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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 (自动笺注)
志八十三
選舉
文科武科
公元1644年
有清科目取士承明制用八股文
四子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謂之制義
三年大比,試諸生直省,曰鄉試中式者為舉人
次年試舉人京師,曰會試中式者為貢士
天子親策於廷,曰殿試名第分一、二、三甲
一甲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
鄉試第一解元會試第一會元二甲第一傳臚
悉仍明舊稱也。
世祖統一區夏順治元年,定以子午卯酉鄉試,辰戌丑未年會試。
鄉試八月會試二月
均初九日首場,十二日二場,十五日三場
殿試三月
公元1645年
二年,頒科場條例
禮部議覆給事中龔鼎孳疏言:「故明舊制,首場試時文七篇二場論、表各一篇,判五條三場五道
應如各科臣請,減時文二篇,於論、表、判外增詩,去策改奏疏
」帝不允
仍舊例。
首場四書三題五經四題士子各佔一經
四書硃子集註,易主程傳、硃子本義,書主蔡傳詩主硃子春秋胡安國禮記陳澔集說
其後春秋不用胡傳,以左傳本事為文參用公羊穀梁
二場一道,判五道,詔、誥、表內科一道三場經史時務策五道
鄉、會試同。
乾隆間,改會試三月殿試四月,遂為永制
鄉試先期提學考試精通三場生儒錄送,禁冒濫
在監肄業貢、監生,本監官考送
倡優、隸、皁之家,與居父母喪者,不得與試。
卷首姓名籍貫年貌出身三代、所習本經
試卷題字錯落真草不全,幅、曳白塗抹污染太甚,及首場七藝起訖虛字相同二場表失年號三場策題訛寫,暨行文不避廟諱、御名、至聖諱,以違式論,貼出
士子用墨,曰墨卷
謄錄用硃,曰硃卷
主考墨筆同考藍筆。
乾隆間同考改用紫筆
未幾,仍用藍。
試士之所曰貢院士子席舍號房,撥軍守之曰號軍
試官入闈封鑰,內外門隔以簾。
在外提調監試等曰外簾官在內主考同考內簾官
亦有內監試,司糾察不與衡文事。
大員總攝場務鄉試監臨
順天府尹,各省初以巡按御史巡按裁,巡撫為之。
會試知貢舉禮部侍郎為之。
順天提調府丞監試御史
初,各省提調布政使監試按察使,各副以道員
雍正間,以籓、臬兩司一省錢穀刑名總匯入闈月餘,恐致曠滯提調監試專責道員
會試監試御史
殿試臨軒發策,以朝臣進士出身者為讀卷官,擬名第進呈,或如所擬,或有更定
一甲狀元修撰榜眼探花編修,二、三甲進士庶吉士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推官知州知縣等官有差
有清科舉掄才大典,雖初制多沿明舊,而慎重科名嚴防弊竇立法之周,得人之盛,遠軼前代
其間條例損益風會變遷,系乎人才盛衰朝政得失
述其大者不可闕也。
公元1663年
鄉、會試首場試八股文康熙二年,廢制義,以三場五道移第一場二場增論一篇,表、判如故
行止兩科而罷。
四年禮部侍郎黃機言:「制科向系三場,先用經書,使闡發聖賢微旨,以觀其心術
用策論,使通達古今事變,以察其才猷
今止用策論,減去一場,似太簡易
不用經書為文,人將置聖賢之學於不講,請復三舊制
報可
七年復初制,仍用八股文
二十四年,用給事中楊爾淑請,禮闈順天四書題俱欽命
時詔、誥題士子不作,文、論、表、判、策率多雷同剿襲,名為三場並試,實則首場為重。
首場又四書藝為重。
二十六年廢詔、誥,既而五經卷兼作。
論題出孝經,康熙二十九年,兼用性理太極圖說、通書西銘、正蒙。
五十七年論題專用性理
世宗初元,詔孝經與五經並重,為化民成俗之本。
儒書雖足羽翼經傳未若聖言之廣大論題仍用孝經。
公元1738年
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言:「科舉之制,憑文而取,按格而官,已非良法
積弊日深,僥倖日眾
古人詢事考言其所言者,即其居官當為職事也。
時文空言不適於用,墨卷房行,展轉抄襲膚詞詭說蔓衍支離,苟可以科第而止,士子各佔一經,每經擬題,多者百餘,少者數十
古人畢生之而不足,今則數月為之而有餘
表、判可預擬而得,答策隨題敷衍無所發明
不足得人
應將考試條款改移更張別思所以遴拔真才實學之道。
」章下禮部,覆奏:「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於學,漢以後出於郡縣吏,魏、晉以後出於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於科舉
科舉之法不同自明至今,皆出於時藝。
科舉之弊,詩、賦祗尚浮華,而全無實用
明經徒事記誦,而文義不通
唐趙匡所謂『習非所用,用非所習』是也
時藝之弊,今該侍郎陳奏是也
聖人不能使立法之無弊,在因時而補救之。
蘇軾有言:『得人之道,在於知人
知人之道,在於責實
』能責實,雖由今之道,而振作鼓舞人才自可奮興
若惟務徇名,雖高言復古,法立弊生,於造士終無所益。
今謂時文經義及表、判、策論空言剿襲無用者,此正不責實之過。
凡宣之於口,筆之於書,皆空言也,何獨今之時藝為然
時藝所論,皆孔、孟之緒言精微奧旨
參之經史子集,以發其光華范之規矩準繩,以密其法律
雖曰小技,而文武幹濟英偉特達之才,未嘗不出乎其中
思力末流之失,而轉咎作法之涼,不已過乎?
