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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
卷二十 第 1a 页
礼记要义卷第二十一 杂记下
一虽有亲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
其除服卒事反丧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
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
服卒事反丧服注云没犹竟也除服谓祥祭之
服也卒事既祭反丧服服后死者之服虽有亲
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骨肉之恩也唯君之丧
不除私服言当者期大功之丧或终始皆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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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之中小功缌麻则不除殇长中乃除
 二王父未练无庙孙得祔于祖
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注
云未练祥嫌未祫祭序于昭穆尔王父既附则
孙可祔焉犹当为由由用也附皆当作祔正义
曰礼祔在练前若祔后未练之前则得祔直云
未练足矣兼言祥者案文二年榖梁传云作主
坏庙有时日于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
改涂可也注云亲过高祖则毁其庙以次而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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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纳新神故示有所加以此言之则练时坏祖
与高祖之庙改涂易檐示有坏意其以先祖入
于大祖之庙其祖傅入高祖庙其新死者入祖
庙是练时迁庙也入三年丧毕祫于大祖庙是
祥后祫也故云未练祥嫌未祫祭序于昭穆尔
兼言祥者恐未祫故也故练祥兼言但祖祔祭
之后即得祔新死之孙故云王父既祔则孙可
祔焉然王父虽祔未练无庙孙得祔于祖其孙
就王父所祔祖庙之中而祔祭王父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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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与祭视濯而父母死
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
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
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
而后哭注云犹亦当为由次于异宫不可以吉
与凶同处也使者反而后哭不敢专己于君命
也正义曰则犹是与祭也者既与祭于公祭日
前既视濯之后而遭父母之丧则犹是吉礼而
与于祭也 次于异宫者其时止次异宫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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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吉与凶同处也 如未视濯则使人告者谓
未视濯之前遭父母之丧则使人告君告者
反而后哭者必待告君者反而后哭父母也
 四居父母丧而昆弟亦有异宫者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
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
亦散等虽虞附亦然注云将祭谓练祥也言若
同宫则是昆弟异宫也古者昆弟异居同财有
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有父母之丧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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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宫而在异宫者疾病或归者主人适子散等
栗阶为新丧略威仪正义曰若将祭而有兄弟
死则待殡后乃祭也今不待葬后者兄弟轻故
始殡后便可行吉事也 如同宫则虽臣妾葬
而后祭者兄弟既殡后而行父母之祭谓异宫
者耳若同宫虽臣妾之轻卑死犹待葬后乃行
父母祭也所以尔者吉凶不相干故丧服传云
有死于中宫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庾氏云小
祥之祭巳涉于吉尸柩至凶故不可以相干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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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祔则得为之矣苦丧柩即去者则亦祭不待
于三月可知矣 祭主人之升降散等者祭犹
谓二祥祭散栗也等阶也吉祭则涉级聚足丧
祭则栗阶故云散等也如此祥祭宜涉级于时
为有兄弟丧故少威仪作散等也执事者亦散
等者助执祭者亦栗阶也 虽虞附亦然者谓
主人至昆弟虞附而行父母二祥祭而执事者
亦散等
 五吉祭宾食丧祭宾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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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注云荐脯醢也
吉祭告宾祭荐宾既祭而食之丧祭宾不食
 六丧不语不问不入门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
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
言言巳事也为人说为语在圣室之中以时事
见乎母乃后入门则居庐时不入门
 七外除内除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注云日月巳竟而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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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忘日月未竟而哀已杀
 八祥禫以后变除之节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注
云为期为祭期也朝服以期至明日而祥祭亦
朝服始即吉正祭服也丧服小记曰除成丧者
其祭也朝服缟冠是也祭犹缟冠未纯吉也既
祭乃服大祥素缟麻衣释禫之礼云玄衣黄裳
则是禫祭玄冠矣黄裳者未大吉也既祭乃服
禫服朝服綅冠踰月吉祭乃玄冠朝服既祭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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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而居复平常也
 九从祥至吉凡服有六
从祥至吉凡服有六祥祭朝服缟冠一也祥讫
素缟麻衣二也禫祭玄冠黄裳三也禫讫朝服
綅冠四也踰月吉祭玄冠朝服五也既祭玄端
而居六也
 十卒哭成事附与虞异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
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注云卒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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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事附言皆则卒哭成事附与虞异矣下大夫
