商。
千萬企仰
別紙所論。
畧以鄙意還貢。
幸賜覆敎。
  別紙(論綜要疑義)
 第一篇動靜陰陽本章
朱子天地之間。
只有動靜按說
凡看文字
當先立言本意
謹按此條。
先君之以朱子此說。
謂猶似與晩定有間者
以太極之不可動靜者爲疑也。
朱子之謂太極不可動靜者。
亦非謂太極動靜也。
朱子甞曰動不是太極
動者太極之用。
不是太極
靜者太極之軆。
太極能動靜。
不可動靜遽謂太極
如人有出入。
不可出入爲人
朱子動者靜者太極
而謂動靜不是太極
以太便是動靜爲非者。
卽此意也。
來諭此以不可目前動靜者爲太極
幷將動靜不是太極之說。
滾同下語
不得朱子本意也。
先君之解動不是太極一條
直曰太極固有動靜
不可動靜太極
朱子無異
何甞太極不可動靜耶。
來諭自下說處。
精深罅漏
而竊恐看他人不着耳。
先君所以此段者。
在乎首數句之直以動靜陰陽
與末段形上無分之云。
微有太極陰陽滾同一箇動靜底意。
他處太極自會動靜及何關於氣者。
微有間也。
幸乞詳考
 次段理不可動靜言。
此以太極言。
正指本原處。
來諭却言現在事物
不幾乎問東而答西乎。
或言理動靜
言氣動靜
固各有當。
而今曰理不可言動靜何也。
或言本同之性。
言氣質之性固也。
若曰不可以言本
同則可乎。
 朱子曰有是理而後有是氣章。
攷證後說
謹按此說氣質一下
自註相因故曰一。
理氣之二下。
自註相待故二
似大煞(저본에는'熬'로되어있다.문집서두의정오표에근거하여'煞'로수정하였다.)分明
譬之飮食
氣與質。
猶米與飯。
言其名則固二而其實則以米爲飯。
乃一也。
理與氣。
猶菽與
决是二物
雖合而爲飯。
終是二而已
幸更熟思
 第五篇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章。
朱子人物之所同者理也下按說
此條南黎翁甞疑之。
盖心有同底有不同底。
謂心不同者。
確論也。
所以有此疑。
然細觀朱子此說。
不能無疑
夫理之同者。
本軆也。
而論本軆則理同而心亦同。
心之異者。
氣禀之然者也。
因氣而不同者。
不惟心之不同
雖理亦不同
今乃連說理同而心不同
是判心與理爲二也。
朱子甞曰吾儒以心與理爲一。
釋氏心與理爲二。
與此說不啻燕越
豈不可疑哉。
孟子此章。
言人之異於禽獸者。
正指此理。
朱子亦云君子所存
天理也。
今曰理同而心不同則乃存其所同而非存其所異也。
可疑也。
若夫心之兼氣者。
何待通人物也。
論人可以兼氣言。
按說非欲單以理言心而如此
以此等處。
不可將理對心二之也。
幸細入商。
 朱子氣質之性。
亦是從這裡出條按說
氣質一段
承煕與俛宇公亦甞屢疑而屢質焉。
擧世人皆疑之。
仁兄亦疑之固也。
此所云這裏出。
不妨如來諭所云。
其下未發時氣質性亦皆在之云。
宜其爲的據
然愚於此
半生思索
乃終以先君說爲定。
畧陳之。
大凡文字
須先討立言意思始得。
氣質之性四字
千聖而始發於橫渠。
其言曰形而後有氣
質之性。
夫此形字。
作有形之義則是將天地之性歸之於禀形以前
禀形以前
命也非性也。
說不去
不得不作形著之義。
旣形著矣則非已發乎。
西山眞先生釋此曰善者其先而惡者其後也。
先善者本然之性也。
後惡氣質之性(저본에는'形'으로되어있다.문집서두의정오표에근거하여'性'으로수정하였다.)也。
所謂善者。
超然降衷之初。
所謂惡者。
雜出於旣形之後
非相對而幷出也昭昭矣。
一證也。
且此旣以有善有惡者得名
則從古聖賢
無未發前有惡之說。
未發而有惡則性善之說。
將歸虛假矣。
程子之言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
水之流而遠未遠證之。
而斷之曰人生氣禀
有善惡。
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
二證也。
至於朱子手錄
果無分明說此性爲已發未發處。
勉齋黃先生甞答人氣質之性之問曰方其未發也。
此心湛然
物欲未生。
氣雖偏而理自正。
氣雖昏而理自明
氣雖有贏縮理則勝負
及其感物而動則或氣動而理隨之。
或理動而氣挾之。
由是至善之理。
聽命於氣。
善惡由是而判矣。
末云愚甞以是而質之先師
答曰未發之前
氣不用事
所以有善無惡
至哉言乎。
勉齋朱門高足也。
其親承旨訣。
著爲成說
如是明白
而與此㽦錄一段
不啻氷炭
後人取正者。
恐當以勉齋爲主
此又非一證乎。
如上段出字。
設若以來字意看。
已是離得本位
從此來者
乃非從此理發出來之意耶。
此下五條所錄。
言氣質之性。
不及發未發上。
可以一例看也。
又如退陶圖。
誠難測其微意
然觀其情圈所言理發氣隨氣發理乘之云。
與夫圖說發而流於惡之說。
恰用勉齋此意。
其答洪耻齋書所言未發之前惟理而已
安有惡乎之說。
又直朱子此答。
其謂未發前無善惡之性則已的然矣。
今此來諭所云以不雜者曰本然
以不離者曰氣質
雖似方便
然細思之。
大是籠罩
試思天下
有離氣質底理乎。
以其不離而謂之氣質之性。
天下只有氣質而已
何得本然性乎。
况周子以來
言氣質性者。
明明說有善有惡之性。
今乃白撰一箇不離底氣質之性。
直是自家說。
前人言氣質之性也。
所論綜要中未發偏全之說。
亦是將此意推去者。
然亦恐未察於綜要之旨也。
夫理賦於氣。
始名爲性
乾健坤順木仁金義
已自各有所主
有偏全。
性之本然也。
孟子論犬牛人之性。
直說本然
何甞氣質之性哉。
綜要大旨以偏全屬之本然之性。
惟其受變於氣質有善惡者。
乃名爲氣質之性。
乃用張朱本說也。
夫以偏全言氣質之性。
則其意未甞不精
然終是本然之性元有偏全。
性之全偏。
未便善惡
若論氣質之性。
不得不依周子剛柔善惡之說。
以是分判
當决其未發之有無矣。
人之駁此者
常以發則爲情之說斷之。
古人言性緩性急。
節其驕淫之性。
