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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晋文 卷二十一 (自动笺注)
卷二十一
王彪之
公元314年
  彪之字叔虎,(见淳化阁帖七,晋书作「叔武」,唐人避讳改耳。
)е弟彬之次子,为著作佐郎东海王文学
武陵王以为军司马,累迁尚书左丞司徒左长史御史中丞侍中廷尉,转吏部尚书,又转领军将军,迁尚书仆射不拜;徙太常,领崇德卫复转尚书仆射,出为镇军将军会稽内史,加散骑常侍
以忤桓温槛车下吏
赦免左迁尚书寻复仆射,迁尚书令,转护军将军
太元二年卒,年七十三,赠光禄大夫仪同三司谥曰简,有集二十卷
庐山赋(序)
  庐山彭泽之山也。
虽非五岳之数,穹隆嵯峨,实峻极名山也。
(水经·庐江水注。)
水赋
  寂闲居以远咏,托上善寄言,诚有无大观,鉴希微清泉
泉清恬以夷淡,体居有而用玄。
浑无心以动寂不凝滞于方圆
幽邃纳污,泯虚柔以胜贤。
或浤浪於无外,或纤入於无间
故能委轮而作四海决导而流百川;承液而生云雨,涌凝而为甘泉
(初学记六)
井赋
  考五材物化,寂冥感而资静,水带地而壤润,月流天而宵炯。
钻木发火,益穿坤而构井,摹玄羲之灵爻,仰东宿飞景,步土脉,测水泉,方栏结,辘轳悬。
悬沈瓶而玄汲,飞纤绠而幽牵
於是黄垆之邃,鲜润下之洁。
澄澜恬以清泠渟泓朗以寥戾;协大阴以化液,体上善以流惠
(初学记七)
  三伏焦暑亢阳重授,轻飙不弱纤云不覆。
(初学记四)
闽中
  林绣白鹇。
(御览九百二十四)
  木则虹笼采於峻丛,流星丽光高林
(御览九百五十三)
  果则□卑朱柿扶馀枇杷
(御览九百七十一)
  王坛
(御览九百六十四,又九百七十四。)
  则苞甜赤箬,缥箭班弓。
度世推节,征合实中。
函人桃枝育虫。
缃箬素笋,彤竿绿筒
攒冈坻之苯,漫原泽蓊蒙
(齐民要术十,初学记二十八。)
  药草青珠黄连,奉决明
苁蓉鹿茸,漏芦荣,痊疴年永,练质则翰生。
(御览九百八十四。)
  於是乎统体而咏之。
(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注引王彪之赋。)
公元357年
正纳皇后礼(升平元年)
公元276年
  王者之於四海无不臣妾虽复父兄之亲,师友之贤,皆纯臣也。
夫崇三纲之始,以定乾坤之仪,安有天父之尊,而称臣下之命以纳伉俪
安有臣下之卑,而称天父之名以行大礼
远寻古礼,无王者此制;近求史籍,无王者此比。
於情不安於义不通
咸宁二年,纳悼皇后时弘训太后母临天下,而无命戚属之臣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
又考大晋已行之事,咸宁故事不称父兄师友,则咸康、华恒所上礼合於旧。
臣愚谓今纳后仪制,宜一依咸康故事
(晋书·礼志下,宋书·礼志一,通典五十八。)
纳采版文玺书
  皇帝咨前太尉参军何琦
混元资始,肇经人伦,爰及夫妇以奉天地宗庙社稷
谋於公卿,咸以宜率由旧典
今使使持节太常彪之宗正综以礼纳采
(晋书·穆章何后传,又礼志下,通典五十八。)
问名版文
  皇帝曰:「咨某官某姓。
两仪配合承天统物,正位乎内,必俟令族重申旧典
今使使持节常某宗正某以问名」。
(晋书·礼志下,通典五十八。)
纳吉版文
  皇帝曰:「咨某官某姓。
人谋龟从,佥曰贞吉敬从典礼
今使使持节、太常某宗正某以纳吉」。
(晋书·礼志下,通典五十八。)
纳徵版文
  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之女,有母仪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宜奉宗庙,永奉天祚
玄纁皮帛马羊钱璧,以章典礼
今使使持节司徒某、太常某以纳徵」。
(晋书·礼志下,通典五十八。)
请期版文
  皇帝曰:「咨前某官某姓。
谋於公卿泰筮元龟,罔有不臧率遵典礼
今使使持节、太常某宗正某以礼请期。
(晋书·礼志下,通典五十八。)
迎后版文
  皇帝曰:「咨前某官某姓,岁吉月令吉日惟某,率礼以迎。
今使使持节太保某、太尉某以礼迎」。
(晋书·礼志下,通典五十八。)
册立皇后何氏文
公元357年
  维升平元年八月皇帝使使持节、兼太保侍中太宰武陵王册命散骑侍郎女何氏为皇后
咨尔:「易本乾坤,诗首关雎王化之本,实由内辅
是故皇英嫔虞帝道以光;任姒母周,胤嗣克崇
皇后其祗勖厥德,以肃承宗庙虔恭中馈尽敬妇道帅导六宫,作执仪於四海
皇天无亲惟德是依可不慎欤!