經義、表、判、論、策,苟求其實,亦豈易副?
經文雖與四書並重積習相沿士子專心學習
若著為令甲,非工不錄
表、判、論、策,皆加覆覈
淹洽詞章通曉律令而後可為表、判。
有論古之識,斷制之才,通達古今明習時務而後可為論、策。
何一不可見之施為,切於實用
必變今之法,行古之制,將治宮室、養游士百里之內,置官立師訟獄於是軍旅於是
又將簡不率教者,屏之遠方終身不齒
毋乃紛擾而不可行
人心不古,上以實求,下以名應。
興孝則有割股廬墓邀名者矣,興廉則有惡衣菲食、敝車羸馬以飾節者矣。
相率為偽,借虛名干進取。
蒞官後,盡反所為,至庸人不若
此尤近日所舉孝廉方正中所可指數,又何益乎?
文衡課士者,誠能仰體諭旨循名責實,力除積習杜絕僥倖,文風日盛真才自出無事更張定制為也。
」遂寢其議。
大學士鄂爾泰當國,力持議駁,科舉制義得以不廢。
二十二年,詔剔舊習求實效,移經文二場罷論、表、判,增五言八韻律詩
明年,首場復增性理論。
御史楊方立疏請鄉、會試周禮儀禮二經命題
帝以二禮義蘊已具於戴記不從
四十七年移置律詩於首場試藝後,性理論於二場經文後。
五十二年高宗分經閱卷,易滋弊竇。
士子一經,於他經不旁通博涉,非敦崇實學之道。
命自明歲戊申鄉試始,鄉、會五科內,分年輪試一經
畢,再於鄉、會二場論題,以五經出題並試。
永著為令。
公元1713年
科場擬題最重。
康熙五十二年,以主司擬題,多取四書五經冠冕吉祥語,致多宿構幸獲。
此後不拘忌諱
向例考官擬出本身中式題,至是弛其禁。
歷科試官,多有以出題錯誤獲譴者。
先是康熙五十六年,從詹事王奕清言,場中七藝,破、承、開講虛字概不謄寫,以防關節
乾隆四十七年,令考官預擬破、承、開講虛字,隨題紙發給士子遵用
嘉慶四年,以無關弊竇廢止
制藝篇末用大結,有明中葉,每以此關節
康熙末年,懸之禁令
乾隆十二年編修楊述曾復用大結之請,大學士張廷玉以為無益弊竇愈起,奏駁之。
初場文原定每篇限五百五十字,康熙二十年增百字。
五十四年會元居易以首藝字逾千二百,黜革
乾隆四十三年,始定鄉會試每篇以七百字為率,違者不錄
自是遵行不易
三場策題,原定不得逾三百字。
乾隆元年,禁士子舉名目,草率塞責
其後考官擬題,每問或多至五六百字,空疏者輒就題移易點竄成篇
三十六年左都御史張若溎以為言,詔申明定例
五十一年,定答策不滿三百字,照紕繆例罰停科。
考官士子重首場,輕三場相沿積習難移。
制義體裁,以詞達理醇為尚。
順治九年壬辰會試第一程可則悖戾經旨除名
考官學士胡統虞等並治罪
公元1736年
世宗屢以清真雅正誥誡試官
乾隆元年高宗詔曰:「國家經義取士,將以覘士子學力淺深器識之淳薄。
風會所趨,有關氣運
人心士習端倪呈露者甚微,而徵應者甚鉅。
明示準的,使士子曉然知所別擇
於是學士方苞奉敕選錄明、清大家時文四十一卷,曰欽定四書文,頒為程式
行之既久,攻制義者,或剽竊浮詞罔知根柢楊述曾至請廢制義以救其弊。
四十五年會試三名鄧朝縉首藝語意粗雜江南解元顧問四書文全用排偶考官並獲譴。
嘉慶中士子撏撦僻書字句為文競炫新奇御史辛從益論其失。
詔曰:「近日士子獵取詭異之詞,以艱深文其淺陋,大乖文體
考官各別偽體
支離怪誕之文,不得錄取
歷代輒以釐正文體責考官,而迄無實效。
議者謂文風關乎氣運
清代名臣多由科目出身無不制義者。
開國之初,若熊伯龍劉子壯張玉書為文雄渾博大起衰靡。
康熙後益軌於正,李光地韓菼為之宗。
桐城方苞古文為時文,允稱極則
雍、乾間,作者輩出,律日精法益備。
陵夷、道而後國運漸替,士習日漓,而文體亦益衰薄
末世剿襲庸濫,制義為人詬病矣。
公元1898年
光緒二十四年湖廣總督張之洞變通科舉之奏。
二十七年,鄉、會試首場改試中國政治史事五篇二場國政藝學五道三場四書二篇五經一篇其他考試例此。
之洞議也。
行之至廢科舉止。
公元1664年
鄉、會考官,初制,順天江南正副主考浙江江西湖廣福建主考,差翰林八員
他省用給事中光祿寺少卿六部司官行人中書評事
官差往某省,皆有一定
康熙三年除其例。
順天初同各省,簡正、副二人
乾隆中葉增為三,用協辦大學士尚書以下副都御史上官,編、檢不復與矣。
道光中,簡三四人
同治後,額簡四人
初,考官不限出身康熙初主事蔡騶、曹首望俱以拔貢典試
十年,從御史何元英請,考官專用進士出身人員
舉人出身者間亦與焉。
雍正三年,頒考試令,始限翰林進士出身部、院官,仍參用保舉例。
乾隆九年御史李清芳言:「大臣保舉應差主考四十九人滿洲四,各直省十六,餘均江、浙人