虞以犆牲与士虞礼同与正义曰郑以士虞礼
云三虞卒哭他用刚日先儒以此三虞卒哭同
是一事郑因此经云上大夫虞用少牢卒哭用
大牢其牢既别明卒哭与虞不同郑引此文破
先儒之义故云卒哭成事与虞异矣
(十/一)居丧受酒肉之遗
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
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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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
卒哭遗人可也注云受之必正服明不苟于滋
味荐于庙贵君之礼言齐斩之丧重志不在施
惠于人正义曰衰绖而受之者虽受之犹不得
食也尊者食之乃得食肉犹不得饮酒故丧大
记云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
则食之矣不辟梁肉若有酒醴则辞是也
(十/二)父在为母练祥禫之节
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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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云此谓父在为母也当在练则吊上
(十/三)居丧有不吊不听事不与礼之异
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
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练则吊既葬大功
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葬吊于乡人哭
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
事不与于礼注云功衰既练之服也诸侯服新
死者之服而往哭谓所不臣也父在为母功衰
可以吊人者以父在故轻于出也然则凡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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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皆可以出矣听犹待也事谓袭敛执綍
之属谓为姑姊妹无主殡不在己族者礼馈奠
也正义曰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者谓重丧小
祥后衰与大功同故曰功衰衰虽外轻而痛犹
内重故不得吊人也功衰虽不吊人若自有五
服之亲丧则往哭之将往哭则不著己功衰而
依彼亲之节以服之申于骨肉之情故也故云
则服其服而往也伹著彼服不著己功衰也贺
㻛云若新死者服轻则不为之制服虽不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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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而为之制服往奔丧哭之则暂服所制之服
往彼哭之事毕反服故服也此练则吊又承十
一月练之下故知是父在为母以经云练故云
功衰也大祥始除衰杖而练得吊人者以父在
为母故轻于出言得出也以母丧至练父在而
得出则其馀丧虽无父亦得出也母既可矣诸
父灼然 既葬大功者谓身有大功之丧既葬
之后往吊他丧 吊哭而退不听事焉者谓吊
哭既毕则退去不待主人袭敛之事期丧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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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则亦然也 期之丧未葬吊于乡人哭而退
不听事焉者谓姑姊妹无主为之服期丧未至
于葬往吊于乡人之丧哭毕则退不听待主人
袭敛之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者谓此姑
姊妹等期丧至既葬受以大功衰谓之功衰至
此之后若吊于乡人其情稍轻于未葬之前得
待主人袭敛之事但不亲自执事小功缌执事
不与于礼者执事槟相也礼馈奠也缌小功服
轻故未葬便可吊人今不论乡人之同异也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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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彼摈相但不得助彼馈奠耳案曾子问云废
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孔子曰说衰与奠
非礼也以摈相可也是摈相轻而馈奠重也
(十/四)吊丧本助事非从主人
吊丧者本是来助事非为空随从主人而巳故
云非从主人也 四十者执綍者既助主人故
使年二十以上至四十强壮者皆执綍也 乡
人五十者从反哭者乡人同乡之人也五十始
衰故待主人窆竟而孝子反哭故乡人助葬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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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亦从孝子反也 四十者待盈坎者谓窆竟
以土盈满其坎四十强壮不得即反故待土满
坎而反也若非乡人则无问长少皆从主人归
优饶远者
(十/五)葬近而反哭者免远则冠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注云言丧服出入非
此二事皆冠也免所以代冠人于道路不可以
无饰堩道路正义曰此谓葬近而反哭者若葬
远反哭在路则著冠至郊则乃反著免故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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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是也
(十/六)哭父母无常声
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
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注云婴犹鹥弥也言
其若小儿亡母啼号安得常声乎所谓哭不偯
(十/七)大夫士从政有正礼权礼
正义曰案王制云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齐衰
大功三月不从政此云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
月之丧既葬而从政与王制不同者此庶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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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礼卒哭与既葬同三月故王制省文总云三
月也若大夫士三年之丧期不从政是正礼也
卒哭金革之事无辟是权礼也
(十/八)卒哭而讳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妺子与
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
从祖昆弟同名则讳注云自此而鬼神事之尊
而讳其名父为其亲讳则子不敢不从讳也谓
王父母以下之亲讳是谓士也天子诸侯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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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之所为其亲讳子孙于宫中不言妻之所
为其亲讳夫于其侧亦不言也孝子闻名心瞿
凡不言人讳者亦为其相感动也子与父同讳