克去性褊(저본에는'偏'으로되어있다.문집서두의정오표에근거하여'褊'으로수정하였다.)等之性。
分明指已發。
盖未發者。
性之本位也。
已發者。
性之變名也。
只緣氣質如此
發出便如此
是亦猶性然也。
豈惟此也。
古人習俗爲性
癖好爲性
此又進於是者也。
仁兄於此一番下工夫
究竟此一大案
如承言有謬妄者。
不憚覆敎。
 第十篇孟子可欲之謂善章按說
此之二字
果似不別白
詳其文勢
只是有甚之欲惡也。
其言發於人心境界者。
發於欲生惡死地頭也。
然旣不別白則不妨稍加修改。
未知如何爲宜。
幸賜指敎
 李子人心七情是也章下小註
道心之說。
果難臆斷
今只看退陶說則或可依來諭通指未發。
詳看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八字對說。
已指那發後形狀
心字上着一道字。
便見由道義而發底意思
朱子釋此曰虛靈知覺一而
已矣
而生於形氣
原於性命
所以知覺不同
夫原於二字
已是自本原出來之意。
而爲知覺三字
正指其發處言。
又甞曰道心知覺得道理底。
知覺得者。
非發處耶。
如是聖賢立言本意
只在已發。
硬說通未發。
非攙入外來意耶。
退陶此說。
亦應不與立言本意有異。
其謂貫始終有無者。
無乃道心酬酢裁度整頓收斂
兼包志意境界
不比四端之只屬初發地頭耶。
先君之曰自初發至已應。
乃言自始發之初至應事
已了地頭也。
初發固無異於纔發。
而已應實指其終條。
來諭混同一板看。
無乃未喩其旨耶。
道心旣微
果難驟議。
乞更詳考覆敎。
答張舜華別紙
 太極便是動靜
看朱子本意。
當以朱子之言。
朱子旣曰動不是太極
動者太極之用。
不是太極
靜者太極之軆。
此非朱子本意乎。
今此太極不是動靜者。
與此意有異耶。
所謂形上無分
以此意看然後恐尤分曉
動靜虛字
理則理有動靜
言氣則氣動靜
不可作一物。
不惟不可太極便是動靜
不可道氣便是動靜
今曰太極便是動靜孔子所以分別說易有太極
無當贅語矣。
朱子之凡言動靜處
理則以理看。
言氣則以氣看。
通理氣處以通理氣看。
方無牴牾
必將此不說理氣底動靜字。
管歸氣邊然後不抵牾耶。
幸乞詳思
 氣質之一。
理氣之二。
文字
須精辨。
不可汩董
又須看立言本意
不可遷就游移
今此氣質之曰相因
理氣之曰相對
本非疑晦難明。
偶緣仁兄一時生別意。
遂至枝蔓
可恠也。
物之一者
始終本末爲因襲。
物之
兩立雙峙者。
待對正義也。
朱子曰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曰以成則所謂一而因也。
曰亦賦則二而待也。
此豈難辨哉。
盖曰氣曰質。
其名亦異。
直謂之一。
似涉逕庭
仁兄疑之或似之矣。
然以理言則天也性也心也。
尙可一之矣。
以氣言而氣也質也形也。
不可一之乎。
但理與氣决二物
可對待而不可相因也。
來示中氣理生之因。
似若混作一因而下一生字。
相對非相因矣。
復曰理因氣存則又逐虎而失泰山矣。
理豈因氣而存者耶。
若曰因氣而著則庶不差矣。
然下著存等字。
已作二物矣。
所云質待氣氣待質。
只是因字意。
非相兩立底意。
所謂不可汩董者也。
鄙說菽粟之諭。
只指其决是二物
何甞理生氣乎。
况乎形上下乎。
仁兄味與飯之喩誠精矣。
然亦豈可曰味生飯乎。
豈可曰味形上而米形下乎。
此等一似迷藏
不謂明坦仁兄而有此般話也。
朱子理氣决是二物
仁兄一之耶。
此等處亦恐非仁兄本意
偶因一時乍見
遂生許多筆瀾。
幸更反思
 氣質之性。
氣質一段
非惟綜要大論
天下大疑案。
承也膚淺
豈能一語而决之耶。
但有一鐵定不可易者。
氣質之性。
有善有惡。
而未發之前
有善無惡
所以百回思量
畢竟主已發後始有氣質性之說也。
來諭反覆
非不浩渺滂沛
而竊恐比前諭更生許多支節也。
前書猶以偏全說則未發之地尙無病。
而今卽以善惡說則雖說百般分䟽
未免未發有惡之證。
以愚料之。
極是惶恐
不覺汗出。
試更平心一思。
性之未發。
已有惡在。
何以純善
且如尊諭善惡皆在。
程子何以不是善與惡在性中相對
堯桀之未發已異則孟子何以人性皆善。
程子何以堯舜之於路人
也。
朱子何以不爲堯存不爲桀亡也。
其必有惕然而動于懷者矣。
竊料盛意初間
只認偏全爲氣質之性。
及說到善惡之性。
遂復仍循拖帶
欲以偏全當善惡
而又嫌惡字太重。
稍欲輕其名義
俾勿遼越
然偏全之善惡
政似水薪之於氷火
終不可見卵而求時。
如一勺一桶之水。
縱有大小多寡不同
何遽一勺水爲惡也。
一例以偏者爲惡則天之健地之順木之仁金之義。
萬物之各得一偏。
只有惡底性。
雖是不免有薄與寡者。
只有惡性矣。
烏可哉。
夫惡之所生
由於發後之有過不及
未發之地。
都無一事
將何指爲惡。
縱是桀紂
不做一事
不起一念
安得爲惡人耶。
欲强以名之於未發之中。
寧不臲𡰈而不安乎。
若夫本性之言偏全。
雖若可疑
性之得名
實在禀賦之後
盖自乾健坤順以下多偏而少全。
乾偏於健
乾之本然也。
坤偏於順
坤之本然也。
偏於仁木之本然也。
於義金之本然也。
牛馬本然
順之偏也。
大黃附子本然
寒熱之偏也。
得健五常之全者。
人之本然也。
皆其受生本來如此者。
非受變於氣質者也。
故從上聖一例以犬牛人水火之性。
指作本然之性。
其說具在
本非綜要創立之旨也。
來諭所證先儒說。
幷未見十分亭當
程子以生之謂性。
人生而靜容說
善惡不是中元有。
何處說未發有氣質性也。
張子形而後之說。
猶可諉之於不別白
至於西山分明說雜出於旣形之後
豈可遷就爲說也。
勉齋錄與㽦錄。
皆承聞於朱子者。
而今勉齋錄只諉之勉齋說。
但將㽦錄作朱子說。
予奪之攙入手分也。
退陶分書性情之圈而不別下說
惟未發惟理無惡之說。
出於手筆
惟理無惡則其無善惡氣質之性者。
其然乎。
愚之以不知爲不知知之爲知之。
亦何害爲初學
方也。