」(通典五十八)
整市教
  古人市朝者,岂不以众之所归,宜必去行物,近检校山阴市,多不如法:或店肆错乱,或商估没漏,假冒豪强之名,拥护贸易之利,凌践平弱之人,专固要害之处;属城承宽,亦皆如之。
(初学记二十四)
上书皇太子纳妃用玉璧虎皮
公元393年
  或者虎取威猛,有斑彩蔚,玉象德而有温润圭璋亦玉之美者豹皮彩蔚,以譬君子
王肃纳徵辞云:「玄纁束帛俪皮雁羊。
前汉亦无用羊之礼。
郑氏婚物赞曰:「羊者祥也。
」婚之有羊,自汉末始。
(通典五十八。
案:郑众卒於建初八年,而云汉末,盖误涉康成耳。)
上书皇后拜讫上礼
公元357年
  上礼酒犊而已:犊十头,酒十二斛,王公已下,名在三节,祥瑞自简,庆贺录者悉贺。
左传曰:「会吴於缯,吴徵百牢
子服景伯曰:「周制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
太学博士不在贺,而常小会者同,悉应上礼
(通典五十九;升平元年台符皇后拜讫:「何官应上礼上礼何用
太常王彪之上书。)
公元356年
上言开陵皇太后服(永和十二年)
  二学博士荀讷、曹耽等议如右:「臣虽与之同议,议各有辞。
太后临朝称制,体同皇极,则亦宜服缌,议有二君之嫌。
」(通典一百二)
公元357年
奏议陈留王废疾立後(升平元年)
  臣按讷、耽二议为许其所陈也。
无明文。
以为经史所记,未有南面称孤,而以病疾退为庶人者也。
励纂封先代,近四十年,位在朝宾,今以疾退,既废之後,若同庶人,则名贱而役厮;处以朝官,则职替而班下;以旧礼则制重而无位
量兹三义,莫知其礼。
宗庙享祭,礼有假摄
古今礼行之,有由来矣。
(通典七十四)
奔丧
  昔太宁之难,奔赴无过三年之限。
恭皇不宜逾先制,礼为君之母妻,居处饮食衎尔,君已除丧而後闻丧,不税;而责其奔。
此臣所疑也。
且宜一依所上
(通典八十)
婚礼不贺议
  按婚礼不贺不乐。
传称子罕如晋夫人,既无明文」;又传不云「礼也」。
礼,娶妇之家,三日举乐至於不贺,无三日之断。
(通典五十九:「永和三年纳后,议贺不。
王彪之议。)
不举乐议
  婚礼不乐。
鼓吹乐之总名
仪注所以无者,依婚礼也。
臣伏重详
礼云:「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
又云:「娶妇之家,三日举乐,思嗣亲也。
」自王者下达
大驾卤簿及至尊升太极,并阙此条,当是三日不举乐之礼。
愚谓殿庭大驾卤簿鼓吹,并可备仪而已
(通典五十九:「升平元年八月,符问迎皇后大驾,应作乐不。
太常王彪之议。)
  魏晋旧制昼夜漏既尽,门鸣鼓鸣钟,吉凶鼓钟常用,非乐也。
旧仪皇后乘舆阊阖掖门鸣钟鼓所以声告内外耳。
自应施钟。
若他事会黄门侍郎举麾,旧应作宫悬金石之乐,鸣钟鼓中朝宫悬,设轩悬
中兴以来无此乐,故唯作鼓吹鸣钟,以拟宫悬金石耳
婚礼三日作乐经典明文
愚谓宜如旧仪,至尊升殿,举麾作乐;迎皇后大驾不应鼓吹
(通典同上:「兰台太常主者按」云云彪之又议。)
日食废朝会议
  永和中殷浩辅政,又欲从刘邵议不却会。
王彪之议曰:礼云:「诸侯旅见天子不得终礼而废者四,自谓卒暴有之,非谓先存其事,而侥幸史官推术错谬,故不先废朝礼。
」(通典七十八)
太后亲属举哀
  若至尊自应举哀外族朝堂是也
自若举哀唯应太后远出朝堂
未喻其礼,谓从举哀之礼。
中朝迄於中兴朝廷已粗有常仪
至尊内族东堂举哀,则三省从临;为外族大臣朝堂举哀,则八座丞郎从临。
至尊之奉太后,即率朝臣,又尽家人之礼。
二三情敬,实兼参臣子
不应自举哀者,谓应从太后临於式乾殿,太后西面东向至尊北面南向