保薦大都平日往來相知,饒於財而憑於勢。
守正不阿者,不肯伺候公卿之門,邊隅之士,聲氣不通交遊不廣無人薦舉
請將合例人員通行考試
」帝疑清芳列保薦,激為是語,不允所請,仍考試保舉並行
三十六年後,考試遂著為令。
御試錄取名單發出其後密定名次,不復揭曉
嘉慶以後,更別試侍郎閣學三品京堂等官,曰大考差。
會試總裁,初用閣、部大四人六人,多至七人
嗣簡二三人四五人
咸豐後,簡四人以為常。
公元1715年
同考官,初,順天京員,推、知並用
各省用甲科屬官及鄰省甲科推、知,或鄉科教官,房數無定。
會試初用二十人翰林官十二,六科四,吏、禮、兵部官各一,戶、刑、工部官每科輪用一。
額定十八人順天試同。
康熙五十四年,令不同房官二人同閱,互相覺察,用三十六人
未幾即罷。
康、雍間,順天房考停用京員,止用直隸科甲知縣
各省停用本省現任知縣,專調用鄰省在籍候選進士舉人
大省十八,中省十四,小省十二至十,均分校閱
厥後增減不一,小省減八人
乾隆間禮闈順天同考,始欽簡京員,各省復用本省科甲屬官
四十二年,停五經分房之例。
順天房考,南、北省迴避南、北皿卷,邊省迴避皿卷,會房則同省相迴避雲。
公元1723年
考官司衡之責,房考分校之任歷代極重其選。
康熙間順天同考庶吉士鄭江校閱允當授職檢討
雍正元年會試總裁硃軾張廷玉持擇公允,帝嘉之,加太傅太保有差
衡鑒不公草率將事者,罰不貸
而交通關節賄賂,厥辜尤重。
順治十四年丁酉順天同考李振鄴、張我朴受科臣陸貽吉、博士元禧進士項紹芳賄,中田耜、鄔作霖舉人
給事中任克溥奏劾鞫實
駢戮七人於市,家產籍沒,戍其父母兄弟妻子於邊。
考官庶子曹本榮中允宋之繩失察降官。
江南主考侍講方猶、檢討開宗,賄通關節江寧書肆萬金傳奇記詆之。
言官交章論劾刑部審實
世祖大怒,猶、開宗同考葉楚十七人棄市妻子家產籍沒
一時人心大震科場弊端為之廓清數十年。
康熙五十年辛卯南士吳泌、程光奎賂副考官編修趙晉獲中。
二人素不能文輿論譁然
事聞,命尚書張鵬翮江南督、撫嚴鞫
蘇撫張伯行總督噶禮賄賣徇庇噶禮亦劾伯行他罪,詔俱解任
鵬翮總漕赫壽確訊覆奏請鐫噶禮級,罷伯行職。
帝怒二人掩飾和解,復遣尚書穆和倫、張廷樞往鞫,奏略如鵬翮等指。
部議互訐大臣體,應並褫職
帝卒奪噶禮職。
伯行名素著,褫職留任
處晉及同考王曰俞、方名大辟,以失察正考官左必蕃官。
是年福建房考吳肇中亦以賄伏法考官檢討介孝、主事劉儼失察削職
咸豐八年戊午順天舉人平齡硃、墨卷不符物議沸騰,御史孟傳金揭之。
王大臣載垣等訊得正考官大學士柏葰家人靳祥請,中同考編修浦安房羅鴻繹卷。
比照交通囑託、賄買關節例,柏葰浦安棄市,餘軍、流、降、革至數十人
副考官左副都御史程庭桂子郎中炳采,坐接收關節伏法,庭遣戍
載垣端華會審尚書肅順素惡科目,與柏葰有隙
構興大獄,擬柏葰極刑
論者謂靳祥已死,未為信讞也。
然自嘉、道以來公卿子弟巍科故物
斯獄起,北闈積習為之一變
光緒十九年編修丁維禔典陝試,同年饒士先期為之展轉囑託
事覺,俱逮問
士騰自殺,尋並削職
有無關節賄賂獲咎者,康熙三十八年己卯御史鹿佑順天考試不公正考官修撰李蟠遣戍副主考編修姜宸英牽連下吏,未置對死獄中。
宸英浙江名士,善屬古文,舉朝知其無罪莫不嘆惜
四十四年乙酉順天主考侍郎汪霦贊善姚士藟校閱草率落卷不加圈點
下第束草如人,至其門戮之。
事聞,奪職
六十年辛丑會試副總裁左副都御史李紱唐人通榜法,拔取知名之士。
下第者喧閧於其門,被劾落職,發永定河效力
然是一時名宿網羅殆盡頗為時論所許。
其他通關節,未經敗露,與因微眚獲譴者,例尤不一
鄉試解額順治初定額從寬,順天南皆百六十餘名,浙江江西湖廣福建皆逾百名河南山東廣東四川山西陝西廣西雲南自九十餘名遞殺,至貴州四十名為最少。
分經取中
順天直隸生員貝字號約佔額十之七,北監生皿字號十之三,宣化旦字、奉天夾字僅二三名。
江南南監生皿字號約十之二,餘為並闈生員額。
南雍罷,南監中額併入北監
十四年監生分南、北卷直隸八府延慶保安二州遼東、宣府、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廣西北皿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南皿,視人數多寡中額
十七年,減各直省中額之半。
康熙間先後直省中額
五十年,又各增五之一。
雍正元年湖南北分闈,照舊分中
省略增減