大抵仁兄以不雜爲本然
不離爲氣質。
巧妙而實籠罩何者
理賦於氣。
方名爲性
是則不雜不離
今欲釐而二之
別其名目
只似一塲博謎。
無干實事
况此不離底性。
可以弗性。
可以反之也。
又以善惡當未發則雖百般牽遮。
畢竟侵破性善宗旨
斷非可行之說也。
惟是純善之當本然
全之氣質
考諸名義
若無不可
當初遠公與承煕之屢質於先君在世日者
在乎此。
不惟承輩爲然
朱子甞論五行一之性。
亦有認作氣質性處。
或者朱子初時亦曾如此立說
而㽦錄出於其時歟。
假使前古無人說偏全氣質等性。
一賢者立下自己說曰偏全乃氣質性也。
旣於理無大乖。
夫誰曰不可
但張子已立下氣質之性四字
卽曰有善有惡。
曰弗性曰反之
孟子說犬牛人性及人之異於禽獸者。
皆指作本然之性。
朱子天命之性。
卽曰人物各循其性。
各有當行
名義已定
指類已分。
不可汩者。
誠思此善惡不齊之性。
亦可以存之循之乎。
牛順馬健火上水下之性。
亦可以不性而反之乎。
是其毫釐之間。
一南一北。
之燕之越。
不惟不可相混而已
是又說之而不去者。
於是乎善惡之性。
無可着跡於未發地頭。
而始知勉齋翁此錄。
眞得子朱子口傳心授之旨。
足以千古氣質性之三尺矣。
旣蒙曲垂開導
不敢不畢陳其說。
庶賜覆敎。
答張舜華
頃覆感荷
僮指無何至。
詢審尊候萬旺。
又可慰。
承煕屢泣楸陰
尙未定精向裏
俛公尙無音可訝也。
南塘何處得來
每欲究觀全部而未能。
今可借其餘塵耶。
但示中氣質之性之說之合處
竊恐却有可憂者在。
此老平生主未發性不同之論。
其根祟在此。
仁兄苟求其故。
當見其同而反其觀。
深悟從前立見之偶偏。
今乃
喜其相合而若有所藉言者
幾何駸駸與之俱化哉。
第俟盡究一通
徐徐溯源尋委。
極其然後
更議取舍如何
金溪可痛惜。
江左更無人鎭定之者。
豈非世運所使歟。
與張舜華別紙
人物同異之說。
係是先輩大論
固難容易劈下。
然槩以前聖賢所已說者推之。
亦自可見
天下之物。
同得是理以爲性。
其性本無不善
順之而行。
皆得其道。
此則人物之所同也。
其所得之理。
或多或寡或全或偏。
有萬不齊者。
人物之所異也。
其同其異。
只是此性。
潤下之同而河海溪澗之異。
只是而已
此綜要所有性則同而爲性則異者也。
其只執其同而不許其異者。
固亦落於一偏
而猶有見於一原之本矣。
南塘則只執其異。
硬把本原之同。
諸人物未生之前
則不偏見之爲失。
於此大本
全失其面目矣。
其所謂異者。
畢竟指出氣質性善惡之不齊者而當之於未發之地。
則是此未發之地着不得純善二字只有這或善或惡之性矣。
然則成湯所謂若有恒性
孟子所謂性善
一一落空
告子生之謂性。
揚雄善惡混。
至當不易之說矣。
如何其可也。
大抵仁兄偶於氣質性一欵。
尙未十分照破者。
乃在乎全偏多寡之認作氣質性。
雖似與南塘一串來。
其實則分同異一地頭。
而以同者爲本然
異者爲氣質。
一物二名也。
南塘則分同異爲二層。
以同者爲非性而異者爲性
一物二處也。
大相遼越矣。
南塘所謂禀形以後有氣質之性者。
政以本然之性。
禀形以前物事也。
以此入見文理或可通。
而兄則以本然性亦作禀形以後有者。
所謂禀形以後有氣賢之性者。
偏而不圓
文理反臲𡰈矣。
如何相合也。
朱子以後大儒更無踰於勉齋
西山
兄不此爲證。
而乃南塘爲證。
未可折倒人言
只見得不輕重喜同異之病。
其所謂合者。
得半失半。
小同而大異乎。
如使前古聖賢有以偏全多寡
作氣質之性。
又或言未發之地有善有惡者。
則盛說始可伸矣。
否則竊恐千般說出。
畢竟有碍。
更深思。
公元1839年
答張舜華(己亥)
伻人奉書至。
細審辰下康强逢吉
涵泳理義之府。
有人不及之妙。
伯公又騫揚名途。
內腴外彪。
可謂二難
俱可賀也。
發氣質性之說。
頃對幾至唇焦。
縱未見印可
一段可恃者。
在於善惡勿論之說矣。
氣質之性。
有善有惡。
而未發之前
有善無惡
能知善惡不容於未發。
則氣質性不容於未發。
更不待說話矣。
意謂仁兄之明。
了然一轉思之間。
今承示諭
尙以鄙見迷暗爲憂。
而又尋却一別來攻
愕然失圖也。
夫以退陶圖圈之合着本然氣質爲證則誠或可爲盛見之一援
然今此答奇明彥書。
直以性作兼理有善惡者。
而其答洪應吉書則直曰心之未發。
氣不用事
惟理而已
安有惡乎
此其意盖謂通言此性則有本然性之純善者。
有氣質性有善惡者矣。
惟是未發之地則不容有氣質性有善惡。
只是本然性之純善者也。
其曰從理在氣中處言者
盖謂此理之在氣中。
自不免有善惡。
非謂未發而在氣中也。
由是而推諸圖意則亦只是普說本然氣質名目而已
非直對立於未發之前也。
如今盛見。
以爲未發之地。
兼理氣而有善惡乎
此是千古聖賢無之說。
令人駭惋錯愕
皇恐發汗
此獨不可立地回思乎
仁兄欲以此曉鄙人使之爛漫同歸
則是不過相率而入於荀揚之域矣。
奈何其可乎。
千古更思官啣之疑。
溪說所云受嘉善無實職。
只得合舊啣者。
承宣之階嘉善者也。
鄙說所謂判書崇品。
實此類也。
不必異同
至於四未翁則通政壽階也。
壽階護軍也。
非實啣耶。
舍此而書都事
亦恐未有的據
世有參奉仕而壽階崇政上護軍者。
亦將書之以崇政大夫前行參奉耶。
愚陋有疑。
故未敢遽諾
幸乞更思回敎也。
與張舜華
頃寄俛公書。
其中氣質一段
旣許圻看。
不能不略控愚見也。
竊詳盛意
似謂未發之時。
本性純善氣質有善惡。
如此則非兩性交窟耶。
又或以爲一性也而單言理則純善
氣質說則有善惡耶。
如是則此一性已自有善有惡。
烏得爲純善耶。
且未發二字出於子思而直謂之中。
以狀此性之純善而已
何處更容雜氣之性也。
程子曰其未發也五性具焉。
而其熾蕩不齊者則在乎神發之後
朱子曰未發之前
氣不用事
所以有善無惡
退溪曰未發之前
惟理而已
安有惡乎
千聖相傳宗旨也。
欲以善惡二字
安之於未發之地可乎。
至若下段所云未發不可言已發不可言
已發可言未發可言等說。