(通典八十一:「褚太后为从举哀
尚书王彪之议。)
彭城国李太妃谥议
  由於妇人无爵,既从夫爵,则己无实爵,以从为称也。
以从为称,则无谥可知
春秋妇人谥者周末礼坏耳。
服虔声子之谥「非礼也」。
杜氏惠公仲子,亦云「非礼妇人无谥。
泰始以来藩国王妃无有谥者
中兴,敬后登祚追谥耳
琅邪武王诸葛妃、恭王夏侯妃,元帝犹抑蒸蒸之至,不追谥,今彭城太妃不应谥。
(通典一百四)
省官并职议
公元359年
  为政之道,以得贤为急,非谓雍容廊庙标的而已,固将莅任赞时,职思其忧也。
得贤之道,在於莅任;莅任之道,在於能久;久於其道,天下化成
是以三载考绩三考黜陟,不收一切之功,不采速成之誉。
勋格辰极道融四海风流遐邈,声冠百代
凡庸之族众,贤能之才寡。
才寡於世而官多於朝,焉得不贤鄙共贯清浊同官
官众则阙多,阙多则迁速,前後去来更相代补,非为故然,理固然耳。
所以职事未修,朝风未澄者也。
职事之修,在於省官朝风之澄,在於并职。
官省选清得久,职并则吏简而俗静;选清胜人久於其事,事久则中才犹足有成
  今内外百官,较而计之,固应并省者矣。
六卿之任太常望雅职重,然其所司,义高务约,宗正所统盖鲜,可以太常
宿卫之重,二卫任之其次骁骑左军各有所领,无兵军校皆应罢废
四军皆罢,则左军之名不宜独立,宜改游击以对骁骑
内官侍中以下,旧员皆四,中兴之初二人而已
二人对直,或有不周,愚谓三人,於事则无阙也。
凡馀诸官,无综事实者,可令大官随才位所帖而领之。
若未能顿废自可因缺而省之。
委之以职分,责之以有成能否考绩而著,清浊黜陟而彰。
缉熙之隆、康哉之歌未(「下有阙脱」。
)可,使庶官选差清,莅职日差久,无奉禄虚费,简吏寺之烦役矣。
(晋书·王彪之传;案:此因桓温便宜七事,因上议云云,以御览二百三及桓温互证自明。)
帝加元服
  礼虽有丧冠当是应冠之年,服制未终,若须服终,便失应冠之年故也。
所以冠无定时月春夏不可,便用秋冬
今岁内修复未毕,入新年,卜仲春之日,加元服不失年,不失礼
今便准丧冠,阙飨乐而行事,诚有倚傍
然加衮冕火龙焕然,以准丧仪;情有不体
若别有事,必速加元服,权诸轻重不须修复毕者,便当丧冠耳。
通典五十六「孝武将冠」太常王彪之议。
  新年至尊当加元服
今若依成帝故事三元日者,冠有金石之乐,恐修山陵未必,於乐便阙。
礼,冠自卜日。
又云「夏葛履,皮履」,明无定时,不必三元也。
按晋故事两汉,皆非三元,当任时事之宜耳。
(通典五十六)
  近访得成皇帝元服仪注,阙无拜庙事
按礼,冠皆於庙。
仪礼云:「既毕,宾出,主人送於庙门」。
明必在庙。
近代以来,不复在庙。
成皇帝既加元服,拜太庙告成,盖亦犹拟在庙之仪。
今既加元服,亦应拜庙。
(通典五十六)
优遇陈留王
  禅让之始王,与继嗣末孙降杀殊矣。
是以春秋之会,杞不异列,宋不殊位。
陈留王朝会自任其来,则无绳墨之准。
既以来朝,则应有常次,至於大会升殿,虽在上位,然无殊别之座,名同朝录,将事有例,且朝录盖是纪官名之简。
(通典七十四)
优赙陈留王
  山阳公故事,给绢二百匹,山阳於今稍远,今可特给绢布二百匹,钱三十万,宜小优於山阳也。
(通典七十四)
讳议
公元357年
  凡训体宪经典无文者,则当准已行之旧令。
议者所从,是右丞议也。
右丞议云「门县改名,既颁天下,则朝臣不得不讳。
」意以为门县名以犯先帝所生之讳,故先帝改之与明穆皇后临朝光禄勋字义体同尔,并皆颁下者,令知官名之改,非颁下令皆讳之也。
上书奏事先帝令上书为讳耳,太后朝臣并应讳之义。
今者奏事太后,何讳之有,而乃太后制书远推之乎!
