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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三国文 卷五十五 (自动笺注)
卷五十五·五十五
闕名(一)
  唯有一息,足堪負荷,思所以散其憂懷,給陽遂四望
(御覽七百七十三引晉陽秋曰:「魏舒子亡詔曰」云云。)
  官長卒者,官吏齊衰,葬訖而除之。
(通典九十九)
喪葬
  王及郡公之國者薨,其國相官屬長史,及內史下令丞尉,皆服斬縗,居倚廬,妃夫人齊縗,朝晡詣喪庭,臨以喪服視事
葬訖除服,其非國下令丞尉,及不之國者相、內史令長丞尉,其相、內史、吏皆素服三日哭臨
其雖非近官,而親在喪庭執事者,亦宜制服,其相、內史及以列侯為吏、令長無服,皆發哀三日
(通典八十八)
上言孔子祀典
  漢舊立孔子廟褒成侯歲時奉祠辟雍行禮,必祭先師王家出谷春秋祭祀,今宗圣侯奉嗣,未有命祭之禮。
宜給牲牢,長史奉祀,尊為貴神
(魏志·崔林傳。
景初中,魯相上言。)
上言大人襄武
公元265年
  有大人見,身長三丈余,跡長三尺二寸,白髮,著黃單衣黃巾柱杖,呼「民王始語」,云:「今當太平
」(魏志·陳留王紀。
咸熙二年八月襄武縣言。
又見水經·渭水注引魏志「襄武上言」。)
奏改廟樂舞
公元223年
  改漢氏宗廟安世正世嘉至迎靈武德曰武頌昭容曰昭業云翻舞曰鳳翔舞,育命舞曰靈應舞、武德舞曰武頌舞、文昭舞曰大昭舞、五行舞大武舞。
(魏志·文帝黃初四年注引魏書有司奏)
奏立親廟
  太皇大長秋文帝高祖一廟特立武帝廟,百世不毀。
(魏志·明帝紀注引「黃初四年有司奏」。
案:黃初中不合稱文當是裴松之追改。)
奏改埋銘旌
  祖宗之號,所以表德題旌古今異儀。
今列祖之號,宜改施新銘旌,故旌故杠所埋,如怡等議,與重俱埋于廟內外之左。
(通典八十四,引魏尚書奏)
公元227年
改元太和
  易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
」宜為太和元年
(宋書·禮志一引尚書奏)
奏置大鈞
  臣聞德盛而化隆者,則樂舞足以象其形容音聲足以發其歌詠
故薦之郊廟,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則君臣樂其度。
使四海之內,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輝日新者,禮樂之謂也。
先王殷薦上帝,以配祖考,蓋當其時而制之矣。
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幾二千年,韶、Ω、南、龠、武、象之樂,風聲遺烈,皆可得而論也。
由斯言之,禮樂之事,弗可以已。
今請太祖武皇帝樂,宜曰武始之樂。
武,神武也。
武,又跡也。
神武之始,又王跡所起也。
高祖文皇帝樂,宜曰咸熙之舞。
咸,皆也。
熙,興也。
言應受命之運,天下由之皆興也。
至于群臣述德論功建定烈祖之稱,而未制樂舞非所昭德紀功
夫歌以詠德,舞以象事
于文,文武為斌,兼秉文武,圣德所以章明也。
臣等謹制樂舞章斌之舞。
簫韶九奏,親于虞之庭,武、象、大武,亦振于文、武之阼。
特以顯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光輝,習詠其風聲者也。
漢高祖文帝各逮其時,而為武德四時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當今成業之美,播揚弘烈,莫盛于章斌焉。
樂志曰:「鐘磬干戚所以先王之廟,又所以獻酬酳酢也。
宗廟之中,君臣不致敬;族長之中,長幼無不從和。
」故仲尼賓牟賈之問曰:「周道四達禮樂交通
」傳云:「魯有禘樂賓祭用之。
」此皆祭禮大享通用盛樂明文也。
