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全三国文 卷二十六 (自动笺注)
卷二十六·魏二十六
邯鄲淳
  淳字子叔一名竺,穎川人
初平中荊州,後歸曹公
黃初初博士給事中,有集二卷
投壺
公元192年
  古者諸侯間于天子之事,則相朝也。
以正班爵講禮獻功
于是乃崇其威儀,恪其容貌
登降之節,盛揖拜之數。
機設而弗倚,酒澄而弗舉。
肅肅濟濟,其惟敬焉。
不可久,禮成于飫。
乃設大射否則投壺
植茲華壺梟氏所鑄。
厥高二尺,盤腹修脰。
飾以金銀,文以雕鏤
(案,當有四一句
)象物必具。
距筵七尺,杰焉植駐。
矢維二四,或柘或棘。
豐本纖末,調勁且直。
執{下}奉中,司射是職。
曾孫侯氏,與之乎皆得。
然後觀夫投者之閑習,察妙巧之所極,駱驛聯翩
(案:當有四一句
)爰爰免發。
翻翻集集,不盈不縮。
應壺順入,何其善也。
每投不空,四矢退效。
既入躍出,荏苒偃仰
(案,此句有誤字
)黽勉趨下,餘勢振掉,又足樂也。
擬議于此命中于彼。
動之如志,靡有違盩。
譬諸為政,群職罔弛也。
左右畢投,效奇數鈞。
列置功{下},稱善告賢。
三載考績幽明始分也。
比投不釋,增是自遂。
雖往有功,義所不貴。
春秋貶翬,亦猶是類也。
若乃撮矢作驕,累掇聯取。
一往納二,巧無與耦。
斯乃紹、倫之才,尤異之手也。
柯列葩布,匪罕匪稠。
雖就置猶弗然,矧回絕之所投。
惟茲巧之妙麗,亦希世寡儔
調心術于混冥,適容體便安
紛縱奇于施舍,顯必中以微觀
舉坐耳目,樂眾心不倦
環瑋百變,惡可窮贊。
(藝文類聚七十四)
上受命述表
  臣聞雅、頌作盛德典謨興于茂功
盛功茂,傳序弗忘。
是故竹帛以載之,金石以聲之,垂諸來世萬載彌光陛下圣德應期龍飛在位
其有天下也,恭己以受天子之籍,無為四海順風
若乃天地顯應休徵祥瑞,以表圣德者,不可勝載,鑠乎煥顯真神明之所以祚命世之令主也。
凡自能言之類,莫不謳嘆于野執筆之徒,咸竭文思獻詩上頌
抱疾伏蓐,作書一篇
欲謂之頌,則不雍容盛懿,列伸玄妙;欲謂之賦,又不能敷演洪烈光揚緝熙
故思竭愚,稱受命述。
(藝文類聚十)
受命
  伊上天闡載,自民主肇建歷聽風聲陶唐為盛,虞夏受終,殷周革命,有禪而帝,有代而王。
禪代雖殊,大小繇同。
于是以漢歷在魏,赤運歸黃也。
是故大魏之業,皇耀震霆
清宇內,萬邦有截
師義翼漢,奉禮不越。
飾躬戮力,茂亮弘烈
樹深根以厚基,播醇澤以釀味。
含光弗耀戢翼而弗發。
將俟圣嗣,是遂是達。
嗣承統,爰宣重光
陳錫裕下,民悅無疆
三神宜厘,四靈順方
元龜介玉應龍粹黃。
若云魏德,據茲以昌。
爾乃鳴玉陟壇,三縉以俟。
既受休命龍旋鳳峙
煌煌厥暉,穆穆容止
臨下有赫,允也天子
踐帝位,納璽要紱。
太常司燎,升炮告類
珪璋峨峨髦士棣棣
蹌蹌圣躬御策以蒞。
巍巍乎崇功,顯顯德容