乾隆元年順天皿字分南、北、中卷,奉天直隸山東河南山西陝西北皿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廣廣東南皿,各中額三十九。
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另編中皿,十五取一。
南分上下取中下江江蘇十之六,上江安徽十之四。
九年,嚴定搜檢之法。
北闈夾帶敗露四十餘人臨時散去者三千八百數十人曳白與不終篇、文不切題者又數百人
帝既治學政祭酒濫送之罪,詔減各直省中額十之一。
於是順天南、北皿各三十六,中皿改二十取一,貝字百二,夾、旦各四,南上四十五,下江六十九,浙江江西皆九十四,福建八十五,廣東七十二,河南七十一,山東六十九,陝西六十一,山西四川皆六十,雲南五十四,湖北四十八,湖南廣西皆四十五,貴州三十六。
自是率行罔
光緒元年,陝、甘分闈,取中陝西四十一,甘肅三十。
咸、同間,各省輸餉輒數百萬,先後中額
四川二十,江蘇十八,廣東十四,福建台灣十三,浙江湖南湖北江西山西甘肅雲南貴州各十,陝西九,河南廣西各八,直隸山東各二。
初定中額尚或過之。
公元1646年
會試無定額,順治三年九年俱四百名,分南、北、中卷。
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五省江寧、蘇、、常、鎮、淮、揚、徽、寧、池、太十一府,廣德一州南卷,中二百三十三名。
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省順天永平保定河間真定順德廣平大名八府延慶保安二州奉天遼東大寧萬全諸處北卷,中百五十三名。
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四省、廬、鳳、滁、徐、和等府、州為中卷,中十四名。
十二年,中卷併入南、北卷
厥後中卷屢分屢並,或更於南、北、中卷分為左、右。
或專取川、廣、雲、貴四省,各編字號分別中一、二、三名
五十一年,以各省取中人數多少不均邊省或致遺漏,因廢南、北官、民等字號分省取中
應試人數多寡欽定中額
歷科大率三百數十名,少或百數十名,而以雍正庚戌四百六名為最多,乾隆己酉九十六名為最少。
公元1645年
五經中式,仿自明代
初場試書三篇經義四篇,其合作五經見長者,因有「二十三篇」之目。
順治乙酉山東鄉試法若真以全作五經文賜內閣中書一體會試
康熙丁卯順天鄉試,浙江監生查士韓、福建貢生文英壬午順天南皿監生庄令輿、俞長策,皆以兼作四書五經二十三篇違式奏聞,俱授舉人
嗣後不必禁止,旋著為令。
鄉、會試五經卷,於額外取中三名
二場添詔、誥各一,於是習者益眾。
直隸陝西等省,至有以五經掄元者。
五十年,增各省鄉試一名順天二名會試三名
五十六年,停五經應試
雍正初,復其制。
順天字號四名,各省每額九名中一名。
大省人多文佳,額外量取副榜三四名。
四年丙午,詔是科以五經副榜者,准作舉人一體會試,尤為特異
乾隆十六年,始停五經中式之例。
公元1664年
歷代臨雍,增北闈監生中額恩詔廣鄉、會試中額,均屬於常額外也。
鄉、會試正榜外取副榜會試副榜廷試,咨吏部授職
康熙三年罷之。
鄉試副榜原定順天二十名,江南十二,江西十一,浙江福建湖廣各十,山東河南各九,山西陝西四川廣東各八,廣西六。
文理優者,不拘經房
康熙元年停取。
十一年取中如舊例。
雲南五,貴州四。
嗣是各直省率正五名中一名,惟恩科廣額不與焉。
雍正四年,準是科由副榜復中副榜者作舉人非常例也。
公元1727年
雍正五年,命各省督、撫、學政甄別衰老教職休致之缺,以是年會落卷文理順之舉人補授
乾隆間,屢行選取如例,大、中、小省各數十名。
明通別為一榜
二十六年廷議明通榜選取中書四十名,其餘年力老成、宜課士者,另選用學正學錄數名。
報可
五十五年悉罷。
此後下第者,於正榜外挑謄錄北闈百名百數十名
會試額定四十名,備各館繕寫積資得邀議敘
此則旁搜博採、俾寒畯多獲進身之階也。
公元1651年
八旗騎射為本,右武左文
世祖御極,詔開科舉,八旗人士不與
順治八年吏部疏言:「八旗子弟英才,可備循良之選,宜遵成例開科,於鄉、會試拔其優者除官
報可
八旗鄉、會試自是年始
其時八旗子弟每牛錄下讀滿、漢書者有定額應試及各衙門任用,悉於此取給額外不得習。
往往不敷取中
故自十四年康熙十五年八旗考試時舉時停。
先是鄉、會試殿試,均滿洲蒙古一榜漢軍、漢人為一榜
康熙二十六年,詔同漢人一體應試