今有事于天地宗廟,則此三舞宜并以為薦享,乃臨朝大享,亦宜舞之。
然后合古制事訓民之道,關于萬世,其義益明
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總名,可名大釣之
釣,平也。
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
于名為美,于義為當
(宋書·樂志一。
太和初公卿奏。
通典一百四十一)
奏樂冠服
  祀圓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幘,玄衣裳,白領袖絳領袖中衣,絳合幅褲,絳襪黑韋鞮。
咸熙舞者,冠委貌其余服如前。
章斌舞者,與武始、咸熙舞者同服。
奏于朝庭,則武始舞者,武冠,赤介幘,生絳袍單衣,絳領袖皂領袖中衣,虎文畫合幅褲,白布襪,黑韋鞮。
咸熙舞者,進賢冠黑介幘,生黃袍單衣,白幅褲。
三舞者皆執羽龠,其餘服如前。
(宋書·樂志一。
太和初尚書又奏
通典一百四十一)
謚文昭皇后
  蓋孝敬之道,篤乎其親,乃四海所以承化天地所以明察,是謂生則致其養,歿則光其靈,誦述以盡其美,宣揚以顯其名者也。
陛下以圣懿之德,紹承洪業至孝烝烝,通于神明遭離殷憂,每勞謙讓。
先帝遷神山陵大禮既備,至于先后未有顯謚
伏惟先后恭讓著于幽微至行顯于不言化流邦國,德侔二南,故能膺神靈嘉祥,為大魏世妃。
雖夙年登遐,萬載之後,永播融烈,后妃之功莫得而尚也。
謚法:「圣聞周達曰昭。
德明有功曰昭。
」昭者,光明之至,盛久而不昧者也。
宜上尊謚曰「文昭皇后」。
(魏志·文昭甄皇后傳注引魏書三公奏。)
奏立文昭皇后
  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立廟以祀姜原。
文昭皇后之于萬嗣圣德至化豈有量哉!
夫以皇家世妃之尊,而克讓允恭,固推盛位神靈遷化,而無寢廟以承享祀非所以報顯德昭孝敬也。
稽之古制,宜依周禮先妣別立寢廟
(魏志·文昭甄皇后傳注引魏書·三公奏。
又見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
奏議文昭皇后廟樂
  禮:婦人繼夫之爵,同牢配食者,樂不異
文昭皇后今雖別廟,至宮縣樂器音均,宜如襲議。
(宋書·樂志尚書奏
通典一百四十七)
外祖母喪制
公元232年
  漢舊事亡闕無外祖制儀。
三代異禮,可臨畢,御還寢,明日反吉便膳。
(通典八十一。
太和六年四月明帝外祖母后夫人之喪,尚書奏。)
奏事
  今作洛宮殿,取白石之人,鉆山索異石,鑿石求云母工役之事,莫過于此。
(白帖,魏名臣奏)
奏定告瑞儀
  秦靜議當遣兼太尉告祠,以武皇帝五精以上六座,余眾神皆不設牲,用如郊祭
(通典五十五。
尚書奏。)
奏增定告瑞冊文
  冊文侍中韋誕所作,文中皇皇后帝,即五精之帝。
昔舜受禪告天,云皇皇后帝,亦合五精之帝,于文少不可分別,可更增五精字。
(通典五十五。
尚書奏。)
公元237年
奏定七廟制(景初元年六月
  大魏三圣相承,以成帝業
武皇帝肇建洪基撥亂夷險,為魏太祖文皇帝繼天革命應期受禪,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清定華夏興制禮樂,宜為魏烈祖
更于太祖廟北為二祧,其左為文帝廟號曰高祖昭祧;其右擬明帝號曰烈祖穆祧
三祖之廟,萬世不毀。
其餘四廟,親盡迭遷一如周后稷文武廟祧之禮。
(晉書·禮志上。
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司奏。
又見宋書·禮志三)
奏不毀文昭皇后廟(景初元年冬
  蓋帝王之興,既有受命之君,又有圣妃協于神靈然后克昌厥世,以成王業焉。
高辛氏卜其四妃之子皆有天下,而帝摯陶唐商、周代興。
人上后稷,以配皇天追述王初,本之姜原,特立宮廟世世享嘗周禮所謂「奏夷則,歌中呂,舞大濩,以享先妣」者也。