雖出於極費心力。
恐皆揣摸皮膜
和泥帶水
成風不可捕捉也。
勉齋錄及綜要所辨。
直言未發之無氣質而已
何甞說有之而不可言不可見也。
是皆不免抑之失當者也。
所謂㽦錄者。
謬誤不一
開端下說一似天命之性。
不根於心。
而直將氣質之性爲此心本根。
下人道心之喩。
又使天命氣質
都根於心。
並立兩軆
其所謂未發之時只是渾然
所謂氣質之性亦皆在其中者。
又混將理氣爲本軆渾然者。
此皆果合於朱先生定論耶。
若夫勉齋所錄則自始至終
脉絡井井
同異俱判。
軆用並著。
無一可疑。
取捨從違
可知
朱子手作通書解。
分明氣質性之爲中就已發言之。
肆然援引朱子
以爲已發不可言性之證。
不亦大誤耶。
所謂氣質之性。
本非以氣質爲性
亦非以此性之氣質中者。
便目爲氣質之性。
亦非自爲一性本性之外也。
以此性之氣質而有變者名之也。
此性未發。
固已有偏全多寡不同
然此其本來已然
而非有變於初者也。
故從古聖賢
旣定本然之性矣。
其指證以爲氣質之性。
乃在剛柔善惡中之有變於本性純善者。
剛柔善惡
應有所由苗脉
其所苗脉者。
只在氣質剛柔粹駁。
而未發之地。
自理氣自氣。
氣不用事
惟理渾然
何由覔得善惡苗脉於此理也。
其在已發也則氣始用事
此理之乘氣而發者。
管攝不得
始有或剛或柔或善或惡之分焉。
雖以喜怒言之。
剛者喜也剛怒也剛哀樂也剛。
柔者喜也柔怒也柔哀樂也柔。
喜怒哀樂情也。
剛柔善惡
氣質之性也。
只有喜怒哀樂都無剛柔善惡何以萬事之分吉凶之判哉。
今於已發則曰只是情。
不可言氣質之性。
於未發則曰已有剛柔善惡之雜。
其奈不合事物之變而有違於聖賢之旨何哉。
且此性字之移用於已發地頭。
不啻多矣。
孟子以口之於味等五者爲性
是以性之欲爲性也。
程子言惡亦不可不謂之性。
此又以情之流爲性也。
至於朱子
又直以情之不中節
爲氣質之性。
今何苦而不遵守之。
硬說已發不可言性。
執定不的之一錄。
盡棄聖賢之的訣。
爲此有百害無一益之說哉。
吾兄之明。
一回虛心
便可照徹
幸願仔細入思。
且見近世一種學問
務爲籠罩依違之說。
以不逆人意。
保却完名爲事
未甞歎息衰世之意也。
今見所云可言不可言之說。
一似有此般意思
或者萬一積困世謗。
生此方便之道。
則其於此學。
豈不爲大害耶。
每念朱先生壁立萬仞之意。
竦然如有撑起者。
聊爲吾兄誦之。
倘不呵斥唐突耶。
主臣主臣
答張舜華
審讀朱書
有無意味
天之餉仁兄亦厚矣。
先君一生精力在此書。
小子無狀
不能萬一於承述。
仁兄旣深嗜之。
肆力焉。
庶幾大家發揮
受用無疆
不負平日勉之意耳。
毒虫無知
不少朱書肚皮耶。
使化兒斷獄
亦宜殄滅無遺
古人有以殺之爲失仁而放之者
此又一種道理耶。
一時偶然意思耶。
細事亦當一番經心也。
今又以二虫之饕食冒進
難於盡除。
反求乎吾人利心之乍退乍進而歎其不能斷除則尤使人悚然也。
且念二虫爲害
雖欲除之。
或有勢不行處
吾人一箇心。
緣何不能除去此病也。
思之惕惕
願製出一劑
頓服取效
且分餘瀝以滌此草木之胸也。
華西集有欲售直者。
鄙家可買。
四百里而至。
盖年前雅抄本爲死馬骨也。
日間讀來讀去。
多見其可敬可信處。
仍念此老所見如此端的
何復有偏聽之惑。
或者此老所尊信羣公
果皆足以折服此老心乎。
思欲更取某公某賢文字
虛心一究。
未知此非試水之圖耶。
  別紙
愚伏集記疑諸條。
鑿鑿有據。
且與承煕所聞脗然相契
更無容評議也。
所辨答曺好益書所云理爲本氣爲用六字。
亦似得其本意
然只曰理爲所發之主。
氣爲所發之資。
則恐見者以爲不着本語無以遽釋其疑也。
愚意愚翁本意
只是言理爲本軆而氣爲作用。
本軆常乘此作用之氣云爾
未知如何
其論答金子亨書傳重代服之別。
亦甚明白矣。
代服之禮。
在吾東已成大論
可遵
公元1863年
依。
然旣無經據。
往往多歧貳。
頃俛宇公寄書言此禮之不可
欲作一辨寄示
未知據何義而做骨子也。
又未知何據而證代服之爲不易正理也。
幸更細思。
其癸亥論禮箚子
明暢而達於理。
足爲千古正案
仁兄之論。
適與相契
亦可見公案之所同矣。
但以稱子之故而疑其不行三年者。
竊恐有不必執一者。
盖稱子。
定名也常也。
不行三年
壓於尊也變也。
女子適人
父子之名未變也。
而服則不得斬。
此非稱父而不斬者耶。
區區愚妄又有所積疑不解者。
儀禮斬衰章曰爲人後者傳曰爲所後者之祖父母妻若子。
不杖朞章曰爲人後者爲其父母報。
據此則於所後
只曰爲後曰若子而不書父母
其於所生直稱父母
程子以後諸賢之說。
似若相戾者何歟。
或者古人以爲後之義。
重在承重
天屬之稱亦不可遂絶。
皇考孝子之稱。
雖施於大宗
而曰父曰子。
不嫌仍之於所生歟。
若或如是則如漢宣帝及我仁祖之稱父於所生
無所礙。
未知如何
此卽歐公濮議之見斥於大賢者。
固知爲大謬
區區有疑。
因事一發
所以求正君子
破蒙蔀者也。
公元1900年
與張舜華(庚子)
歲前一書
老兵所淹。
其達旣迫晦而承覆乃在新年
自訟不敏
亦不害爲新年第一消息
一尊百福
穩讀朱子書。
深有所感發於篔壁靈芝之意。
自奮淬厲
所以大拓義理之府。
以爲吾道光也。
其二承之無狀。
德業日退
瘡疣百出而不自知
乃蒙仁兄賜箴砭。
有以深中其症祟。
有以慄然自惕。
庶幾懲創於餘日也。
二者實吾兩人所以藉力以爲畢生之地。
豈非新年吉慶耶。
仁兄所自感發于心者。
固自受用
其在承者。
兄縱能察其病。
然亦或未實其受病之源矣。
夫承縱無狀
豈不虛受之爲美
凌厲之爲病。
只緣當初入心
求是二字爲法門。
深以崇飾虛讓。
黯黮以欺人爲非。
每以朱夫子是曰是非曰非。
吐心吐膽相與者。
白直心法
纔有小見自得者。
輒向人說道是直。
到己說窮處
始肯回頭更思。
見得人言有理處。
不敢遂非自是也。
惟看此一是字。
在我則主我。
在人則從人
實不知人我之有異也。
自信如此