定制,鄉、會場先試馬步箭騎射合格,乃應制舉。
文事不妨武備,遂為永制
八旗鄉試,僅試清文或蒙古一篇會試倍之。
漢軍試書二篇經藝一篇不通經者,增書藝一篇
二、三闈試論、策各一。
逐科遞加,自與漢人合試,非復前之簡易矣。
鄉試中額順治八年,定滿洲漢軍各五十,蒙古二十,嗣減滿洲漢軍五之一,蒙古四之一。
康熙八年,編滿、蒙為滿字號,漢軍合字號,各取十名
二十六年,再減漢軍五名
後復遞增
乾隆九年,詔各減十之一,定為滿、蒙二十七,漢軍十二。
同治間,以輸餉增滿、蒙六名漢軍四名
各省駐防,初亦應順天試,嘉慶十八年,始於駐防省分試之。
十人中一,多不逾三名副榜如例。
會試初制,滿洲漢軍進士各二十五,蒙古十。
康熙九年,編滿、合字號,如鄉試例,各中四名
嗣亦臨時請旨,無定額。
公元1743年
宗室不應鄉、會試聖祖世宗有明諭。
乾隆八年宗人府宗學,拔其尤者玉鼎等為進士一體殿試,是為宗室會試之始。
未久即停。
嘉慶六年宗室應鄉、會試始著為令。
先期宗人府奉天宗學考試騎射如例,試期文闈鄉、會試場前,或場後,或同日試製藝、律詩各一,一日而畢。
鄉試九人一人
會試考官酌取數卷候親裁,別為一榜
殿試朝考,滿、漢一體,除庶吉士等官有差
公元1658年
順治十五年,帝以順天江南考官俱以賄敗,親覆試兩闈舉人,是為鄉試覆試之始。
順天米漢雯等百八十二名,準會試
江南汪溥勛等九十八名,准作舉人
罰停會試除名者二十二名。
珂鳴以三次試卷文理獨優,特許一體殿試異數也。
康熙三十八年,帝以北闈取士不公,命集內廷覆試
三等以上者許會試四等黜之。
五十一年壬辰順天解元查為仁傳遞事覺而逸,帝疑新進士代倩中式者,親覆試暢春園,黜五人
會試覆試自是始。
乾隆間,或命各省督、撫、學政鄉試榜後覆試,或專覆試江蘇安徽江西浙江廣東山西六省丙午三科俊秀貢監中式者,或止覆試中式進士,或北闈舉人臨期降旨,無定例。
五十四年貢士單可虹覆試失調訛舛不符中卷,除名
詔旨嚴切,謂「禮闈嚴行覆試不足真才、懲幸進」。
至嘉慶初,遂著為令。
道光二十三年定制,各省舉人一體至京覆試,非經覆試不許會試
以事延誤,於下三科補行。
丁憂展限外,託故不到,以規避論,永停會試與赴部銓選
覆試期以會試二月
咸、同間,因軍興道路梗阻,光緒季年,以辛丑條約京師停試,假闈河南,俱得先會試覆試,非恆制也。
覆試詩文疵謬,詩失粘抬寫錯誤不避御名、廟諱至聖諱,罰停會試殿試一科或一以上
文理不通,或文理筆跡不符中卷者黜。
乾隆五十八年中式舉人鄧棻春等八名覆試,停科者五,斥革者二,監臨俱獲譴。
歷科因是黜罰者有之。
末造益趨寬大光緒十九年北闈倩作、頂替中式者至數十人言官舉人周學熙、湯寶霖、蔡學淵、陳步鑾、黃樹聲、萬航六人,下所司出錄科中卷不符者,學淵樹聲、航三人斥革,餘覆試一黜者,監臨各官均免議,而僥倖者接跡矣。
公元1756年
定例各省鄉試揭曉後,依程限解卷至部磨勘遲延者罪之。
蓋防考官後修改試避吏議也。
磨勘首嚴弊幸,次檢瑕疵
字句偶疵者貸之。
字句可疑文體不正舉人除名
若干以上考官同考革職逮問
不及若干卷,奪俸或降調。
校閱草率雷同濫惡雜然並登,及試卷不諳禁例字句疵蒙謬纇,題字錯落真草不全,謄錄錯誤,內、外簾官舉子議罰有差
禁令之密,前所未有也。
磨勘官初禮部及禮科主之,康熙間,始欽派大臣專司其事。
解額漸廣,試卷日多,於是九卿公同磨勘
六部官牽於職事,以其餘暇勘校往往虛應故事
乾隆初改任都察院科、道五品以上科甲京堂、中、贊以上翰、詹官,集朝房磨勘
嗣復增編、檢。
額定四十人,以專責成。
先是磨勘試卷署名,亦無功過之條。
斯役者,每託名寬厚,不欲窮究
乾隆二十一年,始令磨勘官填註銜名
二十五年,復增大覆勘例,分別議敘議處功令始嚴。
是年特派秦蕙田觀保、錢汝誠為覆勘大臣
事竟,原勘官御史丕烈劾其瞻徇,下軍機大臣覈覆。
蕙田等實有誤駁及疏漏之處,丕烈亦以彈劾不實,俱下部議。
其時磨勘諸臣慎重將事,不稍假借一變因循敷衍之習。
太僕寺卿宮煥文、御史閻循琦、硃稽、硃丕烈嘉慶初御史辛從益,俱以抉摘精審於時
知 歷科考舉子因是譴黜者不乏人,而藉端報復,蓋亦有之。
乾隆六十年乙卯會元浙江王以鋙第二名即其弟以銜,帝心異之
正總裁侍郎竇光鼐素與和珅不協,且以詆訶後進同列,均欲藉以傾之。
因摘兩人闈墨中並有「王道本人情」語,以為關節
抑寘以鋙榜末,停其殿試,降光鼐四品休致,鐫副總裁侍郎劉躍雲祭酒瑚圖四級
廷試傳唱,以銜第一上意釋然
廷臣曰:「此亦豈朕之關節耶?