詩人頌之曰:「厥生民時維姜原。
」言王化之本,生民所由,又曰:「悶宮有侐,實實枚枚
赫赫姜原,其德不回
」詩、禮所稱姬宗之盛,其美如此
大魏期運,繼于有虞,然崇弘帝道三世彌隆廟祧之數,實與周同。
武宣皇后文德皇后各配無窮之祚,至于文昭皇后天靈符,誕育明圣功濟生民,德盈宇宙,開諸后嗣,乃道化之所興也。
寢廟特祀,亦姜原之悶宮也。
未著不毀之制,懼論功報德之義,萬世闕焉非所昭孝后世也。
文昭宜世享祀奏樂,與祖廟同,永著不毀之典,以播圣善之風。
(魏志·文昭甄皇后傳。
有司奏。)
公元260年
奏議燕王稱臣景元元年十一月
  禮莫崇于尊祖,制莫大正典
陛下稽德期運撫臨萬國紹太宗之重,隆三祖之基。
伏惟燕王體尊戚屬正位藩服,躬秉虔肅,率蹈恭德以先萬國
其于正典闡濟大順所不得制。
圣朝誠宜崇以非常之制,奉以不臣之禮。
等平以為燕王章表可聽如舊式。
中詔所施,或存好問,準之義類,則「宴覿之族」也,可少順圣敬,加崇儀稱,示不敢斥,宜曰「皇帝敬問大王侍御」。
至于制書,國之正典朝廷所以辨章公制,宣昭軌儀天下者也。
循法,故曰「制詔燕王」。
詔命制書奏事上書諸稱燕王者,可皆上平
(案,此當有誤,通典作「皆云上」字,亦當疑。
)其非宗廟助祭之事,皆不得王名,奏事上書文書吏民不稱觸王諱,以彰殊禮,加于群后
遵正尊祖之制,俯順圣敬烝烝之心。
二者不愆,禮實宜之,可普告施行
(魏志·陳留王紀。
有司議奏
又見通典六十七)
奏事
  世祖朝有獻虎者,問:「虎何食?
」對曰:「食肉
」詔曰:「下民厭糠,何忍以肉食虎?
」乃命虎賁射之。
斯實得計于時,而名垂于后。
(御覽八百九十二引魏名臣奏)
  夫樂所播德通靈
(初學記十五引魏名臣奏)
公元363年
太后令書稱詔制(甘露五年五月
  殿下圣德光隆寧濟六合,而猶稱令,與藩國同。
請自今殿下令書稱詔制,如先代故事
(魏志·高貴鄉公紀。
群公請。)
公元230年
鍾繇謚議太和四年四月
  昔為廷尉辨理刑獄決嫌明疑,民無怨者,猶于張之在漢也。
(魏志·鍾繇傳注引魏書。
有司議謚以為。)
劉康襲爵素服奪情
  按周禮天子公卿諸侯吉服,皆玄冕朱裹,玄衣纁裳,有喪兇則變之,麻冕黼裳邦君麻冕蟻裳
麻冕者,則素冕不加采色;又變其裳,亦非純吉,亦不純兇。
漢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以玄冠絳衣一服而已,有喪兇之事,則變吉服以從簡易
諸王薨,遣使者嗣子為王,則玄冠縗絰,服素以承詔命,事訖然后喪服
之前典,則差周書;論之漢室,則合常制
(通典七十二,魏尚書奏)
議誅曹爽
  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必誅
支屬,世蒙殊寵,親受先帝握手遺詔托以天下,而包藏禍心蔑棄顧命,乃與晏、颺、及當等謀圖神器
黨同罪人,皆為大逆不道
(魏志·曹爽傳會公卿朝臣廷議以為云云
于是、義、訓、何晏鄧颺丁謐畢軌李勝桓范、張當等,皆伏誅夷三族。)
議發王凌令狐愚
  春秋之義,齊崔杼、鄭歸生皆加追戮,陳尸斫棺,載在方策
凌、罪宜如舊典。
(魏志·王凌傳。
朝議以為。)
公元254年
議斬李豐夏侯玄等(嘉平六年二月
  等各受殊寵典綜機密,緝承外戚椒房之尊,世臣并居列位,而包藏禍心構圖兇逆,交關閹豎,授以奸計畏憚天威不敢顯謀,乃欲要君脅上,肆其詐虐,謀誅良輔,擅相建立,將以傾覆京室顛危社稷
毓所正皆如科律,報毓施行
(魏志·夏侯玄傳。
公卿朝臣廷尉議。)
文昌殿前鐘虡
公元230年
  惟魏四年歲在丙申龍次大火五月丙寅,作蕤賓之鐘。
(文選·魏都賦劉淵林注。
案:「丙申當是丙辰」,乃明帝青龍四年也。)
中論
  予以荀卿子、孟軻亞圣之才,著一家之法,繼明圣人之業,皆以姓名自書,猶至于今。
厥字不傳,原思其故,皆由戰國之世,樂賢者寡,同時之人,不早記錄豈況徐子中論之書不以姓名為目乎?