议又喻以父之所讳。
窃以父子天性君臣异族,君之所讳,何必尽同?
元、明、哀三帝之朝,无以所生之讳颁于天下令人皆同讳,则臣不同子之一隅也。
明臣之所讳君之母妻讳者,讳小君之讳耳。
四海之人,皆小君臣妾非所生之臣妾也。
小君之讳列於讳榜,故天下同讳;所生之讳不列讳榜,故天下不同讳。
於时主相贤明,朝多隽彦,今所应准,而议云「非今所议」,窃所未达
又云「母以子贵」。
三帝之母,不以子贵邪!
议又云,章皇太妃之喻,殆非今嫌。
」既不解哀帝所生何以独非今嫌?
今上即位所生李淑妃讳何以不颁下天下,与简文皇帝顺皇后讳率土同讳之乎?
中兴八帝迄今上五帝有所生岂可四帝所生普天下不讳,而简文帝所生率土同讳乎?
王尚书、傅郎议为允。
(通典一百四)
太后父丧废乐议
公元359年
  今若钟悬鼓吹皆可以作者,其馀羽毛丝竹奚为废之?
窃所未喻。
元皇后崩,武帝咸宁元年万国设乐恭皇后夏崩,成帝咸康八年万国不尽彻乐
未详二帝故事,孰得孰失?
恭皇后崩,垂向周月,朝行权制,六宫焕然故以即吉经时,虽尊於万国,然於帝为卑,不尽彻乐之诏,或指在於斯也。
纵令咸康末不尽彻乐以为合礼,亦非所以证今明喻也。
礼云:「母有丧声闻焉,则不举乐
夫人事亲尊,自王者达於庶人不以贵贱异礼也。
皇太后始居致哀縗服在躬,号哭无时鼓钟歌箫之音,实闻於内殿非礼所谓「不举乐」之说。
今所欲存者轻,所为废者重,略轻崇重,附礼合情,敦於体训於是乎在。
意如前议,谓应设鼓悬钟而不作
(通典一百四十七)
不数闰启
  或以闰附七月,宜用闰月除者。
或以闰名虽附七月,而实以三旬别为一月故应七月除者,臣等与中军将军参详一代大礼,宜准经典
三年之丧,十三月而练,二十五月而毕,礼之明文也。
阳秋之义,闰在年内,则略而不数,明闰在年外,则不应取之以越期忌之重,礼制祥除必正期月故也。
(晋书·礼志中。
宁康二年七月简文帝崩,再周而遇王彪之启。)
台符小功成婚
  二王出後二国,礼为人後,降本亲一等
云为姑姊妹适人小功二王应制小功之服。
礼,小功绝哭可以娶妻下殇小功则不可。
先儒之说,本齐衰之亲,故除丧而後可婚。
今二王虽以出後降服,本亦齐衰之亲,情例如礼,不应成婚
(通典六十。
东晋台符庐陵公主薨,琅邪东海二王於礼为应得婚与否,太常王彪之云云。)
抚军访郊祀有赦
  中兴以来郊祀往往有赦,愚意尝谓非宜。
何者
黎庶不达其意,将谓郊祀必赦,至此时,凶愚之辈复生心於侥幸矣。
(晋书·王彪之传。
时当南郊简文帝抚军执政,访彪之应有赦不,答云云,从之。)
上笺雷弱儿
  弱儿等容有诈伪,浩未应轻进
(晋书·王彪之传)
会稽王
  王濛有同生之哀计其日月,尚未绝哭岂可成婚
凡在君子,犹爱人以礼,况崇化之主邪?
以此圣人故事宁可执训,当令宣流後裔
忝备礼官,情有不安,谨具白所怀
(通典六十。)
  王者君临万国,以礼义声教也。
今若皇子独违规矩,恐遐迩之谈,不必许也。
且自元康以来朝臣之家犯礼婚者,不见重责
尚书仆射裴,当代名士於时兄弟子丧末,为息拜时,其息服除也。
议者谓父子并应贬责
兄弟下流之丧,不同於姑。
古者诸侯绝周,而卿大夫之丧,在殡犹不举乐不以本周丧未葬行嘉礼也。
庐陵长公主,於礼不应绝服,丧今未葬乎!