信帝者之壯業,天休之所鍾也。
于時天地咸和日月光精氛祲不作風塵弭清。
凡在壇場之位,舉目廣庭,莫不君和德,咸玉色金聲
屢省萬機訪謀老成,治詠儒墨,納策公卿
昧旦孜孜夕惕乾乾
務在諧萬國,敘彝倫,而折不若懷遠人。
六合之風,納于仁壽之門,刑錯靡試,偃伯靡軍。
然后乃勤功岱岳升中上玄,斯因我皇之大摹思心所存也。
(藝文類聚十)
鴻臚陳紀碑(藝文類聚作「鍾」,誤)
  君諱字元方,太丘君之元子也。
始祖有虞受禪陶唐,亦以命禹,其後媯滿
周武王時祚土于陳,君其世也。
君生應乾坤之純質,受嵩岳精粹,內苞九德,外兼百行,川深淪不測膽智應于無方弘裕足以容眾矜嚴足以正己
然后研幾道藝涉覽文學
前言往行竹帛所載,靡不悉該其善也。
亹亹焉其誘人也,是以令聞廣譽,寒于天淵儀形嘉誨,范乎人倫
存乎本傳,故略舉其著于人事者焉。
公元199年
  顯考茂行崇冠先儔,季弟亦以英才知名當也。
孝靈之初,并遭黨錮,俱處于家,號曰三君
故得奉常供養,以循子道,親執饋食,朝夕竭歡
及太丘君疾病終亡,喪過乎哀,崩傷嘔血如此者數焉。
服禮既除,戚容彌甚聞名心矍,言及隕涕,雖大舜之終慕,曾參自盡無以喻也。
豫州刺史嘉懿至德命敕百城圖畫形象于今遺稱,越在民口
既處隱約,潛躬味道,足不逾閾
覃思著書三十余萬言,言不務華,事不虛設其所交釋合贊,規圣哲而後建旨明歸焉,今所謂陳子者也。
初平之元,禁罔蠲除四府并辟,弓旌交至
雖崇其禮命莫敢屈用。
大將軍何進表選明儒,君為舉首
公車特徵起家五官中郎將,到遷侍中,旬有八日出相平原
孝靈晏駕賊臣秉政,肆其兇虐剝亂宇內州郡幅裂,戎輿并戒。
冒犯鋒矢勤恤民隱,馴之以禮教,示之以知恥視事未期士女向方
刺史敗于黃巾,幽冀二州爭利其土。
料敵知難,不忍其民為己致死,乃辭而去之。
于是故老隨慕,攀轅持轂,輪不得轉。
遂晨夜間行,寓于邳郯之野。
袁術恣睢僭號江淮,圖覆社稷結婚呂布,斯事成重,必不測救。
君諗不從,遂與成婚送女在途
為國深憂,乃奮策出奇,以奪其心,卒使絕好,追女而還
離逖奸謀使不得成,國用乂安,君之力也。
唯帝念功,命作尚書令
會車駕幸許,拜大鴻臚
實掌九儀四門穆穆,遂登補袞闕,以熙帝載
不幸寢疾,年七十有一,建安四年六月卒。
惜乎懷道處否,登庸日寡,實使大業不究元勛靡建,茲海內所為嗟悼凡百所以失望也。
天子愍焉,使者吊祭,郡卿以下臨喪會葬
有子曰群,追惟蓼莪罔極之恩,乃與邦彥碩老,咨所以計功稱伐,銘贊之義,遂樹斯石,用監于後,其辭曰:
  於穆上德,時惟我君。
天縱之,允鍾厥純。
命世作則,實紹斯文
遭險龍潛抗志浮云
所貴在己,樂存事親
雖處畎畝天子屢聞。
乃階郎將,陪帝作鄰。
平原寇深,遂辭其民。
齊古公邠土是因。
不忘諗國,惠我無垠
復命喉舌秉國之均。
爰登卿士,媚茲一人
如何穹蒼,不授遐年
鮮厥在位,每懷不申。
股肱或虧,朝誰與詢?