歷久遠,名或不傳
不量其才,喟然感嘆
先目其德以發其姓名,述其雅好不刊之行,屬之篇首以為之序。
其辭曰:
  世有雅達君子者,姓徐名干字偉長北海劇人也。
其先業以清亮臧否為家,世濟其美,不隕其德,至君之身十世矣。
含元休清明之氣,持造化英哲之性,放口而言,則樂誦九德之文;通耳而識,則教不再言,未志乎學,蓋已誦文數十萬言矣。
年十四,始讀五經發憤忘食下帷專思,以夜繼日
父恐其得疾,常禁止之。
故能未至弱冠,學五經悉載于口,博覽傳記,言則成章操翰成文矣。
此時靈帝之末年也。
國典隳廢冠族子弟結黨權門交援求售,競相尚爵號,君病俗迷昏,遂閉戶自守不與之群,以六籍娛心而已君子之達也。
無常師,有一業勝己者,便從學焉,必盡其所知,而后釋之;有一言之美,不令過耳,必心識之。
志在總眾言之長,統道德之微,恥一物之不知,愧一藝之不克
日夜舋舋,昃不暇食,夕不解衣,晝則研精經緯,夜則歷觀列宿,考混元未形,補圣德空缺,誕長慮無窮,旌微言之將墜,何暇小學,治浮名,與俗士彌縫哉?
浮淺寡識之人,適解驅使榮利,豈知大道之根?
其余疏略太簡,曾無憂樂;徒以為習書之儒,不足為上。
欣之者眾,辯之者寡。
令君州閭之稱,不早彰徹。
秉正獨立,志有所存,俗之毀譽有如浮。
若有覺而還反者,則以道進之,忘其前之謗己也。
犯而不校下學而上達,皆此之類也。
  于時董卓作亂劫主西遷奸雄滿野天下無主
圣人之道息,邪偽之事興;營利之士得譽守貞之賢不彰,故令君譽聞不振華夏玉帛安車不至于門。
考其德行文藝,實帝王之佐也;道之不行豈不惜哉?
避地海表自歸舊都州郡守禮命踧連武欲致之。
以為縱橫之世,乃先圣之所厄困也,豈況吾徒哉?
有譏孟軻,不較其量,擬圣行道傳食諸侯深美顏淵荀卿之行,故絕跡山谷幽居研幾用思深妙,以發疾。
潛伏延年,會上公撥亂王路始辟,遂力疾應命,從戍征行
歷載五六,疾稍沈篤不堪王事潛身窮巷頤志保真淡泊無為,惟存正道,環堵之墻以庇妻子并日而食不以為戚
養浩然之氣,習羨門之術。
時人或有聞其如而往觀之,或有頗識其真而從之者
無不容而見之,厲以聲色,度其情志,倡其言論,知可以道長者,則微而誘之,令益者不自覺,而大化陰行
其所匡濟,亦已多矣。
君之交也,則不以其短,各取其長,而善之取,故少顯盡已之交,亦無孜孜和愛之好。
圣人中和之業,蹈賢哲守度之行,淵默難測,誠寶偉之器也。
公元218年
  君之性,常欲損世之有余,益俗之不足,見辭人美麗之文,并時而作,曾無闡弘大義,敷散道教上求圣人之中,下救流俗之昏者,故廢詩、賦、頌、銘、選之文,著中論之書二十二篇其所甄紀,邁君昔志,蓋千百之一也。
文義未究,年四十八,建安二十三年春二月厲疾大命隕頹,豈不痛哉!
余數侍坐,觀君之言常怖,篤意自勉,而心自薄也。
何則
自顧才志,不知之遠矣耳。
然宗之仰之以為師表
自君之亡,有子貢山梁之行,故追述其事,粗舉其顯露易知之數,沈冥幽微深奧廣遠者,遺之精通君子,將自贊明之也。
(中論板本
案:此序徐幹同時人作,舊無名氏
意林中論六卷,任氏注。
任嘏同時,多著述,疑此序及注皆任嘏作,不敢定之。)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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