以鋙後亦入詞館
嘉慶五年磨勘官辛從益戴璐北闈策題試卷指摘遺餘力。
從益江西籍,向以嚴於磨勘稱。
是科江西僅中一人下第,人謂因是多所吹求
上聞,命二人退出磨勘班。
同治間鴻臚寺少卿梁僧寶復以磨勘過嚴為人所憚。
蓋自磨勘例行足以糾正文體抉剔弊竇裨益科目,非淺鮮也。
公元1646年
庶吉士之選無定額。
順治三年世祖始策貢士於廷,賜一甲三人傅以漸及第,簡梁清寬四十六人庶吉士
四年六年選用
九年,以給事中高辛允言,按直省小選庶吉士
直隸江南浙江五人江西福建湖廣山東河南四人山西陝西二人廣東一人漢軍四人
另榜授滿洲蒙古修撰編修庶吉士九人
自是考選如例。
惟滿、蒙、漢軍選否無常
康熙間,新進士奏請讀書中秘
輒以家世多任館閣,或邊隅素少詞臣為言
間邀俞允
故自四十五年至六十七年科中,各省皆有館選
世宗大臣所知參用廷對後,親試文藝。
雍正元、二年間,漢軍蒙古山西河南陝西湖南諸邊省每不入選
三年太常寺少卿李鍾峨疏請分省簡選,廣儲材之路。
廷議駁之。
五年,詔內閣會議簡選庶常之法,尋議照雍正癸卯科例殿試後,集諸進士保和殿考試,仍令九卿行保舉。
考試用論、詔、奏議、詩四題
是為朝考之始。
乾隆元年御史程盛修言:「翰林地居清要欲得通材,務端始進。
保舉例行,而呈身識面廣開請託之門;額手彈冠,最便空疏之輩。
宜亟停止
報可
高宗諭禁向來進士請託奔競呈送四六頌聯之陋習,既慎校文藝,大臣察其儀止年歲分為三等,欽加簡選
三年,罷大臣揀選例,依省分甲第引見臨時甄別錄用
後世踵行其制。
嘉慶以來,每科庶常率倍舊額,各省無不入選者矣。
公元1670年
凡用庶吉士館選
初制,分習清、漢書,隸內院,以學士侍讀教習之。
康熙九年專設翰林院,歷科皆以掌院學士領其事,內閣學士間亦參用
三十三年,命選講、讀以下官資深學優者數人,分司訓課,曰小教習
六十年,以禮部尚書陳元龍領教習事
厥後尚書侍郎閣學之不兼掌院事者,並得教習大臣,滿、漢各一。
雍正十一年,特設教習館,頒內府經、史、詩、文,戶部月給廩餼工部供張什物,俾庶吉士肄業其中,尤為優異
三年考試散館,優者留翰林編修檢討,次者改給事中御史主事中書推官知縣教職
其例先後不一,間有未散館授職編、檢者。
供奉內廷,或宣諭外省,或校書議敘,或召試詞科,皆得免其考試
留館者,遷調異他官。
有清一代宰輔多由此選,其餘列卿尹膺疆寄者,不可勝數
士子咸以預選為榮,而鼎甲尤所企望
康熙間庶吉士張逸少散館知縣,遷秦州知州,其父大學士玉書奏乞內用,復得授編修
三十年辛未,上以鼎甲久無北人,親擢黃叔琳一甲三名
叔琳大興人。
雍正間大學士張廷玉子若靄,廷對一甲第三廷玉不可,上為抑寘二甲第一,誠重之也。
公元1652年
先是順治九年,選庶常四十人,擇年青貌秀者二十人清書,嗣每科派十數人不等散館試之。
乾隆十三年修撰錢維城考列清書三等,命再試漢書,始留館
專精國書者,漢文或日就荒落
十六年高宗清書應用殊少,而邊省館選無多,命雲南貴州四川廣東廣西等省庶吉士不必派習清書,他省視人數酌派年力少壯者一二員或二三員,但循舉舊章,備國朝典制已足。
其因告假丁憂年齒長者,例准改習漢書
於是習者日少
道光間例停。
穆宗初元,令以治經、治史、治事及濂、、關、諸儒之書課庶常
光緒季年,設進士館,課鼎甲庶吉士閣部官以法政諸科學,或貲遣遊學異國
業成而試,優者授職獎擢
俱未久即罷。
公元1657年
達官世族子弟,初制一應試,而中式獨多
其以交通關節敗者,順治十四年少詹事方拱乾子章應江南試,以與正主考方猶聯族獲中,事覺遣戍
康熙二十三年都御史徐元文樹聲侍講學士徐乾學樹屏同中順天試,上以是南皿中江、浙籍,命嚴勘。
斥革五人樹聲樹屏俱黜。
三十九年,帝以搢紳之家多佔中額,有妨寒畯進身之路。
殿試時,諭讀卷諸臣,是科大臣子弟三甲,以裁抑之。
尋詔定官、民分卷之法,鄉試滿、合字二十卷中一直省視舉額十分中一副榜如之。
會試雲南貴州四川廣西四省外,編官卷二十人中一
未幾會試官卷
乾隆十五年廷臣有以官生優為言者部議仍舊,詔責其回護,並及吏、禮二部司官官卷不當,令再議。
始議中額二十五中官卷一,吏、禮部司員內閣侍讀子弟停編官卷
明年再議,以京官文四品、外官文三品、武二品以上及翰、詹、科、道等官為限
並減中額順天十四,浙江六,餘省五至一名
二十三年大學士蔣溥學士庄存與以為言。
官生二十卷中一中省十五卷,小十卷中一,滿、蒙、漢軍如小例,南、北皿中省例,中皿額中一名,不足一名入民卷
以為例。
鄉、會試考官房考監臨知貢舉監試提調之子孫及宗族,例應迴避
雍、乾間,或另試,或題由欽命,另簡大臣校閱
乾隆九年停其例,並受卷、彌封謄錄對讀官子弟、戚族一體迴避矣。
有清重科目,不容幸獲。