故人有尤之以固執强辨不能退讓者。
未甞自訟以爲實病。
但其素質偏狹
多爲浮氣所引。
往往見於辭色間者則距心之久矣。
工夫未篤。
至老不化
歎息不堪言。
平生多小觸忤
積受謗議
每到不相信處。
以不盡言
藏拙一方
而獨於平生肝膽相照之地。
又復不加深戒
期在吐得盡時。
其病又隨而發矣。
而猶不自知其發也。
人或知之而不肯告。
仁兄愛我深。
何由自知
獨恠吾兄旣見此於相處之日矣。
以兄忠厚之氣婉直之辭。
一遭面諭
庶幾懣然心服
僕僕負荊
泯默至此
乃以紙面而詔之也。
無乃積病爲祟。
其發甚厲。
更有不甘承服之慮耶。
是承之病。
至於難醫也。
尤庸惶懼戰慄不能自定也。
然承自料仁兄不敢不受責也。
願自今痛加繩糾
勤加敎誨
有以自鑑
禮輯豈承所自句當
次第多少講定去處
仁兄而辭。
誰將任之
從近枉臨
抱孫一弄
因開硯幾日可了此。
左行承且陪隨
得兩便。
未知尊意何似
笄䯻已試古人之儀。
可謂敏於矣。
珊瑚無來者。
或者忘漏耶。
欲助成美意而不可得者可恨
且其作䯻之法。
有合更考者。
經旣無文
註䟽家皆云以縰韜髮作䯻。
橫施於笄髻中。
如是只如婦人安䯻法。
先以髮相纏而後橫揷其笄矣。
漢史云城中好高䯻。
四方一尺
以此考之則男子髻比婦人環髻稍高矣
且古緇撮用以撮䯻。
則是其制略似今東人
髻。
不作椎形耳。
若如註䟽何以能稍高也。
喪禮鬠笄用四寸纋中。
註纋笄之中央以安髮。
兩頭中央狹則於髮安。
夫纋字未詳其義。
然經握手牢中。
註牢讀爲樓。
削約握之中央以安手也。
今文樓爲纋。
以此考之。
纋與牢皆是削約之意。
曰纋中者。
削約笄中。
使髮不左右移動也。
如是則非作髻後乃從外貫之者也。
必先橫笄於髮上。
却以髮上繞笄中而還纏結於下。
仍以總結之矣。
其下又云鬠用組。
乃笄會髮之後
仍加其笄矣。
此雖死者之髻。
生者亦應推此。
頃對只以意說如此
間因少輩考問
試作喪冠喪服纚笄總等考證。
推到髻制而未及成說
今因盛示而及之。
未知此說無踈漏否。
笄若在彼。
卽投付否。
承亦欲急試之也。
公元1846年
答張舜華(丙午)
於此中受夏侯尙書。
顧我無聞道之分。
默賀蓮花臺善緣
非地府夜叉手法所到也。
何來玉字
辱此板穴。
忽覺吾人一箇心。
不以爲限也。
承此來旣有命焉。
只得安之。
但恨歇后一紙
不關國家絲毫而却爲異類所辱。
其所引。
强作話說
直欲噴出一番口氣
而但念吾輩道理
常從平地自在
只用得一箇按住法門
覺胸裏無他事。
輯要幸得一番看過。
然此中喧聒
更似市中看籍。
又患書册未備。
不能稽考
今且依此寫一本
而鄙里無人檢察
遂托兒子一人裹走乃里。
請弘從傍檢。
且邀吾兄從隙臨敎。
以畢此役。
仍裹入荼田一校
遂付板本
未知此事能如意否。
自入此中。
惟有此事上心
吾兄想同此懷。
終始一擔也。
與張舜華別紙(論儀禮傳疑義)
儀禮威儀之釋恐未穩。
中庸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威儀曲禮之類。
儀禮之儀。
恐當訓作儀節
冠禮童子任職居士位。
年二十而冠。
三代童子任職有據否。
大夫之子自用士禮則有可據耳。
公元1863年
冠禮筮于廟門䟽。
不筮月者。
小正二月
冠子娶女。
時有常月
故不筮月。
愚按經曰皮屨葛屨
何以有常月。
筮賓䟽賢恒自吉。
先戒後筮。
恐非鄭註本意
愚意鄭氏所言賢者恒吉
盖言賓當取賢而今筮之。
若無取於賢而只取其吉。
然其理則賢者恒吉
所以擇其賢也云爾
何甞先戒後筮之意耶。
若夫先戒賓者
賢之廣也。
筮賓者。
於賢者之中復一人而冠之也。
宿賓註進之也。
此恐與隔宿戒之之意。
不可混也。
字書宿素也。
竊意宿有預底意。
盖先一宿而戒之也。
預知其必來也。
緇布冠六物云者
一盖指頍項。
其以缺項作頍固誤。
古者緇冠臨着乃合武。
缺項自爲一物
與此同篋何恠也。
昏禮問名
自爲大節
曲禮亦曰非有行媒
不相知名
盖昏禮至重。
婦人不可隱其名。
古禮正處
賈氏所謂只問姓氏者。
似因誰氏之辭。
然其說實恐未然
竊意氏者非但指姓。
稱名而云堯舜氏。
稱字而云子張子游氏者或有之。
安知此所謂誰氏
直是問名語例也耶
星湖所謂敬之也者
有意義。
今直破儀節之說。
斷之以不三月之名。
未然
所謂不必爲主人之女者尤不經
不可以爲說。
寢門揖入。
升自西階
註䟽家只言導婦以入。
愚意爲人子者。
升降不由阼階
自是常禮
不敢當主禮也。
孤子則恐當由阼。
由阼先升。
豈非導婦者耶。
媵侍戶外
不使御侍云云
媵侍戶外
侍寢之義也。
不言
御。
豈可疑耶。
婦人送者註隷子弟妻妾可疑
古禮雖質。
主人子弟豈可妻妾來送耶。
恐當如姆姥之類。
吾子某以初昏
使某將云云
䟽壻自稱父以對擯者可疑
豈有自名其父以對他人者耶。
此必壻從者對擯者之辭。
賈說恐不可取
喪禮朋友襚(止)退哭不踊。
註徒哭不踊。
別於君襚云者未然
盖襚爲死者
非與己爲禮也。
君襚則成踊者以君命之臨也。
己自成其哀也。
無嫌於與爲禮也。
朋友則不成踊者。
嫌於與賓爲禮也。
恐非嫌於逼君命也。
此下賵賻之禮可推也。
則不出。
以賵爲死者而非與己爲禮也。
賻則出。
乃與己爲禮也。
褖衣註鄭氏所引黑衣裳赤褖者。
旣是爾雅文。
云釋袡衣者。
則其引之於此者。
已是可疑
而賈氏所謂褖衣則玄端者。
只是臆說
不足爲據
愚意褖衣卽六服之一。
古者吉凶
男女同服。
通用之。
盖此在男子則直是深衣黑色者而用代玄端者也。
庶襚繼陳不用註。
少納之爲貴者恐未穩。
襲用三稱
自是正禮
豈以少納爲貴而然哉。
設决麗于掔。
自飯持之。
設握乃連掔。
註䟽可疑
其以飯爲大擘之本者又何據。
竊意飯乃今所稱食指也。
决有組繫
下繫于掔而交之。
向上食指
繞而結之。
旣設握則又連綴兩腕
如足之連絇。
使之齊整而不放散也。
經中只言設握乃連掔。
何甞言與决帶連决。
註說或無的據