煢煢小子號泣于。
勒銘表德,久而彌新。
(古文苑,又略見藝文類聚四十九)
孝女曹娥
公元143年
  孝女曹娥者,上虞曹盱之女也。
其先與周同礻,末胄荒沈,爰來適居。
撫節案歌、婆娑樂神
漢安二年五月,時迎伍君,逆濤而上,為水所淹,不得其尸。
年十四,號慕思盱,哀吟澤畔,旬有七日,遂自投江死,經五日,抱父尸出。
以漢安迄于元嘉元年青龍辛卯,莫之有表,度尚設祭誄之。
辭曰:
  伊惟孝女曄曄之姿。
偏其反而令色孔儀。
窈窕淑女巧笑倩兮
宜其家室,在洽之陽。
待禮未施,嗟喪慈父
彼蒼伊何無父孰怙?
訴神告哀,赴江永號。
視死如歸是以眇然
輕絕投入沙泥翩翩
孝女乍沈乍浮,或泊洲嶼,或在中流。
或趨湍瀨,或還波濤。
千夫失聲悼痛萬餘。
觀者填道,云集路衢
流淚掩涕驚慟國都
是以哀姜哭市,杞崩城隅。
或有克面引鏡,釐耳用刀
坐臺待水,抱樹而燒。
於戲孝女德茂此儔。
何者大國,防禮自修
豈況庶賤,露屋草茅
不扶自直,不鏤而雕。
越梁過宋,比之有殊
哀此真厲,千載不淪。
烏呼哀哉
亂曰:
  名勒金石,質之乾坤
歲數歷祀,丘墓起墳
光于后土,顯照天人。
生賤死貴,利之義門
何悵華落,雕零早分。
葩艷窈窕永世配神
若堯二女,為湘夫人
時效仿佛,以昭後昆
(古文苑。)
陳群
公元226年
  字長文,穎川許昌人
大鴻臚紀子。
蜀先主豫州,辟為別駕
后舉秀才,除不行
司空曹公辟為西曹掾,除蕭贊長平
父喪去官
後以司徒掾舉高第,為治書侍卿史,轉參丞相軍事
魏國建,遷御史中丞,轉侍中,領丞相西曹掾
文帝王位封昌武亭侯,徙尚書
受禪,遷尚書仆射,加侍中,徙尚書令進封穎卿侯,領中領軍;又為鎮東大將軍,領中護軍錄尚書事。
明帝即位進封穎陰侯,代王朗司空
青龍四年卒,謚曰靖侯
有集五卷
明帝蒞政上疏
  詩稱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又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道自近始,而化洽天下
喪亂以來干戈未戢百姓不識王教之本,懼其陵遲已甚
陛下盛魏之隆,二祖之業,天下想望至治,唯有以崇德布化惠恤黎庶,則兆民幸甚
臣下雷同是非相蔽,國之大患也。
若不和睦,則有讎黨,有讎黨則毀譽無端毀譽無端真偽失實不可不深防備有以絕其源流
(魏志·陳群傳)
諫謚皇女平原公主
  長短有命存亡有分
圣人制禮,或抑或致,以求厥中。
防墓不修之儉,嬴博不歸之魂,夫大人動合天地,垂之無窮,又大德逾閑,動為師表故也。
八歲下殤,禮所不備,況未期月,而以成人禮送之,加為制服,舉朝素衣,朝夕哭臨自古以來未有此比。
而乃復自往視陵,親臨祖載
陛下抑割無益有損之事,但悉聽群臣送葬乞車不行,此萬國至望也。
車駕欲幸摩陂,實到許昌二宮上下皆悉俱東,舉朝大小,莫不驚怪。
或言欲以避衰,或言欲于便處移殿舍,或不知何故
以為吉兇有命禍福由人,移徙求安,則亦無益。
若必當移避繕治墉城西宮,及孟津別宮,皆可權時分止。
可無舉宮暴露野次廢損盛節蠶農之要。
又賊地聞之,以為大衰,加所煩費不可計量
且由吉士賢人,當盛衰,處安危秉道信命,非徙其家,以寧鄉邑,從其風化,無恐懼之心。
況乃帝王萬國之主,靜則天下安,動則天下擾;行止動靜豈可輕脫哉?