恩遇大臣嘉惠儒臣耆年邊方士子不惜逾格
歷代優禮予告在職大臣,與夫獎敘飾終之典,賜其子孫舉人進士有成例者無論已。
至如雍正七年廷臣遵旨出入未中式之大學士蔣廷錫子溥尚書嵇曾筠子璜十二人,俱賜舉人
侍郎聲芳子俊邦以疾未與試,賜舉人,尤為特典
康熙間,浙江舉人查慎行,江蘇舉人錢名世監生何焯安徽監生汪灝,以能文上知
召試南書房,賜舉人
四十二年,賜蔣廷錫進士
六十年,以內廷行走舉人王蘭生留保學問素優,禮闈不第,俱賜進士
雍正八年,賜江南舉人天成廣東舉人盧伯蕃殿試
乾隆十八年,賜內廷行走監生徐揚、楊瑞舉人
四十三年助教吳省蘭助教銜張羲年以校四庫書殿試,俱非常例。
乾隆以來,凡年七十以上會試落第者,予司業、編、檢、學正等銜。
鄉試年諸生,賜舉人副榜
雍正十一年,詔於雲、貴、廣東西、四川福建會試落卷,擇文理可觀人材可用者,拔取時餘等十人一體殿試,趙繩其四十人揀選錄用
乾隆初揀選如例,則邊省士子猶沐殊恩也。
公元1646年
歷科情形略異者,順治三年,從大學士剛林請,以天下初定,廣收人才,再舉鄉、會試
十六年,以雲、貴新附,綏輯需人再舉禮部試,均不循子丑之舊。
康熙十六年鄉試順天遣官山東山西陝西河南省湖廣江西江南省福建浙江省考試
試期九月十五人中一不取副榜,亦無會試
江南江西中式者。
咸、同間軍興,各直省或數科不試
或數科並試,倍額取中
或一止試數府、州、縣,減額取中
試期或遲至十月十一月不拘成例
順天主考,初制均差翰林官。
康熙初,沿明制以前一科一甲一名為之。
士子詭遇者,得預通聲氣
二十年修撰歸允肅順天闈,撰文自誓力除積弊,不通關節,榜後下第者譁然,冀興大獄
刑部尚書魏象樞暴其事,浮議始息。
制亦尋廢。
二年順天春秋題「邾子」訛「邾人」,罷考官白乃貞等職。
士子書子貼出者,弘文院覆試,優者准作舉人,無中式者。
雍正元年順天榜後,命大學士王頊齡等同南書房翰林檢閱落卷,中二人
是年會試覆檢如前,中落七十八人
二年,中七十七人
乾隆元年,中三十八人
後不復行。
雍正四年,以浙人查嗣庭汪景祺著書悖逆,既按治,因停浙江鄉、會試
未幾,以李衛等請,弛其禁。
七年廣東連州知州硃振基私祀呂留良生員陳錫首告上嘉之。
令是科連州應試完場舉子,由學政遴取優通者四人舉人
乾隆四十六年辛丑會試江南解元錢棨領是科會、狀。
嘉慶二十五年庚辰會試廣西解元陳繼昌亦領是科會、狀,士子艷稱三元」。
有清一代二人而已
八旗漢人一體考試,康、乾以來無用鼎甲者。
同治四年蒙古崇綺一甲一名及第光緒九年宗室壽耆以一甲二名及第漢軍鼎甲尤多
歷代捐輸軍饟、賑款園庭工程舉人拏獲叛匪及殺賊立功,有貢監舉人舉人進士之例,則又一時權宜之制也。
公元1634年
初,太宗蒙古文字外,制為清書
天聰八年,命禮部試士取中剛林二人,習蒙古書者俄博特等三人,俱賜舉人
嗣再試之。
順治八年舉行八旗鄉試不能者試清文一篇再舉而罷。
康熙初,復行繙譯鄉試自滿、漢合試製,罷繙譯科。
雍正元年,詔八旗滿洲考試漢字生員舉人進士外,另試繙譯
廷議三場並試,滿、漢正、副考官各二,滿同考官四。
鄉試止試一場,或章奏一道,或四書五經量出一題考官,增謄錄,餘如文場例。
嗣後繙譯諭旨,或於性理精義小學,限三百字命題
乾隆三年,令於繙譯題外清文一篇
七年,定會試首場試清字四書文,孝經、性理論各一篇
二場繙譯
滿洲漢軍滿、漢字貢、監生員、筆帖式,皆與鄉試
文舉人武職繙譯者,准與會試。
先試騎射如例。
蒙古繙譯科,雍正九年,詔試蒙古主考官一,同考倍之。
初令鄉、會試題,俱以蒙字譯清字四書章奏一道
乾隆元年,改譯清文性小學,與滿洲繙譯同場試,別為一榜
時應鄉試者,率五六百人額中三十三名,應蒙鄉試者,率五六十人額中六名
原定繙譯鄉、會試三年一次,然會試訖未舉行
乾隆四年,以鄉試已歷六科八月行會試。
滿洲二十名,蒙古二名
因人數無多,詔免殿試,俱賜進士出身,優者用六部主事
二十二年,以繙譯大率尋章摘句無關繙譯本義,詔停。
四十三年,復行鄉試,罷謄錄對讀
明年會試向例須滿六十人,是科僅四十七人,特準會議,免廷試,如四年例。
自是每屆三年,試否請旨定奪
五十二年,更定鄉會試五年一次,然會闈五十三年嘉慶八年,僅一行之,猶不足定例六十名之數。
且槍冒頂替,弊端不可究詰
以不七八人停試。
詔旨諄諄勉以國語騎射旗人根本,而應試者終屬寥寥
八年,從侍郎賡音請,復舊三年一舉以為常。
二十四年定鄉、會覆試文闈例。
道光八年,罷繙譯同考官末年有用庶吉士者。
八旗駐防,初但應漢鄉、會試道光二十三年改試繙譯十人中一三名為額。
宗室繙譯試,自乾隆時始。
別為一題中額欽定
武科,自世祖初元下詔舉行子午卯酉鄉試,辰戌丑未年會試,如科制