(通典六十)
会稽王
  女有大功服,若初婚者,礼例无许;既已拜时,犹复不同
中朝许侍中等曾议此事,以为拜时不应以丧为疑,倚傍经礼,甚有理据,谈者多谓是。
殿下可视而量之。
(通典五十九。
会稽王道子王彪之书,彪之云云。)
扬州刺史殷浩
  太史上元日合朔,谈者或有疑,应却会与不?
建元元年,亦元日合朔,庾车骑刘孔才所论以示八座
於时朝议有谓孔才所论为不得礼议,荀令从之,是胜人一失也。
何者
礼云:「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而废者四:太庙火,日蚀,后之丧,雨沾失容
」寻此四事之指,自谓诸侯虽已入门而卒暴有之,则不得终礼。
非为先存其事,而徼幸史官推术错谬,故不豫废朝礼也。
三辰有灾,莫大日蚀史官告谴,而无惧容,不修豫防之礼,而废消救之术,方大飨华夷君臣相庆,岂是将处天灾罪己之谓?
检之事实合朔之仪,至尊静躬殿堂不听政事,冕服御坐门闼之制,与元会礼异
自不得兼行,则当权事宜
合朔之礼,不轻於元会
元会可却之隼,合朔无可废之义。
谓应依建元故事,却元会
(魏志·刘劭传注,又御览二十九引起居注。)
孔严蔡谟谥书
  按谥法布德执义曰穆,谓此名目殊为不轻。
泰始初张皇后大宁庾太后,并谥曰穆魏司空陈泰王昶贺循,皆名士也,并谥曰穆
此与蔡公名体相应。
中朝谥亦不胜单安平献王孚齐献王攸并单谥。
自顷谥者,非大晋旧典重复谥也,盖是近来儒官相承近意耳。
顾命重勋,或居分陕,或处阿衡
蔡公存谦素之怀,不当此任,於今咏之。
所以复谥,欲令异於数公,所以冲虚德美也。
中朝中兴曾居师傅及录台事者,亦皆不复谥,山、李二司徒、吾族父安丰侯,近贺司空、荀太尉觊、周光禄ダ,或曾师傅,或曾总录,并不复谥
吾谓此谥弘美不应翻改
谥法条有限,而应谥者无限亦何得令名德必皆齐同
远准周之文武,则後代不应得通用此名;近校晋朝旧比,山涛、荀ダ、周ダ谥康,羊祐、荀勖谥成,此例甚众,不可悉载。
近朱伯高谥简时尚书符已不应与和、峤同谥。
蔡为太常,据上论可同,理甚有义,遂便施行
蔡家固当有此故事
准例如此,复无所为疑。
(通典一百四)
二疏诗序
  余自求致仕政事,累诏不听,因扇上有画二疏事,作诗一首,以述其美。
(书钞一百三十四,御览七百五十。)
伏牺
  悠悠皇牺,体寂神澄,无为而化,世道之凝。
下知有之,冥感自兴。
因应之迹,画象结绳
(初学记九)
王纳之
  纳之,彪之孙。
元兴中尚书左丞,复为御史中丞
郊祀不得三公行事
公元365年
  既殡郊祀自是天子当阳有君存焉,禀命而行,何所辨也!
齐之兴否,岂如今日之比乎?
议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三公行事
郊天极尊唯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
庶人以上莫不蒸尝嫡子居外庶子执事,礼文炳然,未有不亲受命而可祭天者。
武皇受禅,用二月郊;元帝中兴,以三月郊。
今郊时未过,日望舆驾无为欲速而无据,使皇舆旋返,更不得亲奉。
(宋书·礼志三:安帝元兴三年宋高祖桓玄走之,己卯,告议功南郊是年蒙尘江陵未返,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周礼宗伯摄职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纳之独云云
又见通典四十三。)
王旷
  ,е弟。
惠帝时侍中,出为丹杨太守永嘉中淮南内史
有集五卷
东海王越
  裴在此,虽不治事,然识量弘淹,此下人士,大敬拊之。
(魏志·裴潜传注)
扬州论讨陈敏
  贼今下屯固横江
(御览三百三十七)
  复据乌江,皆堑垒彭排鹿角,步安严峻,以袭历阳诸军
(御览三百三十七)
王邃
  邃,旷弟。
(阁帖题云「海陵恭侯」,当考。)
  寒,佳不?
张丞婚事云何,是良对,足下可时合,知女决也。
王邃白。
(淳化阁帖三)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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