则子可尽曾祖之亲也从祖昆弟在其中于父
轻不为讳与母妻之亲同名重则讳之
(十/九)大功小功之末冠嫁取谓卒哭后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
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已虽小功既卒哭
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注云此皆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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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吉礼之时父大功卒哭而可以冠子嫁子
小功卒哭而可以取妇己大功卒哭而可以冠
子小功卒哭而可以取妻必偕祭乃行也下殇
小功齐衰之亲除丧而后可为昏礼凡冠者其
时当冠则因丧而冠之正义曰大功之末可以
冠子可以嫁子者末谓卒哭之后谓己有大功
之丧既卒哭可以冠子嫁子也 父小功之未
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子可以取妇者谓父有小
功丧未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大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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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云身不云父小功之末云父不云身互而相
通是嫁及冠于身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小
功之末非但得冠子嫁子复可取妇所以取妇
必在小功之末者以取妇有酒食之会集乡党
僚友涉近欢乐故小功之末乃可得为也 已
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者以前文云父小
功之末可以取妇恐已有小功于情为重不得
冠取故云已身虽同有小功既卒哭之后可以
冠取此文云既卒哭明上云末者并卒哭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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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殇之小功则不可者谓其馀小功可以冠
取若本服齐衰下殇降在小功者则不可不可
者不可冠嫁也以本服是齐衰重故也若其长
殇中殇之大功者庾氏注要记云卒哭之后则
得与寻常大功同于大功之末可以身自冠嫁
所以然者虽本期年但降在大功其服稍伸故
得冠嫁也贺氏云小功下殇本是期亲以其重
故不得冠取推此而言之降在大功理不得冠
嫁矣今谓齐衰下殇尚不可冠取而况齐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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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中殇降在大功何可冠嫁庾记非也今从贺
义经文大功据已身小功据其父今郑同之谓
父及已身俱有大功之末小功之末故又注云
己大功卒哭而可以冠子小功卒哭而可以取
妻是父子同也云必偕祭乃行也偕俱也父是
大功之末己亦是大功之末乃得行此冠子嫁
子父小功之末已亦小功之末可以嫁取必父
子俱然乃得行事故云必偕祭乃行知父子俱
大功小功者若姑及姊妹出适父子俱为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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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从祖兄弟父为之小功己亦为之小功是父
子其服同也若父有齐衰子有大功则不可若
父有大功子有小功可以冠嫁末可以取妇必
父子俱有小功之末可以取妇若父是小功己
在缌麻灼然合取可知又案正本云必偕祭乃
行者言为诸吉礼必待祭讫乃行也云下殇小
功齐衰之亲除丧而后可为昏礼者言除讫可
为昏礼则未除丧不可为昏礼经云小功则不
可者唯谓昏也其冠嫁则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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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父母妻有服避乐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
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注云宫中子与父同
宫者也礼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不与于乐谓
出行见之不得观也正义曰崔云父有服齐衰
以下之服也若重服则期后犹有子姓之冠自
当不得与于乐
(二/四)无子寡而死族邻里尹主丧妻党弗主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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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
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
党注云此谓姑姊妹无子寡而死也夫党无兄
弟无缌之亲也其主丧不使妻之亲而使夫之
族人妇人外成主必宜得夫之姓类丧无无主
也里尹闾胥里宰之属王度记曰百户为里里
一尹其禄如庶人在官者里或为士诸侯吊于
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里尹主之亦斯义也妻
之党自主之非也夫之党其祖姑也正义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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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尹闾胥里宰之属者案周礼六乡之内二十
五家为里里置一宰下士也引王度记者更證
里尹之事案别录王度记云似齐宣王时淳于
髡等所说也其记云百户为里里一尹其禄如
庶人在官者则里尹之禄也案撰考云古者七
十二家为里洛诰传云古者八家为邻三邻为
朋三朋为里郑云盖虞夏时制也其百户为里
未知何代或云殷制云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
其君为主里尹主之亦斯义也者以已国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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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而死他国君来吊则君为主死者虽有至亲
不得为主今此妇人死于此里正得里尹主之
妻家之亲不得为主故云亦斯义也
(廿/五)葬即反虞
天子至士葬即反虞者以其不忍一日末有所
归尊卑皆然
(廿/六)君于卿大夫疾病葬哭之节
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士壹问之君于卿大夫
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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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案丧大记君于大夫疾三问之此云无
算谓有师保恩旧之亲故问之无算或可丧大
记云三问者谓君自行此云无算谓遣使也
(廿/七)都家采地之制
天子公卿大夫案小司徒职注云百里之国凡
四都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二十五里之国凡四
甸然则大都公之采地方百里小都卿之采地
方五十里家邑大夫采地方二十五里熊氏云