鄉試十月直隸奉天順天府,各省於布政司中式者曰武舉人
次年九月會試京師中式者曰武進士
凡鄉、會試俱分試內、外三場
首場馬射二場步射、技勇,為外場
三場二問、論一篇,為內場。
外場考官順天會闈內大臣大學士都統四人為之。
內場考官順天翰林二人會闈閣部都察院、翰、詹堂官二人為之。
同考官順天科甲出身京員四人會闈科甲出身閣、科、部員四人為之。
會試知武舉兵部侍郎為之。
直省總督巡撫監臨主考官科甲出身同知知縣四人同考官
外場佐以提、鎮大員
其餘提調監射監試、受卷、彌封監門巡綽搜檢供給俱有定員大率視文減殺
殿試朝臣四人讀卷官,欽閱騎射技勇,乃試策文
臨軒傳唱狀元榜眼探花之名,一如文科
公元1742年
初制,一甲進士或授副將參將游擊都司,二、三甲進士守備、署守備
其後一甲一名一等侍衛,二、三名二等侍衛
二、三甲進士三等藍翎侍衛,營、衛守備有差
凡各武生綠營兵丁皆得應鄉試武舉現任營千、把總,門、衛、所千總年滿千總通曉文義者,皆得應會試
惟年逾六十者,不許應試
其後武職會試,以武舉出身為限
康熙間,欲收文武兼備之材,嘗許文生員應武鄉試文舉人武會試,頗滋場屋之弊。
乾隆七年,以御史陳大玠言,停文武試例
公元1660年
考試初制,首場馬箭射氈球,二場箭射布侯,均發九矢
馬射中二,步射中三為合式,再開弓、舞刀、掇石試技勇。
順治十七年,停試技勇,康熙十三年復之。
更定馬射樹的距三十五步,中三矢合式不合不得二場
步射距八十步,中二矢合式
再試以八力、十力、十二力之弓,八十斤、百斤、百二十斤之刀,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之石。
弓開滿,刀舞花掇石去地尺,三項能一、二者為合式不合不得三場
合式印記於頰,嗣改印小臂,以杜頂冒
三十二年,步射改樹的距五十步中二矢合式
乾隆間,復改三十步射六矢二為合式
馬射增地球,而弓、刀、石三項技勇,必有一項頭號二號者,方准合式,遂為永制
內場論題向用武經七書
聖祖以其文義駁雜,詔增論語孟子
於是論題二,首題用論語孟子次題孫子吳子司馬法。
公元1687年
鄉試中額康熙二十六年制定,略視各省文闈之半。
雍正間小有增減,惟陝、甘以人材壯健弓馬嫻熟,自康熙乾隆先後各增中額三十名。
咸、同間,各省輸餉廣額文闈例。
綜計順天中額百十,漢軍四十,奉、錦三,江南八十一,福建六十三,浙江四川各六十,陝西五十九,河南五十五,江西廣東甘肅各五十四,山西五十,山東四十八,雲南四十二,廣西三十六,湖北三十五,湖南三十四,貴州二十五。
會試中額多或三百名,少亦百名
康熙間,內場分南、北卷,各中五十名。
五十二年,始分省取中臨期以外場合人數請旨裁定
公元1801年
嘉慶六年仁宗科目文武並重文闈條例綦嚴,防弊周密武闈考官面定去取,尤易滋弊,命比照文闈磨勘例,鄉試題名錄中式武生馬步射、技勇一一詳註進呈
各省交兵部順天另簡磨勘官覈對。
濫中及浮報者懲不貸
覆試乾隆時
制從嚴,僅會闈行之。
不符者罰停科,考官議處
三次覆試合式除名
道光十五年,始覆試順天武舉如會試例
咸豐七年覆試各省武舉順天例,然稍從寬典矣。
公元1713年
初制,外場但有合式一格其中弓馬優劣技勇強弱無所軒輊
內場但憑取中,致嫺騎射、習場藝者或遭遺棄
康熙五十二年,令會試外場馬步射、技勇人材可觀者,編「好」字號內簾
內場試官先於好字卷內,擇文理通曉取中
不足,始於合式卷內選取
雍正二年,從侍郎史貽直言,各省鄉試外場一體別編好字號,嗣於好字再分雙好、單好。
內場先中雙好,次中單好。
合式往往千餘人,僅中數人,因之內場槍冒頂替諸弊並作。
乾隆二十四年御史戈濤奏革其弊,於是外場嚴合式之格,內場罷四書論,文理但取粗通者,而文字漸輕。
嘉慶十二年,鄉、會試內場策論默寫武經百餘字,無錯誤者為合式
同考官,遂專重騎射、技勇,內場為虛設矣。
歷代踵行,莫之或易。
光緒二十四年內外臣工變更武科舊制,廢弓、矢、刀、石,試槍砲,未許。
二十七年,卒以武科所習硬弓、刀、石、馬步無與兵事,廢之。
公元1723年
滿洲武科雍正元年鄉試中二十名,會試四名
十二年,詔停,數十無復行者
嘉慶十八年復舊制。
滿、蒙鄉試中十三名,各省駐防就該省應試,率十人中一,多者十名,少或一名。
會試無定額。
驍騎校城門吏,藍翎長拜唐阿恩騎尉親軍前鋒護軍領催馬甲巡捕營千總把總文員中書,七、八品筆帖式廕生,俱准與武生同應鄉試
鄉、會試內、外場漢軍漢人一例考試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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