(魏志·陳群傳)
公元235年
營治宮室疏(青龍三年三月
  禹承唐、虞之盛,猶卑宮室而惡衣服,況今喪亂之后人民至少,比漢文、景之時,不過大郡
邊境有事將士勞苦,若有水旱之患,國家深憂也。
、蜀未滅,社稷不安
宜及其未動,講武勸農有以待之
今舍此急而先宮室,臣懼百姓遂困,將何以應敵
劉備成都白水,多作傳舍,興費人役太祖知其疲民也。
中國勞力,亦吳蜀之所愿
安危之機也。
陛下慮之。
(魏志·陳群傳)
又疏諫治宮室青龍三年三月
  昔漢祖唯與項羽天下已滅,宮室燒焚是以蕭何建武庫、太倉,皆是要急,然猶非其壯麗
今二未平,誠不宜與古同也。
夫人之所欲,莫不有辭,況乃天王,莫之敢違。
前欲壞武庫,謂不可不壞也;後欲置之,謂不可不置也。
若必作之,固非臣下辭言所屈;若少留神,卓然回意,亦非臣下所及也。
漢明帝欲起德陽殿,鍾離意諫,即用其言,後乃復作之;殿成,謂群臣曰:「鍾離尚書在,不得成此殿也。
」夫王者豈憚一臣,蓋為百姓也。
今臣曾不能少凝圣聽,不及意遠矣。
(魏志·陳群傳)
追封太后父母
  陛下圣德應運受命創業革制,當永為後式。
案典籍之文,無婦人分土命爵之制。
禮典,婦因夫爵。
秦違古法漢氏因之,非先王令典也。
(魏志·卞后傳)
管寧
  臣聞王者顯善以消惡,故湯舉伊尹不仁者遠。
伏見徵士北海管寧行為世表,學任人師,清儉足以激濁,貞正足以矯時,前雖征命,禮未優備。
司空荀爽家拜光祿先儒鄭玄,即授司農
加備禮,庶必可致。
至延西序坐而論道,必能昭明古今有益大化
(志·管寧傳注子)
奏請魏王受禪
  漢自安已來,政去公室國統數絕,至于今者,唯有名號尺土一民皆非漢有,期運久已盡,歷數久已終,非適今日也。
是以桓、靈之間,諸明圖緯者皆言「漢行氣盡,黃家當興」。
殿下應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漢,群生注望遐邇怨嘆
是故孫權在遠稱臣,此天人之應,異氣齊聲
臣愚以為虞夏不以謙辭,殷周不吝誅放畏天知命無所與讓也。
(魏志·武帝紀注引魏略,侍中陳群尚書桓階奏。)
奏定歷
  歷數難明,前代通儒,多共紛爭
黃初之元,以四分歷久疏闊大魏受命宜正明時
韓翊首建黃初,猶恐不審故以乾象互相參校
其所日月行度弦望朔晦校歷三年更相是非,舍本即末,爭長短而疑尺丈,竟無時而決。
三公議,皆綜盡典理殊途同歸
使效璿璣,各盡其法。
一年之間,得失足定,合于事宜
(晉書·律歷志中,宋書·歷志上。)
肉刑
  臣父紀以為,漢除肉刑增加笞,本興仁惻而死者更眾,所謂名輕而實重者也。
名輕則易犯,實重則傷民。
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
」易著劓、刖、滅趾之法,所以輔政助教懲惡息殺也。
殺人償死合于古制至于傷人,或殘毀其體而裁翦毛發,非其理也。
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則永無淫穿窬之奸矣。
夫三千之屬,雖示可悉復,若斯數者,時之所患,宜先施用。
漢律所殺殊死之罪,仁所不及也。
其餘逮死者可以刑殺
如此,則所刑之與所生足以相貿矣。
今以笞死之法易不殺之刑,是重人支體輕人軀命也。
(魏志·陳群傳)
公元229年
追尊始祖太王高皇議(太和三年六月
  周武追尊太王王季文王皆為王,是時周天子以王為號,追尊即同,故謂不以卑臨尊也。
魏以皇帝為號,令追號皇曾祖中常侍大長秋特進君為王,乃以卑臨尊也。