以此推之公之大都采地方百里侯伯大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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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五十里子男大都采地方二十五里以畿
外地阔故公之大都与天子大都同也其中都
采地无文其小都则下大夫三百家一成之地
也一成所以三百家者一成九百夫宫室涂巷
山泽三分去一馀有六百夫地又不易再易通
率一家而受二夫之地是定税三百家也
(廿/八)孔子以士丧礼教孺悲礼得存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
礼于是乎书注云时人转而僣上士之丧礼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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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矣孔子以教孺悲国人乃复书而存之
(廿/九)孟献子以郊天之对月禘祖失之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
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注云
记鲁失礼所由也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也鲁
以周公之故得以正月日至之后郊天亦以始
祖后稷配之献子欲尊其祖以郊天之月对月
禘之非也鲁之宗庙犹以夏时之孟月尔明堂
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正义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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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节明鲁之郊禘之事献子鲁大夫仲孙蔑
谥曰献子正月周正月建子之月也日至冬至
日也有事谓南郊祭所出之帝也上帝灵威仰
也而周以十一月为正其月日至王云若天子
则圆丘鲁以周公之故得郊天所以于此月得
郊所出之帝灵威仰而已故云正月日至可以
有事于上帝也此言是也 七月日至可以有
事于祖者七月周七月建午之月也日至夏至
日也有事谓禘祭于祖庙故云有事于祖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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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十一月建子冬至既祭上帝故建午夏至亦
可禘祖以两月日至相对故欲祭祖庙与天相
对也故云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也此言非
也所以为非者鲁之祭祀宗庙亦犹用夏家之
法凡大祭宜用首时应禘于孟月孟月于夏家
是四月于周为六月故明堂位云季夏六月以
禘礼祀周公于大庙是夏之孟月也献子舍此
义欲以此二至相当以天对祖乖失礼意(此章/与左)
(传襄七/年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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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以鲁昭公取同姓自是夫人不命于天子
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汪云亦记
鲁失礼所由也周之制同姓百世昏姻不通吴
大伯之后鲁同姓昭公取于吴谓之吴孟子不
告于天子自此后取者遂不告于天子天子亦
不命之正义曰诸侯夫人亦天子所命或是王
后无畿外之事故天子命畿外诸侯夫人此文
是也若畿内诸侯及卿大夫之妻则玉藻注云
天子诸侯命其臣后夫人亦命其妻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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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一)孔子拜吊火者
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
亦相吊之道也注云拜谢之言拜之者为其来
吊已宗伯职曰以吊礼哀祸灾正义曰厩焚孔
子马厩被火焚也
(卅/二)内乱不与然力能讨则当讨之
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注云谓卿大夫也同
僚将为乱已力不能讨不与而巳至于邻国为
寇则当死之也春秋鲁公子友如陈葬原仲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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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正义曰引春秋者
庄二十七年公羊传文案彼云公子友如陈葬
原仲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通乎季子之私行
也又云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内难者何公
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起而治
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何休云
不忍见其如此故请至于陈而葬原仲时季友
不讨庆父为不与国政力不能讨至庄三十二
年季子与国政故逐庆父而酖叔牙也此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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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不能讨亦谓不与国政若与国政力能讨之
而不讨则责之故宣二年晋史董狐书赵盾以
弑君云子亡不越竟是也
(卅/三)衅庙之礼
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
衣注云庙新成必衅之尊而神之也宗人先请
于君曰请命以衅某庙君诺之乃行
(卅/四)路寝生人所居不衅庙器衅
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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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注云言
路寝者生人所居不衅者不神之也考之者设
盛食以落之尔檀弓曰晋献文子成室诸大夫
发焉是也宗庙名器谓尊彝之属
(卅/五)衅门夹室皆用鸡
门夹室皆用鸡者门庙门也夹室东西厢也其
减于庙室故衅不用羊也门与夹室各一鸡凡
用三鸡故云皆也谓衅门夹室用鸡之时如上
用羊之法亦升屋而割之 先门而后夹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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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先衅门后衅夹室又卑于门也 其衈皆于
屋下者谓未刲割羊与鸡之时先灭耳旁毛以
荐神庙则在庙之屋下门与夹室则在门夹室
之屋下故云衈讫升屋而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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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要义卷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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