句於連掔之下。
當依註䟽
未知如何
商祝註訓襲爲布恐未然
愚意此言先以衣三稱相襲床上
待含畢。
遷尸其上而襲之。
乃襲三稱註凡衣死者左衽不紐固。
因喪大記而誤矣。
沙溪所云家禮至小斂左衽
喪大記亦至大小斂始爲左衽者。
未免有衣左衽之意。
未可引。
旣夕禮書賵於方若九云云。
註䟽多未瑩。
盖方則曰若九若七若五者。
言列書其物也。
只擧陽數
未定也。
定者屬乎陽也。
則不言數者。
只書一物也。
盖賵遣皆爲死者
而遣以贈死
致敬也。
加見䟽引喪大記飾棺註。
以華道路及壙中。
不欲衆惡其親也者
恐非正意
死者柩車
卽與生者車帷無異
文之也宜有飾而已
豈爲衆之不惡而爲飾耶。
生者車帷
又何惡而飾也。
且壙中則柩方入土矣。
何復嫌於人惡耶。
士喪記內外皆埽註。
爲有賓客來問也。
愚意病者穢惡之。
潔凈待之
所以正終也。
非爲人也。
褻衣新衣註。
來人穢惡之。
愚意改服恐亦致潔。
無使穢惡觸化者。
非爲人穢之。
設握裡親膚云云註手無决者云云可疑
經中只有設握二字
故記言設之之制而已
此何關於决之有無也。
鄭註可疑
記只設繫絇中指結于掔。
鄭註之意。
似只說握上下端皆有繫。
下端繞掔自貫。
上端之絇中指者。
相結而已
後賢許多說話
又似多生枝蔓可疑
六升
外縪纓絛(저본에는'條'로되어있다.문집서두의정오표에근거하여'絛'로수정하였다.)屬厭
註疏可恠
經只曰冠繩纓
記只曰纓絛(저본에는'條'로되어있다.문집서두의정오표에근거하여'絛'로수정하였다.)屬厭而已
何甞言屈繩爲武也。
縪之爲縫著於武者又何義。
賈氏所謂吉冠從武上向內者
又見於何經
夫冠吉凶皆與武別材
臨事乃合武。
燕居之冠乃屬武
喪冠燕服也。
何縫着於武。
且武所以固冠也。
若冠從武上向內縫則冠反固武矣。
何事理也。
冠之以厭得名
取諸首絰之壓武已足矣
何必强說武之壓冠乎。
今但經意推之。
冠則以布。
但外其縫餘而已
纓則以繩一條
屬于而已
靑組屬于缺者。
可同照也。
盖吉者見項之缺。
凶者見形之壓。
皆因所見得名
實皆武也。
繩武之行已久。
卒難變也。
經意則恐不可苟也。
士虞禮主婦足爵疏。
主婦主人之婦云云
解說初喪時。
以亡者妻爲主婦者。
只因家禮之意。
然考中。
自小斂爲位憑尸。
主婦常與主人對說。
只見爲主人婦也。
家禮自是一說
不可因此而謂儀禮中主婦。
亦指亡者妻也。
士虞記哀子某哀顯相註。
顯相
助祭者也。
竊意此不可通者。
豈有助祭之賓曰哀曰孝者耶。
或者顯相主婦之稱歟。
鄭氏取證
在於周頌之相惟辟公
昏禮云往迎爾相。
亦非主婦之稱乎。
將早而祔則薦卒辭曰哀子云云
此段註疏旣多誤。
而敖氏所謂脯醢之屬。
告于神者。
又恐謾費辭說。
竊意此言三月而葬。
遂行卒哭之祭。
以其明日祔。
薦獻旣畢。
告之以辭曰哀子某。
來日云云
卒哭卽指三虞
非別祭也。
鄭氏誤分之。
薦卒之薦。
卽哀薦成事之薦。
非別有薦也。
敖氏誤分之。
薦卒之卒。
只是畢事之義。
而鄭氏復誤作卒哭之名。
所以致多小眩亂也。
孝子某孝顯相疏。
祖考行孝道者
恐非正義
宜只主繼世之義。
喪服杖者何也爵也云云疏。
有爵必有德
能爲父母致病者。
胡說
盖此泛言杖之之義。
本由於優尊貴人
然有擔主則杖。
輔病則杖。
此喪之所以有杖也云爾
豈以有爵之能致病而使杖之乎。
如是矣。
支子無爵者何以杖。
雜記所言輪人以杖關轂而輠輪者。
亦恐謊厖不足信
絞帶繩帶也者
疏解作絞麻爲繩作帶。
固本於間傳註三重四股。
然但間傳註以單股爲一重
重字之意。
通攷兩股交爲一重
三股積爲二重
四股積爲三重
說似是。
鄕飮禮公三重大夫再重。
三重則四席。
再重則三席
此可旁通
爲人後者疏。
後祖父或後曾高祖
所後不定
經文不稱父母所後而只曰爲人後者。
誠恐父母之名不變於其父母
而於所後則只後其宗而已
曰父曰祖則未定也。
然此賈氏之說則似謂其所後父或早卒而其入後時
祖若曾高尙在也。
非謂本無所後而後祖若曾高也。
當更詳之。
傳曰爲妻何以期註。
適子父在則爲妻不杖。
按此云不杖。
以父爲之主也。
則非以父之在位也。
曰以杖卽位庶子
則亦非以父之在位也。
只以父不主庶婦之故也。
賈疏又申明不杖章之義。
大夫之尊。
尙爲適婦主喪
則士以下不可不主也。
小記之義則以天子士庶不爲庶子主喪也。
欲立說以反之
直說註疏之非。
不可反爲援引遷就之也。
且念大夫之適子。
非以大夫子之貴而不杖。
只以大夫之主適婦喪而不敢杖。
則士之子亦何以異哉。
賈氏所謂士卑爲此三人喪主可知者。
恐亦不可非。
父卒繼母嫁從。
傳曰何以朞。
貴終也。
貴終其恩。
貴終不特貴其終三年也。
以其甞爲母子
與同其父三年
又許己從育於其所之。
終保其母子之恩也。
鄭註恐有義。
大夫之適子爲妻註疏云云
傳意則其不敢者以父不降也。
其不杖亦以父不在也。
如是何以大夫士之別耶。
言大夫之適子非欲別於士之適子也。
乃欲別於大夫庶子也。
大夫
庶子則爲妻大功
大夫之所壓也。
適子則不以壓降其妻。
重適也。
如下言大夫庶子爲適昆弟者。
欲別於大夫之適子之爲兄弟大功也。
非欲別士之庶子爲適昆季服朞也。
女子子適人者爲其父母
婦人不貳斬。
丈夫容有二斬。
故有長子皆斬云云
不貳斬者。
猶言不貳主也。
上言爲人後不貳斬。
言斬於所後則不斬於本生也。
此言女子不貳斬。
言斬於夫家則不斬於親家也。
若乃爲君爲夫則自是兩項事。
男子爲君爲父。
何論貳斬與否也。
賈氏所言婦人諸侯兄弟者。
服斬之疑於君夫之二斬。
攙說也。
不足據也。
男子之爲長子斬則旣爲第一長子斬。
又或爲第二長子斬。
是則可謂貳斬。
正與婦人不貳斬者爲對也。
皆斬之皆。
所以明貳斬也。
不可刪也。
繼父同居者疏。
亦有嫁者雖不如不嫁。
聖人許之。
故此有繼父之文。
按賈說非是
聖人何甞許人改嫁
易曰婦人從一而終也。
不許
苟有之。
不得不制服
爲舊君君之母妻。