漢祖尊其父為上皇自是以后諸侯為帝者,皆尊其父為皇也。
大長秋特進君宜號高皇
載主宜以金根車,可遣大鴻臚持節,乘大使車,從騶騎印綬,即鄴廟以太牢告祠。
(通典七十二)
王國相不應為國服斬縗議
  諸王相國不應為國服斬縗,古今異制損益不同
古者諸侯專國子人
至漢初,患諸王強暴,奪之權,食租而已
選賢,能代王居國,相王為善否則彈糾
國家置王以下之吏,非陪臣之謂也。
禮記雖有「與諸侯親服斬」者,蓋謂異于國臣,與有親于王斬耳。
陪臣不親,猶不為服。
豈專帝臣,而為蕃王服斬
未有不為臣而名稱臣。
若欲假虛名以優王者,欲崇君臣而服,糾其罪。
名實既借,君臣義乖,遺禮失教難以為典。
防輔小吏,尚不稱臣,況剖符帝臣稱臣妾于藩王
若使正名王臣,則尚書當稱陪臣,則王正臣不可不服則不宜還糾王罪。
若不陪臣,俱言臣者,此為王與天子同臣也。
(通典八十八)
諸葛亮書問劉巴消息
  劉君子初
(蜀志·劉巴傳)
汝穎人物
  荀文若公達休若、若,仲豫當今無對
(魏志·荀彧傳注引荀氏家傳。)
田豫
  字國讓漁陽雍奴人。
少事劉先主,去,從公孫瓚,守東州
曹公召為丞相軍謀掾,除穎陰朗陵令,歷弋陽南陽郡太守
文帝初,遷使持節烏丸校尉明帝時汝南太守,加殄夷將軍,尋以本官青州諸軍事
濟王時遷使持節匈奴中郎將,加振威將軍,領并州刺史,征為衛尉
屢乞遜位,拜太中大夫,食卿祿。
卒年八十一。
司馬宣王
  年過八十而以居位譬猶鐘鳴漏盡,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
(魏志·田豫傳)
孫炎
  字叔然樂安人受學鄭康成之門,征為秘書監不就
有禮記注三十卷爾雅注三卷
或問
  或問:「長吏遷,在傳舍而死,彼迎吏未至,此二國吏服誰當輕重
孫叔然答曰:「古者諸侯以國為家,衛出其君于襄牛,不書出奔,以未出境也。
」衛侯奔死烏,傳曰:「猶在境內,則衛君也。
」雖出傳舍,固當以君服之彼迎吏,依「娶女有吉日,夫死斬縗吊」,既葬除之。
通典九十九
董遇
  字季直弘農人
建安初孝廉稍遷黃門侍郎,後轉冗散
黃初中出為郡守
明帝時侍中大司農
有周易注十卷春秋左氏章句三十卷老子訓注二卷
祖臘
  土行之君,故宜以未祖,以丑臘,為得盛終之節,不可以戌祖辰臘也。
(初學記四臘十三引魏名臣奏。
大司農董遇云云,又見御覽三十三)
韓暨
公元238年
  字公至南陽堵陽人。
劉表辟除宜城長,曹公荊州,辟丞相士曹屬,遷樂陵太守
黃初初封宜城亭侯,尋遷太常進封南鄉亭侯
青龍中太中大夫
景初二年遜位,加司徒
卒,謚曰恭
臨終上疏
  生有益于民,死猶不害于民。
況臣備位臺司在職日淺,未能宣揚圣德,以廣益黎庶
寢疾彌留,奄即幽冥
方今百姓農務不宜勞役,乞不令洛陽士民供設喪具
國典有常使臣私愿不得展從,謹冒以聞,惟蒙哀許。
(魏志·韓暨傳注楚國先賢傳)
外祖母無服
公元232年
  天子降周,為外祖母無服
(通典八十一太和六年明帝外祖母之喪,太常韓暨奏。)
臨終遺言
  夫俗奢者示之以儉,儉則節之以禮,歷見前代。
送終過制,失之甚矣。
曹敬聽吾言,斂以時服,葬以土藏,穿畢便葬,送以瓦器,慎勿有增益
(魏志·韓暨傳注楚國先賢傳)
司馬芝
公元226年
  字子華河南溫人
避亂荊州曹公以為管長,歷濟南主簿,遷廣平,又遷大理正,歷甘陵、沛、陽平太守
黃初中入為河南尹
明帝即位封關內侯,拜大司農
考竟曹洪乳母等事無澗神上疏