傳意旣不別白
註䟽恐甚誤。
老疾致仕
自是常禮
君臣之義。
無少異也。
不服斬而止於三月則烏在其大倫也。
孟子論舊君服
明說去國之臣猶以禮相處者。
所謂舊君也。
言今雖不以君事之。
舊則其君也。
今以一時致仕而曰今不以也則豈有倫理哉。
言大夫爲舊君。
傳義自明
大夫在外
其妻長子爲舊國君
傳義自明
註疏義恐甚雜。
此先言大夫在外而曰舊君。
大夫去國在他邦者也。
只曰大夫在外則其妻長子尙本國者也。
大夫之妻當服君朞。
而今大夫去國
其妻無所從也。
只得平民同。
大夫在國。
長子當服君斬。
大夫去國長子往則無服
而今大夫已去長子未去。
亦當
平民同。
不可大夫之妻及長子而有所加也。
雜記之國大夫者。
亦恐無義
大夫宗子舊君註。
大夫待放未去。
按言未去者。
已去則不服也。
竊恐未然
傳曰大夫去國
歸其宗廟
故服齊衰三月
此非已去而猶服乎。
設使得罪放逐
其身不去仕他國則當服其君斬。
何得三月而已
且疏言士去國則不服舊君者非也。
經旣言舊君。
言大夫爲舊君者。
大夫之服舊君。
無以異於士也。
雖士以禮去國
往來宗國
人情如何不服
喪服公子爲其妻縓冠麻衣云云
䟽以布縓色爲冠。
敖氏曰縓當作練。
豈有以縓色爲冠者耶。
練字無疑
二尺五寸註。
燕尾云云
此衽之指爲燕尾可疑
且以註義則燕尾二尺五寸云者
乃通上正一尺而言也。
故曰用布三尺五寸
上正一尺而斜裁者爲尺五寸則爲衽二尺五寸矣。
衽有二片。
上正二尺
下相望斜裁者尺五寸則用布爲三尺五寸矣。
朱子大全言廖周二說之異而曰。
丈尺度之。
合如廖說。
盖以三尺五寸之布。
裁出二尺五寸之衽。
則只恰成兩袵而已
說則本於賈䟽。
以爲左右各兩衽則乃四衽而用布爲七尺矣。
不用大全定論而反從賈周之說爲可疑
其於鄭註說則以爲燕尾上正三尺五寸
又恐有不能察也。
尺二寸註。
袖口也。
此乃鄭氏自立說。
古字訓也。
古人服制
從此一字誤解無復影響
可歎
特牲饋食禮。
嗣擧奠盥入云云註。
傳重累之。
所謂將使爲嗣牽累
崇敬承重祭祀之事者。
已似含糊
今又刪節之。
作爲後有牽累
承重祭禮云則恐益加疑晦
愚意所謂之者
云積其事。
盖以將傳重也。
預使之積累其事也。
未知如何
少牢饋食禮。
以某妃配某氏。
註疏別白
言以皇祖妃配某氏。
其意如云配某氏以皇祖妃也。
特牲只言皇祖某子
而此則言配食
豈士不配大夫獨配耶。
特牲文畧也。
士虞禮記是月吉祭
猶未配。
非是月則配矣。
某子某甫
盖通指字歟。
主婦被錫侈袂
註疏恐誤。
大夫長衣中衣侈袂一尺
命婦侈袂何獨一尺一寸
且以袪爲袖口
袖口之長。
亦可謂侈其袂耶。
袖口尺八寸。
何益於衣也。
古者婦人之服。
盖皆深衣
只隨其色而異其名。
命婦侈袂
大夫之長中衣
亦以其玄綺而名綃衣耳。
袖口豈有加減哉。
有司徹。
崇酒註。
謝尸侑以酒薄充滿
竊恐此謂酒以屢酌而減少薄惡
遂以新酒充滿之。
鄕飮酒酒惡相充。
義同
今以充滿作充飮。
說不去
鄕飮酒禮
主人戒賓
拜辱
疏謂大夫尊。
又將貢己。
尊敬也。
恐非正義
此賓在家主人也。
主人見客拜禮也。
豈以貢己而足恭哉。
下鄕亦然
可考也。
冠禮主人先拜。
拜其許也。
其始戒不言拜。
鄭氏以爲不具
得之
盖此則大夫與賢者始見。
重其禮故謹書之。
冠禮僚友相見常也。
不特著其始見。
只書其戒賓而許。
許而拜也。
記法有詳畧也。
奠爵于篚下盥洗
按此言奠于篚下。
下言奠于篚。
註疏分別
然似各有義。
前則取諸篚而未洗置篚下者
以方洗也。
欲其別於在篚者也。
由後則已洗矣。
不可更汚於地。
且已別於在篚者矣。
燕禮奠觚篚下亦如此
旣洗則奠于篚而興對矣。
通攷也。
興席末坐啐酒
啐酒入於己故在席末者。
牽强
嚌肺獨不入
於己耶。
鄕飮義曰啐酒成禮也。
席末
言是席非專爲飮食者。
得之
司正立于楹間相拜
註疏別白
大義則通。
相助也察也。
相拜
言察助賓主之拜也。
如下文相旅。
爲助擧旅酬之義。
非謂司正自以相禮而拜也。
司正方洗觶而升。
請安于賓。
告于主人
若拜必言奠觶。
今只直言實觶。
觶仍在手矣。
其可拜乎。
下鄕射及他
言以相拜多矣。
燕禮主人酌膳。
註尊賓也。
語意未彰。
君所賓之
不可不以賓禮禮之。
一尊共酌。
賓主也。
非故尊之也。
媵爵公命長註
使選卿大夫中長幼可使者
不成文理
竊意媵爵二人而公只命其長。
使小臣推是而作之。
尊者不煩細故也。
未知如何
請致者若命長致云云
註疏可疑
竊意此段長字。
皆指媵爵者之長。
小臣請致爵者。
君若只命媵爵長者一人
則其一人待于洗南。
長者致之。
下節立于洗南者下當句。
言致者降。
與立洗南者爲二人而皆拜也。
未知如何
卿大夫
君曰以我安註。
以我故安。
竊恐以當訓與。
盖與下文公以賓及卿大夫之以。
同作與義
此請與我共安也
聘禮記旣受行出。
遂見宰問幾月之資註。
不知所之遠近云云
固不可取
但此問宰以資多少者。
非徒欲知其數也。
所以量度行期久近。
以爲之節歟。
旣受行日
同位出朝軷祭云云註。
同位賓介北面云云
未然
竊意此言上使旣受行命之日。
在朝同僚者皆出祖而送之也。
且註謂道路之神。
平路山行之異者。
亦甚枝蔓
在家
釋幣於行。
都門軷祭路神。
各隨其宜。
非以險易而別也。
賄在聘于賄註。
主國報享之財。
惟在賓之聘幣多少云云
恐未穩。
竊意此言有賄在其間則是乃聘于賄也。
非以禮也。
聘禮雖有賄。
束紡而已
亦以禮也。
非賄之也。
答張舜華
公元1864年
前書鴻鷰矣。
奉手諭。
尊候健旺
當世之志盖有不能按住者。
吾輩老而愈狂亦天耶。
旣同此病而不能同其行。
非惟兄之拙。
抑亦弟之過也。
世間大小事。
坐所手力者而不能達焉則所謂命者耶。
行營之盖久而决之太迫。
亦有所不能容旋者矣。
前頭未可豫算者。
苟可久於彼。
當有續報矣。
來春氷解
尙可爲圖。
有同志可偕者。
預相議及。
明道之責。
陋劣承當
然顧今苟有可以强此抑彼者。
不能不盡力焉。
如令得吾東宿英秀幾輩。
彙征響應
庶有辭于天下萬世
噫誰與語哉。
弟固不知量
兄亦浪費口者耶。
但此不能已者心也。
公元1854年
答張舜華(甲寅)
我自忘兄。
兄不忘我
一書申勤。
出已月餘
未惟棣牀文候連旺。
膝前視昨。
東行曲阜
夫子林墓。
竟不能進步而南。
是亦分定也。
再轉北京
回抵奉天
一區地者有日矣。
區區愚志未始欲與中州士大夫大講吾道宗旨
以爲天下後世地。
然所蘊旣淺鮮
加以聾啞單孑
刻時月之期。
無以大廣其交際
盡皆虛算也。
中州學派盡出陸王
其宗程朱者僅得數人。
民國建立
異敎騰翥
新學制命
首廢孔書孔祀。
綱常掃地
三載之間。
女殺夫子弑父者踵相接也。
幸孔提倡
稍見維持之力。
頭腦不純
規模未定
試與敎會諸公畧相論辨
作敎科進行等論。
刊布一世
約以實施
然其能否未卜也。
復妄陳愚算于大總統
以申前說
竟無報。
徒被敎會諸公騰播新報。
反資仲淹汲汲之責矣。
其與士友講貫者。
雲南議員文治廣西澤厚廣東陳煥章陝西正淸最深相得
發明主理之旨。
硏究立敎之本。
或謄傳小著文字
倣製鄙著冠衣
畧有爲之兆者。
一時投合
詎(저본에는'誰'로되어있다.문집서두의정오표에근거하여'詎'로수정하였다.)能期久遠孚化哉。
我徂東山
我心西悲而已
東還以後
百營皆齟齬
同志會合無路。
眼前兒侄已皆非殼中物。
孑立殊方
餘景無幾
何有歇泊
惟此心尙不灰也。
略與朋友
地段商敎事。
其詳在兒書。
苟此志有成
或可遂蜜山舊約耶。
從當有相報矣。
康南海書。
今更一看
今日不可少者。
承在北京
中華今日學界
盡其派也。
孔敎全會方戴而長之。
視爲司命
而且發言以排今世新潮者。
主張父子夫婦之倫。
盖其意以爲今日當務
宜用少康禮敎
未可躐等而進於大同之化也。
吾且因便數凾
其一略論敎會及時事。
第二方略大同主意而尙未見其答。
亦或出於輕外之習耶。
呈袁第二書。
曾詢諸東田
似不記者
未知何由也。
向後可寫一本示之。
承當酌宜處之。
此有李參奉明奎言。
兄入蜜時交好事
疑兄之回路無信報。
弟答以爾時狼狽之事。
此公始似開惑矣。
現住鐵嶺地頗立基云。
答張舜華
來書縷縷
足見下辨義之有素愛我之無窮也。
謹當拜受內省
天下道理
變遷無常
而人之知見
各有仁智之異。
發於事爲
有種種之別。
承竊以爲而後見。
而後言。
固古聖賢出處大經也。
有言責者有可言則言。
亦道之也。
古聖之世。
誹謗之木
登聞之皷。
開衢明堂之議。
天下有懷言者
皆可言
也。
東周以降
言路杜絶
天下懷道之士。
不得其言之地。
則雖欲言亦不可得矣。
不獨聖賢自重其言。
處勢亦然
苟處可言則有不待問者。
陳恒弑君孔子以甞爲大夫而處可言也。
不敢不請討也。
韓非之干昭王
蘇秦之上書。
術固正。
言亦非地。
聖賢不爲也。
至如漢武直言而董子陳天人
宋仁求言事而程子王道之書。
則亦聖賢當爲也。
且如我韓許儒疏之路。
合議則可言也。
今天所謂共和立憲
通許言權自由
苟有欲言。
皆可言也。
天下之皆有言責也。
吾輩華夷人獸之判。
噤默一言自失言責耶。
當言則可一可可三可四。
只量其言之所可極而止矣。
二之可而三之爲非耶。
承之始與座下一言者。
民國肇建
爲亂華之始也。
再者疑其未達
或已達而廢言也。
及其三言者。
喜其知尊孔子而或因此而悟綱常不可不正也。
一直無報則無如何矣。
今歲在北京
目覩中華時局
岌岌將不朝夕而淪夷狄也。
吾輩無所歸。
將以中華歸則中華亦吾邦也。
痛癢之切而復發狂則固妄而已
然其情則亦戚矣。
說者以爲無可言之理則又恐未達乎變也。
不審此說亦一道耶。
中華孔會之未有實施
誠可慨然
不惟是也
竊究其大旨
又恐孔子之正也。
然以其如世界社會演說而非之則乃拘於吾邦之目。
只知讀誦問答之爲講會
而不知中華聖賢所謂講學講會本自如此
觀於鵝湖玉山講義
自可知也。
承在北京
著敎科進行兩論。
思欲明孔敎大旨
已刊諸雜誌而布之。
中人有悅之者
一葦何足以抗河也。
其欲認支會而設於東省者。
只欲藉其聲而張吾力。
聯其脉而通吾志。
庶幾同歸大中也。
此又有閼於中者。
至如着跟遼左
盖亦餘生拙法之不得不然者。
然孤植難立。
惟須同志
相合
西川翁此來若將有成
忽又破裂
抑天之不假此凉行而故戱之耶。
爲之太息
但此老志氣毅然
來者有桑耶。
南彬學術固正。
志尙亦高。
好禮而不耻問。
禮笏之付甚好。
綜要輯要因其懇求不得不然也。
庶幾有所講究發明也。
然其付梓豈可必耶。
春秋儀禮集傳或可爲印賣之資。
此後相逢未易期也。
與袁再書。
幸得奉讀
然察其旨意
與鄙再書無甚別義
正式總統已立。
其時又左矣。
無補聽受
擬依盛意
付諸南彬。
然其出新非所能也。
惟在記者自擇
前者尙無謄載。
豈必其追載過去之跡哉。
此間卜地事若成則或可爲同榻之計。
而今齟齬
得之傳者矣。
餘生幾何
爲之悲悒
先考本集托俛公一校
與尊校對然後
承可爲力也。
或分或合
惟乞深自擔重。
答張舜華
阻懷所同也而兄每先施則仁也。
兄有鬱鬱之憂而尙能保目下之况。
弟欲超然事外者而反爲虛心所誤。
往者已矣
至近營寓一區
欲得十餘日耕
爲數三逕之資。
而只爲同志相聚
作合資之計。
乃被一箇失信
轉致橫擔別重。
到今事頭
恐將有敗而無成
亦命耶。
兒仁有病不能出。
兄亦無聞耶。
莫非一大厄。
前頭事竟未卜其何出也。
今姑使兒元自量
苟其有緖則應有聞於兄者矣。
先考集已下手更校耶。
旣校完。
與俛校對照付標。
俾承得以折衷
千萬祈仰。
康更生禮運集傳曾入眼否。
此今中原學界大命也。
承妄作一傳。
捧土孟津也。
然苟理得矣。
亦可自信
今將二本寄去。
願將鄙本詳覈而正之。
可用
又置一語其首而還之。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