  諸應死罪者,皆當先表須報。
前制禁絕淫祀正風俗,今當等所犯妖刑,辭語始定,黃門吳達詣臣,傳太皇太后令。
不敢通,懼有救護,速聞圣聽,若不得已,以垂宿留
由事不早竟,是臣之罪。
是以冒犯常科,輒敕縣考竟,擅行刑戮,伏須誅罰
(魏志·司馬芝傳。)
奏請崇本抑末
公元238年
  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務農重谷,王制:「無三年之儲,國非其國也。
管子·區言以積谷為急。
今二虜未滅,師旅不息國家之要,唯在谷帛
武皇帝開屯之官,專以農桑為業。
建安中,天下倉廩充實百姓殷足
黃初以來,聽諸典農治生,各為部下之計,誠非國家大體所宜也。
王者海內為家,故傳曰:「百姓不足,君誰與足!
富足之由,在于不失天時而盡地力
商旅所求,雖有加倍之顯利,然于一統之計,巳有不貲之損,不如田益一畝之收也。
農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種耘鋤條桑,耕種麥獲刈筑場十月乃畢。
治廩系橋,運輸租賦除道理梁,堇涂室屋,以是終歲無日不為農事也。
今諸典農,各言「留者為行者宗田計,課其力,勢不得不爾。
不有所廢,則當素有余力」。
以為不宜復以商事雜亂,專以農桑為務,于國計為便。
(魏志·司馬芝傳)
議盜官練事
  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
贓物先得而後訊其辭,若不勝掠,或至誣服
誣服之情,不可折獄
且簡而易從,大人之化也。
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
今宥所疑,以隆易從之義,不亦可乎!
(魏志·司馬芝傳遷大理正,有盜官練置都廁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獄,云云太祖從其議。)
群下
  蓋君能設教不能使吏必不犯也。
吏能犯教不能使君必不聞也。
設教而犯,君之劣也;犯教而聞,吏之禍也。
君劣于上,吏禍于下,此政事所以不理也。
可不勉之哉!
(魏志·司馬芝傳)
門干盜簪辭不符下教
  凡物有相似而難分者,自非離婁,鮮能不惑。
其實然,循行何忍重惜一簪輕傷同類乎!
其寢勿問。
(魏志·司馬芝傳)
劉節
  君為大宗,加股肱郡,而賓客不與役。
眾庶怨望,或流聲上聞,今條同等為兵,幸時發遣。
(魏志·司馬芝傳)
劉綽
  河南尹劉綽問曰:「士孫德祖樂陵太守被書遷陳留,已受印綬,迎吏雖未至,左右已達,未入境而亡。
不知樂陵故吏持重乎?
陳留迎吏當持重乎?
河南尹司馬芝答曰:「德祖陳留太守,故樂陵守耳。
樂陵吏以舊君服,復何疑也?
」(通典九十九)
公元239年
  劉綽難云:「雖去樂陵,其義未絕,陳留雖迎,其恩未加。
今使恩未加而服重,恩未絕而服輕乎?
禮『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婿齊衰而吊,既葬除之。
』謂樂陵三年矣。
答:「德祖已受帝命,君名已定,乃欲以成名之君,比未成之婦,何邪!
」(同上)
  又難:「陳留之吏,既未相見,而使三年,是責非時之恩。
禮云:『仕而未有祿,違而君薨,弗為之服,明服以恩,不以名也。
』」(同上)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